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卷 經。

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經。

△四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問。文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廣大佛事。

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上標名。下顯勝。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至)唯除如來威神之力。

△二別二。初徵。

何等為十。

△二釋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別明能攝。

所謂一切諸佛於盡虗空(至)無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攝廣多。

攝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門婆羅門阿脩羅等。

△三能攝殊勝。

大慈無礙大究竟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四所攝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為第一廣大佛事。

△二降神處胎佛事二。初智德內圓。

佛子一切諸佛從兜率天(至)成就廣大妙莊嚴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處一時作佛事。

受最後身住大寶莊嚴樓閣(至)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總攝時處作佛事。

佛子如來爾時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種種方便。

此中多處。準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舉五。皆後後廣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與能遶十三剎塵數剎。十方無間住故。

一切網。

彼上諸剎。復有眷屬剎等圍遶。交絡成網故。

一切旋。

遶中間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種。

盡華藏剎海。諸剎種故。

一切世界中。

盡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為第二廣大佛事。

△三現生處宮佛事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

佛子一切諸佛一切善業(至)為眾生故示誕王宮。

△二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初三學自圓。

一切諸佛於諸色欲宮殿妓樂皆已捨離無所貪染。

無染是定。

常觀諸有空無體性一切樂具悉不真實。

此一是慧。

持佛淨戒究竟圓滿。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觀諸內宮妻妾侍從(至)心得自在而起大捨。

△三具德攝益。

具佛功德現生法界(至)令其間悟心得清淨。

△四攝益深廣。

雖處內宮眾所咸覩(至)是為第三廣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諸佛亦處種種(至)修清淨行利益眾生。

△二出家相。

當出家時捨俗威儀(至)長為世間智慧高幢。

三業二利故。

是為第四廣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覺舊圓。

佛子一切諸佛具一切智於無量法悉已知見。

△二應身今滿。

菩提樹下成最正覺(至)修諸功德悉已圓滿。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莊嚴(至)是為第五廣大佛事。

此頓演華嚴。

△六轉法輪佛事。義通權實。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諸佛轉不退法輪令諸菩薩不退轉故。

唯菩薩乘。通四不退。

轉無量法輪令一切世間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轉開悟一切法輪能大無畏師子吼故。

開權顯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

轉一切法智藏法輪開法藏門除闇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癡及三障故。

轉無礙法輪等虗空故。

唯頓法。事理雙絕故。

轉無著法輪觀一切法非有無故。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

轉照世法輪令一切眾生淨法眼故。

世諦法。淨所知故。

轉開示一切智法輪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轉一切佛同一法輪一切佛法不相違故。

唯圓法。無異味故。

△二結。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別而作佛事。

即無量乘。為第十輪。隨機演故。

不可思議。

十皆圓融。為不思議。

是為第六廣大佛事。

△七威儀佛事四。初別舉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諸佛入於一切(至)眾生聞者無不欣樂。

△二通顯威儀益物。

一切諸佛色身清淨(至)皆為眾生而作佛事。

△三言談示現益物。

一切諸佛昔於一切(至)問訊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晉本所無。即是現益。若言昔者。乃是舉因顯果。必是普字。

△四總結深廣。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是為第七廣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諸佛或住阿蘭若處而作佛事。

蘭若唯語山林。

或住寂靜處而作佛事。

寂靜通城邑。

或住空閑處而作佛事。

空閑在無物處。

或住佛處而作佛事(至)無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應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說默下化行。

或時說法或時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時分進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為第八廣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諸佛是生清淨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諸眾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現涅槃而作佛事(至)是為第九廣大佛事。

△十涅槃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槃悲戀益。

佛子一切諸佛入涅槃時(至)悲號戀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復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與世間作所歸依。

△三總結益物。

佛子諸佛世尊雖般涅槃(至)是為第十廣大佛事。

若將此十。配答十問。一答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解脫。五出現。六音聲。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

佛子此諸佛事無量廣大(至)唯除如來威神所加。

△五無二自在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二行自在法。

明無畏自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故於事明審決定。無疑故無二。不畏他難。名為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諸佛智慧決定無二。

上四可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語決定無二。

此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性無差別決定無二。

此二唯理。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至)是為十。

有三義。一同性修故。二互迴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故如來所住。無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住覺悟(至)是為十。

△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問。故十力智慧。照境無遺。

何等為十所謂知過去一切法盡無有餘(至)是為十。

△八廣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問。文三。初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

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一一徧下別中。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則成百門。古德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謂初為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餘門無廣大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配之。

廣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無加過故。

無量力。

無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難獲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無屈故。

堅固力。

當體堅故。

不可壞力。

緣不壞故。

一切世間不思議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眾生無能動力。

不可搖故。

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二徵釋二。初徵。

何者為十。

二釋分十。初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動壞。

所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至)而從雨之終不為損。

謂情非情境。俱不能壞。

△二舉況顯勝。

若有眾生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問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二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諸眾生不覺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三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當不可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行廣步。多劫行剎。為一山之量。此山已無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持住。實謂難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四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堅固定力安住故。

中国撰述大小乘释经部华严部疏 · 第 305 / 456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