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四年二月日具切结状通商书吕祥(画押)

●第二二六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五

新竹县经书三十人具结:实无承办及代办英商租置园地事件

具切结状,案下经书陈畴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畴等实无承办及代办「同治五年间前淡厅王任内,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可检送。合具切结状是实。

〔批〕存查。  私记    私记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161 / 24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