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解是挽回改过之机
孔子曰:“过则勿惮改。”又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盖以太上无过,其次寡过。过者,人所不能无,而贵於速改。天学中所以先领圣洗,以涤前愆,然後专赖上主阴隲默相。虽有过误,因上主预知人力浅薄,不能俱为圣贤,所以有告解之礼,有省察、痛悔、告罪、补赎之条。有罪即依规而行,向神父明言,神父即代上主赐赦。此即挽回改过之机也。
二、自讼省察
但不难於告解,而难於省察。省察者,内自讼之实际,慎独为己之实学也。凡人平日所为,岂尽事事合理、念念无纤悉之慝必也?潜心细省己过,一省念,一省言,一省事,一省缺。
1、省念
其不善之念有三:一妄念初萌,即遏绝不容。此不惟无罪,而且有克邪之力焉。《易》曰:“闲邪”、子曰:“克复”此之谓也。一、妄念初动,不猛绝之,而且想像。如从违未定,出乎此,即入乎彼。《孟子》曰:“几希”、曰:“萌蘖”,此不免有染於心而玷疵也。一、邪念发时,不惟不力绝,乃心悦之,欲行於事。《孟子》所谓“放其良心”,“犹斧斤之於木,旦旦伐之。”可以为美乎?此虽未形於外,而其罪已成於内。与已犯之罪同类也。三者各有轻重,不可不分别也。
2、省言
至於过有大小焉,小者如闲论、嘲谑、叱詈等,虽无大伤人己,亦不得谓无罪。如虚誓妄证,扬人阴恶,谈人闺闲,破人婚姻,唆人词讼,坏人名利之类,此害人损己执甚,省时不可不自察也。
3、省事
省事,不惟明不善者当省。如犯诫诸款,人所明知为恶者,尤其显者耳。乃有事原善而发念之根或有未善,如施财以求名誉,作善以邀世福。一有计功谋利,矫情干誉之私,亦不可不省。
4、省缺
若内自省而能免过,则又宜细省其缺。大凡分内当为之善,而尚未为,或推诿而姑倚者,皆缺失也。且不惟当省己过,即人之过由我致之者,其罪终归於我,亦不可不细察之也。
5、事事省察
故欲解罪者,必先追想从前领洗,或从前解罪以来,先後所居之地、所行之事、所交接之人,凡思言行为闲失之处,获罪於主、获罪於人、获罪於己。熟思紬绎所犯各罪,曾犯几次。即遵十诫之序,随事审察。庶解罪时,一一真心痛悔,示以後不敢再犯。若不如此加意省察,不可遂求告解。致漏一二大罪不告,则不惟前罪不赦,反增一重罪也。
三、痛悔告罪
省察之後,真诚痛悔。
1、谦卑求主矜怜
其一,在谋想我大罪人,何敢向天威台前,对越至尊之主?必也卑牧自下,求主矜怜。
2、哀痛悔改
其二,在悔想我罪过繁多,幸至大慈,不即降罚,容我改悔,我当何等哀痛。
3、告解求赦
其三,全将符大小过愆,一一依次对神父告解求赦。
四、涤罪
神父方可施补救之道。或诵经,或听弥撒,或守斋鞭策等,一一不可遗失,并不留纤埃微罪之迹以贻疚於幽独。如是,则省察涤罪之功备矣。此而有不升天堂、享真福、永膺帝眷者,吾未之前闻。“刻划透辟,析理入微。真得此道中三味者。”(周南滨)
或有问於余曰:“孔子五十学《易》,可以无大过。”则圣人不能无过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