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立借银字人陈文得

代笔人黄云蕉

第十九借银单(保认人附)

凭单向

林水生借来母银壹佰玖拾陆元,平一.四七○(百两),面约每百元每月应贴利息银贰元,不拘年限,听记备齐母利取赎,不得短欠,此照。

保认人吴汝平

光绪二十五岁旧历己亥九月廿九日立借单人吴昌记

第二十借银单

凭单会借过

许府大字荣财官来山母银贰佰伍拾大员正,言议每月每一百元该纳利息贰大员正,限不拘月,备足母利银一齐清还。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红单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贰拾贰年正月初一日立红单人林应坤

第二十一借银单

凭单契借过本街

林盈星号,借出来佛银肆拾大员,库平贰拾捌两正,言约全年愿贴利息谷捌石满,分作早、晚两季完纳,利息不敢少欠;若拖欠者,愿将水田付银主掌管,起耕招佃,出贌收租抵利,不敢阻挡。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胎借银字一纸,并带上手田契五纸,合共陆纸,付执为照。

光绪拾四年拾贰月廿参日立借银字邱镒源号

第二十二借银单

凭单借过

林本源宝号来山母银佛肆千元正,言约每千元全年应贴利息佛银陆拾元,计全年利息银贰佰四拾元;如要还之日,母利一尽清完,决不敢失约。恐口无凭,立借银单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贰拾年九月清还,取销存底。保认人永成

光绪拾捌年九月初一日立借银单字人泰成

第二十三借银单

凭单借过

林本源宝号来山母佛银陆仟员正,面约每仟员每月应纳利息银六拾员,共全年利息银参佰六拾员。其银不限年月,或取或还,听从其便,各无刁难。口恐无凭,立借银单字壹纸,付执存据。

台湾私法债权编 · 第 47 / 10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