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碑存屏东县屏东市天后宫,长一四五公分,宽六六公分,花冈岩。额镌如题。
.重修寅舍桥碑记(光绪十六年)
兹将重新妈祖楼尾寅舍桥,并修来往之途,乐善诸君,共成美奂。庶行人无蹉跎之叹、有康庄之感。德望靡嘉,堪以载碑而颂志。谨誊芳名于左:
豫泰号、泉益号、黄长记,各捐银六大元。庄珍润捐银五大元。张森记、陈振成、林裕记、复发号,各捐银四大元。林者香捐银三大元。新顺发、朱见春、吴忠记、郭甘泉、吴裕盛、石义成,各捐银二大元。胡澄渊、杨文长、林瑛记、林体记、黄裕源、顺益栈、苏仁记、赵用观、杨自基、蔡钟记、蔡有记,各捐银一大元。
光绪庚寅年牡月(缺)日(其开费另书明于木牌)董事黄港记、蔡仁寅立石。
按:碑原废置台南市西区忠孝街妈祖楼附近民家,民国四十四年(公元一九五五)十月移龛台南市立历史馆。碑高八○.五公分,宽四七公分,花冈岩。年款庚寅,光绪十六年(公元一八九○)。
.苦竹寺庙田碑记(光绪十七年)
立石碑字人中庄黄立美等,有明买过内溪洲庄黄知高田园一段,址在枝树角庄西北畔,大小坵数不计,东至黄涂园,西至坑沟,南至坑沟,北至陈昌园,四至明白为界;年纳以许业主大租糖七十五觔正,其契面价时价买伊黄知高六八佛银一百三十大员。
兹缘五庄人等通同喜立美父启阳禄位于寺内,而今美等愿将此业配为苦竹寺佛祖永远香祀,自今以往,尽付与寺僧前去收税、纳租,永为香油之需。合立石碑一块,永远存照。
一、批明上手印契遗失,日后取出,不得行用。又黄知高买过林多春、林水成梁券一纸以及阄书二纸,并卖契一纸,共四纸,一概用火在佛前焚化,理合批明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