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六年五月十七日给。

大众庙中元祀业碑(二)

——同上。小碑数块,黏于右厢壁。摹搨中间开列被欠字号账码,兹不具载。姑撮录其首尾,以存梗概。

为乐充祀业,以垂久远事。

缘同治六年间,有本城恒义号(即麦悔官)生理倒罢,积欠和等众郊户银货账项,核算数千元,付悔再行整顿生理,按期摊还。不意账货复被侵蚀,仅存瓦屋四座;变价分还,十不偿一。爰是和等邀集众铺户人等酌议,愿将此瓦店四座充入南坛为祀业,以备历年中元费用之需。聚铺户等俱各心悦诚服,从兹勒石以垂久远。店契禀官存案。

所有乐充芳名,开列于左(以下各铺字号被欠账码不录):

收王作官癸酉年讨去店一座银……。

收陈南山官讨癸酉去店一座银……。

收厝税并利计银……。

对扣外,尚存银二百余元,厝二间。

捐充文昌帝君永租并会课田租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九芎林广福宫。

里人锺宝顺施出会课田租六石。

温新来施中元田租四石。

郡庠刘维翰施出会课田租八石。

贡生张云龙施出会课田租二石。

郡庠加六品军功宗卿刘维翰接办大约三十六佃人等遗下三、四重埔等处埔园,被人争夺年久,经翰出身极力吊回管耕,贌定租额二十余石;分拨十四石以为文昌帝君祭祀之用,又拨六石以为中元普度之资,又拨五石以为国王宫首油之需。一拨为定,永无加减。每年配纳潘卫社业主大租榖一石,勒石为照。

新竹县采访册 · 第 15 / 4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