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修习位。
答。此有后三果向不同。若於欲界修惑之中。断至六品。其六无间。五解脱道。名一来向。第六解脱。名一来果。若断后三。三无间道。二解脱时。名不还向。至后第三解脱。立不还果。又若断至上八地中七十二品。其七十二。无间解脱二道之中。至七十二无间道时。名阿罗汉向。从初果中正住果后。进修已来。齐此无间道时。是修道位。最后边际。
五无学位\(附 二无我义\)
问无学位。
答。谓第七十二解脱道时。证五分法身。立阿罗汉果。
问。五分法身。
答。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
问无学名。
答。五分能摄十无学法。名为无学。
问。十无学法。
答正语。正业。正命。正念。正定。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正解脱。正智。
问。十无学法。与五分法身。如何相摄。
答。正语。正业。正命是戒。正念。正定是定。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是慧。正解脱。正智。是解脱知见。
问。何罗汉名。
答。此翻应。应有三义。一应永害烦恼。二不受后有。三受人天供。
○问。其二无我。百法摄否。
答。摄尔何失。
难云。若言摄者。何法摄也。若云不摄。何言千法万法不离百法。
答曰不摄。
问。恁么。则摄法不尽也。
返问彼云。汝欲摄者。其二无我。为是心耶。所耶。色耶。不相应耶。无为耶。若云是者。五位是何。若云非。不摄明。
问云。争奈摄法不尽。
释云。一切者。不出五位。是心等者。无不摄之。名摄法尽。今二无我。既非五法。故不摄之也。
问。何知非法。
答。百法初云。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我。既一切法后。别问无我。即知非法。
问。若言非法者。应无我理。不离四句。堕百非中。
答。遮尔是法。我云非法。据实。非法。非非法。
问。何以故。
答。若是法者。堕是边故。若非法者。堕非边故。若言非法亦非法者。堕两头故。若言非法。非非法者。堕中间故。
问。如是者。亦非不摄。汝何定尔。云不摄也。
答。且遮尔摄。我言不摄。其实非摄。非不摄。非亦摄亦不摄。非非摄非不摄。
问。何以故也。
答。离四句。绝百非故。又解。前五位法。表诠立名。心表缘虑。色表质碍。此二无我。遮诠立号。遮五位法。皆非实我。皆非实法。其表诠者。既有所表摄所表法。其遮诠者。既遮我法。何所摄也。又解。若将旨就诠。在百法摄。六无为是。堕诸数故。若废诠谈旨。二无我是。不堕诸数。何摄之有。
问。争知不堕。
答。既不立名。既知不堕。
问云。补特伽罗无我。云法无我。此岂非名。
答。既云无我。与谁为名。名诠於谁。谁为自性。即知非名。
问。何知废诠。
答。既知无人无法。废诠明矣。
问。若不摄者。离百法外。应是别有。
答。虽云不摄。仍上百法。不即离等。
问。何知尔也。
答。古云即不即门中不即。离不离门中不离。一不一门中不一。异不异门中不异等。
问。此说何凭。
答古德云。凡属对待。皆谓之不了义。瑜伽大论。既是大乘了义之教。理极显然。故无我理。直须孤逈。圆陀陀。不与诸尘作对。万法为侣。始得。若不如是。终非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