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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9 篇- 第一篇 曰:凡有后学之人,七祖、父母,生世有犯玄都上品、中品第一篇之罪,其考尤重,结在九
- 第二篇 曰:凡欲修学上真之道,若己身先有犯上品、中品第二篇中之罪,其考沉结,结罪九阴,盘
- 第三篇 曰:凡修上清宝经,洞玄科文,己身有犯於上品、中品第三篇之罪,其考结於太阳,四司所
- 第四篇 曰:凡修学上真之道,己身有犯上品、中品第四篇目之罪,罪结九阴,悬考玉清,犯者当於
- 第五篇 曰:凡修上真之道,己身有犯上品、中品第五篇目之罪,罪结太阴,考悬青官,犯者当作香
- 第六篇 曰:凡修上真之道,己身有犯上品、中品第六篇目之罪,其罪尤重,为四司所执,考结九阴
- 第七篇 曰:凡学上真之道,有犯上品、中品第七篇目之罪,罪充上清,犯者当以上香十斤,送同学
- 第八篇 曰:凡学上真之道,犯上品、中品第八篇目之罪,为监司所执,考结三清,犯者当以清油一
- 第九篇 曰:凡修上真之道,有犯上品、中品第九篇目之罪,罪结於太阴,悬考於玉清,犯者当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