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七年八月日。

立给出地基单字人吴生记

(五三)

同立给起盖字人张广福,有地基一坎,在兴直堡新庄公馆口街,坐北向南,东至陈家壁为界,西至水老为界,南至车路中为界,北至过水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本街杨彭有向张广福贌出地基一所,托同中三面言约,备出现销银二大元正。年限未定,每年应纳地基主佛银一大元正,照四至界址内听付杨彭自备料工,起盖茅屋一进,永为己业。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同立给起盖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白同中现收过字内现销银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634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