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七年月日。

代笔人张骏

为中人陈水生

立给起盖字人张广福

(五四)

立贌圹地字人蔡庆,因奉谕晒曝课盐,乏地建筑砖埕,托中向过万香号贌出油车港庄海塭界内。庆自备工本开筑砖埕,前来晒曝盐斤交馆,四至界址经中踏明。三面议定,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十元正,约至年终到馆完纳,领单执据,不敢逾期短欠情弊;若有短欠情弊,应听业主将地吊回,别贌他户晒曝;如若年年纳清,永为晒曝,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立贌旷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635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