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顺鼎曰:按此六句皆已见前,疑为复出。「挫其锐」四句,与上篇第四章同,乃上篇无注,而此皆有注,疑此注亦上篇第四章之注也。文选魏都赋、运命论两注皆引老子「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是谓玄同」,并无此六句,可证其为衍文矣。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
严可均曰:「不可得而疏」,河上「不」上有「亦」字,下二句皆然。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而」字,下五句同。
谦之案:敦、遂二本无六「而」字,严、彭、傅、范无「故」字,傅、范本有「亦」字,下同。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
毕沅曰:王弼无「亦」字,下同。又「害」作「刿」。苏灵芝书作「秽」。说文解字:「刿,利伤也。」无「秽」字。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诸本无「亦」字,河上有。
谦之案:「而疏」句,柰卷有「亦」字。「而害」、「而贱」句,柰卷、顾欢有「亦」字。「不可得而贵」,赵无此句。又庄子徐无鬼篇:「故无所甚亲,无所甚疏,抱德炀和,以顺天下,此谓真人。」语意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门、纷、尘韵(文部)。姚文田、奚侗同。高本汉以兑、锐,门、纷、尘,光、同交错为韵。兑与锐协,门与纷、尘协,光与同协,此为隔句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字,河上本六十九字,王本六十六字,傅、范本七十字。河上题「玄德第五十六」,王本题「五十六章」,范本题「知者不言章第五十六」。
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
严可均曰:「以正」,御注作「以政」。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政」。
谦之案:傅奕、邢玄、磻溪与文子上礼篇引均作「政」。柰卷作「以正之国」,顾欢作「以正理国」,河上公、王弼同此石。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顾本成疏「政谓名教法律也」,与尹文子义同,盖名法家言。案「正」「政」古二字通用,唯此与「奇」对,当作「正」。四十五章「清静为天下正」,与此章「我好静而民自正」,皆当用本字。
以奇用兵,
严可均曰:「以奇」,御注误作「以其」。
刘师培曰:案「奇」与「正」对文,则奇义同邪。管子白心篇「奇身名废」注云:「奇,邪不正也。」是奇即不正,以奇用兵,即不依正术用兵也。
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以此。
谦之案:取天下者,谓得民心也。四十八章:「所谓取天下者当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证之以荀子王制篇曰:「成侯、嗣公,聚敛计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者也。」
杨倞注:「未及,谓其才未及也;取民,谓得民心。」盖观有事不足以得民心,即知无事者之能得民心而取天下也。
严可均曰:「知其然」,河上、王弼、高翿「然」下有「哉」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其然」作「天下之然」。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哉」字。
谦之案:傅、范本「何」作「奚」,又「知」下有「天下」二字。磻溪、楼正、顾欢同。严、彭、高翿,吴勉学本无「以此」二字。
俞樾曰:自「以正治国」至此数句,当属上章。如二十一章曰:「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曰:「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并用「以此」二字为章末结句,是其例矣。下文「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乃别为一章,今误合之。
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严可均曰:各本「人」作「民」。
吴云曰:傅本作「夫天下多忌讳」,诸本无「夫」字。
谦之案:彭、范、高同傅本,有「夫」字。「弥」,傅本作「○」。说文:「○,久长也,从长,尔声;今字作弥。」小尔雅广诂:「弥,久也。」又仪礼士冠礼「三加弥尊」,注:「犹益也。」晋语「赞言弥兴」,东京赋「历世弥光」,皆以「弥」假借为「益」。「天下多忌讳」,王注:「所畏为忌,所隐为讳。」言天下忌讳愈多,而人乃益贫也。「多利器」句,河上公、王弼上并有「民」字,傅本无。此「民」字,遂州、磻溪、楼正、彭均作「人」。范「器」下有「而」字。范曰:「古本有『而』字。」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谦之案:傅、范本「人」作「民」,河上公、王弼作「人」。傅、范「民多知慧而邪事滋起」,范曰:「王弼同古本,邪与邪同。」案弼注:「民多知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是王所见本正作「邪事」,与傅、范、陆希声本同也。「伎巧」,司马「伎」作「利」,御注、楼正作「技」。案「邪」「奇」二字通假。贾子道术:「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祭义「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奇邪」或作「奇邪」。周礼比长「有罪奇邪则相及」,注:「犹恶也。」宫正「与其奇邪之民」,注:「奇邪,谲觚。」内宰「禁其奇邪」,注:「若今媚道。」司救「邪恶过失」,注:「邪恶谓侮慢长老,言语无忌,而未丽于罪者。」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起也。此章「伎巧」乃「知巧」之讹,王注以「知慧」与「巧伪」并列,强本成疏「知巧谓机心」也。又遂州本正作「知巧」,可证经文当作「人多知巧,邪事滋起」。古谓邪为奇,谓事为物,「奇物」所以释「邪事」之义。然傅、范谊古而理胜,当从之。
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法令」。河上云:「法物,好物也。」
谦之案:景福、柰卷、河上并作「法物」,楼正、傅、范、王羲之并作「法令」。案作「法令」是也,「法物」无义。本成疏「法物犹法令」,知「法令」义优。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史记酷吏列传、后汉书东夷传引并作「法令」。「物」字盖涉上文「奇物」二字而误。「法令滋彰」与「上食税之多」,及「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均可代表老子之政治主张,非仅反对珍好之物而已。又「彰」,傅、范作「章」,范下有「而」字,赘。
故圣人云:「我无为,人自化;我好静,人自正;我无事,人自富;我无欲,人自朴。」
严可均曰:「人自化」,各本「人」作「而民」,下三句亦然。「我无事,人自富」,御注此句在「我好静」之上。
毕沅曰:明道藏河上公本下又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考诸本皆无之。
纪昀曰:案一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朴」均作「朴」。又敦煌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谦之案:严遵、邢玄、磻溪、楼正、遂州及文子道原篇、御览七六、文选东京赋注「无事」句并在「好静」句上,与御注同。盐铁论周秦篇引老子「无欲」句在「无事」句上。又遂州「正」作「政」,傅「静」作「靖」,「自正」上有「天下」二字。
毕沅曰:「靖」,诸本作「静」,「天下」,诸本亦作「民」。庄子作「无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又赵孟俯本亦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汉书曹参传颜注引「我无为,民自化;我好静,民自正」,文同此石,唯「人」作「民」。案作「民」是也,碑本此章「人」字皆避唐讳而改。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贫、昏韵(文部),起、有韵(之部),为、化韵(歌部),静、正韵(耕部),事、富韵(之部),欲、朴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奚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语异谊同,变文以协韵耳。」高本汉以讳、器,贫、昏,隔句交错为韵,余同。
姚鼐曰:清静为天下正,故以正治国,无二术矣。奇者余也,零余之道,备而不施,以是用兵可也。世以奇谲解之,大谬。正、兵合韵。
顾炎武唐韵正五支:「为」,古音讹。引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右景龙碑本八十三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九十四字。河上本题「淳风第五十七」,王本题「五十七章」,范本题「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
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人醇醇;
严可均曰:「其人醇醇」,各本作「其民」,御注、王弼、高翿作「淳淳」。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均作「○○」。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醇醇」作「蠢蠢」。
谦之案:河上公作「醇醇」,意林引作「」。柰卷、顾欢同河上;楼正、彭、赵同王弼;王羲之与此石同。「醇」、「淳」古通用。马叙伦曰:「庄子缮性篇『浇淳散朴』,释文:『淳,本亦作醇。』是其证。」又敦、遂二本作「蠢蠢」。说文:「蠢,动也。」又重言,形况字。左昭廿二传「今王室实蠢蠢焉」,注:「动扰貌。」说文引作「蠢」。又傅、范本及严本作「偆偆」。春秋繁露:「偆偆者,喜乐之貌也。」说文:「偆,富也。」又淮南道应训引作「纯纯」,纯纯即焞焞,亦即钝钝,要之皆愚而无知之貌也。又「闷闷」,傅、范作「闵闵」。范曰:「闵音门。」案「闵闵」、「闷闷」可通用,说见二十章。「闷」,说文:「懑也。」楚辞惜诵「中闷瞀之忳忳」,注:「烦也。」疑「闷闷」本或作「懑懑」。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有「懑」字,作○。
易顺鼎曰:按道德指归论云:「不施不予,闵闵缦缦;万民思挽,墨墨偆偆。」「闵闵」即是「闷闷」之异文,「偆偆」即「」之异文。傅奕本作「闵闵」、「偆偆」,即本此也。
其政察察,其人。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其政」二字。
谦之案:傅、范本「察察」作「」。又诸本「人」作「民」,遂州本作「人」。「」,诸本作「缺」。说文:「缺,器破也。」朱骏声曰:「按谓瓦器破。又按字亦作『○』,因误为『』。」
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熟知其极?
严可均曰:御注作「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河上、王弼有两「兮」字,无两「之」字。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彭、范、高、王羲之、赵孟俯并与河上、王弼同。遂州本二「兮」字并无。又「熟知其极」,诸本「熟」皆作「孰」。此言众人不知祸福之所归也。文子微明篇云:「利与害同门,祸与福同邻,非神圣莫之能分,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吕氏春秋制乐篇云:「故祸者福之所倚,福者祸之所伏。圣人所独见,众人焉知其极?」荀子正名篇云:「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乱祸福也。」又大略篇云:「庆者在堂,吊者在闾。祸与福邻,莫知其门。」此与贾谊鵩赋所云:「夫祸之与福,何异纠缠;命不可测,孰知其极?」语皆出于老子。又韩非解老篇云:「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故曰『福兮祸之所伏』……故谕人曰:『孰知其极?』」刘师培以所引于「祸兮」句下有「以成其功也」五字,疑此节多佚文。又御览四百五十九说苑引老子曰:「得其所利,必虑其所害;乐其所乐,必顾其败。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易顺鼎以所引疑系此处逸文。实则老子语盖只此三句,韩非「以成其功也」与说苑引「故曰」以上诸语,皆为后人发挥老子之旨,非其本文,不可不辨。
其无正。政复为奇,善复为妖。
严可均曰:「其无正」,御注作「正邪」。「政复为奇」,各本作「正复」。
罗振玉曰:「妖」,御注本作「妖」,敦煌、景福二本作「訞」。
毕沅曰:傅奕作「」,河上公作「訞」,王弼作「妖」。案「妖」应作「○」,古无「訞」字。
谦之案:傅、范皆作「」,赵作「○」,御注作「○」,邢玄、顾、彭作「妖」,遂州本作「訞」。「妖」、「」、「訞」并通。玉篇示部:「妖,于骄切。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说文作○。」又言部:「訞,灾也。」黎本玉篇:「○,于骄反,字书亦妖字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訞」(○)。又案「其无正」,「正」读为「定」,言其无定也。玉篇:「正,长也,定也。」此作定解,言祸福倚伏,孰知其所极?其无定,即莫知其所归也。傅本「正」下有「邪」字,与「邪」同。又奚侗改「正」为「止」,谓天下之一治一乱,其始卒若环,无止境。说虽可通,但嫌以意改字,奚于四十七章改「不行而知」作「不知而行」,均无所根据,为校勘家所不取。
人之迷,其日固久。
严可均曰:「人之迷」,御注、河上、高翿作「民之」。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范、赵并同御注。彭作「民之迷也」。「其日固久」,御注作「其曰固久」,赵作「其曰固已久矣」,「曰」字误。王羲之、范、彭作「其日固已久矣」,与易明夷王注引及法言卷十李轨注引并同。严、傅本「久」下亦有「矣」字,与范同。「人之迷」,案韩非解老曰:「凡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者之谓迷。」是也。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害,
严可均曰:「廉而不害」,御注作「不秽」,王弼作「不刿」。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作「害」,景龙、景福、敦煌三本均同。
谦之案:柰卷、室町、顾欢作「害」,遂州、磻溪、楼正及武内敦本作「秽」,韩非解老引此,干道本作「秽」,道藏本作「刿」。顾广圻云:「藏本乃以他本老子改耳,韩非自作秽。」王先慎云:「刿、秽声近而误,非韩子本作秽也。」今案作「刿」是也。傅、范本均作「刿」,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刿」。景龙本作「害」,乃涉上文「割」字而误。「刿」,庄子释文:「居卫反,司马云:伤也。」伤、害义同。「廉而不刿」与上文「方而不割」对文。方,方正也;廉,谓廉隅也:皆棱角伤刺之意。杨倞注荀子不苟篇「廉而不刿」曰:「廉,棱也。说文:『刿,利伤也。』但有廉隅,不至于刃伤也。」此于义为长。「廉而不刿」一语,荀子中数见。法行云:「廉而不刿,行也。」荣辱云:「廉而不见贵者,刿也。」又礼聘义「廉而不刿」,疏:「廉,棱也。」皆与此同。
直而不肆,光而不曜。
严可均曰:「不曜」,御注作「耀」,王弼作「嬥」。
毕沅曰:王弼「耀」作「嬥」。「耀」俗作「耀」。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三本作「曜」。
王先慎曰:说文无「耀」字,河上公作「曜」,傅本作「耀」。李约本作「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廉而不刿」,与各本全异,误倒。
谦之案:「曜」、「耀」、「耀」古通用。今柰卷、室町作「曜」,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傅、范作「耀」。释名:「曜,耀也,光明照耀也。」玉篇:「曜,余照切,照也。亦作耀。」庄子刻意篇:「光矣而不耀。」汉书司马迁传曰:「光耀天下,复反无名。」释文又作「嬥」。玉篇女部:「『嬥』,徒了、徒聊二切。嬥嬥,往来也。」义亦可通。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闷、醇韵(文部,闷,平声),察,缺韵(祭部,察音掣),祸、倚韵(歌部,倚音○),福、伏、极韵(之部,福,方逼反,伏,扶逼反)。奚侗:伏、极、止为韵,奇、妖为韵。歌、宵相转,如易大过过、弱为韵之例。割、刿、肆、耀为韵,以耀韵割、刿、肆,音转,如○音弥,○从○得声,读若。高本汉:闷(一作「闵」)、淳(一作「偆」)为韵,妖、久为韵,刿(一作「秽」,一作「害」。)、割为韵。姚文田、奚侗、陈柱、高本汉皆未知此章之首尾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八四纸:「倚」,古音于我反。老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祸与倚为韵,福与伏为韵。
江有诰古韵总论曰:古人有一句首尾为韵者,如老子「祸兮福所倚」二句是也。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三部:「缺」,苦穴切。老子:「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顺化第五十八」,王本题「五十八章」,范本题「其政闵闵章第五十八」。
五十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啬。
魏稼孙曰:「治人事天」,御注「人」作「民」。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啬」作「式」,「式」为「啬」之借字。
谦之案:邢玄「人」亦作「民」。「若」字,严、顾、彭、赵作「如」,释文出「如」字。「啬」,敦、遂二本及赵志坚本作「式」,作「式」是也。顾本成疏:「『天』,自然也。『式』,法也。『莫若』,犹无过也。言上合天道,下化黎元者,无过用无为之法也。」是成所见本作「式」。又本荣注:「莫过以道用为法式。」是李荣所见本亦作「式」。「式」即法式,犹今语规律。说文:「式,法也。」周书谥法:「式,法也。」广雅释诂一:「式,○也。」诗下武「下士之式」,传:「法也。」经文二十二章「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易顺鼎曰:「『式』即『栻』字。广雅:『栻,梮也。』梮有天地,所以推阴阳,占吉凶,以枫子枣心木为之。汉书王莽传『天文郎案栻于前』即此,字亦作『式』。周礼『太史抱天时,与太师同车』,郑司农云:『大出师,则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时,主吉凶。』……老子『式』字即此义。』谦之案:易说甚辨。老子为周柱下史,曾子问引郑玄云:「老聃,周之太史。」则其曾抱式以知天时,或亦分内之事。惟此云「治人事天莫若式」,乃就法式而言。二十八章「为天下式」,六十五章「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式」字均作法式解,而法式之观念则固从观察天文之现象来也。
夫唯啬,是谓早服。
谦之案:「啬」,敦、遂二本作「式」。「谓」,敦、遂本及严、彭、顾、傅、范作「以」。「早」,严本作「蚤」。「以」「蚤」二字并与韩非子解老同。「早服」,敦、遂二本「服」作「伏」,彭、赵作「复」,傅、范同此石。范曰:「王弼、孙登及世本作『早服』。」
俞樾曰:按困学纪闻卷十引此文,两「服」字皆作「复」,且引司马公、朱文公说并云「不远而复」。又曰:「王弼本作『早服』,而注云『早服常也』,亦当为『复』。」今案韩非子解老篇曰:「夫能啬也,是从于道而服于理者也。众人离于患,陷于祸,犹未知退而不服从道理。圣人虽未见祸患之形,虚无服从于道理,以称蚤服。」然则古本自是「服」字。王说非。
又案韩非解老引「夫谓啬,啬是以蚤服」,卢文弨曰:「张本『谓』作『惟』,『以』作『谓』,凌本『服』作『复』,上下句皆同。王弼本作『复』,释文:『复音服。』」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谓』皆作『惟』。今德经『以』作『谓』,傅本与此合。」
王先慎曰:凌本作「复」者,用老子误本改也。上文「从于道而服于理」,又言「不服从道理」,又云「虚无服从道理」,即解老子「蚤服」之义。「服从」之服当作「服」,更无疑义。知韩子所见德经本作「服」,不作「复」也。困学纪闻十引老子「服」作「复」,并引司马光、朱文公说云「不远而复」,谓「王弼本作『早服』,而注云『早服常也』,亦当作『复』」。据此则王弼本仍作「服」,与本书合。宋儒据释文为训,未检韩子也。凌氏依误本老子改本书,非是。
谦之案:作「蚤服」是也。范本引王本作「早复」,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注「早复常也」,「早复谓之重积德者也」,是范、张皆见王本亦有作「复」者。司马光谓:「不远而复,不离于德,可以修身。」
朱熹谓:「能啬则不远而复,重积德者,先己有所积,后养以啬,是又加积之也。」盖皆以儒家之说解老,擅改「早服」为「早复」,王先慎所云「误本」者,殆即此耳。
高亨曰:窃疑「服」下当有「道」字,「早服道」与「重积德」句法相同,辞意相因,「服道」即二十三章所云「从事于道」之意也。韩非子引已无「道」字,盖其捝也久矣。本章啬、道、德、克、极、母、久、道为韵。下句「早服」下亦捝「道」字。
谦之案:高说是也。河上公注「早服」句:「早,先也;服,得也。夫独爱民财,爱精气,则能先得天道也。」又注「重积德」句云:「先得天道,是谓重积德于己也。」知河上公二句皆有「道」字,今脱。
早服谓之重积德。
王先慎曰:河上「谓之」作「是谓」,与韩非解老文合。
谦之案:严遵本无此句。「早服」二字可从韩子注,「服」训服从道理。虞书「五刑有服」,传:「从也。」尔雅释诂:「服,事也。」礼记孔子闲居「君子之服之也」,注:「犹习也。」服有从习之义,谓从于道而习于理也。又「德」借为「」。广雅释诂三:「德,得也。」左襄廿四传:「德,国家之基也。」家语入官:「德,政之始也。」吕览精通:「德也者,万民之宰也。」皆借「德」为「」。言早服从道理,则积得深厚也。
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严可均曰:「则无不克」,御注、王弼作「不克」,下句亦然。
谦之案:景福、严遵、河上、室町、柰卷均作「克」,敦煌、傅、范作「克」,遂州误作「充」。严无下「无不克则」二句。案「克」「克」可通用。字林、尔雅释言均训「克」为能。河上注:「克,胜也。」案字林「克,能也」,是音义同。又「莫知其极」,尔雅释诂:「极,至也。」吕览制乐「乐人焉知其极」,注:「犹终也。」礼记大学「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注:「尽也。」离骚「观民之计极」,注:「穷也。」此「莫知其极」,即莫知其所穷尽之义。
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谦之案:敦、遂二本「莫」作「能」,严本「有」作「为」,遂州本「长久」作「久长」。范本「极」下有「则」字。范曰:「『则』字,河上公、韩非同古本。」
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
严可均曰:「固蒂」,御注作「故蒂」,王弼作「固柢」。
毕沅曰:「柢」,河上公作「蒂」,韩非作「深其根,固其柢」,无「是谓」二字。苏灵芝书亦为「蒂」。
罗振玉曰:「柢」,释文:「亦作『蒂』。」敦煌、御注、景福三本作「蒂」。
谦之案:遂州、邢玄、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顾、赵、高并作「蒂」,意林、御览六百五十九引同。傅、范本作「柢」。范曰:「『柢』字,傅奕引古本云:『柢,木根也。』又引郭璞云:『柢谓根柢也。』河上公作『蒂』,非经义。夫『柢』亦是根。」谦之案:字林云:「蒂、柢音同。」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引古老子亦作「蒂」,范说非。又「长生久视」为当时通行语。荀子荣辱篇云:「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长生久视以免于刑戮也。」吕氏春秋重己篇云「世之人主贵人,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高诱注:「视,活也。」老子义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啬、啬、复、德、德、克、克、极、国、母、久、道韵(之、幽通韵,啬,史入声,服协房逼反,克,枯力反,国,古逼反,道协徒以反)。谦之案:啬、复、德、克、极、国、母,之部,久、道,之、幽并收,此之、幽通韵。姚文田分啬、啬、服、德、克、极、极、国为一韵(一戠入声),母、久为一韵(四之上声)。邓廷桢同。邓曰:「久字上与母韵,与诗韵同;下与道韵,与易象传韵同。」奚侗分啬、啬、复、复、德、德、克、克、极、极、国为一韵,复读若服。母、久、道为一韵。盖皆未审「之」「幽」诸字其初皆全相协也。又「啬」,敦、遂本作「式」,「式」亦之部入声。
陈第屈宋古音义曰:「服音逼,诗、易及秦、汉古辞无有不读逼者。」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服」,古音蒲北反,引老子此章。旁证:楚辞离骚:「瞻前而顾后兮,相观民之计极,夫孰非善而可服!」
右景龙碑本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三字,河上、王、傅本六十四字,范本六十五字。河上本题「守道第五十九」,王本题「五十九章」,范本题「治人事天章第五十九」。
六十章
治大国若亨小鲜。
罗振玉曰:「亨」,王本作「烹」,与景福本同。释文出「烹」,注:「不当加『火』。」则王本原作「亨」,今改正。景龙本、敦煌本均作「亨」,御注本、敦煌庚本作「享」。又「鲜」,敦煌辛本作「腥」,注:「河上作『鲜』。」
谦之案:遂州本作「厚小腥」,「厚」字误。范本作「亨小鳞」,注:「小鳞,小鱼也。治大国譬如亨小鳞。夫亨小鳞者不可扰,扰之则鱼烂。治大国者当无为,为之则民伤。盖天下神器不可为也。」鳞、神为韵,于义可通。又「腥」字,成玄英疏:「腥,鱼也;河上公作鲜字,亦鱼也。」唯腥有臭义。楚辞涉江「腥臊并御」,注:「臭也。」又「肉则麋腥」,疏:「生肉也,又为○。」通俗文:「鱼臭曰腥。」作「腥」义短,仍从碑本作「亨小鲜」为是。孔广森诗声类三「亨」字下曰:「案『亨』、『烹』、『享』三字,后人所别,古人皆祇作『亨』字,而随义用之,其读似亦祇有亨音。」河上注:「烹小鱼不去肠,不去鳞,不敢挠,恐其糜也。」淮南齐俗训引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为宽裕者,曰勿数挠,为刻削者,曰致其咸酸而已。」皆合老子古义。
洪颐烜曰:按韩非子解老篇:「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苦烹小鲜。』」「若」是「苦」字之讹。
易顺鼎曰:旧注皆以烹小鲜为烹小鱼,然义颇难解。道德指归论治大国篇云:「是以明王之治大国也,若亨小澌。」亨,通也。「澌」者,说文云:「水索也。」水索谓水将尽。亨小澌,谓通极小之水,若行所无事矣。「亨」读如字,后人误读为烹,「澌」与「鲜」古字亦通。诗「有兔斯首」,笺:「斯,白也。」今俗语「斯白」之字作「鲜」,是其证。小鲜即小澌也。
谦之案:洪、易皆颇迂曲其说,惟以此知「若」字疑本或作「苦」,「鲜」字疑严本作「澌」,是也。又韩非解老引「国」下有「者」字,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者』字。」王先慎曰:「治要有『者』字。」今案三国志卷四十四陈寿评,「治大国者若烹小鲜」,后汉书循吏传注引「理大国者若亨小鲜也」,蜀志姜维传评引「治大国者犹烹小鲜」,皆有「者」字。北堂书钞二十七引「治国若烹小鲜」,后汉书逸民传引「理大国若烹小鲜」,类聚五十二、淮南齐俗训、文子道德篇引「治大国若烹小鲜」,均无「者」字,同此石。又马其昶曰:「诗毛传云:『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义出老子。」
以道邪天下,其鬼不神。
顾广圻曰:傅本「下」下有「者」字,与各本全异。
王先慎曰:治要引老子亦有「者」字,盖唐人所见老子本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有「者」字。
谦之案:柰卷、室町、彭、赵亦有「者」字。
又「邪」,傅本作「莅」。毕沅曰:「古『莅』字作『○』,亦通用位,俗作『莅』及『邪』,并非也。」陆德明曰:「邪,古无此字,说文作『○』。」易顺鼎曰:「按淮南俶真训注云:『以道○天下,其鬼不神。』『○』乃『莅』之正字,知高诱所见老子本作『○』,作『莅』与『莅』者非也。此与说文引老子书『盅』字,同为古文之可宝贵者。」
谦之案:「○」与「莅」义同。「邪」,玉篇:「力致切。诗云:『方叔邪止。』莅,临也。」「○」,玉篇:「力季、力至二切,临也,从也。」此云「以道○天下」者,即以道临天下也,与「邪」无二义。「邪」字见诗经,说文未收,非古无此字。
谦之案:论衡知实篇曰:「故夫贤圣者,道德智能之号;神者,渺茫恍惚无形之实。」以「贤圣」与「神」对举,其谊出于老子。又王道曰:「传曰:『国将兴,听于人;国将亡,听于神。』圣人以道临天下,则公道昭明,人心纯正,善恶祸福,悉听于人;而妖诞之说,阴邪之气,举不得存乎其间,故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严可均曰:御注作「伤民」,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韩非子引「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
下有「也」字。惟干道本「伤」下脱「人」字。
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也」字。藏本「伤」下有「人」字,是也,傅本及今德经皆有。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得交归。
严可均曰:「交归」,各本作「交归焉」。
魏稼孙曰:御注「故德交归焉」,严举「焉」字,失校「德」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故得交归」。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人」并作「民」。韩非子解老「故」作「则」,与范本同。又引「圣人亦不伤民」,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民』皆作『人』。案韩子自作『民』。」王先慎曰:「上当有『非其神不伤』句,惟赵孟俯本无,疑刊本书者从误本老子删之也。河上公、王弼、傅本并有。」又案「亦」字,诸本同,惟敦煌辛本作「之」,并云:「诸本皆作『亦』字,唯张系天(案强本成疏『天』作『师』)、陆先生本作『之』字。然『之』『亦』二字形似,故写者误作『亦』字,今用『之』为是。言非此鬼之不伤物,但为人以道莅天下,能制伏耶恶(顾本、强本成疏『耶』作『邪』),故鬼不复伤害于人,力在圣治(顾本成疏『治』作『理』),故云『圣人之不伤人』也。」
陶鸿庆曰:「非其」二字,盖涉上文「非其鬼不神」而误衍也。王注云:「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是其所见经文本作「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鲜、神、神、人韵(七真平声)。高本汉同。奚侗:鲜、神、神、人、人、人韵。陈柱:鲜、神、神、人、人、人、焉韵。谦之案:鲜与神、人、焉为韵是也。鲜、神、人,真部,焉,元部,此为元、真通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四十七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范本四十八字,傅本四十九字。敦煌本题「治大国章」,河上题「居位第六十」,王本题「六十章」,范本题「治大国章第六十」。
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
高亨曰:此句当作「治大国若居下流」,转写捝「治」字「若」字,而「居」字又讹为「者」字也。河上注:「治大国当如居下流。」是河上本原作「治大国若居下流」,其证一也。王注:「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末句当作「故曰『治大国若居下流』也」,转写捝字。盖王以江海之处下喻大国之处下,即释经文「若」字,「处下」即释「居下」,是王本原有「若」字「居」字无「者」字,明矣。其证二也。释文「邪」字「牝」字之间出「治」字,云:「直吏反。」是陆所据王本原有「治」字,明矣。其证三也。「治大国若居下流」与上章「治大国若烹小鲜」句法一律,文有讹捝,遂不可读矣。论语阳货篇:「恶居下流而讪上者。」子张篇:「君子恶居下流。」可证「居下流」为古代习用语。居下流者不敢自满自傲,故老子取焉。
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牡常以静胜牝,以静为下。
严可均曰:「天下之牝」,御注作「之交」,高翿作「之交牝」。「牡常以静胜牝」,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魏稼孙曰:严分「天下之牝」及「牡常以静胜牝」为二条。按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当以六字为句,如此刻则似「天下之牝牡」一句,「常以静胜」一句,「牝以静为下」句。
谦之案:「天下之交」,敦煌辛本及遂州本「交」作「郊」,成玄英曰:「郊,郊外也。」又「天下之郊」重迭,成曰:「『天下之郊』牒前,又以生后句也,无上『牝』字。」严遵本作「大国者,天下之所流,天下之所交」,无「常」字,下「以」上有「牝」字。范本作:「天下之下流,天下之所交也。天下之牲,牝常以静胜牡,以其静,故为下也。」傅本末句同范本,「静」作「靖」。磻溪、楼正、顾欢、高翿作「天下之交牝」,敦、遂二本无「以静为下」句。诸本纷异,碑本句读从严可均,惟第三句当从诸河上本作「牝常以静胜牡」。
盖「天下之牝」犹言天下之母也。二十五章「以为天下母」,说文:「母,牧也。」段注:「牧者,养人者也。以譬人之乳子,引申之,凡能生以启后者,皆曰母。」牝,畜母也,雌也,主生养人,故与「母」同义。下云「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兼畜人者,即善生养人,乃言牝也。吴澄注:「牝不先动以求牡,牡常先动以求牝。动求者招损,静俟者受益,故曰『以静胜牡』。动求者居上,静俟者居下,故曰『以静为下』。」吴说得之。
又案:「静」字,敦煌辛本作「」,傅本作「靖」。「静」、「」、「靖」三字可通用。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出「静」字,引古老子作○。又出「」字,引古老子作○、○、○,卷四出「净」字,引古老子字与「」字下所引同,引籀韵作○,惟无「靖」字。盖「靖」即「净」字。四十五章「清静以为天下正」,敦煌己本「静」作「净」,知「静」、「净」、「靖」三字互通。
又案「交」字,即六十章「故得交归」之「交」。吴澄曰:「交,会也。大国者,诸小国之交会,如水之下流,为天下众水之交会也。」可见遂州本以「交」为「郊」,与磻溪、诸本以「交牝」连文,均误。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严可均曰:「则取大国」,御注作「则聚」。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聚」,下「而取」同。
谦之案: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至坚本亦作「聚」。成玄英疏:「小国自知卑下,守分雌柔,聚于大国之中,钦风慕义也。」又曰:「小国用柔,故聚于大国;大国用下,故取得万国之欢心。用下则同,聚取斯别,故言或也。」知成疏下句下「取」亦作「聚」。又「取」下,傅本皆有「于」字。劳健曰:「聚」字诸本多误同上句,亦作「取」。开元本、敦煌唐写本,周氏残片与道藏龙兴碑本、赵至坚本皆作「聚」,是也。聚者犹言附保,即下章「不善,人所保」之义。诸作「取」者,当是「」之讹。说文:「,积也。」徐锴曰:「古之人以聚物之聚为。」按此字自汉以来,相承用为「最」字,如蔡湛颂碑「三载勋」,即其例。是必传写者不识「」字本义,乃妄去「」作「取」,注家多因而曲为之说,实不可通也。
谦之案:「取」字即聚义,上一「取」借为「聚」。左昭二十传「取人于萑苻之泽」,庄子天运篇「取弟子游居寝卧其下」,皆聚义。易萃卦彖「聚以正也」,释文:「荀作取。」知「取」「聚」字通,不必改字。下二「取」字为「聚于」义,即趣义。释名释言语:「取,趣也。」汉书王吉传注:「取,进趣也。」按趣,向也。淮南原道「秉其要归之趣」,即向也。小国而下大国,则趣向于大国。
故或下以取,或下如取。
严可均曰:御注下句作「或下而聚」,河上、王弼、高翿作「而取」。
罗振玉曰:敦煌本「以」作「而」。下句景龙、景福、敦煌庚本均作「如」,辛本作「而」。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志坚本下「取」亦作「聚」。严遵本作「故或下而取,或下而取于人」。
俞樾曰:按古「以」字与「而」字通。周易同人象传曰:「文明以健,中正而应。」系辞传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昭十一年左传曰:「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孟子告子篇曰「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并「以」「而」互用,是其义同也。「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犹曰大国而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而下大国,则取大国也。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两句文义无别,疑有夺误。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此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严可均曰:「此两者」,河上、王弼「此」作「夫」,高翿无「此」字。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无「夫两者」三字,御注本、敦煌辛本「大者」句首均有「故」字。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范、赵、高均无「此」字,有「故」字。范作「故大国者宜为下」。又此章武内敦本与罗卷辛本同,与庚本异。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陈柱:四「国」字韵,两「人」字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二字,敦煌辛本八十字,河上、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九字,范本九十一字。河上本题「谦德第六十一」,王本题「六十一章」,范本题「大国者天下之下流章第六十一」。
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
谦之案:罗卷、范本同上。彭、傅本下有「也」字,后汉书冯衍传注引亦有「也」字。「奥」字,说文:「○,宛也,室之西南隅。」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出「奥」、「懊」、「墺」、「隩」四字,下三字均引古老子,惟「奥」字下无,疑古本「奥」字有偏旁。书尧典「厥民隩」,司马迁作「其民燠」,马融曰:「隩,暖也。」孙星衍疏曰:「史公『隩』作『燠』者,老子释文:『奥,暖也。』」「隩」「奥」通字,「燠」义同暖,是奥有暖义。但亦有藏义,广雅释诂:「奥,藏也。」河上注:「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
彭耜释文曰:「『奥』,李乌报切。言道体无外而万物资给于奥中。」隋书经籍志曰「道者,盖为万物之奥」,即本此。合此二义,则道为万物之奥,即为万物之温暖处也。高亨说:「○,藏谷也,从,奉米内穴中。」此则非是。案字鉴曰:「奥,于到切,深也,从从采。音辨从,音拱,今作大,俗。中从米粟字,误。」
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不保。
严可均曰:「不善,人之所不保」,各本作「所保」。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所」下有「不」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所不保」,「不」字恐衍。
谦之案:严遵亦作「所不保」,赵志坚同,但「保」作「宝」。尹文子大道篇引「不善人之所宝」,傅、范本有「所」字,无「不」字。今案此文当以「善」「不善」断句,道既含有万物庇荫之义,则「善」「不善」均在奥中。惟人则不能无所选择,善为人之宝,故「宝而持之」,持之犹固执之也。「不善,人之所不保」,以不善则为人所不附,庄子列御寇篇「人将保汝矣」,司马云:「保,附也。」不保犹言人将不亲附之也。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
谦之案:傅本作「美言可以于市,尊言可以加于人」,范同,惟「言」作「行」,注云:「『于市』上疑脱一字。」盖此文传写多误,傅、范本亦然。淮南子人间训、道应训引并作「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可据改正。
俞樾曰:按淮南子道应训、人间训引此文,是今本脱一「美」字是也。惟人间训引「君子曰」,王念孙云:「『君子』本作『老子』,此浅学人改之也。」今老子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无下「美」字,而以「市」字绝句,「尊」字下属为句。道应篇引老子亦有下「美」字,则所见本异也。
谦之案:此文以「美言」与「美行」对文,又「尊」「人」二字,尊,文部,人,真部,此文、真通韵,宜从淮南。
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何」作「奚」。「弃」,景龙本、敦煌庚本均作「弃」。
谦之案:遂州、顾欢、赵志坚本均作「奚」,顾本成疏:「奚,何也。」意林诸本引并作「何」。美言美行既见重于人,则不善者可以善者为师,而进至于善,故曰「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武内义雄曰:「拱璧」,敦本作「供之璧」,「之」字恐衍。又「驷马」作「四马」。
谦之案:左传襄十九年正义引老子曰:「虽有拱抱之璧以先驷马。」「拱抱之璧」即王注所云「拱抱宝璧」也。易顺鼎非之,谓:「左传襄三十一年『叔仲带窃其拱璧』,杜注:『拱璧,公大璧。』玉篇:『珙,大璧也。』『拱璧』即『珙璧』。」今案:范本正作「珙璧」。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勉,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不日求以得」,河上、王弼「求」字在「以」字下,高翿「日」作「曰」。「有罪以勉」,诸本作「以免邪」,高翿作「不免邪」。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无「何」字,辛、壬本有之。景龙、御注、敦煌庚、辛本均作「求以得」,王本、景福本作「以求得」。庚本「得」下有「之」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也」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日」,王弼作「不曰以求得」。
陈碧虚曰:古本作「不曰求以得」,严君平本作「不求而自得」。
谦之案:譣碑文,「日」亦作「曰」,严校误。罗卷、傅、范、彭、王羲之、赵孟俯均作「曰」,御注、磻溪、景福、楼正、室町、柰卷、顾欢作「日」,作「日」讹。
俞樾曰:唐景龙碑及傅奕本并作「求以得」,正与「有罪以免」相对成文,当从之。「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九字为句,乃设为问辞以晓人也。「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言人能修道则所求者可以得,有罪者可以免也。「不曰」字「邪」字相应,犹言岂不以此邪,谦不敢质言也。下云「故为天下贵」,则自问还自答也。河上公本「不曰」误作「不日」,因曲为之说曰「不日日远行求索,近待于身」,失其义矣。
谦之又案:此文「贵」字有二义。说文:「贵,物不贱也。」此可训上一「贵」字。老子「不贵难得之货」,王注「隆之称也」是也。下一「贵」字,从声训为归。初学记引说文:「汝、颖言『贵』声如『归』。」又释名释言语:「贵,归也,物所归仰也。汝、颖言贵声如『归往』之归也。」此言「为天下贵」,即为天下所归往也。旧解作「尊贵」之贵,非。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奥、宝、保韵(幽部,奥,胡叟反,宝音○)。邓廷桢同。奚侗、陈柱、高本汉增尊、人为韵。奚曰:「各本捝下『美』字,而断『美言可以市』为句,『尊行可以加人』为句,大谬。兹从淮南道应训、人间训引订正,二句盖偶语亦韵语也。」又劳健曰:「『坐进此道』,案『道』字与上文『有』字、『马』字韵。」谦之案:马,古音姥。尊、人为文、真通韵。『尊』,广韵误入霰韵,谓读若镇。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八十一字,河、王本八十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题「为道第六十二」,王本题「六十二章」,范本题「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
六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谦之案:成玄英庄子逍遥游篇疏、后汉书荀爽传引首二句并同,文子道原篇引首二句同,第三句作「知不知也」,疑「味」字乃「知」字倒植而误。知无知,即七十一章「知不知上」之旨。
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姚鼐曰:「大小多少」下有脱字,不可强解。
谦之案:「大小多少」,即下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大事必作于细」之说,谊非不可解。六十四章「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起于足下」,亦即本此。此谓大由于小,多出于少。韩非曰:「有形之类,大必起于小;行久之物,族必起于少。」
又案刘向新序杂事四引「报怨以德」句。论语宪问篇:「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康有为孔子改制考曰:「以德报怨,其学出于老子。」
○难于易,为大于细。
严可均曰:各本「于」下皆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其」字。
谦之案:韩非喻老及难三篇,又续汉书五行志引马融集,并有「其」字,傅、范本「于其」上并有「乎」字,遂州、严遵、顾欢、强本成疏、荣注及意林引并无「其」字。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细」作「小」。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天下」二字。
谦之案:据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壬本有「天下」二字,遂州本无。又彭、赵、傅、范及韩非喻老篇于「难事」、「大事」上,均有「之」字。严本二句「难事作于易,大事作于细」,高翿「细」均作「○」。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无此二句。
谦之案:敦煌壬本有此二句。
奚侗曰:二句乃三十四章文,复出于此。
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严可均曰:「故终无难」,王弼作「无难矣」。
魏稼孙曰:「犹难」,御注「犹」作「由」。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及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无「矣」字。
谦之案:严遵本无「夫」字,二「必」上均有「者」字,与傅、范同。遂州、磻溪、楼正、严、顾、河上、柰卷、王羲之、高翿亦均无「矣」字,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为、味韵,易、细、易、细、大、大韵。案为、味实际非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六字,敦煌本七十一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九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四字。河上题「恩始第六十三」,王本题「六十三章」,范本题「为无为章第六十三」。
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
严可均曰:「其脆易破」,河上作「其脆」,王弼作「易泮」。
罗振玉曰:「易泮」,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作「破」。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脆」作「毳」。
谦之案:范本「脆」作「」,「破」与傅本作「判」。范曰:「判,分也。王弼、司马公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作「判」。「泮」「判」字通。遂州、邢玄、磻溪、楼正、柰卷、河上、严、顾、赵及治要引均作「破」。又「脆」字,敦、遂二本作「毳」。释文曰:「河上本作脆。」又七十六章「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遂本作「柔毳」。「脆」即说文「」字。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引说文「」作「小耎易断也」,卷三十二引作「少肉耎易断也」,与二徐本及玉篇引均合。惟卷三引有「或作脆」三字,田潜说文笺卷四以为是「○」为「」之或体。二徐本「脆」训「耎易破也」,别为一字。周礼释文谓字书无「」字,但有「脆」字。李善于魏都、七发分引此二字,固可证有「」字。慧琳引「或作脆」,尤足证「」「脆」为一字。玉篇「」「脆」音训相同,亦是一证。惟「脆」当从范本作「」,作「脆」俗。「毳」,当从古文作「脆」。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正作「」。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于」下有「其」字。
谦之案:贾谊新书审微篇引老聃同此石。傅、范本两「于」字并作「乎」,史记苏秦传引「于」并作「其」,下并有「也」字。吴志孙策传引同敦本。严遵本二「于」字并无。
又大田晴轩曰:「尚书周官:『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王西庄后案以为用此章之语。」又案景龙、罗卷、柰卷「乱」均作「○」,俗字。案字鉴四:「乱,说文从乙从○。俗作○。」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罗振玉曰:「层」,敦煌庚本作「成」,辛本作「重」,壬本作「曾」。
谦之案:类聚八八引首二句,六二引下二句,均同。「毫」,庆阳、罗卷、柰卷、高翿、傅、范均作「豪」。傅「抱」作「袌」。又「层」,傅、范作「成」,遂州、严遵作「重」。说文:「层,重屋也。」吕览音初篇「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高注:「成犹重也。」又尔雅以丘一重、再重为一成。楚辞九问:「璜台十成。」十成即十重也。成、层、重义同。
高亨曰:「累」当读为蔂,土笼也。起于累土,犹言起于蒉土也。淮南子说山篇「针成幕,蔂成城,事之成败,必由小生」,高注:「蔂,土笼也。」字亦作「虆」。孟子滕文公篇「虆梩而掩之」,刘熙注:「虆,盛土笼也。」(音义「虆」或作「蔂」)字又作「螺」。越绝书:「越人使干戈人一土以葬之。」司马贞曰:「,小竹笼以盛土也。」又或作「累」。管子山国轨篇「梩笼累箕」(据王念孙读书杂志校),是也。「累」即「累」之正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千里之行」作「而百刃之高」,「始」作「起」。
谦之案:遂州本、赵志坚本作「百刃之高」,「始」作「起」。严遵本「刃」作「仞」。成玄英曰:「河上本作『千里』,此言『百仞』,七尺曰仞。」是成与严同。
马叙伦曰:言远亦得称仞。然古书言仞,皆属于高。疑上「九层」句,盖有作「百仞」者,传写乃以误易「千里」耳。
谦之案:荀子劝学篇云:「跬步而不休,跛鳖千里;累土而不辍,丘山崇成。」盖本此文。足证「千里之行」是故书。
为者败之,○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故无失。
严可均曰:河上无「是以」。
罗振玉曰:景福、敦煌庚、壬三本均无「是以」二字。又敦煌壬本「无执」上有「圣人」二字。
谦之案:柰卷与敦煌壬本同,严本「是以」作「故」,下二「故」字作「则」。又碑本「○」字乃「执」之别构。
奚侗曰:四句与上下文谊不相属。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捝下二句,误羼于此。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谦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范本「于」下有「其」字,遂州本「民」作「人」,彭、傅本「事」下有「矣」字。
按韩诗外传云:「官怠于有成,病加于小愈,祸生于懈惰,孝衰于妻子,察此四者,慎终如始。」盖亦本此。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严可均曰:「复众人」,御注作「众民」。
罗振玉曰:「复」,敦煌辛本作「备」。
谦之案:罗卷壬本作「复」,遂州作「备」,诸王本、宋河上本、傅、范本均作「复」。傅本「复」上有「以」字,譣王注亦有「以」字。
刘师培曰:韩非喻老篇述此义曰:「故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书藏箧,此世之所过也,而王寿复之,是学不学也。故曰:『学不学,复归众人之所过也。』」据此,则古本「复」下有「归」字,与十四章「复归于无物」,二十八章「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一律。
谦之案:刘说非也。「复归」之「归」字无义,敦煌一本作「备」,成玄英曰:「复,河上作备。」「备」亦无义。复也者,犹复补也。庄子德充符篇:「夫无趾,兀者也,犹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此复之本义。韩非喻老篇引「复归众人之所过也」,顾广圻曰:「傅本及德经无『归』字、『也』字。」王先慎曰:「王弼注:『学不学,以复众人之过。』归字疑衍。」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为」下有「焉」字。
谦之案:傅、范本下有「也」字,柰卷及治要引有「焉」字。广明本与此石同。
又案焦竑考异曰:「『以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恃』旧作『辅』,非。」今案作「辅」是也。韩非喻老篇引「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刘师培谓「『恃』盖『待』字之讹,义『辅』字为长」。广雅释诂二:「辅,助也。」易象传:「辅相天地之宜。」论衡自然篇曰:「然虽自然,一须有为辅助之也。」此即老子「以辅万物自然」之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持、谋韵(之部,谋,明丕反),散、乱、末韵(祭、元通韵,散音,乱音恋,末音蔑)。土、下韵(鱼部),货、过为韵(歌部,货,平声)。案散、乱,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韵。邓廷桢:持、谋韵,云:「谋,古音在之、咍部,凡诗五见,皆与蚩、丝、丘、期、媒、姬、思、骐、时等字为韵。」又散、乱韵,木、末韵,土、下韵,始、事韵,货、过为韵。高本汉:持、谋、有与泮、散、乱相间为韵,木、末韵,土、下韵,欲、学与货、过、为相间为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六十八尤:「谋」,古音媒,引老子此章。「不兆而自来,繟然而善谋。」旁证:庄子知北游篇:「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实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无心而不可与谋。」吴棫韵补十月:「脆」,昌说切,易断也。老子:「其脆易判。」案「判」,河上本及碑本作「破」,「破」字无韵,从傅本作「判」。
又木、末为韵。李赓芸曰:「按末、土、下皆韵也。末字当读上声如姆,而广韵十姥不收。」邓廷桢曰:「木为侯部之入声,末为祭部之入声,非韵而以为韵者,乃古人文字双声为韵之例。诗车攻『弓矢既调,射夫既同』为韵。思齐『小子有造,誉髦斯士』,造、士为韵。载芟『匪且有且』,且读若苴,『振古如兹』,且、兹为韵。是其证也。」
夏燮述韵(卷八)曰:「古货与化通,详唐韵正,亦古平音。老子『不贵难得之货』,与过为韵。」
右景龙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同,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题「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题「六十四章」,范本题「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人,将以愚之。
严可均曰:「非以明人」,各本作「明民」。
罗振玉曰:敦煌辛、壬本「之」均作「民」。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愚」作「娱」。
谦之案:遂州、赵志坚本「明」亦作「人」,罗卷壬本「愚」作「遇」,又下「民」字重,考异未及。又强本成疏:「为道犹修道也。言古者善修道之士,实智内明,无幽不烛,外若愚昧,不曜于人,闭智塞聪,韬光晦迹也。」是成所见本亦作「明人」。又「愚」字,武内敦本作「娱」。说文:「娱,乐也。」诗出其东门:「聊可与娱。」张景阳咏史诗:「朝野多欢娱。」「娱」字义长。又壬本作「遇」,「愚」「遇」古可通用。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也,惟此作「遇」,无义。又案「愚」与「智」对,愚之谓使人之心纯纯,纯纯即沌沌也。二十章「我愚人之心,纯纯」,盖老子所谓古之善为道者,乃率民相安于闷闷之天,先自全其愚人之心,乃推以自全者全人耳。高延第曰:「道,理也,谓理天下。愚之,谓反朴还淳,革去浇漓之习,即为天下浑其心之义,与秦人燔诗、书,愚黔首不同。」
民之难治,以其多智。
严可均曰:「以其多智」,各本作「智多」。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多智」。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智多」作「智故」。
谦之案:傅本作「多知」,范本作「知多」。易顺鼎曰:「王注:『多智,巧诈。』下文又注云:『以其多智也。』是王本亦作『多智』。」
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故以」。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壬诸本均无「故」字,敦煌辛本「福」作「德」。
谦之案:严、河上、遂州及释文、治要、书钞引均无「故」字,傅、范本有,磻溪作「是故」,韩非难三篇、后汉纪灵帝纪引「贼」下有「也」字,傅本同。敦煌壬本「治国」误作「知国」,遂州本「福」亦作「德」。
易顺鼎曰:文子道原篇引「不以智治国,国之德」,或后人不知此「贼」与「福」为韵而改之。
谦之案:易说是也。此宜作「福」。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上卿进曰:『如之何忧之长也!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亦「福」「贼」并举为韵。敦煌二本「福」作「德」,「福」、「德」义可通。礼记哀公问「百姓之德也」,注:「犹福也。」晋语:「夫德,福之基也。」「德」或为「福」之注文。
知此两者,亦揩式。常知揩式,是谓玄德。
严可均曰:「亦揩式」,河上作「楷」,王弼作「稽」,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释文:「严、河上作『楷式』。」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亦作「楷式」,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柰卷、顾、彭、王羲之本均作「楷式」,傅、范、高作「稽式」。「常知」,范作「知此」,傅、赵、高作「能知」。范曰:「傅奕、王弼同古本。稽,古兮反,考也,同也,如尚书『稽古』之『稽』。傅奕云:『稽式,今古之所同式也。』」今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楷,同也。今古之所同,则不可废,能知楷式,是谓玄德。」是张太守所见王本亦作「楷式」,与此石同。虽「稽」「楷」古混,庄子大宗师篇「狐不偕」,韩非子说疑作「狐不稽」,「稽式」亦即「楷式」,但「楷」为本字。「稽」,字林:「留也,止也。」玉篇:「留也,治也,考也,合也,计当也。」在此皆无义。玉篇:「楷式也。」礼记曰:「今世之行,后世以为楷。」广雅释诂:「楷,法也。」是「楷式」即「法式」,义长。碑文「楷」作「揩」,案字林:「揩,摩也。」广雅释诂三:「揩,磨也。」与「楷」字别,当从六朝写本与诸唐本作「楷」。马其昶曰:「楷式」,承「古之善为道者」而言。盖以智治国、不以智治国两者,古皆有知之矣,亦各有楷式可以师法。能知与物反而实大顺者之楷式,乃可谓之玄德。
玄德深远,与物反,然后乃至大顺。
严可均曰:「深远与物反」,各本作「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作「深远」,庚本作「深矣远」。又「与物反矣」,景龙本、敦煌辛本无「矣」字,庚本无此句。「然后」二字,景龙本、敦煌庚、壬二本无。「乃至」下,敦煌庚本有「于」字。
东条一堂曰:按一本无「然后」二字。孙矿考正亦云:「今本无『然后』二字。」今案嵇康养生论注「老子曰『与物反矣,乃至大顺』」,亦无「然后」二字。
谦之案:严遵、河上、景福、柰卷、王羲之、傅、范均无「然后」二字,傅、范「至」上有「复」字,下有「于」字。文子自然篇引「与」上有「其」字,遂州、顾、赵至坚本首二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国、贼、国、福、式、式、德韵(之部,贼,徂力反),远、反韵(元部)。邓廷桢:贼、福、式、德韵,远、反韵。奚侗:贼、福、式、式、德韵,远、反、顺韵。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福」,笔力切。旁证引老子此章。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福」,古音方墨反。引老子此章,曰「案此福与贼、式、德为韵」。旁证:诗经既醉首章:「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管子白心篇:「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之而天下服;殊无取焉,则民反,其身不免于贼。」又荀子大略篇:「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
右景龙碑本六十五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六十七字,王本六十九字,傅本七十四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淳德第六十五」,王本题「六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道章第六十五」。
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严可均曰:「百谷王」,各本「王」下有「者」字。「以其善下之」,河上无「其」字。
谦之案:治要引无「者」字,御览地部引有。又傅、赵本「之」下有「也」字,御览地部、皇王部引同。唯地部引无「之」字,高翿本同。柰卷作「以其善下之故」。
丁仲佑曰:「水注溪曰谷」,见公羊僖三年传「无障谷」注,及尔雅释水李注,楚辞招魂「川谷径复」注。
谦之案:「王」,往也。「百谷王」,谓为百川之所归往,故能为百谷长也。
是以圣人欲上人,必以言下之;欲先人,必以身后之。
严可均曰:王弼无「圣人」,河上、王弼作「上民」。「必以言下之」,御注作「以其言」。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有「圣人」二字。「上民」,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民」均作「人」。「必以」,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以其」。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柰卷均有「圣人」二字,道藏王本亦有。严遵有「圣人其」三字。又「必以」,杭州、高翿、磻溪、顾、彭、赵并作「以其」,傅、范作「必以其」。严本无二「必」字,二「欲」上均有「其」字,「人」并作「民」。御览皇王部引同此石,惟二「人」下均有「也」字。金人铭曰:「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故下之;知众人之不可先也,故后之。」淮南说山训曰:「江海所以能长百谷者,能下之也;夫唯能下,是以能上之。」语意同此。
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魏稼孙曰:御注无「圣人」二字。「乐推而不厌」,此句「厌」字及后「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御注作「○」。前「厌饮食,是以不厌」,御注作「厌」。毕沅曰:河上公作「处民上而不重,处民前而不害」。王弼作「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明皇同弼,「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圣人」二字。
谦之案:景福、河上、顾、彭、高、赵、傅、范均有「圣人」二字,遂州、磻溪、楼正本无。文子道德篇引作「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天下乐推而不厌。」严遵本作「故在上而民不重,居民之前而民不害,天下乐推而上之而不知厌」。傅奕本作「是以圣人处之上而民弗重,处之前而民不害也,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范本同,惟下「不」作「弗」,无「也」字。
高亨曰:民戴其君,若有重负,以为大累,即此文所谓重。故重犹累也。而民不重,言民不以为累也。诗无将大车「无思百忧,祇自重兮」,郑笺:「重犹累也。」汉书荆燕吴王传「事发相重」,颜注:「重犹累也。」此重有累义之证。淮南子原道篇:「处上而民弗重,居前而民弗害。」主术训:「百姓载之,上弗重也;错之,前弗害也。」盖皆本于老子。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争」下有「也」字,辛本「不」作「无」,壬本作「非以其不争」。谦之案:王本、河上本作「莫能与之争」,傅本首句上有「不」字,范本「以其不」作「不以其」,严本作「非以」。又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与敦煌辛本同。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下、后韵。陈柱增二「争」字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六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本题「后己第六十六」,王本题「六十六章」,范本题「江海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
六十七章
天下皆谓我大,不肖。
严可均曰:「我大」,王弼作「我道大」。「不肖」,各本上有「似」字,下「故不肖」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谓」作「以」。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无「道」字。「不肖」,敦煌辛本「肖」作「笑」,下二「肖」字同。义疏河上本作「肖」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均无「似」字。敦、遂二本「肖」作「笑」。
谦之案:傅、范本「我」作「吾」,「大」下有「似」字。范曰:「『吾大』,傅奕与西晋本同古本。」柰卷「大」下有「似倾」二字,「倾」字衍。成玄英曰:「河上本作『肖』,诸家云『笑』。笑者,言老君体道自然,妙果圆极,故天下苍生莫不尊之为大圣也。何意得如此耶?只为接物谦和,不矜夸嗤笑于物,故致然也。」案成说纡曲难通。「笑」与「肖」本声韵相同。于省吾荀子新证引非相篇:「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毛也。」谓「形笑」即「形肖」,则知此「不笑」亦即「不肖」耳。然碑本作「肖」乃本字,作「笑」者通假,若罗卷「笑」作「○」,则俗字耳。作「肖」,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扬雄方言七:「肖、类,法也。齐曰类,西楚、梁、益之间曰肖。……西南、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郭璞注:「肖者似也。」小尔雅广训:「不肖,不似也。」譣谊,「不肖」上不应再有「似」字。
夫唯大,故不肖。若肖,久矣其细!
严可均曰:「其细」,御注、王弼作「其细也夫」,高翿作「其○也夫」,河上「其细」绝,以「夫」字属下句。
罗振玉曰:「夫唯大,故似」,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似」字。「不肖」,敦煌辛本作「故不笑」。「其细也夫」,景龙本无「也夫」二字,景福本无「也」字,敦煌壬本无「夫」字,辛本作「若笑救其小」,殆有误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细」作「小」。
谦之案:遂州作「夫唯大,故不笑,若笑,久其小」。严遵本作「若肖,久其小矣」。柰卷作「若肖,久矣,久其细也」。案作「小」义通。说文:「小,物之微也。」与肖为韵。说文声类:小、肖皆宵部小声。
我有三宝,持而宝之:
严可均曰:「持而宝之」,御注作「保而持之」,高翿同。河上、王弼作「持而保之」。
罗振玉曰:「持而保之」,景龙本、敦煌庚、壬本「保」作「宝」,辛本作「宝而持之」。
谦之案:遂州、王羲之、顾、彭与敦煌辛本同,傅、范与碑本同。范曰:「韩非、王弼、傅奕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与碑本同。又「我有三宝」,傅「我」作「吾」,柰卷上有「夫」字。案作「持而宝之」是也。
蒋锡昌曰:「持而宝之」与九章「持而盈之」文法一律。广雅释诂:「宝,道也。」檀弓「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郑注:「宝谓善道可守者。」六十二章「道者……善人之宝」,是老子以宝为道。六十九章「轻敌几丧吾宝」,谓几丧吾道也。此言我有三道,持而宝之也。劳健曰:按「宝」、「保」二字,古文近同,互通。二「宝」字为韵,「宝」字宜在下。
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敢」字。
谦之案:文中子中说魏相篇仇璋说「三有」曰:「有慈,有俭,有不为天下先。」实即本此,亦无「敢」字。
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无「夫」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句首均有「夫」字。「成器长」,敦煌壬本「成」上有「为民」二字。
纪昀曰:案「器」,韩非子作「事」。
谦之案:顾、彭、傅、范、高、赵、楼正诸本均有「夫」字。韩非解老及治要引均作「慈故能勇」。范本「成器」上有「为」字,案有「为」字是也。
俞樾曰:韩子解老篇作「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事长」。「事」「器」异文,或相传之本异,或彼涉上文「事无不事」句而误,皆不可知。至「故能」下有「为」字,则当从之,盖「成器」二字相连为文。襄十四年左传「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杜注曰:「成国,大国。」昭五年传「皆成县也」,成县亦谓大县。然则成器者大器也。二十九章「天下神器不可为也」,尔雅释诂:「神,重也。」「神器」为重器,「成器」为大器,二者并以天下言,质言之,则止是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天下长耳。
刘师培曰:古本「成器长」上有「为」字。成器长,大官也;为者,居也。盖古代「工」「官」通用,故大官亦名「成器长」。今本脱「为」字,谊不可通。
杨椿曰:易之坤卦曰「坤至柔而动也刚」,则得乎仁者有勇之说,故曰:「慈故能勇。」节卦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则得乎俭以足用之说,故曰:「俭故能广。」谦卦曰「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则得乎一谦而四益具之说,故曰:「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大易、老氏之书,若合符节。
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严可均曰:「今舍慈且勇」,御注、高翿「舍」下有「其」字,下二句亦然。「且先」,御注误作「先且」。
罗振玉曰:「舍」,御注作「舍」。御注本、敦煌辛本此三句「舍」下均有「其」字。御注本「且先」二字颠倒。
谦之案:「舍」字,严遵本并作「释」,敦煌壬本第一「舍」字作「释」。广阳、磻溪、楼正、顾、彭、傅、赵、高翿、邢玄、河上并作「舍」,王弼、范应元作「舍」。「死矣」,严本作「则死矣」,御注作「且死矣」,傅、范作「是谓入死门」。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罗振玉曰:王本作「战」,与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壬本同。释文出「以陈」二字,知王本作「陈」,今据改。又敦煌庚、辛二本亦作「陈」。「天将救之」,景福本、敦煌壬本「之」下有「以善」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以陈则政」。
谦之案:譣遂州本作「以陈则止」,「止」字「正」之误。傅、范本作「以陈则正」。毕沅曰:「河上公、王弼作『慈以战则胜』,韩非作『慈于战则胜』,依义当作陈字。」又譣王弼注「夫慈以陈则胜,以守则固,故能勇也」,又「相而不避于难,故胜也」。「胜」字,道藏王本作「正」,知王本原亦作「以陈则正」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勇、广、长韵(阳、东通韵,勇协音枉)。案勇,东部,广、长,阳部,此阳、东通韵。奚侗同。姚文田、邓廷桢:广、长韵。「久矣其细」,严本「细」作「小」,肖、肖、肖、小韵。吴棫韵补三十六养:「勇」,羽两切,健也。老子:「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长,上声。
右景龙碑本九十五字,敦煌本九十七字,河上本同,王本九十九字,傅本一百五字,范本一百六字。河上本题「三宝第六十七」,王本题「六十七章」,范本题「天下皆谓章第六十七」。
六十八章
古之善为士者不武,
严可均曰:「古之善为士者」,各本无「古之」。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句首均有「古之」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古之」二字,王弼本亦然。
谦之案:诸王本均无「古之」二字,惟明和刻老子王注冠以考异云:「古本作『古之善为士者不武也』。」此盖指傅奕古本而言。武内误校。又顾、范本亦有「古之」二字。
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仁者为下。
严可均曰:「不争」,河上、王弼作「不与」。「善用仁者为下」,各本「仁」作「人」,御注、王弼作「为之下」。
罗振玉曰:「善战者」,敦煌辛本无「者」字,下三句同。「不与」,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与」均作「争」,敦煌壬本作「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景龙本「人」作「仁」,无「之」字。景福本、敦煌辛本亦无「之」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与」作「争」,按此「争」字与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也。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均作「不争」。遂州、邢玄、顾、赵、河上亦无「之」字。又磻溪,「怒」作「恕」,敦煌壬本「之」作「天」皆误。
刘师培曰:王注「不与争也」,案「与」当作「举」,「举」即举兵,犹古籍「大举」之省「兵」字也。
陶鸿庆曰:王注「不与争」,而但云「不与」,不辞甚矣。「与」即「争」也。墨子非儒下篇云「若皆仁人也,则无说而相与」,与下文「若雨暴交争」云云文义相对,是「相与」即「相争」也。王氏引之经义述闻谓「古者相当、相敌,皆谓之与」,疏证最详。「当」与「敌」并与「争」义近。疑注文本作「与争也」。后人不达其义,臆增「不」字耳。
谦之案:陶说是也。经义述闻引汉书高帝纪「吾知与之矣」,与犹敌也。又史记燕世家曰:「庞暖易与耳。」白起传曰:「廉颇易与。」淮阴侯传曰:「吾生平知韩信为人易与耳。」古谓对敌为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一与一,谁能惧我?」是与即争也。劳健、高亨引证所见亦同。今道藏河上本作「不与争」,义重。「与」与武、怒、下为韵,作「争」则无韵。
是谓不争之德,是以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壬本「极」下有「也」字。
武内义雄曰:「配天古之极」,「古」字衍文,俞樾老子平议有考证。
谦之案:首句「是谓」,顾作「是以」。第二句「是以」,严本无,各本均作「是谓」。又傅、范、柰卷、顾「极」下有「也」字。
俞樾曰:此章每句有韵。前四句,以「武」「怒」「与」「下」为韵;后三句,以「德」「力」「极」为韵。若以「是谓配天」为句,则不韵矣,疑「古」字衍文也。「是谓配天之极」六字为句,与上文「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文法一律。其衍「古」字者,「古」即「天」也。周书周祝篇曰:「天为古。」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郑注:「古,天也。」是「古」与「天」同义。此经「配天之极」,他本或有作「配古之极」者,后人传写误合之耳。
谦之案:俞说又见古书疑义举例五「两字义同而衍例」,其说甚是。案尔雅释诂「极,至也。」诗嵩高「骏极于天」,传:「至也。」礼记乐记「极乎天而蟠于地」,注:「至也。」「配天之极」与「骏极于天」、「极乎天」之义略同。配,合也。庄子天地篇「尧问于许由曰:『啮缺可以配天乎?』」成疏:「配,合也。尧云啮缺之贤者有合天位之德。」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中卿进曰:『配天而有下土者,先事处事,先患虑患。』」所谓「配天之极」,即与天合德之至。「古」字疑属下章,错入于此。「古用兵有言」,与二十二章「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同为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于省吾谓:「『配天』二字,应有重文,本作『是谓配=天=古之极』。读作『是谓配天』句,『配天古之极』句。」此可备一说。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武、怒、与、下韵(鱼部,怒,上声),德、力、极韵(之部)。诸家并同。武内义雄「与」作「争」,谓「此『争』字与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故惟武、怒、下韵,「争」字无韵。谦之案:作「争」非,说见前文。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一字,河上本四十二字,王本四十三字,傅本四十七字,范本四十八字。河上本题「配天第六十八」,王本题「六十八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者不武章第六十八」。
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罗振玉曰:「敢」字,敦煌壬本作「能」。
谦之案:范本「兵」下有「者」字,傅、范本「言」下有「曰」字,遂州本「敢」下有「求」字。又焦竑曰:「『用兵有言』,古兵家有此言也。」知「用兵」上应有「古」字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无兵。
严可均曰:「行无行」,各本「无」作「无」,下皆仿此。「仍无敌」,王弼作「扔」。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扔」均作「仍」。「执无兵」,敦煌辛、壬本此句在「扔无敌」前。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按此是上二句隔句押韵,敦、遂二本似优。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严、顾、彭、傅、赵、柰卷、河上诸本均作「仍」,同此石。严、傅、顾及陆希声本亦「执无兵」句在「仍无敌」前。譣诸王本注:「用战犹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也。言无有与之抗也。」是王所见本应同敦、遂。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吾宝。
罗振玉曰:敦煌庚、壬本「轻敌」作「○敌」,下句同。辛本作「侮敌则几亡吾宝」。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轻」作「侮」,「几」上有「则」字。
谦之案:「轻敌」,傅本作「无敌」,敦、遂本作「侮敌」。强本成疏引经文作「侮」,顾本成疏「轻,凌侮也」,是亦作「侮」。又「几丧吾宝」,傅、范、磻溪、楼正、高翿、顾、赵均上有「则」字。「丧」,碑本作「○」,王羲之本作「○」,傅、范、遂州、柰卷、顾均作「亡」。王弼注:「宝,三宝也,故曰『几亡吾宝』。」「丧」、「亡」古通用。
故抗兵相加,则哀者胜。
严可均曰:各本作「哀者胜矣」,无「则」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加」作「若」,壬本作「如」。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则哀者胜」。
武内义雄曰:敦本「加」作「若」,又一本作「争」,遂本「加」「若」二字两存。又敦、遂二本作「哀者胜」。
谦之案:诸王本注:「抗,举也。加,当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作「抗,举也。若,当也」。是王本亦「加」「若」二字两存。罗卷作「亢兵相若」。顾本成疏:「若,当也。哀,慈也。抗,举也。」强本荣注:「两边举,名曰抗兵;多少均齐,故云相若。」均作「若」,与傅奕本同。惟赵孟俯本作「故抗兵加」,脱一「相」字。敦煌壬本「敌」作「○」,「哀」作「○」,误字颇多,但此作「抗兵相如」,「如」字义长,「加」疑形似「如」字而讹。
劳健曰:「抗兵相如」,敦煌唐写本如此。范与开元、河上、诸王本皆讹作「相加」。王弼注:「抗,举也。加,当也。」按战国策「夫宋之不如梁也」,高注:「如,当也。」证王注「加」字同是「如」之形误。礼记曾子问「如爵弁而用布」,又「如有兄弟」,释文并云:「如,本作加。」盖二字自古常互讹。……「加」字形误所由,当作「如」。今注家多循讹文,解成相交之义,失其旨矣。
俞樾曰:案「哀」字无义,疑「襄」字之误。史记:「梁惠卒,襄王立,襄王卒,哀王立。」据竹书纪年无哀王,顾氏日知录谓「哀」「襄」字近,史记误分为二人。又按秦哀公、陈哀公,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皆作「襄公」,是二字之相混久矣。「襄」者「让」之假字。周官保氏职郑注「襄尺」,释文:「襄音让,本作让。」是古「襄」、「让」通用。上文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吾不敢进寸而退尺」,即所谓让也。故曰:「抗兵相加,让者胜矣。」因假「襄」为「让」,又误「襄」为「哀」,故学者失其解耳。
谦之案:俞说迂曲,且改字解经,而武内义雄从之。易顺鼎曰:「『哀』即『爱』,古字通。诗序:『哀窈窕而不淫其色。』『哀』亦当读为爱。『抗兵相加,哀者胜』即上章『慈,以战则胜也』。」蒋锡昌曰:「说文:『哀,闵也。』闵者,即六十七章所谓『慈』也。此言两方举兵相当,其结果必慈者胜。六十七章所谓『慈,以战则胜』也。」二说谊优。证之以三十一章「杀人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皆古用兵精言,知「哀」字并不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客、尺韵(鱼部,尺,杵入声),行、兵韵(阳部),臂、敌韵(支部),并据韵移「执无兵」句于「仍无敌」之上。案江说是矣。惟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严本亦然。此行、兵、臂、敌相间为韵,江氏移韵为「行无行,执无兵,攘无臂,扔无敌」,似尚未得间韵之妙。姚文田依旧本,以行、兵为韵,谓「中二句臂、敌自谐」,则又逊江说一筹矣。又「行」,上如字,下音杭。
邓廷桢曰:客、尺为韵,鱼、虞部之入声也。客,各声,古音在御部。诗楚茨与「莫」、「庶」、「度」、「错」等字为韵。尺,古音在御部,诗閟宫与「柏」、「度」等字为韵。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三锡:「敌」,徒历切。按古有去声,当与置部并收。老子玄用篇「仍」与「敌」与「臂」协。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王本五十四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本题「玄用第六十九」,王本题「六十九章」,范本题「用兵者有言章第六十九」。
七十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谦之案:「天下」二句,严本「天」上有「而」字。傅、范本作「而人莫之能知,莫之能行」。
言有宗,事有君。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同。文子精诚篇作「事有本」,微明篇作「事有君」,所引分歧。傅、范「君」作「主」。范云:「『主』字从古本。」
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
罗振玉曰:敦煌本「我」作「吾」。
谦之案:傅、范、严、彭及淮南道应训引并作「吾」。严本「夫唯无知」作「唯无我知」。遂州「不」作「莫」,傅、范、彭、赵第二「知」下有「也」字,淮南子同。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
严可均曰:御注脱「我者希则」四字,而注中有之。
罗振玉曰:景福本「则」作「明」,敦煌庚、壬二本作「则我贵矣」。
李翘曰:汉书扬雄传解难云:「老聃有遗言:『贵知我者希。』」颜注下句作「则我贵矣」。金楼子自序引同此,下有「矣」字。
谦之案:傅、彭「希」作「稀」。严、彭、傅、范、赵、柰卷及治要引均下有「矣」字,无「者」字。
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谦之案:范本「被」作「披」,傅本「褐」误作「祸」。傅、范「褐」下均有「而」字,敦煌壬本同。案「褐」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淮南子齐俗训注:「楚人谓袍为短褐大衣。」又褐为粗衣,又为短衣。宋绵初释服曰:「诗『无衣无褐』,笺:『褐,毛布也。』孟子『许子衣褐』,注:『褐以毳织之,若今马衣也。』或曰:褐,编枲衣也,一曰粗衣。』急就编注:『褐毛为衣,或曰粗衣也。』w。一曰粗布衣。说文:『褐,编枲」(清经解续编卷二百二十五)任大椿深衣释例三(同上卷百九十三)引:「晏子谏上篇:『百姓老弱冻寒,不得短褐。』墨子公输篇、战国策宋策并云:『舍其文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荀子大略篇『衣则竖褐不完』,注『竖褐,童竖之褐』,亦短褐也。淮南子齐俗训:『必有菅蹻跐踦短褐不完者。』览冥训:『霜雪亟集,短褐不完。』新序:『无盐乃拂短褐,自请宣王。』史记秦始皇纪『夫寒者利短褐』,索隐曰:『谓褐布,竖裁为劳役之衣,短而且狭,故谓之短褐,亦曰竖褐。』凡此言褐者,必曰短褐。」又案孔子家语三恕篇:「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被褐而怀玉,何如?』孔子曰:『国无道,隐之可也;国有道,则裒冕而执玉。』」语亦出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希、贵韵。陈柱:知、知韵,行、行韵,知、知韵。又武内义雄:褐、玉韵。劳健:君、宗韵。谦之案:褐、玉,君、宗,皆非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七字,敦煌本注同,实四十八字。河上、王本四十七字,傅、范本五十一字。河上本题「知难第七十」,王本题「七十章」,范本题「吾言甚易知章第七十」。
七十一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知而不知,尚矣;不知而知,病也。」傅、范本同,唯无二「而」字,「也」作「矣」。
文子符言篇引:「知不知,上也;不知知,病也。」李道纯曰:「『知不知上』,或云知不知,尚矣,非。」
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严可均曰:「是以圣人不病」,御注作「夫唯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河上、王弼、高翿「夫唯病」下复有「病」字。
罗振玉曰:「夫唯病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此四字,壬本无下「病」字。「是以不病」,敦煌庚本无「不」字,敦煌壬本无此四字,景龙本、敦煌辛本无「不病」二字。
谦之案:韩非喻老篇引「圣人之不病,以其不病,是以无病也」,傅、范本作「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吾病」。遂州本无「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二句,同此石。今案广雅释诂三:「病,难也。」论语「尧、舜其犹病诸」,孔注:「犹难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与六十三章「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义同。六十三章以事言,此则以知言。庄子让王「学而不能行谓之病」,亦以知言,即此章「病」之本义。诸本文赘,既云「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又云「以其病病,是以不病」。傅、范本更赘,决非老子古本之旧。钱大昕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无韵。高本汉:上、病韵。奚侗「上」作「尚」。陈柱:六「病」字韵。
顾炎武唐韵正四十三映:「病」古音平漾反,引老子此章。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四十一漾:「上」,时亮、时雨二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阳部并收。此字惟周书引谚「民恶其上」与「网」协,读上声。老子玄用篇(谦之案:知病篇之误)「知不知上」与病协,读去声,余无读上去者。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二十八字,傅、范本三十二字。河上本题「知病第七十一」,王本题「七十一章」,范本题「知不知章七十一」。
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
严可均曰:「大威至」,御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则」字。河上无「则」字,末有「矣」字。魏稼孙曰:御注「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则」字,句末无「矣」字。
谦之案:广明本「则大威至矣」,彭、傅、范同。柰卷作「大威至矣」,罗卷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
高亨曰:「至」者碍止之义。言民不畏威,则君主威权碍止而不能通行也,正所以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云「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即明告以勿用威权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严可均曰:「无狭」,王弼作「无狎」。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狎」均作「狭」。
谦之案:邢玄、广明、庆阳、磻溪、楼正、柰卷、河上、高翿、严、顾、彭、赵并作「狭」(蒋锡昌校严本作「挟」,案怡兰堂本严亦作「狭」),傅、范本作「狎」,作「狭」是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爱不自贵」句,引王注:「自贵则物狭厌居生。」疑王本亦作「狭」。又毕沅疑说文解字无「狭」字。奚侗曰:「『狭』即说文『陕』字,隘也。隘有迫谊。『厌』,说文:『笮也。』此言治天下者无狭迫人民之居处,使不得安舒;无厌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顺适。」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谦之案:二「不」字,傅、范本并作「无」。又「厌」字,御注、范、夏竦古文四声韵并作「厌」。下一字是,上二字非。盖古厌饫、厌憎作「厌」,迫逼作「厌」(参照邓廷桢双砚斋笔记卷四)。此章下一字作「厌」,上二字皆作「厌」。经文五十三章「厌饮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亦作「厌」。又吴澄本上「厌」作「狎」,亦非。吴曰:「『不狎』,旧本作『不厌』。庐陵刘氏云:『上句「不厌」当作「不狎」。』今从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厌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案其说盖不明「厌」之二义,而妄改经文也。上「厌」字与下「厌」字,今字形虽同,而音义尚异。上「厌」,压也;下「厌」,恶也。盖「厌」字四声转用,最为分明(参照顾炎武唐韵正二十九叶)。「夫唯不厌」,「厌」,益涉切,则入声也。「是以不厌」,「厌」,于艳切,则去声也。释文出「厌」字:「于艳反。」是知有下「厌」而不知上二「厌」字,遂使老义为之不明。说文:「厌,笮也,从厂,厌声。」徐曰:「笮,镇也,压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将以厌众。」后汉杜邺传:「折冲厌难。」前五行志:「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礼记檀弓:「畏、厌、溺。」荀子强国:「如墙厌之。」又解蔽:「厌目而视者,视一以为两。」集韵或作「厌」,亦作「压」。此云「夫唯不厌」,即「夫唯不压」也。下一「厌」字,于艳切,当如论语「学而不厌」之「厌」,周礼大司徒注疏「有嫌厌」之「厌」,淮南主术篇「是以君臣弥久而不相厌」之「厌」。「是以不厌」,即「是以不恶」也。夫唯为上者无压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厌恶之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罗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范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彼取此」句见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应训引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威、至韵。武内义雄:增知、爱、贵韵。谦之案:严可均说文声类脂部收「至声」「威声」。王念孙古韵谱威、爱与贵同入脂部,至,并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则不但威、至为韵,威、至、知、爱、贵实支、脂合韵也。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范本四十八字。河上题「爱己第七十二」,王本题「七十二章」,范本题「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知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严可均曰:「知此两者」,河上、王弼无「知」字。「孰知其故」,此句下各本有「是以圣人犹难之」。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知此两者」,敦煌庚、壬二本作「常知此两者」。「是以圣人犹难之」,景龙本、敦煌辛本无此句。
谦之案:严遵、遂州亦无此句。景福、敦煌壬本「杀」作「○」。磻溪、楼正、高翿、柰卷作「知此两者」,严遵、景福作「常知此两者」。淮南道应训引第二句同,人间训:「能勇于敢,而未能勇于不敢也。」又列子力命篇:「老聃语关尹曰:『天之所恶,孰知其故?』言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语皆出于此章。又各本有「是以」一句,当从碑本删去。马叙伦曰:「『是以』一句,乃六十三章错简复出者,易州无此句,可证也。」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囗然而善谋。
严可均曰:「不召而来,然而善谋」,「来」下一字未刻。御注、王弼、高翿作「繟」,释文引梁王尚、锺会、孙登、张嗣作「繟坦」二字,引河上作「墠」。
罗振玉曰:释文:「墠,梁王尚、锺会、孙登、张嗣本作『坦』。」敦煌庚本亦作「坦」,辛、壬本作「不言」。
谦之案:此文「繟」「坦」并出,碑文空一格,何字不明。严、彭、王羲之本作「坦」,柰卷作「繟」。方以智曰:「『繟然』与『坦然』『啴然』互通。焦氏翼曰:『繟音阐,王作坦,严作默,不如作繟为长。』智按王辅嗣注作『坦然』者亦通。盖『单』与『亶』古通,犹『嬗』之于『禅』,『儃』之于『啴』也。『啴』音单音善,缓也,其音啴以缓,故唐人用『啴然。』」(通雅卷八)卢文弨曰:「繟、坦、墠三字音相近,得通用。」大田晴轩曰:「『坦然』,平貌。言天道平易,似无谋者,而歙、张、与、夺、善谋而不失也。『坦然』或作『繟然』,繟音阐,舒缓貌,亦通。」今案严本作「默」,谊古。或作「繟」作「坦」,皆非。傅、范本亦作「默」。范曰:「『默』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并开元御注本作『繟』,王弼、梁王尚、孙登、张嗣作『坦』,今依古本。」又王充论衡初禀篇曰:「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来,黯然谐合,自然道也。」即本老子此章,但「坦然」作「黯然」。此字景龙碑未刻,敦、遂本作「不言」,「不言」亦即「黯然」也。傅、范本作「默然」,与「黯然」形义相近,必有一是,当从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严可均曰:「疏而不漏」,各本「不失」。
毕沅曰:河上「不」作「勿」。
谦之案:作「不漏」是也。孙矿古今本考正曰:「『疏而不失』,『失』一作『漏』。」后汉书杜林传注、魏书景穆十二传均引「失」作「漏」。群书治要亦作「漏」。「漏」,玉篇「力豆切,漏泄也。」淮南泰族「朱弦漏越」,注「穿也。」不漏即不泄不穿,亦即不失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杀、活、害韵(祭部,杀音设,活,胡厥反,害,胡折反)。恶、故韵(鱼部),胜、应韵(蒸部),来、谋韵(之部)。姚文田同。奚侗:杀、活为韵,未及「害」字。陈柱:来、谋、恢、失韵。按「害」,古读割,释名:「害,割也,如割削物也。」又通「曷」,孟子:「时日害丧?」经文三十五章「害」,去声,协太。此「害」入声,协杀、活。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十四泰:「害」,胡盖切。按古有入声,当与曷部并收。老子任为篇「此两者或利或害」,与杀,活协。
邓廷桢曰:杀、活、害为韵。害在祭部,杀、活则祭部之入声。诗蓼莪五章烈、发、害为韵,是其证也。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敦煌本五十七字,河上、王、傅、范本均六十四字。河上题「任为第七十三」,王本题「七十三章」,范本题「勇于敢章第七十三」。
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之,熟敢?
严可均曰:「民不畏死」,高翿「民」下有「情」字。「若使常畏死」,御注、高翿「使」下有「人」字,河上、王弼有「民」字。「○之」,各本作「杀之」,下仿此。
罗振玉曰:「若使民」,景龙本、敦煌辛本无「民」字。「常畏死」,敦煌辛本「畏」上有「不」字。「吾得执」,景龙本、敦煌辛本「得执」均作「执得」。「孰敢」,敦煌辛本「敢」下有「矣」字。
武内义雄曰:「民不畏死」,敦、遂二本「民」下有「常」字,景本无。「惧之」句末,敦一本有「哉」字,诸本无。「若使民」,敦、遂二本无「民」字,「常」下有「不」字。「吾得执而杀之」,敦本「得执而」作「诚得而」,遂本作「试得而」,景本作「执得而」。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翿首「民」下均有「常」字,磻溪、柰卷、遂州、赵「使」下均有「人」字。傅无「执」字,「敢」下有「也」字。严「熟」上有「夫」字,下有「矣」字。又尹文子大道下、慎子外篇均引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与傅、范本作「如之何」略同。
易顺鼎曰:毕氏考异傅奕本作「民常不畏死」。按下云「若使民常畏死」,则此亦当有「常」字矣。容斋续笔卷五、卷十两引皆有「常」字。……「而」皆作「则」,「奇」一作「恶」。
谦之案:「杀」作「○」,俗。「杀」字据一切经音义卷六引说文:「戮也,法也。」二徐本无「法也」二字。「杀」之古训不明,遂使惨礉寡恩者本老子而归于刑名矣。
常有司○者○。夫代司○者,是谓代大匠○。
罗振玉曰:「常有司杀者杀」,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杀」字。「夫代司杀者杀」,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诸本均无「杀」字。「是谓」,敦煌庚本作「谓」,辛本作「是」。「代大匠」,御注本无「大」字,「匠」作○,即「匠」之别构。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夫司杀者」,今本「夫」下多「代」字,「者」字下多「杀」字。
马叙伦曰:文子上仁篇、广弘明集五、孙盛老子非大贤论引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无「常」字,河上、柰卷无首句下「杀」字,遂州、庆阳、河上、柰卷、顾无次句下「杀」字。遂州、严、彭、傅、范、高翿无「谓」字。「大匠○」,「○」字,遂州本作「○」,诸河、王本均作「斲」。「○」为「斲」之别构。玉篇:「斲,斫也。」易系辞下传:「斲木为耜。」「斩」疑为「斮」字之误。字林:「斮,斩也。」玉篇:「斮,例略切,斩也,断也,削也。」
夫代大匠○,希有不伤其手。
严可均曰:御注无「夫」字。「其手」,御注、王弼作「其手矣」,河上作「其手者矣」。罗振玉曰:「夫代大匠斲者」,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诸本均无「者」字。「希有不伤其手矣」,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矣」字,敦煌庚、辛本均无「有」字。
谦之案:遂州、庆阳、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均无「者」字。遂州、严、傅均无「有」字。傅「希」作「稀」,「不」下有「自」字。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有「者」字,亦无「有」字「矣」字。毕沅曰:「本皆异,唯陆希声同奕。道德书,河上公多与王弼同,奕多与希声同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谦之案:此章斲、手为韵。
李赓芸曰:「斲」在广韵入声四觉,竹角切。按「芹」从斤,○声,今本无「声」字,必徐鼎臣所删也。说文:「○,酒器也,象酒器形。」此即毛诗「酌以大斗」之「斗」。「斗」为借字,「○」为正字。既是象形,「○」字当为建首。「○」字「金」旁,后儒所加,宜为重文也。说文如「斗」字从斗,斲声,「○」字从见,○声,读若兜,皆一例。老子「制惑」章「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斲与手韵。吕氏春秋贵可篇:「故曰大匠不斲,大庖不豆,大勇不斗,大兵不寇。」淮南说林训略同。是「斲」之本音当与「斗」同,竹角切者,其转音也。
右景龙碑本五十五字,敦煌本五十四字,河上本五十六字,王本五十九字,傅本六十一字,范本六十字。河上题「制惑第七十四」,王本题「七十四章」,范本题「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严可均曰:「民之饥」,御注作「人之」。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诸「民」字均作「人」。「饥」,诸本均作「饥」,下同。
谦之案:景福、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赵、诸王本均作「民」,遂州、邢玄、严及后汉书郎顗传引并作「人」,傅、范本「饥」下有「者」字。毕沅曰:「『饥』,河上公、王弼诸本皆作『饥』。案古『饥馑』字作『饥』,『饥饿』字作『饥』,此应作『饥』。」今案:毕说是也。字林:「饥,饿也。」「饥,谷不熟。」「民之饥」正作饥饿解,宜作「饥」,不作「饥」。御注、景福、邢玄、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严、傅、范、赵、群书治要、后汉书郎顗传引并作「饥」。又道藏王本二「饥」字亦并作「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
严可均曰:「上有为」,河上、王弼、高翿作「上之有为」。
罗振玉曰:「民」,敦煌辛本作「百姓」。「上之」,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之」字。
谦之案:严本作「百姓难治,以上有为,是以不治」。傅、范本作「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与诸本稍异。
彭耜曰:「五注无此十五字。」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言民之所以僻,治之所以乱,皆由上不由其下也,民从上也。」下云:「疑此非老子之所作。」
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
严可均曰:「生生之厚」,各本作「求生」。
罗振玉曰:「求生」,景龙本、敦煌辛本作「生生」。谦之案:遂州、彭、范作「生生」,柰卷、王羲之、赵孟俯作「求生」,高翿作「生求」,傅作「求生生」。严无「以其」二字,傅、范、彭、柰卷「厚」下有「也」字。案作「生生之厚」是也。
易顺鼎曰:按「求生之厚」当作「生生之厚」。文选魏都赋「生生之所常厚」,张载注引老子曰:「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也。」谓通生生之情以自厚也。足证古本原作「生生」。淮南精神训、文选鹪鹩赋注、容斋随笔并引作「生生之厚」,皆其证。五十章云「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又其证之见于本书者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吴云曰:傅本作「无以生为贵者,是贤于贵生也」,王弼无第一「贵」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为」下更有「生」字。「贵生」,景福本「生」下有「也」字。
谦之案:首句广明、景福、王羲之、赵孟俯同此石。邢玄同敦煌辛本。「贵生」下,柰卷、彭、傅、范及治要引均有「也」字,淮南道应训引有「焉」字。又案淮南精神训:「夫人之所以不能终其寿命而中道夭于刑戮者,何也?以其生生之厚。夫惟能无以生为者,则所以修得生也。」语亦本此。惟淮南以父讳长,故变「长」言「修」。俞樾曰:「『修得生』,本作『得修生』,『得修生』即得长生也」。文子十守篇正作「夫唯无以生为者,即所以得长生」。疑老子古本在「贤于贵生」上本有此一句。七章「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五十九章「长生久视之道」,「长生」一语,得此而三。又此章每段三句,「是贤于贵生」与上文「是以轻死」为对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陈柱:饥、饥韵,治、治韵,死、死韵。谦之案:「饥」当作「饥」,说见前。又敦煌辛本「生为」下更有「生」字。「贤于贵生」上据文子十守篇有「即所以得长生」一句,是生、生亦韵也。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二字,敦煌本注五十三字(实五十四字),河上、王本五十三字,傅本六十三字,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贪损第七十五」,王本题「七十五章」,范本题「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七十六章
人生之柔弱,其死坚强。
严可均曰:「人生之」,本作「人之生也」,高翿作「民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两「也」字,下二句同。敦煌辛本「坚」作「刚」。
谦之案:诸河、王本、傅本均有两「也」字。范本同,但「坚强」作「刚强」。说苑敬慎篇亦引「坚」作「刚」,下同。此盖真类与阳类通假,易系「刚柔相摩」,音义引作「坚柔」,即其例证。又文选座右铭引无「之」字,遂州、严亦无二「也」字。此章以人生之肌肤柔软而活动,可以屈伸,以示柔弱之可贵,则作「人生」二字是也。
万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严可均曰:「生之」,御注作「生也」,本作「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武内义雄曰:敦本「生之柔毳」,景本同敦本,但「毳」作「脆」。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均作「生之」,敦煌庚本无「也」字「枯」字。
谦之案:御注作「生也」,罗校误。庆阳、磻溪、楼正同。严、彭、傅、赵、无「万物」二字。遂州本「脆」作「毳」,盖即「脆」之或体。又文选庐陵王墓下作诗注引庄子逸文:「其生也柔脆者,死者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故曰」。
蒋锡昌曰:淮南原道训作「柔弱者生之干也,而坚强者死之徒也」。文子道原篇作「柔弱者生之干,坚强者死之徒」。说苑敬慎篇作「柔弱者生之徒也,刚强者死之徒也」。列子黄帝篇作「柔弱者生之徒,坚强者死之徒」。御览木部作「柔弱生之徒,刚强死之徒」。皆「坚强」句在「柔弱」句下,疑老子古本如此。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谦之案:「木则共」,御注、景福、邢玄、磻溪、楼正、高翿、柰卷、河上、王羲之、顾、范、彭、敦煌庚、辛诸本均同。诸王本作「兵」,道藏王本作「共」;经训堂傅本作「兵」,道藏傅本作「共」。「共」字未详。本成疏曰:「譬树木分,故枝条共压其上;亦犹梁栋宏壮,故椽瓦共压其上也。」知成所见本亦作「共」,故缴绕穿凿其辞。丁仲佑曰:「集韵『共』为『拱』之省文。谷梁僖三十三年传『子之木已拱矣』,注:『拱,合抱也。』又公羊传注:『拱,可以手对抱。』」说虽可通,但以较「木则兵」,所谓直木先伐,犹觉后义胜也。黄茂材曰:「列子载老聃之言曰:『兵则灭,木则折。』列子之书,大抵祖述老子之意,且其世相去不远。『木则折』,其文为顺。今作『共』,又读为『拱』,其说不通,当以列子之书为正。」谦之案:黄说是也。灭、折为韵。「折」,篆文作○,说文在艹部。陈柱曰:「古文『折』或有作○者,以『兵』字篆文作○,形极近。」高亨亦谓「古『折』亦作○,上『斤』下『艹』,与『兵』形似,故讹为『兵』耳」。
俞樾曰:案「木则兵」,于义难通,河上公本作「木则共」,更无义矣。老子原文作「木则折」,因「折」字阙坏,止存右旁之「斤」,又涉上句「兵则不胜」,而误为「兵」耳,「共」字则又「兵」字之误也。列子黄帝篇引老聃曰「兵则灭,木则折」,即此章之文,可据以订正。
易顺鼎曰:俞氏平议据列子引老子作「兵则灭,木则折」是矣。鼎又按文子道原篇作「兵即灭,木即折」,淮南原道训亦作「兵则灭,木则折」,皆与列子相同。王注「木则兵」,云「物所加也」,四字疑非原本。
奚侗曰:「折」以残缺误为「兵」,复以形似误为「共」耳。兹据列子黄帝篇、文子道原篇、淮南原道训引改。但文子、淮南于「木强则折」下,有「革强则裂,齿坚于舌而先敝」,皆韵语,或老子原本有之,而今捝去。
故坚强处下,柔弱处上。
严可均曰:各本作「强大处下」,无「故」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作「故坚强居下」,庚本作「故强大处下」。
谦之案:遂州、彭上「处」作「居」,范作「取」,高本汉二「处」并作「居」。严「柔」作「小」。「坚强处下」,彭、傅、赵同此石。盖即草木为喻,以明根干坚强处下,枝叶柔弱处上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同。奚侗:灭、折韵。陈柱增徒、徒韵。又高本汉:胜、兵韵,下、上韵。谦之案:胜、兵、下、上皆非韵,高说误。
武内义雄曰:「兵强则灭,本强则折」,列子黄帝篇引老聃语。老子第七十六章亦载此语,文不同。灭、折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七字,傅本五十九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题「戒强第七十六」,王本题「七十六章」,范本题「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
严可均曰:「张弓」,御注、河上作「张弓乎」,王弼作「张弓与」。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与」字。御注、景福、敦煌庚本「与」作「乎」。
谦之案:遂州、严本亦无「与」字。傅、范本「弓」下作「者欤」。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柰卷、高翿、顾、彭并作「张弓乎」,类聚七十四引同。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严可均曰:「不足者与之」,王弼作「补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者」字,下句同。又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补」均作「与」。
谦之案:严本「抑」作「案」,李道纯本「下」作「低」。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河上、柰卷、遂州、顾、彭均作「与之」,同此石。
又谦之案:严遵曰:「夫弓人之为弓也,既○既生,既翕既张,制以规矩,督以准绳。弦高急者,宽而缓之;弦驰下者,摄而上之;其有余者,削而损之;其不足者,补而益之。」据此,知四句皆以张弓明消息盈虚自然之理。焦竑曰「『抑之』、『举之』二句言张弓,『有余』、『不足』二句言天道」,非也。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
严可均曰:「而补不足」,御注无「而」字。「人道」,各本作「人之道」。「损不足」,各本「足」下有「以」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均无「而」字。景龙、景福、敦煌辛本均无「以」字,敦煌庚本「以」作「而」。
谦之案:遂州、邢玄、庆阳、磻溪、高翿、严、顾、彭均无「而」字。遂州、严、顾亦无「以」字。
易佩绅曰:道在天下均而已,均而后适于用。此有余则彼不足,此不足而彼有余,皆不可用矣。抑其高者,损有余也;举其下者,补不足也。天之道如是,故其用不穷也。
沈一贯曰:人之道则不然。裒聚穷贱之财,以媚尊贵者之心;下则棰楚流血,取之尽锱铢;上则多藏而不尽用,或用之如泥沙:损不足以奉有余,与天道异矣。
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严可均曰:御注「以」字在「能」字下。「其唯有道者」,各本无「其」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广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有余以」,御注、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谦之案:傅本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惟道者乎」!严、彭、范亦作「损」字,彭有「不足于」三字。李道纯曰:「『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譣义,有道者不以有余自奉,而以奉天下,于义已足,傅本「不足」二字赘。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斯不见贤。
严可均曰:「为而不恃」,御注无「而」字。「功成不处」,河上、王弼「成」下有「而」字。「斯不见贤」,各本作「其不欲见贤」,高翿句末有「邪」字。
罗振玉曰:「功成而不处」,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龙、御注、敦煌辛本均无「而」字。「其不欲见贤」,敦煌庚本「贤」下有「也」字,辛本「则其欲退贤」。
武内义雄曰:敦本「见」作「示」。
谦之案:河上注:「不欲示人知己之贤。」是河上「见」亦作「示」,顾欢同。遂州本「见」作「贵」。「斯不见贤」,「斯」即「厮」字。「斯」「厮」古今字。左传哀二年「人臣隶圉免」,杜注:「去役。」释文:「厮字又作斯。」新序杂事四、潜夫论叙录「役」均作「斯役」。此云「斯不见贤」,案诗毛传:「贤,劳也。」圣人能损有余,补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举下,岂劳烦役者耶?傅本「贤」下有「邪」字。高亨曰:「『贤』下当有『邪』字。本章全是韵文,无『邪』字则失韵,是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邓廷桢:举、与韵,云:「『与』,一本作『补』,举、补亦韵也。」奚侗:举、补韵。陈柱同,增余、下韵。高本汉同。武内义雄:恃、处韵。谦之案:诸说均不全。此章与、举、与(补)、余、下、者、处、邪皆鱼部,实通篇一韵。恃、处非韵,武内说误。
右景龙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七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题「七十七章」,范本题「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七十八章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莫之能先。
严可均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王弼作「天下莫柔弱于水」。御注、王弼「强」下有「者」字,「先」作「胜」。河上亦有「者」字,作「莫之能胜」,高翿作「莫之能爽」。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本作『天下柔弱莫过于水』。」御注、敦煌辛本、景福诸本并同。「攻」,敦煌辛本作「功」。「强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者」字,敦煌庚本此句上有「言水柔弱」四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胜」均作「先」。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胜」作「先」。
李道纯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或云「莫柔弱于水」,非也。
谦之案:世德堂河上公本作「莫知能胜」,「知」字误。又「而攻坚」句,与四十二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语意正同。坚与先协。水能怀山襄陵,磨铁销铜,故曰攻坚也。旧说「坚强」二字连,则无韵。又「强」下从各本有「者」字。「先」字,严、彭、傅、范同此石。
其无以易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无易之」,景福本作「以其无能易之」。
焦竑曰:「以其无以易之也」,一无「以也」。
谦之案:严本下有「矣」字,傅、范本下有「也」字。
故弱胜强,柔胜刚,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严可均曰:御注、高翿作「故柔胜刚,弱胜强」,河上、王弼无「故」字,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莫能知」,各本「能」作「不」。
罗振玉曰:「柔之胜刚」,景福本「胜」作「能」,敦煌庚本与景龙本同,而无「故」字;御注本、敦煌辛本作「故柔胜刚,弱胜强」。又「不」均作「能」。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曰:「柔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不知,而莫之能行。」与傅奕本同。唯傅本无二「也」字。
故圣人云:
严可均曰:御注作「是以圣人言」,王弼作「是以圣人云」。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云」字,御注本「云」作「言」。景龙本作「故圣人云」,景福本、敦煌庚本作「故圣人言云」。
谦之案:柰卷、河上作「云」,邢玄、庆阳、磻溪、楼正、高、顾、彭、范、赵均作「言」。傅本「人」下有「之言」二字。案作「言」是也。「言」「云」义重,「云」字衍。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严可均曰:「受国不祥」,河上、高翿「国」下有「之」字。
孙矿考正曰:「受国不祥」,今本「受国」下多「之」字。
刘师培曰: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受国」上均有「能」字,「不祥」上又有「之」字,当为古本。
谦之案:「垢」有垢污之义。按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之垢。」郭象注:「雌、辱、后、下之类,皆物之所谓垢。」宣十五年左传「伯宗曰『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杜注:「忍垢耻。」盖退身处后,推物在先,处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此「垢」之本义。又「王」字,说文:「天下所归往也。」谷梁庄三传曰:「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训「王」为「往」,人所归落,此「王」之本义。
正言若反。
高延第曰:此语并发明上下篇玄言之旨。凡篇中所谓「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柔弱胜强坚」,不益生则久生,无为则有为,不争莫与争,「知不言,言不知」,损而益,益而损,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
吴澄曰:「正言若反」,旧本以此为上章末句。今案上章「圣人云」四句作结,语意已完,不应又缀一句于末,他章并无此格。「绝学无忧」章、「希言自然」章皆以四字居首,为一章之纲,下乃详言之,此章亦然。又「反」、「怨」、「善」三字协韵,故知此一句当为起语也。
谦之案:吴说是也。「正言若反」,碑本、严本均不分章,亦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强、刚、行韵(阳部),垢、主韵(侯部,主,朱掫反),祥、王韵(阳部),言、反韵(元部,反,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均同,唯未及「言」「反」。高本汉:言、反韵。武内义雄:祥、王、反韵,盖误。谦之案:「言」「反」属下章,反、怨、善、江晋三廿一部谐声表入元部声,姚文田古音谐入九寒去声,三字协韵。又「而攻坚」为句,坚,先为韵,说见前。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垢」,古音古。老子:「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
邓廷桢曰:「主」,古音在侯部,易丰六二、九四与「蔀」、「斗」为韵,诗行苇与「醹」、「斗」、「」,卷阿与「厚」为韵,是其证也。老子「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垢、主为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二字,河上本六十五字,王本六十四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任言第七十八」,王本题「七十八章」,范本题「一天下莫柔弱于水章第七十八」。
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谦之案:广明本「和」作「知」,彭本「怨」下有「者」字。叶梦得本无「必」字。文子微明篇引上二句同,第三句作「奈何其为不善也」,文意同。
是以圣人执左契,不责于人。
严可均曰:「不责于人」,御注作「而不责于民」,河上、王弼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遂州、严亦无「而」字,严有「以」字。
马叙伦曰:「契」当作「契」。说文曰:「刻木也。」今通用「契」。
朱骏声曰:契,说文:「大约也。」今言合同。易系辞「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郑注:「以书书木边言其事,刻于木谓之书契。」周礼质人「掌稽市之书契」,注:「取予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礼记曲礼「献粟者执右契」,疏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又韩策「操右契」,注:「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责取。」
章炳麟曰:「死生契阔」,本又作「挈」。韩诗说曰:「契阔,约束也。」然则因时约剂暂为事○者谓之契。老子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小答问)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严可均曰:「故有德」,河上、王弼无「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本首句均有「故」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故」字。「彻」,敦本作「撤」,遂本作「辙」。
谦之案:严本亦作「辙」。「彻」、「辙」古虽通用,但此宜作「彻」。俞樾曰:「按古字『彻』与『辙』通。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释文作『彻』,引梁注曰:『彻应车边,今作彳者,古字少也。』然则此文『彻』字,亦与彼同矣。『有德司契,无德司辙』,言有德之君但执左契、合符信而已,无德之君则皇皇然司察其辙迹也。河上公解『善行无辙迹』曰:『善行道者求之于身,不下堂,不出门,故无辙迹。』此即可说『无德司彻』之义。」谦之案:俞说非也。「彻」当训为剥。「车」边之「辙」,于义难通。大田晴轩曰:「『彻』字,诸家或为通,或为明,或为彻法之彻,要皆不悟此一章之言为何所指,故纷纭谬说,如一哄之市耳。按彻,剥取也。豳风鸱鸮曰『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毛传:『彻,剥也。』小雅十月之交曰『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是也。有德但以合人心为主,故不取于民,无德不以民情之向背为意,故唯浚而剥之为务。」一说「彻」疑当为「杀」。高亨曰:「篆文『彻』作『○』,说文『杀』古文作『○』,形相近。老子此字作『○』,后人不识,误以为『彻』也。七十四章曰:『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此云『司杀』,其义正同。有德之君仁而多施,故曰司契;无德之君暴而多刑,故曰司杀。司契者,善人,天之所福;司杀者,不善人,天之所祸。故下文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以戒人君勿司杀而司契也。古韵契在泰部,彻在脂部,契、彻是为通谐。杀亦在泰部,契、杀是谓同韵。」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谦之案:此二句为古语,见说苑敬慎篇引黄帝金人铭,又后汉书袁绍传注引作太公金匮语。又郎顗传顗引易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怨、怨、善韵(元部),契、彻韵(祭部,契音挈),亲、人韵(真部)。姚文田、奚侗同。武内义雄、陈柱:怨、怨、善、人韵。案怨、怨、善,元部,人,真部,此元、真通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十七十七薛:「辙」,去声则直例反。老子「有德司契,无德司辙」,一本作「彻」。
李赓芸炳烛编卷三曰:老子「任契」章:「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按契、彻韵也。契当读入声,如挈。广韵「契」在十六屑,「彻」在十七薛,屑、薛通也。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八狝:「善」,常演切。按古有平声,当与仙部并收。老子信契篇「安可以为善」,与怨(音冤)协。
右景龙碑本分章不明(「无德司彻」句下空一格,似分章),四十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范本四十一字。河上本题「任契第七十九」。王本题「七十九章」,范本题「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八十章
小国寡人,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严可均曰:「小国寡人」,各本作「寡民」。「什伯之器」,河上「伯」下有「人」字。
罗振玉曰:「小国寡民」,景龙本「民」作「人」。「使有什伯之器」,敦煌辛本作「使民有什伯之器」,庚本作「使人有仟伯人之器」。
谦之案:「小国寡人」,遂州本同。柰卷「寡」作「寮」。下句严、彭、傅、范、赵「使」下有「民」字,景福、柰卷、王羲之「伯」下有「人」字,顾下有「民」字,傅、范「用」下有「也」字。李道纯曰:「『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或云『令器』,或云『不用』,皆非也。」俞樾曰:按「什伯之器」,乃兵器也。后汉书宣秉传注曰:「军法,五人为伍,二五为什,则共其器物,故通谓生生之具为什物。」然则什伯之器犹言什物矣。其兼言伯者,古军法以百人为佰。周书武顺篇:「五五二十五曰元卒,四卒成卫曰伯。」是其证也。什伯皆士卒部曲之名。礼记祭义篇曰:「军旅什伍。」彼言「什伍」,此言「什伯」,所称有大小,而无异义。徐锴说文系传于人部「伯」下引「老子曰『有什伯之器』,每什伯共享器,谓兵革之属」,得其解矣。「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两句一律。下文云「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舟舆」句蒙「重死而不远徙」而言,「甲兵」句蒙「什伯之器不用」而言,文义甚明。河上公本「什伯」下误衍「人」字,遂以「使有什伯」四字为句,失之矣。
奚侗曰:史记五帝纪「作什器于寿邱」,索隐曰:「什器,什,数也。盖人家常用之器非一,故以十为数,犹今言什物也。」此云「什伯」,累言之耳。国小民寡,生事简约,故虽有什伯之器,亦无所用之也。各本多无「民」字,兹从傅奕本增。河上本作「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而断「使有什伯」为句,谊不可通。盖古本「民」或作「人」,因误到「什伯」之下,河上遂强为句读耳。谦之案:二说皆可通。文子符言篇曰:「天下虽大,好用兵者亡;国家虽安,好战者危。故小国寡民,虽有什伯之器而勿用。」是以什伯之器为兵器也。汉书「诏天下吏舍无得置什器」,颜师古注:「五人为伍,十人为什,则共器物。」是以什伯之器为什物,为十人百人所共之器也。一说:什伯人之器,则材堪什夫、伯夫之长者也。此说苏辙唱之,大田晴轩和之,引「列子说符篇伯乐称九方皋曰:『是乃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吕氏春秋至忠篇:『子培贤者也,又为王百倍之臣。』孟子『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万』(滕文公上),以物言也;『或相倍蓰而无算者』(告子上),以人言也。然则什伯千万亦皆可以人言也。『器』,利器,器长之器,什伯之器,为特异之材明矣。」谦之案:此说较迂曲,并存可也。
使人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严可均曰:「使人重死」,河上、王弼作「使民」。
罗振玉曰:「使民」,景龙本、敦煌庚本「民」作「人」。「而不远徙」,庚本无「而」字,「虽有」作「其」,下「虽」字无。
谦之案:「使人」句,遂州本亦作「人」。「使民」句,御注、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高翿、柰卷、河上、敦煌庚本、顾、彭、傅、范、赵皆作「民」,同此石。毕沅曰:「『民』,王弼作『人』。改『民』为『人』,皆唐本也。」又「陈」字,遂州本作「阵」。案玉篇:「阵,直镇切,师旅也,本作陈。」是「陈」、「阵」古通。
「舆」,释文:「河上曰车。」御注、王弼作「舆」,遂州、宋河上,柰卷作「舆」,赵作「车」。案作「舆」是也。「舆」即「舆」之古文。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引古老子作「舆」。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严可均曰:「鸡犬之声」,御注、高翿作「鸡狗之音」,王弼作「鸡犬之声」。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广明、敦煌庚、辛诸本均作「狗」,敦煌庚本无「死」字,辛本作「使民至老」。
谦之案:傅、范本「甘其食」上有「至治之极民各」六字。又傅、范、彭「居」作「俗」,「俗」作「业」,「民」上有「使」字。严本「安其居」在「乐其俗」句下,河上、顾无「死」字,傅、彭「相」下有「与」字。治要引「美其服」作「美其衣」。又「邻」字,广明、罗卷、顾同此。案说文:「五家为邻,从邑,声。」古作○。九经字样云:「作『邻』者讹,宜作『邻』。」
又案庄子胠箧篇论「至德之世」,马蹄篇言「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语意皆本此。胠箧所引九句,惟「安其居,乐其俗」二句倒置。又淮南齐俗训:「是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而足迹不接诸侯之境,车轨不结千里之外者,皆得其所。」论衡说日篇:「古者质朴,邻国接境,鸡犬之声相闻,终身不相往来。」皆本老子此章。又史记货殖传亦有「至治之极」四字,碑本虽无此句,可据傅、范本与庄子、史记所引补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同。高本汉本作「至治之极,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极、食、服、俗、业韵,「俗」字实际非韵。又「邻国相望」至「老死不相往来」,高本汉改「往来」为「来往」,以协「望」字,大误。
右景龙碑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三字,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范本八十五字。河上本题「独立第八十」,王本题「八十章」,范本题「小国寡民章第八十」。
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知」作「智」。
武内义雄曰:「善者不辩」二句,敦、遂二本在「知者不博」二句之后。
谦之案:严、顾二句与敦、遂本同。傅、范「善者不辩」二句「者」并作「言」。
俞樾曰:按此当作「信者不美,美者不信」,与下文「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文法一律。河上公于「信者不美」注云:「信者,如其实。不美者,朴且质也。」是可证古本正作「信者不美」,无「言」字也。
陶鸿庆曰:案俞氏据河上注,知经文两「言」字皆当作「者」,与下文一律者也。今按王注云:「实在质也,本在朴也。」但释「信」与「美」之义,而不及「言」,以其所见本亦作「者」也。
谦之案:俞、陶之说非也。文心雕龙情采篇曰:「老子疾伪,故称『美言不信』。」是刘勰所见老子本作「言」字。河上于此句注云:「滋美之言者,孳孳华词。不信者,饰伪多空虚也。」又成玄英开题序诀义疏题此章为「信言」章。疏云:「信,实也。美,浮艳也。言上德之人……所说言教,实而不华,……浮艳之言,……既乖至理,所以不信。故庄云『犬不以善吠为良,人不以善言为贤』也。」可证河上本与碑本同。王注六十二章「美言可以市」句云:「美言之,则可以夺货之贾,故曰『美言可以市』也。」此章注:「实在质也,本在朴也。」义亦正同。虽未及「言」,而言在其中,何由证其所见本必作「者」乎?又「善者不辩」二句,焦竑考异曰:「古本作『善言不辩,辩言不善』。」又庄子齐物论「大辩不言」,语亦同此。知北游篇「不知深矣,知之浅矣」,与「知者不博」二句语意亦似。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严可均曰:「既以为人」,御注作「与人」。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二本「为」作「与」。
谦之案: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均作「与」。二「愈」字,邢玄作「逾」,范作「俞」。「俞」古字,作「逾」误。碑本五章「愈」亦作「俞」。又「圣人不积」,严、彭、傅、赵、高并作「无积」,范作「无积」,河上公、王弼作「不积」。作「无积」是也。战国策魏策一引老子曰「圣人无积,尽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不积」亦作「无积」。「既以与人」句,庄子田子方篇引同。「既以为人」句,「既」字可据魏策改为「尽」字,与「既」字为对文。又「积」有藏义,楚语「无一日之积」,注:「积,储也。」庄子天道「运而无所积」,释文:「谓积滞不通。」天下篇称老聃「以有积为不足……无藏也故有余」,无积即无藏也。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下「之」字。
谦之案:赵本作「人之道」,无「圣」字。「人」与「天」对,文胜,然非老子本谊。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惟高本汉以信、善为韵,武内义雄以积、有、多为韵,皆误。此章实以信信、善善、知知各首尾为韵。又知、积、多韵,知、积,支部,多,歌部,此歌、支通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河、王、傅、范本同,河上题「显质第八十一」,王本题「八十一章」,范本题「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
附录
老子韵例
昔孔广森作诗声分例,其言曰:「今之诗主乎文,古诗主歌。歌有疾徐之节,清浊之和,或长言之,咏叹之,累数句而无以韵为;或系音促节,至于句有韵,字有韵,而莫厌其多。」余以为道德五千言,古之哲学诗也。既曰诗,即必可以歌,可以诵;其疾徐之节,清浊之和,虽不必尽同于三百篇,而或韵或否,则固有合于诗之例焉为无疑。然在宋代吴棫韵补,已叹「老子道德经,周柱下史老聃所作,多韵语,今往往失其读」,然则发凡起例,其可少乎?作老子韵例。
(其一)世异音殊,一代自有一代之音,古韵不可合于唐,唐韵不可合于今,阎百诗所谓「古今之音系乎时」者,岂不然哉!五千言以今音读之,觉其扞格不合,而以古音绳之,则合者多,而不合者或出于传写之讹。昔邓廷桢钩稽五千言之用韵,与易、诗合,如「辩德」章富、志、久为一韵,久韵富、志,既与诗同,下句又韵寿,乃与易同。实则五千言与诗或异或同,与易则几无不同。且以楚人书楚语,作楚音,是又为骚韵开其端也。试举其与易同者:
(一)五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穷、中为韵。易需彖传穷、中、功韵。蹇彖传中、穷、功、邦韵。困彖传中、穷韵。井彖传穷、中、功、凶韵。渐彖传功、邦、中、穷韵。涣彖传穷、同、中、功韵。节彖传中、穷通韵。既济彖传中、穷韵。坤象传中、穷、终韵。随象传凶、功、中、穷韵。大壮象传穷、中韵。节象传中、穷韵。巽象传中、穷、中、功、中、穷、凶韵。
(二)二十四章:「企者不久,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行、明、彰、功、长韵。又七十八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强、刚、行韵。易大有彖传明、行、亨韵。谦彖传亨、明、行韵。噬嗑彖传亨、明、章、行韵。复彖传亨、行、行、长韵。遁彖传亨、行、长韵。晋彖传上、明、行韵。暌彖传上、行、明、行、刚韵。益彖传疆、光、庆、行、疆、方、行韵。姤彖传刚、长、章、行韵。鼎彖传明、行、刚、亨韵。艮彖传行、明韵。旅彖传亨、刚、明韵。巽彖传行、刚韵。屯彖传明、光、长韵。讼象传长、明韵。履象传明、行、当、刚、行、当、庆韵。否象传当、行、当、长韵。同人象传刚、行韵。豫象传当、行、刚、亡、长韵。噬嗑象传行、刚、当、光、当、明韵。暌象传当、刚、行、庆、亡韵。夬象传当、明、光、长韵。震象传刚、当、光、行、丧韵。归妹象传常、当、行、良、行、筐韵。丰象传当、明、行、庆、翔、藏韵。系辞下传「君子知微知彰」三句彰、刚、望韵。干文言藏、明、行韵。坤文言刚、方、常、光、行韵。说卦传阳、刚、亨韵。杂卦传刚、行韵。
(三)二章:生、成、形、倾韵。十五章:清、生、盈、盈、成韵。二十五章:成、生韵。三十九章:清、宁、灵、盈、生、贞韵。易干彖传元、天、形、成、天、命、贞、宁韵。屯彖传生、贞、盈、宁韵。系辞下传「日往则月来」九句生、成、生韵。序卦传盈、生韵。
(四)二十六章:「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渊、人韵。六十章:「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神、人韵。易干九二、九四、九五田、人、渊、天、人韵。丰彖传人、神韵。干文言人、神韵。
(五)四十四章:「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止、久韵。十六章:道、久、殆韵。易临彖传道、久韵。离象传咎、道、久韵。杂卦传久、止韵。
(六)六十八章:武、怒、与、下韵。六十四章:土、下韵。易困象传下、与韵。井彖传下、舍、与韵。恒彖传下、与韵。咸象传下、与、女韵。剥彖传下、与、下韵。随彖传与、下韵。离彖传土、下韵。
(七)五十九章:啬、服、德、克、极、国韵。八十章:食、服韵。易谦象传牧、得、服、则、服、得、国韵。同人象传克、则、直、克、得韵。节象传塞、极韵。干文言传:革、德、极、则韵。
(八)九章:之、已、之、保、守、咎、道韵。易复彖传咎、道、复韵。小畜初九、随九四道、咎韵。干彖传道、咎、久、造、久、首韵。同人象传、暌象传、节象传、既济象传咎、道韵。夬象传咎、道、咎韵。渐象传咎、饱、丑、道、保韵。
次举其与骚韵同者,如五章穷、中韵。楚辞云中君降、中、穷、○韵;涉江中、穷韵。八章治、能、时、尤韵。楚辞惜往日时、疑、治、之、否、欺、思、之、尤、之韵。四十四章止、殆、久韵。楚辞天问止、殆韵;招魂止、里、久韵。十章离、儿、疵、知、雌、知韵。楚辞少司命离、知韵。七章先、存韵。楚辞远游存先、门韵;大招存、先韵。十七章言、然韵。楚辞惜诵言、然韵。二十五章、六十五章远、反韵,楚辞离骚、国殇、哀郢同。二章生、成、形、倾韵。楚辞天问营、成、倾韵。三十七章静、定韵,楚辞大招同。三十七章、五十七章为、化韵,楚辞天问、思美人同。六十八章武、怒、与、下韵。楚辞离骚武、怒韵。六十四章土、下韵。楚辞以下、与、女、所、舞、予等字为韵。二章居(处)、去韵。楚辞悲回风处、虑、曙、去韵。九章保、守、咎、道韵。楚辞惜诵保、道韵。二十四章行、明、彰、长、行韵。楚辞天问长、彰韵。二十二章明、彰、长韵。楚辞怀沙章、明韵。五十九章啬、服、德、克、极、国韵。楚辞离骚极、服韵;天问、哀郢极、得韵;橘颂服、国韵。六十五章贼、福、式、德韵。楚辞招魂食、得、极、贼韵。十五章客、释韵。楚辞哀郢跖、客、薄、释韵。
由上所述,五千言与易韵同,与骚韵亦同。知声音之道,与时转移,而如易如骚,以时考之,皆与老子相去不远。五千言者盖与易经同为中国古代之二大哲学诗,老子为楚人,故又与楚声合。尚论世次,屈在老后。经文中「兮」字数见,与骚韵殆无二致,五千言其楚声之元祖乎!
(其二)老子古韵之研究,宋吴棫已开其端,清顾炎武、江慎修以后,其卓然成家者,以江晋三之老子韵读,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为最着。邓书惟于虞、侯二部之界限,分隶诸部之入声,有所发明;而于古韵之综合研究,未遑及焉。江晋三以廿一部谐声表,姚文田以古韵廿八部,于五千言之中,句求字索,使韵理日明,虽不无遗漏之处,而乖舛则甚少。尤以江氏韵读,其分部与王念孙古韵谱同,学者取资焉。今试排比之如下(表中数目字为老子章次):
江有诰廿一部 姚文田廿八部唐韵一之始母1事教辞有恃2(之、宵合韵)治能尤8已保守咎道9(之、幽通韵)有始纪14道久殆16(之、幽通韵)倍慈有19熙台孩20海止以鄙母20得惑式21改殆母道25(之、幽通韵)黑式式忒极28有止殆母32富志33右辞34饵止35止殆久44有恃宰51始母母子母殆52事救52(之、幽通韵)起有57事福57福伏极58持谋64国贼国福式式德65德力极68来谋73四之始母1上有恃2上治能时尤8平有时宰10上始纪14上倍慈有19上哉熙台20平海止以鄙母20上改殆母25上有之之殆海32上富志33去饵止35上止殆久44上始母母子子母殆52上起有57上事富57去母长59上持谋64平始事64上来谋73平之(灰、咍)(案江氏廿一部入声之分配与姚氏廿八部异,如之转入声职、德。幽转入声屋、沃。宵转入声觉、药。侯转入声屋、烛。鱼转入声陌、麦、昔。支转入声锡。脂、祭转入声质、术、栉、物、迄、月、没、曷、末、黠、、屑、薛。)二幽道道1腹目12首侯14(幽、侯合韵)笃复16久寿33(之、幽通韵)笑道41(幽、宵通韵)牖道47畜育熟覆51老道已55(之、幽通韵)啬啬服德德克克极国母久道59(之、幽通韵)奥宝保62十四○道道1上保守咎道9上首后道有14上久寿33上牖道47上老道55上尤侯幽(萧)三宵妙徼1十五爻妙徼1上萧宵、肴、豪四侯朴谷浊15誉侮17(侯、鱼通韵)足属朴欲19主下26(侯、鱼通韵)辱谷谷足朴28朴朴欲37琭玉39谷辱足偷渝隅41足辱44欲朴57垢主78十三侯偷渝隅40平垢主78上侯(虞)五鱼居居去2平客释15恶若20去甫21恶处24居主34(侯、鱼通韵)落石39户下47家余54下普54螫据搏固嗄55土下64武怒与下63恶故73十二鱼︵与侯通︶居去2去去甫21下恶处24去主下26上户下47上除芜芜余竿53平家余54平下普54平螫据搏固作哑55去土下64上武怒与下68上恶故73去鱼、虞、模六歌和随2阿何20随吹羸隳29平为为化37货多44为化57祸倚58货过为64十一麻和随2平义伪18去阿何20平随吹羸堕29平为化37平为化57平货过为64去歌、戈、麻七支策解27雌溪溪离儿28(歌、支通离儿疵为雌知10(歌、支通韵)迹韵)六支离儿疵儿雌知10平雌溪溪离儿28平支齐八脂屈出5入死牝6夷希微诘一皦昧物14畏畏20物惚21惚物21师资师资迷27味见既35(脂、元合韵)昧退类41爱费44屈拙讷热45(脂、祭通韵)五齐死牝6上夷希微14平孩归遗20平大逝25去师资师资迷27平害太35去昧既35去昧退类41去察缺58去脂、微、齐、佳、皆九祭害太35裂发歇竭灭蹶39缺敝45拔脱辍54察缺58散乱末64(祭、元通韵)杀活害73契彻79 十元言然17大逝远反25观然26还焉年30(元、真通韵)远反65言反78平怨怨善79九寒言然17平远返25上还焉年30平(年与真通)散乱64去远反65上怨怨善79去之、寒、桓、删、山十一文玄门1(文、真通韵)纷尘存先4门根存勤6川邻15(文、真通韵)芸根16归遗昏闷20根君26臣君26(文、真通韵)门勤52门纷尘56贫昏57闷醇58八文玄门1平纷尘存先4平门根存勤6平先存7平川邻15平芸根16平沌昏闷20平根君26平门勤52平门尘56平贫昏57闷醇58平谆、文、欣、魂、痕十二真渊信8真信21平盈新直22(真、耕通韵。谦之案:此章江韵有误,说见本文。)渊人36身亲44身真54亲人79七真渊仁信8平真信21平臣宾均32平渊人36平身真54平鲜神神人60平亲人79平真、臻十三耕名名1生成形倾2清生盈盈成15静命16冥精21争争22成生25名臣宾均名32(耕、真通韵)静正37清宁灵盈生贞39成声形名成41静正45静正57十青名名1平生成形倾2平清生盈盈成15平静命16上冥精21平成生25平静定37上清宁灵盈生正39平成声形名成41平静正45去名成47平生形成51平静正57去耕、清、青十四阳盲聋爽狂妨12(阳、东通韵)状象恍14去常明常凶容公王16(阳、东通韵)恍象21明彰功长22(阳、东通韵)行明彰功长行25(阳、东通韵)行重26(阳、东通韵)明强33象往35明刚强36行亡41亡病44藏亡44明强光明殃常52乡长54常明祥强55勇广长67(阳、东通韵)强刚行78祥王79十六庚盲聋爽狂妨12平状象恍14去常明16平恍象21去明彰长22平行明彰功长行24平明强32平象往35上张强36平明强光明殃常52平乡长54平常明祥强55平勇广长64上行兵69平强刚行78平祥王78平阳、唐、庚十五东通容15容从21邦丰54一东穷中5平凶容公16平容从21平冲穷45平邦丰54平东、冬、锺、江十六中穷中5冲穷45 十七蒸胜应73三登胜应73去蒸、登十八侵 二侵 侵、覃、盐十九谈 十七炎 谈、添咸、衔、严凡 入声一戠直得惑式22黑式式忒极28伏极58啬啬服德克极极国59贼福式式德65德力极68职、德 二月屈出5昧物14物惚21惚物21裂发歇竭灭蹶39缺弊45屈拙讷热45拔脱辍54杀活害73契彻79物、迄、月、没、曷、末、黠、、屑、薛 三易策解27迹锡 四诘一14质、术、栉 五昔客释15恶若20落石39客尺69陌、麦、昔 六屋朴谷浊15足属朴欲19辱谷谷足朴欲37琭玉39谷辱足41足辱44欲足46欲朴57屋、沃、烛、觉 七匊笃复16畜育熟覆51 八乐 药铎二十叶 九合 缉、合、盍、叶帖、洽、狎、业、乏廿一缉
(其三)细绎江氏老子韵读,其大异于姚文田者,在于以五千言用韵之文为准,而发明通韵与合韵之说。如四十一章谷、辱、足、偷、渝、隅同属侯部,姚文田分谷、辱、足一韵(六屋入声),偷、渝、一韵(十三侯平声),邓廷桢同。江氏则破除此种入声分配之谬,以谷、辱、足、偷、渝、隅为一韵。此犹就同部者言之,若夫异部之通转,则非妙于审音者不能。如六十七章勇、广、长为阳、东通韵,而姚文田邓廷桢则祇广、长韵。二章事、教、辞、有、恃为之、宵合韵,而姚文田、邓廷桢则祇辞、有、恃韵。至如六十四章散、乱、末之祭、元通韵,三十五章味、见、既之脂、元合韵,则非妙达阴阳对转之理者所敢言、所能言矣。考老子通韵合韵之例,江氏所发明者,以通韵言,如:
(一)之、幽通韵(九章、十六章、二十五章、五十二章、三十三章、五十章、五十九章)。
(二)幽、宵通韵(四十一章)。
(三)侯、鱼通韵(二十六章、三十章、三十四章)。
(四)歌、支通韵(十章、二十八章)。
(五)脂、祭通韵(四十五章)。
(六)祭、元通韵(六十四章)。
(七)元、真通韵(三十章)。
(八)文、真通韵(一章、十五章、二十六章)。
(九)真、耕通韵(二十二章、三十二章)。
(十)阳、东通韵(十二章、十六章、二十二章、二十五章、二十六章、六十七章)。
以合韵言,如:
(一)之、宵合韵(二章)。
(二)幽、侯合韵(十七章)。
(三)脂、元合韵(三十五章)。
就中「之、幽通韵」「侯、鱼通韵」「脂、祭通韵」「真、耕通韵」「文、真通韵」,皆为同列相比之近旁通转。惟「之、幽」「侯、鱼」「脂、祭」为阴声与阴声之近旁转,「真、耕」「文、真」「阳、东」则为阳声与阳声之近旁转。又「之、宵合韵」「幽、侯合韵」为阴声与阴声之近旁合。次之,「元、真通韵」「幽、宵通韵」为次旁通转,但「元、真」为阳声与阳声之次旁转,「幽、宵」为阴声与阴声之次旁转。「歌、支通韵」为阴声与阴声之又次旁转,惟「祭、元通韵」为阴阳相对之次通转,「脂、元合韵」为阴阳相对之又次对合。试本孔广森、章炳麟之说,为列图如上,以资说明。
(其四)老子五千言,其疾徐长短,用韵体制各殊:有通篇用韵者;有章首用韵,而中间或尾声不拘者;有间句助语自为唱叹,不在韵例者。此盖哲学诗之体裁有所谓「自由押韵式」。就其用韵之格式言之,有与诗经绝同者,如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歌、支通韵)。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之部)。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侯部)。又如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
专气致柔,能婴儿?
涤除玄览,能无疵?
爱人治国,能无为?
天门开阖,能为雌?
明白四达,能无知(歌、支通韵)?
此一唱三叹,以声论声,即置之三百篇中,亦不知有何分别;然而终不同者,则三百篇皆吟咏性情之作,而此则以说理竞长。所谓哲学诗之特点乃在内容,内容有异而形式随之,此所以老子用韵体裁与诗有同有异,而与易则无不同也。老子韵例韵表,旧有作者,如刘师培之老子韵表,见丙午国粹学报,多妄说不可信。沅君之老子韵例初稿,见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而语焉不详。兹篇所列,都二十四则:
(一)一句一转韵例
名与身孰亲(真部)?身与货孰多(歌部)?得与亡孰病(阳部)?是故甚爱必大费(脂部),多藏必厚亡(阳部)。知足不辱(侯部),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之部)。(四十四章)
我无为而民自化(歌部),我好静而民自正(耕部),我无事而民自富(之部),我无欲而民自朴(侯部)。(五十七章)
(二)二句一转韵例
不出户,知天下(鱼部);不窥牖,见天道(幽部)。(四十七章)
其政闷闷,其民醇醇(文部);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祭部)。(五十八章)
(三)三句一转韵例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祭部)。修之身,其德乃真(真部);修之家,其德有余(鱼部)。(五十四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知此两者或利或害(祭部)。天之所恶,孰知其故(鱼部)?(七十三章)
(四)四句一转韵例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耕部),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歌部)。(二章)
古之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下(鱼部)。是谓不争之德,是以用人之力,是谓配天之极(之部)。(六十八章)
(五)五句以上一转韵例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阳、东通韵)。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幽部),故去彼取此(支部)。(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之部)。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阳部);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之、幽通韵)。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袭常(阳部)。(五十二章)
(六)一章一韵例
持而盈之,不若其以。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室,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之、幽通韵)。(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式,夫唯式,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之、幽通韵)。(五十九章)
(七)一章数韵例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文部)。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阳、东通韵)。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元部)。如何万乘之主,以身轻天下(侯、鱼通韵)?轻则失根,躁则失君(文部)。(二十六章)
大成若,其用不弊(祭部);大盈若冲,其用不穷(中部)。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躁胜寒,静胜热(脂、祭通韵),清静以为天下正(耕部)。(四十五章)
(八)二句间韵例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阳部)。(三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出于无有,入于无间(元、真通韵)。(四十三章)
(九)奇句偶韵例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耕部)。(三十九章)
古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鱼部)。(六十九章)
(十)偶句奇韵例
企者不久,夸者不行,自见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长(阳、东通韵)。(二十四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耕部)。(五十一章)
(十一)两韵互协例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鱼部),必有凶年(元部)。(三十章)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阳部),仍无敌(支部)。(六十九章)
(十二)两韵句中互协例
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之部),动之徐生(耕部)?(十五章)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耕部),
而贵高将恐蹶(祭部)。(三十九章)
(十三)两韵隔协例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真、耕通韵),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之部)。(二十二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判,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之部),治之于未
○(元部)。(六十四章)
(十四)三韵互协例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祭部),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文部),是谓玄同(阳、东通韵)。(五十六章)
(十五)四韵互协例
俨兮其若客,涣(元部)兮若冰之将释(鱼部)。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谆部)兮其若浊(侯部)。(十五章)
(十六)句中韵例
希言自然(元部)。(二十三章) 正言若反(元部)。(七十八章)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之部)。(四十四章)
(十七)首尾韵例
祸兮福之所倚(歌部),福兮祸之所伏(之部)。(五十八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真部)。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元部)。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支部)。(八十一章)
(十八)句首韵例
,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元部)结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无绳约而不可解(支部)。(二十七章)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歌部)而勿强(阳、东通韵)。(三十章)
(十九)首尾上下皆韵例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脂部),有大伪(歌部)。(十八章)
(二十)韵上韵例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中部)。(五章)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部)。(六十四章)
(二十一)双声为韵例
豫(鱼部)兮若冬涉川,犹(宵部)兮若畏四邻(文、真通韵)。(十五章)
合抱之木(侯部),生于毫末(祭部)。(六十四章)
(二十二)迭字韵例
道可道,非常道(幽部);名可名,非常名(耕部)。(一章)
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耕部)。(七十一章)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侵部)。(五十章)
(二十三)助字韵例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之部)。(十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支通韵)。(二十九章)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之部)。(二十三章)
(二十四)助字不为韵例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阳部)。(四十一章)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鱼部)。(二十四章)
由上所举韵例,有前人所认为无韵者,而实皆自然协韵。如以迭字为韵,老子之例甚多也,而在诗、易中亦有旁证。诗如蒹葭各章从、从韵,葛覃一二章覃、覃韵,抑五章玷、玷韵,生民三章林、林韵,载芟今、今韵,褰裳一、二章狂、狂韵,何人斯五章行、行韵,巧言二章生、生韵,鸿雁三章、抑九章、桑柔下章皆人、人为韵,绵七章门、门韵,荡二以下各章以七「商」字为韵,东山各章以四「山」字为韵,雨无正五章、巧言五章、宾之初筵一章皆言、言为韵,采薇四章、韩奕三章皆何、何为韵,韩奕四章、抑十章之、之为韵,出车五章、巷伯七章、南山有台一、二、四、五章子、子为韵。余如来来、国国、鼠鼠、女女、弟弟、醉醉、悠悠、乐乐,迭字为韵者,尚不胜数。又以易经为例,颐彖传养、养韵,大壮彖传壮、壮韵,观六三、九五、上九生、生、生韵,节初九、九二庭、庭韵,鼎六五、上九铉、铉韵,贲彖传文、文韵,蛊彖辞,巽五九日、日韵,损象传时、时韵,小过彖辞事、事韵,屯六二字、字韵,豫六三、困上六悔、悔韵,蒙上九寇、寇韵,萃彖传聚、聚韵,旅六二、九二仆、仆韵,大有初九咎、咎韵。由此知五千言以道、道为韵,名、名为韵,以仁、仁为韵,狗、狗为韵者,又何足异?又以助字韵为例,易革象传之、志韵,鼎象传之、尤韵。即谓诗经不协语助,实亦不然。抑十章、韩奕四章皆以二「之」字为韵,载驰四章尤、思、之韵,小戎二章期、之韵,园有桃一、二章哉、其、之、之、思、哉、其、之、之、思韵。再以楚辞证之,离骚「心犹豫而狐疑,怀椒糈而要之」,「命灵氛为余占之,孰信修而慕之」,天问之、谋、之韵,尤、之、期之韵,九章惜诵之、尤、之韵,哀郢持、之韵,时、丘、之韵,思美人之、、期韵,惜往日之、疑、辞、之韵,九辩二「之」字、四「之」字韵。由此知五千言二「之」字韵(七十四章),三「之」字韵(二十三章、六十六章、八十章),四「之」字韵(十七章),五「之」字韵(四十九章),又何足异?惟老子为哲学诗,其用韵较诗经为自由,则诚有之,若谓其手笔差异,文不拘韵,则不但不达五千言铿锵之妙,且不足以语诸子之文矣。
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朱谦之。
后记
(一)本书在选本方面,以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为主,次取敦煌写本与遂州碑本参订。石本于御注、广明、景福以外,更参考楼正、邢玄、庆阳、磻溪、高翿、赵孟俯诸本。钞本参考柰卷及室町时代钞本。刻本王本除用明和宇惠本外,更参考道藏本、范应元引王本,与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本。河上本除用宋刊本外,更参考道藏李道纯道德会元所用章句白本。又如傅、范古本,夏竦古文四声韵所引古老子,及托名王羲之帖本等,均加以批判的选用。
(二)本书在校勘方面,以严可均铁桥金石跋中老子唐本考异所校三百四十九条为主,魏稼孙绩语堂碑录,或正严误,或补严阙,共四十三条,次之。余如纪昀、毕沅、王昶、吴云之校老子,乃至罗振玉之道德经考异,何士骥之古本道德经校刊,凡与碑本校勘工作有关者,无不尽力搜罗,务求去伪存真,使道德经文字得以接近于本来面目。
(三)本书在训诂方面,所采旧注有王念孙、孙诒让、俞樾、洪颐烜、刘师培、易顺鼎、马叙伦、陶鸿庆、奚侗、蒋锡昌、劳健、高亨、于省吾诸家;间亦采取日本大田晴轩、武内义雄之说。案语则随文声叙,或出己见,其中有特重声训之处,说本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四)本书在音韵方面,以江晋三老子韵读为主,偶有漏失,则以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李赓芸之炳烛编补之。若刘师培之老子韵表,高本汉之老子韵考,及奚侗,陈柱之说老子古音,则多臆说,其合者取之,不合者弃之。
(五)本书特重楚方言与老子之关系。如四十五章「躁胜寒」,据诗汝坟释文「楚人名火曰燥」。五十五章「终日号而不嗄」,据庄子庚桑楚篇司马彪注「楚人谓唬极无声曰嗄」。七十章「披褐怀玉」,据淮南子齐俗训注「楚人谓袍为短褐大布」。此类之例,说详各章,阅者察之。
(六)本书初稿成时,承杨树达先生、任继愈先生校正全书数次,梁启雄、王维诚二先生亦校正其一部分,得益良多。本书即根据诸先生提供之宝贵意见,经数次修改而成。其中如仍有误谬之处,应由撰者自己负责。又以杨树达先生贡献最大,且为其晚年最后之劳绩,应以此书为其纪念。
一九五七年三月朱谦之。
补遗
版本补遗
(一)道士索洞玄经写本 敦煌残卷,见伯希和目录二五八四号(神田喜一郎辑敦煌秘籍留真新编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