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堯峯蘭若沙門 遵式 述

△第二論文二。初題目。

○涅槃無名論第四

泥曰泥洹涅槃。此三名前後異出。蓋是楚夏不同耳。云涅槃音正也。疏曰。涅槃者是中國梵音。西有五天竺。唯中國音正。如此方夏音正楚音訛故。泥曰泥洹皆梵音之訛也。秦曰無為。亦云滅度。然萬法雖眾。不過心境。心境乃生住異滅有為之事也。事本無體。起必全真。真體湛然平等一相。是故即有為。而無生無住無異無滅。心如境如。故曰無為。生死本無起滅。煩惱本無縛脫。故曰滅度。此則前三論但境智未亡。今境智不二。故知四論說則前淺後深。理則同時一致。良由境則虗而無相。智則寂而無知。境智一如。即今無為滅度之義。然涅槃有四種。一自性清淨涅槃。謂理性本淨不待修也。二有餘依涅槃。謂煩惱永寂微苦所依未滅故。三無餘依涅槃。謂煩惱既盡餘依亦滅故。四無住處涅槃。謂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約修顯故。唯識云。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此約定性。唯我世尊可言具四。然今一乘之教論此四者。中二約應化。前後約真實。但由應必全真。真不離應。事皆攬理。理外無事故。真應不二。通具四也。但真外執應。即為今之所破。若即應即真。竝今無為滅度之義。又於四中。後三約修。初不待修。若修即無修。證即無證。則三乘因果。竝得一乘無為之果。下之破立准此可知。言無名者。萬法歸本。各失自相。平等一味。不容異名。非唯即相無相。亦乃即名無名。故云以無所得故。得阿耨菩提。況涅槃也。又前則真俗同一。次則寂照同一。今則心境同一。不見二相。豈容異名也。論如前釋。第四者。次前三也。涅槃無名之論。依主釋。於前五名中。緣會諸法本無理智之異。緣會即本無。故曰一義。

△二本文中二。初標章。

九折十演者

折者屈也。即下九章有名之難辭。演者水長流也。取連續不斷之義。即下十章無名之主義。雖以有名屈折。而無名之旨常通。故曰九折十演。者之一字。牒前標後故。

△二正論一十九章。分三。初一章開宗定義。文二。初章名。

開宗第一

開啟涅槃無名真常之義。為下十八篇所宗。亦猶仲尼談孝。先有開宗明義之章。

△二本文中二。初陳宗序意。文二。初陳宗二。初引經總標。

無名曰。

主者之宗尚。故標其所稱也。

經稱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者。

此二涅槃。諸經皆說。餘殘也。煩惱雖盡。而身智未亡曰有餘。至於灰身滅智曰無餘。若定性二乘。從有入無。具此二種。迴心二乘。及一切菩薩。不入無餘。異二乘故。佛應化身。示現具二者。即牒經也。

△二依經釋義三。初翻名釋涅槃。

秦言無為。亦名滅度。

秦朝翻上涅槃。有此二譯。下自釋云。

無為者。取乎虗無寂莫。玅絕於有為。

虗無寂寞者。真理無聲色也。玅絕者。即有而無也。有為者。三世四相心境諸法也。夫全真之事。雖事相宛然。而即事之真。真常虗寂故。過現未來生住異滅一切有為。本自不生。今亦無滅。無生無滅無去無來無色無聲。顯示此義故。翻曰無為也。故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又楞嚴云。生滅去來本如來藏。

滅度者。言其大患永滅。超度四流。

大患者生死也。老子云。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四流者。欲有見無明也。華嚴亦說此四。既常漂溺有情故曰流。生死是妄果。四流是妄因。若知生死本真四流常寂。故能滅大患度四流。不歷僧祇。而登玅覺者矣。前是通翻。謂一切有為皆即無為。此約別翻生死煩惱即滅度也。至於凡聖染淨依正等。一一皆可以即平等也。則涅槃義無處不顯。故大唐奘師。翻為圓寂。謂德無不備。障無不盡也。

△二就理釋無名。

斯蓋是鏡像之所歸。絕稱之幽宅也。

斯者指涅槃也。鏡像者。鏡中現像似有實無。幽宅者。聖賢所住深理也。一切有為生死及四流。皆同鏡像之不實。推之不實。則同歸一性。性本平等。故絕差別之稱。乃曰涅槃無名。如百川歸海。各失本名。

△三約應顯假名。

而曰有餘無餘者。良是出處(上呼)之異號。應物之假名耳。

良信也。處居也。從真起化。居處人天。故出現曰。有餘息化曰無餘。信此不虗。皆即真之事也。

△二序意。

余甞試言之。

甞當也。試且也。未敢決言其理。當且議之。

△二立義推宗三。初標宗敘義三。初明體超數表。

夫涅槃之為道也。

此句標所宗。則知所議是無為之至道。又道者所行處也。眾生雖不失。而常背此。聖人雖不取。而常履此。今議聖者所行所證之處故。此句為總。下多句為別。以別釋總。則句句上皆有此句。

寂寥虗曠。不可以形名得。

深廣不可測也。寂兮無聲。寥兮無色。沖虗故深。曠大故廣。故不可以形名求也。

微玅無相。不可以有心知。

微玅不可知也。有心知者。解心妄智不能及。

超羣有以幽昇。

非有也。羣有者。三界二十五有。謂四洲。四惡趣。六欲并梵天。無想。五淨居。四禪。四空處。此二十五處。皆屬有情所居。涅槃非有。故曰幽昇。

量太虗而永久。

非無也。量比也。太虗常住。體無生滅。道亦如之。故曰永久。

隨之弗得其蹤。迎之罔眺其首。

弗不也。罔無也。眺見也。隨順者無蹤迹可得。瞻迎者無端首可見。上句則得在於無得。下句見在於無見。無得者方能隨順。無見者乃曰瞻迎。玅在斯矣。

六趣不能攝其生。

即無生也。天人獄鬼脩羅畜。此六是迷塗生趣。不能攝之。故無生曰道。

力負無以化其體。

無滅也。力負者。變化之力趨新捨故。故力莫大於無常。不能化真常之玅體故。

潢漭惚恍若存若往。

積水曰潢。水大曰漭。今但語其深廣。惚恍者不定也。深廣之體。欲言其有心色兩亡。欲言其無幽靈常在。故若存若往。此顯不可思議也。

五目不覩其容。二聽不聞其響。

肉天慧法佛眼曰五目。左右二耳曰二聽。理絕見聞。故不可覩聽也。

冥冥(深也)窈窈。(遠也)誰見誰曉。

誰何也。以何為見。以何曉了。

彌綸靡所不在。而獨曳於有無之表。

彌綸者周徧義。靡無也。曳出也。徧無不在。而獨出有無之外。上句則即一切法。下句離一切相也。然上諸句皆談涅槃玅道。體本如是。文雖似重。義各有理。且別中初句離名相故。第二句絕知解故。三離常情故。四超斷見故。五佛非新得故。六菩薩莫窺故。七八生滅難求[占*ㄆ]。九十存亡叵測故。十一十二見聞不及故。十三十四深遠難窮故。十五隨緣普周故。十六體常不變故。如是之義。皆語涅槃。諸佛既以八萬四千塵勞。一一為門。即知有塵沙玅義。今且略談十六句也。

△二明比量難求。然法相宗說有三量。一心真見道曰現量。相見道曰比量。比度不真故曰非量。今比之既難。用比則失。失乃成非。是故一切深義。竝曰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唯現量者可證也。

然則(承上也)言之者失其真。

語言非是道。用言則失真。

知之者反其愚。

愚者昧也。道體常寂。如愚知解。非是道存。知失寂滅。

有之者乖其性。無之者傷其軀。

有無非正道。存之滯二邊。故傷其軀。而乖其性。蓋涅槃體。離此四故。四皆乖失。豈知見之比度也。非謂別有玄道不可四求。

△三示現量之所以。

所以(由比之不得故也)釋迦掩室於摩竭。

釋迦始成道。在摩竭提國阿蘭若法菩提場中。七曰不說法。同掩室也。自受法樂故。或云思惟行因緣行故。今取前義。行滿證圓。現量親證。故無所說。七日之數。或云。一七二七。乃至七七。半年一年。但為見聞隨機。故諸經各異。智論云。佛初成道五七日不說法。法華亦云。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

淨名杜口於毗耶。

梵云維摩詰。此曰淨名。杜默也。梵云毗耶離。此曰廣嚴。即城名。昔維摩詰。與五千菩薩。在毗耶城室內。共談不二法門。維摩默然無言。文殊讚曰。是真入不二法門。

須菩提唱無說以顯道。釋梵絕聽而雨華。

大品經。須菩提於巖中晏坐。釋梵雨華為供。善吉曰。空中何以雨華。天曰。我見尊者。善說般若波羅蜜。曰我於般若未曾說一字。天曰。尊者無說。我乃無聞。無說無聞。是真說般若波羅蜜。又復雨華。上所顯者。初則果佛無說。次則菩薩無說。三則二乘無說。四則天人無說。是知證之則聖凡皆爾。背之則比度皆非。故引四事以證。廣在諸經。

斯皆理為神御。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辯。辯所不能言也。

神者不測之智也。御著控也。理當以智御。故口默也。豈為無辯。辯才不能及此矣。此結成唯現量可到。非比度可解。

△二引教推窮二。初引教明深。

經云真解脫者。

解脫是涅槃之一德。權教三乘。皆具解脫離縛之義。今一乘三德。簡異於彼。故云真。舉一即三故。但云解脫。

離於言數寂滅永安。

言詮數量不及。故曰離言數。生滅滅已故曰寂滅。真常不動故曰永安。上總。下別釋。

無始無終。

釋上寂滅義。即樂德。寂滅為樂故。

不晦不明不寒不暑。

體非晦明寒暑故。數量不能及故。釋上離數義。即我德。自在故。

湛若虗空。

水澄曰湛。故不動如虗空。溥徧常住。釋上永安義。即常德也。

無名無說。

體本無名故無說。釋上離言義。即淨德。離言偏過非故。未見涅槃經文。理必如此。

論曰(衍論)涅槃非有(有即乖性)亦復非無(無即傷軀)言語道斷(言即失真)心行處滅(知即反愚)。

文竝可見。

△二推窮顯玅二。初總釋。

尋夫經論之作。豈虗構哉。

作立也。構成也。推究經論。皆以義立文。豈虗成立而無詮表耶。

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不可得而無。

果者決定義。尋其涅槃玅體。定非有無。故不可以有無名數而得也。非有無之所以。下自推釋。

△二推釋。

何者。

有何所以。下釋。

本之有境則五陰永滅。

本者推求義。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也。此五覆法身真理。故曰五陰。即有為色心二事。既五陰即寂滅。方曰涅槃。則不可以涅槃為有也。

推之無鄉則幽靈不竭。

幽靈不竭者。寂寂惺惺之體無窮。故不可曰無。

幽靈不竭則抱一湛然。五陰永滅則萬累都捐。

抱一湛然者。兩手相合曰抱。合抱則同一。湛然者不變也。此幽靈不竭之體。理智不二。始終不改故。萬累都捐者。一切塵勞門。總曰萬累。捐者棄也。即事而真故。萬累當體都息矣。

萬累都捐故。與道通洞。

洞者達也。事與理同。故曰與道通洞。

抱一湛然故。神而無功。

不測之體絕二相故。故無能所修證之功。以能修能證即所修所證故。修而無修。證而無證等也。

神而無功故。至功常存。

以無修無證。無因無果。同真際等法性。故曰至功常存。

與道通洞故。沖而不改。

沖者虗也。由沖虗常不改故。即塵勞而道體通達。故淨名曰。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

沖而不改。不可為有。

道體不改沖虗。焉可曰有也。

至功常存。不可為無。

平等至功。豎貫三際。橫及十方。豈曰無也。由上義故。經論皆謂涅槃玅體。非心言有無可得者。故非虗構也。

△三結示深玄。文三。初結難測。

然則(總承前義)有無絕於內。(離性相也)稱(去)謂淪於外。(離名言也)視聽之所不暨。

暨及也。體超名相。非聲非色。故視聽不及。

四空之所昏昧。

外道所修四空定。謂空無邊。識無邊。無所有。非非想。妄計為究竟。於此玅道迷而不知。故曰昏昧。

△二結平等。

恬焉而夷。怕焉而泰。

恬怕者。心之寂靜。夷平也。泰通也。涅槃玅心平等通達。無所不在故。

九流於是乎交歸。

九流者。欲界一地為一流。上二界八地為八流。九類雖殊。理唯一致。故曰交歸。故會色歸空。歸是即義。

眾聖於是乎冥會。

眾聖者。三乘人也。冥會者契合也。三乘同歸一佛乘。一佛乘者無為滅度。故曰於是冥會也。以九流對眾聖。聖凡同體。故曰平等也。

△三結超情。

斯乃希夷之境。太玄之鄉。

老子有希夷義。即無聲色也。楊子有太玄義。玄者黑也。黑故無異見。即不可測也。況玄之又玄曰太玄耶。今惜語。涅槃玅道。既非思議所得。故曰太玄之鄉也。

而欲以有無題牓。標其方域。而語其神道者。不亦邈哉。

題牓謂書題牓示。皆詮名也。邈遠也。此破三乘異見。既不能即事契真。乃謂實有有餘無餘名之與相。以為涅槃者。皆以書題牓示。標指生滅方域。語論玅道。迷之甚遠也。論主既欲返權順實。理當如此也。

△後一十八章。問答推窮。合為九重。開解行證之次第。大分為三。初三就真應明等解。次四對三乘顯等行。後二就人法示等證。初中三重。一真應異同辯。文二。初敘應疑真問。文二。初章名。

覈體第二

覈責也。前云有無絕於內。稱謂淪於外。故今執示現生滅之相。責覈推究涅槃真體何以絕有無名相也。此據人天二乘所見。應化為實。故疑真身。何以離名絕相。

△二正問中二。初序問。

有名曰。

難者所謂涅槃必有名相可得。故標有名為難者之辭。

夫名號不虗生。

名因相有。

稱(平聲)謂不自起。

稱說言謂必由名起。故不自然。此上是汎敘。

經稱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者。(即前經)蓋是返本之真名。神道之玅稱者也。

返者歸也。由聖人歸本證神玅不測之道。是此有無二涅槃。故經文立此名稱也。然今有名者。陳相致問。蓋以二乘所見。應化為真。未達真身畢竟寂滅。報體相續長時。故執示現生滅之身。已為返本真實。則知向下所說。但認化身示成正覺。以為大覺法身圓滿。故說因果行相。正符小教。雖以法報。標名釋義。多論化相。此意為欲破二乘及諸凡夫執化為真。令達真化不一不二之旨耳。

請試陳之。

此句是無名者問曰。試且陳之。行相如何耶。

△二立問中三。初陳有餘相。文二。初牒名述相中三。初牒名。

有餘者。

△二述相有五。初果德已圓相。

謂如來。

應身如來也。謂從如實道。來應眾生。

大覺。

自他覺滿故。

始興。

三十四心。斷三界九地惑盡。於金剛座上木菩提樹下。初成正覺時。

法身初建。

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五分法身初圓也。即八相成道丈六之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二乘既認此以為真佛。故今標指之。

澡八解之清流。憩七覺之茂林。

八解者八解脫。大品云。一內有相外觀色。二內無色相外觀色。三淨解脫。四空處定。五識處定。六無所有處定。七非非想處定。八滅受想定。此八有斷惑之能故。如清流有浣濯之用。佛已澡之。故得上法身初建也。憩息也。七覺者即七覺分。一擇法。二精進。三念。四定。五喜。六捨。七除。一一有覺分之言。或曰覺支。即菩提分法。共成覺道故。如園林秀茂。佛已憩其中也。故得上大覺始興也。此二義。多用淨名。彼云八解之浴池。定水湛然滿。布以七淨華。浴此無垢人。

△二因行已滿相。

積萬善於曠劫。

小乘亦說。菩薩成佛。定滿三僧祇。修有漏四波羅蜜。及百劫修相好等。皆曠劫積善也。

蕩無始之遺塵。

直至菩提樹下。三千四心。一時斷惑。遺棄也。塵以坌污為義。即明見修煩惱。是無始可棄之塵垢。盡故今曰蕩也。即知小乘所說。前三僧祇。但是伏惑。直至菩提樹下。方有斷義。若約始教菩薩。則金剛心斷種義耳。

三明鏡於內。神光照於外。

天眼知現在。宿命知過去。漏盡知未來。曰三明。由內證根本。外發後得。故有三明神光外照也。此則智行滿。

結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

僧那是梵語。此云四弘誓願。即煩惱願斷。法門願學。佛道願成。眾生願度。前三是智。後一是悲。悲智願三即菩提體。始結四心。雙行二行。自行已滿。利他無窮。故大悲終心。長時赴難。填度生願故也。此則願行也。

仰攀玄根。俯提弱喪。

上句智窮深理。故曰玄根。下句悲濟羣生。故提弱喪。弱謂劣機。即樂小法者。喪謂喪失。即三界眾生。此釋上四心。不過此二故也。

超邁三域。獨蹈大方。

超邁三域者。出三界也。獨蹈大方者。已成佛道。不共二乘。故云獨蹈。上句則報超三界。下句則果異二乘。

△三利他益物相。

啟八正之平路。坥眾庶之夷途。

啟開也。八正則八正道。大品云。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此是三乘出離正道。故曰平路。坦平也。眾庶者不一之稱。夷途者斷常二邊邪見也。今以八正道。為平等之正路。平眾生之異見。同歸正道故。

騁六通之神驥。

騁奔也。即馳驟義。六通者。三明外更加二天耳三他心五如意。後得自有曰三明。赴他有六通。天耳察聲故。他心知他心行故。如意速疾而往故。神驥者。健行千里馬也。聖人六通赴機疾速。如神驥之奔騁。此明大悲願力利他無處不周也。

乘五衍之安車。

乘運也。衍者梵音。此云乘。即五乘為五衍也。三乘外加人天乘。安車者。安處車乘也。以六通神驥。運五乘安車。即皆令出離三塗及三界故。

至於出生入死。與物推移。道無不洽。德無不施。

洽霑也。出入生死界中。隨順五道。示現受身。無為道德。悉施眾生。如春澤普滋。此結利他事也。

△四二智常行相。

窮化母之始物。極玄樞之玅用。

此明後得智達俗。化母者因緣也。一切事法。皆由因緣。從無而有。故因與緣為物之始。玄樞者俗智也。爾雅曰。制扇以附門傍者曰樞。有動運義。以喻智有照用。簡異邪智。故曰樞樞玅用。極智用以窮事也。

廓虗宇於無疆。耀薩雲於幽燭。

此明根本智達理。廓徹也。虗宇者。真理虗寂絕邊疆故。薩雲是梵語。具云薩雲若。此云一切智。即真智也。耀燭皆照義。以根本智。燭幽深理也。

△五將欲示寂相。

將絕眹於九止。永淪太虗。

欲絕未絕故云將絕。眹者化迹。九止即前九類。是生靈止處。聖人示現欲息。息同太虗。

而有餘緣不盡。餘迹不泯。業報猶魂。聖智尚存。

緣不盡。即殘機未了。迹不泯。即化身未息。此是無漏業報所招。尚有神魂聖智存。此赴應故也。

△三結名。

此有餘涅槃也。

結相就名也。

△二引經證成。

經云。陶冶塵滓如鍊真金。萬累都盡而靈覺獨存。

先喻後法。鍊金之法。陶汰溶冶。滓鑛盡則真金現。修行證性理亦如之。定慧雙修二障盡則靈覺顯。靈覺身智即有餘也。

△二陳無餘相中二。初牒名述相三。初牒名。

無餘者。

△二述相中二。初總陳。

謂至人教緣都訖。靈照永滅。廓爾無眹。故曰無餘。

教化也。訖畢也。靈照智也。廓空也。化相隨緣已畢。智照亦滅。身智既泯故。空廓無眹曰無餘。即八相中。入涅槃相也。

△二別陳中四。初徵釋所因。

何則(何以至人滅身智耶)夫大患莫若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

老子云。吾有大患。為吾有身。今借彼語。大患者。分段變易二種生死有身故有。故今滅身則大患永離。

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虗。

勞勤者。斷惑證理。棄妄求真行。一切淨行。皆策勤勞苦。由智故有。故今絕智則勞勤永息。二乘厭於人天起行實有如此故。滅身智以求寂滅。

然則智以形倦。形以智勞。輪轉脩途。疲而弗已。

智因形故。有生死之倦。形因智故。有損益之勞。脩途者。長途三界六道宛轉。無始皆由。身智互牽。轉而不息。

△二引證因起。

經曰智為雜毒。形為桎梏。

毒藥能損身。喻之如智。則形以智勞桎梏者山海經云桎其足梏其手即械縛也。喻之如形。則智以形倦。

淵默以之而[這-言+(杳/小)]。患難以之而起。

淵默即無餘涅槃。由有身智故。遠於無餘。患難從生也。

△三正明滅相。

所以至人。灰身滅智。捐形絕慮。

二乘不了化相示現。執為真實故。說佛身實有生滅。為破此執。特有斯問。灰身者。化火焚灰故。捐形滅智者。真俗智滅故絕慮。

內無機照之勤。

機智也。滅智故無勤勞。

外息大患之本。

捐形故大患無本。

超然與羣有永分。渾爾與太虗同體。

羣有。三界二十五有身心滅故。超越羣有。同太虗空。此明色心滅。

寂焉無聞。怕爾無兆。冥冥長往。莫知所之。

無聲曰寂。涅槃經云。寂然無聲便般涅槃也。怕爾無兆者。滅聲色故。但見冥寂。不可測其所往。

△四引喻以況。

其猶燈盡火滅。膏明俱竭。

燈盡則火性滅。膏油竭喻身滅。光明竭喻智滅。

△三結名。

此無餘涅槃也。

△二引經證成。

經云。五陰永盡譬如燈滅。

由此故。立無餘之名也。

△三雙結正難文二。初雙結有無。

然則有餘可以有稱(去)無餘可以無名。

皆謂相上各可以立名也。

無名立則宗虗者。欣尚於沖默。有稱生則懷德者。彌仰於聖功。

顯立名之益。宗虗者。即趣寂之人故。欣尚沖默。懷德者。則大悲之人故。仰慕有餘功行。各從所尚。而有進修也。

斯乃典誥之所垂文。先聖之所軌轍。

名出勝鬘及諸經。故曰典誥。軌轍者。軌則途轍。皆證此二涅槃故也。

△二牒前正難中四。初牒前難。

而曰有無絕於內。稱謂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暨。四空之所昏昧。

牒前也。下難云。

使夫懷德者自絕。宗虗者靡託。

靡無也。因聞涅槃。絕有無故。懷有餘者絕趣向。宗虗寂者無歸託。

△二舉喻難。

無異杜耳目於胎殼。掩玄象於霄外。而責宮商之異。辨玄素之殊者也。

杜耳目於胎殼。即前視聽不暨也。掩玄象於霄外。

即前四空之所。昏昧玄象。即四空天。掩閉霄外四。

空天。即昏昧不顯也。責者問也。宮商則五音之二。玄黑也。素白也。則五色之二。責宮商者。要知五音清濁之異。辨玄素者。要別五色。黑白有殊。此則必有見聞之處。即前所謂九流交歸。眾聖冥會。必有歸會之處。此喻意謂涅槃既絕視聽。又非四空。如何令九流眾聖歸趣耶。似杜絕耳目。而欲問五音清濁。辨五色殊異。豈有此理也。

△三詰責難。

子徒知遠(句)推至人於有無之表。高韻絕唱於形名之外。而論旨竟莫知所歸。幽途故自蘊而未顯。

子者。男子之通稱。召無名者也。徒虗也。知理不諦故為虗知。但以高絕才韻。推涅槃出有。無唱玅道。超形名而不知旨無所歸矣。涅槃幽途。自此蘊藏而不顯。

△四結無益。

靜思幽尋寄懷無所。

難者靜心幽尋前章也。寄懷者。解心無所寄託。

豈所謂朗大明於冥室。奏玄響於無聞者哉。

大明即二相。玄響即二名。冥室是不見二相。無聞是不聞二名眾生。既無見聞之益故。宜表示之。令其熏善種。既泯絕名相。豈能示之以真相。奏之以真名耶。

△二真應異同答。文中二。初章名。

位體第三

位次也。則應化之相。示生示滅。從有而無位次。如是體依也。涅槃玅性。本無名相。為萬法所依曰體。然即體之位。全真而起故。有出現入滅位次。即位之體全應。而顯本絕去來之形名。前難者。執化相以為真佛故。以名相有無難。前章絕名相之體。今先令達真應。假實不同。然後示化位。即體故曰位體。

△二正答三。初敘難非真二。初翻前疑二。初破前疑。

無名曰有餘無餘者。蓋是涅槃之外稱。應物之假名耳。

前云返本真名神道玅稱。蓋不達示現耳。今直破之也。

△二遣前執。

而存稱(去)謂者封名。志器象者耽形。

存執也。志慕也。封亦執也。耽著也。此四雖言別意同。蓋不了聖人示現名相。而執名稱言謂以為真。慕形器色象以為實。此則不了依他故起徧計。而不知情有理無耳。

名也極於題目。形也盡於方圓。方圓有所不寫題目有所不傳。

題目者。書題名目也。涅槃真體本絕名相故。方圓不能圖寫。題目不能傳說。下責云。

焉可以名於無名。而形於無形者哉。

△二示真應。文二。初明應化非真。

難序云有餘無餘者。信是權寂致教之本意。亦是如來隱顯之誠迹也。

難者所陳。二涅槃相者是如來。為執無者。顯現有餘權相。為執有者。隱現無餘寂相。致立教化之意。誠實之事迹耳。此明應化下顯非真。

但未是玄寂絕言之幽致。

玄寂幽致者。是即事而真。有無雙寂。顯上權寂。非此玄寂也。

又非至人環中之玅術耳。

環中者。空處也。術法也。至人所證微妙至寂之道。雖離一切相。而即一切法。隱顯二相。非此玅術也。

△二示正觀真體。

子獨不聞正觀之說歟。

召有名者。曰子經有正觀之說。何獨不聞。

維摩詰言。我觀如來。

見阿閦佛品。世尊問曰。汝以何等觀如來耶。此即答文。彼有多句。今此略引維摩。以中道觀。觀第一義諦真身如來也。如謂真如。來而無來。故曰如來。

無始無終。

彼云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亦不住前際寂滅故無始。後際寂滅故無終。則中間寂滅故無住。即三際而無三相故。無始終也。

六入已過三界已出。

彼云。六入無積。眼耳鼻舌身心已過。謂真身寥廓。不可以根識塵六積聚處所攝也。又非欲色無色界地所收。

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

方所也。法性無住故不在也。無處不全故不離也。為者造作義。體非新生。不由修得故。非有為不似太虗色。外別有空豁之體。故非無為。

不可以識識。不可以智知。

緣慮不到其體故。不可以識識。五眼不見其形故。不可以智知。

無言無說心行處滅。

彼云。不可以一切言說分別顯示。蓋為言說詮表。心識分別。皆不及故。

以此觀者乃名正觀。以他觀者非見佛也。

彼云。名為邪觀。此者前諸義也。他者即始終六入三界有無等相。本覺真體。當以中道正觀。而契不可以有無邪觀。即知有名者。邪觀未正。但認應化虗相。豈見真常佛體。

△二正明位體三。初標宗顯義文二。初標宗中三。初引經。

放光云佛。

此云覺。法相教說。佛有三身。謂法報化。約理為法身。約智用為報身。約事用為化身。又報身有二。自受用他受用。終教合之為二。以自受用報合法為真身。他受用合化為應身雖說二身。而不一不二。以實教理智體用。雖有二義。而無二體。以始覺合本為真。全真起用為應。前難者。但執丈六化身。以為真佛。尚未知自報相續無窮。況法性真身湛然常住也。今但引經立實。以明不二之真佛。則權義自破疑執自除矣。

如虗空。

喻也。虗空有三義。橫徧故。豎窮故。含容故。真身徧一切處。窮三際時。具河沙淨功德故。

無去無來。

離有餘無餘去來相故。此上明真體也。下辨位。

應緣而現無有方所。

全真之應隨緣而現。應以佛身得度者。而現佛身。乃至三乘天人八部等品類。無有方所。良由大悲願力。稱法性故。隨一一根緣。現無方大用也。

△二釋意。

然則(承上經意)聖人之在天下也。

此句總牒也。既曰全真而應。觸事皆真。則聖人無處不周。此語亦用繫辭。彼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寂寞虗無。無執無競。

此釋真身也。上句約理。寂寞者。無聲色也。本自虗無故。若以色見聲。求不能見如來。下句約智。執競者。無明妄動我法潛興。則有執著諍競。今言無執競者。始覺合本。無明麤細。俱離此則金剛位後一切種智圓滿之時。故起信云。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以為真身也。此智與理。不一不二故。說自受用身土量周法界故。上經曰。佛如虗空。無去無來。

導而弗先感而後應。

此釋應身也。導者接引也。機緣未熟故。無先導之事。機熟為能感之緣。聖人定有應現。此明應身定從緣起。既隨緣各感故。有十重身土。及千丈丈六等別故。上經曰。應緣而現。無有方所。據前有名者。但以丈六之身為問。猶未知勝。應況真身耶。

△二喻釋。

譬猶幽谷之響明鏡之象。

以喻上真應身不一不二之旨。山谷深遠曰幽。隨召則有響。明鏡當臺隨照則有象。谷唯幽鏡唯明。本無聲象。以喻真身。唯具性淨功德。本無名相。召之則有響。照之則有象。以喻隨緣應身。示現名相也。良由谷幽故能應響。鏡明故能現象。則以喻由智合理為真。方能起應。又由應響。方知谷幽現象。始知鏡明。則以喻由應化無方。始達理智究竟。以喻求法反覆可思。

對之弗知其所以來。隨之罔識其所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

釋鏡像喻也。此明非唯真身。本無來去。應身來去之相。亦非實有。如鏡中像。對之則現來無所從隨順也。順而推求。求之既無。以何為往。但由外相對之。則恍有。有非定有。不對則惚無。無非實無。應身示現之相。理亦如是來。無所從去無所往。但由機緣感不感故。見生滅耳。

動而逾寂。隱而彌彰。出幽入冥。變化無常。

釋俗響喻也。亦顯應身去來之名。非實有也。在召者。見響曰動。谷本常寂。谷本無聲曰隱。處召之應彌彰。但由召者呵之則出幽。不呵則入冥。故曰谷響。有無變化無常示現之名。理亦如是。但由根有感不感故。說佛有去來名也。

△二顯義三。初約化體名相顯。又二。初即名顯義。

其為稱也。(牒二涅槃名)因應而作。(作者立也)顯迹為生。息迹為滅。生名有餘。滅名無餘。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

應本自真故。

無名之道。於何不名。

由無名故能順一切名。故曰於何不名。

△二即相顯義。

是以至人(牒上真應佛也)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天而天。處人而人。

前云方圓不寫。今云隨方圓。得方圓之相。在人天得人天之形。以方圓汎舉天人正論故。又方圓約土。人天約身。非唯全真。起於應身亦乃全真。起於應土故。祖教明以緣就性。身土體同。以性就緣能所差別。今明以性就緣故。在方圓為依。人天為正故也。

原夫能天能人者。豈天人之所能哉。

反明也。豈有天人之所能能於天人之事耶。

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順明不二也。由理絕天人故。能隨天人之緣也。

△二約化用施為顯。

其為治也。

治上呼。即前有無二用。

故應而不為。因而不施。

前云因應而作而體絕施為之相。施謂施設。為謂作為。示現身土出生入滅住世說法。皆施為也。

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廣。應而不為故。為莫之大。

雖絕施為之迹。而施為應化。廣大莫加。其能廣大者。蓋出真起故。

為莫之大故。乃返於小成。施莫之廣故。乃歸乎無名。

返小成者。以大用無方。迴返丈六之身。一佛小成之劣用。以稱真廣大會。三乘有作之用。歸無名之化源。此約法性宗。即真之應。收前二教也。

經曰菩提之道。

菩提約智。涅槃約理。理智無二體故。今引經說菩提義。意證涅槃義也。

不可圖度。

此句為總離下諸句圖度之相。

高而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地。細入無間。

無上相故高。不能圖度等極。謂邊際相。水深曰淵。謂下盡相。此二句是一相。謂無高下是離豎窮相。無廣極是離橫徧相。此上遮相也。後二表相。言大則包藏天地。言細則入無中間。如隣虗塵。更無中間之位。亦全具道體故。入無間。

故謂之道。

結上所明不可圖度是謂菩提也。

△三結成。

然則涅槃之道。不可以有無得之明矣。

以菩提絕圖度。例涅槃亦絕圖度。故不可以有無名相得之之義明矣。

△二結責惑情。

而惑者(不了真應之人)覩神變因謂之有。見滅度便謂之無。

此責前云。有餘可以有稱。無餘可以無名。神變者。示現出世不測之用也。

有無之境妄想之域。豈足以標牓玄道。而語聖心者哉。

妄想者。倒心也。牓者示也。有名者。執有無名相。為返本真實神道妙稱故。今責之。有無唯妄心所居。豈以此標示為涅槃。而語論聖人心智耶。又有無不可標玄道妄想。豈足語聖心心為能證玄道是所證。此責以妄為真也。

△三述意顯解三初述解意。

意(解心)謂至人(證極曰至人。寄人以顯法體)寂怕無兆(真體常寂本無聲色)隱(無餘)顯(有餘)同源(應全真起)存不為有(示現有餘故非有)亡不為無(示現無餘故非無)。

△二徵釋。

何則(雙徵上不有無義也)佛言。吾無生不生。雖生不生。無形不形。雖形不形。

先單釋不有義。佛出現事。生必兼形。形不兼生。八相成道。則有受生。若千丈及十重身土現形非生。凡可示現處。無不受生。現形既曰示現。於生形則體常寂滅。故曰存不為有。

以知存不為有(結不有也)經云。菩薩入無盡三昧。盡見過去滅度諸佛。

此下單釋不無義。智為能入。理為所入。三昧此云正受。亦云等持。從理之智。還契於理。理智不二。三際平等故。不可盡即諸佛之正體。示現之相雖滅。此不可滅故盡見也。

又云。入於涅槃。而不般涅槃。

般入也。示相入滅體本不生。何有入滅。故曰亡不為無。

以知亡不為無。

結不無也。下雙述成。

亡不為無雖無而有。

示無而真體常住故。

存不為有雖有而無。

示有而真體虗寂故。

雖有而無故。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故。所謂非無。

即應而真。以顯佛體本絕有無矣。

△三結定。

然則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域。絕言象之逕斷矣。

逕路也。故有無是言象之路。既出有無。則言象路絕斷。定如是矣。

△三結責乖旨。文三。初牒前非理。

子乃云。聖人患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虗(此牒前文)無乃乖乎神極。傷於玄旨者也。

神極玄旨。皆語深理也。聖人證此。尚無能所之迹況外有身智。為患難。而欲棄滅之事耶。然此下論文。古人多謂重破無餘涅槃。以執有易遣滯無難除故。乍觀可爾。細尋則局以下有頓赴殊對象出心生等義非一向破。無既迷上位體玄旨執生執滅。竝為所破故。科曰結責乖旨。

△二以理推破三。初引經立理。

經曰。法身無象應物而形。般若無知對緣而照。

前說聖人以身智為患故。今引經立真應身智正義。以為能破。各有二句。皆上句明真。下句明應。又上約理。下約事。法者軌持義。身者體義。法性有真軌持義。為萬法所依之體。聖人證此故曰法身。所謂湛然虗寂。本無色象故。金光明曰。佛真法身。猶若虗空。而能隨緣應。現示種種形。經又曰。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般若智體。本自無知。而能對緣不失鑒照既身智。即真而應。應本自真故。即身無身。即智無智。何有患難。而欲滅耶。

△二釋成正理。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

釋上應物而形也。羣機不一故言萬。一時普應故頓。赴既無形而形故無撓動。

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

釋上對緣而照也。雖異問殊對。而無心普應。不干動其思慮故。

動若行雲止猶谷神。

雲無心而出岫。以喻頓赴。而不撓其神。谷無念而答聲。以喻殊對而不干其慮。

豈有心於彼此。情係於動靜者乎。

雙結上也。

既無心於動靜。亦無象於去來。

即應而真故。智本無心。形本無象。何有去來動靜。而有有無決定之名相耶。

去來不以象。故。無器而不形。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

即真而應故。智無方形無礙。器者皿也。可承受義。機熟受化。則無不示形故。

△三結破有無二。初破有。

然則心生於有心。象。出於有象。

此先破前有餘之執悲智心。生相好象。出在根感故。見有心象也。

象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焦。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勤。紜紜自彼。於我何為。

我者。即法身真我也。金石流而不焦者。劫火壞時。金石流散。此不可焦。蓋由真體無相故。又用無勤勞者。由真心無念故。紜紜自彼者。身智之事。自屬受化之機。非法身如是此破有畢。

△二破無。

所以智周萬物而不勞。形充八極而無患。

次破前無餘之執。前說身智為患。今直非之。八極者。四方四維身智尚無。況有患難耶。

益不可盈。損不可虧。

損必有所益。真體有必有所。無前既無有此必無。無有非有故。益不可盈。無非無故。損不可虧。下責云。

寧復痾癘中逵。壽極雙樹。靈竭天棺。體盡焚燎者哉。

寧復者。責詞何有此事也。泥洹經云。佛將般涅槃。於中路患痢。爾雅曰。路有九達曰逵。雙樹者。即娑羅樹。此云堅固。有四雙八隻。四榮四枯。表四德破四倒。如來於中。頭西面南右脇而臥。示現入滅。靈竭者智滅也。體盡者身滅也。天棺者。以千疊纏身。內金棺中次銀次銅。次以鐵棺。灌滿香油。依輪王棺法。化火焚之也。經中廣有異事。皆是隨機見聞。非謂如來體。有生滅也。

△三結責迷情。文三。初責有。

而惑者居見聞之境。尋殊應之迹。

即前所陳有餘行相。皆是殊異應迹耳。

秉執規矩。而擬大方。

秉亦執也。規矩者方圓也。老子曰。大方無隅。方圓豈能擬議。以顯真身。湛寂有相。豈能指陳耶。

△二青無。

欲以智勞至人。形患大聖。謂捨有入無。因以名之。

此責前所陳無餘行相。因以名之者。因捨有入無。名為返本真實迷之甚也。

△三結責。

豈謂採微言於聽表。拔玄根於虗壤者哉。

採拔皆取也。微言者。諸經之妙言也。即維摩放光等經。玄根者。法性真源也。虗壤者。不實之土。以喻應相。為前難者。執權名滯化相故。今責之。豈能採實教微言於聽表。又豈能取法性玄根。於應化之間。上釋真應異同辨竟。

△二有無即離辨二。初有無難出問中二。初章名。

徵出第四

徵者推問也。因前章明涅槃出有無故。今雙牒有無。而推問涅槃出有無之理也。

△正問二。初汎敘難端中二。初汎敘。

有名曰。夫渾(上呼)元剖判。萬有參分。

儒道窮五運之前。天地未分三才。渾為一氣。故曰混元。亦曰混沌。至於剖判清濁。則清昇曰天。濁墜曰地。和氣於中曰人。則三才啟運。萬物不過三。而分之也。

有既有矣。不得不無。無不自無。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傾有無相生。此乃自然之數數極於是。

三才是有對有立無。於有無中。復暫有無。或高或下。相向相生。此則物理之數。自然如是非彊使之。

以此而觀化母所育。理無幽顯。

道經云。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母者母人有生育義故。未有三才名字之前。此為變化之本。今觀此理。幽顯萬物。無不統攝也。

恢憰恑怪無非有也。

莊子云。恢憰恑怪道通為一。此則言其變怪殊形好醜差別。無不屬有。亦不過有無所攝。

有化而無無非無也。

有而後化。化復歸無。無不屬無。

然則有無之境理無不統。

三才屬顯變怪屬幽竝不過有無故。理無不統。意謂真實涅槃。亦不過無之所統。

△二引證。

經云有無二法攝一切法。

此證前為量。

△二正伸難意文三。初別經標指。

又稱三無為者。

小乘說無為有三相宗說六。今約小乘人致問也。

虗空。

一也。太虗非生住異滅故。性離作為。

數緣盡。

二也。數即智也。以智為緣。揀擇諸惑。顯滅盡理。即擇滅無為也。

非數緣盡。

三也。即非擇滅無為。不假智數擇斷而得滅盡。如阿羅漢。永離三界苦果。果非擇斷故。云非擇滅。但斷集因。即擇滅也。

數緣盡者。即涅槃也。

標指擇滅所顯。以為真實無為之義。然前即雙執有無二相為真。今則已知有相非真故。疑無相必實雖則捨有取無意。謂亦不過二相故。責無為何離有無也。

△二推求出意。

而論云。有無之表。別有玅道。

前云果出有無之域。

玅於有無謂之涅槃。

玅者不可思議故。不可以有無思議。謂之玅道。

請覈玅道之本。

請無名者。研覈其本。必不過於有無。

果若有也。雖玅非無。雖妙非無。即入有境。

此牒前云雖無而有。所謂非無乃徵之也。道若是有玅局非無。非無之玅。即當入有。故知非無即是有也。

果若無也。無即無差。無而無差。即入無境。

又前云雖有而無。所謂非有復徵之也。道若是無玅在無差。無差之玅。即當入無。

總而括之即而究之。無有異有而非無。無有異無。而非有者明矣。

有名者。總以非有非無之文。搜括推究。玅道之本如是也。無有者。不可也。異者非也。不可非有。又非無。又不可非無又非有。玅在非無則定有。玅在非有則定無。則非有非無。微玅之道。不過有無義已明矣。

△三結責非理。

而曰有無之外。別有玅道。非有非無。謂之涅槃。

牒前所言出有無也。

吾聞其語。未即於心也。

未解此語故。即者契也。

△二雙超不離答。文二。初章名。

超境第五

超出也。境謂色等六塵。界上難者。先以有無名相求真。次徵出有無之所以。今顯真體。超出色聲妄境故。不可以應化為真。故前云果出有無之域。乃曰超境。若了色性本寂有無元真故。下云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故科曰雙超不離也。

△二正答。文二。初破汎難三。初縱奪破。

無名曰有無之數。誠以法無不該。理無不統。

此縱也。誠實也。法即萬法。理謂物理。前有名者。所陳有無實。能該統諸法道理。生則有攝。滅則歸無故。

然其所統俗諦而已。

奪破也。俗諦從緣故。有無可統。則知前章所明。但以俗難真耳。

△二引經破。文三。初引經。

經曰。真諦何耶。涅槃道是。俗諦何耶。有無法是。

皆上句問。下句答。雖真俗二諦不即不離。然而難者。以俗混真為問故。今引經。且就不即門以示之。涅槃此曰無為。既無生住異滅為作之相。真諦豈有無可攝也。故知前說有無能統者。即俗諦且。

△二推釋。

何則(何謂有無是俗諦耶)有者有於無。無者無於有。

無而忽有故曰有。於無有而忽無故曰無。於有。

有無所以稱有。無有所以稱無。

有其無故稱有。無其有故曰無。

然則有生於無。(因無生有)無生於有。離有無無。離無無有。有無相生。其猶高下相傾。

傾奪也。似高下相形奪也。

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

△三結非。

然則有無雖殊。俱未免於有也。

有有故有無。乃不過有為對待所攝故。曰俗諦耳。

△三結責。

此乃言象之所以形。是非之所以生。

此出過也。形現也。因有無故。言象可現。是非可生。下責云。

豈足以統夫幽極。而擬夫神道者乎。

幽極者。無為之理。幽深以至於極。神道者。道不可思議故曰神。豈以言象是非之理。而統之耶。

△二答正難三。初明前章意。

是以論稱出有無者。

前位體論云果出有無也。

良以有無之數。止乎六境之內。

覈體中所陳有無二相。不過色等六境。

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應化非真實故)故借出以祛之。

祛遣也。位體中言出。乃假借之以遣。覈體中執應之惑。

△二正顯超境。

庶悕道之流。彷彿幽途。託情絕域。得意忘言。

總勸離執也。庶望也。悕求也。彷彿者近也。幽途者正道也。託情者寄心也。望求道之人。不可任情執。而遠真旨。當以非有非無正解。彷彿近於正道寄解心。於絕六塵之域。得意趣而亡。出有無之言。固可求道矣。

體其非有非無。

此示正解也。體解也。真常法體。即應化而不可以有無聲色推求。方為體解。

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

此明不離義。若即應而真。真不離應故。非有無相外。別有真佛之體。

△三示前經意。

經曰。三無為者(前引之經也)蓋是羣生紛繞。生乎篤患。篤患之尤。莫先於有。

此明經意。紛繞者。妄心紛飛眾惑纏遶篤重也。患害也。即善惡等業也。由妄動故。造業受報。故曰篤患。推其過尤本因。執有而興。

絕有之稱(平)莫先於無。

經說無為為真。欲絕有為惑業故。權教三乘。皆說擇斷惑業。永離苦果。而證無為。方為真實。

故借無以明其非有。

假借無為真實。以破有為顛倒。

明其非有非謂無也。

經中明其虗妄非有。非謂無是真實。又三乘之人。若明有為非有。更當了法性真常。非謂斷滅之無故。不可執權經疑實旨也。

△三兩亦雙非辨二。初雙非即離問。二即離同時答。初中二。初章名。二正問。今初。

搜玄第六

搜求也。搜求前章玄旨。何以非即。又非離耶。

△二正問三。初牒前敘疑。

有名曰。論旨云。涅槃既不出有無。

前云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

又不在有無。

得意忘言體其非有非無。

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無得之矣。不出有無。則不可離有無求之矣。求之無所。便應都無。

即之不得離之不可恐應無道可求。

△二重述疑意。

然復不無其道。

有名者。又復疑之云。道不可曰無。

其道不無。則幽途可尋。

既疑有道。必可搜尋。

所以千聖同轍。未嘗虗返者也。

此釋不無所以。千者大數也。轍車轍。有運載義。眾聖同以涅槃出離。未有不得。而却返三界者。乃知其道不無矣。

△三搜求玄旨。

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旨。可得聞乎。

雖知道存乎不出不在之間。未達不出不在之旨故。求於聞誨。此則解心已庶幾矣。

注肇論疏卷第五

音切

潢

(後光切)

漭

(莫朗切)

窅

(杳音)

溥

(怖古切)

撓

(女交切)

焦

(子姚切)

痾

(於何切)

癘

(力誓切)

逵

(奇歸切)

燎

(力弔切)

恑

(居毀切)

憰

(古穴切)

注肇論疏卷第六

姑蘇堯峯蘭若沙門 遵式 述

△二即離同時答。文二。初章名。

妙存第七

妙謂微妙不可思議也。存謂在也。涅槃之道。在乎不出不在之間。而不可以出有無。在有無思議故。曰微妙矣何也。涅槃妙道。非有無而不離有無。非有無故。不變真常。即有無故。隨緣起滅。雖隨緣而常不變故。不在有無。雖不變而常隨緣故。不出有無。不出有無故。應化即真。不在有無生滅非實故。曰微妙之道。存乎不即不離之間矣。

△二正答。文四。初顯超言念三。初敘名相有無。

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

此敘有也。可相者。執相也。徧計執之故。有有無相。生由相立名。因名致言故。可以言而求名相也。

無相無名。無名無說。無說無聞。

此敘無也。若離徧計則相滅。名亡無名可說。以何為聞。則有名者。求聞於道殊。不知道無可說。以何為聞也。

△二陳涅槃超絕。文二。初引經。

經曰。涅槃非法。

非即有無法故不在也。

非非法。

非離有無法故不出。

無聞無說。非心所知。

合云。無說無間。取文□故。不可以是有無。非有無而說之故。無聲名句□可聞。亦非解心所知。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也。

△二陳意。

吾何敢言之。而子欲聞之耶。

理圓言偏。言生理喪。論主既不敢致言。難者欲何可聞。

△三明假言顯旨。

雖然。

擬議之辭雖然理絕言詮。

善吉有言。眾人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吾當以無言言之。

此明假言詮示也。梵云須菩提。常途三譯。一云善吉。無心而受等者。受言無執。心聽言無聞。惑此二句。似同而別。聞聽屬耳識。執受屬意識。此則耳識及同時意識聞教。受義無執。滯於斷常故。曰無心而受無聽而聽也。受法之機。無惑說法之者。可以寄言。既以無言之言而說。無受之受而聽。則說者聽者。同符玄默。淨名亦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間無得。斯之謂歟。

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庶望也。汝既欲聞。吾於無言之中。亦且寄言。

△二正示妙存。文三。初引經標宗。

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此標妙存之義宗。竝引維摩詰經。前即阿舍利弗章全文。次則觀眾生品意。彼云。天女曰。佛說婬怒癡性。即是解脫。煩惱者。根本有六。隨有二十。魔者。具云魔羅。此云殺者。即婬怒癡等。殺慧命故。界者。性義。佛此云覺。然三乘教。皆須伏斷根隨煩惱。種習俱離。方證無為真理。永斷婬怒癡性。方入佛性。斯則離妄為真。未得一切解脫故。今欲令其人究竟滅度。則了煩惱實性。本無生滅故曰無為。又邪魔正覺。體性無異故。不出婬怒癡邪性。證入真覺正性。性無邪正故也。然淨名據事理不二。天女約真妄體同故。此二文語異而意同。觀其大旨。正在妙存。謂煩惱魔界。是有無所攝。今既得涅槃。入佛果故。不在有無也。又涅槃不離煩惱。佛界不出魔界。即不出有無也。是則涅槃佛界。猶是對妄之真。不出不在。真妄兩亡。方曰妙存玄道矣。

△二釋經玄旨。

然則玄道在於妙悟。

玄道當以微妙而了悟。不可以情計而測度。

妙悟在於即真。

悟微妙則在於即事而真。

即真則有無齊觀。

齊觀者。有無即真故。不出與不在齊觀也。

齊觀則彼己莫二。

出有無曰彼聖也。在有無曰己凡也。即出而在。即在而出故。彼己不二。

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

天地萬物。皆有無所攝。我者涅槃妙理。非有無也。玄道在於不出不在之間故。天地萬物與我涅槃同。不二之根體。

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

萬物同真。則有無自盡。有無與非有。非無有異故。乖於會通之道。

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

釋成妙存。此則理事存泯。同時方為正解也。

△三重徵再釋。

何則。

何謂不出不在道存乎其間。

夫至人(寄人顯法)虗心冥照。理無不統。

雖有能證之人。無別所證之體故。能照之心。虗而冥寂。即所證理。不二之理。無不統攝。

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虗。

懷藏也。胸中內也。六合者。四方及上下也。靈鑒心也。有餘者。莊生云。恢恢焉猶有餘地者哉。蓋美道之無際也。且六合已無邊表藏於靈鑒妙心。而靈鑒之心。猶有遺餘。此則絕待之體。無處不周。非謂大有一物。都包六合。而更有餘鏡喻也。方寸與神。皆心也。鏡現萬象而常淨。心現萬有而常虗。上句釋天地同根。此句釋萬物一體。

至能拔玄根於未始。即羣動以靜心。恬淡(上)淵默。妙契自然。

上標至人。此顯能德能如是證也。拔取也。涅槃玄根無始無終。唯聖人得之。羣動者。二死兩障。是羣數擾動之物。即此契於寂靜妙心故。淡默之理。本自如然。方曰妙契。故曰妙存。

所以處有不有。居無不無。

此則即不出。而不在有無也。

居無不無故。不無於無處。有不有故。不有於有。

此則即不在。而不出有無也。

故能不出有無(有無即真故)而不在有無(真非有無故)者也。

結成也。

△三述成真旨。

然則法無有無之相。聖無有無之知。

理事平等。為所了境。真俗不二。為能了智。故智無有無知。境無有無相境。即前第一義諦智。即前般若無知耳。

聖無有無之知。則無心於內(智體本無妄想)法無有無之相。則無數於外(第一義諦本無名相)於外無數(名相即無如如)於內無心(妄想即正智)此彼寂滅。物我冥一。

正智如如。不二理智。冥無二體。故無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證故。曰物我冥一。

怕爾無朕。乃曰涅槃。

怕謂寂怕。無理智之朕迹。平等無二。故曰無為涅槃。無名正解。圓於此矣。

涅槃若此圖度絕矣。

圖量測度也。在有無出有無俱不可量度。此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四結責前非。

豈容可責之於有無之內。

前覈體中。以有無名相。推責涅槃真體故。今責之。

又可徵之於有無之外耶。

又前徵出中。出有無求涅槃真體。今亦責之。又搜玄中。雙問不出不在之旨故。今雙遣之。是知妙道存不出不在之間。而不可以不出不在而求故。曰妙存此。上就真應明等解竟。

△次四對三乘明等行。文二。初通對三乘行。二別對菩薩行。初中三。初對三會一。文二。初解一疑三。問又二。初章名。

難差第八

難謂難問也。差謂差異。即三乘及菩薩。有諸位差別。此因上說物我冥一。乃曰涅槃則平等一味。更無高下。何故修證此法。人有三乘。位有高下。此則以解中法。一難行中人差也。

△二本。文三。初牒前法一。

有名曰。涅槃既絕圖度之域。則超六境之外。不出不在。而玄道獨存(牒前也)斯則窮理盡性。究竟之道妙一無差。理其然矣。

結成法一。易云。窮理盡性。已至於命。今於心境諸法。窮緣性理。極於真性。真性平等。人法不二。方為究竟妙一之道。境智無差之理。定當如是故。前曰物我冥一乃曰涅槃。

△二別敘人三中二。初通疑三乘。

而放光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

此經亦同。金剛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聲聞緣覺菩薩。因證無為。而有淺深故。有三乘差別。

△二別疑菩薩。

佛言。我昔為菩薩時。名曰儒童。於然燈佛所。已入涅槃。儒童菩薩時。於七住初獲無生忍。進修三位。

梵云摩衲婆。此曰儒童。經說。釋迦因中。實經三阿僧祇劫。初劫滿遇寶髻佛時。位在初地。次劫滿遇然燈佛時。位在七地。後劫滿遇勝觀佛時。位在十地。今據次劫滿時。故曰七住。初在然燈佛所也。七住即七地。古多此譯。若以七住。約下賢位第七。即合云進修三十三位。又初劫尚未滿。非值然燈時故。知即七地也。又仁王。以五忍配位。無生忍在七地位中得故。言已入涅槃者。證無為理也。若約始教。初地已來分證無為。若約終教。初住證真。今約七地說證者。據獲無生忍深證悟說。非謂前地未證無為。以七地已前。未得純無相觀。七地已後。有相有為永不現前。故說七地已後入純無相觀。於無相觀。進修八九十之三位。如順流舟。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據斯深證。故曰已入涅槃。言獲無生忍者。華嚴七地云。菩薩住此地。善淨無量身語意業。無相行故。得無生法忍光明。今引佛意。但欲明證法之人。證一味法。何有諸位差別。

△三以一難三。

若涅槃一也。則不應有三。

人得平等法。不應有三乘。及三位高下故。

如其有三。則非究竟。

人既得法有三。則知法非究竟一味。

究竟之道。而有昇降之殊。

昇降即高下。若皆得究竟一味。何以有昇降殊異。

眾經異說。何以取中耶。

中正也。若以眾經之說。與論旨有異。取何為正義也。此下先答三乘。至第十四章再問三位。

△二開一成三答。文二。初章名。

辨差第九

以涅槃法一。辨別三乘人差別。皆即一而三。三皆即一。故曰辨差。然既一而三之義。正為開顯三乘即一佛乘。不礙存三乘。斷證行相故。教義章云。一切三乘本未悉是彼一乘法。何以故。以三乘望一乘有二門。謂不異不一也。初不異有二。一以三即一故不異。二以一即二故不異。二不一者。此即一之三。與上即三之一。非一也。今論正用彼不異門中二義。此章是一即三故辨差。□是三即一故會異。既一乘不待泯三乘故。後章明漸廣有句義。如該攝門明之。

△二正答三。初領前法一。

無名曰。然究竟之道。理無差也。

以三乘歸一佛乘。方為究竟之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故理無差。然此一乘體。即一心法。本具智慧德相。為佛正因。故起信云。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賢首疏云。法者出大乘法體。義者辨大乘名義。又云。出其法體。謂如來藏心。具三大義故。名為大也。有二運轉。故名乘也。是知究竟大乘法體名義。全依具德一心。故理無差也。

△二開顯三乘。文二。初開一為三。文二。初引經顯。

法華經云。第一大道無有兩正。

古譯經文。最上無過故云第一。無涯融通故云大道。絕待無二故無兩正。非獨超越諸乘故云第一。實由一乘體外。無別諸乘。方稱第一也。

吾以方便。為怠慢者。於一乘道。分別說三。

正辨差也。為對三乘之機。故說一乘以為三乘。即無差而差也。吾我也。即佛自指。方便者。權方宜便故。怠慢者。慢有多種。心不能速進曰慢。怠謂懈怠。但機劣根鈍。不能直進一佛乘。皆曰怠慢之者。分別說三。三轉四諦。為聲聞乘。十二因緣。為緣覺乘。四心六度。為菩薩乘。故法華云。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等。然此三乘。能乘是智。智有單。雙。所乘是理。理有偏圓。謂二乘但得生空智。見生空理。但除我執。斷煩惱障。自求滅度耳。於中根稍利者。能觀三世因果。十二因緣。名為緣覺。根鈍者。唯觀現在因果。名曰聲聞。若菩薩者。得二空智。見二空理。雙除二執。雙斷二障。雙行二利。名曰大乘。故法華云。內有智性。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求一切智。利益人天。是名大乘。此則全一成三。皆方便教也。

△二引喻指。

三車出火宅。即其事也。

秦譯法華有三車喻。長者於火宅中。告諸子言。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而三車無實。故賢首云。界內示三車為教。出為義。而教義無體。故今指云即分別說三之事也。

△二開三為一。

以俱出生死。同稱無為。

三乘人俱出三界生死。各得無為自果。法華云。但盡生死。其實未得一切解脫。如諸子得出火宅。到無畏處。而未得車。故清涼大疏。以始教名三乘同教。謂同出生死。同坐解脫牀。即此中文意。

所乘不一。故有三名。

乘六波羅蜜十二因緣四諦理不一。故有三乘。如諸子雖同出火宅。而求車有異。

統其會歸。一而已矣。

統攝會歸也。三乘皆一乘之方便。究竟皆得一切種智故。此顯差即無差也。如宅內三車。皆為賜白牛大車之方便。到露地已。等與大車故。賢首云。若先以三乘。令其得益。後乃方便得一乘者。屬同教攝。亦名回三入一教。如法華說。又清涼疏。終頓教名一乘同教。謂同歸一乘。即今文意。

△三答前所問四。初牒前正答。

而難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牒前也)此以人三。三於無為。

方便教中由人三故。說三乘各證無為有三也。

非無為有三也。

遣疑。非謂所證無為本性有三差別。是知宗本法體。不失常恒一相也。

△二引經證答。文二。初引經。

故放光云。涅槃有差別耶。答曰無差別。

一乘大道理無二故。

但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習不盡耳。

結謂結使。有五利五鈍。依無明起。即二障現行。習謂習氣。即二障種子。或種子之後開習氣。俱是微細。但開合有異。聲聞但斷煩惱結習。未斷所知故。結習不盡。唯佛如來金剛道中。二障種子。方畢竟盡。或云。聲聞斷結不斷習。故云不盡人。以聲聞斷惑最淺。望佛斷惑最深。以例中間三乘賢聖。皆由斷惑差別。故涉理有淺深。非謂無為理性有三。此則開三會一。皆大乘同教義矣。

△二立喻。

請以近喻。以況遠旨。(近取其事。以況深理)如人(喻三乘人)斬(喻斷也。刀喻三乘智)木(喻二障惑)去尺無尺。

去一尺木得一尺無。喻如來以二空智。伏斷二障雙得二空。

去寸無寸。

去一寸木得一寸無。喻聲聞伏斷煩惱。單得我空。此上喻人有差別。

脩短在於尺寸。不在無也。

脩長也。約斷木有尺寸。故說得無有尺寸差別。且所得尺寸之無。即太虗空。不可言其短長也。故知三乘人。斷惑不同。故說證有高下。若以三乘所證之理。即真心之空。則無為本無差別。

△三敘根行答。文二。初正敘有差。

夫以羣生萬端。

萬是大數。端者緒也。此句總言。下別明。

識根不一。

識心明則根利。暗則根純。於利鈍中。熏習有邪正。於正熏中。復有多種。故云不一也。

智鑒有淺深。

由熏習不一故。從聞思而發智鑒。答有深淺。照理亦異。所謂生空及二空故。

德行有厚薄。

德得也。行之所招曰德。鑒生空者。多行自利。鑒二空者。兼四心六度。雙行二利。自利者行劣德薄。二利者行大德厚。此皆由利鈍熏習所致。故有三乘不同也。

△二釋成無差。

所以俱之彼岸。

梵云波羅蜜。此云到彼岸。生死為此。無為為彼。三乘所證。理實無二。故曰俱之。

而昇降不同。

觀現在苦集空者下乘也。了三世因緣空者中乘也。達我法二空者上乘也。故於空理。有昇降也。

彼岸豈異。異自我耳。

真空理性則無異。但由三乘人。見有差別。若會淺深之見。俱到無差理性。即三而一故曰同歸。此則不待泯三。而一乘現矣。故演義云。若約三乘理行。即是一理佛因。則會取昔三。為今之一。若約教果。即癈三立一。則會於昔三。歸今之一。今明會取。廢立自顯故也。

△四結會眾經。

然則眾經殊辨。其致不乖。

前云。何以取中。今中諸經所說三乘。必歸一致。此理不乖。斯為正義。

△二推三得一。文二。初一異無三問。文二。初章名。

責異第十

責問也。異者三乘人異。謂疑能證所證。一亦無三。異亦無三。責問三乘因何有異。然前難差。但約人法一體。法一不合人三。今問一異。俱無三乘。此欲令知會權歸實之教。不壞三而常一。特為此問。

△二正問三。初法喻定難。

有名曰。俱出火宅。則無患一也。

喻也。無患者。到門外也。

同出生死。則無為一也。

法也。三乘同出界內生死。證真理一也。

而云彼岸無異。異自我耳。(牒前文)彼岸則無為岸也。我則體無為者也。

定前名義。前說彼岸。是所證無為理。前云我。是體究能證之人也。

△二正陳疑難。文二。初開兩關。

請問(有名者。請問無名家)我與無為。為一為異。

前說法一人三。未審人法為同一體。為各有體。

△二立二問中二。初難同。

若我即無為。無為亦即我。

人即法。法即人。更無二體。

不得言無為無異。異自我也。

人法既一。如何說法一人三耶。此以妙存中物我冥一難。辨差中法一人三也。

△二難異。

若我異無為。

人法有異體者。

我則非無為。

則三乘人。不以無為為體。

無為自無為。

法自是一無為理。

我自常有為。

三乘人。異無為法。自屬有為也。

冥會之致。又滯而不通。

冥契也。會合也。則一切聖賢。皆證真之義。滯而不通。何名物我冥一。曰涅槃耶。此但翻前難也。

△三結三乘無由。

然則我與無為一亦無三。

此中正責異也。人法體一。法定一則人無三矣。

異亦無三。

人與法異。則非聖賢。何有三乘也。

三乘之名。何由而生也。

由因也。未知三乘名字因何而有。

△二人法一異答。文二。初章名。

會異第十一

會謂會融。異則三乘殊異。前問人法一異俱無立三乘之由。今明一中有三。非異中有三也。此則一乘是立三乘之由。謂一無為法。巧順三機。故今融會三乘。即一而異。故曰會異。如即水之波波異。今會波歸水曰會異。前教章。以三即一故不異。即此章明之。

△二正答五。初正答問。

無名曰。夫止此而此。適彼而彼。

此立迷悟二門。止住也。適造也。此即生死。彼謂無為。迷真理則住生死。而曰此岸。悟真理則造無為。而曰彼岸。是知理無高下。人有悟迷。今明真理。隨迷悟二緣故。有聖凡二相。下明隨緣之義云。

所以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失之。

真理隨悟緣。則同三乘之得者。則三乘得者。皆得於無為。真理隨迷緣。則同凡夫之失者。則凡夫失者。迷失於無為。此則迷悟得失在人。人有多端。凡夫失者。尚不離真。況三乘聖賢。豈離真而有異也。

我適無為。我即無為。

我者三乘人也。三乘皆造無為法。則三乘皆即一乘。故曰物我冥一。

無為雖一。何乖不一耶。

法雖是一。證有淺深。故不妨三。故曰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也。此同法華中開顯三乘即一乘。而不待泯三之意。故云何乖不一。彼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具足悉當成佛等文。

△二舉喻答。

譬猶三鳥出網。同適無患之域。

三鳥在網喻凡。出網喻聖。既出網鳥。空空無患礙。

無患雖同。而鳥鳥各異。

三鳥在空。必有遠近之異。喻三乘證一理。有淺深不同。

不可以鳥鳥各異。謂無患亦異。

不可以鳥三。而說空有三。喻所證一理無差。

又不可以無患既一。而一於眾鳥。

又不可以空一。而一於三鳥。喻能證三乘自異。

然則鳥即無患。無患即鳥。無患豈異。異自鳥耳。

此結喻也。由三鳥冥虗故說同。空有遠近。以喻三乘契理一。理有淺深也。

△三法合答。

如是三乘眾生。

合上三鳥。

俱越妄想之樊。

樊謂樊籠。合上出網。

同適無為之境。

同得無為之法。合上同到太虗。

無為雖同。而乘乘各異。

法本自一。人根有三。

不可以乘乘各異。謂無為亦異。

不可執權教三乘。而廢一實。以理無二故。

又不可以無為既一。而一於三乘也。

又開顯一實。不待泯三乘。以根有優劣故。

然則我即無為。無為即我。

三人同證一理。一理隨根有三。此則答前物我冥一也。

無為豈異。異自我耳。

法自一。人自三。此答前彼岸豈異異自我耳。前則異中辨同。此則同中辨異。

△四釋所以。

所以無患雖同。而昇虗有遠近。

釋喻也。

無為雖一。而幽鑒有淺深。

釋法也。理雖一味。二乘但以生空智鑒。曰證生空真如。菩薩以二空智鑒。曰證二空真如。則人有利鈍。鑒有淺深。而所證理等無高下。

△五結成答意。

無為即乘也。乘即無為也。

結人法不異也。

此非我異無為。以未盡無為故有三耳。

結一乘不待泯三。非謂人三異於法一。但於一法未能究盡。故有三乘。

△就一明三。文二。初法同人異問中二。初章名。

詰漸第十二

詰難也。漸階次也。因聞上法同而人異。故今詰難。既同證一法。何以人有三種之漸次耶。

△二正問三。初明斷證同。文二。初汎陳迷悟。

有名曰。萬累滋彰。本於妄想。

迷也。惑障不一故云萬。皆能纏縛有情曰累。滋多也。彰顯也。妄想者無明也。由迷至理。妄念忽動。萬惑俱興也。

妄想既祛。則萬累都息。

悟也。三乘同證無為。破妄出纏。只合等無高下。此以三乘俱破惑出離。同證一理。疑三乘人未盡無為之漸也。

△二正敘所同三。初智同。

二乘得盡智。

即生空智。我生已盡故。

菩薩得無生智。

即二空智。推檢我法。四俱無生。謂不自不他。不共不無因故。生之與法無生故空。又清涼五地疏云。盡無生智者。無生是滅。因亡曰盡。即盡智也。後果不起。名為無生。即無生智。此盡無生。是其滅體。無學之智。如是而知。意在取滅為滅諦道。據斯所釋。則二乘但以因亡取滅曰盡智。菩薩兼果喪為滅。曰無生智。乃道諦中智有上下。取滅有淺深。故分二名也。

△二斷同。

是時妄想都盡(本除)結縛永除。

末喪也。是時者。三乘到無學之時也。言妄想都盡者。惑除也。三乘無學。俱無發業潤生。故曰結縛永除。

△三證同。

結縛既除。則心無為。

三乘既無十使繫縛。則障盡智圓。同契無為真理二乘以我空證。菩薩以二空證也。然三界繫縛。正在煩惱障。能發業潤生故。所知障即無此能。但以菩薩入假利生。恐障法空理。故須雙伏雙斷。今就三乘出離證真。俱約煩惱障論。故云結縛永除。則心無為也。

心既無為。理無餘翳。

三乘心契無為。於理更無餘障。

△二引證同義。

經曰。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不出不在。其實俱空。

此引證智同也。雖所了生空與二空不同。而能了智不相違背。大悲菩薩了三界故不出。一切二乘離三界故不在。其實俱證空理故同也。

又曰。無為大道平等不二。

此引證所證理同故也。

既曰無二。則不容異二。

再定理智同一之義。既曰所證理無二。則知能證心不可說異也。

△三正詰漸次。

不體則已。體應窮微。而曰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體者解也。三乘起智斷證既同。同證空理。本合歸一。不解則止而不論。解則必臻微妙。何以前云未盡無為故有三耳。未曉此旨也。此一章為乍聞實教談一理無差之人。未曉權中差別之旨。便欲壞三立一。而不知實教接權。但就三會一。非獨即三而一。亦不妨即一而三。不知此者。未為得旨耳。

△二就法顯人答。文二。初章名。

明漸第十三

明辨也。辨別同歸一乘之人。從權入實。本有三乘之漸次。既知全一成三。故明三乘之漸次也。

△二正答三。初領前法一。

無名曰。無為無二。則已然矣。

人雖於理有偏圓。理本無二。是故究竟真實。同歸一乘無二之法。理當如是矣。

△二責前人同。

結是重(平)惑。而可謂頓盡亦所未喻。

此約方便教中三乘顯然。以機不等故。結者二障。分別俱生即用也。惑是無明即體也。無明體上重重之結。故云重惑。二乘但伏斷煩惱。菩薩伏斷二障。三乘五位。位位漸除。而前曰妄想都盡。結縛永除故。亦未曉此旨。是知即實而權。則三乘顯然。即權而實。理同一味。但謂一理無差。便泯三乘修證漸次者。未為知悟也。

△三正答漸次四。初法喻正答。文二。初引喻。

經曰三箭中(去)的。

的謂紅心。三箭同中一的。喻三乘同證一理。

三獸渡河。

象馬兔三獸同渡一河。喻三乘同斷三界結惑。

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

同中一的。同渡一河則無異。喻同斷結惑。同證真理。而三箭到的有淺深。三獸入河。有深淺各別。喻三乘斷惑有深淺。證真有漸次。

者為力不同故也。

為者由也。由為三箭三獸力有大小故。入水中的有淺深之三。非為河的有異也。

△二法合。

三乘眾生(合三箭三獸)俱濟緣起之津。

濟渡也。津河也。緣起則十二因緣。以法兼喻也。合上渡河。

同鑒四諦之的。

合上中的。然四諦十二因緣三乘別說。互不相通。如前引法華云。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等。若約互通。自有二義。一通觀義。如經云。上智觀苦。得菩薩菩提。中智觀苦。得緣覺菩提。下智觀苦。得聲聞菩提。上上智觀苦。得佛菩提。則知二乘同觀四諦。通離十二因緣三世因果。但智用利鈍不同。二互觀義。說合十二因緣中。過現五支因為集諦。現未七支果為苦諦。則聲聞觀苦集。已了十二因緣。辟支觀十二因緣。已了苦集證滅修道。二乘皆然。但不如菩薩大悲行願。長行六度爾。菩薩五六雙修。圓證二空。豈不達三世因果。具道滅耶。此則三乘行門互具。故緣起四諦。通三乘斷證。今論本意。正約斷證二門。以緣起是三世因果。不出惑業苦三。則三乘通斷。故云俱濟緣起之津。四諦是諦審世出世因果。如實真理。不過二空。三乘通證。故云同鑒四諦之的。三乘既通名出世證真故。不約別分行相也。

絕偽即真(合上渡無異)同昇無為(合上中無異)。

三乘人同離三界生死。同到無為彼岸也。

然其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所乘不一者。指三乘智行不同也。聲聞乘我空四諦出。緣覺乘我空十二因緣出。菩薩乘二空六度出。何故如此。下云。謂智力有大小不同故也。合上淺深之殊。為力不同也。故知。諸佛本意。普欲令其如我無異。為彼智力未及。教有漸次也。

△二校二乘智量。

夫羣有雖眾。然其量有涯。

羣者不一之謂。萬有也。言其萬有則通一切有境。若在佛智。必盡無邊。

正使智猶身子。辯若滿願。

梵云舍利弗怛羅。此云身子。弟子中智慧第一。梵云富樓那。此云滿願。亦云滿慈。弟子中辯才第一。

窮才極慮。莫窺其畔。

窮極二聲聞辯才智慮。不能窺度羣有之邊畔。

況乎虗無之數。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也。

虗無重玄。即一佛乘。真常妙道。橫豎無涯。如何欲令二乘盡證。有邊事相尚未盡知。況無邊法體豈能盡證。則知二乘淺智力劣。故有階漸也。

△三引外書明漸。

書不云乎。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

書是道經。今借文用。為者修義。學者斆也。道者履於性也。修學者。日益於見聞知解。修道者。履於自性也。則日損於知解惑結。吾教有學有修。止在於等覺。

為道者。為於無為者也。為於無為。而日日損。此豈頓得之謂。

修無為者。解惑漸除而無為漸現。此非頓得之言謂。

要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耳。

此三句。位位皆有。即諸位中。入住出之三心。即加行正行勝進行之三行。如斷初地惑。在地前要損。名加行入心。要者欲義也。入初地時又損即正損。名正行住心。至於無損。求進二地。名勝進行出心。則地地皆有此三行三心。至於無所損者。方惑亡解喪。心境一如。故地地皆證一分真如。又要損在三賢。又損在地上。至於無損。在妙覺也。此則約始教斷實惑說。若約終教。無斷而斷。雖惑本自真。而真隨惑緣。亦能隨斷緣。亦不妨斷。故楞嚴云。理雖頓悟。承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若無惑可斷義。即歸頓矣。

△四引經結智用。

經喻螢日智用可知矣。

淨名謂富樓那云。無以日光等彼螢火。螢光喻二乘。曰光喻菩薩。此據三乘對辯。則知智有優劣也。

△二別對菩薩。文二。初一乘諸位問。文二。初章名。

譏動第十四

譏者責也。動謂進修之心。此問再敘前難差中疑。此則通疑證真之人。既心境冥合。何故更有進動。若據始教法相宗。初地已得證真。今約七地難者。就三乘教論。菩薩乘中。至七地時。入純無相觀。得無生忍。深證真平等法。人既即法。亦無心境二相。所謂物我冥一。絕於圖度。何故更進後地三位。別有所求。七地尚爾。況前地耶。此以人法同寂。譏責於進動。

△二正問三。初牒經動寂。

有名曰。經稱法身已上。入無為境。

此即前引儒童。於然燈佛所。已入涅槃。涅槃此云無為。法身者。法謂法性。身者依也。以法性為依。則證真者之通稱。今約七地已上曰法身者。謂純無相觀。常依真理。以法為依。以真為體故。又純無漏功德法分積聚故。

心不可以智知。

無分別心。非分別智可知。

形不可以象測。

法身非質礙故。形象不測。

體絕陰入。

所得法體。離五陰六入。

心智寂滅。

能證心智。純無漏觀。無功用道。寂滅無相。如順流舟也。此即前所謂物我冥一也。

而復云進修三位。積德彌廣。

即前云於七住初獲無生忍。進修三位。更勝進後地。慕廣大功德也。

△二以動難寂。

夫進修本於好尚。積德生於涉求。

生好尚心。動涉求念。

好尚則取捨情現。涉求則損益交陳。

取後位。捨前位。棄損無明。增益功德。

既以取捨為心。損益為體。而曰體絕陰入。心智寂滅。

以上動用疑寂滅義。

△三結成相違。

此文乖致殊。而會之一人。無異指南為北。以曉迷夫。

既動寂文義殊乖。而會同七地一人。豈了動寂之異。有似以南為北。豈能指迷者令曉。南北殊方也。

△二位位寂滅答。文二。初章名。

動寂第十五

動是用。寂是體。謂行人修因契果。斷惑證理。皆以前般若為能修也。謂以無知之般若。修即真之因。契如實之果。斷不異真之惑。證寂滅之理。是則能所斷證即寂滅相。動而常寂。故曰動寂。故清涼云。良以非真流之智。無以契真。何有飾真之行。不從真起。此據實教入住已來。直至究竟。始終如此。非謂七地已後方得動寂不二。此論一乘正行。在此章顯示。

△二正答四。初顯所修之行。文三。初引經總標。

無名曰。經稱聖人。

引經通標證真起實行之人。

無為而無所不為。

為者作也。三慧中屬修慧。謂若稱真。則無惑可斷。無理可證。無行可修。無位可得。故曰無為。心雖明了。力不自由。見有幻相未除。空塵不說。當以如幻之智。斷幻惑。證幻理。修幻行。求幻位。故曰無所不為。直須斷至無斷。證至無證。方曰究竟。今就因門。從解起行。則無斷而斷。無證而證。故曰無為而無所不為。寂而常動。動不乖寂也。大意如是。故曰總標。

△二釋成大意。

無為故。雖動而常寂。

釋上寂義。修即無修。是即動之寂。

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常動。

釋上動義。無修而修。是即寂之動。

雖寂而常動。故物莫能一。

無修中起修。能所修相不一。

雖動而常寂。故物莫能二。

修即無修。能所一相。

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

逾過極之。義言不二則能所同寂。此乃即至動而見至寂。言不一則二相宛然。即至寂而見至動。上則即隨緣同不變。次乃即不變而不壞隨緣。故動寂二名。言之似異。義實同時。

△三結示所以。

所以為即無為(進修即寂滅)。無為即為(寂滅即進修)。動寂雖殊。而莫之可異也(事理二行名殊義一也)。

△二明能修之心五。初引經標義。

道行云心。

能修之心。體是本覺。用即是智。位位各具入住出三心。通根本後得。

亦不有。亦不無。

心體真實。本非有無。亦無能所修相。泯同平等故。華嚴亦云。無有如外智。亦無智外如。今正約照用。不滯二邊空有之病。非唯所修之行為無為不二。能修之心。照與無照。亦乃同時。故云亦也。

△二釋經大意。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無者。不若無心之無。

寂照同時。非有無二心。故經曰不有不無。

△三逆順推釋。文二。初問。

何者。

問上不若有無之義。

△二釋。文二。初反釋責非。

有心則眾庶是也。

眾庶者不一也。指三界眾生心皆有作攀緣。釋上有心也。

無心則太虗是也。

釋上無心也。

眾庶止於妄想。太虗絕於靈照。豈可止於妄想。絕於靈照。標其神道。而語聖心者乎。

進修所謂動。此是以妄想語聖心。又謂入無為是寂。此是以太虗標神道。焉可以邪而求正道。

△二順釋正理。

是以聖心不有。不可謂之無。

聞說不有寂而常照。不可執無。

聖心不無。不可謂之有也。

聞說不無照而常寂。又不可執有。此遣隨言執也。

不有故。心想都滅。

想謂取像。能證之心既無取著。故經曰不有也。

不無故。理無不契。

無不契者。盡契真理。能契之心非無故。經曰不無也。

理無不契。故萬德斯弘。

弘大也。萬德者。稱性之德不一。故起信云。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心能證理。則稱理之德。一一廣大無涯。故曰斯弘。

心想都滅。故功成非我。

須菩提云。我不作是念等。況大乘菩薩能所一相。心想都亡。豈有我心。成就功行。故曰非我。

△四結成所以。

所以應化無方。未嘗有為。

達俗不妨證真。動而常寂。

寂然不動。未嘗不為。

證真而常達俗。寂而常動。

△五引經證義。

經曰。心無所行。(平)無所不行。信矣。

行者斷惑證理。修因契果。皆名曰行。行能行之心。動寂同時。斯可信矣。

△三引前結示三。初正引二。初引前經。

儒童曰。

世尊因地為菩薩。名曰儒童。前難者但見文違。未見意順。故今亦就儒童所說。引不二之義。令彼信悟故。

昔我於無數劫。以國財身命。施人無數。

七地二僧祇劫滿。故說昔。曾以國位財寶捨身分或盡命。以此內外財行施。不可知其數量。

以妄想心施。非為施也。

妄想不一。所謂求佛果。進上位。要行滿。欲因圓。但有能所修相。皆曰妄想。竝非稱實之行也。

今以無生心。五華施佛。始名施耳。

智虗無生。為能修心。五華施佛。體即無生。為所修行。能所同真而不壞。以華施佛。始名稱實之施。豈動寂有異也。言五華施佛者。經說佛因中昔名摩衲婆。此云儒童。買五莖優鉢羅華。即青蓮華。施然燈佛。此時心詣無生。三輪同寂。故然燈與記釋迦牟尼。金剛亦云。以實無有法得菩提故。然燈受我記也。

△二引別經。

又空行(去呼)菩薩入空解脫門。

入者證也。解脫門有三。一空。二無相。三無願。今舉初攝後。故言解脫。謂離繫縛。根本智為能入三解脫為門戶。由此故能於一切法證真如性。故曰入空解脫門。此則以智契理耳。

方言。今是行時。非為證時。

方者始也。菩薩但行三解脫行。不求證三解脫相。此則正行。行時不見行相也。非獨儒童空行。菩薩亦爾。

△二結成。

然則心彌虗行彌廣。終日行不乖於無行者心也。

結上也。彌極也。既以至虗之心造行。則行亦寂滅。尚無二相。豈有行耶。

△三廣示。

是以賢劫稱無捨之檀。

賢劫經也。梵云檀那。此云施。即六度之一也。三輪同寂。雖無捨而施行彌勤。故曰之檀。

成具美不為之為。

成具經也。此通一切竝皆無作而作。

禪典唱無緣之慈。

禪經也。能緣所緣。理同一味。故無二相。而大慈拔濟不息。即四無量之一也。

思益演不知之知。

思益經也。能修之智。無知而知。此即根後二智。此四句經。古人多配六度。唯初後義現。二三兩句文引難對。今但隨文釋之。此皆即真之行。行行全真。菩薩造修必當如是。故起信發心。先信真如及三寶故。

△四責非玄悟。文二。初責其所執。

聖旨虗玄。殊文同辨。

聖教旨趣。虗寂玄微。唯智可了。非情所測。動寂之文有殊。不二之義同辨。

豈可以有為便有為。無為便無為哉。

責前聞動執有為。聞寂執無為。

菩薩住盡不盡平等法門。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即其事也。

此引淨名經。香積諸來菩薩向佛求法。當還本土。佛告曰。有盡不盡。平等法門。汝等當學何。謂盡。謂有為法。何謂不盡。謂無為法。則菩薩當住平等。不住二邊。不盡有為即有而無。不住無為即無而有。即菩薩動寂不二之行。故云即其事也。

△二斥其非喻。

而以南北為喻。殊非領會之唱。

南北之方定異。寂動二行常一。將定異而喻常一。豈能領解也。已上顯等行畢。

△後二就人法示等證。文二。初明人法同異。文二。初先後窮源問。文二。初章名。

窮源第十六

窮謂推窮。源謂本源。前章已知一乘正行動寂同時。今則行成必證未曉。證法之人。人法誰先誰後。先者為源。二俱有過。故推窮之。

△二正問二。初先人。後法過。

有名曰。非眾生。無以御三乘。

御者進也。先有人方可進。御三乘因。行理合云御一乘。今約從凡入漸。漸必歸實。據昔曰三乘也。又問者多約權難實故也。

非三乘。無以成涅槃。

非三乘行人。無以成就一無為法。

然必先有眾生。後有涅槃。

此則人在先法在後。以人為源也。下出過去。

是則涅槃有始。有始必有終。

有為有始終。無為無三世。豈容有始終耶。

△二先法後人過。

而經曰。涅槃無始無終。湛若虗空。

豎窮三際。故無始終。橫徧十方。故湛若虗空。

則涅槃先有。

涅槃體常。故先有。下出過云。

非復學。而後成者也。

無為既本有。何假學者解行。成就此果耶。難者謂。人在先則違經旨。法在先則壞前解行。故今窮之。

△二平等同時答。文二。初章名。

通古第十七

通謂融通。古即時分。上因以人證法。故窮先後之源。蓋未明法性甚深之旨。猶以三乘滅妄證真。問之。今明法性真常。融通今古。由此隨緣方成萬法。今行人了萬法。以會真常。乃名證入。豈同三乘先人後法。而有得證耶。又真理雖則本有。既能隨緣成事。何礙事。能顯理之解行耶。以法性真常。融通古今。諸法即事顯理而答之。故曰通古。

△二正答三。初明人法不異。文三。初正明。

無名曰。夫至人。

寄極證人。顯深玄法故。

空洞無象。

無為妙性。寂而空洞。體絕諸相。故曰無象。此約至人體性寂之又寂。即明不變義也。

而萬物無非我造。

造者作也。聖凡依正。心境萬物皆由真理。隨緣而有。即不變而以顯隨緣。全法成人。依理成事。義法本真常。故經曰。無始無終也。

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

會契也。凡夫不能即事契真。故輪迴不息。三乘滅妄求真。故積行不息。今即諸法而契不變真常者。故曰一乘。聖凡一源。唯獨聖人能即事契理。不歷僧祗而成道。以顯全人即法。法雖本有。不廢解行。契會之相。既非新得。故異三乘也。

△二推釋。

何則。

推也。何以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耶。下釋。

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不異理。

釋上即事聖理方為聖人也。先反釋。後順明。然雖人法無二。要由即事契真。方證不二之道。故由前解行。成此證入也。

△三引釋。又三。初釋智由理起。

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

大品經。釋提桓因此云能天主。問須菩提也。般若聖智。如何可求也。

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離色中求。

色是法相之首。今舉例一切也。於一切法不即不離之間。而妙契真常。為般若故。此則契理。方為明智。釋上理而為聖。

△二釋理由智顯。

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

見竝證見為者是也。緣起是事。由見事體空。是了法之真實。故云見法。真法即真覺體。故曰見佛。此則由智方即事契真。釋上聖不異理也。

△三結理智不二。

斯則物我不異之効也。

結上也。物即理也。我者智也。以上二經證之。則理智相。由不異之効。可見此結成。即事會理。唯在聖智。故須解行之人證人法融通之性也。

△二顯妙契即真三。初正顯。

所以至人。

躡上物我不異。今顯至人妙契之相。

戢玄機於未兆。

戢斂也。玄機者智也。未兆者。無朕迹也。此則收斂智用。即於覺體而無智照之迹。以智即理故。方為至人之妙契也。下諸句例此釋之。

藏冥運之即化。

藏覆也。冥運者。寂然運用。即化者。即今萬化也。藏覆冥寂之體。運用於即。今萬化之間。此即體不離用。理即於事。以為妙契。

總六合以鏡心。

以鏡喻心。心本澄淨。故四方上下皆不離心而有。故以心而總之也。此句收現在。

一去來以成體。

過去未來同歸一體。此句泯過未融。三際一體。

古今通。終始同。

古今終始。一法通之。更無異相。

窮本極末。莫之與二。

理曰本事曰末窮極理事義一名異。

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浩然者。無邊涯也。均平也。以理融事。即理而大均。故平等無涯。乃曰無為。

△二引證。

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

淨名云。不離諸法而得涅槃。是為晏坐涅槃。以諸法性常寂故。不離相而證理。此即理事不二。

又云。諸法無邊。故菩提無邊。

諸法體無邊涯。菩提覺體亦無邊涯。此即能證智。與理不二。上二經以明理事智三名異義一也。

△三結成。

以知涅槃之道。存於妙契。

雖理事常融。要由妙契即真。方曰證道。故人法不二。不廢解行證入也。

妙契之致。本乎冥一。

契則萬法一致。

然則物不異我。我不異物。物我玄會。歸乎無極。

人法不異。契會玄微。同歸一道。更無過極。

△三結非先後。文二。初正結。

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不二之道。進退求之。不見先後之相。豈容終始可得也。

△二引證。

天女曰。耆年解脫。亦何如久。

淨名經。舍利弗問天女曰。止此室。其已久如。天曰。如耆年解脫。舍利弗言。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脫亦何如久此。蓋身子以久近問之。天女以無久近而答。身子再審其久近。天女以絕久近責之。耆年者。指舍利弗。曰耆宿也。意謂汝證解脫時。我止此室。今取責無久近之言。以證涅槃絕先後始終之相。

△一明得法有無。文二。初有無乖得問。又二。初章名。

攷得第十八

攷謂推究。得者證也。以前章明物我不異之道。要由契會之人。未知能契之人。如何證此平等之法。此則將隣證位。餘疑未決。

△二正問二。初引經雙立問。

有名曰。經云。眾生之性。極於五陰之內。

此約界內眾生。隨緣妄性。體是無明。色心依此而有妄心。又依色心而住。故曰極於五陰之內也。此明住有則失。

又云。得涅槃者。五陰都盡。譬猶燈滅。

燈滅者。膏明俱竭。喻色心滅。此約相宗定性二乘入無餘涅槃義也。此明同無曰得。

△二得失俱非問。文二。初住有不能證。

然則眾生之性。頓盡於五陰之內。涅槃之道。獨建於三有之外。

頓盡者。盡同其中。故眾生在三界。無為非三界。此即事理迢然也。

邈然殊域。非復眾生得涅槃也。

邈遠也。人有法無。理事相隔。故知眾生與涅槃殊別。人無得法之分。

△二離有無能證。

果若有得。則眾生之性。不止於五陰。

果決也。決定有人得法。則須性離五陰。絕妄契真矣。

必若止於五陰。則五陰不都盡。

五陰不盡。則與涅槃相隔。

五陰若都盡。誰復得涅槃者也。

若盡五陰。灰身滅智。則無眾生。既無能證之人。將何得所證之法。此明能證之人。有無俱不能證涅槃。未知一乘實教行人欲證涅槃。如何可得耶。

△二即事玄證答。文二。初章名。

玄得第十九

玄謂深玄。即本無義也。得謂證也。本無可得。故曰真得。有名之問。葢疑別有所得。今無名之答。但能於心境。一切本無所得。即真證涅槃平等妙體。豎無初後。橫無邊涯。故云玄得。非謂行人別有一理可得也。此章為十九章之深深四論之至極。前之新生義解。何必存焉。情盡見除。本無所得。故曰玄得。

△二正答二。初揀辯真偽。

無名曰。夫真由離起。偽因著生。

起者顯義。生者現義。然法本無住。人有悟迷。故離名相則真實顯。著名相則虗偽現。故知真偽但由人。有迷悟異耳。

著故有得。離故無名。是以則真者同真。法偽者同偽。

法則義同。皆造詣也。悟乃法則於真。真無名相。能證亦無。故曰同真。此則則真屬解。同真屬證。迷則法則於偽偽有差殊。故事有萬種。故曰同偽。此則迷真曰法偽。順妄曰同偽。此上立迷悟二端。

子以有得為得。故求於有得耳。吾以無得為得。故得在於無得也。

有名子以有所得為得。故求有得之人。以何而得涅槃。此乃法偽同偽也。無名者。以無所得是得。故得涅槃在於無得。此乃則真同真矣。

△二正明玄得。文三。初定宗議本。

且談論之作。必先定其本。

且者汎詞。大凡談論。語必有本。有本者所詮也。則言有所起。語有所歸。如詮真性。則可以語之。曰不改變。無生滅。豎窮橫徧。則語歸於性。性為本矣。

既論涅槃。不可離涅槃。而語涅槃也。

今之問答。既論涅槃。則所說以涅槃為本。不可離本而語也。

若即涅槃以興言。誰獨非涅槃而欲得之耶。

誰何也。若即本興言。但說一切無得。皆語涅槃。何獨有非語涅槃之言。而欲別有所得而談論耶。此責前攷得之情惑也。

△二推求語本。

何者。

推也。何者之言。是語涅槃耶。下釋。

夫涅槃之道。

此標下語本也。

妙盡常數。

總句語也。微妙出常情數量。數量無所得。故下別句語云。

融冶二儀。

罏冶可以和融異器。天尊地卑。同涅槃體。即尊卑無所得。下例知也。

滌蕩萬有。

萬是多數有為差別。蕩無所得也。

均天人。

均平也。天勝人劣。均無所得故。

同一異。

對異有一。一與異同。故一異無所得。

內視不己見。返聽不我聞。

無聲色可得故。

未甞有得。未甞無得。

甞曾也。涅槃無有得無得可得故。又五性之中。三分半人非無得。一分半人非有得。以緣就性。無邪正可得。斯為即本立言。言皆語本。則知一切無所得。方為真得涅槃常住妙體。故曰玄得。豈令眾生別有所得而證涅槃。

△三引經廣釋二。初明不二中二。初釋理無得為涅槃果。文三。初明不即離。

經曰。涅槃非眾生。亦不異眾生。

不即五陰性相。性相無所有故。不異五陰性相。性相無所有。即涅槃故。此則無即離可得。為玄得。

△二顯不生滅。

維摩詰言。若彌勒得滅度者。一切眾生亦當滅度。

涅槃此云滅度。彌勒是聖。眾生是凡。由聖無所得故。彌勒得滅度。又由凡亦無所得故。眾生亦當得滅度。此則聖凡不待泯而自盡故。同玄得也。

所以者何。

有何所以。眾生亦當得滅。

一切眾生本性常滅。不復更滅。

眾生本性三際常寂滅故。以無眾生可得。為真滅。不待滅眾生。而別證滅理。故云不復更滅。故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此明生即無生故。生無所得。

此名滅度。在於無滅者也。

論譯成經意。此顯滅度之名。即在於無滅可得。故涅槃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此明滅即無滅故。滅無所得。以生滅無所得故。方為玄得。即凡聖真妄染淨依正皆為玄得。故曰誰獨非涅槃。此乃一切無得方。真達常住妙體。平等寂滅。斯為玄證矣。

△三結成理果。

然則眾生非眾生。誰為得之者。涅槃非涅槃。誰為可得者。

生即無生。滅即無滅。以誰為能得之人。復以何為可得之法。則生滅雙遣。人法兩亡。理事俱泯。平等一味。乃曰玄得。豈存能得之人。而謂別有所得耶。

△二釋智無得為菩提果三。初遣有無。

放光云。菩提。

此云覺。即始覺智果也。相教直至佛位。上品四智俱圓。方稱覺滿。果位智強識劣。故說轉八識成四智。但轉其名。不轉其體。四智者。一轉賴耶為大圓鏡。二轉末那為平等性。三轉意為妙觀察。四轉前五為成所作。法性宗中。始覺滅相。直至生相。通名始覺。生相若盡。方稱覺滿。皆菩提果。但理智二果。一異分之。故二宗說異。今此先約分教說。故前明理。此明智。

從有得耶。答曰不也。從無得耶。答曰不也。從有無得耶。答曰不也。離有無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有求為得。初句有得為得。次句無得為得。三句亦有亦無得為得。四非有非無得為得。此既四處欲求有得。故皆答云不可也。經云。般若如火聚。四面不可取。取則成謗。

然則都無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不求為得。以菩提非都無所求而得故。又前四墮作病。此句墮任病。此上五句竝為欲求可得之相。故非玄得。皆答不也。

△二明玄得。

是義云何。

問得菩提之義。

答曰。無所得故。為得也。

非謂別有所得名得菩提。但於一切處。得無所得即菩提果滿。非但無法可得。亦復無智可得。方為得智。

△三結智果。

是故得無所得也。

得於無所得。故曰玄得矣。此則始覺合本。斷生相盡。微細念離。

△二顯不二。文四。初結前不二。

無所得謂之得者。誰獨不然耶。

菩提涅槃。竝以無所得為真得。則知理智不二。同無所得。何有不如此耶。故知以理融智。則理外無智。以智融理。智外無理。理智融融。泯絕無寄。方為玄得。

△二述成真體。

然則玄道在於絕域。故不得以得之。

述上涅槃理果在於絕殊異之域。故以一切無得。為玄得也。

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

述上菩提智果在乎相外。故以無念而知。是真知也。

大象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

述上理智不二。為一乘果也。真身大象。本無理智之形。真常大音。本無理智之名。故無理智聞見。方為見聞。此約證見證聞。非解見也。言隱匿者。皆無也。希聲者。道經曰。聽之不聞。曰希。則真果在無所得。故曰涅槃無名。

△三結體顯用。

故能囊括終古。

此句結體。謂真體常徧。故能包囊該。括徧也。終古無忒常也。故大涅槃以常徧為義。

導達羣方。

此下顯用。謂能隨緣起用也。導化也。達通也。羣方萬法也。謂化用遂通於萬法。無所不周。

亭毒蒼生。疎而不漏。

亭毒養育也。蒼生人也。順俗曰蒼。天所生故。十界眾生皆即真而起真。體雖寂寥虗曠。而萬化從興。故曰疎而不漏。老子曰。天網恢恢。疎而不漏。今借此語。

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汪洋水深廣也。離騷云。臨淵號汪洋。今明涅槃體深用廣。何不由斯建立矣。

△四引證體用。

故梵志曰。吾聞佛道。厥義弘深。汪洋無涯。靡不成就。靡不度生。

八師經梵志者。淨行之人也。佛道者。佛所證道。弘者廣大也。讚佛所證之道體深用廣。如水汪洋。靡者無也。即真之應。則依正三業。功德莊嚴。無不成就圓滿殊勝之事。一切眾生若見若聞。無不受度。上句讚化德滿。下句讚化用周。此如空淨月圓。潭清影落。真常果體。大用無方。慈悲願力。法爾如此。此則以真應不二。結上大意也。

△總結大意。

然則三乘之路開。真偽之途辨。賢聖之道存。無名之致顯矣。

此一段文。古人節為流通分。或以此都結四論。蓋文義包博。取釋在人。理亦無爽。但今大部不以三分科文。前三既各有結文。此段亦合自結。當論文理甚順。不在煩釋。初句言開者顯也。法華云。開佛知見。故即開顯三乘所行悉當成佛。則一乘顯了矣。次句云。真偽者虗實也。辨別也。別權實故。此意多義。略釋有二。一約理。則理事不二為真。理事各別為偽。二約人。則一佛乘為實。三乘為權。辨此真偽。權實途路也。第三句云。賢聖者。十住下賢。十行中賢。十向上賢。此三十位。亞聖曰賢。十地曰聖。此皆同證。真如同修。佛乘存此。以為正因也。末句云。無名之致者。理智相盡。異名無得。圓常妙體。果滿斯顯矣。又初二句義在十信。第三句在賢聖。末句義在妙覺。又前二信解一乘。故有開顯辨別之義。次句行一乘因。故有道存之說。末句圓證一乘。故曰致顯。此則結上一十九章有開辨。存顯一乘之能。斯為甚深之教矣。

注肇論疏卷第六(終)

音切

樊

(扶袁切)

祛

(丘於切)

迢

(徒聊切)

邈

(莫角切)

匿

(女直切)

括

(古奪切)

汪

(烏光切)

續藏經 物不遷正量論

明 鎮澄著

正量論序

嗚呼。若論向上一事。如急石火。似閃電光。直下承當蚤成鈍滯。纔涉思惟便入迷倒。況乃馳騁章句競辨是非。正眼觀來無非戲論。然人根不一。法藥多端。如來偏為中下演諸契經。後賢解釋契經乃與眾論。既有眾論矣則辨諍波騰是非鋒起。雖則實際理地不受纖塵。其如建化門中不舍一法。而況是雖佛祖却趨妄而背真。那個聖賢不棄惡而從善。故曰是則是非則非。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往甞讀肇公物不遷論。大都以物各住位成立不遷。而後以物之今昔有無不去不來以明物性之各住。要之辭意婉切。乃肇師獨見之玅。但於契經不甚允合耳。何者。夫古今時也。有無物也。不遷性也。而亦謂性其性者。孰綱維是。孰宰持是。不知性性則又安得不為時遷而物改耶。而又何以契神於即物乎。故往往讀其書者。愛其辭多不校其意也。空印澄公燕山一布衲耳。生於千載之下。而與肇公相見於千載之上。故作正量論以校其說。中間旁引曲喻。一以修多羅為法印。即肇公之論昭如日月矣。獨非徑寸夜光乎。昔古德不落不昧通身遍身。一字照宗千古膾炙。而謂澄公可結舌乎。謬也。蓋理在尚佛。雖佛祖有所不讓也。昔者外道一言負墮猶斬首謝過。肇公乃人天眼目。肯以訑訑之聲音顏色拒人於千里之外乎。必欲強起而文賤之。斷非肇公也。大率觀來。肇公以僚丸之手。舞公孫之劍。以奇然者也。澄公運摩尼於鉅鹿之陳。持空印於赤壁之鏖。以正然者也。故非肇公之論無以起澄公之辨。非澄公之辨無以發肇公之蘊。謂之相成則可。謂之相左則不可。故海內諸名師宿衲皆有酧唱。務要疏明此一大事。非起生滅心也。如有毫髮我人。然能萌於方寸。吾恐於罔象玄珠未有觸手日在。

旹明萬曆庚子仲冬糓旦淨土居士燕人李天麟書

物不遷正量論序

般若云。諸法無去來相。無動轉者。肇公本此為物不遷論。而其釋義則物各性住而已矣。甞試思之。法無去來義徧諸聖教。迺吾法之玄綱也。而性住之談果能盡之乎。竊自疑焉。於是考諸聖言。聖言罔證。求諸正理。正理勿通。然言或有證也。我未之見也。理或可通也。我未之窮也。天下亦有能窮者乎。蓋甞質諸海內名流。莫不忿然作色。以愚昧見責。求其為之出理引證者。則未見其人。彼性住之論果非吾佛之意耶。抑有深旨存乎名教之外。固非意智思惟可得而知耶。然理固絕言而言無越理。如來聖教垂範萬世。天魔外道不得而沮者。賴名言有在故耳。若孔子之作春秋。殺活與奪只在片言隻字之間。千載之下無能易者。況茲一論段段結歸物各性住。豈曰言在此而義在彼乎。經云。不退諸菩薩。不能測佛智。信矣。夫余甞條陳所滯。證正聖言。間出吾佛不遷本旨。以正其說。然則是論也。非駁肇公也。將以駁天下之所是也。肇師其心空而無物者矣。得與失於彼何加損焉。天下後世如其言而取之。使一大藏教實相常住之旨淪於物各性住之談。不辨可乎。雖然。庸詎知今之所是者其果真是歟。果不真是歟。天下後世必有具金剛眼者覷著那事。於是非情量之表迴觀是論。可發一笑已。

旹皇明萬曆戊子冬賢首後學空印鎮澄書於臺山之獅子窟

物不遷論卷上

五臺山獅子窟沙門 鎮澄 著

澄初讀肇公物不遷。久之不喻。及閱雜華鈔。觀國師則以為濫同小乘不從此方遷至餘方之說。遂再研其論。乃知肇師不遷之說宗似而因非。有宗而無因也。觀其般若無知.涅槃無名之論。齊有一空。妙叶真俗。雅合修多羅。雖聖人復起不易其言也。獨於物不遷則失之。嗚呼。千里之驥必有一蹶。大智之明必有一昧。不其然乎。言宗似者。即所謂不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又曰。江河競注而不流。旋嵐偃嶽而常靜等。蓋即動而靜。即遷而不遷也。以此名宗。與修多羅似之。即般若諸法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等。所言似者。以其因非故也。言因非者。修多羅以諸法性空為不遷。肇公以物各性住為不遷。言性空者。大品云。色性自空。非色壞空。又云。色前際不可得。中際.後際皆不可得。又云。色即是空。此不遷因也。又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不生不滅即不遷宗也。華嚴云。身意諸情根。一切空無性。此不遷因也。次云。以此長流轉。而無能轉者。即不遷宗也。彼經又云。云何說諸蘊。諸蘊有何性。蘊性不可滅。是故說無生。蘊無生滅即物不遷也。次偈出其因云。分別此諸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此等皆言物性空故不遷。非謂有物而不遷也。言性住者。即彼所謂。昔物住昔不來於今。今物住今不往於昔。乃至新故老少成壞因果等物。各住自位不相往來。皆若是也。然凡有所住即名有為。既墮有為即屬生滅。非不遷也。故涅槃(三十)云。住名有為。如來永斷去來住相。云何言住。中論云。去者則不住。不去者不住。離去不去者。當於何有住。般若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無住即無為也。然般若言法無去來無動轉者。非謂法有所住也。蓋住猶去來。既無去來安得有住。而肇公不遷本宗般若無去來義。却以物各性住釋之。然彼物性果有住乎哉。果無住乎哉。則住與無住必有辨焉。故肇師出不遷之所以云。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於今未甞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甞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至今。一論大旨意不出此。人多妄解。今為助明肇公意。謂動物之所以得不遷者。以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相往來也。何者。求向日之物於向日則有。求向日之物於今日則無。故知昔物自住於昔(若不住昔。於昔應無。昔既不無。故知昔物原住於昔也)。不來於今也(若來於今。今則應有。今既不有。則知昔物不來於今也)。昔物既爾。今物亦然。謂求今日之物於今日則有。求今日之物於向日則無。故知今物自住於今。不往於昔也(反上思之)。故曰覆而求今。今亦不往。如求周公於周時。於周未甞無。求周公於晉時。於晉未甞有。故知周公自住於周。不來於晉也。求羊祜於晉時。於晉未甞無。責羊祜於周時。於周未甞有。故知羊祜自住於晉。不往於周也。譬如二舟前後各行。前舟載魚。後舟載笋。舟行千里而魚笋之物各住本舟未甞動也 (求前舟之魚於前舟則有。責前舟之魚於後舟則無。後舟亦爾。求後舟之笋於後舟則有。求後舟之笋於前舟則無也。若後舟中有前舟之魚。可說前舟之物移來。後既無魚。則不可謂前舟之物移來也。若前舟中有後舟之笋。可說後舟之物移去。前既無笋則不可謂後舟之物移去也)。大意秪是昔物住昔不來於今。今物住今不往於昔。是謂物各性住於一世。所以得不遷也。其曰新不至故故不至新。少不至老老不至少。因不至果果不至因等。舉之一論秪此意耳。細而推之。其曰江河競注而不流等。亦秪此意。謂求前波於前。於前未嘗無。責前波於後。於後未嘗有。於後未嘗有。以明波不來。於前未嘗無。故知波不去。前波既爾。後波亦然。是則前念之波住於前念不來後念。後念之波住於後念不往前念。念念波流。念念各住。故曰競注而不流也。是謂物各性住於一世不相往來。此肇公不遷之本旨也。今以聖教勘之。似不然。何則。肇公求向物。既曰於向未嘗無。於今未嘗有。是則此物向有而今無也。若物向有今無。是無常法。非不遷也。故涅槃(二十)云。若世間法。本有今無。則名無常。譬如瓶等。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故名無常。是則向有今無不直不成不遷之宗。反成所遣遷滅宗也。中論云。若法先有性。是則名為常。先有而今無。是則名為斷。是則向有今無非常即斷。安得以成般若不遷之旨耶。或問。肇公宗本云。言非有非無者。非如有見常見之有。無見斷見之無。今曰向有今無。豈非不有之有。不無之無耶。答曰。不然。肇公自謂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此分明以向物在向。緣未散故名之為有。今求向物。緣已散故遂以為無。是以向在為有。今滅為無也。向在為有。是執有為有。今滅為無。是計無為無。執有為有。是為常有。不知緣性之本空。計無為無。是為斷無。不識無性之緣起。中論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然緣生無性。法非有無。乃肇公所常譚者。至論不遷為成性住。却墮此咎。可怪也。蓋悞認莊周夜壑負趨。非謂肇師有此計執也。如宗本云。有而性常自空故曰性空。若然則向物在向。緣未散時不亦性常自空乎。向物性空則不得謂向有矣。向既非有則不可謂今無矣。故知性空性住如明與暗。敵體相違矣。其曰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等者。愚謂既稱在昔。乃既滅之物也。物若不滅即應常今。自不名昔矣。又昔物住昔。今物住今。是異物異世。凡異物異世者定是無常。故涅槃聖行廣說異法無常。以破外道異執之常。今以異物異世以釋不遷。教理俱違。故無因也。且夫時無別體。依物假立。物有流變。生住滅位立三世名。今其言曰。昔物住昔。今物住今。是有為法。墮去來今。既墮三世而曰不遷。未之有也。故涅槃(二十)云。常住之法。三世不攝。如來法身。非三世攝。故名為常。反顯三世攝者必無常也。誰謂無常而不遷乎。或曰肇公約俗物論不遷。涅槃約法身說常理。既不侔。不應成難。答曰。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此身化身也。常身真身也。應化無性全體即真。是亦即俗而談真也。且肇公俗物不遷。此物為即真故不遷耶。為不即真而不遷耶。若不即真。即是有為俗物。非不遷也。若以有為俗物為不遷者。自是情執妄計耳。豈有俗物不遷者耶。若以俗物即真故不遷者。則昔物今物俱無自性矣。既無自性。則昔本非生。今亦非滅。昔非生故有而不有。則不可謂之向有。今非滅故無而不無。則不可謂之今無。又一切法既同如矣。則有物即無物。無物即有物。一物即多物。多物即一物。今物即昔物。昔物即今物。蓋非滅有而為無。生無而為有。有無一質也。亦非離一而為多。合多而為一。一多一真也。亦非排今而入昔。遷昔而來今。今昔一念也。是之謂物不遷。豈容以今昔有無分疎者哉。是則即一塵之物。前際莫得而生。後際莫得而滅。厥外不見其表。厥微不見其內。如金剛王無動無壞。安得以去來生滅而遷之哉。故大品云。色前際不可得。中際.後際俱不可得等。若見此理。則不得謂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也。觀國師以為濫同小乘者。然小乘以有為之法剎那滅。故不從此方遷至餘方。不違大乘空義。肇公以昔物不滅。性住於昔。而說不遷。則於大乘性空之義背矣(謂物若生滅則無自性。無性則空。故涅槃羅剎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雪山大士歎曰。此乃大乘空義也。肇公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便有定物。故違空也)。故其言曰。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故物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又曰。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不遷之致明矣。愚謂若昔因不滅不化者。則眾生永無成佛之理。修因永無得果之期。大小乘經俱無此說也。一切聖教皆言因滅果生。種子爛壞果方熟。故涅槃(二十九)云。如日垂沒。山陵堆阜。影現東移。理無西逝。眾生業果。亦復如是。此陰滅時。彼陰續生。如燈生暗滅。燈滅暗生。又如蠟印印泥。印與泥合。印滅文成。而是蠟印。不變在泥。文非泥出。不餘處來。以印因緣。而生是文。現在陰滅。中陰陰生。中陰陰滅。後陰陰生。亦若是也。故四緣中有等無間緣。若前念不滅。後念決定不生。若謂如來昔因不化。則常菩薩安能至佛果耶。以此乃知。肇師昔物不化之說有同常見矣。問曰。彼云因不滅故墮常。今云因滅。豈不墮斷。答曰。今言因滅則果生。唯識云。因滅故非常。果生故非斷。肇公許果生。不許因滅。故墮常也。因因而果。許果生也。因不昔滅。不許因滅也。問曰。彼云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豈非昔因不滅。集因成果耶。答曰。涅槃(十三)出外道常計云。若筭數之法。從一至二以成百千。若無常者。初一應滅。一若滅者。誰復至二。乃至百千。以是義故。諸法是常。正與此同。如來總舉異色異心無非無常。已破之矣。愚謂初步非後。後步非初。異作異時。是無常法。非不遷也。又初步不滅。常應在初。終不至二。況千里耶。積簣例知。皆無常也。況佛金口所印。又何疑哉。問曰。肇公引經云。三灾彌綸。業行湛然。非業因常耶。答曰。常有二義。一凝然常。真如不遷之義也。楞嚴云。性真常中求於迷悟。生死去來了無所得。二相續常。業果不失之謂也。華嚴云。因自相剎那壞而次第集果不失相。偈云。因壞果集皆能了。以八識藏中等無間緣熏習力故。前念滅時熏起後念。雖劫火洞然而業果不失也。故謂之相續常。則雖曰湛然乃屬有為遷變之法。肇師以證真如不遷。於義左矣。問。若因滅者云何善因得樂果。惡因得苦果耶。答曰。涅槃云。如燈雖念念滅而光明破暗。食雖念念滅而能合饑得飽。藥雖念念滅而能愈病。日月光明雖念念滅亦能增長草木。是故因滅果得生也。請觀蠟印之喻。於理自明。謂印之高者厥文必下。印之下者厥文必高。雖印不作文。而文常肖印。毫髮不爽。要待印滅而文始成也。善惡因果亦若是矣。謂因能熏果。因滅果生。雖因不至果。以熏習力故果常肖因。善惡苦樂毫髮不忒也。涅槃又云。如人服甘露。甘露雖化。以其力故。能合不死。亦其義也。或問。昔物既化。如佛本生之事如何可說。答曰。以名字故可得說也。如人夢中見種種物。覺已皆空。夢物雖滅。歷然可說也。若謂實有夢物住於過去而不化者。則為愚執。中論云。若諸法滅時。是則不應住。法若不滅者。則無有是處。安得有物住於過去而不化哉。然縱使昔因不化致得今果。亦是無常。非不遷也。故涅槃云。常住之法。無因無果。虗空常故。無有因果。蓋凡有因果即是可作。空非可作。故無因果。肇師以可作證不遷。故違宗矣。問曰。肇師約俗物明不遷故即因果。涅槃約實性顯常住故簡因果。宗趨不同。不應為難。答曰。除諸法實相而以異因異果為常者。法王法中無是義也。故入楞伽云。大慧。妄法是常。相不異故。非諸妄法有差別相。以分別故而有別異。是故妄法其體是常。是以不異因成常住宗也。涅槃亦云。一切異法皆無常故。所言異者謂因時非果。果時非因。因時非果果則先無。果時非因因則後斷。涅槃云。本無今有。已有還無。是無常故。見不異者。達性空也。因果性空體無二故。不二之體何可遷乎。今肇師以異因異果證不遷。是以無常之因欲成常住之宗。豈可得耶(問曰。般若諸法無來去。涅槃常住非因果。如何會通。答曰。般若蕩相名空。故說法無去來。謂求去來相不可得。故非謂顯常也。涅槃直示實性。故說常住非因果。故經云。無常者生死。常為大涅槃。空者生死。不空為大涅槃。此言有為因果是生死法。故皆無常。無常之法無有自性。徹底唯空。是則無常即空。空即無常。無常與空一有為法。故皆屬生死。非涅槃佛性也。是則涅槃以因果為無常。即般若諸法空義。般若法無去來即涅槃空者。謂生死也。其涅槃常住不空之體是如來藏佛性真我。堅凝不變。則非無常。真實有體則非空也。般若經中言未及此。昧者以般若法無去來類涅槃實性常住。則二宗皆失矣)。其曰。人謂少狀同體。百齡一質。徒知年往。不覺形隨。是以梵志出家白首而歸。鄰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志曰。我猶昔人。非昔人也。鄰人愕然。非其言。此中梵志意者。謂昔人少年也。今則白首。安得謂之昔人哉。故涅槃云。一切諸法。前滅後生。相似相續。凡夫見已。計以為常。實非常也。然少年因也。白首果也。雖依少年而得老狀。要待少顏既化老狀方現。若少壯不化安得有白首人哉。以少顏既化老相始生而因果相似。故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此正無常相續義。肇師以證不遷。計亦左矣。然此中梵志.鄰人.肇師三人所見不同。學者應知。其梵志謂。昔人已化。不來於今。以有為法前滅後生。相似相續。故曰我猶昔人。非昔人也。此固合聖教正因緣義也。鄰人謂。昔人不滅不化。可以遷到今日。故曰昔人猶在。肇師謂。昔人不滅不化。性住於昔。但不來今耳。今日之身原自住今。不從昔來。此二俱是常見。但鄰人以今昔一質為常。故昔日之身可到今日。肇師以今昔異質。各住本世。不動為常。是則肇師與鄰人俱在梵志所破之中矣。問曰。世間可有自昔不滅不化之物至于今日者乎。曰。有。何者是耶。曰。非剎那行者是也。何物非剎那耶。曰。金.金剛佛舍利.虗空等是也。曰虗空是無為法。無剎那行。信矣。金剛舍利是有為法。何非剎那。曰。現量可見故。有聖言故。現見金銀之性經千萬年不變不殞故。楞伽經云。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於一切法作剎那想。釋曰。此明聖人於無間道所證無為。非剎那行。不屬生滅。舉金剛佛舍利為類也。問曰。世間頗有一物性住於昔而不滅不來者乎。曰。未之有也。何則。世間諸法不出二類。謂有剎那行者。前滅後生。非前不滅後得生故。有情等是也。非剎那行者。昔時之質不變不易得至後時。金剛佛舍利等是也。何有一法住於過去而不滅乎。是則世人之見。物或有之。肇師之見。物理皆無也。思之。問。涅槃梵行廣說一切異色異心莫非無常。金與金剛佛舍利既有異形。那非無常。矧二經相違。如何會通。曰。二皆聖言。實難通會。愚意思之。楞伽在先。是有餘意。涅槃居後。是無餘意。譬如後勑能破前勑。況金剛寶等劫水所成。如來舍利熏鍊而有。本無今有。故是無常。金與金剛可分析故。亦無自性。如來舍利應此人天劫國而有。劫盡界空。理應當盡。經約其長時堅住。以為非剎那類耳。非畢竟不壞也。如來應化有起盡故。唯真無為。性是剎那。際非是剎那。堅凝常住畢竟不壞。然肇公不遷。所以總之。不出四計。謂有無一異。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是有計。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是無計。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是異計。唯闕一計耳。四計乃般若之大病。有一於此則與般若之理背矣。尚何不遷哉。愚固所謂肇師不遷。有宗而無因也。

或問。竊觀肇公遷與不遷未嘗偏滯。今獨破其不遷何也。答曰。彼雖兩言。意成不遷耳。故以不遷為名。不遷一論之主也。其曰。言常而不住。稱去而不遷。雖靜而常往。雖往而常靜。兩言一會。去住一致。可與神會難以事求等。是皆相似語。未可以判其是非。但看他徵釋所以處。秪是物各性住於一世。不相往來之意。更無異說。謂世雖遷去。物各住於本世未嘗動也。自世而觀物則雖動而常靜。自物而觀世則雖靜而常動。如舟行千里而物不離舟。物靜舟動二不相離也。故其言曰。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意謂人謂昔物不至者。以隨世遷去。如物隨舟移。故曰動而非靜。我謂昔物不至今者。以物原住昔。如物原住舟。故靜而非動。俱知昔物不至今。故曰所造未嘗異。彼見物隨昔去。我見物原在昔。故曰所見未嘗同。實則我所謂住即彼所謂去。彼所謂去即我所謂住。要之則三世遷流。物各住於一世而不動。此肇師動靜不二之旨也。而吾般若不遷之旨果如是乎。若果如是則佛不出世也。然肇公不遷雖引般若標本。其釋所以。皆自莊周夜壑負趨抽繹而出。卒以涉異焉。

問曰。彼論既違。請示不遷正義。答曰。不遷之義徧諸聖教。大意已見於前。今先示總要。後別彰義門。總則十方法界總為一大圓覺心。譬如清淨摩尼。萬象森羅去來生滅於中影現。諸愚痴者說淨摩尼實有如是去來之相(遷也)。智者了知此去來相即是摩尼。實無一物可去來也(即不遷也)。妙圓覺心亦復如是。聖凡依正生滅去來於中影現。諸無明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去來之相。慧眼觀之。此去來相當體寂滅即是圓覺。實無一法可去來也。又如有人頃刻假寐夢經百年。其間少壯至老所為之事更代歷然。癡人不了。謂於夢中實有如是更代之相(遷也)。智者了知夢想所現。終不以此為真實也(即不遷也)。眾生亦爾。以無明故妄見諸法生滅去來。以佛眼觀。真空冥寂實無一法可去來也。華嚴云。不可說諸劫。即是須臾頃。莫見修與短。究竟剎那法。法無去來即物不遷矣。若別說者。依諸聖教義門有三。一諸法無常義。二常住不遷義。三二俱無礙義。且初義者。一切有為緣生之法皆是無常。剎那變易非不遷也。故華嚴云。一切凡夫行。莫不速歸盡。涅槃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涅槃廣說諸法無常。皆此義也。二常住不遷義者。此中有二義。一性空故不遷。謂即上有為生滅之法。因緣所作無自性故。當體即空。無少法生無少法滅。故不遷也。般若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無生即不遷也。二者真實不遷。謂即由諸法無自性故。全體即是常住真心。如金剛王無動無壞。故不遷也。華嚴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楞嚴云。性真常中求於迷悟生死去來了無所得。起信云。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易。不可破壞。即是一心。故名真如。即斯義也。言無障礙義者。此中復有二義。謂理事無礙。事事無礙。言理事無礙者。即上遷與不遷相即無礙也。謂由不變之理能隨緣故。其不生滅性全體徧在生滅法中。如濕徧波則不遷而遷也。故華嚴云。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又經云。如來藏與七識俱。若生若滅猶如技兒。又經云。法身流轉於五道名曰眾生。復由緣生之事無自性故。全生滅法即是不生滅理。如波即濕。則遷而不遷也。楞嚴云。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此二同時。遷與不遷無障礙也。二事事無礙者。謂由三世諸法全真心故。若時若物即同真心。含容周徧猶鏡燈然。故經云。一念普入無量劫。又云不動道場而身徧十方。又云。過去無數劫。安置未來今。未來無數劫。迴置過去世。是則不動一塵而充徧十方。不離剎那而涉入三世。一遷一切遷。無遷無不遷。不可得而思議矣。遷不遷義理盡於是焉。此上諸義。前因後宗展轉相成。謂由諸法剎那變易故無自性。由無自性故全體即真。以即真故事理無礙。由事理無礙故能令事事如理而無礙也。此三義門徧諸聖教。皆非不化因論也。不識肇公何所據耶。如無聖言可據。則愚未敢聞命矣。或問。肇公物各性住。豈非法華世相常住耶。答曰。非也。彼言性住者。物各性住於一世。所謂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如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是以有物住於昔也。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者。法位廼真如之異名(龍樹解大品法住法位。實相異其名)。真如即諸法之正位。若見諸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是妄想徧計。非見諸法之正位也。譬如餓鬼見恒河水以為流火。則不見恒河之正位也(喻出楞伽)。如彼恒河實無有火。餓鬼見之以為流火。燄燄相續起滅有無。彼恒河水體常自若曾無變異。諸法亦爾。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不可得。然眾生妄見有無一異生滅去來。而法住法位曷嘗變異哉。故曰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若謂此法於向為有。於今為無。是墮有無。若謂今物自在今。昔物自在昔。是墮一異。未有有無一異而非生滅去來者也。有無一異生滅去來妄想徧計耳。而欲同法華實相之旨。詎可得耶。然世相所以得常住者。以無性故耳。世間無性即是真如。故世間相即常住相。其猶流火無性即是恒河無變異也。故經云。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而言常無性者。有常即無也。非推之使無。非先有後無。非彼有此無也。如彼諸鬼所見流火。然此火性即水而求既不可得。離水而求亦不可得也。正見火時火無可生。或不見時亦無可滅。性本自無。非推之使無也。非先有後無也。非彼有此無也。諸法亦爾。所謂從本以來非自非他非合非散。湛然常寂。故曰常無性也。以無性故。一一天真。一一實相。無動無壞。故得常住。若謂此物於向為有。於今為無。即先有後無。彼有此無。斷非法華無性之旨也。又以諸法無自性故。皆同一性(絕待之一)。是謂真如。無有變易。不可破壞。是謂世間相常住也。若謂物各性住於一世而不化者。是為定法。定法即有自性矣。既有自性即乖真如。既乖真如而欲世相常住。未之有也。又常住相即寂滅相也。故經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既曰寂滅。則即一切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皆不可得矣。謂之昔物在昔。今物在今。可乎。謂之向有今無可乎。蓋言常寂滅者。當生即滅。即不待緣散方曰滅也。故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今日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是以物生為有也。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是以物滅為無也。以生為有是謂定有。以滅為無是為斷無。而欲同法華常寂滅旨。吾不知其可也。然法住法位之名。大品具載。龍樹菩薩以為真如異稱。近世異解師云。法住法位者。天位在上。地位在下。水性自濕。火性自燥。甘蔗性甜。黃連性苦。乃至鵠白玄烏花黃竹翠。法法各住自位不可移易。是謂世間相常住。若如此見。得各各物狀互不相參。月得世間相耳。常住相猶未夢見在。若謂此物各住自位定不移易。不出情執妄計耳。用當法華實相之旨。是猶鬼見未忘而覔恒河之水。則徒增燄熱耳。是則物各性住與法華實相常住。敵體相違。有以為同之者。安得不謗法華哉。嗚呼。吾非好辯也。所惡於紫。為其亂朱也。所惡於似。為其亂真也。今夫直言而非之者易曉。似言而亂之者難明。是故非謗之害細。似亂之害深。吾欲無言可乎。

右據聖言量辯竟。若更作比量者。肇公出不遷因云。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是則向有今無。廼法自相相違。因向異品上轉也。量云。向日少年是有法。決定遷滅為宗。因云。向有今無故。同喻。如前陰。前陰今不有。前陰已遷滅。少年今不有。少年亦遷滅也。其曰昔物自在昔。不從今至昔等。是亦違因。量云。昔日少年是有法。非不遷滅為宗。因云。不可留至於今故。同喻。如昨夢。昨夢不到今。昨夢已遷滅。少年不到今。少年已遷滅也。其曰往物不化是亦違因。量云。往業是有法。非不遷化為宗。因云。以能至果故。同喻。如昨日。謂因若不化。則應常因終不至果。此以業果成無常也。又量云。往業是有法。決定至果為宗。因云。業性無常故。謂若不至果。業性應常。此以無常成業果也。是則無常業果二義相成。誰云業果常不遷乎。然肇公往業不化之說。聖教無憑。有同異見。量云。往業不化是有法。濫同常見異執為宗。因云。教理俱違故。同喻。如斷見違理者。如白首老人少壯仍在。千尺長松本種猶存。決無是理也。教違者。一切聖教皆言因滅果生故。問曰。彼說既違。請示正義。先示因緣法。量云。一切有為是有法。無常遷滅為宗。因云。因緣所作故。同喻。如燈燄。燈燄從緣生。燈燄是無常。有為從緣生。有為是無常也。其不遷有二義。一云緣生之物是有法。決定不遷為宗。因云。無有自性故。同喻。如空花。空華無所有。空花不可遷。緣生性不有。緣生故不遷。此無物可遷也。二云無性之物是有法。決定不遷為宗。因云。全體即真故。同喻。如鏡像。鏡像體即鏡。鏡像不可遷。緣生體即真。緣生即不遷。此真實不遷也。此二無礙。復有二義。一云遷與不遷是有法。相即無礙為宗。因云。理則不變隨緣。事則成相體空故。同喻。如水波。是則不遷而遷。遷而不遷也。二云念劫剎塵是有法。周徧含容為宗。因云。萬事如理故。同喻。如帝網。或問。肇公乃聖師也。所立不遷千有餘載。凡名師大匠興辭樹義每以為引證。未聞有議其非者。爾何人。乃敢妄窺先覺耶。曰。噫。澄固一業識僧耳。豈敢與先覺辯哉。直據吾佛之言以證正耳。使吾佛之言果不可異。則肇師雖聖又豈聖於吾佛哉。觀國師曰。常取信於佛。無取信於人。吾事斯語矣。

續論

註物不遷論者甚多好說。多是證龜成鱉。有師用楞嚴匿王章註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註云。童子之時膚腠潤澤(向有童顏)。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註云。衰老之年形色枯悴(今無童顏)。此證既合論語。其義却與肇公作敵。何則。肇公向有今無為成不遷。楞嚴向有今無為成遷變。因同宗異。敵體相違。肇公果是。楞嚴必非。楞嚴果是。肇公必非。人師於此莫知辯。可怪也。涅槃亦然(已如前引)。問。且如色身既有童耄彼此之異。如何成立真常。答曰。若見色異即屬無常。見色不異即真常也。所謂童顏性空不異白髮性空。張三寂滅不異李四寂滅。此言不異者同體不異。非相似不異。諸法性空體無二故。不二之體即真常也。故般若云。色清淨乃至一切智智清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故。故涅槃廣說異物無常以破外道異執之常。蓋外道不見性空不二之體。妄謂異法常住。豈真常住耶。則肇公昔物住昔今物住今為不遷。與執異物常住者。為有辯焉。為無辯焉。

問。何知異物皆無常耶。答曰。據二量故。一聖言量。涅槃聖行廣說異物皆無常故。二理量。如空不異則名為常。形器異故諸皆無常。竪論異者。如今物非昔昔物非今。昔日之物在昔為有。於今為無。是則此物先有而後無也。今日之物於今為有。於昔為無。是則此物本無而今有也。時乎而有。時乎而無。故為無常。若橫論者。如此物非彼。彼物非此。謂求此物於此則有。求此物於彼則無。彼物亦爾。有處而有。有處而無。故名無常。

華嚴云。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云。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此與肇師江河競注而不流等四句之義言陳相似。求其所以能成立因。則大不侔矣。何則。脩多羅以性空無體。故雖終日流轉而實無一物可流轉者。如陽燄之水。流即無流也。故經先標因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後出因云。眼耳鼻舌身。一切空無性。則以性空故無流明矣。肇師以物各性住為不遷故。世雖常流而物各性住於當世。未嘗動也。如前舟載魚。後舟載笋。舟雖行去而魚笋之物各住自舟。未甞動也。故其言曰。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事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麤則各住一世。細而觀之。念念各住。即前念之波住於前念不來後念。後念亦爾。是則念念常流。念念各住。故曰競注而不流也。既以有物各住一世而不滅不化。則物有定性矣。有定性則與無性之旨作敵。豈特朱紫之濫哉。

問曰。肇師物各性住。豈非華嚴各不相知之意耶。答曰。經言各各不相知者。謂不相觸也。不相為緣也。良由諸法體用皆空。以體空故。如鏡中像。妍醜不相觸也。以用空故。不相為緣。如空中華不生果也。則因不作果。果不酧因。是不相知義也。故曰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肇師云。因因而果。果不無也。因不昔滅。因有性也。物各性住。體不空也。功流常存。用不空也。華嚴鈔判為俗諦。濫同小乘。然小乘以剎那滅故前不至後。肇師以前念不滅。性住於前。不到後念。豈同小乘哉。

經云。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以此常流轉。無性緣生也。即不遷而遷。而無能轉者。緣生無性也。即遷而不遷。肇師知此。安用物各性住一世而不化者用當不遷哉。

有云。肇公物各性住。是以無性為性。若果無性為性。則向物在向其性本無。則不得謂之向有矣。向有不有是即有而無也。即不待緣散方始曰無。則不得謂之今無矣。今求向物。則曰於向為有。於今為無。是執有為有。固無為無。凡常之謂耳。何由見其無性為性耶。若果無性。無性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生滅則無去來。無去無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又安用膠粘古今(昔物在昔。今物在今)。釘定有無(向有今無)。而固招萬世之蔽惑耶。曰天下之物莫非無性緣生。豈肇公性住獨不然哉。曰。若然。則百家異論與夫九十六種之執。何嘗有自性哉。蓋由吾人無事而生定耳。悲夫。

般若云。諸法無去來相。無動轉者。其性則如陽燄之水。非有流相非無流相。若謂此水有流動相則妄也。若謂無流動相亦妄也。若謂此水前波住前後波住後。互有互無。豈非固空華之濃淡。實兔角之短長者耶。

物不遷正量論卷上

物不遷正量論卷下

五臺山獅子窟沙門 鎮澄 著

或問。肇公云。仲尼之所以臨川。莊周之所以藏山。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排今而可往。是果仲尼.莊周之意乎。曰。非也。肇師意謂往時之物自在往時。不可留至於今日。故曰往者難留。今日之物亦只在今日。不可排向昔日去也。故曰豈曰排今而可往。如前舟之物不可留至於後舟。後舟之物不可排向前舟去。是謂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不相往來。謂之不遷。此從夜壑負趨中來。却失莊周意也。莊周云。藏山於澤。藏舟於壑。謂之固矣。夜半大力者負之而趨。昧者不覺。此喻世人為計至深至密。以為永久不失。不知暗中都為造化遷去。時乎失滅不可留也。故曰藏小大有宜。猶有所遯。遯者遷滅也。肇公却以為不遷。豈莊周之意哉。次云。藏天下於天下。則不得所遯。以吾宗求之。即古所謂通玄峰頂不是人間。若見此理即世間相是常住相。故曰是謂恒物之大情。恒。常也。情。責也。是萬物之實恒常不變。則不可得而遷滅也。故曰不得所遯。肇師胡不引此以為不遷之證乎。

孔子臨川歎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逝猶遷也。往也。失也。此歎造化之流行新新不住。往者過。來者續。曾無一息之停。非謂昔物住昔。今物住今也。肇師乃曰。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排今而可往。意謂往物自住於往。不可留至於今。今物自住於今。不可排向於往。故其言曰。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等是也。仲尼之旨果如是乎。昔仲尼嘗告顏子曰。丘以是日徂。吾終身與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歟。汝殆著乎吾所以著也。彼已盡矣。而汝求之以為有。是求馬於唐肆也。今肇師謂昔物住昔。今物住今。豈非求馬於唐肆者乎。

昔者齊景公下牛山之淚曰。美哉國乎。若之何滴滴去此國而死乎。晏嬰笑之以為不仁之君曰。使賢者常守之。則太公.桓公將常守之矣。使勇者常守之。則莊公.靈公將常守之矣。數君者常守之。何有吾君今日事乎。據晏子之言。粗似吾教四緣中生滅次第緣(亦名等無間)。而肇公却固往物不化。又遭晏子怪笑。

肇公云。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也。意謂若可移今為古。易古為今。可說有遷。今既不可。何有遷乎。若然。則今應常今。古應常古。理既不成。教亦無證。今翻案曰。既曰古今而欲不遷者何也。謂古非定古。曾已稱今。今不定今。將必為古。則念念遷流。曾無暫住矣。其不遷義者。謂古今雖殊。不離一念。念無自性。今古一如。何可遷也。華嚴云。無量無數劫。解之即一念。知念亦無念。如是見世間。此非性住之論。

不遷一論只說箇物各性住於一世。所謂昔物住昔。今物住今等。故物雖在昔而不化。因雖在昔而不滅。今詰之曰。據世有三。過現未也。不遷只說物住今昔。不言未來。何也。對曰。已生之物住於過去。現生之物住於現在。未來未生。物既未生則物本無也。故不言有物住未來也。詰曰。若爾。則未生既本無物。已滅者豈有物乎。既曰滅已。安得有物住於過去而不化哉。若已滅之物尚住過去而不化者。彼未生之物亦住未來而不闕也。未生有物。何名未生。已滅尚存。何名已滅。然物之生也。剎那剎那生滅相續。正相續時說名現在。如旋火輪。痴兒見已以為實狀。智者觀之剎那相續亦不可得。則現今且無剎那之住。安得固彼已謝之法。欲令常住而不遷耶。

如來無量法門無非因病設藥。唯諸法無性義。如摩竭他藥。無病不治也。經云。色即是空。則色無性也。空即是色。則空無性也。空無性故空非空也。則除斷見。色無性故色非色也。則去常見。又今不定今。將必為古。今無性也。古不定古。曾從為今。古無性也。生滅有無一切皆然。故觀諸法無性者。求世間不可得。則煩惱結業無自而生。以至出生死會涅槃。此即談無性之益也。不識肇師物各性住之談。往物不化之論。所治何病。所成何益耶。

或曰。西天論者有所立破必以因明為準。若三支闕謬則所立不成。今肇師不遷有何過謬而破之耶。曰。肇師立今昔不遷。云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此昔物不遷之因也。次舉因成宗云。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此昔物不遷宗也。今物亦然。故曰。覆而求今。今亦不往。且如向有今無因。成立昔物不遷宗。因明之法犯二種過。謂法自相相違因。法差別相違因。法自相相違因者。即向有今無因。於不遷宗法言陳自相相違。謂不遷言常。向有今無是無常故。於彼常言自相相違。法差別相違因者。謂若據言陳則向有今無即是無常。若推肇師意。許向有今無為成性住。以向物住向不滅不化。但不來今。故曰今無。非謂昔物已滅也。差別相違者。此向有今無因。如能成立意許皆物住昔不滅不來不遷之宗。如是亦能成立。於此相違向有今無無常遷滅宗也。此中亦犯聖教相違。以諸聖教向有今無是無常故。若望宗本亦自語相違。宗本云。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此斥常有斷無者也。及立昔物不遷。則曰於向非嘗無。於今未嘗有。豈非以有為有。以無為無耶。

或問。四論出乎一人。獨不遷有滯耶。若不遷有滯。其他安得不滯哉。若三論無滯。則不遷亦必無滯矣。答曰。人之立言。自非無生大聖。不能淳全無弊。彼英哲間氣平生發言務求中理。而一或失之。古德所謂大智面前有三尺暗。此之謂也。雖然。詎可以一言不善便謂平生所言皆不善耶。又詎可以諸言無弊便似一言之非為是耶。夫以一言之非而非平生之善者。是不仁也。以諸言之善而善一言之非者。是不智也。不仁不智不足以語道也。故以不遷之塞以塞三論。是不可也。若以三論之通而通不遷。亦不可也。嘗試觀之。三論之旨窮幽洞妙。乃法藏之要義。聖教之炙言也。至於不遷則有間然。關乎大法綱宗。故不容不辯矣。且肇師論中之雄者。惜乎彼時佛法初來。未窺全體。初未有人徵詰辯難。而肇師以生知之才輙為是論。雖有間然。非其才也。使若人出于台涼之後。吾知其為震旦一人矣。豈區區凡庸可能議哉。澄為是駁。世有以愚不議賢誚之者。澄竊謂曰。我之所以得見肇公者。非我也。是因吾佛聖教光明耳。使吾不聞聖教。吾必以性住為至論矣。

答幻有禪師書

涅槃云。如來亦說常樂我淨。世間亦說常樂我淨。常樂我淨其名一也。所以常樂我淨者異也。豈可混然一觀者哉。今肇師即動求靜之說。與修多羅相似。觀其所以不動之意。則大不俟矣。何則。修多羅以諸法性空為不動。肇師以物各性住為不動。性空義者。由色即空故動而常靜。空即色故靜而常動。諸部般若皆此意也。性住意者。即所謂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故物雖在昔而不化。因雖在昔而不滅等。不知此意出何聖教耶。觀其即動而靜之語。彼此一也。而性空性住敵體相違。世人徒見一語相似。遂以為必同。不觀所以建立之意。遂混然一途而朱紫莫辨焉。座下必欲主張肇公。必能為其引證出理。如何得與聖教不違。而後不肖所駁不言自敗矣。今座下既不能為其引證出理。乃硬主張其是。其孰與之哉。

又(其引華嚴.法華等證昔物不化)

來諭。華嚴毗盧身住三世。法華述燈明智勝等。是皆往物不化之證者。愚謂此證不成。何則。若毗盧真身。十方三世隨處充周。間不容髮。非若肇公向有而今無也。若燈明等。則化跡雖滅不妨可說。燈明章云。彼佛滅度後。如薪盡火滅。智勝章云。彼佛滅度來。如是無量劫。豈謂有物住於過去而不滅耶。若約法身則昔本非生。今元不滅也。來諭云。若空故不遷。一切斷滅。更說甚物為不遷者。蓋不委色空一物耳。雖色空不二。要見色即是空始曰不遷。經云。觀一切法空無動轉者。豈曰有物而不遷耶。若以有物為不遷。大似斬空華而不卸。固夢物以久留。不亦昧哉。

答界上座

來謂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乃肇公破世人之無見。謂時人求向物於向為無。是邪見斷見之無。肇公破之曰於向未嘗無。是破其無也。細而推之。翻成世人破肇公。何則。肇公自說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此分明以向在為有。今滅為無。向在為有是執有為有。今滅為無是執無為無。執有為有是為常有。執無為無是為斷無。來謂世人以向物在向為無者。則世人却知向在為無。今滅不無也。向在為無是即有而無。今滅不無是即無而有。即有而無則有非有也。正破向在為有之實有。即無而有則無非無也。正破今滅為無之斷無。此所以翻成世人破肇公也。且世人豈有如是見哉。但是仁者謬解耳。向有今無。向在今滅。亦世人常情。而肇公亦謂向有今無。此即所造未甞異也。而世人謂昔物在昔為有。今求昔物。昔物已滅。故曰今無。肇公謂昔物原住於昔。但不來今。故曰今無。非謂昔物已滅也。此即所見未甞同。則世人見物無常。故說昔有今無。肇公見物常住。故說昔物在昔而不化也。來謂初簣若滅山亦不成。初簣不滅山亦不成。若然。則仁者欲其滅耶。不滅耶。滅與不滅二俱不成。斷滅見也。亦滅亦不滅。非滅非不滅。相違.戲論耳。且肇師自釋云。故物雖在昔而不化。又云因因而果因不昔滅。而仁謂滅與不滅二俱不成。豈非仁者自破肇公乎。

又答

來謂世人求向物。所以起無見者。如求張三於去年。而去年張三已死。故起無見。是於無執無。即邪見斷見之無。而肇公曰。去年張三未嘗無。是破其無見也。若爾。次句云。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定是破世人有見矣。則世人應計張三去年是無。今年是有。若爾。則去年死張三。今年却活也。不然。世人何自起有見耶。既無是見。何故肇公道於今未甞有而破之耶。若謂後句未嘗有不破有見。則前句未嘗無定亦不破無見矣。且向年尚張三既無却活之理。則向無今亦無矣。而仁謂肇公於向未嘗無。是即張三無處說有。是以無物為物。則次句於今未嘗有。却又於張三無處說無。是又以無物為無物也。則不唯淺陋。又且乖離。不足以為肇公輔。適足以增肇公累也。

對無名尊者語(附其語)

善說法者。貴在得旨不在執言。貴在變通不在固泥。如來遺教猶孫子兵法也。善用兵者貴在臨時神變。若固守常法而不知通變者鮮不敗矣。肇公說法。神變者也。豈可以死殺法而難哉。如涅槃說諸法無常佛性是常。六祖却道佛性無常諸法是常。豈可以定法為難哉。

祖師門下曾不以實法繫人。此又因病施藥之一端耳。由人聞修多羅說。即如言生執。以為佛性定常。諸法定無常。見祖師翻案曰佛性無常諸法是常。意謂若佛性一向定常。諸法何自而生。以佛性無常。諸法乃生也。若諸法定無常者。則不即真常。離真之外有物性矣。然祖師之言本為破執。有等聞此便定執佛性為無常諸法定常。則令涅槃成無常生死為常矣。生死若常則終無解脫。涅槃無常則諸佛證後還受生死。則令三世諸佛己利利人之法總成虗誑。而邪惡之見豈有加於是哉。涅槃云。法眼未徹。不應分別如來之身定常無常。但應仰信。若言如來定無常者。舌根當裂。死入地獄。護法菩薩寧捨身命不說佛身是有為也。當說佛身是無為法。決定恒常。不可變易。蓋佛身即法身也。法身.涅槃.佛性三者。易其名耳。此如來最後抖搜枯腸盡情露布。如此豈可以涅槃之說為未了耶。談教者可不慎哉。然祖師禪即吾般若宗也。六百卷般若世出世間不說一法真實。即祖師所謂不用求真唯須息見。但願空諸所有慎勿實諸所無。宗門無肯路是也。故六祖指佛性為無常。即古德所謂理不成就事不成就之論。皆般若之旨焉。故大般若中真如佛性菩提涅槃一皆蕩去。乃至云設有一法過涅槃上。我亦說為如夢如幻。學般若菩薩固當如是。若不如是不足以明般若。蓋若不如是。一番縱說真如佛性菩提涅槃。無出夢想顛倒耳。又烏足以見涅槃真常之性乎。至於楞嚴.涅槃.勝鬘.如來藏等圓極終實之典。皆說佛性真常不變。諸法皆客塵生滅無體。既無自體則亦不離乎真矣。故法鼓經云。一如空經是未了義。即此謂也。蓋修多羅乃諸佛法印也。自古人師悟後。千說萬說未有不與修多羅合者。所謂書同文車同軌。不合則非異即邪矣。如善用兵者。雖千變萬化未有不合兵法者也。問曰。六祖云佛性無常。與何經同。答曰。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涅槃亦有此義。謂煩惱佛性本有今無等是也。以理求之。理事各有常無常義。理則隨緣故無常。不變故常。事則成相故無常。體空故常。則六祖之言常無常義。自合教義矣。是則六祖之言求之於教。於教有證。求之於理。於理亦通。而肇師往物不化性各異住。求之於教。於教無考。求之以理。於理未通。如有可通。則必聞命耳。

對密藏開禪師語(附來書)

詩云。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或者固執舜為天子瞽瞍北面而朝之。釋之者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是誠周民無孑遺乎哉。善說詩。不以辭害意可也。肇師不遷。愚意觀之。大都直是法法不相到。法法住本位為宗。其引般若等經及昔有今無不滅不來之說。廣借曲譬。意蓋如此。竊觀所駁以昔有今無為斷常遷滅之見。是即是矣。恐亦未免瞽瞍北面而朝。周民無孑遺之過也。且如來演教有大小偏圓。因病設藥。初無定方。豈得盡以華嚴.法華圓頓之旨繩之哉。駁中不遷二義。一性空。二真實。愚意肇公不遷即真實義也。其引般若等經。似皆借意。非其本宗。不爾。肇師何人。而顧反昔支離一至此乎。

禪師判肇公不遷。以法法不相到。法法住本位為宗。徒見其言而未詳厥義也。然如來法王有二種法印印一切法。一因緣生滅印。二真空實相印。自如來之後。凡所說者。要與二印相應即為正說。不與二印相應者即為邪說。此固不讓古今凡聖也。且初印者亦名無常印。凡是一切緣生之法必歸散滅。如有毫物不散滅者則佛不出世也。故涅槃云。本無今有。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華嚴云。一切凡夫行。莫不速歸盡。此等皆言因滅果生。前念滅後念生。非若肇公往物不化昔因不滅也。第二印者謂如來以一真空實相印印一切法。無有一法不空寂者。如有毫髮有體不空則佛不出世也。大品云。色前際不可得。中際後際皆不可得。色即是空。萬法皆然。法華云。離相滅相。終歸於空。然此二印只是一印。蓋由諸法無常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也。是以雪山童子聞羅剎偈。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歎曰。此大乘空義也。是則要必無常始得空寂。要必空寂始得物物全真也。今肇師以物雖在昔而不化。因雖作果而不滅。不滅不化則與無常法印相違。既違無常而不滅不化。則物有定性矣。物有定性則與大乘空印背之矣。既背性空而曰真實不遷。與夫固陽炎之水。實空華之果者。何以異耶。夫言實相者。古之實相不異今之實相。今之實相不異古之實相也。有物之實相不異無物之實相。無物之實相不異有物之實相也。所謂有無不二也。古今一如也。達此義者靈山一會即今儼然。非若肇公求向物於向為有。於今為無也。禪師判肇公不遷。以法法不相到。法法住本位為宗。果如禪師之言。還與法王法印不相背乎。然法法不相到義。據聖教有二說。不出二種法印。一因緣生滅義。經云。有為之法。剎那滅故。無容從此。遷至餘方。夫此方前念也。餘方後念也。是以前念滅故不至於後念也。涅槃喻如蠟印印泥。印與泥合。印壞文成。而是蠟印不變在泥。此中印壞文成。喻因滅果生也。不變在泥。即因不至果也。是皆前念滅故不至後念。非若肇公物雖在昔而不化。因雖作果而不滅也。二真空實相義。以法法性空故不相到。非曰不到。到即無到也。華嚴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如陽炎之水波波不相觸也。是以前念之物空無性故不觸後念。後念亦爾。達此義者則知水不觸濕。火不觸燥。地不觸塵。風不觸氣。塵塵不相到。念念不相到。非若肇公昔物不滅。性住於昔不到今也。夫言性空者。有性即空也。則昔物在昔。緣未散時體性即空。豈謂於向為有。於今為無哉。且夫如來聖教亘百千年。而外道邪說不能壞亂者。以二種法印。名言有在耳。是故聖教以名言為體。蓋此二種法印。千佛出世不能異也。而博地凡夫敢以世俗戲論之說擬欲變革法王之法乎。禪師引詩。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容有瞽瞍不臣舜帝。不以辭害意也。無乃以如來聖言本有今無。莫非無常遷滅。而獨許肇公所說本有今無。為常住不遷耶。若然。則令涅槃金口所談三世有法無有是處。翻成妄誕見。殆以世俗戲論之說為質。而欲變革法王之法印也。夫法王法印千聖不可異。豈以世俗之說而能壞哉。言之者自壞其見也。然如來四十年中說法。不無隱覆隨機方便未了之談。末上盡與發開。如云。一切江河悉皆曲折。而亦有不曲折者。一切女人悉皆謟曲。而亦有不謟曲者。殺父殺母必墮地獄。而亦有成聖道者。殺無明父及貪愛母故也。廣如涅槃所以盡與發開者。恐疑悞眾生故也。然佛說本有今無。必為無常遷滅。未聞容有此說為常住不遷者也。佛說有為諸行剎那即滅。未聞昔物住昔而不化者也。佛說前陰滅後陰生。未聞因不滅而果生者也。佛說諸法體用皆空故不相知。未聞物性各住一世不相到也。是皆法王法外新出此條件也。吾何以從之哉。

來諭。如來說法自有大小偏圓。初無定方。不當槩以圓頓之旨繩之。意謂肇師不滅不化自是一種法門。不當以二種法印繩之。愚謂如來說法大小偏圓。雖逐機萬變。不離法印。若小乘法必與因緣生滅相應。若大乘法必與真空實相相應。離此則非異即邪矣。蓋若不以法印印定。則九十六種之說皆佛法矣。如來聖教豈到今日。

來諭。肇公不遷即真實義。非性空義。其引般若皆借意。非其本宗。不爾肇公何人顧反昔支離一至此乎。然肇公不遷既引般若標本。而曰非其本宗。此又仁者自駁肇公矣。且性空與真實相去幾何。豈有背乎性空而能契真實者哉。背乎性空而責真實者。即所謂固空華而實陽炎也。禪師必謂般若性空。法華性住。肇公不遷雖標本般若。而其立義則從法華。固不可以般若性空駁法華之性住者。愚謂般若法無去來。與法華法住法位。異其言耳。人徒知法華明實相。曾不知六百卷般若純談實相。蓋若見諸法有無一異生滅去來。則法不住位也。譬如餓鬼見恒河水以為流火。則不見恒河之正位也。大般若中具載法住法位之名。龍樹菩薩以為實相異稱。後人妄解云。法住法位者。天位在上。地位在下。古自住古。今自住今。成不至壞。因不至果。甘蔗性甜。黃連性苦。水性本濕。火性本燥。各住自位。不可移易。究之無非妄想戲論。多見世人以此用當法華實相之旨。是猶鬼見未亡而欲覔恒河之水。徒增炎熱。豈識恒河哉。禪師必謂法華異乎般若。而所判法法各住自位之旨。想必不同世人戲論之見。但但未聞開示所以異耳。

答海印大士書(附來書)

顧不肖鈍根波流幻海華落寒空。不啻曳尾泥途自甘逃逝已也。回視金色界人端若靈山一會。惟時白毫東注。幽邃蒙光。豈不見此頭陀如是度眾生而作菩薩行耶。承示不遷駁草(云云)。竊觀所駁。若按名責實。雖肇公復起不易其言。若忘言會旨。雖清涼再出亦追其武也。然彼覃思造論立意命名。不曰無見。且以不遷當俗。不真為真。由是觀之。是物不遷。非真不遷也。以其物有遷變。故今示之以不遷為妙。若真不遷。又何足云。故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其旨良哉。若高見摘其遷流之語駁之。言言有據。即肇公對詰亦俛首無辭。但彼亦自解云。所造未甞異。所見未甞同。意恐足下責其言。未諒其心耶。亦所見未甞同耶。故曰正言似反誰當信者。且肇公明指不遷在物。而足下以真冤之。斯為門不同。宜其相左耳(云云)。不盡。

海印大士慧書千言。其要則言肇公約俗物立不遷。非真如不遷也。駁中巳斤此非。大士既主張此。胡不為其伸理遮難耶。今更詰之曰。肇公俗物不遷。為此俗物即真故不遷耶。為不即真而不遷耶。若俗物即真故不遷者。則真不遷矣。而論固違真。若俗物不即真而言不遷者。然不出二義。一謂有為之法剎那滅。故不從此方遷至餘方。此小乘正解也。二謂物各性住。昔物不化。性住於昔故不遷。此外道常見也。故涅槃出外道常計云。若筭數之法。初一若滅。尚無至二況成百千。初一不滅。故有第二乃至百千。以是義故諸法是常。今肇公師不許因滅而許果生。因因而果許果生也。因不昔滅不許因滅也。斷非二乘不遷之義。觀國師以為濫小者。悞矣。人謂昔物已化不來今日。肇師昔物不滅原住於昔但不來今耳。此即所見未甞同處。據大士自謂。於是論中頗有自信之地。主張俗物不遷非真不遷。其所謂俗物不遷。想必不同二乘外道之見。不識大士何所謂耶。胡不當陽指出所以俗物不遷之義。開示愚蒙耶。且論中云。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而大士却判定俗物不遷。不當以真冤之。大士何失意至此耶。來謂不肖所駁。若按名責實。雖肇公復起不異其言。若忘言會旨。即清涼再出亦當追其武。良哉是言。若果如是。即九十六種之言與夫百家世諦之談。苟能忘之。皆第一義。又奚止肇公之言哉。又謂不肖責其言未諒其心。夫言者心之跡。心者言之本。所謂心尚無。多觸言以賓無。故得其言必得其心。因跡以見其本也。若大士之言。豈肇公心存白而言道累乎。言在東南而意在西北乎。不肖固不得其心。若大士所判俗物不遷。豈非肇公之心哉。若果其心。不肖早年亦甞得之矣。但未愜鄙意耳。所以未愜鄙意者。於修多羅未允合耳。大士既判是物不遷非真不遷。且引法華實相之旨成之。豈謂法華實相唯物而非真耶。想大士謂天下未有不真之物。亦未有不物之真。今言物者全真之物耳。若爾。何謂是物不遷非真不遷耶。豈有離真之物不遷者耶。大士謂諸方話成兩橛。觀此言却似大士話兩橛。非諸方也。

對一幻道人語

一幻道人自海上來。謂余言。物不遷義我得之矣。我聞諸尋香蝶主人有言曰。昔者甞遭屬虗子于槐國之野。相與商略物不遷旨。屬虗子曰。只是個物各性住而已矣。曰何謂性住。屬虗子曰。天在上。地在下。水性冷。火性熱。牛只是牛。馬只是馬。曰何謂不遷。屬虗子曰。不可將牛作馬。將馬作牛。曰何所據乎。屬虗子曰。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此其良證也。尋香蝶主人與之。我亦與之。時有小兒立于傍。空印道人指香爐顧問曰。這個是什麼。兒曰香爐。又指華瓶曰。這個是什麼。兒曰華瓶。即指華瓶而問焉曰。喚這個作香爐得麼。兒曰不得。指香爐曰。喚這個作華瓶得麼。兒曰不得。余曰。此兒不曾參屬虗子。亦知物不遷矣。若以如是見解用當法華實相之旨。謗法之罪何逃。一幻子怫然作色曰。爾童子者。徒知彼物非此。此物非彼。豈知物物全真耶。余曰。夫一切聖教以名言為體。所以亘百千年魔外邪說不能亂者。以其名言有在故耳。仲尼曰。必也正名乎。蓋名無越實。實無越名。名斯正矣。今屬虗子之言與小兒所見無殊。安知其獨物物全真耳。且夫真則不異。異則不真。今見異牛異馬而曰全真。未之有也。蓋既曰真矣。則牛不異馬。馬不異牛。所言不異者。非謂遷牛作馬。易馬為牛也。蓋以牛之實相不異馬之實相。馬之實相不異牛之實相故耳。則牛馬幻殊。實相不二。不二之體何可遷乎。蓋見牛馬相異者。則不見牛馬之實相也。不見牛馬之實相而曰牛馬不遷。詎可得耶。夫見牛之實相者。非特不異於馬也。即此一牛與十方諸佛六道眾生依正因果皆不異矣。斯言不異者。非相似不異也。非移易不異也。以實相天真體無二故云不異也。今其言曰。牛不是馬。馬不是牛。是異物也。豈有異物不遷者耶。涅槃聖行廣說異物無常。以破外道異法之常。今屬虗子以異牛異馬為不遷。正與外道同宗。於如來作敵也。今吾子以異物成不遷。亦有聖言可據乎。一幻子曰。於法華有之。法華云。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此等一一皆實相故。余曰。子言悞矣。實相尚不名一。而有十乎。實相若十。則同有為。非常住矣。蓋諸法實相。一切言說所不能示。一切有心所不能到。故經初標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次云。所謂諸法如是性相等。但列諸法名件而已。彼實相者不容聲矣。要人向諸法中着眼。所謂即一切法默。得乎色心之外。豈可以此物類名件便當實相耶。蓋見諸法有。則不見諸法實相也。見諸法空。見諸法亦空亦有.非空非有。皆不見諸法之實相也。豈得以有牛無馬有馬無牛而見實相哉。又於牛有牛。是有見也。於牛無馬。是無見也。觀馬亦然。有無斷常邪見論矣。吾子欲以有無斷常之見。用當法華實相之旨。復有何說不墮謗法之愆乎。一幻子曰。噫唏。彼亦一幻也。此亦一幻也。得亦一幻也。失亦一幻也。吾何咎焉。余曰。若果如是。吾將從其後矣。

雲棲律師

有以肇公物各住位立不遷意。其不知緣生性空而駁之者。余謂不然。使肇公前無宗本。後無三論。則如所駁也。今前之宗本。後之三論。其示緣生性空之旨委曲詳盡。豈物不遷輙迷是義哉。蓋肇公為世人執今昔之物遷流。故返之曰。汝之所謂遷者。正我所謂不遷耳。是謂就路還家。以賊攻賊。位不轉而易南為北。質不改而變鍮為金。巧心妙手無礙辨才也。以其為反世人今物昔物遷流之見。故始終惟論物各住位。不言性空。使觀宗本可以貫通默會耳。今以不知性空而駁之。彼豈心服哉。又曰。肇師若知有今日事。論尾聊增數語結明此意。則駁何由生。此說肇公必首肯。不知駁者能信否乎。

雲棲主張不遷。雖無聖言為據。且有道理可申。非若諸方捺硬杜撰。反成誣累肇公也。其道理者。意謂肇公以緣會性空立宗本義。則四論一以貫之矣。故不遷論中雖言不及此。而以本統末。則性空之理可不言而會也。今謂宗本雖言性空。而不遷却言性住。本末相反。敵體成違。因明之法謂之自語相違過也。且夫聖教皆言因滅果生。肇公却道因不滅果生。涅槃云。本無今有。是無常法。肇公謂有今無却成不遷。不遷則常也。涅槃云。若筭數法。初一不滅乃有百千。以是義故。諸法是常。此外道常見也。肇公亦立初簣不滅乃有高山。初步不滅乃有千里。與外道所計會不少異。雲棲既主張性住。胡不為其出理。如何得內不違于聖教。外不濫于邪宗乎。且性住之談既合佛意。則三藏聖教豈無片言隻語為之證乎。既無聖言可證。而徒以宗本之是而是不遷之非。謂之本末一貫者。若然。則亦可以堯之聖而聖丹朱。太玄之善而善美新乎。若可以彼是而是此非。則亦可以此非而非彼是也。余固謂以三論之通而通不遷者不可也。以不遷之塞而塞三論者亦不可也。其曰就路還家巧心妙手等語。徒誇其妙。未見其所以妙也。若世人執今昔之物遷變無常。無常故無性。無性故空。而觀之者可以厭生死趣涅槃。故經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雪山大士歎前二句曰。此是大乘空義。半如意珠也。是則世人之今昔無常遷變之說。於教有證。於理有通。於人有盆。而肇公反之曰。昔物不滅。今物不動。各住一世。未委此說。於教何據。於理何優。於人何盆。三者既無。而欲反彼成此。豈非以似亂真。抱鍮而棄金乎。巧心妙手固如是耶。或曰大凡看先哲語言。當於有過中求無過。不可於無過中求有過。不遷雖有少差。當求通可也。安得以異見而破之耶。曰。余於是論。欲求其通也久矣。而卒不能得。遂為之駁。所以駁者。憂夫後之學者執似而迷真也。彼高明之士尚惑其言以為必當。況其他哉。使一代聖教實相常住不遷之旨淪于不化因論。以肇師之明。於此甘自肯乎。又安知今為此駁者。非肇公之所使耶。

物不遷正量論卷下

續藏經 物不遷正量證

明 道衡述

物不遷正量論證

慧日永明寺 道衡 述

理固有讚歎無足以揚其休。務加彈駁以發其奧者。肇師物不遷論意淵詞麗。文短義周。非徒學者之指南。實海藏之精華也。而數千百年未有知其解者。盡將性空不遷之旨認作確定死常之執。故有月川澄禪師者。愍其精義之淪沒。悲彼聾俗之難喻。知詮釋之無補於頹靡。故彈駁以揚其休奧。所謂正言若反以楔出楔者也。雖然。是豈無說乎。請試為論之。蓋澄師駁論雖不下數萬言。約其要不過以其因非也。今論其要則餘可忽矣。所謂因非者無他。脩多羅以諸法性空故不遷。而肇師以物各性住為不遷。據澄師之駁意。則性空性住似同水火。其實性空之於性住。但異其名非異其體也。所謂性空者。以色性自空非推之使空。故謂之性空。即般若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也。所謂性住者。以諸法恒住於真空實性之中。故謂之性住。即妙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也。能如是見。則澄師能破之真因。即肇師能立之玅趣。曷容有所異同其間哉。而澄師佯為不知。謬解性住云。言性住者。即彼所謂昔物住昔不來於今。今物住今不往於昔。乃至新故老少成壞因果等物各住自位。故謂性住。嗚呼冤哉。性住之義若果如是。肇師不遷之義且置。而玅華是法住法位實相常住之宗豈亦同於外道死常之執。及勝宗六句定異之見耶。是固近日人師之物不遷。非肇師之物不遷也。故澄師曰。吾非駁肇公也。駁是肇公者也。良有以哉。雖然昔物住昔不來於今。今物住今不往於昔等云云。皆肇師本論之文。是乃即以不遷之語。用釋性住之理。是何容間然而非之耶。蓋其言實未甞異。而其所以言恐未甞同耳。夫肇師云。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者。皆即相明空之玅旨。而澄師悉誤作定異死常之偏執。又何怪夫所談之不水火然也。又何怪夫性住之不違性空也。夫言昔物自在昔。相有也。非從今以至昔。體寂也。體寂則性空。相有則用妙用。妙故雖有而常寂。性空故雖寂而恒照。斯皆會空有於同致。齊體用於一言。以是而釋性住。則性住為不遷之真因也明矣。豈同澄師所謂性住為定常而各住為定異哉。所以涅槃指化身為即真。法華稱諸相而咸玅。本論亦云。言去不必去。稱住不必住。可以神會。難以事求。則肇師明告之矣。又安可滯於事跡而難性空不遷之理哉。澄師云。肇公求向物。既曰於向未甞無。於今未甞有。是則此物向有今無也。冤哉澄師。此豈肇師之意耶。夫肇師但曰於向未甞無。而不曰決定是有。但曰於今未甞有。而不云決定是無也。蓋言未甞無者。但遮空見.斷見之無。非執有見.常見之有。言未甞有者。但遮有見.常見之有。非執斷見.空見之無。豈如駁家以有為有之有。以無為無之無。所以論云。所造未甞異。所見未甞同。逆之謂之塞。順之謂之通。然則論所謂昔物未甞有無者。本無通塞。而通塞自在人情之逆順而已。本論又云。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不遷之致明矣。而澄師非之曰。若昔因不滅不化。則眾生永無成佛之理。是皆澄師左會論意以咎肇師耳。夫肇師云。果不俱因者。謂正當果時。因相已滅也。因因而果者。謂果雖非因。因用不忘也。故曰因因而果因不昔滅。即淨名所謂性雖空寂所作不忘也。以果不俱因。故雖有不有。以因因而果。故雖空不空。不有不空而不遷之致明矣。豈凝然有物不滅不化方謂之不遷也耶。又豈昔因必定斷滅而謂之性空也耶。若必曰因滅故然後果生。是何異索死雞之再鳴而求焦芽以結果也。既知昔因不滅不化眾生永無成佛之理。然則昔因已成斷滅者。眾生亦安有成佛之理耶。是皆澄師但知錐頭利而不知鑿頭方也。又曰。既有因果即是無常。無常則遷流轉變。何以謂之物不遷。蓋澄師不知常與無常遷與不遷非犁然兩法。但昧者異之耳。苟能的見無常之致。便可徹悟性空之理。既悟性空則恒居性住而物不遷矣。如是則不遷.性住.無常.性空四言一會。所以圓覺云。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也。故知肇師每發一言。必忘空有於機先。而融真俗於言外。且章必寄言以簡其過。又安從而求其疵焉。澄師固欲指鹿為馬。肇師豈肯心伏哉。雖然。此皆澄師大權方便佯為不知。以賊攻賊用謬闢謬而已。豈其實然也哉。或曰澄師駁論以來。海內尊宿大老駁其駁者亡慮數十家。何以皆不能杜澄師之口。每一議發徒資其電辨之風。以益肇師之過。是豈諸尊宿識果不逮澄師。抑不遷之義果有墮而決不可救耶。是皆非然也。蓋此數尊宿者皆忘名大士。為法通人。見澄師駁義有所不周。而人師之見有所未盡。故一一拈出與澄師發揮之。豈誠學不足而識不逮也。豈不遷之義果有墮也。不然諸尊宿何以徒有是肇之婆心。並無匡肇之手眼。且因明乃破立之綱維。推邪之良範。澄師方挾此以為破肇之本。諸師皆忽而不論。是何異欲救長平之百萬而將空拳以拒強秦。又何異公輸方執櫽括以繩材而離婁恃己明而橫諫。雖離婁之明固無惑於材之美惡。要非公輸所心伏。亦非彼材之知己也。如是而救肇。非但數尊宿之所不能。正恐將大千世界盡抹為塵。一塵一尊宿。每一尊宿復有如塵之口。猶恐愈辯則愈增肇師之過而不足以伏澄師之辯也。吾故知此皆非諸尊宿之本意。盡是裝聾作啞。務欲互相發揮不遷之休奧而已。夫澄師既以因明破肇師之宗。吾今亦即借因明而立不遷之義。是所謂借手行拳就路還家也。澄師破立之宗因具在駁論。皆澄師佯為謬立。略引一條試為評之。其一法自相相違。因云。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是則向有今無。此因向異品上轉。故犯法自相相違也。此甚不然。蓋因明之法自許寄言簡過。肇師不曰是有而曰未甞無。不曰是無而曰未甞有。斯皆兩言一會空有雙融。言未甞無者但釋人之斷見。豈執有而膠常。言未甞有者但閑彼之常執。豈墮無以明斷。乃知未甞之為語。正寄言以簡過也。如是則肇師之三支本圓。而破家之諸過徒顯。其他違因一皆類此。故不繁引。雖然此且就澄師所立而施辨。要之皆非肇師之本意。若准論立。應云。物是有法。不遷為宗。因云。各住真空即寂之性故。同喻。如江河競注即濕之靜流。異喻。如洶涌奔波隨風之動浪。斯論有明文。乃真能立也。是則物乃性家之物。性乃即物之性。舉一物而全體即性。語斯性而無物不備矣。所以布毛拈起則豁悟本心。吹息紙燈而大千照破。如是而言性住。法華有法住法位之真詮。如是而語性空。則般若有即色即空之明訓。華嚴譚各不相到。淨名演業因不忘。是皆澄師引以駁不遷者也。吾皆藉以證不遷而已。此非所謂所造未甞異。所見未甞同耶。雖然亦豈澄師實有所不同耶。蓋有是論而無是駁。雖予亦必草草同近日人師而讀過矣。故吾曰。理固有讚歎不如彈駁者。第顧所駁何如耳。故知澄師之駁論。非駁不遷也。乃善於解不遷者也。讀不遷者其可忽乎。是則不遷之義決是大乘性空之妙理。何以清涼國師亦云。濫同小乘有見之常情。此亦清涼語自昭然。讀者昧之耳。夫既曰濫同。決非真同也。如曰珷玞之濫玉。魚目之濫珠。豈珠與玉即魚目與珷玞耶。清涼語其濫同者。正恐學者誤同近日人師也。安可反因是以證其謬哉。嗚呼。據斯眾義則知觀國師之唱於前。澄禪師之和於後。以至諸尊宿之交攻於傍。皆其言似相胡越。其意實相表裏。務欲互相發揮不遷之休奧者也。予故為之證云。

正量論跋

或曰肇公以物各住位立不遷。而澄僧駁之。何謂也。曰據不遷義有五。曰剎那滅。曰性空。曰即真。曰事理無礙。曰事事無礙。是五者各有聖經為據。即為小.始.終.頓.圓之五教也。而物各住位之談。五教不攝。是以駁之。香山子曰。咦唏。若果如是。則肇師奔逸絕塵不可以見也。以其超然獨見於五教三乘之外。故昔者釋迦老子四十九年說法猶不能於此敢措一辭。而況辯者乎。汝能於是體取少分便得徹困。何用駁為。又曰。肇師因不昔滅而果得生。澄僧引經曰。如食雖念念滅而能令饑得飽。藥雖念念滅而能令病得瘥。乃至日月光明雖念念滅而能生長草木。由是而知。一切有為生滅無性。乃能轉變增長成辦眾事。若法不滅。其性常定。則無因無果。世界不成安立矣。又如會楞伽金剛佛舍利。非剎那之說可以破千古之疑。此等理趣甚多。不能枚舉。使微澄公。吾恐終不得而釋耳。則正量之作其大有功於聖教矣乎。香山子曰。不然。子只見錐頭利不見鑿頭方也。譬之長風所吹。若無百竅則異響焉生。肇公略開孔竅以俟知音久矣。二千年來風恬浪靜。更無一人正眼覷著。邇來塞上出一多口阿師。忍俊不禁。憤底一吹。而異響俱聞。然則是響也。於竅有之乎。於風有之乎。即二有之乎。離二有之乎。法本常寂。因緣適會耳。澄僧何有焉。雖然如是。二俱不了。一則不合師悟一。則不合泥經。若無事道人門下。更須買草鞋始得。至是舉筆云。還委息麼。自是鳥棲林麓易。從來人出是非難。

旹皇明萬曆癸卯夏香醉山隱者無似道人書于獨寐菴中。

續藏經 物不遷論辯解

明 真界解

物不遷論辯解題辭

常人即不遷見流動。智者即流動見不遷。故曰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吾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而或者駁之。謂肇公立昔有今無。為斷常遷滅之法。是大不然。甞為之頌曰。昔自在昔。昔非來今。自在今。今不往昔。今非往亦非來。以是知法相常住。或者執藥成病。刻舟求劒。不慧甚矣。幻居界公物不遷解之所由出也。日照四天下本無次第。而方位湛然。智者作日軌察之。愚者倒操日軌方位亦倒。界公之解。其操日軌之法與。乃刻而流通之。

萬曆己丑五月望日真實居士憑夢禎題

物不遷論辯解序

夫至虗無物。物非物。以皆離法性。不遷遷。非遷而俱泯。蓋物形無物。遷待不遷。乃心意之所通。而言說之可及也。豈動靜不異難言之旨乎。然所謂物不遷者。非物無物也。非遷不遷也。但執藉法除。病須藥治。故對計常者即不遷以明遷。而因執遷者即遷以明不遷。是皆導物之假名。應病之良藥耳。則不遷之理豈容以遷不遷而思議者歟。而或者因藥致病。捫虗為實。不解物各性住之言。是明真諦無性之旨。而抑之駁之。是一夢也。余復從而辯之。又一夢矣。則非遷非不遷之理又豈容以夢語而達之者哉。雖然。因夢而覺夢。是又不可無說也。同志者決之。

萬曆丁酉孟秋朔日寓雙徑沙門真界謹序

物不遷論辯解

檇李沙門 真界 解

夫生死交謝。寒暑迭遷。有物流動。人之常情。

此述常人所迷。為不遷一論之發起也。蓋常人謂生死去來交相遷謝。寒暑去來迭互變遷。然不知諸法本來常自寂滅。本無身心生死。亦無寒暑去來。是以妄見物遷而不知物不遷也。所言物不遷者。事像可觀稱之為物。物體寂滅故號不遷。不遷故則物物當處而自寂。為物故與四象更互而為依。然物性無差。悟即真理。真本不變。物自湛然。常情所封。於不動中妄以為動。所謂雲駛月運舟行岸移。故宗鏡云。若了真心不動則萬法不遷。若見萬法遷謝皆是妄心。以一切境界唯心妄動。若離心識則尚無一法常住。豈況有萬法遷移。故下廣引經論之言以對破也。

余則謂之不然。何者。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

此反上以明不遷也。夫諸法之體。離去來相。無動轉相。何者。謂一切諸法緣會而來。來無所從。緣離而去。去無所至。是則即去來而無去來。即動轉而無動轉。故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也。雖然。而常人不達緣生無性無有去來。則妄見諸法去來。故於身見生死交謝。於世見寒暑迭遷。論主愍之。遂本法無去來無有動轉立論。以破常人有物流動之見也。

尋夫不動之作。豈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必求靜於諸動。故雖動而常靜。不釋動以求靜。故雖靜而不離動。

此原般若立言之意以為作論之本也。蓋不動之作。既非釋動求靜。而必求靜於動。則動靜不異。故於下文說遷即不遷。以明遷不異不遷。說不遷即遷。以明不遷不異於遷也。

然則動靜未始異。而惑者不同。緣使真言滯於競辯。宗途屈於好異。所以靜躁之極未易言也。

呈上以明立言之難也。然動靜不異。則遷與不遷不相異也。以不異故遷而不遷。不可謂之遷。不遷而遷。亦不可謂之不遷矣。而惑者不同。則遷與不遷不相同也。以不同故。執遷者則謂之遷。執不遷者又謂之不遷。致使離言之真滯於競辯。不異之宗屈於好異。所以動靜不異未易言也。

何者。夫談真則逆俗。順俗則違真。違真故迷性而莫返。逆俗故言淡而無味。緣使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掌而弗顧。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然不能自已。聊復寄心於動靜之際。豈曰必然。

徵釋難言所以。即結舉難知之性以起說也。何靜躁之極未易言耶。談真下釋也。謂談不遷則逆於遷。順於遷則違不遷。違不遷。迷性莫返。逆於遷。言淡無味。故使中人聞之如存若亡。下士聞之撫掌弗顧。今欲談不遷不逆於遷。說遷不違不遷。而使中下聞之各得信解者。誠不易言。故靜躁之極未易言也。是以下。常人謂昔物不至今。而論主亦謂昔物不至今。雖談說不遷不離其遷。故不逆於遷。以不逆遷而言不遷故。則意深而有味。故能使中下聞之而各得信解也。又下云人命逝速速於川流。蓋對計常者以無動無滅而言遷。言雖似遷而遷即不遷。故不違不遷。以不違不遷而言遷故。則迷性而可返。故二乘之人聞而悟解。以成道即真也。然則不異之極。非惟言之不易。抑亦知之甚難。故云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然雖難言難知而不能自已。故聊復寄心於動靜之際。以明遷與不遷。豈曰必然。蓋以說遷乃即不遷以明遷。豈必於遷。說不遷乃即遷以明不遷。豈必不遷。故云聊寄動靜豈曰必然也。

試論之曰。道行云。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中觀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

此引經論之言以明不遷也。蓋一切諸法來有所從。去有所至。可謂之遷。以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法不相至。故不遷也。言觀方知彼去者。如人從東至西。以方而觀如似有去。故云觀方知彼去。去不至方者。謂去無所去也。故論偈云。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鈔云。如人初在東方卓立不動。即名未去。未去故。未去不得名為去。以去法未萌故。若動一步離本立處。反望立處。則名已去。已去故。已去不得名為去。由去法已謝故。惑人便轉計云。動處則有去。此中有去時。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龍樹便以相待破云。若有已去未去則有去時。若無已去未去則無去時。如因兩邊短有中間長。若無兩邊短。即無中間長。故偈云。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是則三時無去。以明去無所去。非以無去為無去。故云去者不至方也。斯皆下。會經論意。宗歸不遷。然此不遷之理隱奧難明。今復以事顯之。如人從一步而至三步。若第一步去第二步來。第二步去則第三步來。是則有去有來。即所謂動也。然凡有去來即屬緣生。既屬緣生即無自性。既無自性全體即空。若是則第一步去。去無所去。第二步來。來無所來。一步如是。步步皆然。由是而知諸法。即去來而無去來。即動轉而無動轉。故云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即遷而不遷。豈有物而可動哉。

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以其不去。

此即常人之遷以明不遷也。蓋常人謂昔物不至今。以見昔物遷去於昔。故不至於今。故曰動而非靜。此則不達緣生無性。則見物遷去。所以謂之動也。論主謂昔物不至今。以見昔物緣生無性。去即不去。故不至於今。故曰靜而非動。此則了達緣生無性。則去即不去。所以謂之靜也。動而非靜以其不來者。蓋以其昔物遷去於昔。故不來也。靜而非動以其不去者。蓋以其昔物去即不去。故不去也。然則昔物既從緣空故不去不來。有何物而可動哉。如是則遷流之見謝而諸法性空之理明矣。而或人由不達肇公所見緣生無性之理。又錯解靜而非動以其不去之文。遂謂肇公所言昔物不至今者。如前舟載魚。後舟載筍。前舟之魚自住前舟。不至後舟。故以昔物住昔不來而駁之。是乃或人之謬解耳。豈肇公之見也哉。又靜而非動以其不去者。蓋以其昔物緣離而去。去即不去。故云不去。非謂昔物住昔而不去也。而或人由錯解靜而不去之文。遂以昔物住昔不去而駁之。故知其文理俱不通矣。且或人本不達肇公所明物不遷理。又見清涼疏鈔謂肇公所言物不遷濫於小乘。遂即倚傍其言而抑之駁之。此又不通疏鈔之意也。蓋疏鈔謂肇公所言物不遷濫於小乘者。以小乘論云。有為之法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鈔釋曰。此生此滅不至餘方。同不遷義。而有法體是生是滅。故非大乘。大乘之法緣生無性。生即不生。滅即不滅。故遷即不遷則其理懸隔。然肇公論則含二意。顯文所明多同前義。蓋由肇公意以物各性住為不遷。則濫小乘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故。然下論云。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此則以真諦為不遷。而不顯真諦之相。若但用於物各性住為真諦相。寧非性空無可遷也。已上皆疏鈔文。然疏鈔既云含有二意。則不獨小乘矣。又云。顯文所明多同前義者。蓋以物各性住。與小乘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文義多同。理實懸隔也。又云。若但用於物各性住為真諦相。寧非性空無可遷者。蓋真諦則泯一切法也。既以物各性住為真諦相。豈非是以無物無住而為真諦不遷者哉。故永明亦謂。肇公所言性住。是以無性為性也。既以性空真諦為不遷。豈得濫同小乘生滅之理乎。縱清涼謂濫於小乘。不云同於凡夫。而或人既以昔物住昔不來而駁之。則抑同常見凡夫矣。若是則尚不能同於小乘。又豈能安住大乘而濫於小乘耶。是則非惟於疏鈔文義不通。亦乃與倚傍言意相悖。良可歎也。又或人亦由不達肇公所明緣生無性無有去來之靜。妄謂肇公以昔物住昔不去謂之靜者。蓋有物有住即有為。有為即生滅。安得謂之靜乎。斯亦或人之謬解耳。又豈肇公之見也哉。此正所謂於無過中求其有過。不特謗法亦且欺人。又謂非駁肇公。將以駁天下之所是。則又不特只欺肇公。又乃輕欺天下之人矣。竊思或人之所以招謗法欺人之罪者。非有他心。但以其不識文理而致然也。可不審哉。

然則所造未甞異。所見未甞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明上造雖同而見不同也。蓋昔物不至今。一耳。然其所見誠迷悟不同。故云所造未嘗異。所見未嘗同。以見物遷去則逆乎無生常。以是塞故云逆之所謂塞。見物不去則順乎無生真。以之通故云順之所謂通。苟悟物物緣生無性而無生。則不為去來動轉之所留滯矣。故云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傷夫人情之惑久矣。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何則。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

歎常人所迷。委辯法無去來。以明物不遷也。目對真而莫覺者。謂萬法本如。不動不變。不離當處常自湛然。而常人日用不覺。所以聖人傷歎之也。既知下。牒上。以明今昔之物各不相到。謂既知往物而不來今。則今物又豈往於昔乎。往物下。牒定不相到義。何則下。徵辯物不相到立不遷義。以破有物流動之見。言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者。謂向物緣生無性。去即不去。無即不無。故云於向未嘗無。非謂向物住向而不無也。又因常人見向物遷去執以為無。故此明去即不去。無即不無。是乃即常人之遷以明不遷也。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者。謂向物既緣生無性則不至於今。故今不有向也。於今下。牒明向物不來。於向下。牒明向物不去。然則向物之所以不去者。蓋向物以緣離而去。去即不去。故云不去。非謂向物住向而不去也。而或人自不解說者之意。反以向有墮常今無墮斷而駁之。豈異跛驢不能疾步。而反責駿馬之奔逸者也。覆而求今今亦不往者。謂向物既從緣無性而不來。則今物亦從緣無性而不往。蓋今物不往。亦往即不往也。故華嚴云。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斯乃即湍流奔逝不妨波波從緣無體而不相周到。故各不相知。如即今昔競往不妨物物緣生無性而不相往來。故各不相至。故華嚴云。諸法無體性。亦無有作用。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也。然此既以物物從緣無性不相往來而明不遷。是乃即遷以明不遷矣。又安容以向有今無斷常遷滅之妄議而參於其間哉。

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

此呈上今昔之物各不相至也。上二句呈今不至昔。下二句呈昔不至今。所言昔物在昔等者。謂昔物不來如似在昔。故云昔物自在昔。非遷今以至昔。故不從今至昔。今物不往如似在今。故云今物自在今。非遷昔以至今。故不從昔至今。是則今昔不相至。法法不相到。有何物而可遷乎。然則所謂昔物在昔。今物在今者。良以今昔之物從緣無性。不相往來。假名曰在。實無所在也。蓋在猶去來。既無去來。安得有在。故清凉以物各性住為真諦相。則知物物無物。在亦無在矣。是則無去無來亦無所住。故名為之不遷也。而或人固守其文。不會其意。遂以有物有在而駁。之得不自招謬斥之過歟。

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

引證今昔之物各不相至也。言見新非故者。謂新故從緣無性而不相至。則新不至故。故不至新。故見新非故也。然此引新故從緣無性而不相至。以證今昔之物各不相至者。正顯萬法從緣而無自體。故各不相知相到也。

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既無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動乎。

結上往物不來今物不往也。言無住返之微朕者。謂今物從緣無性不去於昔。故不往。往物亦從緣無性不來於今。故不返。既無往返之微迹。有何物而可動哉。

然則旋嵐偃嶽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周。復何怪哉。

此引動而不動之事以成上遷而不遷之理也。若約比量而言。量云。諸法是有法。遷而不遷是宗法。因云。物物緣生無性而不相至故。同喻云。前波非後波等。所謂物物緣生無性而不相至等者。蓋以物物從緣空故不相往來。如波波從緣無體而不相至。是故諸法遷而不遷也。故宗鏡釋云。前風非後風。故偃嶽而常靜。前波非後波。故競注而不流。前氣非後氣。故飄鼓而不動。前日非後日。故歷天而不周。理本如是。復何怪焉。是則三支無過。能立極成矣。而或人竟謂肇公立法宗似因非。有宗無因者。以其錯解肇公之意故也。何者。肇公原以物無去來之義明不遷。不以有物有住明不遷。而或人既錯解其意。遂以有物有住為不遷因。故云有宗無因。以致妄談般若。謬斥先聖。可不辯哉。然則是辯也。非特辯或人也。亦將以辯為或人之所昧者。蓋或人一也。容可已也。昧其言者或未可必也。難可已也。余豈好辯哉。將恐昧其言者亦墮謗法之坑故也。

噫。聖人有言曰。人命逝速。速於川流。是以聲聞悟非常以成道。緣覺覺緣離以即真。苟萬動而非化。豈尋化以階道。覆尋聖言。微隱難測。若動而靜。似去而留。可以神會。難以事求。

此引聖人之言以明遷也。或謂前說不遷。此又何云遷耶。答。前對執遷者故云不遷。乃即遷以明不遷不異於遷。此對計常者。故又云遷。乃即不遷以明遷不異不遷。故二乘悟滅即不滅。遷即不遷。以成道即真也。苟萬下。釋成所證。苟。誠也。非化。謂不遷也。尋。即也。蓋二乘之所以成道即真者。誠萬動而不遷。故悟之以階道。非即遷以階道也。覆尋下。明聖言難測。若動下。明難測所以。蓋由聖人即無動無滅而言動言遷。故若動而實不動。似遷而實不遷。是故若以神會即悟無動無滅以契不遷。若以事求則但見其遷。故云可以神會難以事求也。明遷不遷竟。

是以言去不必去。閑人之常想。稱住不必住。釋人之所謂往耳。豈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耶。

此呈上文兩節之意也。言去不必去等者。蓋以說遷乃即不遷以言遷。不異不遷。故不必於遷。但防人之常想耳。說不遷乃即遷以稱不遷。不異於遷。故不必不遷。但釋人之所往耳。是知說遷不遷。惟在拂人之情執。本無定法可說。豈可以遷為遷。以不遷為不遷者哉。故云豈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耶。

故成具云。菩薩處計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摩訶衍論云。諸法不動。無去來處。斯皆導達羣方。兩言一會。豈曰文殊而乖其致哉。

此引證上文兩節之意也。先引經以證遷。次引論以證不遷。羣方者。謂隨宜導達之方不一也。兩言一會者。謂說遷不異不遷。說不遷不異於遷。是雖對機言異。而遷與不遷之致無殊。故云豈曰文殊而乖其致哉。

是以言常而不住。稱去而不遷。不遷故雖往而常靜。不住故雖靜而常往。雖靜而常往故往而弗遷。雖往而常靜故靜而弗留矣。

此結上文兩節之意也。蓋前說不遷不異於遷。故云言常而不住。不住即遷也。次文說遷不異不遷。故云稱去而不遷。不遷故雖遷而不遷。不住故雖不遷而遷。雖不遷而遷。故遷而弗遷。雖遷而不遷。故弗遷而遷矣。如是則遷與不遷未始暫異。亦非遷非不遷。而名物不遷耳。前以諸法性空之義而明物不遷者。乃真諦之不遷也。此所謂不遷而遷.遷而不遷.非遷非不遷而明物不遷者。乃中道第一義諦之不遷。他詎可以遷不遷而思議者哉。

然則莊生之所以藏山。仲尼之所以臨川。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排今而可往。是以觀聖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見得也。

此答外人之難以明聖人感往不同之意也。或謂上來說遷不異不遷。則莊生藏山.仲尼臨川豈非遷乎。答。莊生之所以藏山。仲尼之所以臨川。斯皆為不覺遷者而感其已往難留。豈同世人排今往昔之見。是以云觀聖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見得也。

何者。人則謂少壯同體。百齡一質。徒知年往。不覺形隨。是以梵志出家白首而歸。隣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梵志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隣人皆愕然。非其言也。所謂有力者負之而趨。昧者不覺。其斯之謂歟。

此徵釋感往之意也。何以聖人感往難留耶。人則下。引事以釋感往之。意蓋時人唯知百齡一質而不覺念念遷訛。故梵志白首而歸。隣人見之曰。昔人尚存。梵志見其不悟。即以言警之云。吾猶昔人。非昔人者。豈非莊生.仲尼之意乎。然隣人猶不悟形遷。故皆愕然而非其言。莊生所謂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趨昧者不覺。與隣人不悟形遷。無以異也。故云其斯之謂歟。

是以如來因羣情之所滯。則方言以辯惑。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雖復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

此結顯如來為機說教不同。不乖一致。以成上言殊致一也。方言謂對機之言乃治病之方。故云方言。蓋以羣情所滯不一。故如來乘一真心。任病處方。隨機說法。雖復千差。其理不異。故云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故談真下。結成言殊致一也。

而徵文者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聆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也。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各性住於一世。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說。苟得其會。豈殊文之能惑哉。

此對徵文滯句之士以明會理者不為文言所惑也。夫凡所說法因群情耳。豈有定法可說哉。又豈容以如言取著者乎。而徵文者不悟此意。即如言取著。故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聆流動者又謂今物可至昔。是以復就執遷者即遷而明不遷。以拂如言取著之見也。既曰下。因聆流動者謂今物可至昔。故先以不遷按定。是以下。正明遷而不遷之義。拂其以遷為遷之見。所謂言往不必往等者。蓋以聖人對計常者。雖說古今代謝物像變遷。然不妨古今萬物俱緣生無性。遷即不遷以說遷而物不遷。故云言往不必往。稱去不必去也。以言往而古今不往故。則古自住古。今自住今。故云古今常存。蓋以其古今各住而不動故。以稱去而今不去故。則今不去古。故不從今至古。蓋以其古而不來今故。然今古既不相往來。則不馳騁於古今。而古今既常存不動。則各性住於一世矣。然此既以古今緣生無性遷即不遷而言住。則知性住是以無性為性。無住為住。故永明謂。肇公所言性住。是無性為性也。若爾。則古今之性尚不可得。豈復有住乎。況清涼亦以物各性住為真諦相。豈以有物有住而為真諦之相者哉。而或人既不達無性無住真諦之義。反以有性有住而駁之。得非妄談般若乎。又今古既不相往來。則知言往不往。稱去不去。而聆流動者豈可以往為往。以去為去。而謂今物可至昔耶。則遷今至昔之見破矣。然則下。明會理者不為文言所惑。羣籍殊文。指眾經言。百家異說。就眾論言。蓋明會理者知說遷不遷。及殊文異說但為拂人之情執耳。元無定法。亦無殊致。故不為文言所惑而如語取著也。

是以人之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故經云。正言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

此結顯言殊致一之義。以明不可如語取著也。蓋以人所謂住。我言其去。然雖言去。不乖於住。由其以無動無滅而云去。故不乖住也。又人所謂去。我言其住。然雖言住。不乖於去。由其以去來即無去來而云住。故不乖去也。是則去住言殊。其致不異。豈可如言取著者乎。故經云下。引證言殊致一也。言正言似反者。謂言去實不乖住。說住實不異去。故云似反。言誰當信者。以其言殊致一之義殆非言思可及。故人所難信。非唯難信亦且難測。故前云可以神會難以事求。則經之言信必有由矣。

何者。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

徵釋言反之意。復詳辯不遷也。何以人所謂去我言住耶。人則下。釋也。蓋常人謂古能遷至於今。故求古於今謂古不住。此則人之所謂遷也。吾則下。明我之所謂不遷耳。言求今於古知其不去者。謂以今時緣生無性不去於古。則於古求今而古中無今。故知今不去古矣。今若至古下。反推古今不相至義。今而無古下。順明古今不相至義。若古不至今下。牒結不遷以破其遷。則遷古至今之見破矣。然前後諸文皆對遷以廣明不遷者。欲人即遷而契不遷。故論題名為物不遷者。良有以也。

然則四象風馳。璇璣電卷。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

此引遷而不遷之事以成上古今遷而不遷也。四象即四時。凡四時備。更一周年。璇璣即北斗七星。凡一日一夜一周天。蓋取其遷也。言得意毫微等者。謂苟得緣生無性。無有去來之意毫微。則四時雖如風之馳。璇璣如電之卷。亦不可得而流轉矣。

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托至於初步。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功業不可朽。故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然明矣。故經云。三灾彌綸而行業湛然。信其言也。

此呈上古今不遷以明如來道業亦不遷也。道即所證之理。業即所修之因。以其因真而果不謬。故流萬世而常存。通百劫而彌固也。成山下。引喻以明功業不滅。果以下。以法結明。蓋成山假始簣而就。長途托初步而至。然始簣初步竟不可謂之滅不滅也。何者。謂始簣若滅。山假何成。始簣不滅。始土尚存。山相寧顯。始簣既爾。初步亦然。由是而知其所謂昔因不化不遷者。乃化而不化。遷而不遷。故云不化不遷。非謂昔因住昔不化為不遷也。而或人由不達化而不化遷而不遷之義。妄以昔因住昔不化而駁肇公者。得不謬斥先聖哉。故經云下。引證功業不滅。然前則約物約時以論不遷。此明如來功業不遷。則知世出世法皆不遷也。

何者。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復何惑於去留。踟蹰於動靜之間哉。

此徵釋昔因不化不滅以結不遷之致也。何以昔因不化不滅耶。果不下。釋也。蓋以因果從緣無性。各各寂滅而不相至。則果不至因。因不來果。故不俱也。然雖不俱而不妨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者。滅而不滅也。果不俱因因不來今者。不滅而滅也。既不滅而滅。滅而不滅。則不可謂之滅。亦不可謂之不滅。是則非滅非不滅。非遷非不遷。而名曰不遷。則不遷之致明矣。豈復迷惑踟蹰於遷不遷之間哉。然此一節。宗鏡引中論八不之義以會釋之。如欲委悉。請覽彼文。

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謂其動。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此結舉動而不動之事。而許智與理冥。境與神會者。默而識之則非言思分別可能知也。故宗鏡釋云。若能觸境明宗。契神即物。假使天翻地覆。海沸山崩。尚不見動靜之朕兆。況其餘之幻化影響乎。故云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凡究心者宜深鑒諸。毋得自昧己靈。妄談般若而謬斥先聖。以招謗法之罪。非惟自害亦害他人。慎之哉。慎之哉。

物不遷論辯解(終)

余抱病巖阿。偃臥北窗下。幻居界師從雙徑來。持所解物不遷論示余。徵言以跋。乃擁納起。命童子讀而聽焉。其大要主之以諸法寂滅。而復量以三支。融以中道第一義諦。蓋不執論主之辭而自出其言外之意。意切至而辭彰明矣。顧余素寡昧。今病且老。筆研生塵。尚不能處分目前。其何能一息古今。神會乎遷流不動玄旨。力辭之。弗獲也。漫為寐語。末簡。

萬歷丁酉普門示現日古杭雲棲寺沙門袾宏謹跋

予聞入無生者方知剎那。故五十計較經有菩薩白佛曰。我罪滅。如何不見罪滅之相。佛曰。汝曹心能轉生否。對曰。我心若不轉生。則不能與如來共語。佛曰。汝曹心轉生時。見心初生之相否。對曰。不知。佛曰。汝曹既不知心生初相。豈罪滅相汝曹獨知之乎。即此以觀心轉不轉。生相滅相皆不越一剎那耳。而物非物遷不遷又豈能越之哉。予以是知駁不遷辯不遷者。剎那未知。無生尚遙。而駁駁辯辯。得非掉棒打月乎哉。則予也亦不免多口之咎。

明釋達觀跋

續藏經 肇論新疏游刃

宋 文才述

肇論新疏游刃卷上

五臺大萬聖祐國寺開山住持釋源大

白馬寺宗主贈邽國公海印開法真覺

大師長講沙門   文才 述

將釋茲疏。啟以二門。初敘論詮旨。後隨釋疏義。初者。梵云阿毗達摩。此云無比法。謂詮慧最勝。故又翻對法。對有二義。一者對觀。觀于四諦。二者對向。向于涅槃。觀則剋聖。向則剋滅。能對之體即無漏淨慧。所對之法即四諦涅槃。是法之對。慧為主故。問。佛說三藏皆聖教攝。高僧述作何以與(去聲)焉。答。從乎本故。謂此論義本亦佛說。散在方廣分中。論主依經作之。至簡至要以攝第一中道理智。引攝上根樂略之機。此則唯在成立佛說。與摩訶衍中甚深性理平等一乘而相應故。亦得阿毗達摩聖教攝也。如佛世迦多演尼.舍利弗等。造發智論.集異門足論等。皆攝屬論藏故。然論通大小。此論唯大。大通權實。唯實非權。五教之中唯一乘終教攝也。五宗之中理事無礙宗也。何者。以四論之中皆辨非有非無中道之理故。如下云不釋動以求靜。又云即萬物之自虗等。亦兼頓說。下云目對真而不覺。又云觸事而真等。此同起信真如門。說諸法差別唯依妄念。若離心念則法法皆真皆如矣。以賢首大師判真如門為頓教分齊故。故論之終始極一乘之窈渺。盡性理之精深。羅有包空。開權示實。出不遷之理。即流動以明宗。發不真之談。依諦門而演邃。說般若無見無知之旨。盡玄中之玄。明涅槃不出不在之心。極妙中之妙。故遺民以謂。浴心方等之淵。悟懷絕冥之肆。不為過也。其文則含英綜花敲商擊羽。依理而起因質而生。非惠施之談虗。何晏之尚無所能彷彿也。可謂彬彬[彧-口+(一/口)][彧-口+(一/口)]鬱鬱葱葱。談之口則[夕/肉]美梁馨。擲之地則金聲玉振。如遺民歎曰。理微辭險唱獨應稀。可謂知言矣。

後隨釋疏義。分三。初釋論題目。 肇即等者。謂論主以徹法英悟之智。逗機善巧之辨。假聲名句文示中道之理。令物獲一乘平等之益。故作論也。

人法下。准清涼鈔。通辨諸經得名之式。或以人為目。或以法為名。約因約果乍複乍單等。不同今以二字成題。即人法也。以四下。出立名所以。詳梁傳。什公出大品之後。師著無知論。次著不真空等二論。什公亡後始著涅槃無名論。其次如是。今不爾者。以意求之。葢論主作宗本時。大約題中之義排次也。謂初示不遷之理。次彰第一義真。依般若之神心。照涅槃之妙境。涅槃是三乘究竟之所歸。故最後也。然非作者之本意。且順次敘之。

又各宗一義者。各隨論名。是所宗也。但實教了義經論中談諸法無生無滅之理。皆不遷論所宗。乃至談涅槃之旨。亦無名論宗之。欲合下。合四為一。不可題中併置四名。復作等者。葢宗本一章最後作之。冠於論初攝四為一也。宗釋皆屬者。宗即宗本。釋即四論。此四但演宗中之意。宗則略示綱要。如起信立義分。釋則廣陳理義。如彼解釋分。

而言論者。疏略起信疏釋之。具云論者建立決了可軌文言。判說甚深法相道理。依決判義名之為論。又論者集法議論也。謂假立賓主往復徵析論量正理。故名為論。往復謂問答也。徵謂徵索。析謂分析。如逐論徵釋。及無知.無名二論各九次問答是也。

示物修悟者。作論本意故欲令眾生悟理修觀。息妄顯真。證諸法實相。不為文字事業也。然有二種者。准龍樹末論說馬鳴大士宗百本了義經以作起信。唯識亦宗六經等。釋論如智度之釋大品。地論之解十地等。此是宗經攝義之論也。

疏。大秦者。即國朝之名。當東晉穆帝以來二秦相繼而出。前秦符姓。後秦姚姓。二姓皆秦。故史官以前後字別之。非自號前後也。徤。蒲洪之子。洪改姓符氏。西羗人也。洪為趙將麻秋鳩死。徤受父命。據關內即天王位。葢亟谷以西皆號關中。堅即東海王雄之子也。徤死。太子符生繼立。生殘虐不道。堅殺之自立。末年者。即建元二十五年。堅率兵八十七萬以伐晉。至壽春為晉將謝玄所敗。歸長安。慕容冲.姚萇等皆叛之。冲圍長安。堅力戰不解乃北走五將山。復為萇圍之。遂執堅縊於新平佛寺。今豳州也。萇即姚仲弋之子也。亦西羗人。殺堅自立。萇薨。子興立。改元弘始。凡十九年。長安。縣名也。如來姓者。釋迦譜引彌沙塞云。過去有王名鬱摩。有庶子四人。一名昭目。二名聰目。三名調伏象。四名尼樓。聰明神武有大威德。第一夫人有子名長生。頑薄醜陋眾人所賤。夫人恐國位為四子所有。乃以嫵媚要王。王喜。遂譖四子出國。時四子之母并親屬諸力士人民等。見四子無罪被黜。皆樂隨之。王亦聽去。於是至雪山北。得遐逈曠大之地居數年。歸德如市。鬱為強國。王後思見。召之四子。辭過不還。王歎曰。我子釋迦。因名釋種。種亦姓也。釋迦翻能也。自尼樓有子名鳥頭羅。羅子名瞿頭羅。子尸休羅子。即智論師子頰王也。王四子。一曰淨飰。淨飰子即佛也。得姓至佛凡六世矣。安公等者。即東晉武帝世人。事業如梁傳。安公已前出家者皆從師姓。如竺道潛弟子竺法義等是也。安以大師之本莫尊於佛。乃以釋命氏。當時或從或不及。建元二十年三藏曇摩蘭提譯出增一阿含。彼經第二十一略云。今有四大河水從阿耨達泉出。各隨其方入於四海。無復本名。此亦如是。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種。於如來所剃除鬚髮出家學道。無復本姓。但言沙門釋迦弟子。既懸與經符。遂為永式。叶。合也。迄。至也。本傳乃梁代會稽嘉祥寺慧皎法師作高僧傳。論主居義解科。傳略云。京兆人。家貧。傭書為業。因繕寫。遂歷觀經史(云云)。栖神等者。栖。止栖也。神謂神妙之心也。冥猶寂也。累謂生死。猶未盡善者。謂未究竟也。予亦忝讀莊老之書。大秪所宗虗無自然杳冥昏默之道。自此降冲和元氣。生天生地。神鬼神帝生物之用。或似不盈。其修之之方。必倣于道。內則谷神守靜挫銳解紛。外則和光同塵不矜不恃。如莊子說。廣成子授黃帝之道曰。夫至道之精杳杳冥冥。至道之極昏昏默默。此談道也。下明修云。無視無聽抱神以靜。必清必淨無勞汝形。無搖爾精乃可以長生。又云。我守其一以處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歲。吾形未甞衰。釋曰。守一。守前道也。處和與物不競也。不競則生全。守一則道成。此莊老大旨也。據此未當吾宗擇滅無為。假令得之無知無覺。淪於太虗而已。至于般若神心涅槃妙有。依正自在相用圓明。寂照同源力通無礙。彼何與焉。故論主斥其未盡善也。不為激過。故冲云。放辭莫怪譏莊老。未入如來數仞墻。舊維摩者。即漢末支謙所譯。方等者。謂方正平等。即方廣分也。三藏即小乘教。諸師多憑智論呼小乘為三藏教。法華亦云不得親近小乘三藏學者。姑臧。今西涼也。論主聞之。越二千里之遠而從之受學。什亦賞其神明大器。歎之不盡。逍遙園者者。本國家園苑。以施什公為翻經之舘。疏辭皆本傳之文。具如傳。作猶等者。隨義訓也。以聖人創制名作。賢人祖之名述。中庸云。父作之。子述之。孔子亦自謂述而不作等。今法師之論但祖述經論之義。就文亦可云作也。

疏。所崇者。崇謂中心宗尚。崇尚亦尊也。主也。然通能所。所宗者即此宗本一章也。即實相之一心者。什公以實相為宗。故不遷等法皆實相也。實相該通理事不二為一心也。吳僧淨源註釋此論。號中吳集。初解宗本義。立一心為宗。疏引全是彼文。雖殊等者。以一心全現諸法。法法皆心。妄心分別似有起滅。若離心念則無去來。差別之相非不遷而何。次即心所現有而非真。非真則其性自空。若此亦非有法亦非無法。真俗莫羈。空色一致。觸物而一。第一真也。般若為心不須會釋。涅槃之理。均天人。同一異。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一心之義亦昭然無惑。故知四論皆述一心之義。且心即如來藏。恒沙佛法並蘊其中。矧四法邪。若心外談法便同外道。別者下。如不遷論以不遷為宗等。非一心下。一心為總相。四乃別相。攬別為總。離別無總。開總成別。離總無別。故一心攝四法而無遺。四法示一心而有在。義謂義理等者。如下四論之中。通取其義。皆一心法上之義。別取其義。如不遷一論唯不遷之義。餘三例之。凡解義理要在徹法。法義無分曷為精照。故圭峯云。今時聽學之人。但求文義不尋法體。亦不原此義是何法上之義。據此。下約能詮以明之。以宗本之義略與四論張本。但有統冠之功。而無委示之實。四論反之。可知以法為本。下作釋也。初二皆持業。後一依主。義為能顯。法是所顯。不言章者。尚義而不文也。

疏。此五名下。放光有本無品。般若鈔經亦有本無品。餘之四名。經論中標相不須引明。義雖等者。如下隨名略釋可知。前四理也。緣會事也。所以相躡而解者。以論中排名本無居初。釋義本無居後。故為此釋。緣前元無者。以下論云。未生無有。故若約法由緣生無自性性。雖今現有有亦即空。因緣性殊。各亦不生。共亦不生。故諸法本無也。鈔經略云。如諸法本無。怛薩阿竭亦本無等。無相等者。謂本無之性。遠離男女根塵有無一異等差別之相。以凡所有相皆是虗妄故。即此等者。法為事法。事法無性。唯以實相為性也。此性真空者。實性之中無妄染等諸相名空。非混茫斷滅之空也。復由等者。謂依法顯理。如指波談水。依釧說金。理從於事。無理非事。事自緣生。故云緣會。依俗諦理。因緣和合共生諸法也。或名下。會異名可知。杜順下。總證法界觀文。

疏。義依等者。顯猶明也。謂依法顯義。依義識法。今云一義。亦一體一義也。餘辭可解。此中下。乃依賢首大師起信疏解非一非異之義釋也。本謂本無等理。末謂緣會之事。唯末非本。即事能隱理門。唯緣會而非實相。唯本非末。即以理奪事門。唯實相而非緣會也。若本末下。以理事一體不可分其際限。如全水是波。舉器渾金。誰能際限。設使鵞王有擇乳之能。不能擇乎波水之殊也。尤。甚也。然此三義。亦正要第三。非前二義亦不能成立第三之義。故具彰之。若對等者。會釋為不遷論之宗可知。

疏。徵也者。徵五名一義之所以也。疏。若色若心者。色心該於染淨等一切諸法故。如是諸法皆藉因緣會合而起。因無獨力能生而有共力能生之義。緣亦如此。此約俗諦說有生義也。故唐譯楞伽第二云。但隨世俗故。而說有生滅。依此世俗而入第一真諦。如下性空實相等。

疏。因緣是因等者。因緣之因。望緣為親生之因。如穀芽從穀種生。眼識從識種子生等。因果之因。對果明因生法之因。因緣皆是其因也。因無下。釋未生無有也。謂一切法既由緣會方生。應知未會諸法元無。未會有法故無是處。謂道理不相應也。後句等者。且以比智推窮。諸法既自緣會而生。四相遷謝緣離之時法當滅謝也。故馬勝云。諸法從緣生。緣離法還滅。

疏。真謂等者。謂法既緣生不能自起。若生若滅皆在於緣。緣起之相非真有也。法若真有應不待緣。亦無已生。亦無當滅。所引即不真空論及中觀第四卷文。

疏。即末顯本等者。緣生現有之法。末也。性空之理。本也。豈待下。謂即會即離。因緣性空。第一義中無合無散。故其性本然。楞嚴經文謂諸法之性本來空寂。清涼者。即有唐德宗賜號也。故裴公休碑云。能以聖法清涼朕心。因賜清涼國師之號。觀乎志行凜凜。拔萃離羣。為帝王師。殆聖人也。大慧杲公呼為聖師。如彼正法眼說之。所引即懸談鈔辭。

疏。真空下。謂法無自性。唯以真空為性耳。如波以水為性。

疏。如是等者。謂此性空之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乃至一切世出世法因緣所起。亦非有相亦非無相。離此諸相名實相也。

疏。緣集下。問。論中但釋實相自無。疏中何以依緣生解邪。答。由一義故。如前本無中說。如鏡等者。約喻顯法也。鏡中之像。谷中之響。亦待緣而起。性相元空。推斥者。謂推排毀斥之。豈待下。亦不真空文。大論十八云。一切諸法性常自空。不以智慧方便觀故空等。此揀下。謂小乘不識體空之理。假以慧分折色法至極微邊始見空理。大乘體會色心因緣所生。即有即空也。列名等者。原究論中列名釋名之義。說有前後。法必同時。五名故非一。義故非異。

疏。諸經論等者。放光第七云。十二緣起所有。亦無作者。六波羅蜜所有。亦無作者。以是因緣。諸法亦不有亦不無。謂有無下。以諸法緣起故有。性空故無。同時故亦有亦無。互奪故非有非無。而此四句。下論具有。引文恐繁。又約破計者。智論六十五云。有人說諸法有四種相。一者說有。二者說無。三者說亦有亦無。四者說非有非無。是中邪憶念著此四法名為邪道。是中正憶念故不著此四名為正道。遣謗者。謂計諸法是有。墮增益謗。故破云非有。計諸法是無。墮損減謗。故破云非無。又計諸法非有非無。墮戲論謗。故破云非非有非非無。又計諸法亦有亦無。墮相違謗。故破云非亦有亦無。由第三句轉有此計。謂聞前非非有。計云非謂是。非有言有也。聞前非非無。計云。非謂是。非無言無也。今云。為汝計非有非無。故破云。非非有。非非無。誰云非非有是有。非非無是無。故云非亦有亦無。此釋并出句與起信疏大同小異。為順四謗故。苟理有所通則可。所以下。偏牒此句之所以也。為明遣二見等。至下論自知。然細詳四論。皆此句中抽出。方信義句句含無邊。故金剛三昧經云。我所說者。義語非文。眾生說者。文語非義。誠哉是言也。

疏。初約下。佛性論。天親所造。解如來藏經。成立一乘佛性之義。一切諸見者。謂斷常一異等。前之四句亦成四見。因有無起故。多在外道。所引全是論文。文亦易見。今隨難釋之。一切無因等者。不知前世修因。感今世果。今世立因。復招來報。撥。排弃也。不信之謂。此同莊老自然而然也。故莊子談風。云蓬蓬然起於北海而入於南海也。孰主張是。孰吹噓是。言自然也。斷見等者。謂信唯有現在五蘊等法。更無來報相續。此同儒宗。計有一身不談他世。如舜典曰。帝乃殂落。解者曰。殂。往也。言堯之魂往天也。落者。言堯之魄落地也。故唐李思慎論云。死則歸復天地。不續不存。准此下。若以兩句相對釋之。因有生常。因邪生斷。然邪斷二見皆無見也。故依佛性論解之。經中下。會歸不有不無可知。

疏。相因者。因猶待也。疏釋取楞伽.密嚴之義釋之。楞伽云。大慧。兔角亦爾。觀待牛角。言彼角無。密嚴者。彼經第二卷初偈頌中文。後引密嚴亦次前之偈。文易可了。偉哉下。結歎善巧也。前後三次釋不有不無。各有經據。委曲窮盡聖經之妙也。

疏。約觀行釋等者。意云。二執既去。二見又亡。法非有無。正解現前。依解造修。實相可會。有解無行譬有目無足。遙觀寶所無能至也。故華嚴問明品云。如人設美膳。自餓而不食。於法不修行。多聞亦如是。若有行無解。如盲者適遠。不免阬穽之患。故論主於此示觀行也。何以知之。以論云。觀法不存無。觀有不取相。非觀行而何。但論旨隱微不露頭面。說者麤心相背遠矣。法即等者。法雖通於一切。今據行說且屬三學等為法也。據疏法通善惡。順理之善三學六度等。逆理之惡五逆十惡等。今以善惡之法對而釋之。若云諸法緣生其性本空。善惡之行應皆無果。今觀法雖無。不取於無。惡雖空而須斷。善雖空而須修。故淨名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此則觀空不取。心無所係。一切法中見實相也。不取相下。大意云。於法心生取著。雖修三學止觀等行。生滅之心不能忘相。何由契真。由非下。不取於有也。則終日行於有中未嘗住相。建功立德舉善無遺皆與實相符合矣。故大論十五云。佛法實相。非有非無不受不著。釋云。若受若著不合實也。靡。無也。餘辭可解。此中等者。今略釋之。初句空觀。觀不存空。體真止也。是謂下。有觀不取有相。即方便隨緣止也。若雙取二句中止觀。觀無而不存無。即無而有。觀有而不取相。即有而無。是謂有無齊觀離二邊分別止也。廣如天台止觀及華嚴教迹等說。涅槃第二十卷中定慧捨三大意配之。定如止。慧如觀。定慧平等名捨。捨如此中中道止觀。但此論兼於心境。止觀定慧約心也。然行相尤多。理悟玄妙。修心之侶不可不學也。彼經第三十三十一中廣說。今示大槩云。善男子。十住菩薩智慧力多。三昧力少。是故不能明見佛性。聲聞緣覺三昧力多。智慧力少。以是因緣不見佛性。諸佛世尊定慧等故。明見佛性了了無礙。又云。奢摩他者名曰寂靜。即定也。毗婆奢那名為正見。即慧也。優畢叉者名曰平等。即捨也。捨即中道止觀。上三義等者。釋不有不無名也。問。前之二釋俱離二過。有何別目。答。初離斷常二見。此二因有無二見轉生起也。故中論第三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等。第二但祛有無二種邊見。所以不同。詳論可了。非強穿鑿。

疏。聖人者。依起信論中。住已去斷。執取計名。少分而見法身。亦名聖人。賢首教義中引梁攝論十解已去名曰聖人。若法相宗。登初地時得無分別之智方名聖人。論稱聖人通因及果。然地前下。依起信論會也。准彼論修行信心分中依未入正定聚眾生說此修行信心分。彼論以十住已上入正定聚。十信位中為不定聚。彼自有五行。第五名止觀門。故彼論云。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乃至云久修淳熟其心得住。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等。性宗下。學性宗修行人也。雖具足煩惱繫縛之人。若曾夙生於此宗中。有見聞熏習之力。此生必聰明英哲成圓解法器。於此無住行中亦可留心而修也。問。何以論舉聖人也。答。今舉等。規模軌式也。

疏。等謂下。謂性空是一。三乘觀之。各隨其器得果差別。聲聞觀之得聲聞菩提等。所以下。恐不了者見三乘小大之差。謂實相亦異。此義至涅槃論中自曉。不繁預解。而不知下。約性宗新熏義釋也。大鈔第五云。謂眾生遇緣熏習。三乘種性及不定無性故有五耳。何者。若唯習近聲聞成聲聞定性。習近緣覺成緣覺定性。習近菩薩則成菩薩定性。若俱習近三乘則成不定性人。若都不習近三乘則成無性。卒難教化。故知熏習成五種性。本有則無二。

疏。正邪等者。如修淨土觀。雖兼修兜率亦為邪也。以心用雜想害往生故。今以實相為正觀。則一切事相之相皆邪。大論者。即智論。彼第五云。復次除諸法實相。餘殘一切盡名為魔。文多不引。

疏。此有二說等者。三乘中二乘即般若等被學法空者。以二乘修無常苦空無我等觀。未達性空實相之理。滯於末四倒中不能證自乘果道也。此謂小果亦要見空。二則可知。今此下。謂三藏教中所被者。不達法空謂之愚法。餘可解。大疏等者。彼疏判教中說宋朝劉虬居士及道場慧觀法師。於漸教中開成五時之教。第一有相教。謂觀有得道。清涼疏妨云。自違成實。彼論云。我今等在疏意謂愚法亦觀性空而證也。以生空等者。然性空之中無我無法。眾生妄計執之為有。小乘但了蘊中無我。見一分理。若了我法俱空。性空全現。此則單雙在人。非性空有異也。

疏。所趨下。趨。向也。器有下。釋大小之異也。通有五對。大乘器廣。謂發大心行大行等。小乘器狹。心行等皆劣可知。小乘生空般若為淺。大乘雙空般若為深。小乘羊鹿之車唯堪自運。大乘牛車力能兼他任重致遠。若大由小起名曰迂。不由小起名曰直。小乘唯證單空之理。大乘深證雙空。略釋如此。若約二執二障。摭諸教理細細出之。實為煩黷。

疏。雙牒等者。此二名。諸經皆有。不必的引。智論下。彼云。摩訶。秦言大。般若。秦言慧。然慧即智慧。不同法相因中名慧。果中名智。故大論問曰何者是智慧。答曰般若波羅蜜攝一切智慧故。又四十三中譯為智慧故。漚和者。放光經云。漚和拘舍羅。具足梵語也。一念下。釋大義也。一念之中權實雙流。照二諦無二之境。中道之慧方為大慧。應云大智慧。就句穩順而言大慧也。以此推之。雙空之慧尚未為大。以真俗別照不能一念兼之。況二乘生空邪。故疏云爾。頴。秀也。亦出也。餘可知。

疏。初二句下。有本云。諸法實相。殊失正理。實相雖通。般若詳論。義目性空之理。如下云般若之門觀空等。以實相該於理智。今以智為能見。理為所見。由見性空實相之理故成般若。下論云。萬法雖實。非照不得。內外相與以成其照功等。若以實相即般若。復欲證誰邪。亦對下方便之文。勢亦差異。可細求之。後二句下。由一念兩具。所以觀空不形容於證也。非智先悲後。復引令不滯於寂也。出二乘者。以彼厭棄有餘入無餘界。永沉不起。故下疏暗引楞伽及出現兩經。皆明二乘躭滅也。楞伽第三云。三昧酒所醉。住於無漏界。彼非究竟趣。亦復不退轉。以得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悟。聲聞亦如是。覺後當成佛。出現品云。佛子如來智慧大藥王樹。唯除二處不能為作生長利益。所謂二乘墮於無為廣大深坑等。淨名云下。具釋。

疏。亦初下。細詳經論之意。方便有二種。一離相。二化生。此以大悲利物為方便。後二下。謂處生死界廣行化利。亦不為塵欲所染者。以即悲之智。無緣之慈。了生界空。度而無度。所以不見染也。若以離相為方便。亦可悲智互為方便也。淨名下。經文頗多。略云。以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於空.無相.無作法中自調而伏。是名無方便慧縛。釋曰。此以植眾德本為慧。依愛見心中修之。不能妄想故成縛也。經云。不以愛見心莊嚴佛土等。名有方便慧解(云云)。又復觀身無常.苦.空.無我是名為慧。雖身有疾常在生死。饒益一切而不厭倦。是名方便等。釋曰。前則離相名方便。此則化生名方便。論取化生也。以無慧等者。愛謂悲愛。見謂取著。謂緣眾生界如己如親。見有可化。不唯化有疲厭。翻為見網所累。沒謂沉沒。生死界如林。故不了法緣無緣。故成有相之悲也。欲謂貪欲。坌污淨心名塵。此之五塵是凡夫所欲之境。

疏。涅槃為空者。為對生死為有故也。然空有多門。隨宗各異。今順論意故云爾爾。後四句下。前二句成前不染塵累。後二句成前能不形證也。二智雙融者。由無二體一念具故。空有無二者。緣生無性即是涅槃。無性緣生即為生死。但有二義殊無二體。故法界無差別論云。眾生界清淨。應知即法身。法身即涅槃。涅槃即如來。瞥然者。說文曰。暫見也。今取一念少時之義。謂菩薩見色莫非見空。如良庖見牛目無全牛。下句反此者。解不厭有等之言也。如觀空時空即是色。以不離色何甞瞥然而滯空邪。符。合也。資。藉也。助也。性宗修行之人。初學是法。須悲公平等。成無住之行。苟偏一行即沒凡小。引喻可知。由空門下。不修理行無以剪生死之稠林。游涅槃之妙苑。不修事行。無以嚴清淨之佛土。盡染染之眾生。然理下。謂理量智量。生死涅槃義釋如前。

疏。念謂等者。釋念二義。一具慧之念名為慧念。非念是慧也。二者極少一念。謂瞥然心起亦名一念。事智名權。與物推移。唯宜是從。故權有逆順隱顯等殊。如涅槃說。殺邪見婆羅門。逆也。權也。大悲海雲經。仙人不食兔兒施身之肉。赴火而死。順也。常也。儒者以權為反經合道。如孟子男女授受不親。禮之常也。嫂溺援之以手。義之權也。內教齋戒守信死而不犯。常也。大乘之戒成益即開。權也。今謂涉有利生。宜小宜大宜顯宜密。萬變千化不可一准。故名權智。理智名實。照實相之理而無虗妄分別。故歎其智妙者。以一念中二智無違。齊觀二諦幽深之理。非口舌能狀。唯力用其功者久之自倣爾。故下勉云好思。

疏。華梵者。華謂中華。即此界神州大夏也。滅與盡理亦相近。累盡名滅諦。謂審諦亦實也。謂苦實苦等。

疏。結使者。正取諸惑。我法二執下所有種現俱為集諦。亦兼取諸業增長生死名集。解理者。理。治也。

疏。苦諦者。有漏色心逼迫名苦。一煩惱。二業繫。三生死。此三染事聚之一身。故云雜也。三障如下釋之。今約治道等者。治謂修治。此三治之已盡故。若別說下。依起信釋也。論廣。略云。十信凡夫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是信位能滅也。惑有下。根本惑即迷理而起。如論云。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圭峰略鈔釋云。不。無也。覺。明也。即根本無明。枝末下。即迷事而起。然疏釋大略。論具云。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三相即業相。轉相。現相也。不覺即三相中無明也。此惑方是枝末不覺也。三相即名三細。四麤者。一智相。二相續相。三執取相。四計名字相。釋義如彼。生死亦二者。界內生死名為分段。分謂分限。或延或促有分齊故。段謂形段。或長或短有定量故。此則六道生死皆分段也。界外生死名曰變易。變。轉也。轉麤身為細質故。易。改也。改短壽作長年故。此則三乘生死皆變易也。廣釋如別。自地前下。即彼論生滅相中之文。論云。麤中之麤凡夫境界。彼疏云。三賢位名內凡。能覺此染故。染體即執取計名字我執也。又下論云。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等。自見道等者。疏亦大略。為見道中斷法執分別相續相。出見已去。乃至七地滿心斷法執俱生智相也。此二種惑俱名麤中之細。亦曰事識之惑。斷此惑盡。分段亡也。自八地等者。十地究竟名為盡地。謂八地中斷現相。入九地斷見相。十地窮至佛地始斷業相。爾時黎邪行苦變易生死盡也。前二細中之麤。菩薩所知境界。後一細中之細。是佛境界。餘文可知。

疏。涅槃等者。若別有處應有邊際。有際則無常也。小乘下。世謂三世。時世即有為諸相。間謂中間。謂三界有漏墮在其間。四相遷滅。三世流轉。此釋該情非情一切法也。若唯約正報說者。五蘊始行名生。五蘊散滅名死。涅槃出世可知。以二乘厭世間生死。忻出世涅槃。故大乘可了。豈別等者。界內界外方域也。惑能下。惑性智性無二性故。仁王經云。菩薩未成佛。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煩惱之相須斷。其性無二即般若也。故云惑盡等。業能下。業能繫果。不自在故。名不解脫。業謝報亡。了無繫縛。名之解脫。故解脫者自在為義。苦能下。二種生死之苦能障法身真樂。二死既其謝滅。則法身之樂自顯。即以無苦為樂。無別樂矣。故此等者。言三障三德敵體相對。翻染成淨。故知三染即三德之詮門也。既依染門詮示。若無三染亦無三德自相可說。何容更有一盡處爾。又三德下。亦依涅槃釋。彼經第二云。何等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釋曰。出現鈔略云。並乃合為一體。別乃各居一處。竪明此三曰縱。謂法身本有。次修般若。後得解脫等。四德者。常.樂.我.淨也。至本論釋之。恒沙義備者。不唯三德四德也。故起信略云。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乃至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等。一心融拂者。謂上三法一心融之。無有差別之相。等同一味。一心三相曰融。三相一心曰拂。既融既拂。相不可得。名何名焉。尤可下。可解。

疏。物即緣會等者。此論亦宗諸般若.智論.中論等作也。如下所引可見。物謂萬物。諸法之總名。染謂染分依他。如大品所列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淨謂淨分依他。亦如大品所列十力.四無所畏乃至十八不共法.薩雲若等。古今等者。亦攝一切之時也。以下論說寒暑古今等故。若唯約人事明之。則生死去來動靜遲速長幼逆順是非彼此得喪窮通壽夭貧富貴賤高低等。應世諦所攝皆物也。以內修言之。則行願因果地位等。然前後兼。以論宗般若。只可依經說諸法也。不遷等者。依宗中指之可知。以緣生等者。釋成不遷之理也。以一義故即一而弗化也。故宗鏡云。大乘之法緣生無性。生即不生。滅即不滅。故遷即不遷也。今約下。論亦兼有頓教之說也。初終教者。以此教說一切眾生成佛之義。極盡大乘之理。故亦名實教。詮如藏性中實之道故。隨緣下。謂隨染緣則有世間諸法。隨淨緣則有出世諸法。遷即不遷者。非遷外說不遷也。初門以理在乎事中。故隨事而遷也。以理有隨緣義。故起信云。謂如來藏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即隨緣義。乃至成阿黎邪識。此識之相生滅即藏性生滅。以識相是真妄和合成故。具非異義。故引楞伽。即唐譯第五卷中文。具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有生滅。言因者。善不善也。不增減經可知。第二門以事從理。從猶合也。引仁王彼初卷也。煩惱菩提。物也。第一義。理也。一義故遷即不遷也。楞伽下。同前卷。眼等五識者。體義。聚義。依義名身。非流轉者。五識性空故。亦即實相故。三此二下。謂前之二門隨義排次。法必同時矣。故此一門雙融前二。令二銷鎔。遷與不遷交徹一際也。此中取義正唯第三。然非前二。此門不成故。初門俱遷。次門俱不遷。此門即遷不遷。方盡一題之義。總包一論之玄也。又約唯遷。則墮斷見。無罪無福等。若唯不遷。則著常見。凡應定凡聖應定聖。有無窮之過。今明不遷而遷。遷即不遷。諸過齊喪。所引涅槃即第八卷云。善男子。鳥有二種。一名迦隣提。二名鴛鴦。遊止共俱。不相捨離。第三卷云云。何解滿字及與半字義。云何共聖行如娑羅娑鳥。迦隣提日月等。清涼云。如此方鴛鴦鳥配偶相將。古詩云。暫分島嶼猶迴首。只渡寒溪亦共飛。以喻常無常二不相離也。引淨名。即經第一卷。清涼下。即玄談大鈔說也。然此門中連引三文。皆證遷即不遷也。頓教者。謂直詮真性言絕之理。名之為頓。法法下。如起信云。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等。若一念下。即清涼答順宗皇帝心要中文。次云此照體獨立。物我皆如。非遷下。雙遮令忘言會旨。仍名下。方便安立假以悟物也。華嚴。即第十九文。次此云。亦復無有滅。若能如是解。斯人見如來。若依下。彼鈔第一。今此下。初證終教。次證頓也。

疏。將明等者。迷悟對辨也。言倒者不遷見遷故成迷倒。初句等者。如上列舉生死二法互待互謝遷變云為未嘗少息。列子天瑞篇亦云。死之與生一往一反。故死於是者安知不生於彼哉。莊子田子方篇云。日出東方。入於西極。萬物莫不比方。乃至是出則存。是入則亡。萬物亦然。有待也而死。有待也而生。又云。生有所乎萌。死有所乎歸。始終相反乎無端。而莫知乎所窮邪。次句通一切時者。大小諸劫四序晝夜古今延促乃至剎那一念也。緣有者。緣生之有也。後句等者。凡夫目未稟外內之教者。此輩心識麤淺。但知一期生死。不達剎那生滅。外道計冥性是常。微塵常。方常等。自冥生覺等皆無常。亦正為下。法相說法身是凝然常。報化之身皆有為無漏。如大疏具示。以一下。此論唯一乘之義。形對三乘唯見(云云)。在疏如涅槃說。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是亦遷即不遷也。

疏。論主等者。法華等經皆以一乘會破三乘。故涅槃第二十三卷說三種惡覺。一云實無三乘顛倒心故。言有三乘一實之道真實不虗。顛倒心故言無一實。乃至常為諸佛菩薩之所呵責。故論主將欲引攝遷與不遷殊見之流。故於文前舉其所謬以抑之也。

疏。然實教下。涅槃.華嚴等經處尤多離文字也。經云。諸法不來不去。非因非緣。不生不滅。無取無捨。不增不減。乃至非是文字之所辨說。法華即第一上句。云是法住法位(云云)。釋云。法位即真如異名。法住於理故相常住也。

疏。然動靜多體者。淺則非情名靜有情名動。息事名靜作事名動。向夜名靜涉晝名動等。深則定靜而慧動。真靜而俗動。世出世等可例說之。且約下。依理事無礙之境。權實雙彰之心釋也。問。真諦與理何別邪。答。真通而理狹。以真亦通事也。如八諦對分可知。今以真俗理事合取。真且屬理。動靜之意在文可知。心者下。起信疏解直心云。向理之心無別岐路。故漚和涉有。依有境說其動可知。餘文易了。論中等者。推繹約心境釋之所以也。求之捨之非心如何。

疏。動靜等者。迷夫任生滅之心。遷則一向謂遷。不遷則一向謂不遷。焉知去住元空。動靜一理。若是芳舟運而岸亦何移。輕雲卷而月元無驟。世間下。世間動也。出世靜也。而殊見者不知世間相虗即出世間故。智論二十七廣破此見。略云。世間相即是出世間。更無所復。又依計者。依他遍計動也。圓成實性靜也。依計性空亦即圓成。如何異計。

疏。了義者。揀權漸非了之教也。保執下。叔世澆浮智慧偏淺。愽識會理者尠。專門黨情者多。信有疑空向權背實。真如受熏謂起信之悞譯。談有為空斥清辨之謬陳。若輩多矣。聞亦寒心。何者。起信本攝經之論。奘尚弘傳。清辨實聖人之徒。護法見讓。寧容螢火輕議日光。戒之戒之。勿招犁舌。疏意可曉。但隨難釋之。伸。舒也。展也。正同下。圓覺序也。彼說圓覺了義隱匿於龍宮海藏之中無人弘闡。如陽春雪曲唱者稀而和者寡。權淺之典人竟傳之。如下里巴歌謳者多而應者繁也。然四論等者。略彰四論之因起也。排。挫也。所見乖於正理云異。敘異可知。

疏。竟辨等者。羣異之中談不異之妙。從其人則乖法。順其法則違人。所以難言也。

疏。初二句等者。出難言之所以也。疏頗明了不煩再述。寶所者。法華第三云。若有多眾欲過此道至珍寶處等。葢以一乘為珍寶處也。老氏者。彼執大象篇云。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謂聞道清虗少私寡欲。不美常人也耶。

疏。承前等者。謂立功者不辭乎難。成仁者不有乎躬。黨理者任逆其情。正物者弗顧其謗。上士下。老氏德篇云。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則大笑之。謂笑其道之質朴也。論擬彼書成辭。疏中避繁。故小變其文節而釋之也。

疏。初句等者。目擊耳聞之事。色聲香味之相。故近也。此則事相故近。理性故遠。

疏。然者下。此中必然。有三意焉。一要能詮了義之言不滯而流行。二在所詮不遷之理明了。三欲異見迷子悟入也。欲罷下。解不能自已也。然出論語。彼子罕篇云。欲罷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未由也已。葢顏回歎孔子也。依言等者。謂真諦故無說無示。俗諦故因言顯理也。故寶性論初云。世諦者謂世間所用之事。名字章句言語所說故。真一等者。即中道不遷之理。不居動靜二邊故。謙也者。謙虗待物。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故易曰。勞謙君子有終吉。論主之謂焉。小人少有所得則語氣昂昂。眼高四海傍若無人。唯懷矜恃之情。焉有遜恭之節。未得尺寸名已落增上慢。

疏。雙引等者。然此論式。初須略示正理。次出異見。後方廣陳。自引放光以下。略示正理。自緣使真言以下。出異見。為起論之由矣。然不能自已以降。方廣陳正論。餘文可曉。緣集等者。法之去來在緣之離合。法之自性何去何來。故來之與去竟無方處也。放光第十七云。諸法亦不來亦不去。亦不合亦不散等。疏引放光大品。全依南藏。頗異北本。如善財下。舉事以明。華嚴七十九略云。善財白彌勒言。唯願大聖開樓閣門令我得入。彌勒彈指其門即開。命善財入。善財入已乃至見樓閣中廣愽嚴事。於後彌勒菩薩即攝神力。上之嚴事悉不成就。善財問言。此莊嚴事何處去邪。彌勒答言。於來處去乃至云無有去處。不能具引。疏中撮略經之大義釋之。令人易見。當處等二句。楞嚴經文。中觀即第一破去來品。亦義引之也。論偈云。動處則有去。如今云觀方知彼去也。次前偈云。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如今云。去者不至方。長行釋意云。已去故無有去。業若未去。未有去法去時亦無去者。名半去半未去。意云。如一步初舉未有所至。故云半去半不去。若此亦不離已去未去。故去相本空而不至方也。疏中所引是此品最後之文。示三法相待而起。其性本空。知不遷也。去法者即去業。故長行云。隨有作業處是中應有去等。此論下。會今論意。隨俗言遷。順真則不遷也。涅槃第二十一云。佛問東方琉璃光菩薩言。善男子。汝為到來。為不到來。答言。世尊。到亦不來。不到亦不來。乃至云若人見有眾生性者。有來不來。我今不見眾生定性。云何當言有來不來。有憍慢者見有去來。無憍慢者則無去來等。

疏。經論下。指上所引釋捨也。

疏。初三句等者。疏中間而釋之可見。

疏。同見等者。物境是一。迷悟見殊。如二人同席一醒一醉。醉者見天地反覆房宇搖蕩。醒者見之無一動者。迷悟見法其亦如是。中吳下。惑者逆物未達不遷。茅塞其心。悟人順物能通。若發其覆也。

疏。淨源下。道。目理也。亦性也。

疏。無始等者。准起信論。謂一切染法始於無明。更無始於無明者。遍計妄想念念生滅名之為情。以情取法法法皆轉。致令昏衢劫劫苦海茫茫。論主見之故為傷也。

疏。初句汎責者。汎然總責。六根所對六識所遇皆然。論中舉自例諸也。耳得之而為聲。目得之而為色。未達聲色性空之理。故云莫覺也。賢首下。還源觀序文。次此。前云真空滯於心首。恒為緣慮之場。意謂聲色性空即是實際。次二句下。迷者幸知往物不來。即可達其今物亦不去。如何却計今物遷往邪。故往物者唯住往者之法位。不能來今。今物者亦即今日之性空。何能至往。不遷之理申述至此。雖疑網千重亦可一時隳裂。莫嫌露布太曉。

疏。以古等者。出意釋理。亦昭著可解。堯舜。五帝之二。仁義之主。人到于今稱之。故舉此也。此中等者。古。過去也。今。現在也。以過現例準未來。未來之物亦自在乎未來。不至于今也。然三世之時亦眾生妄想分別之所顯現。依物而說元無實體。故十卷楞伽第一云。佛告楞伽王。汝言過去者即分別相。未來.現在分別亦爾。

疏。以今等者。義勢不殊於前。但互望不同。但改向作今。改今作向。來應作去。但去字不應作來也。

疏。釋成等者。謂無今亦不立昔。去來亦爾。如前說凡諸二之數。如是非高下等。皆互緣互生實無自性。常情下。迷悟對釋。常情以所見之法。不識唯心所現。因緣所生。如幻如夢如影如響。於夢幻中謂生謂滅。反為虗相轉動分別之心。悟士了知緣生性空。唯心所現。去來無相。譬之同舟濟壑。一見岸移一了舟行。互不相是誰得誰失。不為所轉。予昔下。彼錄第七云。惑者則為無常不住新新生滅而謂之遷。若智者則了性空無知念念無生謂之不遷。又曰。若能見法是心。隨緣了性。無一法從外而入。無一法從內而生。無一法和合而有。無一法自然而成。如是則尚不見一微毫住相。寧觀萬法有去來。斯乃徹底明宗也(云云)。甚妙甚妙。可返照味之。不可下見論文談物。未知物即性空之理。一向物上求之。云前塵非後塵。前步非後步等。謬之謬矣。

疏。南華者。莊子書亦名南華經。即彼田子房篇也。文多。略云。丘以是日徂吾終身等(云云)。在疏徂。往也。言世態遷流日日徂也。交臂之義。諸說不同。疏用郭象等舊義可見。然具詳莊子之說。孔顏談道其理深遠。亦彷彿有不遷之說。恨其人已去其書獨存。味乎糟粕不具見其真也。有心力者亦可以咀之。東坡赤壁賦亦云。蘇子曰。客亦知夫水與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盈虗者如彼而卒莫消長也。葢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

疏。通結下。朕。初兆也。

疏。連引等者。疏總示之。亦通於物者。時亦物也。旋嵐者。智論十一云。大劫盡時。毗藍風起。吹須彌如爛草等。大疏云。亦云隨嵐。皆梵音輕重。即興雲之風。北方風也。亦是壞劫時風。餘可知。白駒者。即窗隙日影中飛埃也。飄馳甚疾。古人亦喻光陰急促。如杜工部詩云。身世白駒催游氣。即莊子舊解。若[?/鬲]齋解又云。游絲即空中時有拂人之面者謂之游絲。眼力不可見之。然窗隙飛埃甚正。故鼓吹詩云。窗裏日光飛野馬是也。駛。馬行疾也。日月等者。俱舍頌云。夜半日沒中。日出四洲等。謂如此方夜半。西牛貨洲則日沒。北鬱單越日中。東弗提婆日出等。故一晝夜周四天下。餘文旨不異前。

疏。情計等者。誕。虗也。妄也。達觀等者。達。悟也。亦通也。觀。洞視也。亦禪家所謂具眼者。體。猶會也。究也。文旨已備者。上乃約文敷旨。理亦極成也。自此而下。會通內外之典。令知殊途同歸也。

疏。潛妨者。含其問意。梵網者。即彼經序文。諸經者。涅槃二十三云。人命不停。過於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云何縱心。令住惡法。壯色不停。猶如奔馬等。

疏。初二句等者。如法華第二云。以佛教門出三界苦。謂聞四諦之教。悟生空之理。修無常等道。證預流等果。此中正要無常等行。若廣釋甚繁。緣謂下。智論第十八云。辟支佛有二種。一名獨覺。二名因緣覺。獨覺是今世成道。自覺不從他聞故。因緣覺者。是人先世因緣故。獨出智慧不從他聞。等如一國王出在園中游戲。清朝見林樹華果蔚茂甚可愛樂。王食已而臥。王諸夫人婇女皆共取華毀折林樹。王覺已見林毀壞而自覺悟一切世間無常變壞皆亦如是。思惟是已無漏道心生。斷諸結使。得辟支佛道。具六神通等。釋曰。論中覺緣離以即真。謂覺緣起諸法無常。離諸結使。得無漏智。名即真也。與智度因緣少殊。修無常是同。廣釋如別。

疏。通前等者。前亦潛妨。此亦潛通。研。窮也。復。審也。言權旨實者。如談無常密顯常義等。以常無常亦相待起。不相離故。偏見之士如言生解。聞東迷西。圓見之流聞一知二。涅槃下。經第九略云。先陀婆。西域呼先陀婆。一名四實。如是鹽器水馬皆名先陀婆。

疏。此理等者。可以神妙之智以會其理。不可隨識守名言事相之情求也。楞伽下。唐譯第五略云。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如經中說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如恒河沙。此當云何。為如言而受。為別有義。佛告大慧。勿如言而受乃至廣說。生公即竺法汰之資。亦學於什公。初法顯三藏出六卷泥洹經。彼第六卷除闡提不得成佛。生公講至於此。評曰。夫稟質二儀皆涅槃正因。闡提含生之類。何獨不得成佛。應此經度未盡爾。是時智公守文。生公執理。往復移時僧多從智。竟為宋文帝黜。生虎丘後至廬山。得新譯大經。生公且講且解。每至闡提有佛性之言。諸師俛首扼腕而慙。初生公被黜。含垢忍死以待聖經。此經既至。證白不謬。說經纔了。即囑累眾曰。生為此經未至。忍死來久(云云)。可善流布。見麈尾紛然墜地而化。時號忍死菩薩也。希聲者。老氏云。大音希聲。今謂生公違經談理千古絕唱。準式者。可為標準軌式也。然唯等者。却戒之也。世有好名之流。狂簡僭儗妄生穿鑿斐然成章者。是誠厲女效顰。梟慕鸚語。古人云。離經一字便同魔說。

疏。既貴等者。躡前以明也。防。隄防也。此之二說等者。準略鈔。會涅槃經意。倒有二種。一凡夫本四倒。謂凡夫於身無常計常等。故佛初成道說無常等以破之。二二乘末四倒。二乘之人修前無常等行以出三界。然未識法身常樂之理。故此經中佛性妙有涅槃四德以破之。廣如彼經說。第二卷說非遷等者。第一義諦一切叵說。

疏。雙引下。引成具經乃義引之。智論五十一云。一切諸法不動相故。是法無來處無去處無處住等。疏中分之。各證前義太曉然也。皆對治等者。即大論。彼有四種。疏略示二。若經中說中道佛性之理。名第一義諦悉檀也。

疏。若經等者。經論但破執常非常之情。諸法之實不必隨言去留也。故經論之言雖各一偏。其旨未甞不圓也。

疏。初二句等者。此一段疏節釋論文。顯非重繁。各有義意。然旨不殊前。所以下。前舉二乘稟非常之教以證小果。今此但會所稟之教含有權實。更不會人修之所以。故疏示之云爾。然以論意酌之。教含權實。二乘見權而昧實故。但住化城未及寶所。及至法華與開方便之門而示真實之相。

疏。此會等者。內篇太宗師名也。彼有三藏。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藏天下於天下。文多不引。固。牢也。疏中直解。貴令易省。寓言者。謂假寓其辭。非實事也。彼書寓言者多。不能廣示。四梵志如常聞。新新下。亦全用朱文公熹註釋。

疏。二典等者。方便善巧引攝他宗。令信內法也。

疏。孔子等者。順世教說。智出人表。即名聖人。非如內宗。智與理冥為聖也。故孟子云。麒麟之於走獸。鳳凰之於飛鳥。泰山之於丘垤。河海之於行潦。類也。聖人之於民亦類也。出乎其類。拔乎其萃。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者也。莊周著書三十二篇。祖黃老。述自然。以毀仁義蔑禮樂故。儒者斥其不經。而為諸子之冠。人難盡之者。聖人之所到。聖典之妙趣。而凡情未盡識也。古人云。以小視大則不盡。

疏。此出下。且一年為一變爾。細而求之。如楞嚴第二。波斯匿王云。豈唯年變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日遷。沉思諦觀。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等。形亦下。亦隨年月乃至剎那新新而變。少壯下。且約百年為論。實亦念念異也。若此則念念體異。執之為一故成倍迷。楞嚴云。迷中倍迷。謂迷相一倍之多也。若知下。出不遷之義。亦前後剎那隨變隨異。分分各住復何相到。故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以諸法緣生體用俱離。即有即空有之分位。即實相性空之位也。所以即遷而不遷。問明品偈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又云。譬如河中水。湍流竟奔逝。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以體用俱空故不相知也。

疏。此以等者。顯示論文善巧也。如前引內教以聲聞等內事明之。此引外典乃以梵志外事證之。不善作者之妙奇。何能知此論之巧辯哉。餘文可知。納婚曰娶。貴續其後也。似昔人諸法無分。不善於俗也。若是昔人則異位通同。不善於真也。故白首梵志特今日之新吾。朱顏梵志元在昔之故物矣。梵志一也。然朱白體殊。故似是而非真是也。莊子田子房略云。仲尼告顏回曰。汝雖忘乎故吾。吾有不忘之者存等。

疏。源師下。負。載也。荷也。無常大化之力。負天地而趨。載萬法而走。實有力之大者也。

疏。初至等者。此意謂圓器受法。覽之殊文。解其同理。與夫守株待兔執迹求象者天壤隔矣。根行下。根謂根器。即上中下。行謂信行。樂謂好樂。欲謂希欲。故起信云。以諸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依一真等者。梁攝論意葢無不從此法界流。諸宗多引。此不疣贅。八萬下。且約對治八萬四千煩惱舉數。其實恒沙。俱舍等云。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起信云。如是具足恒沙不思議佛法等。梵網下。彼經略云。時佛觀諸大梵天王網羅幢。因為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各各不同別異無量。佛教門亦復如是。其旨下。教雖差別。皆為中道實相爾。如法華說。三世諸佛種種譬喻言詞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故人之學教不應偏解。以教望機若常非常皆防情之說。以聖人望。教唯宜捨權入實。以於凡有益故。原佛下。亦法華第一云。如來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一事謂一乘知見也。而為眾生演說諸法。以此量之。說非常教本為常也。若以理推之。則一切諸法必二義兼之。如娑羅娑鳥等。若反迷之悟。則唯示不遷。故題云物不遷也。

疏。隨聲等者。責守文滯理之士也。聲。名言也。然隨聲取義有五過失。如十地論說圓音者。略示云。謂如來一音之中具一切音。說種種法。徧投諸類。如出現廣示。今此取義。令於一法圓解多義。多義歸於一實。不可聞遷只悟無常等。

疏。古今下。謂不可指古是今等。

疏。初有等者。謂依不動不來各陳三句也。甚易。

疏。初二句等者。眾典萬殊故曰羣籍。千門異說故曰百家。然上等者。通指向上論文。例諸者。謂苦空無我等。或說苦下多在小乘。或說常下多在大乘。然大乘中亦有一經而雙彰者。如涅槃說藥分千品。喻教差。愈病無殊。喻旨一也。教海等者。以悟心為主也。封。守也。昔有江行而失劒者。刻舟以記之。隨行殊方猶指刻舟處失之。迷之甚矣。刻舟喻守文。失劒譬迷旨。刻舟弗獲于劒。守文焉能悟真。瘡疣者。謂不能忘言求旨。反成文字之病。役心焦思徒致功力爾。

疏。自此等者。分科也。上論雖談今古三世之時。仍對物明之。故成異也。

疏。謂凡下。迷悟對辨可了。雲泥者。儒者以高低相懸謂雲泥也。

疏。言似相反者。謂互相違反。亦老氏文。如前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

疏。執遷等者。求。推求也。謂於今日尋古日也。下但反此。

疏。文通等者。疏以古今二相雙釋之。然執者下。迷人常情但計今去古為遷。如古詩云。昨見春條綠。那知秋葉黃。蟬聲猶未斷。寒鴈已成行。又云。屈指千萬世。過如霹靂忙。皆謂世態迅速遷去也。遷之漸久以成古。且以理求之。但積時以成古。終不遷時而成於古。況時者剎那墮滅。性亦無在。特妄想分別計有三世。故維摩經云。非謂菩提有去來今。

論智者解達也。疏中括而示之。

疏。四象即四時下易繫辭云。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等。解云。四象。木火金水也。今謂四時者。以論云風馳。故曰時也。葢依四象轉取之。木王於春。火王於夏。金王於秋。水王於冬也。璿璣等者。瑤疏云。一天樞。二璿。三璣。四權。五衡。六開陽。七瑤光。辰謂辰星一點。此方觀之在北。即論語云。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是也。謂三台七星等皆繞此而行。一晝夜一周天。如電而卷。言疾遷也。源師下。以所解理正。故名而取之。遠公即廬山遠法師。答什公之偈略云。本端竟何從。起滅有無際。一毫涉動境。成此頹山勢。釋曰。生死二法。窮之無本端也。如中論說。生在前邪。不死何生。死在前也。不生何死。如是推之無端首也。起滅即生死。有無際者。謂此二法緣會而有。有非真有緣離則無。如論初說。一毫等者。謂迷此性空之理。迷情一毫初起。即涉生死紛動之境。山崩曰頹。謂生死一起。勢難可止。如山一頹落也。此約迷說。悟可例知。

疏。初句利他者。且依法相宗說。二利之行經三阿僧祇劫方滿因位。論言萬世百劫。且屬對以舉數。修鍊者。謂修進鍊磨也。問者。假問以起下文。

疏。初句下。論語之義。勸人進學。具云。譬如為山。雖覆一簣。進。吾進也。解云。為山九仞。功始一簣。進之不已。九仞遂成。進之在我。故云吾進也。老氏亦云。九層之臺起於累土。積土下。就喻以明。運行下。約法以明。謂果自因招。非因不果。果既昭然。知因不化。後句下。彼六十四篇中文。仗亦託也。由初下。亦喻顯也。千謂千里。就其句法但云千。由行下。亦就法顯理不異前。通喻二行者。行雖有二果。法唯一故。通證也。但舉下。中間之行例同初因。皆不滅也。大疏者。即華嚴大疏。說佛身十種無礙。此即因果無礙也。彼宗以因果交徹互不相礙為玄門無礙之義。今取果中見因一分之義以證因行不化。云云者。經云。一切功用猶如一念。即不遷也。圭峯釋云。今一念備知。炳然齊現。猶琉璃瓶盛多芥子。義甚同前。前問下。指疏謂三世互因互待而起。念若不生三世相泯。則一性顯矣。論約下。若因若時皆名為事。事法體虗即同真也。

疏。真流等者。亦懸談文。彼云。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為此宗中先悟毗盧法界。後修普賢行海。悟理起行名為真流。此行無相無住。一一契真。以契真故所以不遷。若住下。意用永嘉禪師證道歌。彼云。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虗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等。

疏。三灾等者。準劫章頌。一增一減為一劫。經八十增減火灾方起壞三千界。乃至初禪八火之後水灾乃起。七水灾後風灾乃動。如彼廣說。酷。虐也。淪。滅也。餘可省。

疏。初句中等者。佛性論以佛性因中名應得。果中名至得。二位相遠者。因不至果故。因若至果。果應是因。亦因果同位。有無窮過。因因而果者。顯果自因招也。果非因招。應是自然。亦無窮過。又果不俱因。顯因非常。因因而果。知因不斷。雖舉果下。恐人悞解。唯依因果事上談不遷之義。故會歸性空之理。問者。假此以辨論旨也。前者。如前論云。諸法無所從來等。當知因行諸法之一也。何勞再辨。答義可知。故知論之義脉始終有在。唐捐者。唐。虗也。捐。棄也。童子下。約喻辨因。讀書喻因。至熟喻果。若云書功隨滅。應不至熟。既至於熟。知前功不化。隨相等者。如童子讀書之相。意識心思與眼識等俱。前念熏後。後念引前。尚至於熟。此法相義也。但約熏引剎那相續連至後位。其實前滅後生。因化果起。不同性宗稱理之行。與理終始。理不違事。因相歷然。事不違理。即因不化。所以下。前論雖有如來之稱。但舉果顯因。因理既明。果性自顯。疏引佛果亦清涼義。報身有為也。法身無為也。由非一異即遷不遷。吾今下。涅槃文。此身即化身也。常身即法身也。

疏。無謂等者。此中二義。一假設之辭。假令天崩地陷亦無謂不靜等。二據實而說。天地亦緣生之法。有成有壞。當天地倒覆之時亦變之大者。苟識性空即無變。洪流如水灾者。至二禪是也。列子湯問篇云。然則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媧氏鍊五色石以補天。缺斷鼇足以立四極。其後共工氏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折天柱。絕地維。故天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滿東南。百川水潦歸焉。此亦言有壞。未知所以大壞之理也。又天瑞篇略云。杞人憂天地崩墜。身無所寄。人曉之曰。天積氣而成。地積塊而成。終日於中行止。柰何憂崩墜乎。長盧子聞而笑之曰。虹霓雲霧風雨四時積氣以成天。山岳河海金石水火積形以成地。既積之矣。奚謂不壞。夫天地空中一細物有中之巨者。憂其壞者誠為大遠。言其不壞亦未是也。然論亦潛用莊子意。彼逍遙篇云。夫大寖稽天而不溺。稽。猶至也。旨不別前。疏詞可了。清寧者。老氏云。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等。今以清寧目不遷也。千門下。以宗中會緣性空但一義爾。論詞風雲變化霞彩交張。百態千狀乍現乍隱。但以宗義求之無不通矣。

疏。反顯等者。賢首宗中物外談空為斷。空外明有為常。即有而空即空而有。中道見解也。清涼下。引證。次云言象非近。虗懷體之而目擊。禪書載秦主覽此論以盞擲地而辟問法師曰。豈非遷乎。論主默然。是何鄙野之談。不近理甚矣。以秦主之識法。不應有斯問。以論主之英悟。亦不應有斯默。假令問之。則必答曰。盞緣生一物也。以生滅之心對之。有完有破。性空之智印之。無生無滅。以體用本寂。完破異位。故緣集則完。緣離則破。完破在緣不在於盞。若此完不自於破來。破亦不從完至。兩不相至。性各住於一世矣。鄙解淺淺亦可以通。況論主之高悟哉。此論亦宗諸般若及中論等而作之。

疏。一切等者。除第一真諦。於世諦中所有世間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以至出世諸法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薩云若等。有為之法從緣所生皆不真也。不真故空。如放光第七云。五陰不真故空。及五陰菩薩等無有異。六波羅蜜三十七品乃至佛十八法皆無端緒。諸佛法空。佛法寂。佛法不真。等如幻等者。經有十喻。如夢。如光。如影。如響。如陽焰。如變化。如鏡中像。如水中月。如乾闥婆城等。故自體空也。當知諸法但有名字。何有實體。於相不真。於性本空。相雖不真緣起非無。性本自空從緣非有。非有非無第一真也。下論云。萬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無等。又曰。觸物而一等。廣引恐繁。放光第七云。須菩提告舍利弗。諸法亦不聚亦不散。舍利弗言。何等不聚。何等不散。須菩提言。五陰乃至善法惡法。有為無為。有漏無漏法。亦不聚亦不散。何以故。自性爾故。以是諸法亦不有亦不無等。其文非一。

疏。初句依經標牒者。亦義引。此辨無生之理也。諸摩訶衍中皆示此理為大乘之標相。般若尤多。中論宗而釋之。今疏從之也。約心下。般若心也。以無生之般若。照無生之妙理。亦非有照亦非無照。故論云。玄鑑之妙趣也。宗體者。此性空之理是萬物所宗之體。勝義下。謂諸法約相名世俗諦。約性名勝義諦。此諦超出俗世。故疏云無上。廣解諸諦差別之相如別。有無者。下論云。緣起故非無。從緣故非有等。一異者。中論明中道離於八法。故論初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等。今略云一異。論又云。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等言。等者。等餘生滅斷常來去也。文多不引。非自下。論義也。破因緣品偈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然中論本頌龍樹菩薩造。長行即青目梵志所釋。今略依長行以解前頌。不自生者。謂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緣而後起。亦不從他生者。謂自無故他亦無有。何者。以有自故有他。自既不生。他豈能有。釋曰。此義以諸法為自。以因緣為他。故前云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緣。若餘宗亦以因為自。以緣為他。然義亦相有廣破。如大鈔。不共者破自他和合共生義也。論中共生則有二過。一自生過。二他生過。不無因者。無因而有則為常也。應善惡果報不從因招。布施持戒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生天上。言亦非作者者。西域外道計萬物生滅謂有作者。準中論。或計萬物從自在天生。從韋紐天生。從時從世生。從變化從自然生等。然此方亦計造化有主。古人云。造物小兒多伎倆。又接華詩云。可笑化工無定準。翻紅弄紫只由人。皆見萬物生滅變化遷移由化工使之。以西域計有作者。自然之計。此方有之。下亦略示。尚未達因緣生法之理。況識緣生虗假其性本空之理乎。無生下。會釋中道第一義真。以二諦相即。故云無生而生等。餘可知。

疏。反顯者。唯聖人無生之智照前無生之理也。

疏。果極一句。依佛位明之。示化一句。同類成名。如下云。在天而天在人而人等。無上士者。會如來十號之一也。內通者。照理名內。出。超也。釋神心。悉覺下。華嚴第六十卷中文。外應者。照事名外。極視下。謂權智縱目觀色。極耳聽聲。具於五欲之境。略言聲色也。了本虗故色不能膠。聲亦不制也。難陀愛孫陀羅而歸家。為色膠也。迦葉聽琉璃琴而起舞。為聲制也。故知未了物虗物即累其神明爾。智論十七說有優婆塞一與眾估客遠出治生。是時寒雪。夜行失伴。在一石窟中住。時山神變為一女。來欲試之。說此偈言。白雪覆山地。鳥獸皆隱藏。我獨無所恃。惟願見愍傷。優婆塞兩手掩耳而答偈言。無羞弊惡人。設此不淨言。水漂火燒去。不欲聞此聲。有婦心不欲。何況造邪婬。乃至為之失身命。如蛾赴燈火。山神聞此偈已。即擎此人送至伴中。著聲者。如五百仙人在山中住。甄陀羅女於雪山池中浴。聞其歌聲即失禪定。心醉狂逸不能自持。譬如大風吹諸林樹。聞此細妙柔軟清淨。生邪念想。是故不覺心狂。今世失諸功德。後世當墮惡道。著香者。如阿羅漢常入龍宮。食已以鉢授沙彌令洗。鉢中有殘飯數粒。沙彌嗅之甚美。便作方便入師繩床下。兩手捉繩床俱入龍宮。龍言。此未得道何以將來。師言不覺。沙彌得飯食。又見龍女身體端正香妙無比。心大染著。即作要願。我當作福奪此龍處。居其宮殿。龍言。後莫將此沙彌來。沙彌還已。一心布施持戒專求所願。願早作龍。是時遶寺足下水出。自知必得作龍。徑至師本入處大池邊。以袈裟覆頭而入即死。變為大龍。福德大故即殺彼龍。舉池盡赤。未爾之前諸師及僧呵之。沙彌言。我心已定。心相已出。時師將眾僧就池觀之。如是因緣由著香故。著味者。如一沙彌心常愛酪。檀越餉僧酪時。沙彌每得殘分。心中愛著樂喜不離。命終之後生此殘酪瓶中。沙彌師得阿羅漢道。分酪時語言。徐徐莫傷此愛酪沙彌。諸人言。此是蟲。何以言愛酪沙彌。答言。此蟲本是我沙彌。但坐貪愛殘酪。故生此瓶中。師得酪分。蟲在中來。師言。愛酪人。汝何以來。即以酪與之。著觸者。如波羅柰國山中有仙人。以仲春之月於澡槃中小便。見鹿合會婬心即動。精流槃中。鹿飲有孕。產子似人。鹿足一角。仙庵邊而生。見子是人。付仙而去。仙知事己兒。養育年大。學通經書。又學坐禪。行四無量心得五神通。上山值雨。足不便故泥滑躃地。破其軍持又傷其足。便大嗔恚。以軍持盛水呪令不雨。穀果不生人民窮乏。國王憂惱。命臣集議雨事。明者議言。我聞山中有一角仙人。以足不便躃地傷足。嗔呪此雨。令十二年不墮。王思惟言。若十二年不雨。無復人民矣。王即開募。有能令此仙失通。屬我為民者。當分國半治。時本國有婬女名曰善陀。端正無雙。來應募。問諸人言。此是人非人。眾言人耳。仙人所生。女言。若是人者我能壞之。語已取金槃盛好寶物語王言。我當騎此仙人項來。即求美女五百。將歡喜丸以藥草和之。彩似雜果。及持大力美酒。色味如水。服樹皮衣草衣似象仙人。既至仙庵。別庵而住。仙遊見之。眾女出迎花香供養。仙人大喜。女以美言敬辭問訊仙人。將入房中坐好床褥。與清酒為水。與歡喜丸為果。食已語諸女言。我生已來初未得此果水。女言。我行善故天與我願得此果水。又問。汝何故膚色肥盛。答。我曹食此果水故。女白仙言。何不住此間。仙曰亦可住耳。女言可共澡洗。即亦可之。女手柔軟。觸之心動。與女相洗遂成婬事。即失神通。天為大雨七日七夜。七日後酒果皆盡。繼山水木果其味不美。更索前者。答言已盡矣。今當共行。有可得處。仙言隨意。即便共出。去城不遠。女在道中臥言。我疲極不能復行。仙言騎我頂上。女先遣信白王。可觀我能。王出觀之已而問言。何由得爾。曰以方便故。令住城中供養恭敬。拜為大臣。身漸羸瘦。王問仙言。汝何不樂。答。雖得五欲。常憶閑靜。諸仙遊處不能去得。王自思惟。旱患已除。當復何緣強奪其志。即放還山中。精進不久還得五通。

疏。雙出等者。出二智不滯之所以。此上等者。辨二智體一。但依照成二。如仁王經云。於諦常自二。於解常自一。疏意舉二諦相即為一源。真應相融為一心。疏中應字謂權智。非約身說。

疏。復釋等者。謂再以前文研窮審詳申明其理也。此文甚隱。故疏具示之。向下隨難釋之。順法等者。釋上順也。但順法之自虗。不如小乘析之令空也。若依法析破。故不通於無窮之玅。不滯寂者。不離物故。不滯物者。了物虗故。一氣下。如老氏云。一生二。一謂氣也。意云下。謂以性空之理而觀諸法。無一法而非性空也。凡所下。六根所對之境。六識所生之觸。觸所染者色等諸欲。其性本空也。反聞自性者。密用楞嚴經觀音圓通之義。具云。反聞聞自性。聞復翳根除等。反聞不循外聲也。聞自性者。謂聞聲之性不自聲生。唯自性也。聞性既復。十方洞聽。碍塵翳根自除滅矣。此根既爾。諸根皆然。故經云。一根既返源。六用成休復。前文下。揀別前後可知。

疏。觸謂等者。心染於境名觸。若細說者。根境識三和合生觸。觸染於色等諸境。今言觸物者。凡六識所遇之物也。清涼下。引大鈔文。居然者。猶顯然也。謂二諦交徹顯然中也。又只可下。辨論旨致淳而一之意。若依二諦交徹會之。亦合云混雜而恒一。派一而恒雜。今但言致淳而一。故依此會也。

疏。雲庵下。現行本中失此二句。檢唐本有之。於理甚足。

疏。將破下。敘論旨可知。心境相收至下當知生公下。大鈔引之。但以真為是。俗為非。皆相待起也。相待則俱生。不待則俱滅。故唯一無生諦也。四言。四諦也。莊子齊物篇云。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是不得其偶。謂之道樞。三家者。論語文。彼云。三家者以雍徹。魯桓公之後。一曰季孫。二曰仲孫。三曰孟孫。雍徹。詩名也。世執魯政。僭天子之禮。今謂下之三師。

疏。時謬者。謂學法之士。未知緣生空有之理。謬見紛綸。如下道恒等。由正理下。指前物我同根等文。七宗者。彼疏云。梁僧寶昌作續法論。述宋僧談清作七宗論。一本無宗。二玄宗。三即色宗。乃至第七體會宗等。然世遠無行。不必屑屑。性理隨殊者。隨彼所述。詮旨成異。

疏。據梁傳等者。有云支慜度作。恐非。予按梁傳。度師殊無他述。竺法汰傳中載云。道恒頗有才力。常執心無義。大行荊土。既云有才力。或只此師作之。自執己說而行也。汰曰。此是邪說。應須破之。乃集名僧令弟子曇壹難之。恒辨給弗屈。翌日更集慧遠攻之。關責鋒起。恒自覺差異。麈尾扣案未即有答。坐者皆笑。心無之義於此而息。心無諸法等者。瑤疏敘云。謂我之本心元無諸法。諸法自有。非我心有。

疏。由心等者。心不生於諸法。心自無事。以當懷故心神寧靜。以此為得。然大乘正說。萬法無體皆唯心現。緣會而生其性本空。未達此理。乃云諸法自有。我心無法。此其所以失之遠矣。又與小乘心外執法實有符同。

疏。東晉下。即高僧支遁。字道林。據瑤疏。林公作色不自色猶存假色宗。疏依北山錄敘之。大義同也。彼謂下。名青名黃乃至大小長短等皆人之妄情計而名之。非色自謂。故林公云。色不自色。心若下。達妄計性空。苟不執之為實青等。諸相自不成立。故云雖色非色。

疏。齊(去聲)此者。論主欲破彼說。故先示正理。正理既達。偏見自殞。次句下。但前之所名青等質碍之色。皆依緣生。緣生之法元無青黃長短之名。無名之法質碍即色。豈待人名青等法隨起邪見。受想下。以諸般若破有之教。始自世間五蘊。終至出世十八不共等法。皆悉空故。不獨色也。以一切法依乎妄計皆有名相。然因緣所生無實體性。故皆空也。以青等者。青黃之名妄計而起。青黃之相因緣所生。

疏。初句等者。了遍計空。釋論初句。未達下。釋論後句。然緣起下。潛以起信敘之。論說黎邪有二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依不覺義復生三種相。一者業相。同法相宗中自證分。二者轉相。同見分。三者見相。同相分。故言亦心之相分。能見之心者。謂智相相續。隨相轉者。隨彼黎邪心中所現根身器界五塵等法轉生取著。即執取計名字相也。故論釋智相等略云。依於境界。心起分別。相續不斷。緣念境界。心起著故。妄執分別假名言相等。名屬下。依三性釋也。名是遍計。相是依他。如密嚴經義。下具引釋。

疏。竺法汰者。據傳。與安公相友之人。圭峯略鈔第四云。本無者下至無即無。鈔云。上皆是先敘所計也。賓。客也。客皆向主。今立本無之人。言皆趣向於無。又引爾雅云。賓。服也。中情賓服於無也。尋夫立文下至即物之情哉。略鈔釋曰。不言非有。無却此有。非無。無却彼無也。

疏。初二句下。斥謂斥破可見。今詳等者。以三家對而辨之。心無則實有諸法。本無則執法元空。皆著一偏故。林公則遍計空而不涉有。依他有而不即空。亦各在於一偏故也。若論主者。但依緣生諸法上明之。緣會故非無。從緣故非有。中道妙旨爛然懸解。以中破偏。故三家所以皆不立也。問。緣生之法非有非無已聞命矣。遍計之性如何。答。有無二見本自情生。故以非有非無斥之。苟祛此見。則一切諸法皆不可說。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如起信真如門及大品等廣說。然汰公之作。實與般若一十八空之理相應。但不可說於偏空也。若以五教之理隼之。恒公多入小教。支公同在法相。汰公合於空始。論主則終教之中空有無碍中道之理。然前前淺而後後深。以深破淺得俊尤易。著空等者。空本治有之藥。病去藥亡可也。服之不已返成其病。無可治也。非特等者。敘見惡猶甚也。謂為善惡之惡。食鹽者。彼論第十八略云。譬如田舍人初不識鹽。見人以鹽著肉菜中。問言何以故。爾語言此鹽能令諸物味美故。此人便念。此鹽能美諸物。自味必多。便空抄鹽滿口食之。醎苦傷口。而問言。汝何以言鹽能作美。人言。癡人。此當籌量多少和之令美。云何純食鹽。無智人聞空解脫門。不行諸功德。但欲得空。是為邪見。斷諸善根等。世間下。非世世有斯人也。大意以佛法雖起東漢。行之猶尠。兩晉以降。經論未廣。圓解明哲如什公者誠罕有也。恐人見論主破彼。便謂二師聊爾。不可不可。請覽本傳。自生鄭重。自下等者。敘論旨脉也。然此一論旨脉微隱。諸師區別亦以不同。予前後研覈。漸漸得之。理似有據。可詳逐節疏文。不廣敘也。初理絕下。名謂能詮名言。相即所詮義相。了法等者。華嚴十忍品文。二寄詮下。若不寄其言相。亦不能識中道之性。無離文字。淨名文。三故我下。金剛經文。文字性空亦淨名文。十二分教下。金剛三昧經義。餘可了。

疏。若依等者。謂若依世俗諦說隨相立名。依名取相。凡是等(云云)者。故般若論云。可物於物則名相異陳。莊子山木篇云。浮遊乎萬物之祖。物物而不物於物。則烏得而累也。論文亦本諸此。

疏。以所名等者。大意云。名依法有。法尚空寂。名尤虗假。引密嚴者。前二句證物空。後二句證名空。下論亦云。不物於物則物而即真。

疏。釋此有二等者。於疏易了。但逐難釋之。性各異者。名是遍計。相是依他故。初句下。大意物雖即是名。名不即是物。顯兩異也。見物不知名者。謂見未識之物。雖覩其相不知其名。是物非名也。俗假等者。於第一義二不相即。性本空也。局者下。謂一論能詮之名。所詮之義。皆方便安布建立以悟將來。

疏。第一義者。承上名相兩虗。致令第一義真獨出於名相之表。名虗故離言說。相虗故離心緣。故寶性論第一義諦者所謂心緣尚不能知。何況名字章句等。

疏。初引等者。摩訶衍即智論也。以大品廣說摩訶衍義。故論具說四句之義也。今但引所用一句。復引中論亦同言。轉釋者。即論主轉以第一真諦釋也。以第一真諦二論皆有。故引此為下色空真俗等諸法所依之宗。皆云者。指前二論。次下等者。謂次此以下凡六節論文。初約色空乃至後引二論。依有無之法種種開示。皆依非有非無以示第一真也。細詳疏意自識論旨。若迷旨脉何以知作者之意。予意凡解經論須善三相。一貴識其宗。二善解旨脉。三深了文義。三者不備號虧聖教。真俗非二者。雙是之中故。非真俗之二者。雙非之中故。

疏。二論等者。以撥喪釋滌除也。杜猶閉也。滅聲曰寂。絕色曰寥。無色碍處名曰虗豁。目斷空也。混茫者謂混混茫茫。廣遠之相。目頑凝之空也。

疏。就物等者。謂順物性之自虗。不待洗除以通其性。乃即偽而真也。

疏。初四句等者。謂躡跡釋成互存互亡句也。餘可了。

疏。密嚴下。即彼下卷。二合。名相也。由名相故生起心.心所等諸識分別。次句顯名空。自下等者。分文亦總示下文大義也。

疏。初依等者。空色之義乃法之標相。諸般若等皆有。故首示也。即彼經不二品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等。

疏。空非下。色即物也。如水非波外。即波是水。金非器外。全器為金。非一者。空色兩分。事理二殊。如法界觀。事理相非二門也。新譯般若心經亦有色非是空空非是色之文。析滅者。釋論文宰割也。如穿井鑿穴見空之類。然即空之義遠矣。斷見者。外道以蘊滅不續為斷。大乘謂小乘析滅為斷。如懸談鈔說。亂意者。一乘究竟實性論說。初發心菩薩於空未了。有三種疑。如下示之。

疏。問疾品者。釋曰病亦緣生一法也。真有則若來若去應不從緣。從緣生滅非真非有。超日等者。受者五蘊之一。命者不相應行中之一。皆緣生故諸法空也。

疏。文則等者。教逐機異。其旨元和。

疏。二依等者。放光具云。舍利弗問尊者須菩提言。欲使從無所生逮得。欲使從有所生逮得。須菩提言。我亦不使從無所生逮得。亦復不使從有所生逮得。舍利弗言。如所言。為無所逮無所得邪。須菩提言。有所逮有所得。不以二世俗之事有逮有得。但以世事故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有佛。欲論最第一者無有得。無有得。從須陀洹上至佛亦無逮亦無得。釋曰。舍利弗問。從無生真諦有成得邪。從有生俗諦有成得邪。須菩提答。以般若無所得雙遣之。舍利弗以謂於有於無俱無所得。故須菩提復答有得無得亦非有異於世俗中有逮有得。第一真諦中逮得雙絕。此義至無名論知之。故下疏指玄得。

疏。勝義下。隨論會歸中道。

疏。義引者。彼二十四云。世尊。世諦第一義諦有異邪。須菩提。世諦第一義諦無異也。何以故。世諦如即是第一義諦如等。前雖下。分前後各殊可知。

疏。二諦下。宛然殊也。故仁王經云。於諦常自二。譬如牛二角。然真以俗為相。俗以真為性。有何太異哉。

疏。初二句等者。謂萬法皆有一非有義非無義也。次四句。如疏可知。次四句。超斷常者不絕於虗。所以出斷。非真有故。所以出常。後二句下。若有者。謂依此而見法之有。亦不即真。亦合云若無不夷跡。疏中超文而躡。釋之尤明。

疏。古人者。相傳靜法苑公。未詳。齊立曰並。並則為二亦非雙。真俗相違故云恒乖。未曾各亦恒一也。

疏。連引等者。淨名之意。明言說即如。於真諦中亦非有說亦非無說。後句不壞言說之相。於俗諦中師資因緣會合。不生之中言說生也。後經者。如疏。非轉下。此談如來一代利生說法凡三百餘會也。不捨下。智論第二十六云。如一長老目闇。自縫僧伽黎。針絍脫。語諸人言。誰樂福德。為我針絍。爾時佛現其前。語言我是樂欲福德無厭足人。持汝針來。比丘知是佛。白言。佛無量功德海。云何無厭。佛言。我於福德雖盡邊底。然無厭足。乃至佛為說法。肉眼即明。慧眼成就等。轉而下。大般若四百二十五云。我從成佛已來不說一字。汝亦不聞等。放光第十七云。如來坦然而不說法。舌覆下。諸經多說如來將欲說法。出廣長舌相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表所說誠諦故。身默下。淨名不二品中事。此意淨名默住亦是說法。令人了法無言入無言際。故大疏云。語默視瞬皆說。見聞覺知盡聽。得法契神即是說義。如楞伽第四云。有佛國土。直視不瞬口無言說。名為說法等。

疏。文通等者。覈。研詰也。物雖等者。以此但辨前之所引二經之義故。

疏。順顯下。邪見執無。所以是惑。今云非無。以轉此見。下句可得。

疏。真諦等者。第一義諦。轉與非轉二義俱絕。故言非有非無。

疏。如來藏者。廣如本經。以要言之。即隨緣真如中道妙有之心。然隨言顯示亦有二種。一者空如來藏。無二十五有故。二者不空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以含此功德。所以名藏也。廣釋如佛性論。

疏。義引等者。以經但云心非有無。故義引中論轉釋云物從等。物雖通名。順前經義正且目心。亦該一切。言義引也。

疏。推尋等者。以經具繩墨義。揩定邪正故。衡。秤衡也。亦平也。理量稱而平之。義自見爾。

疏。一徵辭者。如何者。何故。牒者為前中觀謂物不有不無。何以知然。故今牒云。所以然者。然即如是義。葢指前不有不無。下方反釋云。夫有若等。異喻下。喻有同異。今其異也。與前義全殊。亦相例而顯。以此照彼。理極成立也。

疏。初二句等者。此釋非有也。摘句出之。更無別釋。

疏。初句等者。此中引論但合集智論上下之義。引之釋不無也。

疏。通成等者。初對中大旨亦不異前。但加一切爾。此乃最後引文辨法。故明諸法因緣有無及有無二法因緣有無。悉舉明之。舉此之外。更無一法可舉也。疏釋前後可知。後對等者。前依諸法以辨有無。有無是義。此辨有無。有無是法。此之二法亦因緣故有等。大品十八空中最後云。無法有法空。論釋甚廣。疏略引也。涅槃亦略。具云。一切世間有四種無。一者未生名無。如泥團時未有瓶用。二者滅已名無。如瓶壞已是名為無。三者各異互無。如牛中無馬馬中無牛。釋曰。若以人事言之。如羅云無善星善星無羅云。顏子無盜跖盜跖無顏子等。四者畢竟名無。如兔角龜毛。緣亦無數者。各隨諸法因緣差殊故。如穀種為因。必以水土等為緣。識種為因。所緣等為緣是也。

疏。初句等者。以前引論文諸法有無及有無二法皆不出有無故。相反者。謂有之與無敵體相反也。收前初三等者。以初句明諸法因緣故應有。三句明無法因緣故應有。所以收也。不應言無。顯違反也。收前二四等者。以前第二句明諸法因緣故不應有。第四句明有法因緣故不應有。故收之也。後三下。但例前說之。餘可領。

疏。初二句等者。應有亦該前初與三也。不應有亦該前二與四也。釋義如疏。事一等者。諸法及有無之法皆事也。同謂非有非無之中道。

疏。初有等者。定執有無即成見取。意言者。舉要而言。即心意分別未形於口謂之意言。題示者。不真空一題顯示其義也。前已通敘者。指前破三家之後疏文也。知彼則會此義。若下。意謂上述不真空之義至此已周。故結之也。推。尋也。繹。細繹思審之貌。謂前後思究審玩可知。

疏。彼經下。依世諦名相以顯第一真諦名相無生。即真諦也。已見前文者。指前自下之疏也。二十四云。菩薩以名相行般若波羅蜜。亦不當入名相中。葢論主依方便道。於無名相之法用名相說。今復引經示名相本空。令不著也。故大論八十九云。以方便道。以無名相說等。譬如下。亦放光經文。非無下。論辭。幻。如結巾為兔。擲竹成龍。孟欽畫地作平野之溝。欒巴噀醪成蜀川之雨等。化。如蓮色尼作輪王。首迎佛於寶階。提婆達化小兒。惑闍王於內苑等。

疏。此與等者。前云物不即名而就實。此云物無當名之實等。義實無別。但文少不同。名自情生者。遍計性故。好惡者。情識虗誑。苟美一物立以好名。苟惡一物立以惡名。故云何定。一物立多名者。如月亦云蟾輪.桂輪.金波.兔魄等。一名召多物者。如修多羅呼井索席經等。如以下。本草以蚯蚓名地龍。何有龍之實乎。木賊非盜也。但順下。俗諦故有。真諦故無。諸法且自當。論名相。以從緣起故假也。

疏。一切等者。以世俗諦中物物皆有名相。名相體空。本來不立。則一切諸法悉皆空寂。已上者。指放光以降。

疏。初句論文者。即物無彼此也。而人下。論主釋之也。如二等者。非約喻顯。且於諸法中舉此以示其空也。故寶藏論云。約天地為上下。約日月為東西。約身為彼此。約情為是非等。

疏。正舉等者。疏釋可見。元空者。訓初為元也。亦可等者。又訓初為始也。無暫始有者。無萌兆之始也。無暫始無者。迷情念念不停剎那相續也。餘喻況可了。

疏。初句等者。悟無彼此之定相。則所執之法亦寂然。彼此之相託法而現。如託繩現蛇。能所皆妄者遍計。蛇所託繩謂依他。繩所依麻方為圓成。晉書樂廣傳說。有客至廣家。廣舉杯酌之。璧間弓影入客杯中。客謂悞吞其蛇。尋而病生。經年弗愈。後見廣。廣與辨析。客豁然有得。病亦即瘳。似此類者誠多。應識遍計生滅。如此論旨以依他諸法即非有非空。妄計取之為有為無。彼此是非物我等殊。雜然而起不知已已。苟悟情空則法法非有非無也。故論云。既悟等。故唯識頌曰。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妄執者依性宗說枝末。不覺在六麤事識之中。法相正唯六七二識如彼(云云)。楞伽等經名為妄想。或云分別取體。即五見四取等惑皆遍計也。

疏。成具下。具云。是法無所有。法無故強為其名。園林下。準莊子林希逸序云。莊周。宋人。字子休等。吏者。曾為漆園吏。故云園林。疏所引者全是彼文。釋詞亦彼疏義。此辨是非無定體亦空也。與此無殊。

疏。次二句等者。名相等法生滅非常。聖人情念已亡。即化而見不變之常。常通下。謂凡夫妄想紛紜。見諸法定相彼此森然。未甞一念而通。聖人反之。即惑而智矣。故大疏開因性云。良以眾生包性德而為體。依智海以為源。但相變體殊。情生智隔。有人問予華嚴宗中相容之義。指柱曰。使此柱入彼柱。令彼柱容此柱乎。余曰。汝所問者正犯圓宗太忌。彼必超情離見。汝用情見求之。情見既碍。法何相容。可去情思之。

疏。放光下。依般若論引用。彼經第二十九云。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謂不壞俗諦名為立處。葢真即俗也。

疏。聖即智也者。得無分別之心名為聖人。初地已上皆名聖人。神心也者。起信疏云。中實神解名心。神。靈也。即靈妙覺心。圭峯序云。冲虗妙粹。炳煥靈明等。仁王經。意示惑性智性無二性故。但迷悟相翻爾。今詳下。通會前文。前隨論文亦旋發其義。文旨煥爛。確然非謬。好思歷歷可解。密嚴初句。因相立名。如謂彼此等。次句。依他因緣而起諸相。此之二句辨名相生起。此二者又依名相二法生妄想分別也。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隨。能生諸妄想。故此三法但互緣而起。其性本空。空則法性如如。於斯下。若了此三法性空之理。即是正智。名為下。辨定三性。相是依他起者。細推經意。相含二義。一遍計所執。如依繩見蛇。依杌見鬼。此之名相皆是遍計。二依他心心所等。如繩如杌。名相也。冥搜者。冥猶寂也。搜。求也。謂靜意求之始可見理。指掌者。見理明白如指掌中之物也。文用論語。

肇論新疏游刃卷上

肇論新疏游刃卷中

五臺大萬聖祐國寺開山住持釋源

大白馬寺宗主贈邽國公海印開法

大師長講沙門  文才 述

疏。本覺下。依起信釋。以般若是智慧。與覺義同故。龍樹末論呼本始二覺為般若故。然此本覺即隨染之名。為阿黎邪識一分之義。故論云。此識有二義故。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乃至說名本覺。即眾生等有者。謂一切眾生皆有阿黎邪識。皆有本覺。大論下。然論十八卷中翻摩訶般若為大慧。釋中皆云智慧。準此具足應云大智慧也。以是有方便之慧。照于雙空及與空後不空之理。故名為大。華嚴下。具云。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顛倒執著而不證得。二始覺下。此始覺名對不覺說。謂本不覺。今始覺故。六度是因行。故云六度之一。即般若波羅蜜。然通淺深者。二乘之人但學眾生空。未學法空故。盡無生智名淺。般若菩薩習行。照五蘊.十二入.十八界乃至十力.不共.一切智等皆緣生性空。無法可得。無生如實智名深般若。此復下。謂甚深般若。若依因果二位分之。以般若之體通因及果故。因修下。依起信論。因有三位。一者信位。能覺滅相名初生始覺。二賢位。能覺異相名相似始覺。三者聖位。能覺住相名隨分始覺。故疏云歷位等。二果證等者。即果位能覺生相。名究竟始覺。然始本下。謂覺至心源以始合本。無復始本之異。本來平等。唯一覺故。又有三種等者。宗諸般若釋也。然大品.放光及大論皆說諸法實相。故大論第十八云。諸法實相是般若波羅蜜等。然諸法實相必如智雙融。所證如理亦名實相。故宗中云見法實相。能證之智見此無生實相之理。亦名無生。亦名實相般若也。論初引放光等經云般若無所有相。無生滅相等。通約實相。然論之所示。但舉非知非不知。非有非無。非斷非常。離此諸邊名中道般若。正為實相。故大論六十一云。有相是一邊。無相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是諸法實相等。二觀照下。以本智照理。後得照事。亦通因果。可以意得。三文字下。勝天王經第六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持。亦般若也。故放光二十三云。以般若波羅蜜總持諸善功德之法。此以能詮從所詮故。故以文字為般若。大論五十六云。般若波羅蜜無諸觀語言相。而因語言經卷能得此般若。是故以文字經卷名為般若等。若云文字性離即是解脫義。該實相。然以文字為門。亦文字般若。十二分教即空。文字即般若也。仁王經云。十方諸佛。一切菩薩。不離文字而行實相。乃至云。修文字者亦不著不離。是名修諸佛智母等。此論下。論初未開權實。及末後寂用同源。義該實相。亦本覺離念之般若。從然則智有窮幽之鑒以下。開成權實。即始覺觀照般若。一論名句即文字般若。然般若種類尤多。略示如此。無知等者。釋別名也。此前云般若亦通名爾。無知之名特此論有。下云等者。具云。將無以般若體性真淨。本無惑取之知。不可以知名哉。又云。以有所知。有所不知等。二顯真下。初義如前。二始覺下。下云。智有窮幽之鑒而無知焉。神有應會之用而無慮焉等。如下廣釋。實相下。意以實相同本覺。觀照同始覺。以體無二故。若約詮門細推。則實相寬。本覺狹也。何者。實相般若該於諸法。通乎因果。貫心境。遍染淨。本覺般若唯因非果。唯心非境。唯染非淨等。今約性同。故可配例大理也。文字無知者。據文字性空。空即實相之心。於實相中一切叵說。非約諸法其性昏鈍以明之。修文字下。如前已引。既依文字以得般若。故文字即智母。亦因中談果也。應知下。歎勝總結。據諸部般若皆有歎勝之文。義類實多。舉要而言。一者出生德。大品舍利品云。般若波羅蜜中生諸佛舍利三十二相。亦生十力.四無所畏。乃至大慈大悲五波羅蜜等。二總持德。經說總持一切諸法。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解脫勝處遍處。乃至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種智。諸三昧門。諸陀羅尼門等淨法功德。靡不攝也。三破障德。破裂。分裂也。放光初品云。菩薩摩訶薩欲具足薩雲若。離於生死諸習者。當學般若波羅蜜。四證入德。又云。欲過八患.十二衰。具足佛十力.十八法等。當習行般若波羅蜜等。又大品方便品云。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學般若波羅蜜等。優。勝也。正覺即佛也。據梁傳下。且依傳說盡理言之。如論所引。放光.道行等經及智論等。皆宗依也。吾解下。謝猶讓也。如曇邕傳云。恐後不相推謝等。揖亦相揖讓也。意云。吾於般若知解亦不讓汝。而論辭典麗當讓汝在前矣。論者下。指一論為文字般若可知。

疏。非知等者。據論以釋之。如下引經云。真般若者清淨如虗空。無知無見等。不有不無者。謂非有知非無知。智體妙存。義理幽密也。又四句等者。即有無等四。下自有之。大論亦多明。中道無此諸見故。三乘下。諸般若通被三乘。三乘皆修此智。各各下。謂所修之法無異。為智不同。故成三乘也。清涼云。聲聞學無生般若者。便云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等。但於嚴土利地不生喜樂而趣於寂。故成聲聞乘也。若聞無生。便知從緣生故無生等。成緣覺乘。若聞無生。便知諸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即生滅而無生滅。不礙於生滅。以此滅惡生善利自利地。成菩薩乘。自乘下。謂聲聞菩提等。大品下。具足云。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當習行般若波羅蜜。欲得辟支佛乃至阿耨多羅。當習行般若波羅蜜等。

疏。正理下。唐明皇孝經序云。至當歸一。精義無二。葢有不知而作之者。亦有知之而不正者。隨見各述。乖於同歸之理。遂成異端。紛紛然亂般若之軌轍也。

疏。天竺等者。三名之音亦相似。漢書張騫傳云。騫至西域大夏國。得筇竹杖。問所從來。答。東南二千里身毒國來。身(音虔)毒(音篤)。五印者。即五印土也。亦曰五天竺國。天竺此云月。彼有千名。如贊怛囉等。此方月名極多。如丹桂.素娥.玉兔.嬋娟等。西域記云。五天分野周九萬里。三陲大海。北背雪山。彼國四姓頗類此方四民。婆羅門德尊。國人敬之。故云婆羅門國也。什公下。晉書藝術傳及梁傳皆同。父炎。亦僧也。龜茲。音丘慈。傳略云。聰明有懿節。將嗣相位。乃辭避出家。東度葱嶺。龜茲王聞其棄榮。甚敬慕之。自出郊迎請為國師。王有妹年始二十。才悟明敏。過目必能。一聞即誦。其體有赤黶。相法合生智子。諸國娉之並不肯行。及見炎。心欲當之。乃逼以妻焉。既而懷什。什在胎時。其母慧解倍常。聞雀黎大寺名德既多。又有德道之僧。即與王族貴女德行諸尼。彌日設供。請齊聽法。什母忽自通天竺語。難問之辭必窮淵致。眾咸歎異。有羅漢達摩瞿沙曰。此必懷智子。為說舍利弗在胎之證(云云)。及生什。七歲隨母。能以日誦千偈凡三萬二千言。事具如傳。言象下。略例。曹魏時王弼所著。以釋易經彖象等義。言生等二句。全是彼文也。言謂卦爻之下所繫之辭。象謂卦爻之象。此謂因象生言。因意生象。故云爾也。希夷下。彼書視之不見章文。具云。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今喻下。如下云。欲言其有無狀無名。亦可言希夷也。按什公下。傳云。什初學毗曇。年九歲時。從旦至中手寫千偈。從中至暮亦誦千偈。隨母至罽賓。遇名德法師槃頭達多。從受雜藏.中長阿含凡四百萬言。後又通六足等論。乃至外道經書四圍五明陰陽星筭莫不必盡妙。達吉凶言。若符契等。蘇摩者。具云須耶離蘇摩。才伎絕倫。專以大乘為化。國人尊之。什亦師焉。阿耨達經。即大乘經也。自此專務方等。歎曰。吾昔學小乘。如人以鍮為金也。又誦中.百.十二門等諸論。實相者。即實相般若也。

疏。異學下。謂西域外道等異端之學。亦通指下。準傳說。什九歲時。罽賓國王將試其能。集外道論師共相攻難。外道輕其年幼。言頗不遜。什乘隙挫之。外道折伏。又後隨母至溫宿國。彼國有一外道。神辯英秀。名振諸國。手擊王皷求什論義。什既至。以二義相驗。迷悶自失。

疏。殊方下。傳云。母別什謂曰。方等深教。應大闡真丹。傳之東土。汝之力也。什忻而從之。至符堅建元十二年。有星現外國分野。太史秦云。當有大德智人入輔中國。堅曰。朕聞西域有鳩摩羅什。襄陽有沙門道安。將非此邪。至十八年乃遣驍騎將軍呂光等。帥兵七萬西伐龜茲。堅謂光曰。若得羅什馳驛送來。西出遂破龜茲。載什而歸。至涼州。聞符堅已為姚萇所害。光乃竊號自立。改元太安。又云。什停涼積年。呂光父子(云云)。與疏略同。在涼下。始自呂光至呂隆凡三主。繼立十三年也。浮沉者。謂隨時高下也。苟非下。繫辭文。

疏。萇子興等者。興。字子略。星紀下。依瑤疏敘之。按智論後序云。鳩摩羅耆婆以弘始三年歲在辛丑十二月二十日至長安等。梁傳下亦全略。傳文據通鑑說。秦王興以鳩摩羅什為國師。奉之如神。親帥羣臣及沙門聽羅什講佛經。又命羅什翻譯西域經論三百餘卷。大營塔寺。沙門坐禪者常以千數。公卿已下皆奉佛。由是州郡化之。事佛者十室而九。

疏。大品下。放光及小品般若亦同西域呼漢國為震旦。亦曰支那。或有翻云思惟國。東北者。華嚴菩薩住處品云。東北方有山名曰清涼等。然諸傳及地里圖等。皆指佛國在西南。

疏。王謙下。故準通鑑亦云興即皇帝位。然論主既當代之僧。應備識國禮。故論但言天王。不言皇帝。知秦主之謙也。準儒書稱皇帝王霸。約德業輕重為言。包犧.神農.黃帝謂之三皇。皇。大也。言內外無為。行大道也。少昊.顓頊.高辛.唐堯.虞舜謂之五帝。帝。體也。內體無為。跡涉有為。行常道也。夏.殷.周三代謂之三王。以德行仁者也。齊桓.晉文等謂之五霸。以力假仁者也。準國史。秦始皇平定六國。以為道過三皇。德兼五帝。自號曰始皇帝。後之國君亦皆傚之。然二秦初起皆即天王位。疑興亦去皇帝號也。春秋下。春秋尊周天子為天王。如晉文公召天王於河陽之類是也。游刃下。莊子養生主篇。略云。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足之運合舞。奏刀之響中音。文惠君歎曰。善哉。技葢至此乎。庖丁對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也。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於游刃必有餘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文多如彼。蒼蒼。即萬物之氣色也。亦可下。以儒書分四時為四天。春曰蒼天。亦謂物至春時蒼蒼然也。莊子逍遙篇云。天之蒼蒼。其正色也。春天主生。故云蒼蒼。隨俗說此。以內教但云眾生不言天生也。所天者。儒書說天有二。一穹天名天。二君主名天。皆以恩覆萬物。百姓仰戴故也。金河下。即拘尸羅國之河名。如來示跡。說涅槃經處。彼經第三卷云。如來今以無上正法。付曯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是諸國王及四部眾。應當勸勵諸學人等。令得增上戒.定.智慧。若有不學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毀正法者。王者大臣四部之眾應當苦治。依仗者。憑託也。

疏。義學下。喜祥傳云。一曰譯經。如摩騰.竺法蘭等。二曰義解。如安公.遠公等。三曰神異。如杯度.史宗等。四曰習禪。如僧光.慧嵬等。五曰明律。如曇猷.僧業等。六曰遺身。如僧富.曇稱等。七曰誦經。如曇邃.道冏等。八曰興福。如慧達.慧力等。九曰經師。如法橋.曇籥等。十曰唱道。如道照.曇頴等。草堂寺者。晉書與梁傳少有不同。晉書略云。什與秦之君臣說法。忽下座啟帝曰。吾夢二小兒登吾肩。有欲障。須婦人。興遣二妓進之。一交而生二子。梁傳云。姚主常謂什曰。大士聰悟。天下莫二。若一旦後世。何可使法種有嗣。遂以妓女十人逼令受之。自是別居廨舍。以草為之。時人呼為草堂。世有題云。十房美女遮俗眼。一鉢金針見佛心。又云。什之受妓。諸僧多傚之。什引眾聚針盈鉢。謂曰。能食此者可相傚焉。因舉。舉進針如常食焉。諸僧乃止。層觀者。即今之樓閣之類。晉書下。所載與什公本傳略同。

疏。世多下。如法華.金剛.般若等經。人多傳誦。注時猶此也者。尚書云。時日害喪。予及女皆亡。彼解曰。時是也。若轉訓是此也。非言下。文亦逼似莊子。莊子知北游篇云。知北游於玄水之上。登隱弅之丘。遇無為謂。問曰。何思知道。何處安道。何從得道。三問而不答。非不欲答。不知所以答也。知乃反於白水之南。登孤闋之上。見狂屈。而又問之。狂屈曰。唉。予知之。將語若中。欲言而忘其所欲言。知又反問於黃帝。答曰。無思知道。無處安道。無從得道。知曰。我與若知之。彼與彼不知也。黃帝曰。無為謂真是也。狂屈似之。我與汝終不近也。莊子下。即天地篇云。黃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崑崙之丘而南望。還歸。遺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離朱索之而不得。使喫詬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得之。黃帝曰。異哉。象罔乃以得之乎。一本亦作罔象也。舊本下。此誠悞寫。不應承謬。定宗者。定無知為宗也。決。分判也。亦斷也。擇。揀擇也。

疏。四相下。謂般若真如無緣生緣滅之相。圓覺序云。不滅不生豈四山之可害。四山即生老病死也。亦名四相。賢首云。非生非滅。四相之所不遷。無去無來。三際莫之能易。皆敘真心也。

疏。略標下。謂略標二經之意。下論廣釋此也。謂真心下。通有三句。初句屬體。後二句如次釋前兩句。

疏。舉妄者。緣生之識名為妄識。隨緣起滅。故丈夫者。密嚴第二云。能持世間因。所謂阿賴邪。第八丈夫識。運動於一切。釋曰。如世之丈夫。能任重事。又能與物。為其依止故。此識亦爾。能持世間色心種子。亦能與諸法作依止。故喻之。秖臨下。潛依圓覺疏敘之。法相說第八識能緣根身器界種子。常侍等者。謂賴邪如君。常侍如侍若近臣。即第七識也。以此識有恒審思量之用。又常執第八見分為自內我。故名常侍。持猶執也。謀臣等者。第六識也。此識內依末那。外緣五塵。亦遍緣三世。所緣之境。獨影及性。獨影體虗如兔角龜毛。性境依他。自性非有。諸經亦喻如幻夢也。此識能分別計慮。故名謀臣。五將等者。即眼等五識也。此之五識取外五塵。猛利先鋒。故喻為將。擊。攻也。囂。擾也。各有下。如前八識所知之境。各有分齊。互不相通。故楞嚴經云。見不超色。聽不出聲。又皆妄心分別。故疏云知亦何真。後四句等者。明般若真心也。初釋翻前妄心也。本覺下。約當體明也可知。良以下。出一切知之所以也。即智之體。即真如也。擴。張大也。充。遍也。無外遍之極也。佛性論即彼第二如來藏品具云。所言藏者。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故名為藏。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一切眾生決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為如來之所攝持。故名所藏。眾生謂如來藏。況法下。前解法居智內。法非是心。此解法依心現。無法非心也。

疏。文似等者。如老氏云。明白四達能無知乎。又云。知其白。守其黑。又云。虗其心。實其腹。又云。絕聖棄智。民利百倍。又云。挫其銳。解其紛。又云。杳兮冥其中有精。皆與此文相似。義實非也。疏釋之義。皆依內教釋之可見。返照等者。不存智體。即歸寂也。金光下。彼經第一。具云。佛果無別色聲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以如智無二。故言獨也。目深曰窅。今取深義。慈恩下。即大乘法師所作瑞應疏序文。質。體也。即法身真理。故云正同。自下等者。分文屬體也。二諦乃所照之境。二智即能照之心。照理照事俱名觀照般若也。以演下。會通宗本可知。

疏。幽屬等者。明二智雙照真俗。俱無知也。真諦下。順下以緣求知之義釋也。謂真諦非有無之相。真智非有無之知。神謂等者。謂達俗之智。不徐而徐。不疾而疾。恍焉而來。[惚-勿+(句-口+ㄆ)]焉而往。常情難測。故名曰神。繫辭云。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也。感之下。明有知也。然水下。顯無知也。無緣之悲者。即三緣之一也。一曰眾生緣。見有眾生可化也。二曰法緣。但見眾生緣生之法。五蘊四大假和合爾。莊子亦云。假以異物合成一體。三曰無緣。見生界空無可化者。白樂天八漸偈略云。苦既非真。悲亦是假。是故眾生。實無度者。三緣化物始名大化。無相之願者。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之願也。以無能度所度之念。故名無相。亦三解脫門也。觀機下。問意謂觀所化之機可度不可度。審能化之法宜大宜小等。似有知也。答意如下論云。千機頓赴而不撓其神。又云。又非不應。但是不應應爾。此義應由機感不在於聖。華嚴偈云。但隨其自心。為說如是法。教合下。釋成觀審之義。亦眾生之心也。餘可知。

疏。神用等者。謂權智入生死有境以化生也。正智下。謂此智照法各無自性。唯見實相。無得非得。非證不證。事何能礙。引大疏。正唯權智亦即實智。以一念具故。非太異也。

疏。恐人下。以雖等文勢含於縱奪。恐有疑云。正智居於事外。應離有證空。事智超於世表。應非度生界。故論云爾。所引起信。即真如門文。

疏。初二句等者。謂事智順機。小大合宜。權道推移。不失撫會。無窮者。以生界無盡。故悲願無窮。隨他下。即涅槃文。彼三十五略云。如我所說十二部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然文甚廣多。疏中略出一義也。大底說自所證一實之道。為隨自語隨宜之談。諸乘差別為隨他語。半實半權。為隨自他語也。清涼.圭山皆如此會。

疏。欲揀等者。詳前後論文非有非無之義而有二別。前約知見以辨有無。此依體性以辨有無也。雖真照下。炳。明也。直據正體以示之。謂即寂而照。功用炳然。亦非有如虗空。若妄計為有。乃落常見之阬也。雖妙湛下。謂即照而寂。心境兼亡。杳然無朕。亦非無如兔角。若情計謂無。即落斷見之阬也。妙存者。謂般若之體。不出有無亦不在有無。而妙體存焉。

疏。即心等者。謂無師自然之智。非因所作。非緣所生。心與境而兼亡。名及相而雙寂也。諸法下。此句顯真智覺法之性。萬緣下。此句明俗智覺法之相。由覺法性相。故名聖人。故佛地論第一釋佛義云。謂具一切智.一切種智。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力。通者謂十力六神通也。依心說之而名十智。能勝伏他亦名十力。寄於根境所用無礙名六通也。

疏。正漚下。此亦取宗中之義釋之。義利下。義用利生名為義利。如圭山云。作有義事。非仁義之義。

疏。少選者。謂頃刻少時也。非直下。依般若等經釋之。即能所兼亡。沒同果海。有無不可名。故言無道處。寂用不可狀。故心無行處。

疏。淨名。即彼經初卷中文。心即黎邪和合識也。意即末那識。放光下。義引。亦初句寂也。後句照也。聖迹下。大鈔云。古譯句為迹。如尋迹得兔。尋句得義。論意總以聖教為跡也。

疏。以所觀等者。約二諦之境明二智之心也。謂所觀真諦。絕有無一異等諸相。致令能觀之心亦可亡於有無等知也。苟無有無等知。又何以寄懷也。故知知自無知也。心境下。分論。初二句先心後境。後二句先境後心。以心下。二義出心境先後所以。不以下。孟子云。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為得之矣。準此不可執其辭之前後謂理有左右也。

疏。前二句等者。依即寂之照云知云為。然般若之法非定有知。非定無知。皆不可取。不可說也。般若下。潛引金剛經。彼云。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下。謂不住有得却住無得。亦不可也。故大鈔云。遣之又遣之以至於無遣。若以無遣遣遣。無遣亦跡。何以故。有所得故。逈然下。亦法界觀文。逈。遠也。謂情盡見除。寂然亡照。心無所寄。即此無寄無得之心。成非知非見之般若。然燈下。亦金剛經。略云。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疏。自下等者。敘下問答之大意。粗。略也。貫網之繩名綱。餘可解。

疏。難曰等者。疏義如次略釋二智之相。諸法之實者。實性也。釋論中物物斯照。言盡者。釋知無所遺。權智下。釋動與事會。事亦物也。必有等者。以知會當然故云不虗也。

疏。初句下。亦敘設救也。此同下。彼天長地久篇略云。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不矜下。矜。夸誕也。恃。負恃也。如人薄有技能。外則矜夸。內則負恃。君子反之。內如不有。外亦不矜。故云忘知等也。此乃賓家會主家無知之義。若爾下。謂若不矜恃忘知會為無知者。此則但是聖人等(云云)。為物等者。物亦眾人也。推。讓也。戴。頂戴也。如人虗心實德。忘其知會所長。人反推讓。竟以知會歸之。是聖人本忘其私而反得其私也。然解老氏者亦有偎並內教之說。似非老氏本意。故依古解直消其文。令人易解爾。

疏。據上等者。釋不自有其知也。然此文勢諸書皆有。如老氏云。生而不有。尚書說命云。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解者曰。苟有之矜之則私己之心重等。大禹謨曰。汝唯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唯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皆謂有而忘其所以有。謂之不有也。故論云。不自有其知。非無下。賓意謂有知而不矜。只可云不有。不可云無知。

疏。二儀下。以形言之。蒼蒼而上者名天。茫茫而下者為地。以理求之。天。陽也。其象圓。地。陰也。其象方。以色言之。天玄也。地黃也。故周易云。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說文曰。天。巔也。高而無上也。地。低也。又易也。謂懷任萬物變易發生也。略釋如此。內教如劫章頌。文出下。即彼天地不仁章。具云。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蒭狗。蒭。草也。縛蒭為狗。將以為祭。祭了棄之。如莊子云。蒭狗之將進也。巾以文繡。尸祝齋戒而將之天地。無私者。無生物負恃之私。林希逸云。言與物相忘也。餘義如疏。論意云下。謂聖人大悲權智普度一切。長辭生死之鄉。永趣涅槃之苑。雖天地生物之功未高於此。然無緣下。釋不仁也。不住化相者。應云。不住化。不化相也。金剛下。卵.胎.濕.化謂之四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通名九類。經具云。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疏中摘經間而釋之。義在易曉。而無有下。復是彼經第十七分之文。然上疏義皆約悲智相導化而無化以釋不仁。若取上下論文之意釋之者。感無不應。功高也。應由感起。初不在聖。不仁也。故下論云。應而不為。因而不施。又云。紜紜自彼。於我何為等。都無下。以智照理。不存照相。義言昏也。餘可知。

疏。我言下。謂木石無情之流。頑冥之物。雖曰無知。非般若之無知。所以揀也。期。舊作其。悞書。

疏。神妙下。釋神明也。然出周易上繫云。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餘疏可解。但矜恃互出以就句便。此謂般若有知。但是神明。亦非不矜不恃之情。所以揀也。比無相下。有以不矜為無知般若。未識論文簡別之理。故此云爾。顏子下。論語文。曾子歎顏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虗。謂顏淵虗心不矜不恃也。孟反下。伐。矜伐也。事出春秋。論語云。孟之反不伐奔而殿。將入門。策其馬曰。非敢後也。馬不進也。解曰。之反。魯人也。魯與齊戰。魯師敗奔之。反殿後。以護魯軍。方議行賞。之反至國門。佯抽箭鞭馬。以謂馬困不能進行。非敢殿後以護軍也。軍前曰啟。後曰殿。在魯哀公十一年。此亦虗懷忘功不矜不恃之流。可為世之賢哲。豈入理之聖人乎。論意以儒老不矜不恃之理。恐濫無知無見之心。故甄別研審。假問答以揀之。柰何反取不矜即為無知。令人拂臂爾。

疏。復審下。全舉前難以審賓意也。賓意謂聖人有而不居。非無知也。

疏。無乃下。然外書多有疏略云爾。

疏。大品下。歎淨品亦云。虗空清淨故般若清淨等。絕相者。絕知見作緣之相也。大論六十五云。作有二種。一人作。如布施等。二法作。如火燒等。般若非此。故云無作。無師者。非緣生故。自然者。非因作也。意謂本覺般若。性出自古。法爾圓成。非修非作。唯寂唯照。不同始覺因熏而起。依緣而生。亦不同法相四智心品種生緣作等。

疏。豈待等者。非如小乘滅智厭心。淪於寂滅。名無知也。亦非如莊老之意。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絕聖棄智。絕仁棄義。冥冥昧昧。守朴略昏默之道為無知也。

疏。假牒下。論亦太略。應云。若謂般若有知。但性空。故經云清淨者。

疏。惑智下。分別之心名為惑智。四倒有二。一凡夫本四倒。謂生死之本。即以無常見常等故。二小乘末四倒。謂生死之末故。即以常計無常等。廣如略鈔。六麤者。以能分別現識所現六麤等境。名為智相。即事識惑也。

疏。即真諦下。謂真諦是般若所知之境。以所知清淨故。遂令般若亦清淨矣。

疏。宛然者。猶居然異也。

疏。以軌下。謂真諦若有淺深之跡。可與般若為軌則。令知有際限。今既無之。豈有不窮之鑑哉。差亦差遺。

疏。此但下。以論初但總相包舉略示之而已。故此問答漸漸委釋。非指前四段之宗。

疏。此難等者。以知與不知敵體相反。般若一法兼具二名。所以難也。今且下。依世間道理故。法爾以來。由諸有情慣習之力。依種種物。立一一名。召物以通其事。然成立聖教。方便施設。故立三界.九地.諦.緣.學.度等名。依俗諦說亦皆可名之物也。故仁王經第一云。一切諸名皆假施設。乃至云。諸佛出現。為有情故。說於三界六趣染淨無量名字。名正下。論語子路章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等。

疏。二名下。論語略。亦應難權云聖心無為。又云無所不為。

疏。例如下。上併舉二喻相違之名以況之。亦分喻也。以寒暖等體殊。般若唯一故。言教下。言。名也。名詮諸法自性。盡三藏之所說。理大同也。立名下。知者可以名有識。無知者可以名無情。水火等皆然。故疏云定體。

疏。此言下。置捨也。謂但可依實起名。依名索實。雙非下。謂聖心非有知非無知。若是二名尤不可俱立也。

疏。亦義引下。但合集放光等上下之文引之。不知下。正釋論文。令忘名下。不可守滯互違之名以定神心。唯可假乎二名以達妙旨。謂般若性淨。本無惑取之知。可名無知。名無知者。意在揀妄。豈神智之真名。謂般若靈鑑靡極。可云有知。名有知者。意表靈明。亦非神智之本名。故知聖教立名本為攝機。於不可明中強名之爾。故經云。無名無說等。法華亦云。但以假名字。引導諸眾生。奈何封名之徒隨名求實。守違順之名。求同異之理。譬執跡為兔。認指為月。此得名失旨之謂也。

疏。大方便下。此義前後頻出。

疏。微妙等者下。以前引經。真般若者無知無見等。用之等者。聖智之用照理。而恒遍達事而常周。聖智苟無。孰與道游邪。亦擬下。彼谷神章云。綿綿若存。用之不勤。大論下。次云。順生死流者多著有。逆生死流者多著無等。

疏。謂般若等者。謂照體妙存。豈斷滅之無。雖靈鑑炳然。亦非常存之有。非一者。約義異故。非異者。約體一故。中道者。六十一論云。有相是一邊。無相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等。

疏。無以等者。以體一故二名得以相即。據此約二義而立二名。非體有二也。戒止者。戒其執名之人。令止之而弗執也。

疏。法性等者。釋論之真諦深玄。論文反明。疏意順釋。

疏。反明者。言經辭反明也。言見真者證見明見。非能所見。疏乃引論。順示解脫涅槃皆真諦也。

疏。意云下。且示妄心妄境以例真也。妄心生時託境以起。故以境為所緣緣也。真即下。指定心境。當證下。彰有知也。

疏。文即等者。大品。亦第十六卷云。佛告須菩提。若不緣色生識。是名不見色相。然二文皆通一切法。不獨色也。當知般若見色即是見空。而不住於色。經雖言色。乃即空之色。空依色顯。色空一致。舉色全真。

疏。但釋等者。亦例釋般若不緣色生識也。此中雖舉五陰。意以清淨為境。不對五陰之相。今且下。生知則為緣。不生知則非緣。今且順問意云所知即緣也。究竟下。指後文。今真諦曰真。真則非緣。真非緣故。無物從緣而生也。知言者。論語云。不知言無以為君子也。謂識中理之言。謂之知言。

疏。初句通標者。明知能知。該真妄也。

疏。物者下。謂心境通呼為物也。相與者。相因相待之謂。與。同也。亦共也。求義無殊。謂有則同有。無則同無。本非下。大鈔云。謂清淨法界。本無內外。不屬一多。令人悟入義分心境。心則諸佛證之以成法身。境則諸佛證之以為淨土。疏中分文屬體。寂照為一。心境為一也。涅槃下。第二十七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寂照湛然者。即本論寂用一源。理極同無。聖所不能異之義也。心境互現者。謂心亦即境之心。境亦即心之境。大疏云。即心了境界之佛。即境見唯心如來。以性融之。令心境互現。

疏。真非等者。謂真諦非緣生之法。無相無名。智對之時亦不生知。是知般若亦非緣生。妄自下可知。

疏。所知者等者。疏釋生有二妄。知託境而起。可言生也。真知本知。以生訓因也。真諦等者。此謂不唯不能生知。又由真諦軌則令不生知也。起信云。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一者法。二者義。疏解法云。法者出大乘法體。謂自體故。對智故。顯義故。對智名法。蓋與智為軌則也。法者。軌則為義也。

疏。真則反此者。謂真智照理。情盡見除。無所取相。相既無相。心亦不生。

疏。自下等者。預出後意。於中相因為緣。有知妄也。非因非緣。無知真也。真妄總問。以起下文。

疏。境未等者。亦由相待成心境之名。未對之時二名不立也。起信下。即彼釋不覺中文也。謂此前說黎邪三細。今躡第三現相以示六麤。然論有兩重因緣。即無明為因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今證境能生心也。由心下。因心生境也。問。心境相生。誰先誰後。謂心先邪。境無誰生。謂境先邪。心無焉起。答。非先後。非不先後。何則。非先後者。謂唯一藏識心故。即心之見分為心。即心之相分為境。雖有心境。不可先後。而行相微細。亦非下位可了。故楞伽云。如是藏識。行相微細。唯除諸佛及住地菩薩等。非不先後者。謂即此藏識顯現境界而生七種轉識。種種分別。此以境界在本識黎邪中。先也。依之而生末識。後也。且依本末分相示之。其實二識俱時而起。心境二法互緣而生。楞伽又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

疏自無主宰者謂法無自性從緣故空緣成如幻故假大論中此義尤廣疏亦義引下文無此文義有此義引此通證上下。

疏。大品云者。義引。亦如中論第四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論意謂。是緣則生。非緣何生。下約喻例明。理亦昭著。中論云下。具云。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等。亦可下。又為一解可知。言微妙法者。真諦般若皆妙法也。

疏。初二句等者。意云。取境則生知。真智不取。知自何生。永嘉下。諱玄覺。甞謁六祖。經宿而去。時號一宿覺。寂。境也。以能之心。知所知之寂。故託寂知起。寂為緣也。如意者。即搔痒如意手也。能所執宛然。失證會之同。

疏。有所下。乃潛用起信。具云。以一切法從本以來。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末論釋之。遠離三假相也。誰謂下。釋論智非無知也。

疏。已上等者。通會論意。實智可知。疏引中吳。其義甚通。

疏。設爾下。雙關。以難意云。取與不取有何過謬。

疏。二俱下。意謂無知則不取。知則取之。

疏。了了等者。釋知即不取也。遍計下。枝末不覺已亡。無明下。根本不覺又盡。大論十八云。般若波羅蜜。譬如大火炎。四邊不可取。無取亦不取。一切取已捨。是名不可取等。永嘉下。謂亡所知。存有能知也。亦非下。以自知為緣。見有知相也。如手下。雖亡如意。猶存能執。因手作拳。如因心生知也。非是下。謂存有作拳之手。則照體未能無自也。苟未亡此。何以悟同而沒於果海乎。契證之妙理不越此。達之則省力而直詣。背之則枉工而轉迂。

疏。不取等者。以前後二難皆牒不取以難之。故疏分之可知。謂了物下。物通我法也。二執下。謂執我之見引生煩惱障。執法之見引生所知障也。聖人已斷。故無惑取也。

疏。是者等者。憑理印忍名曰忍可不謬。釋是也。印物等者。當印物時。心為主質。質。體也。若心下。對而釋之。今既下。意以印可為心之用。有當為心之體空空如也。論語云。子罕篇。有鄙夫問於我。空空如也。我叩其兩端而竭焉。

疏。有當等者。依迷悟之懷比對而釋之也。初約迷者。謂凡印物照境。知其是而不忘其當。皆惑私之取著也。由此生滅微細之心。故未得真智淳淨明性。求當求是又灼然有心於是當。此則有照有覺。未能無照無覺也。圓覺.起信俱有此說。今般若下。約悟者謂能了此見。是見當之覺為病。不當下。寂滅無心。體極一念便契佛家。如荷澤會禪師云。妄起即覺。妄滅覺滅。豈云下。反責前難也。論既云。是而無是。當而無當。盖即是即當時無是無當。豈云一向等邪。此亦下。大意則同。然知則通該。是則但於知中說是。當一分之理也。

疏。義引下。大品照明品云。般若波羅蜜能照一切法。舍利品云。菩薩般若波羅蜜。知一切眾生心。亦不得眾生。乃至知者見者亦不得等。

疏。非不等者。難意已達忘是忘當之理。物我蕭然。無法寄懷。

疏。境空等者。意云。住是住當。猶染有病。而是於無是。當於無當可乎。此非相違之難。但問其可不之意。

疏。罪也者。轉訓失也。謂住無相。不失於真諦。

疏。舉聖總遣者。宗本中不存無以觀法可謂識法實相矣。又云。聖人無住於無住。孰謂住無得之真乎。

疏。無相等者。謂有一無相當懷。即是相也。引論可知。三十八又云。佛法不著有。不著無。有無亦不著。非有非無亦不著。學般若者。學雖通於三乘。法則唯是一乘之般若。在乘則一致而百慮。於法則殊途而同歸。住有下。建有為功行。棄妄求真。種種方便。一一願門。內則未能悟心。外則未能忘相。住此之心。喻之火也。住無下。謂心寂境空。物我兼喪。行不涉有。心獨住無。兀兀冥冥。昏昏默默。不唯一慧而不明。實乃萬德淪滅。住此之心而喻之水也。若有無下。示中道無住之心故。

疏。避有等者。釋喻可知。以著有下。著有之病空藥可治。著空之病無藥治也。且責偏空之見撥棄因果。故此痛呵。然非有無以立德。非空無以蕩相。苟中道而行之。則二德齊立。二病俱瘳矣。如火出水中者。中論第二云。如火從薪出。以水可滅。若從水出。為用何滅。假設其譬。然楞嚴說風金二輪相磨。海中見火。莊子謂水中有火乃焚大塊。求其實則亦有之。今非正取也。病因藥起者。中論云。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若藥復為病則不可治。亦假設也。然世因藥餌致病亦多。如唐憲宗服仙藥過多。得急燥之病等是也。舉此皆喻難治。

疏。處有等者。大意取之則二見隨生。捨之則二德俱棄。不取不捨始為無住之行。至下涅槃論中可以精曉。

疏。此約等者。先大意斷定老氏之意不與物競和混也。同塵。同物也。論言塵勞。即生死界也。疏釋往來之義。一依大鈔解往復無際之辭。及依不遷論中靜動不違之理釋之。了知下。楞伽第三卷云。非於生死外有涅槃。非於涅槃外有生死。生死涅槃。無相違相。

疏。此難等者。以論云。聖心雖無知。遠取則通縱前也。近取則但縱無住也。今言無知。猶云無住。機熟等者。遺教經云。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已度訖。其未度者。亦已作得度之緣。故謂宿稟修者此生度之。今生剏信之流。或聞名。或聽法。禮供讚悔等。皆成當來得度之緣。設若不信。邪見之儔。亦皆與作遠因爾。如華嚴說。

疏。正難等者。疑謂權智隨緣生滅也。

疏。前二句下。謂心法四緣生。緣離則滅。如眼識起必具四緣。一識種子為親因緣。二眼根為增上緣。三色境為所緣緣。四無有間隔剎那相續為等無間緣也。餘識亦然。聖心下。謂聖人窮盡剎那之極際。了證生相之不生。一念絕眹。三際頓破。故放光十三云。般若亦無法可生者。亦無法可滅者。四相者。即生住異滅也。然此四者亦相因而起。剎那循環。迷其相則分分歷然。達其性則位位皆滅。故楞伽剎那品云。初生即有滅。不為凡人說。今生相尚自不生。住異焉從而起。好思歷然可解。

疏。華嚴等者。即第八十。頌云。佛智廣大同虗空。普遍一切眾生心等。金光明如前。無心心者。一無妄念生滅心之心。一是寂然無相能照之心。餘可知。無私者。私謂情私之私。如見親則度。見疎則捨。化導不均不普故成私也。準清涼釋無私成故。亦云無思。如摩尼雨寶而應求。天皷出聲而報賊。喻後得覺物。感之而形。應不在我。故云無思。如前論云。神無慮焉等。然私思皆用義方周美。

疏。是唯者。莊子齊物篇談天籟云。是唯無作。作則萬竅俱號。是唯。猶諺云只除也。此言不應在乎無感。感無不應。如谷響答呼。月影印清。虗無下。莊老談道皆宗虗無也。謂自然之道至無。故老氏云。虗而不屈。又云。虗其心。又云。當其無有車之用。又云。復歸於無物等。疏依正教釋之。亦當論之意也。賢首下。即起信序大意。生滅在機。聖無去來。據此無憂樹下。來而非生。力士城邊。去而非滅。但由吾心緣感之濃淡也。

疏。此辨等者。疏意云。聖智虗無。非生非滅。前有明文。惑智但云無性。未甞言無生滅。故疏會意云。約俱無之意說無生滅也。惑智之生從緣而有。無自性生。無自性滅也。

疏。亦猶等者。舉例二諦之言皆諦實名諦。審諦名諦。以真俗分之。隨分成異。

疏。謂聖心等者。唯識頌云。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謂於無我無法物上周遍計度。執實我法。準此。我法二執皆名遍計也。準起信說。從地前三賢至第七地滿心。二執方盡。識相下。謂本識三細之相。即八地已上至佛地破之。但滅識中一分不覺之相。不滅一分覺性學論可地。永嘉下。具云。不以知知寂。亦不自知知。不可為無知。其性了然故。不同於木石。如手不執物。亦不自作拳。不可為無手。以手安然故。不同於兔角。然此之頌。前揀有知之妄。後揀無知之非。其性了然。顯體圓照而非斷也。妙哉至哉。識悟如此。千載之下令人服膺也。荷澤下。圭峯略鈔引之。故序云。心寂而知。目之圓覺等。眾妙之門。全老氏文。彼云。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華嚴下。謂財首等十人問文殊師利菩薩也。然智知各答一頌。答智頌曰。諸佛智自在。三世無所碍。如是慧境界。平等如虗空。答知云。非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淨。開示諸眾生。略釋如疏。此論下。本以無知之義顯于真智。然智則知矣。知亦智矣。所以不分。非約三種般若分體用也。細示恐長。

疏。妄境者。五塵等境名妄境也。今以下。妄心妄境皆緣起性空。俱為般若所照真諦之境。一心下。且依異門分之。如何下。結責前難也。

疏。此中等者。隱猶深峻也。見(音現)。難現於心也。初句下。若不標乎法體。寂用等義向何辨之。寂用義也者。若單云寂用亦法也。今對心境故云義也。即智下。示二法無異體也。華嚴下。即回向品。既如智不相外。二而不二也。今論下。寂如即真諦之境。智用即般若之心。言用下等者。上來通敘大理。自此按文細示。即體下。心境兩分也。彼此下。以心為此。以境為彼。雙攬下。前二句則前後異說。謂如之與用正同而異時。唯異非同等。此第三中謂正同而異時。即異而元同。非前後也。故云雙攬。是以下。假以問曰。同則唯同。異則唯異。何言異而同同而異邪。舉論答云。是以辨於異而同者云云。在疏下可例說。第四句復由第三中來。以其同而異故非異而同等。斯則下等者。可思得之。此中四句非彼此對望義相料簡。以寂用一源之法元具此四理。宜用心照文理燦然。

疏。釋前等者。如一智一故言無二。謂如理智也。實謂真實者。即前真諦之境。舉萬法者。緣生即空。是般若所照故。如心經云。行深般若。照見五蘊皆空。不於蘊等諸法之外見空。前論云。見法實相謂之般若等。內外等者。釋相與之言。

疏。釋前等者。然寂用二名亦心境相待而立。依寂起用。用許異寂。二名立也。今明體外無用。攝用同寂。用亡之時寂亦不立。當知寂用雖復略標。亦隨俗說。第一義中逈無所寄。餘義如疏。

疏。鶴長等等者。等山岳太增。澗壑太陷。鵾鵬之輩太巨。蟭螟之儔太細等也。然性下。以相取之則異。以性酌之則同。同則本同。豈待續之截之夷之盈之而後平等邪。即莊子駢拇篇。疏引全彼文。

疏。大品等者。文小不同。大論第一百云。色等一切法。於般若中亦不一相亦不異相等。仁王亦云。般若非即五蘊非離五蘊等。

疏。初二句等者。謂寂用唯一心也。如摩尼寶珠。圓體混成。寂也。清瑩明徹。用也。離之則二相不同。合之則內外一貫。可反照而自求。勿循言而他覔。語借下。彼初篇云。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借以成辭。寓論旨之妙。亦非下。遮異解也。恐人見寂用同出。復有根荄源於寂用。如下答寂照云。理極同無。既曰為同。同無不極。又云。若稱生同外。稱非我也。亦合云下。以義準之。理必然也。舉一隅可以三隅反。苟執文以定義。義之害矣。約體下。體重可稱為主。用輕可呼為賓。

疏。心用等者。此中舉心者。全實相之一心。性相融。心境一。權實同。物我通。而依文析理權實殊明。約旨會宗寂用一貫。

疏。盡物外者。象謂萬象。即萬物也。以佛理世表故云象外。清談者。謂上論般若高出有無。深超情識。真清淨無相之雅談也。然上下通敘前文可知。初翻亦二智俱說。第二亦含有二智。第三以緣求智唯談實智。第四答不取亦通二智。第五答是當亦通論二智。第六答住無唯實智。第七答生滅唯在事智。第八答俱無唯在實智。故疏云爾。或境智下。如答是當及住無等。皆含境智同異料簡等可知。然論之首尾固不可以淺深酌量。然成立之妙疏亦略示。今欲縷示又恐厭繁。可課虗求之自識精巧。

疏。說文等者。詣亦至也。諸說者即瑤疏.淨源疏等說也。漢楚下。即高祖弟劉交也。封於楚。諡曰元。遺民其後裔。外善下。謂周孔六經及諸子之書等。內研下。研。磨也。亦切磋之謂。又能精治佛理也。與儒者下。遠公傳云。清信之賓並不期而至。彭城劉遺民.豫章雷次宗.鴈門周續之.新菜畢頴之.南陽宗炳.張菜民.張季碩等。並棄世遺榮。依遠遊止。廬阜。山名。在江州。十八賢下。準遺民蓮社誓辭云。同志息心真信之士百有二十三人。據此不獨十八賢也。唯謝靈運作廬山十八賢贊。即遠公.生公.道敬等九人。梵僧覺賢.耶舍二人。前敘遺民等七人是也。以傳多談十八賢。故且依謝康樂標之。精結下。精。專也。結。約也。種蓮以象淨土之蓮池。準宋李公敘李伯時畫十八賢圖。東林蓮池。謝康樂開也。康樂求入社。遠公謂心亂而不可。甞以書招陶淵明。淵明辭醉而不應。故後世題云。陶亮醉多招不得。謝公心亂去還來。龍光。寺名。生公所住也。生公傳云。與慧叡.慧嚴同遊長安。從什公受業。關中僧眾咸謂神悟。時與論主相得。莫逆者謂相契順也。平叔者。即魏代何晏。字平叔。與王弼等善清談。故遺民方之。以論主為僧中何平叔也。起予者。論語云。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大意孔子欲說詩。卜商善識其旨。能起孔子之說。今以方之。瑤和尚下。以理詳之。實如瑤師所指。論注纔同者。經史亦多通用。智度十六云。裁欲求出其門已閉。瑤本用纔字。

疏。遺者下。古之高士以道德自居。忘身遺世。如子陵.戴逵之流。天子不得臣。諸候不能友。謂之處士。遺民亦斯人之徒也。虞仲下。論語說作者七人矣。謂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慧.少連等皆逸民也。柴桑。縣名。桓玄者。即東晉司馬桓溫之子。僭逆者。謂將取晉室。事在安帝世。恐繁不敘。磐石。大石也。累卵者。傳略云。晉献公作九層之臺。百姓嗸嗸莫敢諫者。大夫荀息入。献公逆問曰。將諫寡人作臺乎。荀曰。無。聞君好技。臣少進之。公曰何技。曰能累九卵。公喜令累之。至七至八其勢欲傾。公曰危哉。荀息曰。此未危也。公築九層之臺。境內疲瘁。百姓離畔。此實危矣。公喜曰善諫(云云。)辟。除授也。命。召命也。太尉等者。宋太祖劉裕甞為晉之太尉。高尚人相禮者。裕觀劉志不可力屈。與司徒王謐.丞相桓玄等群公議遺民之號旌焉。沖。深也。邈。遠也。高尚者。德高志潔可尊尚也。仰字者。仰慕也。疑佇字悞。陸沉者。陸。平陸也意。謂有德之士不登顯位。在平陸。沉隱山林等者。指廬山也。

疏。引古等者。今古雖遠。妙契悠同。況南北數千里之遙何能隔乎。玄悟。繫辭云。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此之謂也。毛詩棠棣章云。況也永歎。

疏。淵對者。謂師資深相對偶也。已盡下。謂過半已盡。解徹底也。語用下。繫辭云。智者觀乎彖辭。思過半矣。慣。懣也。音悶。心志不寧貌。

疏。一所棲等者。謂僧具六和。一身和共住。二語和無諍。三意和無違。四戒和同修。五見和同解。六利和同均。今疏隨文配之。於六或闕。

疏。諸侯盟辭下。按春秋傳僖公九年葵丘之會。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上。書謂五命。初命曰誅不孝。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等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銘。刻也。銘名也。謂名記其志也。如殷湯以銘辭刻于盤云。苟日新日日新等是也。遺民之意。以寄託之誠。刻銘于心。如日月皎然也。

疏。易初卦者。即乾卦九三爻辭。乾象如此。盖君象也。初九潛龍勿用。如舜漁於雷澤。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謂大人之德漸顯。天下之人利見。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文言曰。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時而愓。雖危無咎。略解曰。謂此爻居上卦之下。故曰上不在天。處下封之上。故曰下不在田。乘二爻之陽故曰重剛不中。象人君剏事。上未獲九五之尊。下有重剛之嶮。正行之難。故晝則乾乾而不息。夜則憂惕若有危厲。未甞去懷也。遺民謂社主行道進德晝講夜禪勤用不息。故云乾乾等。予近稟下。上師西域烏思人。少出家。誦五分律并誦諸部般若。學瑜伽.顯揚.攝大乘等諸論。中年遇帝師拔思巴上師。又稟密藏灌頂主戒。常課曉夕禪定三十餘次。說法施食日無少暇。亦甞再四問師所解。以經律論及密藏略出五百部。盛業不能盡述。過順者。論語為政篇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耳順者。朱文公註云。謂聲入心通無所違逆也。

疏。謂論主等者。謂方廣教理深廣如淵海。冥。深杳也。

疏。理非等者。謂悟理不拘於廣部略部。樞。門樞紐也。機。發弩之牙。皆取要約處。苟得樞機之要。則眾理彰矣。今此論即諸部般若之樞機。八部下。古列八部。謂放光.大品.小品.光讚.道行.金剛.勝天王.文殊問等。然今之藏中般若部類尤多。未敢詳定。

疏。雪曲者。即古之陽春雪曲也。以音調極高。唱者無幾。從有唱者又無和者。古人云。其調彌高。其和愈寡。所喻可知。反推者。盖反辭以推其理。疏中順釋可知。意云若非是忘於言象之外者。作此之論不能至於如此幽微也。若存言象。其旨必乖。婉轉者。他文用宛字。禹。大禹。夏王也。禹在堯世治水。亦親力行之。股無胈。脛無毛。手足胼胝。及登位。卑宮室。菲飲食。孔子歎其德全無間然。如論語及邢眪眪疏。

疏。從容者。謂舉動之閑暇也。

疏。文借下。彼天道篇略云。齊桓公讀書於堂上。輪扁斵輪於堂下。釋椎鑿而上問曰。敢問公之所讀者何言也。公曰聖人之言也。曰聖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則公之所讀者。古人之糟粕矣。桓公曰。寡人讀書輪人安得議乎。有說則可無說則死。輪扁曰。臣也以臣之事觀之。斵輪徐則甘而弗固。疾則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於心而應之於手。口不能言也(云云)。

疏。初四句等者。知即用也。文出下。即彼初篇。無名者。謂天地已前混然無象。無象則無名。目道也。有名者。謂氣質已形。隨形名物。曰天曰地等。故無名能始天地。有名能母萬物。母者。生息之義。

疏。遺民下。不欲獨任其責。

疏。餘本等者。細詳靈字。似涉差也。何者。靈智靈也。今言窮靈。能窮極者智也。所窮又智故不可曉。一也。極數謂悉覺諸法。文闕證真。二也。下就問而答云。夫無寄在乎冥寂。冥寂故虗以通之。妙盡存乎極數。極數故數以應之。斯足良證。三也。故依瑤本。問意下。以文難故出意釋之。寂目真諦之境。用屬真知之心。妙盡者謂智冥。寂智亦兼亡符合為一邪。盖不分心境為二。不在下。釋自然也。不對二諦說之。直就智體顯示。詳疏可知。

疏。若實智等者。意云心境冥一不應存有寂照二名。以定慧二故寂照亦二。盖以定慧為寂照也何成冥符。若許冥符。不應存乎寂用。定慧乃緣起因修。寂照即本覺性德。故以定慧合寂照為問。文借下。繫辭云。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等。

疏。文總等者。皆上句舉論意。下句難也。疏釋多依瑤疏。此亦極難。故具出之。不合云下。如前云獨覺冥冥。又云內有獨鑒之明。虗不失照等。皆是也。意云下。如前云神無慮故能獨王於世表等。詳下等者。如下云妙盡存乎極數。極數故數以應之。意云妙盡極數神乃淳於化表。極數故數以應之。謂極數故方能應數也。難意謂照真之智唯極數。不應於數。應數則不照於真。故兩心成異。答意謂正由極數方能應數。正由應數而即窮虗。何異之有。

疏。深證等者。一理量。二教量。註撫安也。亦猶接也。權智撫接於物。

疏。先可等者。無相真也。變動俗也。楷。準也。謂則定也。覩。觀也。意云若唯見其動。與之撫接。契會於機。此居有相而失無相。若應會之時但觀緣生性空之理。則無生可接。得一下。得之理。失之事等。若令下。依諦以二于心。

疏。敘前等者。謂先舉可疑之文以起難。

疏。例之者。而物無不是。宜其真是也。

疏。是當等者。指前本論。已是下。即前云物無不是等。後復下。即前云物無不是故是而無是等。矛。槊也。盾。干盾也。昔有一人雙衒二物而市之。衒矛云。能刺十重之盾。衒盾云。矛刺不入。故喻相違。膠漆者。雖二物似殊。而性實符。合喻不相違是此也。

疏。恐救下。意云至當者非汎常之苟當。真是者非汎常之苟是。

疏。惑不等者。潛用韓昌黎師說。彼云。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孰能無惑。惑不從師(云云)。

疏。好相領等者。遠公賞歎不妄許也。本傳。即論主傳。恒沙下。謂心俱恒沙性德。教義詮量亦無量差別。遠宗下。據遠公傳云。甞註法性論以示什公。什公歎曰。邊國之人經論未廣。所述便暗與理合。豈不妙哉。什公傳亦與秦主著實相論二卷。恨未見之。然法性實相皆諸部般若之理。名異理同。故疏云爾。

疏。聊爾者。猶瑣細也。

疏。書式等者。古人有之。今即未見。況。猶意也。

疏。初二句下。意謂廣之題端。若書首便云服象雖殊。無所因起。無此式也。

疏。嘉遁下。即易天山遁也。卦象如此。陰化至二為山象。如秋氣盛時山乃漸長天亦漸高而避之。故冬之天曰上天是也。以象小人道長。君子遁之。故第五爻謂之嘉遁。嘉。善也。此爻雖有應在內。然知機而作與時消息亦遁之善者也。何甞下。舊讀云何甞不遠。今以句法理況推之。宜長讀之。釋意亦與舊說不同。舊云。喻林下之雅詠。解者。林。竹林也。晉時嵆康.山濤.向秀.阮籍.阮咸.王戎.劉伶七子隱居山陽竹林。並清談道德。輕蔑仁義。放浪酒色不拘禮樂。時人謂之曠達。然大亂人倫。為名教所黜。自唐瑤禪師立此說以來。歷世承之。予意以謂蓮社清眾不當比於竹林放浪之流。念佛之詠亦不當比尚無之作。唯聞東林宵夕之修心禪講穆穆。未聞半月之一集歌詠紛紛。又但云林下。則方外之人所居之處皆可名之。非七賢之所宜專也。亦甞以此句就名儒盧翰林摯推之。句讀同予。又云。言集之言亦語辭。如詩云采采芣苡薄言采之。采采芣苡薄言有之。詩注皆云語辭。予固末學。苟理致明白當仁不讓。誰循覆轍以蔽後昆。故前後釋義有異於古者。皆此意也。亦不一一較乎得失指摘瑕疵。依法不依人。聖人之良訓。餘如疏。讀。音逗。

疏。清承下等者。膺。亦胸也。企。望也。抱一者。老氏載營魄章。抱一能無離乎。專氣致柔能如嬰兒乎。不獨下。毛詩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一隅下。如符堅云。朕統大業。四方稍寧。唯東南一隅未賓王化。亦以晉為一隅。

疏。但欲下。於我則不足。於君則有餘。

疏。草堂下。什公傳云。秦主使沙門僧[(丰*力)/石].僧遷.法欽.道流等八百餘人。晉書云。草堂坐禪者常數三千。今云五百。從本論也。

疏。俗主者。儒者以仁聖之君為英主。昏暴之君為虐主。庸常之君為俗主。五胡者。一前趙劉元海。匈奴人。自西晉慧帝大興四年立。凡三世。至東晉成帝咸和四年為石勒所滅。二後趙石勒。北方羯種人。自成帝咸和三年立。凡四世。至穆帝永和八年滅。三前秦符洪。西域氏人。自穆帝永和七年立。凡六世。至孝武太元十九年為姚萇滅。四後秦姚仲弋。亦羗酋種。自孝武大元九年立。凡五世。至安帝義熙十三年為晉滅。五魏拓拔珪。亦匃奴人。自武帝太元十一年立。改國號魏。年曰登國。凡一十一世。分東西二魏。東魏禪于高歡。為北齊。西魏禪位于宇文泰。號後周也。壍。城外壕壍也。不遠下。不以萬里為遠也。無出下。譯場則三藏遍翻。弘護則一人親御。百官信奉。萬姓歸依。論其僧則若梵若漢八百許人。並白眉互揚。青眼相擊。唇齒瀉珠璣之美。胸懷發錦繡之鮮。行潔冰霜。志堅松栢。請對史鏡自識芳猷。

疏。領公等者。遠公傳云。初經流江東多有未備。禪法無聞。律藏殘闕。遠慨其道缺。乃令弟子法淨.法領等遠尋眾經。踰越沙雪曠歲方返。皆獲梵本。得以傳譯。華嚴下。大鈔略云。初東晉有沙門支法領。志樂大乘損軀求法。至遮拘盤國得華嚴前分三萬六千偈等。自下疏中皆略。各各本傳釋之。更引實多。

疏。論主等者。秦主弘通三寶明時也。什公真正善友也。廁。次也。謂不比行也。彩。光彩容彩。列。行列也。身子。舍利弗也。郁郁。文盛之貌。陳跡者。謂已陳之蹤跡。然出莊子。引之恐繁。流芳下。謂流傳芳美也。晉桓溫云。男子不能流芳百世等。寥寥者。謂法教雖盛而龍象稀疎。

疏。傳說下。即慧觀傳也。生公.融公能通人疑情。肇公.觀公善靖其問難。然當時人物既多。評薄隨有。如生公傳云。生.叡發天真。嚴.觀窪流得。慧義彭享進。寇淵但嘿塞者矣。釋曰謂生公.叡公聰悟發於天性。窪。深也。嚴公.觀公深思流連。始可繼足。彭享言努力方得前進。冠姓也。名道淵。此公對于三人。但嘿塞無言而已。然戒行高潔。為劉慧林師。駢。並也。八俊者。生也肇也融也叡也影也嚴也恒也觀也。有說無恒而有憑公。然憑公無傳。似悞也。西河照公。意謂[(丰*力)/石]公為一。亦有云恒者。北山錄說什門十哲。八俊之上又加道恒.道標。此等皆有正傳。同氣下。繫辭文。具云。雲從龍。風從虎。又云。鳴鶴在陰。其子和之等。莫逆者。莊子太宗師。略云。子杞.子輿.子犁.子來四人相語曰。與孰能以無為首。以生為脊。以死為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體者。吾與之友矣。四人相視而笑。莫逆於心。遂相與為友。念佛詠下。未見其文。遠公詠序云。夫念佛三昧者何。思專想寂之謂也等。比興者。毛詩多託物比興。如關睢.鴟鴞之篇皆是。

疏。即弘始等者。論主自作註經序。麤。音粗。略也。成言者。謂什公已成之言。論主註之。

疏。郢者下。亦少變本文令易知也。彼徐無鬼篇略云。莊子送葬過慧子之墓。顧謂從者曰。郢人堊漫其鼻端若蠅翼。使匠者斵之。匠乃運斤成風。聽而斵之。盡堊而鼻不傷。郢人立不失容。釋曰。堊。白土也。此亦寓言。

疏。自疏云下。即前論序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虗不失照。照不失虗等。至後斯理之玄固常所迷昧者矣。論主再舉以答也。

疏。出問等者。亦再舉前難。出彼所問之意。

疏。兩言下。瑤師之意。雖各四字不出權實。故亦兩言也。人情下。遍計識情淺近遲鈍。知一暗一。隨自所達謂二智兩殊。聖豈然哉。

疏。答前等者。即窮虗極數至後出過中若窮虗極數乃至定慧之體耳。雙絕者。謂寂照兼亡無可擬象。故寄言同無。非有無之無也。反責下。責其同極之體無相無名。此中不可更求定慧兩殊。但聖人攝化非開示一言。而眾生無由悟入。故示其親切處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復由此心從本已來。清淨無染離喧擾之相故曰寂也。具靈明覺知故曰照也。圭峯云。心寂而知目之圓覺。然求證此心。一悟。二修。悟則達其本來所有之真。從先所無之妄。依其悟徹之智。修其緣起之行。此行約事門修之。則不修而修萬行畢備。約理門修之。則修而無修一心寂寂。此之二門亦不可先後。故始以止觀統之。則止觀皆通事理。久之乃成定慧。則定慧各通止觀。終證此心謂之寂照。寂照者。心境不二。權實雙含。體用融。空有絕。當此融絕之處。何容分箇寂照之異邪。此實性理之要。故略敘之。然皆依賢首.清涼等義。非胸臆也。

疏。遣妄等者。意云同極乃定慧之源。本自同而生異。下遣等者。謂既有異。即乖於同。無得下。諸部般若之中詮法無量。若一言以蔽之。不出無所著無所得。苟於外無著則法法平等。於內無得則心心寂滅。然後心無罣礙般若現前。不得而得菩提。得也。不證而證涅槃。證也。雖曰證得。寧容有得證之相乎。故什公悟玄序云。忘功者道合。虗懷者理通。冥心者真一。遺智者聖同。

疏。答前答者。即前云。謂將心體自然乃至群數之應或幾乎息矣等。疏初摘句以斷大義。後清淨已下方釋文也。非色下。略遮亦非有非無。一切不足也。韋提者。即瓶沙王之后。懇。誠懇也。切。至切也。無量壽經略云。爾時王舍大城有一太子名阿闍世。隨順調達惡友之教。收執父王頻婆娑羅。幽閉置於七重室內。制諸群臣一不得往。國太夫人名韋提希。恭敬大王。澡浴清淨以酥蜜和麨用塗其身。諸瓔珞中盛葡萄漿蜜以上王。如是經三七日。王顏和悅。阿闍世王知之。即勅內官閉母深宮。時韋提希被幽閉已。遙向耆闍崛山為佛作禮。乃至佛於山沒即於王宮出等。勝鬘下。即波斯匿王女。仰即慕也。祈。請也。夫人經略云。仰惟佛世尊。普為世間出。亦應垂哀愍。必令我得見。即生此念時。佛於空中現等。智則下。由智相即令身無礙。法報名真。無去來故。他化皆應。應機起故。

疏。自此等者。謂非有非無之義通體及用故。約用故則亦非有知亦非無知。故下云。道超名外因為之無等。皆目體也。又云。聖智無知而無所不知等。目用也。故疏云兼通有知。諸心心下。略釋如前。緣有下。釋有不自有。託緣而有。故論云。以其有有等。中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等。

疏。初句等者。對妄釋真。真非緣生。非緣生故。聖人之心不因緣有而有。既是非有之有。故有其真。有成非有句。以有其無有。故則成非無句。疏釋太簡。

疏。欲明等者。前略示真妄不同。今此細明兩殊就答前難。以前難云窮虗極數等。數謂妄心妄境也。體其性虗故能極數等。如下示之。今躡妄示真。為下非有非無之義因。初二句下。影喻相。響喻妄。名者質之與聲皆喻妄心。謂心下。疏亦太略。若具釋者謂能現有無之心即黎邪三細中現相也。此心能現一切六塵境界。一切境界不出有無也。以有此境牽起內心。內心者即事識智相等也。智相於此相續分別謂有謂無。依此影響之境而生一切名相。即論中計名字也。名相既立。依名取相種種攀緣。疏中指同起信。故此釋之。不依此論釋義不盡。大乘下。亦龍樹菩薩造。人喻現相。羅人喻有無等。自畏喻智相等。四麤分別。大意云境由心起。不知即心已為迷謬。而又從之種種分別愛不愛等。又倍迷也。故起信云。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等。

疏。初句等者。躡前不有有下文也。謂妄心則隨有而有。隨無而無。聖心不爾。故云廢也。翻前等者。謂聖心非相因而起。疏亦至略。今再示之。心無影響者。謂聖智清淨絕有無諸相。言象莫測者。謂聖智非名可名非相可相。亦離攀緣妄念也。道絕群方者。道即般若也。由非名相。所以能窮其虗極其數。由窮極故。所以妙盡而冥符。無寄如疏。

疏。初三句等者。前則即俗成真。今乃即實名權。

疏。此論等者。疏乃通論上下之義。此中下。揀斷常也。論略云超名就句。故疏具云雙超名相。然般若下。論初已釋大意無殊。勝熱下。即善財所參一善友。經云。見彼勝熱修諸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猶如太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云云)。大疏略云。勝熱者。於五熱中成勝行故。體煩惱熱成勝德故等。四面火聚者。四句般若燒惑薪故。中有刀山者。無分別智最居中道無不割故。高峻下。高而無上難可登故。又云四句即四邊。取則燒之。離則成智。故大論第十八云。般若波羅蜜。譬如大炎。四邊不可取。無取亦不取。列子天瑞篇云者。趙襄子狩中山。藉芿燔林。扇赫百里。有一人從石壁中出。隨煙燼上下。眾謂鬼也。火過徐行而出。人也。襄子怪而問曰。奚道處石。奚道入火。人曰。何物為石。何物為火。襄子曰。而向之出者石也。向之涉者火也。人曰不知也。釋曰。不知是火。亦有冥通於物。物無所違。而火與刀山即是法門。彼何與斯。

疏。舍利下。即大品意。謂知一切眾生亦不得眾生。即知而無知之義。照明品中照一切法。知也。畢竟淨故。不知也。引三慧品證無為而不為可知。

疏。初句下。羈。係也。此下等者。謂答前心數既玄而孤運其照。細示如前。前後照對方知論旨的然可解。

疏。初句等者。以前遺民云而今談者欲求聖心之異等。故今舉而責之。隨聲下。十地論釋示說分齊中文。論云。隨聲取義有五過失。一不正信。二退勇猛。三者誑他。四者謗佛。五者輕法。雷同者。謂春雷一發百蟄同起。今取同義。俱出下。彼四十一篇云。大方無隅。大器晚成等。用其文不取其義。廉隅。廉稜隅角也。前識下。彼三十八云。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今謂前境所發之識謂之前識。

疏。由前下。謂即言定旨等。通成此二見也。

疏。不合下。中論云。因有而生常。因無而生斷。

疏。初二句下。潛用大鈔。謂緣生恒無性。無性恒緣生。理事無礙也。

疏。初二句下。可物。執取於物也。紛紛紜紜。廣多之貌。三假者。仁王經大意云。法假即相也。名假即一切諸名。受假者。謂妄想領納也。陳。列也。如不真空論釋之。真空下。即還源觀序。初二句。迷真智而成妄想。次二句。迷真如以成名相。物非下。境空也。受取下。心空也。名相性空即圓成性。大論四十一云。取色取名故名為受等。

疏。不取下。依境辨心靡無也。意云。名相即虗而令智照自寂。實相妙存靈知昭昭。若依大論釋之。不取者取之成過故。不捨者捨之失益故。

論。此攀緣等者。論出經意。謂離心緣相。

疏。初句等者。疏示頗略。今復釋之。智之生者。妄智之心依名相而生。法本下。法謂諸法。即指名相。名相之法無自性生。性相俱離。故云無相。境既無相。心亦寂滅。事之初現曰兆。華嚴下。本疏略云。量智則遍入三世。理智則悉皆平等。四無所畏下。放光.大品.智論等甚廣。圓覺普眼章疏云。一正知一切法無畏。謂佛誠言我是一切正智人等。二說盡諸漏及習無畏。言我漏盡等。三說一切障道法無畏。四說出苦道無畏。佛作誠言。說此四法決定無畏。智論云。得無所疑。無所忌難。智慧不却不沒。衣毛不竪等。汗竟弗生者。智論二十六云。薩遮尼犍子銅鍱鍱腹自誓言。無有人得我難而不流汗破壞者。大象乃至樹木瓦石聞我難聲亦皆流汗。作是誓已。來至佛所與佛論議。佛質問之皆不能答。汗流淹地舉體如漬。佛告尼犍。汝先誓言。無有聞我難者而不流汗。汝今流汗淹地。汝試觀佛。見有汗相不。佛時脫鬱多羅僧示之。言汗在何處。復次有人言。或有頭汗身不汗者。佛頭雖不汗。身必有汗。以是故佛脫鬱多羅僧示其身。因是外道大得信向皆入佛法中。是智慧因緣身業隨行。十力者。略以二門示之。一依梵行品出名。二依智度論釋義。初者。一是處非處智。二過現未來業報智。三諸禪解脫三昧智。四諸根勝劣智。五種種解智。六種種界智。七一切至處道智。八宿命無礙智。九天眼無礙智。十永斷習氣智。然此十智唯一諸法實相智。此智約度人因緣有十種用。故為十也。二依智論釋義者。然論文極廣。今略示之。一是處等者。有二意。一道理相應名是處。不相應名無是處。如論云。女身作輪王無是處。二轉輪王一時出世無是處。二佛一時出世亦如是。反此。男子作輪王等有是處也。二因果相應有是處。如行善得善報。行惡得惡報。有是處。行善墮三塗。行惡生人天。無是處。二業報智者。謂佛知一切眾生所作。有過去業過去報。亦有過業招現在未來等報。現在未來等業招報亦然。此則智為能知眾生業報所知也。三諸禪解脫三昧智者。禪謂四禪。佛知是禪佐助道法。禪攝一切色界。三昧即定。定說解脫攝一切定。如是一切諸禪定解脫即三昧。佛以甚深智力悉知等。四諸根勝劣智者。佛知眾生利根鈍根上根中根下根。是人如是根。今世能得初果二果等。此人得初禪二禪等。如是等一切眾生上下根相皆悉遍知等。五種種解智者。解謂欲解。謂眾生信喜好樂種種不同。如孫陀羅難陀好五欲。提婆達多好名聞。須彌剎多羅好世間財利。乃至如舍利弗好智慧等。如是佛悉遍知等。六種種界智者。界名為性。佛知世間種種別異性故。性名積習從性生欲。謂眾生各各之性差殊無量不可數。佛知眾生如是生如是欲。可度不可度。定不定。今世可度後世可度等。佛悉遍知。七一切至處道智者。業即是道。業因緣故遍行五道。業能有所至故。如無漏思業至三乘聖道。以是故諸業是一切至道。一云一切聖道名道。以此聖道隨意利益。故云一切至處道也。又云一切善道。一切惡道。一切聖道。各各知其至處。佛悉遍知。八宿命無礙智者。宿命有三。一六通中宿命通。二三明中宿住智證明。三十力中一力也。外道凡夫有通而無明。二乘有通有明而無力。佛則具之。以此知己身及眾生無量無邊世中受如是報。因如是業。所更種種。佛悉遍知。九天眼無礙智者。佛用天眼見眾生生死處。凡夫天眼極多見四天下。聲聞傍見小千界。梵王亦然。辟支佛見百千世界。諸佛見無量無邊世界。又云得天眼最第一者阿平盧豆色界四大造色半頭清淨。如來天眼四大造色遍頭清淨。是為差別。十永斷習氣智者。即漏盡智也。煩惱習氣俱名漏。智能盡之。非二乘所及。諸佛自知盡漏。亦知盡他人漏等。論又問曰。是十力何者最勝。答曰。各各於自事中大。如水能漬。火能燒。各自有力。有云初力為大。能攝十力故。或漏盡力大。事辦得涅槃故。已上略釋名題。欲廣知事義如論。事無不契者。總相釋云。謂說理如理。說事如事。說業如業。說果如果等。達僧祗下。即華嚴阿僧祇品也。此品佛說以此品中僧祇為大數之首。數之復至僧祇。始名僧祗僧祗。乃至不可說不可說。復數不可說不可說以至不可說不可說轉等。表因位難知。故佛親說。此乃後得智用之力也。塵墨者。法華化城喻品云。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磨以為墨。過於東方千國土乃下一點。乃至如是展轉盡地種墨。是人所經國土。若點不點。盡磨為塵等。如是微細聖智悉知。窮法界下。法界雖通事理。且屬一真法界。此一真法界與餘法界作泉源故。何者。謂此一真。舉體常為萬法。舉體常自寂然。返流隨流皆依此故。故大經雖列四種法界。統以一真而無源故。

疏。字悞下。定傳寫之謬也。正意云。為遣有知而生無知。有知既祛。無知何立。第一義中無無知也。無有知也。故華嚴十六云。無中無有二。無二亦復無。意謂因一生一元無自性。論至於此。故兼拂之。以顯真照非有非無。至妙之趣在理實當。肇公復起不易吾言矣。然自唐迄今諸家。皆隨論文釋義。人之常見多守文定義。是古非今。文義乖訛強生穿鑿。吾不與也。

疏。權實下。初示中道。寂照同時故云雙現。二德同寂故云雙亡。孰能等者。疏釋略也。據論令使二言。似屬權智。感而動之。令智有也。感謝而靜。使智無也。此釋順文。然實智必具。故以動為權。靜為實。此之二智皆非有無。論故屬對。各一邊說之。亦互隱互顯。

疏。且徵等者。謂略却無起無滅等。起信下。即彼中說帶言真如空如來藏。非有。非無。非非有。非非無。非亦有亦無五句也。此中具有四句。言非有者。謂非斥彼執有之情。般若非是非有也。餘例知。

疏。放光下。至涅槃論具示。淨名弟子品亦云。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以知下。知謂情解知見。此是迷真之病根。事須剪伐。然後見法。古人云。心不可傳。相契名傳。此之謂也。以前下。遺民問後索其證據。故論主引教出理。具足示之。末段引放光。又示無說之理。絕言之道。心知非傳。貴在玄契爾。

疏。據前下。通辨論文。問在後而答在前。照前可知。

疏。大品等者。然諸經多有。有執下。但內學之人於真空幻色之理未了。有是執也。一執青黃等色為實。異於真空。故經云。色不異空。謂幻色不異真空。二有執真空在於色外。異色而有。故經云。空不異色。謂真空不異於幻色故。三小乘等析破色法始空。色非即空。四有執空非即色。故經云。色即是空等。廣示如法界觀。寶性下。即彼論第四。略云。散亂心失空。眾生者。謂初發心菩薩。起如是心。實有法斷滅。後時得涅槃。是菩薩失空如來藏修行。又復有人以空為有物。我應得空。又生如是心。離色等法別更有空。我應修行。令得彼空等。釋曰。初計色滅方空。今言色即是空。此計自遣。第二計空別為一物。今云空即是色。此見即遣。三則計空異色。今云空不異色等。此計亦遣。今以下。通出上下論意。此段辨二諦相即之境。後段示權實相融之心。

疏。前四句等者。遺民謂心兩異縱而奪之。若一下。謂一心見色。一心見空。同時兩心並照二境。何有此理。疏中以兩心分經四句合而明之。從其省約。

疏。謂凡夫下。據疏意。以依他所執之法緣生性空故。令遍計能取之情自空。凡夫不了依他性空。故起遍計執實定相。不同法相。存依他之似有但空遍計。非色之非。斥破之辭。

疏。前二下。論意云。不於空中非斥其色。只於色中非之。故云非色。疏云。色空不異者。以非色含空義故。

疏。承上等者。意云以境求心。境既融而非殊。心亦即而不異。直以一心齊照。約諦分之為權為實。豈以諦二二於心乎。故仁王經云。於諦常自二。於解常自一。會違等者。古釋但會色不異空等四句。謂四異執教亦不同。予謂經雖四句不同者。大底明色空不異。由不異故相即。皆二諦相融之意也。故今約法相會之。彼宗說二智在賴邪識中。法爾道理各有種子。登地已去別發現行。本智照真。後智了俗。二諦區分三智別照。如此何邪。答由群情不同等也。

疏。依心等者。疏初斷定四句之中皆初示境後辨心。初句中既實而恒權。如何前云失撫會之功。二句中既權而恒實。如何前云異乎無相。三句中可知。四句中下。且依句數來勢釋之。由非有故所以無。由非無故所以有。乃亦有亦無句。此意正雙遮時而恒雙表。此中下。辨具心境。文理下。論語公冶長篇云。子在陳曰。歸與歸與。吾黨之小了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今謂文理明白似不犯乎此責。

疏。即真下。顯非二也。義引放光等經。

疏。承前等者。出論中再標談者之意。差謂下。差謂差似。論主比擬遺民之意。非敢直非。但差乎空有兩心等也。輔教編訓脫忽也。亦通。

疏。玄機下。疏取前論以釋此。前云懷前識以標玄。存所存之必當。今云若能捨己心等。前云即言定旨尋大方而徵隅。此云尋玄機於事外等。令忘言捨情可契也。推移下。謂隨宜進止。如秤錘在衡推移不定。

疏。為即下。依理反責。

論又云等者。答是當之問。亦可下。就而示之。

疏。心有下。凡有所住。情念乃生。起諸惑業。

疏。有所著者。著心只在一可字。

疏。名相等者。名相是境。起好惡是情生。由境有違順。令心生好惡。好惡既彰則憎愛勃起。諸業隨作。三報鬱典。四生往來。皆由一著字。苟亡此著。則外亡名相。內消美惡。業華無由而開。報果何由而結。

疏。初二句下。識以了別為義。知即妄知。識乃心識。知覺識用。次二句下。約相約名以辨非相非名。

疏。是當等者。謂有住之情只住於名相。真至者。真是至當之情。非般若神心。

疏。此有下。出意也。一令下。令遺民等也。二顯下。論主本意。異執下。執言定理之儔。隨言相而生見。由言相異故令諸見不同。不能殊途而同歸。言象本空者。非空不能顯理也。聖心本絕者。非言非相也。跡可例說者。但改言字作跡字。讀之可了。

疏。擬心等者。瞥然而起即成一念。亦剎那心也。謂念起已差。況隨念生分別。依分別起言相。執言相求玄理。展轉相因遠之又遠。然遺民下。出意也。遺民以遠公為師。以生公等為友。英悟敏識固非淺淺。而覽此論豈實有疑。但再叩玄關。令更析玄理以覺後來。而未達者苟見此論謂實不了。殆執跡迷旨之儔也。

肇論新疏游刃卷中

肇論新疏游刃卷下

五臺大萬聖祐國寺開山住持釋源大

白馬寺宗主贈邽國公海印開法真覺

大師長講沙門   文才 述

疏。涅槃者下。初略釋通名。通名有三。謂圓寂.滅度.無為。後二如下論自釋。唐譯下。即唐奘公三藏法師也。常樂我淨名之四德。此四且約翻無常等四倒以顯之。約治惑業苦三障以顯三德。然實具恒沙無盡性德。故清涼釋之。義充法界德備塵沙曰圓。體窮真性妙絕相累為寂。即第一義下。指體也。然涅槃之體或指三德。或指真如實際等。今依表中也。故大經二十七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等。佛性乃涅槃因中之名。如大經云。是因非果如佛性。是果非因如大涅槃。該通下。經云。空者一切生死。不空者謂大涅槃。又云。佛性者即是無上菩提中道種子等。約位下。凡聖因果皆名曰位。二十七云。一切眾生悉有十二因緣。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未證者。二十一云。是大涅槃。凡夫未到。以有貪欲嗔恚愚癡故。三乘下。二乘涅槃但離煩惱虗妄。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二十七云。十住菩薩雖見佛性而不了了等。皆顯三乘證未盡也。剋體下。自性涅槃。體無不遍。法無不具。闡提。此云無性。依法相宗說五種種性有無道理。此一闡提。焚燒善根。謗菩薩藏。法爾永無三乘不定乘等入涅槃性。若法性宗。一闡提輩但是無有聞熏。非無本有佛性。故大經第九廣斥闡提斷善不得成佛。至二十一經以後廣說闡提悉有佛性。故二十七云。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乃至一闡提等亦有佛性。一闡提等無有善法。佛性亦善。以未來有故。一闡提等悉有佛性。何以故。一闡提等定當得成無上菩提故。二十一又云。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懺四重禁。除謗法心。盡五逆罪。滅一闡提。然後得成無上菩提等。若爾。何以善戒等經說一闡提無種性故。雖復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邪。答。準清涼.生公之意。但是毀責之辭。令彼不作闡提。如世之痛罵不肖之子云。此無人性。雖強力學之終無所成。彼若迴心。成人可望。如來亦爾。或曰。理性等有。行性或無。此亦曲會。未盡終極之唱。何者。彼經文云。善男子。佛性者謂其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處。一切眾生悉有三種。破煩惱故然後得見。闡提亦爾。又云。一切眾生悉有一乘。無明覆故不能得見。據此何獨爾邪。不減者。二十二略云。闡提斷善不斷佛性等。極喜者。初地也。謂此菩薩初斷二障現行。證二空真如。即是少分見佛性故。非增者。謂性本圓成。非新增故。出處者。易繫云。君子之道或出或處。儒以仕進名出。守志名處。論主以有餘名出。無餘名處。如下云生名有餘。滅名無餘。此亦略辨涅槃種類也。準出現疏。此四之外更列性淨方便淨。或真或應等。然論皆有之。至文當示。彼疏又引唯識云。自性涅槃眾生等有。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佛世尊獨言具四等。體用者。顯大般涅槃也。自性。體也本也。餘三。用也末也。亦可無住體用兼含。言混成者。體時恒用。末時恒本。未有非真之應非應之真也。細求下。論自識其玄。四而非四者。謂約出處之跡非四而四。約真應之源四而非四。無名下。初釋依秦主答安城侯書釋之。所引即華嚴須彌頂上偈讚品。具云。有諍說生死。無諍即涅槃(云云)。二就下。約自性涅槃之體明也。涅槃下。二十七云。十相者謂生.老.病.死.色.聲.香.味.觸.無.常。遠離十相者名大涅槃。亦離有無之相。如下論示。本經下。經說有有因之名。如舍利弗母名舍利。因母立名。故云舍利弗。弗。子也。有無因之名。如薩婆車多。名為蛇蓋。實非蛇蓋。是名無因強立名字。如坘羅婆夷。名為食油。實不食油。強為立名。名為食油。是名無因強立名字。善男子。是大涅槃亦復如是。無有因緣強為立名等。釋曰。有因無因二種之名。此方亦多物能捕鼠名曰鼠狼。此有因也。藥名蜜陀僧等。有何因乎。皆是情想取相立名。名亦何真。依相立名尚入虗假。無相立名豈非強為。淨名下。如常所聞。徧友下。即華嚴七十六云。我聞聖者善能誘誨。願為我說。徧友答言。善男子。此有童子。名善知眾藝學菩薩字智。汝可問之。當為汝說等。即徧友自不答也。首唱。先言也。發。越也。揮散也。謂論主演釋無名之旨。發越揮散。共稟下。謂教中已有無名之言。秦主與論主舉而明之也。述而不作者。論語文。自下釋論多依本經及出現大疏釋之。凡云大經。即大涅槃經。引他經則名之。

疏。表端等者。端。首也。謂君臣之禮。凡上章秦首必稱臣。臣謂臣僕。男子賤稱。謙禮於君也。僧則國君捨之為方外之人。是國之賓。非國之臣。如易之蟲卦上九之辭云。不事王侯是也。古之沙門行業高者。天子不下詔。沙門不上表。但書相往來。如晉慧遠法師.唐苑律師等。亦有不免而上者。如安公之諫符堅。支遁之辭晉主。表首但名而已。流之宋世。雖三藏施護亦自稱臣。況其他乎。然儒之君子亦有肥遁。高尚其事。避色避世者。如子陵不臣光武。戴逵不友晉帝等。斯人亦多。論主時方年少。以方外自處。能以道賓秦。不以禮臣秦。故稱名而已。其高可知。老氏者。即三十九章文。

疏。尚書等者。舜典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恊於帝。濬哲文明。溫恭允塞。東菜解云。濬者宏深。與濬川之濬相近。然多見睿字。睿與叡同。尚書堯典云。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等。環中下。彼篇次前云。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等。大意謂是非互指。彼此無主。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則是非皆虗也。彼此無偶也。無偶則一。一則為道樞。故是非往來彼此相向。如環之無窮。無是無非如環中之虗也。此亦少同吾宗法空之理。疑亦得乎吾佛之緒餘哉。武以下。文武乃國之治。具武可以禦外難。禦。止也。文可以經內邦。四大即老氏第二十五中文。

疏。放捨等者。大經第四云。然後要於大般涅槃放捨身命。是故名曰大般涅槃等。水大貌者。正取廣大之義。叢筠下。叢。林藪也。筠。竹也。法華第一云。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又云。無漏最後身。其數如竹林。欲思佛實智。莫能知少分等。今云地滿智雲。即十地菩薩。亦最後身也。

疏。十有等者。什公在關輔僅八年。并去姑臧。十有餘年也。

疏。論語下。即里仁篇。同聲下。繫辭云。同聲相應。同氣相求。雲從龍。風從虎等。言感而會。莊子者。彼田子方篇。大意云。雪子。楚人。因使於齊而舍於魯。所以仲尼見之。文多如彼。二人下。繫辭云。二人同心。其利斷金。今謂秦主.什公相契。始能弘法利世。

論。夫眾生下。初則順流下轉門。圓覺經云。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等。若欲下。即返流上轉門。愛欲之因若滅。則生死之果自喪。略同者。且約無相體遍之義為喻。然無知無覺不必全同。是故經說涅槃於世法無喻。

疏。美者。讚美也。王者下。謂富有四海。尊極一人。非獨萬姓之君。實亦三寶之主。執去留之柄。關盛衰之風。至于歎德景行。宜其過實也。

疏。謂所等者。子夏詩序云。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論。津梁者。津謂津渡。如津處施之橋梁也。

疏。司馬者。前漢武帝時人。撰史記也。易本下。繫辭云。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等。文王下。謂文王每一卦之下繇辭以明之。大意如乾卦云。乾。元享利貞是也。周公下。即文王之子。凡卦六爻。每爻各繫辭以明之。如乾卦初爻云。潛龍勿用等是也。孔子下。謂上彖.下彖.大象.小象.上繫.下繫.文言.說卦.序卦.雜卦。豈曰等者。亦謙也。

疏。末章等者。謂秦主答姚嵩之書而有兩端。一答無為宗極。二破空寂無聖。今則後端也。不容有聖者。謂絕智淪虗。似小乘無餘之說。莊子下。彼逍遙篇略云。肩吾問於連叔曰。吾聞言於接輿。大而無當。往而不反。太有逕庭。不近人情等。

疏。文借下。二十一文。借以顯理。

疏。疑盖者。謂五盖之中疑為一也。扣。擊也。宜用叩字。叩頭也。然文法凡虗心求理皆名為叩。如論語云。我叩其兩端而竭焉。圭峯亦云。課虗叩寂是也。今用扣字。謂扣擊玄關。義亦可通。但犯麤猛。恐後人參正之訛。

疏。作意下。傳云。什亡之後。追悼永往。翅思彌厲。乃著涅槃無名論等。翹。舉也。思謂哀思時舉未甞放也。厲。嚴也。或排下。小乘以生死為界內。涅槃為界外。如下有名云。然則眾生之性頓盡於五陰之內。涅槃至道獨建於三有之外等。今大乘眾生即涅槃。體無不遍。用無不極。何有界內外之殊也。

疏。條謂等者。謂將演論條段布列於文牒之十。繕。營也。班。布也。

疏。西來下。謂五天竺國鄉音不同。如此方燕鄉越里之殊呼。楚國秦邦之異說。

疏。十演等者。謂此論初略示名義。直談自性清淨之體以為宗極。然後折而演之。倣。法也。命。召也。彼云。開宗明義章第一。謂於此一章亦略張孝道之宗。明其孝為至德要道之本。然後述天子諸侯等五人所行不同。同歸于孝。

疏。欲明等者。謂小乘教中唯說此二為究竟之果。未知此二應物之迹。故假有名為難。論主以一實之理破此二權。直示大方。故以無名為演。折者如水壅塞。演者如水决通。然九折之義或唯二乘。如初三折。或通三乘。則第四難差以下皆三乘義。至文隨示。而十演之義皆一乘也。竟顯下。謂有無之迹雖殊而自性之體無異。

疏。無為等者。料揀二名隨義殊也。言無為者。謂四相不遷三際莫易。又性出自古。亦無作法及與作者。息障。即三障也。論略示惑苦生死大患也。欲見下。此四種惑名四瀑流。故本經二十七云。一者欲瀑。二者有瀑。三者見瀑。四者無明瀑。釋曰。欲界之惑除無明名欲瀑。上二界惑亦除無明名有瀑。身等諸見名見瀑。三界無明名無明瀑。此四能漂有情入生死海。故云瀑流。

疏。義言宅也者。二十七經云。又涅槃者名為屋宅。能遮煩惱惡風雨故等。

疏。出現下。經有十門。第一名體性真常門。經說真如實際等為涅槃故。廣引恐繁。初二對下。無聲故寂。離名也。無色故寥。離形也。由雙離故虗。虗則無所不遍。故曠也。曠。達也。大也。非有非無。微也。不出不在。妙也。離此諸相。故曰無相。妄知有心不能知也。前離下。用論即彼真如門中文。群有下。謂四洲四惡趣四空并四禪無想與淨居梵王六欲天。以二十五有屬三界苦果。故本經第十云。說正解脫無二十五有等。量等者。齊等也。據永久亦常義。疏欲配成四倒。故云非空。非前下。踵去曰隨。逆來曰迎。即過未也。餘可知。此約下。明離四權。潛影四實。謂離苦顯樂等。亦如下。彼二十五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等。釋曰。逝。往也。言道之大無往而無也。往而愈極。故曰遠也。非獨於遠。亦反於近。言無不在也。然論文亦多擬老氏。如彼第十四云。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恍惚。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等。故世之淺近者謂此論雜莊老之談。未知乎假辭以明玄理也。問。莊老談道亦數當矣。與內教何似淺深。答。佛教宏深恢懿。非予所盡識悟。姑以所得毫芒之見而擬之。吾宗玄妙。但說我之本心。此心之體虗寂也。之用靈明也。八萬塵勞本離也。恒沙性德本具也。迷是心而凡夫。悟是心而聖人。迷唯轉此心。心外別無一法。莊老言道。或謂道降沖相。萬物稟之以生成。或謂萬物自然而然。無張無主。率皆心外談理。有外明無。細研二家。天壤自遠。五眼者。一肉眼。見障內之色。二天眼。見障外之色。三法眼。了諸法之相。四慧眼。了諸法之性。五佛眼。則悉徹性相。問。肉.天.法眼不見可爾。慧眼.佛眼云何不見。甚違本經。如來了了見於佛性。答。二眼俱離見相。無能所取。故云不見。如無知論云。明逾日月而迷昏等。華嚴下。第二十八經。

疏。莊公下。後二句云。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平。

疏。通引等者。須菩提無說。釋梵無聞。故云兼也。反證者。謂引無言證前言者失真故也。法華下。彼第一云。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大品。即第八九卷以來。該數品經。

疏。斯皆者下。謂唯內證聖智與之相應。言說轉遠也。論。不晦等者。謂涅槃之體離晝夜寒暑之相。亦可昭昭於心目之際不晦也。寂寂於名相之外不明也。餘義如下。故疏義引等者。然經文皆廣不能繁敘。今取義釋之。準法華經。小乘以離虗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一切解脫真解脫也。

疏。初二對等者。謂有境尋之而五陰蕭然。非有也。無鄉求之而靈鑒昭然。非無也。二種生死皆苦陰也。與理下。謂理智如如非二也。亦文摭老氏。彼云。抱一為天下式等。捐。棄也。亦本來棄離非適也。三事即三德祕藏。如前宗中。神而等者。由常湛寂亡照。故不居其功。由無功故至功之用立。無息者下。云亭毒蒼生。疎而不漏等。經即第四卷義用也。若各下。體用各示超。取其文也。用可例說者。靈不竭故抱一。抱一故神而無功。無功故至功存。功存故非無也。自性涅槃體用融通。大經二十一云。如來涅槃非有非無等。

疏。四無色者。即空無邊處等也。準禪法要解略云。一空無邊處。謂觀色是苦。若內若外分分析破。度一切色相等。二識無邊處。謂知空中受想行識如病如癰。更求妙定則離空緣。知是虗空從識而有。謂之為真。但觀於識等。三無所有處。行者得識處已更求妙定。觀識為幻。不住情。不住緣。不住中間。如是思惟得離識處。四非想非非想處。謂一切想地皆麤可患。如病如癰。如是觀已則離無所有處入非想也。謂無下地麤想名非想。有當地微細想故名非非想。故云四空。九地者。謂欲界一。五趣雜居地。色界四。初禪離欲界生名離生喜樂地。二禪名定生喜樂地。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四禪已離喜樂之念名捨念清淨地。兼無色四。名九地也。治世等者。班固前漢藝文敘云。一曰儒流。即周.孔等。二曰道流。即莊.老等。三曰陰陽流。即堯師具茨等。四曰法流。即皐陶.甫刑等。五曰名流。即高辛氏師赤松子置五行之官等。六曰墨流。即墨翟.禽滑等。七曰縱橫流。即蘇秦.張儀等。八曰雜流。兼儒墨合名法。議國之事。九曰農流。即神農.后稷等。馬遷則先黃老而後六經。眾聖所會者。智論云。魚歸於水。鳥歸於林。聖歸涅槃。法歸分別。殊途等。繫辭文。

疏。王宮下。託寄託也。謂示生淨飯王宮。

疏。難測。用也。道約。喻也。

疏。三乘等者。以有餘無餘三乘之教皆有。釋義大同小異。若小教菩薩亦唯此二。大心大行則別斷證位。次則同有宗云身智未盡名有餘。若大乘者。大鈔引遠公云。二死因盡名有餘。若法相則通說四種唯識云。一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礙。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等。此論有名者但折二種。不折所餘。乘如下。謂乘運三十七菩提分法來至道樹而成正覺。此釋如來也。揀於下。謂二乘菩薩雖亦名覺。覺而未極。佛果覺圓。故稱大也。小乘以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為五分法身。依報下。毗婆沙第一云。色身是法身器。法身所依故。據此則以法身依報身也。八解者下。俱舍二十九云。解脫有八種。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次四各以本地定善為性。第八解脫即滅盡定等。謂念下。擇法.精進.喜.念.定.捨.輕安為七覺支。大小下。大鈔引小乘教。說菩薩別修六度各有滿時。仍滿在頂位。依四諦理發四弘誓。由苦諦故發度眾生。集諦故斷煩惱。滅諦故成佛果。道諦故修萬行。至忍位中趨菩提樹。世第一心已去。緣上下八諦發苦法智忍等一十六心。兼緣九地修惑起九無間九解脫。斷惑證理。以菩薩根利故五門合斷。此義極多。且略示一隅。大乘教理如常釋之。

疏。三明者。俱舍二十七云。一宿住智證明。二生死智證明。三漏盡智證明。初心下。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

疏。弱喪者。弱。幻弱也。喪。失也。謂幻弱而喪失鄉國也。北山錄云。使弱喪知其所歸。食椹懷其好音是也。以喻群生失本性地。入生死之野爾。凡二十已下名弱。二空者。謂我法二空。天乘之理也。八正下。持世經八聖道品略云。一正見。離諸邊邪見故。二正思。惟斷諸分別故。三正語。知言虗故。四正業。滅諸邪業故。五正命。捨資生販賣故。六正精進。離相運行故。七正念。離諸邪念故。八正定。離諸定相故。然經文極廣。義皆實相。與小乘八正乃別。今取意略引。以八正大小諸宗皆有。故引大也。庶孽者。庶眾也。亦凡庶也。孽。賤之稱也。亦妖也。五乘者。三歸五戒人乘。十善天乘。四諦小乘。十二因緣中乘。六度大乘。化儀者。化生儀式也。

疏。初二句下。釋如來隨宜之應。意兼下。詳下論意。如來本欲趣寂。但餘緣未了。故住有餘。據此。出生入死往來化物不在報身。在隨類化身也。以化依報起。故就報身示之。化博者。八正之道普霑一切也。五衍者。謂說五乘之法以接五種之機。化母者。謂造化生物名化母。依道書即氣也。彼初章云。有名萬物之母。五十二又云。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等。若云道生之德畜之。則亦以道為母也。窮盡下。依天台判小乘教。明因緣生滅四真諦理。論中但言因緣始物以攝因緣終物。如馬勝比丘云。諸法從緣生。緣離法即滅。

疏。初句下。所證之理喻虗宇之窮三世時。遍十方際。故云無疆。九止者。古譯。如人本欲生經。

疏。通有等者。始自鹿苑。終至涅槃。十仙外道等皆餘緣也。然皆小智所見。執化為報。以權為實。

疏。初二句下。法喻雙明可知。意以靈覺獨存通證緣跡未泯。

疏緣跡等者。順論釋之。若依成實。生死果盡名無餘。若大乘則二死果盡也。唯識云。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求寂。故名涅槃。

疏。文有等者。初對厭身。身為大患生死本故。次對厭智。智乃勤勞之本。故老氏下。第十三文。然八大人覺亦云。心是惡源。形為罪藪。但欲對治我法二執。非如小乘一向厭之。以迷背之心而生惡覺。謂心為惡。

疏。欲養等者。世之聲利養形之物也。非智慮之勞不能致之。故千思百慮曉夜孜孜。越分而謀。抵死而竟。未得起反側之思。既得防刼篋之患。至於神疲情困死而後已。此則為其形而勞其智。故身者智之讐也。厭其身則讐亡矣。智既下。謂身之勞役由智使之。晝營夕為。春耕秋穫。商胡販越。輕風雷之千辛。航海梯山重錐刀之薄利。而形勞弗已。日入不息者。皆汝心智使之。而智者實身之冤也。與其存之而苦。不若寂滅為樂。相役者。心役身故令身口作業。身役心故令心智作業。十業既成。三報必感。故生死長途等如輪。金剛經疏序云。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

疏。至人等者。小乘依滅盡定化火焚身名灰身也。群有者。九有三有等。無為益者。以小乘涅槃是擇滅無為故。究竟不退故。涅槃非無常故。

疏。燈火等者。約法分喻以成四物膏油也。以燈依四緣方起。一燈。二油。三炷。四火。謂以燈之總相喻身。燈之體性喻智。又以膏喻形。明喻慮。然法喻有少不齊。智者不難。

疏。五陰下。色蘊即身。四蘊即心.心所。心亦智也。

疏。初二句等者。謂名隨理義而生。好滅者。清涼云。謂有一類厭生死苦。又聞佛道長遠。心生怯弱。常欲趣寂也。懷德者。即小教中六度菩薩。據此二乘好無餘。菩薩慕有餘也。後之下。謂本之於教則教亦明示。求之於跡則古佛道同。

疏。五音者。謂宮.商.角.徵.羽也。

疏。出現下。略引。具云。然此文中雖明現身即是三德涅槃之中所流。用大亦涅槃攝。有無下等者。謂虗推涅槃出有無之外。無形無名。細求論旨不知歸處。言無實也。措。投也。舉也。

疏。日也下。以喻顯理。疏以法問而釋之。暗室無聞皆喻機也。

疏。外稱等者。謂約出處之跡以名之。但謂涅槃尚亦強立。況有無跡名非外邪。

疏。由言等者。謂依言求理之士多封名。志存義相之人多著相也。引稜伽。即唐譯第三卷偈。

疏。初二句下。謂名相之極盡在題目等。方圓即相也。易繫辭云。以制器者尚其象。解云。天象圓。地象方。故制器者唯方圓也。象是寫字者。寫猶描貌也。貌音邈。

疏。初句等者。謂通許二種涅槃是化生之權用。此盖許其是權。下乃奪其非實。此中許者非許有名執實之謂。但許有無是權。故論云。信是等。縱有下。對機明權。宜約身明隱顯。故成二也。

疏。奪也下。一一對破於前可知。

疏。顯超下。謂四相之中生相為始。滅相為終。三際。過.現.未也。今已斷之。混一非殊。故本經二十八云。涅槃無因。無所作故。乃至無處所故。無始終故。六入者。內六入也。根即情根。今言已過者。無漏善色不偶塵也。界繫下。界內惑業已除。後報不起也。遮表下。方謂方所。不在方。遮也。古人云。道無方。行者莫能至。不離方表也。古德云。非中非外。洞徹十方。亦遮表無違。出現云。佛子。如來身者無有方處。非實非虗等。非有為等。唯是雙遮。皆影顯其表。非有為表即無為也。餘句例知。皆古下。今經亦廣。阿閦佛品。略云。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乃至云非有相非無相等。大疏下。即出現涅槃第九。體離二邊中疏也。

既承前等者。論之文勢亦似論語里仁篇云。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非聲下。顯自性涅槃為應化之體。身非執受者。謂阿黎邪識總攝諸根。名持身之識。故身觸違順一一執受。今至人已破此識。非身之身何有執。受二執者。即我法也。無漏淨識涅槃之性本自無故。無諍下。即前引華嚴。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諍者煩惱之異名。導。引也。化也。疾前下。舉喻謂因疾起藥。

疏。顯無住等者。謂依自性之體。顯去來無住之用。疏初法喻對分。來實非來者。應不離真故。往實非往者。真即恒應。亦有無在機。二跡元虗故。虧盈下。潛用出現大疏。十門涅槃第三名出沒常湛門。經云。佛子。諸佛如來為令眾生生欣樂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生戀慕故。示現涅槃。而實如來無有出沒等。第四名虧盈不遷門。文云。佛子。譬如日出普照世間。於一切淨水器中影無不現。普遍眾處而無來往。或一器破。影便不現。乃至云。如來智日亦復如是等。此則虧盈在器不在於日。來去在機不在於聖。本經二十五云。如閻浮人。日入之時。眾生不見。以黑山障。而是日性實無沒入。眾生不見生沒入想。聲聞弟子亦復如是。

疏。生滅等者。謂顯跡息跡示有生滅有無之名。又因生滅故知二名外稱。應生之假號也。

疏。有無下。意云本則無名。依本示跡。跡則有名。名但名跡。不名于本。隨跡立名。名有無量。又不但于有無也。故論云。于何不名。二十七經云。涅槃云何為字。有名稱故等。如次論文。

疏。承前等者。涅槃之用無不應也。隨應隨跡有同類之名。故二十二經略云。如來非非天。非非人。非非鬼。非非地獄.畜生.餓鬼等。言隨類之身皆遍也。經廣多不引。無擇下。俗智無思。感之心應。如普門一十九身。楞嚴三十二應等。本經即上二十二。

疏。正由下。非天非人涅槃體也。能天能人涅槃用也。謂體非一切。用方一切。故清涼釋涅槃非虗非實云。身若是實。有不可滅。由非實故。起滅無恒。身若是虗。何能起滅。由非虗故。能無不現。皆此義也。

疏。現身等者。謂十重他報三類化身通名為應。此應萬端皆感而形。聖不為之。所以如是釋應施者。以一論前後多依言相顯理故。如眾生下。出現品太用。無涯經略云。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示涅槃時。入不動三昧。入此三昧已。於一一身各放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大光明。一一光明各出阿僧祇蓮華。一一蓮華各有不可說妙寶華蘂。一一華蘂有師子座。一一座上皆有如來結加趺坐。其佛身數正與一切眾生數等。含具下。初意猶云莫之與大。謂大之無二也。如春秋八世之後莫之與京。京。大也。

疏。忘乎下。謂寄以小成。遣乎為大。假以無名。亡乎施廣。顯涅槃之道。用而恒體。體用一致。方曰大般涅槃。

疏。祕藏下。謂三德祕藏是大涅槃。菩提即摩訶般若。如出現品說涅槃為如來智日。普觀法界等。準宣公論衡云。菩提。天語。則佛陀梵言也。今舉一德通證三德。以此三法不並不別故。可思者。假令高而有頂。深而有底。可以圖思。既曰無上無下。故圖度絕矣。天地下。列子天瑞篇云。夫天地空中之一細物。有中之最巨者等。

疏。執跡者。迹即二種涅槃。且略下。謂果分離言不容一字。但示其名以引悟入。正位者。淨名菩薩品云。若以無生得受記者。無生即是正位等。亦但標其位次。無名呼召。今謂自性清淨涅槃。名殊體同。

疏。幾(平聲)微者。跡之纖細。此尚不形。故云寂怕。

疏。初引下。彼經云。吾無生不生。雖生不汙於生。無形不形。雖形不汙於形。疏釋頗細。不煩更示。忍辱太子者。報恩經第三。略云。過去世波羅捺國有王。聰叡仁賢。第一夫人生子。性善不瞋。名曰忍辱。乃至云太子既長。為六大臣所嫉。父王嬰病。六臣謀損太子。向太子言。大王病愈須得不瞋人眼髓為藥。太子聞之。捨己眼髓奉王為藥。乃至云。爾時波羅捺王者。今現我父輸頭檀是。時母者。摩耶是。忍辱太子者。今我身是。鴈王者。雜誦第一。略云。過去世時。波羅捺城邊有池。池中多魚龜鵞。鴈中有王。名為治國。作五百鴈主。鴈王前行。右脚著獵師羂中。念言。我若出脚。餘鴈不食而去。食盡方現其脚。群鴈飛去。有一鴈臣名曰蘇摩。不捨王去。王語臣言。汝代我為王。在鴈前行。以偈答曰。我願隨王。死生不變。寧共王死。勝相離生。獵師聞之。遂解王脚。二鴈俱去。乃至云。佛言。鴈王即我身是。蘇摩大臣者即阿難是。鸚鵡者。僧伽羅叉經上卷。略云。昔者菩薩現為鸚鵡。常處于樹。風吹彼樹更相切磨便有火出。火漸熾盛。遂焚一山。鸚鵡思惟。猶如飛鴈軀止于樹。故當反復起報恩心。何況於我長夜處之而不能滅火。即往詣海。以其兩翅取大海水。至彼火上而洒於火。或以口洒。東西奔馳。時有善神感其勤苦。尋為滅火。如此者其類尤多。頂生者。本經第十二略云。過去有王。名為善住。其王頂上生一肉皰。足滿十月皰即開剖。生一童子。其形端正。父王歡喜。字之頂生。時善住王即以國事委付頂生。七寶具足作轉輪帝。乃至云。轉輪聖王即我身是。手生者。涅槃三十三云。我於往昔作菩薩時。為頂生王及手生王。馬鳴菩薩撰本行讚云。卑偷王手生。曼陀王頂生。當知人中亦有濕生也。涅槃下。具云。菩薩摩訶薩受羆身時。常為眾生演說正法。或受迦賓闍羅鳥身。為諸眾生說正法故。受瞿陀身.鹿身.兔身.象身。羖羊.獼猴.白鴿.金翅鳥.龍.蛇之身。受如是等畜生身時。終不造作畜生惡業。常為其餘畜生眾生演說正法。令彼聞法速得轉離畜生身故。然但下。釋雖生不生等也。疏有二義。一由感而起。機見生形。非如來實生。二涅槃之道即真而恒應。無生而不生。即應而恒真。雖生不生。形亦例之。此則就用則能生能形。在體則非生非形。不為有者下。論云。處有不有。

疏。初引下。即五十一。略云。善男子。我已成就不滅度際菩薩法門。住此法門故。普見十方一切世界去來今佛無涅槃者。除化眾生方便滅度等。唐譯下。六十八。略云。[鞥-合+(白-日+田)]瑟胝羅居士告善財言。我得菩薩解脫名不般涅槃際。善男子。我不生心言。如是如來已般涅槃。如是如來現般涅槃。如是如來當般涅槃。我知十方一切世界諸佛如來畢竟無有般涅槃者。唯除為欲調伏眾生而示現耳。善男子。我開旃檀座如來塔門時得三昧。名佛種無盡等。正思者。謂不思之思也。故遠公云。三昧者何。思專想寂之謂也。正受。圓覺疏云。不受諸受名為正受。皆謂心住定中。亡思亡受。亦非泯其知照之性故。又此下。大疏。十玄第九名十世隔法異成門。謂三世隨一。攝三成九。九世不出。一念為十故。華嚴離世間品云。菩薩有十種說三世。蓋約三世互起為十耳。是知下。即彼經云。善男子。我入此三昧。隨其次第。見此世界一切諸佛。所謂迦葉佛.拘那含牟尼佛.拘留孫佛.尸棄佛.毗婆尸佛。勝觀即毗婆尸也。靈鷲下。法華第五云。眾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又云。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等。莫隨下。即前引[鞥-合+(白-日+田)]瑟胝羅云。我不生心言。如是如來已般涅槃等。意云。生心則見有去來。不生則無也。本經二十一云。一切諸佛無有畢竟入涅槃者。出現品云。佛子。如來不為菩薩說諸如來究竟涅槃。亦不為彼示現其事。乃至云。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一切諸佛色相圓滿。皆如現在等。

疏。四法者。有無言象也。教明下。法喻。對示可見。皆釋論中斷字。謂斷無移者。以教如明鏡等。喻合下。謂同喻也。如前云。幽谷之響。明鏡之像等。符。符竹也。古者殺竹為符。剖而相合為信。如晉陸機云。入仕帷幄。出剖符竹。今取合義。契者。今之合同。契。劵也。襲。承襲也。

疏。此非等者。謂此前正答無餘之難。此後并破勞患之見。此見下。謂以如來無漏常樂之蘊。同分段有為勞患之身。狹淺之見招深過也。以謗佛故。責非者。先汎責違其教理。下方引教會理。

疏。萬機等者。謂遍法界中同時異處而感。涅槃業用之身亦遍法界同時異處而應。撓。亂也。水澄下。如前引出現文。摩尼下。如前釋。行雲由風氣而運。雖行而非行。有餘因機感而生。雖動而非動。谷神由呼歇而止。雖止而非止。無餘因感謝而滅。雖靜而非靜。道經下。彼第六篇云。谷神不死是謂玄牝。謂空谷中能應人呼。速疾如神。正明下。謂此段論文若動若靜唯明無心。

疏。初句下。以心例身也。

疏。躡前等者。若有象而應。應乃不普。心亦義同。

疏。機有等者。謂眾生是有身有心之感。如下云。有心者眾庶是等。如來現非身之身等應之。故如來身心因眾生身心而起。自性涅槃無出無沒。非身非心。如本經廣說。

疏。此身等者。謂非身之身無患。非心之心無勤勞也。出現下。虧盈不遷門中疏也。彼疏云。法身無相故無器而不形。聖智無心故無感而不應。相非我有等(云云)。金石下。彼說藐姑射(音亦)山有神人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乃至云。物莫之傷。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熱。是其塵垢粃糠。將猶陶鑄堯舜者也。今借其辭以顯身之無患。

疏。八極等者。八方極遠之稱。意言極際非有極也。列子湯問篇。湯問革曰。上下八方有極盡乎。革曰無極等。至于下。諸經多有。法華涌出品。下方菩薩至如來所。合掌問訊言。世尊。少病少惱。安樂行不。答云。善男子。如來安樂。少病少惱等。皆俯隨世範。一往一來。修敬展情。蓋禮之用和為貴也。豈曰下。淨名經弟子品。略云。佛遣阿難問居士疾。阿難自謂不能任彼問疾。憶念昔時世尊身有小疾。當用牛乳。持鉢詣婆羅門家乞之。時維摩詰來問我言。何為晨朝住此。我言。世尊身有小疾。當用牛乳。故來至此。維摩詰言。止止阿難。莫作是語。如來身者金剛之體。諸惡已斷。眾善普會。當有何疾。阿難。莫謗如來。莫使異人聞此麤言等。雷居士者。略鈔第十一云。淨名居士現毗耶離城。俗姓雷氏。於提婆城取妻曰金姬。男名善思。女名月上。示跡同凡。化在家眾等。擬繫辭者。彼云。智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

疏。長阿含下。彼經第三卷說。在文甚多。不能煩示。小乘涅槃經等皆說。亦大同小異。或說於純陀家食旃檀木耳羹患腹痛。或說下痢下血。病困覔水至樹下。令弟子四疊僧伽黎而臥等。然大經秪言背痛。大乘皆為示現。小乘執之為實。二十五經云。若我所有聲聞弟子說言如來入涅槃者。當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伴黨邪見惡人等。豈同下。小乘謂如來俱厭身智。棄有餘入無餘。

疏。曲見者。二十一經云。云何名為聲聞緣覺邪曲見耶。見於菩薩從兜率下。化乘白象降神母胎。乃至於此拘尸羅城入般涅槃。如是等見是名聲聞緣覺曲見。謬執者。小乘謂有餘依身雖出煩惱。尚有餘苦所依。如疾時須乳。熱時命扇等。故厭之而歸無。無則無餘苦所依。為樂也。殊未知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無為無漏。不墮諸數。執跡為實。故論主破之。會意下。謂因言得意。不守其言即聽表也。表。外也。玄根下。玄妙根源。根以生長為義。謂眾生等有佛性。遇緣則悟。故始修世善。終修出世善。事相下。謂有無縱跡名相本虗。採。取也。拔。抽也。出也。

疏。九折等者。切韻云。徵。明也。亦辨明之義。責謂結責。義頗相近。苞舉者。與包含之包通用之矣。儒老下。繫辭云。一陰一陽之謂道。孔頴達義疏云。一者何。無之稱也。稱(尺證切)。又云。易有太極。是生兩儀。解者亦謂太極無也。兩儀有也。又曰。神無方而易無體。老氏云。有之以為器。無之以為利。又云。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又云。大象無形。道隱無名等。流於莊列甚多。儒者太極太易之無。老氏虗無自然之無。名殊而理同。皆謂自無生有。自有入無。然儒宗亦舉太極為生物之端而不設教。繫辭略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無也。器。有也。只於有中以述三綱五常。論道洪範人倫。道家乃以虗無為宗。故棄聖智。絕仁義。蔑禮樂。見素抱朴為修。二家之源非太遠。其流非太近。故互為奴主而不相入。今論中假問。皆簡二家有無俗諦所攝。涅槃則出之。此折演之大理也。

疏。世典等者。孔子不述太古之事。但自唐虞以下成書。即尚書.堯典等也。北山錄天地始篇具敘之。鴻濛。廣大之象也。穹窿。謂窪而高如穹帳者也。磅礴。亦廣闊堅重之相。一生二者。一氣也。亦混沌也。二即陰陽。亦二儀也。磐古者。即人倫之首祖也。磐古生天地之間。王萬八千歲。頭極東。足極西。左手極南。右手極北。開目為晝。閉目為夜。吐氣成風雲。吸氣為雷霆。四時行焉。百物生焉。一生二。二生三。皆老氏四十二篇文。形分物兆者。謂磐古眼為日月。骨肉為山陵。腸胃成江河。衣毛成草木等也。萬物下。謂三才生萬物也。叢。繁也。亦雜也。三生萬物。亦老氏文。次二對者。老氏第二篇云。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等。傾謂傾向。亦謂諸法相待而起。若無高則亦無下也。定數者。謂諸法相因而生。是自然之定數。

疏。幽顯兩途者。幽謂鬼神等。顯謂人畜等。然皆屬有境。恢。大也。內教說大身脩羅身長八萬四千由旬。摩竭大魚.迦樓羅鳥背闊數十萬里等。莊子說北溟有魚。其名曰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列子湯問篇說五仙山。一曰岱輿。二曰員嶠。三曰方壺。四曰灜洲。五曰蓬萊。其山高下周旋皆三萬里。浮留海中。不得暫峙。仙聖毒之。訴於上帝。帝命禺疆使巨鼇十五舉首而戴之。迭為三番。六萬歲一交焉。釋曰。三萬里之山鼇首戴之。則鼇之首又大如山也。此海之東有大人國。名曰龍伯。有一人欲取其鼇。行數步而至五山之所。一釣而連六鼇。合負而趨歸其國。釋曰。龍伯之人又不知乎大於鼇者幾十萬里也。恑。奇也。律中說過去世時有三親友象.獼猴.鵽鳥。依一尼拘律樹止。共相謂言。同依此樹宜相恭敬。獼猴.鵽鳥問象言。汝憶事近遠。象言。我憶小時行此。樹齊盡我腹。象與鵽鳥問獼猴。獼猴答言。我憶小時。此樹舉手及頭。象語獼猴。汝生年多我。象與獼猴共問。鵽鵽言。我憶雪山右面有大尼拘律樹。我食果子來此便轉即生此樹。共相謂言。鵽生年多。象以獼猴置其頭上。獼猴以鵽置其肩上。共遊人間。從村至村從邑至邑。常說偈言。若人能懷法。必敬諸長老。現在有名譽。將來生善道。時鵽說如是法。人皆隨從。法訓流布。汝等於我法中出家。應更相恭敬。如是佛法流布。自今已去。聽隨長幼恭敬禮拜迎逆問訊。時諸比丘聞佛教誨。比丘長幼相次恭敬禮拜。又外紀說伏犧蛇身人首。神農牛首人身。史記說中衍鳥身人言。皆恑奇之相也。憰。詐也。世之諂詐之流其類尤多。但不任真而行者皆詐也。莊子田子方篇云。溫伯雪子過魯尤。魯人多[竺-二+(單*斤)]見之。雪子每出見客。入必歎之。其僕曰。每見之客。必入而歎之。何邪。曰。人之見我者。進退一成規。一成矩。從容一若龍。一若虎。其諫我也似子。其導我也似父。是以歎也。然進退規矩皆形容儒者禮法。謂不任真矯激而詐怪者。春秋傳鄭殺大夫伯有。國人見伯有介甲而行。又齊襄公甞殺公子彭生。襄公出獵見野豕人立而啼。襄公曰彭生也。襄公墮車。妍。美也。如西施.孋姬.毛嬙之類。醜。陋也。世傳無艶女者。齊人。白頭深目。長指大節。昂鼻結喉。肥項少髮。折腰跌胸。皮膚若漆。年四十不售嫁等。巨。大也。細。小也。列子湯問篇云。從中州以東四十萬里得僬僥國人。長一尺五寸。東北極有人名曰諍人。長九寸。又云。江浦之間生麼蟲。其名曰蟭螟。群飛而集於蚊睫。弗相觸也。可為細矣。莊子文者。齊物篇云。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恠道通為一。莛。梁也。謂梁橫楹。厲。醜女也。謂厲太醜。施太美也。亦謂物殊而道平等也。何晏等者。西晉紀云。初何晏等祖述莊老立論。以為天地萬物皆以無為本。無也者。開物成務。無往不存者也。陰陽恃以化生。賢者恃以成德。故無之為用。無爵而貴矣。王夷甫之徒皆愛重之。由是朝士大夫皆以浮誕為美。裴頠著崇有論以譏之。略云。夫利欲可損而未可絕有也。事務可節而未可全無也。盖有飾為高談之具者。深列有形之累。盛稱空無之美。形器之累有徵。空無之義離檢。又云。處宮不親所職謂之雅遠。奉身散其廉操謂之曠達。又云。甚者至於裸形褻慢無所不至。士行又虧矣。論主下。謂有名所徵之意。總括儒老有無之說。恐謂涅槃妙理亦不出此。故論主演超境一章以遣之。

疏。數名等者。謂慧數是盡惑業之緣。所顯生空之理名為滅諦。無漏下。見道已去名為無漏淨慧。擇滅者。擇謂揀擇。體亦是慧。無為生空之理方是涅槃。通有餘.無餘。但身智存名有餘。身智灰名無餘耳。疏。論語文。即季氏篇。吾聞其語矣。未見其人也。

疏。超越也者。以前云不出有無。今云超出有無。

疏。問以等者。兩對中皆上句問。下句屬。以證涅槃是真。有無是俗。仁王經者。初卷云。了知一二。非一非二。即勝義諦。取著一二。若有若無。即世俗諦。

疏。不待皆非者。若有無互不相待。亦互不生起。

疏。皆是緣有者。無雖無體。以有求之必有此無。故無亦緣有之法。豈足下謂有唯有邊。無但無邊。各偏互違。奚比乎非有非無之中哉。

疏。初句等者。謂色聲等法是識所緣。故名為境。坌汙淨心。故名為塵。皆緣生下。但俗諦所收。

疏。彷彿等者。謂比擬其理法象之也。相絕者。釋託情絕域。言亡者。釋得意亡言也。但可下。意云謂涅槃是有是無。情計分別。非有非無令人亡情會理。是立言之本意。若云非有非無是涅槃。亦認指是月。服藥成病。俱未免其知覺之妄。

疏。紛繞等者。謂紛紛繞繞。煩亂之貌。惑業皆然也。三有者。謂欲有.色有.無色有。引出者。法華第一云。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但假下。意謂無為。亦權指無實。故彼經第三說化城譬喻。但導師方便爾。廣示如玄談。故論云。借無以示虗。設令非其有者。令非斥棄逐三有生死而入無餘。非謂非有是斷滅虗無。恐儒老下。以二家談有無似內宗有為無為之名。恐彼引內經為例。謂涅槃為無。故此簡別以示小乘無餘。假借而出有大涅槃。則兩不在也。一揀者。大涅槃也。二揀者。假借而非無。

疏。初句等者。前論云。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據此。不出有無也。次句下。前論云。良以有無之數止乎六境之內。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等。據此。不在有無。

疏。二所等者。唯擇後句。前二易。故不釋。

疏。初明等者。釋前三句。以前云。不出不在。求悟無處。又不許是空廓無體。既有其道。幽妙之路可尋。故千聖萬聖同其軌轍而歸涅槃。非虗歸也。

疏。若方等者。謂無其體。言誰不在不出乎。其道既存。不出有無。必在有無。如何不出又不在邪。

疏。初三句等者。名能起於言說。相能生於名字。心能現於有無。諸相若順顯。云由心現相。因相生名字。因名字起一切言說也。涅槃不爾。非有無相。故無有無之名。無名故。亦無不出不在等。種種言說。主既無說。賓亦無聞。疏但略示一隅。

疏理事善惡等下。軌持為法。潛用大疏釋大經法非法亦然之旨。有無為法者。亦各任持自性。軌則於人令生有無之解。無說下。二十一經云。不聞者名大涅槃。乃至非音聲故。不可說故等。

疏。令忘名下。以不出不在互相違故。但寄名顯妙。妙不在名。若執名求理。名違則理乖。何以取悟。故圓覺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予甞至此謬出偈云。照文見心理。心非文所籌。須知鉤外魚。不是魚外鉤。

論。雖然者。縱成前理也。善吉。須菩提也。心不緣相。無心也。耳不循聲。無聽也。此中最要妙識其旨。正思正聽隨聞隨得。

疏。偈答下。華嚴離世間品。六十種境界無碍用第二云。在佛境界而不捨魔境界無碍用。亦如志公云。魔從佛境出。佛從魔境生。二頭不相辨。混雜國王城。

疏。初句等者。謂雖不離煩惱。亦不即煩惱。此實難言。故云在乎妙悟。則即妄而真。非捨於妄爾。齊觀者。即空色無碍。唯一真之境而已。詳論齊有二意。一空有無二。二心境同如。

疏。文似下。齊物篇云。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等。

疏。同我者下。明唯同唯異皆失。亦同亦異不出不在也。亦應具有四句。此中但明不出不在。故唯約亦同亦異辨也。同我者躡上與我同根等。唯取同義。事理相違者。潛用法界觀理事無碍義中第九第十事理相非門。相非即相違也。不在者。以涅槃是理。理不在於有無事中。今若下。出唯同之過也。過乃有二。一不立有無。二不在不成。由同下。亦彼第七第八事理相即門。由相即故同也。不出者。涅槃之理即于有無。所以不出。今若下。出唯異之過。過亦有二。一乖乎悟同。二不出不成。然古釋皆不如此。予詳下。結文所以不出不在等。理合前後。連貫釋之。斷無餘惑。寶性論初卷法寶品云。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亦非即於彼。亦復不離彼。彼謂有無也。

疏。初二句等者。且權實一槩而論之。由虗冥遍統所以玄也。次二句下。雖云照理。意顯智玄。故但云靈鑒有餘。則恢恢焉猶有餘地矣。

疏。承前者。論之初句。即本智證真。次句。即後智照俗。玄根下。既以根喻理。故以拔喻證。理無始者。絕初際故。非照下。用生公義。意云以相應之慧盡生相時。似有其始。生相既盡。以始同本。本來平等。同一覺故。何始何終。故曰非照今有。起信下。證發心中之文。具云。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餘文次疏。

疏。略至下。理應有至人二字。或簡或失。雙示不住者。謂即住而不住也。大疏釋無住涅槃云。由雙住故能俱不住等。

疏。初二句等者。初即心境對說。後顯其同。同則無相無名。廓然無寄。如無知論以緣求智中廣示。

疏。通敘等者。以前云菩提之道不可圖度。又云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等。語出下。彼說卦中文。彼謂窮其造化之理。然後盡萬物之性。能所以順。至於天命。今借其辭。

疏。初四句等者。謂一則違三。三則又非究竟。意以一為究竟。三則小大差別非究竟。非究竟則屬無常生滅。升降下。升降約人修進之說。高下約法以明。皆差別不一之義。

疏。理無等者。直據理以明之。尚無有二。何況有三。所以究竟。故本經二十二云。聲聞緣覺所得涅槃等無差別。

疏。無有二上者。疑上是正字。即法華方便品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正法華偈云。佛道有一。未曾有二等。疏引化城喻者以對論文可見。火宅者。彼第二略云。有大長者財富無量。其家廣大。唯有一門。有五百人止住其中。堂閣朽故梁棟傾危。周帀俱時歘然火起。長者諸子在此宅中念言。我雖於此安隱得出。而諸子等無求出意。長者語言。此舍已燒。宜時疾出。而諸子等樂著嬉戲不肯信受。爾時長者更設方便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汝若不取後必憂悔。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爾時諸子聞父所說珍玩之物。爭出火宅等。釋曰。三車如其次第即喻三乘。火宅喻於三界。故彼經云。而為三界火宅所燒等。

疏。三乘等者。如諸子差別。所樂各殊。同免火宅之患無差別也。所乘等者。依大鈔釋也。彼說三乘各有教理行果。今略就教行釋之。教者下。法華方便品云。依一佛乘。分別說三。詮示四諦之法名聲聞教。詮示十二因緣之法名緣覺教。詮示六度等法名菩薩教。行者下。略而言之。則聲聞觀四諦之行。緣覺十二因緣之行。菩薩悲智雙施自他等運之行。廣說如彼。統其下。即會三歸一之義。廣釋如玄談。

疏。習結等者。結謂結餘。即習氣纖細爾。三乘下。聲聞能盡煩惱現行。不能盡習氣。緣覺分斷習氣。菩薩位滿種習皆盡。

疏。初句等者。謂一切眾生本有之性唯一無差。夙熏之緣小大誠異。論隨新熏故云不一。謂曾於大乘法中熏習成大乘性。識心樂欲亦唯大乘。餘二例之。雙照下。以大乘雙斷二障。故鑑二空之理為深。二乘唯斷煩惱障。鑑我空理。故為淺也。

疏。由識根等者。亦承前以明差別在乎識根。識根則小大不同。智慮則淺深成異。餘疏易見。為力下。智力有小大爾。

疏。由前等者。即難差中所引放光等。放光三差在三乘智力之淺深。非無為有三。智論則如人趣理升降不同。非涅槃有差也。今引下。約教則法隨人異。分一成三。約行則人自熏殊。會三歸一也。

疏。先定等者。乃先分定人法道理。然後從而難之。

疏。初二句等者。以法從人。人既有三。法亦定三。以相即故。又若下。三乘之智有為也。無為可知。有無超然。豈不滯於冥會哉。

疏。以人等者。釋一亦無三。異則下。如放光云。皆以無為而有差別。今既相即。三乘從何而成差乎。

疏。無為例之者。謂至無為之彼岸。即同無為之樂。文擬下。彼二十三云。道者同於道。得者同於得。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得者得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然通下。尅其能得。唯三乘之智。智依於人。故疏云人。

疏。理雖等者。用玄談分教之詞。彼云。理雖一味。詮有淺深等。亦如三獸渡河。河雖是一。不妨三獸所渡淺深各異。

疏。初四句等者。網喻三界。三鳥雖各出網。然力量有小大。翱翔有遠近。反責下。責前一亦無三等也。

疏。三乘等者。諸蘊不一。名眾和合。兆形名生。三乘在於界內即分段。五蘊在於界外即變易。五蘊雖勝劣有殊。皆有漏生死。未能轉成無漏五蘊。相續心者。即六麤中第二事識心也。和合下。即本識心也。八地已去至地滿足方破此識。如起信論云。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等。等覺已降者。謂等覺菩薩生相未盡故。根本無明未滅故。未能證極一法界心。皆名眾生也。亦前下。成立無為是同。三乘是異。以人下。以人望法。人恒三而法恒一也。以法望人。法自一而人自三。

疏。承前等者。難中一亦無三。異亦無三。今以喻顯法。但顯三乘。即無為一亦有三者。在幽鑑之淺深。不在於無為。

疏。以未下。以三乘之智勝劣有殊。所斷惑障厚薄不同。所證之理漸而未深。由此階級故成三差。誰云下。有名折之如此。無名之家不云異而不證。有三異也。皆約方便淨涅槃有此淺深。非自性淨也。

論。萬累者。惑業不一故名為萬。滋益者。春秋傳云。無使滋蔓。蔓難圖也。今疏十一智者大品第六云。法智.比智.他心智.世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如實智為十一也。大論二十三甚廣釋之。今略引云。法智者。謂欲界四諦下無漏智。比智者。謂上二界智。他心智者。了知欲界.色界現在他心等智。世智者。諸有漏智。苦智者。觀五蘊無常.苦.空等時所得無漏之智。集.滅.道三。各觀本諦所得無漏之智。盡智者。我見苦已。斷集已。盡證已。修道已。如是念時。無漏智慧見明覺也。無生智者。謂我見苦已不復更見。斷集已不復更斷。盡證已不復更證。修道已不復更修。如是念時。無漏智見明覺。如實智者。一切法總相別相如實證知。無有罣碍等。準論前之十智。三乘共有。如實一智。唯佛獨有。今論云爾者。以大品十地中。始自乾慧至辟支佛地。則三乘共履。而二乘至此為極。故以盡智在二乘無學位。第九超出三乘。名菩薩地。故說無生智在菩薩位。不爾何故辟支佛外又立菩薩地乎。如實一智果位圓現。故論不說。請詳疏中。皆依智論釋之。今云下。然菩薩有二類。一直學法空者。二先小後大者。據經中十地施設多約先小後大。故論主以盡智為二乘。無生為菩薩也。盡智則盡見盡斷盡證盡修。無生則印後不起。此則二智非太異也。故大鈔或說小乘十智除如實智。又云盡.無生智二乘車體等。據此二乘亦有無生智。但望菩薩淺深有異。此中問意即大品通教中意。以此通被三乘。故菩薩亦藏教中傍化之大。如玄談引天台智者四教云。一三藏教。此教明因緣生滅四真諦理。正教小乘。傍化菩薩等。二者通教。即無生四諦。通者同也。三乘同稟。故此教菩薩斷證行相多同二乘。故大鈔第四云。丈六權智是牛車體。又辨三乘同修而有八同。謂教.理.智.斷.行.位.因.果也。三者別教。即無量四諦。四者圓教。即無作四諦。廣釋如彼。問曰。若爾。何異二乘。答。四弘六度自利利他。乃至登見五門合斷三十四心一座成正覺等。所以別也。

疏。放光等者。三乘之智許有淺深。究竟智體一而無殊。如華嚴說。十地證智即佛智故。況智因惑起。惑謝智亡。空亦平等。故經云爾。因邊下。釋智體無生。顯空也。

疏。是唯等者。釋不體則已。以三乘能證之智不相違背。所證之理平等無二。不證則置之而勿論。證則惑可以頓盡。理可以頓得(云云)。在疏。

疏。初二句等者。三乘之人於見道前。修五停心.苦無常等諸觀。正伏四諦分別。兼伏九地俱生。至世第一出心。見道位初方斷分別。至修道位起九無間以斷九地修惑。九解脫道中漸漸證理。如何頓也。此依藏教五位釋之。疏中依通教地位敘之。此教亦有十地。三人同歷。一乾慧地。大論七十五云。聲聞人獨為涅槃故精勤持戒集諸善法。雖有智慧不得禪定水。不能得道。故名乾慧。則煖位已下也。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未得順忍亦有此名。二性地。聲聞從煖位已去。至世間第一法。菩薩得順忍。愛著諸法實相。亦不生邪見。得禪定水。三八忍地。聲聞從苦法忍乃至道比忍是十五心。釋曰。謂世第一出心。緣下界上界四諦共一十六心。初緣下界苦諦。有苦法忍.苦法智。次緣上界苦比忍.苦比智。蓋以法智緣下。比智緣上也。亦云苦類忍等。是下地類故。如是至道比忍有十五心。於中有八忍七智。今從忍名。故云八忍也。菩薩則無生法忍入菩薩位。釋曰。仁王般若說無生忍七八九三地得之。即了法無生亦無有滅。如中論。諸法不自生等。如前具引。今以義準之乃七地下品無生忍。非二乘無生智也。四見地。即第十六心道比智見道。入離生正位。得須陀洹果。菩薩則阿[鞥-合+(白-日+田)]跋致。此云不退。然論釋阿[鞥-合+(白-日+田)]跋致位寬。有云。初地已上乃至八地等。五薄地。聲聞或須陀洹或斯陀含斷欲六品俱生煩惱。唯下三品在欲界之惑薄故。菩薩過阿[鞥-合+(白-日+田)]跋致乃至未成佛。斷諸煩惱餘習亦薄。六離欲地。聲聞已盡欲界三品。離欲界生。得阿那含果。菩薩離欲因緣故得五神通。七已作地。聲聞得盡智.無生智。得阿羅漢。菩薩成就佛地。八辟支佛地。準大論翻為因緣覺。先世種辟支佛道因緣。今世得少因緣出家。亦觀深因緣法成道。故名辟支佛。九菩薩地。從乾慧地乃至離欲地。如上說。釋曰。準大論。前後菩薩道種智中。徧修前之八地而不取證故已作地。辟支地不指菩薩。論又云。歡喜地乃至法雲是菩薩地等。十佛地。即一切種智。上依大論錄之。中間難者亦唯以他文釋之。然皆略示而已。

疏。古譯等者。北涼三藏成八十卷。疏中引用皆前後論文。

疏。緣起等者。二十七經云。又未能渡十二因緣河。猶如兔馬。何以故。不見佛性故。十二因緣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皆前前為緣。後後生起。如是十二三法所攝。謂無明及愛取是惑。行及有支是業。餘識等七支是苦。十二因緣論頌云。煩惱初八九。業二及與十。餘七說為苦。三攝十二法。然此十二。三法互因。三世輪轉。該攝三界。通於四生。今略示三世因果之理令識大況。謂過去無明為發業支。現在愛取為潤業支。招識等五支果。復由現在愛取有支。感未來生老死。小乘三際兩重因果同此。大乘或唯一重。則前十支皆因。後二支為果。涅槃經中亦依三世明十二有支。二十七經云。十二因緣一切眾生等共有之。亦內亦外。何等十二。過去煩惱名為無明。過去業者則名為行。現在世中初始受胎是名為識入胎。五分四根未具名為名色。具足四根未名觸時是名六入。未別苦樂是名為觸。染習一愛是名為受。習近五欲是名為愛。內外貪求是名為取。為內外事起身口意業是名為有。現在世識名未來生。現在色名六入觸。受名未來世老死也。是名十二因緣。略示如此。津謂下。如易之未濟既濟之義。四諦者。謂三界有漏色心皆逼迫性。名苦諦。即三苦八苦等。三界分別俱生之惑。增長生死。名集諦。斷障所顯無餘之果寂靜。名滅諦。總別念觀七覺八正乃至一切菩提分智。於三界生死能出能離。名為道諦。於此四中。前三世間因果。後二出世因果。所以果先因後者。於世間中先示其苦。令起厭心。知苦諦之果乃集因所招。令斷之也。於出世中先示其滅寂靜永安。無形患智勞之辛。有無為無餘之樂。令起忻心。知滅諦之理由道而證。令修之也。古人云。厭如是苦者斷如是集。忻如是滅者修如是道。故如來始於鹿野為五俱隣等三轉此法。盖此意也。涅槃下。亦二十七。具云。善男子。觀十二因緣智凡有四種。乃至下智觀者得聲聞道。中智觀者得緣覺道。乃至上上智觀者得無上菩提等。論語。即八佾篇。

疏。智慧第一者。謂十大弟子各居一長。如迦葉波頭陀。目乾連神通。須菩提解空。迦旃延論義。迦賓羅曆象。阿[少/兔]陀天眼。羅睺羅密行等。若準增一阿含第三卷中說。弟子中各有其能。略云。寬仁博識如阿若俱鄰。善能勸導如優陀夷。恒飛虗空如善肘比丘。威容庠序如馬勝比丘。精進苦行坐禪入定如離日比丘。廣立齋講如陀羅婆摩比丘。安造房屋與招提僧如小陀羅婆摩比丘等。故北山錄云。若五百無學各以其能求之。咸居其甲而非乙也。所引涅槃尚云都不識知。況盡知乎。故比山錄云。羅漢不識鹽義。外黨諸俗深以為誚。盖出朽宅則生死凡夫邈哉。何及語外事利。解脫聖智或不如凡夫也。然孔子域中之聖而能多知。楚王過江得物而不識。使問孔子。子曰。萍實也。可食。吾聞之童謠云。楚王過江得萍實。圓如斗。赤如日。剖而食之甜如蜜。吳治塗山得專車之骨以問孔子。子曰。古防風氏之骨也。大禹會諸侯於此。防風後至。禹戮之。防風長四十尺也。以孔子之多能尚有不知之事。如中庸云。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故列子湯問篇云。孔子東遊見小兒辨日遠近。一兒曰。我以日始出時去人近。而日中時去人遠。何以知其然哉。兒曰。日初出也大如車盖。及日中則如盤盂。此不為遠者小而近者大乎。一兒曰。我以日初出而遠。日中時為近。何者。日初出則滄滄涼涼。及其日中如探湯。此不為近者熱而遠者涼乎。孔子不能決。兩小兒笑曰。孰為子多知乎。是知雖俗諦之事。非一切種智不能盡知。況出世下。經意以俗諦為世間。真諦為出世間。引此兼證下文。

疏。虗無等者。老氏云。致虗極。守靜焉。又云。天地之間其猶槖籥乎。虗而不屈。動而愈出。又云。三十輻共(音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闚。小視也。躐。踐也。等謂等級。不可越級而進。階升者。論語子張第十九云。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

疏。例引等者。老氏四十八云。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損等。如見前下。即見道之前伏惑。見道已去斷惑。性宗位次。廣則三賢十聖等。如華嚴廣說。略則信賢聖果。如起信.圓覺等說。寄位下。即賢首一乘義分齊中略云。謂寄信等四位以斷滅等四相。如起信論中信位斷滅。賢位斷異。聖位斷住。果位斷生。又有斷惑顯位。如斷滅相而顯成信位等。廣示如義分齊。

疏。阿惟下。古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此語。淨名亦云。無以日光等比螢火。

疏。雖別下。引經雖別。然意中含有前來斷惑之動。如下云等是也。所以下。明譏動之意。但欲演其動寂無妨也。事理下。事。動也。理。靜也。清涼教迹云。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

疏。方廣等者。大乘經中此理攸同。入地者。初地已去至七地中。智相既亡。約本智合理。身心無相。謂言寂也。此據本智證理而說。非約分段變易而論。然細細而求。地地之中斷障證真亦分分寂滅。今之論意不取如斯。但取初地已上已得寂滅之靜。如何至於寂滅之靜復存取捨之動乎。

疏。勝分者。然諸位之中當位之行名為自分。進後之行名為勝分。約增勝義邊。以好尚是心。心未寂滅。涉求是身。身亦未寂。

疏。以此四者者。即取捨損益之四。文義下。謂寂滅與好尚等異。戾。乖也。即動靜之行相違。

疏。南喻等者。前引法身已上。經文說寂。智論說動也。如疏可辨。南為朱明者。以五色布於五方。則青為東方。赤南。白西。黑北。黃中。以五行配之。則東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中方戊己土。故南為朱明。北為玄冥。又离卦屬南象。亦明象也。

疏。然稟下。謂性宗修行必動靜無違。止觀俱進。事理雙修。悲智平等。如物不遷云。不釋動以求靜等是也。

疏。寂也下。涉動名為為作也。捨動名無為。老氏亦云。無為而無不為。若云至理無為。則非四相所遷。名無為。故無為名一亦隨義別。

疏。次四句下。以寂而常動。故動與寂非一也。動而常寂。故動即是寂。非異也。後四句下。冥真之心。理行也。涉俗之心。事行也。真俗齊照雙流也。如儒童菩薩地地之中身心寂滅不失自分。亦地地中進求。後位不失勝分。豈云靜而違動。不復進求。動而違靜。不成寂滅。故二行無違。方成無住之修。

疏。承前等者。為前文每四句中成一對。動靜之義可知。

疏。據前下。疏中會身心互舉。推驗前文可見。亦無餘義。

疏。義如者。然論之上下。釋不有不無之名。出義各殊。今此釋經又成一義。不若有心之有。非有也。不若無心之無。非無也。

疏。眾庶。如孝經庶人章之庶人。即蠢蠢無知汎常之流。

疏。為斥等者。聖無妄相。故云不有。靈照炳然。故云不無。

疏。初二句等者。由忘絕故所以不有。次二句。由智存故所以契理而不無也。恒沙下。起信相大中文云。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徧照法界義故。乃至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思議佛法。隨理者又曰。雖實有此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故。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後二句下。意云若心想未盡自有我相。心想既滅功自無相。清涼心要云。寂寂運無涯之照。此明寂而常動也。如何積德之動以乖寂滅之靜乎。

疏。答問等者。文易不解。但出前後之意。本經二十一云。如來涅槃。非有為非無為等。

疏。智論等者。亦取意引之。智論但云。施頭目髓腦。不云國財。盖舉重攝輕。以內例外。乃至者。具云持戒忍辱禪定。時在山林中身體乾枯(云云)。在疏。釋曰。下以儒童在七地中見然燈佛。依智論釋。智相未盡者。前文已釋。三輪者。一不念能施。二不念受者。三不念果報。本經二十四略云。不見施者.受者及施果報等。未或下。謂七地已前已斷相續執取等心。由智相未盡滅。故三輪未得全空。住相下。金剛經云。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乃至云其福德不可思量。如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等。以知住相行施則著我人等相。但為生天之福。不得無漏之果。施既下。例餘行也。謂凡行諸行。一一皆須忘相。三輪空寂。方成出世之因。故清涼云。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施雖下。儒童得無生忍。而忍心施之。方契真也。故言不貴於多寡。中理為奇。施不貴於重輕。契真成要。尠。少也。蹄涔下。蹄跡有水曰名蹄涔。施華緣者。太子本起端應經略云。定光佛興世。有聖王名制勝。治鉢頭摩大國。我時為菩薩。名曰儒童。居山行禪。聞世有佛。心獨歡喜。披鹿皮衣行欲入國。會五百道士論說道義。師徒皆悅。各送銀錢一枚。菩薩受之。入城見民治道洒掃燒香。即問行者。答曰佛來入城。菩薩大喜今得見佛。當求我願。王家婢名瞿夷。過水缾。密持七莖青蓮華。儒童即探銀盡用與之。女貪銀寶。與華五莖。自留二枚。迴別意疑。此何道士。披鹿皮衣。不惜銀寶。追呼男子。以誠告我。菩薩云。欲以上佛求所願也。瞿夷曰。善。請寄二華。亦献於佛。須臾佛至。國王臣民拜謁散華。華悉墮地。菩薩見佛散五莖華。皆止空中。後散二華。住佛肩上。佛知至意。因記之曰。汝自是後九十一劫。劫號為賢。當得作佛。名釋迦文。菩薩受決。疑解望止。便逮清淨。不起法忍。放光下。釋空行菩薩由修三空故名空行。三空無相即成寂靜行。五波羅即為動也。

疏。賢劫下。第三。具云。一切諸法無有與者而自逮得。以是勸助救諸窮匱。是曰布施。成具下。即成具光明定意經。頌云。不教令自行。不為而過為等。禪經下。坐禪三昧法門經下卷。具云。是慈三昧。略說有三種緣。生緣.法緣.無緣。諸未得道是名生緣。阿羅漢.辟支佛是名法緣。諸佛世尊是名無緣。思益。即第一云。以無所得故得。以無所知故知。所以者何。我所得法。不可見。不可聞。不可覺。不可識等。

疏。初二句等者。責前有名動而違靜。淨名下。香積佛國品。略云。舍利弗心念日時欲至。此諸菩薩當於何食。乃至維摩詰化一菩薩。往上方界度四十二恒河沙佛土。國名眾香。佛號香積。與諸菩薩方共坐食。到彼詞曰。願得世尊所食之餘。當於娑婆世界施作佛事。於是香積如來以眾香鉢盛滿香飯與化菩薩。與彼九百萬菩薩須臾至摩詰舍等。至菩薩品云。爾時眾香菩薩合掌白佛。我等初見此土。生下劣想。今自悔責。諸佛方便不可思議。度眾生故現佛國異。唯然世尊。願賜少法還於彼士。佛告諸菩薩。有盡無盡解脫法。汝等當學。何謂為盡。謂有為法。何謂無盡。謂無為法。如菩薩者。不盡有為。不住無為。何謂不盡有為。謂不離大慈大捨大悲乃至教化眾生終不厭倦。何謂菩薩不住無為。謂修學空不以空為證。修學無相.無作不以無相.無作為證等。釋曰。此明菩薩具修有為事行。而無為之業修而不住。事行動也。理行靜也。二行雙修。動靜何違。彼疏下。即四注叡公之言。慧心不明者。謂不修事行。寂而無照。缺一切種智。

疏。隨一為源者。謂涅槃為源。有不因修成之過。眾生為源。涅槃有始成之非。如下具示。

疏。反顯等者。謂乘是車乘。故疏云。控御以明。反流向源。眾生乃三乘之本。三乘屬因修。涅槃即果證。

疏。有始等者。大經第二十八云。善男子。涅槃無因而體是果。何以故。無生滅故。乃至云。無始終故等。豈不相違。

疏。有不因等者。出過。細研有名之意。謂涅槃之理因修而生。即大經本無今有之義。權小之見也。未知此理是了因所了。非作因所作。故本經二十一云。一者作因。二者了因。如陶師輪繩是名作因。如燈燭等照暗中物是名了因。善男子。大涅槃者不從作因而有。唯從了因。了因者。所謂三十七助道法.六波羅蜜是名了因。是知三乘之修但修了因之智。以盡集諦之惑。惑盡之時涅槃自顯。豈涅槃之性修而後成哉。

疏。生公云者。依大鈔引。即涅槃疏序。釋大涅槃之義。稱常下。續云。常必滅累。復曰。般泥洹爾。寂照。鑑公引涅槃心鏡鈔云。生公造涅槃疏五十餘紙。唯解磐根錯節難解之處。於是經宗大開奧藏。稱為關中疏。演此下。謂方便淨即三乘之智。智有淨惑之能。為方便。涅槃智性本有。亦自性涅槃。以理智必相融攝故。

疏。聖人等者。謂三乘聖智皆有冥契之功。今言至人唯目如來。以三乘冥理未極。未免有象。如來冥極。可謂無象。心雖下。釋無象而成象也。謂聖人以方便淨契合自性清淨涅槃。此性舉體為一切法也。故論云萬物無非我造。

疏。會證等者。謂聖人了乎萬物本空即是自性。由證萬法以成聖人。如華嚴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等。正與此義相符。大經二十五云。佛告生名婆羅門言。我今此身即是涅槃。楞嚴下第二卷文。清涼云。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石頭者。即唐代南岳石頭山希遷禪師也。無己者。即無我也。靡。無也。然即萬物而為心。故云無所不己。誰云下。言無自他之別。無非己之法身也。杜順和尚法身頌云。懷州牛喫禾。益州馬腹脹。天下覔醫人。灸猪左膞上。亦以法身體同。無自他之別故。圓鑑。智也。即寂之照故云虗照。體玄者。謂即心之性。即萬象而非萬象。故云體玄。自現者。以萬象本虗。法身自現爾。評曰。諸祖拈示。依禪者斷。例不容更注。恐轉落情識。瞎人智眼。不如忘言體會。內悟為得。今且向流通會上略犯脣吻。令人速入。準林間錄。永明師於天台韶國師會中。負柴至門。忽一枝墮地。聞乃悟之。說偈云。樸落非他物。縱橫不是塵。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非他物者。以身非外來。發己聞性。聲性聞性無二性也。南北曰縱。東西曰橫。言舉聲之相即我聞性。非是聲塵。後二句。意云此聲既爾。山河萬象無非我之法身。

疏。初二句等者。如華嚴宗。不證大方廣。何成佛華嚴。若非佛華嚴。亦不證大方廣。人法相即。一體無外。

疏。初文等者。大品第九。具云。不應色中求般若波羅蜜多。亦不應離色求般若波羅蜜等。放光第九云。須菩提告拘翼言。般若波羅蜜亦不於五陰中求。亦不離五陰中求等。涅槃。即二十七。次云。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諸佛以此為性故。以緣起即如故。云見法即是見佛如智非異。皆證前云聖不異理也。

疏。前引等者。示論文前後血脉也。此文極難。故疏細示之。清涼下。玄談文。性宗斷證之理實異他宗。如大疏云。照惑無本即是智體。又云照體無自即是證如。鈔云。若以智會如。非真如矣。冥真下。即教迹。敘體大也。佛用下。即宋高僧傳說兩種語。一蘇漫多。謂汎爾平語言辭也。二底彥多。謂典正言辭。佛說多依蘇漫多。意在於義不依於文。又被一切故。若底彥多。非中下所能解故。方便下。論主觀機設教。中華之人尚文賤朴。文質彬彬始為可觀。故此論文為千古希唱。高人達士寶而玩之。逗猶通也。封文下。謂封滯於文。不見其義之流。謂濫同儒道之理。贊寧者。即宋初時僧。作高僧傳三十卷。彼傳第三譯經科謂云。若用外書須招彼謗。今觀房融潤文於楞嚴。僧肇徵引而造論。宜當此誚等。評曰。房融文士。不當用書而潤經。肇公通人。何妨徵引而作論。以經是佛言。論是自語也。慧達者。即陳朝僧。甞序此論。彼序云。世諺云。肇之所作。固並成實真諦。地論通宗。莊老所資。孟浪之說。此實巨蠱之言。欺誣亡歿。街巷陋音。未之足拾。孟浪者。孟。大也。浪。虗也。愚瑣者。愚謂愚昧。瑣謂細瑣。立言下。即論主立論之本意。不害下。不以辭故害意也。故今下。謂古釋見文似莊老。多以莊老之義釋之。如予則多出彼意。然後依內教釋之。雅言者。毛詩有大雅.小雅。雅。正也。文雅也。令知下。論主本假儒者之辭以示佛理。非即文而雷同於老莊也。

疏。顯前等者。此義前後多出。不復更示。一念下。亦心要文。依圓教者。彼經無古今之名。有三世之說。獨李長者合論云。十世古今始終不離於當念。謂古今即三世也。二相即入者。乃十玄門中十世隔法異成門。依此以辨時世圓融亦有二門。相即乃諸法自在門。相入乃一多相容不同門。但十門之異通異體。相即相入十世隔法唯同體相即相入也。本末下。本即涅槃之理。末即萬物之事。窮本即萬法而皆涅槃。極末即涅槃而恒萬法。情非情下。杜順和尚頌云。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染謂染緣起。非染可知。

疏。二文互影者。前文但言不離諸法。不言無邊。後文但言無邊。不言不離。故云互影。

疏。如智等者。心境雙亡名曰玄寂。玄寂無名。故假寄無極之名以顯玄寂之理。故疏云非別等。

疏。三乘下。意謂三乘等人先證涅槃名進。後證涅槃名退。故非先後。已證則冥同故。

疏。淨名下。即第二觀眾生品云。時維摩詰室有一天女。見諸大人聞所說法便現其身。即以天華散諸菩薩大弟子上。華至諸菩薩即皆墮落。至大弟子便著不墮。一切弟子神力去華。不能令去。爾時天問舍利弗。何故去華。答曰。此華不如法。是以去之。天曰。勿謂此華不如法。所以者何。是華無所分別。仁者自生分別想耳。若於佛法出家。有所分別為不如法。若無所分別是則如法。觀諸菩薩華不著者。以斷一切分別想故。譬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聲香味觸得其便(云云)。舍利弗言。天止此室其已久如。答曰。我止此室如耆年解脫。舍利弗言。止此久邪。天曰。耆年解脫亦何如久。舍利弗默然不答。天曰。如何耆舊大智而默。答曰。解脫者無所言說。故吾於是不知所云。天曰。言說文字皆解脫相等。釋曰。天女之意以時無實體。妄心所現。久非定久。近非定近。如夢所度。何長何短。故示云如耆年解脫。時相本虗。即解脫故。身子又謂解脫是久遠之法。以法取時而云久也。故天女(云云)。評曰。準淨名疏。天女即居士之家神。所在皆隨主人之高下。摩詰既聖人示迹。故家神亦菩薩權形。此經本抑小揚大。故身子亦示其言屈。令慕小者得速返也。

疏。九折等者。總敘折意也。所以下。敘一論之始終也。謂始示涅槃之體。次乃一折一演判決簡擇。令人識悟。有餘無餘。權應假號。大般涅槃。無名無相。非有非無。不出不在。而妙道存焉。三乘之人同修同歸。直由智力淺深乃成三異。非謂無為三於三乘。次明三乘斷證之道。重惑不可頓祛。無為不可頓證。要損之又損之而方淨。益之又益之以漸圓。而積德涉求不違寂。身心寂滅不違動。動靜不違於妙行。則有無不係於靈臺。三乘建入證之深因。一理獲圓成之妙果。心境冥會。終始如如。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至此究竟乃問得之之方。存陰盡陰等。故今折之也。

疏。初二句下。謂五陰即眾生之體。陰外無別眾生。故論云極於五陰之內。

疏。順經等者。以前引經得涅槃者五陰都盡故也。有內者。謂三有之內也。

疏。存陰等者。以陰存故有能得之人。故為順理。又却違經。以聖教是定量故。違經談理令誰服從。一應下。亦依假設也。陰外何有眾生之性。以經云五陰都盡而得涅槃。故今論云果若有得則眾生之性不止於五陰。此則順理違教。二恐違下。順教出理也。盡麤下。亦隨理而釋之。無別教證。謂有名之意必要有能得之人。得所得涅槃。五陰苟盡。誰為能得。故疏云爾。此意下。明折演之意。折意是三乘權漸。必存能得所得。演意即一乘終實顯本來。即是能所雙亡也。

疏。前演下。明承前起。不存者。不存能得所得之相。方為玄得。下論云。然則眾生非眾生。誰為得之者等。

疏。忘得下。以涅槃但是修顯之果。故疏云從此而顯。疏。法真等者。法謂倣法。謂涅槃之真離一切相。智法倣真亦忘得相。妙契其真同於真也。依偽下。即妄想心也。妄想之心能所兩分。智若有得即同妄想。

疏。有得者下。亦情見未盡不能契證。故云有得。無得者下。謂情盡見除。全忘得相。與理契合。故云得也。二十三經云。若使如來計有得相。是則諸佛不得涅槃。以無得故名得涅槃等。心經下。具云。無智亦無得。即能所雙亡也。由雙亡故。三世諸佛依無得之般若。得阿耨菩提等。

疏。言隨等者。法謂諸法之體。謂一切言說皆隨所說之法而生起。既談下。釋論中若即涅槃等。涅槃下。釋論中誰獨非涅槃等。起信下。具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悉皆如故。釋曰。以真如即涅槃故。所以引證。故出現品云。佛子。菩薩摩訶薩欲知如來大涅槃者。當須了知根本自性如真如涅槃。如來涅槃亦如是等。此則自性清淨涅槃也。

疏。融冶故等者。疏意間而釋之。由融冶二儀。所以天人一理。由蕩滌萬有。所以一異同源。約見聞下。謂色性聲性即自性故。不見不聞者。即前云五目不覩其容。耳聽不聞其響。

疏。如來非眾生者。真妄異故。非非眾生者。性無二故。如來涅槃者。亦經正文。

疏。生死等者。圓覺經金剛藏略云。譬如幻翳妄見空華。乃至云生死涅槃同於起滅等。釋曰。謂生死無實隨緣起滅。如翳眼見空華也。陽燄者。謂春月陽氣發生。渴鹿認之為水。楞伽等經皆說。一云地中水影有時而現。實亦無水。疏取前論。大患永滅超度四流以釋之。以是自性清淨涅槃故。生死如空華。四流如陽燄。若方便淨者。空華雖虗亦須除翳。陽燄雖假亦須滅想。故圭山云。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以眾生處幻夢之鄉。受虗妄生死。生死雖虗依然流浪。煩惱元假法爾燒然。豈其獨恃天真便云了道。全忘進習即謂還源。故起信云。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

疏。此以義等者。予遍尋放光。並無成段之文如論者。故知論主合集經義而引之。薩婆若即一切智。準此經義。論云從有得邪從無得邪等四句。皆答云不。後文第五云不逮正覺。猶云都無得邪。亦答云不也。文少左右。旨中無違。

疏。無得等者。冥忘得也。通。同也。謂方便淨同自性也。釋論中誰獨不然。若云新得。何時失之。故楞伽下。魏譯云。大慧。一闡提者有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謂謗菩薩藏。二者憐愍一切眾生。即大悲菩薩。大慧問言。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告大慧。謂大悲菩薩。何以故。以能善知一切諸法本來涅槃。是故不入涅槃。非捨一切善根闡提等。如是下。即圓覺如來責剛藏三問之言。

疏。此有等者。據論意。約境說得。約心說知。約形言見。約聲言聞。疏意約玄得之意以辨之。故云皆。下句辨得也。謂得知得見得聞也。絕域者。非世間.出世間故。如何云獨建三有之外哉。故前表云。排方外之談是也。非俗者。無分別心。非緣慮也。大象大音。文借老氏。不存相下。即性而見。見見為普眼。不循聲下。不循聲而聞。聞聞則普聞。是故下。即莊子天道篇。如前引。離朱乃古之善視者。見秋毫於百步之外。觀音下。即楞嚴第五說二十五聖圓通。觀音菩薩於耳門得之。經略云。返聞聞自性。聞復翳根除等。慈覺禪師頌云。返聞聞處不聞聞。無限勞生入普門。瀑落斷崖聽不盡。鳥啼猿笑又黃昏。

疏。顯涅槃下。疏中敘論之前後血脉可知。出現下。謂出現品中示涅槃用大。如經云。佛子。如來住於無量無礙究竟法界虗空界。真如法性無生無滅。及以妄際為諸眾生隨時示現。本願持故。無有休息。不捨一切眾生。一切剎。一切法。大疏釋曰。初住實際故不住生死。後不捨眾生故不住涅槃。由雙住故能俱不住。前即大智。後即大悲。大悲般若常所輔翼。所以名為無住涅槃。又云。自性涅槃眾生等有。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佛世尊獨言具四。故就無住總以結之。即安住涅槃建大事也。今此論中四種二種涅槃之理隨義發明。或前或後。末後依證得之體。起廣大之用。有餘無餘既皆應生之用。則無住之義亦含具也。可思。至哉下。美論成立之巧也。清涼謂論主宗出現之經而作此論。細揣其旨。良有所以。故今疏鈔皆引大疏之義斷之。三語者。即上語中語後語。記錄下。北山錄宗師議篇云。或說什門四聖。即生也。肇也。融也。叡也。生公十四科等玩味無斁。若驪龍之戲玄珠也。今古下。謂肇公獨絕。無人繼者。方之寶藏。相去實遠。斷非法師所作。後世依倣而託之者也。名德下。準裴公休清凉碑述大師所好之法云。肇公四絕論。融才解英絕。學博外內。尤能聞持。故有題之昂昂。道融師精識不可挫。日誦十萬言。經目不再過。僧叡謙虗內敏。學與時競。深為秦主賞識。稱是四海標領也。清涼好之尚且如此。其他可知。囊括者。易坤卦六四云。括囊無咎無譽。彼意謂人之慎言不出。如囊括其口也。老書者。七十三中文。有本云。疎而不失。謂人之善惡上天必以吉凶應之而無漏失。即尚書云。福善禍淫是也。吾經亦云。諸天善神記人罪福毛髮無遺。

疏。八師下。準支謙所譯。亦名邪旬。邪旬問佛所事何師。佛言。然有八師。即不殺等五戒。及老病死。經意覩老病死持前五戒。故通為八。與人天八戒有殊。

疏。九折等者。通示大義。有名以三乘自宗之理折之。無名以一乘自宗之義通之。有名疑滯。通則三乘之路開。一實之理顯也。論主用法華之意以成其辭。但言三乘之路開者。影取一實自顯之義。捨小者。令捨小乘執有餘無餘為實。卑生死尊涅槃等之狹見。引權下。準大疏釋法華略有二義。一破小顯大。即是會二歸一。如方便品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等。二會權歸實。即是會三歸一。彼經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惑者。佛當為斷除等。則昔大乘亦有權義。今論兼之。如大疏廣說。無名下。謂無名所演一乘之義。契於中道一實之理。故真也。有名所折。依名取相。乃至有得。皆偽也。分文下。瑤疏釋此段為總結四論。三乘之路開。指此論三乘三位開也。真偽之途辨。彼云結物不遷論及不真空論。物不遷世諦故偽。不真空第一義諦故真。賢聖之道存。彼云結無知論。以般若是賢聖所修之因。故無名之致顯。彼云結涅槃也。雲庵疏云。三乘之路開。結難差等四章。真偽之途辨。結論初七章。賢聖之存。結詰漸等四章也。無名之致顯。結窮源等四章也。若大鈔意。即但結此論。亦無分文之義。

肇論新疏游刃卷下(終)

續藏經 肇論略註

明 德清述

肇論序

慧達率愚序長安釋僧肇法師所作宗本不遷等四論曰。有美若人。超語兼默。標本則句句深達佛心。明末則言言備通眾教。達。猥生天幸。逢此正音。每至披尋。不勝手舞。誓願生生盡命弘述。夫神道不形。心敏難繪。聊寄一序。請俟來哲。蓋大分深義。厥號本無。故建言宗旨。標乎實相。開空法道。莫逾真俗。所以次釋二諦。顯佛教門。但圓正之因。無尚般若。至極之果。唯有涅槃。故末啟重玄。明眾聖之所宅。雖以性空擬本。無本可稱。語本絕言。非心行處。然則不遷當俗。俗則不生。不真為真。真但名說。若能崇茲一道。無言二諦。斯則靜照之功著。故般若無知。無名之德興。而涅槃不稱。余謂此說周圓。罄佛淵海。浩博無涯。窮法體相。洪論第一。肇公其人矣。

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三论宗 · 第 3 / 15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