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王有周公之疑,聞雷雨之變,安能不振懼乎? 然則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氣;成王畏懼,殆且感物類也。 夫天道無
為,如天以雷雨責怒人,則亦能以雷雨殺無道。 古無道者多,可以雷雨誅殺其身,必命聖人興師動軍,頓兵傷士,難以一
雷行誅,輕以三軍克敵,何天之不憚煩也?
或曰:“紂父帝乙,射天毆地,遊涇、渭之間,雷電擊而殺之。斯天以雷電誅無道也。”帝乙之惡,孰與桀、紂? 鄒伯奇
論桀、紂惡不如亡秦,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紂、秦、莽之〔死〕,不以雷電。 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
之惡,採善不逾其美,貶惡不溢其過。 責小以大,夫人無之。 成王小疑,天大雷雨。 如定以臣葬公,其變何以過此?
《洪範》稽疑,不悟災變者,人之才不能盡曉,天不以疑責備於人也。 成王心疑未決,天以大雷雨責之,殆非皇天之意。
《書》家之說,恐失其實也。
齊世篇第五十六
語稱上世之人,侗長佼好,堅強老壽,百歲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醜,夭折早死。 何則? 上世和氣純渥,婚姻以時,人
民禀善氣而生,生又不傷,骨節堅定,故長大老壽,狀貌美好。 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醜惡。 此言妄也。
夫上世治者,聖人也;下世治者,亦聖人也。 聖人之德,前後不殊,則其治世,古今不異。 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
天不變易,氣不改更。 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禀元氣。 元氣純和,古今不異,則禀以為形體者,何故不同? 夫禀
氣等則懷性均,懷性均,則體同;形體同,則醜好齊;醜好齊,則夭壽適。 一天一地,並生萬物。 萬物之生,俱得一
氣。 氣之薄渥,萬世若一。 帝王治世,百代同道。 人民嫁娶,同時共禮。 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
未必奉行。 何以效之? 以今不奉行也。 禮樂之製,存見於今,今之人民,肯行之乎? 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舉。
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
〔人,物也;〕物,亦物也。 人生一世,壽至一百歲。 生為十歲兒時,所見地上之物,生死改易者多。 至於百歲,臨
且死時,所見諸物,與年十歲時所見,無以異也。 使上世下世,民人無有異,則百歲之間,足以卜筮。 六畜長短,五穀
大小,昆蟲草木,金石珠玉,蜎蜚蠕動,跂行喙息,無有異者,此形不異也。 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 今氣為水火也,
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
人生長六七尺,大三四圍,面有五色,壽至於百,萬世不異。 如以上世人民侗長佼好,堅強老壽,下世反此;則天地初
立,始為人時,長可如防風之君,色如宋朝,壽如彭祖乎? 從當今至千世之後,人可長如莢英,色如嫫母,壽如朝生乎?
王莽之時,長人生長一丈,名曰霸出。 建武年中,穎川張仲師長一丈二寸,張湯八尺有餘,其父不滿五尺,俱在今世,或
長或短。 儒者之言,竟〔大〕誤也。 語稱上世使民以宜,傴者抱關,侏儒俳優。 如皆侗長佼好,安得傴、侏之人乎?
語稱上世之人,質樸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難治。 故《易》曰:“上古之時,結繩以治,後世易之以書契。”先結繩,易
化之故;後書契,難治之驗也。 故夫宓犧之前,人民至質樸,臥者居居,坐者於於,群居聚處,知其母不識其父。 至宓
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勇欲恐怯,強欲凌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 至週之時,人民文薄,八卦難復因
襲,故文王衍為六十四首,極其變,使民不倦。 至週之時,人民〔文〕薄,故孔子作《春秋》,採毫毛之善,貶纖介之
惡,稱曰:“週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難治,故加密致之罔,設纖微之禁,檢〔押〕守
持,備具悉極。 此言妄也。
上世之人,所懷五常也;下世之人,亦所懷五常也。 俱懷五常之道,共禀一氣而生,上世何以質樸? 下世何以文薄?
彼見上世之民飲血茹毛,無五穀之食,後世穿地為井,耕土種穀,飲井食粟,有水火之調;又見上古岩居穴處,衣禽獸之
皮,後世易以宮室,有布帛之飾,則謂上世質樸,下世文薄矣。
夫器業變易,性行不異。 然而有質樸文薄之語者,世有盛衰,衰極久有弊也。 譬猶衣食之於人也,初成鮮完,始熟香
潔,少久穿敗,連日臭茹矣。 文質之法,古今所共。 一質一文,一衰一盛,古而有之,非獨今也。 何以效之? 傳
曰:“夏后氏之王教以忠。上教以忠,君子忠,其失也,小人野。救野莫如敬,殷〔之〕王教以敬。上教用敬,君子敬,其
失也,小人鬼。救鬼莫如文,故週之王教以文。上教以文,君子文,其失也,小人薄。救薄莫如忠,承周而王者,當教以
忠。”夏所承唐、虞之教薄,故教以忠。 唐、虞以文教,則其所承有鬼失矣。 世人見當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則謂上
世樸質,下世文薄。 猶家人子弟不謹,則謂他家子弟謹良矣。
語稱上世之人重義輕身,遭忠義之事,得己所當赴死之分明也,則必赴湯趨鋒,死不顧恨。 故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行
事比類,書籍所載,亡命捐身,眾多非一。 今世趨利苟生,棄義妄得,不相勉以義,不相激以行,義廢身不以為累,行隳
事不以相畏。 此言妄也。
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義之性,則其遭事並有奮身之節。 古有無義之人,今有建節之士。 善惡雜廁,何世無
有。 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貴所聞而賤所見。 辨士則談其久者,文人則著其遠者。 近有奇而辨不稱,今有異而筆不
記。 若夫琅邪兒子明,歲敗之時,兄為飢人所食,自縛叩頭,代兄為食,餓人美其義,兩捨不食。 兄死,收養其孤,愛
不異於己之子,歲敗谷盡,不能兩活,餓殺其子,活兄之子。 臨淮許君叔亦養兄孤子,歲倉卒之時,餓其親子,活兄之
子,與子明同義。 會稽孟章父英為郡決曹掾,郡將撾殺非辜,事至覆考,英引罪自予,卒代將死。 章後復為郡功曹,從
役攻賊,兵卒北敗,為賊所射,以身代將,卒死不去。 此弘演之節,陳不占之義何以異? 當今著文書者,肯引以為比喻
乎? 比喻之證,上則求虞、夏,下則索殷、週。 秦、漢之際,功奇行殊,猶以為後。 又況當今在百代下,言事者目親
見之乎?
畫工好畫上代之人,秦、漢之士,功行譎奇,不肯圖今世之士者,尊古卑今也。 貴鵠賤雞,鵠遠而雞近也。 使當今說道
深於孔、墨,名不得與之同;立行崇於曾、顏,聲不得與之鈞。 何則? 世俗之性,賤所見,貴所聞也。 有人於此,立
義建節,實核其操,古無以過。 為文書者,肯載於篇籍,表以為行事乎? 作奇論,造新文,不損於前人,好事者肯舍久
65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9
遠之書,而垂意觀讀之乎? 揚子云作《太玄》,造《法言》,張伯松不肯壹觀。 與之並肩,故賤其言。 使子云在伯松
前,伯松以為《金匱》矣!
語稱上世之時,聖人德優,而功治有奇。 故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
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也! ”舜承堯不墮洪業,禹襲舜不虧大功。 其後至湯,舉兵代桀,武王把鉞討紂,無巍
巍蕩蕩之文,而有動兵討伐之言。 蓋其德劣而兵試,武用而化薄。 化薄,不能相逮之明驗也。 及至秦、漢,兵革雲
擾,戰力角勢,秦以得天下。 既得在下,無嘉瑞之美,若“葉和萬國”、“鳳皇來儀”之類,非德劣不及,功被若之徵乎?
此言妄也。
夫天地氣和,即生聖人。 聖人之治,即立大功。 和氣不獨在古先,則聖人何故獨優! 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毀今,少所
見而多所聞。 又見經傳增賢聖之美,孔子尤大堯、舜之功。 又聞堯、舜禪而相讓,湯、武伐而相奪。 則謂古聖優於
今,功化渥地後矣。 夫經有褒增之文,世有空加之言,讀經覽書者所共見也。 孔子曰: “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
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世常以桀、紂與堯、舜相反,稱美則說堯、舜,言惡則舉紂、桀。 孔子曰“紂之不
善,不若是之甚也”,則知堯、舜之德,不若是其盛也。
堯、舜之禪,湯、武之誅,皆有天命,非優劣所能為,人事所能成也。 使湯、武在唐、虞,亦禪而不伐;堯、舜在殷、
週,亦誅而不讓。 蓋有天命之實,而世空生優劣之語。 經言“葉和萬國”,時亦有丹硃;“鳳皇來儀”,時亦有有苗;兵皆
動而並用,則知德亦何優劣而小大也?
世論桀、紂之惡,甚於亡秦。 實事者謂亡秦惡甚於桀、紂。 秦、漢善惡相反,猶堯、舜、桀、紂相違也。 亡秦與漢皆
在後世,亡秦惡甚於桀、紂,則亦知大漢之德不劣於唐、虞也。 唐之“萬國”,固增而非實者也。 有虞之“鳳皇”,宣帝貼
已五致之矣。 孝明帝符瑞並至。 夫德優故有瑞,瑞鈞則功不相下。 宣帝、孝明如劣,不及堯、舜,何以能致堯、舜之
瑞? 光武皇帝龍興鳳舉,取天下若拾遺,何以不及殷湯、周武? 世稱週之成、康不虧文王之隆,舜巍位虧堯之盛功也。
方今聖朝,承光武,襲孝明,有浸酆溢美之化,無細小毫髮之虧,上何以不逮舜、禹? 下何以不若成、康? 世見五帝、
三王事在經傳之上,而漢之記故尚為文書,則謂古聖優而功大,後世劣而化薄矣。
宣漢篇第五十七
儒者稱五帝、三王致天下太平,漢興已來,未有太平。 彼謂五帝、三王致太平,漢未有太平者,見五帝、三王聖人也,聖
人之德能致太平;謂漢不太平者,漢無聖帝也,賢者之化,不能太平。 又見孔子言“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方今無鳳鳥、河圖,瑞頗未至悉具,故謂未太平。 此言妄也。
夫太平以治定為效,百姓以安樂為符。 孔子曰:“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百姓安者,太平之驗也。 夫治人以
人為主,百姓安而陰陽和,陰陽和則萬物育,萬物育則奇瑞出。 視今天下,安乎? 危乎? 安則平矣,瑞雖未具,無害
於平。 故夫王道定事以驗,立實以效,效驗不彰,實誠不見。 時或實然,證驗不具。 是故王道立事以實,不必具驗。
聖主治世,期於平安,不須符瑞。
且夫太平之瑞,猶聖〔王〕之相也。 聖王骨法未必同,太平之瑞何為當等? 彼聞堯、舜之時,鳳皇、景星皆見,河圖、
洛書皆出,以為後王治天下,當複若等之物,乃為太平。 用心若此,猶謂堯當複比齒,舜當複八眉也。 夫帝王聖相,前
後不同,則得瑞古今不等。 而今王無鳳鳥、河圖,〔謂〕未太平,妄矣。 孔子言鳳皇、《河圖》者,假前瑞以為語也,
未必謂世當複有鳳皇與河圖也。 夫帝王之瑞,眾多非一,或以鳳鳥、麒麟,或以河圖、洛書,或以甘露、醴泉,或以陰陽
和調,或以百姓乂安。 今瑞未必同於古,古應未必合於今,遭以所得,未必相襲。 何以明之? 以帝王興起,命〔佑〕
不同也。 周則烏、魚,漢斬大蛇。 推論唐、虞,猶週、漢也。 初興始起,事效物氣,無相襲者。 太平瑞應,何故當
鈞? 以已至之瑞,效方來之應,猶守株待兔之蹊,藏身破置之路也。
天下太平,瑞應各異,猶家人富殖,物不同也。 或積米穀,或藏布帛,或畜牛馬,或長田宅。 夫樂米穀不愛布帛,歡牛
馬不美田宅,則謂米穀愈布帛,牛馬勝田宅矣。 今百姓安矣,符瑞至矣,終謂古瑞河圖、鳳皇不至,謂之未安,是猶食稻
之人入飯稷之鄉,不見稻米,謂稷為非谷也。 實者,天下已太平矣,未有聖人,何以致之,未見鳳皇,何以效實? 問世
儒不知聖,何以知今無聖人也? 世人見鳳皇,何以知之? 既無以知之,何以知今無鳳皇也? 委不能知有聖與無,又不
能別鳳皇是鳳與非,則必不能定今太平與未平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然後仁。”三十年而天下平〔也〕。 漢興,至文帝時二十餘年,賈誼創議以為天下洽和,當改
正朔、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 文帝初即位,謙讓未遑。 夫如賈生之議,文帝時已太平矣。 漢興二十餘年,應
孔子之言“必世然後仁”也。 漢一〔世〕之年數已滿,太平立矣,賈生知之。 況至今且三百年,謂未太平,誤也。 且孔
子所謂一世,三十年也;漢家三百歲,十帝耀德,未平,如何? 夫文帝之時,固已平矣,歷世〔治〕平矣。 至平帝時,
前漢已滅,光武中興,复致太平。
問曰:“文帝有瑞,可名太平,光武無瑞,謂之太平,如何?”曰:夫帝王瑞應,前後不同。 雖無物瑞,百姓寧集,風氣
調和,是亦瑞也。 何以明之? 帝王治平,升封太山,告安也。 秦始皇升封太山,遭雷雨之變,治未平,氣未和。 光武
皇帝升封,天晏然無雲,太平之應也,治平氣應。 光武之時,氣和人安,物瑞等至,人氣已驗,論者猶疑。 孝宣皇帝元
康二年,鳳皇集於太山,後又集於新平。 四年,神雀集於長樂宮,或集於上林,九真獻麟。 神雀二年,鳳皇、甘露降集
京師。 四年,鳳皇下杜陵及上林。 五鳳三年,帝祭南郊,神光並見,或興〔於〕谷,燭耀齋宮,十有餘〔刻〕。 明
年,祭後土,靈光復至,至如南郊之時;甘露、神雀降集延壽萬歲宮。 其年三月,鸞鳳集長樂宮東門中樹上。 甘露元
年,黃龍至,見於新豐,醴泉滂流。 彼鳳皇雖五六至,或時一鳥而數來,或時異鳥而各至。 麒麟、神雀、黃龍、鸞鳥、
甘露、醴泉,祭後土、天地之時,神光靈耀,可謂繁盛累積矣。 孝明時雖無鳳皇,亦致〔麒〕麟、甘露、醴泉、神雀、白
雉、紫芝、嘉禾,金出鼎見,離木複合。 五帝、三王,經傳所載瑞應,莫盛孝明。 如以瑞應效太平,宣、明之年倍五
帝、三王也。 夫如是,孝宣、孝明可謂太平矣。
能致太平者,聖人也,世儒何以謂世未有聖人? 天之禀氣,豈為前世者渥,後世者泊哉! 周有三聖,文王、武王、周公
並時猥出。 漢亦一代也,何以當少於週? 週之聖王,何以當多於漢? 漢之高祖、光武,週之文、武也。 文帝、武帝、
宣帝、孝明、今上,過週之成、康、宣王。 非以身生漢世,可褒增頌嘆,以求媚稱也;核事理之情,定說者之實也。 俗
好褒遠稱古,講瑞〔則〕上世為美,論治則古王為賢,睹奇於今,終不信然。 使堯、舜更生,恐無聖名。 獵者獲禽,觀
者樂獵,不見漁者,心不顧也。 是故觀於齊不虞魯,遊於楚不歡宋。 唐、虞、夏、殷同載在二尺四寸,儒者〔抽〕讀,
朝夕講習,不見漢書,謂漢劣不若,亦觀獵不見漁,遊齊、楚不願宋、魯也。 使漢有弘文之人,經傳漢事,則《尚書》、
《春秋》也,儒者宗之,學者習之,將襲舊六為七,今上、上王至高祖皆為聖帝矣。 觀杜撫、班固等所上《漢頌》,頌功
德符瑞,汪濊深廣,滂沛無量,逾唐、虞,入皇域。 三代隘闢,厥深洿沮也。 “殷監不遠,在夏后之世。”且舍唐、虞、
夏、殷,近與周家斷量功德,實商優劣,週不如漢。
何以驗之? 週之受命者文、武也,漢則高祖、光武也。 文、武受命之降怪,不及高祖、光武初起之佑;孝宣、〔孝〕明
之瑞,美於週之成、康、宣王。 孝宣、孝明符瑞,唐、虞以來,可謂盛矣。 今上即命,奉成持滿,四海混一,天下定
寧。 物瑞已極,人應〔斯〕隆。 唐世黎民雍熙,今亦天下修仁,歲遭運氣,谷頗不登,迥路無絕道之憂,深幽無屯聚之
姦。 周家越常獻白雉,方今匈奴、善鄯、哀牢貢獻牛馬。 週時僅治五千里內,漢氏廓土收荒服之外。 牛馬珍於白雉,
近屬不若遠物。 古之戎狄,今為中國;古之裸人,今被朝服;古之露首,今冠章甫;古之跣跗,今履〔高〕舄。 以磐石
為沃田,以桀暴為良民,夷坎坷為平均,化不賓為齊民,非太平而何? 夫實德化則周不能過漢,論符瑞則漢盛於週,度土
境則周狹於漢,漢何以不如周? 獨謂週多聖人,治致太平? 儒者稱聖泰隆,使聖卓而無跡;稱治亦泰盛,使太平絕而無
續也。
恢國篇第五十八
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此言顏淵學於孔子,積累歲月,見道彌深也。 《宣漢》之篇,高漢於週,擬漢
過週,論者未極也。 恢而極之,彌見漢奇。 夫經熟講者,要妙乃見;國極論者,恢奇彌出。 恢論漢國在百代之上,審
矣。 何以驗之? 黃帝有涿鹿之戰;堯有丹水之師;舜時有苗不服;夏啟有扈叛逆;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周成王管、
蔡悖亂,周公東征。 前代皆然,漢不聞此。 高祖之時,陳犭希反,彭越叛,治始安也。 孝景之時,吳、楚興兵,怨晃
錯也。 匈奴時擾,正朔不及,無荒之地,王功不加兵,今皆內附,貢獻牛馬。 此則漢之威盛,莫敢犯也。
紂為至惡,天下叛之。 武王舉兵,皆願就戰,八百諸侯,不期俱至。 項羽惡微,號而用兵,與高祖俱起,威力輕重,未
有所定,則項羽力勁。 折鐵難於摧木,高祖誅項羽,折鐵;武王伐紂,摧木。 然則漢力勝週多矣。 凡克敵一則易,二
則難。 湯、武伐桀、紂,一敵也;高祖誅秦殺項,兼勝二家,力倍湯、武。 武王為殷西伯,臣事於紂,以臣伐〔君〕,
夷、齊恥之,扣馬而諫,武王不聽,不食週粟,餓死首陽。 高祖不為秦臣,光武不仕王莽,誅惡伐無道,無伯夷之譏,可
謂順於週矣。
丘由易以起高,淵洿易以為深。 起於微賤,無所因階者難;襲爵乘位,尊祖統業者易。 堯以唐侯入嗣帝位,舜以司徒因
堯授禪,禹以司空緣功代舜,湯由七十里,文王百里,為西伯,武王襲文王位。 三郊五代之起,皆有因緣,力易為也。
高祖從亭長提三尺劍取天下,光武由白水奮威武,〔帝〕海內,無尺土所因,一位所乘,直奉天命,推自然。 此則起高於
淵洿,為深於丘山也。 比方五代,孰者為優?
傳書或稱武王伐紂,太公《陰謀》,食小兒以丹,令身純赤,長大,教言殷亡。 殷民見兒身赤,以為天神,及言殷亡,皆
謂商滅。 兵至牧野,晨舉脂燭,奸謀惑民,權掩不備,週之所諱也,世謂之虛。 漢取天下,無此虛言。 《武成》之篇
言,週伐紂,血流浮杵。 以《武成》言之,食兒以丹,晨舉脂燭,殆且然矣。 漢伐亡新,光武將五千人,王莽遣二公將
〔百〕萬人戰於昆陽,雷雨晦冥,前後不相見。 漢兵出昆陽城,擊二公軍,一而當十,二公兵散。 天下以雷雨助漢威
敵,孰與舉脂燭以人事譎取殷哉?
或云:“武王伐紂,紂赴火死,武王就斬以鉞,懸其首於大白之旌。”齊宣王憐釁鐘之牛,睹其色之觳觫也。 楚莊王赦鄭
伯之罪,見其肉袒而形暴也。 君子惡〔惡〕,不惡其身。 紂屍赴於火中,所見淒愴,非徒色之觳觫,袒之暴形也。 就
斬以鉞,懸乎其首,何其忍哉! 高祖入咸陽,閻樂誅二世,項羽殺子嬰,高祖雍容入秦,不戮二屍。 光武入長安,劉聖
公已誅王莽,乘兵即害,不刃王莽之死。 夫斬赴火之首,與貰被刃者之身,德虐孰大也? 豈以羑里之恨哉? 以人君拘
人臣,其逆孰與秦奪周國,莽鴆平帝也? 鄒伯奇論桀、紂之惡不若亡秦,亡秦不若王莽。 然則紂惡微而周誅之痛,秦、
莽罪重而漢伐之輕,寬狹誰也?
高祖母妊之時,蛟龍在上,夢與神遇;好酒〔貰〕飲,酒舍負仇,及醉留臥,其上常有神怪;夜行斬蛇,蛇嫗悲哭;與呂
后俱之田廬,時自隱匿,光氣暢見,呂后輒知;始皇望見東南有天子氣。 及起,五星聚於東井。 楚望漢軍,雲氣五色。
光武且生,鳳皇集於城,嘉禾滋於屋。 皇妣之身,夜半無燭,空中光明。 初者,蘇伯阿望舂陵氣,鬱鬱蔥蔥。 光武起
過舊廬,見氣憧憧上屬於天。 五帝、三王初生始起,不聞此怪。 堯母感於赤龍,及起,不聞奇佑。 禹母吞薏苡,將
生,得玄圭;契母咽燕子;湯起白狼銜鉤;後稷母履大人之跡;文王起得赤雀;武王得魚、烏:皆不及漢太平之瑞。 黃
帝、堯、舜鳳皇一至。 凡諸眾瑞,重至者希。 漢文帝黃龍、玉桮。 武帝黃龍、麒麟、連木。 宣帝鳳皇五至,麒麟、神
雀、甘露、醴泉、黃龍、神光。 平帝白雉、黑雉。 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草、連木、嘉禾,與
宣帝同,奇有神鼎黃金之怪。 一代之瑞,累仍不絕。 此則漢德豐茂,故瑞佑多也。 孝明天崩,今上嗣位,元二之間,
嘉德布流。 三年,零陵生芝草五本。 四年,甘露降五縣。 五年,芝復生六〔本〕,黃龍見,大小凡八。 前世龍見不
雙,芝生無二,甘露一降。 而今八龍並出,十一芝累生,甘露流五縣。 德惠盛熾,故瑞繁夥也。 自古帝王,孰能致
斯?
儒者論曰“王者推行道德,受命於天。”《論衡》《初〔禀〕》以為王者生禀天命,性命難審,且兩論之。 酒食之賜,一
則為薄,再則為厚。 如儒者之言,五代皆一受命,唯漢獨再,此則天命於漢厚也。 如審《論衡》之言,生禀自然,此亦
漢家所禀厚也。 絕而復屬,死而復生。 世有死而復生之人,人必謂之神。 漢統絕而復屬,江武存亡,可謂優矣。
武王伐紂,庸、蜀之夷佐戰牧野。 成王之時,越常獻雉,倭人貢暢。 幽、歷衰微,戎狄攻週,平王東走,以避其難。
至漢,四夷朝貢。 孝平元始元年,越常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 夫以成王之賢,輔以周公,越常獻一,平帝得三。
後至四年,金城塞外羌〔豪〕良願等〔種〕獻其魚鹽之地,願內屬漢,遂得西王母石室,因為西海郡。 週時戎狄攻王,至
漢內屬,獻其寶地。 西王母國在絕極之外,而漢屬之。 德孰大? 壤孰廣?
方今哀牢、鄯善、諾降附歸德,匈奴時擾,遣將攘討,獲虜生口千萬數。 夏禹倮入吳國,太伯採藥,斷發文身。 唐、虞
國界,吳為荒服,越在九夷,罽衣關頭,今皆夏服、褒衣、履舄。 巴、蜀、越■、鬱林、日南、遼東、樂浪,週時被發椎
髻,今戴皮弁;週時重譯,今吟《詩》、《書》。
《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必誅。 廣陵王荊迷於{薜女}巫,楚王英惑於〔俠〕客,事情列見。 孝明三宥,二王吞
藥,週誅管、蔡,違斯遠矣! 楚外家許氏與楚王謀議,孝明曰:“許〔氏〕有屬於王,欲王尊貴,人情也。”聖心原之,
不繩於法。 隱強侯傳懸書市裡,誹謗聖政;今上海〔恩〕,犯奪爵土。 惡其人者,憎其胥餘。 立二王之子,安楚、廣
陵,〔隱〕強弟員嗣祀陰氏。 二王,帝族也,位為王侯,與管、蔡同。 管、蔡滅嗣,二王立後,恩已褒矣。 隱強,異
姓也,尊重父祖,復存其祀。 立武庚之義,繼祿父之恩,方斯羸矣。 何則? 並為帝王,舉兵相徵,貪天下之大,絕成
湯之統,非聖君之義,失承天之意也。 隱強,臣子也。 漢統自在,絕滅陰氏,無損於義,而猶存之,惠滂沛也。 故夫
雨露之施,內則注於骨肉,外則布於他施。 唐之晏晏,舜之烝烝,豈能逾此!
歡兜之行,靖言庸回,共工私之,稱薦於堯。 三苗巧佞之人,或言有罪之國。 鯀不能治水,知力極盡。 罪皆在身,不
加於上,唐、虞放流,死於不毛。 怨惡謀上,懷挾叛逆。 考事失實,誤國殺將,罪惡重於四子。 孝明加恩,則論徙
邊,今上寬惠,還歸州里。 開闢以來,因莫斯大。 晏子曰:“鉤星在房、心之間,地其動乎!”夫地動天時,非政所致。
皇帝振畏,猶歸於治,廣徵賢良,訪求過闕。 高宗之側身,周成之開匱,<廑力>能逮此。 谷登歲平,庸主因緣以建德
政,顛沛危殆,聖哲優者,乃立功化。 是故微病恆醫皆巧,篤劇扁鵲乃良。 建初孟年,無妄氣至,歲之疾疫也,比旱不
雨,牛死民流,可謂劇矣。 皇帝敦德,俊乂在官,第五司空,股肱國維,轉谷振贍,民不乏餓,天下慕德,雖危不亂。
民飢於谷,飽於道德,身流在道,心回鄉內。 以故道路無盜賊之跡,深幽迥絕無劫奪之姦,以危為寧,以困為通,五帝、
三王,孰能堪斯哉?
驗符篇第五十九
永平十一年,廬江皖侯國際有湖。 皖民小男曰陳爵、陳挺,年皆十歲以上,相與釣於湖涯。 挺先釣,爵後往。 爵問挺
曰:“釣寧得乎?”挺曰:“得!。”爵即歸取竿綸,去挺四十步所,見湖涯有酒樽,色正黃,沒水中。 爵以為銅也,涉水
取之,滑重不能舉。 挺望見,號曰:“何取?”爵曰:“是有銅,不能舉也。 ”挺往助之,涉水未持,樽頓衍更為盟盤,動
行入深淵中,复不見。 挺、爵留顧,見如錢等,正黃,數百千〔枚〕,即共掇〔摭〕,各得滿手,走歸示其家。 爵父
國,故免吏,字君賢,驚曰:“安所得此?”爵言其狀,君賢曰:“此黃金也!。 ”即馳與爵俱往,到金處,水中尚多,賢
自涉水掇取。 爵、挺鄰伍並聞,俱竟采之,合得十餘斤。 賢自言於相,相言太守。 太守遺吏收取,遣門下掾程躬奉
獻,具言得金狀。 詔書曰:“如章則可。不如章,有正法。”躬奉詔書,歸示太守,太守以下,思省詔書,以為疑隱,言
之不實,苟飾美也,即復因卻上得黃金實狀如前章。 事寢。 十二年,賢等上書曰:“賢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獻,訖今不
得直。 ”詔書下廬江,上不畀賢等金直狀。 郡上賢等所採金自官湖水,非賢等私瀆,故不與直。 ”十二年,詔書曰:“視
時金價,畀賢等金直。 ”漢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獨紀之。
金玉神寶,故出詭異。 金物色先為酒樽,後為盟盤,動行入淵,豈不怪哉? 夏之方盛,遠方圖物,貢金九牧,禹謂之
瑞,鑄以為鼎。 週之九鼎,遠方之金也。 人來貢之,自出於淵者,其實一也。 皆起盛德,為聖王瑞。 金玉之世,故有
金玉之應。 文帝之時,玉棒見。 金之與玉,瑞之最也。 金聲玉色,人之奇也。 永昌郡中亦有金焉,纖靡大如黍粟,在
水涯沙中。 民採得,日重五銖之金,一色正黃。 土生金,土色黃。 漢,土德也,故金化出。 金有三品,黃比見者,黃
為瑞也。 圯橋老父遺張良書,化為黃石。 黃石之精,出為符也。 夫石,金之類也,質異色鈞,皆土瑞也。
建初三年,零陵泉陵女子傅寧宅,土中忽生芝草五本,長者尺四五寸,短者七八寸,莖葉紫色,蓋紫芝也。 太守沈酆遺門
下掾衍盛奉獻,皇帝悅懌,賜錢衣食。 詔會公卿,郡國上計吏民皆在,以芝告示天下。 天下並聞,吏民歡喜,咸知漢德
豐雍,瑞應出也。 四年,甘露下泉陵、零陵、洮陽、始安、冷道五縣,榆柏梅李,葉皆洽薄,威委流漉,民嗽吮之,甘如
飴蜜。 五年,芝草復生泉陵男子週服宅〔土〕,六本,色狀如三年芝,並前凡十一本。
湘水去泉陵城七里,水上聚石曰燕室丘,臨水有俠山,其下岩淦,水深不測,二黃龍見,長出十六丈,身大於馬,舉頭顧
望,狀如圖中畫龍,燕室丘民皆觀見之。 去龍可數十步,又見狀如駒馬,小大凡六,出水遨戲陵上,蓋二龍之子也。 並
二龍為八,出移一時乃入。 宣帝時,鳳皇下彭城,彭城以聞。 宣帝詔侍中宋翁一。 翁一曰:“鳳皇當下京師,集於天子
之郊,乃遠下彭城,不可收,與無下等。 ”宣帝曰:“方今天下合為一家,下彭城與京師等耳,何令可與無下等乎?”令左
右通經者論難翁一,翁一窮,免冠叩頭謝。 宣帝之時,與今無異。 鳳皇之集,黃龍之出,鈞也。 彭城、零陵,遠近同
也。 帝宅長遠,四表為界,零陵在內,猶為近矣。 魯人公孫臣,孝文時言漢土德,其符黃龍當見。 其後,黃龍見於成
紀。 成紀之遠,猶零陵也。 孝武、孝宣時,黃龍皆出。 黃龍比出,於茲為四。 漢竟土德也。
賈誼創議於文帝之朝雲:“漢色當尚黃,數以五為名。”賈誼,智襄之臣,雲色黃數五,土德審矣。 芝生於土,土氣和,
故芝生土。 土爰稼穡,稼穡作甘,故甘露集。 龍見,往世不雙,唯夏盛時,二龍在庭,今龍雙出,應夏之數,治諧偶
也。 龍出往世,其子希出,今小龍六頭,並出遨戲,象乾坤六子,嗣後多也。 唐、虞之時,百獸率舞,今亦八龍遨戲良
久。 芝草延年,仙者所食,往世生出不過一二,今並前後凡十一本,多獲壽考之徵,生育松喬之糧也。 甘露之降,往世
一所,今流五縣,應土之數,德布濩也。 皇瑞比見,其出不空,必有像為,隨德是應。
孔子曰:“知者樂,仁者壽。”皇帝聖人,故芝草壽徵生。 黃為土色,位在中央,故軒轅德優,以黃為號。 皇帝寬惠,德
侔黃帝,故龍色黃,示德不異。 東方曰仁,龍,東方之獸也,皇帝聖人,故仁瑞見。 仁者,養育之味也,皇帝仁惠愛黎
民,故甘露降。 龍,潛藏之物也,陽見於外,皇帝聖明,招拔巖穴也。 瑞出必由嘉士,佑至必依吉人也。 天道自然,
厥應偶合。 聖主獲瑞,亦出群賢。 君明臣良,庶事以康。 文、武受命,力亦週、邵也。
須頌篇第六十
古之帝王建鴻德者,須鴻筆之臣褒頌紀載,鴻德乃彰,萬世乃聞。 問說《書》者:“‘欽明文思’以下,誰所言
也?”曰:“篇家也。”“篇家誰也?”“孔子也。”然則孔子鴻筆之人也。 “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也。”鴻筆之奮,蓋斯時也。 或說《尚書》曰:“尚者,上也;上所為,下所書也。”“下者誰也?”曰:“臣子也。”然則
臣子書上所為矣。 問儒者:“禮言制,樂言作,何也?”曰:“禮者上所製,故曰制;樂者下所作,故曰作。天下太平,頌
聲作。”方今天下太平矣,頌詩樂聲可以作未? 傳者不知也,故曰拘儒。 衛孔悝之鼎銘,周臣勸行。 孝宣皇帝稱潁川太
守黃霸有治狀,賜金百斤,漢臣勉政。 夫以人主頌稱臣子,臣子當褒君父,於義較矣。 虞氏天下太平,夔歌舜德;宣王
惠週,《詩》頌其行;召伯述職,週歌棠樹。 是故《周頌》三十一,《殷頌》五,《魯頌》四,凡《頌》四十篇,詩人所
以嘉上也。 由此言之,臣子當頌,明矣。
儒者謂漢無聖帝,治化未太平。 《宣漢》之篇,論漢已有聖帝,治已太平;《恢國》之篇,極論漢德非常實然,乃在百代
之上。 表德頌功,宣褒主上,《詩》之頌言,右臣之典也。 捨其家而觀他人之室,忽其父而稱異人之翁,未為德也。
漢,今天下之家也;先帝、今上民臣之翁也。 夫曉主德而頌其美,識國奇而恢其功,孰與疑暗不能也? 孔子稱“大哉!
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或年五十擊壤於塗,或曰:“大哉!堯之德也。”擊壤者曰:
“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堯何等力?”孔子乃言“大哉!堯之德”者,乃知堯者也。 涉聖世不知聖
主,是則盲者不能別青黃也;知聖主不能頌,是則暗者不能言是非也。 然則方今盲喑之儒,與唐擊壤之民,同一才矣。
夫孔子及唐人言大哉者,知堯德,蓋堯盛也;擊壤之民雲“堯何等力”,是不知堯德也。
夜舉燈燭,光曜所及,可得度也;日照天下,遠近廣狹,難得量也。 浮於淮、濟,皆知曲折;入東海者,不曉南北。 故
夫廣大從橫難數,極深,揭歷難測。 漢德酆廣,日光海外也。 知者知之,不知者不知漢盛也。 漢家著書,多上及殷、
週,諸子並作,皆論他事,無褒頌之言,《論衡》有之。 又《詩》頌國名《周頌》,杜撫、〔班〕固所上《漢頌》,相依
類也。
宣帝之時,畫圖漢列士,或不在於畫上者,子孫恥之。 何則? 父祖不賢,故不畫圖也。 夫頌言,非徒畫文也。 如千世
之後,讀經書不見漢美,後世怪之。 故夫古之通經之臣,紀主令功,記於竹帛;頌上令德,刻於鼎銘。 文人涉世,以此
自勉。 漢德不及六代,論者不德之故也。
地有丘洿,故有高平,或以鍤平而夷之,為平地矣。 世見五帝、三王為經書,漢事不載,則謂五、三優於漢矣。 或以論
為以金,安得不有好文之聲! 唐、虞既遠,所在書散;殷、週頗近,諸子存焉。 漢興以來,傳文未遠,以所聞
見,伍唐、虞而什殷、週,煥炳鬱鬱,莫盛於斯! 天晏,者星辰曉爛;人性奇者,掌文藻炳。 漢今為盛,故文繁湊也。
孔子曰:“文王既歿,文不在茲乎!”文王之文,傳在孔子。 孔子為漢製文,傳在漢也。 受天之文。 文人宜遵五經六藝
為文,諸子傳書為文,造論著說為文,上書奏記為文,文德之操為文。 立五文在世,皆當賢也。 造論著說之文,尤宜勞
焉。 何則? 發胸中之思,論世俗之事,非徒諷古經、續故文也。 論發胸臆,文成手中,非說經藝之人所能為也。 週、
秦之際,諸子並作,皆論他事,不頌主上,無益於國,無補於化。 造論之人,頌上恢國,國業傳在千載,主德參貳日月,
非適諸子書傳所能並也。 上書陳便宜,奏記薦吏士,一則為身,二則為人。 繁文麗辭,無上書文德之操。 治身完行,
徇利為私,無為主者。 夫如是,五文之中,論者之文多矣。 則可尊明矣。
孔子稱周曰:“唐、虞之際,於斯為盛,週之德,其可謂至德已矣!”孔子,週之文人也,設生漢世,亦稱漢之至德矣。
趙他王南越,倍主滅使,不從漢制,箕踞椎髻,沉溺夷俗。 陸賈說以漢德,懼以帝威,心覺醒悟,蹶然起坐。 世儒之
愚,有趙他之惑;鴻文之人,陳陸賈之說。 觀見之者,將有蹶然起坐,趙他之悟。 漢氏浩爛,不有殊卓之聲。 文人之
休,國之符也。
望豐屋知名家,睹喬木知舊都。 鴻文在國,聖世之驗也。 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則眸子了,了者,目文了也。 夫候
國占人,同一實也。 國君聖而文人聚,人心惠而目多采。 蹂蹈文錦於泥塗之中,聞見之者,莫不痛心。 知文錦之可
惜,不知文人之當尊,不通類也。 天文人文,文豈徒調墨弄筆,為美麗之觀哉? 載人之行,傳人之名也。 善人願載,
思勉為善;邪人惡載,力自禁裁。 然則文人之筆,勸善懲惡也。 諡法所以章善,即以著惡也。 加一字之諡,人猶勸
懲,聞知之者,莫不自勉。 況極筆墨之力,定善惡之實,言行畢載,文以千數,傳流於世,成為丹青,故可尊也。
揚子云作《法言》,蜀富人齎錢千萬,願載於書。 子云不聽,“夫富無仁義之行,〔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牛也,安得妄
載?班叔皮續《太史公書》,載鄉里人以為惡戒。邪人枉道,繩墨所彈,安得避諱?是故子云不為財勸,叔皮不為恩撓。
文人之筆,獨已公矣!賢聖定意於筆,筆集成文,文具情顯,後人觀之,以〔見〕正邪,安宜妄記?足蹈於地,蹟有好
醜;文集於禮,誌有善惡。故夫佔跡以睹足,觀文以知情。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論衡》篇以十
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 ”
論死篇第六十二
世謂人〔死〕為鬼,有知,能害人。 試以物類驗之,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 何以驗之? 驗之以物。
人,物也;物,亦物也。 物死不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世能別人物不能為鬼,則為鬼不為鬼尚難分明。 如不能
別,則亦無以知其能為鬼也。 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 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
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 人無耳目則無所知,故聾盲之人,比於草木。 夫精氣去人,豈徒與無耳目同哉?
朽則消亡,荒忽不見,故謂之鬼神。 人見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 何則? 鬼神,荒忽不見之名也。 人死精神升
天,骸骨歸土,故謂之鬼。 鬼者,歸也;神者,荒忽無形者也。 或說:鬼神,陰陽之名也。 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
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 神者,〔申〕也。 申复無已,終而復始。 人用神氣生,其死復歸神氣。 陰陽稱鬼神,
人死亦稱鬼神。 氣之生人,猶水之為冰也。 水凝為冰,氣凝為人;冰釋為水,人死复神。 其名為神也,猶冰釋更名水
也。 人見名異,則謂有知,能為形而害人,無據以論之也。
人見鬼若生人之形。 以其見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 何以效之? 以囊橐盈粟米,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滿
盈堅強,立樹可見。 人瞻望之,則知其為粟米囊橐。 何則? 囊橐之形,若其容可察也。 如囊穿米出,橐敗粟棄,則囊
橐委闢,人瞻望之,弗復見矣。 人之精神藏於形體之內,猶粟米在囊橐之中也。 死而形體朽,精氣散,猶囊橐穿敗,粟
米棄出也。 粟米棄出,囊橐無復有形,精氣散亡,何能複有體,而人得見之乎! 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
以為裘,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 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今人死,皮毛朽
敗,雖精氣尚在,神安能複假此形而以行見乎? 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見,猶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 六畜能變
化像人之形者,其形尚生,精氣尚在也。 如死,其形腐朽,雖虎兕勇悍,不能複化。 魯公牛哀病化為虎,亦以未死也。
世有以生形轉為生類者矣,未有以死身化為生象者也。
天地開闢,人皇以來,隨壽而死。 若中年夭亡,以億萬數。 計今人之數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輒為鬼,則道路之上,一步
一鬼也。 人且死見鬼,宜見數百千萬,滿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見一兩人也。 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為磷。 血
者,生時之精氣也。 人夜行見磷,不像人形,渾沌積聚,若火光之狀。 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類生人之血也,其形不
類生人之形。 精氣去人,何故像人之體? 人見鬼也,皆象死人形,則可疑死人為鬼,或反像生人之形。 病者見鬼,雲
甲來。 甲時不死,氣象甲形。 如死人為鬼,病者何故見生人之體乎?
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復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復見。 能使灰更為燃火,吾乃頗疑死人能複為形。 案火
滅不能複燃以況之,死人不能複為鬼,明矣。 夫為鬼者,人謂死人之精神。 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
之形,無為見衣帶被服也。 何則? 衣服無精神,人死,與形體俱朽,何以得貫穿之乎? 精神本以血氣為主,血氣常附
形體。 形體雖朽,精神尚在,能為鬼可也。 今衣服,絲絮布帛也,生時血氣不附著,而亦自無血氣,敗朽遂已,與形體
等,安能自若為衣服之形? 由此言之,見鬼衣服象〔人〕,則形體亦象〔人〕矣。 象〔人〕,則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夫死人不能為鬼,則亦無所知矣。 何以驗之? 以未生之時無所知也。 人未生,在元氣之中;既死,復歸元氣。 元氣荒
忽,人氣在其中。 人未生無所知,其死歸無知之本,何能有知乎? 人之所以聰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氣也;五常之氣所
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 五藏不傷,則人智惠;五藏有病,則人荒忽。 荒忽則愚癡矣。 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則
五常無所託矣,所用藏智者已敗矣,所用為智者已去矣。 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 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
獨知之精?
人之死也,其猶夢也。 夢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 人殄不悟則死矣。 案人殄复悟,死〔复〕來者,與夢相
似,然則夢、殄、死,一實也。 人夢不能知覺時所作,猶死不能識生時所為矣。 人言談有所作於臥人之旁,臥人不能
知,猶對死人之棺,為善惡之事,死人不能複知也。 夫臥,精氣尚在,形體尚全,猶無所知,況死人精神消亡,形體朽敗
乎?
人為人所毆傷,詣吏告苦以語人,有知之故也。 或為人所殺,則不知何人殺也,或家不知其屍所在。 使死人有知,必恚
人之殺己也,當能言於吏旁,告以賊主名;若能歸語其家,告以屍之所在。 今則不能,無知之效也。 世間死者,〔令〕
生人殄,而用其言,用巫叩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談,皆誇誕之言也。 知不誇誕,物之精神為之像也。 或曰:不能言
也。 夫不能言,則亦不能知矣。 知用氣,言亦用氣焉。 人之未死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則惛亂,精神擾也。 夫死,病
之甚者也。 病,死之微,猶惛亂,況其甚乎! 精神擾,自無所知,況其散也!
人之死,猶火之滅也。 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實。 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 人病且死,與火之且
滅何以異? 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復有光也。 隆冬之月,寒氣用事,水凝為冰,逾
春氣溫,冰釋為水。 人生於天地之間,其猶冰也。 陰陽之氣,凝而為人,年終壽盡,死還為氣。 夫春水不能複為冰,
死魂安能複為形?
妒夫娼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鬥訟,夫死,妻更嫁,妻死,夫更娶。 以有知驗之,宜大忿怒。 今夫妻死者,寂
寞無聲,更嫁娶者,平忽無禍,無知之驗也。
孔子葬母於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 孔子聞之,泫然流涕曰:“古者不修墓。”遂不復修。 使死有知,必恚人不修也。
孔子知之,宜輒修墓,以喜魂神。 然而不修,聖人明審,曉其無知也。
枯骨在野,時鳴呼有聲,若夜聞哭聲,謂之死人音,非也。 何以驗之? 生人所以言語籲呼者,氣括口喉之中,動搖其
舌,張歙其口,故能成言。 譬猶吹簫笙,簫笙折破,氣越不括,手無所弄,則不成音。 夫簫笙之管,猶人之口喉也;手
弄其孔,猶人之動舌也。 人死口喉腐敗,舌不復動,何能成言? 然而枯骨時呻鳴者,人骨自有能呻鳴者焉,或以為秋
〔氣〕也,是與夜鬼哭無以異也。 秋氣為呻鳴之變,自有所為,依倚死骨之側,人則謂之骨尚有知,呻鳴於野。 草澤暴
體以千萬數,呻鳴之聲,宜步屬焉。
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複使之言,言者亦不能複使之言。 猶物生以青為〔色〕,或予之也,物死青者去,或奪
之也。 予之物青,奪之青去,去後不能複予之青,物亦不能複自青。 聲色俱通,並禀於天。 青青之色,猶梟梟之聲
也,死物之色不能複青,獨為死人之聲能複自言,惑也。
人之所以能言語者,以有氣力也,氣力之盛,以能飲食也。 飲食損減則氣力衰,衰則聲音嘶,困不能食,則口不能複言。
夫死,困之甚,何能複言? 或曰: “死人歆餚食氣,故能言。”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 使生人不飲食,而徒以口歆
餚食〔之〕氣,不過三日則餓死矣。 或曰:“死人之精,神於生人之精,故能歆氣為音。”夫生人之精在於身中,死則在
於身外,死之與生何以殊? 身中身外何以異? 取水實於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異於盎中之水乎? 地水不異於盎
中之水,身外之精,何故殊於身中之精?
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語言,則不能害人矣。 何以驗之? 夫人之怒也用氣,其害人用力,用力須筋骨而強,強則能害
人。 忿怒之人,呴呼於人之旁,口氣喘射人之面,雖勇如賁、育,氣不害人,使舒手而擊,舉足而蹶,則所擊蹶無不破
折。 夫死,骨朽筋力絕,手足不舉,雖精氣尚在,猶呴籲之時無嗣助也,何以能害人也? 凡人與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
把刃,爪牙堅利之故也。 今人死,手臂朽敗,不能複持刃,爪牙墮落,不能複囓噬,安能害人? 兒之始生也,手足具
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氣適凝成,未能堅強也。 由此言之,精氣不能堅強,審矣。 氣為形體,形體微弱,猶未能
害人,況死,氣去精神絕。 安能害人? 寒骨謂能害人者邪? 死人之氣不去邪? 何能害人?
雞卵之未字也,澒溶於彀中,潰而視之,若水之形;良雌傴伏,體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 夫人之死,猶澒溶之
時,澒溶之氣,安能害人? 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飲食也,飲食飽足則強壯勇猛,強壯勇猛則能害人矣。 人病不能
飲食,則身〔羸〕弱,〔羸〕弱困甚,故至於死。 病困之時,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盜其物,不能禁奪,羸弱困劣之故
也。 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 有雞犬之畜,為人所盜竊,雖怯無勢之人,莫不忿怒,忿怒之極,至相賊
滅。 敗亂之時,人相噉食者,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 身貴於雞犬,己死重於見盜,忿怒於雞犬,無怨於食己,不能害
人之驗也。 蟬之未蛻也,為複育,已蛻也去複育之體,更為蟬之形。 使死人精神去形體,若蟬之去複育乎! 則夫為蟬
者不能害為複育者。 夫蟬不能害复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身? 夢者之義疑。 〔或〕言:“夢者,精神自止身
中,為吉凶之象。”或言:“精神行與人物相更。 ”今其審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將復然。 今其審行,人夢殺傷人,夢殺
傷人,若為人所复殺,明日視彼之身,察己之體,無兵刃創傷之驗。 夫夢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 夢之精神不能害
人,死之精神安能為害? 火熾而釜拂,沸止而氣歇,以火為主也。 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 火猛灶
中,釜湧氣蒸;精怒胸中,力盛身熱。 今人之將死,身體清涼,涼益清甚,遂以死亡。 當死之時,精神不怒。 身亡之
後,猶湯之離釜也,安能害人?
物與人通,人有癡狂之病。 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則愈矣。 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體,故能變化,與人交通;已死,形
體壞爛,精神散亡,無所复依,不能變化。 夫人之精神,猶物之精神也。 物生,精神為病;其死,精神消亡。 人與物
同,死而精神亦滅,安能為害禍! 設謂人貴,精神有異,成事,物能變化,人則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神〕奇
於人也。
水火燒溺。 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 金傷人,木毆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 使人死,精神為五行之物乎,害
人;不為乎,不能害人。 不為物,則為氣矣。 氣之害人者,太陽之氣為毒者也。 使人死,其氣為毒乎,害人;不為
乎,不能害人。
夫論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則夫所見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為,明矣。
死偽篇第六十三
傳曰:“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宣王將田於囿,杜伯起於道左,執彤弓而射宣王,宣王伏而死。趙簡公殺其臣莊子義而
不辜,簡公將入於桓門,莊子義起於道左,執彤杖而捶之,斃於車下。”二者,死人為鬼之驗;鬼之有知,能害人之效也。
無之,奈何? 曰:人生萬物之中,物死不能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 如以人貴能為鬼,則死者皆當為鬼。 杜伯、莊
子義何獨為鬼也? 如以被非辜者能為鬼,世間臣子被非辜者多矣,比干、子胥之輩不為鬼。 夫杜伯、莊子義無道忿恨,
報殺其君。 罪莫大於弒君,則夫死為鬼之尊者當複誅之,非杜伯、莊子義所敢為也。 凡人相傷,憎其生,惡見其身,故
殺而亡之。 見殺之家,詣吏訟其仇,仇人亦惡見之。 生死異路,人鬼殊處。 如杜伯、莊子義怨宣王、簡公,不宜殺
也,當複為鬼,與己合會。 人君之威,固嚴人臣,營衛卒使固多眾,兩臣殺二君,二君之死,亦當報之,非有知之深計,
憎惡之所為也。 如兩臣神,宜知二君死當報己;如不知也,則亦不神。 不神胡能害人? 世多似是而非,虛偽類真,故
杜伯、莊子義之語,往往而存。
晉惠公改葬太子申生。 秋,其僕狐突適下國,遇太子。 太子趨登僕車而告之曰:“夷吾無禮,餘得請於帝矣,將以晉畀
秦,秦將祀餘。”狐突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太
子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許之,遂不見。 及期,狐突之新城西偏巫者之舍,復
與申生相見。 申生告之曰:“帝許罰有罪矣,斃之於韓。”其後四年,惠公與秦穆公戰於韓地,為穆公所獲,竟如其言。
非神而何? 曰:此亦杜伯、莊子義之類。 何以明之? 夫改葬,私怨也;上帝,公神也。 以私怨爭於公神,何肯聽之?
帝許以晉畀秦,狐突以為不可,申生從狐突之言,是則上帝許申生非也。 神為上帝,不若狐突,必非上帝,明矣。 且臣
不敢求私於君者,君尊臣卑,不敢以非干也。 申生比於上帝,豈徒臣之與君哉! 恨惠公之改葬,幹上帝之尊命,非所得
為也。 驪姬譖殺其身,惠公改葬其屍。 改葬之惡,微於殺人;惠公之罪,輕於驪姬。 請罰惠公,不請殺驪姬,是則申
生憎改葬,不怨見殺也。 秦始皇用李斯之議,燔燒詩書,後又坑儒。 博士之怨,不下申生;坑儒之惡,痛於改葬。 然
則秦之死儒,不請於帝,見形為鬼,〔諸生〕會告以始皇無道,李斯無狀。
周武王有疾不豫,周公請命,設三壇同一墠,植璧秉圭,乃告於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策祝,辭曰:“予仁若考,多才
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某,不若旦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鬼神者,謂三王也。 即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神。 周公,
聖人也,聖人之言審,則得幽冥之實;得幽冥之實,則三王為鬼神,明矣。 曰:實〔聖〕人能神乎? 不能神也? 如
神,宜知三王之心,不宜徒審其為鬼也。 周公請命,史策告祝,祝畢辭已,不知三王所以與不,乃卜三龜,三龜皆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