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札(恒春县)

台湾府转行巡抚刘铭传具奏「台湾光绪十三年八月至十二月调委署代理州县各员缺」折稿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行知事。

本年五月十五日,蒙本道宪唐札开:『本年五月初九日,准台藩司移:「奉爵抚部院刘札开:『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四年四月初九日在台北府城会同兼管福建巡抚事闽浙督部堂杨恭折具奏「台湾光绪十三年八月起、至十二月底止调署委署代理州县各员缺」一折,除俟奉到朱批另行恭录行知外,行司即便移会台湾道转行查照。毋违』等因。奉此,合就移请转饬遵照施行」等由;计黏抄折稿一纸到道。准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饬。札到该府,即便转照毋违。此札。计黏抄折稿一纸』等因。蒙此,除分行外,合就行知。

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此札。

计黏抄折稿一纸。

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 · 第 88 / 14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