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以染著心。談說世樂事者。犯重垢罪。若忘誤說。犯輕垢罪。不犯者。若有人問。正心少說。若談異聞。若談論法事。是名不犯。
二十一。為法謙求
菩薩樂欲坐禪。知他有法。以瞋慢心。不能下意從他求受法者。犯重垢罪。若懶惰心。不求受者。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病。若無巧便。若知彼人不順法教。若自有巧便多聞。攝其心者。是名不犯。
二十二。勤觀對治
菩薩起欲界欲。不觀對治。疾除滅者。犯重垢罪。不犯者。常勤欲滅。欲心猶起。是名不犯。如欲。餘葢亦爾。
二十三。不著禪定
若菩薩貪味於禪。著功德者。犯重垢罪。不犯者。常欲捨著。著心猶起。是名不犯。
二十四。不輕二乘
菩薩如是見。如是語。菩薩不應聽受誦學聲聞法藏。菩薩之人。用學是為。作是語者。犯重垢罪。何以故。菩薩於外道經書。尚應當學。何況佛語。不犯者為欲調伏聲聞入大乘故。是名不犯。
二十五。不學二乘
菩薩法藏。一向捨置。貪學讀誦聲聞經者。犯輕垢罪。
二十六。不習外典
菩薩有佛經藏。不能勤學。乃更勤學外道俗典。犯重垢罪。不犯者。若極根利。一聞能持。同佛語者。取用助化。以彼妙辭。助明佛法。於佛法。於佛經義。意不傾動。是名不犯。菩薩欲學外道經典。應如上學。若於中受。樂生著心。不如服苦藥者。犯重垢罪。
二十七。不謗深義
菩薩若聞菩薩法藏。甚深秘密第一實義。不思議事。純是諸佛菩薩境界。於此義中。生誣謗心。言此義無益。非佛所說。不能佑利一切眾生。作是謗者。犯重垢罪。不犯者。若思惟定義。若方便說。菩薩聞於甚深義時。若不生信。以不諂心。為生信故。應作是念。我不應爾。我如盲者。無有慧眼。佛口所說。我云何謗。如是菩薩自責由癡。是佛境界。非我所及。若能如是。是為正行。若意不解。不生誹謗。是名不犯。
二十八。不毀他人
菩薩為飲食故。以瞋惡心。自讚毀他。犯重垢罪。不犯者。若為伏外道。若伏憍慢。增長佛法。若為不信者信。已信者增。是名不犯。
二十九。隨宜聽法
菩薩有說法家。若說毗尼處。大法會處。瞋嫉慢心。不往聽者。犯重垢罪。若懶惰心。不往聽者。犯輕垢罪。不犯者。若自不聞。又無人喚。若病。若無巧便。若知彼說法。不順義理。若知說者於己有難。若知彼說更無異聞。若得總持。自多聞。若勤修善根。是名不犯。
三十。任倩共作
菩薩有人來倩。我有事緣。當為營辦。所謂共去共還。營佐眾事。有所營了。守護財物。和合鬥訟。經辦飲食。修福德業。若一二事。不為作者。犯重垢罪。若懶惰不為。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病。若無巧便。若自有事。若彼能辦。若不相倩。若無益事。若為調伏滅惡增善。若無他倩。若報他作。勤修善根。若自闇鈍。恐失業次。若有僧限。護多人意。是名不犯。
三十一。慈心瞻病
若菩薩。見病眾生。以惡心瞋心。不贍養者。犯重垢罪。若懶惰不養。犯輕垢罪。不犯者。若自有病。若無巧便。若倩他看。若彼病者。自有眷屬。若知病者。能自經給。若久病。若人猶能起止。若欲勤修增上善根。若極自闇鈍。恐失黨次。若失看病。如病。餘貧窮苦惱。亦復如是。是名不犯。
三十二。隨宜教示
菩薩。見前眾生。應有利宜。無有方便而能發起。菩薩惡心瞋心。不教示者。犯重垢罪。若懶惰不教。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無方便。若使他教。若彼自有善知識。若為調伏滅惡增善。若示彼方便。更瞋反戾。無有敬愛心。強得自用。是名不犯。
三十三。念報施恩
菩薩。眾生給施所須。應念其恩。若惡心瞋心。不念恩報恩者。犯重垢罪。若懶惰不報。犯輕垢罪。不犯者。若自無力。若無巧便。若為調伏滅惡增善。若欲念報。施主不受。是名不犯。
三十四。慰喻亡失
菩薩。見人親里死亡。若亡失財物。種種憂苦。若惡心瞋心。不往慰喻者。犯重垢罪。不犯者。如前倩菩薩中說。
三十五。索物須與
菩薩。有人從索飲食所須。不與者。犯重垢罪。不犯者。若自無物。若索不淨物。若為調伏滅惡增善。若王所制。若護僧限。是名不犯。
三十六。誨給弟子
菩薩。弟子應隨時教誨。若弟子有乏。應從篤信人邊勸索供給。若惡心瞋心。不教誨。不供給者。犯重垢罪。若懶惰心。不教供給。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為調伏滅惡增善。若護僧限。若病。若無巧便。若倩人教。若弟子福德能致供養。若弟子本是外道。無好善心。是名不犯。
三十七。慈心護他
菩薩。以瞋心惡心。不護他意者。犯重垢罪。若懶惰放逸。不護他意。犯輕垢罪。不犯者。若非法事。若病。若有僧限。護多人意。若外道。若為調伏滅惡增善。是名不犯。
三十八。讚揚他善
菩薩。見他德行。不能稱讚。以惡心瞋心隱藏他善者。犯重垢罪。若懶惰放逸。不稱他善者。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知彼人不樂讚歎。若病。若無巧便。若為調伏滅惡增善。若護僧限。若知聞讚更生驕慢。若彼無實德。若言似善。實無善義。若為外道。若讚時未到。是名不犯。
三十九。如法治眾
菩薩。為多人頭首。見諸眷屬。不如法事。應呵應擯。若瞋心惡心。捨不呵治者。犯重垢罪。若懶惰放逸。不教呵者。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知彼人惡性健瞋。不受教呵。若待時教呵。若畏破僧。若知彼質直。宿習少羞。喜數犯悔。是名不犯。
四十。隨機應現
菩薩。有神通變化。應為眾生。隨時變現。或方便恐怖。令生信心。若畏信施。不現變化者。犯輕垢罪。不犯者。若人深著惡法邪見。若是外道。若罵賢聖。若著邪見。若狂苦痛。是名不犯。
持戒獲益分第四
菩薩戒聚成就。具足無量妙果。以是戒聚因緣力故。具足尸波羅蜜。受者雖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得具足五事功德。一者。常為諸佛菩薩所護念。二者。受常淨樂。三者。臨終無悔。四者。捨身得生諸佛世界。五者。莊嚴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薩受持菩薩戒者。不自為身。唯為利他。及莊嚴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菩薩戒。悉是過去未來現在。恒河沙等諸佛菩薩之所成就。乃至十方諸佛菩薩。亦復如是。菩薩弘慈。普恩及六道眾生。三塗八難苦惱。十方無不蒙益。
功德不可計 福慧如虗空 略說其要竟 歡喜禮奉行 普發菩提心 福慧命得成 慈悲男女長 喜捨次第生 一切成佛道 永盡無有餘 十方同其願 巍巍無極尊
無師自受分第五
欲為菩薩優婆塞。放逸五戒威儀者。若無師從受處。爾時受者若無師。應向佛像前。自誓受菩薩優婆塞威儀。應如是作禮。偏袒右肩。胡跪合掌。應如是言。我某甲。白十方佛。及住大地諸菩薩等。今於諸佛前。欲受一切戒。學一切菩薩戒。優婆塞五戒威儀。攝一切善法菩薩戒。為利眾生戒。是戒。過去諸菩薩已學。未來諸菩薩當學。現在諸菩薩今學。我亦如是學。第二第三。亦如是說竟。其餘諸事。應如前廣說。
具五遠離分第六
離欲優婆塞。具行五戒。遠離身四惡。一者殺。二者盜。三者婬。四者飲酒。遠離口五惡。一者妄語。二者惡口。三者兩舌。四者無義語。五者綺語。遠離五邪命。一者賣肉。二者沽酒。三者賣毒。四者賣眾生。五者賣兵仗。遠離嚴飾五事。一者香。二者華。三者瓔珞。四者香油塗身。五者香薰衣。遠離放逸五事。一者歌。二者舞。三者作樂。四者嚴飾樂器。五者不往觀聽。此五戒。隨力所堪。若能終身具持五為上。若不能。隨持多少年月日夜。乃至須臾。亦得暫持。不但如持全。念佛臨涅槃。敕四大聲聞。及六應真。吾滅度後。如是真法之中。若出家二眾。淨持禁戒。及在學二眾。隨力多少。心次近持上戒者。若造房舍牀蓐。衣服飲食。一切順道資生之具。施四方僧。及諸賢聖。汝等盡應受請。若不受者得罪。以此觀之。賢聖不遠。感至則應。若作功德。先當竭力受持上戒。然後至心請四方僧。及諸賢聖。若不能終身。至一日一夕者善。若不能者。設供之時便受。罷便止。此諸賢聖。皆來受請。
如法懺悔分第七
若有所犯。即如法悔。此一切菩薩。犯當突吉羅罪。當向大小乘人。能解說。能受悔者。如法懺悔。若菩薩以增上煩惱。犯波羅彞處法者。失律儀戒。應當更受。若中煩惱。犯波羅彞處法者。當向三人。若過三人。長跪合掌。作突吉羅懺悔。所犯罪多。作是說言。大德。憶念我某甲。捨菩薩毗尼。如所稱事。犯突吉羅罪。餘如比邱突吉羅罪懺悔法說。若下煩惱。犯波羅彞處法。及餘所犯。向一人懺。
此下有禮三寶。並發心立願。禮四方佛儀則。及受繩牀法。受錫杖法。結座移行受食等法。以係戒外餘文。未錄。閱藏自悉。
附辯五則
一辯稟戒
按諸律部。戒分七眾。名位各別。在家出家。倫次不同。其出家五眾。俱可作在家稟戒之師。其義有二。一。謂發心定期。恐大僧難遇。有失利益。若有比邱。當從求受。若無比邱。即於比邱尼前求受。若二部大僧俱無。即於式叉摩那尼受。若式叉亦無。即於沙彌前受。若上四眾無者。即於沙彌尼前受。此則約應期開受。二。謂雖有比邱。而不持戒。可從持戒比邱尼所受。或雖有比邱尼。儻持戒亦未潔。乃至從持戒沙彌尼所受。此則開聽從人。若有比邱。而復持戒。別從餘眾乞受戒者。此則不開。須依大僧所受為正。五戒如此。八關齋戒亦然。乃至菩薩大戒。在出家五眾菩薩受。例此可推。又菩薩戒有二種。一梵網。二本部。當隨宜受一。
二辯稱禮
夫佛門之有七眾。如儒職之有九品。雖同一臣屬。而尊卑不失其次。此乃住世大禮。不可紊亂也。邇來緇素。名位不別。冒認法屬。或曾歸依起名。或曾稟受戒品。謬與出家同派。遂以師兄弟稱。至在下者。呼之為師姪輩。詎止僧俗違制。抑且反索禮敬。甚至罵辱等事。按地藏十輪經云。於歸我法而出家者。若是法器。若非法器。剃除鬚髮。被服袈裟。諸弟子所。不生恭敬。惱亂呵罵。或加楚撻。或閉牢獄。乃至斷命。此於三世諸佛。犯諸大罪。斷滅善根。乃至決定當生無間城獄。究斯源委。皆由為師者。多存情愛。苟就利養以違法。致居家者。不聆嚴訓。憍矜富貴以慢僧。嗚呼。魔風日作。法道陵夷。冀諸緇素。欽遵佛制。恪理僧倫。
三辯衣制
按律所制。在家男女。稟受優婆塞。優婆夷戒者準成實論。聽蓄一禮懺衣。名曰鉢吒(梵語鉢吒。唐言縵條。縵謂無文。即一幅[疊*毛]也)唯異俗服。染作壞色。不同僧衣割截縫成以表田相。縵條而言禮懺衣者。但令禮敬三寶。旋繞殿塔。讀誦經典。熏修懺法。一一許著。善業一畢。應隨即去之。若家庭飲食。市里遊行。一切時中。皆不許著。邇來居家受戒者。多形是俗侶。濫著田衣。出入城市。往來伽藍。壞僧伽之表相。違法王之制儀。如斯披著。豈罪受者。謬行仍歸師家。若遵梵網明條。在家二眾菩薩。全無三衣鉢杖之說。若依優婆塞戒經。但云儲畜僧伽黎衣鉢錫杖。亦無言其披者(殆預備施僧耳。施已即更造新儲畜)。冀諸仁者。見家在善信。欲受戒者。先當將此衣制。而為諄誨。仰遵佛敕。光樹正法。
四辯懺誦
按律中。在家二眾受戒。或有毀犯者。逢月十四。二十九初夜。當往僧中懺悔。黑白半月(每月三十名黑月。十五日名白月)。正布薩日(梵語布薩。此翻說戒)。應誦戒經。其小乘在自舍。誦五戒相經。及戒消災經。其大乘在家二眾。所受戒相有殊。一是梵網十重四十八輕。此則僧俗菩薩。七眾同受。一是優婆塞戒經。六重二十八輕。唯攝居家。不收出家。此世尊應機制止。施法由人。若受十重四十八輕者。半月布薩。當詣有菩薩僧界聽誦。儻近處無有僧坊。本宅佛堂。許自誦之。若受六重二十八輕者。唯在自舍佛像前跪誦。縱是近有僧坊。不得聽誦。以戒相不同故。兩經戒相。已具本集。茲不錄。
五辯謬稱
按大小二乘。經律論藏。在家受戒。唯優婆塞優婆夷二眾。未見童女(即未嫁閨女)受戒。即得稱式叉摩那者。今時傳戒。譌誤頗多。至於式叉摩那一種。尤為譌誤之甚。茲不可以不辯。梵語式叉摩那。此云學戒女。是出家沙彌尼。受此戒。可學大比邱尼戒也。按佛世。諸尼輒度人。出家受具戒。以不知戒相。故造作非法。佛言。應與二歲學戒羯磨(二歲。即兩年也)。令先習學已。然後受具。一切大尼戒。皆應學之。除自手取食。授食與他。故諸經律論懺中。出家五眾次第。式叉尼居沙彌之上。以其具學大尼戒故。所謂比邱。比邱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是也。至眾集會時。佛以儀式不便。雖大尼亦列沙彌之後。式叉尼列大尼後。故僧祇律云。在比邱尼下。沙彌尼上坐。自有明中葉。封閉戒壇。尸羅軌則。幾不可聞。不唯學戒之法久廢。而式叉名義。亦罔聞知。至謂未剃髮閨女。求受五戒者。為式叉摩那。以訛傳訛。至今不改。按大智度論。佛在世時。有一長者婦。不覺懷妊出家。受具足戒。其後身大轉現。諸長者譏嫌。比邱尼因此。制有二年學戒。受六法。然後受具足戒。文據此。則婦亦可作式叉摩那。不專指童女言矣。又論云。式叉摩那有二種。一者。十八歲童女受六法。二者。夫家十歲。得受六法。文此則指童女言。夫家十歲。解者謂或因母亡。或母家貧苦。不能護養。即將小女。歸於夫家。已養十年。情竇漸開。又在夫家。難無欲事。又十八童女。雖未嫁而年已長。故須預防也。然不必論是女是婦。其為已出家者。則決定無疑。至其位收在沙彌之上。比邱尼之下者。以其出家志求具足。不過因妨嫌之意。暫遲二年。以為學戒之地。不比沙彌等。尚無具足志也。又此式叉尼。不同優婆夷所受戒相。故另有式叉尼學戒法等。茲不具述。據律所制。式叉摩那。的係出家尼。非在家閨女戒也。按華嚴經。善財童子。詣安住王都大城。欲參不動優婆夷。不知處所。無量人眾。咸告之言。不動優婆夷。身是童女。在其家內。父母守護云云。據此。可見童女。亦稱優婆夷。更一明證矣。
在家律要廣集卷第二
在家律要廣集卷第三
梵網經心地品菩薩戒
姚秦 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
陳隋 天台國清 智者大師 疏
明 古杭雲棲沙門 袾宏 發隱
明 孝豐靈峯沙門 智旭 合注
清 優婆塞真益 陳熙願 節要
清 瓶窯真寂後學 儀潤 重刊
天台智者大師說曰。菩薩戒者。運善之初章。却惡之前陣。直道而歸。生源可盡。
雲棲蓮池大師發隱。生源可盡者。夫塵劫受生。源源不竭。良繇謬行邪道。迷背忘歸故耳。今從此戒。止惡行善。是繇於正直之道。而息妄歸真也。豈不能枯愛河之流注。乾苦海之汪洋。而了證無生耶。
聲聞小行。尚自珍敬木叉。大士兼懷。豈不精持戒品。內外二途。咸皆敬奉。王家眾庶。委質虔恭。
委身為質。一心向服。
斯乃趨極果之勝因。結道場之妙業。
繇戒成佛。故曰極果勝因。運善意也。仗戒降魔。故曰道場妙業。却惡意也。
經稱梵網者。欲明諸佛教法不同。猶如梵王網目。品言心地者。菩薩律儀。徧防三業。心意識。體一異名。三業之中。意業為主。身口居次。據勝為論。故言心地也。
體一名異者。初惟一真凝寂之體。繇集起有心之名。繇籌量有意之名。繇了別有識之名。究其根源。無二體也。
菩薩。譯云大道心成眾生。以其運心廣普。因立斯號。從初發心。終至等覺。皆名菩薩也。法號即是戒義。梵音尸羅。大論云。秦言性善。亦云清涼。以其能止破戒熱惱。從能得名。亦云波羅提木叉。譯云保解脫。
保持三業。離諸縛也。
亦云淨命。
清淨自活。
亦言成就威儀。
威嚴可畏。儀軌可則。
未來生處。離三惡道。淨土受形。防非止惡。亦言戒是約義。
約束而不放縱。
訓義。
訓教規誡。
復言勒義禁義。
如馬受勒。又如奉王禁敕。靡敢違犯。
並是隨義立名。今言戒者。有律儀戒。定共戒。道共戒。律是遮止。儀是形儀。能止形上諸惡。定是靜攝。入定之時。自然調善。防止諸惡。道是能通。發真以後。自無毀犯。初果耕地。蟲離四寸。道共力也。此二戒法。既是心上勝用。力能發戒。道定與律儀並起。故稱為共。
定共者。心寂則諸惡不行。道共者。心明則羣妄自息。但修道定。戒即圓成。故曰與律儀並起。
若攝律儀。攝善法。攝眾生。此三聚戒。名出方等地持。不通三藏。大士律儀。通止三業。今從身口相顯。皆名律儀也。
戒兼三業。今律儀似偏屬身口者。從相顯也。
攝善者。於律儀上。起大菩提心。能止一切不修善事。勤修諸善。滿菩提願也。
戒以止惡為義。而曰攝善者。即止惡處。眾善奉行。故曰律儀上起菩提心也。
攝生者。菩薩利益眾生。有十一事。
一眾生饒益事。悉與同事。二看病。三說法。四報恩。五救苦難。開解憂惱。六給貧。七以德畜眾。八安慰眾生。九稱有德。十折伏過惡令改。十一神通示現過惡。令人畏避也。
律儀能令心住。攝善自成佛法。攝生成就眾生。此三。攝大士諸戒盡也。大論戒品。列十種戒。一。不缺。
缺者。已全廢壞。屬根本。
二。不破。
破者。損而未壞。屬僧殘。
三。不穿。
穿者。漏而未損。屬波夜提。
四。不雜。
身心俱攝。名曰不雜。則三失皆免矣。
五。隨道。隨順諦理。能破見惑。六。無著。見真成聖。於思惟惑。無所染著。此兩約真諦持戒也。七。智所讚。八。自在。約菩薩化他。為佛所讚。於世中間。而得自在。此約俗諦持戒也。九。隨定。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示十界像。導利眾生。雖威儀起動。任運常淨。故名隨定戒。
滅定示現。即真而俗。起動常淨。即俗而真。任運者。猶言自然也。
十具足。前來諸戒律儀防止。名不具足。中道之戒。無戒不備。故名具足。用中道慧。徧入諸法。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義諦戒也。
如是之戒。攝一切戒又復入一切戒。
疏。大梵天王因陀羅網。千重文綵。不相障閡。諸佛教門。亦復如是。莊嚴梵身。無所障閡。從譬立名。總喻一部所證。參差不同。如梵王網也。品名心地者。亦是譬名。品內所明大士要用。如人身之有心。能總萬事。能生勝果。為大士所依。義言如地也。
發隱。因陀羅者。此云天帝。又云天赤珠。言大梵天王赤珠羅網。紅光互射。寶色交輝。文彩千重。不相障閡也。引此以明十方世界。安立無量。亦復如是。十方諸佛教門。施設無量。亦復如是。十方諸菩薩依教修證。參差無量。亦復如是。莊嚴梵身者。諸佛本源清淨心體。名曰梵身。列之為無量世界。開之為無量教門。化導之為無量修證。所以莊嚴此身。猶梵王之以珠網為華飾也。心地者。亦喻。言人身百骸並集。必有主宰之心。菩薩眾德交修。必有要妙之用。要用者。即本源心體戒也。萬事因之總統。猶地之承載一切也。勝果因之發生。猶地之長養一切也。經名梵網。品名心地者。以此。
靈峯蕅益大師合注。自性本淨名梵。塵界含攝名網。
【科】爾時盧舍那佛。為此大眾。略開百千恒河沙不可說法門中心地。如毛頭許。
疏。盧舍那。翻為淨滿。以諸患都盡。故稱為淨。眾德悉圓。名為滿也。
發隱。諸患盡。則無妄不消。止惡果也。眾德圓。則無美不集。行善果也此大眾者。指千華上佛也。如毛頭許。以少況多。極言法門之廣大也。
是過去一切佛已說。未來佛當說。現在佛今說。三世菩薩已學當學今學。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號吾為盧舍那。汝諸佛轉我所說。與一切眾生。開心地道。
發隱。萬聖傳無異辭。千賢受無二法。亦是自己已試之成法。明當遵而可信也。轉者。傳佛語而及眾生。開心地道者。本來心地。平直虗通。無始妄情。壅塞滯礙。制之以戒。則壅去礙除。蕩然平直。廓爾虗通矣。此一經之要旨。問。攝心為戒。云何名開。答。小乘之戒。僅收攝而自守。大乘之戒。兼開通而利生。故攝之義狹。開之義廣也。
爾時蓮華臺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盧舍那佛。放光。光告千華上佛。持我心地法門品而去。復轉為千百億釋迦。及一切眾生。次第說我上心地法門品。汝等受持讀誦。一心而行。
發隱。蓮華臺藏者。華藏世界也。光告者。如華嚴雲臺等皆說法也。千百億者。西域億有四種。十萬百萬千萬萬萬。今千百億。謂千華上百億。取千萬為億。稱大千之數也。轉為連下句。言兼為諸佛眾生也。約華嚴。舍那即是釋迦。分勝劣故非一。融本迹故非異。今乃逐機隨緣。在化度門。理應開耳。
合注。放光普告者。顯心地法門。若本若迹。若因若果。無不以智為前導也。故上卷釋迦放光發起。菩薩放光集眾。今則舍那放光囑授。後復釋迦放光誦戒。
爾時千華上佛。千百億釋迦。從蓮華臺藏世界。赫赫師子座起。各各辭退。舉身放不可思議光。光皆化無量佛。一時以無量青黃赤白華。供養盧舍那佛。受持上說心地法門品竟。各各從此蓮華臺藏世界而沒。沒已。入體性虗空華光三昧。還本源世界。閻浮提菩提樹下。從體性虗空華光三昧出。出已。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十世界海。復從座起。至帝釋宮。說十住。復從座起。至燄天中。說十行。復從座起。至第四天。說十迴向。復從座起。至化樂天。說十禪定。復從座起。至他化天。說十地。復至一禪中。說十金剛。復至二禪中。說十忍。復至三禪中。說十願。復至四禪中。摩醯首羅天王宮。說我本源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其餘千百億釋迦。亦復如是。無二無別。如賢劫品中說。
發隱。千佛化為千百億。千百億復化無量。表心地戒法。出生無窮盡也。體性三昧者。體性繇來本空。華光任運自現如太虗遼闊。雲霞日月。飛走草木。萬類紛紜。起滅隱顯。並行不悖。故佛於此定或入或出。隨心自在也。釋迦千百億身。皆先於舍那前受戒。乃於十處說法。後仍結歸心地。表萬法至心而極。其餘千百億等者。一百億世界佛。如是覆述說法。推而例之。千百億皆然也。賢劫品見大本。後倣此。問華嚴言釋迦以境本定身。現起舍那。此經言舍那說。釋迦受。則先有舍那。後授釋迦。舍那又非釋迦現起者矣。二說差異。云何會通。答。釋迦證清淨法身。及報應身。而法身無形。報身有象故現起舍那。說此戒法。復以應身。流布無盡。是知據迹。則華嚴乃釋迦現起舍那。梵網又舍那授法釋迦。原本則釋迦舍那。雖交相現授而法身則本自常定。未嘗動也。要之佛證三身。非三非一。常一常三。可先可後。誰先誰後。不可思議者也。
合注。舉身放不可思議光者。迹光與本光無異。同是三德秘藏微妙智明也。光皆化無量佛者。此智是諸佛之母。諸佛由此出生也。無量華供養者。華表妙因。妙因從果德起。還用莊嚴果德也。還本源世界閻浮提菩提樹下者。若據下文。東方來入天王宮。說魔受化經云云。應云還至四禪摩醯首羅天王宮。先說魔受化經。方乃下生人間。示現出家。詣菩提樹。今經明菩提樹下。從三昧出。正顯八相成道。始終皆不離此三昧也。又前接至華藏。既稱為還。今復至南洲。亦名還本源世界者。前表理為事本。今表事為理本。故皆得稱還。稱本源也。何謂理為事本。謂本惟圓教一實之理。而眾生迷有深淺。悟有難易。故更設別教通教藏教以開示之。又本惟一行是如來行。而眾生根有利鈍。修有巧拙。故更立五行萬行等以收羅之。又本惟真常法身。而眾生久在輪轉。不能自見。故更現勝應劣應等身以覺悟之。又本惟寂光淨土。而眾生迷背日久證入無繇。故更垂實報方便同居等土以攝受之。是名理為事本也。何謂事為理本。謂只此因緣生法。此法即空即假即中。總不得離此正因緣境。而別談理性。又只此施戒等行。或達其三輪體空。或知其莊嚴無盡。或了其體是法界。總不得廢此六度事行。而高談理觀。又只此丈六常身。名為境本定身。界內利根。即見其坐天衣座。轉無生四諦法輪。界外鈍根即見其相好無量。徧坐道場。界外利根。即見其一一色相。當體無非真實法身。故法華經云。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何處別有四佛。為四人說四教耶。又只此同居一土。斷見思者。便能橫見方便。破無明者。便能橫見實報。無明盡者。便能橫見寂光。方便一土。猶可云別在界外。實報寂光。則未有隔於此土者。是名事為理本也。方者。正也。安住正法。故云方坐也。金剛千光王座。下去名華光王座。千字即華字之誤。妙光堂。即普光明殿。華嚴七處九會。多云不起本處。此云復從座起。機宜不同。所見各別。復至四禪。乃說此心地法門者。本從四禪中放光發起。接至華藏世界。秉受此法。故今仍於四禪說之。又帝釋宮等。分說此心地法。四禪宮中。合說此心地法。分說表於行布。合說表於圓融。又顯此心地法。雖位位差別總趣極果也。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初現蓮華臺藏世界東方來入天王宮中。說魔受化經已。下生南閻浮提迦夷羅國。母名摩耶。父字白淨。吾名悉達。七歲出家。三十成道。號吾為釋迦牟尼佛。於寂滅道場。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時佛觀諸大梵天王網羅幢。因為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別異無量。佛教門亦復如是。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為此娑婆世界。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為是中一切大眾。略開心地法門竟。復從天王宮。下至閻浮提菩提樹下。為此地上一切眾生凡夫癡暗之人。說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當當常有因故。當當常住法身。如是十波羅提木叉。出於世界。是法戒。是三世一切眾生頂戴受持。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
疏。梵網大本。一百一十二卷。六十一品。惟第十菩薩心地品。什師誦出上下兩卷。上序菩薩階位。下明菩薩戒法。
發隱。此戒是梵網經多品中之一品。又一品中之下卷。前所說法。徧指諸世界之一佛。今所說法。專指此世界之一佛。故語似重復。而實不濫。東方者。言此界當華藏中東也。下生等者。敘釋迦下生之世界國邑。父母姓氏。出家修道。成佛度生之大略也。閻浮提。此云勝金。河出金沙。樹流金汁。南天下也。四天下中。惟此有三事勝。三事者。一勇猛強記。二勤修梵行。三佛出其土。故佛出南洲也。迦夷羅。此云黃髮。昔有黃色仙人於此修道。大千世界。此為最中。故佛於南洲生迦夷也。摩耶。此云大幻。以大幻術。母諸佛也。白淨。或云淨飯。悉達。具云薩婆悉達。此翻頓吉。太子生時。諸吉祥瑞。皆悉具故。於寂滅等者。明次第周徧。說法教化。一佛與前多佛同也。十住。非十住法。乃所住十處也。八千返者。世尊悲願宏深。度化無盡。追思返此。歷數八千。金剛座者。三世諸佛坐斯成道。無少變壞。即實相心地為此者。為此界眾生。坐道場。成正覺。宏法化也。此是總說一代時教。摩醯宮中。開心地法門。則正說此心地戒也。復從天宮下至菩提樹下。為此眾生說盧舍那初發心所誦戒。即是十重四十八輕也。初發心者。三世諸佛。皆先受菩薩戒為初因也。一戒。猶言此戒。又此戒是最上第一戒也。光明金剛寶戒者。讚此一戒。破黑暗如光明。碎煩惱如金剛。具足法財功德如寶也。如來果海此戒為本源。菩薩因地。亦此戒為本源。佛性種子者。言此戒是佛性德戒。而佛性乃眾生悉具。則此戒亦一切眾生從菩薩因。至如來果之本源也。意識色心而等之以一切。葢言不論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正明眾生皆有佛性也。佛性云戒者。此戒為佛性種子故也。當當云者。葢此戒既佛性種子。故受之者。當永為成佛正因。不墮邪因也。當永住於清淨法身。不為色身諸欲所染也。重言當者。決當獲如是大益也。如是十波羅提木叉。專言十重者。舉重以攝輕也出於世界者。世所難值。而今出焉。宜生慶幸。勿空過也。法戒者。此戒既佛性種子。是乃眾生法則之戒。故當頂戴受持。頂戴。尊之至也。受持。執之固也。重說者。戒為道本。不厭頻宣。故諸佛半月自誦。宣公十遍為期。今之重說。未為多也。無盡藏者。此戒含攝無盡。無量戒法。皆具足也。一切眾生戒者。此戒上傳千佛。下被羣生。僧俗同歸。鬼畜得與。非如聲聞戒之局也。本源自性者。此戒是佛菩薩之本源。本源者。即一切眾生同源之自性也。性本清淨。無有污染。此戒乃復其本淨之體。非有加於本性之外也。
合注。從初現蓮華臺藏世界者。指上卷初於四禪中放光徹炤。乃至擎接還歸事也。寂滅道場。即菩提道場。菩提是智。寂滅是理。由坐此處。以菩提智。證寂滅理。故名為菩提道場。佛性種子者。此戒本以正因佛性為種子。起信所謂以知法性無染污故。隨順修行尸波羅蜜。而緣了佛性。又以此戒為種子。涅槃所謂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因見佛性。乃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一切眾生既皆有佛性。佛性徧一切法。則若意若識。若色若心。但凡是情是心。無不入於佛性戒中。此戒的的是常有真因。此戒的的是常住法身妙果。如是十波羅提木叉。出於世界。普被羣機。故此法戒。乃三世一切眾生。皆應頂戴受持者也。思量名意。別指第七。了別名識。別指第六。集起名心。別指第八。當當。猶云的的確確保任行人。到解脫岸。故名波羅提木叉。
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帀千華上。復見千釋迦。
疏。我今者。八自在我也。方者。正也。安住正法。故云坐也。
發隱。涅槃云。第一能示一身多身。乃至第八身如虗空。存沒隨宜。如是之我。非情見我相之我。
蓮華臺。世界形相似蓮華。故云蓮華藏。華嚴云。華在下擎。蓮華二義。處穢不污。譬舍那居穢不染也。藏者。包含十方法界。悉在中也。
華含法界。表戒含萬法。
臺者。中也。表因能起果。故譬臺也。
臺以中位為因而成華。表戒以中道為體而成聖。
又以本佛坐於華臺。表戒是眾德之本。千華者。人中華有十餘葉。天華百葉。佛菩薩華千葉。
發隱。葉者。花瓣。
一葉有一佛世界。故有千佛淨土。又一世界中一佛國土。此猶略說。
華嚴重重無盡世界。如微塵然。乃名廣說。
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各坐菩提樹。一時成佛道。
發隱。一華。即一葉。非全華也。上明一葉上一釋迦。今明一葉上復有百億國。則有百億釋迦。舍那為本。千釋迦為迹。千釋迦為本。復生百億為迹。本佛迹佛。不分前後。一時成佛。表體用無二道也。
如是千百億。盧舍那本身。千百億釋迦。各接微塵眾。俱來至我所。聽我誦佛戒。甘露門即開。
疏。如是二句。明千百億皆以舍那為本。
發隱。雖名本迹。勿生二想。千百億身。即舍那一身耳。千江散影。長空止見孤輪。萬口傳聲。空谷曾無二響。應化無窮。法身不動。亦猶是也。
接者。取有緣之義。能接之人。是千百億釋迦也。
自覺己圓。力能覺他。名能接人。各接者。千百億佛。接千百億塵眾。接取有緣。揀無緣不接也。俱來者。能所俱至。表體用歸一心也。
誦佛戒者。問。何故誦。不道說耶。答。此是三世十方諸佛之法。非始自作。故秪得稱誦。不得道說。甘露門者。譬服甘露。令人長壽不死。要因此戒。得至涅槃常樂我淨。教能通理。譬之如門。又戒能濟拔。免離生死。譬如甘露。服得命長。大經云。有山從四方來。惟當持戒布施也。
戒能濟拔下。文似濫前。然前云長壽。自永處涅槃之極位言也。如平時服之。得仙道故。後云濟拔自暫離生死之苦果言也。如病患服之。得痊可故。故不相濫。
是時千百億。還至本道場。各坐菩提樹。誦我本師戒。
發隱。本道場表本心。菩提樹。表覺體。言以本心覺體。持本戒也。
合注。本師。指舍那也。
十重四十八。
發隱。此一句。攝全部戒法。奉持之要。良在於斯。
戒如日月明。亦如瓔珞珠。
疏。持此戒。能除罪霧。譬之於日。使得清涼。喻之若月。富有善法。如瓔珞珠。又日能長萬物。戒亦如是。能生長萬善。又如瓔珞能差貧窮。戒亦如是。能差眾生貧。長善法財。又如日月麗天。無不瞻仰。持戒在體。無不歸崇。瓔珞在身。莊嚴第一。持戒離醜。如端正也。
發隱。離醜有二。一以身心言。繇此戒故。內無邪念。離心醜也。外無過動。離身醜也。二以因果言。今生持戒。來生當得相好端嚴。離報醜也。
合注。日消罪霧。月照夜幽。珠療貧窮。律儀義也。日長善法。月得清涼。珠富法財。攝善義也。日月麗天。無不瞻仰。瓔珞在身。觀者愛敬。攝生義也。
微塵菩薩眾。由是成正覺。是盧舍那誦。我亦如是誦。
疏。如人渡海。必假舟航。若渡生死。要因於戒。
發隱。此勸持也。舍那自誦。我亦隨誦。況諸菩薩乎。
汝新學菩薩。頂戴受持戒。受持是戒已。轉授諸眾生。
疏。三十心菩薩。轉受外凡發大乘心也。
發隱。始聞戒者。皆名新學。三十心者。據別教住行向為內凡。十信為外凡。則此眾生。指信位也。推而言之。先聞戒者。轉授未聞也。
諦聽我正誦。佛法中戒藏。波羅提木叉。
疏。此戒簡異外道雞等戒。淨戒為因。木叉為果。
發隱。簡異者。簡別佛法中戒。異於外道中戒也。波羅提木叉。此云保解脫。保衛三業。得解脫也。亦云別解脫。持一事。得一解脫。別別不同故也。因果者。依戒法因。至解脫果也。
合注。戒藏者。一切五戒八戒二百五十戒等。無不從此大戒流出。亦無不攝入此大戒中。所謂菩薩毗尼。猶如大海也。
大眾心諦聽。汝是當成佛。我是已成佛。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疏。信是入道初門。我持此戒。得成正覺。汝亦應爾。
發隱。戒已具足者。一念信心。萬惑俱遣。防非止惡。盡在於斯。何待遮難重詢。羯磨三舉。然後為戒乎。佛唱善來。即成沙門。正此意也。
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
發隱。有心者。言唯除木石無心則已。六道含靈。皆應受戒。攝者。納義。外聞內納。永持勿失也。佛位至遠。云何受戒即入。葢此戒是千佛相傳心地。佛佛繇此成佛。受佛戒。豈不即入佛位耶。又惡無不除。善無不備。生無不度者。佛也。而攝律儀。攝善法。攝眾生者。三聚戒也。此受戒所以入佛位也。問。位既同佛。何不名佛。而名佛子。答。位雖同佛。功德未圓如儲君決當正位。今在東宮。名王子也。名之王子必紹王位。名之佛子。必紹佛位。豈細故哉。
大眾皆恭敬。至心聽我誦。
發隱。佛自重戒。故敕大眾至心。今誦戒於千載之下。可不如對佛面。如聞佛語乎。恭者外肅。敬者內虔。內外精誠。是名至心。心地戒品。若非至心何繇得入。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正覺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
疏。釋迦牟尼。化主大聖釋尊也。樹下得道。因名道樹。
發隱。今初字。聯後文初字為意。初成道果。即最初結戒。急先務也。
無上正覺。即正徧知號。
今曰正覺。正中自具正徧二義。波羅提木叉標菩薩者。簡非聲聞。是大乘菩薩法也。
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
疏。爾雅云。善事父母為孝。孝即順也。
發隱。戒雖萬行。以孝為宗。師僧者。是己和尚。非泛僧也。經舉三種孝因。疏唯釋一者。父母於人。最為切近。舉一以例餘也。又師僧三寶。亦名父母。法身繇和尚教誨之力而生。即法身父母。慧命繇三寶熏修之力而得。即慧命之父母也。道而曰至。揀非偏淺。蘭盆疏云。大孝釋迦尊。累劫報親恩。積因成正覺。孔子贊孝曰至德要道。又謂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而程子亦以性命孝悌為一事。孝曰至道。其誠然乎。孝名為戒者。結而斷之。直以孝名戒也。法苑云。戒即是孝。謂眾生皆吾父母。不殺不盜。是即為孝。意正同此。然是戒名為孝。未是孝名為戒。今明孝順自具戒義。如孝順父母。則下氣怡聲。言無獷逆。名口戒。定省周旋。事無拂逆。是名身戒。深愛終慕。心無乖逆。是名意戒。順止惡義。恐辱其親。名律儀戒。順行善義。思顯其親。名善法戒。順兼濟義。拾椹回兇。捨肉悟主。錫類不匱。名攝生戒。師僧三寶。亦復如是。以要言之。但能孝順。自然梵行具足。戒之得名。良以此耳。優婆塞戒經云。受持戒已。不能供養父母師長者得罪。正言孝是戒也。亦名制止者。言制止亦以孝名也。制為戒法。以止其惡謂之制止。今惟孝順自不造惡。豈非制止。孝經云。孝親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亦止惡意也。上戒字。泛指戒體。下制止。則指所列戒品。如十重四十八輕是也。只一孝字。可概戒義。故下制戒中。十重第一二三四以至第九第十。皆曰孝順心。輕垢第一十三十七二十九三十五四十八。亦皆曰孝順心。至於餘戒。多舉父母為言。則是貫徹乎十重之始終。聯絡乎四十八輕之首尾。一孝立而諸戒盡矣。
合注。父母生我色身。依之修道。師僧生我戒身。繇之成佛。三寶生我慧命。成就菩提。故一一須孝順也。繇此得至無上大菩提道。故云至道之法。
佛即口放無量光明。
疏。瑞者。信也。欲說大事。前須放光。故稱為瑞。光是色像之勝。放勝光明。召有緣眾。同來聽戒。戒是諸善最勝。能滅惡生善。口放者。表釋尊今日宣說大乘菩薩戒法。
發隱。勝事欲興。休徵先現。況此心地戒。道傳千佛。化被羣生。莫大於此者。安得前無瑞應耶。口放有二義。一者。表此戒法金口敷宣。二者。表此戒法。菩薩聽受而成勝果。從佛口生也。
是時百萬億大眾。諸菩薩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國王。合掌至心。聽佛誦一切諸佛大乘戒。
疏。十六國。名出長阿含。
發隱。合掌身業淨。至心意業淨。耳聽則心專而言寂。口業淨。聽法者當如是矣。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
發隱。此萬世誦戒立法之始也。半月半月者。望日晦日也。月勤二誦。恐遺忘也。又白月黑月。喻善業惡業應自考也。
合注。此日誦戒。名為布薩。正呼為褒灑陀。褒灑是長養義。陀是淨義。言長養善法。淨除不善也。佛尚自誦。何況餘人。佛既自誦。益知至佛乃廢之說。非盡理矣。
疏。汝等下。凡舉五位人。一。發心。謂共地菩薩。二。十發趣謂初十心。依梵網列名。一捨。二戒。三忍。四進。五定。六慧。七願。八護。九喜。十頂心。三。十長養。謂中十心。一慈。二悲。三喜。四捨。五施。六好說。七益。八同。九定。十慧。四。十金剛。後十心。一信。二念。三迴向。四達。五圓。六不退。七大乘。八無相。九慧。十不壞心。五十地。謂登地以上。一體性平等地。二體性善方便地。三體性光明地。四體性爾炎地。五體性慧照地。六體性華光地。七體性滿足地。八體性佛吼地。九體性華嚴地。十體性入佛界地。
共地菩薩者。十信發心。與佛共地。一云即三乘共十地也。發趣長養金剛。分初中後。名三十心。初十心。即住位。中十心。即行位。後十心。即向位十地。平等地至入佛界地。即歡喜至法雲十地是也。此三十心十地。與華嚴諸經。名小不同。其實則一。亦誦者。舉況之辭。菩薩尚誦。何況凡小。問。此言共地。與善戒中分十二住為七地。六菩薩地。一菩薩如來共地。同異何如。答。彼要其終。以果言也。謂菩薩修行至此。同如來故。此原其始。以因言也。謂初發心即同如來故。又此經以心地為宗。此三十心。正心地種種法門。十重四十八輕。皆三十心中戒心中出。如制戒中所明。問。十地何不言心。答。三十心是十地之因。至十地。則所發心。成就圓滿。上荷佛法。下載眾生。有地之象。故易心言地。實心外無地也。
是故戒光從口出。有緣非無因。故光。光非青黃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無。非因果法。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
疏。口能出光名緣。必有繇致名因。
發隱。意謂有緣必有因故光。光是所得之果。必有因以致之也。非青黃色心。不墮妄境妄情。凡小之果也。非有無。不墮執斷執常。偏見之果也。非因果。不墮有修有證。權乘之果也。此心地戒。本自超情境。離斷常。絕修證。故其得果如是。問。既曰有因。曰得果。又曰非因果法。何也。答。有二義。一者。非世間因果。二者。非因非果。乃所以為正因正果也。是諸佛等者。諸佛正徧知海汪洋無盡。此心地戒為之本源也。菩薩萬行開敷。成就妙果。此心地戒為之根本也。一切眾生。生生不窮。乃至後當作佛者。亦此心地戒為之根本也。徹聖通凡。咸因此戒。戒因清淨。淨極光通。有自來矣。
合注。此光即表無作戒體。此無作戒。全以性德為其本因。故非無因既是全性所起。即復全體是性。是故非青黃。乃至非因果法。非青黃等色。非分別識心。不墮凡愚妄情妄境果也。非有非無。不墮邪見斷常果也。非因果法。不墮權小有修有證果也。不墮此等諸果。乃是法身妙果。既是法身妙果。亦即成佛真因。故諸佛菩薩大眾佛子。皆以此為本源。
是故大眾諸佛子。應受持。應讀誦。應善學。
發隱。受者。領納不拒。持者。操執不忘。讀誦者。口演其文。善學者。力行其事。舊本善學上無應字。連下文佛子為句。似為穩當。後十重結文中。有善學諸仁者句。與此正合。
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邱。比邱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婬男。婬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發隱。黃門。內宦之通稱。金剛神者。有大威力。能捍外魔。護佛法。喻如金剛也。變化人。非如來所作化人。應是天龍鬼畜變化而成者也。以要言之。一切種類。皆可作戒器。但須能解法師語耳。受戒者便得清淨。如百川入海。同一鹹味也。
聲聞秉佛剃染。若不揀擇。恐損正法。故重難輕遮。稽防特甚。菩薩專主利生。若不兼容。化度有限。故淫賤鬼畜。容納無餘。
合注。金剛神。亦名執金剛神。亦名金剛力士。持杵隨侍諸佛者。
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應當學。敬心奉持。
發隱。非菩薩者。失現在大乘之名。非佛種者。失當來極位之果。相貌者。戒雖無形。而有可持守。亦云相貌。
○第一殺戒
合注。此等皆是後人科文。
發隱。婬者。生死之原。聲聞怖生死。故婬先。殺者。慈悲之敵。大士大悲。普度。故殺先。
疏。婬欲非性罪。殺是性罪。言殺。斷他命故。五陰相續有眾生。而今斷此相續。故云殺也。七眾同犯。聲聞五眾。大同小異。
合注。七眾者。一比邱。二比邱尼。三式叉摩那。四沙彌。五沙彌尼。六優婆塞。七優婆夷。前五是出家。後二是在家。大同小異者。大謂大乘七眾。小謂聲聞七眾。
發隱。五眾者。揀在家二眾。純舉出家也。
同者。同不許殺。異者。略三事。一開遮異。大士見機得殺。聲聞雖見不許。
發隱。如殺一人而救多人。斷色身而全慧命。乃大士之宏規。非聲聞力量所及。故菩薩開聲聞遮。
二色心異。大士制心。聲聞制色。
發隱。制心。則併絕殺心。制色。則僅除殺事。
三輕重異。大士害師犯逆。聲聞非逆。
發隱。師能長養法身。是佛種。子故大士害之犯逆。聲聞無望成佛。故輕。若恃此而故害師。則出於有心。必墮無間。
又大士重。重於聲聞重也。
佛言。若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呪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發隱。受佛大戒即佛所生。行當紹隆佛種。有子之義。毋自輕也。
疏。自殺。謂自害他命。凡三種法。內色。外色。內外色。
合注。內色。謂手足等。外色。謂刀杖木石等。內外色。謂手執刀杖等。令前人命斷。名之為殺。教人殺者。或面教。或遣使或作書等。
方便殺者。殺前方便。所謂束縛繫等。
發隱。繇束縛繫等而後殺也。
合注。或指示道路。令前人捕獲。亦名方便。讚歎殺者。前人本無殺心。讚譽令起。隨喜殺者。前人先有殺心。獎勸令成。
呪殺。謂毗陀羅等。雖假餘緣。亦皆同犯。
發隱。毗陀羅。惡呪名。假餘緣者。雖非全用呪殺。而惡心魘魅呪為之主也。
合注。乃至呪殺者。作起屍呪。及伏弩火坑等種種惡事。具如五戒相經廣明△殺因者。心欲前人命斷。殺緣者。方便助成其事。殺法者。刀劒坑弩毒藥呪術等。殺業者。前人命根不得相續。△乃至一切有命者。下及微細有情。如蜎飛蠕動等。不得故殺者。揀非誤傷。
常住慈悲心。兩解。一云應學常住佛起慈悲。二云心恒應常住慈悲之地。孝順心。秉教不惱他。
發隱。殺事逆天悖理。即是不孝不順。
方便救護。非直爾不惱。乃應涉事救解。
發隱。但能不惱。差可免愆。若不救護。何名大士故不殺仍應救生。不盜仍應布施。後皆例此。合注。恣心者。因貪起殺。不知制止。快意者。因瞋起殺。洩其怨恨。是菩薩者。繇本受戒。故有此名。波羅夷罪者。此云棄罪。犯此戒者。永棄佛海邊外。永失妙因妙果。亦云墮罪。犯此戒者。墮落三途。亦云他勝處法。受菩薩戒。本欲破壞煩惱。摧伏魔軍。今犯此戒。反被煩惱所勝。又被魔軍所勝。亦云是極惡法。亦云是斷頭法。亦云如斷多羅樹心。如針鼻缺。如大石破二分等。
發隱。波羅夷。此云極惡。又云棄。言極惡罪大。永為棄物。僧祗律三義。一退沒義。道果喪失故。二不共住義。法眾不容故。三墮落義。死入地獄故。
合注。此戒具二業成罪。一性業。二遮業。性業者。雖不受佛戒。世間法爾有罪。如輪王十善。亦制殺生。國制殺人。會須償命。遮業者。佛制之所遮止。犯者得破戒罪。此之殺業。不受戒人。但得性罪。已受戒者。兼得性遮二罪也。問。同一殺盜婬妄等事。未受戒人。止得一罪。已受戒人。反得二罪。則受戒乃招罪之途。有損無益。答。受佛戒。即入佛位。皆名第一清淨。功德豈可思議。惟其持者功德力大。所以破者罪業倍深。功德力大。必宜秉受。罪業倍深。必宜莫犯也。【科】此戒備四緣成重。一是眾生。二眾生想。三有殺心四前人命斷。一是眾生者。略為三品。上品謂諸佛聖人。父母師僧。佛不受害。但令惡心出其身血。即犯逆罪。害阿羅漢。犯逆。三果以下。但犯重。菩薩取發趣以上。害者犯逆。害外凡位。未入畢定性者。但犯重。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闍黎。同犯逆罪。中品謂一切人天。害皆犯重。下品謂四趣眾生。修羅鬼神畜生等。此有兩解。一云同重。大士防殺嚴故。一云但輕垢。在重戒中兼制。以非道器故。文云有命者。舉輕況重耳。二眾生想者。有當。有疑。有僻。共成六句。謂實是眾生。實眾生想。實非眾生。非眾生想二句為當。實是眾生。心中疑為是眾生耶。非眾生耶。實非眾生。心中疑為是眾生耶。非眾生耶。二句為疑。實是眾生。心中決謂非眾生想。實非眾生。心中決謂是眾生想。二句為僻。若眾生眾生想。眾生疑。殺者犯重。若眾生非眾生想。如見蛇誤以為繩。見蟲誤以為土。雖斫之捻之。本無殺心。無犯戒罪。若非眾生作眾生想及疑。如見繩誤以為蛇。見土誤以為蟲。斫之捻之。雖無所害。具有殺心。犯輕垢罪。若非眾生非眾生想。此全無罪。又聖人聖人想。父母父母想。師僧師僧想。人天人天想等。各有六句。結判逆與非逆。若重若輕。可以例知。三殺心者。謂惱害前境。願其命斷。正是業主。殺心復二。一通心。二隔心。通心者。如漫作坑弩。漫為燒斫。隨有死者。皆悉犯重。都無死者。犯方便罪。隔心者。本為此人作殺方便。誤傷彼人。於彼人都無殺心。故不結罪。仍於此人邊結方便罪。四前人命斷者。色心連持相續不斷。名為命根。今使不得相續。故成殺業。
發隱。或問沙門專慈悲之業。王臣主生殺之權。有罪不誅。何以為國。答。準見機得殺之例。則有罪而殺。殺何犯焉。況斷死必為流涕。三覆然後行刑。是國政佛心。兩無妨礙也。問。人可見機。物應無論。是以太牢享帝。大烹養賢。云何王臣。制殺畜類。答。人惟犯惡而服上刑。物成何罪而就死地。且神享克誠。不妨[袖-由+龠]祭。孔樂蔬水。豈必肥甘。宴享用牲。葢佛法未入中國之權教耳。執為常法可乎。即如梁武帝麵為犧牲。祀先之禮既成。殺生之戒不破。亦曲盡權宜之法。然而準孔子謂象人而葬為無後之義。則梁武之行。君子猶不滿焉。何也。以其象牲以祀。彼生固無傷。而吾心則已薄也。奈何用真牲而不恤也。吾知拘墟之見。必執人畜貴賤之說以相難。而有生同原之理。則彼不知。人死為羊。羊死為人之言。則彼不信。吾其如之何哉。有志者。亦自淑其身而可矣問。牛羊犬豕。可弗殺矣。豺狼當道。虎豹食人。則將如之何。答。猛獸懷德而渡河。鱷魚感誠而遠徙。果能如是。安用殺為。其或不然。捕蝗斬蛟。除害為民。等國常刑。應所不禁。
合注。凡於戒律。須善識開遮。唐譯菩薩戒本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繇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謂如是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繇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解曰。此則大悲增上。純以代苦之心。而行殺業也。深生慚愧明其不自以為功能。以憐愍心。明其實無一念瞋忿。故雖甘受犯戒之罪。而究竟無違犯耳。倘私念未忘。或貪圖功德。駕言於大士宏規。豈能免性遮二業哉。
又須明異熟果報。異熟者。異時而熟。異處而熟異時者。今生造業。或現生受報。或來生受報。或無量生後受報。異性者。造業通於三性。謂善不善。無記。受報惟屬無記之性。異處者。人中造業。六道酬償也。此殺生罪。果報何如。華嚴二地品云。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餓鬼。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解曰三塗是正報。人中是餘報也。上殺墮地獄。中殺墮畜生。下殺墮餓鬼。或約前文三品眾中分上中下。或約殺心猛弱分上中下。或雖造上罪。殷勤悔過。轉成中下雖造下罪。護過飾非。不知慚愧。轉成中上。十善業道經云。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恒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解曰。離十惱法。是花報。自在在壽命。是果報也。
○第二盜戒
合注。不與而取他物。名之為盜。
疏。七眾同犯。聲聞五眾有同有異。同者皆不應盜。異者有三。一開遮異。如見機得不得等。大士為物。種種運為皆得。聲聞自度。必依規矩。
發隱。非菩薩至公無我。大慈利物。不得見機輒開也。
聲聞人。佛滅後盜佛物輕。菩薩恒重。
發隱。良由聲聞止為一身。菩薩紹隆三寶。應護持所有。增益所無。而反取之。是監守自盜也。豈不倍常人一等。
又本應與他外命反取豈是大士之心也。
發隱。言財物本當捨彼。乃反取耶。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呪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業。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自盜有八種。或灼然劫取。或潛行竊取。或詐術騙取。或勢力強取。或詞訟取。或牴謾取。或受寄托而不還。或應輸稅而不納。是名八種。教人盜者。教人作八種盜若利不入己。不結重罪。是此戒兼制耳。方便盜者。彼物自來。方便藏舉。如攘羊之類。呪盜者。以種種呪術取他物。或遣役鬼神等。
疏。運手取他物離本處。成盜業。業是造作為義。重物。謂五錢也。
按五錢。猶如五個大銅錢。或取五錢。或取值五錢物皆是。
律云。大銅錢。準十六小錢。其中錢有貴賤。取盜處為斷。
發隱。下文三一針一草皆盜疏何云五錢。葢針草判盜。五錢判重也。離處成盜業。未離處猶在盜法也。
合注。乃至等者。舉輕況重。
發隱。問。取劫賊物。云何犯盜。答。若劫是他物。他於我無與。皆不與取也。
佛性者。一切眾生。皆有當果之性。性是不改為義。
合注。即前戒中常住之意。
發隱。當果之性者。當來佛果。性本同然背性習惡。自戕善本。
合注。反更盜人財物。意顯從人邊結重也 此戒亦具性遮二業。以侵他依報。奪他外命。令他憂苦。王法亦治罪故。 五緣成重。一是有主物。二有主想。三盜心取。四值五錢。五舉離本處。主有三品若佛物。法物。現前僧物。四方僧物。父母師長物。名上品。若人天物。名中品。若鬼神畜生物。名下品。盜上品及中品人物。則重。盜中品中天物。及下品物。結輕。或雖重不失戒。二有主想。亦具當疑僻六句。有主。有主想。有主疑。二句結重。無主。有主想。有主疑。二句結輕。有主無主想。無主無主想。二句無犯。三盜心者。非與想。非己物想。非糞掃想。非暫用想。非親厚想。正是業主。四值五錢者。西國一大錢。值十六小銅錢。若取五錢。若取值五錢物。結重。四錢以下結輕。或雖重不失戒。若二番三番共取五錢物。有意相續者。數滿結重。無相續意者。逐次結輕。若所取物。此處不值五錢。取處值五錢者。結重若此處值過五錢。取處不值五錢。結輕。五舉離本處者。他物置在本處。移動令出本界。或自移。或教他移。或方便移。或呪移。從此時結成盜罪。詳如五戒相經中說。若抵債不還。前人決作失想時。結罪。若受寄不還。亦於前人決作失想時。結罪。若二人共盜取物。離本處。值五錢。雖分時各得減五錢。然各犯重。此生有戒無戒。後生憶不憶等。具於殺戒中辨。不犯者。與想。己物想。糞掃想。暫用想。親厚想。若癡狂。若病壞心○開遮者。菩薩戒本云。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迦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勿令受用如是財物。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有情物。還復有情。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解曰。以憐愍心。能生功德。還復。故無犯。倘分毫沾染。是名賊復劫賊矣○果報者。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三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共財者。世間財物。五家所共。謂王。賊。水。火。不肖子孫。惟功德法財。乃不共他有也。十善業道經云。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讚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眾無畏。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若能迴向菩提。後成佛時。得證清淨大菩提智。
○第三婬戒
疏。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而制有多少。五眾邪正俱制。二眾但制邪婬。
發隱。邪正俱制名多。但制邪婬名少。
合注。婬者。污穢交遘。鄙陋堪恥。名非梵行。亦名為不淨行。正是生死根本。按婬為生死根本。若欲出離生死。在家亦應竟斷婬欲。不止禁邪婬也。
若佛子。自婬。教人婬。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婬。婬因。婬緣。婬法。婬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婬。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自婬者。自作污行。教人者。勸他作污染行。如媒嫁等事。自無迷染。但結輕垢。是此戒兼制。不同殺盜一概結重。或有一種別異煩惱。教人於自身行婬。此則結重。婬因者。染污之心。婬緣者。瞻視隨逐等事。婬法者。摩觸稱歎等事。婬業者。二根交接。入如胡麻許。即成婬罪。不論精之出與未出。乃至畜生女等。舉劣結過。非道者。一。非時。或在日中。或月六齋日。年三齋月。或八王日。或自妻娠姙產後等。二。非處。除小便道。或於大便道。及口中。三。非女。或是男子。或黃門二根。四。處女。未曾嫁人。又非己所攝受。五。他婦。屬他所攝。六。自身。令他人於自身。或大便道。或口中。作不淨行。此六。皆不順世間道理。故名非道也。淨法與人。應教人精持梵行。永離生死苦本也 此戒舊云非性惟遮。以男女居室。世法所不禁故。今言正婬可爾。若邪婬事。安得無罪。況出家人。既不娶婦。觸境皆邪。故知亦具性遮二業。若在家菩薩。受八關齋。一日一夜。斷於正婬。可云唯遮業耳。三緣成重。一是道。二婬心。三事遂。一是道者。小便道。大便道。口道。若人女。天女修羅女。鬼神女。畜生女。若人男。天男。修羅男。鬼神男。畜生男。若人黃門。畜生黃門。人二根。畜生二根。乃至一切已死者。但令三道未壞。於中行婬。皆波羅夷。二婬心者。心生喜樂。三事遂者。於三道中。男根得入如胡麻許。據此時結重罪。失戒體。未入而中止。結方便罪。不犯者。為怨家所執。如熱鐵刺身。惟苦無樂。或熟睡不知。或狂亂壞心○出家五眾。全斷婬欲。在家二眾。惟制邪婬。就己妻妾。復制非時非處。又月六齋日。年三齋月等。若受八關戒時。無復邪正。一切俱制。犯者皆結重罪○大小乘略不同。小乘夢中失精不犯。或云但自責心。大乘若夢行婬。寤應生悔。訶責煩惱。倍於聲聞也○開遮者。菩薩戒本云。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女色。現無係屬。習婬欲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菩薩見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捨不善業。住慈愍心。行非梵行。雖習如是穢染之法。而無所犯。生多功德。出家菩薩。為護聲聞聖所教誡。令不壞滅。一切不應行非梵行。解曰。處在居家。則斷非出家人事。現無係屬。則斷非他所守護。繼心來求。則斷非自起染心。方便安處。則斷是以禮攝受。故無犯而有功也。出家菩薩。護聖教誡。豈容稍藉口哉○果報者。邪婬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解曰。邪婬亦三品分別。母女姊妹六親行婬。名上品。餘一切邪婬。名中品。己妻非時非處等。為下品。又約心猛弱論三品。又約悔不悔論三品。致感三塗也。十善業道經云。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讚法。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掉。三。世所稱歎。四。妻莫能侵。若能迴向菩提。後成佛時。得佛丈夫隱密藏相。
○第四妄語戒
疏。七眾同犯。大小同俱制。與聲聞同異。大略同前。妄是不實之名。欺凡罔聖。迴惑人心。所以得罪。
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而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虗而不實。欺凡罔聖。迴惑人法。名為妄語。此有四別。一。妄言。謂如見言不見。不見言見之類。又如實有言無。實無言有。乃至法說非法。非法說法等。但令違心而語。皆名妄言。二。綺語。謂一切華靡淫辭。無義無利。及一切世間王論賊論飲食論等。三。兩舌。謂向此說彼。向彼說此。互相離間。令成乖諍。四。惡口。謂麤重罵詈。忿怒呪詛。令他不堪。此戒正制大妄語罪。餘一切妄言綺語。是此戒兼制。若兩舌惡口。重者。自屬說過毀他。輕者自屬十三十九戒制也○自妄語者。自言我得十地。辟支。四果。四向。四禪。四空。成不淨觀。成安般念。六通。八解。天來龍來。修羅鬼神悉來問答。或言已斷結使。或言永離三塗。如是等虗而不實。圖致名利。名大妄語。教人妄語者。教人為我傳揚美德。以致名利。同重。若教人自言是聖。名利自屬彼人。但結輕垢。此戒兼制。方便妄語者。作種種顯異方便。或借鬼神仙乩。或用呪術。令人得夢境等○乃至等者。舉輕況重。兼制小妄言也。身心妄語者。身業表相。亦名妄語。如問其得果。點首示相。問清淨不。默然不答等。繇欺妄心。表示身相。令前人領解。口雖不言。亦名妄語也○正語者。如實而語。正見者。為生死。為菩提。為眾生。不為名利。邪語邪見。反此可知。邪業者。依於邪語邪見。必成邪命惡業也。
疏。此戒備五緣成重。一。是眾生。
合注。上中下三品如前說。上品境中。向父母師僧妄語。犯重。向諸聖人妄語。此人不惑。又能以神力遮餘人令不聞。但結方便罪。若聖人中未證他心智者。向說仍重。向中品境天人等。同重。正是迴惑之境。或諸天有他心通。不受其惑。亦止結方便罪。向下品境。或云同重。義疏結輕。今言下境既有解語受戒之機。向說亦應犯重。以鼓惑鬼畜。尤堪作名利媒故。或可失戒猶許重受。或可結不失戒重耳。
二。眾生想。有當。有疑。有僻。
發隱。假令有羅漢於此。當者。作是想言。當是羅漢。對之妄語。其罪則輕。疑者作是想言。是羅漢耶。非羅漢耶。對之妄語。其罪稍重。僻者。作是想言。實非羅漢。對之妄語。其罪更重。有凡夫於此。或作想言。當是凡夫。其罪則重。是凡夫耶。非凡夫耶。其罪稍輕。實非凡夫。其罪更輕。
合注。當疑僻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如前可例。
三。欺誑心。是業主。
合注。謂希圖名利。非增上慢。亦非戲笑假說。正是業主。此仍分通心隔心。若通欲一切人聞。隨有聞者結重。若本惟欲此人聞。此人不聞。而彼人聞。於彼無欺誑心。總不結罪。還於此人結方便罪。若增上慢。亦犯輕垢。戒本經云。菩薩見味禪以為功德。是染汙犯也。
發隱。增上慢者。非明知己不是聖。故言是聖。以誑眾生。特繇小有所得。生增上想。將謂是聖。不自覺知。故止輕垢。
四。說重具。謂身證眼見。若說得四果十地八禪神通。若言見天龍鬼神。悉是重具。
合注。雖四禪四空。凡外亦能修證。而是世間勝法。故亦同重。不淨安般二觀。乃佛法二甘露門。今言成就。即是有證有得。天龍等來。正是彰其聖德。斷結使。離三塗。皆屬果證中事。故皆犯重。若言成就總別相念。煖頂等法。乾慧性地。別十信。圓五品。既是凡夫法。似不結重。或雖重亦不失戒。若言旋風土鬼。來至我所。若言持戒清淨。善通三藏。能習禪思等。虗而不實。皆犯輕垢。
五。前人領解。若對面不解。且結方便。後追思前言忽解者。則壞輕結重。
發隱。語出而人不解。則未成語禍。故領解成重。
合注。或自說。或教人說。或作書說。但令彼人領知信服。據此時結重。若人問汝得果得道否。若點首自肯者。結重。默然不言非者結輕。其餘小妄言等。隨一一語。結一一輕垢。隨多人領解。結多多輕垢。不犯者。狂亂。病壞心。及戲笑說。誤說。獨說○此亦性遮二業。開遮者。戒本云。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囹圄縛難等。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不妄語。然為救脫彼有情故。知而思擇。故作妄語。自無染心。惟為饒益諸有情故。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又大般涅槃經云。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因見佛性。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有說言。佛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煩惱覆故。不如不見。是故應當勤修方便。斷壞煩惱。作是說者。當知不犯四重。若有說言。我已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當知是人。犯波羅夷 果報者。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誑。綺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人受。二者語不明了。解曰。大妄語亦分三品。對父母師僧人天為上品。對鬼畜等為中品。對佛菩薩聖人為下品。以不受惑故也。又欺誑心。強弱分三品。又悔不悔分三品。以此牽墮三塗。小妄語及綺語。則對上境為上品。罪在欺侮故。對中境為中品。對下境為下品。又亦約心約悔論三品。牽三塗也。十善業道經云。若離妄語。即得八種天所讚法。一。口常清淨。優鉢羅香。二。為諸世間之所信伏。三。發言誠證。人天敬重。四。常以愛語安慰眾生。五。得勝意樂。三業清淨。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勝。無能制伏。若能迴向菩提。後成佛時。即得如來真實語。若離綺語。即得成就三種決定。一。定為智人所愛。二。定能以智如實答問。三。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虗妄。若能迴向菩提。後成佛時。得如來諸所授記。皆不唐捐○淨戒品云。斷妄語者。不復造作惡業。何以故。以他問時。如實答故。若在閒靜不起妄念。何以故。若人問我。汝閒居時。生妄念否。若言無者。是虗妄語。若言有者。羞愧他人。以是因緣。能令妄心漸漸微薄○若究極理解違如實理。有所言說。皆名妄語。凡夫說有。違於本空。外道說無。違於緣起。二乘說真違俗。菩薩說俗違中。別教說中。雙違二諦。惟圓人了達法界。如理而說。名不妄語。亦名非無義語。
○第五酤酒戒
疏。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大小同異者。同不應酤。菩薩以利物故重。聲聞止不應作。犯七聚。貨賣但犯第三篇。酤即貨貿之名。酒是無明之藥。令人惛迷。大士之體。與人智慧。以無明藥飲人。非菩薩行。大論明酒有三十五失。所以制此為菩薩十重中攝也。
發隱。智論三十五失。始於現生虗乏。終於來世愚癡。又四分明三十六失。始於不孝父母。不敬三寶。終於落水失火。凍死熱亡。故知酒者。大則喪失慧命。小復傷殘色身。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疏。酤者求利。教人者。令人為我賣酒。亦同重。教人自酤。罪輕。
發隱。教人自賣。則利歸人。
因緣者。備五也。一是眾生。二眾生想。三希利貨貿。四真酒。五授與前人。
合注。眾生三品如上說。上品者。賣與無醉亂人則輕。賣與有醉亂人則重。中品人天。正是所制。犯重。下品。舊云結輕。以亂道義弱故。今云酤與受戒鬼畜等。亦重。
發隱。問。人天因醉而亂。則誠然。云何上品亦有亂者。答。此有二義。一則師僧父母。未必是聖。二則小聖亦有亂者。如降龍羅漢之類。
合注。眾生想者。有醉亂。醉亂煩。疑。犯重。餘四句輕。又中品。中品想。疑。二句則重。中品下品想。及下品三句。皆輕。又下品。有戒。有戒想。疑二句則重。餘四句輕。希利貨賣。正是業主。出家菩薩。一切販賣求利都制。在家菩薩。止許如法求財。不許作此惡律儀也。真酒者。飲之醉人。犯重。飲不醉人。無罪。
發隱。一切酒者。謂酒有多種。俱不得酤。大莊嚴論云。佛說身口意。三業之惡行。惟酒為根本惡行。根本正起罪因緣也。明達者。簡是別非。無所昏蔽。曰明。趣是背非。無所滯礙。曰達。問。飲酒犯輕。酤酒未必飲。云何犯重。答。繇酤乃有飲。飲之害有限。酤之禍無窮。故重也。
合注。此惟遮業。以王法所不禁故。然是惡律儀。雖不受戒人。作此業者。亦招苦報。故特為大士設此厲禁○徧觀律論。唯遮不開○果報者。過酒器與人。飲酒。尚云五百世無手。況復酤酒。
○第六說四眾過戒
疏。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大士掩惡揚善。為心故。罪重。
發隱。大士慈物為心。但有所說。皆傷慈。
上者。第二篇。中者。第三篇。下者。第七聚。聲聞法如此。
發隱。聲聞分罪輕重。
眾。謂同法四。眾。
合注。說者。向未受菩薩戒人。說大乘七眾罪過。向未受具戒人。說比邱比邱尼罪過也。
若佛子。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邱比邱尼罪過。教人說罪過。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出家在家菩薩。即通指大乘七眾。比邱比邱尼。即別指小乘二眾。以住持僧寶。關係法門。故亦同重。罪過因等。應云說因說緣說法說業。因者。說罪之心。緣者。欲說時莊嚴方便。法者。輕重罪相。業者。了了出口。前人領解。二乘名惡人者。執一定之規繩。疑大人之作略。不知大乘妙用。故斥之為惡人。佛法中罪過者。揀非外道罪過。亦持非犯邊罪已失戒人罪過也。
發隱。既云同法。若遇有過。應當三諫殷勤。密令悔改。內全僧體。外護俗聞。而乃恣口發揚。豈大士之心耶。
合注。此亦性遮二業。六緣成重。一眾生。二眾生想。三說罪心。四所說過。五所向人。六前人領解。眾生者。上中二境。有菩薩戒。有比邱比邱尼戒者重。無戒者輕。下境。舊云有戒無戒皆輕。今云有菩薩戒者宜重。但未必失戒耳。若前人實犯重罪已失戒者。說但犯輕。或雖犯重而未失戒。或雖失戒如法重受。說皆犯重。眾生想者。有戒無戒六句。二重。四輕。說罪心者有兩。一陷沒心。欲令前人失名利等。二治罰心。欲令前人被繫縛等。此二心正是業主。不論是實是虗。皆犯重。若獎勸心說。及僧差說罪。皆不犯。所說過者。或說罪事。或說罪名。各有當疑僻六句。罪事者。殺盜婬妄飲酒食肉等事。罪名者。大則七逆十重輕垢。小則五篇七聚等名。若重名重事。作重想重疑而說。犯重。作輕想說。犯輕。若輕名輕事。作輕想輕疑而說。犯輕。作重想說。犯重。所向人者。上中二境。無菩薩戒。為說菩薩七眾罪過。犯重。無比邱比邱尼戒。為說二眾罪過。犯重。若向有大乘戒有具戒者。如法說實舉過。令其懺悔。不犯。若所說不實。自屬謗毀戒也。下境。不論有戒無戒。向說皆輕。損毀不深故。前人領解者。口業事遂。據此時結罪。隨語語結。隨人人結。若未解時。止結方便○小乘說第一篇。犯第二。說第二篇。犯第三。說第三篇以下。悉犯第七聚。大士宜掩惡揚善。故說重同重。說輕同輕○開遮者。惟除僧差。及獎勸因緣。餘悉不開○果報者。若所說是實。即上品兩舌。亦兼惡口。若所說不實。復是妄語。其報具列華嚴二地品中。
發隱。問。菩薩說外道之過。不令惑眾。犯重否歟。答。經言佛法中。則揀非佛法矣。此之說過。正大士摧邪顯正之大權也。焉得犯。問。菩薩說惡比邱之過。不令眾效其所為。犯重否歟。答。疏開獎勸被差。則惟除惡心私心耳。此之說過。正大士勸善懲惡之大機也。焉得犯。問。菩薩而作言官。說百寮之過。不令天下受其害。犯重否歟。答。經舉四眾。則揀非四眾矣。此之說過。正大士忠君報國之大義也。焉得犯。
○第七自讚毀他戒
疏。自讚者。稱己功德。毀他者。譏他過惡。備二事。故重。
發隱。明單者不犯重。
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菩薩利安為本。故讚毀罪重聲聞不兼物。毀他犯第三篇。自讚犯第七聚。
若佛子。自讚毀他。亦教人自讚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顯己德而彰人短。使名利歸於自身。故犯重也。若但以貪心自讚。但以瞋心毀他。各各結染污犯。戒本經中。別有此條。今經亦此戒兼制也。教人者。或教人讚我毀他。則重。或教彼自讚毀人。則輕。因者。貪名利之心。緣者。作諸方便。法者。陳其善惡。業者。前人領解 此亦性遮二業。五緣成重。一。眾生。二。眾生想。三。讚毀心。四。說讚毀具。五。前人領解。眾生者。上中二境重。下境輕。眾生想者。上中。上中想。疑。二重。餘四句輕。或下境作上中想。亦重也。讚毀心者。欲彰彼短。使名利悉歸於己。非為折伏。非為利益也。說讚毀具者。一。種性或尊或卑。二。行業或貴或賤。三。伎術工巧或上或下。四。過犯或有或無。五。結使或輕或重。六。形相或好或醜。七。善法或具或不具。前人領解者。口業事遂。隨語語結重 開遮者。戒本經云。若輕毀外道。稱揚佛法。若以方便令彼調伏。捨離不善。修習善法。又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 果報者。自讚若實。即如婬女為一錢故。而現戲笑。若復不實。自得大妄語報。毀他若實。名為惡口。不實。復兼妄語。所有果報。悉如華嚴二地品說。
發隱。菩薩善戒經云。若菩薩為人所讚。言是十住。若阿羅漢等。默然受者。得罪。據此。則受人讚亦不可。何況自讚。而兼毀他耶。
○第八慳惜加毀戒
疏。求財請法。慳悋不與。復加毀辱。頓乖化道。故得罪。七眾同犯。大小大全共。菩薩不揀親疎。求者皆施。不與加辱皆犯。以本誓兼物。故聲聞惟弟子不教法。犯第七聚。不與財不制。尼家二歲內不與財法。犯第三篇。二歲外不與。犯第七聚。
發隱。二歲內。出家未及二年也。初始出家。未能自立。財法之與宜急。已經二歲。稍能自立。與或可緩。聲聞不與財不制。尼雙制者。以女乞財法。兩俱不易故。
加毀隨事各結。不合為重。
發隱。慳毀二事。不相合成重。言各結罪。不同讚毀例也。
若佛子。自慳。教人慳。慳因慳緣。慳法。慳業。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惡心者。慳悋鄙惜。瞋心者。不喜其人。明非見機折伏也 此亦性遮二業。五緣成重。一。眾生。二。眾生想。三。慳毀心。四。示慳毀相。五。前人領納。眾生者。上中二境。及下境有戒者。悉重。餘輕。眾生想六句。三重。三輕。如上說。慳毀心者。謂惡瞋悋惜財法。欲以打罵拒絕。是犯。若彼不宜聞法得財。宜見訶辱。皆不犯。示慳毀相者。或隱避不與財法。或言都無。或手杖驅斥。或惡言加罵。或自作。或使人打罵。皆重。前人領納者。知我悋惜之相。受我打罵之辱。隨事隨語結重。若彼遣使求財請法。對使人慳惜。遙作訶罵。既非對面。損惱稍輕。皆不結重。或雖重不失戒也。不犯者。戒本經云。若自無。若求非法物。若不益彼物。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彼犯王法。護王意故。若護僧制。此明不與財非犯也。又云。若外道求短。若重病。若狂。若知不說。令彼調伏。若所修法未善通利。若知前人不能敬順。威儀不整。若彼鈍根。聞深妙法。生怖畏心。若知聞已增長邪見。或毀呰退沒。若彼聞向惡人說。此明不與法非犯也。又菩薩善戒經云。求者三至。若不施者。是名犯重。不犯者。若以方便善語慰喻。令彼求者不生恨心。又菩薩攝受徒眾。即應以二事將護。所謂法及衣食。亦應此戒兼制○開遮者。戒本經云。觀眾生應以苦切之言。方便利益。恐其憂惱而不為者。是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觀彼現在少所利益。多起憂惱○果報者。慳毀之罪。亦在三塗。又慳財餘報。生生貧窮。慳法餘報。世世愚鈍。發隱。身貧乞財。心貧乞法。隨其所須而給與之。故云一切。優婆塞戒經云。見乞者。多少隨宜給與。空遣還者。得罪。按此在家菩薩尚然。況出家菩薩。學大悲者耶。問。自理未明。無法誨彼。奈何。答此制有而不施。如其無法。自應實對。不可妄說誤人。反取深咎。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疏。不受悔謝。乖接他之道。七眾同犯。大小乘不全同。菩薩本接取眾生。瞋隔犯重。聲聞自利。犯第七聚。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緣。瞋法。瞋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因者。忿恨隔絕之心。緣者。瞋隔方便。法者。示相發口。業者。前人領解。知彼不受。身口加逼之苦。隨身口業多少結重。非眾生者。變化幻人等。彼雖無情。作有情想。而行瞋辱。亦犯輕也。
此亦性遮二業。五緣成重。一。眾生。二。眾生想。三。瞋隔心。四。示不受相。五。前人領解。眾生者。上中二境重。下境輕。或有戒者亦重。但不失戒也。眾生想六句。如上。瞋隔心者。心懷忿恨。不欲和解。正是業主。示不受相者。或閉關斷隔。發口不受。不犯者。戒本經云。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彼不如法悔。其心不平。不受其懺。無罪。又云。若不慊恨。性不受懺。是犯非染污起。又云。菩薩侵犯他人。或雖不犯。而令他疑者。即應懺謝。慊恨輕慢。不如法懺謝。是犯染污起。若嬾惰懈怠。犯非染污起。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彼欲令作不淨業。然後受者。不謝無罪。若知彼人性好鬥訟。若悔謝者。增其瞋怒。若知彼和忍。無慊恨心。恐彼慚恥。不謝無罪。解曰。此輕垢罪。亦應此戒兼制也 開遮者。戒本經云。見有眾生應訶責者。應折伏者。應罰黜者。以染污心。不訶責。若訶責不折伏。若折伏不罰黜。是犯染污起。若嬾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彼不可治。不可與語。難可教誨。多起慊恨。若觀時。若恐因彼起鬥諍相違。若相言訟。若僧諍。若壞僧。若彼不諂曲。有慚愧心。漸自改悔。又云。若菩薩成就種種神力。應恐怖者而恐怖之。應引接者而引接之。欲令眾生消信施故。不以神力恐怖引接者。是犯非染污起。又唐譯戒本云。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惡語。猛利訶擯。方便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以饒益心。於諸有情。出粗惡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解曰。以饒益心。則非瞋隔心明矣 果報者。瞋恨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恒被於他之所惱害 淨戒品云。離瞋恚者。亦四種報。一者。現世六根聰利。儀容可觀。人所親附。二者。心無瞋恚一切惱害打罵訶責。盡皆不起。譬如有人。持迦嚕羅呪。一切諸毒。無能害之。以無恚怒。增長慈心。以慈真言。令三十六俱胝天魔鬼神。悉皆摧伏。奉慈真言。無所損害。三者。於未來世。以慈心梯。上生梵世。一劫安樂。令諸眾生。斷惡修善。四者。漸次能得無上菩提。具足莊嚴。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熾然炳著。無量功德。蘊集其身。
○第十謗三寶戒
疏。亦云謗菩薩法。或云邪見邪說戒。謗是乖背之名。凡是解不稱理。言不審實。異解說者。皆名為謗也。
發隱。解不稱理。邪僻之見。不合正理而謬說。言不審實。疑似之事。不考真實而妄說。異說。外聖賢不易之定論。而別為一說。
七眾同犯。大小俱制。大士以化人為任。令邪說亂正。故犯重。聲聞異此。三諫不止。犯第三篇。
若佛子。自謗三寶。教人謗三寶。謗因。謗緣。謗法。謗業。而菩薩見外道。及以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矛刺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見人謗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合注。因者。邪見之心。緣者。邪說方便。法者。言說著述等事。業者。前人領解 此亦性遮二業。邪見為本。復加口過也。五緣成重。一眾生。二眾生想。三欲說心。四正吐說。五前人領解。眾生者。向上中二境謗。則重。向下境。輕。眾生想六句。如前可知。欲說心者。謂邪見推畫。惟此是實。餘皆虗妄。既心存謬解。喜向人說也。邪見雖多。大端有四。一上邪見。二中。三下。四雜。上者。撥無因果。如闡提等。中者謂三寶不及外道。若心中計成。失戒。若心知三寶勝。口說不如。既未翻歸。不失戒體。語語結重。下者棄大取小。計成。失菩薩戒。計若未成。犯輕。屬下文心背大乘戒攝。雜者。或偏執。或雜信。或繫念小乘。或思義僻謬。偏執又二。一執大謗小。是犯染污起。二偏謗一部。亦犯輕垢。雜信者。不背因果。及三寶大乘。但言外道鬼神。亦有威力。奏章解神。或復勸他。悉犯輕垢。繫念小乘者。知大乘高勝。且欲先取小果。後更修大。此名念退。犯輕垢。亦下文暫違菩提心戒攝。思義僻謬者。如今人義淺。三五家釋。是智力不及。此應非罪。若輕輒去取。復有知他為是。強欲立異。皆犯輕垢。又有說相似法。如戒本經云。若菩薩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樂涅槃。應背涅槃。不應怖畏煩惱。不應一向厭離。何以故。菩薩應於三阿僧祇劫久受生死。求大菩提。作是說者。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聲聞深樂涅槃。畏厭煩惱。百千萬倍不及菩薩。彼習不染污心。勝阿羅漢也 正吐說者。若自說。若教人傳說。若作書著述等。前人領解者。納受邪言。隨語語結罪。披書發解。亦語語結罪○惟遮不開○果報者。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諂曲。
發隱。心外求法。皆名外道。非必極邪也。心捨大乘。皆名惡人。非必巨惡也。
善學諸仁者。是菩薩十波羅提木叉。應當學。於中不應一一犯如微塵許。何況具足犯十戒。若有犯者。不得現身發菩提心。亦失國王位。轉輪王位。亦失比邱比邱尼位。亦失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佛性常住妙果。一切皆失。墮三惡道中。二劫三劫。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以是不應一一犯。汝等一切菩薩。今學。當學。已學。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八萬威儀品當廣明。
發隱。仁者慈悲孝順。利濟為懷。正善學戒者之稱也。猶世言厚德之士也。波羅提木叉。此言保解脫。解脫是果。戒是因。因中說果也 持戒如平地。佛果如妙種。菩提心如芽。心地戒虧。雖有佛種。不生芽矣 國王轉輪王者。世間尊貴。亦繇戒得也。心地端嚴。本尊貴故 按彌沙塞羯磨本云。犯波羅夷。名壞根本。析石斷命。豈更生全。大乘懺中。雖云除滅。然於宗法。永無僧用。此既本禁。不類餘愆。特須謹尅。碎身堅護。但凡情易起。對境容虧。若無一念覆藏。律中許其改悔。止可清其犯業。僧法豈得預哉 已學則既奉持。云何復勸。良由心地無盡。菩薩學心地法門亦無盡。佛自半月誦。況菩薩耶。
合注。不得現生發菩提心者。直指此生為語。亦失國王位等者。現在既失其義。未來必并失其名也。問。犯前四戒。則一切戒體俱失。犯後六戒。止是失菩薩法。何云亦失比邱比邱尼位。答。此是一往乘勢之語。又或如從高處墜。法爾至底。理無中止。所以身子六心中退。仍向五道輪迴。亦其驗也。
疏。八萬威儀品當廣明。懸指大本後分。八萬威儀品當說。
發隱。大本。即百二十之本也。
○四十八輕戒
佛告諸菩薩。已說十波羅提木叉竟。四十八輕戒今當說。
發隱。不但曰十波羅夷。而曰木叉者。犯之則極惡。依之則解脫也。
○第一不敬師友戒
疏。傲不可長。妨於進善。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
合注。惟遮不開。或方便令調伏。亦得名開。
若佛子。欲受國王位時。受轉輪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諸佛歡喜。既得戒已。生孝順心。恭敬心。見上座和尚。阿闍梨。大德。同學。同見。同行者。應起承迎。禮拜問訊。而菩薩反生憍心。慢心。癡心。瞋心。不起承迎禮拜。一一不如法供養。以自賣身。國城男女。七寶。百物。而供給之。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發隱。大戒本通道俗。而文中獨舉王官。何也。出家以師友為父兄。理自應敬。不待言故。又僧尼無位。傲慢難生。王官有勢。憍倨易起故。意普而辭偏也 師生我法身。有父道焉。當孝順故。友助吾進修。有兄道焉。當恭敬故。又師友不可逆。不可慢。俱當孝敬故 賣身等。要其誠敬之極而言。為法忘軀。志當如是。非必然也。
合注。上座有三。一生年上座。戒臘在先。二。福德上座。眾所推敬。三。法性上座。證入聖位。和尚。此翻親教師。或翻力生。繇此人力。生我無漏妙戒身故。阿闍利。此翻軌範師。謂教授威儀。示我軌式。即下文所稱教誡法師也。大德者。總歎具大功德。同學者。宗同一師。同見者。心同一解。同行者。身同一業。憍者亢己。慢者忽人。癡者不知賢聖。瞋者心懷忿恚。以自賣身等者。舉重況輕。謂尚應如此供養。況迎拜之儀。而不為耶 此四十八輕戒。准十重法。亦應有若因若緣若法若業等。但以眾輕垢。成與未成。同稱惡作。故不復委明耳 此亦性遮二業。四緣成重。一。師友。謂上座及同行等。二。師友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不敬心。若憍慢瞋恨。不起迎拜等。是染污犯。若嬾惰懈怠或無記心。或忘誤。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重病。若亂心。若睡眠不知。若聽法。若說法。若在說法眾中。護說者心。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護僧制。若護多人意。四。應迎不迎應供不供等。事成隨事結罪 唯遮不開。或方便令調伏。亦得名開 果報者。師友知識是得道大因緣。是全梵行。不敬則永失法利。魔所攝持。敬則常遇善緣。成就佛法。
○第二飲酒戒
疏。酒開放逸門。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俱制。惟咽咽輕垢。
發隱。咽咽者。一咽一輕垢也。
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合注。故飲者。明非不知誤飲。一切眾生。指異類也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是酒。謂飲之醉人。二。酒想六句。二咽咽結罪。二輕垢。二無犯。三。有飲心。四。入口。咽咽結罪。若教他飲。咽咽二俱結罪。不犯者。病非酒不療 開者。如末利夫人事 果報者。飲酒之罪。有五五百果。第一五百世。在鹹糟地獄。二五百。在沸屎。三五百。在曲蛆蟲。四五百。在蠅蚋。五五百。在癡熱無知蟲。文云五百世無手。或但舉最後五百也。
發隱。問。沈湎之流。理應無手。云何過器。便獲斯殃。且如君父之壽。臣子稱觴。豈得誠敬之心。反遭惡劣之報。答。凡言罪者。皆為有菩薩戒者言也。發大心。證大果。乃所以壽吾君親。而杯酒之敬。敬之小者也。然而無手之報。非此類所感。彼感報者。葢是慣持癡器。常貯癡藥。獎誘癡人。成就癡業耳。豈比夫稱觴君父。雖不名大敬。終不失誠敬之心乎。無手之報。斷非加於此等。吾故表而出之。
○第三食肉戒
疏。食肉斷大慈心。大士懷慈為本。一切悉斷。聲聞漸教。初開三種淨肉等。後亦皆斷。若有重病。飲藥能治。準律得噉。或因不制。
發隱。重病揀非小疾。
三藏法數。律中但開不見。不聞。不疑。三種。楞嚴要解。加自死。鳥殘。為五種。涅槃復加不為己等。共為九淨肉。一。不見殺。二。不聞殺。謂耳不聞殺。亦不聞人語為我故殺也。三。不疑為己殺。四。不為己殺。五。自死。六。鳥殘。七。生乾。謂因死已日久自乾也。八。不期遇。謂不因期約。偶然相遇而食也。九。前已殺。謂非今時因我而殺。乃是前時先已殺者也。
合注。知水有蟲。或疑有蟲。不看不漉輒用。大小俱制。又蠶綿。大小俱制。大乘為眾生故。得畜憍奢耶等。而非自用。獸毛小乘不制。大乘亦無特制。而佛頂經中。亦兼及之。不用彌善。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發隱。故食肉者。明非誤食。正指過也。見而捨去如鷗去海翁之機是也。問。經稱食肉之人。入於山林。虎狼師子。皆來集會。今云捨去者何。答。捨去者。驚其殺心而遠離也。來集者。嗅其同氣而相求也。或去或來。皆惡因緣也。問。求那跋摩之對宋主也。曰。王所修與匹夫異。出一嘉言。則士庶咸悅。布一善政。則神人以和。刑不夭命。役不勞力。則風雨時。百穀茂。如此持齋。齋亦大矣。豈在輟半日之飡。全一禽之命。然後為宏濟耶。斯言與戒。似不相合。答。此隨緣順機。變通不滯。正大士之體也。是故遇崇道之君。則將順其美。勢不可為。則求那所言。乃旁行曲運之微權。默導潛移之妙術也 楞伽經。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如云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狗見驚吠故。慈心不生故。呪術不成故。諸天所棄故。夜多惡夢故。虎狼聞香故。文多不錄。楞嚴亦云。食肉之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問。蠶之害亦慘矣。制食肉。不制衣帛者何。答。文互見故。煑繭斷命。十重殺中攝。鑊湯繅車。殺具中攝。例養六畜。損害眾生中攝。為利資身。邪命自活中攝。而首楞嚴經。亦禁綿絹。是知僧號衲子。士稱布衣。無待論矣。若夫王臣。則惡衣服。美黻冕。自有古人之成訓在。
合注。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與我同體。而今食噉其肉。殘慘之甚。故云斷大慈悲佛性種子。鴦掘經云。若絲綿絹帛。展轉傳來離殺者手。施於比邱亦不應受。受者非悲也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是肉。謂有情身分。二。肉想。二重。二輕。二無犯。三。有食心。正是業主。四。入口。咽咽結罪 開遮者。或鹿角虎骨等。製入藥中。此應非犯。若為藥故傷生命。同得殺罪 果報者。楞伽經云。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呌呼獄。佛頂經云。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
○第四食五辛戒
疏。葷臭妨法。故制。七眾大小如前。菩薩小重。發色故也。
發隱。葷辛之氣。能發色身諸欲。小重。少加重也。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葸-十+夕]。慈[葸-十+夕]。蘭[葸-十+夕]。興渠。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合注。茖[葸-十+夕]即韭。慈[葸-十+夕]即[葸-十+夕]。蘭[葸-十+夕]即小蒜。興渠。此方所無。一切食中。雜有此辛。亦不得食。非但戒單食也。此是遮業。臭穢妨於淨法。故制。四緣成罪。如食肉戒 開遮者。病非蒜等不愈。須處僻靜別室食之。不得入佛塔僧堂。不得入僧浴室。不得上都圊內。俟斷食更七日後。臭氣都盡。沐浴浣衣。香薰入眾。具如律明 果報者。佛頂經云。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啖增恚。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舐其唇吻。福德日消。長無利益。修三摩地。善神不護。魔王得便。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第五不教悔罪戒
疏。怙惡長過。故制。出家二眾全犯。餘三眾及在家。雖未有僧事利養。見過不令悔。亦犯輕垢。大小同制。
若佛子。見一切眾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毀禁。七逆。八難。一切犯戒罪。應教懺悔。而菩薩不教懺悔。同住。同僧利養。而共布薩。一眾說戒。而不舉其罪。不教悔過者。犯輕垢罪。
合注。八戒者。八關齋法。又地持八重。五戒者。清信士女所受。十戒者。十善戒。沙彌十戒。又此經十重。毀禁者。總明犯一切戒。即毀三世諸佛明禁。七逆現在下文。八難乃犯戒果報。一。地獄。二。畜生。三。餓鬼。四。盲聾瘖瘂。諸根不具。五。生邪見家。世智辯聰。六。佛前佛後。七。北洲。八。無想天。一切犯戒罪者。若大若小。若重若輕。若因若果。皆教懺悔。教懺悔者。以見。聞。疑。三根舉事。令改往修來。捨過遷善也。梵語懺摩。是此方請忍請恕之意。即表除於往愆。悔乃此方之語。義稱惡作。謂追責前來所作是惡。決志改途易轍。即表修於來善。同住同利。是共食味。布薩說戒。是共法味。理應如法舉罪。故不舉不教者犯也。
發隱。布薩。此云相向說。罪半月舉罪懺悔。如是住者。皆清淨聚。故云淨住。
合注。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有罪。二。有罪想。若實謂無罪者。非犯。三。不教心。戒本經云。瞋心不舉。是染污犯。懶惰懈怠。非染污犯。四。默然同住不教悔。是一罪。同食味。復一罪。同法味。又一罪。隨事各結。不犯者。戒本經云。若狂。若知不說。令彼調伏。若護他心。若護僧制。又云。見眾生造今世後世惡業。以慊恨心。不為正說。是犯染污。不犯者。若自無智。若無力。若使有力者說。若彼自有力若。彼自有善知識。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為正說。於我憎恨。若出惡言。若顛倒為。若無愛敬。若復彼人性弊[怡-台+龍]戾 又自不悔過。亦應此戒兼制。不教人悔。惟是遮業。自過不悔。兼得性業也 七眾不全同。比邱應舉七眾罪。比邱尼得舉六眾罪。不得舉比邱罪。若與比邱親里知識。私相勸諫。無罪。式叉摩那得舉五眾罪。不得舉比邱比邱尼罪。沙彌得舉四眾罪。不得舉上三種罪。沙彌尼得舉三眾罪。不得舉上四眾罪。在家二眾。得舉自類罪。不得舉出家五眾罪。若親厚知識。私相勸諫。皆悉無罪。又在家二眾。無同利養事。惟有不舉。及同布薩二過 開遮者。僧祇律云。若彼人兇暴。若依王力。大臣力。兇惡人力。或起奪命因緣。傷梵行者。應作是念。彼罪行業。必自有報。彼自應知。爾時但護根相應。無罪。又四分律云。內有五法。應舉他。以時。不以非時。真實。不以不實。有益。不以減損。柔軟。不以麤獷。慈心。不以瞋恚 果報者。大涅槃經云。若善比邱。見壞法者。置不訶責。驅遣舉處。是人佛法中怨。若能責遣。當知得福無量。不可稱計。菩薩善戒經云。旃陀羅等。及以屠兒。雖行惡業。不能破壞如來正法。不必定墮三惡道中。為師不能教訶弟子。則破佛法。必墮地獄。優婆塞戒經云。寧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命根。終不畜養弊惡弟子。不能調伏。何以故。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法。壞和合僧。令多眾生作五無間。是故劇於惡律儀罪。
發隱。問。教而不改。應免罪否。荅。世儒有言。教訓不嚴。師之惰也。學問無成。子之罪也。教而不改。教者何尤焉。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疏。喪染資神之益。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不全共。
合注。小乘未滿五夏。未諳律藏。見有持律人來。應請。餘非所制。大乘求法無厭。一切應請。
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日日三時供養。日食三兩金。百味飲食。牀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須。盡給與之。常請法師三時說法。日日三時禮拜。不生嗔心患惱之心。為法滅身。請法不懈。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疏。言大乘同見同行。簡小乘。
發隱。法師者。不必是講經論師。凡通達大乘法者。皆是也。大乘同學等者。先言大乘師。次言大乘友。皆當供請。
合注。日食三兩金者。極勢之語。三時者。中前。中後。初夜。瞋心者。恚彼法師。患惱者。恐已侈費。為法滅身者。舉重況輕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是法師。二。法師想。若不知者。不犯。三。不請心。若瞋若惱。是染污犯。懈怠忘誤。非染污犯。四。漠然空過。隨事結罪 又不受師教。亦應此戒兼制。戒本經云。欲求定心。慊恨憍慢。不受師教。是染污犯。若懶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知彼人作顛倒說。若自多聞有力。若先已受法 開遮者。若知不請。令彼調伏 果報者。不請。則失聞薰益。障智慧種。請則常能不離正法。
○第七不往聽法戒
發隱。制意同前。但前屬菩薩詣我。我請說法。今屬菩薩在彼。我往聽法。
若佛子。一切處有講法毗尼經律。大宅舍中。有講法處。是新學菩薩。應持經律卷。至法師所。聽受諮問。若山林樹下。僧地房中。一切說法處。悉至聽受。若不至彼聽受諮問者。犯輕垢罪。
疏。言毗尼經律者。大乘毗尼經律。非三藏中毗尼也。大乘經有滅惡義。故稱毗尼。
發隱。經律併稱毗尼者。以大乘經。力能滅惡。義同律也。地持。不開遠近。優婆塞。開由旬不犯。則知出家制遠。在家制近也。葢出家以聽法為事。憚遠不往。是慢法故。在家者。世法拘身。遠聽不能。亦非慢故。
合注。一切處者。通指僧坊俗地。大舍宅。別指俗地。山林等。別指僧地也。法毗尼經律者。法名軌持。毗尼名滅。意指所詮。經律二字。意指能詮。然毗尼正翻為律。經亦訓法訓常。文言似複。義則可明。此法毗尼。大小齊奉。七眾同修。非局在聲聞也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是講法律。二。講法律想。三。不往心。若瞋慢。是染污犯。若懈怠。非染污犯。四。不往聽。日日結罪。善生經中。制四十里內須往。此亦應爾。不犯者。若不解。若病。若無力。若彼顛倒說。若護說者心。若數數聞。已受持。已知義。若修禪定。不欲暫廢。皆不犯 開遮者。佛藏經云。若比邱說法。雜外道義。有善比邱。勤求道者。應從座去。若不去者。非善比邱。亦復不名隨佛教者 果報者。地持經云。菩薩於善知識。聽受經法。於說法人。有五處不應憶念。淨心專聽。一者。不念破戒。謂不念言。此犯律儀。不應從彼聽受經法。二者。不念下性。謂不念言。我不從彼下性之人。聽受經法。三者。不念醜陋。謂不念言。我不從此醜陋之人。聽受經法。四者。不念壞味。謂不念言。我不從彼不正語人。聽受經法。但依於義。不依於味。五者。不念壞美語。謂不念言。我不從彼粗言說人。聽受經法。如是五處不憶念者。是菩薩勤攝正法。於說法人。不起嫌想。若下根菩薩。起人過心。退不樂聽法。當知是菩薩。不能自度。智慧退減。不聽之失也。能至心聽。則如沙彌戲擲。堪證四果。況實說正法耶。
○第八背大向小戒
發隱。背向未決。猶屬輕。背向已成。則失菩薩戒。又背向在心。失惟屬己。言辭外顯。害及他人。犯第十重。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言非佛說。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
發隱。背大乘言非佛說。罪亦重矣。云何入輕垢。葢心背而口未宣播。此言字。是內自評論也。若有謗聲。屬第十重。
合注。言非佛說者。意言分別計度。受持者。擬欲受持也 此具性遮二業。計二乘。惟遮業。計外道。兼性業。以是邪見故也。直制猶豫未決。是中下二邪見之方便。以其計尚未成。故且結輕。若計成。則失菩薩戒矣 七眾同。大小不全共。小是本習。故非犯。計外得責心罪。發心欲往。步步結應懺罪。聞外道說法。不入其心。悔還。尚許懺除共住。若片語入心。奉行其法。乃至拔一髮等。失比邱戒。成重難。現身不復許入僧數 惟遮不開 果報者。計外。成邪見。墮三塗。計小。障大菩提。
發隱。昔天親菩薩造五百論。明小斥大。後遇無著。悔悟己過。欲自截舌。無著教令以舌還讚大乘。天親受教。剋心向大。宏傳廣演。卒成聖果焉。改過不吝。真萬世法也 菩薩善戒經云。讀世典文頌書疏不犯者。為破邪見故。為知外典是虗妄。佛法真實故。為知世事。不為世人所輕慢故。
○第九不看病戒
疏。乖慈。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不全共。大士一切應看。聲聞止在師友。同活。共房。及僧尼。此外不制。以其本不兼物故。
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犯輕垢罪。
疏。言供養病人如佛。極敬為語。此明在心不在田。如阿難分飯與餓狗。以此心明好。故與佛一等。菩薩見一切病人。隨力所能。皆應看視。文中舉父母師弟子。從近為始也。末云城邑曠野。凡是病皆救。即知通一切也 若瞋心捨置。隨人結輕垢。若力不及。起慈念心。不犯。
發隱。八福田中。諸佛最尊。云何看病為第一。葢佛是敬田。不兼乎悲。惟茲病人。佛囑我滅度後。應好供養。其中多有諸佛賢聖。則是敬田。百骸痛苦。須人為命。則是悲田。況諸佛人天普供。苦中之苦。無越病人。福中之福。宜歸看病矣 優婆塞戒經云。行路之時。見病人。不住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而捨去者。得罪。葢謂有力則自為救療。無力則轉託他人。邈然如不見聞。慈悲之心安在。故得罪也。言瞋心者。嫌病人。不生慈念也。力不及而有慈念心者。不犯。力不及而不起慈念心。亦犯。
合注。八福田。一佛。二聖人。三和尚。四阿闍黎。五僧。六父。七母。八病人。七是敬田。病兼悲敬。故名第一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有病。二。有病想。三。不看心。瞋果是染污犯。懈怠非染污犯。四。應看不看。隨事結罪。不犯者。若自病。若無力。若教有力。隨順病者。若知彼人。自有眷屬。若彼有力。自能經理。若病數數發。若長病。若修勝業。不欲暫廢 開遮。如不犯中說。又復應知看病法則。四分律云。有五法能看病人。一。知病人可食不可食。可食能與。二。不惡賤病人大小便吐唾。三。有慈愍心。不為衣食。四。能經理湯藥。乃至差若死。五。能為病人說法令歡喜。律攝云。若病人貧無藥直者。師主知識等。應為辦之。或施主邊求。或用僧伽物。或塔物。或旛葢等莊嚴具。依價賣之。以供藥值。病差應償。若無力者。不還無罪。大師之子。是父母財故。若看病苾蒭。供給病者。除性罪已。餘皆應作 果報者。不看失慈心益。失悲敬二田。自有病苦。亦無人看。能看。則成就第一福田。
○第十畜殺眾生具戒
疏。以傷慈。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俱制。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矛斧鬥戰之具。及惡羅網罥殺生之器。一切不得畜。而菩薩乃至殺父母。尚不加報。況殺一切眾生。不得畜殺眾生具。若故畜者。犯輕垢罪。
疏。罾繳羅網等。道俗皆制。刃槊弓箭。舊開國王王子等。
發隱。父母之讐不報。詳見下文。矛者。長鎗。罥者。所以羈禽獸足。繳者。生絲繫矢而射。罾繳羅網。皆漁獵之具也。槊亦鎗屬。刃槊弓箭開國王者。衛國以兵。餘人無國不應。
合注。此是性遮二業。殺之方便。且結輕垢。隨害物時。更結殺罪 開遮者。或勸人戒殺。若買。若化其器藏而舉之。毀壞彌善 果報。如殺戒中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下六品中廣明。
疏。此十戒總結。如下六品所明。
發隱。大本中六品。廣明如上十戒。今略之也。後倣此。
合注。此總結第一段十戒。懸指廣文也。
○第十一國使戒
疏。夫為敵國使命。必覘候盈虗。矯誑策略。邀合戰陣。情存勝負。以乖本慈。文云國賊。七眾同犯。大小俱制。
發隱。覘候者。窺伺也。矯誑者。奸欺也。窺伺虗實。以為進止。奸欺謀策。而後行事也。言賊者。如孟氏曰。我能為君約與國。戰必克。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
若佛子。不得為利養惡心故。通國使命。軍陣合會。興師相伐。殺無量眾生。而菩薩尚不得入軍中往來。況故作國賊。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疏。為利惡心。揀除和合。不得入軍中。軍中喧雜。非佛子所行處。
發隱。通使有二。鬥爭則損國殃民。和合則安邦恤眾。故應揀也。問。若爾。衍儀秦代之屬。各擅從衡。果一善一惡歟。答。據彼本意。則從人固犯興師。衡者亦無善意。同歸於罪而已。細分則衡之為害。正謂薄乎云爾。必也談仁義而罷秦楚之兵。却獻納而成南北之好。如斯國使。其所謂生多功德者乎。
合注。不入軍中往來。舉輕以況重 此是性遮二業。正制為利養故。作此相害因緣。隨事隨語結輕。若瞋怒因緣。自屬殺戒。若貪奪寶物因緣。自屬盜戒 開遮者。如隱峰飛錫止兵。圖澄占鈴息難等 果報者。交扇失歡。得上品兩舌惡口報。殺戮取利。得上品殺盜報。
按此戒。當是指通使而尚不成事者言。以其為利養惡心故而為使。不計殺無量眾生。雖不成事。亦犯輕垢。若已成事。已殺無量眾生。則罪大惡極。又不止於輕垢而已。故須權害之輕重。以定罪之輕重也。
○第十二販賣戒
疏。希利損物。乖慈。故制。大小同犯。七眾不全共。
發隱。我利則人害。故曰乖慈。七眾不全共者。貿易。世俗之常。在家當不禁也。
若佛子。故販賣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尚不應自作。況教人作。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輕垢罪。
合注。販賣良人奴婢。則有眷屬分離之苦。販賣六畜。則為殺害之緣。市易棺材板木。則必利人之死。教人作者。或為我作。或令自作。皆得罪也 此亦性遮二業。希利損物。乖於慈心。事事結罪。若偷販生口。賣畜令殺。呪人令死。以售棺材。別犯盜罪殺罪 在家畜耕牛。非犯。然據善生經。須先作淨施。然後受戒。否則得失意罪。若買畜放生。施棺給貧。其功則大 果報者。眷屬分張。多病短命。
發隱。言人畜棺材者。明此道俗俱斷。揀尋常貿易。道俗不俱斷也。俗亦斷棺材者。制惡心希售也。
○第十三謗毀戒
疏。陷沒前人。傷慈。故制。大小乘俱制。七眾同犯。刪取天人以上。同有菩薩戒者。說其七逆十重。或陷沒。或治罰。莫問有根無根。但令向異法人說。悉犯重。前說四眾過戒已制。若向同法人說。莫問境高下。有戒無戒。陷沒人者。此戒同犯輕垢。
發隱。刪取。猶截取也。截取謗毀天人以上。同有大戒者也。或陷沒其名。或治罰其身。不問彼所謗有根無根。但向異法人者。彰播而禍無窮。向同法人者。隱密而害未廣。故一屬重。一屬輕也。
若佛子。以惡心故。無事謗他良人。善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言犯七逆十重。於父母兄弟六親中。應生孝順心。慈悲心。而反更加於逆害。墮不如意處者。犯輕垢罪。
合注。惡心者。瞋惱之心。欲前人陷沒也。無事者。無見聞疑三根。父母兄弟六親者。大士視一切人。皆如父母兄弟六親也 此是性遮二業。六緣成罪。一。無罪。二。無罪想六句。四犯。二非犯。三。謗毀心。正是業主。四。所說過。七逆十重等。五。所向人。向同法謗同法。或向外人謗外人。故輕。若向外人謗同法。自屬重戒中攝。六。前人領解。隨語隨人結罪。若說實非犯。以惡心說。亦犯輕垢 惟遮不開 果報。如妄言惡口中說。
發隱。無事。本無實也。前十重中。毀他兼自讚成重。今無自讚。前謗三寶成重。今止謗僧。故輕 孝順者。不敢謗。慈悲者。不忍謗。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疏。傷損有識。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
發隱。有識。揀草木無情也。雖本意燒山。無心害物。然物必被傷。
若佛子。以惡心故。放大火燒山林曠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燒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生物。不得故燒。若故燒者。犯輕垢罪。
疏。有師言殺鬼畜犯重。初戒已制。此戒但不得燒林木。遠損害義。今釋殺鬼畜既不犯重。今燒林木而死者。與此戒同制。四月至九月。多生蟲類。此時道俗同制。不得燒林木。遠有損害義。在家菩薩。為業燒者。不制。出家菩薩。為妨害眾事。亦應開許者。若不慎燒。犯輕垢。
發隱。前十重明有命不得故殺。今言殺鬼畜不犯重者。以無心殺也。燒林木而害生。亦意在林木也。故與前同制。在家為生業。出家為除害。亦所不禁。但應謹慎防護。不爾者犯。恐開此禁。恣意焚燒。故疏言慎。問。此中禁四月至九月。則十月至三月不制明矣。而十月未盡無蟲。二月正當起蟄。焉得無損。答。此為苦寒之地言也。若東南溫煖。恐非所宜。止可臘月嚴凝。霜雪屢降之後耳。善會文者。自應得意。或云。鬼畜不犯重。取前十重中非道器也。此順疏文。未順經義。
合注。惡心者。恣情任意。不知慎重也。燒他屋宅者。謂因不慎放火。而誤及之。若為損他故燒。自屬盜戒等流罪攝。一切有生物者。放火非為燒生。有必傷生之勢。故須遠防殺緣。若為殺故燒。自屬殺戒中攝。今結云若故燒者。明非慎重而偶誤也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非時。二。非時想。三。不慎心。四。正放火燒 開遮者。在家為業。亦應慎燒。出家除害。并須擇時。方可無犯。 果報者。不慎則有誤殺之業。
○第十五僻教戒
疏。使人失正道。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不共。以所習異故。
發隱。僻者。偏也。邪也。二乘外道皆是 私謂。所習。單指二乘。不謂外道。
若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惡人。六親。一切善知識。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應教解義理。使發菩提心。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於三十心中。一一解其次第法用。而菩薩以惡心瞋心。橫教二乘聲聞經律。外道邪見論等。犯輕垢罪。
合注。佛弟子。單指內眾。外道惡人。單指外眾。六親。通內外眾。善知識。謂交遊往還。素相親善者。非得道善知識也。由解義理。始堪發心。不同盲修瞎煉 又解義不發心。增長狂慧。發心不解義。增長無明。教之使之。令知真解真修也。惡心者。概欲令人人入於偏邪。瞋心者。偏惱此人。不以正教。橫者。枉其性根。不稱機宜。明非應病與藥也 教以外道。性遮二業。教以二乘。惟是遮業。惡心瞋心。是染污犯。無知根智。非染污犯。
開遮者。用隨情說。逗彼機宜。乃至示同外道等 果報者。以外教。得邪見報。以小教。障大菩提。以大乘。教自他俱利。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疏。乖訓授之道。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
發隱。無私賄而不傳真法。有所獲而方罄所知。是商賈之道也。豈大士宏度之心乎。
合注。小乘依小法教人。亦不得隱沒義理。
若佛子。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大乘經律。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乃至餓虎狼師子。一切餓鬼。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而菩薩為利養故。應答不答。倒說經律文字。無前無後。謗三寶說者。犯輕垢罪。
發隱。好心者。明始學之初。即發上求下化之心。絕希利故。今纔學佛法。先懷利養。非好心也。先儒有言。今人讀書。自上大人時。便錯了也。意正如此。
合注。好心者。上求下化之心。先學者。自利利他之本。威儀者。化導之軌範。經律者。進修之門戶。廣開解義味者。致廣大而盡精微。明非淺近粗疎而已。燒身臂等者。上求之極致也。捨身肉等者。下化之極致也。先為說此如法苦行。以大其心志。堅其誓願。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謂隨問而說。不顛倒說。不邪謬說。故能使其心開意解。此誠先學菩薩之職任也。應答不答。則不一一說。倒說。則不次第。謗三寶。則非正法。又倒說即名為謗。所謂說法不當機。所說為非量也 此是遮業。不先學。是一過。不正說又一過為利。是染污犯。無知機智。非染污犯 開遮者。知機故不說。或為斷邪命而訶苦行。破愚執而談理行 果報者。為利則邪命所攝。倒說則謗法等流。
發隱。問。謗三寶說。云何不入十重。答。十重專言謗者。是撥無三寶。故重。此則謬解妄論名為謗說。非撥無也。故輕。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疏。惱他。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
若佛子。自為飲食錢財。利養名譽故。親近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勢。乞索打拍牽挽。橫取錢物。一切求利名。為惡求多求。教他人求。都無慈心。無孝順心者。犯輕垢罪。
合注。自為者。明非為三寶等。為飲食乃至名譽。明非為道也。惡求者。威逼非善求。多求者。無厭非寡求。教他者。教人為我求。如遣使作書之類 此。具性遮二業。盜戒之等流也。或將本求利。或薦書強化。皆屬此戒。若非分陵奪。自屬盜戒。又戒本經云。多欲不知足。貪著財物。是染污犯。亦此戒攝 開遮者。為三寶為病人。為眾生。如法營求。非犯 果報者。乞求則妨道惱他。不乞則正命清淨。自他俱利。
發隱。乞索者。乞索財物也。打拍示威。亦乞索財物也。牽挽者。牽繫挽曳。皆威逼之而橫取也。無慈心孝順心者。慈則常思惠濟。慮彼貧窮。孝則供養眾生。如己父母。尚何忍橫取之耶。
○第十八無解作解戒
疏。有誤人之失。故制。出家二眾同犯。大小乘俱制。三眾及在家。無師範義。未制。
發隱。三眾者。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也。沙彌未授具。式叉學戒女。無為人師義。故不制。
若佛子。應學十二部經。誦戒者。日日六時持菩薩戒解其義理。佛性之性。而菩薩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緣。詐言能解者。即為自欺誑。亦欺誑他人。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為他人作師授戒者。犯輕垢罪。
疏。日日六時。晝夜各三。一云。誦未通利。必須六時。已通利。未必恒爾。二云。恒應六時。
發隱。言為戒師者。先應廣學諸經。熟誦戒律。解戒中所說義理。又窮原極本。妙悟性宗。言佛性之性者。揀此性是佛性之性。非聲聞外道所計性也。即菩薩心地也。一一。指戒律。一切法。指諸經也。
合注。大士以傳法度生為正務。故應學十二部經。以為度生之本。而戒經尤大士之根本。故應日日六時誦持。令其精熟。然不但誦文而已。又必。解其義理佛性之性。謂先悟本源自性清淨。為無作戒所依體性。即依此無作戒。還為成佛種子。是知自性清淨者。正因佛性也。菩薩戒者。緣了佛性也。全一性以起二修。全二修而成一性。故名佛性。之性。猶云諸佛本源。佛性種子也。不解一句等。舉輕況重。設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少分因緣。而詐言能解。即為內乖己心而自欺。外誤前人而誑他。何況一一戒律皆不解。一切佛法皆不知。則自且從師求學之不暇。豈可為他人作師授戒哉 此是遮業。受戒不學。是一過。欲作師。又一過。隨事結罪 疏云。餘五眾無作師事。未制。今按善生經。在家菩薩。亦得畜在家弟子。似亦同制。然在家雖畜弟子。無授戒事。故云不犯耳 開遮者。為白衣授終身五戒。及六齋日授八戒法。皆悉無犯然亦須知五戒八戒義趣。又八戒法。若無比邱。比邱尼。則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亦得授之。五戒法。設無出家五眾。則在家二眾亦得授之 果報者。佛藏經云。身未證法。而在高座。身自不知。而教人者。法墮地獄。
○第十九兩舌戒
疏。遘扇彼此。乖和合。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俱制。
若佛子。以惡心故。見持戒比邱。手捉香鑪。行菩薩行。而鬥搆兩頭。謗欺賢人無惡不造者。犯輕垢罪。
合注。惡心者。瞋彼前人。欲令鬥諍。或嫉彼賢善。欲為妨惱也。手捉香鑪聊舉善行之一事。鬥搆兩頭。謂交扇令造諍端。此雖說實猶犯。況謗欺耶 此具性遮二業。六緣成罪。一。眾生。二。眾生想。應以持戒不持戒六句分別。二稍重。四稍輕也。三。兩舌心。正是業主。四。說過。無論實與不實。五。所向人。若向無戒人。自屬重戒。若泛向同法。非彼親友。自屬第十三謗毀戒。今正以鬥遘為念。的向彼之親厚。故實與不實皆犯。若欲向此人。誤向彼人。結方便罪。六。前人領解。語語結罪 開遮者。菩薩戒本云。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惡友朋之所攝受。親愛不捨。起憐愍心。說離間語。令離惡友。捨相親愛。勿令當受長夜無義無利。如是以饒益心。說離間語。生多功德 果報者。如第六重戒中說。
發隱。無惡不造者。謗彼賢人為造惡也 此戒不但鬥遘比邱 推之則讒亂人君臣。離。間人骨肉者皆是類也。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疏。見危不濟。乖慈。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不俱制。大士一切普度。聲聞止在眷屬。此制自度。
發隱。菩薩兼利。故制自度。言自度不顧他人。則犯制也。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律。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疏。前明想念如親。即制令憶慈觀。如大經明習九品七品等。第一使上怨等於上親。大士應與資身之益。及資神之利。
發隱。憶慈心觀。習慈之品。或七或九。九則親冤各分三品。第一上冤與上親平等者。正慈觀之力也。解難資身之益。法乃資神也 言講演之福。得見諸佛者。以此戒是三世諸佛之本源。戒之所在。即佛在故。講之則重宣諸佛之光。開闢人天之路。未亡而歷彼耳根。已死而導其冥識 問。墨子兼愛。號為異端。云何眾生。皆我父母。答。儒道止談今世。佛法乃論前身。受生既歷多生。託胎必徧諸趣。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豈不然乎。惟拘近跡。不審遠緣。等之異端。過矣 生生受生等者。以生生無不由此四大受生。則生生當行放救。此放生即是常住不易之法也。
合注。以慈心故。總修三種慈心也。一。生緣慈。即觀六道皆我父母。二。法緣慈。即觀地水火風是我身體。三。無緣慈。即於生生受生之中。而悟不生不滅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者。以此三慈。開示於人。救護。則解其現在苦難。教化講說。則拔其未來苦因。令不受未來苦難。又救是拔苦。度是與樂也。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者。見佛聞法。恒於天人類中修道。永離畜生難處。方名究竟放救也。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苦眾生。二。苦眾生想。三。無慈心。若欲救而力不逮者。至心為稱佛名。或為說法。以作救慧命之緣因。不犯。四。坐視不救。隨事結罪。不救身命。是一過。不救慧命。又一過 惟遮不開 果報者。不救則失三慈法利。救則成就三慈法門。
按四大是我之身體。亦是眾生身體。是我與眾生同一身體也。故當放救。我生生由四大受生。眾生亦生生由四大受生。故生生當行放救。亦當教人放救。所以為常住之法。此雲棲解常住二字之義。與蕅師異。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如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
疏。指滅罪品中廣明。
合注。此總結第二段十戒。懸指廣文也。
○第二十一瞋打報讐戒
疏。既傷慈忍。方復結冤。故制也。外書有二途。一是禮之所許。二是法之所禁。漸教故也。今內經悉禁。七眾同犯。大小俱制。
發隱。禮許者。記曰。君父之讐。不與共戴天。兄弟之讐。不反兵。交遊之讐。不同國。禮應報也。法禁者。約始三章。殺人者死。律垂諸代斷命必償。法應報也。然此乃權漸之教。未是真實。故世道行之。內經悉禁。
若佛子。不得以瞋報瞋。以打報打。若殺父母兄弟六親不得加報。若國主為他人殺者。亦不得加報。殺生報生。不順孝道。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三業。口罪無量。況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薩。無慈心報讐。乃至六親中故報者。犯輕垢罪。
疏。謂以瞋打報瞋打。非謂應以德報怨也。
發隱。言佛意止謂不當以瞋打還報瞋打。非欲人更以恩德報瞋打也。大般若經云。菩薩當鬥爭瞋恚罵詈。便自改悔。我當忍受一切眾生履踐如橋梁。如聾如啞。云何以惡語報人。我不應壞是甚深無上菩提。是也。殺生報生不順孝道者。良由天地以生物為心。彼傷吾親之生。吾復傷彼親之生。殺一生。報一生。於我之生無益。於彼之生有損。生彌寡而殺彌眾。乖天地之和。傷化育之原。是焉得為孝乎。又按疏概標七眾。而經文明言出家菩薩。是經意止制出家。不禁臣民。此或大師權巧。故補經文。然金口炳然。理合依憑。
合注。不順孝道者。被他殺害。必有夙因。快意報讐。重增未來怨結。非所以愛死者也。七逆罪者。如孟氏云。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去自殺惟是一間。今我為父報讐。彼復結讐於我父。又種將來害父之因。故報讐即可名七逆也。結云出家菩薩者。意顯在家菩薩。猶得兼用王法。以直報怨。出家斷不可矣。尚不畜奴婢者。舉輕況重。然出家人。總不得畜。在家得畜。但不應非理打罵。
發隱。曰三業而止標口罪者。罵辱已罪無量。況打拍乎。奴婢且然。況作七逆乎。皆舉輕況重也。
合注。此是性遮二業。既傷慈忍。復結來怨故也。五緣成罪。一。是讐。二。讐想。有六句。初二句輕。謂讐作讐想讐疑。而行瞋報。二句稍重。謂非讐而作讐想讐疑。二句更重。謂非讐非讐想。讐非讐想。而行瞋打。即第九重戒攝也。三。有報復心。四。行瞋報事。五。前人領納。謂受其打罵。結輕。若害命。結歸第一殺戒。在家菩薩。以直報怨。憑官依律決判。不犯。或私行報復。或賄賂求託。過分治罰。一一刑辱結輕。害命結重。又戒本經云。若於他起慊恨心。執持不捨。是染污犯。亦可此戒兼制。又菩薩怨不宜報。恩則宜報。故戒本經云。受他恩惠。以慊恨心。不以若等若增酬答彼者。是染污犯。若嬾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作方便而無力。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欲報恩而彼不受 惟遮不開 果報者報則相讐相害。更無休息。不報則解怨釋結。永無讐對。
按解孝道處發隱與合注不同。亦各明一義也。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疏。慢如高山。法水不住。有乖傳化之益。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不全共。
合注。小乘於應請者而憍慢不請。則犯。餘惟不得憍慢。不制悉請。大乘求法為務。一切應請。一切不得憍慢。
發隱。疏云此戒與前第六戒同制。前懈怠不聽。此憍慢不請。若慢心不往聽。應同此戒。
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持聰明有智。或恃高貴年宿。或恃大姓高門。大解大福大富。饒財七寶。以此憍慢。而不諮受先學法師經律。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而實有德。一切經律盡解。而新學菩薩。不得觀法師種姓。而不來諮受法師第一義諦者。犯輕垢罪。
合注。初始出家者。明其染法未深。未有所解者。無佛法中正解。既染法未深。未開正解。則更不宜憍慢也 此是性遮二業。四緣成罪。一。法師。二。法師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憍慢心。正是業主。與前第六瞋患為異。四。不諮受。隨所應諮不諮結罪。又戒本經云。輕說法者。不生恭敬。嗤笑毀呰。但著。文字。不依實義。是染污犯。亦此戒兼制 惟遮不開 果報者。憍慢則失正法種。頑愚陋劣。重法則智慧開明。菩提增長。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疏。乖教訓之道。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俱制。初新學菩薩。已受戒竟。遠來聽法。法主言非己師。恃解恃勢。生輕慢心。不好答問。使義理隱沒。顛倒法相。故犯。
發隱。非己師。言不於己師。明是他人弟子也。
若佛子。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當以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應以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便得佛菩薩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像前受戒。不名得戒若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何以故。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是以法師前受戒時。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見好相。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而新學菩薩來問若經義律義。輕心惡心慢心。不一一好答問者。犯輕垢罪。
發隱。無師佛像前受。得戒如此之難。有師面面相承。得戒如此之易。則師之所係誠大。而求師者。當敬之如佛可也。為師者。宜體此意。慈悲指示。而待之如子可也。乃內倚所學。外挾所交。起大憍慢。不好答問耶。不好答。正前所謂隱沒顛倒也。菩薩善戒經云。不犯者。若知前人是惡邪見。求覓罪過。若知不說。令彼調伏。若知前人不能敬順。若知鈍根。聞深義已。生於邪見。若知聞已。向惡人宣說。破壞正法等。
合注。師師相授。不須好相者。以其展轉傳來。即是如來嫡胤。亦是法身常住。故律藏云。持律之人。是人補佛處也。生至重心者。謂視師如佛也。不得好相。不名得戒。明自誓受戒。如此之難。生至重心。便乃得戒。明從師受戒。亦復不易。既受得已。請問先達。先達豈可忽之而不好答乎。輕心者。忽彼來人。惡心者。慳吝嫉妬。慢心者。自恃福慧也 此亦性遮二業。乖接引教訓之道。四緣成罪。一。求法人。二。求法想。三。憍慢心。四。僻說出口。語語結罪。
惟遮不開 果報者。悋法則愚癡。憍慢則陋劣。不悋不憍。則功德智慧以自莊嚴。
按發隱分難易。合注言皆難。各明一義。而發隱為順。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疏。乖出要之道。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不全共。
發隱。菩薩常學大乘。故制他學。聲聞則五歲未滿。五法未明者。制。已滿已明者。不制。繇聲聞不學大乘。惟以自修者自滿也。五歲者。經云。五夏以前專修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況復他學也。
若佛子。有佛經律大乘法。正見。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學修習。而捨七寶。反學邪見二乘。外道。俗典。阿毗曇雜論。一切書記。是斷佛性。障道因緣。非行菩薩道者。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合注。經律大乘法者。通指菩薩藏也。正見者。萬行之解。正性者。正因之性。正法身者。正果之性。邪見者。通指下文諸法。二乘墮於偏空。外道執其謬計。俗典僅談世務。阿毗曇即二乘論。雜論即外道論一切書記。即俗典世論也。斷佛性者。二乘焦菩提之芽。外道刳正覺之種。障道因緣者。內惑正解之因。外亂正修之緣也 一向習小。惟是遮業。非染污犯。二向習外。性遮二業。是染污犯。不犯者。若上聰明。能速受學。若久學不忘。若思惟知義。若於佛法。具足觀察。得不動智。若於日日。常以二分受學佛經。一分外典。又菩薩。比邱比邱尼。不學聲聞毗尼。亦犯輕垢 七眾同制者。比邱先習此經。及二部律。尼先學此經。及尼具戒。式叉先習此經。及二六法。沙彌男女先習此經。及十戒威儀。在家先習此經。及優婆塞戒。餘力方許徧習 大小不全共者。同以本法為急。亦同不得習外。而大不學毗尼犯。小不學此經非犯 開遮者。示同邪小。以誘接之 果報者。一向習小。障菩提。習外。墮愛見。
發隱。七寶二義。一者殊勝。超出一切諸教偏駁下劣故。二者利濟。能與一切眾生功德法財故。
○第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疏。自損損他。故制。出家二眾同犯。大小俱制。三眾及在家。既未持眾。不制。
發隱。三眾。謂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
若佛子。佛滅度後。為說法主。為行法主。為僧坊主。教化主。坐禪主。行來主。應生慈心。善和鬥諍。善守三寶物。莫無度用。如自已有。而反亂眾鬥諍。恣心用三寶物者。犯輕垢罪。
合注。說法主。即今法師。行法主。主清規者。亦可律師。僧坊主。知安居房舍等事。即今值院。教化主。勸人作福業者。坐禪主。知習禪事。如僧堂首座之類。行來主。知乍到客情事者。今名知賓。慈心者。和諍守物。能與一切人樂。也 此是遮業。不善滅諍。隨事結過。不善守物。隨用結過。若三寶互用。自屬盜戒。若發起諍事。別得性罪 惟遮不開 果報者。不善滅諍。得破僧方便罪。不善守物。招貧窮困苦報。善和善守。則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發隱。諍有四謂平論諍。非言諍。犯罪諍。作事諍。三寶物。必應所當為之事而施用之。固不可濫用。亦不可差互用差互者。如佛物不可僧用。古人尚有以飯僧物作僧堂。而墮火枷地獄者。又如佛殿餘。作佛像得。佛像餘。作佛供器得。但不可以佛殿餘。作菩薩殿。佛像餘。作菩薩像。降下可知矣。
初津。如自己有。謂當如自己物之愛惜。不得錯用。一說。不得當自己物隨意而用。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疏。僧次請僧。不問客舊皆有分。而舊人獨受。不以分客。乖施主心。貪利。故制。此戒出家二眾同犯。大小俱制。三眾及在家。未知僧事。不制。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後見客菩薩比邱。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國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處。及大會中。先住僧應迎來送去飲食供養房舍臥具繩牀木牀事事給與。若無物。應賣自身。及男女身。割自身肉賣。供給所須。悉以與之。若有檀越來請眾僧。客僧有利養分。僧坊主應次第差客僧受請。而先住僧獨受請。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無量罪。畜生無異。非沙門。非釋種姓。犯輕垢罪。
合注。菩薩。謂大士眾。比邱。謂聲聞眾。皆應有利養分也國王宅舍。謂王所造立安僧宅舍也。應賣自身等者。舉重況輕。謂賣身割肉。尚應供給。況本皆有分之利養耶 此俱性遮二業。以僧次請僧時。凡在界內者。皆應有利養分。而今不差客僧。乖施主心。貪利獨受。是盜戒之等流也。四緣成罪。一。有客。謂應得利養分者。來在界內。二。有客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獨受心。正是業主。四。差竟。據義疏云。若知僧次的至彼人。而不差者。且犯輕垢。以臨差時。界外或更有來者。尚未專有分故。若差竟。而別與餘人。餘人自知未應受請。而受得施主家食嚫。五錢入手。與差者同結重罪。畜生無異。又客來不與僧中物分。不起迎接。亦此戒兼制。同犯輕垢 餘五眾雖不犯。或有時受差分食。若偏厚偏薄。偏有偏無。皆犯輕垢。善生經云。僧中付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惟遮不開 果報如慈悲道場懺法廣明。
初津。大會者。或月初一日。或初八日。十五日。此三日。是西竺每月大會。設食供僧。又或無遮會。或僧自恣會等 但知我飽。不顧他饑。故曰畜生無異。
○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疏。各受別請。則施主不請十方僧。使施主失平等心功德。十方僧失常利施。故制。出家五眾同犯。在家二眾無此利。未制。大小乘不同。
發隱。菩薩僧可受別請。或請我為宏揚戒法。或見此人機宜。必得我。乃能成就所作功德。俱不犯。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受請。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己。及八福田中諸佛聖人。一一師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輕垢罪。
疏。施主修福。法應廣普。當知利施本通十方。繇汝別受。故十方不得。遠有奪十方之義。是故不應。八福田並有應得僧次義。如佛應迹為僧等。
發隱。及字承上。此利養不但取十方僧物。亦取八福田物也。言此八人。俱有入僧次之理。如佛亦可應化為僧。餘應例知也。
合注。小乘遮別眾食。若四人中有一人是僧次者。不犯。不遮別受請 此是遮業。三緣成罪。一。是別請。若有僧次一人同受。不犯。二。別請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受竟結罪 善生經云。若優婆塞受招提僧臥具牀坐。得失意罪。亦應此戒兼制 開遮者。戒本經云。檀越來請。若至自舍。若至寺內。若至餘家。若施衣食。種種眾具。菩薩以瞋慢心。不受不往。是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狂。若遠處。若道路恐怖難。若知不受令彼調伏。若先受請。若修善法。不欲暫廢。為欲得聞未曾有法饒益之義。及決定論。若知請者。為欺惱故。若護多人嫌恨心故。若護僧制。解曰。此乃率眾受供。非別受也。又云。有檀越以金銀真珠摩尼瑠璃種種寶物奉施。菩薩若瞋慢心。違逆不受。是染污犯。捨眾生故。懶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知受已必生貪著。或施主生悔。或施主生惑。或施主生惱。若知是三寶物。是劫盜物。若知受已多得苦惱。所謂殺縛讁罰。奪財訶責。解曰。此則受以為眾。非自享也 果報者。既遠有奪取十方之義。亦是盜戒等流。
○第二十八別請僧戒
疏。分別是田非田。如經德王品。當知自心則為狹劣。失平等心。七眾同犯。大小乘不全共。道俗菩薩請僧齋會。一云。都不得別請。悉應僧次。的請一人。便犯。二云。一食處莫問人數多少。止請一僧次。便不犯。都無。則制。若悉請者。益善。
若佛子。有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請僧求願。知事報言。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別請僧者。犯輕垢罪。
疏。五百羅漢不及一凡僧。此就心邊。不論田也。
發隱。四十二章經。自飯惡人乃至如來。福德勝劣天壤。此論田也。今經所云。是論心也。隨時取重。不相礙故。然此論平等設供。非論求師也。求師則趨明捨闇。親賢遠愚。具眼參方。何可不擇。
合注。次第請即得十方賢聖僧者。以凡聖難測。不應妄生分別故。引七佛證義。以其並在此土。又近在百小劫內。長壽天皆曾見也。不順孝道者。不遵佛訓。輕慢眾僧 此是遮業。據聲聞律。若僧次中請得一人。餘別指名請求。非犯 開遮者。如親師取友。則善須簡擇。如欲說法授戒。化導眾人。擇其才德俱優者請之非犯 果報者。別請則違平等無相法門。失廣大圓滿福德。不別請則一滴投海。頓同海體。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疏。大論云。貪心發身口。名為邪命。乖淨命也。
發隱。貪起於心。本也。發於身。則妄為資身之策。發於口。則曲為餬口之計。皆邪命自活也。淨命者。一。深山草果二。常行乞食。三。檀越送供。四。隨大眾食。以此活命。無所染污。故曰淨命。違背此法。乖淨命也。
若佛子。以惡心故。為利養。販賣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夢吉凶。是男是女。呪術工巧。調鷹方法。和合百種毒藥。千種毒藥。蛇毒生金銀毒蠱毒。都無慈愍心。無孝順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疏。揀非見機益物。
發隱。明作此邪命者。以何心。為何事。今言是以惡心為利養也。則知以善心為善事者不犯矣。
一。販賣女色。二。手自作食。通制道俗。三。相吉凶。俗人如相以自活。不犯。道一向制。四。呪術。五。工巧。六。調鷹方法。此三事。於物無侵。如法自活。在家不制。出家悉斷。若淨治救。無所希望。不犯。出家亦開。七。和合毒藥。殺人犯罪。
發隱。慈憫則視物猶己。何忍以活己身故而損物。孝順則視眾生猶吾父母。何忍以活子身故而傷親。四邪命者。一。方口食。謂干謁四方。二。維口食。謂種種術數。三。仰口食。謂仰觀星宿。四。下口食。謂栽植田園。皆非僧正命食也。呪等三事。於物無侵者。葢呪術通乎濟難。工巧兼乎醫藥。調鷹止是遊戲。故云如法。若以呪助邪。以藥傷人。以鷹畋獵。則非法矣。當有大過。豈得不犯。出家亦開者。如上事。清淨治救。益物為務。無求利心者。亦開許也。又智論云。五種邪命。以無漏智慧捨離。是為正命。一。為利養故。詐現奇特。二。為利養故。自說功能。三。為利養故。占相吉凶。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稱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邪因緣活命。是為邪命。
合注。尚有八穢。一。田宅園林。二。種植生種。三。貯積穀帛。四。畜養人僕。五。養繫禽獸。六。錢寶貴物。七。氈褥釜鑊。八。象金飾牀。及諸重物 此是性遮二業。然惟販色毒藥二事。兼有性罪。餘但遮罪。又今時養鷹。多為捕獵。此亦性罪。或屬損害眾生戒攝也。毒藥且就和合時結輕。若害物時。隨結殺罪。調鷹亦爾 出家五眾全犯。在家除販色調鷹毒藥三種。其餘如法自活。不犯。又善生經云。若優婆塞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種處。得失意罪。亦可攝屬此戒。淨水者。謂無蟲水。陸種者。陸生穀麥等。不須用水。致傷蟲也 開遮者。出家人或偶用占相呪術工巧。隨機誘物。令入佛道。非希利心。亦復無犯。呪術是治病救難所用。故大小兩乘。亦通有之 果報者。緇門警訓云。今時講學。專務利名。不恥五邪。多畜八穢。日用所資。無非穢物。箱囊所積。並是犯財。慢法欺心。自貽伊戚。誰知報逐心成。豈信果由因結。現見袈裟離體。當來鐵葉纏身。為人則生處貧窮。衣裳垢穢。為畜則墮於不淨。毛羽腥臊(云云)。
○第三十不敬好時戒
疏。三齋六齋。盡是鬼神得力之日。此日修善。福過餘日。而今於好時虧慢更犯。隨所犯事隨篇結罪。此時此日。不應不知。加一戒。一云。七眾俱制。皆應敬時。二云。但制在家。年三長齋。月六齋。本為在家。出家盡壽持齋。不論節時。
發隱。年三月者。正五九也。毗沙門天王分鎮南瞻部洲之月也。月六日者。初八。二十三。天王使者。十四。二十九。天王太子。月望。月晦。天王自身。遞相巡狩之日也。老較善惡。良在於斯。故云鬼神得力也。好時不知。忽慢之甚。故加一戒。又此戒本在家所持。出家盡壽持齋。何分月日。
合注。此戒合標作經理白衣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自身謗三寶。詐現親附。口便說空。行在有中。經理白衣。為白衣通致男女。交會婬色。作諸縛著。於六齋日。年三長齋月。作殺生劫盜破齋犯戒者。犯輕垢罪。
合注。佛制在家男女。不論但三歸者。受五戒者。受菩薩戒者。遇六齋日。悉應一晝夜受持八戒齋法。以不非時食。正名為齋。以不殺等八戒。共助成之。故名八關戒齋。謂以八戒及齋。關閉情欲。作出世正因也。正五九為年三長齋月。亦應盡此一月。受持齋法如上。此戒舊名不敬好時。今觀經文語勢。似從出家人邊結過。故易科為經理白衣。大意謂出家人法。宜誘誨白衣。令得解脫。令持齋戒。而反說空行有。為其經理。乃至六齋三齋好時。不能使其作福修善。反令作殺盜等事。豈非以身謗三寶乎 此是遮業。但從經理白衣結罪。所云殺生劫盜破齋犯戒。自是俗人之事。非出家人教其為之。但既有通致男女等事。未免為殺盜等而作遠緣。故推極於此。而顯其不應耳。若實教其殺生劫盜兼得性業。自屬殺盜戒攝 出家五眾全犯。一切時中。不得經理白衣也。在家二眾。已受菩薩戒。不敬好時。亦犯。善生經云。若優婆塞。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得失意罪也。若殺生劫盜破齋犯戒。自隨事別結 惟遮不開 果報者。經理白衣。亦屬邪命。如前說。又不敬好時。則諸天愁憂。能招災異。敬好時。則諸天歡喜。護國降祥。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明。
合注。此總結第三段十戒也。
○第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疏。見有賣佛菩薩形像不救贖。損辱之甚。非大士行。應隨力救贖。不者犯罪。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不全共。菩薩應贖。聲聞見父母不贖。犯第七聚。經像不見制。
佛言。佛子。佛滅度後。於惡世中。若見外道。一切惡人。劫賊。賣佛菩薩父母形像。及賣經律。販賣比邱比邱尼。亦賣發菩提心菩薩道人。或為官使。與一切人作奴婢者。而菩薩見是事已。應生慈悲心。方便救護。處處教化取物。贖佛菩薩形像。及比邱比邱尼。發心菩薩。一切經律。若不贖者。犯輕垢罪。
發隱。父母。兼我人父母而言。孝子敬其親。及人之親。況大士乎。或疑父母之像。賣與何人。意古人或有以沉檀珍寶作像者。故可賣。教化取物者。若己無能贖之資。應廣勸他人發心。不得坐視也。
合注。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應贖境謂尊像經律僧人等。二。應贖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無救贖心。力不及者非犯。四。令彼褻辱隨事結過。設力不及而漠不關心。亦犯 惟遮不開。或如法流通經典。不犯 果報者不救則失於二利。救則具足二嚴。
○第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疏。此有六事。遠妨損害。乖慈。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乘俱制。
若佛子。不得販賣刀杖弓箭。畜輕秤小斗。因官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長養猫狸猪狗。若故養者。犯輕垢罪。
發隱。秤斗垂戒。他可例知。因官者。或用自官勢。或假他官勢也。畜猫狗者。能傷他物。畜猪者。終歸損害。優婆塞戒經云。畜猫狸。養猪羊及蠶者。得罪。俗制如是。僧可知矣。
合注。刀杖弓箭者。損害之具。輕秤小斗者。欺誑之具。然秤斗但約畜用。故結輕耳。若以之移換詐取。自屬盜攝。因官形勢者。行於逼奪。以威力傷慈。結輕。若取非其有。亦是盜攝。繫縛者。不當其罪。又意在索財也 此具性遮二業。隨事結罪 惟遮不開 果報者。是殺盜等流。
初津。猫狸猪狗等。養生害生。恩中具讐。雖不殺他。殺因具矣。小乘律中。畜狗為守住處。故開。
○第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疏。凡所運為。皆非正業。思想覺觀。有亂真道。故制。大小同犯。七眾不全同。
發隱。覺觀有正有邪。思維出世真道者。正也。思維世間雜事者。邪也。初心作思名覺。細心沈思為觀。
若佛子。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鬥。軍陣兵將劫賊等鬥。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妓樂之聲。不得摴蒱。圍棋。波羅塞戲。彈棋。六搏。拍毱。擲石投壺。牽道八道行城。爪鏡。蓍草。楊枝。鉢盂。髑髏。而作卜筮。不得作盜賊使命。一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疏。初。諍鬥。男女軍陣等。道俗同制。二。娛樂吹貝鼓角等。若為自娛。道俗同不得作。不得聽。若供養三寶。道俗同開。三。雜戲。摴蒱圍棋等。四。卜筮。爪鏡蓍草等。五。作使。通書。道俗俱制。
合注。此五皆為邪業惡心者。明非見機益物。直是邪思邪覺也。貝者。螺也。七弦為琴。二十五弦。為瑟。箏者。竹身十三弦。箜篌者。竹身二十四弦。摴蒱。即今賻錢。波羅塞戲。即今象棋。彈棋者。漢宮人粧奩戲。六搏。即今雙陸。拍毱。即今踢毬。擲石投壺者。古用石。今用矢。牽道八道行城者。縱橫各八路。以棋子行之。西域戲也。爪鏡。即圓光法。蓍草。即是易卦楊枝。即樟柳神。鉢盂。即攪水碗法。髑髏。即耳報法 盜賊使命。性遮兩業。餘惟遮罪。隨事結輕。又戒本經云。若菩薩懶惰懈怠。耽樂睡眠。若非時。不知量。是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遠行疲極。若為斷彼故。起欲方便。攝受對治。性利煩惱更數數起。亦可此戒兼攝 投壺本於禮記。蓍龜本於易書。在家應無犯 開遮者。或見機益物等。又出家人欲決疑慮。自有圓覺經。拈取標記法。占察經。擲三輪相法。及大灌頂經。梵天神策百首。可依用之 果報者。觀則妨廢正道。失二世利。不觀則離諸掉悔。定慧易生。
發隱。諍鬥起凶惡心。娛樂起淫泆心。雜戲起散亂心。卜筮起惑著心。使命起詐罔心。事事亂道。不應作也。例而推之。可之能詩而感白癩。解之工畫而墮泥犁。乃至貫休智永之輩。皆邪業也。可不戒歟 蓍草並制者。釋子委運大化。宜莫留情。世俗賴斯指迷。固所不禁。但貴斷以義命。母膠執焉。斯名達士矣。
○第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疏。乖本所習。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不共。以習各異。欲背大向小。心計未成。犯前第八背大向小戒。計成失戒。在第十重戒中說。此戒所制。不欲背大。正言小乘易行。且欲斷結。然後化生。
發隱。帶結而能利物。大士之宏懷。斷結而後化生小乘之淺計。又前云向小。泛舉所修之因。今之念小。專指所持之戒。背向二字。辭猶稍寬。暫亦不宜。意彌切矣。
若佛子。護持禁戒。行住坐臥。日夜六時。讀誦是戒。猶如金剛。如帶持浮囊。欲度大海。如草繫比邱。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發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若起一念二乘外道心者。犯輕垢罪。
發隱。金剛者。萬物莫能碎。而能碎萬物。喻此戒諸惡莫能破。而能破諸惡也。浮囊者。經言客持浮囊渡海。羅剎從乞。毅然不許。乃至乞半。乞一絲毫。皆悉不與。喻持戒者。在生死海中。遇煩惱羅剎。欲壞重戒。乃至輕垢。一微塵許。不可得也。草繫者。昔佛在世。有諸比邱。為賊劫掠。恐其追獲。以草繫之。佛制。比邱不壞生草。繇此端坐不敢動作。王過見之。乃得解釋。如是持戒。所謂寧有戒死。不無戒生也 雖能護戒。若無正信。則戒止散善而已。今知生佛本無二心。眾生當定作佛。特已成未成為別。實先佛後佛何殊。所謂能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者也。二乘繇無此信。故無望作佛。亦無望一切眾生作佛。大士於此諦信不疑。故能自度度人。同成正覺心也。雖有正信。而不發心。則信為徒信而已。今知我心即諸佛心。故上求諸佛無上菩提。我心即眾生心。故下化眾生同成正覺。剎那心中。不捨此念。曰念念不去心也。
疏。若起一念等者。不應一念起自度之想。外道者。指二乘為外道。若權入此道為化。非所制也。
發隱。二乘為外道者。離菩提心。捨菩提願。即名外道。故等二乘曰外道也。權入為化者。菩薩示現外道。故與同事。默行教化者。非所制也。
合注。起二乘心。惟是遮業。非染污犯。起外道心。性遮二業。念念是染污犯 開遮者。若權入二乘外道。為化彼故 果報者。一念二乘心。亦障菩提。一念外道心。亦障出世。惟念念菩提心。能臻三種不退 按合注分注二乘外道。與疏異。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疏。菩薩常應願求勝事。緣心善境。將來因此克遂。若不發願。求善之心難遂。故制。七眾同。大小異。所習不同故。
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願得好師。同學善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戒。寧捨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薩。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合注。常應發者。所謂非是一發。惟應數發。令菩提心相續不斷也。一切願者。總指十願。
發隱。好師謂智行雙備。有智無行。何以成吾德。有行無智。何以開吾迷。故弟子雖具信心。不逢良導。美材拙匠。遂成廢器。誠可歎也。故十願之中。得師最要。然無賢朋。有聞乏辯難之資。欲行鮮夾輔之益。相觀無自。德業安成。臨濟激發於座元。雪峯悟道於鰲山。參師重矣。取友急焉。十發趣。即十住。發起大心。趣入妙道。有住義故。十長養。即十行。滋培長養。積累日成。有行義故。十金剛。即十迴向。順入法界。堅固不動。有迴向義故。從發趣至十地。皆從師友而得也。華嚴信解。行證。為入道始終。今言開解修行。而不及信證者。以解必由信故。行必終證故。結願持戒者。此經本旨。惟戒是重。戒匪堅持。心地已失。賢聖道果。何由發生。夫孝名為戒。始乎孝順。終乎持戒。是戒乃貫諸願而成始成終者也。若一切菩薩等者。不發大願。魔所攝持。志既不堅。行將墮落。可不慎歟 此是遮業。應發不發。隨時結過 惟遮不開 果報者。不發則失決定勝益。相續而發。則能得佛滅罪。如發趣心中說。
○第三十六不發誓戒
疏。誓是必固之心願中之勇烈意。始行心弱。宜須防持。若不發心作意。易生違犯。故制。七眾同犯。而用不必皆盡。大小乘不共。二乘不制。心易防持。
發隱。增一阿含三十八經云。比邱不發誓者。終不成佛道。誓願之福。不可稱計。得至甘露滅盡之處。故願後必須發誓也。問。聲聞執身。今反云心易防持者。何也。答。菩薩心大難持。聲聞心小易治。譬諸禦河海之滔天。則金提千里。止行潦之在地。則捧土成崖。其為難易。審矣 期其志而必到者。願為之先導也。堅其願而不退者。誓為之後驅也。故疏稱誓為願中勇烈意。
若佛子。發是十大願已。持佛禁戒。作是誓言。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復作是願。寧以熱鐵羅網千重。周匝纏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復作是願。寧以此口吞熱鐵丸。及大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越百味飲食。復作是願。寧以此身臥大流猛火。羅網熱鐵地上。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種牀座。復作是願。寧以此身受三百矛刺身。經一劫二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味醫藥復作是願。寧以此身投熱鐵鑊。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千種房舍屋宅。園林田地。復作是願。寧以鐵鎚打碎此身。從頭至足。令如微塵。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恭敬禮拜。復作是願。寧以百千熱鐵刀矛。挑其兩目。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視他好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鐵錐。劖刺耳根。終一劫二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聽好音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嗅諸香。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斷其舌。終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昧淨食。復作是願。寧以利斧斬破其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著好觸。復作是願。願一切眾生。悉得成佛。而菩薩若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發隱。首誓欲染者。良以身生於欲。欲成於女。濬恩愛海。牢生死根。無過女色矣。故首誓之。寧以者。輕量之辭。良以紅爐白刃。壞色身於一時。花箭蜜鋒沈慧命於萬劫。苦中較苦。苦有重輕。寧忍此而不為彼。誓要決絕至極之語也。其餘諸根染塵。如猿得樹。若非重誓。自立良難。問。受食一節。前後言之。意似相濫。答。前以四事類說。葢主不堪應供而言。後以六根類說。葢主不能制情而言。故不相濫。問六根止舉其五。不及意根。何也。答。五根皆含意字。故文云破戒之心。又意非形體。不可等五為喻。復作是願。願一切眾生成佛者。前四自度。今一度人。自利利他。俱成正覺也。若無此誓。回向佛道。前來諸誓。止是人天。福報或二乘小果而已。
合注。經云。劫初無男女二相。因食蠲穢。二相乃生。展轉染愛。遂為胎生之始。減至壽五百歲時。有非法婬起。如男子相婬。此婬一起。罪惡斯劇。頓減為二百歲。律及阿含中。佛因野火熾然。為諸比邱。說此諸誓。其根熟者。頓斷惑染。其未熟者。懼罪捨戒。佛不止之。誠不欲其壞法門也。乃至二果聖人。見惑已斷。婬習現前。還俗娶妻。終不破戒。葢如法捨戒。將來尚可出家。倘根本一破。則終非道品。且何忍於聖賢幢相之中。而作此鄙穢哉。此誓出家菩薩之所全發。在家菩薩。惟於邪婬境發。正婬非所斷也。是故今時出家菩薩。大須自審。倘此習本輕。或雖重而善自調制。便可安處僧倫。若煩惱習強。不能自抑。快哉捨戒。慎莫破戒。以捨戒還俗。則現在雖失比邱沙彌之位。尚為菩薩優婆塞。將來亦尚可為沙彌比邱。倘一破戒體。則菩薩戒。比邱戒。沙彌戒。優婆塞戒。無不盡破。乃至一日一夜八關戒齋。皆悉不任更受。縱令菩薩戒法。得有見相重受之科。而見相一事。談何容易。思之思之。慎之慎之。次五節為供養之誓。信心檀越。本為供修道人。破戒受供。苦報必劇。此乃誓不破戒。非誓不受供也。有謂信施難消。遂欲自營生業。不思飲水踐土。獨非國王之供養乎。既無救於破戒之罪。又更犯邪命之愆。誠可悲也。次一節為恭敬之誓。此亦誓不破戒。非誓不受拜也。有謂戒德多虧。遂乃低身答拜。甚至禮天神。敬白衣。既無救於破戒之罪。又為敗壞出家儀式。亦愚惑也。次五節為六根之誓。約五根對五塵。皆以破戒之心為主。即意根為政也。食人淨食者。前以破戒受人供養而言。此以邪心貪著滋味而言。當知貪著滋味。即名破戒心也 此是遮業。為防退心。觸境不發。隨事結過 大小不全共。同者。同前四誓。異者。小乘不制第五度生誓也 惟遮不開 果報者。不發則失決定不退之益。隨發隨得堅固進趣之益。
○第三十七冒難遊行戒
疏。始行菩薩。業多不定。且人身難得。堪為道器。不慎遊行。致有夭逝。在危生念。所喪事重。以不慎。故制。七眾同。大小俱制。
發隱。堪為道器者。如裴丞相所謂六道之中。可以整心慮。趣菩提者。惟人道為能耳。是知染心所就。雖號革囊。聖道攸資。實為重器。應須貴之保之。而乃不慎遊行。甘心夭逝耶 忍力未充。臨危之際。生大苦惱。因墮惡處。故曰所喪事重也 今新學僧。動云委命龍天。實則毫無見處。夭逝之禍。疏有明文。可不慎歟 五戒堅持。方得人身。五戒不持。人天路絕。持戒難。則人身不易明矣。
若佛子。常應二時頭陀。冬夏坐禪。結夏安居。常用楊枝。澡豆。三衣。缾。鉢。坐具。錫杖。香鑪奩。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鑷子。繩牀。經。律。佛像。菩薩形像。而菩薩行頭陀時。及遊方時。行來百里千里。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頭陀者。從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二時中。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如鳥二翼。若布薩日。新學菩薩。半月。半月常布薩。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誦戒時。當於諸佛菩薩形像前誦。一人布薩。即一人誦。若二人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誦。誦者高座。聽者下座。各各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若結夏安居時。亦應一一如法。若行頭陀時。莫入難處。若惡國界。若惡國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師子虎狼。水火風難。及以劫賊道路毒蛇一切難處。悉不得入。頭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諸難處。皆不得入。若故入者。犯輕垢罪。
合注。常應二時頭陀者。春秋調適。遊行化物。無妨損也。頭陀或云杜多。此翻抖擻。有十二法。皆是遠離勝行。聖所稱歎。一。在阿蘭若處。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節量食。六。中後不飲果蜜等漿。七。糞掃衣。八。但三衣。九。塚間住。十。樹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但坐不臥。冬夏坐禪者。大寒大熱。常應靜坐。結夏安居者。夏行尤為妨道。故須結制九旬也。楊枝所以淨口。澡豆所以潔身。三衣者。一僧伽棃。名上衣。二鬱多羅僧。名中衣。三安陀會。名下衣。缾有三種。一淨缾貯水供飲。二隨用缾。貯水洗手。三觸缾貯水。洗大小便處。鉢者。具云鉢多羅。此翻應器。謂體色量三皆應法。體用瓦鐵二物。不得用金銀銅木七寶等。色以油麻熏成。量則隨其腹量。分上中下。最大不過三升。最小不過升半。坐具者。梵名尼師壇。此云隨坐衣。所以護身護衣護臥具也。錫杖豎聖賢之標。香鑪修清淨之供。漉囊為救物之具。手巾為除垢所需。刀子長不過三指。闊不過一指。所以便用。火燧為防熱食。兼為除冥。鑷子為拔鼻毛。繩牀隨處捿息。皆百一所需中物也。經契一心。律規三業。佛像標心極果。菩薩形像托志真因。既皆切於日用。亦可即事表法。故以如鳥二翼喻之。彼不知法義。惟汲汲以十八物為務者。固非大士宏規。倘竟高談名理。而脫略事相。恐亦非佛本意。必事理俱備。庶二翼無損耳。布薩但舉新學者。久學菩薩。自不待言也。披九條等者。九條即僧伽黎。七條即鬱多羅僧。五條即安陀會。此但指比邱比邱尼言之。若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止許用縵條衣。名為無縫袈裟。在家二眾。於誦戒及入壇時。亦得用無縫衣。餘時不得。然善生經云。若優婆塞。不儲畜僧伽黎衣鉢錫杖。得失意罪。此特制令儲畜。非制令日用。又僧伽黎等。即縵條之服。加以三種法號。所謂無縫三衣。不同比邱之九條七條五條也。一一如法者。如法具十八物。及如法誦戒等 此是遮業。正制冒難遊行。兼制備十八物。如法誦戒。葢冒難遊行。恐致夭逝。在危生念。所喪事重。大士雖宜為法忘身。豈應不慎招損。譬如儒者。雖有殺生成仁之事。亦云知命者不立巖牆下也 三緣成罪。一。難處。謂惡國界等。二。難處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正遊行處。步步結輕垢罪。或先非難處正遊行。難事忽起。此亦非犯。又善生經云。若優婆塞。險難之處。無伴獨行。得失意罪。准此。則設有事緣。多伴同往。非犯。又云。優婆塞若犯國制。得失意罪。亦應此戒兼攝也 大小不全共。同者。同不得冒難遊行。異者。大士制十八物。聲聞惟制六物隨身。謂三衣。坐具。鉢及漉囊。餘非所制。大士一人布薩。即一人誦。聲聞須有四人以上。方差一人高坐而誦。若三人二人。即相向布薩。若惟一人。即心念布薩。具如律中。未受具者。不宜先知。故不委明 開遮者。或為求法。或為度生。冒難非犯 果報者。遇難多作退道因緣。不遊堪使身心進道 附。有出家優婆塞夷。有在家優婆塞夷。出家者名近住。在家者名近事。與比邱。比邱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共稱九眾也。
發隱。春秋遊行。無妨損有二。一則慎時。不傷己身。二則護生。不傷他命也。四受一食法。疏云。一坐食。謂一坐食畢。不二坐也。阿蘭。即阿練。此云遠離處也。結夏安居。不言結冬者。省文也。袈裟。此云間色服。即壞色衣也。此因色立名。又云去穢。又云離著。又云消瘦服等。此從義立名。一切難處云者。兼例其餘也。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疏。乖亂失儀。故制。七眾同。大小俱制。
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邱。比邱尼。貴人國王。王子。乃至黃門。奴婢。皆應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次第而坐。莫如外道癡人若老若少。無前無後。坐無次第。如兵奴之法。我佛法中。先者先坐。後者後坐。而菩薩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輕垢罪。
合注。如法有二種。一通論七眾。二別論戒次。坐有二時。一誦戒時。二平時。皆不得紊亂也。不問老少亦二義。一即通論七眾義。二即別論戒次義。一通論者。謂百臘比邱尼。不得於初夏比邱前坐。設比邱尼受菩薩戒。亦經百臘。猶故不得於初夏小乘比邱前坐。況是菩薩比邱。以比邱是上眾故。式叉摩那雖生年百歲。或菩薩戒已經百臘。總不得於大小乘比邱比邱尼前坐。以未是僧數故。沙彌雖生年百歲。或菩薩戒已經百臘。乃至不得於小乘式叉摩那前坐。沙彌尼雖生年百歲。或菩薩戒亦經百臘。乃至不得於小乘沙彌前坐。優婆塞雖生年百歲。受菩薩戒亦經百臘。乃至不得於小乘驅烏沙彌尼前而坐。況復沙彌及比邱等。故善生經云。優婆塞若在比邱沙彌前行。得失意罪。當知彼約行結。坐亦有罪。此約坐結。行亦有罪也。二別論者。如比邱比邱尼眾。皆須兼論大小二種戒次。在大則大。在小則小。萬萬不得以大奪小。故文殊應闍王之請。尚須固遜迦葉。然後暫居其先。則平時之不亂戒次明矣。其餘五眾。惟各自論菩薩戒次。不論生年。斯易可知。言比邱比邱尼貴人等者。謂先敘七眾尊卑定分。後乃各就其類。自敘戒次也。比邱敘戒次竟。然後尼敘戒次。不言餘三眾者。省文耳。貴人即通指國王王子等。對黃門奴婢賤人言之。此等雖則同名在家二眾。又須各以類分。即如王子雖受菩薩大戒。既未出家。仍不得居君父之先。故亦自為一類也。乃至者。超略之辭。意顯長者。宰官。婆羅門。居士等。別為一類。以此輩人。就世法中。或敘爵敘齒敘德。原無定局故。今惟當敘戒。然西域復有國王師事婆羅門者。又當別論。今則通約未出家人。固不得紊亂君臣名位也。其或此國王子。與彼國之王。相為師友。或王子未登王位。亦與婆羅門長者居士等。相為師友。皆當別論耳。黃門奴婢。又必自為一類。不得混在貴人類中。葢黃門於出家法。屬重難攝。斷不得入比邱沙彌之列。奴婢屬輕遮攝。若主人與姓。得受比邱沙彌等戒。入比邱沙彌位中。便在國王前坐。今雖受菩薩大戒。仍未脫於奴婢。故須別為一類。不得紊亂主僕貴賤之名分也。問。君臣父子主僕。既同受菩薩戒。猶須各為一類。何故律中臣先受具。王後受具。便為下座。子先受具。父後受具。便為下座。僕先受具。主後受具。便為下座耶。答。比邱戒法。現出世相。非世法之所攝。故君若不聽。則臣不得出家。父母不聽。則子不得出家。主人不聽。則奴不得出家。既君父主人聽許出家。一出家時。便永捨臣子名位。故君父主人後設受具。即以彼為上座。若君父王人在家。亦即以彼為尊者福田。故五天竺法。出家人設見君父主人。均稱檀越。無答拜之儀。若夫菩薩戒法。通於世出世間。不壞俗諦。君仍是君。臣原是臣。父子主僕。亦復如是。若欲去其名位。而統敘戒次。則世法不成安立矣。問。若一出家。永捨臣子奴婢名位。豈非無父無君。正被儒者所譏。答。但捨名位。不捨恩義。故律制比邱。應盡心盡力。孝養父母。若不孝養。則得重罪。乃至佛母涅槃。佛尚親手舉柩。又比邱身處山林。無事君之禮。倘受王供養。與王親善。亦須隨事納忠。此即不廢世間忠孝。而況如法修行。宏通至教。令天龍歡喜。護國護民。令過現父母。同離苦海。此更成就出世忠孝。然則大忠大孝。孰過出家。有此大義。必不容更論小小虗名虗位矣。總之論廣大。則莫若菩薩戒法。故在家亦可頂受。而不許亂世間名位。論尊重。則莫如出家律儀。葢是聖賢幢相。出世芳標。僧輪所繫。佛法所關 開遮者。如文殊迦葉應闍王請。文殊始讓迦葉。不敢違古佛之恒規。迦葉終遜文殊。所以順請主之本意。又下座或沙彌等說法。則登法座 果報者。不敬戒律。遠離正法。依戒相敬。出生勝益。如往昔雛猴及象因緣。具在經律。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疏。福慧二嚴。如鳥二翼。不可不修。垂出要之道。故制。七眾同。大小乘不全共。菩薩攝一切善。應修。聲聞夏分自誓。應修福業。餘時不制。
發隱。出要之道者。福慧雙修。出離生死捷要之道也。福輕則恒罹障緣。慧淺則多行錯路。故曰乖出要之道。夏分自誓者。坐夏則修。修則有限。非若菩薩無時不修也。
若佛子。常應教化一切眾生。建立僧坊山林園田。立作佛塔。冬夏安居坐禪處所。一切行道處。皆應立之。而菩薩應為一切眾生。講說大乘經律。若疾病。國難賊難。父母兄弟和尚阿闍棃亡滅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講說大乘經律。一切齋會求願。行來治生。大火所燒。大水所漂。黑風所漂船舫。江湖大海羅叉之難。亦讀誦講說此經律。乃至一切罪報。三惡。八難。七逆。杻械枷鎖。繫縛其身。多婬。多瞋。多愚癡。多疾病。皆應講此經律。而新學菩薩。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疏。修福。自作教他。文中略序七事。一僧坊。二山林。三園。四田。五塔。六冬夏坐禪安居處。七一切行道處。凡此流類。悉應建立。力若不及者。不犯。修智慧。亦自作教人。
發隱。自作教他者。作此七事。並教化眾生。令作此七事也。按要集第十經云。佛言。爾時道俗訛替。競興齋講。強抑求財。營修塔寺。依經不合。反招前罪。葢言非理募化。而自附營修。以公濟私。誣因昧果。所謂天堂未就。地獄先成。如是修福。不如避罪。學者又不可不明辨也。
合注。建立僧坊等。制令修福。講說大乘等。制令修慧 此是遮業。隨力應修。遇緣當為而不為。一一結罪。除力不及者。無犯。此即戒本經所謂住少利少作少方便也。若慊恨心。是染污犯。懶惰懈怠。非染污犯 大小不全共。聲聞夏安居時。應修房舍。餘時不制。大士一切時中。應修福業 開遮者。或常修禪誦等一切勝業。無暇他營 果報者。不修則失二種莊嚴。修則菩提資糧。任運增長。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梵壇品當廣明。
合注。此總結第四段九戒也。
○第四十揀擇受戒戒
疏。有心樂受。悉皆應與。若瞋惡揀棄。乖於勸獎。故制。出家二眾同犯。餘無師範者未制。大小不全共。菩薩本兼物。聲聞若許而中悔。是犯。不許。不犯。
若佛子。與人受戒時。不得揀擇。一切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邱。比邱尼。信男。信女。婬男。婬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無根。二根。黃門。奴婢。一切鬼神。盡得受戒。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土中。國人所著衣服。比邱皆應與其俗服有異。若欲受戒時。師應問言。汝現身不作七逆罪不。菩薩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受戒。七逆者。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闍棃。破羯磨轉法輪僧。殺聖人。若具七逆。即現身不得戒。餘一切人。盡得受戒。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但解法師語。有百里千里來求法者。而菩薩法師。以惡心瞋心。而不即與授一切眾生戒。犯輕垢罪。
合注。不得揀擇者。不應揀於品類。謂國王乃至鬼神。盡有佛性。盡可隨類行菩薩道。故盡得受戒也。而亦有二事應揀。一是形儀。二是業障。應教身所著袈裟等者。教令揀形儀也。梵語袈裟。此云染衣。亦云壞色。亦云臥具。乃出家衣服之都名。律制三種壞色。謂青黑木蘭。今制五種。比邱皆應與俗服有異者。正明比邱及比邱尼。體是僧寶。故特為制三種田衣。永異凡俗。其式叉摩那等五眾。惟須壞色。不得濫同比邱也。應問現身不作七逆罪等者。教令揀業障也。七逆業成。定墮無間。所以正障戒品。前生非復可知。亦復不為戒障。故但問現身也。和尚者。比邱有二種。一十戒和尚。二具戒和尚。比邱尼有三種。一十戒和尚尼。二式叉摩那受六法和尚尼。三具戒和尚尼。皆不得以比邱為之。式叉摩那有二種。一十戒和尚尼。二六法和尚尼。沙彌。沙彌尼皆一種。即授與十戒者也。阿闍棃者。比邱有五種。一十戒闍棃。二受具時教授闍棃。三受具時羯磨闍棃。四依止闍棃。乃至與依止僅一夜。五教讀闍棃。乃至從受一四句偈。或說其義。比邱尼有七種。加受具時比邱僧中羯磨闍棃。及六法闍棃尼。式叉摩那有三種。一十戒闍棃。二六法闍棃。三教讀闍棃。沙彌。沙彌尼各二種。一十戒。二教讀。優婆塞。優婆夷各三種。一受五戒闍棃。二受八關戒齋闍棃。三教讀闍棃。又若并取受菩薩戒闍棃。則七眾各加一種。破羯磨僧者。極少有八人同住。皆是比邱。四人四人。各自為黨。於一大界之中。別說戒。別作種種羯磨。破轉法輪僧者。下至九人。一人自稱佛。誘彼四比邱。別從其教。餘四比邱。守正不從。分作二部。不論界內界外。但令非法說法。如提婆達多等。名破法輪。聖人者。小乘四果。大乘法趣以上也。夫不拜父母國王。不敬六親鬼神。百里千里而來。則其求法之心何切。此而不授。辜負當機。不太甚乎。惡心瞋心者。明非見機益物之心。一切眾生戒者。明此大戒。本是一切眾生所應同受。不似比邱及沙彌戒。須擇品類授也 此是遮業。四緣成罪。一是受戒器。謂非七逆。又形儀如法。二堪受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有揀擇心。謂或惡其下賤。瞋其貧乏等。正是業主。四令不得受。隨所拒人結罪。若知不堪受者。非犯。菩薩戒羯磨文云。若諸菩薩。欲受菩薩戒時。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理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令其聽受。以慧觀察。自所意樂。堪能思擇。受菩薩戒。非惟他勸。非為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又云。無淨信者。不應從受。謂於如是所受淨戒。初無信解。不能趣入。不善思惟。有慳貪者。慳貪蔽者。有大欲者。無喜足者。不應從受。毀淨戒者。於諸學處。無恭敬者。於戒律儀。有慢緩者。不應從受。有忿恨者。多不忍者。於他違犯。不堪耐者。不應從受。有懶惰者。有懈怠者。多分耽著。日夜睡眠。樂倚樂臥樂好合徒侶。樂嬉談者。不應從受。心散亂者。下至不能[穀-禾+牛]牛乳頃。善心一緣。住修習者。不應從受。有闇昧者。愚癡類者。極劣心者。誹謗菩薩素怛羅藏。及摩怛迦者。不應從受。解曰。此皆揀。非法器也。豈可漫云無揀擇耶。又前人本不欲受。強令受戒。亦犯輕垢 開遮者。見機利益。先不為授。雖示大怒。非惡心瞋心也。如曇無讖之於沙門道進是也 果報者。妄揀則得悋法之罪。失於二利。善揀則莊嚴眷屬。光顯法門。
發隱。此心地中。非尊非卑。非道非俗。非男非女。非穢非淨。非天非人。非全非缺。非良非賤。非顯非幽。一味平等。無二無別。何所去取。而生揀擇 皆染使青黃等。真諦云。青。銅青也。黑。雜泥也。舍利弗問經云。摩訶僧祇部。勤學眾經。宣。說其義。處本居中。應著黃色。曇無德部。通遠理味。表法殊勝。應著赤色。薩婆多部。博通敏達。善能化道。應著黑色。迦舍部。勇猛護生。應著木蘭色。彌沙塞部。禪思入玄。究暢幽密。應著青色。據此則成五彩。云何名壞。然彼文中。有青非東方之青等句。則知就壞色中。自有五別。以表五部。非世間五麗色也。如上青黃赤黑等。不必確定分別。但與俗服有別則已。道俗受戒。皆須服壞色。可作壞色處。僧俗俱宜同作。不可壞色處。俗即隨便。惟僧則必以壞色。不可壞色者。或土地所不便是也。法滅盡經云。法欲滅時。袈裟自然變白。當知衣白。法滅之相。此中制白衣高座。則知道俗以緇白別。不可不慎也。羯磨轉法輪者。集眾布薩。代佛揚化。正所謂和合僧也。破此人則佛法滅。豈不犯逆。非漫爾羣居。情識相比。可冒和合之名也。又凡能宏法利生者。皆名轉法輪也 經中重逆二字有別。有犯重不犯逆者。有兼重與逆者。聲聞害師已犯重。特不云逆耳。葢逆是重上復加逆罪也。問。下弒上。皆逆也。云何聲聞害師非逆。答。佛法中重。對世法逆。佛法中逆。加世法逆一等。聲聞害師犯重。已是世間逆罪。而菩薩所謂逆者。則更加重。故疏云。菩薩重。重於聲聞重也 君親天地等不禮敬者。言出家之法。已於國王父母六親鬼神。不修世間禮儀恭敬。則今日授戒。不當復問其是貴是賤。是親是疎。是人是神。惟觀意之誠否耳。遠來求法。誠意可知。止除七逆。餘但解法師語者。即當與戒。何得起惡心瞋心。而不即與。竟拒曰不與。遲延曰不即與。若此者。苟非圖利養而販賣佛法。必其乏慈悲而獨善己身。是以得罪。若察其意未誠。而不即與。欲成就彼。如無讖之於道進。則大權化導。功德無量。勿等視也。問。六親鬼神。且置弗論。云何君父。而不禮敬。答。出家之人。禮拜君父。非恭敬故。所以者何。帝釋天主。尚不欲五戒者禮拜。慮或損福。故出家者。當精進行道。報君父恩。不當以擎跽匍匐小節為恭敬也。斯乃忠臣孝子。愛其君父而不禮拜。是名大恭敬。豈曰桀驁乎哉。問。沙彌未受比邱戒。不得受菩薩戒。則沙彌不及鬼畜等。及在家二眾歟。何彼得受。此反不得。答。在家與出家。體制自別。而意亦略同。在家者。必受五戒。方得受菩薩戒。出家剃染者。必受比邱戒。方得受菩薩戒。鬼畜男女等得受者。是已有五戒者也。夫三寶之名。因比邱戒而成。沙彌未得與三寶流也。若沙彌俱直受大戒。則比邱之戒廢。而僧寶廢。三寶缺矣。其失可勝言哉。問。經云婬男婬女。豈非白衣不受五戒之直受耶。答。亦必一會之頃。先受五戒。而隨受菩薩戒。則不次第而未嘗不次第也。
○第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疏。內無實解。外為名利。輒爾強為。有誤人之失。故制。出家二眾同。大小不俱制。三眾及在家。無師範義。不制。
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時。菩薩與他人作教誡法師者。見欲受戒人。應教請二師。和尚阿闍棃二師。應問言。汝有七遮罪不。若現身有七遮罪者。師不應與受戒。若無七遮者。得與受戒。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而得增益受戒。若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滅。不同七遮。而教誡師。於是法中。一一好解。若不解大乘經律。若輕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義諦。習種性。長養性。性種性。不可壞性。道種性。正法性。其中多少觀行出入。十禪支。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中意。而菩薩為利養故。為名聞故。惡求多求。貪利弟子。而詐現解一切經律。為供養故。是自欺詐。亦欺詐他人。故與人授戒者。犯輕垢罪。
合注。教誡法師。即教授阿闍棃也。比邱戒法。於僧中受。故和尚及羯磨闍棃。皆須現在比邱為之。菩薩戒法。於十方諸佛菩薩前受。故現在法師。但得為教授闍棃。應教請二師者。謂請本尊佛為和尚。此土即是釋迦。請補處大士為阿闍棃。此時即是彌勒。是名為二師也。文中以和尚阿闍棃二師為句。應問言者。即是教誡師應問。此謂未請二師之前。先應問其遮難。知無七遮。方教請二師耳。故菩薩善戒經云。十方諸佛菩薩大德聽。今某甲三說時。已從十方諸佛及菩薩僧。得菩薩戒。說者我是。受者某甲是。我為某甲證人。大師者。十方無量諸佛菩薩僧是。小師者。我身是也。又受菩薩戒。既以本佛為和尚。補處為闍棃。亦即以十方佛為同壇尊證。十方菩薩為同學善友。今不言請尊證同學者。亦如比邱受戒。但請二師也。他經亦有備請五位聖師者。隨機廣略。故不同耳。犯十戒者。謂曾受此菩薩大戒。而毀犯之。或曾受比邱沙彌及五戒等。而破於本根。故須得見好相。若本未受戒時。作殺盜等業。止有世間性罪。不名犯戒。亦不須問。惟七逆須問耳。現身亦不得戒者。謂不許重受大戒。而得增益受戒者。謂作來生受戒勝因。對首懺悔者。謂對清淨大小乘眾。自首其罪。誓不更造。即所謂作法懺也。若輕若重。是非之相者。輕則易懺。重則難懺。是犯須懺。非犯則不須懺。倘輕罪說重。重罪說輕。犯謂非犯。非犯謂犯。不能使人決疑出罪也。第一義諦者。即是戒之體性。亦即心地之正因。常住之極果。習種性長養性者。謂妍習空觀。漸次增長。即十發趣心。性種性不可壞性者。謂分別假性。俗諦建立。故不可壞。即十長養心。道種性者。謂中道能通。即十金剛心。正法性者。謂證入聖位。即十地及等妙二覺。多少觀行出入者。謂發趣則從假入空。長養則從空入假。金剛則迴二邊入中道。十地則從凡入聖。又習種性則空觀尚少。長養性則空觀乃多。性種性則假觀尚少。不可壞性則假觀乃多。道種性則中觀尚少。正法性則中觀乃多。又三觀次第修習則少。若一心中修習則多也。十禪支者。即四禪所用喜樂等十支也。不解輕重是非。則昧於戒相。不解第一義諦。則昧於戒理。不解習種性等。則昧於道共定共種種差別。昧戒相。則不能決疑出罪。昧戒理。則不能啟迪真信真解。昧道定差別。則不能令人修證趣入。可謂一盲引眾盲矣 此是遮業。而深壞法化。二緣成罪。一是為利心。二攝受徒竟。戒本經云。為貪奉事。畜養眷屬。是染污犯。亦此兼制。前之無解作師。過在好名。今則正在好利。名利皆生死根本。菩提大障。其罪是均。故皆結云自欺欺他。而為利者。其心益陋劣矣 餘五眾無授戒事。但令為利攝受徒眾。亦犯 惟遮不開 果報者。破壞法門。劇於惡律儀罪。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疏。凡未受菩薩戒者。皆曰惡人。若預為說。後受不能殷重。故制。七眾同。大小俱制。
發隱。渴而後飲。則水之味甘。暗而後燈。則燈之用顯。故云預說則心輕也。
若佛子。不得為利養故。於未受菩薩戒者前。若外道惡人前。說此千佛大戒。邪見人前。亦不得說。除國王。餘一切不得說。是惡人輩。不受佛戒。名為畜生。生生之處。不見三寶。如木石無心。名為外道。邪見人輩。木頭無異。而菩薩於是惡人前。說七佛教戒者。犯輕垢罪。
合注。說戒者。半月半月誦戒也。除國王者。佛法付囑國王故也。虗生浪死。故名畜生。頑然罔覺。故如木石。背覺合塵。故名外道 此是遮業。預向人說。則後受不能殷重。故半月說戒時。必先遣未受大戒者出也。四緣成罪。一。未受戒人。謂未受此菩薩戒者。二。未受人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有為說心。謂或為利養等。四。前人得聞。從此時結罪 七眾同犯。大小乘不全共。小乘一切時中。不得向沙彌等說五篇罪名。以彼若解五篇名義。便成盜法重難故也。大乘惟半月誦戒時。須遣未受者出。餘時不論。如前文云。一切時中。皆應講此經律。後文云。見一切眾生。應勸受三皈十戒等。故知不同毗尼藏也。又菩薩比邱比邱尼。一切時中。亦不得以五篇罪名。向未受具戒者說。而菩薩沙彌等。亦不得預知五篇名義。致成重難。永障此生受具戒也 惟遮不開 果報者。說則輕褻正法。不說則屏翰正教。
發隱。前戒揀擇。今戒惡人。若執不揀。甚非所宜。應須生重法心。慎勿示之以易。令彼愚頑。倍增藐忽。
初津。如來法水。但潤有根之苗。故法雖平等。說要當機。施者不尊。受者不敬。或反增疑議。致成謗法。故不應也。
○第四十三無慚受施戒
疏。出家五眾同。大小俱制。以枉當福田故。文云。信心出家毀正戒者。在家未當田任。未制。
發隱。在家未當福田之任。無受施事也。
合注。標此戒為故起犯戒心戒。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毀犯聖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復常掃其脚迹。一切世人。皆罵言佛法中賊。一切眾生。眼不欲見。犯戒之人。畜生無異。木頭無異。若故毀正戒者。犯輕垢罪。
合注。謂出家菩薩。本以信心受戒。故堪受一切供養。堪受人天鬼神恭敬。若受而故毀。便不得受一切供養。便為鬼及世人所賤。可見戒之不可毀犯如此。奈何起心故欲毀之。雖尚未毀。先已從心結罪矣 此是性遮二業。輕視戒律故。三緣成罪。一。是犯。二。犯想。三。起心欲犯。念念輕垢。又戒本經云。起五葢心。不開覺者。是染污犯。亦此兼攝 大小俱制。小乘即所謂輕戒罪也。隨所犯罪。更加一輕戒罪。大乘亦應例此。又大士執心。嚴於聲聞也。若本無故毀心者。但隨事結本罪。不加此罪。若直起此心。未犯事者。小但責心。大亦應懺 惟遮不開 果報者。任其故起。則障增上戒。障增上心。障增上慧。得輕戒罪。若能開覺。則戒根堅固。定慧可尅。
發隱。地水者。舉況也。地水且然。況他物乎。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云。犯根本罪者。於大眾食及住處。佛不許此人噉一段食。踐一脚根地。觀此。則知破戒比邱。天地雖寬。無處可著。檀那雖眾。滴水難消。可不懼哉 持戒之人。善神衛體。破戒之輩。惡鬼隨身。何也。善惡氣分。自然相感。如世貴人。輿馬僕從之所衛護。如世囚犯。杻械兵卒之所防禁也。此諸惡鬼。存日障其前途。故威德日消。所作不利。死時引入地獄。故身心痛苦。神識昏迷。又掃其脚迹者。經言。賢聖誦經行道之處。其地皆為金剛。今此惡人遊行之處。其地皆悉穢染。鬼安得不掃其脚迹耶。佛法中賊者。破戒惡人。所謂偷佛衣。盜佛飯。在佛法中。反害佛法。非大賊而何。 寶積經云。自知犯戒。受信施。是名第四微細煩惱。出家之人。具此煩惱。如負重擔。入於地獄。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疏。三寶皆應供養。若不修者。乖於敬謹之心。故制。七眾同。大小不全共。菩薩應修五事。聲聞五篇輕重。法應誦持。餘事不制。
發隱。菩薩五事具後。聲聞五篇。第一四重。第二僧殘。第三合尼薩波逸第四提舍尼。第五突吉羅。
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剝皮為紙。刺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書寫佛戒。木皮穀紙。絹素竹帛。亦悉書持。常以七寶無價香華。一切雜寶。為香囊。盛經律卷。若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
合注。供養有五事。一受持。二讀。三誦。四書寫。五香華雜寶供養。剝皮為紙等。舉重況輕 此是遮業。無敬法心。故得罪也 又不供養三寶。亦犯罪。戒本經云。於一日一夜中。若佛在世。若佛塔廟。若法。若經卷。若菩薩修多羅藏。摩得勒伽藏。若比邱僧。若十方世界大菩薩眾。若不少多供養。乃至一禮。乃至不以一偈讚歎三寶功德。乃至不能一念淨心。若不恭敬。懶惰懈怠。是染污犯。若忘誤。非染污犯。不犯者。入淨心地菩薩。如得不壞淨比邱。常法供養一切三寶。善生經云。若得新穀果蓏菜茹。不先奉獻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若以殘食施於比邱比邱尼優婆塞優婆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惟遮不開 果報者。慢法則遠離正法。失智慧種。敬法則生生處處。常遇妙法。
發隱。[穀-(一/禾)+禾]字從[穀-禾]從木。乃楮樹皮。可造紙從[穀-禾]從禾者非。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疏。乖大士之行。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不共。大士化眾生是正行。小乘自度。不化。非犯。
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見一切眾生。應當唱言。汝等眾生。應盡受三歸十戒。若見牛馬猪羊一切畜生。應心念口言。汝是畜生。發菩提心。而菩薩入一切處。山林川野。皆使一切眾生發菩提心。是菩薩。若不發教化眾生心者。犯輕垢罪。
合注。大悲心者。知一切眾生。及三世諸佛。與我身心。無二無別。欲拔其性德之苦。而與以性德之樂也心念口言者。了達同體法性之力。冀令感通開悟也 此是遮業。乖於宏誓。故制。四緣成罪。一。眾生。二。眾生想。三。教化心。四。不行教化。遇可化而不化。隨事結過。然大士化度眾生。不出四攝。一者布施。即財法無畏三種。如慳瞋殺盜等戒所制。二者愛語。即此戒制。三者利益。四者同事。戒本經中別制。此經亦屬此戒所攝。戒本經云。以慊恨心。不隨他者。是染污犯。懶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彼欲為不如法事。若病。若無力。若護僧制。若彼雖如法。能令多人起非法事。若伏外道故。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解曰。此即利益攝也。又云。見眾生所作。不與同事。所謂思量諸事。若行路。若如法興利。若田業。若牧牛。若和諍。若吉會。若福業。不與同者。瞋恨心是染污犯。懶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彼自能辦。若彼自有多伴。若彼所作事非法非義。若以方便令彼調伏。若先許他。若彼有怨若自修善業。不欲暫廢。若性闇鈍。若護多人意。若護僧制。解曰。此即同事攝也 果報者。不化則失二利。化則二利增長。
發隱。眾生該乎六道。先就人言。次就畜言。其餘非凡眼所見。故不言及。然山林川野寂寞之處。意亦兼鬼神等 按菩薩善戒經云。菩薩至白衣家。不能說法開示。令供養三寶者。得罪。不曰五戒。而曰十戒者。五戒人天之因。十戒菩薩之道也。汝是畜生者。先示其果報之名。發菩提心者。後教以出離之要。菩提心者。廣大清淨本然之覺體。即自性三歸。心地十戒是也。迷此心故。隱而不發。輪轉三途。無有窮已。發起此心。靈覺洞然。暗蔽愚癡。倐爾消滅。焉有所謂畜生者哉。問。說法對人。人猶未信。發心向畜。畜則何知。答。性在含靈。不可思議安知畜類。終無覺心。蛤之生天。鵬之敬律。虎之弭耳避地。蟒之垂淚革心。海魚之再世而興崇法門。飛鳥之次生而還為弟子。如斯比類。枚舉曷勝。縱彼業重無知。行者自當獲福。故應教化。無間人畜也。
○第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疏。強為解說。彼此有慢法之失。故制。出家五眾同。大小俱制。在家不全為法主。止說一句一偈不如法。亦犯。
若佛子。常應教化。起大悲心。若入檀越貴人家。一切眾中。不得立為白衣說法。應在白衣眾前。高座上坐。法師比邱。不得地立。為四眾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座。香花供養。四眾聽者下坐。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說法者。若不如法說。犯輕垢罪。
疏。為白衣說。不得倚立。法應同坐。若相與立。亦非過。為四眾說。亦不得立。莫言僧尼有道。而倚立為說。亦是輕法為犯也。
合注。高座者。以高卑言。上座者。以上下言。不如法說。謂不順說法儀式。非謂顛倒謬說也 此是遮業。三緣成罪。一。不如法。二。不如法想。三。正說法。若為名利是染污犯。若忘誤。非染污犯。又此且據坐言若准律中。則人臥己坐。不得為說。人坐己立。人在座。己在非座。人在高坐。己在下坐人在前行。己在後行。人在高經行處。己在下經行處。人在道。己在非道。皆不得為說。又衣纏頸者。覆頭者。裹頭者。叉腰者著革屣者。著木屐者。騎乘者。持杖者。持劒者。持矛盾者。持刀者。持葢者。皆不得為說。惟除為病人說法。一切不犯 七眾同犯。以沙彌等亦許登高座故。以白衣說一句一偈義。亦應如法故。又善生經云。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自作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亦此兼制 開遮者。僧祇律云。若比邱為塔事僧事。詣王及地主時。彼言比邱為我說法。不得語令起。恐生疑故。若邊有立人者。即作意為立人說。王雖聽。比邱無罪。又比邱患眼。前人捉杖牽前。為說無罪。又比邱在怖畏險道時。防衛人言。尊者為我說法。雖持刀杖。為說無罪 果報者。不如法。則令彼此皆招慢法之罪。如法。則令彼此皆有敬法之益。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疏。既見善事。法應隨喜而今制網障閡。乖助善之義。故制。在家二眾同犯。出家五眾。無其自在之制。脫立閡善制限。亦同此制。大小同犯。
發隱。脫。倘也。出家雖無自在權勢。倘即眾中。立為制限。不容修福作善。亦與在家同罪如僧雲欲廢女薩。即其事也。
若佛子。皆已信心受佛戒者。若國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貴。破滅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立形像佛塔經律。立統官制眾。使安籍記僧。菩薩比邱地立。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薩正應受一切人供養。而反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國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輕垢罪。
疏。不聽出家。斷僧寶也。不聽四部出家者。謂居士。居士婦。童男。童女。不聽造立形像。斷佛寶也。不聽書寫經律。斷法寶也。
發隱。安籍記僧者。安設簿書記僧名字。使多寡有數。不得增益。夫僧遊世外。宜放令自如。而乃定之版圖。擬諸編氓。可乎。惜乎末世。少見為王。官者。入僧寺。故造僧籍。多見為僧尼者。置民產。自入民籍耳。悲哉至於地立走使。亦僧之過。非王官過也。翹首而高參鳥窠。泥塗迥絕。三詔而不回信祖。趣步無踪。地立走使。非僧自取而何哉。問。會昌沙汰。宣和改更。破法之愆。誠不免矣。然或僧尼背佛違法。暴橫無禁。則將任之乎。答。貞觀九年。詔天下諸州有寺之處。各度僧尼。務取德行精明者。其有溺於流俗。或假託鬼神。妄傳妖怪。或謬稱醫巫。左道求利。或灼鑽膚體。駭俗驚愚。或造詣官曹。囑致贓賄。凡此等類。大虧聖教。朕情在護持。必無寬貸。宜令所司。依附內律。參以金科。明為條制。此則雖有所制。不犯今戒。所以者何。僧尼暴橫。滅法之由。司世道者。從而抑之佛法乃得久存而無弊。是正以安僧。非以病僧也。況詔以內律金科參用。則非純任王法也。如文皇者。真可謂得大士之善權。而非凡量可測矣。嗟乎。使為僧者。人人奉佛明誨。精心力行。王官豈不加敬。聖天子。賢宰相。文武百執事。必不負靈山之囑也。唯在吾徒勉之。
合注。此具性遮二業。障善法故。四緣成罪。一。是三寶事。二。三寶事想。三。有制限心四。制限得成。隨事結罪 開遮者如彌勒昔為國王。假設非法制限。以興正法 果報者。制限。則得斷滅三寶大罪。不制。能招宏護三寶功德。
○第四十八破法戒
疏。內眾有過。依內法治問。乃向白衣外人說罪。令彼王法治罰。鄙辱清化。故名破法。乖護法之心。故制。出家五眾同犯。大小乘俱制。
發隱。依內法治問者。僧內俗外。僧有過依僧法罰治責問。不宜用外刑辱內眾也。唐書顯慶元年五月。敕天下僧尼。有犯法者。以僧律治之。不得。與民同科。王官護法如此。而僧反破法。可乎。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橫與比邱比邱尼菩薩戒弟子。作繫縛事。如獄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餘外蟲。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破。而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如三百矛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而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緣。亦無孝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發隱。一本作不以好心出家。據文勢。無不字為順。言出家受佛大戒。初本好心。而後為名利。失其本志。良由此中犯者。俱是先曾受戒。後乃犯故。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葢是王官素所崇敬。凡有言說。彼皆聽用。威福自在。故得作繫縛事。言師子者。師子出而百獸伏。則百獸不能食師子。食師子者。內身之蟲耳。佛法立而羣魔消。則羣魔不能破佛法。破佛法者。內教之人耳。興言至此。可不悲哉 如念一子。一者。等也。如父母以等一視子。無二心也。問。待子待父母。云何等喻。答。此特舉極親極愛為言。不必以上下尊卑泥之。又上句即慈悲心。下句即孝順心也云何專以教人破法結罪。以此戒是令彼王臣治辱僧故。不知護法。而反破法。忤逆三寶。孝順安在。故得罪也。問有惡僧焉顯諫之則不從。默擯之則不喻。千世綱常。冒國憲典。不可以內法治者。則如之何。答。此在權其事宜。不可執一。執於護法。反至滅法者有矣。與其全一人而殃連三寶。孰若全三寶而殃止一人。況文中橫與比邱比邱尼等。橫之一字。明無辜也。若真罪人。應所不制。
合注。國王百官。指已受佛戒者。雖是同法之人。得於彼前說菩薩戒。而不得於彼前橫作非法治罪也。弟子有過。但應如法治罰。不應作繫縛事。如獄囚兵奴。以傷出家軌式。如念一子喻愛之極。如事父母。喻敬之極 此具性遮二業。以毀辱法門故。五緣成罪。一。是佛弟子。謂大小乘七眾。不犯邊罪。不捨戒者。二。佛弟子想。六句。二重。四輕。雖非佛弟子。亦不應作繫縛事故。但其事稍稀。故不特制。或復攝入瞋損戒中。三。有治罰心。欲令前人受辱。正是業主。四。所對人。謂國王百官等。同有戒者。故僅結輕。若向未受戒人治罰。自屬第六重戒。五。正行治罰。隨事結過 出家五眾同犯。在家二眾。若治罰佛之弟子。自屬前戒兼制。厥罪彌甚。具如地藏十輪經中廣訶 開遮者。惡濁世中。護持正法比邱。得藉王大臣力。兵杖自衛。如大涅槃所明。然不得非法治罰他人 果報者。作則有破壞法門。損辱僧侶之罪。不作。則令眾僧增益安樂。
初津。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等者。謂內無實行。外現威儀。誑說佛戒。張其行德。惑彼聽信。而令作世間治罰。使內眾弟子。無辜受罪。故曰橫也。作繫縛事者。或扭鎖手足。禁閉身形。故云如獄囚法也。或無禮輕賤。訶責毀辱。故云如兵奴之法也 大集經。時大梵天王白佛言。若為佛出家。剃鬚髮。著袈裟。不受戒。受已毀犯。其國王與作惱亂。罵辱打縛者。得幾許罪。佛言。大梵。我今為汝且略說之。若有人於萬億佛所。出其身血。於意云何。是人得罪。寧為多不。梵王白言。若人但出一佛身血。得無間罪。尚多無量。不可算數。墮於阿鼻大地獄中。何況具出萬億諸佛身血。終無有人。廣說彼人罪業果報。惟除如來。佛言。大梵。若有惱亂罵辱打縛剃鬚。髮著袈裟片。不受戒。受而犯者。得罪多於彼。何以故。是人猶能為諸人天。示涅槃道。是人已於三寶中。心得敬信。勝於一切九十五種外道。其人必速能入涅槃。勝於一切在家俗人。唯除在家得忍者。是故人天。應當供養。何況具能持戒。三業相應者。其有王臣。見有於佛法中出家者。作大罪業。但擯出國。不得鞭打。何況鞭打出家具持戒者。十輪經云。佛言。若有破戒比邱。如敗膿血。退失墮落聖道果證。為諸煩惱結使所壞。猶能開示一切天龍人非人等。無量功德。珍寶伏藏。是以出家若持戒若破戒。我悉不聽國王大臣宰官。謫罰繫閉鞭杖。乃至斷命。況復餘輕。犯小威儀。破戒比邱。雖是死人。有戒餘力。猶如牛黃。是牛雖死。人故取之。亦如麝香。死後有用。能大利益一切眾生。惡行比邱。雖犯禁戒。其戒勢力。猶能利益無量人天。譬如燒香。香體雖壞。熏他令香。破戒比邱。亦復如是。自墮惡道。能令眾生增長善根以是因緣。一切白衣。不應侵毀輕蔑破戒比邱。皆當尊重守護。按經云毀犯禁戒。猶能為諸人天示涅槃道者。謂其雖為煩惱所逼。毀犯於一時。然戒破。而正見不破。恒說正法。時懷慚愧。故云其已於三寶中心得敬信。故瓔珞經云。捨戒不捨大願。破戒不破正見。斯人終得還復清淨。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合注。此總結第五段九戒也。別釋四十八輕竟諸佛子。是四十八輕戒。汝等受持。
疏。秉持在心。
過去諸菩薩已誦。未來諸菩薩當誦。現在諸菩薩今誦。
疏。舉三世菩薩誦為勸。
發隱。上明四十八輕垢竟。
合注。此總結四十八輕戒也。列重輕戒相大科竟。
諸佛子聽。十重四十八輕戒。三世諸佛已誦當誦今誦。我今亦如是誦。
合注。勸大眾奉行共五。此舉所誦法。
汝等一切大眾。若國王。王子。百官。比邱。比邱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薩戒者。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眾生。化化不絕。
合注。此囑流通人 前勸受中。備列婬男婬女黃門鬼畜等。今但言信男信女者。正顯既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也。佛性常住戒卷者。此戒卷在世。則佛性因緣之義不滅。
得見千佛。為千佛授手。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常生人道天中。
合注。此明流通益 略舉三益。一見聖。二離苦。三得樂。義疏云。授手者。明秉戒人。與佛相鄰次不遠也。
發隱。鄰近比次。不隔遠故授手。猶言聯手。非必實舉手授我也。世世不墮。常生人天。所離所得。豈止於此。且舉凡情所欣厭。以之為勸耳。極而言之。究竟所離。則離三塗。離六道。離二乘。離權位菩薩。究竟所得。則得人。得天。得羅漢。得菩薩。得如來。如是乃至離無所離。得無所得。本來心地。了無苦樂之相。又何所容其離與得哉。
我今在此樹下。略開七佛法戒。汝等大眾。當一心學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一一廣明。
合注。此重勸奉行。
發隱。略開具二義。一者。能說之人。不止七佛。所謂三世諸佛所同說也。二者。所說之戒。非止十重四十八輕。所謂如毛頭許者是也。
三千學士。時坐聽者。聞佛自誦。心心頂戴。歡喜受持。
合注。此時眾歡喜。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上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千百億釋迦。亦如是說。
合注。是中先結此釋迦說竟。次結餘釋迦說竟也。
發隱。舉十重。不舉四十八輕。此十戒義含無盡。舉十則一切戒悉皆攝盡。況四十八耶。千百億釋迦亦如是說者。如王渙汗大號。從於一郡。歷於百郡一郡喻此釋迦。百郡喻餘釋迦也。
從摩醘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為一切菩薩。不可說大眾。受持讀誦。解說其義。亦如是。千百億世界。蓮華藏世界。微塵世界。
合注。是中亦先結此釋迦十處說法竟。次結餘釋迦十處說法竟也。微塵世界下。闕亦如是說四字。
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無量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竟。
合注。前五句為別。後一句為總。就五別中。又各具通別二義。心藏者。通則一切諸法。皆屬於心。別則指三十心。地藏者。通則一切諸法。皆名為地。別則指於十地。戒藏者。通則一切諸法。皆名為戒。別則指十重眾輕。無量行願藏者。通亦收一切法。別指六度萬行。十大願王等。因果佛性常住藏者。佛性非因非果。而因果不離佛性。故曰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實相即佛性異名。今因亦佛性。果亦佛性。佛性常住。則因果亦皆常住。通則一切諸法。皆名因果佛性常住之藏。別則如佛性本源品等。
發隱。心藏者。本覺心體。含裹虗空。包羅法界。一切萬法。悉備其中。如寶藏然。故云藏也。地藏者。心體本等不二名地。而出生一切諸善功德。故云藏也。
千百億世界中。一切眾生受持。歡喜奉行。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華光王七行品中說。
疏。佛華光王品。應是大本中也。本不同。三千者。是菩薩應學三千威儀。三年者。聲聞五年。菩薩三年。三事者。戒定慧耳。
發隱。略說百億如上。若廣說餘處。則如光王品中。而今無此品。故云應是大本也。相相者。戒是心地之相。戒相總別。重重無盡。故云相相。今品所明。舉概而已。追疏前文。言本不同者。三千學士。有作三千者。三年者三事者。隨文解之。各有一義。義俱通也。千年事。如鳥焉馬。傳寫易訛故。五年三年。學戒期也。
合注。相相者。心地無相。具一切相。重重無盡。總別難思。
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利。一者十方佛。憫念常守護。二者命終時。正見心歡喜。三者生生處。為諸菩薩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五者今後世。性戒福慧滿。此是諸佛子。
發隱。明人者。言此大戒。非愚人所能持也。以具忍慧。故曰明。忍者。心之操守。其忍至堅曰忍強。慧者。心之靈通。其慧至利曰慧強。忍強則能永持。而終始不移。慧強則能善持。而圓融不滯。如是之人。英敏特達。超出凡夫二乘。非明人而何。未成獲利者。能持此法。決定成佛。然不待成佛。於其中間。先獲五利。極贊持戒之益。以勸導令持也。安獲者。五種勝利。任運自得。非強求也 一。諸佛護持利。此戒是一切諸佛之心地。眾生持戒。則佛法興。眾生毀戒。則佛法滅。持戒之人。佛豈不以慈悲憫念。威神加護。令彼所作。畢竟成辦。二。臨終歡喜利。毀戒之人。死墮惡道。心生怖懼。持戒之人。正見炳然。自知己死必生佛前。豈不歡喜。三。伴侶菩薩利。此戒一切菩薩所持。持戒者。即菩薩儔類也。生生世世。在在處處。豈不與諸大菩薩偕行共住。於菩提中。同為眷屬。四。眾善成就利。戒為諸善功德之本。持戒則一切功德。集聚不遺。如功德有無量波羅蜜門。試舉其一。持戒度毀犯。如是戒度。今已成就。餘度成就。可例知矣。五。福慧雙修利。心地之戒。即佛性也。佛性本體。離過絕非。故名性戒。此性戒福慧皆具。繇性善故。萬行齊修。繇性靈故。萬法俱朗。曰福慧滿也。問。福慧兩足。此佛果也。今未成佛。焉得云滿。答文中曰今後世。則今生植其勝因。後世成其極果也。如是持戒。獲五利者。真是佛子。當紹佛位。即前受佛戒。入佛位之意也。
合注。明人者。能知如來秘密之藏。雖是肉眼。名為佛眼也。忍是安忍。即指定力。謂有慧無忍。是名狂慧。有忍無慧。是名愚定。又二乘定多慧少。不見佛性。權位菩薩慧多定少。雖見佛性。而不了了。故須忍慧俱強。方為明人。方能持如是法也。命終正見歡喜者。已具佛眼。則假使鐵輪頂上旋。定慧圓明終不失也。功德戒度悉成就者。戒為一切功德之聚。如地悉能生養萬物也。性戒福慧滿者。達此性戒。則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全性起修。故福由慧滿。全修顯性。故慧由福滿。又性戒即正因理體。當法身德。持性之戒。即緣因福善。當解脫德。悟戒之性。即了因智慧。當般若德。今後世滿者。從觀行滿。乃至究竟滿也。
智者善思量。計我著相者。不能生是法。滅壽取證者。亦非下種處。欲長菩提苗。光明炤世間。應當靜觀察。諸法真實相。不生亦不滅。不常復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如是一心中。方便勤莊嚴。菩薩所應作。應當次第學。於學於無學。勿生分別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訶衍。一切戲論惡。悉從是處滅。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
發隱。是法。即此戒法也。以此戒是眾生本源心地。而此心地不屬有無。計我身而著於幻相。執有者也。滅壽命而取證寂滅。執無者也。斯皆焦芽敗種。妙善戒法。何由而生。故令智者善思之也。智者。即前明人 迎之莫知其所自至。不來也。追之莫知其所向往。不去也 無分別處。中道宛然。是名第一道。纔有分別。即二義故。亦是摩訶衍。纔有分別。即二乘故。又此實相心地。如大火聚。世間所謂執有執無。計彼計我。萬類千家。諸戲論薪至於此中。消滅無餘。又此實相心地。如大滄海。如來所有智慧辯才。神通三昧。一切種智。功德法財。皆於此中。出生無盡。至是。則由菩提苗。結菩提果。智光慧焰。普照何窮。三世古今。十方世界。一切眾生。莫不如盲得視如闇得燈。故曰光明照世間也。非大明人。何能善思心地之中。如是妙義。
合注。心地法門。十無盡戒皆如理而證。稱性而修。所謂中道了義。無戲論法。凡夫著有。二乘著空。皆背真因。故非種子。應當靜觀察者。靜是止之異名。察即觀之審細。止觀不二。方是真修。諸法真實相。者。諸法。即十界十如權實之法。觀相元妄。無可指陳。則幻惑非真。虗假不實。觀性元真。本如來藏。則無相不相。名真實相。清淨本然。故不生。循業發現故不滅。又循業發現。故生即不生。清淨本然。故滅亦不滅。不變隨緣。故不常。隨緣不變。故不斷。理隨於事。故不一。事隨於理。故不異 如是諸法。即是一心。如是一心即三十心。十地。及重輕諸戒之體性也。悟此體性。然後方便勤莊嚴之。一心是正因理性。靜觀是了因慧性。方便是緣因善性也 持戒。即方便莊嚴。又勤方便而不靜觀察。則有為有漏。無所莊嚴。靜觀察而不勤方便。則枯槁空寂。無能莊嚴。故須於一心中。方便莊嚴。此是菩薩所應作事。應當次第學之。勿謂此是學事。墮在第二門頭。不知稱性之修。學即無學。於無。學道中而熾然習學。雖云次第直如空中鳥跡。不同漸次法門。還與極圓極頓之理。毫無分別。故誡令勿生分別想也。無作妙修。全同理性。名第一道。無學妙性。起於真修。名摩訶衍。摩訶衍。此翻大乘。謂運載自他。同入大涅槃城也。以是第一道故。能滅凡外二乘種種戲論以是摩訶衍故。能出諸佛薩婆若果。薩婆若此翻一切智智。乃一心三智。究竟極果之總名也。繇第一道。堪運摩訶衍乘。繇摩訶衍堪到薩婆若地梵網心地。果徹因該。理趣至此極矣。
是故諸佛子。宜發大勇猛。於諸佛淨戒。護持如明珠。過去諸菩薩。已於是中學。未來者當學。現在者今學。此是佛行處。聖主所稱歎。
發隱。承上繇此實相心地而出淨戒。故不可不持。而戒品難持易失。故持之不可不勇猛也。明珠三義。一者潔淨義。護持弗使污染。二者圓滿義。護持弗使殘缺。三者光明義。護持弗使昏暗。淨滿光明。即盧舍那。惡盡善周。而生無不度也。此非但三世菩薩之所共學。亦復恒沙諸佛之所同行。聖主稱歎。豈偶然而已哉。聖主。即佛也。聖中之聖。云聖主也。
合注。欲歸一心實相。須修心地法門。欲修心地法門。須持諸佛淨戒。故結勸護持戒。相以為入道進修之本也。
我已隨順說。福德無量聚。迴以施眾生。共向一切智。願聞是法者。悉得成佛道。
發隱。隨者不背。順者不逆。從上諸佛菩薩。皆崇此心地大戒。我亦隨順而說此戒。所集福德。廣大無量矣。然此福德。不為自求。盡以迴施一切眾生。然此迴施。不向二乘。盡以迴向一切智智。又願但聞此法者。無一不成佛。一歷耳根。永為道種。依法修行。終成正覺也。至是。則若重若輕。無量無邊之戒品。同會心源。若道若俗。無窮無盡之眾生。咸歸一性。然後知我今盧舍那。不是外來佛。心地法門。極於是矣 問。講者曰。佛旨元奧。在修多羅。楞嚴謂持犯但束身。非身何所束。則戒為淺也。然歟否歟。答。楞嚴論四根本戒。而懇懇乎蒸砂漏巵。律云。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則戒宜先而教宜後也。毀戒而談教。是猶身膺五本口誦六經。脫罪辜而未能。何文藝之足道。問。禪者曰。古德云。戒急乘緩。不如戒緩乘急。然歟否歟。答。爾知取乘急而戒緩者。何不取乘戒俱急者。曹溪謂心地無非自性戒。則乘即戒也。溈山謂毗尼法席。曾未叨陪。了義上乘。豈能通曉。則戒在先而乘在後也。棄戒而言乘。是猶生從負販。出駕鑾輿。不旋。踵而刑誅。尚何論乎榮寵。且夫戒者。佛及眾生本源之心地也。教所以明此。世尊一期說法。說心地也。乘所以證此。達磨西來付法。付心地也。既云心地。則奧淺緩急。俱不可得。戒相教相禪相。亦不可得。併所謂心地者。亦不可得也。尚何諍哉。
合注。本繇發菩提心。方受此戒。今誦此戒。仍迴向菩提也。
附合注跋語
夫本源心地。含生共有。無染性戒。日用不知。目翳而花舞太空。夢蟻而尋羶階下。晴虗之體依然。輪王之身如故。哀哉妄惑。枉受幻輪。勞我慈尊。現身同患。示成不倦於八千。垂化無偏於塵剎。一滴之心地既敷積劫之沈迷立醒。而琅圅久錮。半珠僅呈。繄我愚蒙。得探全寶。竭思殫機。塵培泰嶽。思法緣之匪易。輒涕泗以滂沱。願我同人。深思力學。解行同遵。自他俱利。庶得上報佛恩。不負己生矣。
時崇禎丁丑地藏大士誕日菩薩沙彌智旭閣筆故記
在家律要廣集卷三
在家律要廣集卷第三之餘
梵網經懺悔行法
明 菩薩戒弟子 蕅益智旭 述
經云。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便得滅罪。此金口明訓也。故知法華方等大悲占察等。種種行法。雖各有滅罪得戒功能。而於犯十戒者。仍須別依梵網行法。方使標心不泛。所謂如從地倒。還從地起。又此經所明千里無師。像前自受。但云當以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而不云苦到禮三世千佛。葢大意與瓔珞地持之自誓受戒同耳。故向年已曾述學戒法。今則特為受菩薩戒之後。犯十重者。別明懺儀。俾依三世諸佛出罪。既見好相。則戒體完復。雖於比邱法中。不任僧用。而或為菩薩沙彌。或為菩薩優婆塞。可無慚德。且密默進道。直證無生。亦非分外事矣。其或八戒。五戒。及沙彌戒。破根本者。依此懺法。見好相已。既得菩薩大戒。亦仍可許進比邱戒。若小乘比邱破根本者。依此懺悔。見好相已。密達無生。或仍可附與學之科。縱令障深。未成感應。而永斷相續。懇惻求哀。必能閉惡趣門。植出世種也。略為十意。一嚴道場。二淨三業。三香華供養。四讚禮歸依。五陳罪悔除。六立誓誦戒。七苦到禮佛。八重修願行。九旋遶自歸。十坐念實相。
一嚴道場
擇取閒靜堂室。掃灑清淨。中安盧舍那像。或釋迦像。更安諸菩薩像。亦得。但須有佛像為主。懸設幢葢。及繒綵旛華。種種莊嚴。須傾竭己財。盡心盡力。至誠為之。勿得苟簡。亦勿輒化施主。必其貧窶無措。方可隨緣求辦。
二淨三業
行者自念繇夙善故。今生幸得受戒。繇惡障故。而復毀犯。我既毀犯三世諸佛所設淨戒。現今即是地獄中人。生大慚愧。生大怖畏。如處溷廁。一心求出。如繫牢獄。一心求脫。不得剎那念世間事。沐浴清淨。著新潔衣。秉志虔誠。口無雜語。如捧滿油。懼其滴墮。獨自專精。勿求伴侶。設有一二同犯戒者。慚懼專志。決定是一。方可同修。必以得見好相為期。不論一七二七。乃至一年。乃至畢世。心無中懈。
三香華供養
行者初至像前。緣想十方一切三寶。性同虗空。無所不在。我罪障故。不見不知。然諸佛菩薩。於我向所作罪。今所修行。悉知悉見。無有遺餘。譬如盲人。在大眾中。所作所為。盲不見眾。眾皆見盲。今我亦爾。無明所覆。妄於清淨法界體中。違犯禁戒。造極重罪。早為諸佛菩薩所見所知。今日覺悟慚懼悔過。諸佛菩薩。亦必現前知我見我。先起如是深信解已。於十方三寶。如對目前。敷具竦立。口當唱云。
一切恭敬。
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三寶。
總一禮已。燒香。捧華。胡跪。唱云。
嚴持香華。如法供養。
願此香華雲。徧滿十方界。供養一切佛。尊法諸菩薩。無邊聲聞眾。緣覺獨覺仙。無邊佛土中。受用作佛事。普熏諸眾生。皆發菩提心。
以手散華。次復想云。我此香華徧十方。以為微妙光明臺。諸天音樂天寶香。諸天餚饍天寶衣。不可思議妙法塵。一一塵出一切塵。一一塵出一切法。旋轉無礙互莊嚴。徧至十方三寶前。十方法界三寶前。皆有我身修供養。一一皆悉徧法界。彼彼無雜無障礙。盡未來際作佛事。普熏法界諸眾生。蒙熏皆發菩提心。同入無生證佛智。想已。起立。唱云。供養已。一切恭敬(一拜)。
四讚禮歸依
行者修供養竟。一心緣念三寶真實功德。哀慕眷戀。誓不捨離。胡跪合掌。口出梵音。作是讚歎。
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是故今敬禮。如來色無盡。智慧亦復然。一切法常住。是故我歸依。善調心過惡。及與身四種。到不思議地。故我今敬禮。知諸爾燄法。智身無罣礙。於法無忘失。故我今敬禮。稽首過無量。稽首無倫等。稽首法自在。稽首超思惟。哀愍覆護我。令法種增長。逮及最後身。常在如來前。我所修福業。此世及餘生。由斯善根力。願佛恒攝受。
(偈出大寶積經勝鬘夫人會第四十八)。
讚已。一叩首。起立。唱云。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諸佛。
拜下。想云。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我此道場如帝珠。一切諸佛影現中。我身影現諸佛前。頭面接足歸命禮。至禮賢聖。即以諸佛二字。改作賢聖二字。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尊法。
想云。真空法性如虗空。常住法寶難思議。我身影現法寶前。一心如法歸命禮。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賢聖。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賢聖。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賢聖。
各一禮已。胡跪唱云。
我弟子某甲。從今時。盡未來際身。歸依佛。歸依法。歸依賢聖僧。歸依正法戒。
三說已。一叩首。隨俯伏。想云。我及眾生。無始常為三業六根重罪所障。不見諸佛。不知出要。但順生死。不知妙理。我今雖知猶與眾生。同為一切重罪所障。今對舍那十方佛前。普為眾生。歸命懺悔。惟願加護。令障消滅。
五陳罪悔除
行者歸依及運想竟。次應胡跪合掌。作是唱云。
普為法界一切眾生。悉願斷除三障。至誠懺悔。
唱已。五體投地。復作是念。我與眾生。無始來今。由愛見故。內計我人(一)。外加惡友(二)。不隨喜他。一毫之善(三)。惟徧三業。廣造眾罪(四)。事雖不廣。惡心徧布(五)。晝夜相續。無有間斷(六)。覆諱過失。不欲人知(七)。不畏惡道(八)。無慚無愧(九)。撥無因果(十)。故於今日。深信因果(一)。生重慚愧(二)。生大怖畏(三)。發露懺悔(四)。斷相續心(五)。發菩提心。斷惡修善(六)。勤策三業。翻昔重過(七)。隨喜凡聖。一毫之善(八)。念十方佛有大福慧。能救拔我。及諸眾生。從二死海。置三德岸(九)從無始來。不知諸法。本性空寂。廣造眾惡。今知空寂。為求菩提。為眾生故。廣修諸善。徧斷眾惡。(十)惟願盧舍那佛。一切世尊。慈悲攝受。聽我懺悔。運此順逆十心已。次應胡跪合掌。發露犯戒之罪。求於十方。現住世間諸佛菩薩。以大慈悲。為我洗滌。令得還淨。涕淚號泣。作如是說。
我弟子某甲。至心懺悔。我及眾生。自性清淨。無明所覆。不自覺知。以是因緣。長淪生死。今者幸逢正法。秉受律儀。煩惱亂心。復違學處。造作如是(應隨所犯或殺生。或偷盜或邪淫或妄語。依事說之)。無羞恥法。於佛法海。便為永棄。應墮阿毗大地獄中。猛火熾然。受無量苦。乃至備歷惡趣。無解脫期。如是罪障。因果不虗。
諸佛菩薩。悉知悉見。我今發露。不敢覆藏。起正直心。離諂曲行。奉對。
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不惜身命。悔過求哀。普與眾生。洗滌往業。從前所作。願悉消除。自今以後。誓不更造。惟願。
諸佛諸大菩薩。以大慈悲。憐愍於我。拔我罪根。施我淨戒。
應須具足三說竟起立。唱云。
懺悔已。禮三寶(一拜)。
六立願誦戒
行者。發露悔除已竟。應想罪無實性。既從緣生。還從緣滅。罪惡既滅。堪住菩薩三聚淨戒。胡跪合掌。作如是白。
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我從今日。盡於未來。誓不退捨大菩提願。誓不遠離三聚淨戒。惟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第一真聖。於我某甲。重願受持淨戒律儀。咸為作證。
白已。至誠展誦十重四十八輕戒法。於朗誦時。心緣文義。勿令散亂。若一時不能全誦者。分作二時三時。乃至六時。共誦一周。亦可。
七苦到禮佛
行者隨誦戒經多少竟。叩首起立。添香致敬。一心緣念三世諸佛。如對目前。殷重懇切。一一頂禮。
一心頂禮。梵網教主。盧舍那佛(三禮)。
一心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次即頂禮三世三千諸佛。一佛一禮。或每時百拜。或八十五十。或四十三十拜。亦可。隨力多少。但令相續無間。禮一部已。未獲好相。再禮一部。乃至十部百部。直以得見好相為期。又行人色力若康。能於七日中禮三千佛一周。如是每七一部。相續無間。彌善。設不能者。二七日方得一周。亦可。如是次第隨意多少禮竟。次復總禮一拜云。
一心頂禮。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微妙尊法(三禮)。
一心頂禮。大小乘毗柰耶藏。及十方三世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玄通華光主菩薩。華光王大智明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一生補處。彌勒菩薩。及十方三世一切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持律大師。優波離尊者。及一切聲聞緣覺賢聖僧。
觀想偈如前。應知。
八重修願行
行者禮三寶竟。添香致敬。胡跪合掌。隨順彌勒菩薩往昔所修微妙勝行。奉對三寶。如在目前作是唱云。
我今歸命禮。十方一切佛。菩薩聲聞眾。大仙天眼者。亦禮菩提心。遠離諸惡道。能得生天上。乃至證涅槃。若我作少罪。隨心之所生。今對諸佛前。懺悔令除滅。我今身口意。所集諸功德。願作菩提因。當成無上道。十方國土中。供養如來者。及佛無上智。我今盡隨喜。有罪悉懺悔。是福皆隨喜。我今禮諸佛。願成無上智。十方大菩薩。證於十地者。我今稽首禮。願速證菩提。得證菩提已。摧伏於魔軍。轉清淨法輪。饒益眾生類。常願住世間。無量俱胝劫。擊於大法鼓。度脫苦眾生。我沒於欲泥。貪繩之所繫。種種多纏縛。願佛垂觀察。眾生雖垢重。諸佛不厭捨。願以大慈悲。度脫生死海。現在諸世尊。過去未來佛。所行菩薩道。我今願修學。具足波羅蜜。成就六神通。度脫諸眾生。證於無上道。了知諸法空。無相無自性。無性無表示。不生亦不滅。又如大仙尊。善了於無我。無補特伽羅。乃至無壽者。於諸布施事。不執我我所。為安樂眾生。施與無慳悋。願我所施物。不假功用生。觀察了知空。具施波羅蜜。持戒無缺減。得佛淨尸羅。以無所住故。具戒波羅蜜。忍辱如四大。不生分別心。以無瞋恚故。具忍波羅蜜。願以身心力。發起大精進。堅固無懈怠。具勤波羅蜜。以如幻如化。及勇猛精進。金剛等三昧。具禪波羅蜜。願證三昧智。入於三脫門。了三世平等。具慧波羅蜜。諸佛妙色身。光明大威德。菩薩精進行。願我皆圓滿。
(偈出大寶積經彌勒菩薩所問會第四十二云。彌勒名稱者。勤修如是行。具六波羅蜜。安住於十地)。
說已。起立。作如是唱。
迴向發願已。歸命禮三寶(一拜)。
九旋遶自歸
禮竟。起立。整理衣服。手執香鑪。立定少傾。緣想三寶賢聖。畟塞道場。各坐法座以次旋身。一一徧遶安詳而轉。口作梵音。唱云。
南無十方佛 南無十方法 南無十方僧 南無盧舍那佛 南無釋迦牟尼佛 南無三世三千佛 南無梵網經菩薩心地品 南無彌勒菩薩摩訶薩
如是稱名。或三或七。旋遶畢。還至像前。結三自歸。
自歸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歸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歸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和南聖眾
十坐念實相
行者禮懺竟。次應別就坐處。端身正坐。閉目合口。調和氣息。如止觀前方便中廣明。次即諦觀向所犯罪。為因心故犯。為因境故犯。為亦因心亦因境故犯。為不因心不因境故犯。若因心故犯。彼境不現前時。何以無犯。若因境故犯。境自犯罪。不應我犯。又若我因境犯。則聖人於境。何以不犯。若亦因心亦因境故犯者。為是心境各有犯性。待合方犯。為是心境各無犯性。合乃生犯。若心境各有犯性者。何須待合。又合時便有二犯。若心境各無犯性者。合何能犯。如一砂無油。眾砂豈能出油。如是因心因境。雙因心境。尚自不得犯之生處。況復不因心。不因境。而生犯耶。當知犯性本自不生。我迷倒故。於無心無境。無持無犯性。妄計有心有境。有於違犯。如是違犯。本性空寂。非滅故空。作是觀已。於心無所得。於境無所取。不見罪生相。不見罪滅相。但以虗妄顛倒因緣故。非生似生。以覺悟虗妄顛倒因緣無性故。非滅說滅。是名觀罪性空。此觀若得相續現前。自然煩惱漸薄。慧性漸開。即是得戒之先容也。又觀此罪。為在內。為在外。為在中間。為在過去。為在現在。為在未來。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未有。云何有罪。又觀此罪。為身造耶。為心造耶。若身造者。地大造耶。水火風大造耶。空大造耶。若心造者。心復云何。青黃赤白耶。長短方圓耶。內外中間耶。過現未來耶。心尚無形。安能造罪。如是觀已。不得能造。不得所造。但以無明熏習。虗妄顛倒因緣。於無能無所性中。幼見能造所造。今以正智如實觀察。身心既空。罪福無主。如彼霜露。慧日能消。如久闇室。一燈能破。又觀此心。雖復本性空寂。無能無所。無罪相。無福相。繇無相故。無礙無際。不可思議。橫徧豎窮。無法不具。無法不造。隨其所造一法。仍復即是全體大用。還具一切法。還造一切法。無有一法而非所造。亦無一法而非能造。如是觀已。即於罪相。深達實相。實相即是本源成佛常住法身三昧。此觀若成。必發戒體。是故經云。應當靜觀察。諸法真實相。不生亦不滅。不常復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如是一心中。方便勤莊嚴也。如上事儀。名福德莊嚴。如上理觀。名智慧莊嚴。有事儀而無理觀。不能清罪之源。有理觀而無事儀。不能竭罪之流。譬如舊井。忽墜穢觸。宿水臭濁。新泉不來。理須汲盡。并撤汙泥。則泉脈冷然。不改渫冽也。問曰。經中制令要見好相。坐時何不諦觀諸佛相好。乃令推簡入空耶。答曰。欲觀諸佛相好。須是戒根清淨。及了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者。方可修習。今戒既有缺。解未必圓。若作意觀相。恐招魔事。故必以空觀洗滌罪塵也。問曰。經云。觀佛相好。滅無量劫生死重罪。豈不能滌破戒垢。答曰。觀相好者。實能滅罪。然須利智上根。方堪修習妙觀。而推簡性空。則是大乘初門。正治破戒心垢。問曰。彼韋提希。及五百侍女。何必盡是利智上根。答曰。梵語韋提希。此翻思惟修。豈非利智。生值佛世。親感佛臨。豈非上根。問曰。五停心中。多障眾生。應修念佛觀。豈反招魔。答曰。報障重者。令念佛功德。以除夙罪。亦未必單念相好。若現罪未拔。輒求好相。戒慧俱劣。魔必得便。問曰。若爾。則經中不應令得好相。答曰。夫好相者。不可以有心求。不可以無心得。今但深觀罪性本空。罪既拔已。自成感應。譬如磨鏡。垢淨像現。方超有心無心二過。問曰。圓覺經明修三觀者。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今既觀罪性空。設復得見好相。豈不境觀相違。答曰。此事理二懺。秪期滅罪。原無著意求相之心。惟其空觀既深。罪根永拔。感應道交。好相斯現。雖見好相。仍了性空。故無喜動擾心。亦不驚愕亂意。如此方是罪滅戒復之相。若見好相時。不與空觀種應。或復喜動擾心。不能寂靜。或復驚愕亂意。不得輕安。當知即是魔事。切須諳識。勿被境迷。爾時仍須深入空觀。但念惟心。若是魔事。必漸隱沒。若實好相。倍復增明。而能助發空慧。令無取著。故知推簡法門。於滅罪障。有大功能。初心易入。令蕩無始虗妄我法二執。頓達大乘實相止理。行者若能如是事理二懺。精進勤修。不惟滅罪。亦有三根證相不同。下根先獲戒品清淨。復有三品。一下品者。得諸好夢。并覺諸根明淨。四大輕安。道心增長。二中品者。於坐禪中。見諸靈瑞。光華異香。善聲稱讚等。得法喜樂。三上品者。於靜心中。自見身相端嚴。威儀無缺。篇聚戒相。次第現前。安隱無怖。中根證得定品清淨。或發世間淨禪。或發亦世間亦出世禪。或復發出世禪。是為三品。上根證得慧品清淨。或發觀行。或階相似。或入分真。具如法華三昧等廣明。
在家律要廣集卷三之餘(終)
嘉慶丁丑。由白下買舟詣廣陵。謁性海大師於高旻。溫厚質直。德慧具足。歎為當代善知識。乃歸依座下。蒙開示淨業之要。尤諄諄以戒律相勉。嘗語予學佛以戒為始基。志求佛法。而不稟受佛戒。猶處門外也。更何望升堂而入室。嗣予為業緣所牽。涉洞庭。登南嶽。復由湖湘下九江。訪東林遺跡。素耳浙中為法道所萃。因便至杭。既至不謬所聞。遂止焉。越五年辛巳。修行稍稍進步。思欲稟受五戒。以副性老人囑語。既又思受戒者。當先明戒相。與夫作止持犯之義。今日諸方授受。都只敷衍儀文。未聞委明實義。初發心之士。於律藏望洋向若。知何者為切要之部。而肄業及之。又律文奧衍。律意深微。且不能以句讀。矧能達其旨趣。即欲詢之知識。晨星落落。又烏從而詢之。此見末法講律之難也。而在家為尤難。資生艱難。既不能如出家兒。三年五年。廣閱教典。妻子眷屬之累。復不能如參方人。千里百里。單丁遠行。勢必抱其殘闕。守其固陋。以沒世耳。豈不重可惜哉。曩曾聞明蕅益大師。有在家律要箋釋之刻。年久板朽。傳本寥寥。竊作是念。自欲受戒而苦其懵。推之於人亦當然。何弗即吾世。竭吾才。尋取舊章。以為依據。重訂一善本以行。既以自利。亦以利後之有志於此者。用是留心咨訪。冀獲原集。年餘。值迴龍源洪上人。與武林錢伊菴居士。各檢得集中數種授予。校之原目。尚缺受戒品一種。又年餘。致書越郡戒珠禪遠法師。轉求得之。而原集始全。嗚呼。求法如此其難。守法者宜何如寶貴矣。唯是集所載。猶屬簡略。因勉成予重訂之始願。而增廣之。首錄四分律藏一節。以著歸戒之始。次錄厭離功德一經。以要歸戒之終。他如護身呪經。免惡道經。所以備勸發歸戒之用。無我義經。心地觀經。所以示大乘了義之談。匯入原集。在家持律之要。可云粗備。後復增威儀梵網二經者。威儀詳持守之科條。梵網為菩薩之行履。今既委質於佛法中。即不應以拘墟苟簡之見。自安於小乘之域。至於梵網一懺。則以末世眾生。障深慧淺。易犯難持。有此一法。庶不終棄。錄成。質之源洪上人。以為可行。并為募梓以行。足徵其愛法之誠云。
道光乙酉正月元日。優婆塞真益陳熈願復齋氏謹記。
續藏經 弘戒法儀
明 法藏輯
弘戒法儀序
世尊以金襴袈裟。付大迦葉。而禪法律竝傳。名之曰祖印者。葢以實相無相涅槃妙心。為三宗之的旨也。佛滅度後。律家不悟心宗。遂裂比丘一法為五部。是以禪宗傳法傳心。而不傳小律。葢謂小乘不知禪律同宗。而互為詆訟故耳。故佛藏經以實相為宗。以禪人不知法律之心者。謂之增上慢人。以法師之不識禪心之律者。謂之不淨說法。以律師之不悟禪宗心印者。謂之破戒比丘。以皆不知實相無相為一宗。而欲分茅裂土。各為封樹。而無法王氣象故也。自無相好佛已來。三宗品立。門戶各開。如羅睺羅之墮鉢。苦無發心。重為綴之者。可悲也。法藏初受戒於雲棲。既具圓於靈谷。再稟雲棲墖前。而教授於雲門。往復至再。縱三家之法為一律。葢以禪人忽律而重心。戒師執相而遺體。自戒壇一閉。儀法盡亡。相顧譏訶。難於和會。不揣淺見。求拾古規。得昔律師之具足戒式於南壇。略加參演。倣菩薩戒式於戒疏發隱。勉自補全。皆欲以禪教律三宗。會歸實相無相涅槃妙心之一旨。勿使墮於增慢不淨破戒之流弊。此誠綴鉢之痛心。和法之愚見。覽此者。幸勿以禪不攙律。戒不談禪之論為詆可也。於是集三歸五戒八戒剃度十戒。并比丘白四羯磨。及菩薩戒等。為諸品說戒之式。彙沙彌律儀要略。比丘戒本。梵網經。為三種誦戒之本。并隨機羯磨。為比丘之則。著梵網一線上下卷。為禪律一心之宗。兼之佛藏經四卷。共刻一函。合命之曰弘戒法儀。俾受戒之人。急究禪以求戒體。而參禪之人。務持律以固禪宗。禪律一心。而教無別出之遺法矣。此救末世之急先務也。其間缺失譌謬。願同心者。明以救我。
天啟癸亥孟冬朔旦三峰菩薩戒弟子法藏書于北禪寺禁蛙堂中
弘戒法儀目錄
授在家二眾三歸依法儀第一(補述以三歸為入法之首故) 審在家出家求授五戒八戒并求剃度十戒等遮難法儀第二(補述以必先審懺前愆故) 授出家在家五戒八戒法儀第三(出戒壇古本補讚附補授八戒法) 沙彌得度法儀第四(出百丈清規補讚) 將登壇授具足戒預問難法儀第五(出戒壇古本補讚引啟請結辭) 或將出家或將授具戒俱應先授四依法儀第六(出戒壇古本補前後文。此法應在未受具前說。又律中因外道。止堪二依。退失出家之利。佛許在白四羯磨。後說亦得) 將欲登壇授具先整授沙彌十戒初稟堂頭和尚法儀第七(出戒壇古本補讚) 次差阿闍黎授沙彌十戒法儀第八(出戒壇古本補讚) 將授具足戒先差教授師授持衣教鉢法儀第九(出戒壇古本補讚。及印心文) 將登壇授具足戒先策發沙彌法儀第十(出戒壇古本補讚) 登壇授大比丘具足戒白四羯磨法儀第十一(出戒壇古本補請儀祝聖文) 比丘白四羯磨受具足戒已次當差阿闍黎與說隨相法儀第十二(出戒壇古本補讚。及引請文開導文結文。按比丘律授戒。以白四羯磨為主。隨相乃結戒後所出。故不應在壇上說戒相。又和尚至尊前羯磨問難。尚出阿闍黎之口。豈說戒相而非阿闍黎事耶。幸毋失此體。當尊律制。及昔律師說戒本文為是) 說菩薩戒諸法儀開後(藏中諸家固自有本。今以未盡闡揚梵網經中意義。求戒者一受便了。不知菩薩戒為何物。茲復按經立義。重重開導。使其一受戒。便知菩薩戒中大意。深益後學。幸勿以杜撰。擅擅藉口) 差阿闍黎審比丘授菩薩大戒法儀第十三(按雲棲具戒便蒙補述) 將授菩薩大戒先差阿闍黎開導三自歸令參心地法儀第十四(補述) 將授菩薩大戒差阿闍黎問七遮法儀第十五(按梵網經補述) 將授菩薩大戒先差阿闍黎開導懺悔法儀第十六(按梵網經補述) 將授菩薩大戒先差阿闍黎開導苦行法儀第十七(按梵網經補述) 將授菩薩大戒先差阿闍黎開導發大誓願法儀第十八(按梵網經補述) 正授菩薩大戒法儀第十九(按梵網瓔珞等經補述) 教授錫杖法儀第二十(按五家宗旨錫杖經補述) 誦沙彌戒本第二十一(按雲棲沙彌律儀要略補儀讚) 誦比丘戒本第二十二(按雲棲較正梵網經善本) 誦菩薩戒本第二十三(按雲棲較正梵網經善本。及說戒序補儀讚。并補中間問清淨法) 授戒辨第二十四(因諸家爭論及授戒法。失古體故述) 進戒示語第二十五(因授戒時示眾。有補後人。故備於此) 衣鉢總持第二十六(因今人認三衣為戒衣。禪者不用衣鉢故示) 登壇授戒引請法儀第二十七(法儀全在引請提唱。始得整飭。故備於此) 衣圖第二十八 壇儀第二十九 比丘羯磨法第三十(比丘日用者不可不知) 菩薩羯磨法第三十一(當依大乘諸律。不得用比丘法混濫) 梵網經一線上下卷第三十二(因闡禪律同宗故註) 佛藏經第三十三(因今人不知實相為禪為教為律。而分為三家。以起闘諍堅固。故當流通。以警三種匪人)
弘戒法儀上卷
授在家二眾三歸依法儀第一
引請舉香讚
自心本淨。性法生光。頭頭無礙是心王。三寶出含藏。一炷心香。歸戒露堂堂。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善男子等。聞磬聲。各禮三拜。稱自己名字(某)。翹勤合掌。
引請作白
夫蓮花出陸。須憑法水之滋。淨念超凡。應藉宗師之指。若不依僧。何能知法。苟非歸佛。無以出塵。公等現(居士善女)身。具如來體。將欲破妄歸真。須先住俗從道。既已發圓成意。秉殷重心。久慕明師。耑求大法。我為(居士善女)等。謹請(某)禪師。登寶王座。應水月機。開演自性之歸依。教授利生之戒善。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代為唱舉。汝當至誠隨我啟請。
引請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今請大德。為我作三歸本師。我依大德故。得入最初地。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和尚鳴尺云。
汝既殷勤伸請。我為汝作三歸自性師。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善男子善女人等。汝既發心。歸依三寶。我當為汝謹請十方諸佛。三世法寶。諸菩薩眾。歷祖師僧。光降道場。證明誠懇。
起立 請聖 引請舉 香花請。
南無一心奉請盡虗空遍法界十方常住一切諸佛。一切尊法。一切賢聖僧。惟願不違本誓。哀愍有情。臨降道場。證明誠懇。
南無一心奉請樂邦教主。堪忍本師。龍華會上至尊。過現未來善逝(惟願同前)。
南無一心奉請大行普賢。文殊師利。大悲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同前) 就坐。
一心奉請護法天龍。伽藍聖眾。護持齋戒一切善神等眾。惟願臨降道場。精嚴擁護。
鳴尺白云。
三寶光臨。萬神侍衛。朗當臺之法鏡。鑒出海之心珠。宜乎萬慮雪清。一波不動。俾鏡涵珠彩。珠現鏡光。互融凡聖於一源。交燦主賓於雙照。心光獨露。鑒覺全彰。我今為汝指出自性三寶。一心十善。令汝了然開悟。不假修為。開火宅之青蓮。淨紅塵之白業。磨不磷。涅不緇。修不無。染不得。居淨名之列。為近事之尊。所謂佛者何。即今一念自心。如珠如鏡。靈靈不昧。了了常知。知而無知。不寄諸緣。不生二念者是也。所謂法者何。即今了得此無知不昧之心。即是本心諸佛。更不生疑生怖起惑起念者是也。所謂僧者何。即此知而不染。湛而不搖。常清常淨。隨時應物。如水中月者是也。此自心之三寶也。諸佛得此心。故云正覺。諸法詮此心。故云妙法。眾僧了此心。故稱淨眾。是知現前所請諸佛法僧。乃先證自心之三寶也。即今歸依一念靈明現證自心之三寶也。汝能傳持此教。接引後人。以明此心。此未來同證自心之三寶也。故知自心具三世。攝十方。所謂心佛眾生。三本無異。一證永證。皆為空名。有非實有者也。所謂一心十善者。一心不生。則意無貪嗔癡。口不妄言綺語兩舌惡口。身無殺盜婬。故四十二章經云。心為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是知即此一念無心之三寶。則萬善具足。十度齊彰。依此而修。是為真修。依此而證。是為實證。更復兼之孝弟忠信。仁愛慈和。釋放生命。方便救苦。無非推此一心行於世間。謂之心佛出世者也。以此心獨脫無染。即是罪性本空。以此心念念清淨。即是現生淨土。以之懺悔。何罪不滅。以之念佛。何願不成。皆不出乎自性之一心也。上來為汝開陳自心三寶。令汝直下明心見性。理相既明。事須成就。更當統汝歸依現坐道場十方三寶。師師傳心。佛佛授手。世世生生令不退轉。汝能歸依。隨聲應答。
善(男子女人) 歸依佛 歸依法 歸依僧(三稱)。
歸依佛 兩足尊 歸依法 離欲尊 歸依僧 眾中尊(三稱)。
歸依佛竟 歸依法竟 歸依僧竟(三稱)。
上來歸依三寶已竟。從今已往。稱佛為師。稱法為師。稱僧為師。更不歸依邪魔外道。更為汝等作法懺悔。滌其舊染。不復再作。一淨永淨。我為唱導。汝當隨和。
懺悔偈
我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懺悔
上來懺悔已竟。更須發大誓願。廣度眾生。齊成佛道。先當求生淨土。親覲彌陀。一生補處。還來此土。化導眾生。同為蓮上化生。勿使輪迴環轉。更為示汝一心淨土法門六字彌陀聖號。時時繫念。勿染塵勞。舉。
阿彌陀佛身金色(云云)。
願生西方淨土中 上品蓮花為父母 花開見佛悟無生 不退菩薩為伴侶
上來歸依三寶。誓生九蓮。現為無量壽王。來作微塵剎主。永無退轉。必定圓成。汝當依教奉行。
審在家出家求授五戒八戒并求剃度十戒等遮難法儀第二
引請舉讚
真香纔觸。妄罪全消。殷勤刳露象初調。玄誨入甄陶。心體參寥。妙戒本昭昭。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諸善男子等。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
引請作白
標指尖須當見月。拈皂角合悟救糍。汝等既當稟戒。於堂頭先合洗除於心地。茲者闍黎迎降法席。崇舒懺法。依人理當精審。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引請鳴磬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今請大德。為我作審戒懺悔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受審戒懺悔法。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未受戒者出否(引答云)。已出(闍黎云)。
善男子。汝既殷勤伸請。我為汝等。作審戒阿闍黎。所有言教。志心諦聽。
闍黎撫尺云
欲出明月珠。焉可尚憑泥染污。將盛獅子乳。固當淨滌琉璃瓶。或欲歸戒為近事。或當剃染為沙彌。悉應捨妄歸真。露罪懺悔。若不盡懺悔。縱受得戒。猶是罪福雜糅。淨穢沓陳。無上菩薩豈能純一。必須如洗故衣去其垢跡。本體潔白。方可受色。良以人居六道。幸預勝倫。逼近佛階。易於修進。但恐重罪所遮。為作佛之障難。若無遮障。戒可得受。汝等各各刳心瀝胆。對我一一開陳。從昔以來。意根憶持。所作所為。七遮十惡。極重等事。向我傾心吐盡。不得絲毫隱藏。我今逐一問汝。汝宜逐一實答。各各起立。暫住一邊。逐位胡跪佛前。深思細察。有則言有。無則言無。不得輕心惑亂。善男子。汝名某甲(答云某甲)。問汝不曾出佛身血否。(答云)無。問汝不曾弒父弒母否。(答云)無。問弒和尚阿闍黎否。(答云)無。問破羯磨轉法輪僧弒聖人否。(答云)無。問曾斷人命否。(答云)無。問曾殺曾食禽畜等生命否。(答云)無。問曾盜常住物佛物法物否。(答云)無。問曾盜和尚闍黎法師及上中下座一切眾僧物否。(答云)無。問曾盜取冐取匿取檀信物否。(答云)無。問曾犯比丘尼作不淨行否。(答云)無。問曾於六親姑姨姊妹行婬欲否。(答云)無。問曾犯若男若女若畜生若鬼神行婬欲否。(答云)無。問曾謗師長父母及犯諍違逆等否。(答云)無。問兩舌鬥亂人否。(答云)無。問惡口罵人呪人否(答云)無。問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見言不見不見言見否。(答云)無。問裝點巧言證入人罪否。(答云)無。問曾破酒戒否。(答云)無。問欠人債不肯還償否(答云)無今對十方三寶護法天龍諸善神前。有即言有。無即言無。弗得覆藏。高峰妙禪師云。如洗臭糟瓶相似。千番百番洗泡。得乾乾淨淨。無一點氣息。無上醍醐。方堪盛受。汝說罪已竟否。(答云)已竟。且起第二位過來(逐一問畢)。乃云汝等說罪俱竟否。(一齊答)俱竟。
上來說露已竟。從今每於中夜。志誠向十方諸佛。殷勤頂禮。(某)懺法若干。并禮大悲觀音聖號。求其加護。罪得消滅。我今為汝作法懺悔。眾等各宜悲欣交集。渴仰翹勤。同聲應和。
我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懺悔
上來審戒懺悔作法已竟。將剃度。及受十戒八戒者。各宜靜慮。具足衣鉢等法。以俟至期說戒。若欲受三歸近事五戒八戒法者。同候堂頭。志誠聽戒。汝等各宜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稱)。
出家在家授五戒法儀第三
第一請師
引請舉讚
三請納體。五戒培根。洗清遮難指心源。初地信為門。一瓣香焚。懇到禮三尊。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諸善男子等。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
引請白云。
夫原受三歸。為翻往昔之邪境。即授五戒。先登初級之重樓。不得明師。難傳聖法。今為汝請(某)堂上(某)宗師。為汝等作五戒阿闍黎。而況此師誨人無倦。接物有方。汝當端秉一心。隨我殷勤伸請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引請唱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求授五戒。願大德為我作五戒闍黎。我依大德故。得授優婆(塞夷)戒。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為汝作五戒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第二開導
原夫欲離苦趣者。須發信心。信心若發。萬善從生。欲成佛道者。須受淨戒。淨戒若受。萬緣皆具。能如是者。必至菩提。夫戒者生善滅惡之根基。入聖超凡之種子。纔登戒品。便絕輪迴。受持不昧。於初心始終無犯。慈護謹防。於微念止作雙持。三椉果位以親躋。五分法身而克證。夫如是者。則吾佛世尊。開方便門。觀機利鈍。戒說多端。先唱三歸。次伸五戒。乃由十具。重演一乘。歸源無二。以無三方便。利他而利己。令欣樂者自微至著。慕受戒者以漸入頓。同遊正覺之場。共造定慧之域。故顯聖人之利見。實貽賢聖之良緣。故吾祖南山聖師云。戒德難思。冠超眾象。為五乘之軌道。實三寶之舟航。禪定智慧以戒為基。菩提涅槃以戒為本。發趣方行戒為宗主。戒為却惡之前陣。入道之初章。譬如世間造樓閣相似。必先固其基址。若無基址。徒架虗空。必不能成就也。遺教經云。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貧人得寶。戒是正順解脫之本。若人能持淨戒。則諸善功德皆悉能生。當知戒為安隱功德之所住處。然戒有多品。汝等求受之。五者乃是趣善之元首。出苦之要津也。即善生經云。此戒甚難得。能為沙彌大比丘及菩薩戒。而作根本。應知此戒勝妙如是。不可輕心而求受之。
第三請聖
若要受此妙戒。先須迎請三寶。護法諸天。一切靈祇。而作衛護。若言(某甲)處。各稱自己名。其餘言詞。皆隨我道。我(某甲)一心奉請。
十方法界 常住三寶 毗婆尸佛 尸棄如來 毗舍浮佛 拘留善逝 俱那含佛 迦葉世尊 釋迦本師 當來彌勒 十方三世 諸正徧知 大小二乘 毗尼戒藏 十二分經 甚深法寶 文殊菩薩 觀音大士 勢至菩薩 十方三世 諸大菩薩 緣覺聲聞 得道真流 南山教主 澄照聖師 日本記主 真悟律師 靈芝記主 戒光律師 西天此土 傳法祖師 四依菩薩 一切三寶 惟願慈悲 哀憐我故 共垂明證
南無十方常住三寶(眾和)我(某甲)一心奉請。
光明會上 護法諸天 大權仙眾 功德大辯 梵王帝釋 天龍八部 日月星辰 今年太歲 賞善罰惡 主執權衡 一切聰明 大 國內 名山大川 當州分界 屬內鬼神 本寺土地 護伽藍神 守護壇戒 諸咎善神 龕窟賢聖 二十八宿 匝寺受禱 一切靈祇 俱乘佛力 來降道場 證明受戒 惟願三寶 法界聖賢 他心道眼 無礙見聞 鑑我虔誠 受我奉請 不違本誓 憐愍眾生 慈悲攝受 方便救濟 盡未來世 為作依怙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眾和)
第四懺悔
諸善男子。上來為汝等。恭請三寶。攝受覆護。猶如照世明燈。無不知見。今欲受汝五戒。切恐汝等從無始以來。被境聲色之所迷惑。造諸罪累。障閉心源。不堪進受。如世醍醐相似。必須清淨器皿而盛貯之。今於未受之前。乞告三寶。求哀懺悔。願罪消滅。所言懺悔者。梵語懺摩。此云悔過。懺謂止斷未來非。悔已恥心於往犯。故云已作之罪願乞消除。未起之惡更不敢造。懺悔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我今教汝。所有言詞。皆隨我道。(某甲)志心懺悔。
從於過去 直至今身 毀破三寶 作一闡提 謗方等經 斷學般若 弒害父母 出佛身血 毀壞塔寺 穢污伽藍 受用僧物 無慚無愧 撥為因果 自作教他 見聞隨喜 如是重罪 無量無邊 今者克誠 披陳懺悔 惟願三寶 法界天仙 慈悲攝授 放勝光明 照燭罪瑕 悉令清淨
南無普賢菩薩(眾和)
第五遮難
善男子等。今為汝等懺悔已竟。身心瑩潔。善法無障。宜各端心受正戒法。今依善生經中。先問汝等遮難。當如實答。何故令汝實答。由汝無始以來因虗妄故。沉沒生死。無由解脫。今正要汝捨離虗妄。證真實法。是故令汝實答。不解不識。不得妄答(問)。
善男子。汝不曾盜見前僧物否。(答云)無。(問)善男子。汝不曾於六親比丘比丘尼行不淨行否。(答云)無。(問)善男子。汝不曾於父母師長前。有病棄去。不顧而來受戒否。(答云)無。(問)善男子。汝不曾弒發菩提心眾生。(答云)無。
第六歸依
善男子等。既無此遮難。戒可得受。當知此戒甚難得。能為沙彌大比丘及菩薩戒而作根本。戒有五種。始從不殺。至不飲酒。若受一戒。是為一分優婆塞優婆夷。汝當具足受持五戒。名為滿分優婆塞優婆夷。汝當具足受持。求度生死。入般涅槃。必當歸依三寶。有無量功德。何以知之。如希有較量功德經云。若人以四事供養四天下滿中羅漢。及至滅度。收其舍利。起塔安奉。功德雖多。不如有人一念能淨歸依三寶。翻汝無始之邪心。歸依三寶之正境。故薩婆多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欲令救護。不得侵凌故也。歸依佛者。謂歸依法身。謂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法身也。歸依法者。歸依自他盡處斷欲無欲滅諦涅槃也。歸依僧者。歸依第一義僧良友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也。內明理觀。外托住持。克勤殷重心。秉受三歸戒。心有所依。身有所歸。受戒之要。須識境量。此若不明。受戒不得。所言境者。不出乎情與非情空有二諦。並是汝等發戒之處。是故於彼境上。立五戒法。折伏汝心。不得仍前造惡。誓當斷惡修善。覽披聖法。所言心有三品。中下二心故非正意。直須發上品心。求上品戒心者。謂授汝等三聚淨戒。趣向三解脫門。以法引導眾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故。如是發心。得受如來上品妙戒。我今為汝秉宣三歸羯磨。正是汝等納戒之時。汝當志誠隨我言道(某甲)。
盡形壽歸依佛 歸依法 歸依僧(三遍)。為滿分優婆塞優婆夷。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第七結戒
善男子等。此之三歸正是納體。今又加結示戒所歸。令歸戒圓滿。我(某甲)。
盡形壽歸依佛已 歸依法已 歸依僧已(三遍)。為滿分優婆塞優婆夷。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第八說戒相
善男子等。我已為汝授五戒法竟。今更為汝示五戒相。令汝識相護持。防非止惡。始從不殺生。至不飲酒。此之五戒為諸戒根本。入道階梯。在儒為五常。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行。在山為五嶽。在人為五臟。在國為五刑。乃名別體同。故仁者不殺。義者不盜。禮者不婬。信者不妄語。智者不飲酒。行此五者。不求仁而仁著。不欣義而義敷。不行禮而禮立。不慕信而信揚。不行智而智明。可謂振綱提綱。復何功加之有也。聞說其相。當謹護持。慎莫毀犯。我今示汝五戒之相。令汝識相護持。發三種心。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發上品心。求上品戒(問)。
善男子等。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夷)戒。汝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善男子等。盡形壽不偷盜。是優婆(塞夷)戒。汝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善男子等。盡形壽不邪婬。是優婆(塞夷)戒。汝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善男子等。盡形壽不妄語。是優婆(塞夷)戒。汝能持否。(答云)能持。(問)盡形壽不飲酒。是優婆(塞夷)戒能持否。(答云)能持。(三遍)善男子。此之五戒。眾戒之本。諸善之基。登解脫門。證菩提果。汝等從不殺生。至不飲酒。能具足受持否。(答云)能持。
第九發願
善男子等。受五戒已。更發誓願。世出世間之事。若不發願。則無以成。謂福若無願。如畵無膠。如馬無轡。如陶家器。雖成其坏。未經火煅。終不堪用。須要福願相資。方成勝用。汝等一一志心合掌。隨我發願。我(某甲)志心發願。以此五戒功德。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德。攝取一切眾生之惡。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求生淨土。親覲彌陀。證無生忍。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一心趣證常樂我淨。隨願化導一切眾生。咸開佛慧。
南無彌勒尊佛(眾和)
第十囑誨
善男子等。即稟戒已。一一如法護持。如人護眼。如龍讓珠。勿令毀犯。於五戒中。隨犯一戒。永為棄物。於佛法中。無所堪用。名佛海邊人。於五戒八戒十戒大比丘戒。永不得戒。假使七佛親證。亦復戒緣不發。汝若有受無持。遇緣破犯。不如莫受。若受破犯。如人已死法藥不入。難可救療。當聞此語。日夜攝心。如守堤塘。勿令漏泄。受汝五戒已竟。汝等宿植善因。值茲盛世。生正信家。遭遇佛法。獲授近事戒法。為出世之津梁。生佛淨土之根本。當須珍敬。勿得自輕。汝等一齊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
○授八戒法
(善生經增一阿含云。佛告優婆塞。當於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徃詣長老比丘所。一一受八戒。一一受之。勿。令缺失。論中令五眾授之。成實云。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乃至我持八戒。亦得或受。俱舍論云。若先作意於齋日受者。雖食竟亦得。受戒者。下心合掌。隨施戒人語。勿前勿後。若違。不成。論云。若受八戒。應言一日一夜莫使與終長相亂。成實論云。五戒八戒隨日月長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重受減受並得。增一阿含經云。若受八戒。先須懺悔前罪。然後受戒懺悔之法。如前五戒中同。問難亦加五戒中同。然後應如是授持)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夜一年一月)為淨行優婆塞。(三授)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一年一月)為淨行優婆塞竟。(三結) 如諸佛盡形壽不殺生。(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不殺生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如諸佛盡形壽不偷盜。(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不偷盜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如諸佛盡形壽不婬欲。(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不婬欲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如諸佛盡形壽不妄語。(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不妄語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如諸佛盡形壽不飲酒。(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不飲酒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如諸佛盡形壽離華縵瓔珞香油塗身。(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離華縵瓔珞香油塗身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如諸佛盡形壽離高勝牀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聽。(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離高勝牀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聽能持否。(答云)能持。(問)如諸佛盡形壽離非時食(某甲一日一夜一年一月)離非時食能持否。(答云)能持。
(如上次第受已須當發願。發願文同五戒中說。經云。設有善男子善女人。受戒不發願。而持八戒者。得少。許福田智度論云。問曰。五戒一日戒。何者為勝。答曰。有因緣故。二戒俱等。但五戒終身持。八戒一日持。又五戒常持。時多而戒少。一日戒。時少而戒多。若無大心。雖復終身持。不如有大心一日持戒也。譬如輭夫為將。雖復將兵。終身卒無功名。若英雄奮發禍亂。立定一日之功名葢天下。八戒比於餘戒。亦復如是。法苑珠林會名部。問曰。諸經論中。何名八關齋。亦名關戒耶。答曰。八戒是關閉八惡。不起諸過。不非時食者是齋。齋者齊也。謂禁止六情。不染六塵齊斷諸惡。具修眾善。故名齋也。又齋戒體一名別。若尋名定體。體容少別。齋者過中不食為名。戒者防非止惡為義。隨舍經云。若於六齋之日。奉持八戒。一日一夜福不可計。六齋日者。每月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也)
沙彌得度儀軌第四
凡行者初受度牒。以柈袱托呈本師。兩序各處插。香。禮三拜。選日設供剃頭(按律選處設座。令於露地香水洒之。周匝七尺。四角懸幢。今時多大殿須向佛。或相對設座。若法堂中須設像幡花香燭如儀。今僧堂中。為眾多便床坐也)
先一觸禮。稟維那和會戒師并作梵闍黎引請。闍。黎選日既定。則隔宿剃頭。頂心留髮(名曰周羅。梵語周羅。此云小結也)。設戒師座几。與住持分手。几上安香燭手爐戒尺。設作梵闍黎座几于聖僧右。與戒師對。几上安磬。聖僧案前置袈裟直裰度牒於上。自行堂。鳴鈸。引剃頭人。出土地堂祖堂佛殿各處。炷香。(喝云)作禮三拜。序立僧堂前。鳴鐘集眾。頭首住持俱入堂訖。戒師二闍黎始入堂。大展三拜。各歸位。大眾齊坐定。引請闍黎。至戒師前。大展三拜。胡跪合掌
(戒師問云)。
僧集否。(答云)已集。(問云)和合否。(答云)和合。(戒師云)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云)為行者剃頭受戒。(戒師云)可爾(引請收坐具。起鳴手磬。引剃頭人入堂。聖僧前三拜。次戒師前三拜了。就跪作梵。闍梨鳴大磬。作梵云)。
神仙五通人。作者於呪術。為彼慚愧者。攝諸不慚愧。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說。以說戒利益。稽首禮諸佛。(云何梵)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願佛開微密。廣為眾生說(作梵訖。白云。為剃頭授戒者說)。
舉香讚
君恩賜度。親命非違。斷除恩愛入無為。師法稟儀威。剃髮披衣。受戒自心歸。
登初地菩薩摩訶薩
戒師起座。大眾俱立。戒師秉爐。白云。
戒香定香。慧香解脫香。解脫知見香。光明雲臺遍法界。供養十方無量佛。十方無量法。十方無量僧。見聞普熏證寂滅。一切眾生亦如是。即將今晨剃頭受戒。開啟功德。先願皇帝萬歲。臣統千秋。天下太平。法輪常轉。伽藍土地增益威光。護法護人無諸難事。十方施主福慧莊嚴。合道場人身心安樂。師長父母道業超隆。剃頭沙彌修行無障。三途八難咸脫苦輪。九有四生俱登覺岸。仰憑大眾。念清淨法身毗盧遮那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界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大眾復坐。引請秉爐。教沙彌云)請師言句。汝合自陳。汝若不能。隨我聲道。凡稱(某甲)處。當稱自己名。復(唱念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剃頭受戒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剃頭受戒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剃頭受戒法。慈愍故(剃頭人禮一拜。再稱)。慈愍故(禮二拜。三稱)。大慈愍故(禮三拜。就胡跪合掌。戒師云)。
善男子。(沙彌應諾戒師云)心源湛寂。法海淵深。迷之者永劫沉淪。悟之者當處解脫。欲傳妙道。無越出家。放曠喻如虗空。清淨同於皎月。修行緣具。道果非遙。始從尅念之功。畢證無為之地。所以大覺世尊捨金輪之寶位。子夜踰城。脫珍御之龍衣。青山斷髮。容鵲巢於頂上。掛蛛網於眉間。修寂滅而證真常。斷塵勞而成正覺。三世諸佛不說在家成道。歷代祖師阿誰行染度人。所以佛佛授手。祖祖相傳。不染世緣。方成法器。故得天魔拱手外道歸心。上酬四重之恩。下濟羣生之苦。所以云流轉三界中。恩愛不能捨棄。恩入無為。真是報恩者。出家之後。禮越常情。不拜君王。不拜父母。汝今可離此座。想念國王水土之恩。父母生成之德。專精拜辭。後不拜也。(沙彌就禮一拜。引請鳴手磬。引出堂外云)望北三拜。謝國王恩。(三拜畢。又云)復三拜。謝父母恩。(三拜畢。即更僧衣。引入聖僧前云)作禮三拜。(轉戒師前云)作禮一拜。胡跪合掌。(戒師用淨瓶灌頂。以指滿水於頂上。執刀祝之。舉偈眾同誦云)善哉大丈夫。能了世無常。棄俗趣泥洹。希有難思議。(三誦訖。引請云)沙彌退。禮一拜。(引請云)沙彌至本師。前胡跪合掌。(本師執刀云)最後一結。謂之周羅。唯師一人乃能斷之。我今為汝除去。汝今許否。(答云)可爾。(有埀示法語。仍舉落髮偈云)毀形守志節。割愛辭所親。出家弘聖道。誓度一切人。(三舉。大眾同聲。和引請云)沙彌就禮三拜。仍胡跪合掌(本師持袈裟。亦有埀示法語。先付鉢掛已次第付袈裟。置沙彌頂上。逐一誦偈呪。披搭)。
鉢
鉢多羅應量器當受持。
五條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世不捨離。
唵悉陀耶娑訶
七條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世常得披。
唵度波度波娑訶
大衣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奉行如來命。廣度諸羣迷。
唵摩訶迦婆波吒悉地娑訶
坐具真言
臥具尼師壇 長養心苗性 展開登聖地 奉行如來命
唵壇波壇波娑訶
(三舉。眾亦同聲和畢。沙彌披袈裟。引請云)。
禮本師三拜。(拜畢。又云)禮聖僧三拜。(拜畢。又云)禮戒師(三拜)。胡跪合掌。(戒師云)善男子。法如大海。漸入漸深。汝既出家。當先受三歸五戒。方得近事大僧。次受沙彌十戒。乃可同僧利養。事在專誠。我今為汝召請三寶。證明佛事。
(秉爐唱)。
一心奉請。
無邊佛寶 海藏經文 十地三賢 五果四向 同垂感降 共作證明
(三請訖。乃云)。
善男子。欲求歸戒。先當懺滌[億-音+(天*天)]瑕。如人浣衣。然後加色。汝今至誠。隨我懺悔(舉云)。
我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懺悔
(三舉眾三和。引請云)沙彌禮三拜。胡跪合掌。(戒師云)善男子。汝既淨治身口意業。今當歸依佛法僧寶(乃舉唱云)。
歸依佛 歸依法 歸依僧 歸依佛無上尊 歸依法離欲尊 歸依僧眾中尊 歸依佛竟 歸依法竟 歸依僧竟 如來至真等正覺 是我大師我今歸依 從今已往 稱佛為師 更不歸依邪魔外道 慈愍故 (沙彌隨聲念。眾皆和。自歸依佛。起至慈愍故。通誦三遍。如慈愍故。次則再疊之。三則三疊之。每誦一遍。引請云)沙彌隨禮一拜。就胡跪合掌。(戒師云)善男子。汝既捨邪歸正。戒已周圓。若欲識相護持。應受五戒。
不殺生不偷盜盡形壽不婬欲是五戒相。汝能持否。(答云)能持。不妄語不飲酒
上來五支淨戒。一一不得犯。汝能持否(答云能持。師云)。
是事如是持。沙彌三拜胡跪合掌。(戒師云)善男子。五戒為入道之初因。出三途之元首。次受沙彌十戒。形備法儀。此稱勤策。依師而住。受利同僧。是為應法沙彌。應當頂受。
不殺生不偷盜不婬欲不妄言 綺語 兩舌 惡口不飲酒盡形壽是沙彌戒能持否(答云)能持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不坐高廣大床不非時食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上來十支淨戒。一一不得犯。汝能持不。(答云)能持。(戒師云)是事如是持。(引請云。沙彌三拜。胡跪合掌 師云)善男子。汝今受戒之後。當須頂戴奉持。不得違犯所持戒律。供養三寶。勤種福田。於和尚阿闍黎。一如法教。於上中下座。心常恭敬。精進行道。報父母恩。衣取蔽形。不以文彩。食取支命。不得嗜味。花香脂粉。無以近身。好色邪聲。一無視聽。徐言持正。勿宣人短。倘有爭者。兩說和合。男女有別。草木無傷。非賢不友。非聖不宗。法服應器常與人俱。非時不食。非法不言。精勤思義。溫故知新。坐則禪思。起則諷誦。閇三惡道。開涅槃門。於比丘法中。增長正業。菩提心而不退。般若智以長明。廣化眾生。祈成正覺。用心如此。真佛弟子。(引請云。沙彌禮三拜。胡跪合掌。戒師起身。秉爐迴向。戒師云)上來剃頭受戒功德。奉祝護法天龍伽藍真宰。各展威靈。安僧護法。堂頭和尚。常為苦海之津梁。執事高人。永作法門之柱石。合堂清眾。同乘般若之舟。剃頭沙彌。共至菩提之岸。四恩總報。三有齊資。法界有情同圓種智。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諸尊。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戒師仍就坐作梵。闍黎鳴磬云)。
處世界若虗空。似蓮花不著水。心清淨超於彼。稽首禮無上尊。
得菩提道心常不退歸依薩婆若得大總持門息諍論同入和合海
上來剃頭受戒功德無限。殊勝良因。散周沙界。和南聖眾。(引請闍黎候作梵。闍黎舉)處世界若虗空。似蓮花不著水。心清淨超於彼。稽首禮無上尊。(時即鳴手磬。引請云)沙彌禮戒師三拜。(拜已云)轉身禮聖僧三拜(拜畢。問訊。出堂外下。首立戒師二闍黎聖僧前。大展三拜而出。堂司行者鳴堂前鐘三下。住持出堂。大眾下堂。首座領眾。隨詣方丈。禮拜賀如眾多住持。當就法堂上受賀客。頭行者仍預排列香燭爐瓶罣罳椅子。伺候先戒師一闍黎行禮。初白云)。
蒙差受戒。勉強祇承。人事荒疎。有淹尊重。下情不勝惶恐之至。(住持答云)沙彌剃頭。有勞神用。(再展敘寒溫畢。觸禮一拜。住持答一拜。次首座大眾進前插香。或展。或觸禮。或免。次侍者小師插香大展三拜。不收坐具。進云)沙彌得度。舉眾同歡。仰對尊嚴。下情不勝欣躍之至。
(又三拜進敘寒溫。退三拜收坐具。次沙彌插香大展三拜。不收坐具。進云)某等叨圓頂相。幸掛田衣。不受塵勞。永離愛網。下情不勝欣感之至。(又。拜三拜。進云)即日時令謹時。恭惟堂頭本師大和尚尊候起居多福。(退三拜收坐具。住持巡寮報禮。沙彌一一詣寮禮謝。祇就沙彌寮。安下俟他時登壇受戒。謝戒詞云)某等獲登戒。品濫廁僧倫。仰荷庇庥。特此拜謝。(答云)宿承佛記。僧戒圓成。堅忍受持。力扶宗教。
新戒參堂
(得度受沙彌戒。已覆住持。於何日參堂。次稟首座維那。至期早粥。遍食椎後。新戒參頭。領眾入堂。聖僧前列。問訊插香。大展三拜。某不收坐具。進云)等獲廁僧倫。攀附清眾。此日參堂。下情不勝戰汗之至。(又三拜。進云)即日時令謹時。恭惟堂頭本師大和尚首座尊眾大禪師尊候起居多福(退三拜。收坐具。轉身住持前列。問訊。從首座板起。巡堂至外堂。復歸內堂中間。問訊而出。然後歸堂。插單。隨眾禪誦)。
將登壇授具足戒預問難法儀第五
(凡諸沙彌欲求具足戒之先。敬具瓣香。詣引請師所。一觸禮乞。引至方丈大和尚前。沙彌住立一面。引請。二人向和尚作禮跪。白云)彼沙彌(某甲)。求授具足大戒。惟願和尚大德。忍僧證明允肯。(叩首起。問訊。傍立。招諸沙彌。過和尚前云)來。(又云)一行序戒立宗。(又云)露頂整理衣服。(又云)展全具脫革屣。(又云)志誠頂禮三拜。胡跪合掌。(其首領沙彌白云)佛道難遭。戒法難得。幸逢和尚。開接凡流。願賜具足大戒。端秉受持。成佛利生。用報恩德。(和尚答云)善哉可爾。汝當先於闍黎處。問無遮難。方堪入戒。(引請沙彌諾云)敬如教命。起身再三。拜收具。(引請問訊。導出。次至教授寮。引請對教授師問訊。招沙彌過師前云)嚴具威儀展半具。作禮三拜。胡跪合掌。(引請啟白云)和尚差(某甲)。引請(某甲)。沙彌求大德。為彼問難。明白乞轉。白和尚授具足戒。惟願大德。慈悲為彼問難。(教授云)善哉可爾。少間俟候(引請云)起身觸禮(禮畢。引出。引請報知行者。法堂具香燭法几偏座畢。引請率沙彌。迎請教授師。登座引請。舉香讚云)
信香初蔚。上座光臨。生平遮難吐傾心。隱覆罪彌深。輕重無禁。方稱比丘身。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善男子。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稱自己名字。(白云)夫七眾以比丘為首。三聚以具戒為尊。須求淨器。受彼醍醐。合選良材。斵成梁棟。運斤在于大匠。陶冶不越輪繩。我今為汝謹請某大德。為汝作審問。遮難阿闍黎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代為唱舉。汝當志誠隨我啟請。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謹請大德。為我作審明遮難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審明遮難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明遮難法。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一拜)。
(闍黎云)未受沙彌戒者出否。(答云)已出。
闍黎作白。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預先問難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闍黎云。
第一位善男子。當先問難。其餘且起。逐位次第細審。
第一位胡跪合掌
闍黎拈起三衣一鉢。示眾云。
善男子 分明記取。此是安陀會。此是鬱多羅僧。此是僧伽黎。薩婆多云此三衣。名九十六種外道所無。唯佛法中有。今故示汝也。此是鉢多羅。十誦云。鉢是恒沙諸佛之標誌也。今問此衣。是汝製辦而有否(答有)。問。善男子 諦聽。今是志誠時。實語時。我今當問汝。汝隨我問。應實答。若不實答。得加故妄語之罪。實者言實。若不實者。當云不實。汝不曾犯邊罪。(答云)無。(解云)恐汝不識邊罪之名。我今明解。謂曾受佛五戒十戒已來。復破犯淫殺盜大妄語之四重。即是佛法海外來人。永不許入佛。故名邊罪。汝不有耶。(答云)無。問。汝今識我語否。如不識。與不問無別。不成受戒。問。汝於沙彌時及白衣時。不曾淫污淨行比丘尼之梵行耶。(答云)無。問。汝於沙彌時白衣時。曾盜。聽大僧說戒。妄言已受。遂受人尊敬供養。及同大僧。羯磨誦戒。同其利養。為賊住耶。(答云)無。問。汝非曾作外道九十六種。及此土五部六冊白蓮邪教等。及玄門種性。後既知非。入佛已。仍返行外道。如今又來求戒。謂之破內外道法。汝非其人耶。(答云)無。問。汝非生犍妬變半五種不男之黃門耶。男根不正。非法器故。(答云)無。問。汝非弒父者耶(答云)無。問。汝非弒母者耶。(答云)無。問。汝非弒阿羅漢者耶。(答云)無。問。汝非破和合僧者耶。(答云)無。問。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者耶。今既佛滅。當無事事。從源入流。或曾於祖師門下。曾謗曾害悟道大善知識。名為害發無上菩提心人。非其法道。絕其傳脉。亦為出佛身血。或以不信故。燒經剖斷絕僧種等。亦在其數。汝非此人耶。(答云)無。問。汝不是諸天鬼神變形來。此之非人耶。(答云)無。問。汝非龍狐畜生來授戒耶。(答云)無。問。汝非具男女兩根乖正法器之二形耶。(答云)無。問。
上來十三重難。汝既皆無。下有十六輕遮。今當問難。問。今汝法名為誰。(答云某甲)問。汝今授戒和尚字誰(答云上某下某)。問。汝今年滿二十否。(答云)已滿。問三衣有否。(答云)有。問。鉢多羅有否。(答云)有。問。臥具有否。(答云)有。問。父母聽汝否。(答云)聽。問。汝非負人債物不還而來受戒否。(答云)無。問。汝非他人家下使人否。(答云)無。問。汝非為官人為王家所攝否。(答云)無。問。今二十已滿。能耐寒暑風雨飢渴。能持戒一食。忍惡言及忍毒蟲等十事。為真丈夫否。(答云)是問。既是丈夫。當須無病。汝無疥癩癰疽白癩乾消癲狂。汝無此等病否。(答云)無。
輕遮重難。一切既無。甚是淨器。戒可得受。我今一一照詞登錄。呈復 和尚。以聽登壇授戒。倘到僧中。一如今答。毋令妄答。以取愆尤。汝當依教奉行。(答)教依奉行(三稱)。
善男子。且起立一面。請第二位善男子問難。
第二位胡跪合掌
(闍黎從前更問。各各問畢)(闍黎按詞。逐名登簿。逐事開明。若有重難輕遮俱不。容受具足戒。以比丘為真佛種子。後為人天標指。不可草草者也。若有中間細事。可令志心懺悔。猶可入戒。其不容入戒者。當令懇禱懺悔。或見好相等而得授戒或得增戒益。其間若輕若重。闍黎師須按律。細為剖决。庶幾無過慎之慎之)
或將出家或將受具足戒俱應先授四依法第六
(香燈法几已具引請引求出家行者。或求受比丘戒。先至和尚處。頂禮傳香。啟白已。然後即徃教授寮。啟。請教授師登座。引請舉香。讚云)
出家入戒。四法先依。傳香領受敢中違。乞食糞重衣樹下棲遲。腐藥為形支。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善男子等。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稱自己名字。
(白云)。
夫居家軟煖。為欲樂之苦因。出世剛強。作杜多之法器。將求道行灋門。須仗明師指授。我今為汝啟請某闍黎。為汝作(出家進戒)四依阿闍黎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代為唱舉。汝當至誠隨我啟請。
引請鳴磬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謹請大德。為我作(出家入道登壇受具)四依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出家入道登壇受具)四依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受(出家入道登壇受具)妙行四依法。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四依教授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葢聞。輪迴六道。因無明一念。而愛欲生。沉溺三途。即樂受常躭。而苦果集。是以執虗識。以為我抱。忘身以自緣。貴求輕軟以華其裾。廣逐甘肥而旨其口。積資生自為頤養。崇宮室縱爾驕奢。攀緣我所只為貪饕。造積業根難離癡習。今既知非悔悟。棄俗求僧。將為佛祖之根芽。須學僧伽之操履。脫珍華而易糞掃。乞檀食以捨金珠。塚間樹下。不嫌風雨之夜棲。爛藥糲飡。母念膏粱之毒藥。能依四事。佛許出家。倘念偷安。法難受戒。細為剖決。當肯受持。其或尚疑。莫輕應答。善男子聽。如來至尊等正覺說四依法。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比丘依糞掃衣。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云)能持。若得長利。檀越施衣割壞衣得受。
比丘依乞食。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云)能持。若得長利。若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若僧常食檀越請食得受。
依樹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云)能持。若得長利。若別房尖頭屋小房石室兩房一戶得受。
依腐爛藥。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是中盡形壽能持否。(答云)能持。若得長利。酥油生酥蜜石蜜得受。
善男子等。既依四法方進。六和四羯磨如法加持。十師僧壇儀具足。正是出家。勝所學戒妙門。汝當善受。法言深生道種。自利入空空之性道。化他成種種之福田。治塔寺為末法光明幢。供佛僧作當來功德海。於和尚闍黎。一如法教。於上中下座。勿起憎違。勤教法以入玄思。參禪那而證心佛。初趣四果。即了上乘。始不負發心出家終當得。廣度羣品。四依為本。功不唐捐。餘所未知。當咨問和尚阿闍黎求決。汝當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說三答) 下座。
將欲登壇受具先整授沙彌十戒初稟堂頭和尚儀法第七
第一明請師法
(沙彌隔宿。於教授師處。預問難畢。果係潔白。堪進具足戒者。明日引請。先通侍者。稟和尚已。行者於法堂。上。具法几香燈。引請。引沙彌入方丈迎請運香。請和尚登座定。引請。舉讚)
欲增上戒。先整初機。須承師訓作歸依。稟白領玄微。轉懇闍黎十戒上重梯。
登初地菩薩摩訶薩
諸沙彌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
引請作白。
鍊金鑄物而像生。元因範正。為人行已而有禮。皆為師嚴。若不令起殷重心。安能感發增上戒。必須明匠以決愚情。今為汝請(某)寺堂頭和尚(某)宗師。為汝等作十戒和尚。而況此師威嚴尊重。戒行精嚴。堪為初學典刑。可作眾望矜式。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第二正請師法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十戒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十戒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沙彌戒。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主壇撫尺云。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為汝等。作十戒和尚。所有言教。當須諦聽。
夫出家者。越樊籠之妙術。超惑業之要宗。三乘由此而發生。五分因茲而建立。汝等剃除鬚髮。披著袈裟。既參三寶之尊。宜受十支淨戒。良以戒由心發。受必師傳。所有受戒法儀。出家學本。各門行相。少間阿闍黎。為汝分別。汝等一齊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說三應下座)。
次差阿闍黎授沙彌十戒法儀第八
(前和尚下座。歸方丈已。引請沙彌送禮畢。和尚令侍者命書記。將請闍黎簡付引請。引請受簡。引沙彌執簡。至闍黎所呈上。引請運香。闍黎坐座。引請舉讚云)。
堂頭既稟。戒體先成。殷勤懇乞作師承。作法示規繩。十戒嚴明。具足戒由登。
登初地菩薩摩訶薩
諸沙彌等。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稱自己名字。
引請作白。
脫塵離俗。宜息惡以行慈。捨妄歸真。要依師而稟戒。今為汝等請(某)宗師。為汝等作十戒阿闍黎。而況此師深明三觀。精鍊二持。五德十數。說行兩遂。止作皆明。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十戒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十戒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受沙彌戒。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諸沙彌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為汝等。作十戒阿闍黎。所有言教。志心諦聽。
第三開導
夫涅槃經云。居家迫窄。猶如牢獄。一切煩惱因之而生。出家寬廣。猶如虗空。一切善因由之增長。然雖如是。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故當持淨戒。所以道。剃髮染衣為相。受持禁戒為性。故薩婆多論云。新受戒人與佛齊等。以此推之。出家僧尼。真是善法之聚。汝等既出家已。號曰沙彌。沙彌之稱有乎二種。一者形同沙彌。二者法同沙彌。梵語沙彌。此翻勤策。勤修眾善。策進心行。但剃頭染衣。未沾戒品。名曰形同沙彌。若受十戒。方號法同沙彌。今則將陞寶壇受具足戒。理當先受十戒。欲受十戒。先祈三寶。以為依怙之尊。次屈萬靈。而作鎮嚴之主。
第四請聖
闍黎執爐起立。作梵。稽首云。
南無一心奉請本師釋迦牟尼佛。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法僧。文殊師利。大行普賢。大悲觀世音菩薩。諸尊菩薩摩訶薩。持戒第一波離尊者。護法諸天。伽藍真宰。惟願臨降道場。證明受戒。
上來奉請三寶。降臨道場。證明受戒。今則三寶聖賢光明赫奕。在此座筵。汝等各各翹勤五體。端秉一心。發露披陳。求哀懺悔。若言(某甲)處。各稱自己名。其餘言詞。皆隨我道。
第五懺悔
我(某甲)志心懺悔。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三遍)。
第六問遮難
諸佛子等。汝今懺悔已竟。自從無始以來。作諸惡業。不出乎十三重難十六輕遮。遮難若無。方為淨器。堪授汝戒。我今不及問汝。少間壇上。差教授師。於屏處逐一問汝。汝等逐一實答。若不實答。並不得戒。今我總問汝等。善男子。汝等不曾犯重難輕遮否。(答云)無。
第七皈依
善男子等。既無遮難。適間對三寶前。懺悔已竟。戒可得受。我今為汝秉宣三歸羯磨。令汝感發戒體。若言(某甲)處。當稱自己名。其餘言詞。皆隨我道。
法
我(某甲)盡形壽皈依十方常住佛。我今隨佛出家。(某甲)為和尚。
僧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第八結歸
上來三歸。正是納體。更加三結。得法圓滿。
法
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已。我今隨佛出家已。(某甲)為和尚。
僧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第九說戒相
善男子等。我今為汝秉宣三歸羯磨。汝等得戒已竟。更為汝說十戒之相。令汝識相護持。其餘持犯之名。當問和尚。及知法之人。
不殺生不偷盜不婬欲不妄言綺語兩舌惡口不飲酒盡形壽是沙彌戒能持否答云能持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不坐高廣大床不非時食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盡形壽不殺生。乃至不捉持生像金銀錢寶等物。汝能持否。(答云)能持。
第十聽教
善男子等。我已授汝十戒之相已竟。更示汝等五德十數。壯悅道意。依而奉行。增長智慧。成就辯才。教化眾生。令入佛道。言五德者。福田經云。一者發心出家。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欲度人故。言十數者。僧祇律云。一者一切眾生皆依仰食。二者名色。三者痛痒相。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支。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入一切入。此是沙彌之法。應如是故。善男子。既知此已。常切記心。少頃升於寶壇之上。諸師座前。白四羯磨。受大比丘戒。入三寶數。為法王子。紹繼聖種。其利溥哉。不可思議自茲而去。勤修戒定慧。習學經律論。上求佛果。下化眾生。自利利他。使佛法久住世間。令眾生正信不斷。汝等一齊道。依教奉行。(答云)依教奉行(三說三應)。 下座。
將授具足戒先差教授師授持衣教鉢法第九
引請舉讚云。
鉢圓葢耦奇。服軌方生生。二十五數。端詳正法。個中彰示。顯非常持。著碧蓮香。
傳衣鉢菩薩摩訶薩
諸沙彌等。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
要知衣鉢原由。必藉明師指教。克念受持妙用。須憑宗匠敷揚。願乞慈悲。俯從懇請。今為汝請(某)宗師。為汝等作持衣教鉢阿闍黎。而況此師廣通律學。博究資持。深明衣量之短長。善達鉢盂之制度。無倦化人於慈念。有方接物於利生。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代為唱舉。汝當志誠皆隨我道。
引請鳴磬唱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持衣教鉢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持衣教鉢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受衣鉢法。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諸佛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為汝等。作持衣教鉢阿闍黎。所有言教。志心諦聽。
夫三衣裁製。即如來金口之親宣。一鉢受持。乃釋子資身之重器。壞色則逈超俗服。應量則等異常倫。服之者忍辱倍增。持之者功德具足。價重七珍之寶。難可測量。功高萬仞之岡。奚能仰望。百千萬億人天咸皆稽首。九十六種外道悉不知名。俾乎聞見者利益無涯。庶使受持者自他俱利。夫如是。則吾佛出世。示此未曾有法。乃曰。三衣一鉢為資身之具。依而奉持者。登正覺之門。趣菩提之果。從茲而始。信不誣矣。要知三衣之縱廣。一鉢之大小。非開示而莫能解義。弗提唱而安可知源。今則授汝大戒。先示汝等衣鉢名相。汝當知之。汝等袱中各有五條衣。梵語安陀會。此云作務衣。汝等身上所披七條衣。梵語鬱多羅僧。此云入眾衣。汝等袱中各有大衣。梵語僧伽黎。此云雜碎衣。此大衣者。多種不同。三三九品。所言下三品法衣者。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此三品大衣。名下品大衣。各兩長一短。割截衣持。所言中三品法衣者。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此三品法衣。各三長一短。割截衣持。所言上三品法衣者。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各四長一短。割截衣持。此之三衣者。乃名福田衣。僧祇律云。佛在王舍城帝釋石窟前經行。見稻田畦畔分明。語阿難言。過去諸佛衣相如是。從今依此製作衣相。故增輝記主云。田畦貯水。生長嘉苗。以養形命。法衣之田。潤以四利之水。增其三善之苗。以養法身之慧命也。釋名服上曰衣。衣者衣也。故衣以蔽寒暑也。經律皆名袈裟。真諦雜記云。袈裟外國都邑。名含多義。或名離塵服。斷六塵故。或名消瘦服。割煩惱故。或名蓮華服。離染著故。或名間色服。如法色故。今所謂壞色衣。亦名慈悲服。福田衣。戒壇圖經云。五條斷貪。身業也。七條斷嗔。口業也。大衣斷癡。意業也。今此三衣。何不增四減一。唯三者何。乃奇數屬陽。陽能生萬物。今製三衣。表生萬善取益之義也。又長多短少者。表聖增而凡減也。色即青黑木蘭三色者。表法報化三身也。體則用熟苧蔴布。不得用綾羅紗絹輕細之物。故吾祖南山聖師云。麤疎蔴苧為其體。獸毛蠶口。害物傷慈。縱得已成。斬壞塗埵。又云。復見西來梵僧。皆著布疊。故惟布製。不許別物也。汝今坐具者。梵語尼師壇。此云隨足衣。唐言敷具。亦名襯足衣。戒壇圖經云。如塔之有基。汝今受戒之身。即五分法身之塔也。良由五分法身因戒生故。所言鉢者。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如法故。體則鐵瓦二物。色則用蔴子杏仁搗碎塗。其內外竹烟熏治。熏作鳩鴿色孔雀色。所熏者為何。夏天盛物不餿。不染垢膩。有此功用。故當熏治。量則上鉢斗半。下鉢五升。中品七升半也。此乃姬周斗也。若準唐斗。上鉢一斗。下鉢五升。中品可知。此衣此鉢。是汝受戒之正緣。資身之急務。要須自己置辦。若借若無。並名非法。準律明判。並不得戒。一生虗受信施。將來墜墮三塗。常劫輪迴。無有解脫。善男子聽。搭衣之時。淨身口意。志心頂戴。念呪誦偈。次展披搭。若食粥赴齋之時。端身敷坐。合掌誦偈。開展布單。輕手捧鉢。取次而安。盛物之後。左手持鉢。右手扶彖。端身正念。供養三寶。志誠作觀。次用起匙而食。故祖師云。五觀無違。三匙有節。如上教示。衣鉢如法受用。若不遵行。罪貽于後。所有持衣教鉢詞句。皆隨我道。
闍黎師唱。
安陀會五條衣授一長一短鬱多羅僧七條衣授兩長一短割截衣持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此僧伽黎廿五條衣授四長一短鉢多羅應量器常用故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
撫尺云。
千佛授受印心之密旨。惟法與衣鉢而已。法乃惟心非可授受。所可傳受。非表無憑。葢印心之法者。即今所參之祖師禪是也。禪者梵語禪那。此云思惟修。思惟修者。即今看話頭。起疑情參究是也。禪具三義。所謂奢摩他。三摩。禪那。奢摩者。即色本空。無實體故。三摩者。本空幻有。因假成故。知空而不知假。謂之偏空。知假而不知空。謂之逐有。兼空而即有。即有而兼空。謂之矯亂。亦非空亦非有。謂之墮非。離即離非。是即非即。神而明之。強名曰法。至顯至密。故曰心印。佛之授受。唯此而已。然心不可以授人法。不可以斷續。故付法在傳衣鉢處。表而明之。鉢者中空而外實體圓。而開合成二。二以交互。象僧圓顱。而應天與兩儀。含無量妙義。出無量福德。用表根本智也。衣者外方而內通。條分闊狹。長短割截。有法著有。正偏象僧。身以應地而兼物。如田之發生。似水之流沃。用表差別智也。凡參禪初得大悟。便得根本智。至圓至神。萬法具足而混然。及於師承處得法。便得差別智。至方至析。萬法縷縷而泮然。故先單得根本智。而後入後得智。方纔與衣鉢相應。若單得根本智。不得差別智。如僧之持鉢而裸形。若單得差別智。而不曾大悟。其根本自覺聖智。如人之衣冠而餓殍。故佛制衣鉢。頃刻不離。所謂暫時不在。如同死人者是也。是故欲作比丘。必具衣鉢。法須自悟。不假借人。故僧家稱草鞋。謂之不借草鞋。尚名不借。何況佛法。而獨假借于知識之間。而不求自悟親得者乎。故傳此鉢者。如捧佛頂。若觸之有聲。如擊佛同罪。尊法故也。日則持以乞食。滋培慧命。令檀那向佛頂上作功德。夜則枕頭。以表己頭無相。與佛頂無相同也。己頭不可離。故鉢不可離。如人一日不可無食以頤養也。己頭不可獨。故鉢不可觸。如人一時一刻不可傷首也。鉢已如此。衣儀亦然。可類推矣。為比丘者。傳心印之佛種也。故圓顱而持鉢。淨體以著衣。斯道之不可須臾離也。錫杖者。正法之標幟也。金用柔。錫明潔。而中空外有。金乃五行之尊。表法尊勝也。柔表法門尚忍也。明潔表不容污染也。中空外有。表中道分明也。四諦六度以莊嚴。二觀一心而持執。不容著地無所住也。不容離傍不可廢也。臥則同睡。行則同往。住則同掛。參前倚衡之法也。法其嚴乎。不可背也。法其尊乎。不可觸也。離之則背。即之則觸。皆邊見也。比丘正當荷擔而勿捨。以日究者也。此衣鉢錫杖之所以制也。巾瓶澡豆之同佩。清淨身事也。楊枝之用。淨口業也。戒刀相隨。不獨斷三毒煩惱。乃金剛王劒。萬法頭邊。俱合坐斷也。鑷子之用。拔見刺也。淨瓶携水。灑法雨也。經律佛像三寶。於自心具足也。繩床之坐臥。如蓮華之不著也。日中一食。表一法資身無二無三不過中道也。樹下一宿。表無家活也。執香爐行戒芬也。漉水囊行慈行也。火燧表心不可有火不可無光也。是為頭陀遊方化導之不可少者也。無非禪也律也。法器具足而佛道成矣。此固不得不為啟而明之也。不可忽。
善男子等。自今已後。凡製衣鉢。請問明師。如法裁造。無恣自心。有違規製。若得完備。必請知律之師。依法加持。傳授披搭。功不唐捐。必獲靈驗。上契佛心。下合凡意。是真出家之士。汝等一齊道。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稱)。
三衣鉢具 真言
五條衣
善哉解脫服 無上福田衣 我今頂戴受 世世常得披
唵悉陀耶娑訶
七條衣
善哉解脫服 無上福田衣 我今頂戴受 世世常得披
唵度波度波娑訶
大衣
善哉解脫服 無上福田衣 奉行如來命 廣度諸羣迷
唵薩訶迦波波吒悉帝娑訶
坐具
臥具尼師壇 長養心苗性 展開登聖地 奉行如來命
唵壇波壇波娑訶
將登壇受具足戒先策發沙彌法儀第十
(初淨人法堂上打鼓集眾。沙彌雁行立定。引請兩人到十師寮。請策發師。一執爐。一鳴磬。迎至法堂。陞座敷坐。引請鳴引磬。舉云)。
栽培佛種。萌發菩提。芬花望果合椉時。雨露本無私。長養霑濡。策進應機宜。
發大心菩薩摩訶薩
諸沙彌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
引請白云。
刻雕完眾相。皆憑良匠之功。教育成全材。須假明師之力。若不虔請。安能久從。今為汝等。一心恭請(某)宗師為汝等作策發阿闍黎。而況此師誨人無倦。接物有方。故須專秉一心隨我。殷勤伸請。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我今教汝。若言(某甲)處。各稱自己名。其餘言詞。皆隨我道。
引請鳴磬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策發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策發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發戒境量。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策發師白云。
諸佛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為汝等。作策發阿闍黎。所有言教。當須諦聽。
原夫舉足下足。無非淨名道場。左之右之。盡是衲僧境界。常寂光之住處。事同一家。大圓覺之伽藍。理無異轍。相逢擊節。間有其人。盧行者即負舂。於當處圓成。高沙彌不登壇。而便名具足。奈何此事。領略者希。既迷入道之通衢。特示出家之蹊徑。故華嚴經云。若有不識出家法。樂著生死不求脫。是故菩薩捨國財。為之出家求寂靜。五欲所纏不離家。欲令眾生解脫故。示現不樂處五欲。是故出家求寂靜。以此則知。欲求聖道。先須出家。於是中天應迹。半夜逾城。策素馬以凌空。詣青雲而斷髮。雷音既振。善來初度於五人。法雨纔沾。羯磨繁興於四海。人到于今。咸受其賜。諸善男子等。宿有善根。遭遇 佛恩。得圓僧相。登壇受戒。不知戒之為義。為之何法。云何領受。既受之後。云何奉持。持犯之相。為復若何。倘迷斯旨。徒有登壇受戒之名。而無受戒之實。一生虗喪。體是白衣。是故我於未受戒前。為汝發明戒體行相四種之義。欲令汝等心得明了。善知戒法。徧諸塵境。運心領受。納體無乖。當示一心。依體起儀。於日用處。儀貌可觀。然後登壇。稱緣而受。令本受體。終身表持。起諸戒行。遠離諸過。復本淨心。而此淨心。本然自具。不假修為。不落有無。不非有無。亦非不不。非不亦忘。斷絕名言。非思量處。任運無礙。是曰淨心。亦名戒體。以此淨心運想。名為緣境。以此淨心領受。名為受戒。以此淨心護持。名為持戒。行法與此相應。名為戒相。所言戒法者。即佛所制。禁防三毒。三千八萬無量律儀是也。言戒體者。即以己心遍緣一切情與無情。空有二諦塵沙等境。於諸境上。發三種心。一者誓斷一切惡。所謂婬盜殺妄身口非。為一切過失。皆悉止斷。因斷成功。名為斷德。將來果上。證法身佛。二者誓修一切善。所謂世出世間一切善法。習行方便。無善不修。善由智修。因善成功。名為智德。將來果上。證報身佛。三者誓度一切眾生。前之二願是自利行。今者普度含識。皆悉令得無上佛果菩提涅槃。是利他行。以恩及物。名為恩德。將來果上。證應身佛。心緣於境。境從心現。境即法體。體即戒因。未受以前。體是無繫。攬法於體。依於自心。戒為能依。心是所依。心法和合。名為戒體。如藥丸喻。可以知之。三明戒行。行者依本受體。於日用處。參諸行業。名為戒行。所言戒相者。如諸戒檢。明持犯之相。此即法相。於四威儀日用行事。此行相也。汝等若法如是解了。如是奉持。庶合聖德。真是出家持法之子。故楞嚴經云。將此身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如是而已。餘復何言。汝等一齊道。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
策發師撫尺一下。眾禮拜。師起身祝已。引請鳴磬一下。令戒子拜起。候師下座已。戒子各歸蒲團坐禪。
登壇授大比丘具足戒白四羯磨法儀第十一
第一明請師法
(先於隔宿。引請集諸沙彌。嚴潔身相。剃頭洗浴。著新淨衣。露頂引至方丈。展大具脫屣。至誠頂禮三拜。胡跪合掌。引請出在諸沙彌前。一觸禮。胡跪。白云)。
仰白和尚大德僧忍聽。彼沙彌(某人)等。前已具白和尚。蒙許授比丘具足大戒。已先於阿闍黎所。教令作法。懺悔清淨。明晨奉請和尚尊慈。首領十師登壇說戒。惟願和尚慈悲聽許。下情無任懇禱之至。(引請起一觸禮。侍傍舉云)諸沙彌等。我以作白。蒙和尚慈悲。然允許。汝當至誠起身作禮三拜。(拜舉。引出至羯磨阿闍黎所。令沙彌一行立定。引請侍白云)明晨恭請大德登壇。為諸沙彌授具足戒。惟願慈悲。幸賜俞允。沙彌展半具三拜(引出於教授師寮。及尊證師寮。一一如前。至明早壇儀畢具。早飯畢。集諸香燈幢幡鼓鈸手爐。先引到末位尊證師所。引請一觸禮。沙彌齊一觸禮。便行迎末位師。至第九位師寮。末位師與九位師。相見一觸禮。引請對九位師。一觸禮。沙彌齊一觸禮。便行至第八位師寮。亦然。位位請畢。同到和尚寮。九位師齊與和尚。相見一觸禮。引請率諸沙彌。展半具三拜。便行迎至法堂。一帶坐定。引請。拈引票云)。
諸沙彌等。各各記取得戒和尚名字。不得妄識。
拈第一引票云。
第一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得戒大和尚。 第二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羯磨阿闍黎。 第三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教授阿闍黎。 第四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尊證阿闍黎。 第五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尊證阿闍黎。 第六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尊證阿闍黎。 第七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尊證阿闍黎。 第八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尊證阿闍黎。 第九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尊證阿闍黎。 第十引票。上某下某某宗師。為尊證阿闍黎。
引請鳴磬一下。白云。
諸沙彌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
引請作白。
夫明鏡當臺。遇形則鑑。洪鍾在架。有扣則鳴。圓成三聚。須假於三師。舉檢七非。全憑於七證。今為汝請現前諸師。為汝等作得戒和尚。所有請詞。皆隨我道。
第二正請師法
(律云。弟子無師教授。故造非法。佛言。當立和尚。弟子看師。當如父母想。敬重相瞻視。又病比丘。無人看顧。便不善終。佛言。當立弟子。應共相敬重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廣大。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想。善見云。以初不請故。後便違教。佛制令請也。若依本律請法。不在僧中請。今依十誦僧祗。令受戒人。先入僧中。教使次第。一一頭面禮僧足。然後請之。當偏袒右肩。脫革屣。右膝著地合掌。如是教請言。引請唱教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我作得戒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得戒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眾和請已。第一位和尚白云。
諸佛子等。汝既殷勤伸請。現前諸師。為汝等作得戒和尚。清淨莫放逸。(沙彌答云)頂戴奉行。
引請白云。
諸沙彌等。今為汝請現前諸師。為汝等作羯磨阿闍黎教授阿闍黎尊證阿闍黎。所有請詞。皆隨我道。
引請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羯磨教授尊證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羯磨教授尊證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第二位羯磨阿闍黎云。
諸佛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現前諸師。為汝等作羯磨阿闍黎教授阿闍黎尊證阿闍黎。清淨莫放逸。(沙彌答云)頂戴奉行。
(引請。令戒子收坐具。各捧衣鉢。隨聲念佛。遶壇一匝。聽候問難登壇。淨人鳴彭鐘。戒師舉)。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引請執爐。迎十宗師。至戒壇所。從東遶壇。至西堦上。至第二級。投東朝壇。一行立定。禮三拜已。壇主祝聖啟白云)。
唯菩提之植種。仰戒律以培根。誠為正法之隄防。永作心宗之城壍。匪憑外護。曷固弘傳。是以菩薩現輪王而致治人君開佛化以宣崇。觀夫印土歷主之護興。監彼支那積朝之勅闡。況我聖朝慧日。博扇仁風。創開壇於 洪武十年。暨善述於 成祖昭世。 神宗賜衣錫于五臺。而律再振。叢林瞻星日於三界。以法重光。 列聖恩深。今皇德重。比丘(某)感此山居無難。入道多祥。開後學。以良愧樗材。報洪庥。而徒傾葵蕚。願弘戒法。永祝堯天。敬修草莽之壇。學展蘇羅之律。衍無疆於聖壽。祈鞏固之 皇圖。 叡性日光。神威震肅。俾萬方之戈偃。見四海之瑞呈。內壺賦睢鳩。青宮毓麟趾。鎮干城於閫外。挺柱石于朝中。賢侯分化以闢疆。黎庶歌風而擊壤。嘉禾歲稔。甘雨時調。人人證梵網之門。處處稟毗尼之德。咸承垂拱。共沐清夷。
(祝畢。十師一齊收具問訊。仍稱佛號。又從東遶二級壇。至西堦升壇上。禮佛三拜。胡跪同念)。
持戒清淨如滿月 身口皎潔無瑕穢 大眾和合無遺諍 是乃可得同授戒
拜下。收坐具。和南轉身。向西列立。舉。
南無建壇四聖菩薩
(眾和十聲畢。展具禮三拜。收坐具。和南從西而入佛後。出東面東。依位立定。侍者鳴引磬一下。齊問訊。各歸位坐定。引請於壇下鳴槌一下。沙彌首領。自上而下。遍插香。引請作梵云)。
稽首禮諸佛 及法比丘僧 今演毗尼法 令正法久住 優波離為首 及餘身證者 今說戒要義 諸賢咸共聽
第三壇主白法
壇主撫尺。白壇眾云。
天音罕遇。戒德難思。能超凡鄙穢流。可入眾聖寶位。為師為匠。誠易誠難。人法須鍊。爐鞴弘開。禁戒受持。根塵先雪。如無衣鉢。莫容缺借。前言重難。後列輕遮。問若不解不知。勤勞徒設。信其實語實答。陶誘得方。令發上品真誠。要期塵境俱寂。十方善信。注汝身心。五分基成。三身體具。當須同志。願勿異緣。(某甲)謹白。
眾誦傳香偈云。
戒香定香解脫香 光明雲臺遍法界 供養十方無量佛 見聞普熏證寂滅
壇主撫尺白云。
白大眾。僧集否。(次肩宗師答云)僧已集。(問云)和合否。(答云)和合。(問云)未受具戒者出否。(答云)此無未受具戒者。(問云)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云)受戒和僧單白羯磨。惟願大眾慈悲證明作白。
大德僧聽。此一住處一受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受戒。白如是。作白成否。(答云)成。
第四安受戒者所在法
(佛言。受戒之人。不得在空隱處離見聞處。若在界外。其和尚及數人。亦不得在空乃至界外。佛言。當立受戒者。眼見處耳不聞處立也)。
第五差教授師法
(壇主拈沙彌票子。看其名字。端坐。然後差僧云)。
白大眾。彼有沙彌(某甲)等。將陞寶壇。從僧乞受具足戒。眾中先請(某)宗師。為羯磨師。次請(某)宗師。為教授師。
(度引帖。與羯磨師。羯磨師接帖子。白云)。
眾中誰能為彼三人。作教授師。(教授師答云)某甲能。(羯磨師云)長老既能聽作法。差教授師。出眾問難。單白羯磨。惟願和尚大眾慈悲。證明作白。
大德僧聽。彼沙彌(某甲)等。從和尚(某甲)求授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為教授師。白如是。作白成否。(尊證答云)成。(羯磨師云)作白既成。教授師出眾問難。
第六教授師出眾問遮難法
(向下差僧俱如上。周而復始。其教授師即從座起整衣持帖。向北入佛後。從西出至佛前。朝東向僧問訊。轉身面西。下壇。侍者至教授師所。敷坐侍者教沙彌問訊出香。開坐具。禮三拜。胡跪合掌。教授師白云)。
善男子。壇上諸師作法。差我下來。問汝三人遮難。汝莫恐怖。須臾之間。令汝三人陞於寶壇。受具足戒。成大比丘。入三寶數。此非小緣。當生慶幸。
夫戒者。乃菩提之根本。聖道之鎡基。佛世利機。契動便感。末世澆薄。聖制從緣。緣集則作法成功。緣散則戒德無立。無作功勛。不可見也。托緣定其有無。三衣一鉢。是汝三人得戒之正緣。我於未問汝遮難之前。先與汝說衣鉢名相。汝當知之。汝三人袱中各有五條衣。梵語安陀會。此云作務衣。寺中執勞服役。路途出入住還。當著此衣。汝三人身上所披七條衣。梵語鬱多羅。此云入眾衣。凡赴齋聽講。修懺誦經。禮佛坐禪。布薩自恣。當著此衣。汝三人袱中各有大衣。梵語僧伽黎。此云雜碎衣。謂剪碎製成。條相多故。凡入王宮。陞座說法。聚落乞食。降伏外道。振威之時。當搭此衣。汝三人各有一鉢。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應法故。然此衣鉢。乃恒沙諸佛之幖幟。聖賢沙門之軌儀。西天有九十六種之外道。尚不識其名字。惟佛世尊示此未曾有法。汝今得獲受持。當須珍敬愛護。然此衣鉢必須自己置辦。若借若無。並名非法。今此衣鉢。是汝三人已有否。(答云)已有。(教云)甚善。
善男子聽。汝從無始以來。起虗妄心。欺誑聖賢。沈沒生死。無解脫期。今既投佛出家。為佛弟子。受佛禁戒。出生死津。務要斷虗妄根。行真實道。正是志誠時。我今問汝重難輕遮。汝當諦審此身。有則言有。無則言無。不解不識。不得妄答。汝三人第一不曾犯邊罪否。量汝三人乍入道門。未識此罪名字。謂曾受佛戒已。於婬盜殺妄四根本戒中。隨犯一戒。漂棄佛海邊外。永不得入清淨眾中。共同說戒羯磨。名為邊罪。汝三人果無此罪否。(答云)無 汝非白衣時。沙彌時。污淨行比丘尼否。(答云)無 汝非白衣時。沙彌時。盜聽眾僧說戒。詐稱比丘。受人恭敬利養禮拜。名為賊住。賊住之人。佛不許度。汝非此人否。(答云)無。
汝非外道。投佛出家。受佛戒已還歸外道。今復重來。此人志性不定。名為破內外道。非佛法器。佛不許度。汝非此人否。(答云)無 汝非生(謂人從生來。男根不滿。是名生不男)犍(謂人以刀去其男根。是名犍不男也)妬(謂男根似無。見他行婬。因生妬心。遂感有根。是名妬不男)變(謂能變現也。遇男則變為女。遇女則變為男。是名變不男)半(謂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是名半不男也)五種不男人否。(答云)無 汝非弒父弒母。弒和尚阿闍黎。破羯磨轉法輪僧。惡心出佛身血。名為五逆。五逆罪重。佛不許度。汝非此人否。(答云)無 汝非天子阿修羅子。名為非人。變為人形。而來受戒否。(答云)無 汝非諸龍畜等有大通力。能變化者。化為人形。而來受戒否。(答云)無 汝三人身中。各不帶佩男女二形否。(答云)無。
善男子。此是十三重難。重難既無。甚是淨器。我今更問汝十六輕遮。汝當仍前一一實答。善男子。汝三人出家以來。各各訓導。是何法名。(各答某甲)此是汝三人入道之法。名一生之稱呼。從今受戒而去。凡見和尚阿闍黎。同壇尊眾。上中下座。宰官長者。朋友知識。父母師長之前。皆當稱此兩字法名。不得言你我某甲小僧之稱。汝三人今日壇頭得戒和尚是誰。(答云上某下某)某寺宗師。(教授師云)此是(某寺)某宗師。是汝三人得戒和尚。梵語和尚。此云歷生。一云力生。三乘道力五分法身。皆藉歷此師威力而生。故云歷生。又云依學。謂依隨此師。學出世法。故云依學。今日受戒。若無此師。戒無從發。汝當記取和尚尊名。認取和尚慈相。若不記得名字相貌。受戒不得。從今已去。凡遇節臘結制解制。當須懷香禮拜得戒和尚。若遇路途遙遠。不得侍詣。當以焚香。遙空稱名致敬。不得慢意。汝三人年滿二十否。(答云)滿 衣鉢臥具具足否。(答云)具足 父母聽汝出家否。(答云)聽 汝不負人錢債。作不還心而來受戒否。(答云)無 汝非他人家下使人否。(答云)無 汝非當朝有名有祿官人否。(答云)無 汝是丈夫否。(答云)是 既是丈夫。又要無病。一疥癩。二癰疽。三白癩。四乾痟。五顛狂。汝三人果無如是五病否。(答云)無。
善男子。此是十六輕遮。前無重難。後無輕遮。甚是淨器。戒可得授。我今於此問汝。少間壇上眾師之前。亦如是問。汝今於此答我。少間壇上眾師之前。亦如是答。汝當收取衣鉢。恭往壇前。燒香禮拜。作觀運想。壇上十師作十方佛。次當誦呪祈禱 三寶諸天。乞求加護。願登壇時。無諸魔障。我往壇上。作白和告眾僧。僧若許可。我即以手招汝上壇。從僧乞授具足戒。
第七召入眾法
(召沙彌入眾。單白羯磨。教授師上壇問訊。對十師問訊。向十師莊立。白云)。
惟願和尚大眾慈悲證明作白。
大德僧聽。彼沙彌(某甲云云)從和尚某甲。求授具足戒。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已問竟將來。白如是。作白成否。(尊證答云)成。
第八乞授戒法
(教授手招諸沙彌云)善男子。汝來(沙彌上壇。大展三拜。胡跪合掌。〔敬〕授白云)。
善男子。懇惻志誠。仰憑清眾。求哀乞戒。乞戒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大德僧聽。我(某甲云云)從和尚(某甲)求授具足戒。我(某甲云云)令從眾僧乞授具足戒。(某甲)為和尚。是願僧慈愍故。拔濟我(三稱已)。
教授師白云。
擡起頭認師。此是(某處)和尚。是汝三人得戒和尚。此是(某處)和尚。是汝三人羯磨師。汝當眼視衣鉢。耳聽羯磨。心心相續。志誠受戒。不得餘覺餘思(教授師對位問訊。歸位敷坐)。
(羯磨師白云)。
大德僧聽。此(某甲)從和尚(某甲)求授具足戒。此(某甲)今從眾僧乞受具足戒。(某甲)為和尚。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問諸難事。白如是。(問言)此安陀會鬱多羅僧僧伽黎鉢多羅。此衣鉢是汝有否。(答云)有(又云)。
善男子諦聽。今是至誠時。實語時。今隨所問。汝當隨實答。僧祇云。汝若不實答。便欺誑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亦欺誑如來亦及眾僧。自得大罪也。汝不犯邊罪耶。(答云)無 汝不犯比丘尼耶。(答云)無 汝非賊心受戒耶。(答云)無 汝非破內外道耶(答云)無 汝非黃門耶。(答云)無 汝非弒父耶。(答云)無 汝非弒母耶。(答云)無 汝非弒阿羅漢耶。(答云)無 汝非破僧耶。(答云)無 汝非惡心出佛身血耶。(答云)無 汝非非人耶(答云)無 汝非畜生耶(答云)無 汝非二形耶。(答云)無 汝名何等。(答云某甲) 和尚是誰。(答云上某下某) 年滿二十未。(答云)滿衣鉢具足否。(答云)具足 父母聽汝否。(答云)聽 汝不負人債否(答云)無 汝非奴否(答云)無 汝非官人否(答云)無 汝是丈夫否。(答云)是 丈夫無如是病。疥癩癰疽乾痟癲狂。汝今有如是病耶。(答云)無。
第九明戒體法
(薩婆多論云。凡欲受戒。先與說法。引導開解。令於一切境上起慈悲心。便得增上戒。應語彼言)。
善男子。前無重難。後無輕遮。甚是淨器。眾僧同慶。當授汝戒。但深戒上善。廣周法界。量等虗空。今欲進受。要須緣境發心。心境相容。方發無作。薩婆多論云。凡欲受戒。先為汝說法。引導開解。汝三人於無始來。於一切境上。造諸惡業。惡徧法界。今欲受戒。翻前惡境。並起善心。故戒法所因。還徧法界。故我如來隨眾生心。造無邊之業。制無邊之戒。戒隨所制。故須緣境。境量雖多。舉要而言。不出乎二種。一者情境。二者非情境。言情境者。上至諸佛。下至眾生。十界正報。中陰有情。凡有心者。皆名情境。非情境者。十界依報。一切世間。山河大地。草木叢林。舟車屋宅。田園地水。火風虗空識等。佛說聖教。儒流文字。形象塔廟等。名非情境。善男子。既知境界如此寬曠。當須依境發心。心有三品。中下二心劣弱非勝。但能自度。不能度人。我今教汝。發上品心。求上品戒。何為上品心。今於我諸師座前。立三種誓願。一者誓斷一切惡。無惡不斷。二者誓修一切善。無善不修。三者誓度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發此三種大願已。白四羯磨。言下進授大比丘戒。不為但求聲聞小果。故直欲成就三聚淨戒。故趣向三解脫門。故正求佛果求不涅槃。令法久住。故發如是上品心。受上品戒。次當開廣汝懷者。良由戒法。體周法界。量等塵沙。終不以汝三人現前父母所生報。得狹劣身心。而能容受。當作虗空器量之身。方能領納塵沙戒法。故論云。若此戒法有形色者。入汝身時。汝當作天崩地裂之聲。由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覺不知。當起驚懷之意。發上品殷重之心。領納如來清淨妙戒。受大比丘戒。白四羯磨。先作一白疊事告知次秉三羯磨。量其可否。惟願和尚大眾。不吝慈悲。布施其戒。同心共秉。甚勿異緣。令此三人感發圓宗戒體。將秉羯磨。聽宣作白。
第十正授戒法
大德僧聽。此(某甲云云)從和尚(某)。求授具足戒。此(某甲云云)今從眾僧。乞授具足戒。(某)為和尚。(某甲云云)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若僧時到僧忍聽。授(某甲云云)具足戒。(某)為和尚。白如是。作白成否。(尊證答云)成。
善男子。我以作白。相問眾僧。僧皆默然。許受汝戒。今作羯磨動彼勝法。當用運心承仰莫令昏散。惟願和尚大眾。慈悲聽秉初番羯磨(作梵)。
大德僧聽此(某甲云云)從和尚(某)求授具足戒。此(某甲云云)今從眾僧。乞授具足戒。(某)為和尚。(某甲云云)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僧今授(某甲云云)具足戒。(某)為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云云)授具足戒。(某)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此是初番羯磨成否(尊證答云)成。
善男子。我已秉初番羯磨竟。僧皆默可。十方法界妙善戒法。隨羯磨聲。悉皆運動。今秉第二羯磨。當起忻心。勿縱怠意。惟願和尚大眾再賜慈悲。聽秉第二番羯磨(作梵)。
大德僧聽。此(某甲云云)從和尚(某)。求授具足戒。此(某甲云云)今從眾僧。乞授具足戒。(某)為和尚。(某甲云云)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僧今授(某甲云云)具足戒。(某)為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云云)授具足戒。(某)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此是第二番羯磨成否。(尊證答云)成。
善男子。我已秉第二羯磨竟。僧並和合。今十方法界妙善戒法。由心業力。羯磨勝功悉皆舉。集虗空之中。如雲如葢。覆汝頂上。盤旋不散。至第三羯磨竟時。此諸善法悉皆流入汝等八識田中。永為菩提種子。依此修行。直至成佛。惟有此第三番羯磨在。正是汝等納戒之時。汝當發心。總虗空界。心緣救攝三有眾生。并願護持三世佛法。如此要期承仰聖教。惟願和尚大眾不倦慈悲。一齊合掌佐助。我今為此三人。舉此第三番羯磨。正得戒羯磨令法圓滿(作梵)。
大德僧聽此(某甲云云)從和尚(某)。求授具足戒。此(某甲云云)自說清淨。無諸難事。年滿二十。三衣鉢具僧今授(某甲云云)具足戒。(某)為和尚。誰諸長老忍僧聽與(某甲云云)授具足戒。(某)為和尚者默然。誰不忍者說。此是第三番。正得戒羯磨成否。(尊證答云)成。
僧已忍。與(某甲)等授具戒竟。(某)為和尚。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結詞成否。(尊證答云)成。
善男子。我已作法竟。汝已得戒了。從今下壇已去。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善男子。我已作法竟。汝已得戒了。從今下壇已去。當須專謹護持。切莫毀犯。勝事既圓。當生慶幸。
其餘比丘戒相之法。明晨稟白。
和尚慈悲。差教授師。為汝分析隨相。汝等當一齊識相護持。(新比丘應諾云)依教奉行(三說)。
弘戒法儀上卷
弘戒法儀下卷
比丘白四羯磨受具足戒已次日差闍黎師與說隨相法儀第十二
(佛在世時。有比丘白四羯磨已。捨眾而去。雖已白四羯磨得自心潔淨法體。然未識佛後所制犯戒之罪相。既不識犯。便造重罪。佛言。自今已去。作四羯磨已。當先說四波羅夷法。故知四羯磨謂之授戒。說戒相者。乃在授戒之後。令其識相護持耳。今人不識佛制。遂不白四羯磨。又無十師證明。便獨自登壇。單說戒相。令持受許多罪名。誠為杜撰。茲依古法。必具十師。嚴白羯磨。後說隨相四波羅夷。次日仍差教授。為彼細誦四分戒本。俾持其戒體。防其罪相。是則未受戒前。本無遮難。根身法器已自清淨。正受戒時。至誠實語。十師如法。壇儀如法。諸緣咸得清淨。受戒法後。不犯罪名。沒世身心俱得清淨。是為具足戒法。其或不然。師承安得無過。可不慎諸 引請舉戒讚)。
人清法具。體戒圓成。再明罪相。守心城。犯棄佛根刑。聖制當明。四重為君評。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諸大德聞罄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稱自己名字。
昨登具足。十方諸佛證心宗。今說罪名。四重根遮防法障。不由開示。何以發明。我今為汝謹請(某)闍黎。為汝作說隨戒法相四波羅夷教授師。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代為唱舉。汝當志誠隨我啟請。
引請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求示四波羅夷隨相法。願大德為我作開示四波羅夷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明隨相法。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諸比丘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教誡隨相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伏以心宗無相。非空非假非中。戒相有差。或棄或殘或墮。向已選圓心而受體。今當明細相以防非。說戒制戒皆佛世因事。結戒之定規。分重分輕。依律文隨事定罪之成法。心非先簡。律當預知。譬如知賊設兵築隄障水。若不長操智刃。永斷滲機。戒於無戒之先。行彼絕行之地。何能令三羯之法。常在四白之心不污者哉。是以昨明戒體于壇上。茲示戒相于律中。至重惟四波羅夷。珍重。爾一心諦聽。
善男子聽。如來至真等正覺。說四波羅夷法。若比丘犯一一法。非沙門。非釋子。汝一切不得犯婬。作不淨行。受婬欲法。乃至共畜生。非沙門。非釋子。爾時世尊與說譬喻。猶如有人截其頭。終不能活。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已。不能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否。(答云)能持。
一切不得盜。下至草葉。若比丘盜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若教人取。若自破教人破。若自斫教人斫。若自燒教人燒。若埋若壞色者。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如斷多羅樹心。終不復更生長。比丘犯波羅夷法。亦如是。終不更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否。(答云)能持。
一切不得故斷眾生命。下至蟻子。若比丘故自手斷人命。持刀授與人教死。歎死。與人非藥。若墮胎。若厭禱殺。自作方便。若教人作。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者說言。猶如針鼻缺。不堪復用。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法。不復成比丘。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否。(答云)能持。
一切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比丘非真實。非己有。自說言。我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得定。得四空定。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天龍來鬼神來供養我彼。非沙門。非釋子。譬喻者說。譬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可還合。比丘亦如是。犯此波羅夷法。不可還成比丘行。汝是中盡形壽不得作。能持否。(答云)能持。(教云)是事如是持。
善男子。欲識戒相。先明戒體。既云戒者。即不落空。既云體者。即不成有。不可空。則犯戒不得。不可有則執戒不得執。不得犯不得即中道不得。故知犯四棄者。墮有之謂也。執四棄者。亦墮有之謂也。不執不犯者。墮空之謂也。離此執犯與不執犯。即墮中之謂也。一有所墮。便有過犯故。大妄語戒中。若自言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得定得四空得四果等者。以其墮有故不得言。若言無得上人法之理。無得禪之事。無得解脫空與四果之類者。是即墮無。亦即墮有。其罪更深一步。名為大謗。亦大妄語也。惟此大妄重於殺盜婬等。不可不知。尤嚴防護。善男子。四謗之法。汝當知之。即墮有墮無。墮非有非無。即有即無之四句法也。犯此四句。即名破前潔白戒體。我今依此四句。略說四波羅夷法。其餘十三僧殘二不定。墮與捨墮應當學。向彼悔七滅諍等。明辰稟白和尚。另請闍黎。為汝一一開演明白。汝當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說三答下座)。
比丘將進菩薩大戒闍黎師預前審戒式第十三
舉讚
將登佛地。合固前基。聲聞戒品淨方宜。持犯細追惟。諦審傾除。心佛現光儀。
求懺悔菩薩摩訶薩
引請白云。
諸大德等。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稱自己名字。夫法器久成。猶恐琢磨之未盡。聖階欲進。先求行履之有初。今則具戒登圓。勝心重礪。我今為諸大德。謹請某阿闍黎。為諸大德審戒羯磨。作陞進路。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我今唱宣。汝當隨和。
引請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今請大德。作審戒羯磨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審戒羯磨法。我依大德故。得入菩薩清淨位。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夫化城久息。毋躭安樂之區。寶所近前。合辦進趨之志。若不斷除往昔諸咎。何能行證最上一乘。茲既發真正菩提心。將進無上菩薩戒。理當審諦。前所授受比丘戒中。一一相內。持犯完缺等事。我今逐一問汝。汝當逐一實答。傾心懺滌。若不實答。縱懺不除。懺若不除。受不得戒。當思菩薩大戒。原于心地。心地夾雜。便作戒器。楞嚴經云。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當以直心酬我所問。善男子等四波羅夷法。
一 犯不淨行。於中清淨否。(答云)無。 二 不與物盜心取(如前)。 三 故斷人命。歎譽快勸人死(如前)。 四 實無所知。自言得上人法(如前)。
比丘犯此四法。不得與諸比丘共住。
善男子等。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一 故出精。除夢中。於中清淨否。(答云)無。 二 與女人身相觸(如前)。 三 與女人麤惡婬欲語(如前)。 四 教女人以婬欲法供養我(如前)。 五 為男女作媒嫁(如前)。 六 難處妨處無主自作屋。不將諸比丘指授處。所過量作(如前)。 七 難處妨處。有主為己作大房。不將餘比丘指授處所(如前)。 八 以無根波羅夷法。謗非波羅夷比丘(如前)。 九 以少分無根波羅夷法。謗非波羅夷比丘(如前)。 十 欲破和合僧。受破僧法。三諫不捨(如前)。 十一 黨助破僧者。三諫不捨(如前)。 十二 汙他家。行惡行。反謗規正僧。三諫不捨(如前)。 十三 惡性不受人語。三諫不捨(如前)。
比丘犯此十三法。當行六夜摩那多。仍二十僧中出罪。不滿二十眾。罪不得出。
善男子等。二不定法。
一 與女人獨在覆障處。可作婬處。坐說非法語。於波羅夷僧伽婆戶沙波逸提三法中。應何法治。於中清淨否。(答云)無。 二 與女人在露現處。不可作婬處。坐說非法語。於僧伽婆尸沙波逸提二法中。應何法治(如前)。
比丘犯此二法。治罪輕重。無定。
善男子等。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
一 畜長衣。過十日。於中清淨否。(答云)無。 二 離三衣。異處宿。除僧羯磨(如前)。 三 畜非時衣。過一月(如前)。 四 取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如前)。 五 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打故衣(如前)。 六 從非親里居士居士婦乞衣。除奪衣失衣燒衣漂衣(如前)。 七 如上時。非親里居士居士婦與衣。不知足受(如前)。 八 居士居士婦為比丘具衣價。比丘到其家。讚歎為好故(如前)。 九 二家為比丘辦衣價。比丘到二家讚歎。為好故(如前)。 十 施主送衣價。與比丘執事人。執事人不與往取。過五六。更往求得衣(如前)。 十一 蠶綿作新臥具(如前)。 十二 新純黑羺羊毛作臥具(如前)。 十三 不用二分純黑羊毛二分白四分尨。作新臥具(如前)。 十四 臥具未及六年不捨。更作新者。除僧羯磨(如前)。 十五 作新臥具。不取故者縱廣一磔手揲新者上(如前)。 十六 自持羊毛行過三由旬(如前)。 十七 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如前)。 十八 自手受金銀錢。若使人受。若口可受(如前)。 十九 種種買賣寶物(如前)。 二十 種種販賣(如前)。 二十一 畜長鉢。過十日(如前)。 二十二 畜鉢未滿五綴。更求新鉢(如前)。 二十三 自乞縷線。使非親里織師織作衣(如前)。 二十四 人使織師為比丘織衣。比丘到織師家。囑托好織(如前)。 二十五 比丘與比丘衣。後悔復奪。不還彼衣(如前)。 二十六 有病畜酥油生酥蜜石蜜。過七日(如前)。 二十七 先春殘一月。求雨浴衣。半月前早用(如前)。 二十八 未滿夏。受衣畜。過十日前(如前)。 二十九 有疑畏。有緣事。離衣宿。過六夜(如前)。 三 十 知他欲與僧物。自迴入已(如前)。
比丘犯此三十法。當速問僧中捨。不捨墮地獄。
善男子等。九十波逸提。
一 知而妄語。於中清淨否。(答云)無。 二 種種毀訾語(如前)。 三 兩舌語(如前)。 四 與婦人同室宿(如前)。 五 與未受大戒人共宿。至三夜(如前)。 六 與未受大戒人同誦(如前)。 七 向未受大戒人。說比丘麤惡罪。除僧羯磨(如前)。 八 向未受大戒人。說過人法。言我知是我見是見知實者(如前)。 九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除有智男子(如前)。 十 自手掘地。若教人掘(如前)。 十一 壞鬼神村(如前)。 十二 妄作異語惱僧(如前)。 十三 嫌罵僧知事者(如前)。 十四 取僧臥具等。露地敷。若教人敷。去時不舉。不教人舉(如前)。 十五 僧房內敷僧臥具等。若教人敷。捨去不自舉。不教人舉(如前)。 十六 於他比丘住處。強敷臥具。令他避我(如前)。 十七 於僧房內。牽出他比丘。若使人牽(如前)。 十八 重閣上坐臥。脫脚繩牀大牀(如前)。 十九 用有虫水。澆泥澆草(如前)。 二十 作房舍等覆苫。過二三節(如前)。 二十一 僧不差。自往。教授比丘尼(如前)。 二十二 僧差。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沒(如前)。 二十三 謗教授比丘尼僧為飲食故往教(如前)。 二十四 與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如前)。 二十五 為非親里比丘尼作衣(如前)。 二十六 與比丘屏覆處坐(如前)。 二十七 與比丘尼。期同道行。除有疑恐怖。伴行時(如前)。 二十八 與比丘尼同船。除直渡(如前)。 二十九 知比丘尼讚歎因緣得食。食除施主先有意(如前)。 三 十 與婦人期同道行(如前)。 三十一 施一食處過受(如前)。 三十二 展轉食。除病時施衣時作衣時(如前)。 三十三 別眾食除病時施衣時作衣時行道時船行時大會時沙門施食時(如前)。 三十四 檀越請食。無病過兩三鉢。受不分與餘比丘(如前)。 三十五 足食竟。或時受。請不作餘食法。更食(如前)。 三十六 知他比丘足食竟。更受請。不作餘食法。故使食。令犯(如前)。 三十七 非時食(如前)。 三十八 食殘宿食(如前)。 三十九 不受食若藥。著口中。除水及楊枝(如前)。 四 十 無病自為己。索好美食(如前)。 四十一 自手與外道男女食(如前)。 四十二 先受請。若前食後食。行詣餘家。不囑餘比丘。除病時作衣時施衣時(如前)。 四十三 食家中有寶。強安坐(如前)。 四十四 食家中有寶。在屏處坐(如前)。 四十五 獨與女人露地坐(如前)。 四十六 約比丘同至聚。落竟。不教與食。遣使去(如前)。 四十七 無病四月與藥。過受。除常請。更請分請盡形請(如前)。 四十八 往觀軍陣。除時因緣(如前)。 四十九 有因緣。至軍中。若過二夜。至三夜(如前)。 五 十 軍中往二宿三宿。或觀鬥戰遊軍象馬等(如前)。 五十一 飲酒(如前)。 五十二 水中戲(如前)。 五十三 擊攊他(如前)。 五十四 不受諫(如前)。 五十五 恐怖他比丘(如前)。 五十六 無病半月沐浴。過受。除熱時病時風時雨時遠行來時(如前)。 五十七 無病露地然火。若教人然。除因緣(如前)。 五十八 藏他比丘衣鉢坐具針筒。若自藏。若教人藏(如前)。 五十九 淨施五眾衣。不問主。輒著(如前)。 六 十 得新衣。不作三種染壞色青黑木蘭(如前)。 六十一 故斷畜生命(如前)。 六十二 故飲用有蟲水(如前)。 六十三 故惱他比丘。乃至少時不樂(如前)。 六十四 知他比丘有麤惡罪。覆藏(如前)。 六十五 年未滿二十。與受大戒(如前)。 六十六 諍事如法滅已。後更發舉(如前)。 六十七 知是賊伴。故與同行(如前)。 六十八 說婬欲非障道法。三諫不捨(如前)。 六十九 如上邪見人。故供給所需。共同羯磨(如前)。 七 十 沙彌說婬欲非障道法。被擯。比丘與同一止宿(如前)。 七十一 不受諫。反難持律者(如前)。 七十二 輕呵戒律(如前)。 七十三 不一心聽戒。無知無解(如前)。 七十四 如上比丘。彼親友以僧物與(如前)。 七十五 僧斷事。不與欲而起去(如前)。 七十六 與欲已後更呵(如前)。 七十七 知他比丘鬥爭。聽此語。向彼說(如前)。 七十八 打比丘(如前)。 七十九 手搏比丘(如前)。 八 十 以無根僧伽婆尸沙法。謗比丘(如前)。 八十一 王未出。未藏寶。入宮門內(如前)。 八十二 自捉寶及寶莊飾具。若使人捉。除僧伽藍中及寄宿處(如前)。 八十三 非時入聚落。不囑餘比丘(如前)。 八十四 作牀過如來八指(如前)。 八十五 以兜羅綿貯。作繩牀木牀臥具坐褥(如前)。 八十六 以骨牙角。作鍼筒(如前)。 八十七 作臥具。長過佛二磔手半。廣過二磔手(如前)。 八十八 作覆瘡衣。長過佛四磔手(如前)。 八十九 作雨浴衣。長過佛六磔手。廣過二磔手半(如前)。 九 十 若佛衣等量。長過佛九磔手。廣過六磔手(如前)。
比丘犯此九十法。當墮。
善男子等。四波羅提提舍尼法。
一 無病入村中。從非親里比丘尼。自手受食。於中清淨否。(答云)無。 二 比丘尼在食家。指示與某甲羹。與某甲飯。無比丘在(如前)。 三 無病自手受學家僧食(如前)。 四 阿蘭若及疑怖處。不先語檀越。伽藍外不受食。在伽藍內。無病自手受食食(如前)。
比丘犯此四法。應向眾僧悔過。
善男子等。一百應當學法。
一 齊整著內衣。於中清淨否。(答云)清淨。 二 齊整著三衣(如前)。 三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如前)。 四 不得反抄衣白衣舍坐(如前)。 五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如前)。 六 不得衣纏頸白衣舍坐(如前)。 七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如前)。 八 不得覆頭白衣舍坐(如前)。 九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如前)。 十 不得跳行白衣舍坐(如前)。 十一 不得蹲坐白衣舍內(如前)。 十二 不得叉腰入白衣舍(如前)。 十三 不得叉腰白衣舍坐(如前)。 十四 不得搖身入白衣舍(如前)。 十五 不得搖身白衣舍坐(如前)。 十六 不得掉臂入白衣舍(如前)。 十七 不得掉臂白衣舍坐(如前)。 十八 好覆身入白衣舍(如前)。 十九 好覆身白衣舍坐(如前)。 二十 不得左右顧視入白衣舍(如前)。 二十一 不得左右顧視白衣舍坐(如前)。 二十二 靜默入白衣舍(如前)。 二十三 靜默白衣舍坐(如前)。 二十四 不得戲笑入白衣舍(如前)。 二十五 不得戲笑白衣舍坐(如前)。 二十六 正意受食(如前)。 二十七 平鉢受食(如前)。 二十八 平鉢受羹(如前)。 二十九 羹飯俱食(如前)。 三 十 以次食(如前)。 三十一 不得挑鉢中央食(如前)。 三十二 無病不得為己索羹飯(如前)。 三十三 不得以飯覆羹更望得(如前)。 三十四 不得視比座鉢中起嫌心(如前)。 三十五 當繫鉢想食(如前)。 三十六 不得大摶飯食(如前)。 三十七 不得張口待飯食(如前)。 三十八 不得含食語(如前)。 三十九 不得摶飯擲口中(如前)。 四 十 不得遺落飯食(如前)。 四十一 不得頰飯食(如前)。 四十二 不得嚼飯作聲(如前)。 四十三 不得噏飯食(如前)。 四十四 不得舌舐食(如前)。 四十五 不得振手食(如前)。 四十六 不得手把散飯食(如前)。 四十七 不得汙手捉食器(如前)。 四十八 不得洗鉢水棄白衣舍內(如前)。 四十九 不得生草上大小便涕唾。除病(如前)。 五 十 不得淨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如前)。 五十一 不得立大小便。除病(如前)。 五十二 不得為反抄衣人說法。除病(如前)。 五十三 不得為衣纏頸人說法。除病(如前)。 五十四 不得為覆頭人說法。除病(如前)。 五十五 不得為褁頭人說法。除病(如前)。 五十六 不得為叉腰人說法。除病(如前)。 五十七 不得為著革屣人說法。除病(如前)。 五十八 不得為著木屐人說法。除病(如前)。 五十九 不得為騎乘人說法。除病(如前)。 六 十 不得佛塔內宿。除為守護故(如前)。 六十一 不得佛塔內藏寶物。除為堅牢故(如前)。 六十二 不得著革屣入佛塔中(如前)。 六十三 不得捉革屣入佛塔中(如前)。 六十四 不得著革屣繞佛塔行(如前)。 六十五 不得著富羅入佛塔中(如前)。 六十六 不得捉富羅入佛塔中(如前)。 六十七 不得塔下食留草及食汙池(如前)。 六十八 不得擔死屍從塔下過(如前)。 六十九 不得塔下埋死屍(如前)。 七 十 不得塔下燒死屍(如前)。 七十一 不得塔前燒死屍(如前)。 七十二 不得繞塔四邊燒死屍使臭氣來入(如前)。 七十三 不得持死人衣及床從塔下過。除浣染香燻(如前)。 七十四 不得塔下大小便(如前)。 七十五 不得向塔大小便(如前)。 七十六 不得繞塔四邊大小便使臭氣來入(如前)。 七十七 不得持佛像至大小便處(如前)。 七十八 不得塔下嚼楊枝(如前)。 七十九 不得向塔嚼楊枝(如前)。 八 十 不得繞塔四邊嚼楊枝(如前)。 八十一 不得塔下涕唾(如前)。 八十二 不得向塔涕唾(如前)。 八十三 不得繞塔四邊涕唾(如前)。 八十四 不得向塔舒脚坐(如前)。 八十五 不得安佛在下房。己在上房住(如前)。 八十六 人坐。己立。不得為說法。除病(如前)。 八十七 人臥。己坐。不得為說法。除病(如前)。 八十八 人在坐。己在非坐。不得為說法。除病(如前)。 八十九 人在高坐。己在下坐。不得為說法。除病(如前)。 九 十 人在前行。己在後行。不得為說法。除病(如前)。 九十一 人在高經行處。己在下經行處。不得為說法。除病(如前)。 九十二 人在道。己在非道。不得為說法。除病(如前)。 九十三 不得攜手在道行(如前)。 九十四 不得上樹過人頭。除時因緣(如前)。 九十五 不得絡囊盛鉢貫杖頭置肩上行(如前)。 九十六 人持杖。不應為說法。除病(如前)。 九十七 人持劒。不應為說法。除病(如前)。 九十八 人持矛。不應為說法。除病(如前)。 九十九 人持刀。不應為說法。除病(如前)。 一 百 人持葢。不應為說法。除病(如前)。
比丘犯此一百法。名為惡作。
善男子等。七滅諍法。
一 應與現前毗尼。當與現前毗尼。於中清淨否。(答云)清淨。 二 應與憶念毗尼。當與憶念毗尼(如前)。 三 應與不癡毗尼。當與不癡毗尼(如前)。 四 應與自言治。當與自言治(如前)。 五 應與多覓罪相。當與多覓罪相(如前)。 六 應與覓罪相。當與覓罪相(如前)。 七 應與如草覆地。當與如草覆地(如前唱云)。
聲聞戒真淨。菩薩戒可登。捨離躭淨心。擴充廣利行。菩提心圓滿。佛道定可成。幸勿念貧事。猶向草菴宿。佛法大寶藏。此去應受持。世世復生生。奉行心地法。我今贊大德。志誠趨大戒。大悲念眾生。前途毋退屈(下座)。
將授菩薩大戒先於數日之前差阿闍黎為求戒者開導三自歸令參心地法門第十四
(凡好心欲受菩薩大戒者。先於引請師所。一觸禮。具香。引至方丈。引請云。善男子。且住一邊。待伸作白。然後參承。求戒戒子侍立於傍。引請半展具。向和尚三拜。胡跪合掌。白云)。
大德僧聽。彼(某)比丘(某)比丘尼。(某)優婆塞。(某)優婆夷。(某)國王(某)大臣宰官居士等。至心求授菩薩大戒。願和尚佐助。釋迦文佛為教授師。惟願和尚不悋慈悲。布施大戒。鑑彼至心。默然許可。(起身一觸禮。收具。招戒子云)善男子來。我已先容。汝當志誠懇到。對和尚前。作禮三拜。殷勤乞戒。(戒子禮畢。引請云)胡跪合掌。汝當至心作白。恐汝未能。代為宣舉。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某甲)比丘尼(某甲)優婆塞(某甲)優婆夷(某)國王(某)大臣宰官居士等。志心求授菩薩大戒。願和尚佐助。釋迦文佛為教授師。惟願和尚不悋慈悲。布施大戒。鑑我至心。默然許可。(白已云)善男子。和尚默然。慈悲允可。汝當起身。作禮三拜。歸堂俟候。至期授戒。(三禮畢。引出。和尚命侍者。差某闍黎。先為戒子開導三自歸法。侍者將命。到監寺所。問訊語言)和尚差(某)闍黎。為戒子開導三自歸法。惟監寺慈悲。致簡奉請(監寺出簡問訊。簡以朱板。一方上書云。奉和尚命。耑祈大德臨堂開導三自歸法。惟願不悋慈悲。俯俞所請 監寺某和尚 侍者受簡。付引請師。問訊。引請執簡。答問訊畢。率諸戒子。至闍黎寮。命戒子三拜。引請呈簡伸請畢。命起引出。行者於法堂。設平凡香花莊嚴。引請一人執香。一人執磬。率戒子。迎闍黎登座。引請傍坐。舉讚)。
自迷本覺。業相無因。緣緣三細六麤輪。返妄願歸真。請示吾心。求證法王身。
十信地菩薩摩訶薩
善男子等。聞磬聲。作禮三拜。胡跪合掌。
引請作白
捨惡修善。未知物即吾人。究己空人。願見自原真佛。今則太心初發。勝法未聞。苟非開導之有師。曷使參求之不替。將求菩薩大戒。先當乞示自歸。我今為諸善男子。迎請(某)闍黎。為汝等作開導自歸阿闍黎。而況此師深明諦理。久證禪那。必有本分之工夫。廣演諸人之妙性。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引請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求示菩薩三歸自性法。願大德為我作開導自歸師。我依大德故。將來得授菩薩戒。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撫尺云。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開導自歸心地師。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善男子等。自歸者。直提向上祖師禪也。以吾人一向迷自己佛。向心意意識處。只管理會。不知離却心意識參究自己。故我佛於人初入法門。便教渠知有自己本心之佛而歸依之。若上根利器。一聞自歸二字。直下返本還源。了徹心地。何等直截痛快。縱不能了徹自心。亦使渠念念參求而自歸之。雖在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矣。是知一自歸。便證戒體。戒體具則直超菩薩心地已。何有漸次階級耶。故在家出家者。得歸自己佛。已知我心。決非眾生。歸自己法。已知我心。本傳心印。歸自己僧。已知我心。未甞染汙。無始至今。一向是佛。不曾移易一絲毫許。只緣緣心習染。流入殺盜婬妄愚癡貪嗔。以致迷却自己。譬如月本在水不曾失却。只為攪沙搖濁。不見全月致令泥底耕撈。轉攪轉失。如今令渠止却撈耕。勿投沙土。勿搖勿攪。圓月本在。故與之先說戒善。漸漸止惡。然後令渠善惡兩絕。單單拈出向上大事因緣。便入菩薩位中。若果自歸處。直見本心之信位。從因向果。其中有深有淺。梵網分四十心收之。所謂但解法師語者。盡受得戒也。解者悟也。即信證之謂也。非謂銷得文講得過也。此該比丘比丘尼國王大臣黃門二根諸天鬼畜而言之者也。至若出家四眾。重在比丘比丘尼。此雖自歸為心地。而出家二眾又乃人天出格之師。故先於比丘小乘戒中。選其平日無遮無難。身心原潔。戒體本大。戒器本正。選者得其主。證者得其人。便成大比丘。二眾受戒之後。不犯二百五十等。戒相漸漸開擴廣大心地。心地悟解。入出家菩薩位中。此菩薩者。為菩薩中之真正師範。非尋常人品比也。到此不過完得前來自歸二字耳。非有加也。故曰自歸便登佛位。嗟夫自歸禪也。禪非在戒外也。三歸是正禪也。戒非在禪外也。參禪是真戒也。禪正法也。古來禪律。相非政為。不知自歸即禪即律。所以正法速滅也。汝等要知受菩薩戒。須參自歸之禪。若受戒而不參禪者。受相戒而亡體也。參禪不受戒者。破戒相而破禪也。故受戒必參禪。參禪必持戒。而後為佛子也。不然。皆外道種性耳。何以故。以其不知心地之不可破戒相。而戒相之不可失心地故也。公等發無上心。求最上戒。登壇之日。和尚必先令汝歸依自心三寶。誠恐臨時不及細為開導。今差我為公等。平實商量。汝等各從今日開導之後。諦觀諦審。畢竟以何為汝自己佛法僧寶。汝能參求。即得大戒。其或不然。戒薰未熟。汝等當各至誠預為體察。至授戒之日。和尚自當親為指點。勿得輕心自生懈慢而放過也。汝等一齊道。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說下座) (三應)。
將授菩薩大戒和尚差阿闍黎問難七遮法第十五
差簡如前。中改問難七遮字。引請舉讚。
真心無障。重業為遮。現身無逆器方嘉。審問莫教差。剖靈心華。實語道堪誇。
清淨慧菩薩摩訶薩
引請作白
諸大德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
白云。
戒心無擇。心難當遮。苟非諦審於授戒之前。曷使真趣於成佛之地。敬迎上座。祈鑒往心。我今為請(某)大德。為汝作審問七遮阿闍黎。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代為唱舉。汝當至誠。皆隨我道。
引請鳴磐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將求菩薩清淨戒。願大德為我作先問遮難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受清淨法。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諸比丘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審問七遮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夫道心本孝。法性原慈。菩提豈逆害而可生。有情當隨順而自養。雖曰罪無自性。理具真常。當知事不毀心。道方合轍。故梵網經心地品云。若佛子與人受戒時。不得揀擇一切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婬男婬女十八梵天六欲天無根二果黃門奴婢一切鬼神。盡得受戒。此言一切眾生咸具佛心。有心者皆得作佛。故不比小乘比丘之揀擇也。既無揀擇。我大乘中。汝等一切現在發心者。皆當受戒作佛。而佛又云。若欲受戒時。師應問言。汝現身不作七逆罪否。七逆者。出佛身血。弒父。弒母。弑和尚。弑阿闍黎。破羯磨轉法輪僧。殺聖人。若具七逆。即現身不得戒。又云。見欲受戒人。應教請二師。和尚阿闍黎。二師應問言。汝有七遮罪否。若現身有七遮罪者。師不應與受戒。若無七遮者。得與受戒。以是觀之。七遮之人是當揀擇。不應與受戒也。
善男子。且起第一位。胡跪合掌。諦聽問難。
善男子。此是實語時。至誠時。我今逐一問汝。汝當逐一實答。若不實答。增故妄語罪。雖得受戒。定不得戒。我今問汝。出佛身血者。與佛為讐。佛心頓壞。不得受戒。汝曾出佛身血否。答云(有無)。
問。善男子。弑父是逆心大罪。汝無此罪否。答云(有無)。
問。善男子。弑母是逆心大罪。汝無此罪否。答云(有無)。
問。善男子。弑和尚是逆心大罪。汝無此罪否。答云(有無)。
問。善男子。弑阿闍黎是逆心大罪。汝無此罪否。答云(有無)。
問。善男子。破羯磨轉法輪僧。是逆心大罪。汝無此罪否。答云(有無)。
問。善男子。弑聖人是逆心大罪。汝無此罪否。答云(有無)。
善男子。佛為心之法身。不可觸犯。出佛身血。是破自己法身也。父母為生身之本。弑之。是弑自己本心也。和尚阿闍黎是出家受法力生。教授羯磨之師。若弑之。是斷出家自性之佛種也。羯磨僧者。一切作法行道之師。若破之。是破佛正法也。轉法輪僧者。有多種。若參禪僧教參禪僧。此轉祖師禪直示人悟心成佛之法輪者也。若止觀坐禪僧教止觀坐禪僧。此轉如來禪圓修單複三觀悟心成佛之輪者也。一切經律論諸大法師。是轉音聲輪。令人從音聞悟理成佛者也。聖人者。從小乘四果。及大乘外凡內凡聖位菩薩之人是也。若弑之破之。是弑自心。破自己佛心也。已上七遮。餘者未必易犯。惟破轉法輪僧一事。人多易犯。葢以人師不一。門戶各開。參禪者抑止觀。而揚參禪。止觀者抑參禪。而揚止觀。經律論師或互相上下。而且抑參禪止觀之人。參禪止觀之人。或亦互相上下。而抑講經律論之主。君子之過各於其黨。易於沿習。不知觸犯。據經明判。俱不得戒。若無知而適犯者。事或可開。汝無如諸遮難否。答云(有無) (三問)。
善男子。我今至載開演。汝已從實吐答。無七遮者。是真淨法器。我今按詞申覆和尚。即與受菩薩戒。若七遮有犯。我亦按詞申覆和尚。乞汝作懺悔法。若得開心悟道。破諸遮障。異日另當為汝受戒入眾 (乃云)。
善男子。且起第二位過來。
(一一從前實語時問起。第三第四。至末位皆然。問畢。引請云。眾等一齊胡跪合掌。結云)。
上來逐一問難。俱已完成。既無七遮。佛戒可受。我當詣和尚前。據詞呈覆。向後登壇之時。一一如法實答。不得差池。恭肅身心。以候戒法。汝當依教奉行(三說三答)(下座)。
將授菩薩大戒先差阿闍黎開導懺悔法第十六
(和尚差出簡。迎請如前。但改開導懺悔法字。引請舉讚)。
心塵霧起。妄罪雲興。清風吹蕩見天青。何處有煩蒸。空本原晴。慧日朗虗明。
罪性空菩薩摩訶薩
諸大德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
引請作白
夫寒氷萬里。非春日以何融。業霧多生。仗性風而頓掃。欲開菩薩心。先除心地障。若非上座之法喜。曷令初進之妄消。我今為請(某)禪師。為汝作開導懺法阿闍黎。而況此師究極心源。轉成識智。能一言而直指。俾萬法以頓空。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代為唱舉。汝當至誠。隨我啟請。
引請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願除無始無明根。願大德為我作洗除無明罪本阿闍黎。我依大德故。罪消得入菩薩位。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撫尺白云。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開導罪性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夫菩提之道。當觀夫無起之心。罪業之根。合見爾始生之念。由始念本乎心覺。業塵只在動機。機動則惑苦為因。性轉則明塵現相。纔生指擬。智相紛然。相續計名。分別多矣。逐憎逐愛。取捨千端。動口動身。善惡萬狀。以之結業。輪轉無窮。由業昧心。升沉何了。貪嗔癡慢疑。墮欲色無色之難斷。身邊邪見戒。執有見無見而難圓。苟不見無明不覺之咎在覺明。何能向本覺無覺而坐斷根本。本來無罪性。猶是對有罪而說無。本來無無明。猶是對無明而說覺。對無明而說本覺。本覺已是妄根。了本覺而言坐斷。坐斷早是禍機。一點未消。萬源從發。不如向淨躶躶赤洒洒處。頭定眼直。回來於光陀陀圓爍爍處。拈香散華。信得則我說非言。了却則爾行不住。行不住處。發四弘心之誓願。說非言處。闡一大事之因緣。故三粲祖於可師邊懺罪。便知罪不可得。二比丘於淨名處受法。頓了罪性本空。此猶見體而已。至若見光見華。用空用體。則大用現前。不存軌則。到此則不啻五住十使之烏有。而一心三觀亦兩忘。罪之與福。真之與妄。皆為剩語。又何曰懺之與法哉。已上略伸管見。用豁大心。將來於釋迦座前。和尚語下。懺悔之時。當披自性一心。用洗多生妄罪。至心領受。一念不生。直至壇前。證菩薩位。上來心理既明。事懺須竭。若現身曾犯十重罪者。汝當先從今。始依梵網經。若到禮三世千佛。務使見光見華。見諸相好。罪便得滅。若犯輕垢罪者。對首懺悔。其罪即亡。向後參究大乘深明諦理。與心相應。代佛行化。汝當依教奉行(三說三應下座)。
將授菩薩大戒和尚先差阿闍黎開導苦行十忍法第十七
(和尚命簡。如前。中改開導苦行法字。引請舉讚)。
初心無我。十忍利他。身財內外施波羅。人法兩消磨。行苦堪荷。濟度澤滂沱。
登忍地菩薩摩訶薩
引請白云。
諸大德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白云。
忘四相而能捨。忍一心而不生。匪明大法以何堪。須承付授而開悟。將求大戒。先合忘身。我今為請(某)禪師。為汝等作開導十忍阿闍黎。而況此師證心空法。入世忘人。真為教授之師。不住空空之見。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引請鳴磬唱云。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將求心地無我法。願大德為我作開導十忍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成究竟捨。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鳴尺云。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開導十忍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夫心地者。心非有地。地本無心。漠爾威音那邊。了然娘未生事。髑髏乾頂門眼瞎。枯木實鼻孔龍吟。一蓮華世界毛孔裏分身。恒河沙眾生。佛光中共體。以無心之身肯捨。以即我之人受施。屋裏販揚州。水中割鹹味。風吹光而不斷。雷打空以何傷。但於了處翻騰。一任有中濟利。故梵網經云。若佛子應以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大乘經律。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此言大乘真師。見後學遠遠至心來求戒法。當觀其根性。勸發大乘無我真正心地。以此大法非器莫傳。小心難受。須真師子兒。方堪如母翻躑。故先令燒身臂指供養諸佛。令得人空之法。然捨身供佛。猶屬敬田人所肯。為惟悲田難發故。又云。乃至虎狼師子一切餓鬼。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此言上以捨身供佛者。或功德心。勝敬仰心。誠人所易。為若於虎狼餓鬼猛惡之類而能捨身供養。是真實慈悲之心。能忘我者。為真師者。如是如法教授。而求戒之人。果具敬田。忘身為法。復具悲田。捨己利他。深知禪那正法菩提道心。惟此向上一著故。無躊躇顧惜之態。若此寧非大乘根器。夙具靈種者耶。此先設大冶。以煉精金。俾鍮汞無從溷濫。而後為說大戒也。若先說大戒。而後說苦行。則成倒說矣。十忍者。釋迦因中捨身飼虎。割肉餧鷹。剜肉然燈。敲髓濟病。破脊而全。逐鹿碎形。而飯饑民。以致捨國城妻子一切施度中事也。善男子。欲成忍力。先悟心宗。身與空相應。於偏菩薩中。便能刀割香塗。何苦何樂。此雖未究竟事。然初心入道。便當具此大丈夫作略也。今固忍力未成。而此道心當發。若不如上。則失菩薩廣利之心。成世人自私之過。受戒無益。我今開導。汝當量力奉行。漸漸擴充。務如經說。汝當道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說三應下座)。
將授菩薩大戒和尚先差阿闍黎開導發大誓願法第十八
(和尚差請簡如前。內只改開導發願字。引請舉讚)。
願無虗設。行實相因。先尋師友大乘人。禪教兩相親。不礙唯心。廣度誓弘深。
大願王菩薩摩訶薩
諸大德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
引請作白
將修六度。先求正法之師。欲證一乘。用發四弘之誓。心芽內茁。法雨外滋。匪從緣而莫成。當秉教而斯廣。我今為請(某)禪師。為汝作開導發願阿闍黎。而況此師宿乘大願。現示開迷。梵音和雅。而樂聞法。旨深淵而不倦。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當隨我道。
引請鳴磬唱云。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求示菩薩大願學。願大德為我作開導菩薩大願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發真實菩提願。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闍黎撫尺白云。
善男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依經開導發願法。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夫聲聞證空亡我故。無接物之仁。菩薩入假興慈。乃發利生之用。是當開小向大。先示植因趣果。苟因心不真。本願未實。譬如狂花無本。後果何從。斷樹無根。喬枝難活。今既求菩薩乘。趣如來果。先須依經發願。培植本因。向後奉戒修行。圓成佛道菩薩戒。梵網經云。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願得好師同學善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戒。寧捨身命。念念不去。心由是而知。自己本來心地。不可觸犯。如父如母。故當孝順父母師僧也。然我所親之師友。若非真正有學有悟大乘之師。恐生岐路。故首願願得。好師好友。教我大乘四十心之心地。令我參尋開悟。如法行持。永不敢觸犯自心。寧可捨此身命。而此願念念不敢去心也。既發是願。復發誓言。寧以身投猛火刀山。終不毀佛經律。與女人作不淨行。此以婬為生死根本。若不誓願斷婬。則永沉生死。何由向菩薩乘中。廣行六度耶。此舉婬以該殺盜妄之願也。復作是誓。寧以熱鐵纏身灌口臥大猛火受三百矛刺。身投熱鐵鑊。終不以破戒。身口受信心檀越衣服飲食床座醫藥房舍屋宅園林田地。此則以檀那信施。為我持戒。精顓而設。故非破戒。身口之所堪任也。復作願言。寧以鐵鎚碎身。終不以破戒之身受人禮拜。此言非真持戒。不可受人恭敬也。復作願言。寧以熱鐵刀矛挑目劖耳。刃刀割鼻斷舌。利斧斬破其身。終不以破戒之眼視色耳聽聲鼻嗅香舌甞味身受觸也。此言六根不以破戒。受信施之六塵供養也。已上發願發誓已。得真師好友正法正心。而不敢於四棄十重。纖毫破犯。一切供養恭敬。六根六塵。一由聖戒。則自利既成。眾生可度矣。故下復作是願。願一切眾生。悉得成佛。此大乘菩薩利他之願也。夫利他者。先當自利受戒者。實為度生。苟非發願之堅牢。曷由操行之不變。皆以先願為因。後從願行成果。善男子等。將求大戒。合發願心。後來入菩薩壇。授菩薩戒。釋迦座前。和尚語下。令汝發願。當運此心。故云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此四弘誓也。十方如來由此成佛。一切菩薩以此利生。汝當學佛菩薩發廣大心。立廣大願。汝當道依教奉行。(答)依教奉行(三說三應下座)。
正授菩薩大戒軌儀第十九
(凡授菩薩大戒。先於正受戒之前。和尚差阿闍黎。逐一開導。菩薩當知之事。令其堅固開擴菩提大道心已。然後隔宿引請。引領戒子。至方丈前。通侍者。啟請和尚。戒子禮畢。引出。明晨行者於釋迦佛左右隅。各設一高座。上首供養文殊菩薩。為羯磨師。彌勒菩薩為教授師。十方諸佛為尊證師。諸大菩薩為同學侶。下首則律師。當踞此席。以代教授之位。更於下首之下傍。設一平座。則安二闍黎位。以俟誦十重之文。其教授師側。侍立二引請。以贊律主。諸座〔上〕皆香花羅列。殿中扣大鐘。踈踈集眾。擺列幡花行爐燈籠。畢具於前。二引請擊磬。監寺執香。率諸戒子。至方丈三拜。監寺運香。請師。出殿中。鐘止。接擂大鼓。迎至殿中。律師大展。釋迦文佛三拜。至羯磨師前。展三拜。至本座前。問訊登座。監寺先備瓣香佛前。跪三上已。下數步。回身三拜。復具瓣香。羯磨師前。跪三上已。復回身三拜。再具瓣香於律師前。跪三上。回身亦三拜。至誦戒師前。問訊上香問訊畢。中央再展三拜。傍立。鼓畢。律師鳴尺云)。
眾集否。(引請答云)眾已集。(師云)和合否。(答云)和合。(師云)眾集和合。何所作為。(答云)為好心求戒者。說菩薩大戒。(師云)善哉可爾。(復問云)未授菩薩大戒者出否(答云)已出。
引請舉讚
一塵纔熱。藏海圓收。河沙諸佛現毛頭。觸著便歸休。香靄初浮。心地戒光流。
香雲葢菩薩摩訶薩
引請作白
諸大德等。聞磬聲。各禮三拜。胡跪合掌。
白云。
夫登菩薩位。須憑戒品。以高躋開菩薩心。是仗佛口而生降。佛子既發無上志。入毗尼壇。我今為汝虔請。(上某下某)(某)處宗師為得戒教授菩薩阿闍黎。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當隨我道。
引請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求受一切菩薩。學一切菩薩心地戒。願大德為我作得戒教授。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教授撫尺云。
諸比丘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等作得戒教授阿闍黎。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善男子。汝等現身不作七逆罪否。七逆者。出佛身血。弑父。弑母。弑和尚。弑阿闍黎。破羯磨轉法輪僧。弑聖人。汝無是罪否。(答云)無。
善男子。汝今志心求受一切菩薩上妙淨戒。我當為汝虔請法身毗盧遮那如來。本身盧舍那如來。更為汝請此方娑婆化主本師釋迦牟尼如來為得戒大和尚。次請文殊師利菩薩為羯磨阿闍黎。再祈彌勒菩薩為教授阿闍黎。更請十方諸佛為證戒阿闍黎。并請諸大菩薩為同學聖侶。即今心香藹蔚。智燭煒煌。寶座嚴敷。慈容儼降。汝當翹勤渴仰。恭肅歸投。聽我一心志誠奉請。
主者起立 眾和香花請
南無一心奉請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圓滿報身。盧舍那佛。惟願不違本誓。哀愍有情。光降道場。證明主戒。
南無一心奉請娑婆世界主本師釋迦牟尼如來。為得戒大和尚(同前) 親承授戒。
南無一心奉請大智文殊師利菩薩為羯磨阿闍黎。龍華教主彌勒菩薩為教授阿闍黎。十方諸佛為證戒阿闍黎。及十方菩薩摩訶薩為同學聖侶(同前) 證明授戒。
主者趺坐
一心奉請天龍八部護戒神。王當山土地護法正神。惟願降臨道場。精嚴擁護。
上來奉請諸佛菩薩。已荷光臨。作大證明。授正戒法。善男子。我依瓔珞經中所說。佛告諸佛子。今正說正戒。善男子善女人。當受戒時。先禮過去世盡未來際一切佛。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佛。禮現在世盡未來際一切佛。
引請云。
善男子等。各各起身。作禮三拜 師云。
禮過去世盡未來際一切法。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法。禮現在世盡未來際一切法。
引請云作禮三拜 師云。
禮過去世盡未來際一切僧。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僧。禮現在世盡未來際一切僧。
引請云作禮三拜 師云。
佛子復敬受四不壞信。依止四依法。從今時盡未來際身。歸依佛。歸依法歸依賢聖僧。歸依正法戒(三說戒子三答) 師云。
從今時盡未來際身。歸依佛已。歸依法已歸依賢聖僧已。歸依正法戒已(三說戒子三答)。
佛子次當教汝悔三世罪 若過去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現在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未來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三說三答)。
善男子等。既悔過已。將授十無盡藏戒法。我當與汝直指唯心。汝合諦聽。悟正法戒。
拈起如意作表指示
善男子。擡頭正眼。審觀審聽。只這一法。是盧舍那佛心地戒也。云何為心。聻喚著如意。即觸不喚著。如意即背。背觸俱非。如大火聚。於此參得悟得。是故強名為心也。云何為地。聻三世諸佛歷代祖師。乃至若凡若聖。都向這裡。安身立命。盡其神力。出不得那個格子。故謂之地也。云何為戒。聻只這格子離之。便背即之。又觸一絲毫也。傷犯他不得。故名曰戒也。若于如意上。會得心地戒。即於百千恒河沙不可說法門中。心地一時會盡。故水潦和尚云。無量法門。百千玅義。只在一毛頭上。識得根源去。然此一法了得故。盧舍那稱為淨滿釋迦牟尼號曰能仁。所以過去諸佛已說現在諸佛今說未來諸佛當說。而三世菩薩已受當受今受。已學今學當學也。於是舍那。將當傳此心地。乃為之放光(復拈起如意云)。
聻此豈不是光。即此一光心地。非口可宣。故令光告。千華上佛。持我心地法門品而去。令彼如此受。如此持。如此讀誦。如此一心而行。所以千佛非心所測。故亦放此光。而光中化佛。仍為散花供養。此如世尊拈花迦葉微笑。而燈燈相續者也。即從此光此華之背觸。不得處入。此體性虗空。花光三昧。於此入。於此出。而千百億釋迦無二無別。正如天下老和尚。臨沒稍頭。倒卓立化。坐脫立亡。托胎出生。參禪悟道。拈槌竪拂。接物利生。莫不於此三昧遊戲神通淨佛國土者也。故我釋迦如來降天宮。生閻浮。八相成道。不離華光王座。擴充這一點心地法門。喻如大梵天王網羅幢。而因一網孔。以見無量網孔。所以佛教門只在此如意間。便盡得法法頭頭。無不同此者也。佛為閻浮提眾生凡夫癡闇之人。說我本淨滿心地中常所誦習此一戒光明金剛不壞之寶戒。故曰。此是一切諸佛之本源。佛性種子。乃至一切眾生所同證同具者也。若向如意上了得。便不管你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此戒。故當當有因因此而已。當當常住法身住此而已。諸佛菩薩頂戴受持。不出這個格子。汝等大眾亦當頂戴受持也。勿出這個格子。正是汝等本源自性清淨者。名曰波羅提木叉。令人向此中背之。不得觸之。不得於此悟得透得。便從此處。安身立命。若於此未悟未了。便於此法法頭上。橫不得。竪不得。如向大火聚中下手不得。自然不觸不犯。如此力參。故曰孝順。孝順者。孝順此心地戒也。因此而制止。因此而發用。故佛復為放口光。以廣談此事。從凡至聖。咸誦此戒言。戒光從口出。必有事焉。故曰有緣。非無因有因有緣。又成觸犯也。故曰光。非青黃。非色心。非有無。非因果。夫非因非果又成違背也。背不得觸。不得於中悟得參得。只此一點根本。正是凡聖同源。故應受持。應讀誦。應善學。而但解法師語者。盡受得此戒矣(又拈起如意云)。
善男子。看看解我語否。解得即在裏許。著衣持鉢。去解不得。即在裏許。橫參竪參去解也。不出此戒。不解也。不出此戒。故曰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此即是戒。更莫別求。上來與汝說戒已竟。汝今便與諸佛不異。若於此處。一毫頭許觸犯。一毫頭違背。便落十重四十八輕等波羅提木叉相貌中收攝矣。慎之哉。慎之哉。
上來既示菩薩心地戒。已受竟。然心地雖明。若不發弘誓願。猶屬小果。必須發廣大心。立四弘誓。方能擴菩薩道。普利有情。我今唱道。汝當發願。
眾生無邊誓願度 煩惱無盡誓願斷 法門無量誓願學 佛道無上誓願成
三唱三答
三番羯磨
上來開導汝等。發大誓願。廣利不窮。正堪得戒。更令汝等秉心殷重。乞法完成。虔請文殊師利菩薩。作正羯磨師。我今復當代為汝等三番羯磨。珍重了辦。敬謹受持(作梵)。
現前菩薩善男子。汝等今於我所。為請現坐道場。本師釋迦大和尚前。求受一切菩薩心地法。一切菩薩心地戒。所謂攝律儀戒 攝善法戒 饒益有情戒(三德圓明如世伊字)此是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未來一切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現在一切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今成當來作佛 (直白) 汝等從今受戒。直至成佛。於其中間。不得觸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上來為汝(初一)番羯磨。十方諸佛放大寶光。(初用此)妙善戒法。灌汝身心。(二用此)戒法徧空。集汝頂上。(三用此)戒法入心。內外明潔。堪受戒法。令此戒心。孝順奉持。世世生生。堅固不退。此是(初二)番羯磨。已成至再。叮嚀理取。第(二三)番羯磨。
上來三番羯磨已竟。十方如來默然許可。汝等現在心即是佛。當來決定作佛。向去真參實悟。得法相應。恒住性戒。究竟不動。更當攝相護持。我今準瓔珞經所說十無盡戒相法。汝等善聽。佛告。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殺。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盜。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婬。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妄語。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酤酒。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說四眾過。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自讚毀他。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慳惜加毀。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嗔心不受悔。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佛子。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謗三寶。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上來十重戒法。略為宣舉。向下另結壇儀。當請阿闍黎教。汝至心細誦梵網經中十重四十八輕戒相。於此心地。圓融行布。性相並行。母令滲漏。汝等各宜依教奉行。(答云)依教奉行(三說三答)。
下二闍黎即先誦十重完下壇。其四十八輕在次日誦。或時久不堪。即依教奉行處下座。明日通誦全本梵網心地下品。
教授持錫杖法第二十
引請舉讚
智分本別。象表圓通。堂堂獨露佛家風。聖杖活如龍。開合橫縱。拈示祖師宗。
轉法輪菩薩摩訶薩
諸佛子等。聞磬聲。各禮三拜。一齊胡跪合掌。
引請作白
妙道虗圓。非象表以難示。真宗冥遠。仗開導以有循。欲明世尊一大事之法乘。須受如來勝功德之智杖。匪求真訣。曷悟秉持。我今為請(某)寺(某)宗師。為汝作開導智杖和尚。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皆隨我道 作梵。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求入得道梯隥法。願大德為我作指示得道付杖師。我依大德故。得持法輪真智杖。慈愍故(一拜)。慈愍故(一拜)。大慈愍故(一拜)。
和尚鳴尺云。
諸佛子等。汝既殷勤伸請。我當為汝作開發智杖和尚。所有言教。汝當諦聽。
葢聞。千佛授受。以心印心之道者。心與法而已矣。夫心不可指人。法不可授人。心不可不悟。法不可不得心非有心。若以心示人。則心屬有。法原無法。若以法授人。則法亦屬有。心法若有。則同凡而不得解脫。心法若無。則墮聖而無其作用。故知心在人而法在師。心如糓種。法如雨露。人惟自悟。師以法傳。苟不自悟其心而傳道者。譬如無種而耕耘。雖然自悟其道而無法者。終成種發而荒穢。是當師資緣合。內外相成。師當指出汝心。汝當參明自理。明理而不知法。有差別之智。動則顛倒。失本明法。而不悟心之實詣。定為虗妄浮心。是故悟實心悟。而法屬真師也。所以我佛嘿示參禪法門。欲諸比丘時時參究。令自心師法兩得。故勸恒持錫杖以參。以求一悟。此杖則根本自心之智差別。師承之智。一時會盡。故曰錫杖者。智杖也。悟本心為心之德。悟師法為用之德故。又曰德杖也。令人悟本別二智。而行一乘大法之功德也。葢以世間五行之尊。惟金為最。五金之性。惟錫至柔至白至明。可表心地之明潔柔尊。是以杖用明錫也。故曰輕曰明。曰不迴。曰醒。曰不慢。曰疏。曰採取。曰成。而令人輕煩惱。明智慧。出三界而不迴悟。正法而頓醒。斷煩惱慢。疏貪癡結。採戒定慧。成佛道果。能持此杖。時時參求。一切智慧。多聞世出世法。莫不了了。六度萬行咸向此修。侍者舉錫杖。過來。(和尚拈錫杖示云)見麼見麼。(聞振錫云)聞麼聞麼(良久云)若以見見錫。見非正見也。若以聞聞錫。聞非正聞也。直須離却見聞覺知來領。錫杖始得。(復振錫杖一下云)會麼。(良久度錫杖與侍者云)於此會得。則此全杖坐斷聖凡。別通一路終日受持。向威音王那邊那邊。更那邊行履故。麻谷持錫杖到章敬。遶禪牀三帀。振錫一下。卓然而立。敬云是是。谷又到南泉處。亦遶禪牀三帀。振錫一下。卓然而立。泉云。不是不是。永嘉至六祖。遶禪牀振錫一下而立。祖云如是如是。善男子。會得此事。便好。如稠禪師之飛錫。以解虎鬥。如鄧隱峰之飛錫。以解軍鬥。此皆以祖師禪向上事提持。而得大自在者也。夫祖師禪者。法身佛以無身無口。直示心宗之法也。是之謂佛之祖也。若欲拈出此無身無口之法。除須報化佛放放光舉華處。示之可耳。若夫化身佛於音聲舌輪邊指示。則言說不到也。所以釋迦示錫杖。令人自悟本地風光去。故曰佛法無多子也。若欲向化佛處求其差別之智。今當依教細為開示諸佛子。此全杖者。最上一乘妙道也。此我佛從初說華嚴。至終說法華涅槃。以括一代時教者是也。此杖中心。先竪一管。管上五高。管中空而外有。此示中道第一義諦。以空假交互有無。四句不得。全得之正法為本也。其五高者。示五分法身也。傍以兩鈷。示二諦也。兩而復兩。四諦法也。兩鈷六環。六度行也。六而復六。十二因緣也。下以三錞。三乘法也。及戒定慧。法報化也。最上之頂。無見頂相也。法之極致也。故十六以苦集滅道慈悲喜捨四禪四無色而修行也。三重四鈷。合而為七。七覺七聖財也。通錞鑽八。八解脫也。故三十七品法。三明八解脫。一切法數。莫不具足也。此三乘五時之出世法也。世間法者。鑽為金剛輪。上為須彌頂。全杖為一世界也。中為無起無明之本也。二鈷者。有無二法也。三錞者。三塗苦也。四鈷者。生老病死也。五高者。五道煩惱也。六環者。六道也。七則七趣。八則八難也。此世間法也。此杖不容著地。令於世間出世間法不可著也。晝夜相隨。言不可離。世間不可離正法也。恒執持令無失也。振聲令於耳根。證上上圓通也。時時拂拭。勿使生衣。言心地不可昧。而法輪不可不轉也。此該人天小教。而言正法者也。比丘不可不知不悟也。持杖之法。又有二十五事。先以十事者。見杖聞杖。而地蟲不傷。持杖而老朽可憑。持此正為分衛。不得前却。不得肩擔。不得橫持。見佛勿作聲。入眾不得軒。舉持杖尊錫。不枉舍後杖。乃中道不得。過中出杖。欲過中出杖者。有遠請看病人。送過世者。外道請四事得出也。不得以杖畫地。不得三師俱出杖。不得持杖自隨四人共行。除上座。不得普持到檀門。正好威儀入檀門。先三抖擻。三反抖擻。無人出者。從至餘家檀越。出應持杖。著左手中央。杖恒在己房。不離身。下頭不著地。勿使生衣。須日日磨拭。杖欲出時。須從沙彌邊受。若無沙彌。白衣亦得。持時齎天挾地。著在脇下。以小指抅之。使兩頭平正。不令高下。鳴則常鳴。寂則勿聲。鳴則均細。調和恒使。若初僧著左足。尼著右足入檀越家。近則三家。遠則七家。勿多過歷。限內得食。杖懸樹上。或側眠平地。或石上睡眠之時。杖與身順。置之牀裏。正與身齊。路行頭常向日。杖乃佛身。萬行在故。如或傾側。萬物不安。如其平正。萬物得位。下臺著地。三塗劇苦。常使懸空。拔三途厄。葢此杖者。諸佛相傳。比丘持此。入道梯隥之標幟也。諸佛子等。若欲大悟。先當於祖師禪處。時時參之。若欲明法。次當於如來禪處細細撿之。杖即一心。杖即是佛。杖即是法。杖即凡聖。杖即色心諸緣。杖即一切事究竟堅固。汝等恒持此杖。恒磨恒拂。恒念恒參。無量法門。百千玅義。一時具足。汝當發廣度眾生之心。齊成佛果之願。如此行持功德無上。是故謂之智杖德杖。發菩提心之正因正果也。汝能受持。應當依教奉行。
(和尚執杖三振。舉偈呪。逐一傳去。比丘起立。受杖偈云)。
永嘉常云。解虎錫兩鈷。金環鳴歷歷。不是標形虗。自持如來寶杖。親蹤跡。
呪云。
唵那[口*栗][口*替]那[口*栗][口*替]那[口*栗]吒鉢底那[口*栗]帝娜夜鉢儜吽[癹-又+文]吒(三遍)
偈云。
執持錫杖 當願眾生 設大施會 示如實道
(和尚禮佛歸方丈。比丘持杖前行。送至方丈前。俟和尚入。即歸堂掛錫。後具威儀。入方丈禮謝)。
授戒辨第二十四
凡初受戒。必先歸依三寶。既歸依三寶。則戒體已具。何也。葢歸依佛。便具自心。自心者法身也。歸依法。便具自心光明。光明者報身也。歸依僧。便具自心清淨。清淨者化身也。一三歸依。即法報應化。悉具於自心。清淨者化身也。一三歸依。即法報應化。悉具於自心。自心無戒可受。即一切大小戒法全攝也。自心光明。不待作善。則一切大小善法全攝也。自心清淨。即不待更戒。自然自利利他也。即三聚淨戒也。佛者法身。法者般若。僧者解脫。法身具般若解脫。般若具解脫法身。解脫具法身般若。如字聯環不斷。缺一不可歸。歸用三三。三一歸也。三歸三結法成就也。一法既成大事畢矣。又何曰罪。又何曰戒。又何曰律。又何曰修與證耶。故曰戒體。但恐凡心不了。事相未圓。故復示之以懺悔。懺悔羯磨作法珍重矣。體無巨細。道有階差。故首先總示戒之形相。大本有五。五斷十惡。五生十善。五具五常。此人天之心行也。知有戒體。即佛戒矣。此統僧俗所同者也。但俗有夫婦之欲。僧則全淨耳。三歸具體。五戒防用。受戒者受體防用也。非受五種刑名也。此戒根本也。至若出家剃落。又當知所簡別。何也。佛惟一心。未甞分類。道有勝劣。示有進階。故俗列人天。僧選佛種。成功有精雜也。可見為僧真乃大丈夫事。非將相之所能為。故將欲出家。佛制先問四依之法。一者問依糞掃衣習軟暖者。不得預僧數也。二者依乞食法習家食者。不得預僧數也。三者依樹下坐急房屋居處次第者。不得預僧數也。四者依腐爛藥習甘滑者。不得預僧數也。所可開者成大僧已後。或病或老。另為方便云耳。既四依已。次問無父母之禁。無王官之禁。無主執之禁。果無禁矣。當審機器。非七遮壞器。非外道惑種。非欠人債務。如此方中僧式中乎式矣。方為之剃髮。剃度之日。仍示懺悔。仍示歸依。灌其頂門。斷其頂結。示之以佛頂上事。此付其戒體也。體具矣。方示之十戒之相。五戒同前。舊為沙彌之體相也。後五戒者。戒貪為重也。身分不貪華飾。口耳眼身不貪戲悅。不貪牀坐高勝。不貪一食餘分。不貪金寶受用。葢沙彌乃大僧之種。當專精淨事未事菩薩大利益作用。恐難進己事。返為道障也。既成沙彌。儼然似比丘矣。故以給侍比丘。盡己躬之行履。且得觀光大人道行。行既久如。則小學成就。年滿二十。審為丈夫。方選比丘之本。比丘之本者。選其根器人材。真正大丈夫。品無諸遮難。是堪任正法之人也。凡沙彌將欲進戒。先集十方名實相稱大德真僧十位為十師。即十方諸佛位。選清淨地。先結壇儀。如法十師各各分寮居之。刻期進戒。於未登壇之前。和尚先差阿闍黎。於屏處逐一審問。沙彌無十三重難十六輕遮。方許登壇。所謂十三重難者。沙彌先當直心詶師問答。一者自受五戒沙彌戒之後。不曾犯四邊罪。謂曾受戒已來。不犯殺盜婬妄。若犯四者。佛法海邊人。二者不犯清淨比丘尼。壞彼此戒。三者賊住。謂沙彌時盜聽大僧說戒。假充比丘。同大僧羯磨。受大僧利養名聞。四者破內外道。謂曾作外道。既返邪歸正。受佛戒內道。又復破內。作外道事。今復重歸內道。以其出入內外。兩破其道故。五者黃門。黃門者生不男。謂生無男根者。犍不男。以刀去男根者。妬不男。謂男根本無。見人行婬。心生妬愛。忽有根者。變不男。謂見男變女。見女變男者。半不男。謂半月為男。半月為女者。皆為婬業所感不正之器。非比丘相故。六者弑父。七者弑母。犯生身之逆者。大不孝故。八者弑阿羅漢。害果上人故。九者破和合。羯磨轉法輪僧。大眾和合。詆鬥破散僧眾作法。遮障不行。斷佛種命故。十者出佛身血。傷害佛故。十一者非人。諸天鬼神非比丘軆故。十二者畜生。龍畜妖通變幻矯詐故。十三者二形。具男女二根。妖婬恠器故。有此十三。大乖正法。法不許為比丘。故佛度荷法之子。重于比丘。比丘乃人天真師。不可假借夾雜。苟未能上。而大徹大悟。次而見罪性空。下而懺悔。苦切見光見花。見諸祥瑞。入菩薩者非佛種也。無此重難。大體已具。更須問過十六輕遮。一者須識自己名字。二者須識和尚名字。師資傳法有來自故。三者年滿二十。非兒戲故。四者衣。五者鉢。六者臥具。三者具足。應佛法故。七者父母見許。無違逆故。八者不負人債。無俗累故。九者非人間奴使。身無卑繫故。十者非當朝官宰。不違王命故。十一者已滿二十。能耐寒暑飢渴。持戒一食。忍惡言。忍毒蟲。名為丈夫。堪任行法故。十二者有病疥癩。十三者癰疽。十四者白癩。十五者乾痟。十六者顛狂。皆非大人相。故審無遮難。方許白四羯磨。授比丘法。夫佛制比丘之法。惟選戒體人品。戒體潔白。人品具足。名為具足戒。欲知戒體。但具真心。前無重難之為心礙。後無輕遮之為身礙。身心兩潔。十師許可。作法羯磨。即入比丘之位。十師者。一和尚即代佛行化之法主也。二羯磨阿闍黎。三教授阿闍黎。四五六七八九十為尊證阿闍黎將登壇。引請二人鳴磬。引諸沙彌。到十師寮。各禮三拜。請十師到法堂上。一帶坐定。引請拈十師名票。逐一示指明白。次率沙彌作白。禮請某大德為得戒和尚。某大德為羯磨阿闍黎。某大德為教授阿闍黎。某大德為尊證阿闍黎。各各許可。然後登壇遶壇禮畢。祝聖讚佛。坐定問至。單白羯磨。和尚問。誰為諸沙彌作羯磨師。羯磨允可羯磨。亦問。誰為諸沙彌作教授師。教授允可。即差教授師。出眾單白。羯磨教授統諸戒子下壇。於九師眼見處耳不聞處。逐一問過遮難事。先是沙彌已曾選過故。皆答言無。復召入大眾。對眾單白。作白已成證師。應允無諸疑礙。然後羯磨師策發上品心量。使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勿得為聲聞小果。直欲成三聚淨戒。正求發菩提意。菩提意者。即將發參禪。悟無上道。成佛度生之心。以未真悟。但稱菩提意。不名菩提心也。既發菩提意。方堪擔荷正法。故佛制授比丘戒者。令法久住故。若發聲聞小心。則正法滅絕。無人任荷矣。比丘戒名聲聞戒。以白四羯得潔白體。為聲聞行。白體上策令發心。是佛種策發上心矣。方與三翻羯磨。令法成就。是為得戒已竟者也。今人不識何物為佛戒。誤認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法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九十波逸提法四波羅提提舍尼法一百眾學法。為比丘戒。遂於壇上。不用十師。單用引請。唱云四波羅夷法。汝能持否。(答云)能持。竊謂四波羅夷是極惡重罪。我有何過。受以持之。餘戒名皆然。何太屈也。葢此二百五十輕重罪名。係佛世得戒。比丘漸漸破犯潔白之戒。佛隨輕重定罪。令人勿犯。故名戒相。然戒相之多。豈止二百五十。特舉昔人曾犯之大綱。令後人類推而不犯。人能常持潔白之體。增上上品道心。自然不墮此數。豈謂先立刑名。令人持守者哉。自佛制戒之後。其名曰律。葢條分縷析。不可溷濫之謂也。故授戒之後。別差教授。與諸新學比丘。細誦戒相。先說四波羅夷。謂之隨相也。以比丘既受戒。已不知持守潔白。既不識犯。便造重罪。佛囑後來。作羯磨已。當先與說四波羅夷法是也。其餘亦然。當知此意。既為比丘。多經歲臘。歲臘無缺。心德圓滿。參悟大道。真發菩提心已。方入菩提之位。謂之菩薩。比丘苟不得先悟。亦當參究大事。方是菩薩因地。故梵網經。報身佛說心地戒。單提放光。而釋迦口中放。光。但若會得此光所說之法。便謂之解法師語。不論人天畜鬼淫男淫女等。皆得受戒。若不識此。是不解法師語。不應受戒。此便可知也。若識得此光。是得諸佛心印。即是西來一脉。既得此脉。則十重四十八輕定不犯矣。今人不識心地。但見乾蘿蔔頭禪一直亂去故。有禪人犯戒一欵。使人難信。又有不識心地。漫將十重四十八輕授人。使人但見戒條。只管在戒條上。精細不知。心地已失。總非佛意。是亦名字菩薩。非真菩薩也。以其具菩薩相。不得菩薩軆故也。經不云乎。孝名為戒。孝者即不得。離不得。理事恰好。是謂之孝。只這一字體相全該。極是簡徑。能持此戒。定無持犯耳。某甞親見雲棲弟子言。專以衣鉢為事者。謂之邪戒。余初愕然。故細考之。不得不為說破。悲夫。法藏生季法世。早無師承。但具信心。聞戒即受。聞禪即參。聞淨土即求生。諸家大老皆甞頂戴其法。及見各家矛盾其說。不一咸欲和會合一。以契佛心。報師德。故裁長補短。因為此語。若人知得最初之三歸中間之四白。末後之心地。方見佛之本心。不過令法久住。世間一句攝盡其中。先後大小開合差別之相。正為此也。此事惟禪。庶可會通。苟非參禪。則歸自歸。戒自戒。小自小。大自大。淨土自淨土。禪宗自禪宗。觸途冥行。分河飲水。造大地獄業。可悲痛也。藏萬不得已。不避諸家斧鉞。敬為吾徒。室中拈出。并願同人參訂。非敢自剏臆說以招謗法大罪。其餘律中差別微細。自當博問。閱律之師。非短闇所。悉又聞今人據 國禁勿開戒壇之說。遂謂戒不宜私授。一例不許致令佛法軌儀久久湮廢逮盡。嗚呼 國朝太祖。昭代相繩。申明僧戒。若洪武十年三月十三日禮部尚書張等勅監承林英等奉天門奏准頒旨開戒。二十年四月十一日禮部尚書崔趙等依聖旨要本頒行天下。永樂五年二月初六日文武官奉天門奏准著落禮部知道重新出榜開戒。具有明文。國家何等重法尊戒。後代因北戒壇。有宦官增設妓女為禿兵。了心一欵。猥[猱-矛+世]熏炙。致壞佛體。且復靡費國帑。故有禁開戒壇之論。自禁之後。老師宿德終其身焉。卷懷不講。萬曆已來。後進知識自不受戒。不見壇儀授法。通謂戒不應自授。須候國家開禁。遂置律藏於無用之地。但習講經。以展胸臆。俾後生晚學。沿襲輕華。公行犯戒。既不知心地甚致謗。及參禪返非正法。肆行邪說。禪宗正法欲滅。循流既久。致令四民之外無賴之徒。以出家無戒防制。遂以剃頭。為藏垢容惡之府。稍不為世法所容者。即便自行剃落。闌入法門。種種不肖既無真法。住持教誡則無從驅。擯浮濫既習。使白衣見其葷酒婬污。亦不為奇特。無復譏嫌。官法收攝。不到佛法。無人舉揚。設或舉揚。翻以為犯。禁而排之。藏竊抱杞憂。恐將來或有不測。使佛法與國法兩敝。未可曉也。為僧有血氣者。豈可坐視法門肝腦塗地之禍。而不亟為修戒。以律眾者耶。第恐戒法湮沒既久。一旦不顧身名。犯世憎忌。以整佛戒。諒未能全究來源兼之儀法。缺失則邪戒之議或不免矣。痛言及此。不覺涕。泣。近幸神宗聖明英拔。於晚年深知佛戒有禆世道。乘五臺僧遠清之奏。慨賜衣鉢錫杖齋錢若干緡。勅中貴張然傳旨。許山中說戒。據此則國家何甞必禁僧於山中師資傳戒。為非是者哉。今雲棲遞監院之人。皆菩薩戒弟子。蓮池大師葢甞親登座說法而授之矣。末年偶觸機緣。暫行裁止。而又開禮壇學戒之法。且僧約首。以敦尚戒德。為言使果。待戒壇開。而後授戒。則所謂敦尚者何物也。膠守權說。自斷佛種。得罪彌重。戒之戒之。
進戒示語第二十五
學佛貴於出家。為僧重於進戒。初剃度日。即受沙彌十戒。如儒家童穉時。先習小學。令知孝親敬長謹信汎愛親仁灑掃應對之類。為大學之基本。故沙彌止惡防非。於十戒律中學威儀。於各門行相之內。令知斷貪嗔癡等十惡。生死忍慧等諸善。承師奉長俯仰折旋之類。作大比丘根種。奈何末法澆漓人多怠慢。雖受十戒。實無至誠。名字沙彌厭棄戒法。縱不破戒。亦無進趣。輕威儀。不願講習。重應世。先勤懺。經實行實戒。付之空閒。閒學閒文。助增人我。只要有得說最怕當真行。只願早圓菩薩戒。便好捉銀錢。充大人。不肯作比丘。惟恐執縛身檢細事。三日受沙彌戒。五日受比丘戒。不知戒為何物。律是何名。但道勿暫念小乘。必棄小向大。不知根從何生。本從何長。及圓菩薩戒後又不求何為心地。何為戒體。只向戒相上著到。及論戒相又不知何為十重。何為輕垢。便要說禪說道。以當平生不知禪為何物。戒是何法。及知戒體即禪矣。便道手把猪頭。口說淨戒。不知戒相。豈出體外。嗚呼佛法變壞。只在心輕。輕小重大。大豈真重。大既不真。小可知矣。沙彌時不安沙彌職。出位想比丘菩薩。菩薩不知戒。出位想說道說禪。禪以機鋒。快捷為事。而不究其所以。為機鋒之的旨。會其的旨。而不求行解之相應。自始至終。一無成就。及乎舉著。滿口譁然。誠為游口小兒無賴釋子。一妄庸唱為領袖。百妄庸和於下巴。只道佛法只如此。良可悲也。痛也。夫成終慎始人也。曷不於初步便脚脚踏實地去。汝為沙彌者。當尊重熟讀。細講律儀。然後師前頂禮。講背如法。稟置識田。永不違背。依而行之。為教授者。當珍重嚴考。不使輕易放過。壞人兒女。既講習已。又當時中窺其所為。合轍不合轍。重重指教之。然後進具戒。具戒誦背躬行考校亦然。於菩薩戒依止教授亦然。參禪做工夫次第發真實心參究亦然。悟後進法服勤師長得法住山養道亦然。出世臨眾立眾教化眾生亦然。此善始令終出家人一大事也。如儒者自小學入大學。立不惑知命耳順從心。何異哉。以故吾人不可不有初也。師及弟子當勉之。法藏亦沙彌之一數也。自恨早無師承長。無知識。白首方悔。事不及矣。幸勿學吾今日也。
三月十五日整戒。始諸沙彌等已曾受過十戒二年。而不犯重輕等事者。考行之得失。果與戒律威儀冥合。而又熟知戒律威儀中事。能背誦戒文。能講說其義者。為真沙彌也。若與律儀不合。或與大重之戒有損。雖能背能講。徒為虗文。不許進戒。行雖冥合。不背不講。不知戒相。亦勿許進。惟山中行行。眾所共知。實行老人許其植因。後生不與也。茲於三月十五日。定奪乞闍黎(某)分科考覈。三事全備。方許入壇。衣鉢須預。先自辦香燭等亦然。捨盡銀錢。還清債負。考過十三重難十六輕遮。然後具考三事 一先考德行合律合儀 二背沙彌律儀 三講沙彌律儀(下十三重難) 一計開婬殺盜妄四根本重戒。若犯一戒。則如人斷命。如草斷根漂棄佛法海邊外。永不許入眾。白衣時沙彌時曾犯婬。污淨行比丘尼。其罪極重。不容入戒 一曾盜聽大僧說戒。詐稱比丘。受人供養禮拜。名為賊住。佛不許度 一或未經白四羯磨。曾於某處。付過三頂衣。便以為大戒者。謂之誤認比丘。當懺悔受戒白四羯磨 一外道玄門五部六冊。天主教門等。已經投佛受戒。後復還行外道。仍與外道往來。復後重來受戒。此是志性不定。名為破內外道人。非佛法器。佛不許度 一五種不男。佛不許度 一出佛身血。弑父。弑母。弑和尚。弑阿闍黎。破羯磨轉法輪僧。弑聖人。名為七逆重罪。佛不許度 又謗參禪。謗淨土。謗持戒。說參禪。近代無人更悟。須是古人始得。又道教理。即是禪理無勞苦究。何不看教。說念佛。再無一心不亂之理。須是古人始得。但恁麼念去。說授受戒者。謂之犯國禁。不許受戒。只要念佛。又道持戒。只要不離衣鉢。不消參禪。求悟戒體。像法之中不可認真。只該隨時。莫參禪。莫淨土。莫受戒。但剃了頭便罷。此便是五逆人。
一天神之子阿修羅。名為非人。變為人形。不許受比丘戒。龍畜有通。不許受戒。六親犯婬。不許受戒。已上俱屬重難。十三種已下。言十六輕遮。
一先考在家。曾訓何法。須詳邪正法名。何等出家。受何等法。須辨是非。一生見人。當稱兩字法名。不得稱小僧等辱佛法門。不得稱某甲你我等。近慢須認。歷生是誰。年滿二十方許進戒。衣鉢自具方許進戒。父母聽許方許進戒。不負人財方許進戒。他人奴使不許進戒。宰官當任聖朝 王恩未許。不得來受比丘戒。有病不許出家受戒。病者疥癩癰疽白癩乾痟顛狂五病是也。此十六輕遮也。一一勘過。更考行識。出家事大。不可輕易。依佛勘辨方許進戒。考覈既定。會同十師。教授師細於屏處問難。已觀其罪之有無輕重。遮者不容授戒。亦令懺禮三世千佛。為進戒益。俾前業銷亡。或得開悟。次當為彼授菩薩戒。若不遮不難。而有輕罪者。教令禮懺。持呪清淨。進戒懺畢。
一差阿闍黎。覆審詳覈已定 一差阿闍黎。為說四依法。葢恐沙彌不知佛世乞食樹宿糞衣腐藥少欲知足之法致學。今時好閑求安。避世濫食之弊。故當先令依此四事。方與授戒為大僧 一差阿闍黎。與說沙彌戒。葢前是剃頭時所授之沙彌戒。未免中間夾雜未純。茲將登大戒。始入真沙彌位 一差阿闍黎教授。持衣用鉢之法。其法廣大。包括禪宗。教理非一日可知。但令從此日用處下手。先知威儀。細細化導 一差阿闍黎。為沙彌策發上品心。登上品戒。葢以沙彌雖息心參本起慈趣用。猶是佛雛。不堪大用。今欲授比丘乞士怖魔之戒。雖趣聲聞乘潔白體事。然當知有向上成佛利生之心。斯不坐在小乘惡見。故當策發令生佛芽。不致焦敗 一差阿闍黎。結壇演儀。知授戒式 一正授戒法 一差阿闍黎。說四隨相法 一差阿闍黎。教誦戒法。然後細講四分律藏。四分律藏已明。廣看諸律。授菩薩戒 凡授菩薩大戒。不容簡別人品。但觀其機性。若真心為參禪。三觀求證菩提。真求生淨土。真弘教利生等懷。或興建叢林放生等行實。實是為他忘我之機。不為名聞利養者。但解法師放光獻花等語。即當與授大戒。惟除七遮而已。所謂七遮者。出佛身血。弑父。弑母。弑和尚。弑阿闍黎。破羯磨轉法輪僧弑聖人。是也。是當揀去。不容授戒。其餘不問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婬男婬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無根二根黃門奴婢鬼神畜生。盡得受戒。比丘具壞色衣。與道相應來。授菩薩大戒。出家四眾時時不離其衣。既發大心。具衣物已。先於授戒之期。半月七日已前。入期聽教。如比丘比丘尼二眾。先須考過。四分戒本背講完具。本戒無缺。方許進戒。而尼僧近世不可容入男眾。溷濫當別為方便 一先差阿闍黎。審得比丘二百五十戒 一差阿闍黎。為僧俗同說三自歸。令知參禪法 一差阿闍黎。審問七遮法 一差阿闍黎。為說懺悔。令至心懺悔先罪 一差阿闍黎。為說苦行法。令知忘我為人 一差阿闍黎。策令發四弘願 一正授菩薩大戒 一差阿闍黎。教授誦戒法。然後為講梵網經二卷令精通。次看大乘律藏。
凡出家者。無竟授菩薩戒之理。須從沙彌比丘而進。若躐等輕進。甚非佛意。雖大乘根器。如六祖大師者。亦先授比丘戒。然後開東山法門利生。在家者則從五戒竟。升菩薩戒。不在前例。
衣鉢總持第二十六
夫佛心無義。佛法無言。道不遠人。人自不參不悟。故時時在此道中。著衣喫飯。而事事忘本來面目者。何謂也耶。葢因處處用。明白心計度分別。用口講說。所以無言義之心法俱滅沒耳。故千佛萬佛出世。不用一絲毫氣力。現於言義。只將一個鉢多羅三件衣。傳佛心印智。人得之則無一法不從衣食邊流出。儒曰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只在不覩不聞處悟得。則不勞戒慎恐懼。而自然之戒慎。恐懼無入不自得矣。鉢者正命食之謂也。衣者儀也正命食者佛心之不可得者也。儀乃佛之法也。心即人人分上舊來自己根本悟之。即名根本智也。儀即人人分上一行一動之文章悟之。即從根本上流行。發現一切具足正法之光儀也。何謂鉢多羅義。葢以人之本心大圓而外黑內空圓者。此事本圓。無法不攝。黑者了無心行。當體泯絕。空者窮無底止。何法不從之流出涵藏也。然此一法覿面拈出。便令諸佛無容大智慧處。渾然淵然。函葢一切如易之無極太極未判已前那一叚事。羲皇孔子下手不得。然而不是死殺法子。故一闢兩開。分出許多道學。正是拈起鉢子也。此心地不是死水於一毛頭上。湧出無量恒河沙法門於底葢相應邊。分出無極太極。相互相盪。從此遂分上為乾元。下為坤元。中為太虗。太虗不空。遂為人元。人元者天地之根。即最初已前事也。即正命食是也。此一而二。二而三也。全鉢如禪宗之一句語底。葢則賓主合分。君臣交錯。父子和合。事理渾融。放開一線。從此始矣。次鉢三架。具在大鉢之中。此即禪宗之一句中。具三玄三要三句玄路。鳥道展手。函葢乾坤。截斷眾流。隨波逐浪。信位人位。無位。一心三觀。自歸三寶三德等也。三次鉢與本大鉢共四。此四賓主。四料簡。四法界。四就等法。是也。此根本智已具足心體之大法也。然而有鉢無衣。其法不盡。法不盡則心不盡。故衣以五條為始。如禪宗五位君臣。五位王子。在儒則天五地五之數。從此便有二十五數也。在教則分五時五教五味是也。此五條合五數。數之中。數之體。故令僧貼體披搭也。每條一長一短。割者偏正回互之根也。奇陽生生。從鉢之一。以至次鉢之三。至衣之五七九十一十三十五十七十九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條而止。又有五條十隔。謂之迦絺那衣。皆直示法數也。七條衣者。從鉢之大小。四數為五衣之四緣。四而兼三。故七數。七數在五。數之增。陽之長也。在禪宗則七事隨身。行道之儀式也。在教則七覺七聖財等也。二長一短。顛倒交互。長多短少。聖增凡減之象也。此尋常儀表。入眾所搭之衣。謂之中衣也。從九條為陽數之老。故為大衣之始。萬法之數。遇十則死。遇九則生。所以洛書以九為變化不測之神用也。故臨濟之法。一句中具三玄。一玄中具三要是也。五位君臣。以四法分五位。亦此意也。在教則破九相而了無明是也。兼十一條十三條。皆為下品。大衣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為中品。大衣各三長一短割截者。條愈多道愈勝也。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為上品大衣。各四長一短者。足成五之數也。葢數從五而五。五五二十五數。為陽數之極。則五衣表信位。七衣表住位。三三表行向地位。三衣全具。表等覺位。三衣俱不繫著。如蓮華。表妙覺位也。此皆差別智也。從鉢至衣。根本差別二智。至此而圓滿也。二十五為奇。五十五兼耦。故五條十隔兼之四緣者陽數。二十五陰數。三十虗一位而為象也。此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也。壞色者非五方正色也。葢正色屬理。理具言意。此法應表之言外。故讓正色也。世間法。則須彌日月等。表顯具在衣圖也。可見從凡入聖。直至成佛。只在鉢衣二事。見之覩此。而可弗修證。了辦乎此衣此鉢。其可斯須離身乎。故曰福之田也。世間出世福。皆從此發生長養者也。悟此知此依此而行。方是智慧。如田之以水潤而養苗也。故衣相縷縷皆通水路。表根本智差別智。二智長使流通潤沃也。此出世之正法。正命之食正法正命之衣也。正著則三世諸佛無出頭分。此法之體也。若見人見佛。有應緣處。則偏著露一線道令人悟。去此回互妙用非深悟。久學不會也。佛子當隨順衣法。而時時著之。如儒者學而時習之者也。時時在中。不知不覺。與之相習慣。熟忘其法也。忘其法則威儀之間。自然濟濟從容。光輝照映。如水之汪汪千頃陂。潤澤光明。若兌卦之說。此儒者不亦說乎之意同也。如此悟入。如此行持。如此自在。無心自然。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故有朋自遠方來。唱和菩提大道。不自知其道之流通而化。自然鳶飛魚躍。儒曰不亦樂乎。樂非有心也。有心則非真樂矣。此內圓佛心。外弘佛道者也。若使處末法之世。邪法流行。人不知依鉢之直指。而返以為異言異服。而排之擯之。則宜乎有慍於中也。葢此與衣鉢相應之人。悅且非心。樂原自在。雖罹法難。本無其心。故無慍也。此在儒為君子人也。在釋為真佛子也。三衣一鉢。土面灰頭。遯於世間。不以見知之心為作用。則自然無所悔。於此道亦不失大光明幢也。此凡聖莫測之機也。衣乎鉢乎。可不受以恒持乎。
弘戒法儀下卷(終)
續藏經 歸戒要集
清 弘贊輯
歸戒序
夫三寶者。性相常住。體周法界。接物應機。如日曜於千江。為世舟航。非三畏之可比。故其始心入道。首則歸依三寶。受不殺盜婬妄酒戒。似儒教仁義禮智信之五常。然五常慶在一生。五戒功歸多劫。故云五戒不持。人天路絕。如來三十二相。皆從持戒而得。苟不持戒。尚不得疥癩野干之身。況得功德之體。若能持戒。現獲名稱。終超有頂。是故現見奉戒去殺。不狥仁而仁自著。持戒離盜。不崇義而義自敷。守戒除婬。不修禮而禮自立。遵戒息妄。不期信而信自成。受戒斷酒。不履智而智自明。夫斯之實。可謂振網持綱。萬目開張。破無明殼。出長夜夢。復何功可以加之。何德可以配之。若不是修。昧於所欲。徒役慮于名形。勞心乎百氏。倦形神於宵夜。虛耳目於良晨。何乖道之遠逝。而弗及者乎。得其本。則無欲而不辦。去其實。則何從以措心。是以梵志捨異學。而歸投三尊。菩薩奉禁戒。而位同大覺。如斯之教。孰得而思議哉。
時康熈癸卯仲夏鼎湖山比丘弘贊識
歸戒要集卷上
粤東鼎湖山沙門釋 弘贊在犙輯
受三歸法
按四分律。如來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已。結加趺坐。七日不動。受解脫樂。過七日已。從定而起。未有所食。時有賈客兄弟二人。一名瓜。二名憂波離(餘經云。一名提謂。二名波利)。將五百乘車載財寶。去樹不遠而過。樹神勸令以蜜麨奉獻如來。二人聞已歡喜。即持蜜麨奉獻如來。佛慈愍故受已。即勸喻而開化之。告曰。汝等賈人。今可歸依佛。歸依法。即受教言。大德。我今歸依佛。歸依法。是為優婆塞中最初受二歸依。時二人白佛言。我今還本生處。當云何作福。禮敬供養。世尊即與髮爪。令持歸作福。禮敬供養(時未有僧。故受二歸。餘經云。佛教言。汝當歸依僧。未來有僧故。二人是雪山西。縛喝國之城人。承如來命。請髮歸國。各於二城。建一塔供養。此是釋迦如來最初之塔也。普曜經云。佛授二人記。當來作佛。號曰蜜成如來)。時世尊食麨蜜已。結加趺坐。七日不動。遊解脫三昧而自娛樂。過七日。從三昧起。呵梨勒樹神。篤信於佛。取呵梨勒果來奉世尊。佛愍彼故。即便受之。告言。汝今歸依佛。歸依法。答言。如是。即歸依佛。歸依法。諸神受歸依者。呵梨勒樹神最初也。時佛食果已。復入三昧七日。從三昧起。持鉢入鬱毗羅村乞食。時蘇闍羅大將女。發歡喜心。出食施與。佛愍彼故受之。告言。汝今歸依佛。歸依法。答言。如是。我今歸依佛。歸依法。諸優婆夷受二歸者。大將女為最初也。時佛詣文驎龍水邊。龍王化作少年。合掌互跪。禮如來足。以偈讚佛。佛告龍王。汝今歸依佛法。答言。如是。我今歸依佛法。畜生受二歸者。文驎龍王為首。爾時世尊。受梵天王請轉法輪已。往波羅柰國鹿野園中。為憍陳如等五比丘。三轉四諦法輪。心得解脫。成阿羅漢。是為僧寶。人天無上福田(後度耶舍伽子。舍利弗。目犍連。三迦葉徒眾。共千二百五十人。冣後涅槃。度須跋陀羅。於其中間所度者。不可勝數。故經云。佛告阿難。如來東方弟子。無數億千。南西北方弟子。無數億千)。時耶舍伽父。往見世尊。佛為說法。即得須陀洹果。白佛言。我今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唯願世尊。聽為優婆塞。自今以去。盡形壽不殺生。乃至不飲酒。是為最初三自歸。耶舍伽父為首。時耶舍伽母及妻。辦種種飲食。奉上世尊。佛為說法。得須陀洹果。白佛言。自今已去。歸依佛法僧。聽為優婆夷。自今已去。盡形壽不殺生。乃至不飲酒。是謂最初受三自歸優婆夷。耶舍伽母及妻為首。大灌頂經云。佛在舍衛國。與比丘菩薩。天龍八部說法。時有鹿頭梵志來到佛所。稽首作禮。白佛言。久聞如來名聲遠振。今欲捨置異學。受三自歸。并五戒法。佛言。善哉。梵志。汝能捨置餘道。歸依我者。當自悔過生死之罪。其功無量。不可稱計。梵志言。諾。受教。即淨身口意。復作是念。唯願世尊施法戒。終身奉行。不敢毀缺。佛言。三世諸佛。說是戒法。汝應諦聽諦受。心持念之。佛言。盡形壽歸命諸佛。無上尊。盡形壽歸命法。離欲尊。盡形壽歸命僧。眾中尊。佛言。梵志。以三自歸竟。是為真正弟子。不為邪惡所干嬈也。故薩婆多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欲令救護。不得侵陵故也。華嚴疏云。三寶吉祥。最勝良緣。有歸依者。能辦大事。生諸善根。離生死苦。得涅槃樂。今欲受者。須先教禮三寶。及本師釋迦世尊。次禮戒師。然後受之。如智度論。正欲受時。具修威儀。至出家人前。戒師為說善惡兩法。令識邪正。生其欣厭。開拓心神。然後為授云。
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教令三說。得屬法已。次授三結)。
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
當知初三歸依竟。即發善法。次三結已。唯有身口。無我屬已。故大方便經云。三歸以何為性。有論言。是教無教性。受三歸時。胡跪合掌。口說三歸。是名身口也。若純重心。有身口無教。是謂教無教。故薩婆多論云。若淳重心受。具教無教。若輕慢心受。但有其教。無其無教(教無教。即作無作戒體也)。此教無教。雖云三歸。然總該諸戒之體。若受三歸。但名歸法。而無戒法。是以論云。有所加。得歸及戒。若無加者。有歸無戒。故毗尼母論。明三歸有五種。一翻邪三歸。二五戒三歸。三八戒三歸。四十戒三歸。五大戒三歸。言大戒三歸者。謂佛初度人。未制羯磨。有受三歸而得大戒者。有喚善來而成比丘者。制後不得也。言翻邪三歸者。謂眾生從無始劫來。惑業所障。不識三寶。不知出離。或依天神外道。或依世教。為所歸依。今始易心歸投正教。翻破邪歸。以為入道修因證果之根本。故佛令彼先受三歸。後始懺悔。是名翻邪三歸也。然既歸依三寶。必須斷惡修善。方名佛子。豈容仍舊殺盜婬妄。而濫稱為優婆塞乎。論云。並須師教。不得自受。若師言歸依佛。弟子答言爾。或言不出口。或逐師語不具。或不稱己名字。或兩國言音不相領解。或從一二三人。各受一歸。並不成歸。大方便經云。優波離白佛言。世尊。若受歸戒時。先稱法。後稱佛者。成三歸不。答曰。無曉知。說不次第者。自不得罪。得成三歸。若有所解。故倒說者。得罪。亦不成歸。問曰。若稱佛及法。不稱僧者。或稱法僧。不稱佛者。或稱佛僧。不稱法者。成三歸不。答曰。並不成三歸。佛以法為師。佛從法生。法是佛母。佛依法住。問曰。佛若以法為師者。於三寶中。何不以法為初。答曰。法雖是佛師。而法非佛不弘。所謂道由人弘。是故以佛在初。優婆塞戒經云。長者善生。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為三歸。佛言。善男子。為破諸苦。斷除煩惱。受於無上寂滅之樂。以是因緣。受三歸依。如汝所問。云何三歸者。謂佛法僧。佛者能說斷煩惱因。得正解脫。法者。即是煩惱因。真實解脫。僧者。稟受破煩惱因。得正解脫。或有說言。若如是者。則是一歸。是義不然。何以故。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無分別者。如來出世。則有分別。是故應當別歸依佛。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無有持者。如來出已。則有持者。是故應當別歸依法。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無有受者。如來出已。則有受者。佛弟子眾。能稟受故。是故應當別歸依僧。正道解脫。是名為法。無師獨覺。是名為佛。能如法受。是名為僧。若無三歸。云何說有四不壞信。善男子。如佛緣覺聲聞各異。是故三寶不得不異。何因緣故。說佛即法。能解是法。故名為佛。受分別說。故名為僧。觀有為法。多諸罪過。獨處修行。得甘露味。故名為佛。一切無漏無為法界。故名為法。受持禁戒。讀誦解說十二部經。故名為僧。若有說言。如來滅已。歸依佛者。是何歸依。善男子。如是歸依。名為歸依過去諸佛。無學之法。如我先教提謂長者。汝當歸依未來世僧。歸依過去佛。亦復如是。福田果報。有多少故。差別為三。若佛在世。及涅槃後。供養果報。無有差別。受歸依者。亦復如是。若男若女。能三說三歸依者。名優婆塞優婆夷。智者深觀。如來智慧。解脫最勝。能說解脫。及解脫因。能說無上寂靜之處。能竭生死苦惱大海。威儀詳序。三業寂靜。是故應當先歸依佛。智者深觀。生死之法。是大苦聚。無上正道。能永斷之。生死之法。渴愛饑饉。無上甘露。味能充足。生死之法。怖畏險難。無上正法。能除斷之。生死錯謬。邪僻不正。無常見常。無我見我。無樂見樂。不淨見淨。無上正法。悉能除斷。以是因緣。故應歸依法。智者應觀。外道徒眾。無慚無愧。非如法住。雖為道行。不知正路。雖求解脫。不得正要。雖得世俗微善之法。慳悋護惜。不能轉說。非善行性。作善行想。佛僧寂靜。心多憐愍。少欲知足。如法而住。修於正道。得正解脫。得已。復能轉為人說。是故應當次歸依僧。若能禮拜如是三寶。來迎去送。尊重讚嘆。如法如住。信之不疑。是則名為供養三寶。受三歸已。造作癡業。受外道法。自在天語。以是因緣。失於三歸。若人質直。心無慳貪。常修慚愧。少欲知足。是人不久得寂靜身(法身也)。若有造作種種雜業。為受樂故。修於善事。如市易法。其心不能憐愍眾生。如是之人。不得三歸。須達長者。教告家內。在胎之子。悉受歸依。是胎中子。實不成歸。何以故。是法要當口自宣說。雖不成歸。亦能護之。善生白言。世尊。何等之人。得三歸依。何等之人。不得三歸。佛言。善男子。若人信因。信果。信諦。信有得道。如是之人。則得三歸。若人至心信不可敗。親近三寶。受善友教。如是之人。則得三歸。優婆塞戒。亦復如是。若能觀是優婆塞戒。多有無量功德果報。能壞無量弊惡之法。眾生無邊。受苦亦爾。難得人身。雖得人身。難具諸根。雖具諸根。難得信心。雖得信心。難遇善友。雖遇善友。難得自在。雖得自在。諸法無常。我今若造惡業。因是惡業。獲得二世身心惡報。以是因緣。身口意。即是我怨。設三惡業。不得惡報。現在之惡。亦不應作。是三惡業。現在能生弊惡色等。死時生悔。以是因緣。我受三歸。及八齋法。遠離一切惡不善業。智者當觀。戒有二種。一者世戒。二者第一義戒。若不依於三寶受戒。是名世戒。是戒不堅。如彩色無膠。是故我先歸依三寶。然後受戒。若終身受。若一日一夜。所謂優婆塞戒。八戒齋法。夫世戒者。不能破壞先諸惡業。受三歸戒。則能破之。何以故。戒力勢故。大方便經問云。為歸依釋迦文佛。為歸依三世佛耶。答曰。歸依三世佛。以佛法身同故。歸依一佛。即是三世諸佛。以佛無異故。問曰。為歸色身。為歸依法身耶。答曰。歸依法身。不歸色身。不以色身為佛故。問曰。若色身非佛。何以出佛身血。而得逆罪。答曰。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若害色身。則得逆罪。不以色身是佛故得逆罪。故薩婆多論云。歸依佛者。歸於法身。謂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所成。歸依法者。歸於自他盡處。謂斷欲無欲。滅諦涅槃(謂自他惑滅。所無之處。故云盡處)。歸依僧者。歸依第一義諦僧。謂良祜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也。報恩經問曰。若歸依第一義諦僧者。佛與提謂波利受三歸。不應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第一義諦僧。常在世間。答曰。以俗諦僧。是第一義諦僧所依。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又欲尊重俗諦。故作如是說。佛自說一切諸眾中。佛眾第一。若有眾僧集在。是中四向四得無上福田。於一切九十六種眾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不傷正義。台教明二種三寶。一住持。二一體。言住持三寶者。佛在世時。樹下成道。為佛寶。說四諦法。為法寶。度五比丘。為僧寶。佛滅度後。範金合土。繪畵丹青。為佛寶。紙書貝葉。三藏聖教。為法寶。剃髮染衣。紹隆佛化。為僧寶。此三住持不絕。故曰住持三寶。然一切像。即是真身。經典所在。是佛舍利。今時凡僧。亦能荷負正法。為世福田。皆應禮敬。言一體三寶者。即是一心。自性不歸。無所歸處。若以實相慧。覺了諸法。非空非有。亦空亦有。雙忘雙照。三智圓覺。名為佛寶。所覺法性之理。三諦具足。名為法寶。如此覺慧。與理事和合。名為僧寶。欲行禮敬者。不於一體之外。而有住持。亦不離住持之相。而言一體。若昧一體之理。而行禮敬。但得事善。不名真禮。若離住持之相。而談一體。墮斷滅空。不名達理。以理居事外。未知全事即理。又豈悟能所性空。感應道交者乎。由此三寶常住於世。不為世法之所陵慢。故稱寶也。如世珍寶。為眾生所重。今此三寶。為諸群生。三乘七眾之所歸仰。故名三歸也。寶性論云。三寶有六義。故須敬也。一者希有義。如世寶物。貧窮之人所不能得。三寶如是。薄福眾生。百千萬世不能值遇。所名為寶。二者離垢義。如世真寶。體無瑕穢。三寶如是。絕離諸漏。故名為寶。三者勢力義。如世珍寶。除貧除毒。有大勢力。三寶如是。具不思議六神通力。故說為寶。四者莊嚴義。如世珍寶。能嚴身首。令身姝好。三寶如是。能嚴行人。清淨身故。故說為寶。五者最勝義。如世珍寶。諸物中勝。三寶如是。一切世中。最為殊勝。故名為寶。六者不改義。如世真金。燒打磨煉。不能變改。三寶如是。不為世間八法所改。故名為寶。故經云。三歸功力最大。不得不受。昔者天帝釋。五德離身。自知命盡。當下生世間。在陶作家受驢胎。甚大愁憂自念三界之中。濟人苦厄。唯有佛耳。於是馳往佛所。稽首作禮。伏地至心。三自歸命佛法僧。未起之間。其命忽出。便至陶家。驢母腹中作子。時驢自解。走瓦坏間。破壞坏器。其主打之。尋時傷胎。其神即還入故身中。五德福還。復為天帝。佛從定覺。讚言善哉。天帝。能於殞命之際。歸命三寶。罪對已畢。不更勤苦。佛為說法。天帝歡喜奉受。得須陀洹道。折伏羅漢經云。昔忉利天子。壽命垂盡。五衰相現。自觀終後。下生維耶離國。疥癩母猪腹中作子。愁憂不樂。有天語云。唯佛能脫卿罪。即到佛所。作禮。未問。佛告天子。一切萬物皆歸無常。汝素所知。何為憂愁。天白佛言。雖知天福不能得久。恨離此座。常為猪胎。以是為毒。人趣受身不為恐也。佛言。欲脫猪身。當誦三歸。即從佛教。晨夜自歸。七日壽盡。下生維耶離國。作長者子。在母胞胎。日三自歸。始生墮地。亦跪自歸。舉家深怪。謂之熒惑。意欲殺之。唯父識之。曰。此兒非凡。人生百歲。尚不曉歸三寶。況初墮地。能自稱佛。好養視之。兒年七歲。路逢舍利弗。目犍連。兒便作禮。眾咸驚怪。兒言。道人不識我耶。我在天上。應生惡道。佛授自歸。故得為人。願以我言。請佛及僧。兒歸以白父母。願辦供養。父母異其年幼。能發大心。喜而營之。佛及眾僧。神足來應。因為說法。兒及父母。內外親屬。皆得阿惟越致。乃三自歸之福也。賢愚經云。阿難白佛言。世尊。不審此重姓比丘。本作何行。種何善根。而今出世。墮水魚吞不死。佛告阿難。過去久遠。有佛出世。號毗婆尸。為眾說法。時有長者子。來至會中。聞佛說布施持戒之福。歡喜信心。即從佛受三自歸。及不殺戒。復以一錢布施彼佛。由是之故。世世受福。財寶自恣。無有乏短。爾時長者子者。今重姓比丘是。由其布施一錢。九十一劫。恒富錢財。至於今世。二家父母。供給所須。受不殺戒故。墮水魚吞不死。受三自歸故。今值於我。得羅漢道。正法經云。昔有人受人所鬻。斷命祭天。既被持縛。無所能避。唯念諸佛。一稱是言。南無佛陀耶。言已命終。生三十三天。六十劫中。受勝玅樂。藥王軍菩薩。白佛言。此人何緣生彼。佛言。臨終純善相應。發淨信心。歸依如來。一稱南無佛故。是人即為深種善根。又復於八十劫中。得宿命智。在在生處。離諸煩惱。息一切苦。大悲經云。一稱南無佛者。以是善根。入涅槃界。不可盡也。正法念經云。若有眾生修善。以清淨心。歸佛法僧。一彈指頃。不生餘心。命終生白摩尼天。五欲恣情。心意悅樂。三歸功德。乃至報盡。於未來世。得至涅槃。優婆塞戒經云。若在家。若出家。若三歸。若八齋。若五戒。若具足。若不具足。若一日。一夜。若一時。一念。若盡形壽。至心受持。當知是人得大福德。賢愚經云。持戒之人。寧捨身命。終不毀犯。何以故。戒為道之初基。盡漏之妙趣。涅槃安樂之平塗。若持淨戒。計其功德。無量無邊。譬如大海。多有阿修羅。黿龜水性。摩竭魚等。大眾生居。戒海亦爾。多有三乘大眾生居。譬如大海多諸金銀七寶。戒海亦爾。多出善法。有四非常。三十七品。諸禪三昧。如是等寶。猶如大海。金剛為底。金剛山圍。四江大河。流注其中。不增不減。戒海亦爾。毗尼為底。阿毗曇山以圍繞。四阿含河。流注其中。湛然常爾。不增不減。其海何故注入。不增不減。以下阿鼻地獄火。上衝大海。海水消涸。以故不增。常流入故。以故不減。佛法戒海。不放逸故不增。具功德故不減。是故當知能持戒者。其德甚多。如希有校量功德經云。爾時長老阿難。白佛言。若善男子女人。能如是言。我今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得幾所功德。我實未解。願佛演說。令諸眾生。得正知見。佛告阿難。吾當為汝解說。假使南贍部洲。滿中須陀洹人(此云入流。是初果聖人)。其有善男子女人。滿一百年。持於世間一切所有娛樂之具。盡給施與。復以四事(衣。食。臥具。衣藥)。具足供養。恭敬禮拜。乃至滅度之後。收其舍利。起七寶塔。以香華妓樂幢旛。種種供養。於汝意云何。得福多不。阿難白佛。甚多。世尊。佛言。不如有人以淳淨心。作如是言。我今歸依佛法僧。所得功德。於彼福德。百分不及一。千分萬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佛告阿難。假使西牛貨洲。滿中斯陀含人(此云一來。是二果聖人)。有人滿二百年。如前一一供養。亦所不及三歸功德。假使東勝身洲。滿中阿那含人。(此云不來。三果聖人)有人滿三百年。如前一一供養。亦所不及三歸功德。假使北俱盧洲。滿中阿羅漢。有人滿四百年。如前一一供養。亦所不及三歸功德。假使四天下。滿中辟支佛。有人滿十千年。如前一一供養。亦所不及三歸功德。假使滿三千大千世界中。諸佛如來。若有人二萬歲中。如前一一供養。雖得無量無邊。不可算數福德。猶不如有人。以淳淨心。作如是言。我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所得功德。勝前百倍。千倍萬倍。不可算數。言辭譬類。所能知及。復告阿難。若有人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乃至一彈指頃。能受十善。受已修行。以是因緣。得無量無邊功德。若復有人。能一日一夜。受八戒齋已。如說修行。所得功德。勝前福德。千倍萬倍。百千萬倍。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若能受持五戒。盡其形壽。如說修行。所得功德。勝前福德。百倍千倍。萬倍億倍。非算數譬喻。所能知及。若復有人。受沙彌戒。沙彌尼戒。復勝於前。若復有人。受式叉摩那戒。復勝於前。若復有人。受比丘尼大戒。依戒修行。復勝於前。若復有人。盡形壽持大比丘戒。依戒如說修行。不缺不犯。無有穢濁。清淨梵行。得無量無邊功德。勝前百倍千倍萬倍。百千萬倍。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阿難聞說此三歸依處。乃至盡壽護大比丘戒。功德無量。歎未曾有。佛告阿難。此經名為希有希有經。汝當奉行。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歸戒要集卷上
歸戒要集卷中
粵東鼎湖山沙門釋 弘贊在犙輯
受五戒法
梵志復白佛言。世尊。以賜三自歸法。天帝遣善神三十六大王。護助我身。已蒙世尊。哀愍救度。今更頂禮。請受戒法。佛言善哉。梵志。汝當淨身口意。懇惻至心。敬受戒法。十方三世如來。至真等正覺。皆由三歸五戒得之。梵志。盡形壽不殺生。不教他殺。是戒能持不。若能持者。有五神王。隨逐護汝身。不令邪神惡鬼。之所得便。梵志。盡形壽不盜他人財寶。不教他行盜。是戒能持不。若能持者。有五善神王。隨逐護汝身。梵志。盡形壽不邪婬。是戒能持不。若能持者。有五神王。隨逐護汝身。眾魔皆不得便。梵志。盡形壽不妄言。綺語。兩舌鬥亂。是戒能持不。若能持者。有五神王。隨逐護汝身。梵志。盡形壽不飲穀酒。蔗酒蒲萄酒。能放逸酒。如是酒。皆不得飲。是戒能持不。若能持者。有五善神。隨逐護汝身。梵志。是為三歸五戒法也。汝善持之。勿有毀犯。優婆塞戒經云。善男子。優婆塞戒。極為甚難。何以故。是戒能為沙彌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無上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優婆塞戒。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三惡道。受大苦惱。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志心受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若歸佛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若歸法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典籍。若歸僧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眾。善男子。如來說優婆塞。或有一分。或有少分。或有無分。或有多分。或有滿分。若優婆塞受三歸已。不受五戒。是名優婆塞。若受三歸。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歸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歸。受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歸。受持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歸。受持五戒。是名滿分。故智度論云。戒有五種。始從不殺。終至不飲酒。若受一戒。名一分優婆塞。若受二戒。名少分優婆塞。若受三戒。名半分優婆塞。若受四戒。名多分優婆塞。若受五戒。名滿分優婆塞。汝今欲受何分。當隨意說。爾時智者。當隨其意授。灌頂經。梵志白佛言。若男子女人。欲受歸戒者。當云何授與。佛言。若人欲受。先禮十方佛。長跪合掌。作如是言。我弟子某甲。盡形壽。受三歸五戒。諸佛菩薩。賢聖僧眾。哀念我等。智度論云。先受三歸。後始懺悔(此謂翻邪三歸)。若久來信佛。不須先受三歸。但依五戒。八戒。三歸。先懺悔已。後受三歸。然後說戒相(懺文。如後八戒法中出。應先令修威儀。禮敬已。在戒師前。胡跪合掌。教作如是言)。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盡形壽。為滿分優婆塞(受一戒。應言一分。若受二。三。四戒。隨分言之)。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已。次授三結)。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盡形壽。為滿分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若善女人。當云優婆夷。前三歸依。第三遍訖。即發五戒。後三結。是直付囑之。次示戒相。令識持犯。故大方便經云。若受五戒。先受三歸。三歸既竟。乃得五戒。所以說五戒名者。欲使前人識五戒名字。應告彼言。今當示汝戒相。汝應諦聽受之)。
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能者。當答言能持。下准此)。 盡形壽不偷盜。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 盡形壽不邪婬。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 盡形壽不妄語。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 盡形壽不飲酒。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
(智度論云。既說戒相已。復應語言)是優婆塞五戒。盡形壽持。當供養三寶。勤修福德。進求修道(若斷婬者。受五戒已。於戒師前。更作誓言。從今日。於自夫婦。不復作婬)。大方便經。優波離白佛言。若受一日。二日。乃至十日五戒。得受不。佛言。不得。佛本制戒。各有限齊。若受五戒。必盡形壽。若受八戒。必一日一夜受。是故不得。根本羯磨云。授與三歸。并五學處。成鄔波索迦律儀護。言護者。梵語三跋羅。此譯為擁護。由受歸戒。護使不落三塗。舊云律儀。乃當義譯。云是律法儀式。若但云護。恐學者未詳。故兩俱存。即是戒體無表色也。故薩婆多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欲令救護。不得侵凌故也(言五學處。即五戒。鄔波索迦。即優婆塞。乃梵音前後不同耳。此譯為近事男。亦云親近男。或言離惡修善。謂受此戒。方能親近承事佛法僧三寶。斷諸惡法。而修眾善也)。優婆塞戒經。佛言。若受戒已。當知是人。為諸人天恭敬守護。得大名稱。雖遭惡對。心無愁惱。眾生親附。樂來依止。阿那邠坻長者子。雖為八千金錢受戒。亦得無量功德果報。為財受戒。尚得利益。況有至心。為於解脫。而當不得耶。大灌頂經。佛告執持長者。天帝所遣歸戒之神。凡有億億恒沙之數。諸鬼神王。番代擁護。不令衰耗。諸天歡喜。皆言善哉。當共護之。如是持戒。若完具者。十方現在無量諸佛菩薩羅漢。皆共稱讚。是清信士女。臨命終時。佛皆分身。而來迎之。不使持戒男女。墮惡道中。若戒羸者。當益作福德。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一心。智慧。然燈燒香散華。懸繒旛葢。歌詠讚歎三寶。恭敬禮拜。益持齋戒。亦得過度。若不能如上修行功德。復持戒不完。向諸邪道。求覓福祐。恒沙歸戒神王。各去離之。惡鬼數來。嬈近之也(戒羸者。無力持戒也)。如消災經說。舍衛國有一縣。皆奉行五戒十善。無釀酒者。中有一大姓家子。欲遠賈販。臨行。父母語言。勤持五戒十善。慎莫飲酒。犯佛重戒。受教而行。到他國已。見故親友。再三逼令飲酒。事不獲己。飲之。事訖還家。具告於親。父母言。汝違吾教。加復犯戒。為國作先。亂法之漸。非孝子也。便以販物。逐令出國。既到他國。住客舍家。主人事三鬼神。現形語言飲食。主人事之積年疲勞。患厭此鬼。鬼知人意。盜他寶物。來與主人。主人得寶。設食祭之。鬼來詣門。見舍衛國人在舍。奔走而去。主人追呼請還。鬼曰。卿舍尊客。吾焉得前。重復驚走。主人還歸。問曰。卿有何功德。致吾所事神。畏子而走。客具說佛五戒十善。實犯酒戒。為親所逐。向餘四戒。故為天神所護。卿神不敢當之。主人因從客受三歸五戒十善。問佛所在。可得見不。客曰。佛在舍衛。往立可見。主人一心往彼。路經一亭。中有一女。是噉人鬼婦。時日逼暮。從女寄宿。女言。慎勿留此。宜急前去。男子自念。我已受三歸五戒十善。心不懈怠。何畏懼乎。遂自留宿。噉人鬼見護戒神。徘徊其傍。去亭四十里。一宿不歸。明日男子進路。見鬼所噉人骨狼藉。心怖悔還。惡念便生。欲還將女歸家共住。即回亭所。復從女求宿。女言。卿死矣。吾夫是噉人鬼。不久來還。男子不信。婬意復生。不復信佛三歸之德。五戒十善之心。天神即去。無復護之。鬼得來還。女人恐鬼食此男子。哀愍藏之甕中。鬼聞人氣。問婦曰。汝得肉耶。吾欲噉之。婦曰。我不行。何從得肉。卿昨何以不歸。鬼言。正為汝宿佛弟子。天神逐我出四十里外露宿。震怖於今不安。復不得肉食。婦聞默喜。因問夫曰。佛戒云何。鬼言。急以肉來。不須問此。此是無上正真之戒。非吾所敢說也。婦言。為我說之。當與卿肉。鬼類貪殘。因為說三歸五戒。婦輙受之。心執口誦。男子甕中。復識五戒。隨言受之。天帝知此二人心自歸佛。即選善神五十。擁護二人。鬼遂走去。婦問男子。怖乎。答曰。大怖。蒙仁者恩。心悟識佛。婦言。吾本良家之女。為鬼所掠。今蒙仁恩。得聞佛戒。得離此鬼。賢者今欲何往。男子曰。吾欲到舍衛見佛。婦言。善哉。吾至本國。與父母隨賢者見佛。便俱前行。路逢四百九十八人。因相問訊。諸賢何來。答曰。從佛所來。佛日說經。意中罔罔。心不能解。今還本國。二人具說鬼所畏戒。本末因緣。諸人意乃開解。俱還見佛。佛遙見之。告阿難言。此四百九十八人。今得其本師。來見佛者。皆當得道。五百人至。為佛作禮。一心聽經。心開意解。皆作沙門。得阿羅漢。佛言。犯酒戒者。則是客舍主人。與女人累世兄弟也。然此二人。是四百九十八人前世之師。凡人求道。要當得其本師。及其善友。乃可解耳(雖犯酒戒。元非性罪。況其十善猶全。故得天神營護。若於四重戒中。而破其一。必無天神衛護。又況無其十善之德也)。報恩經云。若破五戒中重戒。而受八戒十戒。大戒。禪戒。無漏戒。一切不得。若破五戒已。欲捨五戒。更受十戒者。無有是處。若破五戒。更受五戒。亦無是處(言五戒中重戒者。謂盜五錢。三處行婬。殺人。自言得聖人法。隨犯一戒。即名犯重。不通懺悔。或遇破戒惡緣。不能持者。寧捨已乃作。後更得受。四分律云。若有捨戒者。於佛法為死。受生則難。趣死極易。捨時無問出家在家人。但對一人言。我先受五戒為優婆塞。今捨却。作在家白衣。一說便成捨)。法界次第云。破此五戒。則非清信士女。故提謂經云。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五戒。在天則違五星。在地則違五嶽。在方則違五帝。在身則違五藏。如是等世間違犯無量。若約出世。犯五戒者。則破五分法身。及一切佛法。所以者何。五戒是一切大小乘尸羅根本。若犯五戒。則不得更受大小乘戒也。若能堅持。即是五大施。故佛言。一切施中。施無畏。最為第一。是故我說五大施者。即是五戒。如是五戒。能令眾生離五怖畏。是五種施。易可修行。自在無礙。不失財物。能得無量無邊福德。離是五施。不能獲得須陀洹果。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五通名戒者。以防止為義。能防惡律儀無作之非。止三業所起之惡。故名防止。經云。何因緣故。得名為戒。戒者名制。能制一切不善法故。又名曰迮隘。雖有惡法。性不容故。又名曰清涼。遮煩惱熱。不能得入故。又名曰上。能上天上。至無上道故。又名曰學。調伏心智慧諸根故。故論云。此五戒。應名學迹。若有遊此。便昇無上智慧殿故。如尊者阿那律。告諸比丘。我依戒住戒。戒為梯隥已能昇陟無上慧殿。汝眾等應學。勿生放逸。又此五。應名學基。於涅槃城。而作基址故。今此五戒。前四是性。後一是遮。性戒者。持之性自是善。犯之性自是惡。不由佛遮制。方有善惡。故性戒受與不受。作之俱是罪。不同其餘遮制等戒。如比丘受草木戒已。犯之得罪。俗眾不受。犯不得罪。故輪王出世。以此性法化人。若受佛戒之後。犯於殺等。則更加違制之罪。若受不殺戒者。乃至一切有形。蠢動含靈。皆不得加害。及襍肉葷辛。並不得犯。若俗家井水。多有微細諸蟲。須絹濾已。將蟲還置本處。欲出行時。應帶濾囊自隨。或以眼觀。無蟲方可飲用。若受不盜戒者。下至一鍼一草。一米一穀等不與。不得自取。若受不邪婬戒者。如智論云。除己妻外。餘諸男女。鬼神。畜生。可得婬者。悉是邪婬。雖是自妻不犯。然須避於非處。謂非道。及得妊已。亦禁之。恐傷胎故(非道。謂口。及大便。餘身分也)。若受不妄語戒者。但使心虗。無問境之虗實。並犯。此有大小。自言證聖。得上人法。得禪。得定。得三昧。解脫等。名大妄語。犯不可悔。其餘見言不見。不見言見。及兩舌。惡口。綺語。犯可悔。若受不飲酒戒者。一切能醉人之酒。乃至不得以草頭滴著口中。酒是放逸根本。能犯四戒。如大方便經云昔迦葉佛時。有優婆塞。由飲酒故。盜他雞殺。婬他妻。他人來問時。答言不作。便犯妄語。亦能造四逆。唯不能破僧。毗婆沙論云。有一鄔波索迦。稟性仁賢。受持五戒。專精不犯。後於一時。為渴所逼。見一器中。有酒如水。遂取飲之。爾時便犯酒戒。時有鄰雞來入其舍。盜殺而噉。復犯殺盜二戒。鄰女尋雞來入其室。強逼交通。復犯邪行戒。鄰家告官。訊問拒諱。復犯誑語戒。如是五戒。皆由酒犯。沙彌尼戒經云。不得飲酒。不得嗜酒。不得甞酒。酒有三十六失。失道破家。危身喪命。皆悉由之。牽東引西。持南著北。不能諷經。不敬三寶。輕易師友。不孝父母。心閉意塞。世世愚癡。不值大道。其心無識。故不飲酒。欲離五陰。五欲。五葢。得五神通。得度五道。故不飲酒。薩遮尼乾子經偈云。
飲酒多放逸 現世常愚癡 忘失一切事 常被智者呵 來世常闇鈍 多失諸功德 是故黠慧人 離諸飲酒失(一切食中不得著酒)
正法念經。閻羅王數責罪人。說偈云。
酒能亂人心 令人如羊等 不知作不作 如是應捨酒 若酒醉之人 如死人無異 若欲常不死 彼人應捨酒 酒是諸過處 恒常不饒益 一切惡道階 黑闇所在處 飲酒到地獄 亦到餓鬼界 行於畜生業 是酒過所誑 酒為毒中毒 地獄中地獄 病中之大病 是智者所說 若人飲酒者 無因緣歡喜 無因緣而瞋 無因緣作惡 於佛所生癡 壞世出世事 燒解脫如火 所謂酒一法 若人能捨酒 正行於法戒 彼到第一處 無死無生處
優婆塞戒經云。或言更有無量極重之法。過去諸佛。何緣不制。而制於酒。善男子。因於飲酒。慚愧心壞。於三惡道不生怖畏。以是因緣。則不能受餘四戒。是故過去諸佛。制不聽飲。或言如來已說。酒多過失。何故不在五戒初說。是義不然。何以故。如是酒戒。名為遮重。不名性重。如來先制性重之戒。後制遮重。又如來了了知諸法性。是故制之。優婆塞五戒相經云。佛告諸比丘。犯殺有三種奪人命。一自作。二教人。三遣使。自作者。自身作奪他命。教人者。語他人言。捉是人。繫縛奪命。遣使者。語他言。汝識某甲不。汝捉是人。繫縛奪命。是使隨語奪彼命。時優婆塞犯不可悔罪。復有三種。一用內色。二用非內色。三用內非內色。第一用內色殺者。謂用手打。若用足。及餘身。分令彼死。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後不因死。是中罪可悔。第二用非內色殺者。若人以木石刀矟弓箭等。令彼死者。同前得罪。第三用內非內色殺者。以手捉木石等。打令死者。得罪同前。復有不以此三殺。但合諸毒藥。著眼耳鼻舌身上。食中被褥等中。令彼死者。亦同前罪。若優婆塞。或作火坑。漫心造者。若人墮死。犯不可悔。非人。鬼神。墮中死者。犯中罪可悔。畜生死者。犯下罪可悔。若都無死者。犯三方便可悔輕罪。若尅心唯。為人造火坑。不通餘者。若人墮死。犯不可悔。不死。犯方便。非人畜生死者。不犯。若優婆塞或用口業。呪術令死。或有歎死。讚死。或有氣力人。心起惡念令死。或墮胎令死。得罪輕重。並同前准。不犯者。或有行來出入。悞墮木石等死者。並不犯。餘如經說 第二盜戒者。以三種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用心。二用身。三離本處。第一用心者。謂發心思惟。欲為偷盜。第二用身者。謂用身分等取他物。第三離本處者。隨物在處。舉著餘處。並得重罪。復有三種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一自取。二教他取。三遣使取。復有五種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苦切取。二輕慢取。三詐稱他名字取。四強奪取。五受寄取。重物者。若盜五錢。若五錢直。得者。犯不可悔罪。復有七種取他物。犯不可悔。一非己想。二不同意。三不暫用。四知有主。五不狂。六不心亂。七不病壞心。具此七者。取他重物。犯不可悔。取他不滿五錢輕物。犯中可悔。翻前七種取他物者。重輕皆不犯 第三邪婬戒者。邪婬有四處。一男。二女。三黃門。四二根。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二根。各有三種同前。若優婆塞。與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處行婬。謂口大小便處。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二根。二處行婬。謂口及大便處。犯不可悔。若發心未行婬。未和合者。犯小可悔罪。若二身和合。止而不婬。犯中可悔。除此三處。餘處行婬。皆可悔。若人死。及畜生死者。身根未壞。於彼三處行婬。犯不可悔。輕處同上。若人雖不受戒。犯佛弟子淨戒人者。雖無犯戒之罪。後永不得受五戒。八戒。乃至出家具足戒。若顛狂心亂痛惱所纏。不自覺者。不犯。佛告諸比丘。吾有二身。一生身。二戒身。若善男子。為吾生身。起七寶塔。至於梵天。若人虧之。其罪尚有可悔。虧吾戒身。其罪無量。受罪如伊羅鉢龍王。犯不可悔也(犯淨戒人。罪同五逆。以惡業重。障於聖道。故不聽出家) 第四妄語戒者。佛告諸比丘。吾以種種呵責妄語。讚歎不妄語者。乃至戲笑。尚不應妄語。何況故妄語。是中犯者。若優婆塞。不知不見。過人聖法。自言我是阿羅漢。四等果人。乃至四禪。慈悲喜捨。得四空定。不淨觀。阿那般那念。天來龍來到我所。供養我。彼問我義。我答彼問。皆犯不可悔罪。若實見。言不見。實聞。言不聞。實疑。言不疑。有而言無。無而言有。如是等小妄語者。犯可悔罪。若發心欲妄語。未出言。犯下可悔。言而不盡意者。犯中可悔。若自言得聖道者。便犯不可悔。若狂心。亂心。不覺語者。不犯(未曾有經云。佛告祇陀太子曰。妄語有二。一重。二輕。為供養故。外現精進。內行邪濁。向人妄語。得禪境界。或言見佛。見龍。見鬼。如是之人。名大妄語。犯是罪者。墮阿鼻獄。又復妄語能令殺人。破壞人家。復有妄語。違失期契。令他瞋恨。如是名為下妄語。墮小地獄。其餘戲笑。及諸理匿禁之事。或有言無。或無言有。不犯戒也)。 第五酒戒者。佛告諸比丘。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酒有二種。穀酒。木酒。穀酒者。以諸五穀。襍米作酒者是。木酒者。或用根莖木葉果。用種種子。諸藥草。襍作酒者是。酒色酒香酒味。飲能醉人者。是名為酒。若甞咽者。亦名為飲。若飲穀酒。咽咽犯。若飲酢酒。若飲甜酒。若噉麯能醉人者。若噉糟。若飲酒澱。若飲似酒。酒色酒香酒味。能令人醉者。並隨咽咽犯。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及餘飲者。皆不犯。若依四分律。病比丘等。餘藥治不差。以酒為藥者。不犯。顛狂心亂痛惱。不覺知者。不犯。優婆塞戒經。佛言。一切眾生。因殺生故。現在獲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賢聖訶責。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橫罹其殃。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當墮地獄。多受苦惱。饑渴長命。惡色惡力惡名等事。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復受惡色短命貧窮。是惡人因緣力故。令外一切五穀果蓏。悉皆減少。是人殃流及一天下 善男子。若人樂偷。是人亦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他人失物。於己生疑。雖親附人。人不見信。常為賢聖之所訶責。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墮於地獄。受得惡色惡力惡名。饑渴苦惱。壽命長遠。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貧於財物。雖得隨失。不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愛念。身常受苦。心懷愁惱。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噉。不得色力。是人惡果。殃流萬姓 善男子。若復有人。樂於妄語。是人現得惡口惡色。所言雖實。人不信受。眾皆憎惡。不喜見之。是名現世惡業之報。捨此身已。入於地獄。受大苦楚。饑渴熱惱。是名後世惡業之報。若得人身。口不具足。所說雖實。人不信受。見者不樂。雖說正法。人不樂聞。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資產減少 善男子。若復有人樂飲酒者。是人現世喜失財物。身心病多。常樂鬥諍。惡名遠聞。喪失智慧。心無慚愧。得惡色力。常為一切之所呵責。人不喜見。不能修善。是名飲酒現在惡報。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饑渴等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身。心常狂亂。不能繫念。思惟善法。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資產臰爛 善男子。若復有人樂為邪婬。是人不能護自他身。一切眾生。見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語在先。於一切時。常受苦惱。心常散亂。不能修善。喜失財物。所有妻子。心不戀慕。壽命短促。是名邪婬現在惡果。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惡色力。饑渴長命。無量苦惱。是名後世惡業果報。若得人身。惡色惡口。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男女。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 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五處。所不應遊。屠兒。婬女。酒肆。國王。旃陀羅舍。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五事。所不應作。一者不賣生命。二者不賣刀劒。三者不賣毒藥。四者不沽酒。五者不壓油(外國麻中有蟲。故犯。此方無蟲。應不犯)。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三事。所不應為。一者不得作羅網。二者不得作藍染(外國染五大色。多殺蟲故。此方染青。亦多殺蟲。入五大色數)三者不得釀皮。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復有二事不應為。一者樗蒲。圍碁。六博。二者種種歌舞妓樂。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種人。不應親近。一者[其/水]博。二者飲酒。三者欺誑。四者酤酒。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法放逸。所不應作。何等放逸。寒時。熱時。饑時。渴時。多食飽時。清旦暮時。懅時。作時。初欲作時。失時。怖時。喜時賊難穀貴時。病苦少壯年衰老時。富時。貧時。為命財時。如是時中。不修善法。汝能離不。善男子。受優婆塞戒。先學世事。既學通達。如法求財。若得財物。作四分。一分應供父母。己身。妻子眷屬。二分應作如法販轉。留餘一分。藏積自用作福。善男子。財物不應寄附四處。一者老人。二者遠處。三者惡人。四者大力。如是四處。不應寄附。善男子。受優婆塞戒。有四惡人。常應離之。一者樂說他過。二者樂說邪見。三者口輭心惡。四者少作多說。如是戒者。亦名初地。亦名導地。亦名平地。亦名等地。亦名慈地。亦名悲地。亦名佛跡。亦名一切功德根本。亦名福田。以是因緣。智者應當受持不毀。復次。戒有二果。一諸天樂。二菩提樂。智者應當求菩提樂。不求諸天樂。智度論云。有三品持戒。若下持戒。生人中。中持戒。生六欲天中。上持戒。又修四禪四空定。生色無色界天中。上持戒。有三種。下清淨持戒。得阿羅漢。中清淨持戒。得辟支佛。上清淨持戒。得佛道。不著不倚。不破不缺。聖所讚愛。是為上清淨持戒。若人求大善利。當堅持戒。如惜重寶。如護身命。何以故。譬如大地。一切萬物。皆依地而住。戒亦如是。為一切善法住處。又如無足欲行。無翅欲飛。無船欲度。是不可得。若無戒。欲求好果。亦復如是。若人棄捨此戒。雖居山苦。行。食果服藥。與禽獸無異。梵網經佛言。不受佛戒名為畜生。生生之處。不見三寶。如木石無心。名為外道。邪見人輩。木頭無異。故經云。一切功德助道之行。舉要言之。以戒為本。持戒為始。以戒淨故。不斷佛種。成等正覺。不斷法種。分別法性。不斷僧種。修無為道。以持淨戒。相續不斷故。優婆塞戒經云。若至心能受持如是戒者。是人名為優婆塞中分陀利華。優婆塞中微妙上香。優婆塞中清淨蓮華。優婆塞中真實珍寶。優婆塞中大丈夫人。善男子。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名為比丘。在家菩薩名為優婆塞。出家菩薩。持出家戒。是不為難。在家菩薩。持在家戒。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今此五戒。必從有德明師稟受。方乃得戒。若師不明。不能指示止持作犯。出世之要。故須授受。當依法教。如分別經云。阿難問佛。若時無明師傳教戒者。若有一人。書寫戒律。授與之。便可得度為道者不。佛言。皆當得知禁法者。乃可授戒。不可以文字受。便為應法。何以故。佛為天上天下之大智。不可妄傳失旨。皆當明於戒法禁律。事事委練。乃為相授。不明戒法禁要之事。而妄授人戒法。違佛戒信。反用為是。罪不小也。猘狗經云。佛語阿難。後末世時。有弟子作師懶墯。無有智慧。不精佛法。欲得人供養。行授人戒法。是為賣戒。阿諛隨人。見人貪殺。不與誡。見人嗜酒。不斷酒。謂多少可飲。如是教者。持人著泥犁中。阿難問佛。新發意者。值遇惡師。不曉不了。謂法當爾。至使信受其言。愚癡不解。更見名師。為可復重受戒不。佛言。於我法中曠大。極可得悔。更自懺洗。初發意時。心常矇冥。為惡師所誤。實自不知。更行受戒。始為入法。不知不曉時。非佛弟子。為是世間少善人耳。無有大功德)。善生長者。白佛言。世尊。菩薩已受優婆塞戒。復當云何供養三寶。佛言。善男子。世間福田。凡有三種。一報恩田。二功德田。三貧窮田。報恩田者。所謂父母師長和尚。功德田者。從得煖法。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貧窮田者。一切窮苦困厄之人。如來世尊。是二種田。一報恩田。二功德田。法亦如是。是二種田。眾僧三種。一報恩田。二功德田。三貧窮田。以是因緣。菩薩已受優婆塞戒。當至心勤供養三寶。善男子。如來即是一切法藏。是故智者。應當至心。勤心供養生身。滅身。形儀。塔廟。若於曠野無塔廟處。常當繫念尊重讚歎。若自力作。若勸人作。見人作時。心生歡喜。如其自有功德力者。要多廣教眾多之人。而共作之。既供養已。於己身中。莫生輕想。於三寶所。亦應如是。凡所供養。不使人作。不為勝他。作時不悔。心不愁惱。合掌讚歎。恭敬尊重。若以一錢。至無量寶。若以一線。至無量線。若以一華。至無量華。若以一香。至無量香。若以一偈讚。至無量偈。若以一禮。至無量禮。若遶一帀。至無量帀。若一時中。乃至無量時中。若自獨作。若共人作。善男子。若能如是至心供養佛法僧者。若我現在。及涅槃後。等無差別。涅槃經云。若於佛法。供養一香燈。乃至獻一華。則坐不動國。善守佛僧物。塗掃佛僧地。像塔如母指。常生歡喜心。亦生不動國。此則淨土常嚴。不為三災所動也(不動國。即東方阿閦佛國)。佛告善生。若供養僧。即是供養佛僧二寶。若觀佛法功德微妙。即是具足供養三寶。若人施時。不求果報。即是供養無上菩提。具足成熟檀波羅蜜。修菩提道。能得未來無量功德。亦能自利。及利益他。智度論云。時佛姨母大愛道。以金色上上寶衣奉佛。佛勸施僧。能消能受。故知佛寶僧寶。福無多少。佛說偈言。若人敬愛佛。亦當敬愛僧。不當有分別。同皆為寶故。大莊嚴論云。眾僧功德海。無能測量者。佛尚生欣敬。自以百偈讚。況餘一切人。而當不稱歎。廣大良福田。種少獲大利。是故於眾僧。耆老及少年。等心而供養。不應生分別。佛告善生。善男子。若人樂施。是人即壞五弊惡法。一者邪見。二者無信。三者放逸。四者慳貪。五者嗔癡。離是惡已。心生歡喜。因歡喜故。乃至獲得真正解脫。是人現在得四果報。一者一切樂見。乃至怨家。二者善名流布遍於四方。三者入大眾。時心無怖畏。四者一切善人。樂來親附。善男子。修行施己。其心無悔。是人若以客煩惱故。墮於地獄。雖處惡處。不饑不渴。以是因緣。離二種苦。一鐵丸苦。二鐵漿苦。若畜生身。所須易得。無所匱乏。若餓鬼身。不受饑渴。常得飽滿。若得人身。壽命色力安樂辯才。及信戒施多聞智慧。勝於一切。雖處惡世。不為惡事。惡法生時終不隨受。於怖畏處。不生恐怖。若受天身。十事殊勝。復當深觀貧窮之苦。豪貴快樂。是故繫心常樂行施。善男子。若人有財。見有求者。言無言匱。當知是人。已說來世貧窮薄德。如是之人。名為放逸。善男子。無財之人。自說無財。是亦不然。何以故。一切水草。人無不有。雖是國主。不必能施。雖是貧窮。非不能施。何以故。貧窮之人。亦有食分。食已洗器。棄蕩滌汁。施應食者。亦得福德。若以塵麨施於蟻子。亦得無量福德果報。天下極貧。誰當無此塵許麨耶。誰有一日食三揣麨。命不全者。是故諸人。應以食半。食於乞者。善男子。極貧之人。誰有赤裸無衣服者。若有衣服。豈無一綖施人繫瘡。一指許財。作燈炷耶。善男子。天下之人。誰有貧窮。當無身者。如其有身。見他作福。身應往助。歡喜無厭。亦名施主。亦得福德。或時有分。或有與等。或有勝者。以是因緣。我受波斯匿王食時。亦呪願王。及貧窮人。所得福德。等無差別。善男子。如人買香。塗香。末香。散香。燒香。如是四香。有人觸者。買者。量者。等聞無異。而是諸香。不失毫釐。修施之德。亦復如是。若多若少。若麤若細。若隨喜心。身往佐助。若遙見聞。心生歡喜。其心等故。所得果報。無有差別。善男子。若無財物。見他施已。心不喜信。疑於福田。是名貧窮。若多財寶。自在無礙。有良福田。內無信心。不能奉施。亦名貧窮。是故智者。隨有多少。任力施與。除布施已。無有能得人天之樂。至無上樂。是故我於契經中說。智者自觀。餘一揣食。自食則生。施他則死。猶應與之。況復多耶。善男子。智者當觀。財是無常。是無常故。於無量世。失壞耗減。不得利益。雖是無常。而能施作無量利益。云何慳惜。不布施耶。智者復觀世間。若有持戒多聞。持戒多聞因緣力故。乃至獲得阿羅漢果。雖得是果。不能遮斷饑渴等苦。若阿羅漢。難得房舍衣服飲食臥具病藥。皆由先世不施因緣。破戒之人。若樂行施。人是雖墮餓鬼畜生。常得飽滿。無所乏少。善男子。除布施已。不得二果。一者自在。二者解脫。若持戒人。雖得生天。不修施故。不得上食。微妙瓔珞。若人欲求世間之樂。及無上樂。應當樂施。智者當觀生死無邊。受樂亦爾。是故應為斷生死施。不求受樂。復作是觀。雖復富有四天下地。受無量樂。猶不知足。是故我應。為無上樂。而行布施。不為人天。何以故。無常故。有邊故(無上樂。即無上涅槃樂)。善男子。施物已。兼化眾生。云何教化。見貧窮者。先當語言。汝歸能依三寶不。受齋戒不。若言能者。先受三歸。及以齋戒。後則施物。若言不能。復應語言。若不能者。汝能隨我說一切法無常無我。涅槃寂滅不。若言能者。當教已。便施。若能如是先教後施。名大施主。若以衣施。得上妙色。若以食施。得無上力。若以燈施。得淨妙眼。若以乘施。身受安樂。若以舍施。所須無乏。善男子。智者施時。不為果報。何以故。定知此因。必得果故。毗婆沙論云。若人一日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世。決定不逢刀兵災起。若以一訶子。起殷淨心。奉施病僧。於當來世。決定不逢疾疫災起。若一搏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饑饉災起。是以尊者薄拘羅。昔受一不殺生戒。得五不死報。施病比丘一訶梨勒果。九十一劫。天上人中。享福快樂。未嘗有病。今最後身出家。成阿羅漢。年百六十無疾。由施僧一果故。智度論云。一念中能行六波羅蜜。謂布施時。如法捨財。是檀波羅蜜。安住大善道中布施。不向二乘。是戒波羅蜜。慳等煩惱。及魔等來。不能動心。是忍辱波羅蜜。布施不息。是精進波羅蜜。攝心不散。無疑無悔。是禪波羅蜜。與者受者。乃至財物。俱不可得。是般若波羅蜜(檀者。施也)。又云。施有三種。一財施。二法施。三無畏施。持戒自檢。不侵一切眾生財物。是行財施。能種種說法。令其開悟。名為法施。眾生畏死。持戒不害。名無畏施。大丈夫論云。財施者。除眾生身苦。法施者。除眾生心苦。財施者。為得身樂。法施者。為得心樂。財施者。為眾生所愛。法施者。為世間所敬。未曾有經云。施食濟一日之命。施財物濟一世之乏。說法教化。能令眾生出世間道。法苑云。若以紙墨令人書寫。若自書寫如來正典。然後施人。令得讀誦。是名法施。如是施者。未來世中。得成上色。壽命延長。多饒財寶。身得大力安樂。獲無礙辯。信心明了。故知法施殊勝。過於財施。若聞法施過於財施。愚人不解。即便秘財唯樂讀經。若如是者。不如有人解心。布施一錢。勝如迷心讀經百千萬卷。是故如來設教。意存解行。雙行方成佛果。阿毗曇甘露味經云。若施畜生。受百世報。若施不善人。受千世報。若施善人。受千萬世報。若施離欲凡夫。受千萬億世報。若施得道人。得無數世報。若施佛。得至涅槃。僧伽吒經云。大眾白佛言。世尊。一佛福德。有幾量耶。佛言。譬如大地微塵。如恒河沙等眾生。悉成十地菩薩。如是一切十地菩薩。所有功德。不如一佛功德之力。優婆塞戒經云。若優婆塞。常能至寺。親近諸比丘等。諮問法味。至心聽受。憶念不忘。能分別義。轉化眾生。是名優婆塞。自利利他。若不能習學。如是所說。輕慢比丘。為求過失。而往聽法。無信敬心。奉事外道。見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諸宿。是優婆塞。不名堅固。如法住也。若人為護舍宅身命。齋祀諸神。是人不名失歸依法。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禮拜外道。是人即失三歸依法。若聞諸天有曾見佛。功德勝己。禮拜供養。是人不失歸依之法。或時禮拜天王。應如禮拜世間諸王。長者。貴人。耆舊。有德之人。雖復禮拜。所說邪見法。慎無受之。供養天時。當起慈心。為護身命。財物國土。人民恐怖。所說邪見。何故不受。智者應觀外道所說云。一切世間萬物。皆是自在天之所作。若是天所作者。我今何故修是善業。而一切眾生作善惡業。以是業緣。自受果報。復說一切萬物。時節星宿。是自在天作。如是邪說。我云何受。智者了了。知是業果。云何說言。時節星宿。自在天作耶。以是因緣。智者不受外道邪錯之說。善男子。一切眾生。隨於業行。若修正見。受於安樂。修邪見者。受大苦惱。因修善業。得大自在。得自在已。眾生親近。復為宣說善業因緣。善業因緣。故得自在。一切眾生。皆由修善業因緣故。得受安樂。非年宿也。順正理論云。諸天神眾。於近事邊。無敢希求禮敬。如國君主。於比丘定無希求禮敬。懼損功德。及壽命故。如契經說。北方天王。請大目連。舍利弗等。五百聖僧。至自宮中。設供養已。請施頌願。復請曰。從今後。諸出家者。及在家近事等。至我廟中。一切皆應施我頌願。我等眷屬。亦從今時。專誠護持正法。令佛出家在家弟子。於一切時。恒無惱害。時尊者許其請所徧。告一切出家在家受佛戒者。至天廟中。皆應如法施天頌願。然未曾有令合掌敬禮。若近事樂禮天神。便與外道等無差別。愛樂邪徒。所作業故。由此方便。習近邪師。墮惡趣因。漸堅增盛。從此展轉。乃至多生。亦樂如是邪行。又若近事。禮敬天神。引多眾生。作大衰損。彼事天者。皆作是言。近事深閑佛教。今來禮敬我所事天。必於天神有懷敬信。善哉。我等無倒歸依。又世間諸樂正理者。推尋佛教。未究其真。觀此。便生僻執。謂佛教。似世間書傳。以不能辯真義理。乃令是人。還歸依諸天神眾。引如是等。無量眾生。令增邪執。名大衰損。又非近事繫天神。自是邪徒相率歸附。非出家人。皆應致敬。是故近事。不應禮敬一切天神(優婆塞戒。經許近事禮拜天神如禮國君等。不得信受其說。今順正理論。禮敬亦遮。天王尚不聽禮。況餘諸鬼神。今時有信受偽造玉皇寶告。三官經。七斗經。受生經等。豈不大錯。或曰經雖非真。可誘為善。寧有過耶。答曰。豈不聞乎。因地不真。果招紆曲。生生不獲正見。過誠非小。宜速省之)。優婆塞戒經云。善生白佛言。世尊。菩薩已受優婆塞戒。若有內外諸惡。不淨因緣。云何得離。佛言。應修念佛心。若有至心修念佛者。是人則得離內外惡。不淨因緣。增長悲慧。大般若經云。佛告善現。菩薩摩訶薩。若晝若夜。常不遠離念佛作意。常不遠離聞法作意。由此因緣。隨諸國土。有諸如來。現說正法。即乘願力。往彼受生。或乘神通。而往聽法。由是因緣。此諸菩薩。生生之處。常不離佛。恒聞正法。無間無斷。無量壽經佛告彌勒。於此世界。有六十七億不退菩薩。往生極樂國。一一菩薩。已曾供養無數諸佛。次如彌勒者也。諸小行菩薩。及修習小功德者。不可稱計。皆當往生。不但我剎。諸菩薩等。往生彼國。他方佛土。亦復如是。其第一佛。名曰遠照。彼有百八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二佛。名曰寶藏。彼有九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三佛。名曰無量音。彼有二百二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四佛。名曰甘露味。彼有二百五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五佛。名曰龍勝。彼有十四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六佛。名曰勝力。彼有萬四千菩薩。皆當往生。其第七佛。名曰師子。彼有五百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八佛。名曰離垢光。彼有八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九佛。名曰德首。彼有六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十佛。名曰妙德山。彼有六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十一佛。名曰人王。彼有十億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十二佛。名曰無上華。彼有無數。不可稱計。諸菩薩眾。皆不退轉。智慧勇猛。已曾供養無量諸佛。於七日中。即能攝取百千億劫大士所修堅固之斯。法等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十三佛。名曰無畏。彼有七百九十億大菩薩眾。諸小菩薩。及比丘等。不可稱計。皆當往生。佛語彌勒。不但此。十四佛國中。諸菩薩等。當往生也。十方世界。無量佛國。其往生者。亦復如是。甚多無數。我但說十方諸佛名號。及菩薩比丘生彼國者。晝夜一劫。尚未能盡。我今為汝略說之耳。唐。慈愍三藏法師。躬往天竺。尋求梵本。訪善知識。深厭閻浮。乃自惟曰。何國何方。有樂無苦。何法何行。能速見佛。徧問天竺三藏學者。皆讚淨土。合於金口。愍聞已頂受。漸至北天竺。徤馱羅國。王城東北。有一大山。山有觀音像。愍。遂七日叩頭祈請。以斷食畢命為期。至七日夜。觀音空中。現紫金色相。垂右手摩愍頂曰。汝若傳法。自利利他。惟有西方阿彌陀佛國。勸令念佛誦經。迴願往生。到彼國已。見佛及我。自當知淨土法門。勝過諸行。說已。忽然不現。又唐。法照法師。大歷二年。止衡州雲峰寺。慈忍戒定。為時所宗。忽於一日。鉢內。兩次現五色雲。雲中見有梵剎。題曰。大聖竹林寺。後詣五臺。見異光。果得竹林寺。方圓可二十里。一百二十院。皆是寶塔莊嚴其地純是黃金。流渠華樹。充滿其內。照入寺。至講堂。見文殊在西。普賢在東。各據師子之座。萬眾園繞。而為說法。照作禮。問曰。末代凡夫。去聖時遙。知識轉劣。垢障尤深。佛法浩瀚。未審修何法門。最為捷要。文殊告曰。諸修行門。無如念佛。我以念佛。得一切種智。是故一切諸佛法。般若波羅蜜。甚深禪定。乃至諸佛。皆從念佛而生。故知念佛。是諸法之王。汝當念無上法王。令無休息。照。復問。當云何念。文殊曰。此世界西。有阿彌陀佛。彼佛願力。不可思議。汝若繫念。令念無間斷。決定往生。永不退轉。說是語已。二大聖。各舒金色手。摩照頂。為授記。照歡喜禮謝而退(念佛徃生法門。如大小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經等。及諸淨土典籍。廣明)。
歸戒要集卷中
歸戒要集卷下
粵東鼎湖山沙門釋 弘贊在犙輯
受八戒齋法
僧祇律云。佛告諸比丘。今是齋日。喚優婆塞淨洗浴。著淨衣。受布薩。增一阿含經云。佛告優婆塞。當於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往詣長老比丘所。一一受八戒。一一受之。勿令失次。優婆塞戒經云。若優婆塞受持五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得失意罪。故懺法云。月無六齋。懶墯之業。灌頂經云。雖持五戒具足。不於六日持八戒齋。猶華樹無果。婦人不產。種穀不滋。治生無利。折耗失本。更無衣幘。不持齋戒。無利如是。優婆塞戒經云。佛告善生長者。若有從他。三受三歸。三受八戒。是名得具一日一夜優婆塞齋。明相出時則失。是故。不得佛像邊受。要當從人。根本清淨。受已清淨。莊嚴清淨。覺觀清淨。念心清淨。求報清淨。是名三歸清淨齋法。若能如是歸依受八戒者。除五逆罪。餘一切惡。悉皆消滅。若有難言。何緣五戒。盡形壽受。八戒齋法。一日一夜。當言。如來善知法相。通達無礙。作如是說。又如人重病。要須眾藥。和合治之。若少一種。則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眾生。亦復如是。具諸惡故。要眾戒。然後治之。若少一戒則不能治。大方便經云。受八齋法。應言一日一夜不殺等令言語決絕。莫使與終身戒相亂也。問曰。受八戒法。得二日三日。乃至十日。一時受不。答曰。佛本制一日一夜戒。不得過限。若有力能受。一日過已。次第更受。如是隨力多少。不計日數。夫受齋法。必從他人邊受。於何人受。五眾邊受。婆沙論問曰。近住律儀。云何而得。答曰。從他教得。謂隨師教。自發誠言。恭敬受得。又受戒者。要隨師語如師語而說。方得受。若先自發言。或與師俱說。不得律儀。問曰。著何服飾。受此律儀。答曰。常所受用。衣服嚴具著之。皆得受。若為暫時莊嚴身者。必須棄捨。方受此戒。受時應齊一晝夜。不增不減。謂清旦時。從師受得。至明清旦。律儀便捨。問曰。若至午後。受此戒者。亦得戒不。答曰。應言不得。除先要期。月八日等恒受齋戒。彼有餘緣。午前不憶。食已方憶。深生慚愧。即請戒師。如法受者。亦得。薩婆多論云。夫受齋戒。要從他受。必無授者。但心念口言。自歸三寶。我持八戒。亦得。準此必無戒師。或師不識戒相。方聽自受。若近處有師。心生慢惰。不往從受。而自受者。亦不得戒。如俱舍論云。若不恭敬。不發律儀。若不如法受者。但生妙行。不發律儀。增一阿含經云。若受八關齋。先須懺悔前罪。然後受戒(應如是懺悔言)。
我某甲。從無始生死已來。至於今日。身業不善。殺。盜。婬。口業不善。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業不善。貪欲。瞋恚愚癡邪見。如此眾罪。今向十方諸佛。諸大菩薩。得道賢聖。現前師僧。求哀懺悔(三懺已。教作如是受言)。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夜。為淨行優婆塞(女人。即云優婆夷)。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次受三結)。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為淨行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已。次受戒相)。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殺生。 如諸佛盡壽。不偷盜。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偷盜。 如諸佛盡壽。不婬欲。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婬欲。 如諸佛盡壽。不妄語。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妄語。 如諸佛盡壽。不飲酒。我某甲一日一夜不飲酒。 如諸佛盡壽。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我某甲一日一夜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 如諸佛盡壽。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如諸佛盡壽。不坐高廣大牀。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坐高廣大牀。 如諸佛盡壽。不非時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非時食。
(阿含經云。如上次第授已。當教發願。智度論云。當發願言)。
我某甲。受行八戒。隨學諸佛。名為布薩。願持是福。不墮三惡八難。亦不求輪王梵王。世界之樂。願斷諸煩惱。逮得薩雲若。成就佛道(若欲兼報四恩。求生淨土者。當作如是發願言)。
我今以此八關戒齋功德。四恩總報。三有齊資。普與眾生。同生淨土(梵網經云。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
增一阿含經云。若男子女人。欲得八關齋。離諸苦者。得盡諸漏。入涅槃城。當求方便。成此八齋。人中榮位。不足為貴。天上快樂。不可稱計。欲求無上之福者。當求此齋。欲生六欲天。色。無色界天者。當持此齋。欲求一方。二方。三方。四方。天子。轉輪聖王位者。亦獲其願。欲求聲聞。緣覺。佛乘者。悉成其願。吾今成就。由其持戒八戒。十善。無願不獲。大論問云。五戒。一日戒。何者為勝。答曰。有因緣故。二戒俱等。但五戒終身持。八戒一日持。又五戒常持。時多而戒少。一日戒時少。而戒多。若無大心。雖復終身持。不如有大心。持一日戒。譬如輭夫為將。雖復將兵終身。卒無功名。若英雄奮發。禍亂立定。一日之勳。名葢天下。八戒比於餘戒。亦復如是。成實論云。八戒優婆塞者。秦言善宿男。是人善心。離破戒宿故。諸經論中。或名清信士。或言近佛男。或云近住男。優婆夷則云清信女。近佛女。也。報恩經云。若破八戒中重戒。後更受八戒。或受五戒。或受十戒。或受大戒。及禪戒。無漏戒。一切不得。此中戒相。持犯。如前五戒中說。唯五戒制離邪婬。此中全斷婬欲為異。後之三戒。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者。謂不以諸華貫之為鬘。名香為末。塗飾薰佩。及莊嚴衣具等。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者。謂不自習歌曲戲舞。作諸妓樂。樗蒲圍棋等。及他人作時。亦不往觀聽。不坐高廣大牀者。謂不坐臥過限。嚴麗莊校牀座等。如阿含經云。牀梐下。足高尺六。非高。濶四尺。非廣。長八尺。非大。越此量者。方明高廣大牀(此是周尺)。復有八種牀。初四約物辯貴。體不合坐。下四約人辯大。縱令地鋪。擬於尊人。亦不合坐。一金牀。二銀牀。三牙牀。四角牀。五佛牀。六辟支佛牀。七羅漢牀。八師僧牀。不非時食者。謂不過日中噉嚼五穀瓜果等。若日過西一線。即名非時。經云。諸天早食。佛日中食。畜生日西食。鬼神夜食。今受八戒。斷六道因。學佛中食。以表中道。離二邊過故。食訖。須嚼楊枝。淨水潄口。去中餘津。若不嚼楊枝。口中餘津尚存。即犯非時。如無楊枝。除毒樹。一切桃槐苦澀等樹。皆可用之。今此八戒。諸經論中。或名八關齋戒。或名八齋戒。或名八支戒。以第六第七戒。合為一支。謂同於莊嚴處轉。故名八支。或名八種長養功德法。名雖不一。而戒則同。謂以前八法。名為關戒。後一不非時食。名之為齋。關謂關閉八惡。不起諸過。齋以齊中為義。即是禁止八惡。令修中道也。復有釋云。齋者。齊也。謂禁止六情。不染六塵。齊斷諸惡。具修眾善。故名齋也。大方便經云。優波離。白佛言。夫八齋法。通過中不食。乃有九法何以八事得名。答曰。齋法過中不食為體。八事助成齋體。共相支持。名八支齋法。是故言八齋。不云九也。成實論云。何故正離八事耶。謂此八是門。由此八法。離一切惡。是中四是實惡。飲酒是眾惡門。餘三是放逸因緣。是人離五種惡。是福因緣。離餘三種。是道因緣。婆沙論問曰。八支律儀。幾是尸羅支。幾是不放逸支。幾是遠離支。答曰。五是尸羅支。謂離害生命。乃至離飲酒。一是不放逸支。謂離非時食。餘二是遠離支。又前四是尸羅支。離性罪故。第五是不放逸支。雖受尸羅。若飲諸酒。心便放逸。不能護故。後三是遠離支。以能隨順厭離心故。厭離能證律儀果故。此之八戒。名近住律儀。謂近阿羅漢住以受此律儀。隨學彼故。或名長養。長養在家善根。令近出家善根住故。此近住律儀。或有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不淨。如自在者。受此戒者。有厨人欲殺生命。擬充所食。彼便告曰。我今受戒。不得殺生。留待明朝。殺充所食。如刑戮等。亦爾。如是名為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不淨。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亦淨。而惡尋思之所損害。謂欲尋思。瞋尋思。害尋思。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近分俱淨。非惡尋思之所損害。而不攝受正念。謂六隨念(佛。法。僧。戒。施。天)。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俱淨。非惡尋思。攝受正念。而不回向解脫。為求生天欲樂等。故受持戒。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若有根本業道淨。乃至回向解脫。世尊說彼所受戒。是殊勝業。能獲大果。由此應知。隨心優劣。所獲報殊。當發大心。以求勝果。故八長養功德經。受戒已。發願言。我持戒行。莊嚴自心。令心喜悅。廣修一切。相應勝行。求成佛果。究竟圓滿。復說偈曰。我發無二最上心。為諸眾生不請友。勝菩提行善所行。成佛世間廣利益。願我乘是善業故。此世不久成正覺。說法饒益於世間。解脫眾生三有苦。優婆塞戒經云。若有人以四大寶藏。滿中七寶。持布施人。所得功德。不如有人一日一夜。受持八戒。得無量果報。至涅槃樂。彌勒出時。百年受齋。不如今日五濁世中。一日一夜持齋。無量壽經佛言。汝等廣植德本。布恩施惠勿犯道禁忍辱。精進。一心。智慧。轉相教化。為德立善。正心正意。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極樂世界。為善百歲。齋法經云。譬如天下十六大國。滿中眾寶。不可稱說。不如一日受佛齋法。比其福者。十六大國。為一豆耳。雜譬喻經云。一日持齋。有六十萬歲糧。非時不食。復有五福。一少病。二身安。三少婬。四少睡。五生天識宿命。墮舍迦經。云。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奉持八齋。一日一夜。福不可計。若賢善人。急欲得阿羅漢道。若佛道者。生天者。端其心。一其意。一月十五日。或二十日。受齋大善。大智度論云。若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受持此戒。其福最多。此是如來現大神通日也。問曰。何故六日受八戒修福德。答曰。是日鬼神逐人。欲奪人命。疾病凶衰。令人不吉。以劫初聖人。教人持齋修善治福。以避凶衰。是時齋法。不知受八戒。直以一日不食為齋。後佛出世。始教一日一夜。如諸佛受持八戒。過中不食。是功德。將人至涅槃樂。四天王經中。佛說月六齋日。天使者太子。及四天王。自下觀察眾生。不布施持戒。孝順父母者。便上忉利天。以啟帝釋。帝釋諸天心皆不悅。說言。修羅種多。諸天種少。若布施持戒。孝順多者。諸天歡喜。說言。天眾增益。修羅減損。涅槃經云。佛告大王。波羅柰國。有屠兒名曰廣頞。於日日中。殺無量羊。見舍利弗。即受八戒。經一日一夜。以是因緣。命終得為北方天王毗沙門子。如來弟子。尚有如是大功德果。況復佛也。賢愚經云。阿槃提國中。有一老婢。晨夜走使。不得安處。小有違失。便受鞭捶。衣不蔽形。食不充口。年老困悴。思死不得。持瓶詣河取水。思惟是苦。舉聲大哭。時迦旃延尊者。來至其所。問言。何以悲泣懊惱乃爾。白言。尊者。我既年老。恒執苦役。加復貧窮。衣食不充。思死不得。以故哭耳。尊者言。汝若貧者。何不賣貧。婢言。貧那得賣。誰當買貧。尊者言。貧實可賣。如是至三。婢言。苟貧可賣。我宜問方。大德。貧云何賣。尊者言。審欲賣者。一隨我語答言諾。尊者告言。汝先洗浴。洗已。告言。汝當布施。白言。尊者。我極貧困。身無手許完納。唯有此瓶是大家許。當以何施。尊者即持鉢與之。汝持此鉢取少淨水。如教取來奉上尊者。尊者受已。尋為呪願。次教受八戒齋。後教念佛種種功德。問言。汝有住止處不。答言。無也。若磨時。即磨下臥。舂炊作使。即臥其中。或時無作。止宿糞堆。尊者言。汝好持心。恭謹走使。莫生嫌恨。自伺大家。一切臥竟。密開其門。於門曲內。敷淨草坐。思惟觀佛。莫生惡念。時老婢奉教歸家。依敕施行。於後夜中。即便命終。生忉利天。大家蚤起。見婢命終。瞋曰。此婢恒常不聽入舍。今暮何故乃於此死。即使人草索繫脚。拽至林中。此女既生天上。與五百天子娛樂。時舍利弗在忉利天。問言。汝因何福。生此天中。答言。不知。舍利弗借其道眼。觀見故身。生天因緣。由迦旃延。即將五百天子。來至林中。散華燒香。供養死屍。諸天光明。照曜村林。大家見變。怪其所由。與眾詣林觀看。見諸天子。供養此屍。即問天曰。此婢醜穢。生存之時。人猶惡見。況今已死。何故諸天。而加供養。時天子具說本末。生天因緣。即皆迴詣迦旃延所。尊者。為諸天人。廣說妙法。所謂施戒生天之論。欲不淨法。出離為樂。時彼天及五百天子。得須陀洹果。飛還天宮。時在會眾。聞法已。各獲道迹。乃至四果。莫不歡喜奉行(迦旃延。以天眼觀見此婢。餘有一夜命在死即墮落地獄。受無量苦。故徃度之)。法句喻經云。東方有國名鬱多羅波提。有婆羅門五百人。相率欲詣恒水邊。三祠神池。沐浴垢穢。裸形求仙。路由大澤。迷不得過。中路乏糧。遙見一大樹。如有神氣。想有人居。馳趣樹下。了無所見。舉聲大哭云。饑渴委厄。窮死斯澤。樹神現身問曰。道士。那來。今欲何行。同聲答曰。欲詣神池。澡浴望仙。今日饑渴。幸哀矜濟。樹神舉手。百味飲食。從手流溢。給眾飲食。皆得飽滿。其餘飲食。足供路糧。臨別。詣神請問曰。本行何德。致此巍巍。神曰。吾本所居。在舍衛國。時國大臣。名曰須達。飯佛眾僧。於市買酪。無提酪者。倩我提之。住到精舍。使我斟酌訖行澡水。儼然聽法。一切歡喜。稱善無量。時我奉齋。暮還不飡。婦怪問我。不審何恨。我曰。不恨也。見長者須達飯佛。請我奉齋。齋名八關。時婦瞋忿言曰。瞿曇亂俗。奚足採納。君毀遺則。禍從此興。踧迫不已。便共俱食。時我壽盡。神來生此。為此愚婦。破我齋法。不卒其業。來生斯澤。作此樹神。提酪之福。手出飲食。若全齋法。應生天上。封受自然。即為五百人。而說頌曰。祠祀種禍根。日夜長枝條。唐苦敗身本。法齋度世仙。按賢愚經及百緣經云。昔迦葉佛滅度之後。遺法垂末。有二梵志。到比丘邊。俱受八戒。一願生天。一願作國王。願生天者。歸家。婦呼共食。夫言。向受佛齋。過中不食。婦曰。君是梵志。自有戒法。何緣乃受異道之齋。今若相違。不共我飯。當以斯事語諸梵志。擯汝不與會同。夫聞恐怖。便與婦非時而食。由破齋故。後生龍中。其願作王者。持齋完具。得生王家。作大國王。時王園中。多有甘果。守園之人。日日奉送。其人後時。於園泉中。得一異柰。色香甚美。便作是念。我每出入。常為門監所遮。當以此柰與之。門監得已。奉貢黃門。黃門納竟。轉上夫人。夫人得柰。復用獻王。王食此柰。甚覺甘美。便問夫人。展轉相推。到守園人。王即喚來。而責之曰。如此美柰。何為不送。乃與他人。園人於是具陳本末。王瞋語言。自今以後。常送斯柰。園監啟王。此柰無種。何由可辦。王曰。若不能得。當斬汝身。其人還園。舉聲大哭。其龍先身與王共受齋故。生於王園泉中。時龍變身為人。從泉而出。問其哭由。園監具說。龍聞入水。以金盤盛柰出泉。遣持奉王。并說吾意。云吾及王。本是親友。昔在世時。俱為梵志。共受八戒。各求所願。汝戒完具。得為人王。吾戒不全。故生龍中。今欲奉八關齋法。求捨此身。當為吾覓八關齋文。持來與我。若其相違。吾覆汝國。用作大海。園監以柰奉王。具說龍意。王聞甚憂。良由時世無佛。法又滅盡。齋文難得。有一大臣。王敕之曰。龍索齋法。仰卿得之。若不得者。吾當殺卿。大臣歸家。甚懷憂惱。臣父見子。面色不悅。問知委由。其父語曰。吾家堂柱。每放光明。試破看之。必有異事。尋即破之。得經二卷。一是十二因緣。二是八關齋文。得已奉王。王得歡喜。自送與龍。龍得此經。便用好寶贈王。王及於龍。重修八戒。壽盡生天。同共一處。至釋迦如來出世。從天來下。至於佛所。佛為說法。時二天子。俱得須陀洹果。還歸天上。從是已往。畢得涅槃(按此八戒。無論已受五戒。未受五戒。皆得受之。或六齋日。自[言*(廷-壬+旦)]日。或父母生日。諱日等。皆可受持。以資福慧。為出世之基。菩薩處胎經云。八關齋戒者。是諸佛之父母。謂由出生諸佛故也。若受戒已。或遇破戒難緣相逼。寧可捨戒已。然後作之。不得犯戒罪。後還得受戒。欲捨戒時。無問出家在家人邊。但向一人言。我今捨八戒不持。一說。即成捨)。
歸戒要集卷下(終)
三歸音釋
如來
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名如來。
佛
梵音具云。佛陀。此云覺。功成妙智。道登圓覺。故名為佛。葢窮理盡性。大覺之稱也。覺具三義。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肇法師曰。生死長夜。莫能自覺。自覺。覺他者。其為佛也。福慧具足。金身丈六。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巍巍堂堂。眾聖之師。四生之慈父也。
世尊
佛有無量德。亦有無量名。今以十號德具。為物欽重。天上人間。所共尊故。故曰世尊。
麨
音炒。熬米麥磨為粉屑也。
三昧
此云正定。
僧
梵音具云僧伽。此云眾。謂清淨和合眾。乃四比丘已上之稱。受持如來二百五十大戒。所謂禁戒守真。威儀出俗。故名僧也。
呵梨勒
此云天主持來。此果為藥。功用至多。無所不入。俗名訶子。
五比丘
一憍陳如。二馬勝。三跋提。四婆敷。五拘利。
四諦法輪
苦集滅道也。
阿羅漢
此云無著。亦云不生。又名應真。謂一切煩惱斷盡。於後世中。不受生死果報。應受一切人天供養故。
耶舍伽
此云寶稱。
舍利弗
此云身子。
目犍連
此云釆菽氏。二人共領五百門徒。從佛出家。俱成阿羅漢。
三迦葉
一優樓頻螺迦葉。二伽耶迦葉。三那提迦葉。此三兄弟。領一千徒弟。俱從佛出家。成阿羅漢。
須跋陀羅
此云善賢。年一百二十歲。聞佛涅槃。來至佛所。聞法悟道。出家成阿羅漢。
梵志
梵語婆羅門。此云淨行。亦云梵志。梵者淨也。謂是梵天之苗裔。唯天竺國有。餘國所無。其種別有經書。世世相承。以道學為業。如此方儒宗。或出家。或在家。多恃己道術。我慢人也。
四不壞信
歸依三寶。并正法也。
釋迦文
梵語釋迦。此云能文。是此方之言。義名能儒。亦名能仁。是姓也。號牟尼。此云寂默。
三世佛
三世者。過去。未來。現在。
五分所成
一戒。二定。三慧。四解脫。五解脫知見。佛以此五法成身。即五分法身。
學無學
學。即初果。二果。三果聖人。有餘煩惱。尚須學斷。故名為學。四果阿羅漢。煩惱斷盡。故名無學。
貝葉
梵語貝多。此云岸形。其葉長廣。其色光潤。凡所書寫。皆采用之。
三藏聖教
經。律。論。
十二部經
一契經。二重頌。三授記。四孤起。五無問自說。六因緣。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未曾有。十二論義。
三智
一一切智。謂於一切內外諸法。能知能解。是聲聞緣覺之智。二道種智。謂用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根。是菩薩之智。三一切種智。謂能以一種智。知一切諸佛之道法。知一切眾生之因種。此是佛智也。
三諦
三者。空。假。中也。諦者。審也。謂諦審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是真諦。真即真空。泯一切法之謂也。即假是俗諦。俗即世俗。立一切法之謂也。即中是中諦。中即中正。統一切法之謂也。
三乘
一菩薩。二緣覺。三聲聞。
七眾
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式叉摩那。四沙彌。五沙彌尼。六優婆塞。七優婆夷。
四向
須陀洹向。斯陀含向。阿那含向。阿羅漢向。
四得
四果聖人。
六神通
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徹照無礙。故名神通。一天眼通。二天耳通。三知他心通。四宿命通。五神足通。六漏盡通。
世間八法
一利。二衰。三毀。四譽。五稱。六譏。七苦。八樂。
五德離身
亦名五衰相。一寶衣垢穢。二寶冠華萎。三腋下汗流。四身體臭穢。五不樂本座。
天帝釋
梵語釋提桓因。此云能天主。謂能為三十三天主也。姓憍尸迦。
忉利天
梵語忉利。此云三十三。是欲界第二天。居須彌山頂。四面各有八天。帝釋居中。共為三十三也。
阿惟越致
此云不退轉。證無生法忍菩薩。乃得不退轉地。
毗婆尸
此云勝觀。
鬻
音欲。賣也。
南無
此云歸依。歸是反還之義。謂反邪歸正也。依是依憑。謂憑三寶得出三塗。及三界故。亦云歸命。謂心馳散六塵。令舉自命根。還歸本源。故曰歸命。又舉自身命。歸投三寶。即以三寶為所歸。所歸以救護為義。如大方便經云。譬如人有罪於王。投向異國。以求救護。異國王言。汝求無畏。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相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罪。歸向三寶。以求救護。若誠心三寶。更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
摩尼
此云離垢。即如意珠寶也。
涅槃
此云圓寂。德無不備。謂之圓。障無不盡。謂之寂。舊云不生不滅。乃三乘聖人所證者。
阿修羅
此云非天。亦云無端正。男醜女端正故。宮殿園林七寶所成。居大海底。常與天鬥。
摩竭魚
此云鯨魚。眼如日月。齒如白山。口如赤谷。所謂吞舟魚也。
毗尼
此云善治。謂自治貪瞋癡。亦能治眾生之惡。即律藏也。
阿毗曇
此云無比法。即論藏也。
阿含
此云教。亦云法歸。謂萬法之淵府。總持之林苑。乃大小乘教之通號。而小乘中別出四部。一增一阿含。二長阿含。三中阿含。四雜阿含。
阿鼻地獄
亦云阿毗。此云無救。亦云無間。罪人在中。一劫受苦不可救。而無彈指頃息苦故。在贍部洲下。第八重。縱廣八萬由旬。一人多人。皆徧滿其中。
阿難
此云慶喜。是佛從弟。出家侍佛。為傳燈二世祖。
南贍部洲
此云勝金洲。其土南狹北廣。縱廣七千由旬。居須彌山南。
舍利
三乘聖人身骨。皆名舍利。
西牛貨洲
彼土多牛。以牛為貨故。其土縱廣八千由旬。形如滿月。居須彌山西。
東勝身洲
勝南贍部洲故。其土東狹西廣。形如半月。居須彌山東。
北俱盧洲
此云勝處。其土方正。縱廣一萬由旬。居須彌山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