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擇;爍金百鎰,盜跖不搏。”以此言之,法明,民不敢犯也。 設明法於邦,有盜賊之心,不
敢犯矣;不測之者,不敢發矣。 姦心藏於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 明法恐之,則不須考姦求邪於下矣。 使
法峻,民無姦者;使法不峻,民多為奸。 而不言明王之嚴刑峻法,而云求姦而誅之。 言求姦,是法不峻,民或犯之也。
世不專意於明法,而專心求姦。 韓子之言,與法相違。
人之釋溝渠也,知者必溺身。 不塞溝渠而繕船楫者,知水之性不可閼,其勢必溺人也。 臣子之性慾姦君父,猶水之性溺
人也。 不教所以防奸,而非其不聞知,是猶不備水之具,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 溺於水,不責水而咎己者,己失防備
也。 然則人君劫於臣,己失法也。 備溺不閼水源,防劫不求臣姦,韓子所宜用教己也。 水之性勝火,如裹之以釜,水
煎而不得勝,必矣。 夫君猶火也,臣猶水也,法度釜也。 火不求水之姦,君亦不宜求臣之罪也。
刺孟篇第三十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將何以利吾國乎?”孟子曰: “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夫利有二:有貨財之利,有安吉之利。 惠王曰“何以利吾國”? 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於徑難以貨財之利也?
《易》曰:“利見大人”,“利涉大川”, “《乾》,元享利貞”。 《尚書》曰:“黎民亦尚有利哉?”皆安吉之利也。 行仁
義,得安吉之利。 孟子必〕且語問惠王:“何謂‘利吾國’”,惠王言貨財之利,乃可答若設。 令惠王之問未知何趣,孟子
徑答以貨財之利。 如惠王實問貨財,孟子無以驗效也;如問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貨財之利,失對上之指,違道理之實
也。
齊王問時子:“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
子。 孟子曰:“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
夫孟子辭十萬,失謙讓之理也。 夫富貴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 故君子之於爵祿也,有所辭,有所不
辭。 豈以己不貪富貴之故,而以距逆宜當受之賜乎?
陳臻問曰:“於齊,王饋兼金一百鎰而不受;於宋,歸七十鎰而受;於薛,歸五十鎰而受取。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
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
曰歸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戒歸之備乎!’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
而歸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夫金歸或受或不受,皆有故。 非受之時已貪,當不受之時己不貪也。 金有受不受之義,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 今不
曰“己無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 ”而曰“己不貪富”,引前辭十萬以況後萬。 前當受十萬之多,安得辭之?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亦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而不可受於人;如其
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
受堯天下,孰與十萬? 舜不辭天下者,是其道也。 今不曰受十萬非其道,而曰己不貪富貴,失謙讓也。 安可以為戒
乎?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士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
王,而私與之子之爵祿。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
諸?”曰:“未也。沈同曰:‘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如曰:‘孰可以伐之?’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
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
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也?”
夫或問孟子勸王伐燕,不誠是乎? 沈同問“燕可伐與”,此挾私意欲自伐之也。 知其意慊於是,宜曰:“燕雖可伐,須為
天吏,乃可以伐之。”沈同意絕,則無伐燕之計矣。 不知有此私意而徑應之,不省其語,是不知言也。
公孫醜問曰:“敢問夫子惡乎長?”孟子曰:“我知言。”又問:“何謂知言?”曰:“歸候母也,宜自齎食而行。 鵝膳之進也,必與飯俱。 母之所為飯者,兄之
祿也。 母不自有私粟。 以食仲子,明矣。 仲子食兄祿也。 伯夷不食週粟。 餓死於首陽之下,豈一食週粟而以污其潔
行哉? 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謂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當比矣。
37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8
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天命也。
夫孟子之言,是謂人無觸值之命也。 順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為得非正〔命〕,是天命於操行也。 夫子不王,顏淵早
夭,子夏失明,伯牛為癘。 四者行不順與? 何以不受正命? 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極戮,非徒桎梏也。 必以
桎梏效非正命,則比干、子胥行不順也。 人禀性命,或當壓溺兵燒,雖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 竇廣國與百人俱臥積炭
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廣國獨濟,命當封侯也。 積炭與岩牆何以異? 命不壓,雖岩崩,有廣國之命者,猶將脫免。
行,或使之;止,或尼之。 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牆下。 孔甲所入主人〔之〕子,天命當賤,雖載入宮,猶為守者。
不立岩牆之下,與孔甲載子入宮,同一實也。
談天篇第三十一
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
極。 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注焉。 ”此久遠之文,世間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無以非,若
非而無以奪,又恐其實然,不敢正議。以天道人事論之,殆虛言也。
與人爭為天子,不勝,怒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有力如此,天下無敵。 以此之力,與三軍戰,則士卒螻蟻也,
兵革毫芒也,安得不勝之恨,怒觸不周之山乎? 且堅重莫如山,以萬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動也。 如不周之山,大山
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難;使非柱乎? 觸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復難。 信,顓頊與之爭,舉天下之兵,悉海內之
眾,不能當也,何不勝之有? 且夫天者,氣邪? 體也? 如氣乎,雲煙無異,安得柱而折之? 女媧以石補之,是體也。
如審然,天乃玉石之類也。 石之質重,千里一柱,不能勝也。 如五嶽之巔,不能上極天乃為柱。 如觸不周,上極天
乎? 不周為共工所折,當此之時,天毀壞也。 如審毀壞,何用舉之? “斷鰲之足,以立四極,”說者曰:“鱉,古之大獸
也,四足長大,故斷其足,以立四極。”夫不周,山也;鰲,獸也。 夫天本以山為柱,共工折之,代以獸足,骨有腐朽,
何能立之久? 且鰲足可以柱天,體必長大,不容於天地,女媧雖聖,何能殺之? 如能殺之,殺之何用? 足可以柱天,
則皮革如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之,強弩利矢不能勝射也。
察當今天去地甚高,古天與今無異。 當共工缺天之時,天非墜於地也。 女媧,人也,人雖長,無及天者。 夫其補天之
時,何登緣階據而得治之? 豈古之天,若屋廡之形,去人不遠,故共工得敗之,女媧得補之乎? 如審然者,女媧〔已〕
前,齒為人者,人皇最先。 人皇之時,天如蓋乎? 說《易》者曰:“元氣未分,渾沌為一。”儒書又言:溟涬濛澒,氣未
分之類也。 及其分離,清者為天,濁者為地。 如說《易》之家、儒書之言,天地始分,形體尚小,相去近也。 近則或
枕於不周之山,共工得折之,女媧得補之也。 含氣之類,無有不長。 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從始立以來,年歲甚多,則
天地相去,廣狹遠近,不可複計。 儒書之言,殆有所見。 然其言觸不周山而折天柱,絕地維,消煉五石補蒼天,斷鰲之
足以立四極,猶為虛也。 何則? 山雖動,共工之力不能折也。 豈天地始分之時,山小而人反大乎? 何以能觸而折之?
以五色石補天,尚可謂五石若藥石治病之狀。 至其斷鰲之足以立四極,難論言也。 從女媧以來久矣,四極之立自若,鰲
之足乎?
鄒衍之書,言天下有九州,《禹貢》之上所謂九州也;《禹貢》九州,所謂一州也,若《禹貢》以上者九焉。 《禹貢》九
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東南隅,名曰赤縣神州。 復更有八州。 每一州者四海環之,名曰裨海。 九州之外,更有瀛
海。 此言詭異,聞者驚駭,然亦不能實然否,相隨觀讀諷述以談。 故虛實之事,並傳世間,真偽不別也。 世人惑焉,
是以難論。
案鄒子之知不過禹。 禹之治洪水,以益為佐。 禹主治水,益〔主〕記物。 極天之廣,窮地之長,辨四海之外,竟四山
之表,三十五國之地,鳥獸草木、金石水土,莫不畢載,不言復有九州。 淮南王劉安,召術士伍被、左吳之輩,充滿宮
殿,作道術之書,論天下之事。 《地形》之篇,道異類之物,外國之怪,列三十五國之異,不言更有九州。 鄒子行地不
若禹、益,聞見不過被、吳,才非聖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 案禹之《山經》、淮南之《地形》,以察鄒子之書,虛妄
之言也。 太史公曰:“《禹本紀》言河出崑崙,其高三千五百餘里,日月所〔相〕闢隱為光明也,其上有玉泉、華池。今
自張騫使大夏之後,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崑崙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至《禹本紀》、《山經》所
有怪物,餘不敢言也。”夫弗敢言者,謂之虛也。 崑崙之高,玉泉、華池,世所共聞,張騫親行無其實。 案《禹貢》,
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載,不言崑崙山上有玉泉、華池。 案太史公之言,《山經》、《禹紀》,虛妄之
言。
凡事難知,是非難測。 極為天中,方今天下,在極之南,則天極北,必高多民。 《禹貢》“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此
則天地之極際也。 日刺徑千里,今從東海之上會,稽鄞、鄮,則察日之初出徑二尺,尚遠之驗也。 遠則東方之地尚多。
東方之地尚多,則天極之北,天地廣長,不復訾矣。 夫如是,鄒衍之言未可非,《禹紀》、《山海》、《淮南地形》未可
信也。 鄒衍曰:“方今天下,在地東南,名赤縣神州。”天極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東南,視極當在西北。 今正在
北,方今天下在極南也。 以極言之,不在東南,鄒衍之言非也。 如在東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時,其光宜大。 今從東
海上察日,及從流沙之地視日,小大同也。 相去萬里,小大不變,方今天下,得地之廣,少矣。 雒陽,九州之中也,從
雒陽北顧,極正在北。 東海之上,去雒陽三千里,視極亦在北。 推此以度,從流沙之地視極,亦必復在北焉。 東海、
流沙,九州東西之際也,相去萬里,視極猶在北者,地小居狹,未能闢離極也。 日南之郡,去雒且萬里。 徙民還者,問
之,言日中之時,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 度之复南萬里,日在日〔南〕之南,是則去雒陽二萬里,乃為日南也。 今
從雒地察日之去遠近,非與極同也,極為遠也。 今欲北行三萬里,未能至極下也。 假令之至,是則名為距極下也。 以
至日南五萬里,極北亦五萬里也。 極北亦五萬里,極東西亦皆五萬里焉。 東西十萬,南北十萬,相承百萬里。 鄒衍之
言:“天地之間,有若天下者九。”案週時九州,東西五千里,南北亦五千里。 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萬五千里。 天下若
此九之,乘二萬五千里。 二十二萬五千里。 如鄒衍之書,若謂之多,計度驗實,反為少焉。
儒者曰:“天,氣也,故其去人不遠。人有是非,陰為德害,天輒知之,又輒應之,近人之效也。”如實論之,天,體,非
氣也。 人生於天,何嫌天無氣? 猶有體在上,與人相遠。 秘傳或言:天之離天下,六萬餘里。 數家計之,三百六十五
度一周天。 下有周度,高有里數。 如天審氣,氣如雲煙,安得里度? 又以二十八宿效之,二十八宿為日月舍,猶地有
郵亭為長吏廨矣。 郵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 案附書者,天有形體,所據不虛。 〔由〕此考之,則無恍惚,明矣。
說日篇第三十二
儒者曰:“日朝見,出陰中;暮不見,入陰中。陰氣晦冥,故沒不見。”如實論之,不出入陰中。 何以效之? 夫夜,陰
也,氣亦晦冥,或夜舉火者,光不滅焉。 夜之陰,北方之陰也;朝出日,入所舉之火也。 火夜舉,光不滅;日暮入,獨
不見,非氣驗也。 夫觀冬日之出入,朝出東南,暮入西南。 東南、西南非陰,何故謂之出入陰中? 且夫星小猶見,日
大反滅,世儒之論,竟虛妄也。
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長,亦復以陰陽。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耀,故日出輒無鄣蔽。冬,陰氣晦
冥,掩日之光,日雖出,猶隱不見,故冬日日短,陰多陽少,與夏相反。”如實論之,日之長短,不以陰陽。 何以驗之?
復以北方之星。 北方之陰,日之陰也。 北方之陰,不蔽星光,冬日之陰,何故〔獨〕滅日明? 由此言之,以陰陽說
者,失其實矣。 實者,夏時日在東井,冬時日在牽牛,牽牛去極遠,故日道短,東井近極,故日道長。 夏北至東井,冬
南至牽牛,故冬夏節極,皆謂之至,春秋未至,故謂之分。 或曰:“夏時陽氣盛,陽氣在南方,故天舉而高;冬時陽氣
衰,天抑而下。高則日道多,故日長;下則日道少,故日短也。”夏日陽氣盛,天南方舉而日道長;月亦當複長。 案夏日
長之時,日出東北,而月出東南;冬日短之時,日出東南,月出東北。 如夏時天舉南方,日月當俱出東北,冬時天復下,
日月亦當俱出東南。 由此言之,夏時天不舉南方,冬時天不抑下也。 然則夏日之長也,其所出之星在北方也;冬日之短
也,其所出之星在南方也。 問曰:“當夏五月日長之時在東井,東井近極,故日道長。今案察五月之時,日出於寅,入於
戌。日道長,去人遠,何以得見其出於寅入於戌乎?”日東井之時,去人極近。 夫東井近極,若極旋轉,人常見之矣。
使東井在極旁側,得無夜常為晝乎? 日晝行十六分,人常見之,不復出入焉。 儒者或曰: “日月有九道,故曰:“日行
有近遠,晝夜有長短也。 ”夫复五月之時,晝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晝十分,夜六分;從六月往至十一月,月減一分:
此則日行,月從一分道也,歲,日行天十六道也,豈徒九道?
或曰:“天高南方,下北方。日出高,故見;入下,故不見。天之居若倚蓋矣,故極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極其天下之中,
今在人北,其若倚蓋,明矣。”日明既以倚蓋喻,當若蓋之形也。 極星在上之北,若蓋之葆矣;其下之南,有若蓋之莖
者,正何所乎? 夫取蓋倚於地不能運,立而樹之,然後能轉。 今天運轉,其北際不著地者,觸礙何以能行? 由此言
之,天不若倚蓋之狀,日之出入不隨天高下,明矣。 或曰:“天北際下地中,日隨天而入地,地密鄣隱,故人不見。”然
天地,夫婦也,合為一體。 天在地中,地與天合,天地並氣,故能生物。 北方陰也,合體並氣,故居北方。 天運行於
地中乎,不則,北方之地低下而不平也。 如審運行地中,鑿地一丈,轉見水源,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如北方低下不
平,是則九川北注,不得盈滿也。 實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隨天隱,天平正,與地無異。 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隨
天轉運,視天若覆盆之狀,故視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 然則日之出,近也;其入遠,不復見,故謂之入,運見於東
方近,故謂之出。 何以驗之? 係明月之珠於車蓋之,轉而旋之,明月之珠旋邪? 人望不過十里,天地合矣,遠非
合也。 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也。 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民亦將謂之日中。 從日入之下,東望今之天下,或時亦天
地合。 如是方〔今〕天下在南方也,故日出於東方,入於北方之地,日出北方,入於南方。 各於近者為出,遠者為入。
實者不入,遠矣。 臨大澤之濱,望四邊之際與天屬;其實不屬,遠若屬矣。 日以遠為入,澤以遠為屬,其實一也。 澤
際有陸,人望而不見,陸在,察之若〔亡〕,日亦在,視之若入,皆遠之故也。 太山之高,參天入雲,去之百里,不見埵
塊。 夫去百里不見太山,況日去人以萬里數乎? 太山之驗,則既明矣,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於道,平易無險,去人不
一里,火光滅矣,非滅也,遠也。 今日西轉不復見者,非入也。 問曰:“天平正與地無異,今仰視天,觀日月之行,天
高南方下北方,何也?”曰:方今天下在東南之上,視天若高,日月道在人之南,今天下在日月道下,故觀日月之行,若高
南下北也。 何以驗之? 即天高南方,之星亦當高,今視南方之星低下,天復低南方乎? 夫視天之居近者則高,遠則下
焉,極北方之民以為高,南方為下。 極東極西,亦如此焉。 皆以近者為高,遠者為下。 從北塞下,近仰視鬥極,且在
人上。 匈奴之北,地之邊陲,北上視天,天復高北下南,日月之道,亦在其上。 立太山之上,太山高,去下十里,太山
下。 夫天之高下,猶人之察太山也。 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邊若下者,非也,遠也。 非徒下,若合
矣。
儒者或以旦暮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或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 其以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者,見日出入時大,日中
時小也。 察物近則大,遠則小,故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也。 其以日出入為遠,日中時為近者,見日中時溫,日出入時
寒也。 夫火光近人則溫,遠人則寒,故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也。 二論各有所見,故是非曲直未有所定。 如實論
之,日中近而日出入遠,何以驗之? 以植竿於屋下,夫屋高三丈,竿於屋棟之下,正而樹之,上扣棟,下抵地,是以屋棟
去地三丈。 如旁邪倚之,則竿末旁跌,不得扣棟,是為去地過三丈也。 日中時,日正在天上,猶竿之正樹去地三丈也。
日出入,邪在人旁,猶竿之旁跌去地過三丈也。 夫如是,日中為近,出入為遠,可知明矣。 試復以屋中堂而坐一人,一
人行於屋上,其行中屋之時,正在坐人之上,是為屋上之人,與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 如屋上人在東危若西危上,其與屋
下坐人相去過三丈矣。 日中時猶人正在屋上矣,其始出與入,猶人在東危與西危也。 日中,去人近,故溫,日出入,
遠,故寒。 然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日中光明故小,其出入時光暗故大,猶晝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
既以火為效,又以星為驗,晝日星不見者,光耀滅之也,夜無光耀,星乃見。 夫日月,星之類也。 平旦、日入光銷,故
視大也。
儒者論日旦出扶桑,暮入細柳。 扶桑,東方地;細柳,西方野也。 桑、柳,天地之際,日月常所出入之處。 問曰:歲
二月八月時,日出正東,日入正西,可謂日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今夏日長之時,日出於東北,入於西北;冬日短之時,
日出東南,入於西南,冬與夏日之出入,在於四隅,扶桑、細柳,正在何所乎? 所論之言,猶謂春秋,不謂冬與夏也。
如實論之,日不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何以驗之? 隨天而轉,近則見,遠則不見。 當在扶桑、細柳之時,從扶桑、細
柳之民,謂之日中之時,從扶桑、細柳察之,或時為日出入。 〔皆〕以其上者為中,旁則為旦夕,安得出於扶桑,入細
柳? 儒者論曰:“天左旋,日月之行,不繫於天,各自旋轉”。 難之曰:使日月自行,不繫於天,日行一度,月行十三
度,當日月出時,當進而東旋,何還始西轉? 系於天,隨天四時轉行也。 其喻若蟻行於磑上,日月行遲天行疾,天持日
月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反西旋也。
或問:“日、月、天皆行,行度不同,三者舒疾,驗之人、物,〔何〕以〔為〕喻?”曰:天,日行一周。 日行一度二千
里,日晝行千里,夜行千里,〔騏驥〕晝日亦行千里。 然則日行舒疾,與〔騏驥〕之步,相似類也。 月行十三度,十度
二萬里,三度六千里,月一〔日〕〔一〕夜行二萬六千里,與晨鳧飛相類似也。 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積凡七十三萬里也,
其行甚疾,無以為驗,當與陶鈞之運,弩矢之流,相類似乎? 天行已疾,去人高遠,視之若遲,蓋望遠物者,動若不動,
行若不行。 何以驗之? 乘船江海之中,順風而驅,近岸則行疾,遠岸則行遲,船行一實也,或疾或遲,遠近之視使之然
也。 仰視天之運,不若〔騏驥〕負日而馳,〔比〕〔日〕暮,而日在其前,何則? 〔騏驥〕近而日遠也。 遠則若遲,
近則若疾,六萬里之程,難以得運行之實也。
儒者說曰:“日行一度,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天左行,日月右行,與天相迎。”問:日月之行也,繫著於天也,日
月附天而行,不〔自〕行也。 何以言之? 《易》曰:“日月星辰麗乎天,百果草木麗於土。”麗者,附也。 附天所行,
若人附地而圓行,其取喻若蟻行於上焉。 問曰:“何知不離天直自行也?”如日能直自行,當自東行,無為隨天而西轉
也。 月行與日同,亦皆附天。 何以驗之? 驗之〔以〕雲。 云不附天,常止於所處,使不附天,亦當自止其處。 由此
言之,日行附天明矣。
問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 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水何以行? ”曰:水之行也,東流入海也。 西北方高,東南方下,水性歸下,猶火性趨高也。
使地不高西方,則水亦不東流。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人附地,何以行?”曰:人之行,求有為也。 人道有為,故行
求。 古者質樸,鄰國接境,雞犬之聲相聞,終身不相往來焉。 難曰:“附天之氣行,列星亦何以不行?”曰:列星著天,
天已行也,隨天而轉,是亦行也。 難曰:“人道有為故行,天道無為何行?”曰:天之行也,施氣自然也,施氣則物自
生,非故施氣以生物也。 不動,氣不施,氣不施,物不生,與人行異。 日月五星之行,皆施氣焉。
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月中有兔、蟾蜍。”夫日者,天之火也,與地之火無以異也。 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
有烏? 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烏安得立? .夫月者,水也水中有生物,非兔、蟾蜍也。 兔與蟾蜍久在
水中,無不死者。 日月毀於天,螺蚌汨於淵,同氣審矣,所謂兔、蟾蜍者,豈反螺與蚌邪? 且問儒者:烏、兔、蟾蜍死
乎? 生也? 如死,久在日月,燋枯腐朽。 如生,日蝕時既,月晦常盡,烏、兔、蟾蜍皆何在? 夫烏、兔、蟾蜍,日月
氣也,若人之腹臟,萬物之心膂也。 月尚可察也,人之察日無不眩,不能知日審何氣,通而見其中有物名曰烏乎? 審日
不能見烏之形,通而能見其足有三乎? 此已非實。 且聽儒者之言,蟲物非一,日中何為有烏,月中何為有“兔”、“蟾蜍”
?
儒者謂:“日蝕、月蝕也”。 彼見日蝕常於晦朔,晦朔月與日合,故得蝕之。 夫春秋之時,日蝕多矣。 《經》曰:“某月
朔,日有蝕之”。 日有蝕之者,未必月也。 知月蝕之,何諱不言月? 說日蝕之變,陽弱陰強也,人物在世,氣力勁強,
乃能乘凌。 案月晦光既,朔則如盡,微弱甚矣,安得胜日? 夫日之蝕,月蝕也。 日蝕,謂月蝕之,月誰蝕之者? 無蝕
月也,月自損也。 以月論日,亦如日蝕,光自損也。 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百八十日,月一蝕,蝕之皆有時,非時
為變,及其為變,氣自然也。 日時晦朔,月復為之乎? 夫日當實滿,以虧為變,必謂有蝕之者,山崩地動,蝕者誰也?
或說:“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障於〔月〕之形也。日月合相襲,月在上日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
在日下,障於日,月光掩日光,故謂之食也,障於月也,若陰雲蔽日月不見矣。其端合者,相食是也。其合相當如襲
〔璧〕者,日既是也。”日月合於晦朔,.天之常也。 日食,月掩日光,非也。 何以驗之? 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
食崖當與旦复時易處。 假令日在東,.月在西,月之行疾,東及日,掩日崖,須臾過日而東,西崖初掩之處光當複,東崖
未掩者當複食。 今察日之食,西崖光缺,其複也,西崖光復,過掩東崖復西崖,謂之合襲相掩障,如何?
儒者謂:“日月之體皆至圓”。 彼從下望見其形,若鬥筐之狀,狀如正圓,不如望遠光氣,氣不圓矣。 夫日月不圓,視若
圓者,〔去〕人遠也。 何以驗之? 夫日者,火之精也;月者,水之精也。 在地,水火不圓;在天水火何故獨圓? 日月
在天猶五星,五星猶列星,列星不圓,光耀若圓,去人遠也。 何以明之? 春秋之時,星霣宋都,就而視之,石也,不
圓。 以星不圓,知日月五星亦不圓也。
儒者說日及工伎之家,皆以日為一。 禹、〔益〕《山海經》言日有十,在海外東方有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浴沐水中,有
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淮南書》又言:“燭十日。堯時十日並出,萬物焦枯,堯上射十日。”以故不並一日
見也。 世俗又名甲乙為日,甲至癸凡十日,日之有十,猶星之有五也。 通人談士,歸於難知,不肯辨明。 是以文二傳
而不定,世兩言而無主。 誠實論之,且無十焉。 何以驗之? 夫日猶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 星有五,五行之
精,金、木、水、火、土各異光色。 如日有十,其氣必異。 今觀日光無有異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 如審氣異,光色
宜殊;如誠同氣,宜合為一,無為十也。 驗日陽遂,火從天來,日者、大火也,察火在地,一氣也,地無十火,天安得十
日? 然則所謂十日者,殆更自有他物,光質如日之狀,居湯谷中水,時緣據扶桑,禹、益見之,則紀十日。 數家度日之
光,數日之質,刺徑千里,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萬里,乃能受之。 何則? 一日徑千里,十日宜萬里
也。 天之去人萬里餘也,仰察之,日光眩耀,火光盛明,不能堪也。 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禹、益見之,不能知其為
日也。 何則? 仰察一日,目猶眩耀,況察十日乎? 當禹、益見之,若鬥筐之狀,故名之為日。 夫火如斗筐,望六萬之
形,非就見之,即察之體也。 由此言之,禹、益所見,意似日非日也。 天地之間,物氣相類,其實非者多。 海外西南
有珠樹焉,察之是珠,然非魚中之珠也。 夫十日之日,猶珠樹之珠也,珠樹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實日也。 淮南見
《山海經》,則虛言真人燭十日,妄紀堯時十日並出。 且日,火也;湯谷,水也。 水火相賊,則十日浴於湯谷,當滅敗
焉。 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處其上,宜燋枯焉。 今浴湯谷而光不滅,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與今日出同,不驗於五
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 且禹、益見十日之時,終不以夜,猶以晝也,則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 如平旦日
未出,且天行有度數,日隨天轉行,安得留扶桑枝間,浴湯谷之水乎? 留則失行度,行度差跌,不相應矣。 如行出之日
與十日異,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如雨。”《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
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雨
〔星〕,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者,孔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為地有山陵樓台,云不及地尺,恐失其
實,更正之曰如雨。 如雨者,為從地上而下,星亦從天霣而復,與同,故曰如。 夫孔子雖云不及地尺,但言如雨,其謂
霣之者,皆是星也。 .孔子雖定其位,著其文,謂霣為星,與史同焉。 從平地望泰山之巔,鶴如烏,烏如爵者,泰山高
遠,物之小大失其實。 天之去地六萬餘里,高遠非直泰山之巔也;星著於天,人察之,失星之實,非直望鶴烏之類也。
數等星之質百里,體大光盛,故能垂耀,人望見之,若鳳卵之狀,遠失其實也。 如星霣審者天之星霣而至地,人不知其為
星也。 何則? 霣時小大,不與在天同也。 今見星霣如在天時,是時星霣也;非星,則氣為之也。 人見鬼如死人之狀,
其實氣象聚,非真死人。 然則星之形,其實非星。 孔子云正霣者非星,而徙,正言如雨非雨之文,蓋俱失星之實矣。
《春秋左氏傳》:“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霣如雨,與雨俱也。”其言夜明,故不見,與《易》之言日中見
鬥相依類也。 日中見鬥,幽不明也;夜中星不見,夜光明也。 事異義同,蓋其實也。 其言與雨俱之集也。 夫辛卯之夜
明,故星不見,明則不雨之驗也,雨氣陰暗安得明? 明則無雨,安得與雨俱? 夫如是言與雨俱者非實,且言夜明不見,
安得見星與雨俱? 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霣石於宋五,《左氏傳》曰:“星也。”夫謂霣石為星,則霣謂為石矣。 辛卯
之夜,星霣,為星,則實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地有樓台,樓台崩壞。 孔子雖不合言及地尺,雖地必有實
數,魯史目見,不空言者也,雲與雨俱,雨集於地,石亦宜然。 至地而樓台不壞,非星明矣。 且左丘明謂石為星,何以
審之? 當時石霣輕然。 何以其從天墜也? 秦時三山亡,亡〔者〕不消散,有在其集下時必有聲音,或時夷狄之山,從
集於宋,宋聞石霣,則謂之星也。 左丘明省,則謂之星。 夫星,萬物之精,與日月同。 說五星者,謂五行之精之光
也。 五星眾星同光耀,獨謂列星為石,恐失其實。 實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與彼湯谷之十日,若日而非日
也。
儒者又曰:“雨從天下”,謂正從天墜也。 如〔實〕論之,雨從地上,不從天下,見雨從上集,則謂從天下矣,其實地上
也。 然其出地起於山。 何以明之? 《春秋傳》曰:“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遍天下,惟太山也。”太山雨天
下,小山雨一國,各以小大為近遠差。 雨之出山,或謂雲載而行,雲散水墜,名為雨矣。 夫雲則雨,雨則云矣,初出為
雲,雲繁為雨。 猶甚而泥露濡污衣服,若雨之狀。 非雲與俱,雲載行雨也。 或曰:“《尚書》曰:‘月之從星,則以風
雨。’《詩》曰:“月麗於畢,俾滂沲矣。 ”二經咸言,所謂為之非天,如何?”夫雨從山發,月經星麗畢之時,麗畢之時
當雨也。 時不雨,月不麗,山不云,天地上下自相應也。 月麗於上,山烝於下,氣體偶合,自然道也。 雲霧,雨之徵
也,夏則為露,冬則為霜,溫則為雨,寒則為雪。 雨露凍凝者,皆由地發,不從天降也。
答佞篇第三十三
或問曰:“賢者行道,得尊官厚祿;矣何心為佞,以取富貴?”曰:佞人知行道可以得富貴,必以佞取爵祿者,不能禁慾
也;知力耕可以得谷,勉貿可以得貨,然而必盜竊,情慾不能禁者也。 以禮進退也,人莫之貴,然而違禮者眾,尊義者
希,心情貪欲,志慮亂溺也。 夫佞與賢者同材,佞以情自敗;偷盜與田商同知,偷盜以欲自劾也。
問曰:“佞與賢者同材,材行宜鈞,而佞人曷為獨以情自敗?”曰:富貴皆人所欲也,雖有君子之行,猶有飢渴之情。 君
子則以禮防情,以義割欲,故得循道,循道則無禍;小人縱貪利之欲,逾禮犯義,故進得苟佞,苟佞則有罪。 夫賢者,君
子也;佞人,小人也。 君子與小人本殊操異行,取捨不同。
問曰:“佞與讒者同道乎?有以異乎?”曰:讒與佞,俱小人也,同道異材,俱以嫉妒為性,而施行發動之異。 讒以口害
人,佞以事危人;讒人以直道不違,佞人依違匿端;讒人無詐慮,佞人有術數。 故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莫能知賢別佞。
難曰:“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而莫能知賢別佞,然則佞人意不可知乎?”曰:佞可知,人君不能知。 庸庸之君,不能知
賢,不能知賢,不能知佞。 唯聖賢之人,以九德檢其行,以事效考其言。 行不合於九德,言不驗於事效,人非賢則佞
矣。 夫知佞以知賢,知賢以知佞,知賢則賢智自覺,知賢則奸佞自得。 賢佞異行,考之一驗;情心不同,觀之一實。
問曰:“九德之法,張設久矣,觀讀之者,莫不曉見,鬥斛之量多少,權衡之縣輕重也。然而居國有土之君,曷為常有邪佞
之臣與常有欺惑之患?”〔曰〕:無患鬥斛過,所量非其穀;不患無銓衡,所銓非其物故也。 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
以檢行,事效可以知情,然而惑亂不能見者,則明不察之故也。 人有不能行,行無不可檢;人有不能考,情無不可知。
問曰:“行不合於九德,效不檢於考功,進近非賢,非賢則佞。夫庸庸之材,無高之知不能及賢。賢功不效,賢行不應,可
謂佞乎?”曰:材有不相及,行有不相追,功有不相襲。 若知無相襲,人材相什百,取捨宜同。 賢佞殊行,是是非非。
實名俱立,而效有成敗,是非之言俱當,功有正邪。 言合行違,名盛行廢。
問曰:“行合九德則賢,不合則佞。世人操行者可盡謂佞乎?”曰:諸非皆惡,惡中之逆者,謂之無道;惡中之巧者,謂之
佞人。 聖王刑憲,佞在惡中;聖王賞勸,賢在善中。 純潔之賢,善中殊高,賢中之聖也。 〔惡〕中大佞,惡中之雄
也。 故曰:觀賢由善,察佞由惡。 善惡定成,賢佞形矣。
問曰:“聰明有蔽塞,推行有謬誤,今以是者為賢,非者為佞,殆不得賢之實乎?”曰:聰明蔽塞,推行謬誤,人之所歉
也。 故曰:刑故無小,宥過無大。 聖君原心省意,故誅故貰誤。 故賊加增,過誤減損,一獄吏所能定也,賢者見之不
疑矣。
問曰:“言行無功效,可謂佞乎?”〔曰〕:蘇秦約六國為從,強秦不敢窺兵於關外。 張儀為橫,六國不敢同攻於關內。
六國約從,則秦畏而六國強;三秦稱橫,則秦強而天下弱。 功著效明,載紀竹帛,雖賢何以加之? 太史公敘言眾賢,
儀、秦有篇,無嫉惡之文,功鈞名敵,不異於賢。 夫功之不可以效賢,猶名之不可實也。 儀、秦,排難之人也,處擾攘
之世,行揣摩之術。 當此之時,稷、契不能與之爭計,禹、睾陶不能與之比效。 若夫陰陽調和,風雨時適,五穀豐熟,
盜賊衰息,人舉廉讓,家行道德之功,命祿貴美,術數所致,非道德之所成也。 太史公記功,故高來祀,記錄成則著效明
驗,攬載高卓,以儀、秦功美,故列其狀。 由此言之,佞人亦能以權說立功為效。 無效,未可為佞也。 難曰:“惡中立
功者謂之佞。能為功者,材高知明。思慮遠者,必傍義依仁,亂於大賢。故《覺佞》之篇曰:‘人主好辨,佞人言利;人主
好文,佞人辭麗。’心合意同,偶當人主,說而不見其非,何以知其偽而伺其奸乎?”曰:是謂庸庸之君也,材下知昬,蔽
惑不見。 〔若〕〔大〕賢之君,察之審明,若視俎上脯,指掌中之理,數局上之棋,摘轅中之馬。 魚鱉匿淵,捕漁者知
其源;禽獸藏山,畋獵者見其脈。 佞人異行於世,世不能見,庸庸之主,無高材之人也。 難曰:“人君好辨,佞人言
利;人主好文,佞人辭麗。言操合同,何以覺之?”曰:《文王官人法》曰:推其往行,以揆其來言,聽其來言,以省其往
行,觀其陽以考其陰,察其內以揆其外。 是故詐善設節者可知,飾偽無情者可辨,質誠居善者可得,含忠守節者可見也。
人之舊性不辨,人君好辨,佞人學求合於上也。 人之故能不文,人君好文,佞人意欲稱上。 上奢,己麗服;上儉,己不
飭。 今操與古殊,朝行與家別。 考鄉里之跡,證朝庭之行,察共親之節,明事君之操,外內不相稱,名實不相副,際會
發見、姦為覺露也。
問曰:“人操行無恆,權時制宜。信者欺人,直者曲撓。權變所設,前後異操,事有所應,左右異語。儒書所載,權變非
一。今以素故考之,毋乃失實乎?”曰:賢者有權,佞者有權。 賢者之有權,後有應。 佞人之有權,亦反經,後有惡。
故賢人之權,為事為國;佞人之權,為身為家。 觀其所權,賢佞可論。 察其發動,邪正可名。
問曰:“佞人好毀人,有諸?”曰:佞人不毀人。 如毀人,是讒人也。 何則? 佞人求利,故不毀人。 苟利於己,曷為毀
之? 苟不利於〔己〕,毀之無益。 以計求便,以數取利,利則便得。 妒人共事,然後危人。 其危人也,非毀之;而其
害人也,非泊之。 譽而危之,故人不知;厚而害之,故人不疑。 是故佞人危而不怨;害人,之敗而不仇,隱情匿意為之
功也。 如毀人,人亦毀之,眾不親,士不附也,安能得容世取利於上?
問曰:“佞人不毀人於世間,毀人於將前乎?”曰:佞人以人欺將,不毀人於將。 “然則佞人奈何?”曰:佞人毀人,譽
之;危人,安之。 “毀危奈何?”假令甲有高行奇知,名聲顯聞,將恐人君召問,扶而勝己,欲故廢不言,常騰譽之。 薦
之者眾,將議欲用,問人,人必不對曰:“甲賢而宜召也。何則?甲意不欲留縣,前聞其語矣,聲望欲入府,在郡則望欲入
州。志高則操與人異,望遠則意不顧近。屈而用之,其心不滿,不則臥病。賤而命之則傷賢,不則損威。故人君所以失名
損譽者,好臣所常臣也。自耐下之,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夫用之不兩相益,舍之不兩相損。”人君畏其
志,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
問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將有師學檢也?”曰:人自有知以詐人,及其說人主,須術以動上,猶上人自有勇
威人,及其戰鬥,須兵法以進眾,術則從橫,師則鬼谷也。 傳曰:“蘇秦、張儀從橫習之鬼谷先生,掘地為坑,曰:
‘下,說令我泣出,則耐分人君之地。’蘇秦下,說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張儀不若。蘇秦相趙,並相六國。張儀貧賤往歸,
蘇秦座之堂下,食以僕妾之食,數讓激怒,欲令相秦。儀忿恨,遂西入秦。蘇秦使人厚送。其後覺知,曰:此在其術中,
吾不知也,此吾所不及蘇君者。”知深有術,權變鋒出,故身尊崇榮顯,為世雄傑。 深謀明術,深淺不能並行,明暗不能
並知。
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曰:佞人食利專權,不養名作高。 貪權據凡,則高名自立矣。 稱於小人,不行於君子。
何則? 利義相伐,正邪相反。 義動君子,利動小人。 佞人貪利名之顯,君子不安。 下則身危。 舉世為佞者,皆以禍
眾。 不能養其身,安能養其名? 上世列傳棄〔榮〕養身,違利赴名,竹帛所載,伯成子高委國而耕,於陵子辭位灌園。
近世蘭陵王仲子、東〔郡〕昔廬君陽,寢位久病,不應上徵,可謂養名矣。 夫不以道進,必不以道出身;不以義止,必不
以義立名。 佞人懷貪利之心,輕禍重身,傾死為矣,何名之養? 義廢德壞,操行隨辱,何云作高?
問曰:“大佞易知乎?小佞易知也?”曰:大佞易知,小佞難知。 何則? 大佞材高,其跡易察;小佞知下,其效難省。
何以明之? 成事,小盜難覺,大盜易知也。 攻城襲邑,剽劫虜掠,發則事覺,道路皆知盜也。 穿鑿垣牆,狸步鼠竊,
莫知謂誰。 曰:“大佞姦深惑亂其人如大盜易知,人君何難?”《書》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虞舜大聖,驩兜大
佞。 大聖難知大佞,大佞不憂大聖。 何易之有? ”〔曰〕:是謂下知之,上知之。上知之,大難小易,下知之,大易小
難。何則?佞人材高,論說麗美。因麗美之說,人主之威,人〔主〕心並不能責,知或不能覺。小佞材下,對鄉失漏,際
會不密,人君警悟,得知其故。大難小易也。屋漏在上,知者在下。漏大,下見之著;漏小,下見之微。或曰:“雍也仁而
不佞。 ”孔子曰:“焉用佞? 禦人以口給,屢憎於民。 ”誤設計數,煩擾農商,損下益上,愁民說主。損上益下,忠臣之
說也;損下益上,佞人之義也。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聚斂,季氏不知其惡,
不知百姓所共非也。
程材篇第三十四
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見文吏利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為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 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
吏也。
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習也。 謂文吏更事,儒生不習,可也;謂文吏深長,
儒生淺短,知妄矣。 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 何則? 並好仕學宦,用吏為繩表也。 儒生有闕,俗共短
之;文吏有過,俗不敢訾。 歸非於儒生,付是於文吏也。 夫儒生材非下於文吏,又非所習之業非所當為也,然世俗共短
之者,見將不好用也。 將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須文吏以領之也。 夫論善謀材,施用累能,期於有益。 文吏
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 儒生栗栗,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
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將。 世俗之論,緣將好
惡。
今世之將,材高知深,通達眾凡,舉綱持領,事無不定。 其置文吏也,備數滿員,足以輔己志。 志在修德,務在立化,
則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 夫文吏能破堅理煩,不能守身,〔不能守〕身,則亦不能輔將。 儒生不習於職,長於匡
救,將相傾側,諫難不懼。 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 阿意苟取容
幸,將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 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以職劣。 二者長短,各有所宜。 世之將
相,各有所取。 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 材不自能則須助,須助則待勁。 官之立
佐,為力不足也;吏之取能,為材不及也。
日之照幽,不須燈燭;賁、育當敵,不待輔佐。 使將相知力,若日之照幽,賁、育之難敵,則文吏之能無所用也。 病作
而醫用,禍起而巫使。 如自能案方和藥,入室求祟,則醫不售而巫不進矣。 橋樑之設也,足不能越溝也;車馬之用也,
走不能追遠也。 足能越溝,走能追遠,則橋樑不設、車馬不用矣。 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極,須仰以給足者
也。 今世之將相,不責己之不能,而賤儒生之不習;不原文吏之所得得用,而尊其材,謂之善吏。 非文吏,憂不除;非
文吏,患不救。 是以選舉取常故,案吏取無害。 儒生無閥閱,所能不能任劇,故陋於選舉,佚於朝庭。 聰慧捷疾者,
隨時變化,學知吏事,則踵文吏之後,未得良善之名。 守古循志,案禮修義,輒為將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戲。 不見任則
執欲息退,見毗戲則意不得。 臨職不勸,察事不精,遂為不能,斥落不習。 有俗材而無雅度者,學知吏事,亂於文吏,
觀將所知,適時所急,轉志易務,晝夜學問,無所羞恥,期於成能名文而已。 其高志妙操之人,恥降意損崇,以稱媚取
進,深疾才能之儒,〔汨〕入文吏之科,堅守高志,不肯下學。 亦時或精暗不及,意疏不密,臨事不識;對向謬誤;拜起
不便,進退失度;秦記言事,蒙士解過,援引古義;割切將欲,直言一指,觸諱犯忌;封蒙約縛,簡繩檢署,事不如法,
文辭卓詭,闢刺離實,曲不應義。 故世俗輕之,文吏薄之,將相賤之。
是以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義理略具,同〔趨〕學史書,讀律諷令,治作〔請〕奏,
習對向,滑習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輒能。 徇今不顧古,趨仇不存志,競進不案禮,廢經不念學。 是以古經廢而不修,
舊學暗而不明,儒者寂於空室,文吏嘩於朝堂。 材能之士,隨世驅馳;節操之人,守隘屏竄。 驅馳日以巧,屏竄日以
拙。 非材頓知不及也,希見闕為,不狎習也。 蓋足未嘗行,堯、禹問曲折;目未嘗見,孔、墨問形象。
齊部世刺繡,恆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 〔目〕見之,日為之,手狎也。 使材士未嘗見,巧女未嘗為,異
事詭手,暫為卒睹,顯露易為者,猶憒憒焉。 方今論事,不謂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嘗為,而曰知不達。 失其實
也。 儒生材無不能敏,業無不能達,志不〔肯〕為。 今俗見不習,謂之不能,睹不為,謂之不達。 科用累能,故文吏
在前,儒生在後。 是從朝庭謂之也。 如從儒堂訂之,則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 從農論田,田夫勝;從商講賈,賈人
賢;今從朝庭謂之文吏。 朝庭之人也,幼為乾吏,以朝庭為田畝,以刀筆為耒耜,以文書為農業,猶家人子弟,生長宅
中,其知曲折,愈於賓客也。 賓客暫至,雖孔、墨之材,不能分別。 儒生猶賓客,文吏猶子弟也。 以子弟論之,則文
吏曉於儒生,儒生暗於文吏。 今世之將相,知子弟以文吏為慧,不能知文吏以狎為能;知賓客以暫為固,不知儒生以希為
拙:惑蔽暗昧,不知類也。 一縣佐史之材,任郡掾史。 一郡修行之能,堪州從事。 然而郡不召佐史,州不取修行者,
巧習無害,文少德高也。 五曹自有條品,簿書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為巧吏,安足多矣? 賢明之將,程吏取才,不求
習論高,存志不顧文也。
稱良吏曰忠,忠之所以為效,非簿書也。 夫事可學而知,禮可習而善,忠節公行不可立也。 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
儒生務忠良,文吏趨理事。 苟有忠良之業,疏拙於事,無損於高。 論者以儒生不曉簿書,置之於下第。 法令比例,吏
斷決也。 文吏治事,必問法家。 縣官事務,莫大法令。 必以吏職程高,是則法令之家宜最為上。 或曰:“固然,法
令,漢家之經,吏議決焉。事定於法,誠為明矣。”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義皆出其中。 董仲舒表
《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 然則《春秋》,漢之經,孔子製作,垂遺於漢。 論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
是暗蔽也。 《春秋》、《五經》義相關穿,既是《春秋》,不大《五經》,是不通也。 《五經》以道為務,事不如道,
道行事立,無道不成。 然則儒生所學者,道也;文吏所學者,事也。 假使材同,當以道學。 如比於文吏,洗泥者以
水,燔腥生者用火。 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於道。 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
得程矣。
堯以俊德,致黎民雍。 孔子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張釋之曰:“秦任刀筆小吏,陵遲至於二世,天下土崩。”張
湯、趙禹,漢之惠吏,太吏公《序累》置於酷部而致土崩,孰與通於神明令人填膺也? 將相知經學至道,而不尊經學之
生,彼見經學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 刺繡之師能縫帷裳。 納縷之工不能織錦;儒
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 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 禹決江河,不秉
�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 文吏所知,不過辨解簿書。 富累千金,孰與貲直百十也? 京禀知丘,孰與委聚
如坻也? 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 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
蓬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緇,不染自黑。 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 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日夜諷
詠,得聖人之操矣。 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義之語。 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
利;考事則受賂,臨民則採漁,處右則弄權,幸上則賣將;一旦在位,鮮冠利劍。 一歲典職,田宅並兼。 性非皆惡,所
習為者,違聖教也。 故習善儒路,歸化慕義,志操則勵變從高明。 明將見文,顯用儒生:東海相宗叔犀,犀廣召幽隱,
春秋會饗,設置三科,以第補吏。 一府員吏,儒生什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 簿書之
吏,什置一二。 兩將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量,故世稱褒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
量知篇第三十五
《程材》所論,論材能行操,未言學知之殊奇也。 夫儒生之所以過文吏者,學問日多,簡練其性,雕琢其材也。 故夫學
者所以反情治性,盡才成德也。 材盡德成,其比於文吏,亦雕琢者,程量多矣。 貧人與富人,俱齎錢百,並為賻禮死哀
之家。 知之者,知貧人劣能共百,以為富人饒羨有奇餘也;不知之者,見錢俱百,以為財貨貧富皆若一也。 文吏、儒生
有似於此。 皆為掾吏,並典一曹,將知之者,知文吏、儒生筆同,而儒生胸中之藏,尚多奇餘;不知之者,以為皆吏,深
淺多少同一量,失實甚矣。 地性生草,山性生木。 如地種葵韭,山樹棗栗,名曰美園茂林,不復與一恆地庸山比矣。
文吏、儒生,有似於此,俱有材能,並用筆墨,而儒生奇有先王之道。 先王之道,非徒葵韭棗栗之謂也。 恆女之手,紡
績織經;如或奇能,織錦刺繡,名曰卓殊,不復與恆女科矣。 夫儒生與文吏程材,而儒生侈有經傳之學,猶女工織錦刺繡
之奇也。
貧人好濫,而富人守節者,貧人不足而富人饒侈。 儒生不為非,而文吏好為奸者,文吏少道德,而儒生多仁義也。 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