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七年(辛巳、一八八一)

二月

谕:琉球一案,日使于未经议定之先,即自异前议,悻悻而去;难保无藉端要挟情事。所有沿海各省防务,应严行戒备。

十月

总署奏:法人谋占越南北境并欲通商云南,现拟预筹办法以弭衅端。又奏:越南积弱已甚,中国为藩篱计,不能置之度外。

清季外交史料选辑 · 第 23 / 3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