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當也。 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勝多,小不厭大。 使三軍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
角氣,匹夫必死。 金性勝木,然而木勝金負者,木多而金寡也。 積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爍之,金必不消。 非失五行
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鈞也。 五尺童子與孟賁爭,童子不勝。 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 狼眾食人,人眾食狼。
敵力角氣,能以小胜大者希;爭強量功,能以寡勝眾者鮮。 天道人物,不能以小胜大者,少不能服多。 以一刃之金,一
炭之火,厭除兇咎,卻歲之殃,如何也!
譏日篇第七十
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於心而合於日,不參於義而致於時。 時日之書,眾多
非一,略舉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將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隨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兇,人畏兇有效;
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葬歷》曰:“葬避九空、地
�������故問蓍龜。 蓍龜兆數,與意相應,則是神可謂明告之矣。 時或意以為可,兆數不吉;或兆數則吉,意以
為凶。 夫思慮者,己之神也;為兆數者,亦己之神也。 一身之神,在胸中為思慮,在胸外為兆數,猶人入戶而坐,出門
而行也。 行坐不異意,出入不易情。 如神明為兆數,不宜與思慮異。 天地有體,故能搖動。 搖動有生之類也。 生,
則與人同矣。 問生人者,須以生人,乃能相報。 如使死人問生人,則必不能相答。 今天地生而蓍龜死,以死問生,安
能得報? 枯龜之骨,死蓍之莖,問生之天地,世人謂之天地報應,誤矣。 如蓍龜為若版牘,兆數為若書字,像類人君出
教令乎? 則天地口耳何在而有教令? 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不言,則亦不聽人之言。 天道稱
自然無為,今人問天地,天地報應,是自然之有為以應人也。 案《易》之文,觀揲蓍之法,二分以像天地,四揲以像四
時,歸奇於扐,以像閏月。 以像類相法,以立卦數耳。 豈雲天地〔告〕報人哉?
人道,相問則對,不問不應。 無求,空扣人之門;無問,虛辨人之前,則主人笑而不應,或怒而不對。 試使卜筮之人,
空鑽龜而卜,虛揲蓍而筮,戲弄天地,亦得兆數,天地妄應乎? 又試使人罵天而卜,驅地而筮,無道至甚,亦得兆數。
苟謂兆數天地之神,何不滅其火,灼其手,振其指而亂其數,使之身體疾痛,血氣湊踴? 而猶為之見兆出數,何天地之不
憚勞,用心不惡也? 由此言之,卜筮不問天地,兆數非天地之報,明矣。 然則卜筮亦必有吉凶。 論者或謂隨人善惡之
行也,猶瑞應應善而至,災異隨惡而到。 治之善惡,善惡所致也,疑非天地故應之也。 吉人鑽龜,輒從善兆;凶人揲
蓍,輒得逆數。 何以明之? 紂,至惡之君也,當時災異繁多,七十卜而皆兇,故祖伊曰:“格人元龜,罔敢知吉。”賢者
不舉,大龜不兆,災變亟至,周武受命。 高祖龍興,天人並佑,奇怪既多,豐、沛子弟,卜之又吉。 故吉人之體,所致
無不良;凶人之起,所招無不醜。 衛石駘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皆沐浴
佩玉。 石祁子曰:“焉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 衛人卜以龜為有知也。 龜非有知,石祁子自
知也。 祁子行善政,有嘉言,言嘉政善,故有明瑞。 使時不卜,謀之於眾,亦猶稱善。 何則? 人心神意同吉凶也。
此言若然,然非卜筮之實也。
夫鑽龜揲蓍,自有兆數,兆數之見,自有吉凶,而吉凶之人,適與相逢。 吉人與善兆合,凶人與惡數遇,猶吉人行道逢吉
事,顧睨見祥物,非吉事祥物為吉人瑞應也。 凶人遭遇兇惡於道,亦如之。 夫見善惡,非天應答,適與善惡相逢遇也。
鑽龜揲蓍有吉凶之兆者,逢吉遭兇之類也。 何以明之? 周武王不豫,周公卜三龜。 公曰:“乃逢是吉。”魯卿莊叔生子
穆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 夫卜曰逢,筮曰遇,實遭遇所得,非善惡所致也。 善則逢吉,惡則遇
兇,天道自然,非為人也。 推此以論,人君治有吉凶之應,亦猶此也。 君德遭賢,時適當平,嘉物奇瑞偶至。 不肖之
君,亦反此焉。
世人言卜筮者多,得實誠者寡。 論者或謂蓍龜可以參事,不可純用。 夫鑽龜揲蓍,兆數輒見。 見無常佔,佔者生意。
吉兆而佔謂之凶,兇數而佔謂之吉,吉凶不效,則謂卜筮不可信。 周武王伐紂,卜筮之,逆,占曰:“大凶。”太公推蓍
蹈龜而曰:“枯骨死草,何知而兇?”夫卜筮兆數,非吉凶誤也,占之不審吉凶,吉凶變亂,變亂,故太公黜之。 夫蓍筮
龜卜,猶聖王治世;卜筮兆數,猶王治瑞應。 瑞應無常,兆數詭異。 詭異則佔者惑,無常則議者疑。 疑則謂〔世〕未
治,惑則謂〔佔〕不良。 何以明之? 夫吉兆數,吉人可遭也;治遇符瑞,聖德之驗也。 周王伐紂,遇烏魚之瑞,其卜
曷為逢不吉之兆? 使武王不當起,出不宜逢瑞;使武王命當興,卜不宜得兇。 由此言之,武王之卜,不得兇佔,謂之凶
者,失其實也。 魯將伐越,筮之,得“鼎折足”。 子貢占之以為凶。 何則? 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凶。 孔子占之
以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謂之吉。”魯伐越,果克之。 夫子貢佔鼎折足以為凶,猶週之占卜者謂之逆
矣。 逆中必有吉,猶折鼎足之佔,宜以伐越矣。 週多子貢直占之知,寡若孔子詭論之材,故睹非常之兆,不能審也。
世因武王卜,無非而得兇,故謂卜筮不可純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專。
著書記者,採掇行事,若韓非《飾邪》之篇,明已效之驗,毀卜訾筮,非世信用。 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占之誤
也。 《洪範》稽疑,卜筮之變,必問天子卿士,或時審是。 夫不能審佔,兆數不驗,則謂卜筮不可信用。 晉文公與楚
子戰,夢與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監其腦,占曰“兇”。 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君之腦者,柔之也。”以戰果
勝,如咎犯佔。 夫占夢與占龜同。 晉占夢者不見象指,猶周占龜者不見兆者為也。 象無不然,兆無不審。 人之知暗,
論之失實也。 傳或言:武王伐紂,卜之而龜<兆昔>。 佔者曰“兇”。 太公曰:“龜<兆昔>,以祭則兇,以戰則勝。”武王
從之,卒克紂焉。 審若此傳,亦復孔子論卦,咎犯占夢之類也。 蓋兆數無不然,而吉凶失實者,佔不巧工也。
辨祟篇第七十二
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歡笑,皆有所犯。 起功、移徙、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不
擇吉日,不避歲月,觸鬼逢神,忌時相害。 故發病生禍,絓法入罪,至於死亡,殫家滅門,皆不重慎,犯觸忌諱之所致
也。 如實論之,乃妄言也。
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後,不能不有吉凶。 見吉則指以為前時擇日之福,見兇則
�������������� �������������������。 夫門之與堂何以異? 五姓之門,各有五
姓之堂,所向無宜何? 門之掩地,不如堂廡,朝夕所處,於堂不於門。 圖吉凶者,宜皆以堂。 如門,人所出入,則戶
亦宜然。 孔子曰:“誰能出之由戶?”言戶不言門。 五祀之祭,門與戶均。 如當以門正所向,則戶何以不當與門相應
乎? 且今府廷之內,吏舍連屬,門向有南北;長吏舍傳,閭居有東西。 長吏之姓,必有宮商,諸吏之舍必有徵羽。 安
官遷徙,未必角姓門南向也;失位貶黜,未必商姓門北出也。 或安官遷徙,或失位貶黜何? 姓有五音,人之性質亦有五
行。 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門,則人禀金之性者,可複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 一曰:五音之門,有五行之人。 假
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黃。 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門,或兇或吉,
壽命或短或長。 兇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長者,未必色黃也。 五行之家,何以為決? 南向之門,賤商姓家,其實如
何? 南方,火也,使火氣之禍,若火延燔,徑從南方來乎? 則雖為北向門猶之凶也。 火氣之禍,若夏日之熱,四方洽
浹乎,則天地之間皆得其氣,南向門家何以獨兇? 南方火者,火位南方,一曰其氣佈在四方,非必南方獨有火,四方無有
也,猶水位在北方,四方猶有水也。 火滿天下,水辨四方。 火或在人之南,或在人之北。 謂火常在南方,是則東方可
無金,西方可無木乎?
解除篇第七十五
世信祭祀,謂祭祀必有福。 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兇。 解除初禮,先設祭祀。 比夫祭祀,若生人相賓客矣。 先為賓客
設膳,食已,驅以刃杖。 鬼神如有知,必恚與戰,不肯徑去,若懷恨,反而為禍;如無所知,不能為凶,解之無益,不解
無損。 且人謂鬼神何如狀哉? 如謂鬼有形象,形像生人,生人懷恨,必將害人。 如無形象,與煙云同,驅逐雲煙,亦
不能除。 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圖,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 如勢欲殺人,當驅逐之時,避人隱匿;驅逐之止,則復
還立故處。 如不欲殺人,寄託人家,雖不驅逐,亦不為害。 貴人之出也,萬民並觀,填街滿巷,爭進在前。 士卒驅
之,則走而卻,士卒還去,即復其處;士卒立守,終日不離,僅能禁止。 何則? 欲在於觀,不為壹軀還也。 使鬼神與
生人同,有欲於宅中,猶萬民有欲於觀也,士卒驅逐,不久立守,則觀者不卻也。 然則驅逐鬼者,不極一歲,鬼神不去。
今驅逐之,終食之間,則舍之矣。 舍之鬼,復還來,何以禁之?
暴谷於庭,雞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來,不終日立守,雞雀不禁。 使鬼神乎,不為驅逐去止;使鬼不神乎,與雞
雀等,不常驅逐,不能禁也。 虎狼入都,弓弩巡之,雖殺虎狼,不能除虎狼所為來之患。 盜賊攻城,官軍擊之,雖卻盜
賊,不能滅盜賊所為至之禍。 虎狼之來,應政失也;盜賊之至,起世亂也。 然則鬼神之集,為命絕也。 殺虎狼,卻盜
賊,不能使政得世治。 然則盛解除,驅鬼神,不能使兇去而命延。
病人困篤,見鬼之至,性猛剛者,挺劍操杖,與鬼戰鬥。 戰鬥壹再,錯指受服,知不服,必不終也。 夫解除所驅逐鬼,
與病人所見鬼無以殊也;其驅逐之,與戰鬥無以異也。 病人戰鬥,鬼猶不去,宅主解除,鬼神必不離。 由此言之,解除
宅者,何益於事,信其凶去,不可用也。 且夫所除,宅中客鬼也。 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龍白虎列十二位。 龍虎猛
神,天之正鬼也,飛屍流兇,安敢妄集,猶主人猛勇,姦客不敢窺也。 有十二神舍之,宅主驅逐,名為去十二神之客,恨
十二神之意,安能得吉? 如無十二神,則亦無飛屍流兇。 罻奚裎扌祝獬紵尾梗殼篸鷙穩嘒繝
解逐之法,緣古逐疫之禮也。 昔顓頊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水為虐鬼,一居若水為魍魎,一居歐隅之間主疫病
人。 故歲終事畢,驅逐疫鬼,因以送陳、迎新、內吉也。 世相仿效,故有解除。 夫逐疫之法,亦禮之失也。 行堯、舜
之德,天下太平,百災消滅,雖不逐疫,疫鬼不往。 行桀、紂之行,海內擾亂,百禍並起,雖日逐疫,疫鬼猶來。 衰世
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週之季世,信鬼修祀。 以求福助。 愚主心惑,不顧自行,功猶之立,治猶不定。 故在人不在
鬼,在德不在祀。 國期有遠近,人命有長短,如祭祀可以得福,解除可以去兇,則王者可竭天下之財,以興延期之祀;富
家翁嫗可求解除之福,以取逾世之壽。 案天下人民,夭壽貴賤,皆有祿命;操行吉凶,皆有衰盛。 祭祀不為福,福不由
祭祀。 世信鬼神,故好祭祀。 祭祀無鬼神,故通人不務焉。 祭祀,厚事鬼神之道也,猶無吉福之驗,況盛力用威,驅
逐鬼神,其何利哉!
祭祀之禮,解除之法,眾多非一,且以一事效其非也。 夫小祀足以況大祭,一鬼足以卜百神。 世間繕治宅舍,鑿地掘
土,功成作畢,解謝土神,名曰:“解土”。 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 已祭之後,心快意喜,謂鬼神
解謝,殃禍除去。 如討論之,乃虛妄也。 何以驗之? 夫土地猶人之體也,普天之下皆為一體,頭足相去,以萬里數。
人民居土上,猶蚤虱著人身也。 蚤虱食人,賊人肌膚,猶人鑿地,賊地之體也。 蚤虱內知,有欲解人之心,相與聚會,
解謝於所食之肉旁,人能知之乎? 夫人不能知蚤虱之音,猶地不能曉人民之言也。 胡、越之人,耳口相類,心意相似,
對口交耳而談,尚不相解;況人之與地相似,地之耳口與人相遠乎! 今所解者地乎? 則地之耳遠,不能聞也。 所解一
宅之土,則一宅之土猶人一分之肉也,安能曉之! 如所解宅神乎,則此名曰“解宅”,不名曰“解土”。 禮入宗廟,無所主
意,斬尺二寸之木,名之曰主,主心事之,不為人像。 今解土之祭,為土偶人,像鬼之形,何能解乎? 神荒忽無形,出
入無門,故謂之神。 今作形象,與禮相違,失神之實,故知其非。 像似布藉,不設鬼形。 解土之禮,立土偶人,如祭
山可為石形,祭門戶可作木人乎?
晉中行寅將亡,召其太祝欲加罪焉,曰:“子為我祀,犧牲不肥澤也,且齊戒不敬也,使吾國亡,何也?”祝簡對曰: “昔
日吾先君中行密子,有車十乘,不憂其薄也,憂德義之不足也。今主君有革車百乘,不憂德義之薄也,唯患車之不足也。
夫船車飾則賦斂厚,賦斂厚則民謗詛。君苟以祀為有益於國乎?詛亦將為亡矣。一人祝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
亡,不亦宜乎?祝其何罪?”中行子乃慚。 今世信祭祀,中行子之類也。 不修其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 身死
禍至,歸之於祟,謂祟未得;得祟修祀,禍繁不止,歸之於祭,謂祭未敬。 夫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
巫祝,巫祝無力。 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
祀義篇第七十六
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 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
勉奉不絕。 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 實者,
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 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 今
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 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 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 宅舍附
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云
霧耳,亦無能食如。 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 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 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鬥
食,歠鬥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 天地之廣大,以萬里數,圜丘之上,一繭栗牛,粢飴大羹,不過數斛。 以此食天
地,天地安能飽? 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 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 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效者
負天地。 山,猶人之有骨節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 故人食腸滿,則骨節與血脈因以盛矣。 今祭天地,則山川隨天
地而飽。 今別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更食骨節與血脈也。
社稷報生穀物之功。 萬民生於天地,猶毫毛生於體也。 祭天地,則社稷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复別祭。 必以為有
神,是人之膚肉當複食也。 五祀初本在地。 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於地,井灶室中霤皆屬於地。 祭地,五祀設其中
矣;人君重之,故复別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食己,當複食形體也。 風伯、雨師、雷公,是群神也。 風猶人之有吹煦
也,雨猶人之有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三者附於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
吹煦、精液、腹鳴當複食也。 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有發。 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复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复食目與發也。
宗廟,己之先也。 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緣生事死,示不忘先。 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嚳之
屬,報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 夫不能歆享,則不能神;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禍
福之起,由於喜怒,喜怒之發,由於腹腸。 有腹腸者輒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無用喜怒則無用
為禍福矣。
或曰:“歆氣,不能食也。”夫歆之與飲食,一實也。 用口食之,用口歆之。 無腹腸則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
矣。 何以驗其不能歆也? 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 夫歆不用口則用鼻矣。 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
之,則手能擊之。 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或難曰:“宋公鮑之身有疾。祝曰夜姑,掌將事於歷者。歷鬼杖楫而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何而蒭犧之不肥碩
也?何而珪璧之不中度量也?而罪歟?其鮑之罪歟?’夜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知焉。審是掌之。’歷
鬼舉楫而掊之,斃於壇下。此非能言用手之驗乎?”
曰:夫夜姑之死,未必歷鬼擊之也,時命當死也。 妖象歷鬼,象鬼之形,則像鬼之言,象鬼之言,則像鬼而擊矣。 何以
明之? 夫鬼者,神也,神則先知。 先知則宜自見粢盛之不膏、圭璧之失度、犧牲之臞小,則因以責讓夜姑,以楫擊之而
已,無為先問。 先問,不知之效也;不知,不神之驗也。 不知不神,則不能見體出言,以楫擊人也。 夜姑,義臣也,
引罪自予己,故鬼擊之。 如無義而歸之鮑身,則厲鬼將復以楫掊鮑之神矣。 且祭祀不備,神怒見體,以殺掌祀。 如禮
備神喜,肯見體以食賜主祭乎? 人有喜怒,鬼亦有喜怒。 人不為怒者身存,不為喜者身亡。 厲鬼之怒,見體而罰。 宋
國之祀,必時中禮,夫神何不見體以賞之乎? 夫怒喜不與人同,則其賞罰不與人等。 賞罰不與人等,則其掊夜姑,不可
信也。
且夫歆者,內氣也,言者,出氣也。 能歆則能言,猶能吸則能呼矣。 如鬼神能歆,則宜言於祭祀之上。 今不能言,知
不能歆,一也。 凡能歆者,口鼻通也。 使鼻鼽不通,口鉗不開,則不能歆矣。 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能複歆? 二
也。 《禮》曰:“人死也,斯惡之矣。”與人異類,故惡之也。 為屍不動,朽敗滅亡,其身不與生人同,則知不與生人通
矣。 身不同,知不通,其飲食不與人鈞矣。 胡、越異類,飲食殊味。 死之與生,非直胡之與越也。 由此言之,死人不
歆,三也。 當人之臥也,置食物其旁,不能知也。 覺乃知之,知乃能食之。 夫死,長臥不覺者也,安能知食? 不能歆
之,四也。
或難曰:“‘祭則鬼享之’,何謂也?”曰:言其修具謹潔,粢牲肥香,人臨見之,意飲食之。 推己意以況鬼神,鬼神有
知,必享此祭,故曰鬼享之也。 難曰:“《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祭。’夫言東鄰不若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
西鄰祭少福多也。今言鬼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曰:此亦謂修具謹潔與不謹潔也。
紂殺牛祭,不致其禮。 文王衤勺祭,竭盡其敬。 夫禮不至,則人非之,禮敬盡,則人是之。 是之則舉事多助,非之則
言行見畔。 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多助,若祭,見歆之福: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 何以明之? 苟鬼神,不當
須人而食。 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 信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謂鬼神居處何如狀哉? 自有儲偫邪,將以人食為
飢飽也? 如自有儲偫,儲偫必與人異,不當食人之物。 如無儲偫,則人朝夕祭乃可耳。 壹祭壹否,則神壹飢壹飽。 壹
飢壹飽,則神壹怒壹喜矣。 且病人見鬼,及臥夢與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其祭祀,如人之食。 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
故復以繒製衣,以像生儀。 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欲食之,冀鬼饗之。 其製衣也,廣樅不過一尺若五六寸。 以所見長大
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於人乎? 以所見之鬼為審死人乎? 則其製衣,宜若生人之服。 如以所製之衣審鬼衣
之乎? 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 夫如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鬼也。 鬼神未定,厚禮事
之,安得福佑而堅信之乎?
祭意篇第七十七
禮,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土庶人祭其先;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於庶人。 《尚書》曰:“肆類於
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臣。”《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
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週人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於大壇,祭天也;瘞埋於大折,祭地
也,用騂犢。埋少牢於大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
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
地則不祭。”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制也。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
之。 山出雲雨潤萬物,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 故曰六宗。 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
報五穀。 五祀報門戶井灶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飲食,中霤人所託處。 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週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少及水。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
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此其二祀也。後土為社。稷,田正也。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週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禮》曰:“列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
殖百穀。夏之衰也,週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傳或曰: “炎
帝作火,死而為灶。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
厲,曰戶,曰灶。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
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二祀,或立戶,或立灶。”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有思其德,不忘其功也。 中心愛
之,故飲食之。 愛鬼神者祭祀之。 自禹興修社稷,祀後,稷其後絕廢。 高皇帝四年
詔天下祭靈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 靈星之祭,祭水旱也,於禮舊名曰雩。 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 春求
〔雨,秋求〕實,一歲再祀,蓋重谷也。 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
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暮春,四月也。 週之四月,正歲二月也。 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
見而雩”。 龍星見時,歲己啟蟄,□□□:“□□而雩。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修靈星之祀,到今不絕。名變
於舊,故世人不識;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緣明星之名,
說曰歲星,歲星東方也。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歲星求春之福也。四時皆有力於物,獨求春者,重本尊始也。審如儒
者之說,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月令》祭戶以春,祭門以秋,各宜其時。如或祭門以秋,謂之祭戶,論者肯
然之乎?不然,則明星非歲星也,乃龍星也。龍星二月見,則雩祈穀雨。龍星八月將入,則秋雩祈穀實。儒者或見其義,
語不空生。春雩廢,秋雩興,故秋雩之名,自若為明星也,實曰靈星。靈星者,神也;神者,謂龍星也。群神謂風伯雨師
雷公之屬。風以搖之,雨以潤之,雷以動之,四時生成,寒暑變化。日月星辰,人所瞻仰。水旱,人所忌惡。四方,氣所
由來。山林川谷,民所取材用。此鬼神之功也。
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月修先。 報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 力勉恩崇,功立化通,聖王之務也。 是故聖王制
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帝嚳能序星辰以著
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民事而野死,鯀勤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
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 凡此功烈,施布於民,民
賴其力,故祭報之。 宗廟先祖,己之親也,生時有養親之道,死亡義不可背,故修祭祀,示如生存。 推人事鬼神,緣生
事死,人有賞功供養之道,故有報恩祀祖之義。
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贛埋之,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弊蓋不棄,為埋狗也。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
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 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之許與。 季子使還,徐君已死,季子解
劍帶其塚樹。 御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遂帶劍於塚樹而
去。 祀為報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 祭為不背先者,其恩猶季子之帶劍於塚樹也。 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戒
畏敬,若有鬼神,修興弗絕,若有禍福。 重恩尊功,殷勤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 何以明之? 以飲食祭地也。 人將
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 孔子曰:“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齋如也。”《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
之。”祭,猶禮之諸祀也。 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 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 知祭地無神,猶謂
諸祀有鬼,不知類也。 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鬼神,況不著篇籍,世間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禍福矣? 好道學
仙者,絕穀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也。 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 論之以為人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
假使有之,與人異食。 異食則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 無求於人,則不能為人禍福矣。
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得。 得則喜,不得則怒。 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為禍。 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
不絕,久廢而不修,其何禍福於人哉?
實知篇第七十八
儒者論聖人,以為前知千歲,後知萬事,有獨見之明,獨聽之聰,事來則名,不學自知,不問自曉,故稱聖,則神矣。 若
蓍龜之知吉凶,蓍草稱神,龜稱靈矣。 賢者才下不能及,智劣不能料,故謂之賢。 夫名異則實殊,質同則稱鈞,以聖名
論之,知聖人卓絕,與賢殊也。
孔子將死,遺讖書,曰:“不知何一男子,自謂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其後,秦王兼
吞天下,號始皇,巡狩至魯,觀孔子宅,乃至沙丘,道病而崩。 又曰:“董仲舒亂我書。”其後,江都相董仲舒,論思
《春秋》,造著傳記。 又書曰:“亡秦者,胡也。”其後,二世胡亥,竟亡天下。 用三者論之,聖人後知萬世之效也。
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 不案圖書,不聞人言,吹律精思,自知其世,聖人前知千歲
之驗也。
曰:此皆虛也。 案神怪之言,皆在讖記,所表皆效圖書。 “亡秦者胡”,《河圖》之文也。 孔子條暢增益以表神怪,或
後人詐記,以明效驗。 高皇帝封吳王,送之,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反者,豈汝邪?”到景帝時,濞與七國通
謀反漢。 建此言者,或時觀氣見象,處其有反,不知主名。 高祖見濞之勇,則謂之是。 原此以論,孔子見始皇、仲
舒,或時但言“將有觀我之宅”、“亂我之書”者,後人見始皇入其宅,仲舒讀其書,則增益其辭,著其主名。 如孔子神而
空見始皇、仲舒,則其自為殷後子氏之世,亦當默而知之,無為吹律以自定也。 孔子不吹律,不能立其姓,及其見始皇,
睹仲舒,亦復以吹律之類矣。 案始皇本事,始皇不至魯,安得上孔子之堂,踞孔子之床,顛倒孔子之衣裳乎? 始皇三十
七年十月癸丑出遊,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嶷。 浮江下,觀藉柯,度梅渚,過丹陽,至錢唐,臨浙江,濤惡,乃西百二十
里,從陝中度,上會稽,祭大禹,立石刊頌,望於南海。 還過,從江乘,旁海上,北至琅邪。 自琅邪北至勞、成山,因
至之罘,遂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崩於沙丘平台。 既不至魯,讖記何見,而云始皇至魯? 至魯未可知,其言孔子
曰“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亦未可用。 “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不可用,則言“董仲舒亂我書”亦復不可信也。 行事,文記譎
常人言耳,非天地之書,則皆緣前因古,有所據狀。 如無聞見,則無所狀。 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
從閭巷論朝堂,由昭昭察冥冥。 讖書秘文,遠見未然,空虛暗昧,豫睹未有,達聞暫見,卓譎怪神,若非庸口所能言。
放象事類以見禍,推原往驗以處來事,〔賢〕者亦能,非獨聖也。 周公治魯,太公知其後世當有削弱之患;太公治齊,周
公睹其後世當有劫弒之禍。 見法術之極,睹禍亂之前矣。 紂作象箸而箕子譏,魯以偶人葬而孔子嘆,緣象箸見龍乾之
患,偶人睹殉葬之禍也。 太公、周公俱見未然,箕子、孔子並睹未有,所由見方來者,賢聖同也。 魯侯老,太子弱,次
室之女倚柱而嘯,由老弱之徵,見敗亂之兆也。 婦人之知,尚能推類以見方來,況聖人君子,才高智明者乎! 秦始皇十
年,莊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華陽後,與文王葬壽陵,夏太后〔子〕〔莊〕襄王葬於〔芷陽〕,故夏太后別葬杜
陵,曰:“東望吾子,西望吾夫,後百年,旁當有萬家邑。”其後皆如其言。 必以推類見方來為聖,次室、夏太后聖也。
秦昭王十年,樗裡子卒,葬於渭南章台之東,曰:“後百年,當有天子宮挾我墓。”至漢興,長樂宮在其東,未央宮在其
西,武庫正值其墓,竟如其言。 先知之效,見方來之驗也。 如以此效聖,樗裡子聖人也。 如非聖人,先知見方來不足
以明聖。 然則樗裡子見天子宮挾其墓也,亦猶辛有知伊川之當戎。 昔辛有過伊川,見被發而祭者,曰:“不及百年,此
其戎乎!”其後百年,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焉,竟如〔其言〕。 辛有之知當戎,見被發之兆也。 樗裡子之見天子〔宮〕
挾其墓,亦見博平之〔基〕也。 韓信葬其母,亦行營高敞地,令其旁可置萬家。 其後竟有萬家處其墓旁。 故樗裡子之
見博平〔土〕有宮台之兆,猶韓信之睹高敞萬家之台也。 先知之見,方來之事,無達視洞聽之聰明,皆案兆察跡,推原事
類。 春秋之時,卿大夫相與會遇,見動作之變,聽言談之詭,善則明吉祥之福,惡則處兇妖之禍。 明福處禍,遠圖未
然,無神怪之知,皆由兆類。 以今論之,故夫可知之事者,思慮所能見也;不可知之事,不學不問不能知也。 不學自
知,不問自曉,古今行事,未之有也。 夫可知之事,推精思之,雖大無難;不可知之事,歷心學問,雖小無易。 故智能
之士,不學不成,不問不知。
難曰:夫項托年七歲教孔子。 案七歲未入小學而教孔子,性自知也。 孔子曰:“生而知之,上也。學而知之,其次
也。”夫言生而知之,不言學問,謂若項託之類也。 王莽之時,勃海尹方年二十一,無所師友,性智開敏,明達六藝。
魏都牧淳於倉奏:“方不學,得文能讀誦,論義引《五經》文,文說議事,厭合人之心。”帝徵方,使射蜚蟲,筴射無
〔弗〕知者,天下謂之聖人。 夫無所師友,明達六藝,本不學書,得文能讀,此聖人也。 不學自能,無師自達,非神如
何?
曰:雖無師友,亦已有所問受矣;不學書,已弄筆墨矣。 兒始生產,耳目始開,雖有聖性,安能有知? 項托七歲,其三
四歲時,而受納人言矣。 尹方年二十一,其十四五時,多聞見矣。 性敏才茂,獨思無所據,不睹兆象,不見類驗,卻念
百世之後,有馬生牛,牛生驢,桃生李,李生梅,聖人能知之乎? 臣弒君,子軾父,仁如顏淵,孝如曾參,勇如賁、育,
辯如賜、予,聖人能見之乎? 孔子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又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論損
益,言“可知”,稱後生,言“焉知”。 後生難處,損益易明也。 此尚為遠,非所聽察也。 使一人立於牆東,令之出聲,
使聖人聽之牆西,能知其黑白、短長、鄉里、姓字所自從出乎? 溝有流澌,澤有枯骨,發首陋亡,肌肉腐絕,使〔聖〕人
詢之,能知其農商、老少、若所犯而坐死乎? 非聖人無知,其知無以知也。 知無以知,非問不能知也。 不能知,則賢
聖所共病也。
難曰:“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鳴於門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蹄。’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其蹄。使人視
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蹄。詹何,賢者也,尚能聽聲而知其色。以聖人之智,反不能知乎?”
曰:能知黑牛白其蹄,能知此牛誰之牛乎? 白其蹄者以何事乎? 夫術數直見一端,不能盡其實。 雖審一事,曲辯問
之,輒不能盡知。 何則? 不目見口問,不能盡知也。 魯僖公二十九年,介葛盧來朝,舍於昌衍之上,聞牛鳴,曰:“是
牛生三犧,皆已用矣。”或問:“何以知之?”曰: “其音雲。”人問牛主,竟如其言。 此復用術數,非知所能見也。 廣
漢楊翁仲〔能〕聽鳥獸之音,乘蹇馬之野,田間有放眇馬〔者〕,相去〔數里〕,鳴聲相聞。 翁仲謂其禦曰:“彼放馬目
眇。”其禦曰:“何以知之?”曰:“罵此轅中馬蹇,此馬亦罵之眇。”其禦不信,往視之,目竟眇焉。 翁仲之知馬聲,猶詹
何、介葛盧之聽牛鳴也。 據術任數,相合其意,不達視聽,遙見流目以察之也。 夫聽聲有術,則察色有數矣。 推用術
數,若先聞見,眾人不知,則謂神聖。 若孔子之見獸,名之曰狌々 ,太史公之見張良,似婦人之形矣。 案孔子未嘗見
狌々 ,至輒能名之,太史公與張良異世,而目見其形。 使眾人聞此言,則謂神而先知。 然而孔子名狌々 ,聞《昭人之
歌》;太史公之見張良,觀宣室之畫也。 陰見默識,用思深秘。 眾人闊略,寡所意識,見賢聖之名物,則謂之神。 推
此以論,詹何見黑牛白蹄,猶此類也。 彼不以術數,則先時聞見於外矣。 方今佔射事之工,據正術數,術數不中,集以
人事。 人事於術數而用之者,與神無異。 詹何之徒,方今佔射事者之類也。 如以詹何之徒,性能知之,不用術數,是
則巢居者先知風,穴處者先知雨。 智明早成,項托、尹方其是也。
難曰:“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帝嚳生而自言其名。未有聞見於外,生輒能言,稱其名,非神靈之效,生知之驗乎?”
曰:黃帝生而言,然而母懷之二十月生,計其月數,亦已二歲在母身中矣。 帝嚳能自言其名,然不能言他人之名,雖有一
能,未能遍通。 所謂神而生知者,豈謂生而能言其名乎? 乃謂不受而能知之,未得能見之也。 黃帝、帝嚳雖有神靈之
驗,亦皆早成之才也。 人才早成,亦有晚就,雖未就師,家問室學。 人見其幼成早就,稱之過度。 雲項托七歲,是必
十歲,雲教孔子,是必孔子問之。 雲黃帝、帝嚳生而能言,是亦數月。 雲尹方年二十一,是亦且三十。 云無所師友,
有不學書,是亦遊學家習。 世俗褒稱過實,毀敗愈惡。 世俗傳顏淵年十八歲升太山,望見吳昌門外有系白馬。 定考
實,顏淵年三十不升太山,不望吳昌門。 項託之稱,尹方之譽,顏淵之類也。
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學。 學之乃知,不問不識。 子貢曰:“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乎
學。”五帝、三王,皆有所師。 曰:“是欲為人法也”。 曰:精思亦可為人法。 何必以學者? 事難空知,賢聖之才能立
也。 所謂神者,不學而知。 所謂聖者,須學以聖。 以聖人學,知其非聖。 天地之間,含血之類,無性知者。
狌々知徃,鳱鵲知來,禀天之性,自然者也。 如以聖人為若狌々乎? 則夫狌々之類,鳥獸也。 僮謠不學而知,可謂神
而先知矣。 如以聖人為若僮謠乎? 則夫僮謠者,妖也。 世間聖神,以為巫與? 鬼神用巫之口告人。 如以聖人為若巫
乎? 則夫為巫者,亦妖也。 與妖同氣,則與聖異類矣。 巫與聖異,則聖不能神矣。 不能神,則賢之黨也。 同黨,則
所知者無以異也。 及其有異,以入道也。 聖人疾,賢者遲;賢者才多,聖人智多。 所知同業,多少異量;所道一途,
步騶相過。
事有難知易曉,賢聖所共關思也。 若夫文質之复,三教之重,正朔相緣,損益相因,賢聖所共知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
火也。 今之聲色,後世之聲色也。 鳥獸草木,人民好惡,以今而見古,以此而知來。 千歲之前,萬世之後,無以異
也。 追觀上古,探察來世,文質之類,水火之輩,賢聖共之。 見兆聞象,圖畫禍福,賢聖共之。 見怪名物,無所疑
惑,賢聖共之。 事可知者,賢聖所共知也;不可知者,聖人亦不能知也。 何以明之? 使聖空坐先知雨也,性能一事知
遠道,孔竅不普,未足以論也。 所論先知性達者,盡知萬物之性,畢睹千道之要也。 如知一不通二,達左不見右,偏駁
不純,踦校不具,非所謂聖也。 如必謂之聖,是明聖人無以奇也。 詹何之徒聖,孔子之黨亦稱聖,是聖無以異於賢,賢
無以乏於聖也。 賢聖皆能,何以稱聖奇於賢乎? 如俱任用術數,賢何以不及聖?
實者,聖賢不能性〔知〕,須任耳目以定情實。 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輒決;不可知之事,待問乃解。 天下之
事,世間之物,可思而〔知〕,愚夫能開精;不可思而知,上聖不能省。 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
益,不如學也。”天下事有不可知,猶結有不可解也。 見說善解結,結無有不可解。 結有不可解,見說不能解也。 非見
說不能解也,結有不可解。 及其解之,用不能也。 聖人知事,事無不可知。 事有不可知,聖人不能知,非聖人不能
知,事有不可知。 及其知之,用不知也。 故夫難知之事,學問所能及也;不可知之事,問之學之,不能曉也。
知實篇第七十九
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 論聖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間,不能獨見,非徒空說虛言,直以
才智準況之工也。 事有證驗,以效實然。 何以明之?
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有諸?”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
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孔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
取一芥於人,未有不言、不笑者也。 孔子既不能如心揣度,以決然否,心怪不信,又不能達視遙見,以審其實,問公明賈
乃知其情。 孔子不能先知,一也。
陳子禽問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溫良恭儉讓,
尊行也。 有尊行於人,人親附之。 人親附之,則人告語之矣。 然則孔子聞政以人言,不神而自知之也。 齊景公問子貢
曰:“夫子賢乎?”子貢對曰:“夫子乃聖,豈徒賢哉!”景公不知孔子聖,子貢正其名。 子禽亦不知孔子所以聞政,子貢
定其實。 對景公雲“夫子聖,豈徒賢哉”,則其對子禽,亦當云“神而自知之,不聞人言”。 以子貢對子禽言之,聖人不能
先知,二也。
顏淵炊飯,塵落甑中,欲置之則不清,投地則棄飯,掇而食之。 孔子望見以為竊食。 聖人不能先知,三也。
塗有狂夫,投刃而候;澤有猛虎,厲牙而望。 知見之者,不敢前進。 如不知見,則遭狂夫之刃,犯猛虎之牙矣。 匡人
之圍孔子,孔子如審先知,當早易道,以違其害。 不知而觸之,故遇其患。 以孔子圍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四也。
子畏於匡,顏淵後,孔子曰:“吾以汝為死矣。”如孔子先知,當知顏淵必不觸害,匡人必不加悖。 見顏淵之來,乃知不
死;未來之時,謂以為死。 聖人不能先知,五也。
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饋孔子豚。 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 孔子不欲見,既往,候時其亡,是勢必不欲
見也。 反,遇於路。 以孔子遇陽虎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六也。
長沮、桀溺偶而耕。 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 如孔子知津,不當更問。 論者曰:“欲觀隱者之操”。 則孔子先知,當
自知之,無為觀也。 如不知而問之,是不能先知,七也。
孔子母死,不知其父墓,殯於五甫之衢。 人見之者,以為葬也。 蓋以無所合葬,殯之謹,故人以為葬也。 鄰人鄒曼甫
之母告之,然後得合葬於防。 有塋自在防,殯於衢路,聖人不能先知,八也。
既得合葬,孔子反,門人後,雨甚至。 孔子問曰:“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 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
古不修墓。”如孔子先知,當先知防墓崩,比門人至,宜流涕以俟之。 〔門〕人至乃知之,聖人不能先知,九也。 子入
太廟,每事問。 不知故問,為人法也。 孔子未嘗入廟,廟中禮器,眾多非一。 孔子雖聖,何能知之? □□□:“以嘗
見,實已知,而復問,為人法。”孔子曰:“疑思問。”疑乃當問也? 實已知,當複問,為人法。 孔子知《五經》,門人
從之學,當複行問,以為人法,何故專口授弟子乎? 不以已知《五經》,復問為人法,獨以已知太廟復問為人法,聖人用
心,何其不一也? 以孔子入太廟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也。
主人請賓飲食,賓頓若捨。 賓如聞其家有輕子〔泊〕孫,必教親徹饌退膳,不得飲食;閉館關舍,不得頓〔賓〕。 賓之
執計,則必不往。 何則? 知請呼無喜,空行勞辱也。 如往無喜,勞辱復還,不知其家,不曉其實。 人實難知,吉凶難
圖。 如孔子先知,宜知諸侯惑於讒臣,必不能用,空勞辱己,聘召之到,宜寢不往。 君子不為無益之事,不履辱身之
行。 無為周流應聘,以取削蹟之辱;空說非主,以犯絕糧之厄。 由此言之,近不能知。 論者曰:“孔子自知不用,聖思
閔道不行,民在塗炭之中,庶幾欲佐諸侯,行道濟民,故應聘周流,不避患恥。為道不為己,故逢患而不惡。為民不為
名,故蒙謗而不避。”曰:此非實也。 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謂孔子自知時也。 何以自
知? 魯、衛,天下最賢之國也。 魯、衛不能用己,則天下莫能用己也,故退作《春秋》,刪定《詩》、《書》。 以自
衛反魯言之,知行應聘時,未自知也。 何則? 無兆象效驗,聖人無以定也。 魯、衛不能用,自知極也;魯人獲麟,自
知絕也。 道極命絕,兆象著明,心懷望沮,退而幽思。 夫周流不休,猶病未死,禱卜使痊也;死兆未見,冀得活也。
然則應聘,未見絕證,冀得用也。 死兆見舍,卜還醫絕,攬筆定書。 以應聘周流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一也。
孔子曰:“遊者可為綸。走這可為矰。至於龍,吾不知,其乘雲風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邪!”聖人知物知事。 老子
與龍,人、物也,所從上下,事也,何故不知? 如老子神,龍亦神,聖人亦神。 神者同道,精氣交連,何故不知? 以
孔子不知龍與老子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十二也。
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虞舜大聖,隱藏骨肉之過,宜愈子騫。 瞽叟與象,使舜治禀、浚
井,意欲殺舜。 當見殺己之情,早諫豫止。 既無如何,宜避不行,若病不為。 何故使父與弟得成殺己之惡,使人聞非
父弟,萬世不滅? 以虞舜不豫見,聖人不能先知,十三也。
武王不豫,周公請命,壇墠既設,筴祝已畢,不知天之許己與不,乃卜三龜,三龜皆吉。 如聖人先知,周公當知天已許
之,無為頓复卜三龜。 知聖人不以獨見立法,則更請命,秘藏不見,天意難知,故卜而合兆,兆決心定,乃以從事。 聖
人不能先知,十四也。
晏子聘於魯,堂上不趨,晏子趨;授玉不跪。 晏子跪。 門人怪而問於孔子。 孔子不知,問於晏子。 晏子解之,孔子乃
曉。 聖人不能先知,十五也。
陳賈問於孟子曰:“周公何人也?”曰:“聖人。”“使管叔監殷,管叔畔也。二者有諸?”曰:“然。”“周公知其畔而使,不
知而使之與?”曰:“不知也。”“然則聖人且有過與?”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也,不亦宜乎!”孟子,
實事之人也,言周公之聖,處其下,不能知管叔之畔。 聖人不能先知,十六也。
孔子曰:“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罪子貢善居積,意貴賤之期,數得其時,故貨殖多,富比陶硃。 然則聖人
先知也,子貢億數中之類也。 聖人據象兆,原物類,意而得之。 其見變名物,博學而識之。 巧商而善意,廣見而多
記,由微見較,若揆之今睹千載,所謂智如淵海。 孔子見竅睹微,思慮洞達,材智兼倍,強力不倦,超逾倫等耳! 目非
有達視之明,知人所不知之狀也。 使聖人達視遠見,洞聽潛聞,與天地談,與鬼神言,知天上地下之事,乃可謂神而先
知,與人卓異。 今耳目聞見,與人無別,遭事睹物,與人無異,差賢一等爾,何以謂神而卓絕?
夫聖猶賢也,人之殊者謂之聖,則聖賢差小大之稱,非絕殊之名也。 何以明之? 齊桓公與管仲謀伐莒,謀未發而聞於
國,桓公怪之,問管仲曰:“與仲甫謀伐莒,未發,聞於國,其故何也?”管仲曰:“國必有聖人也。”少頃,當東郭牙至。
管仲曰:“此必是已。”乃令賓延而上之,分級而立。 管〔仲〕曰:“子邪,言伐莒?”對曰:“然。”管仲曰:“我不伐
莒,子何故言伐莒?”對曰:“臣聞君子善謀,小人善意。臣竊意之。”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以意之?”對曰:“臣聞
君子有三色:驩然喜樂者,鐘鼓之色;愁然清淨者,衰絰之色;怫然充滿手足者,兵革之色。君口垂不〔吟〕,所言莒
也;君舉臂而指,所當又莒也。臣竊虞國小諸侯不服者,其唯莒乎!臣故言之。”夫管仲,上智之人也,其別物審事矣。
雲“國必有聖人”者,至誠謂國必有也。 東郭牙至,雲“此必是已”,謂東郭牙聖也。 如賢與聖絕輩,管仲知時無十二聖之
黨,當云“國必有賢者”,無為言聖也。 謀未發而聞於國,管仲謂“國必有聖人”,是謂聖人先知也。 及見東郭牙,雲“此
必是已”,謂賢者聖也。 東郭牙知之審,是與聖人同也。
客有見淳于髡於梁惠王者,再見之,終無言也。 惠王怪之,以讓客曰:“子之稱淳于生,言管、晏不及。及見寡人,寡人
未有得也。寡人未足為言邪?”客謂髡。 〔髡〕曰:“固也!吾前見王志在遠,後見王志在音,吾是以默然。”客具報,王
大駭曰:“嗟乎!淳于生誠聖人也?前淳于生之來,人有獻龍馬者,寡人未及視,會生至。後來,人有獻謳者,為及試,亦
會生至。寡人雖屏左右,私心在彼。”夫髡之見惠王在遠與音也,雖湯、禹之察,不能過也。 志在胸臆之中,藏匿不見,
髡能知之。 以髡等為聖,則髡聖人也。 如以髡等非聖,則聖人之知,何以過髡之知惠王也? 觀色以窺心,皆有因緣以
準的之。
楚靈王會諸侯,鄭子產曰:“魯、邾、宋、衛不來。”及諸侯會,四國果不至。 趙堯為符璽御史,趙人方與公謂御史大夫
周昌曰:“君之史趙堯且代君位。”其後堯果為御史大夫。 然則四國不至,子產原其理也;趙堯之為御史大夫,方與公睹
其狀也。 原理睹狀,處著方來,有以審之也。 魯人公孫臣,孝文皇帝時,上書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後黃龍見成
紀。 然則公孫臣知黃龍將出,案律曆以處之也。
賢聖之知,事宜驗矣。 賢聖之才,皆能先知;其先知也,任術用數,或善商而巧意,非聖人空知。 神怪與聖賢,殊道異
路也。 聖賢知不逾,故用思相出入;遭事無神怪,故名號相貿易。 故夫賢聖者,道德智能之號;神者,眇茫恍惚無形之
實。 實異,質不得同;實鈞,效不得殊。 聖神號不等,故謂聖者不神,神者不聖。 東郭牙善意,以知國情,子貢善
意,以得貨利。 聖人之先知,子貢、東郭牙之徒也。 與子貢、東郭同,則子貢、東郭之徒亦聖也。 夫如是,聖賢之實
同而名號殊,未必才相懸絕,智相兼倍也。
太宰問於子貢曰:“夫子聖者歟?何其多能也!”子貢曰:“故天縱之將聖,又多能也。”將者,且也。 不言已聖,言且聖
者,以為孔子聖未就也。 夫聖若為賢矣,治行厲操,操行未立,則謂且賢。 今言且聖,聖可為之故也。 孔子曰:“吾十
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從知天命至耳順,學就知明,成聖之驗也。 未五
十、六十之時,未能知天命、至耳順也,則謂之“且”矣。 當子貢答太宰時,殆三十、四十之時也。
魏昭王問於田詘曰:“寡人在東宮之時,聞先生之議曰‘為聖易’有之乎?”田詘對曰:“臣之所學也。”昭王曰:“然則先生
聖乎?”田詘曰:“未有功而知其聖者,堯之知舜也。待其有功而後知聖者,市人之知舜也。今詘未有功,而王問詘
曰:“若聖乎? 敢問王亦其堯乎? ”夫聖可學為,故田詘謂之易。如卓與人殊,禀天性而自然,焉可學?而為之安能成?
田詘之言“為聖易”,未必能成,田詘之言為易,未必能是;言“臣之所學”,蓋其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