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三顷四十七亩五分三厘。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三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厘; 地一十顷六亩三厘;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六顷九十四亩八分。 田一千一百七十九顷八十一亩一分; 地三十九顷六十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