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年,豁免水冲无征糖银四两七钱五分二厘零。

通县合计,实征官庄糖、粟、糖廍、蔗车共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二厘零。

凤山县

官庄五十二所,年征青白糖、租粟、蔗车、糖廍,共征银九千九百二十五两八钱零。

重修台湾府志 · 第 103 / 15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