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节 论何故圣教不许娶妾

客曰:“天主十诫第四端,令人孝敬父母,乃理之当然。惟第六端,禁人娶妾,无乃太过乎?若无子者不能娶妾,将不绝其後乎?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为大。’所以无子者,不娶妾生子,难逃不孝之罪。”

一、一夫一妇是天主定命

曰:“一夫一妇,乃天主之定命。只看天主造人之初,独造一男一女配为夫妇。传生人类;未造一男二女、一女二男。所以一夫一妻为上主之定命,人不得随意而改之。

二、不可因孝道而娶妾

“若论孝道之说,男女均平。妻无子,夫能另娶一妾,生子以全孝道。若夫无子,妻可另谋别夫生子,以全孝道。可乎?不可乎?夫一女不得配二男,则一男亦不得配二女明矣。

三、天主掌管生子之权

“再者,有子无子,皆天主之命,人不可强求。

四、孟子之言正解

“若‘不孝有三,无後为大。’孟氏所言,不过为舜王推辞之意。盖舜娶尧王之女,先未告明父母而娶之。

五、无后非不孝

“然孟子亦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并未言及无後为不孝也。

六、圣贤伯夷叔齐皆无后

“考古书内有云:‘伯夷叔齐,二人皆无後嗣。’孔子称之为圣贤,尔将何以解之?

七、妻妾满屋未必得子

“且人之行为,有正有偏。妻为正配,妾为偏房。娶妾生子以全孝道,譬如妾又不生,尔将何以解之?故常富豪之家,妻妾满庭,终身未得子者多矣。而贫穷之人,一夫一妻,子孙反多。你又将何以解之?

八、娶妾之害不可胜言

“况娶妾之害,不可胜言。夫妻必多反目,妻妾必多妒心。或妾生子女,妻竟毒害者有之;或妻不能容妾,杀妾者有之;或妾得宠,毒死妻者有之;或妻妾俱有子女,各自护爱,致子女终身仇恨者有之。以致一家不睦,上下不和。实系刀剑伏于床帏,而不知悟。

九、娶妾是好色淫行

“哀哉!好淫之人,不顾家庭之害,只图本身目前之乐,故借无後为不孝之言,以饰其好色之心。何不想,淫为万恶之首。淫者不孝,孝者不淫。一妇有二夫,必称为娼妓。一夫有二妇,你将何以称之?我是以剖心沥血,切痛以告之云尔。”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640 / 87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