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

音泰。借也。施也。

贈遺

下音位。餽贈也。

唆

音。梭。

黠

轄。結。二音。慧也。

五神通

其六通中。除漏盡通。是也。

續藏經 沙彌尼律儀要略

清 讀體輯集

沙彌尼律儀要略

華山隆昌寺司律學沙門 讀體 輯集

梵語沙彌尼。此翻息慈女。謂息惡行慈。息世染而慈濟眾生也。亦云勤策女。亦云求寂女。律儀者。十戒律諸威儀也。

上篇

戒律門

沙彌尼離戒文中。佛言。十六以上。應作沙彌尼。素無瑕穢。貞良完具。無所毀辱。父母見聽。乃得為道。素不貞良。不應為道。石人[匿/虫]病。不應為道。以女人恣態難保。悅在須臾。復生惡意。譬如水泡。一起一滅。無有常定。須善觀察。乃可度尼。又佛觀見人間。上至二十八天。下至十八地獄。皆苦無樂。故結戒以訓後生。由是信女剃髮出家。先受十支禁戒。名法同沙彌尼。次與二歲驗學六法。為式叉摩那。俟歲滿學淨。堪入亞僧數者。在二部僧中。乞受比丘尼戒。斯誠正制。比來尼律失宗。時風下邁。而沙彌尼本所受戒未諳。憍慢者多輕二部大僧。愚昧者全失諸門細行。欲光道化以攝尼徒。難可冀也。因采十戒。略明制止。俾蒙學知所向方。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違犯。然近為式叉摩那。比丘尼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初念出家之志矣。若樂廣覽者。自當詳閱律藏全典。

以下十戒條章。依律藏隨字函本文錄出。并無增減。

第一殺戒

沙彌尼初戒。不得殺生。慈愍羣生。如父母念子。加哀蠕動。猶如赤子。何謂不殺。護身口意。身不殺人物蚑行喘息之類。而不手為。亦不教人。見殺不食。聞殺不食。疑殺不食。為我殺不食。口不說言。當殺。當害。報怨。亦不得言。死快。殺快。某肥。某瘦。某肉多好。某肉少也。意亦不念當有所賊殺於某快乎。某畜肥。某瘦。哀諸眾生。如己骨髓。如父如母。如子如身。等無差特。普等一心。常志大乘。是為沙彌尼始學戒也。

第二盜戒

沙彌尼戒。不得盜竊一錢以上。草葉毛米不得取也。主不手與不得取。口不言取。心不念取。目不愛色。耳不愛聲。鼻不盜香。舌不偷味。身不貪衣。心不竊欲。六情無著。常立權慧。則曰不盜。是為沙彌尼戒也。

第三婬戒

沙彌尼戒。不得婬妷。何謂不婬。真一清淨。潔身不婬妷。口不說婬。心不念婬。執己鮮明。如虗空風無所倚著。身不行婬。目不婬視。耳不婬聽。鼻不婬香。口不婬言。心不存欲。觀身四大本無所有。計地水火風。無我無人無壽無命。何所婬妷。何所著乎。志空無相願。是為沙彌尼戒也。

第四妄語戒

沙彌尼戒。不得兩舌惡言。言語安詳。不見莫言見。不聞莫言聞。見惡不傳。聞惡不宣。惡言直避。常行四等。無有非言。言輒說道。不得論說俗事。不講王者臣吏賊事。常歎經法菩薩正戒。志於大乘。不為小學。行四等心。是為沙彌尼戒也(直避別本均作真譬今依高麗古本改正)。

第五不飲酒戒

沙彌尼戒。不得飲酒。不得嗜酒。不得嘗酒。酒有三十六失。失道破家。危身喪命。皆悉由之。牽東引西。持南著北。不能諷經。不敬三尊。輕易師友。不孝父母。心閉意塞。世世愚癡。不值大道。其心無識。故不飲酒。欲離五陰。五欲。六葢。得五神通。得度五道。是為沙彌尼戒也。

第六不著香花瓔珞戒

沙彌尼戒。不得持香花自熏飾。衣被履屨不得五色。不得以眾寶自瓔珞。不得著錦繡綾羅綺縠。不得綺視。當著麤服。青。黑。木蘭。及泥洹裏衣。低頭而行。欲除六衰。以戒為香。求誦深法。以為真實。三十二相。以為瓔珞。得植眾好。以為被服。願六神通無礙。六度導人。是為沙彌尼戒也。

第七不坐高廣大牀戒

沙彌尼戒。不得坐金銀高牀。綺繡錦被。眾寶綩綖。不得念之。不得教求索好牀榻席。五色畫扇。上好捎拂。不得著臂訓指鐶。真信戒。慚愧施。博聞智慧。一心精專。常求三昧。以為牀榻。心不動搖。眾慧自然。以為坐具。七覺不轉。志於道心。是為沙彌尼戒也。

第八不歌舞音樂戒

沙彌尼戒。不得聽歌舞音樂聲。拍手鼓節。不得自為。亦不教人。常自修身。順行正法。不為邪行。一心歸佛。誦經行正。以為法樂。不為俗樂。聽經思惟。深入大義。自不有疾。不得乘車馬象。當念輕舉。入不思議神通之達。以為車乘。度脫八難。是為沙彌尼戒也。

第九不捉持金寶戒

沙彌尼戒。不得積聚珍寶。不得手取。不得教人。常自專精。以道為寶。以經為上。以義為妙。解空無相無願為本。至於三脫。不求貪欲。欲離九惱。住道甚久。無窮無極。無有邊際。亦無所住。是為沙彌尼戒也。

第十不非時食戒

沙彌尼戒。食不失時。常以時食。不得失度。過日中後。不得復食。雖有甘美無極之味。終不復食。亦不教人犯。心亦不念。假使無上自然食來。亦不得食也。若長者國王。過日中後施。亦不食。終死不犯。常思禪定。一切飲食。雖有所食。裁自支命。欲令一切解深遠願。得十種力。以為飲食。是為沙彌尼戒也。

下篇

威儀門

佛制尼眾。律嚴大僧。由其正法係增減故。詳考聖典。其制自明。若沙彌尼。自不知應所施行。不許近圓。以大比丘尼事更難作故。須令熟學知已。乃許受具。如不知。而即為授具戒者。則謂佛法易行。亞僧易作。是故沙彌尼。應先崇訓。

以下條則。於大愛道經。沙彌尼離戒文。及第二分比丘尼隨律威儀中節出。又雲棲沙彌要略內。凡沙彌尼可通用者。亦采集之。良以末法尼倫。情多懈怠。聞繁則厭。並恐文字生淺。由得刪繁撮要。仍分類聚。以便讀學。間有未備。從義補入一二。其樂廣覽者。自當檢閱全書。

敬三寶第一

當敬佛。至心無邪持。頭腦著地。常自懺悔宿世罪惡。○常敬法。心存於道。慈孝於經。○常敬僧。心平不廢。至誠有信。○不得因小事瞋捨三寶。○不得持佛像至大小便處。○不得著不淨履。入佛殿及僧塔中。○始於出家受戒。盡其終身壽命。常當時刻繫憶三寶。○朝暮禮佛發願。願在在生處。具丈夫相。童真出家。即能親近三寶。供養承事。○於近住女。並檀越前。應當讚歎三寶功德。生增人信。○凡著一衣。餐一食。飲一漿。常不忘佛恩。著新衣履時。先當禮佛。受飲食時。先當供佛。恒存慚愧。起知足念。

敬大沙門第二(大沙門。即比丘及比丘尼。此總攝二部大僧)

不得喚二部大僧字。○不得盜聽二部大僧說戒。○不得轉行說二部大僧過。○不得見二部大僧過不起。除讀經時。病時。剃髮時。飯時。作眾事時。○不得故作異語觸惱二部大僧。○不得無根瞋謗二部大僧。○不得於二部大僧中挑唆彼此。○不得故惱二部大僧假問經律。○不得罵詈二部大僧。○不得於二部大僧前行。○不得輕侮二部大僧。故意於前戲笑。傚其語言形相行步。○不得伺屏處。見二部大僧過指背。○行時若逢二部大僧。當下道低首旁立。恭讓去已。然後方行。

事師第三

視和尚阿闍黎如視佛。○當敬於師。常附近之。如法律行。○當如師教。常應和順。○常當早起。勿後師次。自警其心。勿令師呼。○早起時。當先清淨著法衣。禮佛法。却禮師。○欲入戶。先當三彈指。○禮師時。去六尺。問訊。却行出戶。○師坐禪。不應作禮。師經行。不應作禮。師受食。師梳齒。師澡浴。師眠息等。不應作禮。○欲禮拜。若師止之。宜順命勿拜。○師閉戶。不應戶外作禮。欲入戶作禮。應彈指三徧。師不應。應去。○若使出不淨器。不得唾。不得瞋恚。○當誠信於師。盡心給侍。○慈孝於師。心存左右。不去食息。○若行國中。見怪異之事。當啟語師。問其變異。○從師受經。當端心至實。身心口意。無差特如毛髮。○師設使行所至。當疾去疾還。設有人問。沙彌尼汝師在不。當默然直去。不得共相應知。○設有過惡。尋當向師首過。言已無狀。○一切當信向於師。若人說師過。即當呵止。○持師飲食。皆當兩手捧。食畢斂器當徐徐。○侍師。不得對面立。不得高處立。不得太遠立。當令師小語得聞。不費尊力。○若請問佛法。當整衣禮拜。合掌諦聽。思惟深入。○若問家常事。不須禮拜。但端立師側。據實申白。○師若身心倦。叫去應去。不得心情不喜。見於顏色。○不得戲坐師座。及臥師牀。著師衣帽等。○師疾病。始終料理。房室。被褥。藥餌。粥食等。一一用心調治。○持衣。授履。洗染。烘曬等。具於律中。茲不煩錄。○凡侍師。不命之座不敢坐。不問不敢對。除自有事欲問。○凡侍立。不得倚壁靠桌。宜端身齊足側立。○師有所使令。宜及時作辦。不得違慢。○凡睡眠。不得先師。除有病緣。白師允憩。○人問師名。當云上某下某。○不得翹足叉腰。安然於師前坐臥。如命坐。師起。即應速起。○守護師物。如己身命。不得私自與人。○不得惡眼視師。○不得離師自住。若師命終。若師有緣遠行。不得隨去。應禮白本師。應依止何人。當如師命。即依止住。一切還同事師法無異。若師不指示便命終。須更擇良導依止而住。若師破戒。破見。被僧如法如律治擯。亦應別覓明師依止而住。不得縱情自用。○不得依止比丘僧住。○不得與沙彌同住。○不得隨師住遊境花園。○不得隨師住神廟墳庵。師若住。當作禮如律諫勸。○夏安居時。當隨師近大比丘界住。不得於無比丘住處夏安居。○師或有所施。當恭敬頂禮乃受。若已有者當云有。不可妄受。

隨師出行第四

不得過歷人家。○不得止住道邊共人語。○不得左右顧視。當低首平目隨師後。○到檀越家。當住一面。師教坐乃坐。○到他寺。師禮佛。或自禮。不得擅自鳴磬。○師受齋。當立出生。齋畢。復當侍立收嚫。○若緣往。當與三人共行。○當與大尼共行。○若與優婆夷共行。應著法衣行。著衣當齊整。○不得反抄衣行。○不得衣纏頸行。○不得跳行。○不得手叉腰行。○不得搖身行。○不得掉臂行。○不得戲笑行。○隨師後行。不得踐師形影。○道傍遇有花菓。不得擅摘。○隨師遐邇往還。不得怨聲言苦。現疲勞相。○若道逢男子。不得視憶。當觀空作不淨想。○若路見俗奇之事。不得失聲讚美。

入眾第五

不得爭坐處。○不得於座上遙相呼語笑。○眾中有失儀。當隱惡揚善。不得伐勞顯己之功。○不得與大比丘大比丘尼共坐。○不得相形笑。○不得高聲鼻涕嘔吐。○不得佛塔四邊大小便。使臭氣來入。○不得向佛塔大小便。○不得向佛塔舒脚坐。○喫茶湯時。不得隻手作禮。○不得多言。多笑。及呵欠。當以衣袖掩口。○供佛花。取開圓者。不得先嗅。除萎者。方供新者。萎者不得棄地踐踏。宜著屏處。○應為大比丘尼給楊枝澡水等。隨力能為。即當作之。不得偷安。當求勝福。○若聞呼時。即念佛應之。不得云有云是。○凡拾遺物。當白主事比丘尼。○凡上佛殿。當肅容儀。不得放意自便。○不得惡口相調。不得教人作不善語。○不得坐視大眾勞務。避懶偷安。○不得私取招提竹木花菓蔬菜。一切飲食。及一切器物等。○凡自稱。當舉二字法名。不得云我及某甲。○不得因小事爭執。若大事難忍者。亦須心平氣和。以理論辯。不可。則辭而去。若動氣出麤。即非沙彌尼。○入大僧堂。先禮聖僧像。次行十方禮。○若見式叉摩那及沙彌。亦應作禮。

隨眾食第六

聞楗椎聲。即當整衣服。○臨食呪願。皆當恭敬。○出生。飯不過七粒。麵不過一寸。饅頭不過指甲許。多則為貪。少則為慳。其餘蔬菜豆腐不出。○凡出生時。默念偈云。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此食徧十方。一切鬼神共。○凡飲食作五觀想。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故。方受此食。○無呵食好惡。○不得以食私所與。若摘與狗。○來益食。不得言不用。若已飽。當以手讓却之。○不得爪頭。使風屑落鄰鉢中。○不得含食語。○不得笑談雜話。○不得嚼食有聲。○如挑牙。以袖掩口。○食中或有蟲螘。宜密掩藏之。莫令鄰單見生疑心。○當一坐食。不得食訖離座。更坐食。○不得食訖。以手指刮碗鉢食。○凡食不得太速。不得太遲。○行食未至。不得生煩惱。○或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聲大喚。○不得碗鉢作聲。○不得食畢先起。○若違僧制。聞白椎。不得抗拒不服。○飯中有穀。去皮食之。○不得見美味。生貪心。恣口食。○不得偏眾食。○受食時。左手持鉢。右手扶緣。○食未畢。不得先起。須俟結齋同眾而起。○午後不得妄憶其食。當止貪念。謹遵法律。寧死不食。○不得自畜宿食。○不得為他人畜宿食。○不得教餘沙彌尼非時食。

禮拜第七

禮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有人禮佛。不得向彼人頭前徑過。○凡合掌。不得十指參差。不得中虗。不得將指插鼻中。須平胸高低得所。○不得非時禮拜。如欲非時禮。須待人靜時。○師禮佛。不得與師並禪。當隨後遠拜。○師拜人。不得與師同拜。○在師前。不得與同類相禮。○在師前。不得受人禮。○己手持經像。不得為人作禮。○凡禮拜。須精誠作觀。教列七種。不可不知。○粥飯後。齒木清淨。方行禮敬。○不應著褻衣禮他人。亦不得著褻衣受檀越禮。當恒著縵條袈裟。○詣俗省親。不得作禮俗親眷屬。唯至誠合掌問訊。

習學經典第八

宜先學沙彌尼十戒諸威儀。後學脩多羅。不得違越。○凡學經。先須白師。經完。更白師學某經。○不得汙手持經卷。○不得口吹經上塵。○不得案上狼籍卷帙。○不得經案上包藏茶末雜物。○對經典如對佛。○不得借人經看不還。及不加愛重。以致損壞。○不得笑經語。○凡讀經律時。先禮經律三拜。方雙手請卷於案。將開卷。先必合掌誦開經偈。掩卷已。仍請供佛像前。作禮三拜乃却。○讀經律案。應淨潔焚爐香。○不得沙彌尼律儀放大乘經上。○不得以帽置經律卷上。○不得二人戲笑讀經律。○讀經不得撫案曲身翹足累踝。○不得高聲動眾。○不得臥讀出聲。

聽法第九

當整理衣服。○平視直進。○坐必端嚴。○不得亂語。○不得咳唾。○凡聽法。須聞而思。思而修。不得專記名言。以資談柄。○不得未會稱會。入耳出口。○至說法處。先禮座三拜。方坐。聽竟起身。仍禮三拜。旁立。候說者下座。方回本所。○不得來去無禮。坐久生厭。

入寺院第十

凡入寺門。不得行中央。須緣左右邊行。緣左先左足。緣右先右足。○不得無故登大殿遊行。○不得無故登塔。○入殿塔。當右遶。不得左轉。○不得殿塔中涕唾。○遶塔。或三匝七匝。乃至十百。須知徧數。○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不得著木屐。及不淨履。入殿塔中。○不得於佛殿中形相佛像。○不得殿塔中舒脚坐。○不得上塔向窗牗觀望。

入禪堂隨眾第十一

不得高聲大語。○輕手揭簾須垂後手。○不得拖鞋作聲。○不得大咳嗽作聲。○凡洗面不得多使水。○漱口吐水。須低頭引水下。不得噴水濺人。○不得二衣苟簡。○不得多作衣服。若有餘。當捨。○不得著類俗家婦女衣飾等。○不得以白帶束腰。○不得不淨手搭衣。○不得將佛燈私就己用。○然燈。當以罩密覆。勿令飛蟲投入。○不得閑走。○不得與人結拜親友。○不得於僻處裸形自弄身體。○不得照鏡摩[打-丁+(改-己)]面目畫眉。○上單下單。俱當細行。勿令鄰單動念。○不得單上縫補衣被。

執作第十二

當惜眾僧物。○當隨知事者教令。不得違戾。○凡洗菜當三易水。○凡汲水先淨手。○凡用水。須諦視有蟲無蟲。若有蟲。以密羅濾過方用。若嚴冬。不得早濾水。須待日出。○凡燒竈。不得然腐薪。○凡作食。不得帶爪甲垢。○凡棄惡水。不得當道。不得高手揚潑。當離地四五寸。徐徐棄之。○凡掃地。不得迎風掃。不得聚灰土安門扇後。○洗內衣。先須拾去蟣蝨。○夏月用水盆了。須覆令乾。若仰即蟲生。○不得熱湯潑地上。

入浴第十三

不得與優婆夷共洗。○不得與婢使共洗。○不得與小兒共洗。○先以湯洗面。從上至下。徐徐洗之。○不得麤躁。以湯水濺他人。○不得浴堂小遺。○不得自視形體隱處。○不得共人語笑。○凡有瘡癬。宜在後浴。或有可畏者。尤宜迴避。○不得恣意久洗。妨礙後人。○脫衣著衣。安詳自在。○湯冷熱。依例擊梆。不得大喚。

入廁第十四

欲大小便即行。莫待內逼倉卒。○竹竿上挂直裰。摺令齊整。以手巾或腰絛繫之。一作記認。二防墮地。○須脫換鞋履。不得淨履入廁。○不得與人共廁。○不得上男子廁上。○至當彈指。或謦咳。使內人知。○不得迫促內人使出。○已上。復當彈指作聲。令廁中非人知。○不得低頭視下。○不得持草畫地。○不得努氣作聲。○不得隔壁共人語。○不得唾壁。○便畢。當先洗淨。次洗手。未洗手。不得持物。○未洗淨洗手。逢人不得作禮。宜側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繫衣帶。

眠臥第十五

凡處睡不在人前。起不在人後。○不得與大比丘尼同室宿。○不得與同事沙彌尼。及式叉摩那共榻。設無異榻。不得共被。設無異被。須各著襯身衣。○不得入佛塔中止宿。除為守護。○當頭輸佛。○當傴臥。不得伸脚。不得仰向頻伸。○不得裸倮自露。○不得手近不淨處。○凡挂鞋襪小衣等。不得過人頭面。○不得共鄰單說話動眾。○善見律云。臨欲睡時。應先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天。念無常。於六念中。隨一一念。

圍爐第十六

不得交頭接耳說話。○不得彈垢膩火中。○不得烘焙鞋襪。○不得向火太久。妨後人。稍煖。便宜歸位。

在房中住第十七

更相問訊。須知大小。○四分律云。沙彌以生年為次第。若生年等者。以出家年月為次第。謙和為高尚。其沙彌尼亦爾。○欲持燈火入。預告房內知。云火入。欲滅燈火。預問同房人。更用燈否。○不得口吹燈火。應徐却炷令熄。○滅燈後。不得高聲念誦。○若有病人。當慈心始終看之。○有人睡。不得打物作響。及高聲語笑。○不得無故入他房院。○不得咳唾室中淨地及四壁。○不得與伴戲論說世間不急之事。

止檀越家第十八

有異座當坐。不宜雜坐。○不得左右顧視。○不得與婢共私語。○人問經。當知時。慎勿為非時之說。○若與男子說法。不得低聲密語。不得多語。○不得誑說佛法。亂答他問。自賣多聞。求彼恭敬。○不得詐現威儀。假糚禪相。○主人設食。雖非法會。亦勿失儀軌。○不得至竈下坐食。○不得雜坐酒席。○不得空室內。或屏處。與男子共坐共語。○不得書疏往來及假借等。○不得送盒禮。傚白衣往還。○不得結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兄弟。○不得管人家務。○不得說僧中過。○若詣俗省親。當先入堂中禮佛。或家堂聖像前。端莊問訊。次父母眷屬等。一一問訊。○不得向父母說師法嚴。出家難。寂寥淡泊。艱辛苦屈等事。宜為說佛法。令生信增福。○不得與親族小兒等。久坐久立。雜話語笑。○不得與優婆夷相看形體大笑。○不得獨至舍後。○無犯夜行。○若天晚作宿。當獨處一榻。多坐少臥。一心念佛。事訖即還。不得留連。

乞食第十九

當與老成人俱。若無人俱。當知所可行處。○到人門戶。宜審舉措。不得失威儀。○家無女人。不可入門。○若欲坐。先當瞻視座席。有刀兵不宜坐。有寶物不宜坐。○欲說經。當知所應說時。不應說時。○不得說與我食。令爾得福。○不得哀求苦索。○不得廣談因果。望彼多施。○不得專向熟情施主家。及熟情庵院處索食。

入聚落第二十

有三寶事。及看病等切緣方入。無切緣不得入。即入。亦覓如法者伴。○不得馳行。○不得搖臂行。○不得旁視人物行。宜端身平目直視而行。○不得共小年談笑行。○不得與男人前後互行。○不得與男僧前後互行。○不得與醉人狂人前後互行。○或逢尊宿親識。俱立下旁。先意問訊。○或逢戲幻奇怪等事。俱不宜看。○或遇官府。不論大小。俱宜迴避。○或遇鬥諍者。亦遠避之。不得住看。○凡遇水坑水缺。不得跳越。有路當遶行。無路。眾皆跳越。則得。○不得回寺誇張所見奇事。

市物第二十一

勿爭貴賤。○若為人所犯。方便避之。勿從求直。○已許甲物。雖復更賤。勿捨彼取此。令主有恨。○慎勿保任致愆負。

凡所施行不得自用第二十二

出入行來。當先白師。○作新法衣。當先白師。著新法衣。當先白師。○剃頭當先白師。○疾病服藥。當先白師。○作眾僧事。當先白師。○欲有私具紙筆之類。當先白師。○若諷經起。當先白師。○若人以物惠己。當先白師。師許受方受。己欲以物惠人。當先白師。師聽方送。○人從己借物。當先白師。師聽方與。己欲借人物。當先白師。師聽方借。○白師聽不聽。皆當作禮。不聽。不得有恨意。○不得立門望視。及以指插口中。

沙彌尼律儀要略(終)

說戒法儀

(每至黑白月十五日。清晨知事稟白堂頭。今日誦戒。和尚令侍者命書記書簡輪請闍黎知事送簡入闍黎寮。問訊出命直日者在比丘堂前擊鐘。或擊鼓三下。集諸比丘依戒次列定。輪差二比丘一人執香。一人執磬。入闍黎寮迎闍黎陞座。迎請率諸比丘禮三拜闍黎係是菩薩尊臘不必謝眾。若是比丘。便當謝眾。如菩薩戒本前後同。迎請侍座坐。舉讚)。

禪宗正法。非戒無防。堅持潔白。保心王識。相行溫良。儀表堂堂。利濟戒生香。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稽首禮諸佛。引請擊魚同闍黎梵舉)。

(戒序。并問清淨法。闍黎鳴尺白)。

(比丘戒相。梵舉逐句同誦)。

(誦畢引請送闍黎歸寮。諸比丘入和尚方丈禮拜)。

音釋

[匿/虫]

(女力切音匿蟲食病)。

態

(他代切音貸態度也)。

諳

(烏含切音庵知也熟聞也)。

蠕

(音輭同蝡蟲行貌)。

蚑

(音祇)。

髓

(悉委切骨中脂也)。

蛈

(音逸)。

輒

(音徹每事即然也)。

嗜

(常利切音視嗜欲喜之也)。

縠

(胡谷切音斛輕紗細縛也)。

綩

(委遠切音宛纁色衣)。

綖

(以然切冕前後垂覆)。

捎

(所交切音筲)。

拂

(敷勿切音髴拂去塵埃也)。

釧

(尺絹切臂環也)。

鐶

(戶關切音還)。

唆

(桑何切音梭)。

唾

(湯臥切口液也)。

褥

(如欲切音辱坐褥也)。

餌

(音耳食也)。

嚫

(初親切音襟嚫錢也)。

摘

(陟草切音謫手取也)。

楗

(巨偃切音鍵限門也)。

椎

(直追切音追擊也)。

慳

(丘閑切悋也)。

麵

(莫見切音眄麥末也)。

饅

(謨官切音瞞麪食也)。

療

(力弔切音料療治也)。

嚼

(才爵切齧也)。

螘

(語綺切與蟻同)。

踝

(戶瓦切音跨足踝也)。

濺

(音贊汙洒也)。

罩

(陟教切籠也)。

裸

(耶果切赤體也)。

濾

(音慮)。

蟣

(音幾蝨子也)。

蝨

(音瑟齧人蟲也)。

瘡

(初莊切音倉瘡痍也)。

癬

(息淺切音鮮乾瘍也)。

裰

(丁括切音掇補裰破衣也)。

摺

(質涉切摺疊也)。

絛

(音韜纓飾也)。

襯

(初親切音襯近身衣也)。

倮

(魯果切赤體也)。

襪

(勿發切音韈足衣也)。

糚

(音莊粉飾也)。

續藏經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

清 戒顯訂閱 濟岳彙箋

序言

佛言乘戒俱急。即祖言解行相應。禪與戒。佛祖未甞畫為二法也。去聖時遙。法門好諍。習禪者呵木叉為粃糠。而恣意莾蕩。縛律者視參究如水火。而執相終身。大同法中。割裂殆盡。惟天山老人。遵 先佛遺勑。示禪以培佛命。弘律以選人根。雙眼圓明。昭于日月矣。我石樹岳兄。博洽多聞。識法懷懼。匿影萬峯。較讐碧巖集。已經刊布。又慨律學荒蕪。漸成淺陋。先取沙彌要略毗尼日用。蒐刮義類。參合箋釋。自琅函海藏。逮世間經史。內外典籍。無不搜羅。又每事逐句下。穿貫禪燈。引據公案。不惟初學童蒙開卷瞭然。知禪律同條。即老於參學者。欲得深細行持。亦必向此中潛討。初祖言。皮肉骨髓。一以貫之矣。昔雲棲蓮翁。以彌陀經。演為疏鈔。或謂經本顯明。反成深晦。不知佛法本無淺深。粗言細語。皆第一義。正眼迷麻。雖栗棘金圈。亦是門頭戶口。智照洞明。即市語街談。皆成金章玉句。何要略日用。不可神而明之也哉。願讀是集者。廓去樊籬。勿以大小精觕起見。庶乘戒俱急。行解相應。為末法大光明幢矣。乎是為序。

靈隱晦山法弟戒顯題并書

自序

余時在黃山慈光寺。展閱龍藏。至沙彌諸經。函函如日月麗天。不覺合掌讚歎曰。此經乃佛佛祖祖之關鍵也。如法華十六王子。請佛轉法輪。同時為沙彌。言教尚存。五燈趙州仰山。亦同時為沙彌。公案現在。未聞古人纔出母胎。便續燈傳也。既而較閱世本。惟雲棲沙彌要略盛行。疑者謂。佛經反不及要略。或謂佛經文句。古奧難誦。賴我雲棲蓮翁。乃西方聖人再來。降跡武林。玩遊庠序。而作沙門。言音與此方相契。學者便於讀誦。故觀其解十戒斷法如春秋。解威儀章法如禮記。然讀春秋者。不精研四傳。無以知春秋之源流。讀禮記者。不窮究諸史。不能達禮記之根本。況讀沙彌諸經。不深入經藏。曷為得宗旨哉。今要略。兼通內外經史。宜乎盛行於世。但其間有不可解者。沙彌諸經。元無偈呪。要略以別經偈呪。編入威儀篇中。此眾人不敢為。而獨為之。乃見其識鑑力量。大有過人處。當時要略初行吳門。報國茂律師一見心服。乃曰。此末法中之光明幢也。惜乎偈呪未備。續刻毗尼日用補之。至今諸方說戒。皆宗尚此二本。余自蒙聖恩老和尚付授之後。兼命戒壇軌範。亦以此二本。為諸學者講論。嘗曰。天地之象。奇偶而已。吾人之身。頂天立地。亦奇偶而已。如頂首為一身之尊。不可偶也。偶則不可曰尊。故奇之。手足為一身之用。不可奇也。奇則不能成事。故偶之。要略之於日用。全體是波羅提木叉。故當寶之。如我身之頂首手足。不可暫離也。曷不裒成一集。以便學者頂戴乎。雖然。余何人耶。敢創斯論。葢承雲棲報國志願未完。重為編次。以極其備。非別有所加也。然恐學者不知雲棲斷章句法故。即於句下。引證經史。并彙箋之。俾其即知經史源委。不至朦朦。又恐學者觸途滯句。不知格外之機。復拈五燈諸家語錄。消其文字習氣。使其覿露胸襟不須借借。由是合而參之。同而不混。參而合之。類而不齊。譬如目前萬法。莫不於此大○相中。合則萬法全歸。參則萬法全放。參之合之。神而明之。不妨於此經中。略拈一字。可以驗盡諸方。是凡是聖。是正是邪。是如來禪。是祖師禪。阿誰能越此一字之關。余故曰。此經乃佛佛祖祖之關鍵也。合參者。豈非展如來藏之樞機。開祖師關之匙鑰。得其法者。不費纖芥之勞。無須鎖子。豁然自開。不得其法。雖有舉鼎拔山之力。亦難啟固閉。今則并匙鑰之法具在。以待夫過關者當下驗取。

康熙辛亥春王靈岳石樹道人書于吳門舟次

凡例

此合參。惟沙彌菩薩上上根器者。乃可參閱。非為小根小莖者說也。故參禪者。未得入頭。不得先看語錄。未受戒者。不得先閱律藏。所以起七參禪時。一切經書置之高閣。誦戒說戒時。嚴查未受戒者。必先遣出。可見初入禪律之門。古法尚在。凡今愛樂合參。須發心受戒。然後批閱。亦未為晚。如違得罪先聖。自取殃禍。  合參大旨所貴。即禪即戒。即戒即禪。禪戒並行。不相違背。故參禪到觸背不得。處正見持犯不得處。持犯不得處。正見觸背不得處。觸背持犯。四路交加。如何回避。凡閱此者。須高著眼。  經律事原直截。理固幽深。不啻該大藏之文。亦乃貫別傳之旨。故所註皆是聖賢經史。引證無非祖師機緣。自笑從先鹵鈍。閉戶無聞。且圖起後英靈開卷有益。恍然見千古於目前。悟一時於言下。乃不顧歲時老邁。筆力衰微。專為流通。草草成勒。但恐句章差舛。點畫淆訛。寧不開罪先聖。抑將遺誤後昆。仰質高明。誨人不倦。鑑我苦心。不妨指示。是即再世師恩。感佩無既。  木公裒述十戒論。字字[打-丁+(容-口+又)]閱律藏乃成。復引經律注論下。讀者謂不應以經律注論下。殊不知論注經律也。讀之者。寧不悚然警惕。從此徵善去惡耶。因次第附於十戒篇後。  本律云。不習學外書子史治世典章。善戒經云。若為議論。破於邪見。若二分經。一分外書。不犯。由此觀之。當辨其書之邪正可否。非漫言不習。此為初地學者。無暇習之。若為議論。破於邪見。則用治世正典。而為開導。即同如來所說正法。法華云。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豈妄言哉。今合參不但慣用六經之言。至於詩文謠諺。無不採摭。無非左羽佛法。俾諸後學爽然自識。若夫荒唐非僻邪語。痛禁絕之。  經書部帙雖同。事理前後各異。不復別標題目。以此◎別之。勿使紊亂脉絡。涇渭自辨矣。  凡注上無經書題。及虗一字者。即余管見大意。為開發初機。非敢污尊宿耳目也。  飜譯名義五不飜中。秘密不飜。古德云。陀羅尼藏皆不可解。余曰。諸佛祖師所說秘密之法。無不可飜者。亦無不可解者。呪之為用。絕諸滲漏。直下使人自解自悟耳。嘗觀有目不識丁者。篤信持呪。不憚寒暑。精進忘疲。一旦豁然。顯密文字洞徹無礙。豈非不解中自解也。是故下經諸呪。遵佛祖遺訓。不飜不解。惟在人自悟。  本部經偈字句。可以手紀。而其意義無窮。假使如鶖子之智慧。文殊之辨才。讚歎亦不能盡。況余管窺之見。所能揄揚其萬一者耶。倘得博聞廣見之士。於引證不到處。不妨拈出簡示。即當附之卷尾。以供有志於合參者。重為補入。法施功德。寧有量哉。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

菩薩戒弟子雲棲寺沙門 袾宏 輯集

雲居山真如寺晦山沙門 戒顯 訂閱

寓黃山慈光寺石樹沙門 濟岳 彙箋

【箋】總論大文分三○初標明題目○次疏別十戒○後一詮次威儀○初標明題目分三○一敘剃度緣起○二解五德十數○三辨沙彌名義。

未曾有經。佛敕阿難為羅睺羅剃頭。及五十諸公王子悉令出家。

【箋】梵語阿浮達磨。華言未曾有。亦云希有。詳載十二部經。梵語阿難。此云慶喜。多聞第一。羅睺羅。秦言覆障。謂障日月也。阿修羅蝕日時。名羅睺羅。其因往昔曾塞鼠穴六日。故感處胎六年。佛所障故。因以為名。聲聞法中密行第一。

羅云生緣記。菩薩出家之日。諸相師言。若今夜不出家。明日七寶自至。為轉輪王。王四天下。即於其夜更增伎樂。以悅其心。於是菩薩欲心內發。羅睺羅即時處胎。耶輸陀羅其夜有身。於是淨居諸天相與悲歎。菩薩為欲所纏。眾生可愍。誰當度者。即時變諸妓女。皆如死人。甚可怖畏。令菩薩心生厭離。即勸出家。車匿牽馬。四天王接足踰城而出。到菩提樹下思惟。苦行六年。初夜成佛。時羅睺羅乃生。生已。還佛乳母。乃言。悉達出家。六年。汝今何從有身。若六年懷姙。世所未聞。諸釋聞之。相共議言。此甚不詳。毀辱釋門。必是私竊。擬以法殺之。耶輸曰。願見大王。爾乃就死。王於是隔幔傳語。詰其所由。耶輸如實陳是太子之胤。自太子出家。我常愁毒。寢臥冷地。故此兒之貌。與太子無異。王乃泣曰。實我孫也。爾時佛欲證明。化作梵志。來入王宮。乃兒問汝何名。答曰。名羅睺羅。梵志贊言。善哉善哉。汝以業因緣故。名稱其實。羅云出家緣記。爾時佛告目犍連言。汝今往彼迦毗羅城。省覲我父閱頭檀王。并我姨母波闍波提。三敘父斛飯王等。因復慰喻羅睺羅母耶輸陀羅。令割恩愛。放羅睺羅出家。修習聖道。目連受命。次第陳白。時耶輸陀羅聞佛遣使取羅睺羅。憂悲苦惱。約敕監官。關閉閣道。悉令監牢。時大目連既到宮門。不能得入。即以神力。飛上高樓。耶輸見目連來。即起禮拜。敕座請目連坐。問訊世尊。少病少惱。教化眾生無疲勞耶。今遣上人。來何所為。目連曰。太子羅睺羅。年已九歲。應令出家。修學聖道。一切恩愛。不久變滅。業報至時。苦樂異處。子母雖親。各不相代。若使學道。當還度母。乃至目連種種勸喻。耶輸悲怨。堅執不化。目連辭退。告王。王命波闍波提。再三勸喻。猶固不從。於時世尊。即遣化人空中告言。耶輸陀羅。汝頗憶念往古時誓願事否。我當爾時。行菩薩道。以五百金錢。從汝買得五莖蓮花。上定光佛。時汝求我世世所生共為夫妻。我不欲受。即語汝言。我為菩薩累劫行願。一切布施。不逆人意。汝能爾者。聽為我妻。汝立誓言。世世所生。國城妻子。及以我身隨君施與。誓無悔心。今何愛惜羅云。不令出家。學聖道也。耶輸聞已。霍然明了宿業因緣。如昨所見。愛子之情。自然消歇。乃請目連懺悔辭謝。捉羅云手付囑目連。於時母子離別。涕泣悲咽。羅云長跪。白母莫愁。定省世尊。不久當還。與母相見。時淨飯王即召國中豪族而告之曰。金輪王子。今當往舍提婆國。從佛出家。卿等當各遣一子。同為伴侶。時諸大臣。奉敕送五十王子。隨從羅云。往到佛所。禮佛出家。

敕舍利弗為其和尚。敕大目犍連作阿闍黎。時舍利弗受敕。乃為羅睺羅。說三歸十戒。度為沙彌。

【箋】梵語舍利。此云鶖子。舍利母名。弗子。連母為名也。舍利弗母舅拘絺羅。與姊舍利論議不如。拘絺羅思惟念言。非姊力也。必懷智人寄言母口。未生乃爾。及生長大當如之何。故出家作梵志。入南天竺。誓不剪爪。讀十八種經。故稱舍利智慧第一。大目犍連。此云大采菽氏。神通第一。至今說戒闍黎作法。為尊佛敕故。

徵。佛能為一切眾生說法。獨不與羅睺羅說戒者何也。訓。佛敕舍利弗為羅睺羅說戒有三義。一。為易子而教故。二。為斷羅睺羅愛戀情故。三。為舍利弗與羅睺羅機緣相契故。是時舍利弗。承佛威光說此戒法。世尊雖不動舌。深為說之矣。

諸德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故。

【箋】謂發勇猛心。解脫凡俗。習佛菩提。懷佩道妙。

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

【箋】謂剃除鬚髮。毀壞相好。去世俗衣。應著法服。具佛威儀。與道相應。

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

【箋】謂斷割情愛。不相繫戀。無有適心。歸趨異姓。和合同居。無有莫心。

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

【箋】謂能委棄身命。無所顧惜。惟務一心。求證佛道。

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

【箋】謂長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脫一切有情。

是名五德。

【箋】蓋出家人。具此五淨德。為世福田也。

緇門警訓。此之五德。出家大要。五眾齊奉。不惟小眾。終身行之。不惟初受。

僧祇律。應為沙彌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因飲食而存。

【箋】楞嚴。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言。一切眾生皆因食住。檇李釋曰。段食者。謂形段。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入腹變壞。資益諸根故。觸食者。謂觸對。取六識中相應。觸對前境。而生喜樂故。思食者。謂意思。取第六識相應。思於可意境生希望故。識食者。識即第八執持之根。由前三食。勢分所資。令此識增勝。能執持諸根六種故。

二者。二諦。

【箋】翻譯名義。一真諦。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俱亡。指萬象為真如。會三乘歸實際也。二俗諦。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引善示天堂之樂。懲惡顯地獄之苦。

三者。三受。

【箋】雜阿含經。受者。領納也。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境。一受。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二樂受。謂於六塵順情之境。而有適悅之樂。三不苦不樂受。謂於六塵不違不順之境。所受非苦非樂。

四者。四諦。

【箋】法界次第。諦以審實為義。從聞生解。必須藉教。詮理不虗。故云審實。一。苦諦。苦以煩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惱。二。集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能定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三。滅諦。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四。道諦。道以能通為義。道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二。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皆是助道。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

五者。五陰。

【箋】大乘廣蘊論。陰。即蓋覆。亦名五蘊。蘊即積聚。一。色陰。色即質礙。謂眼耳鼻舌身諸根。二。受陰。受即領納。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三。想陰。想即思想。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四。行陰。行即遷流造作。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五。識陰。識即不別。謂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種之識。於諸塵境上照了分別。此五者。皆和合集聚。覆蓋本性。故名為陰。

六者。六入。

【箋】法界次第。入。趣入也。謂六根為六識所依。能六塵。故名六。

七者。七覺分。

【箋】法界次第。覺。即覺了。謂覺了所修之法。是真是偽也。分。即支分。謂此七種法。各有支派分齊。不相雜亂。故名七覺分。亦名七覺支。擇進喜三覺分屬慧。除捨定三覺分屬定。念覺分兼屬定慧故。摩訶止觀。修此七覺。即得入道是也。一。擇法覺分。謂用智慧。觀察諸法之時。善能簡別真偽。而不謬取虗偽之法。二。精進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常能專心於一。無有間歇。三。喜覺分。於心契悟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法生。住真法喜。四。除覺分。謂斷除見諸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去虗偽之法。增長真正善根。五。捨覺分。謂捨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虗偽不實。永不追憶。六。定覺分。謂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七。念覺分。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思定慧均平。若心昏沉之時。當念用擇法精進喜三覺。觀察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攝其散心。令不浮動。

八者。八聖道。

【箋】法界次第。即八正道。謂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故名為正。復能通止涅槃。故名為道。一。正見。謂修無漏道。見四諦分明。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也。二。正思惟。謂見四諦時。正念思惟。觀察籌量。令觀增長也。三。正語。謂以無漏智慧。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虗妄不實之語也。四。正業。謂以無漏智慧。修攝其心。住於清淨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也。五。正命。謂離五種邪命利養。常以乞食。六。正精進。謂勤修戒定慧之道。一念專精。無有間歇也。七。正念。謂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槃也。八。正定。謂攝諸散亂。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也。

九者。九眾生居。

【箋】阿毗曇論。謂欲界中四惡趣苦逼迫故。色界中五淨居天。疾樂涅槃故。四禪中無雲福生廣果二天。其亦不定。或求無色。或求淨居。或求無想。故眾生皆不樂住也。惟於欲界取天人善趣為一。又色界初禪。二禪。三禪。竝四禪中無想天。乃及無色界四天。皆眾生愛樂住者。其為九眾生居。

十者。十一切入。

【箋】一名十徧處定。

智度論。八背捨。為初門。八聖處。為中行。徧一切處。為成就。謂三種觀。具足。禪體。始得成就此定。謂之徧一切處。從所觀境徧滿得名也。一。青徧一切處定。二黃。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風。九空。十識徧一切處定。前四。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青色。使徧一切處皆青。餘三定亦爾。後六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勝處中所見地色。使一切處。無不週徧。餘五定亦爾。八背捨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三。淨背捨身作證。四。虗空處背捨。五。識處背捨。六。無有處背捨。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八。滅受想背捨。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多。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五。青勝處。六。黃勝處。七赤勝處。八。白勝處也。出法界次第。

是名十數。

【箋】此之十數。出沙彌本律。餘部所列。與此小異。

梵語沙彌。

【箋】梵語者。自漢至隋。皆指西域為胡國。唐彥琮法師曰。葱嶺已西。竝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梵語。即梵音也。刧初廓然。光音天神降為人祖。宣流梵音。有四十七言。沙彌之名。本云室利摩拏路迦天。授十戒已。名室羅末尼羅。沙彌二字。古略也。流傳既久。未易改正諸律。惟根本直云求寂。餘部皆言沙彌。今從眾。復仍舊稱。又沙彌名有三。一驅烏。謂年少不能作務。使之驅烏。二應法。謂雖剃髮不為出家。受十戒已。乃為出家。能行沙彌之法。十四歲至十九。皆名應法。三形同。謂師與剃髮已。名形同。形同即名字。謂沙彌不受十戒者。皆名形同。

此云息慈。

【箋】此云者。翻譯。以東土之音而釋西天之語也。此下明息慈義。

謂息惡行慈息世染。而慈濟眾生也。

【箋】南山別行篇。謂息世染之情。以慈濟羣生。上文由此來也。初入佛法。多存俗情。故須息麁惡之性。復慈悲之心也。

釋氏要覽。息慈。安息慈悲之地也。

徵。一切諸佛皆以慈濟為本。今言息慈。不以慈而濟乎。

訓。言息則無一不息。言慈則無一不慈。當知。息處即慈。慈處即息。上無諸佛可成。下無眾生可度。是名息慈。

亦云勤策。

【箋】謂離四性六遮之罪。勤自策勵故。又謂勤修眾善。策進心行故。策者。鞭策也。勉力策進工夫之謂。如野牛之有鞭。如良馬之有策。如學者之有師。永嘉云。日夜精勤。恐緣錯過。工夫至此。自然到家。

亦云求寂。

【箋】寄歸傳。寂即涅槃也。言人出煩惱家。求趣涅槃故。然而求則不寂。寂安用求。謂初學道者。必須求之。求之不已。而寂自至。所寂既至。而求亦忘。求寂都忘。是名真寂。

蕅益錄。今但約所翻三義釋之。初息慈者。息見思惡。修生緣慈。藏教沙彌。息見思惡。修法緣慈。通教沙彌。次第息三惑。修三慈。別教沙彌。一心圓息三惑。圓修三慈。圓教沙彌。

次勤策者。精勤策勵出分段生死。藏通沙彌。精勤策勵出變易生死。別圓沙彌。

三求寂者。求偏真涅槃。藏通沙彌。求大般涅槃。別圓沙彌。

又盧舍那。翻淨滿。惡無不息故淨。慈無不行故滿。是沙彌戒。即盧舍那真因也。又涅槃以不放逸為食。勤策即不放逸義。是沙彌戒。即大涅槃法食也。又寂。即本覺之理。求。即始覺之智。始本合一。名究竟覺。是沙彌戒。即究竟覺之通衢也。又惡本性空。慈本性具。心性本無懈廢。本性空寂。理即沙彌。達理受戒。名字沙彌。圓伏五住。觀行沙彌。六根清淨。相似沙彌。惑破理顯。分證沙彌。盧舍那名淨滿。大般涅槃永離放逸。始覺本覺冥合不二。究竟沙彌。如大通佛時十六王子。即是沙彌真實標榜。

法華合論。日月燈明佛。未出家時。有八王子。隨父出家。因妙光菩薩教化。皆得成佛。而其成佛有速有遲。以示八識轉成四智。若以知見力觀。六七識則因中成佛之速者也。若五八識。則必果中所轉成佛之遲者也。然義未盡故。今言大通智勝佛未出家時有十六王子。因父成道。隨往供養。尋復出家。諸母泣送。其祖及諸眷屬。共詣親近。見其成道。蓋增所示八種識名相為十六種。以隨順親近之。而用無緣大慈。同體大悲。諸妙功德。長養成就。故十六王子之成佛。不言先後也。日月燈明佛之八王子成佛。但是妙光文殊然燈彌勒者。但見報身轉依之義。未見器界轉依之意。故今以十六王子當成佛道。隨方得名。以示器界。亦轉依隨方成佛也。

阿育王經。阿恕伽王。見一七歲沙彌。將至屏處。而為作禮。語沙彌言。莫向人道我禮汝。時沙彌前有一澡瓶。沙彌即入其中。從澡瓶復還來出。而語王言。慎莫向人道沙彌入澡瓶中。復還來出。王即語沙彌言。我當現向人說。不復得隱。是以諸經云。沙彌雖小。亦不可輕。王子雖小。亦不可輕。龍子雖小。亦不可輕。沙彌雖小能度人。王子雖小能殺人。龍子雖小。能興雲致雨。雷電霹靂。感其所小。而不可輕也。

五燈。趙州為沙彌時。參南泉。泉臥次。見師來參便問。汝近離甚處來。師曰瑞像。泉曰。還見瑞像麼。師曰不見瑞像。秖見臥如來。泉便起身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沙彌。泉曰。那個是你主。師近前曰。仲冬嚴寒。伏惟和尚起居萬福。泉器之。許其入室。

◎仰山慧寂智參溈山。溈問。汝是有主沙彌。無主沙彌。師曰有主。曰主在甚麼處。師從西過東立。溈異之。師問。如何是真佛住處。溈曰。以思無思之妙。反思靈燄之無窮。思盡還源。性相常住。事理不二。真佛如如。師於言下頓悟。自此執持前後。盤桓十五載○澧州高沙彌。初參藥山。山問甚處來。師曰南嶽來。山云。何處去。師曰江陵受戒去。山云受戒圖甚麼。師云圖免生死。山云有一人不受戒。亦無生死可免。汝還知否。師云恁麼則佛戒何用。山云。這沙彌猶挂唇齒在。師禮拜而退。道吾來侍立。山云。適來有個跛腳沙彌。却有些子氣息。吾云未可全信。更須勘過始得。至晚山上堂召云。早來沙彌在什麼處。師出眾立。山問。吾聞長安甚閙。汝還知否。師云。我國晏然。山曰。汝從看經得。從請益得。師云。不從看經得。不從請益得。山曰。大有人不看經。不請益。為甚不得。師曰。不道他不得。秖是他不肯承當。山顧道吾雲巖曰不信道。

◎石室善道作沙彌時。長髭遣令受戒謂之曰。汝回日。須到石頭和尚處禮拜。師受戒後。乃參石頭。一日隨頭遊山次。頭曰。汝與我斫却面前樹子。免礙我。師曰。何不將刀來。頭乃抽刀倒與。師曰。何不過那頭來。頭曰。你用那頭作甚麼。師即大悟。便歸長髭。髭問。汝到石頭否。師曰。到即到。秖是不通號。髭曰。從誰受戒。師曰。不依他。髭曰。在彼即恁麼來。我這裏作麼生。師曰。不違背。髭曰。大忉忉生。師曰。舌頭未曾點著在。髭喝曰。出去。師便出。髭曰。爭得不遇於人。

律儀者。十戒律諸威儀也。

【箋】律有三品。一毗尼。華言善治。又言調伏。二尸羅。華言止得。止惡行善也。又名戒。戒以防止為義。三波羅提木叉。華言解脫。遠離惑業繫縛。而得自在也○三聚淨戒。一攝律儀戒。無惡不斷。起正道行。是斷德因。修成法身。二攝善法戒。無善不積。起助道行。是智德因。修成報身。三攝眾生戒。無生不度起不住道。是恩德因。修成化身。然律儀一句。體用全彰。曰體曰用。云何一句。若體是一。用即成二。用若成二。體亦二體。二二非二。體用俱非。非之亦非。一亦不立。當斯時也。仁風和暢。慈月清涼。性相未形。罪福無位。恰恰無持。恰恰無犯。恰拾是律儀真實處。雖然一毛頭上。大須著眼。否則不為律儀所縛。則為善惡流轉。譬如這邊是火坑地獄。那邊是青蓮華池。若起一念漸染。則與無脫法中相應。

戒律門

【箋】沙彌經。有戒律威儀之文。故雲棲亦分上下二門。正顯戒律非威儀。無以見戒律之體。威儀非戒律。無以成威儀之用。門雖有二。究竟歸一。要而言之。戒律以制心為本。威儀以嚴身為重也。

佛制出家者。

【箋】文載十誦。佛制出家者。猶聖王之制度。謂在家塵勞汩汩。如奔馬無韁。縱有出塵進道之想。安可得乎。故制出家之法。俾專精入道故。華嚴賢首品偈。家是貪愛繫縛所。欲使眾生悉免離。故示出家得解脫。於諸欲樂無所受。

功德經。若能放人出家受戒。功德無邊。譬如四天下滿眾羅漢。百千供養。不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夜出家受戒。

五分律。若度人時應先問。汝為何等出家。若言為飲食故。不應度。若言為求善法。厭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者。此應度。

根本雜事。凡欲與他為出家者。先當與辦所須六物。三衣敷具鉢及水羅。

優婆塞戒經。寧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惡命根。終不畜養弊惡弟子。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法。壞和合僧。令多眾生。罪業無間。是故劇於惡律儀罪。

馬鳴大士偈。彼師及弟子。當互審其器。若不先觀察。同得越法罪。

燈錄。崔趙公問徑山。弟子出家得否。師曰。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將相之所能為。公於是有省。

宗鏡。不了一體三寶常住。不聽出家者。若不解此。戒不具足。若約觀心者。一剎那起名。名一眾生。即起即滅。名為一期。念念之中恒起三毒。即當刧盡三災。三毒貪為首。三災火為端。以不思議止觀。觀此三毒。一念貪心無有起處。即是一唾刧火而滅。了念成智。即一吹世界而成。乃至一切不思議希有之事。但達一念無明心。成諸佛智。無有不洞曉之者。若不解此。非唯不聽出家。一切萬善皆不成就。以不知佛法根本故。

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

【箋】五夏者。謂數始於一。終於十。而五居其中。如春之於夏也。夏乃生長萬物之時也。言持戒操履至五夏。戒力堅固。不為境風搖奪。亦猶樹木培植五夏。根幹茂鬱。不為秋霜所殺也。戒者。萬行之首。如拮居之有地。禦船之有水。居無地無以立。船無水無以行。所以戒乃成佛作祖之實地。超生脫死之法船也。教者。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謂之教。禪者。教外別傳。謂之禪。天山老人曰。教乃禪之階梯。禪乃教之骨髓。然則禪之與教是一是二。分亦不得。不分亦不得。昔淨因一喝分五教。五教可分。而五宗獨不可分耶。古德問。祖意教意。是同是別。答曰。雞寒上樹。鴨寒下水。繇此觀之。五宗之旨可以分。可以不分。畢竟分底是。不分底是。惟具眼者辯之。

燈錄。雲門到江州。陳尚書請齋。纔見便問。儒書中不問。三乘十二分教。自有座主。作麼生是衲僧行脚事。師曰。曾問幾人來。曰。即今問上座。師曰。即今且置。作麼生是教意。曰。黃卷赤軸。師曰。個是文字語言。作麼生是教意。曰。口欲言而辭喪。心欲緣而慮忘。師曰。口欲言而辭喪。為對有言。心欲緣而慮忘。為對妄想。作麼生是教意。書無語。師曰。見說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拋却。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柰何。尚書又爭得。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是故沙彌剃落。先受十戒。

【箋】寄歸傳。西域出家。具有聖制。初受五戒。名鄔波索迦。此創入佛法之基。七眾所攝也。師次為辦縵條。僧脚崎。下裙。濾羅鉢等。授十戒。名室羅末尼羅。方成應法。為五眾攝。堪消施利。不則妄負求寂之名。既不合消常住信施。負債何疑。當依教而為濟度。

清信士度人經。欲出家者。著本俗服。辭拜君親。偈曰。流轉三界中。恩愛不能脫。棄俗入無為。真實報恩者。

次則登壇受具。

【箋】受具者。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三師七證。事事見前無不具足。故曰受具。

今名為沙彌。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而不學。

【箋】名為者。如法華名字比丘也。言既為沙彌。當成應法之器。若徒有其名。而無實行。非狂即愚矣。愚者資性頑鈍。不能學戒。與法轉疎。甘為下劣。狂者雖有小智。忽而不學。愚迷猶甚。或勉之學律。則曰。此不過為初學者說。禪宗何必有此。殊不知禪與律何物哉。六祖悟後。復受戒於智光。今之狂禪。豈有過於六祖者耶。余甞曰。禪師家有一個禪字在胸中。便礙塞殺人。若無個禪字在胸中。亦礙塞殺人。秖此律儀。可以辨驗狂愚。未有不礙塞者也。

便擬躐等。

【箋】躐。無好步也。學者當循序漸修。不可躐等而進。

百句譬喻經。有富者子。愚癡。載沉香精且貴。買者希。一日見市中貨炭最駛。即燒香作炭。希得應速。眾見之共笑曰。賣雖遲。獲直不少。今燒成炭。復何所得。

罔意高遠。亦可慨矣。

【箋】空腹高心。法華所謂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者是。罔意者。謂聽其言之狂放。雖聖賢猶有所不及。察其行之卑污。如羣小不為。而敢為之。此其所以感慨長嘆也。

因取十戒。略解數語。

【箋】即雲棲於本經中。略其要而解也。

使蒙學知所向方。

【箋】易。童蒙吉。謂先天之氣未鑿。不知有善有惡。而以先入之言為是。故須仗明師開其蒙昧。發其道機也。向方。即禪戒之要路也。此不獨為蒙學者說。其老於叢林者。亦不可不知向方也 向方。即向上一路。千聖不傳。其在學者自悟也。

楞嚴。觀方知彼去。去亦不知方。正好參取。

好心出家者。

【箋】好心者。無諂無曲。即正心誠意出家者也。若為急難。為安閑。為衣食財利。不為生死而求出家者。皆非好心。故不與出家。

切意遵行。慎勿違犯。

【箋】切。真切也。遵。謂遵佛戒。而行慎密。不敢違越也。

然後近為比丘戒之階梯。遠為菩薩戒之根本。

【箋】進比丘菩薩大戒。必從彌十戒根本始。未有越根本。而竟登大戒也。譬如古木蔭森。枝葉茂鬱。必因根而有本。因本而有枝。因枝而有華葉。又如登山自卑至高。自邇至遠。進戒階級。亦復如是。

因戒生定。因定發慧。

【箋】木叉戒源。如花之有實也。花為因實為果。因果同時。事理一貫。故沙彌律為發蕋初時。比丘戒為開花中時。菩薩戒為結菓後時。戒基既立。定慧由之而生。此三學。自性本有。不因修而得。非惟諸佛菩薩具足。一切凡夫亦未曾欠少。當知自性無善惡。無持亦無犯。是自性戒。自性無靜亂。無取亦無捨。是自性定。自性本無知。而無所不知。但諸佛菩薩知有。所得受用。一切凡夫不知有。故不得受用。知有不知有。似乎少異。戒定慧未常少異也。

庶幾成就聖道。不負出家之志矣。

【箋】法界次第。八聖道。亦名八正道。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 此八聖道。乃千聖共由之大道也。言之似易。行之實難。學者毋視其難而却步。亦毋視其易而忽諸。譬夫登萬仞之山。自一步始。步步不間。到頂可期。故曰庶幾。若徒言不行。是猶說美饌而無從知味。羨輕裘而終不及身。如斯操履。寧不自負。所以策發初地。奮志直前。則二地三地。乃至十地。彈指可證。

若樂廣覽。自當閱律藏全書。

【箋】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齋。食訖。令羅睺羅洗鉢。因失手破為五片。是日諸比丘白佛。佛言。我滅後。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毗尼藏為五部也。後優波毱多。果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分如來一大律藏為五部。一。曇無德部。華言。法密。隱覆之義也。又云法藏。即四分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有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宣說。故隱覆法藏。是為曇無德部。二薩菩多部。華言一切有。即十誦律也。此部計三世實有之法。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復讀誦外典。善能論議。凡所問難。悉能答對。是為薩菩多部。三。迦葉遺部。華言重空觀。即解脫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無有我。及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是為迦葉遺部。四。彌沙塞部。華言不著有無觀。即五分律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了。受持如來十二部經。不作地水火風相。虗空識相。是為彌沙塞部。五。婆蹉富羅部。華言犢子。因上古有仙。染犢生子。自後種姓。皆名犢子。其部中。計我非即五蘊。亦不離五蘊。而有實我。律本不來此土。大集經。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皆說有我。不說空相。是為婆蹉富羅部。

一曰不殺生

【箋】華嚴經。菩薩住離垢地。性自遠離一切殺生。不畜刀杖。不懷怨恨。有慙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眾生有命者。常生利益慈悲之心。是菩薩尚不惡心惱諸眾生。何況於他起眾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殺害。

。楞嚴。阿難。又諸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墮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下品為地行羅剎。

大涅槃。眾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殺生。即墮惡道。

◎五陰之相。即是起作。起作之想。喻若石沙。可穿可壞。佛性者。喻若不可沮壞。以是義故。壞五陰者。名為殺生。

梵網。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賢愚經。戲笑殺他命。悲號入地獄。臭穢與洋銅。灌注連相續。奔刀赴火焰。劈裂碎楚毒。億載苦萬端。傷心不可錄。

習報經。殺生入四趣。受苦三塗畢。得生人道中。短命多憂疾。疫病嬰難苦。壽短長沉沒。若有智黠人。殺心寧放逸。

八師經。殺者心不仁。強弱相傷殘。殺生當過去。結積累結怨。受辜短命死。驚怛遭暴惡。我用畏是故。慈心伏魔宮。

維摩。人生長壽。得不殺報。

筆飡。佛言。一切眾生。實本清淨。因彼妄見。妄習遂生。因彼妄習。生死相續。生從順習。死從變流。純想即飛生天上。情想均等。不飛不墜。復生人中。想明思聰。情幽斯鈍。情想流入橫生。重為毛羣。輕為羽類。今為異類。未必不前生曾受人身。今受人身。未必不前生曾為異類。是以諸佛菩薩常切教人。使知生死路頭。昔密婆私詫阿羅漢。往世曾作獼猴。驕梵波提。往世曾受牛身。

宗鏡。一不殺者。害命名事殺。不害命名事不殺。法門解者。析法名理殺。體法名理不殺。若作意防護。如馬著勒。如牧牛執杖者。報在人道。百二十年。惟得肉眼。若任運性成。如河注海者。報在六天。極長者九百二十六億七千萬歲。惟得天眼。若加修定戒。無常苦空。無我等慧者。報在變易。壽七百阿僧祇唯得慧眼。若加修常無常等慧。報在蓮華藏海。受法性身。分得五眼。分得常壽。比佛猶是諸根不具。壽命損減。若圓教人。持事不殺戒。又持理不殺戒。不壞身因。常隨一相。不斷癡愛。起於明脫。體陰界入。無所傷毀。若子若果。不生不滅。成就智慧。居寂光土。常壽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得命自在。修短自在。是則名為究竟持戒。諸根具足。命不損減。圓人何但持是之戒。唯殺惟慈。亦作事殺。亦作理殺。如預仙大王。殺五百婆羅門。與其見佛之眼。與其十劫之壽。又作法門殺者。析蕩塵累。淨諸煩惱。如樹神折樹。不受怨鳥。如劫火燒木。灰炭雙亡。故楞伽云。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懷陰和合。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法身。此逆即順。鴦崛云。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是如來經。斷此種盡。乃名為佛。成就金剛微妙法身。湛然應一切。隨形九道。隨其所宜。示長短命。任其所見。用缺具根。而化度之。若佛子。無慈孝故肆意殺他物命。充我肥甘。乃不知而殺而食之物。愛命同於我之愛命也。梵網云。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痛為勸戒。云何不信。若此生不戒殺而肆殺業。如預置利刀。亦殺自己未來法身。非但故身及父母也。君不見。刀頭血滴滴。從法身中流出。口裏肉塊塊。向報體上割來。且道喫的是。不喫的是。

解曰。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

【箋】此梵網七逆之罪。不通懺悔也。諸佛。即十方諸佛。聖人。即菩薩羅漢等。師僧。乃法身父母。及生身父母。皆當終身奉事。孝順無違。且不得逆於聲色。豈忍加害。故不通懺悔。

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命者。不得故殺。

【箋】蜎飛。空類化生。蠕動。濕類化生。昆蟲。諸蟲總名。言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故不可傷殺也。有曰昆蟲。[民/虫]也。江南有吐蚊之鳥。塞北有蚊母之草。南中有產蚊之木。一名白鳥。

爾雅。顛。蚊母鳥也。

或自殺或教他殺。或見殺隨喜。廣如律中。文繁不錄。

【箋】自殺者。身心所造殺業也。教他者。自不行殺。使他行殺。即心口殺業也。讚嘆者。謂彼不行殺。由我贊嘆成殺業也。隨喜者。謂見他行殺。即從順以悅其意。即意地殺業也。

戒疏。殺心為因。助成為緣。造作為業。然其所殺。有親有疎。治罪有輕有重。故犯上。則同七逆。千佛不通懺悔。犯下。微細等。或通懺悔。亦由世律。為主為從也。廣如律者。謂殺業微細。而戒相千條。所以雲棲尚未全錄。總之殺機起於一念。尋常善自護持。

發隱。但有生氣。且不忍殺。如結草護戒。折柳諫君。況有命者乎。

諸經集要。有富長者惟一子。娶方七日。墮樹而死。長者問佛。佛言昔有一兒挾弓射雀。傍有三人。曰。汝若中雀。乃世間健兒。兒即射中雀墮樹。三人歡喜而去。此兒乃射雀之人。今日父母妻。乃前世喜助射雀之人也。今世會集涕泣。以見殺助喜之報。

經載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煖以綿絮。養以膩物。恐其饑凍而死也。

【箋】涅槃。釋迦昔為白虱。提婆達多為黑蚤。同處比丘褲中。比丘愍之。謂曰。吾入定時。勿嚙我血肉。出定時隨意食之。時比丘入定。白虱受教。黑虱不聽。復嚙之。比丘嗔發。將火焚褲。黑蚤跳去。白虱受殃。佛曰。我不獨一生受提婆達多之害矣。

四分律。有老病比丘拾虱棄地。佛言不爾。應以器盛綿。拾著中。若虱走出。應作竹筒盛之。隨其寒暑。加以膩物。而將養之。

正鋒。虱之嚙人。固不可忍。當於春暖之時。送之草樹間。令彼謀活。然冬月寒凍。送之草間。即死。故佛置竹筒以安之。諸方講至此。不過虗說余謹遵佛制。作虱筒式。要使學者佩之。序曰。虱者。本名俗呼半風。以美稱之。字曰丹鴻。有夫有婦。子孫繁叢。春暖常遊相鬚。而經御覽。歲寒曾赴客劒。以報恩功。未能學查道。藏垢而不棄衣外。亦將訪江泌。褁綿以置壁中。儒者尚然。釋門安可不置斯筒。銘曰。古人捫虱。而談天下。我獨無捫。談且不暇。嗟爾微形。生長變化。唼人血肉。不捨晝夜。血肉所生。父母遺愛。若專爾供。孝行不逮。爾家安甜。彼常不寐。人瘦爾肥。情理何在。以慈毀身。失殺犯戒。彼此無傷。別營世界。垢膩可飡。絮綿可佩。蠢蠢天地。逍遙無礙。

鄭棨傳記。無畏三藏。飲酒食肉。言行麤易。律師不說。常令宿於戶外。律師中夜。捫虱投床下。無畏即呼曰。撲殺佛子。律師異之。

。酉陽雜爼。取病者虱子。病人前可以卜病。虱行向病者則生。背則死。

國老閑談。查道。性淳古。少寓狼山寺。躬辦薪水。以給僧眾。衲衣不洗濯蝨。後仕至龍圖閣侍制。魏生禁殺錄。薛暠。性慈戒殺。即微蝨亦不害之。一夕夢被上虱甚多。漸變寸許。虱謂暠曰。受君之貺。非一日。今君有難。正吾儕救命之秋。遂列行。被上有絲血痕。橫廣尺餘。乃死虱也。暠惜久之。不知其故。蓋是夜。有刺客來害暠。其人有利劒。見血立死是夜其人劒下見血。以為死。報其主歡甚。明日瞰之無恙。訪得虱事。始知其夢。

淮南子。湯沐具而蟣虱相弔。大廈成而燕雀相賀。憂樂別也。韓昭俟搔庠而亡一虱。求之甚急。左右因取其蚤虱殺之。昭侯以察左右不誠也。

乃至濾水。覆燈。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

【箋】濾水者。謂水中有微細蟲。食水即飡其肉。故作囊。濾過方用。即梵網十八種物之一也。覆燈。恐飛蟲投火。故作籠覆於燈外。

律。波離瑟吒護生草。一切眾生除煩惱。凡燃燈時。驀拈一莖草。默念七遍。一切飛蟲不投燈上。

筆飡。雲棲與雪嶠談次。雲曰。昨夜鼠咬牀頭唧唧聲。分明講演華嚴八十一卷經。嶠曰。忽遇猫來時如何。雲曰。走却法師。留下經案。

孟子。有率獸而食人句。畜猫狸。猶率猫而捕鼠也。

微類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復加傷害可乎。

【箋】微類佛性。如焦螟巢於蚊睫。自道土曠人稀。相逢者少。乃不知蛤蜊觀音。薄荷祖師。一時落節。誰管淳于為螘。莊周為蝶。咦虗空釘楔。

徵。律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忘。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昔世尊成道。商怨終舒於鐵杙。陀夷證聖。羊瞋卒洩於兇銘。

水懺云。業報至時。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惟有懺悔力。乃能得除滅。是以火頭索報於隱峰。翻微濟拔。野雉求償於法喜。為神所喝。兩者同歟否歟。

訓。譬加巨石梗塞陂池。有大力者。推墮此石。令彼陂池。與昔無異。懺力滅罪。亦復如是。若業力大。懺力微。如令嬰兒推轉巨石。終不得動。若以殷重心懺除罪業。懺力過於業力。業自消滅。無有遺餘。故云。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應須償宿債。

徵。佛與尊者豈云不了。而見酬償耶。

訓。所云了者。隨犯隨懺。罪性既空。冤對何有。若現生未得懺滅。怨結終存。故雖成道證聖。終不得免。但重報輕受。所謂將頭臨白刃。一似斬春風。斯則異於凡夫耳。

徵。律言誤殺無害心者。不犯。據朝野僉。載梁武帝。素敬信榼頭師。時遣使召之。帝方與人下[其/水]。欲殺一段。聲曰殺却。使遂斬師。帝[其/水]罷。喚師。使言尚者陛下令臣殺却也。帝問。師臨終有何言。使曰。師云。貧道前劫為沙彌時。以鍬剗地。誤斷一曲[(乏-之+虫)*善]。今帝是也。此報固宜。由是觀之。則誤殺仍以誤償。何云不犯乎。

訓。沙門掘土墾田。私營口腹。謂之邪命自活。律所不許。若實緣供眾。念佛持呪。口不暫停。憂傷物命。慈弗內缺。雖加害於物。而物無怨心。則誤殺無犯。苟漠然無矜憫之心。或小有觸忤。而忿戾滋起。酬償實所不免。葢讎嫉之來。不緣事感。凶咎所集。匪由形求。惟在心耳。乃至行步掃除。且不視地。夏月燃燈。尠加籠罩。動搖竹樹。失憶傾巢。畜養雞猫。恣心啄噬。牽拽木石。念無防護。瀉湯地上。瀰滿蟻穴。斫燒腐柴。倦於揀視。浣濯衣被。忘拾蟣蝨。水中有蟲。濾囊弗具。如此類者。世人據跡而論。咸云誤傷。而報同故殺。復何疑哉。

故經云(即沙彌經)施恩濟乏。使其得安。

【箋】釋迦佛。投厓飼虎。割肉餵鷹。

若見殺者。當起慈心。噫。可不戒歟。

【箋】菩薩見殺一切眾生。即贖其命。謂之施恩。見貧乏者。以財賑濟。謂之濟乏。或不能施。識當起慈心。默念呪護。令脫苦惱。往生善道。使其得安。

維摩注。施有三種。一。財施。二。心施。三。法施。以財施人。名布施。慈心與樂。名心施。說法利人。名法施。見殺起慈。惻隱之心也。謂力雖不能救。當起慈心憐念也。

未曾有經。天帝。問野干曰。施食法食。有何功德。答曰。布施飲食。濟一日之命。施珍寶財物。濟一世之乏增益繫縛。說法教化。名為法食。能令眾生。出世間道。

施食獲五福報經。一。施命。謂七日不得食則死。以食施之。即謂施命。其施命者。得世長壽。財富無量報。二。施色。謂人不食。顏色憔悴。以食施之。即為施色。其施色者。得世世端正。人見歡喜報。三。施力。謂人不食。身羸力弱。以食施之。即為施力。其施力者。得世世多力。終無耗減報。四。施安。謂人不得食。心愁身危。不自安穩。以食施之。即謂施安。其施安者。世世安穩。不遇災患報。五。施辯。謂人不得食。困不能言。以食施之。即為施辯。其施辯者。辯慧通達。聞者喜悅報。

釋論。持戒為皮。禪定為血。智慧為骨。微妙善心為髓。為他說戒。能遮罪修福。無相最上。非持非犯。尸波羅蜜者。是施己皮也。說諸禪定。神通變化。不起滅定。是施己骨也。檀忍等應。是施己肉也。說甚深法相。諸佛行處。不一不二。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微妙中道者。是施己髓也。

大丈夫論。財施。人道中有。法施大悲中有。財施除眾生身苦。法施除眾生心苦。

淮南子。令人放燒。或操火益之。或接火益之。兩者。皆未有功。而怨德相去遠矣。若見漁獵網捕生靈。力不能救。當起慈心默念。寶勝如來名號。生靈即得解脫。

論。睠彼往哲風規。聳峻邁越。凡俗難以計量。如駕山之患不除。委身弗惜。

【箋】高僧傳。彭城駕山多虎患。釋曇稱告村人曰。虎若食我。災必當消。即夜坐草中祝曰。我以身充汝饑渴。令汝從今息怨害意。常來得無上法食。村人苦諫不息。泣拜而去。至四更聞虎噉稱。村人逐至南山。瞰身都盡。惟有頭存。因葬而起塔。後虎遂息。

安周之倉未發。割肉是甘。

【箋】高僧傳。涼土饑。道進從王安周乞賑。國蓄稍竭。進即自割身。以飼餓者。舉國聞之。號呌奔赴。王乃舉之還宮。發庫廩以濟貧民。明晨師乃絕。闍維七日始盡。唯舌後灰。

良由憫惻情深。惟覺羣生可貴。乃若沙彌之名。既以息慈為義。息則禁戒堅持。內嚴己行。慈則悲心普潤。外衛他生。豈謂矜全之情熾。嚴行之心微矣。安存之慮深。衛生之恩薄矣。觀夫失珠忍苦。患切刲鸚。

【箋】雜譬喻經。外國有沙門。行乞到買珠家。其家為設食。時有大珠。價值億數。主人持置沙門邊。時有鸚鵡便出吞之。主不見珠。問沙門。門言。我不取。復問有他人耶。曰無。主嗔曰。既無他人。珠今何在。便撾沙門。血流於地。鸚鵡飲血。與杖相遇。鸚鵡即死。主復舉手。門止之曰。鸚鵡吞之。主乃破鸚得珠。謂沙門曰。何不早說。門曰。我持佛戒。不得殺生。我若說之。恐殺鸚鵡。卿撾我死。我終不說。鸚鵡既死。我今說之。主人聞已。剋責悔謝。

伏地待終。念傷斷草。

【箋】大莊嚴論。有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劫掠。剝脫衣裳。懼比丘往告聚落。盡欲殺之。內一賊云。比丘之法。不得傷草。以草繫之。彼畏傷故。終不能往。即以草縛捨之而去。諸比丘為日所炙。蚊蝱唼嬈。不敢動轉。恐傷草命。唯當護戒。時有國王[狂-王+田]獵。見而解縛。贊歎歸命。

以及罷汲而全折翅之鴨。

【箋】高僧傳。齊僧羣安。於羅江縣之霍山。山在海中。有石盂徑數丈。清泉洌然。菴與盂隔小澗。獨木為橋。由之汲水。後一鴨折翅在橋。羣欲舉錫撥之。恐傷鴨命。還不汲水。絕飲而終。

絕粒而却近肉之餐。

【箋】續高僧。傳太清末。侯景作亂。荒餒屢年。釋慧布常三日絕粒。有遺之飡者。疑近肉味。竟不食。

皆內嚴己行。外衛他生者也。誠見毀戒戕生。匪但他傷。而自隕之憂更艱。護生守戒。雖曰利物。而濟我之功彌弘。所愛者。堅固法身。捐四大等於與聚沫。所惜者。無量慧命。視一報同乎電光。其輕生者。身亦非彼所愛。命亦非彼所借。但恐未知輪轉何趣。不能再生人道。則夙願皆虗。無繇修證。故與闇劣者矜持。貪著了無有異。毀佛戒欲見佛身。一忍渴而終。寧不見佛不令毀戒。時生者。欣然而得。誚死者為愚。以為得見佛已。百千億功德。無不成就。何慮毀戒。及既見佛。佛呵之曰。癡人。彼已見我。汝不見我(出諸經要集)。葢一行具足。一切行具足。一願圓滿。一切願圓滿。故忍渴而死者。戒行獲全。隨已見佛。彼牢船既損。萬寶皆沉(法苑持戒篇。越度大海。號曰牢船)。

德瓶一傾。諸利盡喪。

【箋】智度論。有人患貧供養諸天。天愍其志。賜與一瓶。告曰。此名德海。凡有所需。皆自瓶出。其人乍富。人皆怪問。遂出其瓶。見種種物從瓶涌出。其人憍逸登瓶舞蹈。其瓶即破。諸物皆失。

故飲蟲而活者。身雖對佛。去佛轉遙。此中從違趣避。當知所擇哉。

二曰不盜

【箋】華嚴。性不偷盜。菩薩與自資財。常知止足。於他慈恕。不欲侵損。若物屬他。起他施想。終不於此而生盜心。乃至草葉。不與不取。何況其餘資生之具。

楞嚴。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妖魅。下邪人。

◎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維摩。大富。得不盜報。

觀佛三昧經。盜常住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之罪。

方等經。華聚菩薩云。忤逆重罪。我亦能救。惟盜僧物者。不能救。

寶梁經。寧自啖身肉。不得盜三寶物。

地藏經。若偷竊常住財物米穀。飲食衣服。乃至一切。不與而取者。當墮無間地獄。

十輪經。盜三寶物者。其罪甚重。千佛出世。不通懺悔。若將非理用度。私給俗家。其罪尤重。

道世法師云。若將常住財物。與白衣受用者。龍天嗔責。罪及主事僧。鐵山瓊云。凡常住一茶。一米。一分。一釐。皆是施主為求福德。故行布施。宜供三寶。何得私用。

正報頌。劫盜供他用。泥犂獨自陳。玃鳥金剛嘴。啄腦擘其心。灌口以銅汁。碎身鐵棒砧。怕懼周慞走。還投刀劒林。

習報頌。劫盜所獲報。地獄被銷融。罪畢生人道。饑貧以自終。共財被他制。何殊下賤終。寄言懷操者。常須自固窮。

毛賴債。唐德宗朝時。淮西壽州安豐縣。毛罕男。婦周氏。生一子。猪頭驢脚。象耳魚腮。父母欲淹死。乃作人言。我先世不信因果。曾於廬州開元寺。借常住錢五百貫。麻布二疋。負欠不還。故遭此罰。望父母收養待長。送寺還報。遂撫育。至七歲。送入寺中掃地。以償宿債。時時自鞭己身。呌言還債。故名毛賴債。

唐御製頌。堪嗟毛債異人流。負欠僧錢業報酬。兩片魚腮連象耳。一雙驢脚戴猪頭。前生造惡心無愧。今日招殃苦未休。為報後賢君子道。僧錢不可擅貪求。

慈受深頌。常住分文不可偷。日增萬倍恐難酬。猪頭驢脚明明現。佛地今生掃未休。

空中和尚頌。借路經過掌庫權。但存公道絕私緣。狼飡鼠竊片時事。驢脚猪頭萬古傳。

千巖長頌。知事須當好用心。眾僧金穀莫相侵。古人有語真堪信。粒米元來重七觔。

洞山价頌。常住須憑戒力扶。莫將妄用恣貪圖。掌他三寶門中物。惜似雙親兩眼珠。暗裏縱能機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誅。絲毫若也無私取。免至來生作馬驢。

國清百錄。智者同學照。私用常住一撮鹽。後入定。現鹽數斛在前。急買鹽陪償。其相乃絕。

高峰遺事。仰山偉。私折常住一莖笋。後入定。見笋現前。陪還懺悔。其相乃絕。東山空答余才茂借脚夫書。向辱枉顧。荷愛之厚。別後又承惠書。益自感媿。某本巖穴閒人。與世漠然。才茂似知之。今雖作長老。居方丈。只是前日空上座。常住有無。一付主事。出入支籍。竝不經眼。不畜衣鉢。不用常住。不赴外請。不求外援。住緣而住。初不作明日計。才茂既以道舊見稱。故當相忘於道。今書中就覓數脚夫。不知此脚。出於常住耶。空上座邪。若出於空。空亦何有。若出常住。是私用常住。一涉私。則為盜。豈有善知識。而盜用常住乎。公既入帝鄉。求好事。不宜於寺院營此等事。公閩人。所見所知。皆閩之長老。一住著院。則常住盡盜為己有。或用結好貴人。或用資給俗家。或用接陪己知。殊不念其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戴角披毛。償所負者。多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懼哉。比年以來。寺舍殘廢。僧徒寥落。皆此等咎。願公勿置我於此等輩中。公果見信。則他寺所許者。皆謝而莫取。則公之前程未可量也。逆耳之言。不知以謂如何。時寒途中保愛。然竊盜罪報。律藏。不勝廣載。今錄數則。可為學者置之座右。時時警惕。不使盜因起於毛頭心地也。當知盜者。不啻不與而取。及劫奪等而已。若尋常起一貪想。即是盜因。即是禍事。如比丘於花池側迎香風而坐是也。何況盜名。盜位。盜法等。

宗鏡。二不盜者。不與取。名事盜。與取。名事不盜。法門者。如佛言他物莫取。名法門不盜。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是名法門盜。若持戒作業。求可意果者。無常速朽。悉是他物。息如糞果。害如毒食。有智之人。所不應求。云何殷勤。飲苦食毒。而自傷毀洄洑困苦。豈過有流三障。障佛第一義天之所捨離。是盜。非不盜也。又二乘以四諦智。觀身受心法。厭惡生死。欣求涅槃。涅槃心起。即取他物。即非時取證。即不待所說。因焦種不生。見苦斷集修道造盡。非求法也。謂有涅槃。成涅槃見。若有著空。諸佛不度。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墮三無為坑。饑餓羸瘦。體生瘡癬。豈非貧窮困苦耶。又不見佛。不聞法。不入眾數。豈非第一義天遠離耶。此猶名盜。非不盜也。若別人從淺至深。捨一取一。來已更復來。去已復更去。悉是辱於去來相。亦是不與而取。取已而捨。亦是貧窮。捨已更取。數數去取。即是困苦。不與第一義天相應。即是遠離。此猶名盜。非不盜也。圓人觀法實相。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取是菩提。障諸取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高故不取。不下故不捨。如是觀者。觀如來藏。具足無缺。是如意珠。隨意出寶。即修羅琴。任意出聲。即是大富。大富故無取。即第一義天。故不遠離。是名究竟持不盜戒。圓人亦有盜法門者。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如海吞流。不隔萬派。如地荷負。擔四重擔。眾生悉度。煩惱悉斷。法門悉知。佛道悉成。

解曰。金銀重物。

【箋】重物。謂金寶等物。乃至五錢以上。即制罪也。

以至一針一草。不得不與而取。

【箋】戒疏。葢針草判盜。五錢判重。離處成盜業。未離處。猶盜法也。故一念盜心為因。所盜之物為緣。種種盜法成就盜事為業。若一針一草即制罪。天台不應五錢犯重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四錢已下。犯中罪。許懺悔。若盜而未得。犯方便罪。

五燈。古德呵城隍神過。神伺隙隨之。將有不利。德因渴故。取田中蘿蔔食之。置二錢於根。神不知。遂現形。言犯盜呵之。德曰。汝不見疄中錢耶。神拜服而去。

徵。沙門犯可悔罪。如法懺悔。將止滅犯戒罪。抑並滅性罪耶。

訓。沙彌犯戒。若不懺悔。並得惡作罪。墮地獄中。比四天壽。人間為九百千年。若如法懺悔。破戒罪滅。而性罪恐猶未滅。如盜取非財。須加利償。若不償者。後生轉重。如斷他命。終須償報。當為彼禮懺持呪。代彼拔苦。彼苦既拔。則怨讎可釋矣。

徵。沙彌犯重罪。如法懺悔。可得受具否。

訓。沙彌十戒。前四若犯。為破根本。滅擯不通懺悔。不得受具。第九戒若犯。名破齋。竝餘五戒若犯。向二師前發露。隨師教令。以殷重心。如法懺悔。可得受具。

徵。佛本大慈。沙彌犯重不通懺悔。不得受具。豈不塞人改過。自新之路乎。

訓。若結壇禮佛勤懇苦到。求見好相。得菩薩戒。不得受比丘戒。諸律皆無開法。惟觀虗空藏菩薩經。比丘犯根本戒。若能如法結壇。禮三十五佛。及虗空藏菩薩。菩薩以牟尼寶印。印其背上。有除罪二字。罪即得滅。仍得重受具戒。沙彌准此而行。當亦得滅罪受具。但恐因緣艱阻。未能如法。結壇牟尼印不來。除罪字不現。後悔難追。不若慎之於無念也。

若常住物。

【箋】常住物者。即三寶物也。不可混亂用。如香花燈等。佛物也。經卷。及莊嚴幢幡等。法物也。律中不得移為他用。犯者重罪。

若信施物。

【箋】信施物者。謂其信心。發願而施也。若不原施者之心。移為別用。即成盜業。慈雲懺主云。昔雷峰塔化主。將常住磚錢買瓦。五百年西湖作魚。何況私竊。

若僧眾物。

【箋】寶訓。懶菴曰。律中云。僧物有四種。一者。常住常住。二者。十方常住。三者。現前常住。四者。十方現前常住。且常住之物。不可絲毫有犯。其罪非輕。先聖後聖。非不丁寧。往往聞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山僧或出或處。未甞不以此切切介意。猶恐有所未至。因述偈以自警云。十方僧物重如山。萬劫千生豈易還。金口共譚曾未信。他年爭免鐵城關。

◎人身難得好思量。頭角生時歲月長。堪笑貪他一粒米。等閑失却半年糧。

若官物。民物。一切物。

【箋】官物者。官家物也。民物者。民間物也。一切物者。總上文而言也。

或奪取。或竊取。或詐取。

【箋】奪取。恃力強暴而取也。竊取。伺人不見偷取也。以上奪竊詐取皆判盜法。若物入手。即成盜業。

乃至偷稅冐渡等。皆為偷盜。

【箋】賦稅。國家大典。不可僥倖苟免。宜隨例充納。若官府優免則得渡者。有官渡。私渡。或須錢買。不與而渡者。曰冐渡。或無錢乞施渡。則得。

經載。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

【箋】雜藏經。目連至恒河邊。一鬼白目連言。我常住有七枚熱凡。入我口腹。五臟焦爛。出還復入。何因緣故。受如此罪。目連曰。汝前世作沙彌時。行果蓏到師所。偏心多與七枚。故受此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有一比丘。與外道同行。止果樹下。外道語比丘言。上樹取果。比丘不聽。又語何不上樹取果。又不聽。外道乃上樹取果擲地與之。比丘曰。我戒法中。不得不授而食。外道下樹取果授比丘。外道言。於一果上有如此法。況出世法乎。遂生信佛法。

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

【箋】雜藏經。復有一鬼。白目連言。我一生來。有二熱鐵輪。在兩腋下。舉身焦爛。何罪所至。目連答言。汝前世時。與眾作餅。盜取二番。挾兩腋下。以是因緣。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一沙彌。盜石蜜少分。

【箋】石蜜。一名糖精。廣志。甘蔗其餳。按唐書。番胡國出石蜜。中國貴之。

漢武內傳。西王母謂帝曰。太上之藥。有中華紫蜜。雲山朱蜜。天竺國石蜜。

本草經。崔蜜食之不饑。明目。延年。

仙經。蜜為口芝。然律中過午不食。開石蜜者。以其煎湯無形。為藥石故。

雜藏經。復有一鬼問目連言。我一生來。常吞熱鐵丸。何罪所致。目連答言。汝為人時。作沙彌子。取清淨水。作石蜜漿。石蜜堅大。汝起盜心。打取少許。大眾未飲。汝盜一口。以是因緣。故獲斯罪。此是花報。果在地獄。

俱墮地獄。故經云(即本經也)。寧就斷手。不取非財。噫。可不戒歟。

【箋】非財者。非義之財也。世律取非義之財。受非常之禍。藏經食無與之物。感無間之殃。寧就斷手。不取者。畏地獄之痛。甚於斷手。說之寒心。故激切勸戒之也。

論。如來遠歷三祇。堅修萬行。備極艱苦。直至菩提。今諸釋子不織而衣。不耕而食。莫言我德能致。豈緣己行所招。凡身所披一縷一絲。口所甞一粒一滴。皆本如來布施。持戒。禪定。精進。積累而得。悉因如來國城妻子。頭目髓腦。博換而來。苟漫不思惟。則華麗甘甜。儘堪肆志。儻聊相酬奪。等吞銅服棘。莫能少安。縱糜骨焚身。酬恩靡稱。任刳心刲腹。抱愧難宣。惟當晝不使停。夜毋容息。軀無不竭之力。中無外馳之心。極意勤劬。少圖報塞。何更不與而得。妄獵非財。挾詐而求。恣羅彼物。施原供眾。回作己私。募說他因。那為此用。如斯舛錯。難可指陳。將何恃而不恐乎。觀粟粒偶甞。感多生之呞食。

【箋】度論。以習氣故。後得人身。產出牛蹄。飼食。佛愍度出家。得羅漢果。

無量壽經。憍梵波提。過去世作比丘。於他粟田邊。摘一莖栗觀其生熟。數粒墮地。五百世作牛償之。

荷香暫齅。見誚讓於池神。

【箋】雜阿含經。有比丘患眼。至鉢曇摩華池側。迎香風而坐。池神謂比丘為盜香賊。比丘言。不壞不奪。云何名賊。神曰。不求而取。何言非賊。時有士夫。取彼藕根重負而去。比丘曰。何故不遮。而謂我是賊耶。神曰。袈裟黑衣。墨污不現。彼兇惡人。何足與語。蠅脚污素。墨點珂貝雖小悉現。唯明者有小過。如毛髮許。他人見之大如泰山。故當從彼常求其淨。比丘聞已。專精靜坐。斷諸煩惱。得羅漢果。

幅紙未酬。俄成疋絹。

【箋】湖海記聞。有一禪師將遷化。伽藍神告曰。師負欠常住絹一疋。索還了去。師曰。我自不用絹。云何負欠。神曰。某時用紙一幅。今計息。應償絹一疋。師曰。今盜用常住者不少。都不聞取償。何獨見索。神言。彼輪迴六道中人。自來酬償。不煩往索。大師已出三界。今若不取。無從追覓。師以衣鉢付寺主而終。

僧堂小誤。頓荷火枷。

【箋】寶鑑。雲葢山守顒。因以齋僧錢造僧堂。沒後。新住持智公夜坐。忽聞火焦之氣。見顒項帶火枷。具說前事。苦切乞賣僧堂。設齋供眾。方可脫苦。智如言設齋。其夜見顒來謝。

長七果以偏師。鐵丸焦腹(沙彌盜七果。上詳注)。餽白衣以僧物。肉樹悲號。

【箋】賢愚經。福增比丘。常為年少比丘之所激切。目連觀見。以神通令其恐怖。因使隨行。見一肉樹。多有諸蟲圍唼其身。無有空處。呌喚啼哭。如地獄聲。弟子問師。是何樹。目連言。是瀨利吒營事比丘。以自在故。費用僧物。華果飲食。送與白衣。以是因緣。受此華報。後墮地獄。唼樹諸蟲。即爾時得物之人。

言念及斯。能無破膽。世所欽企。莫不薑傳寶壽。

【箋】寶壽沼。為五祖戒司庫。祖偶疾。須生薑。行者就庫取。寶吒之。祖知之。令將錢回買。始與。後洞山虗席。郡守書託五祖舉所知。祖曰。賣生薑漢去得。遂出世洞山。

燈譽楊岐。

【箋】楊岐方會。為庫頭。常置二盞燈。若營己事。則滅常住燈。用嚫施買油。別燃燈照之。

漢書。有官滅燈看家書。

當毋徒口詠遺風。宜誓令行齊芳軌。斯其最勝矣。或往誤知悔。六步思酬。

【箋】五百問經。一比丘。用佛法僧物。而此比丘極聰明。說法。能使人得四道果。惟罪深重。便欲償之。即詣沙佉國乞。大得錢物。還欲償之。道路山中為七步蛇所螫。比丘知七步當死。六步裏便遣弟子還本國言。汝償已還。我住此待汝。弟子償物訖還報之。即起七步便死。墮阿鼻地獄。初入溫暖。未至大熱。謂是溫室。便舉大聲。經唄呪願。獄中聞經唄者。數千人得度。獄卒大嗔。便舉鐵棒打之。即命終生三十三天。以此驗之。佛法僧物。不可不償。雖復受罪。故得出矣。

抑其次焉者哉。不則。爪土之升。上難期地塵之沉深可卜。

【箋】涅槃經。為善清升。譬同爪土。為惡沉滯。喻等地塵。

阿含經。世尊以爪甲擎土。告諸弟子。我甲上土多。大地土多。諸比丘言。世尊甲土甚少。大地土甚多。乃至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至算數不可為比。佛告諸比丘。若諸眾生得人道者。如甲上土。墮非人者。如大地土。

重輕相準。福弗勝愆。子母交傳。酬曷能盡。鐵牀銅柱。嗟楚毒之綿綿。馬腹牛胎。痛酸辛以冉冉。

【箋】莊椿錄。盜常住一文錢。一日一夜長三分一釐。第二日夜。利上又長利。來世作牛馬償之。牛日還八文。馬日還七文。

與其計無所出。空思挽。拽於重淵。孰若時猶可為。早具綢繆於未雨。

三曰不婬

【箋】華嚴。性不邪婬。菩薩於自妻知足。不求他妻。於他妻妾。他所護女。親族媒定。及為法所護。尚不生於貪染之心。何況從事於非道。

◎被諸女色。染醉其心。猶如嬰兒。無見自性。亦如素衣。易受染色。為欲所溺。不能得出。如糞中蟲。樂著糞處。如穢弊猪。不淨嚴身。

楞嚴。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邪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秖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

梵網。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四十二章經。出家沙門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繫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正法經偈。如火益乾薪。增長火熾燃。如是愛樂者。愛火轉增長。薪火雖熾燃。人皆能舍離。愛火燒世間。纏綿不可捨。

禪秘要經。長老目連得道。本婦將從。盛服莊嚴。欲壞目連。目連爾時為說偈言。汝身骨連立。皮肉相纏褁。不淨內充滿。無一是好物。韛囊盛屎尿。九孔常流出。如鬼無所宜。何足以自貴。汝身如行廁。薄皮以自覆。智者所棄遠。如人捨廁去。若人知汝身。如我所惡厭。一切皆遠離。如人避屎坑。汝身自莊嚴。華香與瓔珞。凡夫所貪愛。智者所不惑。汝身不淨聚。集諸穢惡物。如莊嚴廁舍。愚人以為好。汝脇肋著脊。如椽依梁棟。五臟在腹內。不淨如屎篋。汝身如糞舍。愚人所貪寶。飾以珠瓔珞。外好如畵瓶。若人欲染空。始終不可著。汝欲去燒我。如蛾自投火。一切諸欲毒。我今已燒盡。五欲以遠離。魔網已壞裂。我心如虗空。一切無所著。正使天欲來。不能染我心。

大乘妙林經。如大猛火。如四毒蛇。不可親近。

◎釋迦為太子時。五欲厭離。而求出家。而說偈言。世間不淨眾惑邪。無過婦人之體性。衣服瓔珞莊嚴故。愚癡是邊生欲貪。有人能作如是觀。如幻如夢非真實。速捨無明莫放逸。必得解脫功德身。

八歲沙彌開解國王經。阿育王初奉佛時。人民疾疫。請僧呪願。聖眾遣妙顏沙彌。年始八歲。已得神通。飛入王宮。夫人彩女見之。無不愛敬。夫人舉手欲抱妙顏。顏却之。夫人曰。卿年幼。猶如吾子。近之何妨。顏曰。事從微起。猶一粟之火。能燒萬里之野。一滴之水。能陷堅固之石。以少致多。以小成大。是以智者遠嫌避疑。以防未然。時沙彌聲徹王殿。王聞之。來見曰。卿尚幼。如我子。抱之何嫌。顏曰。古聖制儀。豫其未萌。亦戒終始。女子七歲不戲父几。男八歲不踞母床。果下無捫首。瓜田無摸足。遠嫌避疑。杜漸銷萌也。今雖等於母子。當為將來不能者施。時王與夫人及宮中五百人臣。同得道跡。

◎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身。佛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我不用。天神愈敬。因問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

儀則經。若彼故行婬。如蛇如毒藥。損壞於自身。得大地獄苦。

律。人有患婬不止。欲自斷陰。佛曰。若斷陰。不如斷心。心如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心邪不正。縱斷何益。佛說偈曰。欲生於流意。意亦思想生。生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佛言。欲愛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大智度論。如毛繩縛人。斷膚絕骨。

高僧傳。釋嵬。戒行嚴潔。忽一女子寄宿。自稱天女。嵬一心無擾。曰。吾心若死灰。無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逝。願曰。海水可生須彌可傾。彼上人者。秉心堅貞。

燈錄。長盧孚。遊方至一旅邸。有娼女所逼。不惑。女告母。母曰。此真佛子也。故叢林有平生孚鐵脚。道價暄宇宙句。

◎達磨達。聰辯頴慧。憾師不授祖位。憤然而去。臨津見女子濯浣。默念此脛如是白晢耶。祖忽現前曰。是心可入祖牒耶。達悚然密自切責。

宗鏡。三不婬者。男女身會。名事婬。法門解者。若心染法是婬。若關禁七支。如猿著鎖。擎一油鉢。過諸大眾。割捨樂觸。樂求於未來潔淨五欲。如市易法。如銅錢博金錢。此乃增長欲事。非不欲也。若斷欲界麤弊之欲。染著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冰魚蟄蟲。墮長壽天。是為一難。貪著禪味。名大縛。是染欲法。非不欲也。若憎生死。愛涅槃。棄之直去。涉路不迴。諸有色聲。不能染屈。如八風不動須彌。若聞菩薩勝妙功德。甄迦羅琴聲。迦葉起舞。不能自持。毗嵐風至。破如腐草。是染欲。非不染欲也。若菩薩惡生死如糞穢。惡涅槃如怨鳥。捨於二邊。志存中道。起順道法愛。生名頂墮。是菩薩旃陀羅。既無方便。此慧被縛。不能勝怨。己所修治。為無慧利。是染欲法。非不欲也。圓人觀一心三諦。即空。何所染。即假何所淨。即中何所邊。即空即假何所中。即空故。無我人。十六知見。依正等愛。即假故。無空。無相。無願等愛。即中故。無佛。菩提。轉法輪。度眾生等愛。三諦清淨。名畢竟淨。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汙戒者。圓人又有染愛法門。如和須蜜多女。人見人女。天見天女。見者。即得見佛三昧。執手者。得到佛三昧。嗚者。得極愛三昧抱者。得冥如三昧。亦如魔界行不汙。菩薩變為無量身。共無量天女從事。皆令發菩提心。又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

解曰。在家五戒。

【箋】天台金光明疏。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下配五嶽。中成五藏。犯之者。陵天觸地。自伐其身也。

惟制邪婬。

【箋】在家二眾。食色為性。未能全斷。故惟制邪婬。如關睢之詩。樂而不淫。所以正人倫之綱紀也。禮記。諸侯不下漁色。君子遠色。以為民紀。今士大夫妻妾琴瑟之外。而又漁色。皆為邪婬。

毛詩正義。人有皮。鼠亦有皮。鼠。恥也。人無禮儀。何異於鼠乎。漢武內傳。婬為破家之斧。

太乙經。彼世人不修無上至道。但能薄欲。不行邪道。不殺不淫。孝悌慈和。惜福減食。薄於味染。命終之後。生於持鬘四天。

感應注。楊誠齋善謔。常謂好色者曰。閻羅未曾相喚。子乃自求押到。何也。

出家十戒。全斷婬欲。但干犯世間一切男女。悉名破戒。

【箋】華嚴為在家者說。故曰自妻知足。楞嚴為出家者說。故曰全斷。出世法中無正婬。亦無邪婬。謂婬非梵行。鄙惡不堪。為輪迴生死之根本。故痛戒之。言今受此戒時。盡其形壽永不再犯。如以智慧之劒。一斬一切斷也。一切者。醜行非止一端。乃至畜生鬼神等。皆名犯戒。若人男人女。若天龍鬼神。變化為人。若畜生。或婬彼。或為彼所婬。和合者。犯重罪。失沙彌戒。滅擯不通懺悔若欲婬未和合。即止犯中罪。許懺悔。若起婬心痛自呵責。或持呪。作不淨等觀。或晝夜禮佛。令形困神疲。則邪念自息。以欲心與女人身相觸。與女人屏處坐。與女人屏處語。及媒嫁和合欲事。竝犯中罪。

楞嚴經載(六交報文也)寶蓮香比丘尼。私行婬欲。自言婬欲。非殺。非偷。無有罪報。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獄。

【箋】寶蓮香邪解。婬非偷殺。殊不知私婬非偷乎。婬事辦。而慧命斬。非殺乎。猛火。即欲火也。生陷。即生身陷地獄也。因婬欲故。火燒其身。因邪見故。生陷地獄。

世人因欲。殺身亡家。

【箋】此言踰禮越禁。荒婬無度者。生不免殺身亡家之禍。死難逃拘神陷獄之苦。

果報地獄經。復有一鬼。白目連言。我常以物蒙籠其頭。畏人來殺。心生怖懼。何罪所致。目連答曰。以前世時。婬犯外色常畏人見。或畏夫主捉。縛打殺。心常恐怖。故獲斯罪。此是華報。果在地獄。

舊雜譬喻經。有一國王。五穀熟成人民安寧。無有疾病。晝夜伎樂。人無憂惱。王問羣臣。我聞天下有禍。何類。答曰。臣亦不見。王使臣隣國買之。時天人化作一人。於市賣之。狀如猪。持鐵鎖繫賣之。臣問此名何等。答曰。禍母。臣曰。賣不。答曰賣。曰幾錢。曰千萬。曰此何等。曰。食針一升。臣既買之。使合國覓針。擾亂百姓。臣白王曰。雖得禍母。擾亂百姓。男女失業。殺之可否。王曰。善。將殺之。刺不入。斫不傷。割不死。積薪燒之。身赤如火。便走出。過里燒里。過市燒市。入城燒城。入國燒國。由厭樂。買禍所致苦也。此喻女色欲火所燒。男女貪毒。至死不知苦也。

出俗為僧。豈得更犯。生死根本欲為第一。

【箋】經云。生死為因。貪欲為本。故云第一。有云。萬惡淫為首。百行孝為先。故婬即不孝。孝即不婬也。夫出世為僧。當不為生死流轉。豈可復為生死不淨之行。但沙彌執身不婬。惟除麤跡。而其意地欲根。最難除拔。極易漸染。若此中微塵許不盡。便是生死禍胎。當知婬泆。非刀劒。能斬智慧命。愛欲是毒火。自焚功德林。直饒道得不怕念起。秖怕覺遲。究竟念起。用覺已遲八刻。不若尋常以病死二字對治。庶幾可耳。娑羅清語。人常想病時。則塵心漸減。人常想死時。則道念自生。

◎風流得意之事。一過輒生悲涼。清真寂寞之境。愈久轉有趣味。此雖俗語。其意可思。

故經云。婬泆而生。不如貞潔而死。噫。可不戒歟。

【箋】婬泆。污穢行也。貞潔。清淨行也。以其污穢而生。其如清淨而死。譬如世間貞夫節婦。玉潔冰清。即現世肉身菩薩。千載之下。雖死猶生。彼婬泆男女。名節俱損。德行全虧。無言他報地獄之苦。即現世四肢枯竭。而五臟先壞。以致求生不得。求死不得。即生陷地獄之苦也。若夫律身嚴潔之士。其住世也。四大堅固。不畏寒暑所逼。兼無病苦煩惱。及其遷化。則脫灑自如。推門落臼。闍維舍利。入塔。光明。乃見持戒之驗也。

賢愚經。一比丘少欲知足。一長者終身供養。日日送飯。又一長者。將一子來求出家。比丘觀是子。能持淨戒。度為沙彌。其前長者舉家赴會親。唯留一女守舍。忘却送食。比丘念日已過午。尚未送食。乃遣沙彌取食。唯見少女應門。作諸媚態。沙彌自念。此女將無毀我淨行。乃堅攝威儀。女即五體投地。曰。此舍珍寶充滿。卿可為主。我願充婢給使。沙彌心念。寧捨身命。不毀淨戒。遂以刀刎死。其女欲心尋息。悲惱悶絕。其父適還。女方甦醒。具述所以。時國王聞之贊嘆。地積眾香。闍維供養。

論。夫畵瓶貯穢。本無可欣。

【箋】比丘分衛經。佛言。若覩女人。當內觀身。念皆惡露。無可愛者。外如畵瓶。中滿不淨。

而老象溺泥。尠能自拔。

【箋】大莊嚴經。此處難越。不能自出。猶如老象溺彼深泥。

向刀舐蜜。無辭截舌之傷。

【箋】四十二章經。佛言。財色之於人。譬如小兒。貪刀刃之蜜。甜不足一飡之美。然有截舌之患。

把炬當風。罔慮焚身之慘。

【箋】雜寶藏經。婬欲之事。樂少苦多。猶如逆風而爇熾炬。愚見不放。必見燒害之苦。

至於身已在道。寧容魔網高張(見前禪秘要經)使福果由此而消。善法因滋而盡。類世空劫火。無有遺餘。

【箋】大莊嚴經。滅諸善法。無有遺餘。猶如劫火。焚燒一切。

等斧創多羅。永殲萌蘖。

【箋】文殊儀規經。女色壞人。如截多羅樹頭。芽永不生。智種亦然。女刀截故。善牙不發。

豈不痛哉。是以乾草畏火。遠避宜急。

【箋】四十二章經。人為道故。當捨情欲。如彼乾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故必當遠之。

浮囊渡海。塵許堪珍。

【箋】永明錄。覺禪師直保護浮囊。方渡業海。如大涅槃經。海中羅剎等喻。故知微細須持。方全戒體。若乞微塵許。終壞浮囊。豈能全半。

道琳以沒齒為期。誓母親面。

【箋】唐高僧傳。道琳。以女人生染之本。一生不親面。不為說。法。不從受食。不令入房。

妙顏。方童稚之日。却止抱持(詳見上文)。外杜譏嫌。內嚴防簡。持身之要。莫善於茲。然心之難制。勢同奔馬。故有不見可欲歘然而起。不可鞚馭者。要在道心猛利。妄念自然不生幾見喬松所覆茂蕃餘草。若白刃見逼。莫回山向之心。

【箋】阿難變現經。阿難。與兩比丘到阿育國。化作阿育王。往告山向比丘曰。我今欲與議事。從我者生。不從者死。山曰。夫王欲議何事。王曰我有責女欲配汝。山曰我奉佛戒豈貪王女。恥辱佛道寧就死也。王使人將山向赴市斬之。山乃禮佛就死。阿難復還本形。謂山向曰。汝道成矣。我故試耳。

天女相挑。難奪僧嵬之志。

【箋】高僧傳。晉慧嵬。戒行澄潔。有天女來意欲局就。嵬曰。我心若死灰。何勞以革囊見試。女乃凌雲而上嘆曰海水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其志堅貞。

皦然瑩徹。此潔秋霜。應思難陀時方剃髮。而忉利天宮殿隨成。纔欲罷道。而泥犁獄沸鑊已具。

【箋】雜寶藏經。佛為難陀剃髮。難陀便欲還家。佛問汝念婦耶。答言。實爾。佛將難陀至忉利天。見一宮殿。無有天子。問諸天女。女曰。難陀以出家功德。當為天子。復將至地獄。見一沸鑊。無有罪人。問諸獄卒。卒曰。難陀罷道。炊此以待。難陀恐怖。佛為說法。一七日中。成阿羅漢。

以此自惕。毛豎骨寒。當令塵情。應時頓盡。

四曰不妄語

【箋】華嚴。性不妄語。菩薩常作實語真語時語。乃至夢中亦不忍作覆藏之語。無心欲作。何況故犯。

楞嚴。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若不斷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栴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是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

維摩經註。所言誠諦。不妄語也。妄語者。虗誑不實也。忍昧。猶知之天。稱凡作聖。使初學彷徨失守。迷亂不前。正謂欺凡罔聖。迴惑人心。上干諸佛。下誤眾生。

梵網。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智論偈。實語第一戒。實語升天悌實語小如大。妄語入地獄。

正報頌。妄語誑人巧。地獄受罪拙燄鋸解其形。熱鐵耕其舌。灌之以洋銅。磨之以剛鐵。悲痛碎骨髓。呻吟常嗚咽。

習報頌。妄語入三塗。三塗罪已決。餘業生人道。被謗常憂結。還為他所誑。恨心如火熱。智者勿尤人。驗果因須滅。

業報差別經偈。麤言觸煩惱。好發他陰私。剛強難調伏。生燄口餓鬼。

宗鏡。四不妄語者。法門有未得謂得。凡夫癡人於下苦中。橫生樂想。竪我慢幢。打自大鼓。執有與無諍。執無與有諍。起六十二見。破慧眼。不見於真實。備口四過。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金。非想自他。謬計涅槃。此非妄語。誰是妄語耶。二乘競執瓦礫歡喜持出。生滅度想。生實未盡。寧得滅度。生安樂想。所作未辦。寧得安隱。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得謂得。豈非妄語耶。佛為別教人四門說實相。執於一有。隔礙三門。乃至執非有非無。不融有無。夫實相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云何以字。字於無字。云何以數。數於無數。豈非妄語耶。圓人如實無觀。如實而說。如實觀者。非內觀。乃至非離內外。而亦不以無觀。得是智慧。如實說者。一切實。乃至觀實非不實等。如是皆名諸法實經云。諸佛皆實語。即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圓人亦有妄語。法門無車說車。誘戲童子。無樂說樂。止彼啼兒。若有眾生。因虗妄說。得利益者。佛亦妄說。又言我是貪欲尸利等。我是天是人。實非天人將虗以出虗。令得不虗耳。

解曰。妄語有四。一者。妄言。謂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見言不見。不見言見。虗妄不實等。

【箋】言乃心聲也。心正則言正。心邪則言邪。疏直出為言。由己意發而為言。宣述為語。由述見聞。而為語也。故如來之語。無非利益眾生。故有真語。實語。正語。眾生之語。無非損害眾生。故有妄語。綺語。兩舌。惡口之語。妄語有小大。治罪有輕重。

燈錄。法昌遇云。靈山會上。還曾見。有無行業底佛麼。還有妄語底祖師麼。大似牛尿比旃檀。有甚交涉。

二者。綺語謂粧飾浮言靡語。

【箋】綺語者。華美無實。文過飾非之語也。維摩經。言必饒益。不綺語報。言雖實非時。而說。亦綺語也。百丈曰。說不應時。亦名綺語。論語。辭達而已矣。辭取達意。不以富麗為工乃見孔子亦戒綺語。

艶曲情詞。導欲增悲蕩人心志等。

【箋】古樂府之作。聲韻正雅。無如漢魏。後之效體。漸人艶麗。至唐玄宗酷愛法曲。選妓三百人教於梨園。今謳曲者。稱梨園本此。纂要。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艶。淫歌曰哇。情詞聲韻。宛轉以盡意之所思。詞與曲。不無移商換徵。隨時小異。大約漢唐尚樂府。宋元尚歌曲。此皆騷人詞客所為。非學者之可涉躐也。謂情艶詞曲。乃宣迷入愛之結使。導欲增悲之渠魁也。筆飡。李伯時。善畵馬。秀鐵面呵曰。汝士大夫以畵名。矧又畵馬。期一人誇妙。妙入馬腹中。亦足懼。伯遂罷筆。師勸畵觀音贖過。黃魯直工艶辭。師亦詆呵之。黃笑曰。又當置吾馬腹中耶。師曰。艶語動天下人淫心。不止馬腹。正恐生泥犁耳。黃悚然悔謝。遂勵精進。

三者。惡口。謂麤惡罵詈人等。

【箋】麤惡罵詈者。其聲甚於梟鳥。故善人所不忍聞。而豈忍出之口。當知緘默自全。讒毒之聲自已。

維摩。常以軟言。不惡口故。珠林。嗔是失諸善法之根本。墮諸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惡口腑臟福慧之刀斧。

◎凡夫毒熾。恚火常然。逢緣起障。觸境生瞋。所以發言一怒。衝口燒心。損害前人。痛於刀割。乖菩薩之善心。違如來之慈訓。

四者。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離間恩義挑唆鬥爭等。

【箋】維摩注。眷屬不離。善和爭訟。不兩舌報。兩舌者。傳宣彼此。無實語故。中間鬥遘兩家。師資恩喪。朋友義絕。乃至敗國亡家之害也。

乃至前譽後毀。面是背非。

【箋】譽者。揚善之樞也。毀者。宣惡之機也。楊子淵蹇篇。妄譽。仁之賊也。妄毀義之賊也。賊仁近鄉原。賊意近鄉訕。意林。王孫子云。搖唇鼓舌擅生是非。好面譽人者。亦好背毀之也。

證入人罪。發宣人短。

【箋】聞人之過。如聞父名。但可聞之於耳。不可出之於口。

皆妄語之類也。

【箋】律攝。佛家之弟子。言常說實。不應為盟。自雪表他不信故。設被誣謗。亦不應作誓。修行道地經。其口言柔軟。而心懷毒害。視人甚歡喜。相隨如可親口言而柔軟。其心內含毒。如樹花色鮮。其實苦若毒。

若凡夫自言證聖。

【箋】自言證聖者。如楞嚴譬如平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阿離野番聖。亦云出苦。言證聖。豈易稱哉。昔商太宰問孔子曰。夫子聖者與曰。丘博聞強記。非聖也。曰。三皇聖者與曰。三皇善用智勇。聖非丘所知。曰。五帝聖者與。曰。五帝善用仁義聖非丘所知。太宰駭然曰。然則孰為聖乎。孔子有間。動容對曰。西方有聖者焉。不言而自信。不治而不亂。不化而自行。蕩蕩乎。人無能名焉。

如言已得須陀洹果。

【箋】此翻預流。此位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見真諦故。名為見道。又名聖位。預入聖道法流。金剛云入流。或翻逆流。逆生死流。不受三途業債故。

斯陀含果。

【箋】此翻一來。此位斷欲界九品思惑。中斷前六品盡。後三品猶在。故更一來。

阿那含果。

【箋】此翻不來。謂此位斷欲界後三品惑盡。更不來欲界受生故。

阿羅漢果。

【箋】此翻無學。謂此位斷色界。無色界。思惑盡。四智已圓。已出三界。已證涅槃。無法可學故。

名大妄語。其罪極重。

【箋】未證四果。妄言已證。未得四禪。妄言已得。未悟道。妄言悟道。及妄言天來。龍來鬼神來等。虗而不實。誑惑世人。名大妄語。若工夫稍得力。不知法相。謂正果等。名增上慢。本無欺誑之心。故不失戒。然須請問明師先達。正出決擇是非。殷勤悔過。捨其所有得心。精求真要。方免沉墜。若本欲妄語或說不了了未領。或中止不說。並犯方便中可悔罪。

餘妄語。為救他急難。方便權巧慈悲利濟者。不犯。

【箋】昔有獵者逐兔。兔走避佛座下。少頃獵至佛所問。見兔否。佛曰。不見。獵乃去。後弟子問兔見在佛座下。云何見言不見。佛曰。為救兔故。世尊之言。曲中有直。故其言雖不直。而有濟物之功。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其子證父攘羊。其言雖直。直而無禮。故得不孝之罪。

古人謂行己之要。自不妄語始。況學出世之道乎。

【箋】劉忠定公。問司馬溫公曰。盡心行己之要。終身行之者。可得聞乎。溫曰。其誠乎。又問行之以何為始。溫曰。行己之要。自不妄語始。二公者。宋之鴻儒。詳載金湯佛法。彼紅塵之士。以道學為己任。尚論言行。出世之學豈得言行乖違耶。常聞先德有一生無不可行之言。亦無不可言之行。一日三復思之。寧不愧汗。自今以先德誠言為式。亦如嬰兒學慈母之言。以自警云。箴。言者載道。器行者德之本。失言道即喪。失行德亦損。履言而踐行。君子當思忖。母為鬼神呵。母為天地蠢。一句亘古今。一事成劒刃。言行未發時。慎之切須謹。寶訓靈源曰。舉措不可不審。言行不可不稽。寡言者未必愚。利口者未必智。鄙樸者未必悖。承順者未必忠。

經載(賢愚報恩二經也)。沙彌。輕笑一老比丘讀經。聲如狗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羅漢。因教沙彌急懺。僅免地獄。猶墮狗身。惡言一句。為害至此。

【箋】報恩經。猶惡言一句。五百世墮狗身。最後身為商人狗。因盜肉笞棄。悲號無從。舍利弗神通往濟。命終生婆羅門家。七歲度為沙彌。名均提。復聞法要。獲證無學。念報師恩。永為給侍 輕笑一言。而墮狗身者。果不昧因也。如當時沙彌。贊嘆老比丘讀經如佛聲者。而此沙彌必定成佛。

故經云(法句言語經)。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噫。可不戒歟。

【箋】說苑談叢。口者。關也。舌者。機也。出言不當。駟馬難追。

◎口者。關也。舌者。兵也。出言不當。反自傷也。法苑高僧傳。兵者。不祥之器。不獲己用之。言者。不竝之物。不獲己而陳之。

論。摶黍雖堪適口。不因茲以棄連城之珍。帝位縱可悅心。詎緣是以博斷喉之痛。乃虗詞以營利養。利養幾何。而泥洹之望已絕。是無異持摶黍與千金之璧以示嬰兒。嬰兒取黍而捐璧也(呂氏春秋異寶篇詳載)。飾說以獵名聞。名聞或倖致。而三途之釁已開。是無異左手據天下之圖而右手自刎其喉也若扇提蘿。先世與五人互相稱說以妄語故。歷諸惡趣還充婢使而鞭撻交加。

【箋】未曾有因緣經。佛言過去無數劫裴扇闍國。女人名提韋。供養五比丘甚慇。而五比丘。欲求覓錢財。更相易代。遊諸聚落。語人云。彼四比丘。證無漏業。諸人聞已。種種供養。後五比丘墮地獄。八千億劫。受餓鬼形。八千劫受六畜形。八千世畜生罪畢。雖獲人身。無男女根。八千世中。常以筋力報償。提韋者。末利夫人是。五比丘者。今扇提羅等。四人擔輿。一人宮中修治廁溷。夫人曰。汝五人自今永解隨意東西。五人涕淚。不欲離去。佛言。扇提羅等。償債未畢。因緣繫縛。不能得去。償因緣畢。自當得脫。

機梨奢。曩劫令弟子廣言名喻。亦以妄語故。受諸苦毒。更墮盲聾。而蟲蛇唼食。

【箋】大方等日藏經。時眾中有盲聾。名頗羅。機梨奢舉聲大哭曰。願救濟我。我今身中受大苦惱。日夜常為種種諸蟲小蛇蝦蟇之所唼食。居熱水中。無暫時樂。佛言。汝過去世時。曾為比丘。毀破禁戒。外現善相。廣貪眷屬弟子眾多。彼諸弟子言我和尚得阿羅漢。以是因多得供養。己獨受用。見持戒人。反。惡加說。彼人懊惱。如是念言。世世生中願我所在。食汝身肉。惡業因緣。死墮龍中。得此盲報。住熱水中。又於過去無量劫中。在融赤銅地獄。常為諸蟲之所食噉。

當其誑惑愚俗。虗消檀施。豈不自意其禍烈若此哉。律云。寧噉燒石。吞飲洋銅。不以虗妄食人信施。(出五分)聞者莫不心駴。服膺明訓乎。是故不欺遮道之虎。委身護戒理固應爾。

【箋】昔一比丘。四戒皆毀。二十戒神。皆已離去。惟妄語戒。堅持無犯。此五戒神。獨不得去。化虎當道。以毀其戒。比丘語虎。我有期約。汝若啗我。令我負約。我戒便毀。汝放我去。尋當即還。姿汝啗食。我無虗妄。必不欺汝。虎放令去。到即辭歸。來至虎所。解衣端坐。委身飼虎。虎忽不見。見五戒神。嘆言善哉。具陳本意。誓不相離。比丘悔責。堅持五戒。二十戒神。還來守護。比丘精進修道。遂得果位。

至於澡槃之喻羅云見呵。

【箋】譬喻經。羅云未得道時。言少誠信。佛敕羅云。往賢提精舍住。守口攝意。勤修經戒。後佛往視。令羅云。取水洗足已。佛語羅云。此水本潔今受塵垢。不可復用。食飲澡漱。汝不念精進。攝心守口。三毒垢穢。充滿胸懷。亦如此水。不可復用。又潔槃雖空。不可盛用食飲。汝雖為沙門。口無誠信。曾受惡名。亦如澡槃。不中盛食。又此器賤價汝戀不惜汝不攝身口麤言惡說。多所中傷。眾所不受。身死神去。輪轉之途。受苦無量。諸佛賢聖。所不愛惜亦如此槃。汝所不惜。佛告羅云。昔國王使象出兵象唯藏鼻。護不用鬥。所以者何。象鼻軟脆。中箭即死。唯當護口。如象護鼻。羅云感激自勵。得羅漢果。

大寧之謾。靈源被吒。

【箋】寶訓靈源。侍晦堂於章江寺。一日入城晚歸。晦堂問。今日何往。曰。適往大寧來。時死心在傍。厲聲訶曰。參禪欲脫生死。發言先要誠實。清兄何得妄語。靈源面熱不敢對。自爾不入城郭。不發妄言。

皆慙愧惶懼。感勵精勤。蓋東隅雖逝。桑榆可收。不遠而復反。則終吉也。今諸沙彌。爰稱應法。豈乏師誨友規。慎勿褎如充耳。

【箋】詩經注。褎。多笑貌。充耳。塞耳也。耳聾之人恒多笑。

却非分之施。遠溢美之譽。將避溺山頭。猶虞其迫逃火井中。還怖其邇。豈不人人咸成法器歟。

五曰不飲酒

【箋】梵網。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薩遮尼乾子經偈。飲酒多放逸。現世常愚癡。忘失一切事。常被智者呵。來世常闇鈍。多失諸功德。是故黠慧人。離諸飲酒失。

◎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寧捨百千身。不毀犯法教。寧使身乾枯。終不飲此酒。假使毀犯戒。壽命滿百年。不如護禁戒。即時身磨滅。決能定使差。我猶故不飲。況今不定知。為差為不差作是決定心。心生大歡喜。即獲見真諦。所患即消除。

宗鏡。五不飲酒。法門解者。迷惑倒見名酒。夫酒為不善。諸惡根本。飲酒招狂外道等。是即世間醉也。大經云。從昔已來。常為聲色所醉。流轉生死。三界人天。通有此醉。二乘無明酒未吐。如半瘧人。大經引醉歸之。世間無常樂。而言我淨。如來實我淨而言無常樂。如彼醉人。見日月轉。此二乘醉也。菩薩無明未盡。不了。了見。夜覩畫像。譬如醉人。朦朧見道。迦葉云。自此已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此是菩薩醉。圓人行如來行。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雖有肉眼。名為佛眼。所可見者。更不復見。是則五住正習。一時無有餘。酒法既除。何所可醉。圓人亦有飲酒法門。鴦崛云。持真空瓶。盛實相酒。變化五道。宣揚哮吼。波斯匿醉轉更多恩末利后飲。佛言持戒。入於酒肆。自立其志。亦立他志。夫得其門者。逆順俱當。失其柄者。操刀傷手。是知能以塵勞煩惱為佛事者。斯乃見一切法。皆實相矣。於一心實相中。不見有世間過患障礙之法。則何所捨。亦不見有出世殊勝尊妙之法。則何所取。但為未入實相門中。見有凡聖。種種差別。而生忻厭者遂乃徇彼機宜。隨其所作。善巧方便。而化導之。皆令入此一際平等。無諍無失。自證法門。究竟常樂。如是開示不負前機。若解肘後之方似探囊中之寶。實為第一之說。括盡初終。開大施之門。復誰前後。得自己法身之髓。到一心智海之源。初阿已攝無邊。過茶無字可說。

解曰。飲酒者。謂飲一切能醉人酒。

【箋】酒非一種。故曰一切。下文正解一切也。謂酒能昏神智。明達之士。以酒為禍泉。故痛絕之。今為拔生死邪見。豈得飲此禍泉哉。

西域酒有多種。甘蔗蒲萄。及與百花。皆可造酒。

【箋】神仙服食經。採南燭草。煑汁為酒碧映五色之神通。

扶桑記。頓遜國有樹似安居石榴。取其花汁貯盆內。數日成美酒洞冥記。瑤琨去玉門九萬里。有碧草。割之釀酒。飲一合三日不醒。飲甘溪水則醒。

南史。拘樓國有水仙樹腹中有水。謂之仙漿。飲者七日醉。

古今註。烏孫國有青田核。得水如酒味醇。飲盡更生。名青田酒。

孚異物志。文華作酒味甚美人以金買不以為貴。

此方止有米造。俱不可飲。

【箋】上文西域多種。下及此方米造。總攝一俱字斷之也。

珠林。第五飲酒戒者。佛告諸比丘。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酒有二種。穀酒。木酒。穀酒者。以諸五穀雜米作酒者是木酒者或用根莖葉果。用種種子果艸雜作酒者是。酒色酒香酒味飲能醉人者。是名為酒。若甞咽者。亦名為飲。若飲穀酒。咽咽犯。若飲酢酒。若飲甜酒。若噉麴能醉人者。若噉糟。若飲酒澱。若飲似酒色。似酒香。似酒味。能令人醉者。竝隨咽咽犯。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及餘飲者。皆不犯。若依四分律。病比丘等。餘藥治不差。以酒為藥者。不犯。顛狂心亂病惱不覺知者。亦不犯。

除有重病。非酒莫療者。白眾方服。無故一滴不可霑脣。

【箋】堤岸傾決。眇視涓滴。故曰。涓滴不除。終為江河。此言始而略霑一滴。終而巨觴不止。諭遮法之嚴。故七眾俱制。而獨開重病者。權宜也。謂非酒莫療之病。急須用酒。即以酒為藥。是藥。非酒也。亦有非酒而能醉人者。有二種。一。無明酒。謂無明覆心。其言如醉故。二。般若酒。謂佛法知見。蘊滯不化。有佛法習氣。亦如醉故。

珠林。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飲如葶藶子。犯罪已積。若消病苦。非先所斷。

毗尼母經。尊者彌沙塞說曰。莎提比丘自小因酒長養身命。後出家已。不得酒故。四大不調。諸比丘白佛。佛言。病者聽甕上嗅之。若差不聽嗅。不差者聽用酒洗身。若復。不差。聽用酒和麵作餅食之。若復不差。聽酒中自漬。

乃至不得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飲人。

【箋】嗅酒。止酒舍。雖不飲。有大患者二。一。令人疑謗。二。薰習成性。亦防微杜漸之法也。梵網。以酒飲人者。五百世無手。戒之甚嚴謂自破酒戒。不過罪及一身。與人飲。為害不止故。

儀狄造酒。禹飲痛絕。

【箋】人物考。儀狄。禹妃弟。善造酒禹飲而甘之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遂疎儀狄。而絕旨酒。

晉中興書。元帝性嗜酒。王道深以為誡。左右進觴覆之。

晉書。凡民不得私釀酒沽。其有婚姻及疾者聽之。餘犯者罰金八兩。

枚乘七發。酒為腐腸之藥。自古聖君賢臣。恐以累民。故禁之。

紂作酒池國以滅亡。

【箋】人物考。紂名辛。帝乙少子。兄弟三人。長曰。微子啟。次曰。中衍。皆庶出。次曰。辛。嫡出即紂也。資辯捷疾。力格猛獸。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以肉為林。以酒為池。使男女裸逐其間。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漢書成帝。張屏風坐。畫紂醉踞姐已作長夜之樂。班白諫曰。沈湎於酒。微子所以告去。式號式呼。大雅所以流連。詩書荒淫之戒。其源皆在於酒。

僧而飲酒。可恥猶甚。

【箋】僧者。德望威嚴。言行端密。為後學之標幟。法門之樑棟。若飲酒。則言多不根。過失無量。為態類狂象之無鉤。似戲猿之在樹。乃不知標幟折。梁棟摧。而法門自此危矣。

昔有優婆塞。因破酒戒。遂併餘戒俱破。

【箋】報恩經。昔有五戒優婆塞治田。因渴。誤飲酒至醉。忽隣家有雞來。即殺食之。隣女往索。又強與婬。訟之於官。復妄言不取。因此一飲。五戒俱喪。

三十六失。一飲備焉。過非小矣。

【箋】四分廣律自不孝父母。輕慢師友不敬三寶。惡名流布。至暑月熱亡寒天凍死矣。

貪飲之人。死墮沸屎地獄。生生愚癡。失智慧種。迷魂狂藥。烈於砒酖。

【箋】言砒酖之毒。不過毀其所生之身。不能毀其智慧道種。飲酒之毒。不啻曰腐膓之藥。而智慧道種。滅盡無餘也。

晉書。孫季舒。常與石崇飲。傲慢過度。欲奏之。裴楷曰。飲人狂藥。責人正禮。不亦乖乎。

故經云(本經)。寧飲洋銅慎無犯酒噫。可不戒歟。

【箋】以上經論。及諸史書。種種言辭譬喻。總之勸免。離諸酒過也。謂天下毒之猛烈。無甚於砒酖洋銅。而酒之毒烈。又甚於此。故激切痛戒也 雲居顯曰。飲酒破戒。世人共知。近有煙酒。相習成風。竟有師僧。隨流吞服者。最為可恥。手執管筒。口吐煙燄。既喪威儀。亦增惡臭且親見顛仆。觸火燒爛。形體者。飲酒多失。此為更甚。無論受戒與否。皆不可服此大非法。所當痛戒。

論。佛言。酒有多失。開放逸門。飲如葶藶。是名破戒。故唐玄鑒。掊繫酒器。敢嬰豪族之瞋。

【箋】高僧傳僧鑒。數興造。工匠繁多。或送酒者。輒曰我所造。必令如法。寧使罷工。無容飲酒。時清化寺。修營佛殿。州豪孫義。致酒兩鐔。與鑒。鑒即破酒器。流溢地上。義大怒。明將加惱。夜夢人以刀擬之。既悟。躬詣懺悔。

晉法遇寬。貸狂僧。甘伏荊條之辱。

【箋】粱高僧傳。遇在江陵長沙寺。一僧飲酒。廢夕燒香。遇但罰不遣。師道安。以筒盛荊寄遇。遇向筒致敬伏地。令維那行杖。垂淚自責。

葢其表率後昆駐延正法不能不爾佛又言。若消病苦。非先所斷。是則此戒已於危疾聽許暫開。曷為竹園比丘。病差懷慚。深陳過咎。

【箋】舍利弗問經。迦蘭陀竹園精舍一比丘疾篤。將死。優婆離問汝須何藥。曰。須酒。實違毗尼。寧盡身命。無容犯酒。優波離言。若為病開。如來所許。於是服酒差病。比丘懷慙。猶謂犯律。往至佛所。慇勤悔過。佛為說法。得羅漢道。

遠和尚。於諸耆宿。逆其誠懇。

【箋】高僧傳。晉廬山釋慧遠。困篤。諸耆宿皆稽顙請飲豉酒。弗許。又請飲米汁。弗許。再請以蜜和水為飲乃命律師披卷尋文敢飲。卷未半。遷化。

白馬芬。謂當垂盡。詎乖素心。

【箋】高僧傳。齊釋慧芬。初住穀熟縣。常山寺。及魏滅佛法。南歸京師。止白馬。病篤。人勸以酒服藥。芬曰。積年持戒。寧以將死虧節耶。

咸乃增加嚴峻。反更踰於訓制。未常不疑其己甚。及觀沙伽羅漢。能令惡龍向化。忽喪伏蛙之威。

【箋】優婆塞五戒相經。支提國。有惡龍。名菴羅婆提陀。暴害人禽。破滅秋谷。莎伽陀羅漢。到其處樹下敷座。龍發嗔恚。身出烟火。雨雹霹靂。蜈蚣蚰蜒等。莎伽陀。變作優鉢羅華。波頭摩華。惡龍所有勢力。盡現皆不能勝。因受三歸。更不作惡。有一貧女。信敬莎伽陀。辦酥乳糜。似水色酒。持與莎伽陀。不看飲之。飲已便去。時酒勢不覺倒地。佛語諸比丘。莎伽陀今能折伏蝦蟆否。聖人飲酒。尚如是失。何況凡夫。今後凡我弟子不得飲酒。乃至如草頭一滴亦不得飲。

新寺難公。爰從冥趣。棲遲竟阻遐升之慶。

【箋】冥祥記。宋蔣小德。病死復蘇云。至冥司放還。路由一處有弊陋小屋。於屋前逢新寺。難公云。自出家來。未嘗飲酒。且就蘭公。蘭公苦勸。逼飲升許。被王召用。若不坐此當得生天。

遡所由來。悚然戰慄。安可曠懷疎節。自貽不追之悔乎。

六曰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

【箋】頌如來威德無不備。依正莊嚴世所企。一切不求無乏少。凡所需者隨時至。華鬘珠瓔及塗看。空中天樂如雲施。如來慈受乃。從權。若作受想貪愛使。未到雪山愛見除。萬乘妻子多捐棄。夜半明星獨晤時。奇哉從此忘尊貴 是人皆知如來依正莊嚴。世無能比。不知如來依。正從曠劫苦行得來。亦從斷滅貪愛所感。今人苦行不修。貪愛不斷。而欲彷彿如來依正。譬如貧人服帝王服。其禍速至。

解曰。華鬘者。西域人貫華作鬘。以嚴其首。此土則繒絨金寶。製飾巾冠之類是也。

【箋】鬘者。髮髻之上以珠華雜寶而嚴飾。故曰。華鬘不但西域有之。此土男人嚴飾巾冠。女人嚴飾髻帨。以分人品貴賤也。

香塗身者。西域貴人用名香為末。令青衣摩身。

【箋】異香。惟西域多種。故貴人以香浴身及摩身。即此土以香肥皂浴之也。西域侍兒。皆著青衣。因名焉。如玄真子。命樵青竹裏煎茶是也。

此土則佩香熏香。脂粉之類是也。

【箋】佩香。或囊或餅也。薰香。以筒以爐也。

二儀錄。臙脂。起自紂。以紅藍花汁作脂。為桃花籹。燕國所出也。銀粉。古今注三代鉛為粉。

出家之人。豈宜用此。

【箋】道人當以智慧火。薰戒定香。莊嚴無相之身。直見無相之頂。獨露本光。豈宜外飾。以上種種。皆王臣所為。道人弗用。若以異香。轉供諸佛即成福智。

佛制三衣(三衣。謂五條。七條二十五條也)。俱用麤疎蔴布。獸毛蠶口害物傷慈非所應也。

【箋】此南山聖師之文。謂慈悲之服。安用殺生皮毛為衣。又曰。縱得已成。斬壞塗埵。塗堵。堊墻也。謂獸毛蠶口。不及蔴布安穩也。

楞嚴。若謂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此土靴履裘毳。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一/禾)+禾]。足不離地。

馬鳴大士記。馬鳴。往世為毗舍離王。其國有一類人。馬形無衣。王運神力。分身為蠶乃得衣故蠶成馬死。馬死成蠶。同一類也。後王復生中印度其馬人當時感戀。悲鳴不已。故號馬鳴。佛說服絲帛。尚當還債。不若戒之。向後無悔。

除年及七十。衰頹之甚非綿不煖者。或可為之。餘俱不可。

【箋】人生七十。血氣衰頹。力不勝。麤重布衣。故非綿不煖則知孟子七十已前。亦戒衣帛或可為者專為之病開方便也。

夏禹惡衣。

【箋】通鑑。伯禹夏后氏。名文命。字高密。祖顓頊。父[魚*糸]。孕歲有二月堯戊戌五十八載。六月六日。生於僰道之石。紐鄉長於西羗。以土德王。正建寅百有六歲。崩於會稽一惡衣者。頌禹王之德也。禹王喜布素。而不尚[糸*魯]纊。其愛民惜福如此。即此之心。宜乎。天下大治。

公孫布被。王臣之貴。宜為不為。

【箋】通鑑。商周之際。尚無被名弘為人恢奇。多聞常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節儉常曰。公孫丞相布被。人曰。詐。司馬丞相。亦布被。人曰。儉布被。可能也。使人曰儉。不曰詐不可能也。

後漢書。王良。為大司徒。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吏鮑恢。過其家。夫人布衣。曳柴從田中歸。吏嘆服。

感應注。漢文。帝。所幸夫人。衣不曳地。唐文宗。嘗出袖示羣臣曰。此衣已三浣。晉文公。衣不重帛。子夏。衣若懸鶉。晏嬰妾不衣帛。董威結殘繩為衣。號曰。百結。祭彤衣無兼衣皆惜福。如此燈錄南禪師。常云。我與翠巖悅在福昌時。適病寒服藥出汗。悅從禪侶徧借被。不可得。有紙衾者。皆可數悅。太息曰。善公本色作家也。

豈得道人反貪華飾。壞色為服。糞草蔽形。固其宜矣。

【箋】壞色。青黑木蘭色。以別緇素。表無常之意警惕後學也。糞掃者上世。死者之衣。及產子之衣。皆棄曠野糞壤間。比丘取其所棄。於溪澗浣濯七次。垢盡。編而為衲。聊以禦寒。頭陀行也。近世死者及產者。衣不棄。所以當世之學頭陀者。較上世尤苦。

乞絲頭疏。余七歲出家。父母愛之。衣以輕煖。余性甘淡薄。顧麗服不忍著。常念一絲一縷。出自蠶口。自。尺至丈。生命不可計算。喜麤布為衣。奈余力不勝。乃以人之所棄破紬編而為衲。看山看水。日久月深。不覺損弊。欲向曠野糞壤間。拾殘衣不可得也。戊子春。過廣陵見諸公製衣華麗。其綾羅絲頭。皆棄之余為乞之。向衲破處。密密縫綴渾成一片。雨打不濕。風吹不入。坐則為禪行則為戒。住則為幃。臥則為被。亂則為忍鎧。靜則為斂羽。施則為吹毛。快哉。一絲頭上有如是之用乎。不但為余滅多生之貪想。且為諸公惜無窮之福云。

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鞋。

【箋】惠林。布鞋百補千綴。遇軟地。則赤脚行恐損信施。緉鞋。雙履也。

五燈。慧通禪師入太白山。不齎糧。饑食草果。渴食澗泉。依樹而息。經五年有證。晚歲一裙一被。所著蔴鞋。三十載。布衲重縫。冬夏不易。

◎玄泰上座。秪著布。瑞鹿本先不設臥具。不易繭。絲。卯齋終日。

況凡輩乎。噫。可不戒歟。

論。律攝謂三種心。當捨其一。則喜好玩飾心也。夫出家者。割截為服。糞掃蔽形。豈復染情華美。溺志芬芳。將無意其服珮珍異。光儀動眾。衢路所接。咋舌稱奇。不知秉道之流。惟覺其體污形穢。有識之士。且視同溷鼠廁蟲矣。若優多羅比丘。度母拔危。

【箋】優多羅母經。優多羅。尊佛樂法。酒不歷口。過午不食。香花脂粉。未甞附身。母為餓鬼。優多羅以瓶盛水。楊枝著中法服覆上。飯比丘僧。舉名呪願。母免重咎。

南天竺男子。聞法證聖。

【箋】阿育王經。南天竺有一男子。於佛法中。出家少欲知足。不樂榮顯。不以酥油摩身。不以湯水洗浴。不食酥油。不願華飾。常畏生死。詣摩偷羅國禮敬優波笈多。一聞說法。精進思惟。得羅漢果。

較其所得。與華鬘香油孰多。又如此土先德。或冬夏一衲。

【箋】唐玄朗破衲重縫。冬夏不易。

或用紙糊衣。

【箋】唐靜琳。平生衣破。以紙補之。

更安有於華鬘或衣滓弗浣。

【箋】梁慧開。衣服塵滓。未甞舉意浣濯。

或不思澡薙。

【箋】元高峰。所住石洞上溜下淖。不澡身。不薙髮。

復奚暇於摩身。詎不華譽耀於千祀芳德襲於八絃乎。至於世尊。遙繩往制慎納珠函。

【箋】珠林。佛初踰城。樹神以迦葉佛所遺絹僧伽梨。轉付佛言。絹僧伽梨非我所用。我聞諸佛出世。不著蠶衣。及開珠函。見迦葉佛書言。此僧伽梨。經出大梵天王。緯出堅牢地神。絲是化生。非由繰繭。佛乃受之。

全付杜漸將來。堅辭賜紫。

【箋】宋高僧傳。五代晉釋全付。住清化禪院。錢忠憲王。遣使賜紫袈裟。付。上章力辭使再往。又辭曰。吾非飾讓。恐後人效吾而逞欲也。

傷慈之慮。豈獨厪於能仁。逞欲之防。反盡寬於末季。況茲四大。別在剎那。付彼一坏。旋成朽壤。行胔走骼。枉用莊嚴。蟻食烏餐。空勞珍重。乃罔念爭雄超舉。恥弗逮於姱修。徒思角勝沉淪。共相矜於炫俗。以馬齒鳥跡為非分。咄哉。疎麻。以獸毛蠶口為當然。爛焉文綺。憶昔之辭親割愛。本圖修出世良因。似今之鬥靡誇妍。將擬向何途駐足耶。悲夫。

七曰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箋】佛在世時。大權菩薩。現天人身。常以梵唄謌贊於佛。或演無常苦空。無我之音。令諸眾生感悟。能使水鳥樹林。咸宣妙法。非同世間艶麗謌舞也。甞論耳目之於聲色。極易惛人神智。亦能發人悟機。故仙人緣之。而神足頓失。樓子因之。而心地豁開。究其惛智之源。被聲色流轉也。故謂之順流。亦曰下流。究其發悟之源。不被聲色流轉。故謂之逆流。亦曰。上流。今之博地凡夫。孰不為聲色流轉。故與道日遠。是故初機者。當避聲色如刀劒。其與道自近矣。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為戲舞。

【箋】歌舞者。歌有所不足。則舞以盡之。舞有所不足。則歌以盡之。歌之舞之。盡善盡美矣。

倡伎者。謂琴瑟簫管之類是也。

【箋】倡伎。總名也。

白虎通。琴。禁也。所以禁止邪淫。正人心志也。瑟嗇也。閑也所以懲忿窒欲。正人之德也。

呂氏春秋。朱襄氏之世。天下多風。陽氣不積。果實不成。故斌王建五絃之瑟。瞽瞍作十五絃。舜益八絃。為二十三絃。漢武帝。謌兒作二十五絃。及箜篌瑟。古有掌樂之官。樂記所自出也。

世說。戴安道。少有高名。武陵主聞其善琴。使人召之。安就使前破琴曰。戴安道。不能為王侯伶人。

風俗通。丘仲。作笛。笛。滌也。所以蕩滌邪穢。納之雅正也。

樂書。剪雲夢之霜筠。法能吟之異韻。

通義纂。伏羲作簫十六管。或云。女媧氏作。

爾雅。大笛曰管。小笛曰簫釋名簫。肅也。其辭肅肅而清也。

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時。故往觀聽。

【箋】供佛宜使人作樂。不宜自作。

徵。梵網十重不得教他作。今不自作。而使人作不與梵網相違乎。

訓。梵網不教他作。殺盜也。殺盜為害非小。使人作樂供佛。有無量功德。不同十重也。但為初地工夫。無暇作樂。故使人作耳。

古有仙人。因聽女歌音聲微妙。遽失神足。觀聽之害如是。況自作乎。

【箋】毗曇毗婆沙。優陀延王。詣鬱毒波陀山林。禁入男子。純與女人五欲自娛。其音清妙。燒眾名香。時諸宮女。裸形起舞。適五百仙人經過。染色聲香。便失神足。墮彼林中。王問汝等是誰。曰。我是仙。人。王曰。汝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耶。曰。不得。曰。汝得初禪耶曰。曾得。今已失也。王嗔曰。有欲之人。視我宮女。殊非所以。便拔利劍斷五百仙人手足。所謂纔生一念欲便失五神通。

今世愚人。因法華有琵琶鐃鈸之句。恣學音樂。然法華乃供養諸佛。非自娛也。

【箋】徵。如來說法。無二種語。今法華之與律儀雖經律不同。然皆佛說。云何法華以音樂為功德律儀以倡伎為罪障耶。

訓。所以為罪福者。謂供養自娛之別耳。若律儀中人。以倡伎為功德。即律儀轉為法華。若法華中人。以音樂自娛。即法華轉為律儀。雖然。須彌納芥子則易。芥子納須彌則難。其有不以難易為礙者。庶幾可以酬酢及此。

應院作人間法事道場。猶可為之。

【箋】言猶可者。非急切之詞。當如法禮懺誦經為要務雜陳音樂。又其次。

今為生死。捨俗出家豈宜不修正務。

【箋】人人盡道為生死出家。及乎尋常看他。何曾以生死當事。且道生死在什麼處。輕輕問著。十個到來。却有五雙打寬限。所以不覺不知。流入二死海中滔滔皆是。今目前海口子。不知沒溺殺多少英雄。汝等快做手脚。專致正務。果然手脚穩當。方不負出家做個真正道人。所謂正務者。修證不無染污不得。除却目前句子皆非正務。你將問來底不是正務。我將言答底。不是正務。畢竟如何是正務。臘月三十日到。不是別人代得底。

四十二章經。佛問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數日間。佛言。子未聞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飯食間。佛言。子未聞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呼吸間。佛言。善哉。子知道矣。

而求工伎樂。乃至圍棋陸博。骰擲樗蒲等事。

【箋】博物志。堯造圍棋。以教丹朱。

方言。自關以東。謂之奕。

漢書注。陸博。行棋也。

鮑宏博經。二棋分黑白各半。擲之。

珊瑚鉤詩話。樗蒲。老子入胡作。今謂之呼盧。取純色而勝。

五燈。法遠住浮山歐陽文忠公。聞遠奇逸。造其室。未有以異也。與客棋。遠坐其傍。公遽收局。請因棋說法。遠令撾鼓。陞座曰。若論此事。如兩家著棋相似。何謂也。敵手知音。當機不讓。若是綴五饒三又通一路始得。有一般底。秪解閉門作活。不能奪角衝關。硬節與虎口齊張局破後。徒勞逴斡。所以肥邊易得。瘦腹難求。思行則往往失粘。心粗則時時頭撞。休誇國手。謾說神仙。贏局輸籌。即不問。且道黑白未分時。一著落在甚麼處。良久曰。從來十九路。迷悟幾多人。文忠嘉嘆久之浮山。因棋說法。意在言外乃見臨時應機便利若此。後世愚昧。大事未明。深恩未報。終日著棋。廢時失事。爾乃比支道林之手譚王文郎之坐隱大謬一生。悲夫。

皆亂道心。增長過惡。噫。可不戒歟。

【箋】善惡對代。箭鋒相拄。究竟為惡則易。為善則難。為惡如放無韁之馬。為善如撑逆水之船。此為為善者策發云。

論。剎利一國之貴。而膺其爵命者。莫不顯榮如來三界之尊。而被其法服者。豈偏菲薄。愚昧白衣。不知釋子。惟唾棄甘醲厭離華屋。所以支形鉢食。棲宿塚間。正欲刊落驕慢。斷割紛糺。實自隆崇。匪云賤辱。白衣反心輕之。已為紕繆。而身為釋子。不知自重。吹螺擊鈸。降為優伶。為法門之玷。抑何其甚。夫徹公扳松而嘯。見阻於東林。何況於歌。

【箋】高僧傳。宋僧徹。常至南山扳松而嘯。於是清風遠集。眾鳥和鳴。超然有勝氣。退咨東林。律禁管絃。戒絕歌舞。吟嘯可得為乎。林曰。論及散亂。皆為違法。由是乃止。

無著躑水而渡獲譏於近住。何況於舞。

【箋】五百問經。有賢者。優婆塞。請一比丘。欲施一好衣。比丘同行。中道值水坑。便躑度。賢者自念。我欲施一好衣。為躑度故。當減其半。而比丘得他心通。知賢者意。前行復見水坑數四。故躑。賢者灰念。減至無衣。但留一食。比丘前行。見水坑不躑。賢者問。何不躑。曰。我若更躑。恐失食故。賢者驚駭。知是道人悔過。請歸供養。

乃至摴蒲博奕。外書稱為牧豬奴戲。

【箋】晉中興書。陶侃。為荊州。見吏博奕戲具。曰。圍棋堯舜以教愚子。博殷紂所造。諸君並國器。何以此為。

◎聖人惜寸陰。眾人惜分陰。諸參佐。每以戲廢事。乃取摴蒲投之於江曰。摴蒲者。牧豬奴戲耳。

觀象卜算。論中謂之邪命自活。

【箋】智度論。舍利弗云。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不淨活命。名下口食。觀視星宿。日月風雨。雷雹霹靂。不淨活命。名仰口食。曲媚豪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淨活命。名方口食。學種種術。卜算吉凶。不淨活命。名維口食。

在道之人。苟少犯之。雖彈指頃。皆足以污其清德。觀奘法師童齡。遇諸掉戲者。訶其徒喪百年。

【箋】高僧傳。唐玄裝法師。年十一出家。觀諸沙彌劇談掉戲。謂曰。夫出家者。為無為法。豈復更為兒戲。可謂徒喪百年。

而樗蒲博奕抑又甚矣。安禪師。定中見談資養者。惡鬼掃其脚跡。

【箋】宋光孝安住清泰寺。定中見二僧倚檻私語。初有天神擁衛。傾聽久之。散去。俄而惡鬼唾罵。仍掃脚跡。頃詢其故。乃二僧初論佛法。次敘間闊。末談資養。自是終身。未甞言及世事。

而觀相占卜。顧可為歟。當知身既抽簪。自合心同執玉。慎毋以至尊至貴之體。而輕自媟褻也。

八曰不坐高廣大牀

【箋】華嚴。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

楞嚴。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徧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虗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解曰。佛制繩牀。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則犯。

【箋】梵網。有繩牀。木床。繩床以繩結為床。為行脚者設。木床。為坐。禪者設。

毗婆沙論。佛八指。約高一尺六寸。中人一肘。坐時脚不掛空。過此量者。曰高。但可容身轉側。過此量者。曰廣。既高且廣。名大 雲棲為對初地學者。不得放逸身心。增長過惡說也。若言如來報身之量。已非八指限量。況法身之量哉。故以二嚴經。文標顯其前。

乃至添彩雕刻。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

【箋】困學紀聞。舜作食器。流漆墨其上。國之不服者。十三人。禹作祭器。墨漆其外。朱畵其內。國之不服者。三十三人 舜禹。聖君也。用漆為器。不為過分。而有賢臣諫諍。恐百官庶民。靡費不實。後世但知舜禹之聖。而不知賢臣輔之為聖也。今出家者。華其私室。精其器皿。制度失佛祖之箴。受用等王侯之供。忠言逆耳直諫者。乃老。脅肩謟笑曲奉者。是趨。此其所以叢林日弊。初學記。蒿宮茆柱。實興國之清猷。玉席珠衣。乃危邦之弊化。

古人用草為座。

【箋】世尊雪山修道。以草為座。後浴於泥連河。天人岸畔。采新綠草敷為座 羲皇之時。巢居穴處。皆以草為座。詩。嫩草承敷坐。長松响梵聲 僧因習定曾敷草。天為聞經再雨華。葢上古草座風味。可想見也。

宿於樹下。

【箋】頭陀頌。古樹撑天外。依俙似劫初。何勞更結瓦。且喜暫為廬。鹿過苔分翠鳥啣花落裾。翻思黃面老。能不歎噓噓。

今有牀榻。亦既勝矣。何更高廣。縱恣幻軀。

【箋】物原神農始。作床蓆 神農以前。無床坐之具。今有床榻。已勝神農之世。何必高廣。既高廣矣。又尚雕刻。乃不知此身。匪金石之質。終不久住。徒勞靡費。何如竹床木榻。稻草蘆花。冬暖夏凉。隨時添減。為福也。五燈。趙州諗。始住觀音院。律身枯槁。僧堂無後架。繩床角折。繩繫殘薪。支之。屢有為師新之者。終不允。住持四十五年。未甞以一書告檀越。

脇尊者。一生脇不著席。

【箋】西域記。脇尊者。八十出家。少年誚曰。出家之業。一則習禪。二則誦經。今衰老。何所取進尊者聞之。誓曰。我若不通三藏。不斷五欲。得六神通。具八解脫。終不以脇至席。晝則研習教理。夜則靜慮凝神。三年悉證所誓。時人敬仰。號脇尊者。五燈。璧峰金。參晉雲海。示以萬法歸一。疑之三年。偶摘蔬次。忽凝然久之。海問子定耶。對曰。定動不關。海曰。定動不關。是甚麼金以筐示之。海不肯。金撲筐於地。亦不肯。爾後工夫益切。脇不至席。一坐七日。聞伐木聲。大悟。

高峰妙禪師。三年六願。不沾牀[柷-口+登]。

【箋】師諱原。妙。吳江徐氏子。母夢僧乘舟來。乃孕。至離襁褓。喜趺坐。遇僧入門。輒欲從之。十五出家。投禾法住師。十六薙髮。十七習天台教。二十更衣。入淨慈。立三年死限。脇不沾席。口體俱忘。於天目師子巖西石洞。營小室如舟。榜曰。死關。絕給侍。洞非梯莫登。撤梯斷緣。雖弟子罕得瞻視示寂偈云。來不入死關。去不出死關。鐵蛇鑽入海。撞倒須彌山。

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噫可不戒歟。

【箋】水懺序。知玄法師。邂逅一僧。患迦摩羅疾。視無倦。將別僧曰。子後有難。當往西蜀彭執茶隴山。雙松為誌。玄後居安國寺。懿宗禮之。賜沉香座。忽生人面瘡。醫皆拱手。因憶僧言。入山尋訪。二松之間。僧出迓。玄具陳劇苦。僧白。無傷。嵓下有泉。灌之即愈。及明引之泉。方掬水。瘡作語曰。公曾讀西漢書否。公即盎。我即錯也。累世求報。公十世為高僧。戒行精嚴。報不得便。今受賜沉香寶座。名利心起。故能害之。幸迦諾尊者。以三昧水解之。今不汝為患矣。掬水痛絕。甦後即愈。雙松古寺。悉隱不見。

論。沙門坐次。自當休息萬事。放捨諸緣。身心一如。動靜無間。葢神通勝業。非定不生。無漏慧根。非靜不發。惟是水冷波澄。而珠光乃現。

【箋】坐禪儀。探珠宜浪靜動水取應難。定水澄清。心珠自現。

鏁緣柱繫。而猿躍斯休。

【箋】禪法要解。譬如獼猴。被繫在柱。終日馳走。鏁常攝還。極乃休息。所緣在柱。念則如鏁。心喻獼猴。行者觀心。亦復如是。

龜畏啗而謹藏。水狗終莫得其便。

【箋】雜阿含經。一道人在河邊樹下。學道十二年。貪想不除。身靜意遊。曾無寧息。不能得道。佛化作沙門。至其所。有龜從河中出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饑行求食。便欲啗龜。龜縮其頭尾四足。藏於甲中。不能得啗佛曰吾念世人不如此龜。放恣六情。外魔得便。形壞神去。生死無端。輪轉五道。苦惱百千。即說偈言。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馬慙鈍而先發。神駿反遠遜其能。

【箋】毗婆沙論。如二人俱至一方。一乘疾馬。一乘鈍馬。雖乘鈍馬。以前發故。而先至。信解脫者。勤行精進。先至涅槃。

何有馳逐外緣。宴安床座。佛制沙彌。從大僧次第而與。

【箋】四分。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與沙彌房舍。臥具佛言從大比丘下次第與。

疇令廣座迴旋。且未容登臥自如。

【箋】四分。時小沙彌等。大小便吐污泥織繩床坐臥具。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不得令沙彌坐臥織繩床上。若能愛護不污。聽坐。

安可高床偃仰。夫已殃違十世。突尋悟達之讎(見前)。儻非命盡七朝。莫改善容之惑。

【箋】求離牢獄經。阿育王弟。名善容。遊獵見諸梵志。裸形苦行。問曰。有何患累而無成辦。梵曰。坐有羣鹿。數共合會。我見心動。不能自制。王弟念此等梵志。猶有淫欲。釋子沙門。飲食甘美。在好床坐。豈得無欲王聞弟生邪見恐永迷沒。敕諸妓女。嚴粧至善容所。共相娛樂。未經時。王躬往語弟。汝何將吾諸妾恣意自娛耶。名諸大臣詣市殺之。諸臣諫曰。王秪此弟。願聽七日。王聽內宮作唱妓樂。至七日。王問七日之中樂否。弟曰不見不聞。何樂之有。王曰。眾妓自娛。何以面欺。言不樂耶。弟曰。應死之人。又何情於五欲。王曰。汝今憂念一身斷滅。在欲不樂。豈況沙門憂念一身死壞。復受一身。億百千世。身身受苦。念此心酸故出家為道。求於無為度世之要。設不精勤。受歷劫苦時。弟聞王教。乃得醒悟。

宜思頭陀十二住止塚間。

【箋】頌。第九塚間住 荒塚何蕭索。所聞皆凄其。故壘添新土。易見無常儀。幽然起九想。愛欲皆遠離從地而起倒。因屍悟所思。

苾蒭四依。宿惟樹下。

【箋】隨機羯磨。比丘受四依法。一。糞掃衣二。乞食。三。樹下坐。四。腐爛藥。

脅不著席。難生精進忘疲。

【箋】燈錄。十祖脅尊者。中印度人。名難生。九祖伏馱密多。與落髮授戒。執侍左右。未甞睡眠。謂其脅不至席。遂號脅尊者。

坐榻塵交。慧熈嚴尅自勵。薄拘羅人旬壁樹弗倚。

【箋】中阿含經有一異學。是尊者薄拘羅。未出家時。親朋友。往詣薄拘羅所。請問其義。薄拘羅為說。我於此正法律中。學道以來。結跏趺坐。八十年。未曾倚壁倚樹。

妙禪師三年床[柷-口+登]不沾。矧茲初發淨心。志趨聖道。應諦審求寂之義深。維勤策之名。縱翹足而歎底沙之德無能希九劫之功(詳載下威儀篇)。乃繫念而獲長老之稱。寧不拘八齡之愧。

【箋】增一阿含經爾時世尊。與眾說法。有一老比丘。向佛舒脚而睡。有修摩那沙彌。年八歲。去佛不遠。結跏趺坐。繫念在前。佛說偈曰。所謂長老者。如未剃鬚髮雖復年齒長。不免於惡行。而有年幼者。諸根無漏缺。此謂名長老分別正法行。

佛云。出家以自在為苦。以不自在為樂。

【箋】中阿含經。生聞梵志問佛。出家以何為苦。佛言。出家以自在為苦。謂隨順貪欲。瞋恚愚癡不守禁戒。因此憂惑。故以自在為苦也。又問以何為樂。佛曰。出家以不自在為樂。謂學道不隨貪欲嗔癡。隨戒自制。無鬥諍怨憎憂。若有義利。故以不自在為樂也。

時當三復斯言。勿使剎那空過。爾乃莫不驅駕愚懷放傾憍惰。致使善根種子。不復開敷。道樹枝條。彌加枯悴。一旦奄歸長夜頓罷資糧。鞫勘冥司。將何酬答。然後洶遽惶迫。思作鴛鴦之鳴。嗟其晚矣。

【箋】白喻經。外國節度之日。一切婦女。持優鉢羅華以為鬘飾。有一貧人婦。語其夫曰。汝能得此華與我。是爾妻。否則別去。其夫雖貧。善作鴛鴦鳴。即入王池。偷優鉢羅華。時守池人問。池中何响。貧人失志志曰。我是鴛鴦。即被捉。將詣王所。中道復作鴛鴦鳴。守池人曰。爾先不鳴。今鳴何益。世間愚人。亦復如是。終身殘害。作眾惡業。不習心行。使令調善。臨命終時。方欲修善。獄卒將去。付閻羅所。雖欲修善。亦何能及。

九曰不非時食

【箋】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稍側。乃至次日。明相未出。非時而食。名為破戒。犯者急須懺悔。除病者。若饑取一切穀豆麥煑不破皮。濾汁非時得飲。若梨棗諸果汁。蔗汁。藕根汁。澄如水色。以水渧淨。有渴病。若作務。若檀越供養。非時得飲。

蜜石蜜。沙糖漿。以水淨。有熱病。若遠行。若不得食。若食少。若施水處和水。非時得飲。若器底殘水。被雨湔。亦名為淨。酥油。生酥。並同。但此方牛乳。羶不可食。如薏仁等。不得觸食。若和他藥。其味已變得服。若不任為食者。和時食。謂飯餅麨等。不得食。

解曰。非時者。過日午。非僧食之時分也。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

【箋】出三昧經。午後日。過一髮一瞬。即非時也非時不食。得五種利益。一。離諸貪欲。二。神氣清爽。三。能却睡魔。四。道業易辦。五。增長福壽。處處經。佛言。中後不食。有五福。一。少淫。二。少睡。三。得一心。四無有下風。五。身得安穩。亦不作病。刊定記。一日夜十二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巳午人佛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畜生食時。四。夜分。即亥子丑鬼神食時 宋文帝。飯僧。同眾於地筵班食遲。眾疑將旰不食。帝曰。始可中矣。生公曰。白日麗天。天言始中。何得非中。遂取鉢食。眾從之。帝大悅。

徵。齋供之儀。禮應先佛。而後天。今諸天早食。則先天。而後佛也。

訓。若以此土曆日子午推之。先天而後佛。若以西方蓮花觀之。天亦不先。佛亦不後。何則。謂西方以蓮花開合。而分為晝夜。甞觀十法界循業發願之境。而與大蓮花之光交映日時。毫髮不謬也。諸天早食者。謂其因中精進。五戒十善。得生天上。故報在蓮花將開之時。將見蓮花之光。以珍饈美饌而為食也。佛午食者。謂其因中萬德圓滿。諸行具足。依正莊嚴。一切無比。故在蓮花正開時。華光與日光相照。以禪悅法喜為食也。畜生午後食者。謂其因中迷失本性。傷殺物命。不知廉恥。造不善業。故報在蓮花將合之時。將離華光。以水草為食也。餓鬼夜食者。謂其因中誹謗三寶。五逆十惡。故報在蓮花合時。不見花光。以銅汁鐵丸為食也。

僧宜學佛。不過午食。

【箋】僧從佛口生。如子繼述父志也。

續法喜。李彪。字道固。魏孝文朝。累官御史中尉。領著作。甞入中興寺。訪釋僧鐘。時日影小晚。鐘不食。固曰。何聲聞耶。鐘曰。應以聲聞得度者。故現聲聞。

餓鬼聞碗鉢聲。則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靜。況過午乎。

【箋】餓鬼因中侵奪眾食。以自活命。令眾饑惱。在碗鉢上造業。即於碗鉢上受報。所以食時。不得碗鉢作聲。以慈悲故。

昔有高僧。聞隣房僧午後舉爨。不覺涕泣。悲佛法之衰殘也。

【箋】高僧以佛法為己任。故聞午後舉爨。知法運垂秋。故涕泣而悲嘆也。

今人體弱多病。欲數數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稱晚食為藥石。取療病之意也。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慙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箋】雲棲。為愍病者老者之苦。乃體仰佛慈故開。此篇。當時先輩論議不一。謂律中過午。且不容藥石。況以晚食為藥食也。然藥食。古人仍語。與雲棲何有。四分別眾食。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作衣時。施食時。道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時。沙門施食時。此是時。茲律文昭著。佛意宛然。則知雲棲不肯誤人。亦不自誤。大約律法遮處。不得不嚴肅。而開時。不得不方便。後人勿以方便為繇。乃以無病為病。未老先老。恣意食噉。而違佛制也。

論。刼初聖人。以一日不食為齋。世尊制日中一食。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制日午為法食正時也。及難陀母。奉粥上佛。佛應許比丘食粥。

【箋】事見粥有十利。

以白色明相。為食粥正時。

【箋】婆沙論。明相有三。初。日照剡部樹身。天作黑色。二。日照樹葉。天作青色。三日過樹。天作白色。三色中取白色為正。須舒手見掌文分明。始得食粥。

蓋身為如來弟子。志求涅槃。豈得下同惡趣。旦時天食。聊可同之。

【箋】毗羅三昧經。佛為惠法菩薩云。食有四種。早天食時。午法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以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

是以輪傾一瞬。晷踰一髮。咸制所斷。

【箋】瞬。目動也。二瞬。名一彈指。摩訶僧祇律。若日過午一瞬。則不當食。日晷過午一髮許。則不當食。

夫葷羶酒醴。列在戒條。非時不食。斯名齋法。今之方袍圓頂。未甞一日持齋。薄暮豪餐。中宵大嚼。羹粒狼籍。匕箸縱橫。使彼按律自繩。亦難寬貸。佛言。諸婆羅門不非時食。況我弟子。知法行法。而當爾耶。凡如此者。非我弟子。

【箋】舍利弗問經。舍利弗言。有諸檀越造僧伽藍。厚置資給。供出家人。非時就典。食者索食。與者食者。得何等罪。檀越得何等福。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亦犯盜人。盜檀越物。非施主意。施主無福。如失物故。但有發心置立之善。舍利弗言。持受時食。食不盡者。非時復食。或有時受至非時食。復得福否。佛言。時食淨者。是即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僧伽。是即天人良友。是即天人導師。其不淨者猶為破戒。劫盜餓鬼之罪窟。非時索者。非時輒與者。是名退道惡魔。名惡道破器癩病人。壞善果故。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況我弟子。當知法行法。若盜與盜受。一團一撮。片鹽片酢。皆死墮焦腸地獄。

明訓昭然。莫之或省。是誠河心。似此挈坯當瓶。破多固少。摶霜作器。毀易持難。不思信施難消。亦任福田彌薄。觀律中載一比丘患病。佛教以種種治法。猶不及於食噉。

【箋】五分律。有比丘。服吐下藥。不及時食。腹中空悶。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以酥塗身。猶故不差。佛言。酥和麨塗身。猶故不差。佛言。以暖湯澡灑。猶故不差。佛言。以暖湯飲。能延至曉。一切不得過時食。

則病且不開。何況無病。又外書載僧智燈。死已復活。傳午後服藥。後人增加。非佛本意。

【箋】酉陽雜爼。貞元中。荊州天崇寺僧智燈。常持金剛經。遇疾死。弟子啟手足猶熱。未敢殮。經七日。却活云。初見冥王。合掌下階。訊曰。因公持經功德。更延壽十年。勉脫生死。又問人間眾生。中晚以藥為食。食薏苡仁。大違本教。燈曰。律有開遮故。王曰。此後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荊州僧眾。中後無飲藥者。

則藥且弗聽。何況非藥。乃縱情非法。漫不加意。詢及持犯云何。惘然若夢。而閻羅老子究心佛律。政爾精熟。安可搆愆向盡。斂罪待終。是猶抱薪而馳烈燄。負石而躍春冰。希心倖脫。其可得乎。若後岡齋時小過。枵然竟日。

【箋】高僧傳。齊釋僧侯。自蜀還都。於後岡創立石室為安禪之所。自息慈以來。至於捨念。每日影小蹉。輒空齋而過。

順公疾危誤食。吐粒而終。

【箋】高僧傳。梁山陰雲門寺。釋智順。疾甚不食多日。一食中竟。弟子曇和。以順絕谷日久。密以半合米雜煑。以進。順咽而還吐。索水洗澡。語和云。汝永出雲門。不得還住。

斯真能剋躬嚴意。寧復慮冥司相抗難哉。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箋】涅槃。如恩立法。隨法得名。處聖稱真。居凡號俗。似金作器。隨器得名。在指曰鐶。飾臂名釧。則一心不動。執別號而萬法成差。真金匪移。認異名而千器不等。若知法法。全心作器。器盡金成。名相不能干。是非焉能惑。又如圓器與方器。名字不同。若生金與熟金。言說有異。推原究體。萬法皆空。但有意言。名義差別。動即八識。凝為一心。得旨忘緣。觸途無寄。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銀也。謂金色生本自黃。銀可染黃似金也。

【箋】翻譯。梵語生像。此云金銀。即褁金之類。

律。生者。金銀寶。不由人工作所成。像者。金銀寶物。由人工成其器也。

雲居顯注。雲棲解固是。凡以金銀造成形像諸器物首飾等。皆名生像。亦不可捉持。

寶。七寶之類是也。

【箋】翻譯。七寶。諸經所載不同。舊本二種。其間名同而華梵不一。今依翻譯名義。一例二種。皆以梵語為名。華言各釋其下。一。蘇代羅。華言金。

大智度論。金出山石沙赤銅中。而有四義。一。色無變。二。體無染。三。轉出無礙。四令人富。以是義故。名為寶。二。阿路巴。華言銀。銀出燒石中。世名白金。亦有四義。與前金同。故名為寶。三。琉璃。華言青色寶。

觀經疏。吠琉璃耶。華言不遠。謂西域有山。去波羅柰城不遠。山出此寶。故以名之。此寶青色。一切眾寶。皆不能壞。色體堅瑩。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四。波黎。或云塞頗胝迦。華言水玉。即蒼玉也。或云水精。體色瑩潤。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五。牟婆洛揭拉婆。華言青白色寶。即[王*車]璖也。其狀如車之渠渠。車之牙輞也。因以為名。以其體堅色明。世所希有。故名為寶。六。摩羅伽隸。華言瑪瑙。其色赤白。如馬之腦。因以名焉。以其可琢成器。世所希有。故名為寶。七。鉢摩羅伽。華言赤真珠。佛地論。赤蟲所出。

大智度論。此寶出魚腹蛇腦中。其色明瑩。最為殊勝。故名為寶。

皆長貪心。妨廢道業。

【箋】皆字。發明生像等。極易惛人神智。譬如古鏡本來明淨。著一點塵埃不得。若著一點光明。即為障蔽。夫道也者。亦著一點貪心不得。若著一點。至道即為乖戾。晦堂曰。一塵飛而翳天。一芥墮而覆地。秪者一貪。無量法門即時掩閉。從此錯過。豈止一日兩日。一生兩生。欲求與道相遇。不是容易。

大莊論。若物能令起惱。則不應畜。縱令寶玩。要必有離。如蜂作蜜。他得自不得。財寶亦却是。

故佛在世時。僧皆乞食。不立煙爨衣服房屋。悉任外緣。置金銀於無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

【箋】佛在世時。分衛乞食者。皆是菩薩聖僧四事供養者。悉是大權天眾。故不惟置金銀於無用之地。即此條律。亦未曾有。蓋為後人因事而制。誦至此。不覺想入佛境界矣。

鋤金不顧。世儒尚然。

【箋】世說。管幼安。諱寧。與華歆園中鋤菜。見地土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無異。歆捉而擲去。時人以此定管華之優劣。

◎樂羊。甞行路得遺金一餅。還與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金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大慚乃捐金於野。

高士傳。披裘公者。吳人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時當五月。見披裘負薪。顧令彼取金。公投鐮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視人之卑耶。五月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哉。季子大驚。而問其姓。曰。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語姓名哉。

◎士大夫若愛一文。不值一文。千古之名言也。

釋子稱貧。蓄財奚用。

【箋】根本部迦葉尊者偈。所食無過一升飯。眠臥惟須一小牀。兩張□布足遮身。此外並是愚癡物。

五燈。瑞鹿本先禪師。居瑞鹿。一生手不度財物。

◎慧滿禪師。奉頭陀行。惟畜二鍼。冬則乞[示*甫]。夏則捨之。心無怖畏。睡無夢行。乞食所至伽藍。則破薪制屣。住無再宿。後無疾。坐陶冶中自化。

燈錄。汴州法一。與大慧初剃染時。同舟下汴。慧數顧其笠。一怪之。伺起取笠視之。一金釵在焉。亟投諸水。慧還復顧覓。一吒曰。吾期汝乃為金釵動耶。已擲之水矣。慧禮曰。兄真我師也。

◎香嚴禪師。芟除艸木。偶拋瓦礫擊竹作聲。省悟。遽歸沐浴。焚香。遙禮溈山。讚曰。和尚大慈。恩踰父母。當時若為我說破。何有今日之事。乃有頌曰。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動容揚古路。不墮悄然機。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諸方達道者。咸言上上機。溈山聞得。謂仰山曰。此子徹也。仰曰。此是心機意識。著述得成。待某甲親自勘過。仰後見師曰。和尚讚歎師弟發明大事。你試說看。師舉前頌。仰曰。此是夙習記持而成。若有正悟。別更說看。師又成頌曰。去年貧。未是貧。今年貧。始是貧。去年貧。猶有卓錐之地。今年貧錐也無。仰曰。如來禪。許師弟會。祖師禪。未夢見在。師復有頌曰。我有一機。瞬目視伊。若人不會。別喚沙彌。仰乃報偽山曰。且喜閑師弟會祖師禪也。

◎香嚴於擊竹聲中。悟入成頌。自謂千了百當。不料被他仰山師兄一拶。換却眼睛。直得貧到錐也無處。更加一拶。猶道未在。至第三頌。方許他會祖師禪。若當時不是仰山這兩拶。幾合有頭無尾。何故偽山輕輕放過。放過且止。且道他父子心行還有異同也無。速道。

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叢林。或入菴院。或出遠方。亦未免有金銀之費。

【箋】不能乞食句。預見法運衰微。能毋感慨。此下至不無金銀之費。雲棲未免入水救人。以慈悲故。有云。律中無暫開之文。以雲棲為杜撰。乃不知佛住世時。金銀何用。故不捉持。當斯像法住世。非錢不行。恐塞參學之路。乃體會佛心。因時而著此篇。故下文隨開隨遮。不使後學積聚以長貪心也。

不營求。不畜積。不販賣。不以七寶裝飾衣器等物。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箋】纔登初地。專致學道。恐其恣長貪心。金銀不經其手。而況積畜。

徵。今叢林執掌錢糓者。漫不為事。於貪能不累乎。

訓。常住司執錢穀。無非佛物法物僧物。於己何有。若此中沾染毫釐。即是鑊湯爐炭。若此中涇渭分明。即是青蓮華藏。

寶訓。死心曰。求利者不可與道。求道者不可與利。古人非不能兼之。葢其勢不可也。使利與道兼行。則商賈屠沽閭閻負販之徒。皆能求之矣。何必古人棄富貴。忘功名。灰心泯志。於空山大澤之中。澗飲木食而終其身哉。必為利與道行之。不相違礙。譬如捧漏巵而灌焦釜。則莫能滴矣。

論。十惡以意業為上。三毒以貪心居首。財利於人。為禍最烈。而沙門殆有甚焉。律言。沙彌四患。而手捉金銀。乃與飲酒淫欲。邪命自活並列。

【箋】四分律。沙門釋子。不得捉持金銀若錢。沙門釋子。捨離珍寶珠瓔。不著飾好。若應捉金銀若錢。不離珠瓔珍寶。則應受五欲。若受五欲。非沙門釋子法。日月有四患。云何為四。阿修羅烟雲塵霧。是日月大患。若遇此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沙門亦有四患。云何為四。若沙門不捨飲酒。不捨婬欲。不捨手持金銀。不捨邪命自活。是謂沙門四大患。能令沙門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

誠以手捉持。則私畜藏。私畜藏。則生貪著。於是損失法財。戕殘慧命。惡名流布。世所賤耻。故錢繫衣領。非人坌土其上。

【箋】僧祗律。有比丘。將一沙彌歸看親里。路經曠野。有非人化作龍。右遶沙彌。以華散上。讚言善哉。大得善利。捨家出家。不捉金銀。及錢。比丘到親里家。問訊已。欲還。時親里婦。語沙彌言。汝今還。可持錢去。市易所須。沙彌受取。繫著衣領。中道非人見沙彌持錢。在比丘後行。復化作龍。左遶沙彌以土坌上。乃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而捉錢行。沙彌便啼。比丘顧問沙彌。彌泣言。我不意有過。無故得惱。師問汝有所捉耶。答曰。持是錢來。師言。捨棄。棄已非人復如前供養。

金沙著灌專頭難以飛空。

【箋】僧祗律。目連尊者共專頭沙彌。食後。到閻浮提阿耨池上坐禪。專頭沙彌。見池邊金沙。心生貪著。取沙著尊者澡灌中。目連從禪定起。即以神足乘虗而還。時沙彌為非人所持。不能飛空。目連喚彌同往。彌曰。我不能得往。連曰。汝有所持耶。彌曰。持是金沙。連曰。汝應捨棄。捨已即乘空而去。

捉持之害如此驗歟。故知唐智則。匙鉢之外略無兼物。眾號為狂。則曰。道我狂者。乃是狂耳。

【箋】高僧傳。唐智則。瓦鉢本匙外無餘物。居一室。門不掩閉。眾號為狂。出家離俗。心存衣食。行住遮障。扁戶緘笥。廢時亂業。役役不安。而此非狂。更無狂者。

至哉言乎。世間從未聞有學道沙門而餓死者。不見有持戒釋子而凍殺者。惟當恒堅厥行。永勵初心。任運而行。直意而往。自然不至乏絕。苟憂其匱。則檀施斯阻。虞其竭。則分衛始艱。所以者何。憂匱之心。去道斯遠。虞竭之慮。與法彌乖。故雖是如來弟子。則龍天不相擁衛。善神不加護持。以至因緣中斷。凍餓交迫。無足訝矣。乃不自究。而謂佛法無靈。多藏得算。五邪求利。

【箋】智度論。五種邪命。一。詐現異相。二。自說功能。三。占相古凶。四。高聲現威。五。說所得利。以動人心。

八穢資生。

【箋】華嚴隨疏演義鈔。八不淨物。一。置買田宅。二。種植根栽。三。貯聚穀粟。四。畜養奴婢。五。畜養羣畜。六。藏積金銀錢寶。七。藏積象牙。刻鏤等物。八。藏積銅鐵釜鑊。以自煑爨。

槃地之嚴誡頓違。隨藍殞命。

【箋】出曜經。佛告諸比丘。汝等勿貪調達供養。調達自陷。亦陷他人。昔有羣鷲。各各孚乳。鷲告其鶵曰。汝若學飛。懸在虗空。見地如槃。傎勿上過。有隨藍風傷害於汝。頭腦肢節。各在異處。時鶵不隨父母教。飛越過量。為風所吹。喪命異處。

芻潦之恒分。忽越酥麥焚身。

【箋】出曜經。大月支國。俗常以酥煎麥飼猪。時官馬駒。謂母曰。我等與王致力。不計遠近。皆赴其命。然餉以草蒭。飲以潦水。母曰。汝等慎勿興此意。羨彼酥煎麥也。不久自當現驗。時逼節會。新歲垂至。家家縛猪。投於鑊湯。舉聲嘷喚。馬母吉子。汝等頗憶酥煎麥否。欲知證驗。可往觀之。諸馬駒等。審然。方知前愆。情分食草。時復遇麥。終不敢食。

古德云。不愁戈戟從空下。藕孔單絲絆殺人。斯求寂所當深念者歟。

【箋】華嚴。佛子。譬如三十三天。共阿脩羅鬥戰之時。諸天得勝。脩羅退衂。阿脩羅王。其身長大七百由旬。四兵圍繞。無數千萬。以幻術力。將諸軍眾。同時走入藕絲孔中。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已善成就諸幻法智地。幻智即是菩薩。菩薩即是幻智。能於無差別法中入定。差別法中起。差別法中入定。無差別法中起。法昌錄。師與眾僧喫藕次。乃云。昔阿修羅。甞與帝釋交戰。修羅戰敗。退入藕絲孔中。汝等諸人。各各喫藕。還曾咬著得幾個修羅麼。時有一僧作嘔勢。師云。大眾喫藕偏。汝作恁麼勢。僧云。若不恁麼。恐遭人恠笑。師曰。直饒恁麼。也遭人怪笑。僧曰。和尚又作麼生。師曰。但喫藕。去無作麼生。

藕絲詩。西方美人洗藕蓮庄北。手把金刀如切玉。玉中誰識藏氷絲。刀刀玉斷絲還續。因之有感偶而謌。句裏宮商費琢磨。齒頰氷聲忘六月。吚哦滿口含霜雪。載嚼載謌絲轉多。織女雖巧愁秋波。賴我舌本通泉谷。香漩迂遶蓮華腹。地緯天經神鬼呵。絲絲燁燁照山河。莫教根蒂驚食盡。留取一絲兩絲藏脩羅。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中

菩薩戒弟子雲棲寺沙門 袾宏 輯集

雲居山真如寺晦山沙門 戒顯 訂閱

寓黃山慈光寺石樹沙門 濟岳 彙箋

威儀門

【箋】威儀門者。正顯上篇戒律門之文也。威者。威以德見。非匹夫匹婦鹵莽之威。及作威做勢之威也。儀者。儀以行見。非消沮閉藏之儀。及脇肩諂笑之儀也。門者。自藏中沙彌十戒。并威儀一卷內。載四十二事之門。今雲棲列二十四條。不啻威儀三十禮儀八百。約而言之。惟一心行。何則。心為功曹。諸體皆從使。功曹若正。從使亦正。是故心不妄想。心威儀也。身不妄動。身威儀也。口不妄言。口威儀也。其餘諸根不妄。而威儀亦復如是。當知六根門頭一動一靜。何處不是威儀。如香嚴聲色外威儀是也。

菩薩善戒經。四威儀。謂修道之人。心不放逸。若行若住。調攝其心。成就道業。雖久於行坐。亦當忍其勞苦。非時不坐。非時不臥。設或住臥之時。常存佛法正念。如理而住。於此四法。動合規矩。不失律儀。是謂四威儀。一。行。謂舉趾動步。心不外馳。無有輕躁。常存正念。以成三昧。如法而行。二。住。謂非時不住。若或住時。隨所住處。常念供養三寶。讚嘆經法。廣為人說。思惟經義。如法而住。三。坐。謂跏趺宴坐。諦觀實相。永絕緣慮。澄湛虗寂。端肅威儀。如法而坐。四。臥。謂非時不臥。調攝身心。或時暫臥。則右脅宴安。不忘正念。心無昏亂。如法而臥。

波羅蜜多經。如來行步。進止儀雅。其猶鵞王。如來行步。威容齊肅。如獅子王。

晁文元公七審。第一。一切妄念能消否。第二。一切外緣稍簡省否。第三。一切觸境能不動否。第四。一切語言能慎密否。第五。一切黑白滅分別否。第六。夢想之間不顛倒否。第七。方寸之間得恬愉否。常書座右。四威儀中。時自考校。以警惛憒。以代曾子三省之儀。道力淺深。以自審知。

佛制沙彌。年滿二十。欲受具足戒時。若問不能具對沙彌事者。不應與具足戒。當云卿作沙彌。乃不知沙彌所施行。沙門事大難作(詳載敬大沙門)。卿且去熟學。當悉聞知。乃應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謂佛法易行。沙門易作。故當先問。

【箋】世間男子年滿二十。在成人之列。孝弟在躳。出世間男子年滿二十。偉然僧相。當為大比丘事。若沙彌年滿二十。不發心進具戒者。和尚闍黎應開導發心。若三勸不發進戒之心。不應與共住。與共住者。非和尚。非闍黎。若沙彌要求進戒者。應審是沙彌戒相。及所施行事。若沙彌不知不識。且令熟學。然後許可。

徵。沙彌將受比丘大戒。當學比丘大事。何必瑣瑣問沙彌中事。

訓。上篇不云乎。律儀為比丘戒之階梯。乃菩薩戒之根本。若根本培之不深。枝葉花菓安得茂盛。其猶掘乾土而思甘泉。無有是處。故沙彌律儀。不可不深究也。

以下條則於沙彌威儀諸經。

【箋】藏中有沙彌十戒經。沙彌十戒并威儀。沙彌儀軌頌。沙彌尼戒經。沙彌尼離戒文。

及古清規(百丈禪師著也)。今沙彌成範中節出(笑巖月心老人著也)。又宣律師行護律儀(宣即南山聖師所著也)。雖誡新學比丘。有可通用者。亦節出。良以末法人情。多諸懈怠。聞繁則厭。繇是刪繁取要。仍分類以便讀學。間有未備。從義補入一二。其有樂廣覽者。自當閱律藏全書。

【箋】指月。棲賢湜。性高簡律身。動不違法。暮年三終藏經。以坐閱不恭。則立誦行披。南公少年從之。故取法。甞曰。棲賢和尚。定人天中來。藏經。乃佛祖命脉。閱藏經。即能通佛祖命脉。即是佛祖應身。今之為僧。不聞藏經名字。而終身無憾者。不知何以自處。

敬大沙門第一

【箋】梵語沙門。具云沙迦懣裏。華言勒息。亦云桑門。涅槃云善覺。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識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即弘宗演教。德行兼美。諸善知識也。

大方廣寶篋經。離諸經聚。故名沙門。沙門有四。一。勝道沙門。稟佛出家。能滅貪嗔癡等煩惱。得證勝道故。二。說道沙門。已調伏貪嗔癡等煩惱。而能宣說正法。為令眾生入佛道故。三。壞道沙門。謂破諸禁戒。行諸惡法。非是梵行。妄稱梵行故。四活道沙門。能調伏貪嗔癡等。勤修正行。所有善法。堪能生長智慧命根故。第一者。梵網十重以殺戒為第一。此律儀亦以殺戒為第一。梵網四十八輕以不敬師友為第一。此威儀亦以敬大沙門為第一。故律儀日用。為菩薩戒之根本。不言自信矣。此下引證諸經。為發明敬字也。

方廣大莊嚴經。佛法如海容納百川。四流歸之。皆同一味。據戒前後。不在貴賤。四大合故。假名為身。於中空寂。本無吾我。當思聖法。勿生憍慢。

普耀經。難陀出家。禮家僕優波離。大地為之震動。

梵網。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聰明有智。或恃高貴年宿。或恃大姓高門。大解大福。大富。饒財。七寶。以此憍慢。而不諮受先學法師經律。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而實有德。一切經律盡解。而新學菩薩。不得觀法師種姓。而不來諮受法師第一義諦者。犯輕垢罪。

◎既得戒已。生孝順心。恭敬心。見上座和尚阿闍黎。大德。同學。同見。同行者。應起承迎禮拜問訊。而菩薩反生憍心。慢心。癡心。嗔心。不起承迎禮拜。犯輕垢罪。

四分。沙彌不應以生年為次第。若生年等者。應以出家為次第。註四姓捨家入道。同為釋子。不得復論種姓。比丘體是僧寶。專尊戒臘。豈應更計生年。故雖百歲沙彌。亦當敬初受戒比丘。如法華父少而子老。義同。

指月。雲門問曹山。如何是沙門。山曰。喫常住苗稼者是。曰便恁麼去時如何。山曰。你還畜得麼。曰畜得。山曰。你作麼生畜。曰著衣喫飯有甚麼難。山曰。何不道披毛戴角。門便拜。

敬大沙門偈 若見沙門(此句。重在見字。當作敬字觀)。當願眾生。調柔寂靜。畢竟第一。

【箋】華嚴淨行品。因智首菩薩。所問一百十問。文殊答一百四十一偈之一也。其日用所行何事。即隨事以發行願也。華嚴大義要於事上見理。理事雙通。方得入事事無礙。畢竟止息。唯大涅槃。調柔寂靜者。法華靜然安不動。其心常淡薄是也。畢竟第一者。威儀寂靜。為世出世間之導師。故曰第一。

不得喚大沙門字。

【箋】古人不敢稱大沙門名字。以所住山頭尊稱之。如南嶽百丈等是也。今之後生。開口撤呼尊宿名字。損福良多。不可不知。

不得盜聽大沙門說戒。

【箋】佛制黑白月。誦戒羯磨。或作如法僧事。一切不得盜聽。盜聽者。與五逆同科。永不許受比丘戒。

徵。眾生墮惡道。一聞佛法。便得拔苦。云何聽戒。不言生福。而曰盜者。何也。

訓。未受戒者。如蒙童未定之天。宜深畜之。故不使與作如法僧事。如法者。有不如法者。向如法僧前宣罪悔過。還得清淨。若未受戒。聽之。如以利刀。斬其信根。即斷將來佛命。故曰與五逆同科。蓋不止判盜而已。

不得轉行說大沙門過。

【箋】沙門有過。自有沙門舉。沙彌不應說。

成範。設有說者。當善遮護。永嘉云。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固不可以小智窺其大用也。

師法頌。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

善恭敬經。師實有過。尚不得說。況當無也。若有比丘。於其師邊。不恭敬者。我說別有一小地獄。名為椎撲。當墮是中。墮彼處已。一身四頭。身體俱然。皆繇往昔罵辱於師。舌根過故。恒食屎尿。捨身已。常生邊地。具足惡法。毀謗沙門者。請看是經。

不得坐見大沙門過不起。

【箋】尋常見尊長過。必先起作禮。謙下問訊。況見大沙門到。肆坐不起也。大沙門者。佛祖後裔。輕慢沙門。即輕慢佛祖也。

除讀經時。病時。剃髮時。飯時。作眾事時。

【箋】讀經時。如對佛語。坐時。如寶塔相似。故不須起。病時。應以調攝為事。不以起立為禮。剃髮時。受持偈呪。兼之利刀在手。故不須起。飯時。三匙五觀。正命受食。若起立。不成齋法。故不須起。作眾事時。若起立。妨常住事。故不須起。

行護云。五夏以上。即闍黎位。

【箋】五夏。即五年也。阿遮利耶。略云闍黎。唐言軌範。

菩提資糧論。阿遮利夜。隨言正行。

南山鈔。能糾正弟子故。

四分律。五種阿闍黎。一。出家阿闍黎。即剃度之師也。謂出家必依師剃度。所以得出家是也。二。受戒阿闍黎。謂既得出家。必依師求受戒法。於受戒時。得作羯磨是也。三。教授阿闍黎。謂既得戒法。必得師教授威儀。從教授得威儀是也。四。授經阿闍黎。謂出家必須依師受習經文。解說義理。從所授經。得讀修妬路。若說義。乃至一四句偈等是也。五依止阿闍黎。謂比丘度夏。當依師住。或依止作宿。乃依止住一宿者是也。

十夏以上。即和尚位。

【箋】十。滿數。言得戒已經寒暑十易。而此戒無損。如美玉無瑕。正堪接物利生。即和尚之位。和尚。或云和闍。

羯磨疏。翻譯多雜。番胡二傳。天語不得聲實。故訛傳。梵本正名烏波遮迦。傳至于闐。翻為和尚。傳至此土。什師翻為力生。後漢言。知有罪。知無罪。

律攝。滿足十夏。方住師位。復須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無犯。三。知輕。四。知重。五。於別解脫經。廣能開解。於諸學處。創結隨開。若遇隨緣。善知通塞。常誦戒本。能決他疑。益見多聞。自他俱利。威儀行法。無有虧犯。具足是德。名親教師。繇其親能教出離法。故雖近圓。於諸學處。不識輕重。設六十夏。仍須仗託明德。依止而住。

雖比丘事。沙彌當預知之。

【箋】比丘事。云何沙彌當預知也。謂將來不久登壇為比丘。故當預知比丘事。所以滋培初志。使其精進不退。捨小見大也。

徵。前云不得聽大沙門說戒。聽則判。五逆同科。此云當預知之。二說若有所阻也。

訓。誦戒羯磨。發露罪相。故下座不得聽上座羯磨。當預知者。正所以策進向上入大乘戒法。毋住跡沙彌。得少為足也。

事師第二

【箋】舍利弗問經。文殊師利白佛言。云何說父母之恩。不可不報。師僧之恩。不可稱量。二者恩大。其孰為最。佛言。夫出家者。捨其父母生死之家。入法門中。受微妙法。師之力也。生長法身。開發知見。出功德財。養智慧命。功莫大焉。追其所生乃次耳。

根本雜事。若人依托修行。於佛法中剃除鬚髮。而被法服。以淨信心。出家修行。彼人於師乃至盡壽。四事供養。未能報恩。

華嚴。凡夫無智。執著於我并執我見。憍慢貢高。不愧無智。妄自尊大。見善不從。罔受教誨。於賢不親。去道甚遠。夫求戒法。當折我心。思惟聖道。屈節卑體。敬事師長。所謂尊師重道。見賢思齊也。

弘明集。師之為功。在於發悟。譬猶荊璞而瑩拂之耳。若質非美玉。瑩拂何益。

五燈。香林遠。依雲門十八年為侍者。門凡接師則呼曰。遠侍者。師應諾。門曰。是甚麼。如此者十八年。一日方悟。門曰。我今更不呼汝矣。師一日辭門。門曰。光含萬象。一句作麼生道。師擬議。門令更住十年。

梁懺。佛言。天下善知識者。莫過師長。既能自度。亦復度人。

◎師長令我速離惡趣。

太平御覽道部。師者。發蒙之基。學者有師。亦如樹之有根也。大智既成。復能成就小智。猶樹根生子。子復能生根。展轉相生。種類不絕。

文中子。天地生我。而不能鞠我。父母鞠我。而不能成我。成我者。夫子也。道不啻天地父母。通於夫子。受罔極之恩。

華山注。師以開導。友以切磋。世出世間法器。全賴師友。所當敬重。倘存憍慢。一生福慧消滅。故戒之。如常啼賣心肝。而學般若。世尊因地為半偈捨全身。然千燈。為法忘身也。

當早起。

【箋】凡事早起。事事次第。不至卒暴。諺曰。一日之計在於寅。

欲入戶。當先三彈指。

【箋】欲入戶。便師所需也。三彈指。聽師進止也。僧伽律。晨起須右脚入師戶。

若有過。和尚阿闍黎教誡之。不得還逆語。

【箋】失於中道謂之過。師長教誡還逆語。過而又過。不可教也。凡聞師教誡。靜默聽受。記取不忘。若有問難。當調柔進語。若不調柔。發言麤惡。同於逆論。

事師法頌。若師所教誨。歡喜當聽受。自已或不能。則善言啟白。繇依止師故。所作皆成就。

珠林。受說無違。則理超情俯。如說聽乖宗。則尠難通會。是以一象既虧。六爻斯墜。一言有失。則累劫受殃。故知傳法不易。受聽極難。良由去聖日久。微言漸昧。而一說一受。固亦難行。恐名利關心。垢情難淨也。

視和尚阿闍黎。當如視佛。

【箋】諸佛已過去。未來尚未來。現在說法者。惟和尚闍黎。代佛宣化。故曰當如視佛。

正鋒錄。今之軒軒聲譽於當世者。不知有闍黎師法。而返捶詬幾死者。又何怪乎。後生小子習以成風。而不喪心病狂者哉。嗟嗟。今日之闍黎可以捶詬。而他日又可以為人說戒作師範乎。梁懺。謗師毀師。憎師嫉師。法中大魔。地獄種子。

若使出不淨器。不得唾。不得怒恚。

【箋】穢氣人皆畏避。然事師孝行。義無畏避之理。既除糞器。唾及怒恚。猶不除也。故除糞器。不待師見。默慰師意。若於師前作怒畏狀。義同逆論。

曲禮。凡為長者除糞之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以箕自嚮而扱之。

事師法頌。勿令阿闍黎少分生煩惱。無智相違背。定受阿鼻獄。

若禮拜師。坐禪。不應作禮。師經行。不應作禮。師食。師說經。師梳齒。師澡浴。師眠息等。俱不應作禮。

【箋】載七十二威儀。敬禮師法。候在晨晡。以表一日始終之誠。出晨晡。非禮也。若問佛法。及遠歸不拘。亦須候師無事。然後作禮。師若有事。俱不應作禮。

師閉戶。不應戶外作禮。欲入戶作禮。應彈指三遍。師不應。應去。

【箋】指月。趙州聞沙彌謁參。向侍者曰。教伊去。者乃教去。沙彌便珍重。師曰。沙彌得入門。侍者在門外。

持師飲食。皆當兩手捧。食畢斂器。當徐徐。

【箋】兩手捧。恭敬之致也。若奉師飲食當過眉。恐粗氣觸食也。始於奉食。終於斂器。無粗行之狀。故曰徐徐。

侍師不得對面立。不得高處立。不得太遠立。當令小語得聞。不費尊力。

【箋】善見論。立處高遠。意不相接。語不投機。

事師法頌。若足踏師影。獲罪如破塔 論不宣太遠。頌不宜太近。至若不近不遠。左右逢源。應時及節。不費師言。事事周到。心心法門。而事師之道備矣。

若請問佛法因緣。當整衣禮拜。合掌胡跪。師有語。澄心諦聽。思惟深入。

【箋】善恭敬經。若有所疑。先應諮白。若見師許。然後請決 弟子諮決於師。未有坐而問者。如須菩提。舍利弗等。啟問世尊。必從座而起。顏回。曾子。請問夫子。必避席而問。雖門庭各別。其理一致。下二句。乃見聽受誠切之至。

若問家常事。不須拜跪。但端立師側。據實申白。

【箋】諺。家無常禮。有至禮存焉。非無禮也。謂禮有時。

師若身心倦。教去。應去。不得心情不喜。見於顏色。

【箋】讀書以變化氣質為先。學道以承順師意為始。孔子曰。色難。工夫與法華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合看。不可異同也。

凡有犯戒等事。不得覆藏。速詣師前。哀乞懺悔。師許。則盡情發露。精誠悔改。還得清淨。

【箋】懺悔。即悔過。華梵兼舉也。

水懺。包藏瑕玼。佛不許可。說悔宣罪。淨名所尚。故有罪當盡情發露。如雲開月現。日照霜消。若有一絲覆藏。即為欺師。亦為自欺。不得清淨。

大慧錄。古人見善則遷。有過則改。率德循行。思免無咎。所患。莫甚於不知其惡。所美。莫善於好聞其過。然豈古人之才智不足。識見不明。而若是耶。誠欲使後世自廣而狹於人者為戒也。

毛詩正義。墓道之門幽閑。由希覩人行之跡。故有此棘。此棘既生。必得斧。乃可以開析而去之。以興陳我之心。不明。由希覩良師之教。故有此惡。此惡既成。必得徒飾其辭而已。誠發乎中。心形乎容貌。其愛之也深。其更之也速。如追免惟恐不逮。故有進業。無退功。

師語未了。不得語。

【箋】與人語。必待彼語畢。方進。若師語未了。而夾雜進語。若拂師意。故言有終始。語有次第。不可不知。

不得戲坐師座。

【箋】師座。千古聖賢所尊之位。若涉於戲。則得罪彌重。若分座說法。僧差誦戒。坐者無犯。

燈錄。黃檗一日捧鉢至南泉位上坐。泉入堂見便問。長老甚年行道。檗曰。威音王已前。泉曰。猶是王老師兒孫。下去。檗便向第二位坐。泉休去。溈山云。欺敵者亡。仰山云。不然。須知黃檗有陷虎之機。溈山云。子見處得與麼。雪竇云。可惜王老師。只見錐頭利。吾當時若作南泉。待伊道威音王已前。即便向第二位坐。令黃檗一生起不得。雖然如此。也須救取南泉。妙喜曰。何待問他甚年行道。纔入堂見他在主位。便捧鉢向第二位坐。直饒黃檗有陷虎之機。擬向甚處施設 黃檗欲占先機。翻成退後。南泉但能向上。不能向下。以至主賓失次。遺笑作者。雖然。且道那裏是主賓失次處。頌。最尊一位許誰知。纔擬生心受者癡。莫向威音敘戒臘。請看古佛載來時。

及臥師牀。著師衣帽等。

【箋】師與不犯。師不與輒著者犯。

為師馳達書信。不得私自拆看。亦不得與人看。

【箋】書。所以表信也。故馳書於千里之外。恍如面譚。夫道人書中無不可與人看者。然亦有為人方便處。若途中拆看。與人看。而有浮沉等事。小則損師名節。大有意外之禍。有累法門。故當慎密。

到彼有問。應答則實對。不應答則善辭却之。彼留不得便住。當一心思師望歸。

【箋】凡為專使。應答不應答。要在臨時轉變。若不應答答之。則與書相違。徒勞往返。燈錄。青原思。令希遷持書與南嶽讓曰。汝達書了。速回。吾有個鈯斧子。與你住山。遷至彼。未呈書便問。不慕諸聖。不重己靈時如何。嶽曰。子問大高生。何不向下問。遷曰。寧可永劫受沉淪。不從諸聖求解脫。嚴便休。遷便回。青問。子返何速。書信達否。遷曰。書亦不通。信亦不達。去日蒙和尚許個鈯斧子。秪今便請。青垂一足。遷便禮拜。

◎馬祖令人送書到徑山欽。書中作一○相。師發緘。於○相中。著一點封回。忠國師云。欽師猶被馬師惑。徑山杲云。馬師仲冬嚴寒。欽師孟夏漸熱。雖然寒熱不同。彼此不失時節。忠國師因甚却道欽師猶被馬師惑。還委悉麼。無風荷葉動。決定有魚行。

◎潭州大溈佛性泰禪師。圓悟住蔣山時。師為座元。有僧仲安來謁悟。因叩師領旨。及師住德山。遣安至蔣山通嗣法書於悟。時悟坐丈室。安捧書趨前。悟曰。千里馳達。不辱宗風。公案現成。如何通信。安曰。覿面相呈。更無回互。悟曰。此是德山底。那個是專使底。安曰。豈有第二人。悟曰。背後底聻。安便度書。悟曰。作家禪客。天然猶在。安曰。分付與蔣山。乃下通首座大眾書於僧堂前。首座問曰。玄沙白紙。此自何來。安呈起書曰。見麼。座遂引手接。安復執却曰。久默斯要。不務速說。今日拜呈。幸希一鑑。座便喝。安曰。作家首座。座又喝。安打一書。座擬議。安曰。未明三八九。不免自沉吟。又以書打一下曰。接。悟與佛眼。立於法堂。盼其作略。悟厲聲曰。打我首座死也。佛眼曰。官馬廝踏。有甚憑據。安曰。說甚官馬廝蹋。正是龍象蹴蹋。悟曰。喚來。安復至法堂上。悟曰。我五百眾中首座。你為甚麼打他。安曰。和尚也吃一頓始得。悟顧佛眼吐舌。眼曰。未在。乃顧安問曰。只如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上過。橋流水不流。意作麼生。安低躬曰。所供竝詣是實悟。笑曰。元來是家裏人。遂至五祖自。自曰。書裏說甚麼。安曰。文彩已彰。自曰。畢竟說甚麼。安曰。當陽揮寶劒。自曰。近前來。這裏不識數字。安曰。莫詐敗。自顧侍者曰。這是那裏僧。安曰。多少人疑著。侍者曰。曾在和尚會下去。自曰。怪得恁麼滑頭。安曰。曾被和尚鈍置來。自遂將書於爐上熏曰。南無三滿哆沒默喃。安近前彈指而已。安載至蔣山坐夏。悟使分座接納。秋辭歸。悟曰。子何所需。安曰。短謌須要十數丈。長句只消三兩言。悟以頌嘉賞之。安後出世鼎州靈巖。

師對賓。或立常處。或於師側。或於師後。必使耳目相接。候師所需。

【箋】尋常侍師當盡孝盡敬。賓客在座。猶宜謹慎。候師所需。勿失其時。如仙陀婆。始稱伶俐。若師於尊客前高聲呼喚。大費神氣。有失事師之道。

師疾病。一一用心調治房室被褥藥餌粥食等。

【箋】師者。法身之父母。亦猶世間稚子。不可一日無父母。而釋子不可一日無師法也。故敬順師法。如事父母。若師有疾。當用心調治。或師病中嗔罵。亦當恬忍。始終奉事。勿生厭倦也。

北山紀聞。月堂曰。黃龍居積翠。因病三月不出。真淨宵夜懇禱。以至燃頂煉臂。仰祈陰相。黃聞之責曰。生死固吾分也。爾參禪不達理若是。真淨從容對曰。叢林可無克文。不可無和尚。識者謂真淨敬師重法。其誠至此。他日必成大器。

持衣授履。洗浣烘晒等。具於律中。茲不煩錄。

【箋】律中事師名相既廣。約言惟誠惟孝。事師時時以誠孝存心。則一切奉事自然不苟。師資之間。水乳相合。而道在其中。

凡侍師。不命之坐。不敢坐。

【箋】弟子侍立師前。逢源左右。固其分也。而師或愍其久立勤苦。乃命之坐。慈也。弟子敬順師命。即坐。理也。不命之坐而坐。慢也。

不問不敢對。除自有事欲問。

【箋】師資問答不知語脉。則言無根。言無根。如亂麻無緒。古人悟後問答。如電影穿針。絲來線去。又如水面回紋。飛花點綴。故雖家常話。須知泥裏有刺。

凡侍立。不得倚壁靠桌。宜端身齊足側立。

【箋】曲禮。立必正方。立毋跛。跛。偏任也。凡立師前。鞠躬如也。勿現疲勞怠惰之容。及作屈指之聲。論語。恭而無禮則勞。

欲禮拜。若師止之。宜順師命勿拜。

【箋】逆師命強拜。雖拜無禮。反得罪。若順師命不拜。勝於拜也。

凡師與客談論。涉道話有益身心者。皆當記取。

【箋】欲知佛法深妙。當觀日用尋常。凡師與客談論。無非佛法機緣。故當記取。

燈錄。雲門偃。說法如雲如雨。不許記錄。見錄之者。必罵逐曰。汝口不用。反記吾語。他時必裨販吾去。今室中語。皆香林以紙為衣。隨所聞書之。

師有所使令。宜及時作辦。不得違慢。

【箋】師所命事。當乘時作為。惟恐更有聞命。若少懈。得違慢罪。論語。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

成範。凡聞師喚。當隨應而至。若有所需。即依法授之。聖賢帝王。非教不知。故事師之道無犯無隱。若加恚怒。為罪滋大。

太微仙君功過格。見明師不參授典教為二過。不依師教旨為十過。反叛師為五十過。違師教令為三十過。尊長父母同此。

凡睡眠。不得先師。

【箋】後師而臥者。候師所需也。或有言論教誡。故不敢先臥。失事師之禮也。

凡人問師諱。當云上某下某。

【箋】諱。避忌也。隱也。生曰名。死曰諱。今俗問人諱。大謬矣。

東方朔七諫。願承間而效志兮。恐犯忌而干諱。不敢直呼師名。故加上下二字。若問師號。不須上下二字。當答某某大師。號者。如國之號令。天下稱之。若加上下二字。世無是事。故錄楊岐之稱師號。表而出之。

燈錄。楊畋提刑。山下過。楊岐會出接提刑。刑問。和尚法嗣何人。曰。慈明大師。曰。見個甚麼道理。便嗣他。曰。共鉢盂喫飯。曰。與麼則不見也。師捺膝曰。甚麼處是不見。楊大笑。師曰。須是提刑始得。

鶴林玉露。古人稱字最不輕。孔門諸子。稱夫子為仲尼。今世平交稱字。稍尊貴者。便不敢稱字。與古異也。

珠林。諸佛名號。稱揚敬禮。而獲福。其出於尊敬之口。則為福。出於輕薄之口。則為禍。

凡弟子當擇明師。久久親近。不得離師太早。

【箋】師資之緣分定。固不可強。上下決擇。宜慎於始。當尊制三年。然後薙髮。以盡煅煉。中間永無離師之道。況曰早離。近來出家者。不慎於始。即為薙髮。不期月往矣。古人未甞不急急於得人。以繼其志。必先辯其語句。觀其作用。察其所以。以定師資之緣。略舉一則。以見古人厚道。今人所不能及也。如臨濟遭黃檗三頓棒。自謂緣不在此。乃辭檗。檗曰。汝不須他往。但到高安參大愚去。及至大愚。有肋下還拳之機。愚曰。汝師黃檗。非干吾事。黃檗大愚。可為善為賓主互換者也。較之今日在還拳處。早已收下一員戰將。誰肯道汝師黃檗哉。

◎鳥窠禪師。見秦望山長松盤屈。遂棲止其上。侍者會通一日辭去。師問曰。汝今何往。曰。會通為法出家。和尚不垂愍。今往諸方學佛法去。師曰。若是佛法。此間亦有少許。曰。如何是和尚佛法。師於身上拈起布毛吹之。通遂領悟玄旨。

◎葉縣省。嚴冬冷淡。衲子畏敬之。浮山遠天衣初參時。值雪寒。省呵罵馳逐。至水潑不去。既領執。不合用常住物。愍眾作油麵羹。遂估衣鉢償所值。復逐之。即住院房。復追租。遠無難色。乞諸市還。聽法仍不倦。省謂眾曰。遠其衲僧也。迎歸之。

◎浮山遠曰。古人親師擇友。曉夕不敢自怠。至於執爨負舂。陸沉賤役。未甞憚勞。予在葉縣。備曾試之。然一有顧利害較得失之心。則依違姑息。無所不至。且身既不正。又安能學道乎。

筆飡。元印簡。山西寧遠人。幼禮中觀沼為師。十八元丘下寧遠。四眾逃難。簡侍中觀如故。觀曰。吾迫桑榆。汝方盛年。宜自逃遁。簡泣曰。死生有命。安可離師苟免乎。明日城降。元帥史天澤。問曰。汝何人。曰。沙門。曰。食肉否。曰。何肉。曰。人肉。曰。豹尚不相食。況人乎。史喜而釋之 梵網。孝名為戒。經義戒即孝也。離戒非孝。余謂。戒即師也。離師非孝。然亦有不離師而人不名其孝。何也。謂其雖近師前。言不遜順。行多違逆。離心離德故也。亦有言遜而行順。而人亦不名其孝。何也。謂其內則詐偽不實。外則脇肩諂笑。慣飾小節。悅一時之耳目。乃不顧壞千古之大綱。以是不名孝也。如簡公事師臨難不肯苟免。至死不改其節。可謂孝之聖者矣。

筆飡。唐清江。禮曇一律師。受業經典。觸目而通。識者曰。此緇門千里駒也。甞與師稍忤。捨而遊方。遍歷法筵。自責曰。天下行半。如我本師者鮮矣。乃還師所。僧集時。負荊唱言。某再投和尚。惟願攝受。時一公詬罵。江雨淚懺謝曰。前念無知。後心有悟。望和尚大慈。施與歡喜。求哀再四。一公憫之。遂為師資如初。一公後謁忠國師。密傳心要 凡師於弟子。未有不為得徹困。而用毒竦手脚。煅煉。然須是個人始得。若施之不當。飜成鈍置。師資之間。均失大利。如江雨離師之緣。如食[木*感]欖。初時上口苦澁不禁。直至中途殊覺甘味。因懷感師恩。乃歸負荊悔過。若非末後殷勤。幾合不起慎哉。

如。師實不明。當別求良導。

【箋】出家第一要決擇生死。以大悟為期。其次要明如來五時四教經義。又其次要明律儀。開遮持犯戒相。此三者。全仗明師開示。次第參學。若此三者。一一不知。則與世諦流布。返不如俗漢。惡在其為師法哉。故曰當別求良導。良導者。謂良師良友。相依以明前三要也。徵。有欲以此則刪去。何也。

訓。刪去之意。正恐弟子欲棄其師。乃以此藉口。若真為生死。別求依止。亦必明告其師。乃可他投。今之輕棄本師者。多以其師因緣淡薄。心懷輕藐。因而趨慕多聞。獵取聲譽。較之真為生死。大相逕庭。昔均提感念師恩。願終身為沙彌給侍。此心何心。凡為弟子者。宜錄此一則。懸諸座右。時省觀焉。智度論。譬如嬰兒。不應離母。又如行道。不離糧食。如大熱時。不離涼瓜冷水。如大寒時。不欲離火。如深水。不應離船。病人。不離良醫。

設離師。當憶師誨。不得縱情自用。隨世俗流行不正事。

【箋】憶師誨者。不忘師平日所誨。恍如耳提面命。終身不違。若恣逞己意。便同流俗。

亦不得住市井鬧處。

【箋】市井喧囂雜沓。非大力量者。不能和光同塵入廛垂手。故頭陀經。先擇阿蘭若處。為第一義故。燈錄。宋武寧慧禪師。與圓通秀鐵面。同參天衣。安居武寧荒村破院。單丁三十年。而圓通應詔。居法雲。威光烜然。後以書致安。安不拆而棄之。侍者問。何故。安曰。吾始以秀有精彩。今知其癡也。出家兒。塚間樹下。辦那事。如救頭然。無故於八達衢頭。架大屋。養數百閒漢。此真開眼尿牀。何復對哉 圓通秀者。當時之烜赫者也。尚遭武寧貶剝若此。遐想當時。真實為此事者。可以屈指。指外皆是閒漢。余甞睥睨諸方之烜赫者。大半虗張聲勢。究竟真實為此事者。幾人。誦武寧之言。殊覺齒脥清香。毛骨疎爽。筆飡。寄魁書記偈云。僧仆城隍佛祖訶。先賢多是隱巖阿。山泉流出人間去。清水自然成濁波。

不得住神廟。

【箋】不住神廟者。謂神以酒肉為禋祀。住則僧儀偃蹇。人所輕忽。故出家者。佛在世時依佛而住。時當像法。則依佛像而住。是故持戒者不禮鬼神。且為鬼神欽敬。若住神廟。則為鬼神所呵。筆飡。瑞少曇。閩人。剛介自持。至順間。毅然棄去。金陵訪龍翔訴公。於是延第一座。適移忠虗席。公力薦之。師辭曰。公未思移忠乃宋奸臣秦檜香火。檜挾私勢。徧管大慧於梅衡。我雖不肖。忝承其裔。何忍嗣其香火。時鴻儒宿德。無不稱譽。從來道德與忠孝相繼。未有離於忠孝而別有道德。曇祖之論。千古不磨。實為可法。

◎黃龍死心住翠巖時。翠巖有淫祠。鄉人禬禳酒肉無虗日。師誡知事令毀之。知事辭以不敢掇禍。師曰。使能作禍。吾自當之。乃躬自拆毀。俄有巨蟒盤臥內。引首作吞噬之狀。後蟒遁。安寢無他雪堂行拾遺錄。齊安王嗣李主景遠也。復云。師一夜夢神人峩冠告曰。弟子為師所折。不遑安處。欲至廣南假莊夫六十人。師夢中諾之。未幾。莊夫疫死者滿其數。師後問學者。且道固有鬼神否。若道有。又不打殺死心。若道無。莊夫為什麼却死。答者皆不契。適真淨會中元首座至。師如前問。元云。甜瓜連蒂甜。苦瓜連蒂苦。師大喜。元乃辨才高弟也。

不得住民房。

【箋】民房多近市囂。恐累道故 第一阿蘭若頌。欲精進一乘。先當擇其處。闤闠不遠離。煩惱如刀鋸。未到無學門。於學有所慮。林下及水邊。自然絕滓濾。依結茅三間。蒲團敷一具。呆呆著眼看。觸景皆道助。

不得住近尼寺處。

【箋】四分。近尼寺。謂妨處。難處。故學者。不得近。徵。布袋和尚。在十字街頭。等個人來。便曰。乞我一文錢。闤闠不為害也。棲賢住民房。同俗不為害也。蜆子臥紙錢灰中。神廟不為害也。月明之度柳翠近尼寺。不為害也。訓。布袋。彌勒化身。入廛垂手者也。棲賢。住民房。權宜也。蜆子。神前酒臺盤一句。爍破今古。果位上人也。月明。雖是玉通弟子。柳翠為玉通後身。已隔世二十餘年。而月明髮白齒落。可想見矣。當時玉通之緣。元非本意。故能於月明言下猛省。棄却胭脂。願為執爨。而月明用毒辢手。以滾油毀其美容。終於苦參。至今柳菴尚存。以上機權作用。非今人所能履踐者也。若一履踐。如無鹽之效顰。轉見醜態。沙彌初地。豈可效歟。

不得與師各住。而行世法中一切惡事。

【箋】師資之緣。聚散理之常情。當遵寶訓。不可世諦流布。取笑識者。故曰。不行世法中惡事。惡事者。脅肩諂笑。邀譽紳衿。及近尼寺。住神廟等是也。寶訓。雪堂曰。死心住雲巖室中。好怒罵。衲子皆望崖而退。方侍者曰。未為善知識。行佛祖之道。號令人天。當視學者如赤子。今不能施慘怛之愛。垂撫循之恩。用中和之教。柰何如仇讎。見則詬罵。豈善知識用心乎。死心拽杖趂之曰。爾見解如此。他日諂奉世位。苟媚權豪。賤賣佛法。欺罔聾俗。定矣。予不忍。故以重言激之。安有他哉。欲其知恥改過。懷慕不忘。異日做好人耳。

隨師出行第三

【箋】馬鳴菩薩事師頌。若是踏師影。獲罪如破塔。於牀坐資具。騎驀罪過是。若師經行處。不應隨舉步。端謹侍於傍。無棄於洟唾。亦勿於師前。私竊而言笑。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又不應於前。身現疲勞相。或洗衣濯足。及澡浴等事。先白師令知。所作無令見。

不得過歷人家。

【箋】過歷者。停止一家。復停止一家。殊失相隨之道也。

不得止住道邊共人語。

【箋】曲禮。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若中途與人私語。則置師於何地耶。

不得左右顧視。當低頭隨師後。

【箋】尋常出入。當正心正眼。一往直前。隨師後威儀。更當謹慎。聽師行止。若東看西視。為俗所呵。不免言累及師。失之教誨。弟子不能以孝行慰師。反以俗譏累師。於心安為。

到檀越家。當住一面。師教坐。應坐。

【箋】名義。檀。施也。謂其人行施。越貧窮海故。亦名檀那。具云陀那鉢底。此言施主。

思大乘論。能破慳吝嫉妬。及貧窮下賤苦故。後得大福。能引福德資糧故 住一面者。不離左右。候師所指也。師賜坐。即尊師命而坐。不教坐。而坐。得慢罪。事師法頌。或事緣令坐。勿舒於雙足。常具諸威儀。師起速當起。禮記。長者賜坐。應告坐而坐。

到他寺院。師禮佛。或自禮。不得擅自鳴磬。

【箋】鐘磬。人天之眼目。叢林之號令。揵棰各有司命。故不得擅鳴。而失賓主之序。成範。師遶塔。當侍一偶。視師儀則。師禮畢。方自遶。師教同遶。則隨後而遶。

若山行。當持坐具隨之。若遠行。不得相離太遠。

【箋】山步艱難。師或行倦。欲暫歇息。敷具而坐。故宜持具隨之。遠行。非同在近。一失所在。兩不相照。凡所作為。必須顧盼。不致兩處懸念。

若過渡。當持杖。徐試淺深。

【箋】事師法頌。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若過溪澗中。以杖試淺深。

論語。深則厲。淺則揭。燈錄。洞山與雲居過水。洞問。水深多少。居曰。不濕。洞曰。粗人。居却問水深多少。洞曰。不乾。五祖演云。二人恁麼說話。還有優劣也無。山僧今日因行掉臂。為你眾人說破。過水一句不濕。庫內珍珠堆積。過水一句不乾。無錐說甚貧寒。乾濕二途俱不涉。任他綠水與青山。

◎麻谷寶徹。侍馬祖行次。問如何是大涅槃。祖曰。急。師曰。急個甚麼。祖曰。看水。

◎師同南泉歸宗謁徑山。路逢一婆。乃問。徑山路向甚處去。婆曰。驀直去。師曰。前頭水深過得否。婆曰。不濕脚。

持瓶攜錫等。具如律中。文繁不錄。

若偶分行。約於某處會。不得後時。

【箋】隅緣事而暫往也。約期也。後時失時也。

師受齋當侍立。出生齋畢。復侍立收嚫。

【箋】收嚫。皆侍者事。然今之侍者。非昔之侍者也。有以師之嚫誤用者。不重己靈。以幾文錢。壞一生人品。良可惜矣。

七十二威儀。到檀越家索淨水洗鉢。師坐捉手巾鉢授與師。乃應還自坐。本律。連坐飯時。不得先師食飯。師飯已。當起取鉢。自近別坐飯時。立住師邊。師教食去。方當坐受食。別坐飯時。有四事。一。當立。住師邊。二。教食去。乃當去。三。頭面著地作禮。四。食飯不得倨坐上戲。五。飯已。當至師邊住。師教還坐。乃應坐。是為別飯時法也。

入眾第四

【箋】智度論。佛聖弟子。住和合故。有二種法。一賢聖語。二賢聖默。依止陶鎔。固須給侍。鑪韛煅煉。宜先入眾。同塵之用一如。濟物之功自普。四分律。凡欲入眾。當具五法。一應以慈心。二應自卑下。如拭塵巾。南山鈔。推直於他。引曲向己。長省己過。不訟彼短。記云。巾能攬穢歸己。令物潔淨故。三應知起坐法。若見上座。不應安坐。若見下座。不應起立。此為比丘說也。若沙彌。見一切已受具者。盡當起立。四彼至僧中。不為雜說。談世俗事。若自說。若請他說。五若見僧中不可事。心不安忍。應默然住。

寶訓。雪堂曰。高僧臨眾必曰。眾中須知有識者。予因問其故。菴曰。不見溈山道。舉措看他上流。莫慢隨於庸鄙。平生在眾不沈於下。愚者皆出此諾。稠人廣眾中鄙者多。識者少。鄙者易習。識者難親。果能自奮志於其間。如一人與萬人敵。庸鄙之習力盡真挺特沒量漢也。予終身踐其言。始得不負出家之志。

入眾偈 若見眾會。當願眾生。說甚深法。一切和合。

【箋】華嚴疏。二覩事境願。初覩眾會。謂眾聚多談無義。故願說深法。眾心易乖。故令和合 甚深之法。非世間文字所能詮也。若世間文字可詮。無以見斯法之深處。惟文字不可到處。乃見斯法之深矣。然則甚深之法。世間文字尚不能詮。而口吻當云何說。所以說者無說。而聞者無聞。無說無聞。則一切和合。一切和合。是名甚深之法也。

不得爭坐處。

【箋】不遜而坐者。因得慢罪。爭而坐者。無容人之量。亦失大人之體。然叢林坐位。自有百丈清規。惡待爭而坐也。噫。我未見爭道德仁義者也。道德仁義。以無爭而得。坐位以無爭而坐。昔顏魯公有爭坐位帖。余因有禪門爭坐位帖。所以斥憎賢嫉能之小人。尚謙恭遜順之學者也。

不得於坐上遙相呼語笑。

【箋】遙相呼語笑者。與人迢遞隔坐狂呼呌笑。傍若無人之輩。見之如探湯。不可近也。

燈錄。宏智禪師。為淳禪師侍者。寮中與僧徵詰。智不覺大笑。淳適過聞之。至夜詢之。智曰。偶與僧詰話。而麤不禁發笑。淳曰。固是汝這一笑。失却多少好事。不見道。暫時不在。如同死。人智拜。服後雖暗。室未常敢忽。

眾中有失威儀。當隱惡揚善。

【箋】失儀者。即如上遙相呼語笑之事。宜隱人之惡。成人之善也。寶訓。演祖曰。古人樂聞己過。喜於為善。長於包荒。厚於隱惡。謙以交友。勤以濟眾。不以得喪二其心。所以光明碩大。照映今昔矣。

◎靈源。聞覺範貶竄嶺南。歎曰。蘭植中塗。必無經時之翠。桂生幽壑。終抱彌年之丹。古今才智喪身。讒謗罹禍者多。求其與世浮沉能深其身者少。故聖人言當世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辨宏大。而危其身者。好發人之惡也。在覺範有之矣。

不得伐勞顯己之功。

【箋】伐。誇也。謂誇張自己之能也。然縱有大功。何伐之有。惟其不伐。而功愈顯。燈錄。中峰本。住大覺獅子二剎。由師克成。及奉敕撰碑文。尺寸之功。不肯自居。即與一名。亦不許。

成範。與諸同事。善相仁和。有益相通。有緣相代。道德經。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

易。謙謙君子。有終吉。彖曰。謙尊而卑先。

論語。顏回曰。願無伐善。無施勞。

◎謝子。與伊川別一年。忽相見。伊曰。相別一年。做得甚工夫。謝曰。秪去得一個矜字。曰。何故。曰仔細點檢得來。病痛盡在這裏。若安排得這個罪過。方有進向處。伊點頭曰。前輩於矜誇。無不切戒。非獨公也。

凡在處。睡不在人前。起不在人後。

【箋】學道精勤睡魔自去。惺寂相照。則事事常行人前。著著不落人後。何患道之不成。清規。五更鐘將鳴。輕輕先起。端坐。不得扇風令人動念。

聞鐘偈。

【箋】通載傳。拘留孫佛。於乾竺修多羅院。造青石鐘。於日出時。有諸化佛。與日俱出。密說顯演十二部經。聞法證聖。不可勝數。周禮考記。鳧氏為鐘。

五經通義。鐘者秋分之音。萬物至秋而成。至冬而藏。故金為鐘。相繼不絕也。西京記。發鯨魚。鏗華鐘。薛宗註。海中大魚名鯨。海島有獸名蒲牢。畏鯨擊。鯨一擊蒲牢輒大吼。凡鐘欲令聲洪。故作蒲牢以擊之者。為鯨音。魚有篆文 凡聞鐘聲當默念此偈。默念者。心聲也。心有聲耶。心無聲耶。無聲之聲。秪可自聞。不堪人聽。

楞嚴。反聞聞自性。何不自聞聞。其心聲之謂乎。

聞鐘聲。煩惱輕。

【箋】煩惱。即根隨煩惱也。止觀。煩惱之法。惱亂心神。與心作煩。令心作惱。若一聞鐘聲。縱有極重煩惱。化為輕清之聲矣。

智慧長。菩提生。

【箋】智慧。審理云智。分別云慧。即根後二智也。菩提。智果也。若一聞鐘聲。智慧之心花頓發。菩提之道果速成也。

離地獄。出火坑。

【箋】四教儀。地獄。梵語捺洛迦。又云泥黎。此翻苦具。亦云苦器。言地獄者。在地之下也。謂八寒八熱等。大獄各有眷屬。其類無數。其中受苦者。隨其作業。各有輕重。經劫數等。其最重處。一日之中八萬四千生死。經劫無量。作上品五逆十惡者。感此道生。婆沙。贍部洲下過五百踰繕那。乃有其獄。然此獄。有大有小。大者八。小者十六。火坑。諸地獄中之一名也。

願成佛度眾生。

唵伽羅帝耶莎訶

【箋】願成佛者。未有不發願度生者也。從來亦未有不度生底佛。若眾生不自度。而先願度生者。此心即是佛心。當知此心此願。皆從聞鐘聲處發起。一時無邊煩惱。從此截斷。無間地獄。從此而破。無盡法門。從此證入。無上佛道。從此而成。頌。鯨魚擊。蒲牢吼。暮暮朝朝三二九。普門特地雙耳聾。眼裏獅子大張口。大張口。波旬背却須彌走。咄。

增一阿含經。若打鐘時。願一切惡道諸苦。並皆停止。若聞鐘聲。兼說偈贊。得除五百億劫生死重罪。

◎降伏魔鬼怨。除結盡無餘。露地擊楗椎。比丘聞當集。諸欲聞法人。度流生死海。聞此妙響音。善當來集此。依別經偈。聞鐘臥不起。護榻善神嗔。現在緣果薄。來報受蛇身。在處聞鐘聲。臥者必須起。合掌發善心。賢聖皆歡喜。

◎洪鐘震響覺羣迷。聲徧十方無量土。含識羣生普聞知。拔除眾生長夜苦。六識常昏終夜苦。無明被覆識迷情。靜夜聞鐘開覺悟。怡神淨剎得神通。付法藏經。國王以殺害故。死入千頭魚中。劒輪繞身而轉。隨斫隨生。羅漢為僧維那。依時打鐘。若聞鐘聲。劒輪在空。以是因緣。遣信白令長打。使我息苦。過七日已。受苦即息。佛祖統載。上元縣。有民暴死。入冥見五木縲械者。告曰。吾南唐先主也。為宋齊兵所悞。殺和州降卒千餘人。冤訴囚此。仗汝歸語嗣君。凡寺觀鳴鐘。可延其聲。吾受苦。唯聞鐘聲。則暫休。或造一鐘尤善。復曰。吾在位日。于闐國遺我玉天王像。藏於瓦棺寺佛左膝。人無知者。汝以此為驗。乃甦。隨奏唐主。果如其言。主感泣。造一鐘於清涼寺。鐫其上曰。薦烈祖考高皇帝。脫幽出厄。以玉像建塔葬蔣山。

以水洗面。當願眾生。得淨法門。永無垢染。

唵嚂莎訶

【箋】楞嚴。自未得度。先度他人。菩薩發心也。故行者洗面。即先發是願也。淨法門者。即八萬四千塵勞之門。轉為八萬四千清淨法門也。永無垢染者。自得之後。直至成佛。畢竟無垢。故曰永無。古人洗面。摸著鼻孔。又道無位真人面門出入。諸人朝朝洗面。還曾摸著鼻孔。夢見真人麼。且道是甚麼鼻孔。是甚麼真人。速道。

凡洗面不得多使水。

【箋】諺。在山不可多燒柴。近河不可多使水。為惜福故。雖是俚言。當書之紳。燈錄。湛堂準和尚。平生律身以約。雖領眾弘法。不異在眾時。晨興後架。秪取小杓湯洗面。復濯足後。受水灌溉蔬菓。當不虗廢。余甞用小盆洗面。葢本此也。

擦牙吐水。須低頭引水下。不得噴水濺人。

【箋】噴水濺人。令彼生嗔。縱使牙齒漱淨。不能滌彼口業。故宜細行。

不得高聲鼻涕嘔吐。不得於殿塔。及淨室。淨地。淨水中涕吐。當於僻處。

【箋】嘔吐不得已也。然不可高聲。殿塔。供佛像舍利之所。淨水等。供佛供眾之用。涕唾污穢。為罪不小。故應擇僻處。昔有僧夜坐佛殿。偶爾涕吐。燈下見護法神。舒金手承接。其僧悚懼。終身斂戢。

喫茶湯時。不得隻手揖人。

【箋】說文。手著胸曰揖。又進也。讓也。賷入切。音湒。會集也。隻手揖人。有二義。一。因隻手喫茶湯時。隨以隻手進飲與人。二。因隻手喫茶湯時。隨以隻手與人作揖。禮以兩手為恭。隻手則得罪也。

不得向塔洗齒。及向和尚阿闍黎等。

【箋】口齒之間有穢氣。且不可對常人。況對佛塔。及和尚阿闍黎洗齒。寄歸傳。漱口極嚴。不可不慎。三千威儀。不得向佛。亦莫背。不得向和尚阿闍黎諸師。亦莫背。

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當以衣掩袖口。

【箋】多笑。大笑。非癡則狂矣。呵欠者。神氣散漫。謂之沒意致。掩口者。收攝精神。不至放縱。端莊自重也。五燈。法雲。平居作止。直視不瞬。臨眾三十年。未常輕發一笑。凡所住。見玄聖像。即不坐。

◎圓通訥。簡嚴。不妄言笑。常習定。初叉手。中夜漸升至膺。侍者每視以候鷄鳴。

不得急行。

【箋】急行無好步。威儀全不顧。識者在傍觀。為之生恐怖。萬一失跌。毀體裂膚。抱終身恨。所關甚大。故當徐行。

不得聞呼不應。凡呼。俱宜以念佛應之。

【箋】聞呼不應。其人嫉妬。嗔恚。覆障心故。道人心量。同於空谷。有叩即應。豈宜蘊嫉妬於胸中耶。念佛應者。雲棲單闡念佛法門故。若是個英靈。纔聞呼自己名字。頓見即心即佛。非心非佛。乃至千百則公案。一時悟入也。略舉古德機緣幾則。以示後學向聞呼處悟入云。燈錄。黃檗。散眾在洪州開元寺。裴相國一日入寺。見壁間畵問寺主。這是甚麼。主曰。高僧真儀。公曰。真儀可觀。高僧何在。主無語。公曰。此間有禪人否。主曰。近有一僧投寺執役。頗似禪者。公遂請相見曰。適有一問。諸德吝辭。請上人代酬一語。檗曰。請相公垂問。公舉前話。檗朗聲云裴休。公應諾。檗曰。在甚麼處。公當下知旨。如獲髻珠。延入府署。執弟子禮。

◎裴休。一日托一尊佛於黃檗前跪曰。請師安名。檗召曰。裴休。休應喏。檗曰。與汝安名竟。斐禮拜。

◎陸亘大夫。問南泉曰。弟子家中有一瓶。瓶中養得一鵞兒。今來長大。欲出此鵞。不得損却鵞。未審有何方便。泉召云。大夫。陸應諾。泉云。出也。高峰云。南泉潦倒。手眼不親。縱饒出得。也是死貨。高峰只向他道。大夫還曾示人麼。纔擬秪對。便與亂棒打出。非特為遮漢。脫却鶻臭布衫。要使天下衲僧。個個解粘去縛。慶快平生。筆飡。國師三喚侍者。侍者三應。甚麼處是辜負國師處。頻呼小玉元無事。秪要檀郎認得聲。提刑認得聲。圓悟認得聲。雞飛上闌干。鼓翅而鳴。又作麼生。好個入處。你看從上尊宿。慣用這般藥頭。不知死却多少活人。活却多少死漢。至今遺下荼毒。聞者無不靈驗。苦不靈驗。老僧另有方便。乃高聲云。快喚沙彌來。與老僧洗脚。他沙彌速速道個阿彌陀佛。却也恠他不得。

凡拾遺物。即當白主事僧。

【箋】拾遺物者。即以物送知事。標於牌上。以待失物者歸之。餘人不得冒取。取者犯盜。寶訓。山堂有古人風。住黃龍日。知事公幹。必具威儀。詣方丈受曲折。然後備茶湯禮。始終不易。有智恩上座。為母修冥福。遺下金二錢。兩日不尋。聖僧才侍者曰。掃地得之。掛拾遺牌。一眾方知。葢主法者清規。所以上行下效。初學其勉之。

不得將佛燈私就己用。若燃燈。當好以罩密覆。勿令飛蟲投入。

【箋】佛前燈。即第二戒中佛物也。既是佛物。不得私用。若離佛前。即成盜業也。若燈下。即第一戒中護生之法。以繼慈悲之燈也。徵。經。佛說也。以佛燈而學佛經。未審可否。訓。佛物。法物。尚須甄別。佛燈。原為供佛。不為讀經。且一大藏教。以戒殺盜為本。不遵佛戒。盜佛前燈讀經。雖是好心。已成盜業。智度。盜佛前燈油者。當墮黑暗地獄。後為人盲○昔阿泥盧逗。入寺盜佛前供器。因燈昏暗。旋剔光耀。覩佛威嚴相好。偷心即歇。懺謝而去。以此剔燈功德。感報天眼第一。

供佛花。取開圓者。不得先嗅。除萎者。方供新者。不得棄地踐踏。宜置屏處。

【箋】開圓者。花正開時也。不先嗅者。表誠敬之至也。除萎供新者。如法華。香風吹萎花。更雨新好者。以表道心日新。花當及時採供。若未開者。花瓣不舒。顏色尚淺。造化之工未全。採摘之侯非時。若已開者。香氣稍減。色力澹薄。葉將飄零。時不我逮。所以未開。已開。皆非正見。須候花光灼灼。花色鮮鮮。香風馥馥。花影田田。斯時帶露摘來。至誠奉獻。開圓之心也。凡有佛出世說法。不獨此方諸天。為之散花供養。而他方國土。諸佛悉來散花供養。以見佛佛贊襄之法也。故華嚴。法華。大悲。諸懺。皆以散花而為佛事。乃佛佛所行之法式也。諸經集要。散花供佛之花。不踐踏者。佛告文殊。此花者。若四眾能信修行。應當早起清淨。澡漱口齒。念佛功德。恭敬此花。不以足踏。及跨花上。如法執取。安置淨器。冶種種病。懺壇用掃花行者。本此。珠林。南齊晉安王。蕭子懋。始年七歲。因母病篤。請僧行道。獻花供佛。眾僧以梵甖盛水。浸花莖。欲令不萎。懋禮佛。泣曰。若使母獲勝利。此花竟齋不萎。七日齋畢。花更鮮紅。視甖中稍有根鬚。母病尋瘥。當代稱其孝感。經律異相。王遣使每日採花。一日使者。見佛相好。自念一命難保。佛法難聞。遂以所採之花供佛。佛即授記。號寶華佛。後王取花。竟無以應。心已辦死。王聞以花供佛。大喜。略不加罪。宗鏡。釋迦文佛。說過去無量劫來。承事供養無數恒沙等諸佛。皆不得記。何以故。以依所行。有所得故。至然燈佛時。因獻五莖蓮華。乃得授記。釋迦之號。方達五陰性空。心無所著。始見天真之佛頓入無得之門。故將蓮華獻佛。用表證明。

附 不得將佛前香。焚於私室。及薰衣被等。

【箋】淨名疏。香是離穢之名。而有宣芬散馥騰馨之用。咸通傳。天人費氏云。人中臭氣上薰於空。四十萬里。諸天清淨。無不厭之。但受佛付囑。令護於法。佛尚與人同止。諸天不敢不來。故佛法中。香為佛事。大論。天竺國熱。又以身臭故。以香塗身。供養諸佛。及僧。

華嚴。善法天中。有香名淨莊嚴。若燒一丸。而以熏之。普使諸天。心念於佛。

◎昔人有香名大象。因龍闘生。若燒一丸。興大光明。細雲覆上。味如甘露。七日七夜。降香水雨。若著身者。身則金色。若著衣服宮殿閣。亦悉金色。若有眾生。得聞此。七日七夜歡善。悅樂。滅一切病。無有橫狂。遠離恐怖危害之心。專向大慈。普念眾生。我知彼已。而為說法。令無量眾生。得不退轉。戒德香經。阿難白佛。世有四種香。一曰根香。二曰枝香。三曰花香。此三品香。唯能隨風。不能逆風。故今所例並此香也。成實論。波利質多羅樹。其香則逆風而聞。樹即帝釋殿十員生樹。智度。盜佛香者。墮泥犁。後為人臭穢。禮節。當淨拭香罏炭火多少。執香爐無以自熏。要用最經。鼻嗅香者。由減香氣。無其福德。正報墮波頭摩地獄未來世。鼻根無香味。

日雲經。香烟不盡。放地。得越棄罪。盡五歲。墮糞屎地獄。何以故。放恣心故。感應篇注。天師門下科令。竈下灰火。謂之伏龍屎。不可燒香。

附 不得將佛前幢幡。莊嚴法器等。為他用。

【箋】智度。盜幡為衣者。主惡瘡膿血之報。正鋒錄。布施幢幡。莊嚴法物。經律贊嘆。功德甚多。若竊毀幢幡。而受罪及重。如佛名經。有無量幢佛。無量幡佛。以德而彰名也。以其因中施幢幡莊嚴法故。而證果也。禿人不信因果。竊所施之幡。為被。為衣。為帶。為擔絡。為展桌。為風帆。其污穢褻瀆。猶不忍言。甚至以菩薩聖號。顛倒張掛。嗚呼。褻穢以至於此乎。叢林執事。略不以此痛心。知識亦不以此鑑戒。殊可慨矣。切思所施之心何心。竊毀之念何念。昔皓布裩書佛字於布裩上。有效之者。皓曰。汝必吐血死。後果如其言。今之褻穢聖號。恐不止吐血死也。五百問。先上佛幡得取用作佛事否。答。佛事得用。檀越不聽不得。珠林。宋尼智通。京師簡靜尼也。年少信道不篤。元嘉九年師死。罷道嫁魏郡梁羣。甫生一男。年大七歲。家貧無以為衣。通為尼時有數卷素無量壽。法華等經。悉練擣之。以衣其兒。居一年。恍惚警悸。竟體剝爛。狀若火瘡。有細白蟲。日去升餘。燥痛煩毒。晝夜號呌。常聞空中語云。壞經為衣。得此劇報。旬餘而死。

不得與年少沙彌結友。

【箋】戒品纔登初地。禪道所以立身。切莫狎近惡少。戲論三五成羣。流蕩放逸無反。向後不要做人。從上英賢知識。皆依尊宿諮詢。機緣啐啄相契。禪律一句主賓。十方菩薩作伴。千古聖賢為親。四恩以此總報。不負出家之因。

不得三衣苟簡。

【箋】三衣者。三聚戒之標幟。即吾人之頭目身體手足。人缺一。不名全人。戒缺一。不名全戒。故律云。若借。若無。並名非法。亦猶吾人之頭目等。不可假借於人也。此三衣。均名解脫福田。而品制階級。宛爾不同。其原出鬀髮篇。善見論偈。善哉解脫服。無相福田衣。奉披如戒行。廣度諸眾生。

不得多作衣服。

【箋】寶訓。佛鑒曰。先師節儉。一鉢囊鞋袋。百裰千補。猶不忍棄置。常曰。此二物。相從出關。五十年矣。詎肯中道棄置。有南泉悟上座。送褐布裰。自言得之海外。冬服則溫。夏服則涼。先師曰。老僧寒則有柴炭紙衾。熱則有松風竹陰。蓄此奚為。終却之。

宗門武庫。富鄭公。得旨於華嚴顒。公罷相居洛中。請顒住招提。顒臨境。鄭迓之。途遇司馬溫公。詢何往。鄭公實對。遂聯[金*麀]而出。候於郵亭。見數十擔過。溫逆問之。荷擔者應曰。新招提和尚行李。溫公欲歸。鄭曰。華嚴即至。奚歸之。溫曰。某見之矣。竟先馳歸。

燈錄。真淨。在建康保寧舒王齋嚫素縑。因問侍僧。此何物。曰紡絲羅。淨曰。何用。曰。堪做袈裟。淨指所衣伽黎曰。我尋常披此。見者亦不嫌惡。即令送庫司。估賣供眾。其不事服飾如此。

若有餘當捨。

【箋】有餘當捨者。謂去我之貪癡。念人之寒苦也。故道人不事華麗。破衲是甘。其視置盛服盈箱者。如癡奴耳。

世說。損有餘。補不足天之道 愚夫好華麗畜衣不知止。外道為苦行裸形竟無耻。應舍斯二邊。三衣尊佛氏。

不得辦精緻縧拂。玩器等。粧點江湖。取笑識者。

【箋】縧者。本華嚴束帶之偈。大悲把索之手。尊宿倣之為絛。大義束縛身心。不使放逸。今時色絲。爭妍鬥麗。殊失先聖之意也。拂者。自馬祖驀視繩床。百丈末後三日耳聾。大非輕易。粧點江湖者。即四衢道中。粧相覓錢者也。凡人一經粧點。真氣即喪此輩無知。不必及齒。而有身荷法門。不重道德。不擇人品。惟勢利是圖。濫相付授。以至玷辱法門。無恐不作。罪將誰歸。

續燈。雲隱千瀨和尚。有扶宗顯正論。其剖柝邪正。訂定是非。極有可觀。但其中以宗師拈椎豎拂為談柄。引晉王衍。握玉麈尾。與手同色事為證。夫宗師拈椎豎拂。乃激揚向上一著。豈細事耶。千灝以為談柄。非惟失自家正眼。亦抑疑誤後人。

不得著色服。及類俗人衣飾等。

【箋】黃紅綠紫。艶色也。釋子宜壞色。以別緇素境色。青黑木蘭色也。

不得不淨手搭衣。

【箋】三衣。乃千佛列祖相傳之法服。若不淨手搭衣。即慢千佛列祖之法道也。故制。

凡上殿。須束縛褲襪。不得放意自便。

【箋】大殿。乃諸聖雲集之所。當嚴潔而登。束縛者。恐下身垢物。遺於佛地故。西域有裙無褲。裙。譯為內衣。此條不關佛制。雲棲為避土俗。故從之燈錄。雲居膺。令侍者送褲與住菴道者。者曰。自有娘生褲在。不受。師再令侍者問。娘未生時。著個甚麼。者無語。後遷化。有舍利。師曰。直饒得八斛四斗。不如當時下得一轉語好。

不得閑走。

【箋】聖賢學問。做不盡底。無有閑底時節。直饒造到大智閑閑。猶有智在。易曰。閑邪存其誠。非徒閑也。猶有誠在。吾人方處於學地。一生須將個閑字閑却。孜孜以禪律為心。庶不負父母師長恩也。古德云。閑時不至落空。忙時不至逐物。不落空。不逐物。且道是什麼人境界。

不得多言。

【箋】寶訓。雪堂曰。學者不知道之所向。則尋師友以參之。雪堂仁慈忠恕。尊賢敬能。戲笑俚言。罕出於口。

道德經。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易。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

不得坐視大眾勞務。避懶偷安。

【箋】所食既均。所務亦均。庶不愧百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也。

五燈。楊岐曰。上下偷安。為法門大患。

◎圓照本。天資粹美。無緣飾。依天衣懷。弊衣。身操井臼。與爨。晝則驅馳僧事。夜則坐禪。精勤苦刻。略不少怠。或曰。頭陀荷眾良勞。本曰。若捨一法。不名滿足菩提。欲此身證。敢言勞乎。

不得私取招提竹木花菓蔬菜。一切飲食。及一切器物等。

【箋】招提。四方物。即常住物也。一切。非一種也。言一竹。一木。一花。一菓。皆是大眾之物。私取即盜也。

不得談說朝廷公府。政事得失。及白衣家長短好惡。

【箋】箴規。山行水次。戒護開談。張口如弓。發言如箭。雌黃世事。品藻他人。訝食說錢。呵風罵雨。墻壁有耳。法令無親。忽然虎口遭傷。始見鋒頭太露。竊議朝廷政事。私平公府客寮。講國土之凶豐。論風俗之美惡。以至工商細務。市井閑談。邊鄙兵戈。中原宼賊。文章伎藝。衣食貨財。既乖福業。無益道心。如此游言。並傷實德。坐消信施。仰愧龍天。

凡自稱。當舉二字法名。不得云我。及小僧。

【箋】凡應對云我。無乃太慢。應小僧無乃太卑。稱二字法名。庶幾謙恭有禮。凡有出家者。本師當觀其根氣優劣。然後立名。一名一字。乃最初開導之法語。令其一生。顧名思議。今之取名字者。不知說法之式。受名字者。亦不知得法之用。所以去古遠矣。

燈錄。象耳山圓覺。郡守填牒。誤作袁。以師俗姓袁。戲謂曰。一字名可。師曰一字已多。守異之。雲居顯注。凡自稱皆當用法名。書本中有刻某甲者。乃因不知前人何名。虗懸二字。今現有法名。見人輒自稱某甲。大為非禮。

正鋒錄。時有行者。相從幾年。尚不與安名。凡有所使令。則以眉目視之。行者即如其事為之。僧問師。行者何名。師曰。我不敢涂污他。你道是何名。僧無語。

不得因小事爭執。若大事難忍者。亦須心平氣和。以理論辯。不可則辭而去動氣發麤。即非好僧也。

【箋】處眾日久。言語酬酢。豈無悞處。彼或非言橫加。只消一個忍字。恬然自治。然忍之一字。說便容易。行之實難。須有大力量。方能降伏其心。若力量稍弱。不覺被業風飄墮羅剎鬼國去也。

寶訓。雪堂曰。學者氣勝志。則為小人。志勝氣。則為端人。氣與志齊。為得道賢聖。有人剛狠。不受規諫。氣使然也。端正之士。雖使為不善。寧死不二。志使然也。

◎靈源謂長靈卓和尚曰。道之行。固自有時。昔慈明放意於荊楚間。含恥忍詬。見者忽之。慈明笑而已。有問其故。慈曰。連城與瓦礫相觸。予固知不勝矣。逮見神鼎後。聲播叢林。起臨濟之道。嗟乎。道與時也。苟可強乎。

金剛。我得無爭三昧。人中最為第一。

◎六度萬行。忍為第一。

道德經。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筆飡。有與人相爭者怒甚。奔訴王陽明先生。王曰。且去待汝心平氣和。有好話與汝說。其人即去。涵養數日復叩曰。吾心平氣和。願聞好話。王曰。心平氣和。便是好話也。其人謝去。

入禪堂隨眾第五(此篇原在第十今置此)

【箋】天如則禪師普說。生不知來處。謂之生大。死不知去處。謂之死大。臘月三十日到來。只落得手忙脚亂。何況前路茫茫。隨業隨報。正是要緊事在。這個是生死報境。若論生死業根。即今一念。隨聲逐色。使得七顛八倒者是。由是佛祖運大慈悲。或教你參禪。或教你念佛。令汝埽除妄念。認取本來面目。做個灑灑落落大解脫漢。而今不獲靈驗者。有三種病。第一。不遇真善知識指示。第二。不能痛將生死大事為念。悠悠漾漾。不覺打在無事甲裏。第三。於世間虗名浮利。照不破。放不下。妄緣惡習。止坐不斷。擺不脫。境風扇動處。不覺和身輥入業海中。東飄西泊去。真正道流。豈宜恁麼。當信祖師道。雜念紛飛。如何下手。一個話頭。如鐵掃帚。轉掃轉多。轉多轉掃。忽然掃破太虗空。萬別千差一路通。諸禪德。努力今生須了却。莫教永劫受餘殃。

早覺偈呪(凡睡醒當默念) 睡眠始寤。當願眾生。一切智覺。周顧十方。

唵嚙臨

【箋】疏引。一切智覺者。非唯三世齊明。抑亦十方洞曉。一日始終既爾。餘類皆然 夫人晝之所思。夜則因想成夢。方其將醒未醒。未受色惑。不落意識分別。正眼[目*((序-予+林)/手)]瞇之時。謂之始寤。忽然夢破。開眼受色。依舊落意識分別時。謂之開眼作夢。惟如來清淨智覺。於日月不到處。而光明普照。於夢想不到處。而寤寐一如。故不妨睡有大小。而寤亦有大小。乃至歲月日時。亦有延促也。世傳陳搏一睡三千年為一晝夜。小睡也。如來一睡阿僧祇劫為一晝夜。大睡也。世人睡不成睡。寤不成寤。乃不知睡寤之所以也。寤者。如日之初昇。睡者。如月之初來。人之靈根。生於天地間。稟於天道。故天眼睡。而人眼亦睡。天眼開。而人眼亦開。一晝一夜一動一靜。皆隨天道運行。若背逆天道。雖在青天白日。黑於長夜。故不成睡寤也。惟我大覺世尊。而恒於此。

◎或睡或寤。而作佛事也。故吾人正寤之時。當作是觀。當發是願也。智覽者。愍眾生住於無明。而為黑暗之所覆蔽。故以大智慧日。而覺照之。周顧者。其源自指天指地處來。謂二乘人秪見一隅。未見全象。惟菩薩開智覺正眼。而能周顧。非獨覺照自己一隅。而能覺照不可說眾生。不可說世界。豁然雲開日現洞見此。

◎大圓之光也。如世尊纔出母胎。指天指地處。此是世尊小寤之境界也。何則。秪為道惟我獨尊故。如世尊在雪山修道。歲二月七日之夕。入正定三昧。至八日明星出時。廓然大悟。嘆曰。奇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此是世尊大寤之境界也。何則。秪為道一切眾生具有故。雖然。世尊則且止。即今諸人分中。且道是夢耶是覺耶。速道。

單上得抖衣被作聲扇風。使鄰單動念。

著衣偈 若著上衣。當願眾生。獲勝善根。至法彼岸。

【箋】太古衣皮。黃帝始製衣。俗說上衣。長衣也。曰直裰。曰海青。

太白詩。翩翩舞廣袖。似鳥海東來。一名道服。太極真人曰。當潔淨衣。備巾褐制度。名逆法服 上衣者。一身最勝之衣。言著最勝之衣。當發最勝之心。及發最勝之願。此心此願即勝善根也。葢為一切眾生。失此善根。沉溺生死。故發是願。令具善根。不使沉溺。而至彼岸。究竟之地。如二乘三乘。皆不名究竟。唯佛一乘。乃名究竟彼岸也。又上衣。向上衣。亦曰。恭敬衣。言著此衣。當知有向上事。或不能頓悟。亦當漸修威儀而獲最善法。則步步行勝善之事。而登法岸至善之地也。

著下裙時。當願眾生。服諸善根。具足慚愧。

【箋】西域記。泥縛些那。唐言裙。裙者羣也。連接幅也。舊曰涅槃僧。訛也。諸善根者。乃清淨根本之體。亦清淨法身之用。言服裙之時。善法現前。所思毋邪。則具足慙愧處。即清淨本源處。人之所以迷於五欲。不能清淨者。秪因不知慙愧。若慙愧具足。而清淨善法何曾欠少。

五燈。僧問黃龍。龍誨機急切相投。請師通信。龍曰。火燒裙帶香。

整衣束帶。當願眾生。檢束善根。不令散失。

【箋】束帶以條襵。則諸部各異。色乃黃赤不同。整嚴飾也。束收攝也。謂當檢束諸根。則外嚴肅其身。而內收攝其心。乃見道用也。

下單偈 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迴護。若於足下喪身形。願汝即時生淨土。

【箋】普曜經。如來過去心淨離著不惱眾生故。所行之處脚不污。蟲蟻不損 佛制誤傷。以其無心。故不治罪。與世律同。然亦有誤傷而還誤傷之報。見第一殺戒論注。

朝野僉頌。五更鐘罷人初寤。地上蟲靈將出穴。日將晡時人欲眠。地上蟲靈亦歸穴。莫將蟲命誤傷殘。人性蟲性何分別。

行步不傷蟲偈 若舉於足。當願眾生。出生死海。具眾善法。

唵地利日利莎訶

【箋】善法者。即菩薩行願也。如來三十二相。足為第一德相。謂先以行滿所願。於是菩薩。凡舉足時。即願一切眾生出生死海故。若眾生同於菩薩行願。何處見有生死。秪為行願不同。妄執塵勞。造諸不善。飄蕩苦海。若能一念回頭。具諸善法。則彼岸在即。苦海斷流。眾生名盡。佛亦不為。是名至善。

不得大語高聲。

【箋】禪堂。乃陶鑄聖凡。辨驗龍蛇之所。亦名選佛道場。凡入此堂。當規矩嚴肅。屏絕外緣。不容雜語。若一人大語高聲。又從而和之。不勝喧閙。妨彼真參。為害莫大。

輕手揭簾。須垂後手。

【箋】載清規。天子外屏。諸侯內屏。大夫以簾。

釋名。簾。廉也。自障蔽為廉恥也。宋魏陳楚間。為笛。或謂之麯。自周而西。謂之箔。南楚謂之蓬箔。

莊子。高門懸箔 揭簾垂後手者。謂直下頓促。簾必損壞。兼有麤濁之聲動眾。故當以手襯之。乃見威儀雅度。

五燈。長慶坐破七個蒲團。一日捲簾忽悟曰。也大差。也大差。捲起簾來見天下。有人問我是何宗。拈起拂子劈口打 拈。據法昌判斷。直饒長慶恁麼見得。也秪見簾外底天下。尚未見簾內底天下。要見簾內底天下麼。法昌有個方便。也下消坐破七個蒲團。管教簾內簾外一時見了。且道法昌與長慶還有優劣也無。若向這裏道得。一任捲舒自在去。

◎真淨文。在黃龍。一日龍適令待者捲簾。問。捲起簾時如何。者曰。照天照地。放下簾時如何。者曰。水泄不通。不捲不放時如何。者無語。汝作麼生。真曰。和尚替侍者下涅槃堂始得。龍喝曰。關西人果無頭腦。乃顧傍僧。真淨指之曰。只這僧。也未夢見在。龍大笑。

◎清凉院文益禪師。因僧來參次。師以手指簾。尋有二僧齊去捲簾。師云。一得一失。

◎玄沙。與泉守在室中說話。有一沙彌揭簾入見却退步而出。師曰。那沙彌好與二十拄杖。守曰。恁麼即某罪過。同安顯。別云。祖師來也。師曰。佛不是恁麼。

不得拖鞋作聲。

【箋】堂中行。當威儀。勿急勿緩。如白鶴之在芝田。青獅之行石窟。二六時中忽然踏著自己影子。不妨覷破曹山眼睛。管取參學事畢。有輩在禪堂。禪不參。教不看。尋常拖一緉鞋。東宕西宕。脚底作檀板聲。在眾取厭。虗喪光陰。逢人也道我在某知眾位下住過。良可慨也。

雪菴錄。山頭和尚。甞稱聖恩和尚。在眾時。勤苦自勵。參究至後夜。未就寢。恐履聲妨人睡。則去鞋襪。跣足經行。冬寒則但去鞋。每每如此。真千古榜樣也。

不得大咳嗽作聲。 不得鄰單交頭接耳。講說世事。

【箋】禪堂煅煉天下納子之大爐鞴也。今之風氣日下。禪者挂搭。不知所為何事。乃不顧本分。以禪堂為雜談世事之所。深可慨也。古德云。大事未明。如喪考妣。大事已明。如喪考妣。豈可虗喪光陰。閑消白晝。不唯自誤。亦且有礙做工夫人。故制。

雪巖欽普說。是時漳泉二州。有七個兄弟。與我結甲坐禪。兩年在淨慈。不展被。脇不沾席。外有個修上座。也是漳州人。不在此數。只是獨行獨坐。他每日在蒲團上。如個鐵撅子相似。朝朝如是。日日如是。我每日要親近他。與他說話些子。纔見我東邊來。他便西邊去。纔見我西邊來。他便東邊去。如是二年間。要親近不可得。

或有道伴親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話。相邀林下水邊。乃可傾心談論。

【箋】天性至厚。無有過於父母者。今既辭親。當以道為親也。傾心談論者。須是個人。始可盡平生工夫。與之較量。若論世諦。不啻污穢唇吻。亦恐污穢林泉。

筆飡。宏智。隰州人。座下同鄉哲魁者。潛跡十餘載。不明生緣。智知而訪之曰。父母之邦。何太絕物乎。欲招入方丈魁謝曰。己事未辦。豈假講鄉里也。曳杖而去。莫能曉之。

二板鳴。即宜早進堂。

【箋】鐘板。自百丈建立。嘗負之塗中。行持規矩不怠。叢林至今遵之。二板者。謂停一不停二。若二板既鳴。不過一茶之頃。三板止靜。禪堂掩門。內不放出。外不放入。故二板鳴。即須抽解進堂。少遲。便是門外漢也。

燈錄。道場明辨。室中垂問。板鳴因甚犬吠。

雲峰潛頌。黃河遠上白雲間。一片孤城萬仞山。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

若看經。須端身澄心默玩。不得出聲。

【箋】眾中止靜看經。皆默識之。若形之於聲。不勝雜亂。經義無從思之。故澄靜默會。經義從此曉了。智慧從此發生。至若參禪時。把一切經書。置之高閣。一一須從自己胸中流出。葢天葢地。始得。

正身端坐。當願眾生。坐菩提座。心無所著。

【箋】四教儀光明記。端坐者。身儀也。禪波羅蜜具出坐法。須者宜檢。內以圓觀。更加讀誦。如膏助火 菩提。華言道。菩提座者。即自悟本有空王之座也。此座。人人本具。故曰當願。如蓮花不染。故曰無著。華嚴云。菩提心者。猶如種子。能生一切諸佛法故。其下有一百十八種喻。無出此一偈也。

智論。見畵跏趺坐。魔王尚驚怖。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又為正觀五種因緣。故結跏趺坐。一。由此晏坐。身心攝斂。速發輕安。最為勝故。二。由此晏坐。能住時久。不令身心速疲極故。三。由此晏坐。是不共法。他道他論。皆無有故。四。由此宴坐。形相嚴淨。令他見已極敬信故。五。由此晏坐。佛佛弟子。共所聞喜。一切賢聖。所稱讚故。

五燈。溈山問雲巖。菩提以何為座。巖曰。以無為為座。巖却問溈。溈曰。以諸法空為座。又問道吾。作麼生。吾曰。坐也聽伊坐。臥也聽伊臥。有一人不坐不臥。速道速道。乃休去。

出坐偈 從舍出時。當願眾生。深入佛智。永出三界。

【箋】孔目。三界者。一。欲界。欲有四種。謂情欲。色欲。食欲。婬欲也。下極阿鼻地獄。上至第六他化天。男女相參。多諸染欲。故名欲界。二。色界。色。即色質。已離欲界穢惡之色。猶有清淨色在。始從初禪梵天。終至阿迦膩吒天。凡有十八天。並無女形。亦無欲染。皆是化生。尚有色質。故名色界。三。無色界。但有心識。而無色質。始從空處。終至非非想處。凡有四天。但有受想行識四心而無形質。故名無色界 此偈。如見華嚴法界玄奧之大幅。兼貫法華譬喻之全章。然毗盧圓鏡。豈有去來。火宅窄門。能無出入。故知無火而火。歘然三界者。大火宅也。其有小智聲聞。已出此舍。暫得遊戲者。小火宅也。不知舍外之火。逮有甚焉。若非深入佛智。曷使速離火宅。頓入清涼哉。

附 不得穿堂直過 上單下單。俱當細行。勿令鄰單動念。

【箋】單者。前入眾篇詳明。茲不復贅。凡參學人乍入叢林。堂頭驗其學行。方入僧次。即以單帖書其名。與知客送入禪堂。安貼其處。所謂三條椽下。七尺單前是也。

華嚴疏。得斯意者。舉足下足。盡文殊心。見聞覺知。皆普賢行 頌。上單下單。意無兩般。伸脚縮脚。有什麼難。不嗔拾得。不贊豐干。忘人忘我。沒遮沒攔。枕邊夜夜放紅日。無字函經滿腹攤。

不得單上寫文字。除眾看經教時。不得單上相聚擺茶。夜坐雜話 不得單上縫補衣被。

【箋】禪單。為參學勤苦。故設以待中夜暫息。古人脇不著席。奮力參究。那討工夫為此。不急之務。

慈受箴規。古聖補破遮寒。縫了便休。

豈可朝昏事針線。

不得眠臥共鄰單說話動眾。

【箋】天地晝動夜靜。男女日作夜息。人情合乎天理也。論語。寢不言。葢本此意。若夫真實為道。豈可嗤嗤蠢蠢。秪圖一臥。差如小死耶。當知存默至道。栩栩焉。蘧蘧焉。有不可語人者。如高峰參無夢無想時。□半枕子震地一聲。忽然大悟。此千古睡眠底樣子。若眠息與鄰單說話。則為眾憎怨。鬼神所訶也。

隨眾食第六

【箋】古德云。隨眾得解脫。斯言不隨眾。則不解脫可知也。今略言隨眾。有八種解脫。一。聲板即赴。不懈怠故。二。供養現成。得省力故。三作平等觀。無人我故。四。息諸戲論。存正念故。五。如法觀想。深入理故。六。不偏眾食。絕疑謗故。七甘苦同受。無揀擇故。八。起止威儀。不放逸故。

聞楗椎聲。當整衣持鉢。

【箋】楗椎者。不假言語而令自宣。故衲子纔聞。即知息務。整衣持鉢等事。羯磨疏。以椎字作地。後人悞也。至於鈔文。一宗祖教。凡楗椎字。竝改為椎。直呼為地。詣尋古本。及大藏經律。考之。方知其謬。

增益阿含。阿難請講堂擊楗椎者。此是如來之信鼓也。

五分。隨有瓦木銅鐵鳴者。皆名楗椎。

清規。聞椎聲。想念偈云。佛生迦毗羅。成道摩竭陀。說法波羅柰。入滅拘絺羅。聞三下鐘。即須息務。先宜出入。

燈錄。藥山齋時。自打鼓。高沙彌捧鉢作舞入堂。山便擲下鼓槌曰。是第幾和。高曰。是第二和。曰。如何是第一和。師桶舀一杓飯。便出。

◎石梯和尚。侍者拓鉢赴堂。乃喚侍者。者應諾。師曰。甚處去。者曰。上堂齋去。師曰。我豈不知汝赴齋去。者曰。除此外別道個甚麼。師曰。我秪問本分事。者曰。和尚若問本分事。某甲實是上堂赴齋去。師曰。汝不謬為吾侍者。

持鉢偈 執持應器。當願眾生。成就法器。受天人供。

唵枳哩枳哩嚩日囉吽癹吒

【箋】梵語鉢。此云應量器。即體是法本來成就故。成就法器一句。而空假中備焉。乃至制度之法。三匙五觀之旨。皆出於應量。則諸法無不具足。故能受天人供。若不知應量之法。滴水難消。況天人供。

五燈。世尊。一日敕阿難。食時將至。汝當入城持鉢。阿難應諾。世尊曰。汝既持鉢。須依過去七佛儀式。世尊召阿難。阿難應諾。世尊云。持鉢去。密菴云。大小世尊。被阿難輕輕靠著。未免喚鐘作甕。

遯菴演頌。從來七佛儀式。慶喜何曾欠少。堪笑黃面瞿曇。無端打個之遶。

張無盡頌。鐘鼓聲沉托鉢回。巖頭一拶語如雷。果然只得三年活莫是遭。他授記來。

天山老人頌。父父子子。同鍋各爨。一齊趂出山門。惟有三峯老漢。

法昌錄。德山巖頭父子不解之禍。皆起於雪峰把定揵椎。至使老漢一肚皮不合時宜。直向鐘皷聲前托出個鉢來。太煞眼底無人。不料飯巾影裏。突出一問。只得飲氣吞聲。縮歸方丈。頗奈雪峰。東語西話。皷動巖頭。簡點道大小德山。未會末後句在。據法昌批判。老漢尚不會最初句。說甚末後句。當時聞恁麼話。只合穩踞方丈。巖頭雖有百千伎倆。也沒奈他何。秪為召問巖頭。至有密啟其意巖頭何不明言以征討之亦非好手。至明日老漢陞座後。撫掌曰且喜老漢。已會末後句。又道只得三年活。德山一生氣宇如王。運籌帷幄。何等鋒利。云何却被巖頭料定三年。果然自救不了。諸方浩浩商量。還有為他父子。雪不解之禍麼。

頌。鐘鼓聲前托鉢。老漢住持不正。大小暗使機謀。罪犯彌天條令。說甚死活三年。且喜鉢盂無病。最初末後全提。我奉太上勅命。

展鉢偈 如來應量器我今得敷展願供一切眾等三輪空寂。

唵斯麻摩尼莎訶

【箋】智論。佛名如來者。如定光佛等。行六波羅蜜。得成佛道。釋迦文佛。亦如是來。故名如來。如定光佛等智。知諸法相。從如中來。故名如來。釋迦文佛亦如是來。故名如來。

金剛。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應量器者千佛授受之法器。九十六種外道悉不知名。我今所以得敷展者。為已受佛戒。故得敷展。然敷展大義。非徒自利口體。先當發願為眾。三輪空寂者。

能斷金剛經論。謂布施時。體達施者。受者。及所施之物。皆悉本空。則能摧碾執著之相。是名三輪體空。一施空。謂能施之人體達我身本空。豈有我為能施。既知無我則無希望福報之心。是名施空。二。受空。謂既體達本無我為能施之人。亦無他人為受施之者。是名受空。三。施物空。物即貲財珍寶等。謂能體一切皆空豈有此物。而為所施。是名施物空。

空鉢偈 若見空鉢。當願眾生。其心清淨。空無煩惱。

唵部林

【箋】若見此鉢。直見法界之量。及自己之量。等於真空。且不容些子。況有清淨煩惱之跡乎。

華嚴若有欲識佛境界。當盡其意如虗空。故云其心清淨。從來不與染法相應。故云空無煩惱。

滿鉢偈 若見滿鉢。當願眾生。具足成滿。一切善法。

唵。嚂

【箋】鉢飯既充滿。目前。不可徒生貪饕之想。不修梵行。當觀飯。之來處。粒粒從信施得來。一切善法。悉從此種智發生。故受施者。當梵行具足。所施者福果成滿。猶如種子發花。花復為果。滿足菩薩之梵行也。

西域傳。佛鉢在乾陀國。青玉色。受三斗。諸國寶之供養終日。華香不滿。則如言滿之。

擎鉢偈 擎持鉢飯。當願眾生。志在大道。為法供養。

【箋】大道者。資養幻驅。本為修行。出世之道。故云志在大道。行願品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法供養也。

華嚴。設於念念中。供養無量佛。未知真實法。不名為。供養。

智論。食為行道。不為益身。若得食時。先獻三寶。後施四生。

勝思惟經。不起罪業。不起福業。不起無動業者。是名供養佛。

華手經。若以花香衣食湯藥等。供養諸佛。不名為真供養。如來坐道場。所說微妙法。若能修學者。是名真供養。

思益經。問云誰能供養佛。佛言能通達無生際者。

文殊般若經。佛問文殊。汝云何供養佛。文殊答言。若幻人心數滅。我則供養佛。

台教。供養佛者。只是隨順佛語。今順佛教。修三觀心。即為供佛。為破五住得解脫故。即供養法。三諦理和。即供養僧。

供養 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

【箋】佛身無為。故曰清淨。法名可軌。諸師成之。而得成佛。以法為身。故名法身。梵語毗盧遮那。華言徧一切處。以真如平等。性相常然。身上無礙故。梵語佛。此云覺者。

起信。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則以無念名之為佛。

圓滿報身盧舍那佛。

【箋】修因感報。名之為報。然有自報。他報。之別。自報。則理智如如。他報。則相好無盡。是名報身。

華嚴疏。覺有之義。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如是。三。覺滿。二覺理圓。稱之為滿。盧舍那。此云淨滿。謂諸惑淨盡。眾德悉圓。又云。光明徧照。謂內以智光。照真法界。即自報身也。外以身光。照應大機。即他報身也。

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

【箋】智與體真。能起大用。隨機普現。說法利生。故名化身。

宗鏡。釋迦。此云能仁。牟尼。此云寂默。能仁者。即心性無邊。含容一切。寂默者。即心性本寂。動靜不干。故號釋迦牟尼。

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箋】彌勒。漢云慈氏。當來龍華教主也。布袋和尚頌。彌勒真彌勒。化身千百億。時時在世間。世間人不識。

極樂世界阿彌陀佛。

【箋】彌陀經。爾時佛告舍利弗。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其土有佛號阿彌陀。今現在說法。舍利弗。彼土何故。名為極樂。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梵語阿彌陀。此云無量壽。亦名無量光。

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箋】四方。四維。上下。曰十方。過現未來曰。三世。若論往古劫海之現在諸佛。即今稱為過去。即今現在。乃過去之未。來。亦為未來之過去。所以出息入息。一剎那間。而成三世。諸佛者。謂盡東方。過不可說不可說世界。不可說諸佛。悉皆現前。受我供養。餘方亦然。

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箋】文殊六名。一。妙德。大經。了了見佛性。猶如妙德等。二。妙首。無行經。滿殊師利。此云妙首。三。名普首。觀察三昧。大淨法門經。四。濡首。出阿目佉。并普超經。五經首。出無量門微密經。六。妙吉祥。梵語曼殊室利。

大行普賢菩薩。

【箋】行無不遍曰普。佑上利下曰賢。以周遍佑利。故名普賢。

大悲觀世音菩薩。

【箋】能所圓融。有無兼暢。照窮正性。察其本末故。稱觀世音者是所觀之境。萬象流動。隔別不同。類音殊唱。俱蒙離苦。菩薩大悲。一時普救。皆令解脫。故曰觀世音。

諸尊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箋】菩薩。具云菩提薩埵。華言覺有情。謂覺悟一切眾生也。以六度為乘。運諸眾生出三界。而到涅槃彼岸也。梵語摩訶此云大。梵語般若。此云智慧。梵語波羅蜜。此云彼岸到。謂總歸贊嘆諸聖功德。為供養之結詞也。

粥有十利。饒益行人。果報無邊。究竟常樂。

【箋】摩訶僧祇律。佛住舍衛城。時難陀母。作食先飯比丘。後自食。復作釜飯。逼上飯。汁自飲。覺身內風除。宿食頓消。由是多水少米。合煎。復用胡椒蓽茇。調和奉佛。由是佛聽比丘食粥。有十種利。佛說偈曰。持戒清淨人所奉。恭敬隨時以粥施。十利饒益於行者。色力壽樂辭清辯。宿食風除饑渴消。是名為藥佛所說。欲生人天常受樂。應當以粥施眾僧十利者。一。資益身軀。顏容豐盛。二。補益尫羸。增長氣力。三。補養元氣。壽算增益。四。清淨柔軟。食則安樂。五滋潤喉吻。論議無礙。六。調和通利。風氣消除。七。溫暖脾胃。宿食消化。八。氣無礙滯。辭辯清揚。九。適充口腹。饑餒頓除。十。喉吻霑潤。渴想隨消。

周書。黃帝始烹谷為粥。魏武帝苦寒行曰。行行日已遠。人馬同時饑。擔囊行取薪。釜水持作糜。

燈錄。南泉。一日為眾僧行粥次。馬祖問。桶裏是甚麼。師曰。這老漢合取口作恁麼語話。祖便休自餘同參無敢詰問。

◎趙州喫粥了也未。見洗鉢偈。

三德六味。供佛及僧。法界有情。普同供養。

【箋】三德者。一。清淨。謂供佛僧之食。當使清潔。無葷穢之氣。二。柔軟。謂供佛僧之食。當須柔軟甘和。而無麤澀之味。三。如法。謂供佛僧之食。當隨時措辦。制造得宜。六味者。苦。酸。甘。辛。鹹。淡也。

涅槃經。諸優婆塞。為供佛及僧。辦諸食。具。種種備足。皆是旃檀沉水香薪。八功德水之所成熟。其食甘美。有美德焉。供佛。謂供三世諸佛也。僧有二種。一者。菩薩僧。二者。現在大眾僧供佛。未有不供僧也。故曰及。普同者。上至諸佛菩薩聖賢。天龍護法。下至一切含靈。無不遍及。故曰普同。

若飯食時。當願眾生。禪悅為食。法喜充滿。

【箋】華嚴疏。世間之食。但能資益生死之身。修行之人。於世美味。心不貪嗜。常持正念以禪悅法喜為食。則能長養善根。出離生死。成就善故有出世五種食也。一。念食。修聖道。者常持正念故。二。法喜食。愛樂大法資長道種。心生歡喜故。三。禪悅食。由得定力。資長慧命。道品圓明。心常喜樂。故。四願食。不捨梵行。長養一切善根。如世之食。資益身根故。五。解脫食。離諸業縛。於法自在。長養菩提故。

◎不由胎藏不假段食惟禪悅法喜食也。

出生飯不過七粒。麵不過一寸。饅頭不過指甲許。多則為貪。

【箋】雲居顯注。貪。謂貪功德也。太多亦非法。故制。

少則為慳。其餘蔬菜荳腐不出。

【箋】食堂前立石。狀如蓮花。仰天覆地者。名施生臺。臺之週遭。篆七佛名。令一切見者。滅罪生福故。其蓮花仰天平如鏡。圓如曼怛囉中鐫梵書。◇字種行者出生於字上。令諸鬼神霑斯法味。得解脫故今人不知瞻禮。而反忽略。因便曬物。甚至以鞋襪穢褻等。加於佛法之頂。不覺不知負大逆罪。見者。能不傷感。因標示之。幸母再犯。徵。蔬腐不出生。得不悋乎。

訓。七粒。具足諸味而能充塞大千者。法也。故菜蔬不必出生。

凡出生安左掌中。想念。

【箋】行者先於左手拇指掐無名指小指仰伸指指中指無名指盛生飯次以右手結印如左交相運想◇◇字種流出無盡法食普濟鬼神。

法力不思議。慈悲無障礙七。粒遍十方。普施周沙界。

唵度利益莎訶

【箋】障礙者。謂餓鬼有三障。一。外障。謂餓鬼常受饑渴。皮肉血脉。皆悉枯槁。頭髮蓬亂。其面黯黑。唇口乾焦。常以其舌。自舐口面。障惶馳走。處處求食。所到泉池。便見其水。變成膿血。自不欲飲如是等鬼。由外障礙飲食。是名外障。二。內障。謂餓鬼咽或如針。口或如炬。其腹寬大由是因緣。縱得飲食。不能啖飲。如是等鬼。由內障礙飲食。是名內障。三。無障。謂有餓鬼。名猛焰鬘。雖有飲食。無有障礙。然隨所飲啖之物。皆被燒然變成火炭。由此因緣。饑渴大苦。是名無障。法力者。偈呪觀行力也。不思議者。不可以心思。不可以言論。而能成就不思議之慈悲。以慈悲故得無罣礙。以無罣礙故而能以七粒周遍沙界。俾諸鬼神。消諸障礙。得沾法味。而得解脫知上二偈。本於涅槃天傳二典。故句異而義同也。當時世尊為鬼子母等。惱害人民。兇惡無比。故先以威折。後以慈攝授。以法食易其口腹。不使生命入其死門。故曰出生。然恐法化不恒。兇惡之輩。仍害生命。乃敕。諸弟子。凡修行處。食時。先施法食。令滿法喜故。

徵。嘗觀叢林出生之法。有者堂頭與諸大眾同時出生。有者食時。先置飯一器於呵利帝母前。臨呪願時。惟堂頭一人出生。究竟一人出生。與多人出生。有以異乎。

訓。言理則一多無礙。言事則一畢竟一。多畢竟多何則。楞嚴云譬如一人喫飯。多人飽否。今一人出生。乃一人之慈悲。與多人慈悲何與焉是故一人為善而使多人不為善。則一人為善其功小。使多人不為善。其過大。涅槃云不施食者。非我弟子乃知多人出生各各遵佛遺教。名各減己分段之粒。如法而施。一時千指分光。慈悲利濟。豈不廣大也哉。

徵。七粒之數不用六。及八。何也。

訓。七粒者。言千廩之充。從無一而始。無一而生兩了曰三。一而三。母也。三而一。子也。子三母三。及無一之祖。以成來復之象。變化不測。而六八在數不在數可知矣。故七粒之量。雖可數。而佛法之量不可數。昔欒巴之酒。小術能化為甘雨。如來願力。七粒充遍大千。理固然也豈大願翻不及小術耶。

大鵬金翅鳥。

【箋】起世經。龍與金翅鳥王。皆具卵胎濕化四種生。經云。大海之北。有一大樹。名曰居吒奢摩離。其高一百由旬枝葉徧覆五十由旬。此鳥王與龍等。皆依此樹四面而住。其四面各有宮殿。縱廣六百由旬。七重垣墻。七寶莊嚴。一。卵生金翅鳥王。居樹東面。欲啖龍時。飛往東枝之上。觀大海水。乃即飛下。翅扇海水。令水自開。二百由旬。取龍食之。此鳥王惟能取卵生龍。不能取胎濕化三生龍也。二。胎生金翅鳥王。居樹南面欲取龍時。飛往樹南。令水自開四百由旬。取龍食之。此鳥王惟能取卵胎生龍。不能取濕化二生龍也。三。濕生金翅鳥王。居樹西面。欲取龍時。即向樹西海取之。水開八百由旬。此鳥王能取卵胎濕之龍。不能取化生龍也。四。化生金翅鳥王。居樹北面。欲取龍時。向樹北海取之。水開一千六百由旬彼諸龍等。皆為此鳥王之所啖食。

樓炭經。四生金翅鳥。還食四生龍是也。

曠野鬼神眾羅剎鬼子母甘露悉充滿。

唵穆帝莎訶

【箋】大涅槃經。佛遊聚落。樹下有一鬼。名曠野。純食血肉。日食一人。我為說法。然彼愚癡。不受教道。我即化身為大力鬼。動其宮殿。令不安所。使彼迷悶。我以慈悲。手摩其身。即還坐起。生善信心。我復本相。為說法要。受不殺戒。彼鬼白言。我及眷屬。唯仰血肉存活。今以戒故。當云何活。佛云今敕弟子。隨有修行處食時當先出生若不出生非我弟子。

◎鬼子母羅剎中之巨魄也。生千子。最小名愛奴。極所憐惜。常食人子。佛為化導。將愛奴藏之鉢下。其母於天上人間覓之不得。既歸伏於佛。遂揭鉢還之。其千子皆為鬼王。統數萬鬼眾。五百在天上。常嬈亂諸天。五百在世間。常嬈國界人民。佛為授五戒。歸正法。得須陀洹。住佛精舍。無子息者。求子得子。有疾病者。禱之則安。故為鬼王母。由受佛戒。亦呼千子。同依佛所。不惱天人也。

已上言金翅鬼子暴橫如此。乃見佛之威德神力。不動聲色。而能降伏。然其暴惡習氣未盡。故先以甘露滌其心胸。而調伏之。後以法味。而充滿之。

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此食徧十方一切鬼神共。

唵穆力陵莎訶

【箋】言汝等者。謂承佛呪力。直召其名。而施法食也。此食徧十方者。諸鬼神等。各散十方而此呪食能徧十方以表佛心平等一切鬼神皆得平等法味也。

臨食呪願。皆當恭敬。

【箋】有比丘受他。請食默然入默然去諸居士呵責。云我等不知食好不好諸比丘白佛佛言從今食時應表宣施者之意。

正食時偈。

【箋】律。三鉢羅佉多此翻正至將食時默念三遍能除食毒故。名義即等供之唱法舊云僧跋訛也。

佛制比丘。

【箋】十誦。尸利仇。常疑佛有一切智。乃計毒食舍內。作大火坑。令無烟焰。以沙覆上。敷不織床。自言若佛有智。當不赴請。佛以應度。默允。乃語阿難。今諸比丘。莫先行。於是領諸比丘。入於彼舍。火坑化作蓮花。佛與比丘皆行花上。其不織床。皆成完床。尸利感化。白佛。此食雜不堪。佛言。但施。食之無病佛告阿難宣令。未唱呪願。不得先食。唱已。食皆甘美。佛還作法。從今未唱呪願。不得食。

食存五觀。

【箋】詳著下文。

散心雜話。施信難消。大眾聞磬聲。各正念。

【箋】此即佛告阿難宣令之偈。以警比丘常修正觀。乃可受食。若不修觀。散心雜話而食者。恐信施難消也。古云。施主一粒米。重如須彌山。若還不了道披毛帶角還。難消二字。甚於尸利仇之毒藥也是故叢林至今遵佛遺勅。而於將食時。擊磬宣偈。令諸比丘。於此聲中。各存正念。正念者。如理而念。名為正念。念即念慧。謂沈掉。有無等。不動。謂不動正念。

梵網。寧以此口。吞熱鐵丸。及大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越百味飲食五燈提婆尊者。得法後。至迦毗羅國。有長者曰。梵摩淨德。一日園樹生耳如菌。味甚美。唯長者與第二子。羅[目*候]羅多取食。取已。隨長。餘親屬。皆不能見。祖知其宿因。遂至其家。長者問其故。祖曰。汝曾供一比丘。然此比丘。道眼未明。虗沾信施。故報為木菌。惟汝與子。精勤供養。故得享之又問長者。年多少。曰。七十九。祖說偈曰。入道不通理復身還信施。汝年八十一。此樹不生耳。後如其言果佛授記。

三匙觀法。

【箋】大智度。論。食為行道之人。正受食時。須作三願。

一願斷一切惡。

【箋】初下匙時。當願此生。所有身口意。一切惡。悉令斷盡。

二。願修一切善。

【箋】次下匙時。當願此生所有善法。悉令滿足。

三。誓度一切眾生。

【箋】後下匙時。當願此生所修善根。迴施眾生。共成佛道。

食存五觀法 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

【箋】智度論。此食。墾植。收穫。舂磨淘汰。炊煑。及成功用甚多。量彼來處者。僧祇律。施主減其妻子之分。來求福故。施凡食時。當作此觀。古詩。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飡。粒粒皆辛苦。

論衡。穀之始熟曰粟。舂之於臼。簸其粃糠。炊之於甑。爨之以火。成熟為飯。乃甘可食。而食之味。生肌腴成也。粟未米。米未成飯。氣腥未熟。食之傷人。

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

【箋】毗尼母律。若不坐禪誦經。營三寶事。及不持戒受人信施。為施所墮。則不宜受食。德行若全。則可應供受食。凡受食時。當作此觀。

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

【箋】明了論疏。出家先須防心三過。謂於上味食起貪。下味食起。嗔。中味食起癡。以此不知慙愧。墮三惡道。凡受食時。當作此觀。

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

【箋】饑渴為主病。四百四病。為客病。須以食為醫藥。用資其身。凡受食時。當作此觀。四百四病者。人身假地水火風四大所成。一大不調。則生百一種病。四。大。共成四百四病。

五。為成道故。應受此食。

【箋】不食。則饑渴病生。道業何成。增一阿含經。多食致苦患。少食氣力衰。處中而食者。如秤無高下。凡受食時當作。此觀。

筆飡。黃山谷曰。禮所教飲食之序。教之末也。食而作觀。教之本也。今士大夫。誦先王之法言。則一人也。起居飲食。則一人也。故設教不得不如是。君子有思。終身之思也。食時作五觀。終食之思也。日一日。如是行之。念念仁智。則夫二人者。今而為一矣。五燈。黃龍南。化主歸上堂。世間有五種不易。一。化者不易二。施者不易。三。變生為熟不易。四。端坐喫者不易。更有一種不易。是甚麼人。良久云。聻。便下座。時翠巖真為首座。藏主問。適來和尚道。第五種不易。是甚麼人。真曰。腦後見腮。莫與往來。

無呵食好惡。

【箋】古人粗衣遮寒。糲食充饑。為學道故。若當大眾齋法之時。呵食美惡。損福良多。或遇病緣。不能食粗糲者。亦當存默。

不得以食私所與。

【箋】私與成盜業故。

若摘與狗。

【箋】一大檀誠敬。以美饌供佛僧。時有犬枵腹搖尾。作乞憐之狀。一比丘愍之。分食餧犬。檀信不悅。白佛故制。

來益食。不得言不用。若已飽。當以手讓却之。

【箋】佛制。持鉢而食。至飽而後放鉢。若行者來益食。欲食。即以鉢托出。既飽。乃置鉢几上。或行者更來益。則以手讓却者。以手代語止之。燈錄。巖頭曰。逐物為下。却物為上。且道與此却之何如 常州芙蓉太毓禪師。因行食到龐居士前。士擬接。師乃縮手曰。生心受施。淨名早訶。去此一機。居士還甘否。士曰。當時善現豈不作家。師曰。非關他事。士曰。食到口邊。被他奪却。師乃下食。士曰。不消一句。昭覺勤云。善現作家。芙蓉奇特。盡被龐居士一時領過了也只如居士道。不消一句。且道是那一句。端坐受供養。施主蒙安樂。

不得爪頭。使風屑落隣鉢中。

【箋】風屑飄落鉢中。使隣坐生嫌。兼失威儀故。

不得含食語。

【箋】五燈神鼎諲。常與數耆宿至襄沔間。一僧舉論宗乘。頗敏捷。會野飯山店中。供辦而僧論說不已。師曰。三界惟心。萬法惟識。惟識惟心。眼聲耳色。是甚麼語僧曰。法眼語。師曰。其義如何。曰。惟心。故根境不相到。惟識。故聲色樅然。師曰。古味是根境否。曰。是。師筯筴菜入口中。含胡而語曰。何謂相入耶。坐者駭然。僧不能答。師曰。途路之樂。終未到家。見解入微。不名見道。參須實參。悟須實悟閻羅王。不怕多語。僧拱而退。

食時語。非惟禪律並遮。孔門亦常戒慎。除為佛法機緣。急救世間等事。不犯。如神鼎諲。會野飯於山店也。葢有狂禪含食語。以神鼎自況。大似薰蕕比栴檀耳不得笑談雜話。

【箋】溈山警策。不解忖思來處。謂言法爾如然。喫了聚頭喧喧。但說人間雜話。

不得嚼食有聲。

【箋】行護。食時不得大攪及啜飲作聲眾中食訖不得啾口作食。禮。不絮美不啜歸不固獲不返食。

如欲挑牙。以衣袖掩口。

挑。剔也。隨眾食時。不可剔牙。宜食畢。至僻處。即欲剔者。宜以袖掩口。若露齒失威儀故。

食中或有蟲螘宜密掩藏之莫令隣單見生疑心。

【箋】行人非不欲以精潔飲食供奉。間或蟲螘誤入飲食之內。見者。當密藏。勿令人疑心不能食。昔有僧見桶中熟蔬。浮水雞。忙取食之。含胡語曰。好個熟菜頭。其僧事跡雖粗。乃見一時權宜。以安眾心。其僧却有汾陽力量。

當一坐食。不得食訖。離座更坐食。

【箋】佛說一坐食。比丘嘆譽領受。更不復食。形體枯瘦。佛即開許。一食後。更食麵餅等。令飽足。飽足者。滿足其意。不異其時也。若異時。即非時食也。一日鉢盂兩度濕。應鐘版之時食也。一坐而不再坐者。恐非時故。

不得食訖。以手指刮碗鉢食。

【箋】鉢中心粒。應施生靈。若以手指刮食。大失威儀。兼失利生功德故。

行護。若有食遺落食巾上。不得取食。當押聚安一處。付與淨人鉢碗中。

凡食不得太速。不得太遲。

【箋】太速。則粗氣逼人。太遲。則延慢失侯。故須不急不緩。次第食之。

行護。把鉢。不得太高。不得太低。則當胸前碗鉢常須離膝巾。不得安手致膝上。

清規。不得將口就食。不得將食就口。

禮節。不得鉢中央挑飯。不得大撓刮鉢中。

行食未至。不得生煩惱。

【箋】齋時。惟法喜禪悅。無煩惱故。若一人煩惱。則四座為之不安遂成煩惱齋法寧不得罪。

或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聲大喚(指授。指語也)。不得碗鉢作聲。

【箋】食時威儀。碗鉢自然無聲。碗鉢作聲。因麤慥故。一人麤慥不堪動聽。多人復然。而食堂規矩散漫。齋法不恭。其過誰歸。

不得食畢先起。

【箋】齋法自始至終。皆當恭敬。食畢先去。則有始無終。欺慢大眾。除常住公事。及遠行者。預白知事。則不犯。

若違僧制。

【箋】僧制者。即律中所說之文。皆僧制也。有違者。則先以椎白聚眾。而後斷事。聽罰。

揵度。不應匡脚食。妨礙比座。所食可棄之物。應取著脚邊。去時持去。

清規。不得將口就鉢。將鉢就口。

禮節。不得鉢中央挑食。

溈山警策。碗鉢作聲。食畢先起。去就乖角。僧體全無。起坐忪贊。動他心念。

戒學先知。苾蒭惟著下裙。上無衣者。不應受食。若病老者。當屏處而食。

聞白椎。不得抗拒不服。

【箋】白椎者。法王之正令。文殊之大用也。今叢林凡事亦用椎白不待言而眾集且道椎作麼生白有血氣漢一。聞白推。當下省悟若是沒意致底不識好惡。五燈。世尊陞座大眾集定。迦葉白椎云世尊說法竟世尊。便下座 剎說塵說無間歇世尊陞座。已落第二三科矣無端金色頭陀却將一大部不斷頭經強生著破至今天下衲僧句讀不徹。

頌。棒頭吐舌露柱揚聲日上月下。正令齊行。

◎雙泉師。寬初住雲門。一日聞白椎曰。請師寬充典座。師翻觔斗出眾曰。雲門禪。屬我矣。

飯中有穀。去皮食之。

【箋】盜戒下。注。

無量壽經。律。或聚一處。出時。將施禽鳥。

五燈。石霜慶。為溈山米頭。篩米次。溈曰。施主米。莫拋散。慶曰。不。溈於地上拾一粒曰。個是甚麼。慶無對。溈曰。莫輕這一粒。百千粒從此一粒生。慶曰。未審這一粒。從甚處生。溈呵呵大笑。至晚上堂曰。大眾。米裏有蟲。諸人好看。

正風錄。拾得。為國清竈下頭陀。齋後。收殘汁冷飯置竹筒中。伺寒山。山見之。怡然負於巖下。快飽而已。雲門澄。為雲棲圊頭。除糞後。以廁底穀粒。汰淨食之。皆潛行密用。也。今人固不能如寒山雲門所為。而所剩汁。及洗碗遺粒。或餧犬豕。或濟魚蝦。以成濟生之德。亦是惜福之道。乃作珍粒篇。簡諸同人云。我觀無數米。種從一粒始。天公雨露恩。農夫血汗脂。意在活蒼生。恩大勤不止。莫將一粒輕。大以須彌比。如何高上人。不省米來理。狼藉噴滿堂。鞋沾入圊裏。宿飯棄厨倉。路傍有餓死。天眼有雷霆。暴物何堪此。三年兩度荒。不記食糠粃。我著珍粒篇。遙簡天下士。足邊有遺粒。見者即拈起。鐺底飯甲香。食之最甘美。倘餘殘汁盤。洗碗并油滓。自己不能飡。亦當餧犬豕。或傾長流中。而濟魴與鯉。所施雖微芒。功德日積累。不惟長福源。亦為入道址。

僧要。長沙翼遊蜀。刺史毛璩。為設中食。翼見飯中得一粒穀。即先食之。毛密敬異。後餉米千斛。翼即受分施。

附 不得見美味。生貪心。恣口食。

【箋】大論。思惟此食。墾植耘除。收穫蹂治。磨舂淘汰。炊煑乃成。計一鉢之飯。作夫汗流。集合量之。食少汗多。功力艱辛。營調香味。纔供三寸。即成不淨。云何恣貪無度。不念道德輕微。以何消受。將來恐墮異類。酬償之苦。切生慙愧之想。

薩遮尼乾子經。噉食太過人。身重多懈怠。現在未來世。於身失大利。睡眠自受苦。亦惱於他人。迷悶難覺悟。應時籌量食。

不得偏眾食。

【箋】偏眾食者。不共眾食也。不共有三。一。私造飲食。不與眾食。而獨食者。其過大。二。不私造飲食。有事異坐食者。不犯。三。老病不能隨眾。雖私造食。無犯。

寶訓。拙菴曰。佛鑑住太平。高菴充維那。時年少。氣豪。下視諸方。少有可其意者。一日齋時鳴揵。見行者別器置食於鑑前。菴出堂厲聲曰。五百僧善知識。作這般去就。何以範摸後學。鑑如不聞見。逮下堂。詢乃水虀菜。葢鑑素有脾疾。不食油故。菴有愧。詣方丈告退。鑑曰。維那所言甚當。緣惠懃病。乃爾常聞聖人。言以理通。諸礙所食。既不優於眾。遂不疑也。維那志氣明遠。他日當柱石宗門。幸勿以此芥蔕。逮鑑遷智海。菴過龍門後為佛眼嗣。

結齋法式

南無薩哆喃三藐三勃陀俱胝南怛姪他唵折隸主隸準提莎婆訶

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義。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

【箋】所謂法施財施皆從歡喜布施故後所得報亦快樂故。

飯食已訖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

【箋】一時齋法已竟。若不發志願。則前三匙五觀等。皆為剩語。有始無終。是故當願一切眾生。究竟一切事也。所作皆辦。豈易言哉。略言端坐受供。觀行已周。厨務行堂已畢。至於入理深談。二乘秪斷見思惑。菩薩將盡無明。尚未名皆辦。惟佛五住究盡。二死永忘。可稱皆辦。

受嚫偈

【箋】上古檀越飯僧。先以布[疊*毛]襯其座。齋已。送襯作衣。故親從衣。後以銀錢代布。故親從貝。

稽古略。練塘居士洪度。善持江東節度使。夜宿池州。梅山愚宗師迎之。相與夜話。洪問。飯僧見於何經。宗曰。四十二章經云。凡飯人百。不如飯一善人乃至飯百億三世諸佛。不如飯一無住。無作無證。之者。謂無修無證。則是正念獨脫。則功德超諸佛也。洪曰。前輩知此者。多矣。其為誰乎。宗曰。近如秦少游。藤州貶所。自作挽章。有誰為飯黃緇之句。東坡既聞秦計。以書送銀五兩。囑范元長。為秦飯僧。及東坡北歸。至毗陵。以疾不起。太學生裒錢。於東京慧林飯僧。蘇黃門撰東坡墓誌。首載之。洪曰嚫金有據乎。宗曰。豈不見毛詩。小雅鹿鳴燕羣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葢飯食不足以盡敬。而加贈遺之。以致慇勤。於時為誦。丁晉公齋疏。不錄。

呪願達嚫。當願眾生。悉令通佛。十二部經。

【箋】出菩薩本業經。又偈云財法二施。等無差別。檀波羅蜜。具足圓滿 凡有嚫施者。必有願求。受施者。當於三寶前。宣達其願。

尊者菩須蜜論。作檀嚫。此云財施。解言報施之法。曰達嚫。導引福地。亦曰達嚫。字或從手。

西域記。正達嚫拏者。右也。或云。駄器尼。以右手受人所施。為其生福故。肇云。夫以方會人。不可以一息期。以財濟物。不可以一時周。是以會通無隅者。彌綸而不漏。法澤冥被者。不易而普覆。

十二部者。大智度論。十二分經也。一。修多羅。華言契經。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經者。法也。常也。十界同遵曰法。三世不易曰常。此聖教之總名也。二。祗夜。華言應頌。又云。重頌。謂應前長行之文。重宣其義。或六句。四句。三句。二句。皆名頌也。三。伽陀。華言諷誦。謂不誦長行直說偈句。如金光明經。空品等是也。四。尼陀羅。華言因緣。如經中有人問。故為說是事。如律中有人犯是事。故制是戒。如來所說一切根本緣起之事。皆名因緣。如法華化城喻品。說宿世因緣等是也。五。伊常目多。華言本事。謂說諸菩薩弟子因地所行之事。如法華本事品云。藥王菩薩。於日月淨明德佛所。得法歡喜。即然身臂。以為供養。修諸苦行。求菩提道等是也。六。闍多伽。華言本生。謂說佛菩薩本地受生之事。如涅槃云。比丘當知。吾於過去作鹿羆麞兔龍。及作金翅鳥粟散王。轉輪聖王。之類是也。七阿浮達磨。華言未曾有。亦云希有。謂如佛初生時。即行七步。足跡之處。皆有蓮花。放大光時。徧照十方世界。而發是言。我是度一切眾生。生老病死者。地大震動。天雨眾花。樹出音聲。作天技樂。如是無量希有之事是也。八。婆陀。具云阿波陀那。華言譬喻謂如來說法。為鈍根者。譬喻以曉示之。令其開解。如法華火宅。藥草喻品是也。九。優婆提舍。華言論議。謂諸經問答。辯論諸法之事。如法華提婆達多品。智積菩薩。與文殊師利。論說妙法是也。十。優陀那。華言自說。謂無有人問。如來以他心智。觀眾生機。而自宣說如楞嚴說五十種魔事。不待阿難請問。又如彌陀經。無有緣起。自告舍利弗是也。十一。毗佛略。華言方廣。方者。法也。廣者。大也。正理曰方。包富曰廣。謂大乘方等經典。其義廣大。猶如虗空也。十二。和伽羅。華言授記。謂如來為諸菩薩。辟支聲聞授記。如法華云。汝阿逸多。於當來世。而成佛道。號曰彌勒等是也。

徵。施主一嚫。云何能通十二部經。訓。如來一大藏經。經經不離六度梵行。而六度梵行皆以檀波羅蜜為先。由此觀之。豈止通十二部而已。我天山老人。甞以一文錢開示四句法。及分別十法界之相。乃至祖意教意。直下令人悟去。則嚫施之功利莫大焉。

燈錄。甘贄行者。一日到南泉設齋。黃檗為首座。行者請施財。座曰。財法二施。等無差別。甘曰。恁麼爭消得某嚫。便將出去。須臾復入曰請施財。座曰。財法二施。等無差別。甘乃行嚫。

◎有施主婦入院。行眾僧隨年錢。僧云。聖僧前著一分。婦曰。聖僧年多少。僧無對。法眼代云。心期滿處即知。

洗鉢偈 以此洗鉢水。如天甘露味。施與諸鬼神。悉令皆飽滿。

唵摩休囉悉莎訶

【箋】燄口。蘇嚕巴水也世人但知施食之利不知施水之功謂餓鬼咽喉熾然見水不能飲惟呪飲之清凉是故洗。爾時加持偈呪願力水飯兼施如天甘露。能令鬼神不饑渴故。

經律。有阿羅漢。常入龍宮食。食還。以鉢授沙彌洗。鉢中有殘飯數粒。沙彌嗅之大香。食之甚美。便作方入師繩床下。兩手捉脚。其師至時。繩床俱入龍宮。龍言。此未得道。何以將來。沙彌食鉢粒故。

五燈。趙州因僧問。學人乍入叢林。乞師指示。師云喫粥了也未。僧曰。喫粥了也。師云。洗鉢盂去。其僧忽然省悟。

◎五雲志逢。一日入普賢殿中宴坐。倏有神跪於前。師問誰。曰。護戒神。師曰。吾有何愆耶。曰洗鉢水師每傾棄。非所宜也。師此後盡飲之。即成脾疾。十載方愈。

◎雲巖虗席。郡牧欲死心舉住持。心曰。準山主住得。某未嘗識渠。見有洗鉢頌甚好。頌曰。之乎者也。衲僧鼻孔。大頭向下。若也不會。問取東村王大姐。牧奇之。請住雲巖。

執楊杖偈。

【箋】白玉蟾記。太微空中箕宿之精。化為柳。埀垂裊裊。於澹雲疎雨之間。古之所隱於柳者葢欲彰。其溫柔謙遜之志也。

手執楊枝。當願眾生。皆得妙法。究竟清淨。

唵薩巴嚩述答薩哩吧答哩麻薩吧嚩述怛[口*夯]唵嚂

【箋】菩薩尋常百無所思。一切天人。覓其起處不得。忽然機境相逢。乃見入事入理之無窮。是故菩薩。纔舉楊枝。便願一切眾生。皆得悟入妙法。究竟妙法無他。直願一切眾生。清淨而已。葢楊枝質性溫柔。滋味清凉。故取其義為喻也。

嚼楊枝偈。

【箋】珠林。垂楊細柳。綠幹新條。去熱則口發幽蘭。淨齒則氣含優鉢。

嚼楊枝時。當願眾生。其心調淨。噬諸煩惱。

唵阿穆伽彌摩隸爾嚩迦囉僧輸駄禰鉢頭摩俱摩囉爾嚩僧輸駄耶陀囉陀囉素彌摩唎莎嚩訶

【箋】楊枝。味苦澁。飲之。則有益身心。菩薩為願一切眾生。調伏煩惱。更無別法。惟示堅忍之法。除其煩惱。亦如飲楊枝苦味。而消煩熱也。

淨行疏鈔。載西域。皆朝中嚼齒木。盥漱清淨。方行禮敬。淨穢不相雜也。

鈔。楊枝有五利。一。明目。二。除痰。三。除口氣。四。辨味。五。消食。發隱。草木。都為鬼神所棲。上有宮室。人自不見。故木不可輕伐。

漱口偈 澡漱口齒。當願眾生。向淨法門。究竟解脫。

【箋】食時。菜甲遺齒脥間。久之作氣。故食後須澡漱口。言此當願。不但澡漱自己口齒。清淨而已當願與一切眾口齒無量法門。同時清淨。究竟解脫也。

寄歸傳。凡受食。及餘飲食。既入其口。身即成觸。要將淨水漱口之後。方得觸餘人。若未澡漱被觸人。並成不淨。

禮拜第七

【箋】大方廣寶篋經。智燈聲聞問文殊言。云何禮佛。文殊言。若見法淨。名見佛淨。若身若心。不低不昂。正直而住。不動不搖。其心寂靜。行寂靜行。是名禮佛。華嚴孔目。三種禮佛。一。成過禮。謂禮佛時。身儀不正。與輕慢相應。如碓上下。佛制有過。二。相似禮。謂禮佛時。身儀雖似端正。與雜覺相應故。三。順實禮。謂禮佛時。身義端正。與正智相應。隨順實禮故。華嚴隨疏演義。凡禮敬三寶。必須五體投地。所以折伏憍慢。用拜虔誠故。一右膝。二左膝。三右手。四左手。五首頂。一。願我右膝著地時。令諸眾生。得正覺道。二。左膝。願我左膝著地時。令諸眾生。於外道法不起邪見。悉得安立正覺道中。三。右手。願我古手著地時。猶如世尊坐金剛座。地震現瑞。證大菩提。四。左手。願我左手著地時。令諸眾生。遠離外道難調伏者。以四攝法。而攝取之。令入正道。五。首頂。願我首頂著地時。令諸眾生。離憍慢心。悉得成就無上菩提。增一阿含經。禮佛五種功德。一。端正。因見佛相好。發歡喜心。而生渴仰。來世即得相貌端正。二。好聲。因見佛相。三稱南無佛名。來世得好聲音。三。多饒財寶。於諸佛所。而作大施。散花燃燈。來世獲大財寶。心無貪者。四。生長者家。若見如來相好長跪叉手至心頂禮。來世生長者家。五。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由敬禮佛所獲功德。來世得生善處及於天上也。珠林。既知聖教。禮佛功德不可思議是故行者。常預作意。不得自惰。恐無常忽至。瞻禮無處。譬鼠入角。路窮何趣。佛說偈云。命如風中燈。不知滅時節。今日復明日。不覺死輪至。冥冥從業緣。不知生何道。

◎今此所敘威容相狀。中邊時俗各有異儀。故中天虔敬。震旦不同。彼則拜少而繞多此則拜多而繞少。彼則肉袒露足。而為恭。此則申屣備整。而為敬。翻譯。槃那寐。名出。

聲論。或名槃談。訛云和南。皆翻我禮。禮者。履也。體不備。君子謂之不成人。南山云。四儀若無法潤。乃名枯槁眾生。故天台明四種三昧之法。是知四儀法則。名禮。身業。恭敬。名拜也。

◎經律禮佛。無侍者敷具之文。此葢憍慢。非至敬禮也。侍者敷具。為山行。及隨處等。然禮佛。必須自敷具或為老病。侍者代敷。可也。今之色力強健者。亦必侍者敷具習為故態。非憍慢而何。大論。禮有三。一。口禮。二膝禮。頭不至地。三。頭至地。是為上禮。口禮者。合掌問訊也。

僧祇。禮拜。不得如瘂羊。當相問訊。善見論。當安慰舒顏。先語平視。和色正念。在前問訊。比丘到佛所問訊云。少病少惱。安樂否。二。屈膝者。即互跪也。今訛云胡跪葢梵世遺種。居竺間葱嶺之北。諸戎羌胡。今經律多翻互跪。以三處翹聳故名互跪。即右膝著地也。涅槃疏。明三義。一。右膝。有力跪。能安久。二。右膝有力。起止便易。三。右膝躁動。著地令安若兩膝著地。則名長跪。輔行。準地持阿含。皆以雙膝雙肘。及頂至地。名五體投地。亦名五輪。五處圓故。西域記。致敬之式。其義九等。一。發言慰問。二。俯首示敬。三。舉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六。長跪。七。跪膝地。八。五輪俱屈。九。五體投地。凡斯九等。極一拜跪而贊德謂之盡敬。

五燈。和安通自幼寡言。時人謂之不語通因禮佛次。有禪者問。禮甚麼。師曰是佛。者乃指像曰。這個是何物。師無對。至夜具威儀禮。問今日所問某甲。未知意旨何如。者曰。座主幾夏。師曰。十夏。者曰。還曾出家也未。師轉茫然。者曰若也不會。百夏奚為。乃伺命參馬祖。及至江西。祖已圓寂。退謁百丈。頓釋疑情。有人問師是禪師否。師曰。貧道不曾學禪。師良久。召其人。人應諾。師指椶櫚樹子。人無對。

◎黃檗。在鹽官殿上禮佛。次時唐宣宗為沙彌。問曰。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禮拜當何所求。師曰。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常禮如是事。彌曰。用禮何為。師便掌。彌曰。大麤生。師曰。這裏是甚麼所在。說麤說細。隨後又掌。

禮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

【箋】中央。是主法之位。雖前戒。不敢擅占。此位。況後戒者。

有人禮佛。不得向彼人頭前經過。

【箋】其義有二。一。恐妨禮佛正觀。二。恐足起塵悖。觸彼頭面。令彼煩惱故。

凡合掌。不得十指參差。不得中虗。不得將指插鼻中。須平胸高低得所。

【箋】憍慢禮者。謂指合。而掌不合。有掌合。而指不合。由心散慢故合掌下三句正形寫不存觀法。懶惰懈怠之狀。若禮佛不存觀法徒禮何益。論語。手與心齊。高不過揖。與合掌義同。觀音義疏。此方以拱手為恭。外國以合掌為敬。手本二邊。合而為一。表專至一心也脫有個漢。向纔合掌處。頓悟臨濟三玄要旨。也不為分外。

不得非時禮拜。如欲非時禮。須待人靜時。

【箋】朝暮大。眾同時禮佛之時。除此二時私自禮佛。雖是好事。未免招搖動眾。若人靜時。及閒居獨處。無礙時時禮佛。

師禮佛。不得與師並禮。當隨後遠拜。

【箋】尊卑上下。不可紊亂。故不得與師並肩禮佛。隨後遠拜。以別別上下之分。

師拜人。不得與師同拜。

【箋】凡師與人作禮。非前輩耆宿。即師友道。若渾然同拜。不別尊卑故。

在師前。不得與同類相禮。在師前。不得受人禮。

【箋】同類。同學也。古德云。佛前受人禮拜。大不祥。況沙彌年少。正在學地。當禮拜於人。勿受人禮拜也。

己手持經像。不得為人作禮。

【箋】手持經像。即佛在手。凡遇耆宿尊客。俱不應作禮。但云經像在手。不敢作禮。或不免作禮者。須安置經像。然後作禮。

凡禮佛。須精誠作觀。教列七種禮。不可不知。

【箋】珠林。天竺勒那三藏。覩此方不習禮之儀。傳此七種之法。雖通云禮佛。而有是非淺深不同。葢欲人知我慢求名二種之非。而歸身心等五種之正也。從淺至深。修行獲益故。一。我慢禮。謂身雖設拜。無有敬心外覩似恭。內懷我慢也。二。求名禮。亦名唱和禮。謂但要名譽。詐現威儀常行禮拜。實無慇重心也。唱和禮者。口雖稱唱佛名。心實馳求外境也。三。身心恭敬禮。謂口稱佛心心存相好身業翹勤。恭敬供養。無異念也。四。發志清淨禮。謂慧心明了。達佛境界。內外清淨。虗通無。礙禮一佛時。即禮一切諸佛。禮一切諸佛。即禮一佛。以諸佛法身。體本融通故。禮法禮僧。亦復如是。五遍入法界禮。謂想自己身心等法。從本以來。不離法界。諸佛不離我心。我心不離諸佛。性相平等。本無增減。今禮一佛。即遍通諸佛。如一室中。懸百千鏡。鏡鏡皆現。鏡無不照。影無不現。如是正觀。則功歸法界。德用無邊。是名遍入法界禮。六正觀修誠禮。謂攝心正念。雖對佛身。即禮自己。佛身葢由一切眾生本有覺性。與佛平等。為隨染緣。迷於己性。忘認為惡。無始以來。未曾將一燈。一香。一禮。供養己身佛性。若能返照本覺。則解脫有期。故維摩經。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是名正觀修誠禮。七。實相平等禮。謂前正觀中。猶存有體有觀。自他兩異。今此一禮。無自無他。凡聖體用不二。若見佛可尊。可敬。見凡可卑可慢。此心即成邪執故。

金剛經。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能禮所禮其性空寂。是名實相平等禮。

登殿堂道場 若得見佛。當願眾生。得無礙眼。見一切佛。

【箋】若得見者。言不易見之辭也。既得見佛。當生自慶。然佛性。人人本具。何不易見。惟其本具。故不易見。所謂不見廬山真面目。只因身在此山中。言眾生不易見佛者秪為妄想執著為礙耳。若妄執消盡。本覺始覺。同一圓明。同一清淨。況有生佛之名。能所之相分別哉。所以得無礙眼。即得見佛。得見佛者。即是佛見。見佛見者。即無礙眼。

華嚴疏。十種見佛。菩薩修殊勝行。離諸障礙。稱佛所行。得見十佛。了了分明。如是見者。乃名真見。故云十種見佛。一。安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二。願佛出生見三業報佛。深心見。四。住持佛。隨順見。五。涅槃佛。深入見。六。法界佛。普至見。七。心佛。安住見。八。三昧佛無量無依見。九。本性佛。明了見。十隨樂佛。普授見。

燈錄。初祖云若一切作處。即無作處。無作法。即見佛。肇註。行合解道。即見佛。

觀佛偈 諦觀佛時。當願眾生皆如普賢。端正嚴好。

【箋】諦觀。誠實觀也。莫將父母。所生之眼。而觀須將父母未生前清淨正眼觀之也。端正嚴好者。謂普賢因中行願齊修。故其報身福慧莊嚴。世間無比。故當修普賢行願。而成嚴好之相也。

贊佛偈 贊佛相好。當願眾生。成就佛身。證無相法。

【箋】法界次第。如來三十二相。以表法身眾德圓極。人天中尊眾聖之王也。華嚴隨疏演義鈔。有八十隨形好又經云八萬四千相。八萬四千隨形好 如來德相嚴好。贊不可盡。假使以虗空為口。須彌為筆。香海為墨。盡大地為紙。略舉如來一相一好贊之。經劫所不能盡。況以父母所生口。兼以三寸筆。乃欲全舉如來萬德相好。而以是句非句所能贊之哉。故發是願願與當來大心眾生。不離眾生之口。而成佛口。不離眾生之身。而成佛身。何以故。以贊佛故。而成佛口。成佛口故。即成佛身。成佛身故。證無相法。證無相法。是真贊佛。

徵。菩薩曠劫修行乃得成。云何不離眾生之身而成佛身耶。

訓。永嘉云。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未嘗離眾生身。別有佛身也。

徵。既成佛身。云何又曰證無相法。若實有身。不應曰無相。既曰無相。何身成佛。

訓。此正顯佛身相好。贊不及處。句句回互。絕諸滲漏。亦見生佛名異。而體同。若眾生名盡。佛亦何有。故成佛句。為盡眾生之名。無相句。為盡諸佛。之跡。名跡俱空也宗鏡錄心無形相。故號無相法門。亦名無相道場。若於一切相見無相之理。即惟心如來。是無生。即見無相。諸相既無。惟是覺體。名見如來。由是則知佛身無相。

寶訓。懶菴曰。涅槃經云若人聞說大涅槃。一句一字。不作字相。不作句相。不作聞相。不作佛相。不作說相。如是義者。名無相相。達磨大師航海而來。不立文字者。葢明無相之旨。非達磨自出新意。別立門戶。近世學者。不悟斯旨。意謂禪宗。別是一種法門。以禪為宗者非其教。以教為宗者。非其禪。遂成兩家之說互相詆呰譊譊不已。噫。所聞淺陋一至於此。非愚即狂甚可歎息。

釋迦佛因中贊弗沙佛偈。

【箋】四教儀觀音玄記。底沙佛。有二弟子。一釋迦。樂修利他行。所化機先熟。二慈氏。樂修自利行。所化機在後熟。彼佛念曰。多人就一人則難。一人就多人則易。欲今釋迦先成道故。乃捨二弟子入山。時釋迦菩薩。隨後入山。尋師不見踪跡。正行次。忽見彼佛在寶龕中。入火界定。威光赫奕。特異於常。行次忘下一足。經於七日說於一偈。因此精進。超於九劫。在彌勒前成佛。菩薩本行經。佛告阿難。往昔有如來出現於世。號弗沙佛。時彼佛在雜寶窟內。我見彼佛。心歡喜。合掌翹一足。七日七夜。以此偈贊嘆。阿難。我以此偈贊彼佛已。發如是願。乃至彼佛語侍者言。是人過於九十四劫。當得成佛。號釋迦牟尼。我於彼時。得授記。不舍精進。增長功德。無量世中。作梵釋天。轉輪聖王。以是善業因緣力。我得四種辯才。無有一人能與我論。降伏我者。我得成阿耨菩提轉於無上法輪。

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

【箋】此偈與世尊降生機緣合參。乃見世尊舊習未忘。奇哉。九十四劫。而不忘七日舊習。非宿命通。安得若此。今人熟讀章句。隔一日夜。盡情忘却。何能至劫也。其聖凡之隔如此。今人若能發願。亦如釋迦之贊弗沙。亦以此偈七日七夜翹一足。而贊釋迦。其人必親見釋迦。而為授記。復見千百億釋迦。亦不出自心也。釋迦示誕成道。詳早覺偈下。

禮佛作觀偈。

【箋】毗尼日用。報國茂律師所集謂此偈。是文殊菩薩說。藕益法師謂此偈乃唐國清湛然。即荊溪尊者依法華補助儀。第七實相禮作也若然。則日用為文殊說誤矣余復閱補助儀第六正觀禮注此偈則知藕益亦誤矣。余疑荊溪引證文殊之偈。發明。

正觀亦未可知。不然。則集毗尼日用。并較諸宿。何謬至此耶。姑闕疑。質之大方。

大聖文殊師利菩薩贊佛法身四十一頌。出大乘一切境界智光明莊嚴經。在竟凾。若依此頌贊禮於佛。得大辨才。

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

【箋】能禮者。人。所禮者。佛。若能所之性未忘。而佛我之心猶礙。若能所都忘。佛我均化。是名空寂。此空此寂。非頑空之空。枯寂之寂。乃真空之空。真寂之寂也。真空真寂。名之不得。狀之不得。何以故。謂空不自言空。寂不自言寂。言空言寂。即非空寂也。神而明之如中天之朗月。如大海之澄波月非因水而開朗。水豈緣月而澄清水本無心。月亦何性。上下交光。水天一色。而至道交感。豈心思口吻之可及哉。

我此道場如帝珠。十方諸佛(若禮別佛。隨換此四字)影現中。我身影現諸佛前。

【箋】此三句。不悟十字。中字。之象。如楞嚴東觀則西。南觀成北。諸位不成。數從何始。所言象者。太極變化之象也。此●象可大可小。可橫可竪。可長可短。可□可○。是故悟此。可以圓融行布。我此道場。供養瞻禮也。我此道場者。人人有一片潔白之地。不假於人。故云我。即此身心。頂禮諸佛。入佛知見。作佛觀行。故云道場。然此道場。不假思惟。而佛我通感。故以帝珠為喻。

碧巖。帝珠者。天帝釋。善法堂前。以摩尼珠為網。凡一珠中。映現百千珠。而百千珠俱現一珠中。交映重重。主伴無盡。此明事事無礙境界也。昔賢首國師。立鏡燈為喻。列十鏡。中設一燈。若看東鏡。則九鏡鏡燈。歷然齊現。若看餘方。則鏡鏡亦然。觀此可以悟禮佛作觀之法。如明鏡之在掌握間也。行者禮佛。不可不知。凡禮佛時。當屏絕外緣。澄定身心。默念一心頂禮。盡東方佛剎。微塵數世界。微塵數諸佛。我悉遍禮。一一佛影。影於我身。我身之影。亦復影於佛身。無有遺一餘方觀同上。

徵。諸佛身影。威德廣大。故能過佛剎微塵世界。影於眾生身中。眾生身影。不過咫尺。云何能過佛剎微塵數世界影於佛身之前乎。

訓。昔無邊身菩薩。思惟以丈尺量世尊。丈六金身。量已。丈六而又丈六。終不見世尊頂相。不見頂相者。法身也。丈而見頂者。報身也。報身屬功用故可量法身無功用。故不可量。若夫大心凡夫。一念發智頂禮時。其影已過不可說世界。已入不不可說諸佛之身。復何疑。嘗論不但一切佛身之有此影。一切有情無情亦具此影也。

起世經。月宮殿中。有諸影現。此大州中。有南閻浮樹。因此樹。故名閻浮州。其樹高大。影現月輪。

淮南子。月中有物婆娑者。乃山海影其空處。海水影也。

花木錄。瀛州有影木日中視之。一葉百影。

頭面接足歸命禮。

【箋】有曰。頭面為一身之最尊。足為一身之最卑也。言以我之最尊。頭面。接佛之最卑之足。以表至誠余獨不然曰。足雖卑。然無足不成五體。況如來三十二相。第一。足安平相。第二。千輻輪相。輻。即車輪中之輻。謂足下轂網輪紋。眾相圓滿。猶如千輻也。故如來足相最尊。當憶念如來慈悲摩頂。耳提面命。而我以五體投地。志誠諦信。接續佛之安平千輻輪之光明也。徵。三十二相。先以足相標其前者。何也。

訓。謂如來萬德。唯行所先。若行不先。則萬德不成。故先標足也。歸命禮者。盡其形命。歸敬作禮也。

華嚴。善財。參五十三員善知識。最後到彌勒閣前見樓閣門。閉瞻仰贊嘆。見彌勒從別處來。善財作禮。願樓閣門開令我得入。彌勒至善財前。彈指一聲。樓閣門開。善財入已。樓閣即閉。見百千萬億樓閣。一一閣內。有彌勒領諸眷屬。并一善財。而立其前。

禮法偈 真空法性如虗空。常住法寶難思議。我身影現法寶前。一心如法歸命禮。

【箋】真空者。非頑空之空。法性者。目前萬法之性也。既曰萬法。而空亦萬法中之一。惟真空。不言空與不空。法性亦不言有性無性。故真空而法性不得。法性而真空不得。是名真空法性。如虗空者。謂真空法性。皆依虗空立用真空之體。不動也。真空之與虗空。猶先天之與後天也。常住法寶者。亘古亘今無始無終無斷無滅之大法寶也。非世間金銀之寶也。世間金銀價值。終有分際。惟法寶價值無分際故。永嘉云。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如來藏者。謂不止經律論文字。及黃卷赤軸之藏。乃如來四十九年說不到底。五時八教判不到底故曰難思。正難思時。不覺踏著自己影子。身光與摩尼寶珠。炳然交映。珠光身影不可甄辨始知心外無法法外無心。一瞻一禮。一剎一塵。風動水流鳥啼花笑常演摩訶。直得口誦之而不徹。耳聽之而無聲人法雙泯。是名真法。是名如法皈命。

聽法第八

【箋】涅槃。若離於四法。得涅槃者。無有是處。何等為四。一。親近善友。二。專心聽法。三。繫念思惟。四。如法修行。以是義故。聽法因緣。則為近於大般涅槃。何以故。開法眼故。

付法藏經。佛言。一切眾生。欲出三界生死大海。必假法船。方得度脫。法為清凉。除煩惱熱。法是妙藥能愈結病。法是眾生。真善知識。作大利益。濟諸苦惱所以然者。一切眾生。志性無定隨所染習。近善則善。近惡則惡。若近惡友。便遭惡業流轉生死。無有邊際。若近善友。起諸敬心。聽受妙法。必能令離三途苦惱。由此功德。受最勝樂。

梵網。若佛子。一切處。有講法毗尼經律。大宅舍中講法處。是新學菩薩。應持經律卷。至法師所。聽受諮問。若山林樹下。僧地房中。一切說法處。悉至聽受。若不至彼聽受者。犯輕垢罪。智論。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成範。凡沙彌學心。當如旱地涸池。不厭多聞。不棄寸陰。若遇法師上座。講說經論了義之法。當虗心諦聽。於說法如父母本師想。於所聞法如饑受食。渴飲漿想。瑜伽師地論。菩薩欲從善友聽問法時。於說法師。有五種處不應作異意。當以純淨心。屬耳而聽也。一。壞戒不作異意。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破戒。不住律儀。我今不應從彼聽法。二。於壞族。不作異意。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微賤種姓。我今不應從彼聽法。三。於壞色。不作異意。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容貌醜陋。我今不應從彼聽法。四。於壞文。不作意異。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言辭不文。我今不應從彼聽法。五於壞美。不作異意。謂若聽法時。須一心信受。不可起念。此說法師多懷忿恚。不以美言宣說諸法。我今不應彼聽法。

華山梵網注始繇懈怠不聽。終則無惡不造。故凡有講法處。宜應往彼聽受。如不往聽。即是慢法。以慢法故福慧消滅。罪惡增長。所謂若非法味滋神。終無解脫。故戒之。

凡遇掛上堂牌。宜早上堂。勿待法皷大擂。

【箋】上堂說法。法門最尊之事。聽法亦亦人生極大之事。凡見掛上堂牌。當發歡喜難遭之想。毋使法皷大擂。倉倉皇皇。奔走法堂。大眾觀之不雅。自覺威儀不重。故宜早進。

整理衣服。

【箋】聽法時。衣帽當揀勝於尋常者。服之。若無勝服。雖破衲。必須嚴整。為重法故。

平視直進。

【箋】平視。不左顧右盼直進。不左之右繞。乃見端恭聽法之至。

坐必端嚴。

【箋】毗尼序。聽法時。上座來不應起。上座亦不應驅下座起。謂此時為聽法者眾。不及序上下之分。聽法後。而上下之分有在。故言不應也。

不得亂語。

【箋】法堂之上。人天交接。之時。各各靜默為聞法要。若一人亂語動眾。亂其聞思。如破和合。獲罪非輕。

不得大咳唾。

【箋】咳唾。咽喉不清。非胃中多火。則肺家有痰。不能抑之。此帶病聽法者。然不可縱恣。須奈煩少時。

附 凡聽法。須聞而思思而修。

【箋】聞。謂所聞之法。思。謂思所聞之法。必至明達所思。當依而修也。若聞而不思。猶不聞也。思而不深。猶不思也。思深而不行。雖行。而不至究竟者。其猶志於天下。而却步不前也。故聞思修者。如。

楞嚴。古觀音。教授今之觀音。師師相承入流忘所之妙法也。

不得專記名言。以資談柄。

【箋】名言。非至道真實也。言愈浮。道愈喪。故學道者。不可專記名相。而失至真之道。昔戒山法師。講辨無礙。一居士。專以名相數數致問。山以其繁數。逆而問之曰。居士眉毛。有幾莖。士無語。後不復問。談柄者。即麈尾也。麈。鹿中之王。與虎鬥。羣鹿隨麈而走。麈尾東向。則羣鹿皆東。麈尾西向。則羣鹿皆西。所以護羣鹿之命也。上古大儒。與諸弟子講論道學。葢取其意。使諸弟子聽其麈揮也。

不得未會稱會。入耳出口。

【箋】佛法機緣。圓轉奧妙。非誠心窮究。不能深入。今之學者。不顧本分。這邊聽得一篇。那邊聽得兩句。不知好惡。但裝在肚皮裏。即成惡口小家。便道我會說佛法。究竟沒交涉。古德云。從門入者。不是家珍。須是自己胸中流出。葢天葢地始得。若道聽塗說。入耳出口。不過口耳之學。豈敵生死哉。

年少沙彌戒力未固。宜更學律。不得早赴講筵。

【箋】徵。梵網。第七懈怠不聽法戒。即犯輕垢之罪何故沙彌。不得早付講筵。

訓。梵網不聽法。為新學菩薩說也。年少沙彌。尚不知沙彌中事。安可事。同菩薩。且學律。乃聽法之基。譬夫樹九仞之樓。先當平實基地。基地不平。其樓終不能樹也。故制滿夏聽講。設滿五夏。戒相未明。戒德未備。亦不許離師。猶須盡壽。學戒故律有智者謂許離師。無智者猶須盡壽。

習學經典第九

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戒律宗 · 第 23 / 3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