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六年五月日。

为中并代笔人林以松

在场见管社人张绍唐

同立借银摹字番耆阿蚊巳、粗皮九仔、武乃加笋、荖一那墨

东势打那美社番土目龟刘摆约

龟刘那墨龟刘武礼阿梢

笼爻荖一斗乃斗阁勿仔史

阿蚊那眉大籶乃小老根仔往

阿蚊那墨抵反笼爻抵反九仔

大谨抵反阁老爷赖返

那爻老暖谢曰碌乃武礼

房以荖衣摆那眉加笋龟刘

第三一誓借银字

立质借银字人陈五舟,即陈赐老,有承买过吴家枧仔水源,年税卖八仙洋各佃灌溉课田,收取水租无异。兹因别置,托中保向张国记质借过清水佛银九十大元正。银即三面收讫,议定全年愿纳银主利谷一十六石正,即对王所记名下八仙洋田配灌枧子水二十五份中,应得二份,年该纳五舟之水租一十六石,全数付其控抵利息,不敢异言。借约不拘年限,除纳利外,听五舟备银清还,赎回水租,不得刁难;如无银清还,仍听银主收租抵利。至所记应得水源,五舟如无加筑前港仔新枧,不得加增租额,减少水份,亦不得藉词不行税卖。如银项还明,所记应纳水租,照依各佃成规完纳。此系现银明借,二比甘愿,恐口无凭,合立质借银字一纸,付照。其承买水契带连别业,不得并缴,又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清水佛银九十大元足讫,再照。

再批明:陈子宛陆续向张国记添借去佛银十大元正,俟赎回之日,一齐备还清楚,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613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