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五年九月(缺)日给。

按:碑存高雄县内门乡紫竹寺(观音亭),高一二七公分、宽六七公分,花冈岩。示禁者为台湾县知县胡国荣。

.严禁藉差掳抢示告碑记(道光二十五年)

嘉义县斗六门分县加三级纪录三次记大功十四次姚,为勒碑示禁藉差掳抢事。

本月初九日据生员总理张钟、张肇基、张祖台、□济时、董事郭中流暨通保绅耆铺民等呈称:『窃斗六街近有地棍,自称县差帮伙,在街中曲巷,伺劫行人。本日惠来厝庄周姓银被掳剥,本街张姓、南和街李姓亦被护获勒索。查询无票,被斥星散。似此地棍掳抢,无异分肥;若不亟除,恐成巨害。佥乞示禁拘办』等情前来。

据此,除申请道宪、府宪及移县并饬差严拘外,合亟示禁。为此示仰所属地方人等知悉:自示以后,无论何处正差帮伙并无牌票及有牌票而非命盗重情,敢在于街市墟场混拏勒索者,许居民总督乡保等,鸣众捆赴本分县,以凭讯办,俾除民害,而靖地方。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 第 137 / 2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