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六年(庚辰、一八八○)

正月

遣曾纪泽出使俄国。

六月

总署奏:日本悔三分球地之议并藉球案要求改订商约,请派大员商办。

八月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遣使前往日本。

十月

李鸿章奏:遵议日本议结球案所让南岛,球人不愿,且与存祀相违,并牵涉改约流弊更大;暂宜缓允。

清季外交史料选辑 · 第 22 / 3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