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恒春县)。

台南府转行巡抚刘铭传批饬各属发澎监禁人犯暂行停解

代理台南府正堂本任埔里抚民分府随带加三级纪录十次方,为转饬事。

本年六月十五日,蒙臬道宪唐札开:『案奉爵抚宪刘批——澎湖厅禀报「化善所各犯染疫患病及暂请停解」各缘由,奉批:「该厅押房仅止五间,禁犯已至五十余名之多;所禀拥挤,尚属实在情形。仰台湾道查照所请,通饬各属于现有禀准发澎监禁人犯各羁本监,一律暂行停解;俟澎湖限满各犯释放,稍觉宽疏,仍即照章办理。并饬该厅将近来传染时疫禁犯,加意调治。一面复勘押房地界,如可扩充,酌筹添盖数间,俾可分禁,以恤罪囚。此缴」等因。奉此,除分饬遵照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通饬各属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等因。蒙此,除分行外,合就转饬。

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 · 第 122 / 14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