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人洪粮
薛生
卖杜绝尽根契字人蔡淡若、蔡洪霖
代书人(自笔)
第一之六归管字
立归管字人郡城内徐植记,有同盐埕庄许沕老明买蔡家之盐埕一副,埕名三僯,坐落濑北场第七甲内。埕格三十二格,水坵二埒,其四至俱载在上手契内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置,托中向与同买人许沕商议,将自己应分一半出卖与许沕,三面言议定着价一百二十四大元。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盐埕全副及仓廒、器具,随时踏明界址,逐一点交许沕全副掌管晒曝,永为己业。植记一卖终休,日后子孙不得生端反悔,套谋取赎滋事。保此盐埕果系同买转卖归管之业,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等情,植记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所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归管字一纸,并缴连上手契五纸,合共六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二十四大元完足,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