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免雍正八年地丁银。九年七月,潦 ,蠲免灾区地丁银。十二年,水,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三年九月,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钱粮实欠在民者。又豁免漕项学租杂税。十二年以前未完钱粮耗羡带征,缓征漕项本折银米及黄快丁银造船等项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