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下入第四十七卷經。
△四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問。文三。初總。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廣大佛事。
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上標名。下顯勝。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至)唯除如來威神之力。
△二別二。初徵。
何等為十。
△二釋十。初明上生佛事四。初別明能攝。
所謂一切諸佛於盡虗空(至)無量智慧所行境界。
△二所攝廣多。
攝取一切人天魔梵沙門婆羅門阿脩羅等。
△三能攝殊勝。
大慈無礙大究竟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四所攝成益。
或令生天或令生人(至)是為第一廣大佛事。
△二降神處胎佛事二。初智德內圓。
佛子一切諸佛從兜率天(至)成就廣大妙莊嚴藏。
△二神通外用二。初一處一時作佛事。
受最後身住大寶莊嚴樓閣(至)諸三昧起而作佛事。
△二總攝時處作佛事。
佛子如來爾時在母胎中(至)如是皆以種種方便。
此中多處。準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舉五。皆後後廣前前。
於一切方。
即娑婆與能遶十三剎塵數剎。十方無間住故。
一切網。
彼上諸剎。復有眷屬剎等圍遶。交絡成網故。
一切旋。
遶中間海。十右旋海故。
一切種。
盡華藏剎海。諸剎種故。
一切世界中。
盡法界故。
而作佛事是為第二廣大佛事。
△三現生處宮佛事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
佛子一切諸佛一切善業(至)為眾生故示誕王宮。
△二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初三學自圓。
一切諸佛於諸色欲宮殿妓樂皆已捨離無所貪染。
無染是定。
常觀諸有空無體性一切樂具悉不真實。
此一是慧。
持佛淨戒究竟圓滿。
此一是戒。
△二明四心愍物。
觀諸內宮妻妾侍從(至)心得自在而起大捨。
△三具德攝益。
具佛功德現生法界(至)令其間悟心得清淨。
△四攝益深廣。
雖處內宮眾所咸覩(至)是為第三廣大佛事。
△四出家佛事二。初明出家之意。
佛子一切諸佛亦處種種(至)修清淨行利益眾生。
△二出家相。
當出家時捨俗威儀(至)長為世間智慧高幢。
三業二利故。
是為第四廣大佛事。
△五成道佛事三。初真覺舊圓。
佛子一切諸佛具一切智於無量法悉已知見。
△二應身今滿。
菩提樹下成最正覺(至)修諸功德悉已圓滿。
△三演法益生。
其菩提座具足莊嚴(至)是為第五廣大佛事。
此頓演華嚴。
△六轉法輪佛事。義通權實。文二。初列。
佛子一切諸佛轉不退法輪令諸菩薩不退轉故。
唯菩薩乘。通四不退。
轉無量法輪令一切世間咸了知故。
通五乘。世咸了故。
轉開悟一切法輪能大無畏師子吼故。
開權顯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
轉一切法智藏法輪開法藏門除闇障故。
通三藏。三藏除癡及三障故。
轉無礙法輪等虗空故。
唯頓法。事理雙絕故。
轉無著法輪觀一切法非有無故。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
轉照世法輪令一切眾生淨法眼故。
世諦法。淨所知故。
轉開示一切智法輪悉徧一切三世法故。
唯佛法。智徧知故。
轉一切佛同一法輪一切佛法不相違故。
唯圓法。無異味故。
△二結。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心行差別而作佛事。
即無量乘。為第十輪。隨機演故。
不可思議。
十皆圓融。為不思議。
是為第六廣大佛事。
△七威儀佛事四。初別舉入城益物。
佛子一切諸佛入於一切(至)眾生聞者無不欣樂。
△二通顯威儀益物。
一切諸佛色身清淨(至)皆為眾生而作佛事。
△三言談示現益物。
一切諸佛昔於一切(至)問訊起居而作佛事。
其昔字。晉本所無。即是現益。若言昔者。乃是舉因顯果。必是普字。
△四總結深廣。
一切諸佛以如是等(至)是為第七廣大佛事。
△八起行佛事四。初身心安住行。
佛子一切諸佛或住阿蘭若處而作佛事。
蘭若唯語山林。
或住寂靜處而作佛事。
寂靜通城邑。
或住空閑處而作佛事。
空閑在無物處。
或住佛處而作佛事(至)無有休息而作佛事。
△二起應上求行。
或以天身求一切智(至)求一切智而作佛事。
△三說默下化行。
或時說法或時寂默(至)即非境界而作佛事。
△四時分進修行。
或住一日或住一夜(至)是為第八廣大佛事。
△九起用佛事二。初起用所依。
佛子一切諸佛是生清淨善根之藏。
以是能生功德藏故。
令諸眾生於佛法中(至)具智慧明不由他悟。
△二正明起用。
或現涅槃而作佛事(至)是為第九廣大佛事。
△十涅槃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中有三。初明涅槃悲戀益。
佛子一切諸佛入涅槃時(至)悲號戀慕而作佛事。
△二舍利流布益。
復為化度一切天人(至)永與世間作所歸依。
△三總結益物。
佛子諸佛世尊雖般涅槃(至)是為第十廣大佛事。
若將此十。配答十問。一答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解脫。五出現。六音聲。七佛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
佛子此諸佛事無量廣大(至)唯除如來威神所加。
△五無二自在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二行自在法。
明無畏自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故於事明審決定。無疑故無二。不畏他難。名為自在。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至)諸佛智慧決定無二。
上四可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即一佛語決定無二。
此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事即入。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至)性無差別決定無二。
此二唯理。
一切諸佛悉知三世一切諸佛(至)是為十。
有三義。一同性修故。二互迴向故。三互主伴故。
△六明住一切法。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住住一切法。
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故如來所住。無非三昧。故徧住一切。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住覺悟(至)是為十。
△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知一切法盡無有餘。
明十力自在。兼答普光十力之問。故十力智慧。照境無遺。
何等為十所謂知過去一切法盡無有餘(至)是為十。
△八廣大力。明神力自在。亦答普光十力之問。文三。初標。
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
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一一徧下別中。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則成百門。古德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勇健法。謂初為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餘門無廣大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配之。
廣大力。
周法界故。
最上力。
無加過故。
無量力。
無分量故。
大威德力。
可敬畏故。
難獲力。
唯佛得故。
不退力。
作無屈故。
堅固力。
當體堅故。
不可壞力。
緣不壞故。
一切世間不思議力。
超召言念故。
一切眾生無能動力。
不可搖故。
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二徵釋二。初徵。
何者為十。
二釋分十。初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二。初正明不可動壞。
所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至)而從雨之終不為損。
謂情非情境。俱不能壞。
△二舉況顯勝。
若有眾生為佛所持(至)第一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問罪等。
△二毛孔容持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二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不可思。而諸眾生不覺知故。
△三毛持大山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三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當不可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行廣步。多劫行剎。為一山之量。此山已無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持住。實謂難思之境矣。
△四定用自在力。
佛子一切諸佛(至)第四大那羅延幢勇健法。
即是堅固定力安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