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曰:凡修上清宝经,洞玄科文,己身有犯於上品、中品第三篇之罪,其考结於太阳,四司所

玄都下品第三篇曰:凡修上清宝经,洞玄科文,己身有犯於上品、中品第三篇之罪,其考结於太阳,四司所执,言奏玉清,犯此之过,当断功克己,入室烧香,叩头首谢,北向叩齿十通,仰祝曰:

太玄幽邈,下世希闻,轻泄宝真,上亏帝尊,自取罪负,伏款灵门,伏愿高上,曲垂玄恩,降以灵感,启以自然。毕,便以叩头九过。如此三年首谢,更清斋三十日,得上解三官,解考九阴,便还修行宝秘,密念克得飞仙。玄科尤重,不得又犯也。

洞真太上道君元丹上经 · 第 3 /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