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七年十月日。

立给开垦字人洪妈恭舍

秉笔人□□□

(六二)

立给佃批北庄业主王,今有仑仔庄后冢埔角一小尖角坵,东至水沟车路,西至车路,南至菜园边水沟,北至冢为界。又有连下车路边一小坵,东至仑仔后直圳岸,西至菜园头岸,南至菜园岸边圳沟,北至车路,四至明白。此二处踏付佃人萧令观前去开垦成田,永为己业,年配纳大租粟二斗,此照。

批明:小尖角坵田一坵,经收佃批银四元。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82 / 7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