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

牛馬互無

外道計無因無果。若言父母是眾生因者。男女當具二根。又眼見男女不似父母等。第三計各異互無。如牛中無馬。馬中無牛。

隨緣方便及息二邊。俱明三止三觀

隨緣三止者。著空心息名止息止。心住中道名停止義。中道非邊。是不止止義。三觀可解息二邊三止者。不著空假名止息止。心冥中道名停止止。中道非止非不止是不止止。觀亦可解。

對斥小乘

斥云。唯阿那律天眼所見。為作相耶。無作相耶。假使作相。則與外道五通等。若不作相。即是無為。不應有見。

借彼知見之名。非全用義

經曰。云何為知自餓法投投淵赴火。自墜高巖。五熱灸身等。云何不見菩薩。不見一人。行如是行得正解脫。亦知亦見者。為見眾生。行於邪法必墮地獄。是名為見。知諸眾生。從地獄出生於人中。若能修行得入解脫。又亦知亦見者。見常無常。苦樂。淨不淨。我無我。是名為見。云何為知。知諸如來不入涅槃。經中廣解。

天親無著

金剛論。

下之二句。複疎三諦

百非中四句之二也。以無有相貌句是三諦義。記云。無邊無中故是三也。若三俱亡乃是絕四離百。

大論二十二云。菩薩修十善。各有五心。謂下。中。上。上上。上中上。初發五心。乃至具足五心。如是百心名為百福

五心。下(一)。中(二)。上(三)。上上(四)。中上(五)。

有五差別故。所謂人天及以四教

五種布施即五差別。淨名疏釋云。若持戒。恭敬。慈心。大福。自捨財。亦教他修福。如是等施皆人檀也。若勝品十善。持戒精進。恭敬聽法。慈心孝順。華香續明。皆天檀也。此皆事施。果報不同。三藏二乘觀諦緣。菩薩觀無常。捨身命財。如代鴿等。並藏檀也。通教體三事皆空。愍眾生故捨身命財。別教行人種種施。圓教捨身者。生死後際等觀。離老病死。得不壞常住命財亦爾。檀即佛性。大品云。一切法趣檀。已上並四教施也。後成佛時。五種一切能捨。眾生來生其國。

但云願攝。其義則通

如云菩薩為菩提故。離殺害心。以此善根。願與一切眾生共之。願諸眾生得壽命長。有大勢力。獲大神通。以是願故。成佛之時。國士所有一切眾生得壽命長。有勢力。獲神通。又菩薩離盜心。與眾生共之。願諸佛土純是七寶。故成佛時。國土純是七寶。眾生富足。乃至遠離邪見。與眾生共之。菩薩成佛時。世界眾生悉得受持摩訶般若波羅蜜。言通者。無五差別異。

觀因緣智四種不同

下智觀之得聲聞乘。乃至上上智觀之得佛乘。四智對四教準知。

論。種種行類相貌

智論七十二云。三事何異。有人言行。是阿[鞥-合+(白-日+田)]跋致菩薩。身口意異於他人。以此表甚深智慧也。類者。分別知諸菩薩是阿[鞥-合+(白-日+田)]跋致非阿[鞥-合+(白-日+田)]跋致耶。相貌者。除行類。種種因緣得知阿[鞥-合+(白-日+田)]跋致相。

不決臧否

下音鄙。語出毛詩盪之什。詩云。於乎小子。未知臧否臧善否非。鄭玄箋云。不知善否。乃是不識是非之義耳。

慧單而智複

加一切成複。

且約前二

藏通。

若單約境。準智可知

若境是自境。名自性境。因智故境。名他性境。境智因緣名共性境。離境離智名無因境。

莊云。天其運乎

天運篇也。運。廣雅云。轉也。注云。不運而自行。

地其處乎

不處而自止。

日月諍於所乎

正文所爭不爭所而自代謝。

孰主張是。孰紀綱是

皆自爾也。記作氏。誤。

孰居無事推而行是

無則無所能推。有則各自有事。然則無事事而推行。是者誰乎哉。各自行耳。已上並郭象注耳。

老計守雌

道經曰。知雄守雌為天下溪。常德不離猶歸於嬰兒。注云。雄以喻尊。雌以喻卑。去尊就卑。歸老於嬰兒。無所知也。

君弱臣強至二教

下文云。三藏從無明生。不由真起。此自性邪。見通教真是不生生。一切惑苦滅。此惑是由不生。此他性邪見。此界內惑。以惑為自。以真為他界外。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別教計黎耶生法。此執他性。圓教計法性生法。此計自性。前君弱臣強。今君強臣弱。

生等對四教精進

若二藏相應即生生精進。乃至圓教不生不生精進。

無言菩薩

大集第十三云。王舍城師子將軍。生一子不啼泣。乃至七日眼不瞬。人謂之瘂。父母立字名無言。後見佛廣現神變等。無言即契理也。

論。作四說性執久破

與下化他境意同。下記云。自行若滿必須化他。

一一悉中皆四說

下化他境中。一一悉中。各引四悉文證。

於一名下說無量義

涅槃三十一云。猶如涅槃。亦名無生。亦名無出。亦名無作。亦名無為。乃至亦名吉祥。

以蜈蚣等用喻獨頭

疏云。蜈蚣譬戲論嗔。守宮百足兀然譬獨頭無明。今記文以蜈蚣喻獨頭。似誤。

三昧樂意成身。即三四五地心寂不動

生方便土。須已辨地也。今見等地而言成身者。或是超人。或是以空三昧且攝之耳。或是果中預談因位。或以前而例後詳之。

豈圓六根更入別位

三種意生攝別地。前斯為正意。若攝圓者。斷通惑盡則攝入三昧樂。斷塵沙則攝入覺法自性等位。然六根淨位非次第人。故云豈入別耳。

是二中間即是中道

中間是指名色等五支苦果也。苦道即法身名中道。

六因四緣

因緣名義亦欲略知。今依俱舍出之。六因者。一能作因。謂一切無為法皆為能作因。二俱有因。如四相望本法互相假藉。本法為因。四相為果。四相為因。本法為果。俱時而有故名俱有因。如心王與心所亦互為也。三同類因。如過去善五蘊與現在善五蘊為同類因。現在善五蘊與過去善五蘊為等流果。又如過去解脫戒為同類因。今別脫戒與未來別脫戒為等流果。四相應因。此唯心所法。謂心王心所起必同時。五義平等。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時業。更相隨順。義用相應。故名相應也。互為果邊名為俱有。若相應邊名相應也。五徧行因。謂苦諦下有五煩惱。即苦下五見疑無明。集下二見疑無明。此十一俱三義。一徧緣五部。二徧隨眠五部。三徧與五部染法為因。此因為染污。能與五部染法為因名徧行(去聲)。或徧緣五部名徧行(平聲)。行即滿也。六異熟因。謂能招果熟故名異熟因。三性之中但取善不善。就善法中唯取有漏善為異熟因。為無漏善破壞三有。不招異熟。非因也。為無記劣。不招異熟。言四緣者。一因緣。謂因如是緣故名因緣。緣以前六因中後之五因為體。唯除能作因。二等無間緣。謂前念心心所法齊等。與後心心所法為緣。或可後念心心所法齊等。因前念心心所法為緣。故云等無間緣。言等者。徧依及果。三所緣緣。所緣二字屬境。緣之一字屬心。謂心所緣法性劣。執境方生。猶劣人非杖不起。四增上緣。謂前六因中第一能作因即是增上緣體。故一切法皆增上緣○又婆沙中因緣相攝。初六因攝四緣。能作因攝三緣。謂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餘五因攝因緣。緣謂俱有。同類相應。徧行異熟。又四緣攝六因。因緣緣攝五。謂異熟.俱有.相應.同類.徧行。若等無間緣.所緣緣。無因可攝。能作因攝增上緣。

楞伽第四佛語心品

心品第三云。於彼演說大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地則為八。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既云為次。所以互融。恐人疑今記文寫者誤。故撿經以決之。

為漸為頓

大慧問為漸淨為頓淨。佛言。是漸淨非頓淨。譬如陶師造器。漸成非頓。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

現流

經謂漸頓之化。佛從法性顯現流出。

頓現一切

譬如明鏡頓現眾像而無分別。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現一切無相境界而無分別。乃至云。報佛亦爾。於色究竟天。頓能成熟一切眾生。令修諸行。

五種種性佛

經云。若有聞說一一法自心顯現。不思議境。不驚不怖。此是如來乘性。既云不驚怖。則是菩薩性也。經中不言菩薩性。

聲聞

經云。若聞說蘊處界。舉身毛竪。心樂修習。乃至我生已盡等。此是聲聞性。

緣覺

經云。若聞緣覺乘。舉身毛竪。悲泣流淚。捨離憒閙。或聞神通變化。其心信受。是名緣覺。今記不列緣覺。

不定

經云。不定性者。謂聞三種。謂佛及聲聞.緣覺。隨生信解。而順修習。而成大慧。

無性

彼經四卷。成部文中無無性。只有各別性耳。各別中又說聲聞。

五法

謂相.名.妄想.如如.正智。相者。形相色像等。名者。有如是相。名為缾等。妄想者。有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缾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如如者。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彼如是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是名正智。

及三自性

妄計自性。謂計自性從相生。於種類顯現生計著故。二緣起自性。從所依所緣起。是緣起自性。三圓成自性。謂離名相事相二分別自性聖智。

二無我

人無我。法無我。

論。十地為如佛

大論五十中解云。菩薩坐七寶菩提樹下。入第十地。名為法雲。譬如大雲澍雨。連下無間。心自然生無量無邊清淨諸佛法。乃至云降魔放光具十力等。十方諸佛大聲唱言。某方某國某甲菩薩坐於道場。具佛事。是名十地當如佛。

樂定樂慧。轉世現信解見得身證

此一說。未知記主據何處文耶。蓋以樂定樂慧。自是上流般中一位開出。又復身證不入學人之位。此說與下文俱舍問答相違。學者辯之。

無學為九乃至不壞法

死至骨想是俱解脫之因。故果有神通。

一間

俱舍頌云。斷惑八品一生名一間。疏釋云。間為間隔。為有一生為間隔不證圓寂。

退護思住達

五字下各有一法字。謂退法乃至達法。

問。何緣身證不預其數

連上文。是俱舍語也。此問者是問學人十八中何不云身證。俱舍頌云。得滅定不還。轉名為身證。彼釋云。若不還果修滅定。轉名身證。滅定無身。由身證得故名身證。故答之。滅定有漏。不是依因。故不預數。今記中於三果開為十一。內有身證。俱舍則無。或恐是誤也。

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天台宗 · 第 50 / 109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