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六年二月日。

业主□□□

代笔人廖干

立出开垦字人业户□□□

(八四)

同立开垦尽绝根海埔旷地契字人三块厝庄新盛馆王毅记,有承祖父应得海埔旷地一处,坐落土名址在大肚中堡仑仔顶庄,东至水堀为界,西至荒埔为界,南至戴家厝为界,北至高家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海埔地付佃开垦。兹据陈妈愿前来承垦,以及建造茅屋,当日同中面议收过垦礼八大员正。银即日亲收足讫;即将此海埔旷地,交付陈妈愿前去开垦,日后倘如成业,每年配纳大租榖二斗。自此发给开垦付佃,永远掌管,不得异言。口恐无凭,立给开垦尽根海埔地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契字内垦礼八大员正,再照。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102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