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五年十二月日。

为中并知见人潘清江

立典口粮租字人锡口社番潘明月

(三○)

同立杜卖尽根契字垦户首王达德,即王国宾、王国宽等,有承祖父王增荣向水沙连保、五城保内审辘埔化番草地主目改旦等给过长禄埔草地一带,逐年配番租口粮榖计共一百石正。迨庚辰年,达德因欲别创,情愿抽司马埯、万安埔两处草地租榖,东至大林崁脚,西至猫兰山分水,南至山,北至鲂底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此两段纳配番租口粮榖五十名正,今因欲自行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俱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族亲王协源公号,即得升、土胤、崁生、图向、图盼、新标、江标、图发等出首承买,凭中三面议定时值契价银五百大员,库平三百五十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草地租榖随即踏明界址,并租簿、串根,以及界内未开荒埔、树林,一尽交付王协源公号前去掌管,收租纳税,任从改换印记,招佃开创升科,永为己业。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子孙不敢异言滋端,亦不敢言找言赎。保此草地租榖明系达德兄弟等承祖父向草地主目改旦给垦,自备工斧招佃开创之业,与别房亲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达德兄弟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承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杜卖尽根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大垦契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现收过契面银五百大员,库平三百五十两正完足,再照。

批明:长寮全段年纳番租榖二十五石正,仍归买主王协源公掌收纳,完照。

再批明:化番草地主口粮榖共一百石,王协源公配五十石,余五十石分配大林洋完纳,批照。

又批明:此草地主田园,前年经官丈量投记王德丰名字,而日后升科,任从承买主王协源公向官给领,改换名字,不得阻挡,批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502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