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死於人乎?
何氏曰:经曰听之不闻名曰希,夫希者何,言自然也,言大道之言也。此句当以希字句绝,不可以希言与多言对解,浅矣。学道者游心於淡,合炁於漠,廓然无形,寂然无声,故首言以希之一字。大音希声之希,自然也。曰希曰自然,此玄门也。飘风暴雨不终日,飘风暴雨,行强粱之气,故不久而灭此也。夫飘暴之气不自然,则不能以常然。天地者尚不能以此为久,而况人乎。○吴氏曰:听之不闻名曰希,希言言无言也。得道者忘言,因其自然而已。飘风,强疾之风。自旦至食时为终朝。骤雨,急暴之雨。自旦至暮时为终日。不因其自然而轻躁发言,譬如天地飘风骤雨,皆反自然之常,而为变怪者也。天地反自然之常,尚不能久,不及终朝终日而止矣,况人而不能因其自然,可乎。○李氏曰:飘风骤雨,言妄动躁进,不久远之喻。○吕氏曰:飘风骤雨,不久之喻者,此太上戒人之喜怒哀乐,发而不中节,动止失常也。希者视之不见之道也。
故从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吴氏曰:从事於道,谓以道为事也。道者谓有道之人,德者谓有德之人,失者谓庸下之人。所为不能无失者也。同与《庄子》齐物论之齐相近,谓与之合一而不相非异也。惟因其自然而希言,故凡上等次等下等之人,皆视之一同而无相非异也。盖道者德者,与我为一,无所容言矣。至若失者,他人虽以为失,彼则自以为是,固亦有自然之是也。岂可不因其所是以是之,而乃妄言以非之哉。《庄子》不言则齐,齐与言不齐,言与齐不齐也,故无言,亦老子希言自然而玄同之意。○李氏曰:从事於道者,和顺於道德,混同於事物,自然感通於物,物亦自然相应也。又曰道者同於道,一体同观也。德者同於德,谓不生二见。失者同於失,无分别也。○吕氏曰:至人同於道同於德同於失,不与物亲,不知其有道,不知其有德,不知其有失,超然出於形器之外,而无得失之忧也。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
吴氏曰:道德之人,以我同之,与我印证参同,夫何间然。失者之人,以我同之,亦或缘彼之独是,以悟我之公是,则三者之人皆以我同之而有得也。然此惟有道之实者能之,苟道之实有所不足於己,则其待人发有不以其实者焉,而是是非非,强加分别矣,岂能如此玄同也哉。○李氏曰:我同於我,道亦同於我,我同於德,德亦伺於我,我同於失,失亦同於我,我疑於物,物亦疑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