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七年正月日。

代笔人陈福

知见子温清海

立给地基字人温尚

(五二)

立出地基字人吴生记,有承祖父遗下旱田一所,土名大加蚋堡奎府聚庄。吴德官向与生给出店地一坎,现消银九员正,坐东向西,长五丈,阔一丈六尺,南至巷路陈家为界,北至许家为界;四至明白。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元五角正,随即交德官前出起盖掌管,不得推诿。现给地基单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一、批明:即日收过现消地基银九大员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元五角正,以冬至前交清;如是短欠,每年加五升利。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633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