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碑存台南县新化镇观音里观音庙(观音亭),分镌二石,俱高六○公分,宽八八公分。第二石灰泥涂塞,多不可辨。
.朱子石刻碑记(光绪三年)
光绪丁丑六月,偶于书院东偏尘土中搜得石刻朱子四大字,笔力端劲,碻为朱子书无疑。不知何年、何人运何处石刻至此,拟龛壁而未及也。今巡台使者夏公命补龛,志其出土岁月于此。
书院掌教江右杨希闵识。
按:碑原嵌海东书院(故址在今台南市中区忠义国民学校),光复后移存台南市立历史馆。记中所称「石刻朱子四大字」曰「文山秀气」,一字一石,字经约五○公分。所称「巡台使者夏公」,名献纶。文中丁丑,光绪二年(公元一八七七)。
.章程碑记(光绪三年)
屏东书院之设,由来久矣。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自嘉庆甲戌年邑主楚江吴性诚与缑山诸先生总理郭萃、林梦阳、捐首萧兆荣、董事萧启德、江启源、郑纯修、黄绍钟等议定基址,筹划规模。乙亥年元月起工,腊月告竣;但捐项缺额,本质既立,而华彩未加。时里内分县主芾南刘荫棠会请郭萃、刘瑞麟、萧启德、萧启元协力劝捐,增修油漆,聿成轮奂大观。乃未几,吴、刘二公解任,诸先生继谢,而书院空存矣!惟拔亭先生与萧启邦、陈珏、许□盛营为,连置租产,始有淡薄经费。越辛丑桂月间,合同计算,开费不敷,考课难举;而拔亭先生力辞解任。诸同人公议设立规条,再请萧启邦起而接踵继办,纲举月张,经费日加。嗣后历任董事,陆续营置,诸费稍备,祭祀考课,得以永远举行。是亦淡属之幸也!特恐人往事湮,难以稽考,丁丑秋诸同人议将规约租条勒石,以垂久远。爰序其缘起,以昭示来兹焉。
章程各条开列于左:
一、公议:书院建置业产租额并契券数簿、图章诸物件,尽付掌院收存理办;外人不得越职言事。
一、公议:院中椅桌对象,原是读书考课应用,外人不得乱借;其余或要用,须先通知院丁,问掌院之人言借,许诺然后搬出,毋得擅便。
一、公议:历年租项新旧拖欠,理事者务必竭力收讨;或有屡讨不还,亟宜通知诸同人出头迫讨,务先陈明。
一、公议:文昌帝君、五子先贤,本配春秋祀典,定于二八中丁永远举行,必不容废。
一、公议:历年考课,原是鼓舞人才,其饭食给赏,随时酌议,须听掌院主裁,务必从省为贵。
一、公议:掌院之人,每年辛金定粟八十石。所收租粟银项出入开费,务必逐段登记,以便稽查。
一、公议:院丁二人,以征收租项及管顾书院物件,每月共定辛金银六员。
一、公议:书院建置田园,原垂永远,务必先求上下手杜绝,查明此业妥当,租息有征;其余典借,毋得滥收。
一、公议:条规外或有公事要开书院银元,务必通知在迩二三诸同人,或行或不行,又宜听掌院主裁,不得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