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 论魔鬼害人之故

客曰:“魔鬼要陷人同受地狱之苦,何故?”

一、魔鬼受天主之罚

曰:“我先已说明,魔鬼当初原本是使神,但因骄傲之罪,招了天主之罚,因失天堂永福,受地狱永苦。见天下万民,乃天主之儿女。

二、善人将得天堂永福

“又知人在世间,敬主、修德、立功者,身後必得天堂永福。

三、魔鬼因妒人而害人

“为此,上恨天主,下妒世人。想害天主而万不能,只得害天主之子女。故千方百计,附于邪法人之身,合于菩萨之体,冒名顶替,作怪弄奇,诱人背主向己,同陷地狱永苦,即此故也。”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602 / 87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