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八十八使。
答。将十烦恼。於三界中。各四谛下。约具不具。说八十八。
问。十烦恼。
答。一贪。二嗔。三痴。四慢。五疑。将第六不正见一法。开之为五。一身见。二边。三邪。四见取。五戒禁取。成十烦恼。
问。请合八十八使。
答。俱舍颂云。苦下具一切。集灭离三见。道除於二见。上界不行恚。且释颂。苦下具一切者。十烦恼也。集灭离三见者。除身及边。戒禁取。道除於二见者。除身边二见。上界不行恚者。谓上二界各四谛下。皆无有嗔。
请合其数。
答。谓苦下十。集灭各七有十四。合苦下十。成二十四。兼道谛八。成三十二。上二界中於八谛不。各除一嗔。有七八五十六。并前三十二。成八十八。
问。八十八使。何烦恼也。
答。是分别。是发业。
何以故。
答。俱生不判谛。此既判归四谛。知是分别。
问。俱生既不判谛。如何分别。
答。分品类故。三界九地。每地九品。有八十一。
问。法体多少。
答。即十烦恼。其俱生者。微细难明。故分品类。
问。何知俱生。
答。分别不分品故。此既分品。知是俱生。
问。何故分别不分品也。
答。粗故易知。不消细分。判归四谛。已见头数。
问。何故俱生不判谛也。
答。由细难明。故须细分。如世米粟一合。有六千数。须以六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方知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