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

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

王有巡守,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晉桓莊之族偪,獻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則群公子可謀也已,公曰,爾試其事,士

蒍與群公子謀,譖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宮之楹。

左傳 · 第 53 / 255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