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不讲避讳学之贻误

第五十四不知为避讳而致疑例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温氏,大雅字彦弘,彦博字大临,彦将字大有。”

欧阳《集古录》七疑其事,谓: “兄弟义当一体,而名大者字彦,名彦者字大,不应如此。”洪氏《容斋四笔》十一始考正之,谓大雅昆弟,皆以彦为名。大雅名犯高宗太子讳,故后人改称其字耳。

《宋永兴军文宣王庙大门记》,有“因开元之旧封,增玄圣之新号”语。《金石萃编》一二七谓:“大中祥符元年,封禅回跸,幸阙里,加封玄圣。至五年十二月,改谥至圣,《宋史礼志》,谓以国讳改谥。按宋代历世无讳玄者,或因是时加号北岳为安王玄圣而改之”云。不知宋人以玄朗二字为其始祖名,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诏内外文字不得斥犯,事详《续通鉴长编》七九。《金石萃编》未之注意,故谓宋代历世无讳玄。

《新唐书纠谬》,有数条实因避讳,而吴缜以为谬者:

卷四“《杜求仁传》舛误”条,谓: “《杜求仁传》云,求仁与徐敬业举兵,为兴复府左长史。据《徐敬业传》,求仁为匡复府右长史,与《求仁传》不同。”不知二传一称匡复,一称兴复,史臣避讳改耳。《新书》于宋讳,或避或不避,初未画一。

卷六“程昌裔名不同”条,谓: “《杨贵妃传》作程昌裔,《公主传》作程昌胤。”不知此史臣避讳,改胤为裔,《公主传》偶未及改耳。

史讳举例 · 第 7 / 13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