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来
在见人
郑明
立批缴字人洪天
(四三)
立给批后垄、中港等社总通事合欢,承祖遗有山岗一派,土名中港田寮过溪东势庄吴标新田边之山,东至刘石思田园直上崁,西至吴标新田边崩崁山顶,南至山顶倒水,北至吴标新田脚;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不能开埔耕种,兼亏缺公项,愿将此山给汉人吴标新前去掌管,永远为业。即日实收得山价花边银一十大元正足讫,言定五年以外,起纳欢等社课大租五斗正。其山给批之后,欢子孙及社通土、白番人等永不得另招别人垦种,亦不得藉端阻挡,套谋找赎滋事等情;如有此情,欢一力担挡,不干吴标新之事。此系不能栽种山岗,给批与吴标新永远照管。二比甘愿,永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批付执永照,行。
即日实收得山价花边银一十大元足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