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免元、二年民欠钱粮。
十一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十五年,免十三年以前未完耗羡十分之六。
十六年,免十三年以前民欠地丁银两。
二十二年,免二十一年前民欠地丁钱粮。
二十六年,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二十七年全免。
三十一年,轮免安河漕粮。
三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知县韩梦周捐廉并劝富户捐输助赈 。是年,办荒政最善 。
三十五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年,旱灾,蠲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
四十二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
四十五年,轮免各省漕粮,安河于五十年全免。
四十六年,旱灾,蠲粮有差。
五十年,大旱,蠲免钱粮有差。五十一年春,平粜赏口粮借给种籽银。
五十一年,水,圩田灾,蠲免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一月。
五十五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五十六年轮免。
六十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嘉庆二年轮免。
嘉庆十六年,东北乡旱,饥。知县伍士超捐廉劝输设厂赈粥 。
十九年,旱灾,蠲免地丁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两月。知县伍士超捐廉并谕富户捐助或钱或豆麦杂粮,各从其便,共计捐钱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余千,杂粮八千零九十余石。城乡随宜设厂,酌定饥口名数 ,以人筹出,先期将各户应领之数揭榜,厂所照榜给票,照票给赈。凡四月而毕。
二十三年,豁免民欠积年钱粮。
道光三年,大水,圩破,蠲免灾区钱粮有差。平粜赏给口粮两月。
附祥异照旧志例,自前明始
明宣德四年,驺虞产于县北石固山 。
成化元年,大饥。
十八年八月,雨雹 ,禾尽落,岁饥。
弘治六年九月至次年正月,大雨雪。
十五年,大饥。
正德七年,大水。
十四年,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