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八年月日代笔人王龙水

为媒人张牛姆

在场知见人林士发

同立甘愿主出赎身收银字人林阿九

(七)同上

同立合约赎身字人杨厚、郭陈氏,缘因原有一子杨冬瓜,年已长大,凭媒作合,于光绪二十四年婚娶郭陈氏之女,名唤郭凉,结为夫妻。本效鸾凤和鸣之计,以望百年偕老之期,讵料厚之子杨冬瓜不幸忽于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间永诀千秋,抛辞尘世,厚夫妇相议,愿将此儿妇郭凉付伊生母郭陈氏赎回再醮。听公调处,三面议定赎身价洋银陆拾大员正,即日厚同公人亲收足讫,随将此儿妇郭凉听其赎回归家,或招婚,或配婿,任从其便。倘日后郭凉生子传孙,与杨厚无干;而杨厚所有家业物产,亦与郭凉无涉。此乃二比甘愿,不能滋生事端,别生枝节,各无异言反悔。口恐无凭,口笔有据,同立合约赎身字壹样贰纸,各执壹纸,永远存照。

批明:厚即日同公人亲收过赎身价洋银陆拾大员正足讫,照。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66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