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阅  报

第二十条 本局购阅之日报、册报,以常驻全体之在局内者各收管一份,如原派收管人请假,即改派他人任保存之责。

第二十一条 各报到局时,号房即照派定清单分别送呈。

第二十二条 各员所收之报,本局同人均可调阅,但须定期缴存。

第二十三条 各员收管之日报,至一月时,即汇交本局掌报员装订。

第二十四条 各员收管之册报,至年假时,或常驻任期届满时,均须汇交本局掌报员保存。

安徽咨议局章程 · 第 7 / 8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