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 朱谦之撰
老子道经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钱大昕曰:案河上公注本「道可道」以下为道经卷上,「上德不德」以下为德经卷下。晁说之跋王弼注本,谓其不析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不知陆德明所撰释文,正用辅嗣本,题云「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与河上本不异。晁氏所见者,特宋时转写之本,而翻以为近古,亦未之考矣。予家藏石刻道德经凡五本,惟明皇御注本及此本,皆分道经、德经为二,盖汉、魏以来篇目如此。而此本为初唐所刻,字句与他本多异。如「无」作「无」,「愈」作「俞」,「芸」作「云」,「誉」作「豫」,「荒」作「忙」,「佐」作「作」,「」作「翕」之类,皆从古字。又如「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蔽复成」。「师之所处,荆棘生」下,石本无「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二句。「上将军居右」下,石本无「言以丧礼处之」句。「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聊举一二,以见古石刻之可贵也。武亿曰:分老子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亦与古本相彷。
后陆放翁题跋云:「晁以道谓王辅嗣老子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今此本已久离析。」然则宋已失辅嗣定本。今邢氏论语疏引老子德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此其可征之一也。然又考汉书注,如颜氏于魏豹传,引老子道经曰:「国家昏乱有忠臣。」田横传引老子德经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楚元王传引老子德经云:「知足不辱。」严助传: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扬雄传「贵知我者希」,师古曰:老子德经云「知我者希,则我贵矣」。酷吏传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师古曰:「老子德经之言也。」「下士闻道,大笑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
西域传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为粪」。盖其所引以道、德分篇者若此,而与释文题「道经音义」、「德经音义」者并合。又贾公彦周礼师氏疏,亦以为老子道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其下案德经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章怀太子注后汉书,其于翟酺传也,则又谓老子道经曰:「鱼不可以脱于泉。」是数子于初唐时,并同所证。(梦真客碑:「稽之道经,以慈为宝。」)其必袭自晋、宋旧本,如此碑所分题,固有据也。
王昶曰:碑上卷题「老子道经」,下卷题「老子德经」,皆道、德分见,未尝混而为一,则玄宗所注,实从古本如此。董迥藏书志谓「玄宗注成,始改定章句为道德经,凡言道者类之上卷,言德者类之下卷」,非也。
吴云曰:隋书经籍志载道德经二卷,王弼注。晁说之、熊克重跋,皆称不分道德经,而今本释文实分上下二卷,或疑为刻者增入。然邢炳论语疏引老子德经「天网恢恢」二句,颜师古汉书注多引老子道经、德经,分之者当不自陆德明始。此石亦书德经,殆有据也。
孙诒让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分题「道经」、「德经」。河上公本,经典释文所载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并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论云:「所理正于三十七条,兼法老氏道经三十七篇。」则汉时此书已分道、德二经,其道经三十七章,德经四十四章,亦与今本正同。今所传王注,出于宋晁说之所校,不分道、德二经,于义虽通,然非汉、唐故书之旧。
一章
洪颐烜曰:道德经王辅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其中亦有与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冲而用之」至「象帝之先」为三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为四章,「谷神不死」至「用之不勤」为六章,此本皆并为一。「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今王本属十二章,此本无「故」字,二句属下章之首。「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今王本为二十七章,此本属上章之末。陆德明老子音义已为后人改变其分章,惜不得与此一本证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者言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粗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粗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于惑。」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公读书于堂,轮扁曰:『独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者,变化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子推而广之,谓「不可言即道」。实则老子一书,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道可名则有变有易,不可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林希逸),于是可言之道,为不可言矣;可名之名,为不可名矣。不知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以此应物,则「建之以常无有」(庄子天下篇),言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有常无,故曰「复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旦明夜暗,死往生来,安时处顺,与时俱往,庄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若不可变、不可易,则安有所谓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河上、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校语同。按是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作「无」。此条当云「道经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又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文云:『奇字无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俗作「旡」,非。旡音暨,「」等字从之。老子作「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元本均有「之」字。范本「万」作「万」。「无名天地始」,史记日者传引作「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注:「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似两句皆作「万物」,非。案「始」与「母」不同字义。说文:「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以此分别有名与无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长。盖天地未生,浑浑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纯朴天真。经文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于无。」此无名天地始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则生生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有名万物母也。又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亦皆「天地」与「万物」二语相对而言。
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
范应元曰:古本并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张君相「常无」上并有「故」字。又引音辩云:「常无、常有,合作断句。」
王应麟曰:首章以「有」「无」字断句,自王介甫始。
严可均曰:御注与此同。「观」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三本均无「故」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皦」。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龙二年所刻道德经碑无两「以」字,当从之。司马温公、王荆公并于「无」字绝句,亦当从之。
易顺鼎曰:按庄子天下篇:「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常无有」即此章「常无」「常有」,以「常无」「常有」为句,自庄子已然矣。
谦之案:御注、邢玄、景福、庆阳、楼正、磻溪、顾欢、彭耜、高翿均无「故」字。「徼」,傅、范本与碑本同,宜从敦煌本作「皦」。十四章「其上不皦」,景龙本亦作「皦」,是也。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四引:「说文『徼』作『循也』,以遮遏之。」是徼有遮训,在此无义。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说文『皦』从日,声,二徐本无。」田潜曰:「案慧琳引埤苍『明也』,韵会云『明也』,未着所出。诗『有如皦日』,诗传云:『皦,光也。』说文古本旧有『皦』字,后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诗『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皦,白玉之白也,论语『皦如』是也。字义各有所属,『有如皦日』之『皦』,碻从日,不从白也。」(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卷七)经文「常无观其妙」,妙者,微眇之谓,荀悦申鉴所云:「理微谓之妙也。」「常有观其皦」,「皦」者,光明之谓,与「妙」为对文,意曰理显谓之皦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谦之案:陈景元藏室纂微篇以「此两者同」为句。严复曰:「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惟「同出」「异名」为对文,不应于「同」字断句。又蒋锡昌曰:「『此两者同』下十二字,范本无。」案续古逸丛书范本有此十二字,蒋误校。又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两者盖指有无而言。有无异名,而道通为一。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谦之案:「玄」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元」,当据原碑改正。以下仿此。盖华夏先哲之论宇宙,一气而已,言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玄。变化不测之极,故能造成天地,化育万物,而为天地万物之所由出。鸢飞鱼跃,山峙川流,故曰「众妙之门」。张衡曰:「玄者无形之类,自然之根;作于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构掩乾坤;橐钥元气,禀受无形。」(御览引玄图)扬雄曰:「玄者,幽摊万类而不见形者也。」(太玄经玄摊图)义皆出此。
【音韵】李道纯曰:「此经文辞多协韵。」邓廷桢曰:「诸子多有韵之文,惟老子独密;易、诗而外,斯为最古矣。」刘师培曰:「欲考古韵之分,古必考周代有韵之书;而周代之书,其纯用韵文者,舍易经、离骚而外,莫若老子。」今试以江有诰老子韵读为主,参之以吴棫之韵补,顾炎武之唐韵正,江永之古韵标准,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卷三),李赓芸之炳烛编,推求经文古韵,句求字索。又刘师培、奚侗、陈柱及高本汉之老子韵考(Bernhard Karlgren:The poetical parts in Lao-Tsi)说老子古音,颇多臆说,亦有可取者,间附以己见,然后知五千文率谐声律,斐然成章。韵理既明,则其哲学诗之为美者可知矣。以下试分章述之。
此章江氏韵读:道、道韵(幽部),名、名韵(耕部),始、母韵(之部,母,满以反),妙、徼韵(宵部,徼,去声),玄、门韵(文、真通韵,玄,胡均反)。
谦之案:「玄」,真部,「门」,文部,文、真通韵。姚文田:玄、玄、门韵,余同。又高本汉:同、名为韵,非。邓廷桢:道、道,名、名,无韵,亦非。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古逸丛书本)、傅奕(经训堂本)、范应元(续古逸丛书本)并五十九字。严可均曰:「『众妙之门』句下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于『道可道』前,题『体道第一』,王弼题『一章』。此无标目,下皆放此。」今案老子着书上下二篇,后世乃有分章,有分五十五,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殊,碑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与河上、王弼、傅、范诸家分章略同,今即以诸家所传分章为准。又此章范本题「道可道章第一」。
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彭耜曰:「达真、清源『皆知善之为善』上,并有『天下』二字。」范应元本同,范注云:「古本。」又论语集解义疏九引「皆知」,并作「以知」。广明本、赵孟俯本引下「已」作「矣」,李道纯本上「已」作「矣」,苏辙本、董思靖本两「已」并作「矣」。「已」「矣」古可通用。说文五:「矣,语已词也,从矢,声。」字亦作「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顾欢本无「故」字。六「相」上,广明、景福、庆阳、磻溪、楼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赵孟俯本,及后汉书朱穆传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无。李道纯曰:「『有无相生』已下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
严可均曰:「相形」,王弼作「相较」,见释文。
谦之案:作「相形」是也。毕沅曰:「『形』,王弼作『较』,陆德明亦作『较』,并非。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用『较』又明矣。」刘师培曰:「案文子云:『长短不相形。』淮南子齐俗训曰:『短修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与生、成、倾协韵,『较』乃后人旁注之字,以『较』释『形』,校者遂以『较』易『形』矣。」案:淮南齐俗训「故高下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有二「也」字。「长」,因避父讳改「修」。
马叙伦曰:「较」,各本并作「形」。说文「荆」之古文作「○」,则古文「形」或亦有作「○」者。「爻」旁与「○」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本作「○」,传写脱讹成「爻」,读者以为义不可通,加车成「○」,后世「较」行「○」废,因为「较」字矣。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谦之案:「前」,敦煌本作「先」,遂州碑本、顾欢本、强思齐本亦作「先」。蒋锡昌曰:「按顾本成疏『何先何后』,是成『前』作『先』。强本严君平注:『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是严亦作『先』。老子本书『先』『后』连言,不应于此独异。如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七章『舍后且先』,皆其证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谦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是以圣人治也』。」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无「治」字。
万物作而不辞,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万物作焉而不辞」。陆希声及太平御览引皆无「焉」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焉」字。
谦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无「焉」字。又「不辞」,遂州、敦煌、傅、范本作「不为始」。范应元曰:「王弼、杨孚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作「不为始」。
易顺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数语,全引此章经文,是王本作「不为始」之证,但比傅本多一「焉」字耳。
谦之案:作「不为始」是也,当据订正。
毕沅曰:「古始、辞声同,以此致异,奕义为长。」劳健曰:「说文『○』籀文从台作『』,夏竦古文四声韵引石经『词』作『○』,古孝经『始』作『○』,盖二字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审分篇曰:「全乎万物而不宰,泽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始。」盖皆出老子此章,作「始」义长。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罗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碑本亦无。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罗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敦煌本作「成功不处」。又「夫唯弗居」,景龙、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处」。
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居」。今王「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辞正义引「而弗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弗」作「不」。强本引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作「成功不处」。古本所引「弗」皆作「不」。二十四章「故有道者不处」,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华」,七十七章「功成而不处」,「不居」或作「不处」,「居」「处」盖可互用。惟「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证老子原本如此。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纪昀校据永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同,作「不」是也。又论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即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美者,则有更美者与之相争,而美之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与之相争,而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一对待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易则无以知难,此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谷以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一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以知先,无先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观之,天下之物,无处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万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虚,与时俱行。万物并作,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之先,是谓不居;超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部),和、随韵(歌部,随,徐禾反),事、教、辞、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有音以),居、居、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同,惟未及事、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处」。高本汉以始与事、教、有、恃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有、恃,之部,之、宵合韵。
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和、随为韵。旁证: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钟瑟必随,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身篇「万物作焉而不辞」,与「事」「教」合韵。又曰:「居」,九鱼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养身篇「功成而不居」,与「去」协(唐韵四声正七之、九鱼)。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范应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题「二章」,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三章
不上贤,使民不争;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训:「故老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上」,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
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沈休文钟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故可欲不见」,上承「没命为盗」,则经文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字,盖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字。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傅、范虽称古本,实亦为后人所改,其字句均较他本为繁,此其一例耳。
圣人治:
严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
吴云曰:傅本「圣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纯无「之治」二字。
谦之案:有「之」字是。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作『强』。」敦煌本作「强」。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强」。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缺「虚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
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罗振玉曰:御注本避讳作「人」。
谦之案:王羲之本无「常」字,遂州本无「民」字。
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下有「为无为」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
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为」下均无「也」字。
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罗考异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英疏:「前既舍有欲无欲,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遣无欲也。恐执此不为,故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也」,脱此「不」字。今案「不敢」、「不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无欲」相对而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于不敢则活」,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子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欲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货,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无知无欲,则自然泊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为。至德之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无物不治者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欲为韵,陈柱同。陈又以为、治韵,云:「盖歌之音变也。」
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欲」「腹」均入幽部,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
诗经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楚辞天问育、腹为韵。
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阳声二十出「坚」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贤。』案『坚』从『○』,『○』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贤』声正读也。」
又出「贤」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行苇见『坚』下。」案「贤」与「争」音近,印度旧译「贤豆」,可为旁证。王念孙古韵谱与「坚」同入真部,「争」(音真)入耕部,此为真、耕通韵之证。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章」,范本题「不尚贤章第三」。
四章
道冲,而用之久不盈。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器虚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上之二)「冲」字,引古老子作○。毕沅曰:「说文解字引本书作『盅』,诸本皆作『冲』,淮南子亦作『冲』,并非是。」盖器中之虚曰盅,盅则容物,故庄子应帝王篇曰:「太盅莫胜。」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训虚,与「盈」正相对,作「冲」者,假字也。第四十五章「大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龙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训或为常,古无此义,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贾昌朝群经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或』古通,具见经传释词,譣义则『久』字为长。『又』『有』『久』亦通。庄子至乐篇:『人又反入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陈景元释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精神者天之有。』即本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三字声,并属之类也。」
谦之案:傅本「盈」作「满」,陆德明曰:「『盈』,本亦作『满』。」盈、满同义。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引说文「盈」作「器满也」。二徐本作「满器也」。田潜曰:「案水部『溢』下云:『器满也。』器满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也。』训义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马叙伦曰:「『满』字诸本作『盈』者,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之改为『满』也,『盈』字是故书。」
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兮似」。「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河上作『乎』。」毕沅曰:「○,古兮字。」卢文弨曰:「『○』,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
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见五十六章,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之义不可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顾欢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纷」并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王本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谓忽恍」,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作「是谓忽怳」,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没也。」小尔雅广诂:「没,无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虚灵不眛,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是也。广雅释言:「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古音读若『诜』。」
谦之案:盅、盈、宗亦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同。
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道之体至冲也。
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韵「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成」「鸣」也。又纷、尘、先为韵。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存」韵,楚辞招魂「先」与「纷」「陈」韵。
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释文:「直忠反。」古读「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
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诗声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作『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阿』,则『兮』字亦当读『阿』。」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罗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王弼题「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及遂州本「刍」作「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刍狗之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与刍灵同,乃始用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钥异。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象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作屈也。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谓无为,正此意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
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三字,以见冬韵之狭,非可滥通东、锺者也。
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六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撰本作「臧与谷二人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谦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绵」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云:「作『绵』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内敦本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廑』,今『勤』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廑,古勤字。」说文:「廑,少劣之。」言其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廑」,训为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勤」「觐」并作「堇」。宗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强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佳鼎「念王母堇○」,「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觐。」左僖二十八年传:「出入三觐。」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韵(文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
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礼易本命篇「高者为生」四句,亦「死」「牝」为韵。
薛蕙曰:老子书大抵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则读「牝」为「否」,以协上句。曰「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失之矣。
顾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广韵虽有「余蜀」「古禄」二切,其实「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音欲。左传僖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殽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骑横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谷,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古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十六轸)
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按「牝」从匕得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转,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为息允切,「○」为居隐切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韵标准,上声第二部)。
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反,旧音扶死反,简文扶紧反。」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第六」,王弼本题「六章」,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
严可均曰:「长久者」,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有此语,此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王氏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长生』,非也。」又案敦煌本与晋纪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有」,与前二「久」字稍别。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当作有。」故能长久,即言故能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无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广明、庆阳、楼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无尸,故能成其尸」。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叹圣人也。」成所据经文,盖即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与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生韵,先、存、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
谦之案:「长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长久」,知此章久、久、久为韵,生、生无韵。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题「韬光第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
严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谦之案:御览五十八引无「善」字,「万」作「万」。「又不争」,敦煌、遂州、御注、楼正、司马光、曹道冲、强思齐、李荣、室町本皆如此。传、范本作「而不争」,与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脉,如筋脉之通流也。」又「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其说可与老子相参证。淮南子曰:「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益,通于不訾。上天则为雨露,下地则为润泽,万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成,大包群生而无所私,泽及蚑蛲而不求报,富赡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不费。」薛君采谓淮南之说实推广「善利万物」之义,信矣。
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
谦之案:「人」下各本有「之」字,碑本泐。陆德明曰:「处,一本作居。」案河、王本作「处」,傅、范本作「居」,敦煌本与此石同。室町本「道」下有「矣」字。
大田睛轩曰:「几」,平声,近也。系辞上传曰:「乾坤或几乎息矣。」礼乐记曰:「知乐则几于礼矣。」
注:「几,近也。」庄子渔父篇曰:「几于不免矣。」吕氏春秋大乐篇曰:「则几于知之矣。」注:「几,近也。」道者无形,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故曰几于道矣。近世解者释「几」为机转之义,妄矣。淮南原道训曰:「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其子为光,其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故有像之类,莫尊于水,是此章「几于道」之脚注。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
严可均曰:「善人」,各本作「善仁」,古字通。
谦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静之可使如渊。」又诗燕燕「其心塞渊」,传:「渊,深也。」太玄「闲中心渊也」,注:「渊,深也。」「渊」有静而深之义,「心善渊」,以言其心渊静而莫测,所谓「良贾深藏若虚」。
言善信,政善治,
严可均曰:「政善」,河上作「正善」。
纪昀曰:永乐大典作「政」,古通用。
毕沅曰:永乐大典作「政」,作「正」者非。
谦之案:作「政」是也。老子书中「正」「政」二字互见。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政察察」,与此均用「政」。「治」字,释名释言语:「治,值也,物皆值其所也。」
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谦之案:「尤」下傅本有「矣」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渊、信韵(真部,渊,一均反,信,平声)。治、能、尤韵(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渊、仁、信韵,治、能、时、尤韵。邓廷桢同。邓曰:「『能』,古音在之、咍部。『尤』,古读若怡,诗载驰以韵子、思、之。」
江有诰曰:「『信』,息晋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汉人乃间读去声,当与真部并收。老子易性篇『善』『信』与『渊』『信』协。虚心篇『其中有信』与『真』协。」(唐韵四声正二十一震)
右景龙碑本五十字,敦煌本与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题「易性第八」,王弼题「八章」,范应元题「上善若水章第八」。
九章
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严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谦之案:后汉书申屠刚对策曰:「持满之戒,老氏所慎。」「持满」即「持盈」也。史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此作「持而盈之」,于义为优。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按此即惧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严君平作「殖而盈之」,陈碧虚云:「谓积其财宝也。」谦之案:此盖涉下文「金玉满室,莫之能守」,而误改上文。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严可均曰:「而锐」,王弼作「而棁」;「长保」,邢州本作「长宝」。
谦之案:「揣而锐之」,傅本作「○而棁之」,高翿作「○而锐之」。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义云:「○音揣,量也。」案「量」之义即「揣」字。左传所称「揣高卑」,是或「○」为「揣」字古文欤?
谦之案:「揣」乃老子书中方言。扬雄方言十三「揣,试也」,郭璞注:「揣度试之。」以试训揣,义不明。「揣」应训摧,顾欢注:「治也。」集韵:「『揣』,冶击也。」皆是。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古「揣」字。
孙诒让曰:「○」即「揣」之或体,见集韵四纸。然以注义推之,「揣」字当读为「捶」(集韵三十四梁文以「○」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王云:「既揣末令尖,锐之令利。」即谓捶锻钩针,使之尖锐(河上公本「棁」作「锐」)。淮南子道应训云:「大马之捶钩者。」高注云:「捶,锻击也。」说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盖揣与捶声转字通也。傅校「揣」作「○」,于文无异,而训为量,则非其义。
易顺鼎曰:「棁」字当从河上本作「锐」。说文:「棁,木杖也。」棁既为木杖,不得云「揣而棁之」。释文虽据王本作「棁」,然言棁字「音菟夺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捝,徒活、兔夺二切,说文云:『解也。』」木部「棁」字两见,一之悦切,一朱悦切,并无「菟夺」「徒活」两音,则释文「棁」字明系「捝」字之误。……实则王本作「锐」与古本作「捝」不同,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势必摧衄。」是其证。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应训作「锐」,并同。谦之案:易说是也。马叙伦曰:「彭耜引释文正作『捝』,盖王本作『捝』而读为『锐』。」蒋锡昌曰:「刘惟永考异:『严遵、杨孚、王弼并同古本。』又引王本经文『揣而锐之』,则刘见王本作『锐』,易氏谓王本作『锐』是也。」
武内义雄曰:「揣而棁之」,河上本作「锐」。按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则王氏以「棁」字为「锐」之假借,河上从正字作「锐」。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谦之案:「堂」,释文:「本或作室。」范应元曰:「『室』字,严遵、杨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义优。说文:「室,实也。」释名:「人物实满其中也。」陈碧虚所见严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贵而骄,自遗其○。
严可均曰:「而骄」,御注作「而憍」。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作「○」,乃「咎」别构。
谦之案:楼正、司马光「骄」亦作「憍」,高翿本作「○」。「自遗其咎」,治要作「还自遗咎」,室町本作「还自遗其咎」。玉篇:「『咎』,说文云:『灾也,从人从各,各有相违也。』」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严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字。
谦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应训:「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说文:『却也,从月从,从。』俗作退。」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之、幽通韵,已协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邓廷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首声,古音在幽部。
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应包括「盈之」「锐之」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为韵。又高本汉以「骄」字协已、保、守、咎、道为韵。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本证:「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考,「南土是保」韵宝、舅,「王躬是保」韵考。旁证:老子「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应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章第九」。
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
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引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固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伦诸本,均无『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抱一能无离』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
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云:「唐玄宗诏:『朕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因成注解云。』」孙诒让札移:「案旧注并以『天之道』断章,而读『载营魄抱一』为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辞远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灵魂而上升也。』屈子似即用老子语。然则自先秦、西汉至今,释此书者,咸无异读。惟册府元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云:『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隶属上句,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则云:『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亦引玄宗此诏。检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并止第十章有一『载』字,则玄宗所改为『哉』者,即此『载』字;又改属上章『天之道』为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仍作『载』读,亦与旧同者,彼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哉』古字通,玄宗此读,虽与古绝异,而审文校义,亦尚可通。天宝后定之注,世无传帙,开元颁本虽石刻具存,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近代毕沅(考异)、钱大昕(潜研堂金石跋尾)、武亿(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编)考录御注,咸莫能证核。今用诏文推校石本,得其○迹,聊复记之,以存异读。」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怀也,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袌』字。」
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木」,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毕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抱』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抱」字,注「鸟伏卵」,疑为「抱」字正字,义较「袌」字为优。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荧魂旷枯,糟莩旷沈。」此之「营魄」,即素问、淮南所言「营」,法言所谓「荧魂」也。楚辞远游「载营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以抱训载,以灵魂训营魄,是为汉人故训。载营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载、抱同义。至于此文「乎」字,当从河上本、景龙碑衍,下文诸「乎」字亦然。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不同,故礼运有「体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营训为阴,不训为灵。「载营魄抱一」,是以阴魄守阳魂也。抱如鸡抱卵,一者,气也,魂也,抱一则以血肉之躯,守气而不使散泄,如是则形与灵合,魄与魂合,抱神以静,故曰:「能无离?」
专气致柔,能婴儿?
谦之案:经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谊。淮南道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无疵』『无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与此文例正同。」
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谓结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专气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
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
严可均曰:「爱人」,各本作「爱民」。「能无为」,王弼作「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庄子达生篇引「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迭。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
谦之案:离、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儿,亦歌、支通韵。
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
顾炎武唐韵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为」二字与「知」为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
邓廷桢曰:此章用韵颇为出入。「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皆此声,隶脂部。诗新台以「泚」韵「弥」,车攻以「柴」韵「佽」,「泚」「柴」皆此声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支、觿、枝、伎、箎等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惟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转,则疵、雌、知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与离韵。则一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能为第十」,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十」。
十一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是应以「有」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句不完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福,车辐。『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
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暗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
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
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
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
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
严可均曰:「何谓宠辱?辱为下」,王弼、傅奕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景龙本「辱为下」,景福本作「宠为上,辱为下」。
李道纯曰:「宠为上,辱为下」,或云「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本均有夺误。当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河上公作注时,上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为下贱」对文成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诸本之误。
劳健曰:「宠为上,辱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与开元本诸王本皆作「宠为下」一句;景龙与河上作「辱为下」一句。以景福本证之,知二者皆有阙文。道藏、陈景元、李道纯、寇才质诸本并如景福,亦作二句。陈云:「河上本作『宠为上,辱为下』,于经义完全,理无迂阔。知古河上本原不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为上」「为下」,犹第六十一章「以其静为下」,「大者宜为下」,诸言为下之见也。盖谓以为上为宠,以为下为辱,则得之失之,皆有以动其心,其惊惟均也。若从阙文作「宠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宠者为下,故惊得如惊失,非其旨矣。作「辱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内义雄曰:按旧钞河上本作:「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诸王弼本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虽然,陆氏惟注「河上本无『若惊』二字」耳。今本王本「宠」字下「为」字之上,当脱去「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脱去「若惊」二字。盖王弼、河上两本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字,王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奚侗曰:吴澄本无「是谓宠辱若惊」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谦之案:林希逸亦无此六字。又「惊」借为「警」。易「震惊百里」,郑注:「惊之言警戒也。」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
严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两「我」字,各本作「吾」。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丙本均无「者」字。二「吾」字,景龙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谦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马公同古本。」盖「及」与「若」同义。王念孙曰:「『及』犹『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言若吾无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与『若』同义,故『及』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传释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贵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严可均曰:「故贵身于天下」,御注作「故贵以身为天下」,与王弼同,河上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若可托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则可寄于天下」,永乐大典作「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托于天下」,王弼作「若可托天下」,大典作「乃可以托天下」。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案「身于为天下」,义不可通,两「于」字疑当在「托」字、「寄」字下。道经「厌耻第十三」,正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天下。」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作:「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两「身」字下亦并无「于」字。
谦之案:刘说非也。此段各本经文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于」字。又「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与景龙、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为」字,下句衍一「于」字。
王念孙曰:庄子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爱以身于天下」。「于」犹「为」也,后人依老子傍记「为」字,而写者因讹入正文。老子释文:「为,于伪反。」此释文不出「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于」犹「为」也(此「为」字读去声)。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即「为天下」也。
谦之案:二王说是也。「于」「为」互训。庄子上文作「于天下」,下文「为天下」,与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者,可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两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与庄子文同,而以敦煌本为优,当据校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又「爱以身」,广明、景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明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罗振玉道德经考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昌竟沿其误。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无以天下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五「惊」字韵,三「身」字韵,四「下」字韵。杨树达曰:「上文身、惊系两节,不必强以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题「厌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谦之案:范本「夷」作「几」。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循」为「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皦,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皦」,河、玉、傅、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皦,从日者非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迭字皆可通用。盖双声迭字以声为主,苟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岛也。」又「正域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
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矣。1视而无
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
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为是。今王本作『士』者,盖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此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蒋锡昌曰:史记老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
……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
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
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索隐:「犹,猿类也,昂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将释」二字,系后人旁记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尽,谊固以「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冰冻消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释」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朴」,余作「扑」。严于「朴」、「朴虽小」、「之朴」三条,校「朴」「扑」字赘漏。按木旁隶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河上、顾欢、李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混、浑古同声。」
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孰」,严失校。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说文作:「孰,食饪也。」礼记礼运:「然后饭腥而苴孰。」汉书严安传:「五谷蕃孰。」「孰」、「熟」可通用,加「火」乃后起字。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孰亦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或说作「止」者,与下「久」字为韵,当是也。
安以动之?徐生。
严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无「久」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并无二「孰能」字。
谦之案:此二句各本经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浊以澄靖之,而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作:「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以□□(「徐生」二字已泐)?」又「徐」字有宽舒迟缓之义。说文:「徐,缓也。」尔雅释天李注:「徐,舒也。」释地李注:「淮、海间其气宽舒,禀性安徐,故曰徐。」「浊以静之,徐清」,与「安以动之,徐生」为对文。吴澄曰:「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静之时也,静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
保此道者,不欲盈。
毕沅曰:高诱淮南子注云:「保,本或作服。」
马叙伦曰:按庄本淮南道应训引「保」作「复」,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伦谓「保」、「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然应从庄本淮南作「复」。说文:「复,往来也。」段注部曰:「返,还也。」「还,复也。」皆训往而仍来,是复与返还谊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即返。「复此道者,不欲盈」,犹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
夫唯不盈,能弊复成。
严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盖也」,当与河上同。
洪颐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与「新」对言之,「蔽」即「敝」字。下文「弊则新」,释文作「蔽」。论语子罕「衣敝缊袍」,释文:「弊,本作敝。」庄子逍遥游篇「孰弊弊焉」,释文:「司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乐大典正作「敝」。「不新成」三字,景龙碑作「复成」二字。然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则古本如此。但今本无「而」字,于文义似未足耳。
易顺鼎曰:疑当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误字也。「敝」与「新」对,「能敝而新成」者,即二十二章所云「敝则新」,与上文「能浊而清,能安而生」同意。淮南道应训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证古本原有「而」字,「不」字殆后人臆加。文子十守篇作「是以蔽不新成」,亦后人所改。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复成」者,皆不得其谊,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书证本书之可据也。
谦之案:钱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复成』,远胜他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脱一「新」字,与老子义相反。易说以「敝则新」证此文当作「故能蔽而新成」,其说亦较俞樾「宁损蔽而不敢新鲜」之说为胜。如陈继儒老子隽,谓「能敝不新成者,不变不易,百年如一日矣」,真迂腐之极。惟譣文,「能蔽复成」,当与上文「复此道者不欲盈」句相应,则「蔽而新成」不如景龙、遂州及李荣、司马光本作「蔽而复成」,为更与老子义相合也明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通、容韵(东部),川、邻韵(文、真通韵,川音春)。客、释韵(鱼部,释,书入声),朴、谷、浊韵(侯部,朴,旁木反,浊,宅木反)。清、生、盈、盈、成韵(耕部)。又奚侗、高本汉皆以客、释、朴、谷、浊为一韵,姚文田以客、释为一韵(五昔入声),朴、谷、浊为一韵(六屋入声)。高本汉「豫兮」作「懊兮」,「懊」与「犹」韵,「俨」与「涣」韵,「敦」与「混」韵。俨、涣实际非韵。「客」一作「容」,「释」又作「汋」作「液」,皆韵。又「孰能浊以静之,徐清」,「静」上有「止」字,一作「澄」,「止」与下「久」字为韵,「澄」与下「清」字及生、盈、成为韵。又案此章碑本删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声之妙,当以他本正之。谭献复堂日记(五)称:「易州石刻助语最少,论者以为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语助最繁,疑皆失真,过犹不及。」正谓此也。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当作所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右景龙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实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九字。河上本题「显德第十五」,王本题「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章第十五」。
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
谦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笃」字,景龙本、景福本、赵孟俯本均作「○」。字鉴曰:「笃,说文:『马行顿迟,从马,竹声。』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惟五章「虚而不屈」,与此章「致虚极」,似有虚无之义。广雅释诂三;「虚,空也。」西京赋「有凭虚公子者」,注:「虚,无也。」虚有空窍之义,故训为空为无。然而虚无之说,自是后人沿庄、列而误,老子无此也。「虚而不屈,动而俞出」,此乃老子得易之变通屈伸者。邵雍曰「老子得易之体」,正谓此也。「致虚极」即秉要执本,清虚自守之说,亦即论语「修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清虚长而晋室乱,非老子之罪」,正谓此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严可均曰:王弼无「其」字。
纪昀曰:案「观」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观」下均有「其」字。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曰「吾以观其复也」,文子道原篇作「吾以观其复」,均有「其」字。王本脱去,当据补正。王注「以虚静观其反复」,可证也。
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谦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庄子在宥篇,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顾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复归其根。」案「云」,不安静之辞也。吕氏春秋「云气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辍」,汉书「谈说者云云」,并是也。又「○」,玉篇云:「音云,又音运,物数乱也。」说文:「物数纷○乱也。」义亦可通。一说「云云」是「○○」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芸芸者,华叶盛。」彭耜集注释文曰:「『芸芸』,喻万物也,以茂盛为动,以凋衰为静。『云云』者,喻人事也,以逐欲为动,以息念为静;义同。盖经有『根』字,故作『芸芸』。」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与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谓复命」。
奚侗曰:「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严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误也。
谦之案:「忘」「妄」古通。韩非解老篇「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也」,王先慎注:「『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释文:「『忘』,本又作『妄』。」庄子盗跖篇「故推正不忘耶」,释文:「『忘』,或作『妄』。」此「忘」「妄」古通之证。「忘作凶」即「妄作凶」也。此云「复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与易义相合。序卦传:「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严可均曰:「容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依注义,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诸王本「生」作「王」,今据敦煌无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周普」显非释「王」字。道藏龙兴碑本作「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篇云:「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又吕览本生篇「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高注「全犹顺也」,可补王注未尽之义。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傅、范本亦作「殁」。劳健古本考从傅本作「没」,实误校。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笃、复韵(幽部),芸、根韵(文部),静、命韵(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韵(阳、东通韵,明音芒,凶协虚王反,容协音王,公协音光)。道、久、殆韵(之、幽通韵、道协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谦之案:常、明、王,阳部,凶、容、公,东部,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韵。姚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凶、容、公为一韵(一东平声)。邓廷桢同。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引老子:「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谓微明,柔胜刚,弱胜强。」「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传易方有韭音。临彖传『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干象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大过象传『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离象传『履错之敬,以辟咎也,黄离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然既济象传以韵惫、疑、时、来,杂卦传以韵止,则几、韭二音两存之易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按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韵母,一韵寿。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题「归根第十六」,王本题「十六章」,范本题「致虚极章第十六」。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谦之案:礼记曲礼「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极,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尝治之,民相忘于无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纪昀曰:「『下』,永乐大典作『不』,吴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从吴澄本。又王注旧刻附孙矿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誉之」,王弼作「亲而誉之」。
谦之案:傅奕本作「其次亲之,其次誉之」。
其次,畏之侮之。
严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纯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诸本无下「其次」二字。纪昀谓大典「侮之」上无「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亲而誉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诸石刊本同(景龙本「誉」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对为文。「畏」应读作「威」,二字古通,不烦证。广雅释诂:「侮,轻也。」「威」与「侮」义相因,上句「亲」与「誉」亦义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孙曰:案无下「焉」者是也。「信不足」为句,「焉有不信」为句。「焉」,于是也,言信不足,于是有不信也。吕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犹于是也。」聘礼记曰:「及享发气焉盈容。」言发气,于是盈容也。……晋语曰:「焉始为令。」言于是始为令也。三年问曰:「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言先王于是为之立中制节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言赋敛于是不穷也。……后人不晓「焉」字之义,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故又加「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谦之案:王说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顾欢、高翿各本,上下句均无「焉」字,与此石同。
由其贵言。
严可均曰:「由其贵言」,御注「由」作「犹」,河上作「犹兮」,王弼作「悠兮」。陆德明曰:「悠」,孙登、张凭、杜弼俱作「由」,一本「犹」。
谦之案: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范应元俱作「犹」。「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注:「与犹同。」楚辞「尚由由而进之」,注:「犹豫也。」老子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与此「由其贵言」之「由」字谊同,并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义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谦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从之。「百姓谓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谓」上有「皆」字。范应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谓我自尔」;经训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晋书王坦之废庄论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绎解与晋书文同。
宋翔凤曰:「百姓皆谓我自然」,按白虎通义曰:「黄帝有天下号曰自然,自然者,独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语。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也。他书作「有熊」,形似而误。且有熊无宏大道德之义。又列子记黄帝游华胥氏之国,屡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为黄帝有天下之号。
谦之案:宋说未必是,然自昔黄、老并称,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宗自然,论衡引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此即自然之谓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观此知老子之学,其最后之归宿乃自然也。故论衡寒温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谴告篇曰:「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誉、侮韵(侯、鱼通韵,誉,上声,侮协音武),焉、言、然韵(元部)。谦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言、然为韵。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韵,焉、焉、言、然韵。誉从与声,与、以古通。侮从每声,每从母声。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题「淳风第十七」,王本题「十七章」,范本题「太上章第十七」。
十八章
大道癈,有人义。智惠出,有大伪。
严可均曰:「有人义」,各本作「仁义」。「智惠出」,王弼作「智慧」,或作「慧知」,非。
洪颐烜曰:「智惠出,有大伪」,烜案「惠」当作「慧」。释文本作「知慧」。说文:「惠,仁也,从心从○。」「慧,儇也,从心,彗声。」「惠」「慧」不同。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癈」当作「废」。景龙、广明均作「癈」。字鉴曰:「废,放肺切,说文『屋顿也』,与笃癈字异。」又「人义」当从诸本作「仁义」,庄子马蹄篇「道德不废,安取仁义」,即本此。
六亲不和,有孝慈。
严可均曰:「孝慈」,大典作「孝子」。
罗振玉曰:此三句「废」下「出」下「和」下,广明本均有「焉」字。下「国家昏乱有忠臣」,「乱」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见。
谦之案:室町本有「焉」字,与广明同,「乱」下亦有「焉」字。「六亲」,王注:「父子、兄弟、夫妇也。」吕览论人篇曰:「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芑孔颖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则同此石。
国家昏乱,有忠臣。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范本「有贞臣焉」引王本「贞」字同。皆川愿本「忠臣」作「忠信」,与上「孝慈」对文。又「昏」字,宋刊河上本、赵孟俯本、楼正本作「」,敦、遂本、诸王本、傅、范本并皆作「昏」。案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一曰民声。」段注匡谬引戴侗六书故曰:「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氏省,晁说之云因唐讳『民』改为『氏』也。然则说文原作『』字,从日,民声,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
丁仲佑曰:「考汉碑『』为正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字改『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字因庙讳,故改从『』之别体『昏』。试观唐显庆前之魏碑,凡『』皆从民,显庆后之唐碑,因避讳皆作『昏』。」(说文解字诂林辰集日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义、伪韵(十一麻去声)。邓廷桢:废、出亦韵。邓曰:「『出』,古音读若易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之『出』。『伪』,古音读若讹。尧典『平秩南讹』,汉书王莽传作『南伪』。」又高本汉:废、义、出、伪隔句为韵,乱、臣为韵。
谦之案:「义」,古皆音「俄」。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唐玄宗改「颇」为「陂」,其敕略云:「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颇』一字,寔则不伦,宜改为『陂』。」吴棫曰:「古『义』字皆音『俄』,周官注亦音『俄』,故古文尚书本作『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以协俄音。唐明皇以『义』字今音为『乂』,改『颇』为『陂』,以从今音,古音遂湮没矣。」今证之以易:「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餗,信如何也。」中庸:「仁者人也,义者宜也。」知老子此章「义」亦当音「俄」。「伪」字,案庄子知北游:「仁可为也,义可亏也,礼相伪也。」伪亦属歌部,与为、亏协。顾炎武曰:「诗『民之讹言』,石经作『伪言』;汉书王莽传『以劝南伪』,师古『读曰讹』;郭璞注方言『伪言讹』。」由此知义、伪合韵。又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曰:「此章大、智、六、国相韵于上句之首,废、出、和、乱又协于上句之末。」则又不但义、伪为句末之韵而已。
右景龙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二十八字,范本三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大道废章第十八」。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纪昀曰:永乐大典「绝圣」二句在「绝仁」二句之下。
武内义雄曰:遂州本「民」作「人」,盖避唐讳。
魏稼孙曰:「绝圣弃智」,御注「智」作「知」。
谦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知」,范本「弃」作「弃」,下二句同。又庄子胠箧篇「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在宥篇「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智」。
绝民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严可均曰:「绝民」,各本作「绝仁」。
谦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误。
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魏稼孙曰:御注「为」上有「以」字。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武内义雄曰:遂本「此三者言为」,景本「此三者为」,敦本「此三言为」。
谦之案:范本无「此」字,傅本「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盗贼无有」下,即接「以为文不足,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南为」。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文」,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义、巧利。「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注作「扑」。毕沅曰:「『朴』,或作『朴』,同。」
刘师培曰:按「私」当作「思」。韩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并言。又文选谢灵运邻里相送方山诗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本作「思」之证,即释此「少思」也。
谦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真论兵要义述,及强思齐本,宋陈象古本,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私」均作「思」,此其证也。惟庄子山木篇「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语同此石。河上注「少私」曰:「正无私也。」与经文七章「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义合。以老解老,知刘说虽可通,而未可据以为定论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倍、慈、有韵(之部,倍音痞,慈,上声)。足、属、朴、欲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同。高亨谓「绝学无忧」句应属此章,以足、属、朴、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
邓廷桢曰: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字,古音隶之部。诗瞻昂「如贾三倍」,与「妇无公事」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题「还淳」王本题「十九章」,范本题「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二十章
绝学无忧。
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吴澄曰:「唯」「阿」皆应声:「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文何韵,以「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应从之。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忙」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碑本作「忙」。「忙」与「茫」同,实「芒」字,「芒」借为「荒」,即今「茫」字。诗长发「洪水芒芒」,玄鸟「宅殷土芒芒」,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淮南俶真「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广大之貌。」叹逝赋「何视天之芒芒」,注:「犹梦梦也。」庄子大宗师「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释文:「无系之貌。」遂州碑作「莽」,盖以草深曰莽,与「忙」同有苍芒荒远之义。小尔雅广诂:「莽,大也。」吕览知接「何以为之莽莽也」,注:「长大貌。」庄子逍遥游「适莽苍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义相近。
众人熙熙,若享太,
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作「嘻」,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本作「嬉」。熙、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别体字。御注作「如享」,释文作「若亨」,引河上作「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烛宝典三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亨」字,诸家异其解释,遂至成本文之异也。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统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台」,非是。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与宋河本合;俞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日登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一律。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
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说文:「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兆也。」颐烜案: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兆,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景福与释文并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集韵通作「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兮若」二字。王弼作「儽儽兮若无所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儽儽兮其若不足,似无所归」,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玄、磻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儽,说文:「垂貌。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儡」微别,字亦作「儽」,又误作「○」。广雅释诂二:「○,劳也。」
释训:「○○,疲也。」老子「○○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儽儽兮」,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乘兮」。按儽、儡声相同,据说文「儽儽,垂貌」,与「乘乘」音义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均无「而」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雅释诂:「匮,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匮」无加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匮乏」与「有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为言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上、王弼作「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
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纯」,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淮南要略「不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纯纯」,室町本作「沌沌」,义同。庄子山木篇:「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在宥篇:「浑浑沌沌,终身不离。」纯纯即沌沌也。彭耜释文曰:「李纯纯如字,质朴无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篇︰「至道之极,昏昏默默。」
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者是也。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可证老子古本作「」,不作「若」,「」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独闵闵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宣」,详此「闵闵」字,注云「一作闷闷」,正与此合,今从古本。
淡若海,
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澹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兮若海」,御注、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澹」,碑本误作「淡」。说文:「澹,水摇也,从水,詹声。」与「淡」迥别。「海」,本或作「晦」,为「海」之假借。书考灵曜:「海之言昏晦无睹。」释名释水:「海,晦也。主承秽浊,其色黑而晦也。」海、晦义同。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引河上作「渊兮」,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兮若无所止」,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本与御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兮似无止』,一作『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广明幢作「兮」,泷川本及世德堂本作「漂兮」。按「○」「」为「漂」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说文:「飂,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又作「○」,玉篇:「○,高风貌。」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作「已」。谦之案:「有已」即「有以」。说文:「已,用也。」隶亦作「」,作「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考工记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以与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何已也?」注:「与以同。」此云「皆有已」,即「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是王所见本亦有「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怳之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自注云「先无『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食于母而已。」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若韵(鱼部,恶,乌入声,若,入声),畏、畏韵(脂部),哉、熙、台、孩韵(之部,哉音兹,台,徒其反,孩,胡其反)。归、遗韵(脂部),昏、闷韵(文部,闷,平声),海、止、以、鄙、母韵(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韵,归、遗韵,沌、昏、闷韵,晦、止、以、鄙、母韵。陈柱:忧、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归、遗、哉韵。余同奚。高本汉:荒(一作芒)、央韵,熙、牢、台、兆、孩、归、遗、哉为一韵,归、遗又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
杨树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
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恶皆作去声,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韵,大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韵同。生民「柘」与「路」韵,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入也。
江有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收。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其政闷闷」,与「醇」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
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辛引鄙语:『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黎切」,牢、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孩为句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十论)
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二十章」,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二十一章
孔得之容,唯道是从。
魏稼孙曰:「孔得」,御注「得」作「德」。
严可均曰:「是从」,大典作「之从」。
谦之案:「唯」字,诸王本作「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书「六府孔修」,史记作「甚修」。甚有盛义,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严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忽兮恍,其中有○;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怳兮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与河上同,「忽」作「惚」。
谦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作「忽」。释文出「怳」字,知王本作「怳」。头陀寺碑文注引老子作「怳」,王注亦作「怳」。抱朴子地真篇引「老君曰」与河上本同。英伦本与御注同。又敦煌本「惟恍」作「惟慌」。广雅释诂二:「○,忽也。」神女赋序「精神怳惚」,注:「不自觉知之意。」续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恍惚,心不明也。」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庄子至乐篇:「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又「杂乎芒芴之间」。语皆出此。褚伯秀云:「『芒芴』,读同『恍惚』。」广弘明集一三释法琳辨正论九箴篇引「芒芴」正作「恍惚」。
俞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当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盖承上「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乃始变韵也。王弼注曰:「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注文当是全举经文,而夺「其中有物」四字,然据此可知王氏所见本经文犹未倒也。
蒋锡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经文云:「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本经文作「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道藏河上本作「怳兮忽兮,其中有物;忽兮怳兮,其中有像」。正与俞说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严可均曰:「○冥中有精」,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注引「○兮冥,中其有精」;楼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馆本作「○冥中有精」;傅本作「幽兮冥兮,其中有精」;范本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案「○」、「幽」、「杳」三字音近,可通用。又「其精甚真」,王羲之作「有精甚真」。此句遂州本无。
又案:管子内业篇:「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与此章「精」之意义相合。「精」为古代之素朴唯物思想,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吴云曰:傅本作「自今及古」,王弼同此石。
范应元曰:「自今及古」,严遵、王弼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作「自古及今」,非是。古、去、甫韵。范谓「王弼同古本」,则今弼注中两作「自古及今」,盖后人依别本改经文,并及弼注矣。
蒋锡昌曰:按道德真经集注(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足证今本已为后人所改,马说是也。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众」作「终」,众、终古音通。
谦之案:景龙本作「众」不作「终」,此误校。馆本亦作「终」。案作「终」非。「阅」字古文训「总」,大田晴轩引列子仲尼篇:「阅弟子四十人同行。」淮南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阅一和也。」高诱注:「阅,总也。」惟大田谓「众甫」即「众父」,引庄子天地篇论啮缺曰:「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古文「甫」与「父」通。其说与俞樾同,而实甚牵强。案经典「甫」皆训「大」,甫之孳乳字,经典均有「大」义。若荀子荣辱篇「薄」注「广大貌」;韩诗外传常武「『敷』,大也」;说文「『博』,大通也」;诗北山「溥」,毛传「大也」;诗车攻「圃」,毛传「博也」;说文「『酺』,王德布大饮酒也」;又「『誧』,大言也」(见戴宗祥释甫)。由此可见众甫即众大,域中有四大,「以阅众甫」者,即以总四大也。
严可均曰:「之然」,御注、今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状哉」。释文:「河上一本直云『吾何状也』。」
吴云曰:「吾何以知」,傅本作「奚以知」。
范应元曰:「奚」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惚韵(脂部,惚,呼橘反)。恍,象韵(阳部)。忽,物韵(脂部)。冥,精韵(耕部)。真,信韵(真部,信,平声)。去,甫韵(鱼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
高本汉「自古及今」作「自今及古」,以古、去、甫为韵。
又冥、精、真、信两句相协。魏建功谓此四句当注意其相协之可能性,正如「名」之与「门」协,「盈」之与「尘」协(古音系研究)。
右景龙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正;
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此同,诸本作「则直」。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范应元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同古本,一作『直』。」武内义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与淮南子道应训所引合。」今案道应训引上二句作「直」,武内误校。又案「曲则全」即庄子天下篇所述「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也。书洪范「木曰曲直」,此亦以木为喻。曲者,庄子逍遥游所谓「卷曲而不中规矩」,人间世所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盖「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吾行却曲,无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正」,「枉」,说文「邪曲也,从木,○声」,广雅释诂一「○,诎也」,即诘诎之义,实为屈。「正」,诸本作「直」,「枉」、「直」对文,枉则直者,大直若屈也。论语:「举直错诸枉。」淮南本经训:「矫枉以为直。」碑文作「正」,正亦直也。鬼谷子磨篇:「正者直也。」广雅释诂一:「直,正也。」易文言传:「直其正也。」直、正可互训。
洼则盈,弊则新;
严可均曰:「弊则新」,释文作「蔽」,傅奕、今王弼作「敝」。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注本、馆本、遂州本、河上本、诸石本均作「弊」,御览一百五十九引亦作「弊」。又「洼」字,道藏河上本作「窊」,「洼」、「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义。「窊」为「洼」之古文。说文:「窊,污邪下也。」广雅释诂:「窊,下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窊○」。彭耜释文:「洼,李乌瓜切,也。地洼则水满,喻谦德常盈。」
少则得,多则或。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严可均曰:「或」,各本作「惑」。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同此石。又慎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无「是以」二字,与傅奕同。「得」即三十九章所云「得一」。「或」当读如惑,有或此或彼之意,与得一义相对。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囗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谦之案:碑本「彰」字残缺不明,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又遂州本、馆本「不自见,故明」,在「不自是,故彰」句下;唐李约本「不自伐,故有功」,在「不自矜,故长」句下。
又案庄子山木篇:「吾闻之大成之人曰:『自伐者无功,功成者坠,名成者亏。』孰能去功与名,而还与众人?」此即老子九章「功遂、身退,天之道」,与此章「不自伐,故有功」之说。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严可均曰:河上无「能」字。
谦之案:淮南原道训「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即本此章而言。王念孙云:「『莫敢』,本作『莫能』,此后人依文子道原篇改之也。唯不与万物争,故莫能与之争,所谓柔弱胜刚强也。若云『莫敢』,则非其旨矣。下文曰:『功大○坚,莫能与之争。』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又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魏征群书治要引此句,正作「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岂虚语?故成全而归之。
严可均曰:「岂虚语」,各本作「岂虚语哉」。「故成全」,各本作「诚全」,无「故」字。魏稼孙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岂虚言哉」。严举「哉」字,失校「者」字、「言」字。谦之案:遂州本与此石同。「成」当作「诚」。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出「成」字作○,又出「诚」字作○。经文「成」字共十七见,「诚」字只此一见。又「曲则全」为古语,孙子九地篇「善为道者,以曲而全」,即其明证。庄子天下篇论老子曰「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即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盈、新韵(真、耕通韵,此二句本在「枉则直」之下,今据韵移在此)。直、得、惑、式韵(之部,惑,呼逼反),明、彰、功、长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争、争韵(耕部)。谦之案:盈,耕部,新,真部,此真、耕通韵。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直」字,景、遂本、馆本作「正」,正,耕部。奚侗以全、正、盈、新为韵,云:「以全、新韵正、盈,乃音变,如九辩清、人、新、年、生、怜、声、鸣、征、成相韵之例。」高本汉同奚,惟以正、盈为句中韵。又得、惑为韵,一、式为韵,明、彰、功、长、争、争为一韵。诸说纷纭,惟江氏移经文就韵,似有未安。此章实两韵隔协,全、盈、新为一韵,直、得、惑、式为一韵。又陈柱以哉、之为韵。案哉、之同属之部。姚鼐以「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与下章「希言自然」为一节。谓:「言、全、然为韵。『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即此句之解。」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馆本七十四字,河上、王、傅、范本七十八字。河上题「益谦第二十二」,王本题「二十二章」,范本题「曲则全章第二十二」。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囗终日。
谦之案:「雨」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希」,诸本并同,傅本作「稀」。「终」,傅、范并作「崇」。「飘风」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景福、英伦诸本均无「故」字。又馆本「骤」作「○」,范本作「暴」。
马叙伦曰:「崇」「终」古通假,书君奭「其终出于不祥」,马本「终」作「崇」,是其证。又曰:「骤」,馆卷作「趋」者,「趋」「骤」古亦通假。
熟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况于人?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于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无「乎」字。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正义引「天地尚不能常,况人乎」,又牟子理惑论引「天地尚不得长久,而况人乎」,均有「乎」字。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
严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即「得之」也。河上作:「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御注、王弼无三「乐」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本作「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从事」之文而省,犹云「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德者,同于德;从事于失者,同于失也」。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可证古本不迭「道者」二字。王弼注曰:「故从事于道者,……故曰同于道。」是王所据本正作「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纪昀曰:永乐大典无「乐」字,下二句同。
易顺鼎曰: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注引此并无「乐」字。
罗振玉曰:御注、英伦二本无「乐」字。
谦之案:傅、范本亦无「乐」字。二「德之」,「德」字当作「得」。「德」、「得」虽古通,而此当作「得」。遂州本、馆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傅、范本亦作「得」,盖此「得」与下「失」字相对成文。又首句「从事而道者」,各本「而」均作「于」,义同。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二本无二「焉」字,景福本无下「焉」字。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王羲之本亦无二「焉」字,傅本、室町本无下「焉」字。无下「焉」者是也,说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又此二句已见第十七章,疑为错简重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德」、「之」字韵。高本汉:言、然韵。谦之案:言、然皆在元部。又天、地二字,迭句为韵;六「同」字,句首隔句为韵;「信」「信」二字,首尾为韵。此为老子书中所用自由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馆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虚无第二十三」,王本题「二十三章」,范本题「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二十四章
企者不久,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跂者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罗振玉曰:「企」,释文:「河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讹。御注、广明二本亦作「跂」。广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校广明本云:诸本皆无「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孙曰:此幢存字无几,中惟「喘者不文」句(谦之案「文」字为「久」字之误),为今世所传板本及他石刻所无。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全句正作「喘者不久」。「喘」,说文云:「疾息也。」又「企」与「跂」古通用。庄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释文:「跂,一作企。」庚桑楚「人见其跂」,古钞卷子本作「企」。又文选江赋李善注:「企与跂同。」是河上本作「跂」,即「企」也。汉书高帝纪颜注曰:「企谓举足而竦身。」玉篇:「跂,○豉切。有跂踵国,其人行,脚跟不着地。」字林:「企,举踵也。」二字义亦同。
○者不行,
严可均曰:「○者」,各本作「○者」。按当是「○者」。
魏稼孙曰:「○者」,「○」原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严作「○」,谓当是「○」,甚误。
谦之案:「○」与「跨」同。玉篇部出「○」字:口化、口瓦二切,跨步也,与跨同。」说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谓大其两股间,以有所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行」,「跂」字重,有误。
自见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见」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孙曰:御注「见」下有「者」字,下三句无。
谦之案:文选奏弹王源文注引无二「者」字。又馆本、遂州本「自伐」作「自饶」。
其在道,曰余食赘行,
严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其在道也」,御注、河上作「其于道也」。
谦之案:「赘」字,馆本、遂州本作「啜」,非。方言十二:「啜,馈也。」字林:「啜,以酒沃也,祭也。」「啜行」无义,盖音近而误。
王道曰:「行」当作「形」。「赘形」,形之附赘者,骈拇之类。
易顺鼎曰:「行」疑通作「形」,「赘形」即王注所云「赘」。赘可言形,不可言行也。列子汤问篇「太形、王屋二山」,张湛注:「形当作行。」是古书「行」「形」固有通用者。
庄锡昌曰:按唐李约道德真经新注:「如食之残,如形之剩肉也。」宋林希逸道德真经口义曰:「食之余弃,形之赘疣,人必恶之。」宋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犹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是三书皆以「行」为「形」。
谦之案:「行」读作「形」,是也。庄子骈拇篇:「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赘」,广雅云:「疣也。」释名云「横生一肉,属着体也。一云瘤结也。」「县」字,一切经音义二十、文选陈孔彰为袁绍檄豫州文注并引作「悬」。附赘悬疣出乎形,故曰赘形。「赘行」当读作「赘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当作「衣」,古文「衣」作○,「行」作○,形近而讹。法言问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则不赘亏矣」,司马光注:「有余曰赘,不足曰亏。」是赘亦余也。余食、赘衣犹言余食、余衣。食有余则饥者恶之,衣有余则寒者恶之,故曰「物或恶之」,此今谚所谓「一家饱暖千家怨」也。
谦之案:高说甚辨,但改字解经,难以使人致信,且以「赘衣」连文,非即余衣义。广韵霁部「赘」下云:「赘衣,官名也。」其不可与「余食」对文也甚明。
物或有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物或有恶之」,各本无「有」字。「故有道不处」,御注、王弼「道」下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谦之案:「或」下「有」字,各本无。馆本、遂州本「有」下无「或」字。广雅释诂一:「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字衍,疑此「有」字乃「丑」字一音之转。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丑」字,作○。又案司马光注:「是皆外竞而内亡者也。如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丑」「恶」对。疑司马所见本正作「物或丑恶之」为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明、彰、功、长、行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恶、处韵(鱼部,处,去声)。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功」字。案行、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二字,馆本注云「卅一字」,按卅乃○之误。河上本、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字。河上题「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题「二十四章」,范本题「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
严可均曰:王弼作「○寞」,河上、今王弼作「寂兮寥兮」,锺会作「飂」。
范应元曰:「○」,古「寂」字。「寞」字,王弼与古本同,河上本作「寥」。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寥寞」字。「寥」应作「○」,「寞」应作「○」。陆德明「○,本亦作寂」,「寂」亦俗字。
谦之案:陆氏音义及焦氏考异引王本作「○兮寞兮」,与傅、范本同。而今本「寞」作「寥」,与景福本同。又碑本无二「兮」字。本成疏引经文云「寂寥」,知成所见本亦无二「兮」字。
独立不改,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立」下有「而」字。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庆阳、楼正、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亦均有「而」字。
周行不殆,
严可均曰:各本「行」下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顾欢无「而」字。
罗运贤曰:案「殆」「佁」同声通用。司马相如传「佁儗」,张揖训为「不前」,不前,凝止之意也。故「不殆」犹不止,与周行义相成。管子法法篇「旁行而不疑」,俞樾读「疑」为「碍」,正与此文同趣。
可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遂州本无「以」字,范本「下」作「地」。范应元曰:「『天地』字,古本如此,一作『天下母』,宜从古本。」
马叙伦曰:范说是也。上谓「先天地生」,则此自当作「为天地母」。成疏曰「间化阴阳,安立天地」,则成亦作「天地」。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囗。
谦之案:碑本「吾强为之名曰」字下,有「大」字,漫漶不明,当据他本补之。又此句各本无下「吾」字,疑衍。范本「字」上有「故强」二字,傅「强」作「强」。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本无『』字,今从古本。」
刘师培曰:按韩非子解老篇「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则「字」上当有「强」字,与下「强为之名曰大」一律,今本脱。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干宝曰:「老子曰:『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字」上有「强」字,与牟子引同。
庄锡昌曰:范谓「王弼同古本」,则范见王本「字」上有「强」字。庄子则阳郭注「而强字之曰道」,是郭本亦有「强」字。以理而推,大既强名,则道亦强字,「字」上有「强」字者是也。
□□逝,逝曰远,远曰返。
谦之案:碑本「逝」字上有「大曰」二字,缺泐不明,当据他本补之。
严可均曰:「远曰返」,河上、王弼作「反」。吴云曰:傅本、易州本「反」并作「返」。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欢、赵孟俯亦作「返」,同此石。返者,夫物云云,各归其根也。盖形容道体,大不足以尽之,故名之曰「逝」。广雅释诂:「逝,行也。」论语「逝者如斯夫」,皇疏:「往去之辞也。」逝又不足以尽之,故又名曰「远」。说文:「远,辽也。」尔雅释诂:「远,遐也。」国语注:「谓非耳目所及也。」然有往必有反,故又曰「返」也。返,说文:「还也。」广雅释诂二:「返,归也。」返则周流不息矣。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严可均曰:「道大」,各本「道」上有「故」字。「王大」,各本「王」下有「亦」字。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本无「亦」字,馆本无「故」字「亦」字。又傅、范本「王」作「人」。
范应元曰:「人」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本作「王」。观河上公之意,以为王者人中之尊,固有尊君之义,然按后文「人法地」,则古本文义相贯。况人为万物之最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
陈柱曰:说文大部「大」下云:「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是许君所见作「人亦大」也。段玉裁注云:「老子『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则段氏本疑亦作「人亦大」也。不然,应申言今本作「王亦大」矣。今据正。人为万物之灵,为天演中最进化之物,故曰「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
严可均曰:「而王处一」,河上、王弼作「而王居其一焉」。
谦之案:范本「王」作「人」。傅本作「而王处其一尊」,「尊」字殆「焉」字形似而误。广弘明集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引下句作「而道居其一」。又「处」字,馆本、傅本均作「处」,范本作「居」,作「处」是也。
蒋锡昌曰:「按王注『处人主之大也』,是王本『居』作『处』。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谦之案:「人法地」,傅本「人」字未改,寇才质本作「王法地」,「王」字乃尊君者妄改经文,其说由来已久。但顾本成疏「人,王也」,说虽迂曲,尚可证老子本作「人」,不作「王」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成、生韵(耕部),改、殆、母、道韵(之、幽通韵,改音已,道协徒以反)。大、逝韵(祭部,大,徒列反,逝,时列反)。远、反韵(元部)。姚文田、邓廷桢均未及「道」字。谦之案:改、殆、母,之部,道,幽部,此之、幽通韵。奚侗:改、殆、母为韵,逝、远、反为韵,云:「逝读若鲜。如诗桑柔『逝不以濯』,墨子尚贤引作『鲜不以濯』,诗新台以『鲜』韵『泚』『弥』,谷风以『搜』『萎』韵『怨』,皆其例也。」陈柱:五「大」字韵,焉、天、然韵。高本汉:大、逝、远、返为一韵,远、返又自协韵。又天、然为韵。
谦之案:远、反为韵。论语中子罕逸诗,楚辞中离骚、国殇、哀郢,皆有旁证。又「强名之曰大」之「大」字,与下五「大」字隔句遥韵。
陈第曰:「改」音己,说文己声。老子「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庄子引古诗「美成在久,恶成不及改」。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馆本章末注字数同,河上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八字。河上题「象玄章第二十五」,王本题「二十五章」,范本题「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又景龙碑误止下章「静为躁君」为一章。
二十六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谦之案:皇侃论语学而义疏引作「重为轻根,静为躁本」,「根」「本」对文、义亦优。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
严可均曰:「是以君子」,河上、王弼作「是以圣人」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君子」,磻溪、楼正、高翿、傅、范、王羲之本并同。高本汉本无「是以君子」四字。「终日行」,遂州本作「行终日」。又御注、景福二本「辎」作「○」,罗云:「乃辎之别构。」洪颐烜曰:河上注:「辎,静也。圣人终日行道,不离其静与重也。」颐烜案文选东京赋「终日不离其辎重」,薛综注:「辎重,车也。」李善注:「张楫曰:『辎重,有衣之车也。』」言圣人终日如处衣车以养静,非谓辎即静也,注义失之。
徐鼒曰:按训「辎」为「静」,古无此训。……据选注如此,较「辎,静也」之训为长矣。盖「辎重」与「荣观」、「燕处」、「万乘之主」等语,本是一例。
谦之案:洪、徐之说是也。方日升韵会小补引:「说文『辎,軿车,前衣车,后从车,甾声』,徐曰:『所谓库车。』字林:『载衣物车,前后皆蔽。』左传宣十二年正义引说文云:『辎,一名軿,前后蔽也。』后舆服志注:『軿车有衣蔽无后辕者,谓之辎。』释名:『辎,屏也。有邸曰辎,无邸曰軿。』又光武纪注:『释名:「辎,也。谓军粮什物杂载之,以其累重,故称辎重。」』又前韩安国传『击辎重』,师古曰:『辎谓衣车,重谓载重物车,故行者之资,总曰辎重。』」(卷二)方氏所考甚明,盖辎重为载物之车,前后有蔽,载物有重,故谓辎重。古者吉行乘乘车,师行乘兵军,皆有辎重车在后。此以喻君子终日行,皆当以重为本,而不可轻举妄动也。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严可均曰:「燕处」,王弼、傅奕本作「宴处」。
谦之案:今王本作「燕」,御注、景福、馆本亦作「燕」,释文出「宴」字:「于见反,简文云:『谓静思之所宴居也。』」文选游天台山赋注引同。
如何万乘之主,以身轻天下?
严可均曰:「如何」,各本作「奈何」,「以身」,各本「以」上有「而」字。
焦竑曰:「奈何」,古本作「如之何」。
谦之案:傅、范古本并作「如之何」,「之」字疑衍。「奈何」乃注文,强本成疏「如何奈何也」。可证。
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严可均曰:「轻则失臣」,王弼作「失本」,大典作「失根」。
谦之案:此文当作「轻则失根,躁则失君」,与上首句「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相对成文。遂州本、傅、范本「失臣」均作「失本」。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轻则失臣』。」范应元曰:「『本』字,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轻则失臣』,与前文不相贯,宜从古本。」马叙伦曰:「老子本作『根』,『根』写脱讹成为『木』,后人改为『本』以就义。」又永乐大典王弼本作「轻则失根」,吴澄、焦竑、李贽及释德清诸本同此。俞樾曰:「当从之。盖此章首云『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故终之曰『轻则失根,躁则失君』,言不重则无根,不静则无君也。」至「君」「臣」对立之文,则为后之尊君者所妄改,当非老子本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根、君韵(文部),行、重韵(阳、东通韵,重协宅王反)。观、然韵(元部,观音涓),主、下韵(侯、鱼通韵,主协音渚)。臣、君韵(冬、真通韵)。谦之案:高本汉同。行,阳部,重,东部,阳、东通韵。臣,真部,君,文部,文,真通韵。惟「失臣」之「臣」,当从永乐大典本作「根」,以与首句相应,「根」「君」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馆本章末注「卅六字」,卅为○字之误。河、王本四十七字,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重德第二十六」,王本题「二十六章」,范本题「重为轻根章第二十六」。
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
罗振玉曰:景福本「行」下有「者」字,「善言」、「善教」、「善闭」、「善结」下并同。广明本同。谦之案:室町本亦同。
严可均曰:「辙迹」,河上作「彻迹」,王弼作「彻迹」。梁简文云:「应『车』边,今作『彳』边者,古字少也。」
吴云曰:「辙」,傅本作「彻」。
卢氏抱经释文考异:说文无「辙」字,庄子、战国策、史记皆以「轶」为「辙」。案「轶」借字,实应用「辙」。谦之案:老子书中「彻」「辙」二字,字义不同。七十九章「无德司彻」,用「彻」字。此章「善行无辙迹」,用「辙」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彻」字作○,「辙」字作○,辙为车迹。彭耜释文曰:「辙,李直列切。轮辗地为辙。」
;善言,无瘕
」,王弼「瑕谪」」,御注、河上作「瑕 严可均曰:「瘕。
」,易州本同, 吴云曰:「无瑕谪」,今本作「俗字也。
谦之案:释文出「谪」字,作「谪」亦通。扬雄方言三「谪,怒也」,郭璞注:「相责怒。」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谪」字引古老子作○,馆本、遂州本作「适」。
」皆玉疵也。管子水地篇:「夫玉,瑕适皆见 高亨曰:「瑕,精也。」尹注「瑕适,玉疵也。」荀子宥坐篇:「瑕适并见,情也。」义同。吕氏春秋举难,犹言无」古通用,「瓋」则后起专字也。无瑕篇:「寸之玉,必有瓋瑕。」「适」、「疵病耳。
善计,不用筹策;
严可均曰:「善计」,王弼作「善数」。「筹策」,御注作「筹算」。
范应元曰:数,上声。王弼、严遵同古本,河上公作「计」。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英伦、广明、景福诸本均作「计」。「筹策」,御注、英伦二本「策」作「算」。
谦之案:御览六百五十九引亦作「算」,馆本作「」。论语八佾集解:「多饮少,释文:『,筹也。』」朱骏声曰:「算长六寸,计历数者,从竹从弄,会意,言常弄乃不误也。字亦作。」
善闭,无关键不可开;
严可均曰:「不可开」,各本「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孙矿曰:「键」,今本作「楗」。纪昀曰:案「楗」原本作「键」。
谦之案:「关键」连文,傅本作「键」。淮南说山训引「善闭者不用关楗」,道应训引亦作「键」。
范应元曰:楗,拒门木也,或从金傍,非也。横曰关,竖曰楗。傅奕云:「古字作○。」
谦之案:作「○」是也。「关」,说文:「以木横持门户也,从门,○声。」淮南子览冥篇「城郭不关」,为「关」字本义。此引申为闭门横木。「○」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假借为「楗」。方言五:「户钥,自关而东,陈、楚之间,谓之键,字亦作○。」今案「○」为古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出「○」字,引古老子作○。
善结,无绳约不可解。
谦之案:「绳约」为连文。说文「绳,索也。」「约,缠束也。」庄子骈拇篇:「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约」字亦是索,绳约犹今言绳索。左传哀十一年公孙挥曰「人寻约,吴发短」,杜注:「约,绳也。」仪礼既夕记「约绥约辔」,郑注:「约,绳也。」旧注谓约为约束之约,当非老子古义。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常善救物,而无弃物。是谓袭明。
严可均曰:「而无弃人」,各本「而」作「故」,下句亦然。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常善救人」四句,一本无。「故」,一作「而」。
晁说之曰:「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独得诸河上公,而古本无有也,赖傅奕辨之尔。
东条一堂曰:按傅奕曰「是以」至「弃物」二十字,独得诸河上本,而古本无有,晁说之跋举此说以驳王氏。予始以为信,然后检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曰:「人无弃人,物无弃物,是谓袭明。」以此观之,傅奕古本亦不足为正。
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
严可均曰:「善人」,御注、大典作「故善人」,河上作「故善人者」。「不善人」,河上「善人」下有「者」字。
蒋锡昌曰: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不善人,善人之资也」,是淮南所见本无二「者」字,有二「也」字。王注:「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似王本与淮南同。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
谦之案:日本天明本群书治要作「贵其师」,眉注:「旧无『贵其师』三字,补之。」此无「不」字,是所见旧本作「贵其师,不贵其资」,于义为长。此言「不善人,善人之资」,与上文「常善救人,故无弃人」之旨相合。河上公「不贵其师」注「独无辅也」,「不爱其资」注「无所使也」。独无辅而无所使,似经文亦以作「贵其师,不爱其资」,于义为长。
虽知大迷,此谓要妙。
严可均曰:「虽知」,河上、王弼作「虽智」。「此谓」,各本作「是谓」。
谦之案:敦煌本、傅本与此石同。又「要妙」即幼妙,亦即幽妙。汉书元帝纪「穷极幼眇」,师古曰:「『幼眇』读曰『要妙』。」
刘台拱曰:案幼,幽也;眇,微也。古字「幼」「窈」通。尔雅「冥,幼也」,本或作「窈」。孙炎注云:「深暗之窈也」。(汉学拾遗,见刘端临遗书卷七)知「要妙」即幽妙。淮南本经:「以穷要妙之望。」楚辞远游「神要眇以淫放」,集注:「要妙,深远貌。」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迹、谪、策、解韵(支部,谪音滴,策,初益反,解音击)。师、资、师、资、迷韵(脂部)。奚侗:迹、谪、策、开、解韵,师、资、师、资、迷韵。、策韵,开、解韵,人、人、物、物韵,师、资、师、资、迷、妙韵。高本汉:陈柱:迹、、策、解韵,「迹」字不韵。、策,开、解,分为二韵,与陈同。邓廷桢:迹、
朱骏声曰:「策」字,老子巧用协迹、谪、策、解。
江有诰曰:「解」,胡买、佳买、古买三切。按古有入声,当与麦部并收。老子巧运篇「善键无绳约而不可解」,与迹、策协(唐韵四声正十二蟹)。
、策,则支、佳部之入声。诗殷武:「勿 邓廷桢曰:解隶蟹部,为支、佳部之上声,予祸适,稼穑匪解。」适、解为韵,是其证也。至此章首句「迹」字,段氏音韵表亦隶此部,似亦当以为韵,然「迹」从亦声,「亦」字古音在鱼、虞部,不当隶此。段氏所以入此部者,以「迹」字籀文从束作「速」,束声古音在此部,故云尔也。但说文既明云「从,亦声」,则为鱼、虞部之字无可议者,今以小篆从亦之字,而用籀文从束之声,终觉未安,故余于「迹」字不敢以为韵,而存其说于此以质疑。然细绎之,首句实当有韵。盖古本从束作「速」,而传写者易以小篆,遂并其韵而失之,不知柱下史在周时固止识古籀也。案史记大史公自序:「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以「迹」与「作」韵,则为鱼、虞部之字明矣。意者籀文从束作「速」,故转入平声之支部,篆文从亦作「迹」,转入平声之鱼部,其即籀篆升降之不同欤?晋梅陶怨诗行以「迹」与壑、客、魄为韵,盖汉以后无以「迹」入支韵者矣。
右景龙碑八十九字,敦煌本无全章,字数不明。河上、王本九十一字,傅本九十七字,范本无「而不可开」「而不可解」八字,共八十七字。河上题「巧运第二十七」,王本题「二十七章」,范本题「善行章第二十七」。
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蹊。
严可均曰:「为天下蹊」,各本作「溪」。释文:「溪,或作溪。」
罗振玉曰:景福本亦作「溪」,景龙本作「蹊」,敦煌本作「奚」,下并同。
谦之案:作「奚」是也。庄子天下篇、淮南道应训引作「溪」,此或后人以老子误字改之。「溪」,玉篇:「诘难切,与溪同。」说文:「溪,山渎无所通者,从谷,奚声。」此虽可说为表卑下之德,但与下文「为天下谷」义重。若作「蹊」,则更无义。案敦煌丁本作「奚」,「奚」乃古奴仆之称。周礼天官序官「奚三百人」,注:「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为天下奚」,犹今言公仆,与知雄守雌之旨正合。
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罗振玉曰:「为天下蹊」,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本亦不重此句,下仿此。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魏稼孙曰:「为天下式」,「溪」「谷」二句重,此句不重,盖脱。御注三句皆重。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为天下式」等重句,一本无。
严可均曰:「常得不忒」,各本作「常德」。
谦之案:「忒」,敦煌本作「贷」。按「贷」假借为「忒」。礼记月令「毋有差贷」,即毋有差忒也。章炳麟新方言曰:「月令注:『不贷,不得过差也。贷本作忒。』今人谓过曰忒,如过长曰忒长,过短曰忒短,亦通言泰,一音之转。」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得乃足,复归于朴。
严可均曰:「常得乃足」,各本作「常德」。「于朴」,御注作「扑」,王弼作「朴」,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作「朴」,下同。
易顺鼎曰:按此章有后人窜入之语,非尽老子原文。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此老子原文也。盖本以「雌」对「雄」,以「辱」对「白」。辱有黑义,仪礼注:「以白造缁曰辱。」此古义之可证者。后人不知「辱」与「白」对,以为必「黑」始可对「白」,必「荣」始可对「辱」,如是,加「守其黑」一句于「知其白」之下,加「知其荣」一句于「守其辱」之上;又加「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四句,以协「黑」韵,而窜改之迹显然矣。以「辱」对「白」,此自周至汉古义,而彼竟不知,其显然者,一也。「为天下溪」,「为天下谷」,「溪」「谷」同意,皆水所归,「为天下式」,则与「溪」「谷」不伦,协合成韵,其显然者,二也。王弼已为「式」字等句作注,则窜改即在魏、晋之初,幸赖庄子所引,可以考见原文,亟当订正,以存真面。
朴散为器,圣人用为官长。
严可均曰:「朴散」,各本「散」下有「则」字。「用为官长」,各本「用」下有「之则」字。
谦之案:「朴」,本或作「璞」。玉篇引老子曰:「璞散则为器。」文选演连珠注引尸子曰:「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
是以大制无割。
严可均曰:各本作「故大制不割」。
罗振玉曰:敦煌本「制」作「剬」。「无」,今王本作「不」,与御注、景福二本同。释文出「无割」二字,知王本作「无」,今据改。景龙本、敦煌本均作「是以大制无割」。
谦之案:作「无割」是也。傅、范本「不」亦作「无」。范应元曰:「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与世本作『不割』。」易顺鼎曰:「『不割』当作『无割』。王注云:『以天下之心为心,故无割也。』足证王本作『无』。道应训正作『大制无割』。此作『不』者,后人因下篇有『方而不割』之语,改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雌、溪、溪、离、儿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黑、式、式、忒、极韵(之部,黑,呼力反,忒,他力反)。辱、谷、谷、足、朴韵(侯部)。谦之案:雌、溪、儿,支部,离,歌部,歌、支通韵,说详第十章。高本汉:白、黑、式、式、忒、极韵,器、割韵。武内义雄:白、黑、式、式、极韵。案白古音博,一说「白」字非韵。高氏以雌、溪、离、儿为韵,而不以雄为韵,然此两节文意语法皆平行,不应「白」字独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范本八十六字,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五字。河上题「反朴第三十一」,王本题「二十八章」,范本题「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谦之案:傅、范本、王羲之本、赵孟俯本「为之」下有「者」字。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在「为之」句下,王注有「为造为也」四字,他王本脱去此句。
天下神器,不可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严可均曰:「神器」,大典「器」下有「也」字。「不可为」,各本「为」下有「也」字。
谦之案:遂州、景福、敦煌三本均无「也」字。又「天」字上,傅、范本有「夫」字,河上公、王弼无。范应元曰:「『夫』字,阮籍同古本。」
易顺鼎曰:按「不可为也」下,当有「不可执也」一句,请举三证以明之。文选干令升晋纪总论引文子称老子曰:「天下,大器也,不可执也,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其证一。王注云:「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王注有,则本文可知。其证二。下篇六十四章云:「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无为」即「不可为」,「无执」即「不可执」。彼文有,则此文亦有。其证三。盖有「执者失之」一句,必先有「不可执也」一句明矣。
马叙伦曰:彭耜引黄茂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至于人身,独非神器乎?」是黄见本有此一句。
谦之案:「为者败之」二句,又见第六十四章。鹖冠子备知篇曰:「故为者败之,治者乱之。」当亦本此。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
严可均曰:「夫物」,各本作「故物」。
谦之案:遂州本、敦煌本同此石。又「或嘘」,河上、御注作「或呴」,王弼作「或歔」,景福本作「或煦」,敦煌二本同此石。案敦、景、遂各本作「或嘘」是也。「嘘」与「吹」互训。嘘,吹也,从口,虚声;吹,嘘也,从口从欠。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引说文「嘘」作「吹嘘也」。卷五十四先引顾野王云「口出气曰嘘」,次引说文「亦出气也」。但「吹」与「嘘」出气相同,而缓急有别。易顺鼎曰:「按『歔』本字当作『嘘』,下文『或强或羸』,『强』与『羸』反,则『嘘』亦与『吹』反。玉篇口部,嘘、吹二字相通,即本老子。又引声类云:『出气急曰吹,缓曰嘘。』此吹、嘘之别,即老子古义也。玉篇又有『呴』字,引老子曰『或呴或吹』,与河上本同,盖汉以后俗字。」又「嘘」字,傅、范本作「噤」。范应元曰:「『噤』,严遵同古本,注引楚辞曰:『噤闭而不言。』」谦之案:说文:「噤,口闭也。」楚辞云:「闭口为噤。」义与「吹」相反。夏竦古文四声韵引道德经「吹」字作○,「吹」「噤」对立,其说亦通。
或强或嬴,或接或○。
严可均曰:「或嬴」,各本作「或赢」。「或接」,御注、河上「接」作「载」,王弼、梁简文作「挫」。
罗振玉曰:「或强」,敦煌本作「强」。「或挫」,河上、御注、景福三本作「载」,景龙、敦煌二本作「接」。
范应元曰:「或强或锉,或培或堕」,严遵、王弼、傅奕、阮籍同古本。毕沅曰:「堕」,俗作「隳」,非。
俞樾曰:按「挫」,河上本作「载」,注「载,安也」,「隳,危也」,是「载」与「隳」相对为文,与上文「或强或羸」一律。而王弼本乃作「挫」,则与「隳」不分二义矣。疑「挫」乃「在」字之误。「在」,篆文作○,故误为挫也。「或在或隳」,即「或载或隳」,载从○声,在从才声,而或亦从○声,州辅碑「○贵不濡」是也。其声既同,故得通用矣。
武内义雄曰:贾大隐述义云:「王本或作接,或作隳。」(泷川本栏外所引)据此则王本作「接」,而不作「挫」。景龙碑亦作「接」。虽然,「挫」「接」不通。据范应元集解则王本作「培」,或作「堕」。按王本作「培」,由「培」字讹为「接」,又讹而为「挫」。「培」即庄子逍遥游篇「培风」之「培」同义,即乘之意,正与「隳」字相对。河上本作「载」字,亦乘之意,是河上本从义训而改字者也。
于省吾曰:按「接」应读为「捷」。「接」、「捷」乃双声迭韵字。礼记内则「接以大牢」,注:「接读为捷。」公羊僖三十二年「郑伯接卒」,左传、谷梁作「捷」。左庄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捷」,公羊作「接」。荀子大略「先事虑事谓之接」,注:「接读为捷。」庄子人间世「王公必将乘人而斗其捷」,释文:「捷作接。」尔雅释诂:「捷,胜也。」说文:「败城曰隓,篆文。」是堕有败义,捷胜与堕败,义正相对也。谦之案:碑本「○」乃「隳」之别构。又俞说谓「载」「隳」相对,武内说谓「培」「隳」相对,于说谓「捷」「堕」相对,三说各有所明,谊皆可通,以于说为胜。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谦之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作「故君子去泰,去甚」。「甚」字,河上注谓「贪淫声色」,是也。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从匹。匹,耦也。」朱骏声曰:「按甘者饮食,匹者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随、吹、羸、堕韵(歌部,吹音磋,羸音罗,堕,平声)。奚侗:「羸」,从范本作「锉」,随、吹、锉、堕为韵。
邓廷桢曰:随、吹、羸、隓为韵,古音皆歌部字也。「随」,古音素何切,论语八士之名,「随」与「騧」为韵。「吹」,古音曲阿切,诗箨兮「风其吹女」,与「和」为韵。「羸、嬴。「隓」,今今文尚书皋陶与「脞」「惰」为韵。‰」,古音读若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八字,傅、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无为第二十九」,王本题「二十九章」,范本题「将欲章第二十九」。
三十章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严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以道佐」。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者」字,「强」下有「于」字。敦煌本「强」作「强」,下亦有「于」字。
马叙伦曰:譣弼注曰:「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则王本亦有「于」字。东条一堂曰:按臣轨守道篇引「强」字下,有「于」字,与王注合。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辅佐」字而误耳。王弼所据本已为「佐」字,故注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义晦矣。
蒋锡昌曰: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他人从未言及,疑俞氏所见之本乃偶然之笔误,未可据以为证也。
谦之案:庄说误也。譣原拓本及绩语堂碑录所载碑文,与严可均校语,又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均作「以道作人主者」,石刻尚在,俞氏之说万无可疑。昔罗振玉作道德经考异云:「读铁桥漫稿中,有答徐星伯先生书,言『作老子唐本考异,据易州本、傅奕本、明皇注本与释文互校』,知铁桥先生曾依据唐刻别为考异,然求之三十年不可得。」今蒋氏云云,殆亦未见严可均书与景龙碑刻而致疑者,此亦可见考证工夫之难。
其事好还:
魏稼孙曰:御注脱「好还」二字,严失校。
谦之案:「还」,释文「音旋」。范应元云:「还,句缘切;经史『旋』、『还』通。」案「其事好还」,谓兵凶战危,反自为祸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
严可均曰:各本「生」下有「焉」字,此句下各本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八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本无。王氏引邢州本亦无。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以上九字。
劳健曰:「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景龙、敦煌与道藏龙兴碑本无此二句,他本皆有之。汉书严助传淮
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又云:「此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按其词意,「军旅」「凶年」当别属古语,非同出老子。又王弼注止云「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荆棘生焉」,亦似本无其语,或古义疏常引之,适与「还」字、「焉」字偶合谐韵,遂并衍入经文也。今据景龙诸本,别以为存疑。
谦之案:汉书严助传引老子「焉」作「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盖指「师之所处」二句,劳说是也。又「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广明本「凶」作「荒」,御注本作「凶」。释文出「凶年」,曰:「天应恶气,灾害五谷,尽伤人也。」附校于此。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严可均曰:「故善者果而已」,河上、王弼无「故」字,大典亦无「故」字,「而已」下有「矣」字。今王弼「者」作「有」。「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诸本均作「故善者果而已」,广明本作「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景龙本、敦煌本均无「敢」字。「强」,敦煌本作「强」,景福本句末有「焉」字。
俞樾曰:按「敢」字衍文。河上注曰:「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注中「不以」二字,即本经文。其「果敢」字乃释上文「果」字之义,非此文又有「果」字也。今作「不敢以取强」,即涉河上注而衍。王注曰:「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亦「不以」二字连文,可证经文「敢」字之衍。唐景龙碑正作「不以取强」,当据以订正。
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严可均曰:御注「骄」作「憍」。各本「果而勿骄」句在「果而勿伐」下。
谦之案:遂州、敦煌、景福三本「果而勿骄」亦在「果而勿矜」之前。又「骄」,范本、楼正本亦作「憍」。
杨树达曰:「憍」字从心,乃「骄傲」之「骄」本字,但说文未收耳。「骄」则「憍」之假字。
果而不得以,是果而勿强。
严可均曰:「果而不得以是」,各本「以」作「已」,无「是」。
魏稼孙曰:按御注「已」下有「是」字,与碑同。
俞樾曰:按傅奕本作「是果而勿强」,当从之。上文云「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又云「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皆言其果,不言其强。故总之曰「是果而勿强」,正与上文「果而已,不以取强」相应。读者误谓此句与「果而勿矜」诸句一律,遂妄删「是」字耳。唐景龙碑亦有「是」字,当据增。
谦之案:广雅释诂一:「果,信也。」论语:「行必果。」缪协曰:「成也。」淮南道应训「令不果往」,注:「诚也。」老子:「善有果而已。」盖以诚信为果之第一义,谓唯诚信可以得人,不必用兵也。旧解以「敢」字释「果」,不知老子以「不敢」为教,「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敢」非老子古义,在此且为衍文。果而勿骄,勿矜,勿伐,皆言诚信之功效如此。老子书中最重「信」字,四十九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十七章、二十三章:「信不足,有不信。」果即信也。信不足而至于用兵,是「果而不得已」,然亦以告成事而已。王弼注:「果犹济也。」此为果之第二义。左传宣十二年,楚庄王曰:「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此即「果而勿强」也。用兵而寓于不得已,是视胜犹不胜,不以兵强天下者也。蒋锡昌误解老子,谓「果在能杀敌人」,是杀人犯,非老子也。
物牡则老,谓之非道,非道早已。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作「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傅奕、王氏引邢州本皆作「非道」。
魏稼孙曰:御注「牡」作「壮」,与德经一句同。德经句,碑亦作「牡」,此「牡」字误。严失校。
谦之案:此三句亦见五十五章,碑本于此作「非道」,于彼作「不道」。河上本作「不道」,遂州本全句:「物壮则老,谓非道早已。」案「非道」即「不道」。「已」一作「亡」,顾欢本「不道早亡」,注:「亡,死也。」内经卷一王冰注引亦作「不道早亡」,疑古本作「亡」。又姚鼐曰:「『物壮则老』十二字衍,以在下篇『含德』章『心使气曰强』下,诵者误入此『勿强』句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者、下韵(鱼部,者音渚),还、焉、年韵(元、真合韵,还音旋,年协奴连反)。谦之案:还、焉,元部,年,真部,此元、真合韵。奚侗:矜、强为韵,云:「例如易林坤之履梁、禁相韵,比之中孚金、乡相韵。」又老、道、已为韵,高本汉同。高以主、下、处、后为韵,还、焉、年为间韵。谦之案:主、下、处、后皆非韵,高说误。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本七十九字,范本七十八字。河上本题「俭武第三十」,王本题「三十章」,范本题「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严可均曰:河上无「者」字。「不祥之器」,大典无「之器」二字。
谦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饰」,史记仓公传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为望文生义。宋翔凤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当是『作兵』。大戴礼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与?」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证。或以『佳』为『隹』,古字通『惟』。篆文『佳』与『作』相近,与『隹』远,不当作『隹』。」谦之案:「作兵」义亦不明,作「隹」是也。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佳」字正作「隹」,可证(见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吴澄本、吴勉学本均无。
王念孙曰:释文「佳,善也」,河上云:「饰也。」念孙按「善」「饰」二训,皆于义未安。古所谓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则但可谓之不祥,而不可谓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当作「隹」,字之误也。「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维」)。唯兵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处。上言「夫唯」,下言「故」,文义正相承也。八章曰:「夫唯不争,故无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古锺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声韵载道德经「唯」字作「隹」。据此,则今本作「唯」者,皆后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误为「佳」,则后人亦必改为「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为「隹」(同惟)之讹。老子「夫惟」二字相连为辞者甚多,若以为「佳」,则当云「不祥之事」,不当云「器」(经传释词序)。
物或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处」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无此二句。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中井履轩曰:古人皆贵右,故下降曰左迁,殊无贵左之证,至汉犹然。及其后官贵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则贵左,其俗云(老子雕题)。
谦之案:此说非也。左传桓八年「楚人尚左」,与老子「君子居则贵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贵佐」,乃「左」字之误。又傅、范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义疏语,而传习之久,混入于经者也,详其文义可见。
纪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经文,今仍之。
刘师培曰:案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不祥之器」也。本文当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
马叙伦曰:纪、刘之说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释慧皎高僧传八义解论曰:「兵者不祥之器,不获已而用之。」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两句,系二十四章错简;「君子」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释「不祥之器」也。
恬惔为上,
严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上作「恬恢」,一作「恬然」,王弼作「恬澹」。
罗振玉曰:「恬」,释文:「本或作『栝』。」「澹」,今王本作「淡」,与御注本、广明本同。河上本作「恢」,简文及景龙、敦煌本均作「惔」。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本作「憺」。释文出「澹」,云:「『澹』,本亦作『惔』。」毕沅曰:「说文:『憺,安也,从心,詹声。』『惔,忧也,从心,炎声。』诗曰:『忧心如惔。』据之则作『惔』者非。」
故不美,若美之,是乐○人。
严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御注、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而美之者」,大典无「而」字。「是乐○人」,各本作「杀人」,大典「人」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胜而不美」,景龙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而美之者」,景龙本作「若美之」,敦煌本作「若美必乐之」。「是乐杀人」,景福本「人」下有「也」字。
谦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范本「若美」下有「之」字,余同。室町本作:「胜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乐杀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杀」,敦本作「○」。案「○」,此石俗字也。广韵曰:「『○』,俗『杀』字。此字见于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有「胜」字义优。李道纯曰:「『胜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胜而不美」下,无下二句。
夫乐○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严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大典无「则」字。
罗振玉曰:王本「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人」字。与御注三本均无「则」字、「以」字。又与英伦诸本均无「矣」字。「得志」,景龙、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谦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乐之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乐人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无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无「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处左」,下「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凶」,敦煌本作「丧」。「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范「居」并作「处」。
○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之众」。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言以丧礼处之」,观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予以为「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言以丧礼处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罗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说文无「莅」字,盖即「○」(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莅」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古同。淮南俶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说文:「○,临也。」「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申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之」,与「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独无注。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谓河上注之后于王注也。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
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战胜,以哀礼处之。(言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
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丧礼处之」,「言」下有「居上势则」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势」作「世」,疑为古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实则此章以者、器、恶、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韵(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协,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题「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严可均曰:「朴虽小」,御注作「扑」,王弼作「朴」。「天下不敢臣」,王弼作「天下莫能臣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英伦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作「莫敢」,又均无「也」字。
谦之案:道藏王本脱「朴虽小」三字。「天下不敢臣」,谓道尊,可名于大也。
王侯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严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与此同,河上、王弼「守」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梁武、景龙、敦煌三本并作「王侯」。
劳健曰:「王侯若能守」,傅与景龙、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之」,诸王本「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无「之」字,「王侯」皆作「侯王」。释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二字,自谐句中韵,与第四十二章「王公以为称」,「公」「称」字同,当作「王侯」。
谦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称,侯、守协韵之说,皆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严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作「民莫」。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民」均作「人」。广明、景福二本「均」下有「焉」字。
谦之案:「人」字,诸王本作「民」,永乐大典作「人」,傅本作「民」,范同此石。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顺鼎曰:按唐韩鄂岁华纪丽引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字之误。「莫之合」,即听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则甘露自降,若民则莫为之合,而亦且自均,极言无为之效耳。
谦之案:玉篇:「均,平也,等也。」周礼「均其稍食」,注云:「均,犹调度也。」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盖古原始共产社会之反映,语意与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作「命」谊均可通,惟此作「令」是故书。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将知止。
严可均曰:「天将知止」,御注、王弼作「夫亦将知止」,河上作「夫亦将知之」。
罗振玉曰:景龙「夫」作「天」,无「亦」字。景福本「夫」作「天」,有「亦」字。
谦之案:作「天」乃字误。宋刊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本作『天亦将知之』,下同。」毕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将知止』。」知其误已久。广明本「夫」字稍缺,吴云亦误校为「天」,云:「『天』,傅本作『夫』,易州本亦作『夫』。」不知「天」乃「夫」字之误。王弼、傅、范皆作「夫」。范应元曰:「『夫亦将知止』,马诞、王弼同古本。」当从之。
知止不殆。
严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作「知止可以不殆」。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所以」,景龙、敦煌二本均无此二字。
俞樾曰:案唐景龙碑无「可以」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也。」盖加「所以」二字以足句,而写者误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误矣。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为「所以」之误,俞说是也。
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与江海。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有「之」字。「与江海」,御注、河上作「之与江海」,王弼作「之于江海」。
罗振玉曰:「之于」,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之与」,景龙、敦煌二本均作「与」。
易顺鼎曰:王注云:「犹川谷之与江海也。」是本文「于江海」当作「与江海」。牟子引此云:「譬道于天下,犹川谷与江海。」字正作「与」。
蒋锡昌曰:道藏王弼本「于」作「与」,当据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见经义述闻及经传释词。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名、臣、宾、均、名韵(耕、真通韵),有、止、殆、海韵(之部)。奚侗:臣、宾、均韵,有、止、止、殆、海韵。
谦之案:臣、宾,真部,名,耕部,均真、耕兼收,此为耕部通真部之证。离骚亦「名」「均」为韵,奚侗未及此。武内义雄本「止」作「之」,云:「『无名』『有名』之两『名』字韵,其间『朴虽小』以下三十五字,臣、宾韵,之字为别韵,疑错简,参照『名亦既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韵。」武内殆亦未知耕、真通韵也。
王念孙曰:「止」与「有」为韵,「有」,古读若以,见诗及楚辞(读书杂志卷三之四)。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河上本七十字,王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圣德第三十二」,王本题「三十二章」,范本题「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
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谦之案:傅、范本首句起,每句末并有「也」字。范应元曰:「古本每句下有『也』字,文意雍容,世本并无『也』字,至『不失其所者久』,若无『也』字,则文意不足,今依古本。」案:范说非也。老子古本有详略各本不同,此盖由南北朝以来,河北与江南各地风俗言语之影响不同。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也、是、语、已、及助字之辞,文籍备有之矣,河北经传悉略此字。」「又有俗学闻经传中时须『也』字,辄以意改之。」今诸本中南本详而北本略,详者如傅、范本,如此章每句下有「也」字,略者如景龙、遂州、敦煌诸本,字数与五千言古本相近,而详者实以意改之,不可不辨。
又案韩非子喻老篇「自见之谓明」,王先慎曰:「『自见』,老子作『自知』。道经『自知』即承『知人者智也』而言,无作『见』之本。此『见』字即系上两『见』而误,非韩非所见本有不同也,当依老子作『知』。」
谦之案: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注,并周易集解「震」下虞翻引此句,均作「自知者明」,作「知」字是。「自见之谓明」,与经文二十四章「自见者不明」,谊相反。
胜人有力,自胜者强。
魏稼孙曰:「胜人有力」,御注「人」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强」作「强」,下「强行」同。
谦之案:河、王、傅、范本「人」下均有「者」字,周易集解「坤」下虞翻引此句亦有「者」字。又韩非子喻老「自胜者强」作「自胜之谓强」。吕氏春秋先己篇:「故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自知。」又自知篇:「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败莫大于不自知。」盖皆出于老子而变其文。
知足者富,强行有志。
严可均曰:「强行有志」,各本「行」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行者」下有「则」字,室町本「行」下有「者」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谦之案:夫物各有所,「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蚁同矣」(韩非子难势引慎子),此言失其所也。不失其所者,如易艮彖云:「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又墨经说上:「止以久也。」皆此旨。
易顺鼎曰:意林「亡」作「妄」。死而不妄,谓得正而毙者也。河上本虽亦作「亡」,而注云:「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故长寿。」是亦读「亡」为「妄」矣。
谦之案:室町旧钞本、中都四子本「亡」均作「妄」。意林卷一、群书治要卷三十引道德经「死而不妄者寿」,并引河上公注,知河上所见古本亦作「妄」。「亡」「妄」古通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明、强韵(阳部),富、志韵(之部),久、寿韵(之、幽通韵,久协音九)。谦之案:久,之部,寿,幽部,此之、幽通韵。姚文田、奚侗同。邓廷桢:富、志、久韵。高本汉、陈柱:富、志、久、寿为一韵。
邓廷桢曰:「富」、「志」、「久」为韵。「富」,古音读若备。说文:「富,备也。」诗凡五见,易凡三见,皆与之、咍部字为韵。「久」,古音读若几,诗凡三见,易凡二见,皆与之、咍部为韵。「久」下文「死而不亡者寿」,「久」字既上与「富」、「志」为韵,又下就「寿」字为韵,盖东周以后音之渐转有如此者。又曰:「久」字古读若己。诗旄丘二章与「以」韵,六月卒章与「喜」「祉」「友」「鲤」「矣」韵,蓼莪三章与「耻」「恃」韵。从「久」声之字,则木瓜之「琼」「玖」与「李」韵,丘中有麻之「佩」「玖」与「李」「子」韵,采薇之「孔」「疚」与「来」韵,杕杜之「孔」「玖」与「来」韵,大东之「心疚」与「来」韵,召旻之「维今之疚」与「富」「时」「兹」韵,是「久」声之在之、咍部,凿然无异。而易韵唯既济象传「久」与「惫」「疑」「时」「来」韵,杂卦传「恒久也」与「节止也」韵。此外则临彖传与「道」韵,干象传与「道」「咎」「造」「首」韵,大过象传与「丑」「咎」韵,离象传与「咎」「道」韵,皆与今韵同。盖声音之道,与时转移,当孔子赞易时,音已小变,故与诗或同或异。老子「不殆可以长久」,「久」韵「殆」。「有国之母,可以长久」,「久」韵「母」。与诗韵同。「知足者富,强行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久」韵「富」「志」,既与诗同,下文相涉成文,又韵「寿」,乃与易同。是当时自有此音,未可执一说以概之。说文「玖」字下云:「诗曰:『贻我佩玖。』读若芑。或曰:若人句脊之句。」读若芑,古音也;读若句,又一音也。句虽在侯部,而尤、侯音近,或其理与?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三十六字,河上、王本三十八字,傅、范本四十六字。河上本题「辩德第三十三」,王本题「三十三章」,范本题「知人者知章第三十三」。
三十四章
大道汜,其可左右。
严可均曰:「道汜」,御注作「道泛」,河上作「道汜兮」。
罗振玉曰:释文:「本又作泛,周、张并同。」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汜」字碑文不明,本作「泛」,或作「汜」。道藏王本作「泛」,注亦作「泛」;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注作「泛」。
傅本作「泛泛兮」,范本作「汜汜兮」。作「汜」与右、辞、有、主合韵;作「泛」义亦可通。
马叙伦曰:「泛」、「泛」二字古通假。礼记王制「泛与众共之」,释文「泛,本亦作泛」,其例证也。说文:「泛,滥也。」「泛,浮貌。」二义不同,作「泛」是。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
严可均曰:「以生」,河上作「而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英伦诸本「而」均作「以」。
谦之案:刘孝标辨命注引亦作「以生」,大典本、傅、范本同。
易顺鼎曰:文选辨命注引作「万物得之以生而不辞」,又引王注云:「万物皆得道而生。」则今本「恃」乃「得」之误。
成功不名有。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不名有」,傅奕、大典作「而不居」。
谦之案:广明本「成」下有「而」字,景福同。室町本作「功成而不名有」,赵孟俯、王羲之本作「功成不居」。
易顺鼎曰:辨命论注引「功成而不有,爱养万物而不为主」,按下又连引王注,则所引为王本无疑矣。
今王本「功成不名有」当为「功成而不有」,「名」字衍。
爱养万物不为主,
严可均曰:「爱养」,王弼作「衣养」,大典作「衣被」。「不为主」,各本「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吴云曰:「爱养」,傅本作「衣被」,王弼作「衣养」,毕云「衣,爱声近」,是也。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英伦、广明、景福诸本作「爱养」,敦煌本作「衣被」。又景龙、敦煌、广明三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爱养」,王羲之、范本作「衣被」,遂州本作「依养」,义均可通。朱骏声曰:「『爱』假借为『○』。说文:『○,蔽不见也,从竹,爱声。』楚辞九歌:『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竹善蔽,故从竹。诗静女『爱而不见』,以『爱』为之。诗烝民『爱莫助之』,传:『隐也。』又『衣』,说文:『所以蔽体者也。』假借为『爱』。老子:『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范应元曰:「『衣被』,王弼、马诞同古本。衣被犹覆盖也。」案韩康伯易注:「衣被万物,故显诸仁。」成玄英老子疏:「衣被万物,陶铸生灵。」说文:「衣,依也。」释名:「人所依以芘寒者也。」衣被,衣养,依养,与爱养同义,而爱养义尤胜。李道纯曰:「或以爱养为衣被者,非。」
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爱养」,此作「衣养」者,古字通也。盖「衣」字古音与「隐」同,故白虎通衣裳篇曰:「衣者隐也。」以声为例也。而「爱」古音亦与「隐」同,故诗烝民篇毛传训「爱」为「隐」。孝经训引刘炫曰:「爱者,隐惜而结于内。」不直训「惜」而必训「隐惜」者,亦以声为训也。两字之音本同,故「爱养」可为「衣养」。傅奕本作「衣被」,则由后人不通古音,不达古义,率臆妄改耳。
可名于大。
魏稼孙曰:「不为主,可名于大」,御注「主」下「可」上有「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之不为主」十四字。
谦之案:诸河、王本「归之」作「归焉而」,共十五字。傅、范本作「故常无欲,可名于小矣(范本『于』作『为』),万物归之而不知主」,共十七字。敦煌本、遂州本、顾欢本无「常无欲」三字,余各本与河、王本略同。英伦、敦煌二本「焉」作「之」。「而」字,御注本、敦煌本无。此三句严可均失校。
又案:此三句必非老子本文。「常无欲,可名于小」,当为首章「常无,欲观其妙」之古注。法言孝至篇李轨注曰:「道至微妙,故曰小也。」在此则为赘语。敦、遂本无「常无欲」三字,亦其证也。「可名于小」一句,与「可名于大」相偶,但审校文义,爱养万物,可名为大,为小义不可通。「万物归焉而不为主」,与上文「爱养万物不为主」,实为重句,可删。以此疑有古注语杂入。证以景龙碑无此三句,其可信,胜他本多矣。
严可均曰:河上作「为大」,大典作「于大矣」,又有「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
谦之案:「于」「为」古音相近,「于大」即「为大」也。「大」即二十五章「强为之名曰大」之「大」。傅本作「可名于大矣」,范本作「可名为大矣」,义同。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严可均曰:「终不为大」,河上句末有「也」字,王弼作「以其终不为大」,大典作「以其不自大」。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敦煌、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是以圣人终不为大」。
谦之案:王羲之本「大」下「故」上,有「也以其不自大」六字,傅本同王弼,范本作「是以圣人以其终不自为大」,引「严遵、王弼同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右、辞韵(之部,右音异,辞,去声),居、主韵(侯、鱼通韵,居,上声,主协音诸)。谦之案:居,鱼部,主,侯部,此侯、鱼通韵。「居」本作「有」,陈柱:右、辞、有、主韵,大、大、大韵。高本汉、武内义雄:右、辞、有韵。又案「道汜」本又作「泛」,范应元「汜音泛」,非也。汜当音纪,此章汜、右、辞、有、主为韵,楚辞天问汜、晦、里韵之例。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当之、志二部并收。任成篇「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与右协(唐韵四声正)。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本六十二字,王本六十一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任成第三十四」,王本题「三十四章」,范本题「大道汜汜兮章第三十四」。
三十五章
执大象,天下往。
谦之案:傅、范本「象」下有「者」字。御注「象」作「○」。案「象」借为「像」,易系辞:「见乃谓之象。」「大象」即大像也。成玄英疏「大象,犹大道之法象」,是也。
往而不害,安平太。
严可均曰:「平太」,御注、大典作「平泰」。
谦之案:傅、范本、遂州本、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均作「泰」,诸河、王本作「太」,道藏王本作「大」,「泰」、「太」古通。依旧说:安,静也。释名释言语:「安,晏也。」晏晏然和乐无动惧也。平者安之至,泰者平之至,「安平太」为并列语。王引之经传释词持异议,谓:「『安』犹于是也,乃也,则也。老子曰:『往而不害,安平太。』言往而不害,乃得平泰也。」
乐与饵,过客止。道出言,淡无味,
严可均曰:「道出言」,御注、河上、王弼作「道之出口」,傅奕作「道之出言」。下「视」、「听」、「用」三句各本皆有「之」字。「淡无味」,各本「淡」下有「乎其」二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口」作「言」,「淡」作「惔」,无「乎其」二字。
谦之案:王羲之本、范本亦「口」作「言」。范曰:「『出言』,王弼同古本。」是王本亦作「出言」。东条一堂曰:「道之出口」,古本、碑本「口」并作「言」。弘按此注及二十三章注,俱作「出言」。释文出「尺类反」。合而稽之,王本经文本作「出言」明矣。其作「口」者,盖缺上画也。何晏景福殿赋注引亦作「出言」。
陶鸿庆曰:傅奕本「出口」作「出言」。据王注言:「道之出言,淡然无味。」而二十三章「希言自然」,亦云:「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也。」似所见本与傅奕同也。岂「言」字阙坏为「口」欤?
视不足见,听不足闻,用不可既。
严可均曰:「用不可既」,御注、河上作「用之不可既」,王弼作「用之不足既」。
魏稼孙曰:「视之不见」,御注「不」上有「之」字,下句同。「用不可既」,按御注脱「既」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之」字。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室町与傅、范、赵孟俯、高翿诸本均有「之」字。又永乐大典王本作「用之不足既」,他王本「足」亦作「可」,傅、范、遂州、室町、中都四子亦作「可」,同此石。又案说文:「既,小食也,从皂,旡声。」玉篇皂部:「既,居毅切,小食也,又已也。」罗运贤曰:「『用之不足既』,案说文:『既,小食也。』上文谓乐饵可以止过客,而道则异是。乐可听,饵可视可食,而道则不可视听食也。故云:『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旧注训『既』为尽,昧于古训,故不能岂切也。」(此亦古义之仅存也)杨树达曰:「乐与饵,谓喜与人饮食。乐音洛,非谓音乐。」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象、往韵(阳部),害、太韵(祭部,害,胡列反,太,他列反),饵、止韵(之部),味、见、既韵(脂、元合韵)。谦之案:味、既,脂部,见,元部,此脂、元合韵。邓廷桢、奚侗:味、既韵。
江有诰曰:「饵」,仍吏切,按古有上声,当与止部并收。老子仁德篇「乐与饵」,与止协。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三字,傅、范本四十四字。河上本题「仁德第三十五」,王本题「三十五章」,范本题「执大象章第三十五」。
三十六章
将欲翕之,必故张之;
严可均曰:「翕之」,河上作「之」,王弼作「○之」,简文作「歙之」,又作「给」。「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谦之案:作「翕」是也。傅、范皆作「翕」。范曰:「翕,敛也,合也,聚也。王弼同古本。」是王本亦作「翕」,今本作「歙」。释文出「将欲○」,知释文所见王本作「○」。敦煌、景福、室町三本作「」。
毕沅曰:古无「」「○」二字。说文解字云:「歙,缩鼻也。」歙有缩义,故与「张」为对,顾欢因之,亦得闭塞之义矣。「翕」古文字,少通用。
武内义雄曰:按天文钞河上本及景龙碑作「翕」,范应元所见王弼本亦作「翕」,韩非喻老引亦同。似王、河两本均作「翕」,后人改王本为「○」或「歙」,而改河上本为「」。
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癈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魏稼孙曰:「故张」「故强」「固兴」「固与」,上二句作「故」,下二句作「固」。严云「『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误。
吴云曰:河上公本「将欲弱之」作「使非弱之」。
谦之案:吴校亦误,河上本作「将使弱之」。又范本、彭耜本「将欲夺之」作「将欲取之」。
马叙伦曰:韩非喻老篇引无「废之」两句。「夺」,范及韩非喻老篇引并作「取」,说林上篇引周书亦作「取」。各本及后汉书桓谭传引「将欲夺之」四句,同此。
蒋锡昌曰:史记管晏列传云:「故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索隐:「老子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看史记用「故曰」云云,疑「与之为取」即本之老子「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而来。是史记与索隐并作「取」也。譣义亦以作「取」为是,当据韩非改正。
劳健曰:「兴」当作「举」,协下句「必固与之」。「将欲夺之」,范与韩非作「将欲取之」。范注:「取,一作夺,非古也。」按「翕弱」「张强」「废夺」「举与」皆两句相间成韵,当作「夺」无疑。东条一堂曰:按魏策,任章曰:「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注:王应麟曰:「周书云云者,岂苏秦所谓周书阴符者欤?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老子为柱下史,故见此书。」按韩非子说林所引周书,与国策同。
谦之案:吕氏春秋行论篇曰:「诗曰:『将欲毁之,必重累之;将欲踣之,必高举之。』」亦与此词异谊同,疑亦为老子所出。又案「是谓微明」,高延第曰:「首八句即祸福盛衰倚伏之几,天地自然之运,似幽实明。『微明』谓微而显也。」
柔胜刚,弱胜强。
严可均曰:大典与此同。御注、河上、王弼作「柔弱胜刚强」,傅奕作「柔之胜刚,弱之胜强」。谦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范本与傅本同。七十八章碑本作「弱胜强,柔胜刚」,文与此倒置。王本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傅本作「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均分二句。李道纯曰:「『柔弱胜刚强』分二句,非。」
鱼不可脱于渊,
谦之案:傅、范本「脱」作「侻」。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脱』。古无『侻』字,作『脱』者是。庄子、说苑作『脱』。」
蒋锡昌曰: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曰:「要之,鱼不可脱于渊。」所引同此。惟注云:「老子曰:『鱼不可脱于泉。』脱,失也,失泉则涸矣。」又翟酺传注引「渊」亦作「泉」。是古本「渊」或作「泉」也。
谦之案:作「泉」非也。此章渊、人为韵,宜作「渊」。「泉」字乃唐人避高祖讳,改「渊」为「泉」。韩非喻老篇「故曰『鱼不可脱于深渊』」,王先慎曰:「深字衍。唐避渊改深,后人回改,兼改深字耳。」今案:唐人避讳,多改「渊」为「深」,则亦可改「渊」为「泉」也,唯「渊」字是故书。
国有利器,不可示人。
严可均曰:「国有」,各本作「国之」。「可示」,各本作「可以示」。
谦之案:韩非喻老引「邦之利器」,六微篇引「邦」作「国」,「国」字是也。庄子胠箧篇、淮南道应训、荀子正名篇杨倞注、淮南主术训高诱注、文选关中诗李善注、后汉书翟酺传、杜笃传均引作「国」。又说苑君道篇引作「国之利器,不可以借人」。据此,知宜作「国」,不作「邦」。王先慎、刘师培谓「国」字为「邦」字讳改,于他章则然,此则不可一概论也。又说苑君道引作「不可以借人」,此与六韬守土篇「无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则为人所害,而不终其世」,均用「借」字。又淮南主术训「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高诱注引老子曰:「国之利器,不可以假人。」假亦借也,疑老子古本有「借」字者。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明、刚、强韵(阳部),渊、人韵(真部)。「将欲翕之」八句无韵,非也。邓廷桢、姚文田:张、强韵。奚侗:张、强、兴与明韵,刚、强韵。陈柱:张、强、兴与明、强韵。高本汉:歙、弱、废、取、与五字与张、强、兴三字相间为韵。「取」,碑本作「夺」。劳健曰:「按翕弱、张强、废夺、举与皆两句相间成韵,当作夺。」是也。一说歙、弱非韵。案「翕」,释文:「简文作歙,河上本作,许及反。」
又明、刚、强或明、强为韵。顾炎武曰:「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明与强为韵。旁证:中庸:『果能此道,虽柔必强。』」(唐韵正卷五十二庚)又:「柔,古读如蠕。说文○、鍒皆训耎,魏太武改柔然为蠕蠕,则柔音如蠕,可知也。」
又渊、人为韵。诸家并同。江永曰:「渊,一均切。旁证:老子:『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本证:诗『其心塞渊』韵身、人,『秉心塞渊』韵零、人、田、千。」邓廷桢曰:「渊古音真、先同部。易干九四『或跃在渊』与九五『利见大人』为韵。诗燕燕『其心塞渊』与『寡人』为韵,定之方中『秉心塞渊』与两『人』字为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字数不明。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九字。河上本题「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题「三十六章」,范本题「将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严可均曰:「能守」,王弼「守」下或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侯王」作「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字,景龙、御注、英伦、傅奕本均无,范本、室町本有。「无为而无不为」,即庄子天下篇所述关尹、老聃之道:「在己无居,形物自着,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无为也,而无不为也。又阮籍通老论曰:「道者法自然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易谓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之朴」。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朴」。毕沅曰:「『朴』本作『朴』,同。」「化而欲作」,「作」与「无」为对。尔雅释言:「作,为也。」又为「变」。礼记哀公问「作色而对」,注:「变也。」「化而欲作」,即化而欲变。「朴」,说文:「木素也。」书梓材「既勤朴斲」,马注:「未成器也。」论衡量知篇曰:「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
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严可均曰:「亦将不欲」,王弼作「夫亦将无欲」。
罗振玉曰:「无名之朴」,据释文,王本似无此句。「夫亦将无欲」,释文:「无,简文作不。」又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无「夫」字,「无」亦作「不」。
于省吾曰:按老子「夫」字多为后人所增。「无」作「不」者是也。河上公本正作「亦将不欲,不欲以静」。今以古书重文之例验之,「亦将不欲,不欲以静」,本应作「亦将不=欲=以静」,是「无」应作「不」之证。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谦之案:「天下将自正」,各本有「将」字,遂州本无。「正」,诸王本与宋刊河上本作「定」,王羲之本、傅、范本、高翿本及诸石本皆作「正」。「正」、「定」义通,定从正声,形亦近同。劳健引说文古文「正」作○,夏竦古文韵「定」字引汗简作○。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为、为、化韵(歌部,为音讹,化音呵),朴、朴、欲韵(侯部),静、正韵(耕部)。奚侗:为、化韵,作、朴、朴、欲韵,静、定韵,盖「正」一作「定」也。高本汉同,「正」、「定」二字兼收。邓廷桢同,惟未及「作」字,云:「正,一本作定,静、定亦韵也。」
谦之案: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亦为、化为韵。庄子大宗师:「伟哉造化!又将奚以汝为?」在宥篇:「处无为而民自化。」天地篇:「无为而万物化。」秋水篇:「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皆为、化为韵。又静、定为韵,楚辞大招静、定韵,其例证。
顾炎武曰:「朴」,古者普木反。老子:「○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我无欲,而民自朴。」(唐韵正三烛)
江有诰曰:「静」,疾郢切。按古惟有平去二声,至魏、晋始间读上声,当与清、劲二部并收。老子为政篇「不欲以静」与正协,洪德篇「清静」与正协,淳风篇「我好静」与正协,「归根曰静」与命协。以上去声(唐韵四声正四十静)。
右景龙碑本四十八字,英伦本、河上本同,傅本四十九字,王、范本五十字。河上本题「为政第三十七」,王本题「三十七章」,范本题「道常无为章第三十七」。景龙碑经文下原空六格,接下衔名「前重光观都监斋兼知威仪事至神龙元年名入龙兴观检校观主张行」共二十九字。以上经碑正面,共道经卅二行:前廿九行,行七十一字;后三行,行七十字。
老子德经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陆德明曰:德者得也。道生万物,有得有获,故名德经,四十四章。一本四十三章。
严可均曰:老子德经,御注、河上作「老子德经卷下」,王弼作「老子德经下篇」。
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而有以为。
谦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为」,□□二字原缺泐,据他本补之,似当作「为之」二字,实误。譣文义当作「下德无为而有以为」,补「无为」二字。「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内经太素卷二顺养篇杨上善注及周易集解干九家易引二句并同。史记酷吏传引首四句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文选魏都赋注引作「而无不为」,与傅、范本同。
范应元曰:「上德无为」两句,韩非、王○、王弼、郭云、傅奕同古本,河上公作「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今从古本。
俞樾曰:案……韩非子解老篇作「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盖古本老子如此,今作「无以为」者,涉下「上仁」句而误耳。傅奕本正作「不」。
谦之案:碑本作「无以为」,是也。皆川愿老子绎解云:「一作『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无以为』,疑从褚本者。」褚本者,晋王右军书道德经有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与傅本正同。惟「上德无为而无以为」,较之「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于义为优。盖太上下知有之,故不为而成也,五十七章所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是也。「无为」与「无以为」似无所区别,然而「无为而无以为」与「无为而有以为」则区别甚大。傅、范本下句「下德为之而无以为」,较以碑本「下德无为而有以为」,傅、范本「下德」与「上仁」句无别,「下德为之而无以为」与「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二句全同,于理安乎?毕沅曰:「『无』,河上公、王弼作『有』。案应作『有』,或奕本传刻误。」毕说是也。且「上德为之而无以为」,范云:「韩非同古本。」今韩非无此句,非韩非无之,经文固无是也。
马其昶曰:案「无为」旧作「为之」,误同「上义」句,傅本又误同「上仁」句,注家强为之说,皆非是,今为正之。德有上下,其无为一也。以其不失德,故虽无为之中,而仍有以为。
谦之案:马说是也。六十三章曰:「为无为。」无为而有以为也。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谦之案:上文以「无为」为主,分别「无以为」与「有以为」;上德「无以为」,下德「有以为」。此文以「为之」为主,分别「无以为」与「有以为」;上仁「无以为」,上义「有以为」。范本同此,傅本「上义」作「下义」,误。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仍之。
毕沅曰:「仍」,王弼作「扔」。案说文解字:「仍,因也。」扔亦因也,夏时有扔氏是此字。
谦之案:御注、遂州、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石本,严遵、傅奕、柰卷、室町、顾、彭诸本,皆作「仍」,范本作「扔」,作「扔」是也。广雅曰:「扔,引也。」,广韵曰:「扔,强牵引也。」「扔」与「仍」音义同,但「扔」字从手,与攘臂之义合。范曰:「揎袖出臂曰攘。『扔』字,王弼与古本同,世本作『仍』,今从古本。」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刘师培曰:案韩非解老篇云:「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据此文观之,则王本、河上本均脱四「失」字。
马叙伦曰:后汉书崔骃传注引无四字,朱穆传注引有。辅行记一之三引更有「失礼而后智,失智而后信」两句,然各本及庄子知北游篇引并同此,又譣义亦不当有此两句及四「失」字。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严可均曰:「忠信之薄」,御注作「之簿」,下「不处其薄」亦然。
罗振玉曰:「首」下,景福本有「也」字。
谦之案:傅、范本、室町本亦有「也」字。李翘曰:「庄子知北游篇引云『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误合下为一句。」
宋翔凤曰:老子着书以明黄帝自然之治,即礼运篇所谓「大道之行」,故先道德而后仁义。孔子定六经,明禹、汤、文、武、周公之道,即礼运所谓「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故中明仁义礼知,以救斯世。故黄、老之学与孔子之传,相为表者也。又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按此言世风之日漓也,道德仁义递降,而以礼为治民。三千三百皆所以约束整齐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礼为治国之首。乱,治也。老子言礼,故孔子问礼。
谦之案:宋说辨矣,然未明学术源流,以「乱」训「治」。证之经文六十四章「治之于未乱」,则「治」「乱」对文,此处不应独训「治」。老子盖知礼而反礼者也,故曰:「处其厚,不处其薄。」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前识」二字,严遵本作「前职」,注:「预设然也。」据注知「职」为误字。「愚之始」,傅本「始」作「首」,王弼注「道之华而愚之首」,是王本当亦作「首」。范、柰卷作「始」。又礼记曲礼正义引云:「礼者忠信之薄,道德之华,争愚之始。」
易顺鼎曰:按所引「道」下有「德」字,「愚」上有「争」字。窃谓「愚」当作「遇」,即书盘庚「暂遇奸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智故」之「偶」。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王氏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愚」、「遇」古字通用,知此书亦然矣。愚之始,即邪伪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严可均曰:河上作「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王弼亦然。
谦之案:诸河上本有异同。一河上本下两句并作「居」,室町本、傅、范本四句皆作「处」,孙盛老子疑问反训引同。范应元曰:「韩非、严遵同古本。一本下两句『处』作『居』。」毕沅曰:「王符潜夫论作『不居其薄』,与王弼本同。朱穆崇厚论引上二句作『处』,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此」,严本无「故」字,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首、始韵,薄、华韵。
李赓芸曰:按薄与华韵,首与始韵。古读华如敷。公羊哀四年「蒲社灾」,谷梁、左氏皆作「亳社」。礼记郊特牲「薄社北牖」,释文云:「本又作亳。」是「蒲」即「亳」之证也。邓廷桢曰:薄、华为韵。华古音读若荂,鱼、虞部字。薄从溥声,则鱼、虞部之入声也。
右景龙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题「论德第三十八」,王本题「三十八章」,范本题「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
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谦之案:「宁」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宁」,今据原碑文改正,下同。
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
严可均曰:「万物」,各本作「万物」。
罗振玉曰:敦煌戊本无此句。
谦之案:景福本、范本「万」亦作「万」。又陈碧虚曰:「严君平本无『万物得之以生』,并下文『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十四字。」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严可均曰:「天下正」,御注、王弼作「下贞」。
范应元曰:贞,正也。王弼、郭云同古本。一本「贞」作「正」,亦后人避讳也。河上本作「侯王」。
谦之案:傅、范本、柰卷作「王侯」,群书治要、孙盛老子疑问反讯、晋书裴楷传、书钞一四九引并作「贞」,严遵、河上、顾欢、景福、楼正、庆阳、磻溪、室町及玉篇「一」字下引均作「正」,遂州本作「政」。中都四子本此句作「以天下为正」。
王念孙曰:河上本「贞」作「正」,注云:「为天下平正。」念孙案:尔雅曰:「正,长也。」吕氏春秋君守篇「可以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为天下正」,犹洪范言「为天下主」耳。下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即承上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言之。又云「侯王无以贵高」,「贵高」二字正承「为天下正」言之,是「正」为君长之义,非平正之义也。王弼本「正」作「贞」,借字耳。
东条一堂曰:「为天下贞」,按「贞」一本作「正」,与注乖。下同。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正」。
彭耜曰:「诸本贞作正,避庙讳。」
易顺鼎曰:「贞」或作「正」,古字通用。王氏读书杂志谓此「贞」为借字,似未尽然。易「贞胜者也」,韩注引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王弼周易略例:「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邢注引老子亦作「贞」。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引亦作「贞」。是「贞」为本字。
劳健曰:「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贞」字景龙、景福作「正」,开元、傅、范与诸王本皆作「贞」。范注:「贞,正也。一本作正,后人避讳也。」按道藏御注、御疏本原作「正」,疏云:「本或作贞字,贞即正也。」开元石刻乃改从「贞」,范云「后人避讳」,非也。又此章凡「侯王」字,傅、范亦作「王侯」,非也。诸唐本、诸王本、河上本皆作「侯王」,与「贞」字自谐句中韵。
谦之案:作「贞」是也。易系辞曰:「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又曰:「言致其一也。」老子此章言「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下,傅、范及释文下有「其致之一也」,与易义均合。又柰卷及大阪图书馆旧钞本,均作「天下贞」,狩野直喜谓:「河上公本亦有作『贞』者,盖自宋刻避帝讳改『贞』作『正』。」今证之以景龙碑文,知「贞」「正」二字古通用,而避讳之说亦非。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
谦之案:碑文与罗卷此均作「无」,不作「无」,为变例。武内法京敦乙本作「无」。又庄子至乐篇:「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语意本此。
刘师培曰:「发」读为「废」。说文:「废,屋顿也。」淮南子览冥训「四极废」,高注:「废,顿也。」左传定三年「废于炉炭」,杜注:「废,坠也。」顿坠之义,与倾圮同。恐发者,犹言将崩圮也,即地倾之义。「发」为「废」字之省形。
蒋锡昌曰:刘说是。庄子列御寇「先生既来,曾不发药乎」,释文:「发,司马本作废。」列子黄帝篇引作「废」。又缮性「非藏其智而不发也」,御览逸民部引作「废」。左传哀十一年疏引竹书纪年云:「梁惠王废逢忌之薮以赐民。」汉书地理志引作「发」。均其证也。「发」「废」双声,故可通用。此言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也。
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
毕沅曰:「竭」,河上公、王弼并作「歇」,案应作「竭」。
谦之案:河上公、王弼并作「竭」,上句作「歇」,毕误校。「歇」,说文:「息也。一曰气越泄也。」广雅释诂二:「歇,泄也。」七发:「精神越泄,百病咸生。」「竭」借为「渴」,「渴,尽也,从水,曼声。」尔雅释诂:「涸,渴也。」经传多以「竭」为之,是竭有涸尽之义。周语「伊、洛竭而夏亡」,注:「涸也。」淮南说林:「渊泉不能竭。」本经:「竭泽而渔。」河上注此:「言谷当有盈缩虚实,不可但欲盈满无已时,将恐枯竭不为谷。」「竭」与「渴」同义,不必改字。
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此句。
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武内义雄曰:景、遂、敦三本「侯王」与上文合,下又同。景、遂二本「贵高」,敦本无「高」字,然下文「贵高」并称,有「高」字是。
罗振玉曰:敦煌本「贞」下有「而」字。
谦之案:此句疑有误文。诸河、王本、顾欢本、磻溪、景福、楼正、室町、柰卷句同此。范本作「王侯无以为贞,将恐溪」,高翿作「侯王无以贞而贵高,将恐蹶」,傅奕作「王侯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溪」,彭耜,赵孟俯同傅本,惟「王侯」作「侯王」。严遵同彭本,惟「无以为贞」作「无以为正」。皆川愿老子绎解又与严遵同。
刘师培曰:案上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神无以灵」,「谷无以盈」,「万物无以生」,均承上「以清」、「以宁」、「以盈」、「以生」言,惟此句「无以贵高」与上「以为天下贞」不相应,疑「贵」即「贞」字之讹。「贵」、「贞」形近,后人据此节王注有「清不足贵」诸文,遂改「贞」为「贵」,又疑「贵高」并文,与下「贵高」二语相应,遂于「贵」下增「高」字,实则「贵」当作「贞」,「高」乃衍文也。
易顺鼎曰:当作「侯王无以贞,将恐蹶」,「贞」误为「贵」。后人见下文「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二句,以为承上文而言,妄于「贵」下又加「高」字,遂致踵讹袭谬,而义理不可通矣。
谦之案:「将恐溪」,诸王本「溪」作「蹶」。说文:「蹶,僵也,从足,厥声。一曰跳也,亦读若。」广韵:「蹶,失脚也,僵也,亦作溪。」广雅释诂三:「溪,败也。」吕览慎行「小人之行,不溪于山」,注:「溪踬颠顿也。」荀子成相「国乃溪」,注:「颠覆也。」「侯王无以贞,将恐溪」,言侯王无以为贞,将恐颠覆失其位也。治要引作「溪」,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亦作「溪」。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严可均曰:「高以下为基」,御注脱「为」字,河上「高」下有「必」字。
宇惠曰:齐策「贵以」「高以」上并有「虽」字。
谦之案:景福、室町、柰卷、顾欢诸本及淮南道应训、群书治要、意林引二「以」上均有「必」字。淮南原道训:「是故贵者必以贱为号,而高者必以下为基。」语亦本此。
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
严可均曰:「不毂」,王弼作「不谷」。河上云:「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四十二章「不毂」亦然。
谦之案:「侯王」,傅、范作「王侯」,文选雪赋注引作「王公」。「自谓」,景福本「谓」作「曰」,彭耜、范应元、赵孟俯、室町、柰卷及治要引作「称」。
易顺鼎曰:按「自谓」当作「自称」。四十二章云:「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则此亦必作「称」也。淮南高注正作「称」,文选邱希范与陈伯之书注引此作「王侯自称孤、寡、不谷」,皆其证。
洪颐烜曰:德经「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案礼记曲礼「于内自称曰不谷」,郑注:「谷,善也。」左氏僖四年传「岂不谷是为」,杜预注:「孤、寡、不毂,诸侯谦辞。」字皆作「谷」。列子天瑞篇「鹯之为布毂」,释文:「毂,本又作谷。」此「毂」为「谷」之借字,河上注读为「车毂」之毂,失之。
徐鼒曰:老子法:本章「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河上章句云:「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道化」章「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毂,而王公以为称」,章句云:「孤、寡、不毂,不祥之名。」鼒谓「不祥」说是,「不能如车毂」之说乃是望文生义,非古训也。「毂」与「谷」通。诗正月「蔌蔌方有谷」,后汉书蔡邕传作「速速方毂」。列子天瑞篇「鹯之为布毂」,释文云:「本又作谷。」吕览观表篇「卫右宰谷臣」,文选刘孝标广绝交论注作「毂臣」。盖音近假借之字也。按「毂」之言善也,郑注曲礼用之,言己之不善,谦词也。又「谷」之言禄也,高诱注淮南人间训用之,犹言不禄也,亦谦词也。又王弼本亦作「谷」。
谦之案:孤、寡、不谷,谦辞是也。吕览君守篇「君名孤、寡,而不可障壅」,高注:「孤、寡,人君之谦辞也。」碑本「不谷」作「不毂」,「毂」,此借为「谷」。后汉书蔡邕传「速速方毂」,注:「毂,禄也。」按谷亦禄也,知「不毂」即「不谷」。惟谷虽训禄,而不谷非即不禄义,此为方言,犹言仆也。章炳麟曰:「自称曰仆,本是臣仆,亦兼短义。王侯谦以自称不谷,『不谷』即『仆』之合音。淮南人间训注:『不谷,不禄也。』此为望文生训,古人死言不禄,不应以此自称。」说详于新方言。
此其以贱为本耶非?
严可均曰:「非」,各本作「非乎」。
谦之案:「此其」,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景福、顾欢、彭耜、高翿、赵孟俯均同此石。傅、范作「是其」,严遵作「唯斯」,诸河、王本作「此非」。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今从古本。」知范所见王本「非」作「其」。又「耶」字,敦煌本、严遵本作「与」,顾欢、傅、范作「也」,遂州本同此石。「非」,范作「非欤」,景福作「悲乎」,敦煌本作「非也」。
谦之案:作「其」是也。此经文中用楚方言。蒋锡昌曰:「按史记高祖纪『其以沛为朕汤沐邑』,集解引风俗通:『其者,楚言也。』老子楚人,当用楚言。五十八章『其无正』,犹言『无正』也。七十七章『其不欲见贤』,犹不欲见贤也。『是其以贱为本也,非欤』,犹言是以贱为本也非欤也。」
故致数车无车。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数舆无舆」,苏灵芝书上「舆」作「与」,误也。
谦之案:两「车」字,河上、顾欢、景福、室町、柰卷同此石,严遵、敦煌本作「舆」。严「致数舆」作「造舆于」,敦本句末有「也」字。法京敦乙本上之「车」作「与」,下之「车」作「誉」,与苏灵芝御注本同。遂州、傅、范上下均作「誉」。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数车无车』。」今案诸王本作「舆」,道藏王本作「誉」,与范说同。又道藏王本与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本引王弼注亦作「故致数誉,乃无誉也」。案作「誉」是也。两「车」或「舆」,皆「誉」之讹,「誉」「与」古通,「誉」书为「与」,误为「舆」、为「车」,苏灵芝书与法京敦乙本皆其证也。「数车无车」,诸说纷纭。李道纯曰:「诸家解不通,予谓数车之各件,无一名车者,喻我是一身,无一名我也。成玄英曰:『舆,车也,箱、辐、毂、辋,假合而成,徒有车名,数即无实。五物四大,为幻亦然。所以身既浮处,贵将安寄?』」李贽曰:「今夫轮、辐、盖、轸、衡、轭、毂、,合而成车,人但见有此数者,曷尝有车哉?然而名之曰车,而不曰轮、辐、盖、轸、衡、轭、毂、也。」谦之案:二李皆佛说也,现存巴利文之弥兰王问经与东晋失译之那先比丘经,即为明证。
「那先问王:『言名车,何所为车者?轴为车耶?』王言:『轴不为车。』那先言:『辋为车耶?』王言:『辋不为车。』那先言:『辐为车耶?』王言:『辐不为车。』那先言:『毂为车耶?』王言:『毂不为车。』那先言:『辕为车耶?』王言:『辕不为车。』那先言:『轭为车耶?』王言:『轭不为车。』那先言:『舆为车耶?』王言:『舆不为车。』那先言:『扛为车耶?』王言:『扛不为车。』那先言:『盖为车耶?』王言:『盖不为车。』那先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宁为车耶?』王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不为车也。』那先言:『假令不合聚是诸材木,宁为车耶?』王言:『不合聚是诸材木,不为车。』那先言:『音声为车耶?』王言:『音声不为车。』那先言:『何所为车者?』王便默然不语。那先言:『佛说之,如合聚是诸材木,用为车,因得车。人亦如是。合聚头、面、耳、鼻、口、颈、项、肩、臂、骨肉、手足、肝、腑、心、脾、肾、肠、胃、颜色、声响、喘息、苦乐、善恶,合聚名为人。』王言:『善哉!善哉!』」
自佛教流入中国,于是而有「数车无车」之说。作「车」、作「舆」,义虽可通,然非老子之言也甚明。
高延第曰:「至誉无誉」,河上本作「致数车无车」,王弼本、淮南子道应训作「致数舆无舆」,各为曲说,与本文谊不相附。陆氏释文出「誉」字,注:「毁誉也。」是原本作「誉」。由「誉」讹为「舆」,由「舆」讹为「车」,后人反谓释文为误,非也。庄子至乐篇「至誉无誉」,下又云「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云云,正引此章语,尤可证。
罗运贤曰:案「誉」,毁誉也。吴澄本「舆」作「誉」,焦氏考异「舆」古本作「誉」,盖「誉」字于义始通。疑此文本作「致数与无与」,与「誉」古通(射义郑注「誉或为与」)。数,计也;数誉无誉,言计誉反无誉也。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不计誉矣,而誉自归之,然则计誉无誉甚明。淮南说山训「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注:「心自求美则不得美名也,而自损则有美名也,故老子曰『致数舆无舆』也。」(文虽作「舆」而以美名为释,知其读为誉也。)颇识此意。
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
严可均曰:「落落」,王弼作「珞珞」。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禄禄」、「落落」。
谦之案:「琭琭」,景福本作「渌渌」,严遵、傅奕本作「碌碌」。「落落」,御注、遂州、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遵、河上、顾欢、彭、范、赵同此石,景福作「硌硌」。又二「如」字,傅、范并作「若」。毕沅曰:案古无「琭」、「碌」、「珞」三字,「硌」应作「落」。广韵以「公等录录」为「○○」。说文解字云:「○,随从也。」广韵是应用之欤?
洪颐烜曰:案「琭琭」犹录录。广雅释训:「逯逯,众也。」说文:「○,随从也。」并通用字。王本:「贵物以多而见贱。落落,石坚貌。石本贱物,以坚而自贞,是以两不欲也。」晏子春秋内篇问下:「坚哉石乎!落落,视之则坚,无以为久,是以速亡也。」即此义。
高延第曰:「琭琭」,史记平原君传作「录录」,后汉冯衍传作「碌碌」,注:「碌碌为人所贵,落落为人所贱。」河上注以「琭琭喻少,落落喻多」,王弼以为一琭琭珞珞,体尽于形」。王逸九思注:「硌硌,长而多有貌也。」以上诸解,皆与本文义不合。且证以毛遂讥十九人曰:「公等录录,因人成事者也。」萧何世家:「录录未有奇节。」(注:「录录犹鹿鹿。」)荀悦汉纪王仲翁讥萧望之曰:「不碌碌,反抱关木。」
后汉书马援传:「今更陆陆,欲往之。」则诸解尤不可通。按说文:「○,随从也。」(言为人所役使。)索隐王劭曰:「录,借字耳。说文云:『○○,随从之貌。』」广韵「○」下引毛遂曰:「公等○○,可谓因人成事耳。」史记亦作「录」。则琭、碌、录、鹿、陆皆「○」之假借,以随从之义释之,与以上诸人讥刺之语,并可意会。后人徒见下有「玉」「石」字,遂以从玉从石为正,各为异说,不悟其不可通耳。「落」、「珞」、「硌」亦传写之异,今从后汉书耿弇传「落落难合」,注「疏阔貌」,言其异,与人不相入,与随从之义正相反也。
谦之案:「琭琭」,或作「碌碌」,或作「渌渌」,又作「禄禄」,又作「鹿鹿」。「落落」,或作「珞珞」,或作「硌硌」,盖皆一声之转与传写之异,古人通用。其义则后汉书冯衍传注曾言之,谓:「可贵可贱,皆非道真。玉貌珞珞,为人所贵,石形落落,为人所贱,贱既失矣,贵亦未得。言当处才不才之间。」此盖以庄子义释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清、宁、灵、盈、生、贞韵(耕部),裂、发、歇、竭、灭、溪韵(祭部),邪、乎、车韵(鱼部,邪音余),琭、玉韵(侯部),落、石韵(鱼部,落,卢入声,石,蜍入声)。谦之案:邪、乎同属鱼部,「车」「舆」皆「誉」之误,邪、乎、誉为韵。又发,古音歇,歇,高本汉本一作「泄」,裂、发、泄、竭、灭、蹶为韵。又「天无以清,将恐裂」下五句,实以清、宁、灵、盈、生、贞与裂、发、歇、竭、灭、溪为句中两韵互协。此外「不谷」之谷,亦与下琭、玉同属六屋入声,为隔句遥韵。
姚文田曰:「落落如石」,落、石韵,此与上句皆句中自谐。
右景龙碑不分章,一百三十三字,敦煌本一百三十二字,河上本一百三十五字,王本一百三十四字,傅本一百三十九字,范本一百三十六字。河上本题「法本第三十九」,王本题「三十九章」,范本题「昔之得一章第三十九」。
四十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谦之案:碑本「昔之得一者」止「有生于无」句为一章。严遵本与上章相连,同此石。又宋赵志坚疏义「反」作「返」。又案「反」,复也,此易义也。易复彖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杂卦传曰:「复,反也。」干彖传曰:「终日干干,反复道也。」泰彖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反即复也。故老子曰:「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又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此复之即返而归之也。「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此待其远而后反也。反自是动,不动则无所谓反,故曰:「反者道之动。」反自是逆,逆而后顺,故曰:「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又「弱者道之用」,盖得易之坤者也,干藏于坤,故曰弱。易曰「潜龙勿用」,而老言无用之用,是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严可均曰:「天下万物」,河上、王弼作「万物」,御注作「之物」。
谦之案:广明、景福、御览六百十九引并作「万物」,同此石。邢玄、磻溪、楼正、室町、傅、范、高、赵并作「之物」,同御注。敦煌、严遵本作「天地之物」。又景福、范本「无」作「无」。马叙伦曰:「弼注曰:『天下之物,皆有以为生。』是王亦作『之物』。今作『万物』者,后人据河上本改也。」谦之案:首章「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以「无名」与「有名」对,「天地」与「万物」对,「始」与「母」对。此章亦言「有」「无」,则「天下万物」,当作「天地万物」,于义为优。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奚侗无韵。邓廷桢、陈柱、高本汉:动、用韵,是也。案孔广森诗声类(四)阳声四东、锺、江合为一部,并收「动」「用」二字,引老子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右景龙碑本二十一字,敦煌本、河、王、傅、范本同。河上题「去用第四十」,王本题「四十章」,范本题「反者道之动章第四十」。
四十一章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
严可均曰:「勤而行之」,御注无「之」字,傅奕作「而勤行之」。
谦之案:法京敦乙本作「懃能行」,罗卷同此石,与武内本异。范本作「懃」,注云「古本」。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一引古老子作「懃」。
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之。
谦之案:「」,各本作「笑」,遂州本作「」,御注作「○」。傅、范本作「而大笑之」。
俞樾曰:按王氏念孙读书杂志曰:「『大笑之』,本作『大而笑之』,犹言迂而笑之也。牟子引老子,正作『大而笑之』。抱朴子微旨篇亦云:『大而笑之,其来久矣。』是牟、葛所见本皆作『大而笑之』。」今按王说是也。「下士闻道,大而笑之」,与上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两句相对。傅奕本作:「上士闻道,而勤行之;下士闻道,而大笑之。」盖误移两「而」字于句首,然下句之有「而」字,则尚可籍以考见也。「而勤行之」,是「勤而行之」之误。然则「而大笑之」,是「大而笑之」之误,可以隅反矣。
高亨曰:「亡」读为「忘」,二字古通用。诗假乐「不愆不忘」,说苑建本篇引「忘」作「亡」。荀子劝学篇「怠慢忘身」,大戴礼劝学篇「忘」作「亡」。吕氏春秋权勋篇「是忘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韩非子十过篇、淮南子人间篇并「忘」作「亡」。皆其证。诗绿衣「心之忧矣,曷维其亡」,郑笺「亡之言忘也」,亦其例也。周易略例:「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存」「忘」对举,与此文同。
不不足以为道。
罗振玉曰:敦煌本「笑」下有「之」字。
故建言有之:
严可均曰:御注无「故」字。
谦之案: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高翿、室町本与御注同。武内敦乙本「建言」下有「是以」二字,顾欢本同。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是以建言有之曰」。
谦之案:傅、范本亦有「曰」字。范应元曰:「王弼、孙登、阮咸同古本,河上公本无『曰』字。」奚侗曰:「建言」,当是古载籍名。高亨曰:「建言」,殆老子所称书名也。庄子人间世篇引法言,鹖冠子天权篇引逸言,鬼谷子谋篇引阴言,汉书艺文志有谰言(班自注「不知作者」),可证名书曰言,古人之通例也。
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
严可均曰:「若类」,御注、王弼作「若颣」。
谦之案:「进道若退」,御注「退」作「○」,傅奕、彭耜、林希逸、赵孟俯此句在「夷道若类」句下。「类」字,释文、河上、敦煌、景福、柰卷、顾欢并同,傅、范本作「颣」。范曰:「『颣』,古本音耒,丝节也,河上公作『类』。今从古本。」今案:「颣」、「类」古通用。广雅释言:「颣,节也。」通俗文:「多节曰颣。」「夷道若颣」,简文注:「疵也。」淮南泛论「明月之珠,不能无颣」,注:「颣,盘若丝之结颣也。」假借为「戾」。左传昭十六「刑之颇颣」,服注:「不平也。」不平与平对立,故曰「夷道若颣」。夷,平也,「颣」则引申为不平之义。
上德若谷,大白若辱,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谷」作「俗」。
罗振玉曰:「大白若辱」,此句敦煌本在「上德若谷」之前。
谦之案:罗卷敦戊本「谷」不作「俗」,与法京敦乙本异。成玄英曰:「『谷』本亦作「俗」字者,言亦能忘德,不异嚣俗也。」马叙伦曰:「各本作『谷』,『俗』之省也。言高上之德,反如流俗,即和光同尘之义。」又「大白」,道藏王本「大」作「太」。
又「辱」字,傅、范本作「○」。范曰:『○』音辱,黑垢也。古本如此,河上本作『辱』。」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辱』。作『○』者,所谓『以白造缁』是矣。说文解字无『○』字。」谦之案:玉篇:「○,垢黑也。」当为「辱」之古文。广雅释诂三:「辱,污也,又恶也。」仪礼士昏礼「今吾子辱」,注:「以白造缁曰辱。」素问气交变大论:「黑气乃辱。」辱有黑义,与白对立,故曰「大白若辱」。易顺鼎曰:按「辱」者,仪礼士昏礼注云「以白造缁曰辱」,即此「辱」字之义。……盖以白造缁,除去污辱之迹,故曰辱也。此老子本义,幸有诗传、礼注可以互证。
广德若不足,
谦之案:庄子寓言篇:「老子曰:『而睢睢盱盱,而谁与居?大白若辱,盛德若不足。』」末二句与此章同。又史记老子本传老子教孔子语:「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疑「广德」为「盛德」之讹。马叙伦谓此文当从庄子,作「盛」是故书,是也。严遵本作「盛德」,当从之。又罗卷「若不足」作「若濡」,与诸本异。
建德若偷,
狩野直喜曰:河上公本之与王弼本,经文原不相同,后世辅嗣义行,而河上注渐微,遂据王本妄改经文,以致两者混而无别,幸有旧钞足以正刊本之误。……第四十一「建德若偷,质真若渝」,此本(谦之案:指柰卷)「若偷」作「若揄」。案王弼注:「偷,匹也。建德者因物自然,不立不施,故若偷匹。」河上注:「建设道德之人,若可偷引使空虚也。」「偷引」,此本亦作「揄引」。盖王弼本作「偷」,其训为匹;河上本作「揄」,其训为引。说文手部:「揄,引也。」韩非子饰邪篇:「庞援揄兵而南。」汉书礼乐志「神之揄」,颜师古云:「揄,引也。」是其证也。可见两家经文不同,训释亦殊,后人无识,妄改「揄」为「偷」,以从王本,注亦改为「偷」,而河上公义更不可问矣。又曰:案唐景龙刻石作「建德若偷」,……则河上公本为王本所乱,自唐时已然。
谦之案:河上本为王本所乱,是也。惟此句,敦煌本无,河上公、王弼作「偷」,与此石同。广明本、傅本作「偷」,高翿本作「输」,柰卷、室町本作「揄」。范应元曰:「『输』,傅奕云『古本作输』,引『广韵云:「输,愚也。」河上公作揄,乃草字,变车为手。』傅奕云:『手字之误,动经数代,况「辱」字少「黑」字乎?』傅奕当时必有所据。王弼作『偷』,董遇作『摇』,今从古本。」案范说有误,傅奕此句作「偷」,下句作「输」,范本作「输」,乃误引傅奕。案作「偷」是也。说文:「偷,巧黠也,从女,俞声。字亦作偷。」朱骏声曰:「偷假为愉,汉书食货志:『民偷甘食好衣。』路温舒传『偷为一切』,注:『苟且也。』礼记表记:『安肆曰偷。』左文十七传『齐君之语偷』,注:『苟且。』又东京赋『剿民以偷乐』,注:『犹侥幸也。』又后汉张衡传『虽遨游以偷乐兮』,注:『怀安也。』尔雅释言:『佻,偷也。』又荀子修身『偷儒转脱』,非十二子『偷儒而罔』,注:『当为输,苟避于事也。』又为揄。」由上知「偷」、「偷」、「揄」、「输」古可通用,「偷」字是故书。
俞樾曰:按河上公注曰:「建设道德之人,若可偷引,使空虚也。」王弼注曰:「偷,匹也。建德者因物自然,不立不施,故若偷匹。」然偷匹之义,于古无征,义亦难晓。……今按「建」当读为「健」。释名释言语曰:「健,建也,能有所建为也。」是「建」、「健」音同,而义亦得通。「健德者偷」,言刚健之德,反若偷惰也。正与上句「广德若不足」一律。
质真若渝,
谦之案:傅奕本作「质直若输」,柰卷「真」亦作「直」。「渝」、「输」古字通。毕沅曰:「河上公、王弼作『渝』,古字通,如春秋『渝平』为『输平』是也。」案「输」假为「愉」,有苟且怀安之意,又为「渝」。「质真」之「真」,为「」之讹。「质若渝」,盖谓质朴之人,行动迟缓,驽弱有若输愚者也。
刘师培曰:案上文言「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此与并文,疑「真」亦作「德」,盖「德」字正文作「」,与「真」相似也。「质德」与「广德」「建德」一律,「广德」为广大之德,与「不足」相反;「建德」为刚健之德,与「偷」相反(用俞说);「质德」为质朴之德,与「渝」相反;三德乃并文也。
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
谦之案:法京敦乙本「无」作「无」,罗卷均作「无」。
易顺鼎曰:「大方无隅」,道德指归论作「大方不矩」。
顾广圻曰:「大音希声」,傅本「希」作「稀」,按同字也。
王先慎曰:傅本「音」作「言」,与各本全异。
李翘曰:吕氏春秋乐成篇首曰「大智不形,大器晚成,大音希声」,不引老子。
夫唯道,善贷且善。
严可均曰:「善贷且善」,各本作「且成」。
罗振玉曰:敦煌本「贷」作「始」。
谦之案:譣罗卷敦煌乙本「无名」下缺,此云「贷」作「始」,乃据老子义本。傅本、诸王本、室町本作「善贷且成」,范本作「善货且善成」,云:「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善贷且成』、今从古本。」今按怡兰堂严本亦作「善贷且成」,与范所见不同,盖与王本同脱一「善」字,碑本句末脱一「成」字,宜从范本增入。「成」与成、声、形、名为韵。「贷」与庄子应帝王篇述老聃语「化贷万物而民弗恃」之「贷」意旨相同。「道隐无名」,亦即庄子「有莫举名,使物自喜」之意,所谓功成不名,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
于省吾曰:景龙本作「夫唯道,善贷且善」,当脱「成」字。敦煌「贷」作「始」,乃声之转。周语「纯明则终」,注:「终,成也。」又「故高明令终」,注:「终犹成也。」书皋陶谟「箫韶九成」,郑注:「成犹终也。」是成、终互训,义同。然则「善始且成」,即善始且终也。六十四章「慎终如始」,亦「终」「始」对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亡韵(阳部),笑、道韵(幽、宵通韵,道协音盗)。昧、退、类韵(脂部,昧音寐,退,吐位反)。谷、辱、足、偷、渝、隅韵(侯部,渝,喻蓲反,隅,俄蓲反)。成、声、形、名、成韵(耕部)。
谦之案:笑,宵部,道,幽部,幽、宵通韵。惟道音盗,似误。「道」,徒皓切。古,徒苟切。「道」,首声,九章与守、咎韵,十四章与有韵,四十七章与牖、少韵,此其例证。又谷、辱、足、偷、渝、隅一韵,姚文田、邓廷桢分谷、辱、足一韵(六屋入声),偷、渝、隅一韵(十三侯平声)。又「建德若偷」之「偷」字,高本汉本一作「偷」,一作「输」,皆韵。
顾炎武曰:「行」,古音杭,引老子:「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故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唐韵正卷五十二庚)又曰:四句二韵,而语助「之」字,一有一无,在他诗亦有可证者。老子曰「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行与亡为韵。又唐韵正卷十七,十三末:「昧」,今考古书「昧」字,有读去声者,有读入声者。去声则莫佩反。老子「明道若昧,夷道若类,进道若退」。又卷六十九侯:「偷」,古音俞。老子「建德若偷,质直若渝,大方无隅」。
邓廷桢曰:偷、渝、隅为韵。「渝」,古音读若羭。诗羔裘「舍命不渝」,与「侯」为韵。「隅」,古音盖读若耦之平声。诗绸缪「三星在隅」,与「逅」为韵。偷、渝、隅古音皆侯部字。又曰:俞、禺二字今音与鱼、虞同,而古音皆在侯部,其从俞声、禺声之字,并当入侯。……老子:「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直若渝,大方若隅。」谷、辱、足皆侯部之入声,偷、渝皆侯部之平声,而隅与之为韵,则从禺声之字皆隅之类,不但如唐韵厚部所收之偶、耦、藕等字矣。
右景龙碑本九十五字,敦煌本、河本、王本同,傅本九十七字,范本九十八字。河上本题「同异第四十一」,王本题「四十一章」,范本题「上士闻道章第四十一」。
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谦之案:淮南子天文训:「道日规,始于一。」王念孙曰:「『日规』二字与上下文义不相属,此因上文『故曰规生矩杀』而误衍也。宋书律书作『道始于一』,无『日规』二字。」今案王说是也。淮南义本老子此章,故下文曰:「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又庄子天地篇「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语本老子一章「无名,天地始」与本章「道生一」之旨。又黄帝内经太素卷十九知针石篇杨上善注曰:「从道生一,谓之朴也;一分为二,谓天地也;从二生三,谓阴阳和气也;从三以生万物,分为九野、四时、日月乃至万物。」语亦出此。
又案:道生一,一者气也。庄子知北游篇曰:「通天下一气耳,圣人故贵一。」李道纯曰:「道生一,虚无生一气;一生二,一气判阴阳。」赵志坚曰:「一,元气,道之始也,古昔天地万物同得一气而有生。」大田晴轩曰:「一二三,古今解者纷纭不一。案淮南天文训:『规生矩杀,衡长权藏,绳居中央,为四时根。道日规,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以一为一气,二为阴阳,三为阴阳交通之和也,此说极妥贴。」又曰:「案道,理也;一,一气也;庄周所谓『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是也。二,阴阳也;三,形气质之始也。第十四章曰:『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盖此三也。意谓道生一气,一气分为阴阳,气化流行于天地之间,形气质具,而后万物生焉,故曰『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谦之案:淮南精神训引「万物背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高诱注:「万物以背为阴,以腹为阳。」又汉书高帝纪注引作「向阴而负阳」。又列子天瑞篇:「冲和气者为人。」太素卷十九知针石篇杨上善注曰:「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万物尽从三气而生,故人之形不离阴阳也。」语皆本此。「抱」,傅本作「袌」;「冲」,范应元、高翿作「盅」;「气」,张嗣成作「」。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毂,而王公以为称。
严可均曰:「不毂」,御注、王弼作「不谷」。
魏稼孙曰:「而王公以为称」,御注「王公」字倒。
罗振玉曰:敦煌己本「为称」作「自名」。
谦之案:傅本作「王侯以自称也」,范本作「王侯以自谓也」。范曰:「严遵同古本,河上公作『而王公以为称』,今从古本。」按今怡兰堂与道藏二严本均作「而王公以名称」,与范所见不同。劳健曰:「『王公以为称』,诸唐本河上本皆如此。此作『王公』,乃与『称』字谐韵,亦如第三十二章『侯』『守』字,第三十九章『王』『贞』、『王』『称』字,当从诸唐本。」案从唐本是也,公、称为韵非。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严可均曰:「或益之而损」,御注无「或」字。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本无「或」字。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欢、彭耜、高翿亦无下「或」字,严遵本无下「或」字及首三字。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本均作「亦我义教之」。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耜、赵、高与敦本同。室町本作「人之所教,我亦教人」。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亦」下有「以」字。傅本「人之所教我,亦我之所教人」,范本「亦」上有「而」字。范云:「王弼、严遵同古本,河上公作『人之所教,亦我义教之』。」案严本今作「人之所教,亦我教之」,与范所见不同。诸王本、广明本同此石。
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谦之案:敦煌本「强」作「强」,「教父」作「学父」,傅、范本同。
范应元曰:音辩云:「古本作『学父』,河上公作『教父』。」按尚书「惟学半」,古本并作「学」字,则「学」宜音「」,亦教也,义同。父,始也。今并从古本。
马叙伦曰:范、罗卷及弘明集六释慧通驳顾道士夷夏论引并作「学父」。成疏曰:「将为学道之先,父亦本也。」是成亦作「学父」。成疏引顾欢曰:「其学之本父也。」则顾本作「」,「学」为「」省。说文曰:「,觉悟也。」各本作「教父」。
谦之案:「教父」即学父,犹今言师传。方言六:「凡尊老,南楚谓之父。」「将」字与庄子德充符「丘将以为师」之「将」义合。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
右景龙碑七十三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七十九字,范本八十字。河上本题「道化第四十二」,王本题「四十二章」,范本题「道生一章第四十二」。
四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骋」字。
彭耜曰:叶梦得无「骋」字,达真子「坚」作「刚」。
谦之案:诸河、王本及傅本同此石。范本作「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并云:「淮南子有『于』字,与古本合。」案淮南子原道、道应二篇今本引此均无「于」字,与范所见不同。又御览木部一亦引「坚」作「刚」。
无有入于无闻。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无「于」字,傅奕、淮南子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
魏稼孙曰:「无有入于无闻」,「闻」疑碑误。「闻」释「间」,严误。
焦竑曰:古本淮南子并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
范应元曰:间,隙也。傅奕、严遵同古本。案今严本作「无有入于无间」。
刘师培曰:案淮南原道训引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此老子古本也。王本亦有「出于」二字。王弼上文注云:「气无所不入,水无所不出于经。」注文「无所不出于经」,当作「无所不经」,与上「无所不入」对立。「出于」二字必「无有」上之正文。盖王本亦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而「出于」二字误入注文也。傅奕本与淮南同。
刘文典曰:今本老子河上公章句「偏用第四十三」作「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无有」上敚「出」字,可据淮南子引文增。道应篇引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疑后人改之也。老子注:「无有,谓道也。道无形质,故能出入无间。」是所见本尚未敚「出」字。
王道曰:无间,无隙也。寻丈之水,能浮万斛之舟;六尺之辔,能驭千里之马。至柔驰骋至刚者,此类是也。天地之气,本无形也,而能贯乎金石;日月之光,本无质也,而能透乎蔀屋。无有入于无间者,此类是也。
是以知无为有益。
严可均曰:御注作「是以知无为之有益益」,河上、王弼有「之」字,不重「益」字。魏稼孙曰:严举御注「之」字「益」字,失校御注「是」上「吾」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吾」字、「之」字。
谦之案:诸河、王本均作「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景福、室町、范本同,「无」作「无」。顾欢作「吾是以知无为有益」,彭耜作「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也。」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谦之案:傅本「希」作「稀」,下有「矣」字。范本、景福本「无」作「无」。此所云即七十章「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之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奚侗:坚、间为韵。按坚,真部,间,元部,此元、真通韵。薛蕙曰:「坚犹刚强,不曰刚曰强,变文韵也。」
右景龙碑三十八字,敦煌本三十七字,河、王本三十九字,傅本四十四字,范本四十二字。河上本题「遍用第四十三」,王本题「四十三章」,范本题「天下之至柔章第四十三。」
四十四章
名与身熟亲?身与货熟多?得与亡熟病?
谦之案:「熟」,各本作「孰」,「孰」,「熟」古通用。「亡」字,李道纯、张嗣成作「失」,马叙伦曰:「后人妄改也,亡与病韵。」「孰多」之「多」训重。奚侗曰:「说文:『多,重也。』谊为『重迭』之重,引申可训为『轻重』之重。汉书黥布传『又多其材』,师古注:『多犹重也。』」
是故甚爱必大费,多○必厚亡。
严可均曰:「是故甚爱」,河上无「是故」。
谦之案:景福、柰卷、室町、顾欢均无,诸王本、敦、遂及韩诗外传九引有。吕氏春秋侈乐篇高注引老子曰:「多藏厚亡。」碑本「○」即「藏」字之别构。
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严可均曰:「故知足」,各本无「故」字。
罗振玉曰:此句之首,景龙本、敦煌本皆有「故」字。
谦之案:遂州、严本亦有「故」字。又罗卷「辱」作「厚」,误。
李翘曰:韩诗外传九引老子自四十四章至四十六章止,中文字稍有不同。「知足不辱」句,淮南道应训引同。汉书疏广传:「受曰:『吾闻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后汉书张霸传引一句同。「知足不辱,知止不殆」,韩非子六反篇引二句同,淮南子人间训引三句同,惟「长」作「修」,淮南书讳父名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身、亲韵(真部),货、多韵(歌部,货,平声),亡、病韵(阳部,亡,平声、病音旁)。爱、费韵(脂部,爱音懿),藏、亡韵(阳部),足、辱韵(侯部),止、殆、久韵(之部)。姚文田分足、辱为一韵(六屋入声),止、殆、久为一韵(四之上声)。邓廷桢:「久」字无韵,云:「以上七句,皆本句五字四字中自为韵,如诗『于嗟乎驺虞』,『日居月诸』之例。」江有诰曰:「货」,呼卧切。按古有平声,当与戈部并收。老子立戒篇「身与货孰多」为句中韵,「不贵难得之货」与过为协(唐韵四声正三十九过)。又曰:「病」,皮命切。按有平声,读皮羊切,当与阳部并收。老子立戒篇「得与亡孰病」,亡、病为句中韵(四十三映)。
又古韵总论曰:古人有一句一转韵而韵在句中者,如老子「名与身孰亲」七句,「我无为而民自化」四句。
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引此章曰:身、亲、货、多、亡、病、爱、费、藏、亡、足、辱、止、殆、久,皆句中韵也。
右景龙碑本四十字,敦煌本同,河上本三十七字,王、傅、范本三十九字。河上本题「立戒第四十四」,王本题「四十四章」,范本题「名与身孰亲章第四十四」。
四十五章
大成若,其用不弊。
谦之案:「」,各本作「缺」,意林卷一引经及河上公注均作「鈌」,宋刊河上本作「」。马叙伦曰:「『鈌』『』并『缺』之讹,六朝俗书『缶』旁与『垂』旁往往相乱。『缶』写成『○』,因复误为『金』也。」「弊」字,傅奕、彭、赵及韩诗外传九均作「敝」。韵会小补曰:「敝,笔别切,老子云云。」是方日升所见本作「敝」。毕沅曰:「『敝』,河上公、王弼作『○』。」是毕所见河、王本作「○」。今诸河、王本皆作「弊」,同此石。
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谦之案:敦煌、遂州、傅、范本及文选魏都赋注、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注、一切经音义五一「盈」均作「满」。傅、范「冲」作「盅」。范应元曰:「『大满若盅』,郭云、王弼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作「满」。
案作「盈」是也。「满」字以避汉惠帝讳而改(蒋锡昌说)。各本作「盈」,「盈」字是故书(马叙伦说)。「冲」,从傅、范本作「盅」,是也。字亦作「冲」。准南原道「冲而徐盈」,注:「虚也。」此「大盈若冲」,即大盈若虚也。
又案「大盈」与上文「大成」相对成文,「成」即「盛」字。盛与盈皆从皿,为饮食用古器物。马叙伦曰:「案『成』为『盛』省。说文曰:『盛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引申谓器曰盛,礼丧大记『食粥于盛』是也。此文『盛』『缺』相对。说文:『缺,器破也。』」谦之案「盈」亦器也,说文:「○,满器也,从皿○。」引申谓满贮为盈。「大盈若冲」,「冲」宜作「盅」,说文皿部:「○,器虚也,从皿,中声。老子曰:『道盅而用之。』」器虚对器满而言,言大盈之器,有如虚中之器,则其用不穷也。
大直若屈,
谦之案:诸河、王本同,傅、范「屈」作「诎」。罗卷「直」作「真」,误。
范应元曰:诎音屈,枉曲也。太史公司马谈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及淮南道应训、后汉书荀爽传注引并作「屈」。说文:「屈,无尾也。」「诎,诘诎也。」「,头颉也。」「○,蛣○也。」是诘诎为屈曲之义。古书「屈申」字亦多用「诎」。又案此下当有「其用不屈」一句。
孙诒让曰:案韩诗外传九引老子「屈」亦作「诎」,与傅本正同,「大巧若拙」句在「大辩若讷」下,下又有「其用不屈」四字。以上文「其用不弊」、「其用不穷」二句例之,则有者是也。韩所据者,犹是先秦、西汉古本,故独完备。魏、晋以后本皆捝此句矣。
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罗振玉曰:「讷」,敦煌本作「吶」。
谦之案:李道纯本、楼正本「辩」作「辨」。庄子胠箧引「大巧若拙」句,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并与此同。韩诗外传九引作「大辩若讷,大巧若拙,其用不屈」,牟子理惑论引作「大辩若讷,大巧若拙」,二句倒置。
易顺鼎曰:道德指归论大成若缺篇「大巧若拙」下又云「是以赢而若诎」,疑所据本有「大赢若诎」一句,无「大辩若讷」一句。
躁胜塞,静胜热,
魏稼孙曰:「躁胜塞」,御注「塞」作「寒」,严失校。
谦之案「塞」,诸本作「寒」,此误字。「静」,傅本作「靖」,下同。又「躁」字,马叙伦曰:「『躁』,说文作『躁』,疾也,今通作『躁』。此当作『燥』。」案:马说是也。释名:「躁,燥也,物燥乃动而飞扬也。」释言语:「燥,焦也。」说文:「燥,干也。」严遵道德指归论大成若缺篇曰:「故阴之至也,地裂而冰凝,清风飂冽,霜雪严凝,鱼鳖蛰伏,万物宛拳。当此之时,一处温室,临炉火,重狐貉,袭毳绵,犹不能御也;及至定神安精,动体劳形,则是理泄汗流,捐衣出室,暖有余身矣。」此以「动体劳形」释「躁」字,虽有见地,然欲以此说明「处温室,临炉火,重狐貉,袭毳绵」,不足以胜寒,则与常识所见不同,此盖误于以「躁」为「躁」之说。实则「躁」者燥也,「燥」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正指炉火而言。诗汝坟释文曰:「楚人名火曰燥,齐人曰毁,吴人曰。」老子楚人,故用「躁」字。「躁胜寒」与「静胜热」为对文。「静」与「」字同,楚辞「收潦而水清」,注作「」。说文:「,从水,静声。」意谓清水可以胜热,而炉火可以御寒也。
清静以为天下正。
严可均曰:「以为天下正」,各本无「以」字。
谦之案:景福、邢玄、室町、顾欢、傅、范本均有「以」字。范「清」上有「知」字,云:「古本有『知以』二字。」「清静」,严本与文选扬雄解嘲注引作「能清能静」。「正」,遂州本作「政」,敦煌本作「正」,不作「政」,武内误校云:「敦、景、遂三本作『政』。」马叙伦曰:各本及文选东征赋注引作「清静为天下正」。
譣河上注曰:「能清能静,则为天下长。」是河上作「能清能静,为天下正」。成疏曰:「清虚宁静,可以自利利他,以正治邪,故为天下正。」则成作「清静以为天下正」。史记老子传曰:「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盖节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缺、敝韵(祭部,敝音蹩),冲、穷韵(中部),屈、拙、讷、热韵(脂、祭通韵,屈音缺,拙协音棁,讷协奴月反)。静、正韵(耕部)。邓廷桢:缺、弊韵,云:「『弊』音在祭部,『缺』则祭部之入声也。」谦之案:姚文田与江同,邓廷桢、高本汉、奚侗、陈柱均不以「热」字为韵。
李道纯曰:「弊」协韵作「鳖」。
顾炎武唐韵正十六屑:「缺」去声则苦惠反,亦作「」。老子:「大成若,其用不○。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河、王本四十字,傅、范本四十二字。河上本题「洪德第四十五」,王本题「四十五章」,范本题「大成若缺章第四十五」。
四十六章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罗振玉曰:「粪」,敦煌本作「○」,乃「粪」之别构。
谦之案:碑本同。又罗卷「戎」误作「我」,罗失校。「粪」,傅本作「播」。毕沅曰:「『粪』『播』古字通用。」玉篇:「播,种也。」疑老子此处或有播种之义。
彭耜曰:「朱文公本『粪』下有『车』字,谓以走马却粪车也。顷在江西见有所谓粪车者,方晓此。」吴澄曰:「『粪』下诸家并无『车』字,惟朱子语录所说有之,而人莫知其所本。今按张衡东京赋云『却走马以粪车』,是用老子全句,则后汉之末,『车』字未阙,魏王弼注去衡未远,而已阙矣。盖其初偶脱一字,后人承舛,遂不知补。车、郊协韵,阙『车』字则无韵。」谦之案:车、郊无韵,说见下。
易顺鼎曰:按文子精诚篇云:「惟夜行者能有之,故却走马以粪,车轨不接于远方之外。」或以「车」字连上读,亦可为吴说作证。然淮南览冥训云:「故却走马以粪,而车轨不接于远方之外。」「粪」下有「而」字,则「车轨」当连读矣。高注云:「『却走马以粪」,老子词也,止马不以走,但以粪粪田也。一说:国君无道,戎马生于郊,无事走马以粪田也,故兵车之轨不接远方之外。」淮南有许慎、高诱两注,此一说疑许注,而与高义同。东京赋薛综注亦引老子「却走马以粪」,是汉末传老子者皆无「车」字,张衡殆误读文子与!王弼「以粪田」,正用旧义也。车、郊音亦相远,吴氏以为协韵,尤所未详。又按文子自然篇云:「足迹不接于诸侯之境,车轨不结于千里之外。」是「车轨」连读无疑矣。何氏焯读书记谓文子作「粪车」,李注偶未引及,非也。
谦之案:张景阳七命注引王弼曰:「天下有道,修于田而已,故却走马以粪田。」又汉书西域传颜师古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为粪。』」疑「粪」字或上有「为」字,或下有「田」字,此与「粪车」同为误引无疑。韩非解老、喻老引经文。与此石同。
又案盐铁论未通篇曰:「当此之时,却走马以粪。其后师旅数发,戎马不足,牸牝入阵,故驹犊生于战地也。」此以军中所用之戎马不足,牝马上阵为言,当为老子之古义。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莫大于欲得。
严可均曰:「罪莫大于欲得」,王弼无此句。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均有「罪莫大于可欲」句,释文河上本亦有此句。又「大」字,敦煌本作「甚」。
谦之案:广明、庆阳、磻溪、楼正、遂州、柰卷、室町、高、顾、彭、傅、范均同此石。惟傅、范本第三句作「咎莫憯于欲得」,遂州、顾欢「大」作「甚」。韩诗外传九引首句「可欲」作「多欲」,吴澄本第三句在第二句上。又「○」乃「咎」之别构,与第九章同。
俞樾曰:按河上本此句之上,有「罪莫大于可欲」一句,据韩非子解老篇则此句当有。惟韩子作「祸莫大于可欲」,误也。其上文曰:「夫上侵弱君,而下伤人民者,大罪也。」则本是「罪」字明矣。刘师培曰:俞说是。韩非子解老篇「祸」字涉上文「君祸」而讹。又喻老篇亦引此三语,正作「罪莫大于可欲」。且承上文「以名号为罪,以城与地为罪」言,则老子本文作「罪」明矣。惟韩非子解老、喻老二篇引「咎莫大于欲得」句,「大」均作「憯」,解老篇「得」又作「利」。又解老篇此语上文云「苦痛杂于肠胃之间则伤人也憯,憯则退而自咎」,即释此「憯」字之义也。「憯」与「痛」同,犹言「祸莫痛于欲得」也。老子古本亦必作「憯」,傅本犹然。今本作「大」,盖后人以上语「大」字律之耳。至于解老篇「得」作「利」,则涉上文「欲利」而讹,顾千里识误谓仍当作「得」,是也。
谦之案:「大」作「憯」,是也。「憯」与「甚」通。敦、遂本作「甚」、傅、范本作「憯」。范曰:「憯音惨,痛也。」毕沅曰:「河上公、王弼『憯』字亦作『大』,韩非作『咎莫憯于欲利』,李约『憯』作『甚』。说文解字:『憯,痛也。』古音甚,憯同。」
马叙伦曰:成疏、罗卷作「甚」。成疏曰:「其为咎责,莫甚于斯。」是成亦作「甚」。「甚」借为「憯」,声同侵类。说文「○」重文作「○」,是其例证。
故知足之足,常足。
严可均曰:「常足」,御注、王弼作「常足矣」。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故」字、「矣」字。
谦之案:严遵本亦无「故」字,遂州本无「矣」字,韩诗外传引有。司马光本无「之足」二字。韩非喻老引「知足之为足矣」,文选东京赋注引「知足常足」。案「足」字从止,即「趾」字,故义为止。易「鼎折足」,郑注:「无事曰趾,陈设曰足。」汉书五行志:「足者止也。」二十八章「常德乃足」,河上注:「止也。」
刘咸炘曰:「知止即知反。经屡言知足,即知止,知止谓保富贵也,相对往来皆不常久,必反乃为常,乃能久。」常久,实老子之宗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欲、足韵(六屋入声)。邓廷桢、奚侗同。高本汉、陈柱:欲、足、得、足韵。案吴澄云:「『粪』下有『车』字,车、郊协韵。」车,鱼部,郊,霄部,易顺鼎谓车、郊音亦相远,是也。魏源老子本义曰:「『静胜寒』三句,或谓此当属下章,盖正、粪为韵,而有道却走马,即清静治天下之效也。姑存其疑。」案正、粪为韵,更所未详。此章以道、郊为韵。道,幽部,郊,霄部,此幽、宵通韵,与四十章笑、道为韵同例。
吴棫韵补入声一屋:「得」,得失。老子:「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见头足;终日至夜,竟无所得。」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三字,河上本四十四字,王本三十九字,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本题「俭欲第四十六」,王本题「四十六章」,范本题「天下有道章第四十六」。
四十七章
不出户,知天下;
罗振玉曰:景福本「户」下及下句「牖」下,均有「以」字。
谦之案:柰卷、室町及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治要、意林引与景福本同。又文子精诚篇、下德篇引「户」下有「以」字,淮南主术训、后汉书张衡传注、文选思齐赋注、韩诗外传三引有「而」字。吕氏春秋君守篇引作「不出于户而知天下」,傅、范本作「不出户,可以知天下」,韩非子喻老作「不出于户,可以知天下」。又淮南主术训:「人主者,以天下之目视,以天下之耳听,以天下之智虑,以天下之力争。」盖即「不出户,知天下」之古义。
不窥,见天道。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牖」作「」,「牖」之别体。
谦之案:罗卷「窥」作「窥」,缺「牖」字,「见天道」作「知天道」。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河上、顾欢、彭耜、傅奕、高翿均作「窥」,同此石。诸王本、室町本作「窥」。又「牖」下,顾欢、室町本有「以」字,陆希声有「而」字。吕氏春秋君守篇引作「不窥于牖,而知天道」,文子精诚篇作「不窥于牖,以知天道」,傅、范本作「不窥牖,可以知天道」。又尸子处道篇引仲尼曰:「不出于户而知天下,不下其堂而治四方。」鬼谷子本经阴符七篇引:「不出户而知天下,不窥牖而知天道;不见而命,不行而至。」语亦本此。
毕沅曰:案韩非子作「不窥于牖,可以知天道。」说文解字曰:「窥,小视也。」「窥,闪也。」「闪,窥头门中也。」方言:「凡相窃视,南楚谓之窥。」沅以为穴中窃视曰窥,门中窃视曰窥,应用「窥」字。老子楚人,用楚语矣。韩非是。
谦之案:毕说是也。玉篇:「窥,相视也,与窥同。」字林:「窥,倾头门内视也,字亦作○。」任大椿字林考逸引汉孟郁修尧庙碑云「○极道之要妙」云云,据此知「窥」「○」二字通。又「窥」,说文:「小视也,从穴,规声。」与「窥」略同。易观「窥观利女贞」用「窥」,丰「窥其户」用「窥」,此当用「窥」。敦煌本作「窥」,与韩非喻老篇同,当从之。夏竦古文四声韵出「窥」字,引厉山木道德经本作○。
其出弥远,其知弥近。
严可均曰:「弥近」,各本作「弥少」。
谦之案:「弥」,傅本作「○」,「近」乃「少」字之误。「少」,傅、范本作「鲜」。范曰:「『鲜』字,韩非、王弼同古本。」又韩非喻老篇、淮南道应训、精神训、吕氏春秋君守篇引「远」下有「者」字。淮南精神训「故曰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注:「以言夫精神之不可使外溢也。」王念孙云:「此十二字是引老子而释之,后人误以为注文,故改入注耳。」又吕氏春秋先己篇云:「不出于门户,而天下治者,其惟知反于己身者乎?」论人篇云:「太上反诸己,其次求诸人。其索之弥远者,其推之弥疏;其求之弥强者,失之弥远。」盖皆老子之变文。君守篇云:「故曰不出于户而知天下,不窥于牖而知天道,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则虽不引老子,一见而知其是引老子而释之也。又案傅本作「鲜」,说文:「鲜,是少也。」朱骏声曰:「贾侍中说字亦作。易系辞郑本『故君子之道鲜矣』,虞本『鲜不及矣』,经传皆以『鲜』以『罕』为之。尔雅释诂:『鲜,罕也。』『鲜,寡也。』鲜、罕皆即此鲜字。」毕沅曰:「『鲜』,古『鲜少』字,诸本皆作少。」马叙伦曰:「案此当作『少』,『鲜』为俗字,少与道为韵。」
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谦之案:「不见而名」,韩非喻老及张嗣成本、危大有本均引「名」作「明」。武内义雄曰:「『名』乃『明』字之假借。」蒋锡昌曰:「『名』『明』古虽通用,然老子作『明』,不作『名』。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五十二章『见小曰明』,皆『见』『明』连言,均其证也。此当据张本改。」今案:释名释言语:「名,明也。」「名」与「明」音义通,不必改字。又「不为」,河上本、姚孟俯本作「无为」,以上「不行」「不见」二连语证之,作「不为」是。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户、下韵(鱼部),牖、道韵(幽部)。姚文田、邓廷桢:增、名、成韵。陈柱:牖、道、少韵,名,成韵。高本汉同。奚侗:远、为韵,行、明、成为韵。盖「少」本作「鲜」,「名」本作「明」,「不行而知」句,奚误改为「不知而行」也,「行」实际非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九三十五马:「下」古音户,老子:「不出户,知天下。」「修之天下,其德乃普。」「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其言下之,欲先民必以其身后之。」「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人者为之下。」陈第引魏了翁云:「六经凡下皆音户,舍皆音暑。不特六经,古音皆然。」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三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范本四十字。河上题「鉴远第四十七」,王本题「四十七章」,范本题「不出户章第四十七」。
四十八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谦之案:傅、范本二「日」上并有「者」字。范曰:「傅奕、严遵与古本有『者』字。」按今怡兰堂校刊严本无。「为学日益」与二十章「绝学无忧」,皆指学礼而言。庄子知北游篇:「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故曰:『为道者日损。』」又后汉书六十六范升传,升奏议引:『颜渊曰:『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孔子可谓知教,颜可谓善学矣。」下引老子曰:「学道日损。」以「学道」二字连,知有误文,惟以博文约礼为「学」,则为「学」之古义。
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
严可均曰:「又损之」,河上、王弼无「之」字。
谦之案:敦煌、御注、景福、庆阳、磻溪、室町、高、顾、傅、范本及庄子知北游、治要、意林、文选东京赋注引均有「之」字。罗卷无「于」字,脱第一「损」字。严本无「以」字。
无为无不为。
严可均曰:「无不为」,各本「无」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严本脱首「无为」二字,「不」作「以」。遂州本第二「无」下有「所」字,顾本第二「为」下有「也」字,赵孟俯本有「矣」字。傅、范本「无为」下有「则」字。范曰:「『则』字,陈韶、王弼同古本。」又淮南道应训引作「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下释之曰:「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
取天下常以无事,
谦之案:高翿、赵孟俯、彭耜上有「故」字,范本上有「将」字,严遵、傅奕上有「将欲」二字。范本「取」下有「于」字,严、傅、彭有「者」字。又文子自然篇「无为故能取百川,不求故能得,不行故能至,是以取天下而无事」,即释此章。
俞樾曰:按「常」乃「当」字之误。河上公注曰:「取,治也。治天下常当以无事。」疑河上原注作「治天下当以无事」,后人因经文讹作「常」,因于注文增入「常」字耳。
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谦之案:傅本「不」上有「又」字。诸王本五十七章注曰:「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无「又」字,校云:「傅奕本第四十一章经文作『又不足以取天下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按此章益、为、为韵,益、为皆支部。又损、损,事、事,句各自谐。
右景龙碑本四十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四十八字,范本四十六字。河上题「忘知第四十八」,王本题「四十八章」,范本题「为学日益章第四十八」。
四十九章
圣人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谦之案:各本「无」下均有「常」字,敦煌本、顾欢本无。又北堂书钞七引「姓」下无「心」字,御览四百一引「姓」下有「之」字。案此言圣人不师心自用,唯以百姓之心为心而已。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得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得信。
严可均曰:「得善信者」,各本作「德善」,下句亦然。御注脱「信」字。
罗振玉曰:「德」字,景龙本、敦煌本均作「得」。
谦之案:严、傅、遂州本及顾本引节解,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亦均作「得」。严、傅本「得善矣」,节解与御览七六引同。柰卷、室町、顾、范、彭、赵本作「德善矣,德信矣」。治要引无「得善」与「得信」字。李道纯曰:「『德善』『德信』下,或加『矣』字者,非。」
圣人在天下,怵怵;为天下,浑其心。
严可均曰:「怵怵」,御注作「惵惵」,河上作「惔惔」,王弼作「歙歙」。简文云:「河上作『怵』。」高翿作「喋喋」。
罗振玉曰:案景龙、景福二本作「怵怵」,御注本、敦煌本作「惵惵」。「浑」,敦煌本作「混」。
毕沅曰:河上公作「怵怵」,王弼作「歙歙」,苏灵芝书明皇注本作「惵惵」。陆德明曰:「一本作『惵惵』,河上本作『淡淡』。简文云:『河上本作怵怵。』」今案河上公作「怵怵」,与简文所见之本同。古无「惵」字,作「怵怵」,「歙」、「怵」声义相近。
谦之案:室町、柰卷、顾欢作「怵怵」,同此石。傅、范本作「歙歙」,同王弼。庆阳、磻溪、楼正、彭、赵作「惵惵」,同御注。河上注:「圣人在天下怵怵,常恐怖富贵,不敢骄奢。」是河上本作「怵怵」,简文云「河本作怵」,是也。唐本「怵」多作「惵」,盖本严注。严君平曰:「惵惵若恢恢,言虚心以包万方也。」
彭耜释文曰:「歙歙固无义,惵惵亦无理。愚意惵惵当作○○,危惧貌。盖字之讹也。」谦之案:玉篇:「惵,徒烦切,恐惧也。」「怵,耻律切,惧也。」又说文:「怵,恐也。」广雅释诂二:「怵,惧也。」释训:「怵惕,恐惧也。」礼记祭统:「心怵而奉之以礼。」孟子:「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是「惵惵」与「怵怵」均为恐惧之貌,义通。又案「浑其心」,遂州、景福、御注、庆阳、磻溪、楼正、柰卷、室町、河上、顾、高、赵并同此石。严遵、彭耜无「其」字,傅本作「浑浑焉」,范本作「浑心焉」。范云:「严遵,王弼同古本。」案浑其心,即浑浑沌沌之意。吕览大乐篇:「浑浑沌沌。」文选江赋注:「浑浑沌沌,鸡卵未分也。」左传文十八「谓之浑敦」,注:「不开通之貌。」
刘师培曰:案此文「圣人在天下」句,「歙歙为」句,「在」疑「任」字之讹。「歙歙为」者,与二十章「沌沌兮」一律,乃形容「任天下」之词也。文选东京赋李注引老子曰:「圣人在天下,惵惵焉。」「惵惵」即「歙歙」异文,「焉」与「为」同。足证古本「歙歙为」句,「为」与「焉」同。
谦之案:刘说非也。各本均作「在」,不作「任」,此全句当为:「圣人在天下,怵怵;为天下,浑浑。」「在天下」与「为天下」对,「怵怵」与「浑浑」对,「浑其心」三字乃「浑浑」注文窜入。傅本「圣人之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浑焉」,「之」字、「焉」字皆增字,但「浑浑」二字与「怵怵」相对则无疑也。
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罗振玉曰:「百姓皆注其耳目」,王本今本脱此句,景龙、御注、敦煌本均有之。
纪昀曰:案「孩」,释文云:「王弼作咳。」据注文仍宜作「孩。」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孩」作「○」。释文:「咳,本或作孩」。
谦之案:今傅、范本作「咳」,严遵本作「骇」。范曰:「咳,何来切,小儿笑貌。旧本、释文并作咳。」
俞樾曰:按「为天下,浑其心」下,河上本有「百姓皆注其耳目」七字,王弼本当亦有之,故注云:「如此则言者言其所知,行者行其所能,百姓各皆注其耳目焉,吾皆孩之而已。」是可证其有此句也。注有「各用聪明」四字,在「为天下,浑其心」句下,正解「百姓皆注其耳目」之谊,而经文夺此句,当据河上公本补之。
谦之案:据补之是也。诸王本误脱此句,道藏王本有之。又「注」犹聚也,周礼兽人及○田疏:「注犹聚也。」注其耳目,即聚其耳目。顾本成疏「河上作『注』,诸本作『浮』,浮者染滞也,颠倒之徒,迷没世境,纵恣耳目,滞着声色,既而漂浪长流,愆非自积」云云,案「浮」乃妄人以意改字,以求合于佛说,老子无此。
高亨曰:按「孩」借为「阂」。说文:「阂,外闭也。」汉书律历志「阂藏万物」,颜注引晋灼曰:「外闭曰阂。」圣人皆孩之者,言圣人皆闭百姓之耳目也。上文云「歙歙为天下浑其心」,即谓使天下人心胥浑浑噩噩而无识无知也。此文云「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阂之」,即谓闭塞百姓耳目之聪明,使无闻无见也。此老子之愚民政策耳。「孩」、「咳」一字,因其为借字,故亦作「骇」作「咳」。晏子外篇第八:「颈尾咳于天地乎!」孙星衍曰:「咳与阂同。」亦以「咳」为「阂」。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二「心」字韵,三「善」字韵,三「信」字韵。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六十二字,河上、王本六十四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任德第四十九」,王本题「四十九章」,范本题「圣人无常心章第四十九」。
五十章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
罗振玉曰:敦煌本「十」作「什」,下同。
马叙伦曰:说文无「涂」「途」二字,盖「徒」即「涂」「途」本字也。庄子至乐篇「食于道徒」,即道涂也。此「徒」字盖如字读。
谦之案:「出生入死」,吕氏春秋情欲篇高注引与此同。庄子:「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又「其出不忻,其入不拒」,又「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无见其形」,皆出生入死之说。
人之生,动之死地,十有三。
严可均曰:王弼、高翿「地」下有「亦」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四本均无「亦」字,景福本「动」下有「皆」字。
毕沅曰:傅本「而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亦十有三」,河上公、王弼作「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谷神子作「而民生动之死地,十有三」。案韩非子与奕同。
谦之案:严本、遂州本、柰卷均无「亦」字,柰卷、室町有「皆」字。范应元本作「民之生生而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并云:「韩非、严遵同古本。」
易顺鼎曰:王本及韩非似皆有误。文选鲍照代君子有所思行注引老子云:「人之生生之厚,动皆之死地,十有三。」所引似为可据。盖以「人之生生之厚」六字共为一句。老子意谓人求生太厚,遂动之死地。故下文又申明之曰:「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夫生,十有三;死,十有三;其数本各居半,至于求生过厚,而死之数遂多于生矣。若作「人之生,生而动」,语近于不可解。观王注亦云:「而民生生之厚,更之无生之地焉。」是「动之死地」之上有「生生之厚」四字之证。
高延第曰:「生之徒」,谓得天厚者,可以久生;「死之徒」,谓得天薄者,中道而夭;「动而之死」者,谓得天本厚,可以久生,而不自保持,自蹈死地。盖天地之大,人物之蕃,生死纷纭,总不出此三者。「生生之厚」,谓富贵之人厚自奉养,服食药饵以求长生,适自蹈于死地,此即动而之死者之一端。缘世人但知戕贼为伤生,而以厚自奉养者为能养生,不知其取死同也,故申言之。夫天下之人以十分为率,夭死者居其三,自蹈于死者居其三,幸而得遂其生死之常者,仅居十之三耳。吁!此正命之人所由少与!
谦之案:十有三之说,自韩非子、河上公、碧虚子、叶梦得以四肢九窍为十三,已涉附会。乃又有以十恶三业为十三者,如杜广成;以五行生死之数为十三者,如范应元。其说皆穿凿不足信。苏辙谓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老子之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似深得老子之旨,而实以佛解老。焦竑因之而有读老子至「出生入死」章,大悟游戏死生之说。吁!亦诬矣!
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马叙伦曰:范「故」作「哉」,柰卷及文选有所思行注引「故」下有「哉」字。范曰:「夫何哉」,韩非与古本同。
谦之案:景福本、傅、范本、室町本「厚」下有「也」字。罗振玉曰:「景龙本『厚』下有『也』字。」盖误校。蒋锡昌沿其误而不知。
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入军不被甲兵。
谦之案:「○○」乃『兕虎』之别构。「兕虎」当为「虎兕」。王弼注「虎兕无所措其爪角」,淮南诠言训「虎无所措其爪,兕无所措其角」,皆「虎」在「兕」前,知古本当亦「虎兕」连文无疑。又敦煌本「甲」作「钾」,乃「甲」之别构。「遇」,严本作「避」,「被」,河上本、赵本亦作「避」。
俞樾曰:按「被」,河上公本作「避」。据韩非子解老篇云「入山不恃备以救害,故曰『入军不备甲兵』」,则「甲兵」以在己者言,自当以作「被」为长。
刘师培曰:按韩非子解老篇云:「圣人之游世也,无害人之心,则必无人害,无人害,则不备人,故曰『陆行不遇兕虎』。入山不恃备以救害,故曰『入军不备甲兵』。」(顾千里识误曰:「入山当为入世。」)老子古本「被」当作「备」,言不恃甲兵之备也。「备」「被」音近,后人改「备」为「被」,非古本矣。俞说非。
谦之案:作「被」是也。韩非解老本亦作「被」。卢文弨曰:「张凌本作被。」顾广圻曰:「藏本作被,备、被义同。」王先慎曰:「广雅释诂:『备,具也。』史记绛侯世家集解引张揖注:『被,具也。』故本书作『备』,王弼本作『被』,『甲兵』以在己者言,明作「备」作「被」二字并通。河上本作『避』,声之误。」
○无所投其角,
谦之案:兕,兽名,犀之雌者。尔雅云:「形似野牛,一角,重千斤。」淮南子地形训「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高诱注:「梁山在会稽。长沙湘南有犀角象牙,皆物之珍也。」山海经云:「兕出湘水之南,苍黑色。」老子楚人,故以兕为喻。「无所投其角」,敦、遂本「投」作「驻」。顾本成疏:「诸本言驻,驻,立也。」是成所见本作「驻」。淮南诠言训引「虎无所措其爪,兕无所措其角」二句均作「措」。
蒋锡昌曰:「驻」,盖与「注」通。庄子达生「以瓦注者巧」,释文引李注:「注,击也。」「驻」「注」均为「投」之假。说文:「投,擿也。」「兕无所投其角」,言善摄生者,既不为兕所遇,故兕亦无所擿其角也。
谦之案:蒋说是也。盐铁论世务篇引作「兕无用其角」,用亦注也。老子「百姓皆注其耳目」,注:「用也。」
○无所揩其爪,兵无所容其刃。
严可均曰:「揩其爪」,御注、河上、王弼作「措」,释文作「错」。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措」作「错」,释文本同。
谦之案:罗卷「爪」作「○」,误。碑本「措」作「揩」,亦误。「揩」乃「措」之误字。韩非解老、释文、遂州本、范本均作「错」,景福、磻溪、室町、柰卷、傅奕均作「措」,「措」「错」古通。「措」,安也,无所措其抓,即无所安其抓也。「爪」,罗卷作「○」,乃「抓」之形似。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有「抓」字,引古老子作○。
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刘师培曰:案韩非子解老篇云:「体天地之道,故曰:『无死地焉。』」则此文「也」字系「地」字之讹。王以「何地之有」相释,则王本亦作「地」。今河上本作「地」,王本作「也」,盖传写之讹也。
谦之案:诸王本皆作「地」,不作「也」,刘所据为误本。诸王本惟浙局据华亭张氏原本作「死也」,「死也」无义。诸石本、诸写本均同此石,惟遂州本「何」作「其」。范本「故」作「哉」。傅本、柰卷「故」下有「也」字,严本、室町本有「哉」字。韩非解老与王羲之本、傅本「地」下有「焉」字,此则以意增字,助长语势,无关宏旨。
高延第曰:此章为处乱世者指示兕虎、兵刃皆凶暴不祥,喻世路之崎岖,人情之险诈。读庄子养生主、人间世二篇足尽此章之旨,非真谓饥虎可尾也。葛洪之徒不达此义,创为符咒厌胜,云可入山伏怪,谬妄甚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三」字韵。谦之案:三,古音读若森。诗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谐今韵。又厚、角为韵。方以智通雅曰:「角,古音禄,诗以协屋,东方朔以协足,仲长统以协俗。」今案「禄」与「厚」「足」「屋」,王念孙谱均入侯部,是角与厚同部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敦煌本同,河上公世德堂本同(宋刊本七十七字,有误脱)。王本八十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贵生第五十」,王本题「五十章」,范本题「出生入死章第五十」。
五十一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严可均曰:「是以万物」,御注作「是以圣人」。
魏稼孙曰:「德畜之」,御注无「德」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莫不」二字,景福本无「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本「势」作「热」,恐误。
谦之案:遂州本作「熟成之」,「熟」字亦误。「畜之」,广明作「蓄之」,「贵德」,顾欢作「首德」。又严本无「莫不」二字,后汉书冯衍传引无「是以」二字。
大田晴轩曰:道者理也,德者一气也。生之,谓始之也;畜之,谓赋之以气也。然细寻老、庄之书,一气之外,更无所谓道者,道者亦唯此一气。故庄周以道为天地之强阳气(知北游),「强阳」,运动不息之意(本郭象,「强阳」二字又见寓言篇)。后儒所谓活泼泼地,盖谓此也。「物形之,势成之」,「形」,定形,谓物物而与之定形也。庄周曰:「物生成理谓之形。」是也。「势成之」,谓因其自然之势而成之也。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罗振玉曰:「道之尊,德之贵」,敦煌本作「道尊、德贵」。「之命」,御注本、敦煌本均作「爵」。严可均曰:「夫莫之命」,御注、傅奕作「之爵」。
谦之案:遂州、严遵、顾欢亦作「爵」。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节附注校语云:「明皇、王弼二本『命』并作『爵』。」各王注本均误录作弼注,殿本亦如此。纪昀曰:「案此句,疑『命』字下原校语误作弼注。」案纪说是也。道藏张刻所见王弼本作「爵」,与严遵、傅奕古本并同,敦煌本亦作「爵」,作「爵」谊亦可通。
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
严可均曰:「成之熟之」,王弼作「亭之毒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均作「成之熟之」。又「德畜之」,罗卷脱此三字,武内敦本无「德」字。
谦之案:御注、庆阳、磻溪、楼正、顾、彭、赵、高、范均无「德」字,范「畜」作「蓄」。「成之熟之」,庆阳、楼正、磻溪、赵、顾、彭、高、柰卷、室町、河上、王羲之同此石。「养之覆之」,傅、范与文选辨命论李注作「盖之覆之」。「成之熟之」,傅、范作「亭之毒之」。范曰:「『亭毒』,王弼、李奇同古本。傅奕引史记云:『亭,凝结也。』广雅云:『毒,安也。』」毕沅曰:「说文解字:『毒,厚也。』释名:『亭,停也。』据之,是亭、成、毒、孰声义皆相近。」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奚侗曰:四句已见第十章,此复出。
谦之案:罗卷「恃」误作「怅」,严本「谓」作「为」。又唐李约本无「长而不宰」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畜、育、熟、覆韵(幽部),有、恃、宰韵(之部)。武内义雄、陈柱:有、恃、宰、德韵。邓廷桢曰:「有、恃、宰皆之、咍部字,德则之、咍部之入声也。」姚文田:生、形、成韵(十青平声),畜、育、毒、覆韵(七匊入声)。盖「成之熟之」一作「亭之毒之」,熟、毒韵同。列子黄帝篇:「与汝游者,莫汝告也;彼所小言,尽人毒也;莫觉莫悟,何相孰也!」告、毒、孰为韵,即其例证。又高本汉以生、畜、长、育相间为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熟」,殊六切,去声则殊溜反。老子:「故道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又「育」,余六切,去声则音柚。老子见上。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注六十八字(实六十六字),河、王、傅本七十二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本题「养德第五十一」,王本题「五十一章」,范本题「道生之章第五十一」。
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傅奕本作「可以为天下母」,诸本无「可」字,惟道藏王本此句下注:「善始之,则善养畜之矣,故天下有始,则可以为天下母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与藏本同,殿本误脱此二十二字。案注文「可以为天下母」,与傅奕本同。
既知其母,又知其子。
严可均曰:「又知其子」,河上作「复知」,王弼、高翿作「以知」。
谦之案:「既知其母」,道藏王本同,诸王本、敦、遂本、王羲之本、傅、范本「知」作「得」,景福、广明、河上、柰卷、室町、顾欢及文选思玄赋注引同此石。「又知其子」,室町「又」下有「以」字,敦、遂二本作「以知」,柰卷作「复知」。李道纯曰:「『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或云『既知其母,复知其子』,二句皆非。」
既知□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
谦之案:「知」下「其」字已泐,当据他本补之。「复守其母」,景福本作「复知其母」,盖涉上二「知」字而误。又李道纯本「守」作「归」,邢玄、柰卷、傅、范本「没」作「殁」。又此章所云,即二十五章所谓「周行而不殆」之旨。「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即此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也。「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子母相承不绝,即不殆之义。不殆犹不止,说详二十五章。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
罗振玉曰:「兑」,释文:「河上本作『锐』。」景褔本亦作「锐」,下同。
武内义雄曰:敦本「勤」作「懃」。
谦之案:罗卷作「勤」。又「兑」,今诸河上本并作「兑」,淮南道应训引上三句同。
俞樾曰:案「兑」当读为「穴」。文选风赋「空穴来风」,注引庄子「空阅来风」。「阅」从兑声,可假作「穴」,「兑」亦可假为「穴」也。「塞其穴」正与「闭其门」文义一律。
孙诒让曰:案「兑」当读为「隧」,二字古通用。襄二十三年左传「杞植、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礼记檀弓郑注引之云:「隧或为兑。」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篇又作「兹于兑」,是其证也。广雅释室云:「隧,道也。」左传文元年杜注云:「隧,径也。」「塞其兑」,亦谓塞其道径也。
谦之案:俞说是也。「兑」者通之处,「兑」假借为「阅」,实为穴为窍,耳目鼻口是也。易说卦:「兑为口。」老子「塞其兑」,河上注:「兑,目也。」庄子德充符「通而不失于兑」,亦指耳目而言。淮南道应训「太公曰『塞民于兑』」,高诱注:「兑,耳目鼻口也。老子曰:『塞其兑。』」是也。
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
谦之案:「开其兑」,遂州本「兑」作「门」,景褔本作「锐」。「终身不救」与「终身不勤」二语相对成文,而用意相反。「勤」借为「瘽」。说文曰:「瘽,病也。」(马叙伦说)「救」借为「逑」。说文曰:「逑,聚敛也。」(罗运贤说不逑即无得之意)塞其兑,闭其门,夫唯病病,是以终身不病。开其兑,济其事,咎莫大于欲得,而终身无得。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谦之案:罗卷「小」下有「是」字,误。景褔本、吴澄本「曰」并作「日」,柰卷、河上下句作「日」。吴曰:「日或作曰,传写之误。」案文例与五十五章同应作「曰」,诸王本皆作「曰」,淮南道应训引亦作「曰」,作「日」误。武内义雄谓「见小曰明」之「小」字,为「常」字之坏体,以五十五章「知常曰明」为证。此说甚辨。惟淮南兵略云「见人之所不可见谓之明」,则「见小曰明」之说更为可通。又「守柔曰强」,敦煌本「守」作「用」,又强本荣注引经文云:「用柔曰强。」盖皆涉下文「用」字而误。
用其光,复归其明,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上有「是故」二字,牟子理惑论引三句「用其光,复其明,无遗身殃」,无「归」字。又「复归其明」,高翿作「于明」。
无遗身殃,是谓习常。
严可均曰:「习常」,御注、高翿作「袭常」。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袭常」,「习」、「袭」同音相通。
谦之案:景福、柰卷、顾欢、诸河上、王本均作「习常」。邢玄、楼正、磻溪、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作「袭常」,「袭」「习」古通。文选任彦升萧公行状注引尚书金滕「习」作「袭」,云:「习、袭通。」周礼地官胥师注云:「故书袭为习。」皆其例证。又「常」,说文:「下也,从巾,尚声,或从衣。」盖「常」即古「裳」字。释名:「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此云「袭常」,与二十七章「是谓袭明」,同有韬光匿明之意。「袭」,玉篇:「左衽袍也,入也,重衣也。」意即重衣下,所以自障蔽也。又「习常」之「常」,叶梦得本正作「裳」。惟老子书中,「光」与「明」异义(大田晴轩说)。十六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五十五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五十二章「见小曰明」,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二十四章「自见不明」,言「明」皆就内在之智慧而言。五十八章「光而不耀」,四章、五十
六章「和其光」,五十二章「用其光,复归其明」,言「光」皆就外表之智慧而言。盖和光同尘,光而不耀,是韬藏其光,亦即庄子齐物论所谓「葆光」,此之谓「袭裳」也。不自见故明,明道若昧(四十一章),则是韬藏其明,「是谓微明」(三十六章),「是谓袭明」(二十七章)。盖袭明之与袭常,似同而实异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始、母、母、子、母、殆韵(之部),门、勤韵(文部),事、救韵(之、幽通韵、事协士瘦反),明、强、光、明、殃、常韵(阳部)。谦之案:事,之部,救,幽部,之、幽通韵。奚侗同。奚曰:「母读若每。事、救为韵。鹖冠子世兵篇以、之韵游、邮,亦其例。」
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母」,古音满以反,引老子此章及「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忽兮若海,漂兮若无所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以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邓廷桢曰:事、救为韵。事为之部之去声,救为幽部之去声,非韵而以为韵者,犹之诗丝衣以「俅」韵「○」、「基」、「牛」、「鼒」也。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河上、王本同,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归元第五十二」,王本题「五十二章」,范本题「天下有始章第五十二」。
五十三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丁仲祜曰:介,微也,一切经音义十五引易刘瓛注,列子杨朱篇「无介然之虑者」释文。列子仲尼篇:「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虽远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内,来干我者,我必知之。」宋林希逸曰:「介然之有,言一介可见之微也。」又介然,坚固貌,荀子修身篇「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注。张充与王俭书:「介然之志,峭耸霜崖,确乎之情,峰横海岸。」
王念孙曰:王弼曰「唯施为之是畏也」,河上公注略同。念孙案二家以「施为」释「施」字,非也。「施」读为「迤」,迤,邪也。言行于大道之中,唯惧其入于邪道也。下文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河上公注:「径,邪不正也。」是其证矣。(案径即上文所谓施也。邪道足以惑人,故曰唯施是畏。王注曰:「言大道荡然正平,而民犹尚舍之而不由,好从邪径,况复施为以塞大道之中乎!」于正文之外,又增一义,非是。)说文「迤,邪行也」,引禹贡:「东迤北会于汇。」孟子离娄篇「施从良人之所之」,赵注曰:「施者,邪施而行。」丁公着音迤。淮南齐俗篇「去非者,非批邪施也」,高注曰:「施,微曲也。」要略篇「接径直施」,高注曰:「施,邪也。」是「施」与「迤」通。史记贾生传「庚子日施兮」,汉书「施」作「斜」,斜亦邪也。韩非解老篇释此章之义曰:「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此尤其明证矣。
刘师培曰:案王说是。惟韩非子解老篇曰:「书之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大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据此文观之,则「唯施」古本作「貌施」,或「貌施」之上有「唯」字。国语晋语云:「夫貌,情之华也。」广雅释诂:「貌,巧也。」是「貌」字之义与夸饰同,故与「施」同为邪道。
大道甚夷,而人好俓。
严可均曰:「而人好径」,御注、高翿作「民其好径」,河上、王弼作「而民」。
罗振玉曰:「而」,敦煌本作「其」。
谦之案:「夷」,范本作「○」。范曰:「○,古本如此,说文云:『行平易也。』」又「径」字,严本作「径」,景龙、御注、宋刊河上本皆作「俓」。意林卷一引经「而民好俓」,注引河上公「俓,邪不平正也」,是马总所见本作「俓」。玉篇人部:「『俓』,牛耕、牛燕二切,急也。」作「俓」恐非。「而人」,高翿、磻溪、楼正、范、赵均作「民甚」。
刘师培曰:「俓」字之下当有「大」字。四十一章「大笑之」,王念孙谓当作「大而笑之」。「大」与「迂」同,王以迂义解彼文「大」字,义虽稍曲,然此文「径大」,大实训迂。汉书郊祀志「怪迂」,颜注:「迂谓回远也。」是「迂」与「径」同,故此文「径」「大」并言。谦之案:刘说本韩非子,虽辨而曲。王先慎曰:「德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河上公云:『径,邪不平正也。』此『大』字衍。」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马叙伦曰:「朝甚除」,「除」借为「污」,犹「杇」之作「涂」也,诸家以除治解之,非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芜」作「苗」。
谦之案:法京敦丁本作「苗」,罗卷作「芜」。说文:「苗,艹生于田者。」公羊传桓四年注:「苗,毛也。」此亦「芜」之假借。「芜」,说文:「秽也。」周语「田畴荒芜」,注:「秽也。」「田甚芜」,谓土地芜秽不治也。又「除」,高本汉本一作「持」,误。
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
严可均曰:「服文彩」,御注、高翿作「彩」。「厌饮食」,御注作「厌」,高翿作「冒」。
罗振玉曰:「彩」,广明本作「丝」。「厌」,敦煌本作「餍」。「财」,敦煌本作「资」。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资货」,与韩非喻老合。
谦之案:「彩」,严、彭、范、磻溪、楼正作「采」。「彩」与「采」同,说文:「从纟,采声。」一切经音义引尚书云:「五彩彰施于五色。」考正记云:「五彩备者谓之绣。」陈景元注引傅奕云:「采乃古文绣字。」宇惠曰:「『服文彩』,林本彩作采,韩非子同。一本作绣。」又「财货」,傅、范作「货财」,王羲之、赵、彭作「资财」,顾作「资货」。「饮食」,殿本作「饫食」。
是谓盗○。非道也哉!
严可均曰:王弼「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释文引河上本同。
谦之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夸而不以其道得之,盗夸也;贵而不以其道得之,窃位也。故举非道以明,非道则皆盗夸也。」知王本读夸为夸。武内敦乙本与罗卷均作「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想王本亦同。惟武内敦乙本有「也哉」二字,罗卷无。又严、彭、王羲之、磻溪、楼正均作「盗夸」,范本作「盗○」。
杨慎曰:「是谓盗夸」,诸本皆作「夸」。柳子厚诗亦押盗夸,盖韵之故。今据韩非解老篇改作「竽」。
非之解曰:「竽为众乐之倡,一竽唱而众乐和。大盗倡而小盗和,故曰盗竽。」其说既有证,又与「余」字韵协,且韩去老不远,当得其真,故宜从之,虽使老子复生,不能易此字也。又柳子厚押韵,林萧翁、刘会孟解训,皆作「夸」,盖不考之过。河上公注亦作「夸」,岂有如此低神仙乎?
俞樾曰:按「夸」字无义。韩非子解老篇作「盗竽」,其解曰:「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锺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今大奸作则俗之民唱,俗之民唱则小盗必和。故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而资货有余者,是之谓盗竽矣。」盖古本如此,当从之。
顾炎武曰:「夸」,古音枯。老子「朝甚除」至「是谓盗夸」,说文:「夸,从大,于声。」又洿、刳、刳、字皆从夸得声。杨慎据韩非子改老子「盗夸」为「盗竽」,恐非(唐韵正卷四)。又曰:「是谓盗夸」,杨慎改为「盗竽」,谓本之韩非子,而不知古人读夸为刳,正与「除」为韵也(答李子德书)。
于省吾曰:按「盗」应读作「诞」,盗、诞双声,并定母字。敦煌本「夸」作「夸」,「盗夸」即「诞夸」。说文:「夸,从大,于声。」景龙本「夸」作「○」。韩非子解老作「盗竽」,「盗竽」即「诞迂」,「迂」「竽」并「夸」之借字,韩非子解竽为乐器,误矣。吕览本生「非夸以名也」,注:「夸,虚也。」荀子荣辱「岂不迂乎哉」,注:「迂」,失也。」失与虚义相因。汉书五行志「叔迂季伐」,注:「迂,夸诞也。」上言「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皆诞夸之事,上下文义,适相连接。「诞夸」、「诞迂」乃古人謰语,亦作「夸诞」、「迂诞」。荀子不苟:「夸诞生惑。」儒效:「夸诞则虚。」抱朴子袪惑:「浅薄之徒,率多夸诞。」史记孝武本纪:「事如迂诞。」汉书艺文志:「则诞欺怪迂之文,弥以益多。」语例并同。自读「盗」如字,而「盗夸」二字遂不可解诂。
谦之案:作「盗○」是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夸,与碑本合。御注、赵孟俯本同此。范本作「○」,疑与「○」字通。○,说文:「所以惊人也。从大从○。一曰:俗语以盗不止为○,读若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除、芜、虚、余、竽韵(十二鱼平声)。邓廷桢、奚侗。「竽」作「夸」。高本汉:除、芜、虚、余、竽(一作「夸」)与采、食、哉相间为韵。武内义雄:畏、夷、径为韵。谦之案:畏、夷皆脂部,「径」字非韵。
江永古韵标准卷一九麻「夸」,引老子「朝甚除」至「是谓盗夸」。
右景龙碑本五十二字,敦煌本、王、范本同,河上本五十一字,傅本五十四字。河上本题「益证第五十三」,王本题「五十三章」,范本题「使我介然章第五十三」。
五十四章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祭祀不辍。
严可均曰:「子孙祭祀不辍」,王弼「子孙」下有「以」字,韩非子有是「以其」「世世」四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者」字,景龙本、敦煌本无「以」字。「祀」,敦煌本作「祠」。
谦之案:顾欢本第一句亦无「者」字。傅本「抱」作「袌」,范本「脱」作「捝」。严遵、河上、御注、磻溪、楼正、顾、赵、傅、范、高均无「以」字。又周易集解「屯」下虞翻引第一句同此石。淮南主术训引「善建者不拔」,注:「言建之无形也。」王念孙云:「此六字乃正文,非注文也。『故善建者不拔』者,引老子语也。『言建之无形也』者,释其义也。文子正作『故善建者不拔,言建之无形也』。」案老子古谊如此。
又韩非喻老「善建不拔,善抱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世世不辍」,顾广圻曰:「德经无『以其』『世世』四字。」又解老引「不拔」、「不脱」、「祭祀不绝」,则「辍」亦作「绝」,「辍」「绝」义同。武内敦本作「醊」,罗卷作「啜」,均非。
修之身,其乃德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
严可均曰:「修之身」,河上、王弼「修之」下有「于」字,下「修之家」、「修之乡」亦然。御注、高翿五句皆无「于」字。「其德有余」,众本作「乃余」,御注作「其德能有余」,韩非子与此同。「修之于国」,韩非子作「于邦」,与丰协韵,今沿汉避讳改也。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之」字,下同。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于」,下四句同。又敦煌本「乃」作「能」,下四句「乃」字同。御注「真」作「○」。「其德乃余」,景龙、景福二本「乃」作「有」,敦煌本「余」上有「有」字。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乃」皆作「能」。
谦之案:彭、赵、傅、范、楼正、高翿亦无五「于」字,室町本「有」字上有「乃」字,无上四「于」字。严本无「其德乃真」句,「其德有余」句与河上、柰卷同此石。又傅、范「国」作「邦」,傅「普」作「溥」。范曰:「『邦』字,韩非与古本同。」
顾广圻曰:傅本「普」作「溥」,案「普」「溥」同字也。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虞氏注引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诗序正义曰:「老子云:『修之家,其德乃余;修之邦,其德乃丰。』」皆无「于」字。虞所引并无「其」字矣。
焦竑曰:「邦」,一作「国」,汉人避高帝讳改之,于韵不协,今从韩非本。
洪颐烜曰:「修之于国,其德乃丰」,案「国」当为「邦」。上下文身、真、家、余、乡、长、下、普皆为韵,此以邦、丰为韵。韩非子解老篇「修之邦,其德乃丰」,又云「以邦观邦」,字尚未改。
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严可均曰:「天下之然」,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然哉」,无「之」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作「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室町、柰卷、顾、彭、傅、范、高「然」下均有「哉」字。严本「天下」二字作「其」,傅、范「何」作「奚」,韩非子解老引亦作「奚」。顾广圻曰:「今德经『奚』作『何』,非。傅本作『奚』,与此合。」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拔、脱、辍韵(祭部,拔音蹩,脱,他厥反)。身、真韵(真部),家、余韵(鱼部,家音姑),乡、长韵(阳部),邦,丰韵(东部,邦,博工反,原作「修之国」,今从韩非子解老篇所引改)。下、普韵(鱼部)。邓廷桢:拔、脱、辍韵,云:「祭部之入声也。」
顾炎武唐韵正四江:「邦」,古音博工反。引老子:「修之邦,其德乃丰。」又九麻「家」,古音姑,引老子:「修之家,其德乃余。」
毛奇龄古今通韵曰:向疑老子「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当是丰与乡协,即东、阳之通。既得易林功、国之协,始知乡、长、丰、国各自为协,乃辘轳押法,犹未敢遽信也。最后读常武诗,则「父」与「士」协,「国」与「我」协,旷若发曚。盖「国」隶职部,为蒸之入声,东、蒸本相通,故取为协。然则协自有踪迹,非偶然也(卷一)。谦之案:毛说非也。柴绍炳古韵通卷一东部旁通诸韵,引老子此章「国音公」,其误竟同。盖皆不知「邦」今为「国」,乃汉避讳所改,韩非作「邦」,其明证也。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曰:老子「修之于邦,其德乃丰」,别本「邦」作「国」,或是汉人避讳所改。易林「后稷农功,富利我国」,「国」亦是「邦」字。今人韵书引此协国古红切,误甚。
孔广森诗声类(四)曰:案说文解字:「邦,从邑,丰声。」释名曰:「邦,封也,封有功于是也。」邦音曰封明矣。老子「修之于国,其德乃丰」,韩非解老引作「修之邦」,故与「丰」合韵。今本承汉避高帝讳而改耳。毛氏古今通韵乃谓国有工音,疏谬至此,则其它支离之说,亦何足置辨!
江有诰曰:汉人往往避讳改古书,如老子「修之邦」与下「丰」韵,「邦」改为「国」,避高帝讳也。史记「启」字悉改为「开」,避景帝讳也。然则古韵间有不合,未必非汉人所改(古韵总论)。
李赓芸曰:老子德经「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此八句四易韵。「国」本「邦」字,与「丰」协。又管子牧民篇:「毋曰不同生,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国」亦「邦」字,与「从」协也。汉人避高祖讳,改为「国」,后人不知更正,沿之至今。
邓廷桢曰:「国」,一本作「邦」,按作「邦」者是也。邦之为言封也。书序云「邦康叔,邦诸侯」,邦康叔者,封康叔也。论语云「且在邦域之中矣」,邦域者,封域也。古音东、冬、锺、江同部,「邦」音薄工切,正与本句「丰」字为韵。
右景龙碑本八十七字,敦煌本八十四字(字数照武内,罗卷无),河上本九十字,王本九十一字,傅、范本八十六字。河上本题「修观第五十四」,王本题「五十四章」,范本题「善建者不拔章第五十四。」
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谦之案:傅本「含德之厚者,比之于赤子也」,范本无「之」字,河上公、王弼无「者」「之」「也」三字。又列子天瑞篇张湛注引并同此石。此云「赤子」,案汉书贾谊传刘奉世注曰:「婴儿体色赤,故曰赤子耳。」
毒○不螫,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高翿作「毒虫不螫」,王弼作「蜂虿虺蛇不蛰」。按「○」「虺」两通,作「虫」者误。谦之案:遂州、景福同此石。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赵同御注,范同王弼。傅本作「蜂虿不螫」。
毕沅曰:依字「虿」应作「○」,「蜂」应作「」。汉书「蝮手则斩手,足则斩足」,即螫之谓也。说文解字「」作「○」,云:「螫也。」知两字声义近矣。
谦之案:「虫」,玉篇:「一名蝮,此古文虺字。」「虺,今以注鸣者,亦为蝮虫也。」「蜂」当作「」。字林:「,飞虫螫人者。」「螫,虫行毒也。」「虺蛇」二字,在此无义,当从碑本。
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毒虫不螫」,注云:「蜂虿蛇虺不螫。」是此六字乃河上公注也。王弼本亦当作「毒虫不螫」,后人以河上注羼入之。
蒋锡昌曰:王注「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于人也」,是王作「毒虫」。顾本成疏「毒虫,虺蛇类也」,强本荣注「是以毒虫不得流其毒」,则成、荣并作「毒虫」。「蜂虿虺蛇」当改「毒虫」,以复古本之真,俞说是也。
猛兽不据,玃鸟不搏。
武内义雄曰:此二句敦本作「攫鸟猛狩不搏」,遂本同敦本,唯「狩」字作「兽」。
谦之案:范本同遂本,惟「猛兽」在「攫鸟」前,均无「不据」二字。严遵本作「攫鸟不搏,猛兽不据」,二句颠倒。
马叙伦曰:此文当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淮南齐俗训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礼记儒行篇曰「鸷虫攫搏」,并「搏」「攫」连文,可证。「据」「攫」形似而误,又夺「鸷」字耳。成疏曰:「攫鸟,鹰鹯类也。」鹰鹯,正鸷鸟也。说苑修文篇曰「天地阴阳盛长之时,猛兽不攫,骜鸟不搏,蝮虿不螫」,疑本此文,亦「猛兽」「鸷鸟」相对,「攫」「搏」相对,尤可为例证也。潘正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
谦之案:潘静观本改「据」为「攫」,与敦、遂、范本无「不据」二字,均非。案「攫」字,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疏、李约、李道纯、杜道坚、强思齐、宋刊河上本均作「玃」,乃「攫」之别构。傅本作「攫」是。说文:「攫,爪持也。」一切经音义引仓颉篇:「攫,搏也。」并引淮南子云:「兽穷则攫。」高诱注:「攫,撮也。」皆合爪持之义。攫鸟,鹰鹯之类,罗卷作「○鸟」,遂州本作「○鸟」,皆俗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有「攫」字,引古老子作○;卷五有「据」字,引古老子作○。「据」字作两虎相挶状,是故书。按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二:「战国策楚策:『楚与秦构难,此所谓两虎相搏者也。』引之曰:太平御览兵部引此『搏』作『据』,『据』字是也。『据』读若戟,谓两虎相挶持也……文选江淹杂诗『幽、并逢虎据』,李善注引此策『两虎相据』,尤其明证矣。史记张仪传载此文,当亦作『两虎相据』,集解引徐广『音戟』,正是『据』之音……。老子曰『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盐铁论击之篇曰『虎兕相拒,而蝼蚁得志』,皆其证也。今本史记作『两虎相搏』,盖后人多闻『搏』,少闻『据』,故改『据』为『搏』。」知史记、战国策可改「据」为「搏」,则淮南、说苑亦可改「据」为「攫」明矣。此宜从碑本,作「据」是也。
骨弱○柔而握固。
谦之案:「○」,当从各本作「筋」。说文:「筋,从力,象筋也。」田潜曰:「力,筋也,象人筋之形;竹为物之多筋者,从力象其形。」今按「筋」,景龙、敦煌、景福三本作「○」,御注、河上、王羲之、赵孟俯作「」,皆俗字。陆德明曰:「者俗。」九经字样曰:「作『』讹俗,又作『觔』,误。」
未知牝牡之合而囗作,精之至。
严可均曰:「而○作」,王弼作「而全作」。释文引河上作「○」,本一作「脧」。「精之至」,河上、王弼「至」下有「也」字,下句亦然。
魏稼孙曰:「而作」,「而」下原空一格,严臆增「○」字,御注泐。
罗振玉曰:敦煌本、景福本亦作「○」。「精之至也」,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也」字,下「和之至也」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王羲之、赵孟俯诸本并作「○」,傅、范作「朘」,高翿作「○」。范应元曰:「『脧』,傅奕与古本同,今诸本多作『○』。玉篇『朘』字注亦作『○』、『○』,系三字通用,并子雷切,赤子阴也。」
俞樾曰:按「而全作」,「全」字之义未详。王注:「作,长也,无物损其身,故能全长也。」说殊未安。河上本「全」作「○」,而其注曰:「赤子未知男女之合会,而阴作怒者,由精气多之所致也。」是以「阴」字释「○」字。玉篇肉部:「朘,赤子阴也。」「○」即「朘」也。疑王氏所据本作「全」者,乃「○」字之误。「○」者,「阴」之本字……老子古本,盖从古文作「○」,而隶书或为「○」,武梁祠堂画象「阴」字左旁作「○」是也。「○」字阙坏,止存上半,则与「全」字相似,因误为「全」矣。是故作「○」者老子之原文,作「全」者「○」之误字,作「○」者其别本也。王氏据误本作注,不能订正,遂使老子原文不可复见,惜之。
易顺鼎曰:按释文云:「河上本一作脧。」又引说文:「脧,赤子阴也。」说文无「脧」字,据此则唐本有之。玉篇亦云「脧,赤子阴也」,即本说文之义。是说文本收「朘」字,盖即出于老子。「朘」「全」音近,故或假「全」为之。王注之误,在于望文生义,不知「全」为「朘」之假借。
洪颐烜曰:按说文无「朘」字。玉篇:「朘,赤子阴也。亦作○,声类又作○。」说文亦无「○」字,「○」疑「○」字之讹。说文「○,盖也,象皮包覆,下有两臂,而夕在下,读若范。」素问六节藏象论「诸髓者皆属于脑」,与下文「精之至也」,义亦相合。
章炳麟曰:老子「未知牝牡之合而○作」,释文:「○,赤子阴也,子垂反。」三州谓赤子阴曰「○」(岭外三州语)。
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
谦之案:「号而不嗄」,严可均曰:「高翿『而』下有『嗌』字。」案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磻溪均有「嗌」字。「号」,严作「嗥」。「嗄」,河上、柰卷作「哑」,傅作「○」,严作「嚘」。案庄子庚桑楚篇「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释文:「『嗥』,本又作『号』。『嗄』,本又作『嚘』。」古钞卷子本正作「儿子终日号而嗌不嚘」,疑出老子。「嗌」乃秦、晋方言,李颐曰:「嗌音厄,谓噎也。」扬雄方言六曰:「厮(音斯)、嗌(恶介反),噎也(皆谓咽痛也,音翳)。楚曰嘶,秦、晋或曰嗌,又曰噎。」老子楚人,当用楚语。
成玄英疏:「言赤子终日啼号而声不嘶嗄者,为无心作声,和气不散也。」成所见本经文,疑作「终日号而嘶不嗄」。彭耜释文曰:「嗌,咽也。黄茂材云:『古本无嗌字。而「嗌不嗄」,庄子之文也,后人乃增于老子之书,今不取。』」又「嗄」,本又作「噫」,或作「哑」。陆德明曰:「而声不嗄,当作噫。」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曰:「弼本『嗄』作『噫』。」又引弼曰:「无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噫也。」是王本作「噫」。噫与欭、噎、嚘均一声之转。严本作「嚘」,指归「啼号不嚘,可谓志和」,玉篇亦引作「终日号而不嚘」。说文「嚘」字云:「语未定貌。」扬雄太玄夷:「次三柔,婴儿于号,三日不嚘。测曰:婴儿于号,中心和也。」语本老子。「嚘」,从口从忧,与「嗄」形近。与「噎」义近,盖「嗄」为本字。庄子庚桑楚篇司马彪注:「楚人谓极无声曰嗄。」老子楚人,用楚方言,用之秦、晋则为「嗌」,又为「噎」。「噎」有忧义。刘端临经传小记曰:「噎,忧也。诗『中心如噎』,传曰:『噎忧不能息也。』噎忧双声字。玉篇引『诗「中心如噎」,谓噎忧不能息也』,增一『谓』字,最得毛氏之意。『噎忧』即『欭嚘』,气逆也。说文『欭』字注:『忧也。』玉篇『嚘』字注:『老子曰:「终日号而不嚘。」嚘,气逆也,亦作○。』广韵:『欭,忧叹也。』『○,气逆也。』噎、噫、欭、忧一声之转。」案端临所见,王念孙方言疏证补(高邮王氏遗书本第三册)引之,谓「实贯通毛传、方言之旨」是也。今据以订正老子,知「号而嘶不嗄」,「嗄」是故书,其演变为「嚘」,为「○」,因又转为「噫」,为「哑」,盖皆方言之变耳。易顺鼎曰:「按庄子庚桑楚篇云『终日号而嗌不嗄』,正本老子之文,较之太玄、玉篇更为近古可据。『嗄』即史记刺客传『舌炭为哑』之『哑』,索隐谓:『哑,喑病也。』此章以螫、据、搏、固、作、嗄为韵,皆古音同部字,若作『嚘』则无韵矣。释文:『嗄,一迈反,又于介反。』音并非。」章炳麟曰:「司马彪曰:『楚人谓极无声曰嗄。』今通谓不能言者为『嗄』,极无声亦曰『嗄』,通借『哑』字为之。『哑』本训笑,易言『笑言哑哑』,然史记刺客列传已云『吞为哑』,其假借久矣。」(新方言四)据此知「哑」为假借字,本字实为「嗄」。「嗄」「哑」同字,故河上、柰卷作「哑」,然「哑」为后起之字,欲复老子古本之真,则宜从碑本作「嗄」,作「嚘」、作「○」、作「噫」、作「哑」皆非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严可均曰:「知常曰明」,河上作「日明」,下二句皆然。
武内义雄曰:「益生曰祥」之「祥」字,罗振玉所藏敦煌本作「详」。案「祥」为「牂」之假借,与「壮」同义,与下「物壮则老」之「壮」字相应。
谦之案:罗考异未及此。校罗卷确为「详」字,与遂州本同,罗失校。遂本无「知常曰明」句。「曰」字,景福、柰卷作「日」,下三句皆然;室町本下三句作「日」,首句作「曰」。「强」字,楼正、武内敦本作「强」,傅奕「曰强」作「则强」。又「益生曰祥」,李道纯作「益生不祥」。道德会元序例云:「『益生不祥』,或云『日祥』,或云『曰祥』,皆非也。」李本据河上丈人章句白本,理长。庄子德充符篇:「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盖益生则老子所谓「生生之厚」,反于自然而动之,不祥是也。「不祥」二字,经文三见: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七十八章「受国不祥」。惟此独作「祥」字,似有可疑。盖祥有妖祥之义。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玉篇:「祥,妖怪也。」是祥即不祥。道德经取善集引孙登曰:「生生之厚,动之妖祥。」是也。「曰祥」,说亦通。
易顺鼎曰:按祥即不祥。书序云「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与此「祥」字同义。王注曰:「生不可益,益之则夭。」「夭」字当为「妖」,盖以「妖」解「祥」字。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正作「妖」。
马叙伦曰:河上注曰:「人能知道之常行,则日以明达于玄妙也。」是河上亦作「日明」。成疏曰:「多贪世利,厚益其生,所以烦恼障累,日日增广。」又曰:「是以生死之业,日日强盛。」是成「曰祥」作「日祥」。……伦谓「日」为「曰」误,「曰」「则」通用。
谦之案:作「曰」是也。淮南道应训、文子下德篇引并作「曰」,当从之。刘文典三余札记(卷一)谓「曰当为日,形似而误」,以河上本此章为证,非是。
马叙伦又曰:「气」当作「气」,「强」借为「僵」。庄子则阳篇「推而强之」,玉篇引作「僵」,是其例证。……老、庄「气」字有视「心」字义为胜者,如庄子人间世篇:「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应帝王曰:「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本书「专气致柔」,「冲气以为和」,皆是也。此「气」字义亦然,故曰「心使气曰僵」。
俞樾曰:按此下本有「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二句,后人因已见于五十二章而删去之耳。淮南道应篇引老子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也。」是古本有此二句之明证。且「用其光,复归其明」,正见物不可终壮之意。故下文曰:「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今脱此二句,则与下文之意不属矣。文子下德篇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谓玄同,用其光,复归其明」,亦有下二句。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严可均曰:「谓之不道」,御注、高翿作「是谓不道」。
罗振玉曰:两「不」字,敦煌本并作「非」。
谦之案:作「不」是也。「早已」当作「早亡」,说见第三十章。遂州本、顾本「不」作「非」,严本上句作「非」,下句作「不」。楼正、磻溪、彭、傅、范、赵并同此石。王羲之「谓之」作「是谓」,河上「物壮则老」作「物壮将老」,广明「早已」作「早以」。又太素卷三引老子三句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螫、据、搏、固、作、嗄韵(鱼部,螫音恕,搏音布,作音诅,嗄,疏去声)。常、明、祥、强、(阳部),老、道、已韵(之、幽通韵,老,卢叟反,已协音酉)。谦之案:老、道,幽部,已,之部,此之、幽通韵。姚文田、邓廷桢同,惟「嗄」作「哑」,「已」字无韵。高本汉:「螫」作「赦」,赦、搏、作与据、固相间为韵,老、道、已韵。
顾炎武唐韵正二十二昔:「螫」去声则音赦。十九铎「搏」去声则音甫,引老子此章,作音则故反,嗄音户。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二昔曰:「螫」,施只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玄符篇「毒虫不螫」,与据、搏(音布)协。
孔广森诗声类(九)鱼类曰:古文去入通协者,老子:「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
邓廷桢曰:螫、据、搏、固、作、嗄为韵。按「抟」当作「搏」。说文「搏」字解云:「索持也。」周礼射人「狸首」注云:「狸善持者也,持即搏也。」淮南子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此其义也。周礼环人「搏谍贼」,经典释文「搏,房布反」,为御部字,此其音也。此节上下文皆用御韵,不应此句独无,惟作「搏」则于韵正协。又尔雅曰「攫父善顾」,郭注云:「能攫持人,善顾盼。」说文「攫」字解云:「大母猴也,善攫持人。」此节文义,盖言毒虫善螫而不螫,猛兽善据而不据,攫鸟善搏而不搏,则于义亦通矣。又「作」,古音读若阼、胙。夏声之字古音在御部,说文无「嗄」字。广韵「嗄」字引老子「终日号而不嗄」,注云:「声不变也。」庄子庚桑楚曰「终日嗥而嗌不嗄」,与此文同。是老子本作「嗄」,与螫、据、搏、固、作等字为韵。傅奕校定老子,作「不○」;玉篇「嚘」字引此句作「不嚘」,注云:「气逆也。」皆缘不知「嗄」为入韵之字,故致有异文耳。又老、道为韵,老、道皆幽部之上声也。「老」,古音在黝部,诗击鼓与「手」韵,女曰鸡鸣与「酒」韵,采芑与「雠」、「犹」、「丑」韵,小弁与「首」韵,泮水与「○」、「酒」、「道」、「丑」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五字,河上七十九字,王本八十一字,傅本八十三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题「玄符第五十五」,王本题「五十五章」,范本题「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谦之案:傅、范本「不言」、「不知」下并有「也」字。河上公、王弼诸本及理惑论、文选魏都赋、运命论两注引均无二「也」字。辅行记三引同,惟「者」作「则」。庄子天道篇:「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北游篇:「夫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语皆本此,亦无「也」字。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严可均曰:「解其忿」,河上作「纷」,王弼作「分」。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忿」,盖「纷」为「忿」之借字。
谦之案:景福、严遵、高翿亦作「忿」,邢玄、磻溪、楼正、柰卷、顾、彭、傅、范、赵作「纷」。案吕览慎大篇「纷纷分分」,注:「恐恨也。」疑「分」字为「棼」字之省字。左隐四传「犹治丝而棼之也」,释文:「乱也。」王本「解其分」,即解其紊乱也。敦、景、遂本作「忿」。按广雅释诂三:「忿,怒也。」易象传:「君子以惩忿窒欲。」楚辞怀沙「惩改忿兮」,注:「恨也。」「改忿」亦即「解其忿」,二说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