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二年八月日。

知见人后垄等社通事锺启宗

白番右武乃君、右武乃、猫老尉、

右武乃子、丁仔勿腊、棹格、

猫■〈口六〉达盖未、南茅、丁仔尉其刘、

答礼、加远、搭药加嗹、妈妈、

猫老尉、武葛打那、末仔未、南茅、

加■〈口六〉夏、末仔末夏胜务、陈文、

合番盖末、大人老尉、杂班、

武葛狮鼻、加■〈口六〉喊

业主土官乌牌

第一三五永耕字

同立永耕字迁善南北社通事、业户、土目、番差、甲首、暨众白番,有承祖父遗下应管山仑,在竹林庄后,土名大仑,东至横车路为界,西至本仑山脚为界,南至犁壁仑坑中为界,北至中仑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兄弟姊妹相议,愿将此山仑出卖,先尽问房亲伯叔兄弟姊妹不欲承买,外托中引就向与下厝庄某号、竹林庄某同出首承买,时同中议定面值仑价佛银一百一十大员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仑随即踏明界址,交付买主前去掌管招佃,栽种树木相思杂子,日后子孙不敢言及贴赎找洗,亦不敢异言生端。历年面约配纳相思柴二十担,交纳给单。保此山仑系是迁善南北社物业,与别社番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我社头人一首出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永耕字佛面银一百一十大元,库秤十七两正完足,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269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