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十月日。

秉笔人林金台

徐亦轩

张兆麟

立给地基字经理人

陈光海

张大安

(六四)

同立给起盖字人张广福,即鹏程,有地基一坎,址在兴直堡新庄公馆口街,坐南向北,东至张家壁为界,西至张家壁为界,南至张家菜园为界,北至车路中为界;照四至界址,俱各明白。本街吴琴德有向张广福,即鹏程,贌出地基一所,时三面同中言约,备出现销银四大元正,交鹏程收足讫,每年应纳地基大租的佛银二大元正。四至界址内听付吴琴德前去自备工本,起盖房屋一进,连过水沟井在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同立给起盖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现销银四大元正足讫,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641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