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菜禁第十三
《稽康养生论》云:熏辛害目。
《养生要集》云:葱薤牙生不可食,伤人心气。
又云:苦 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杀人。
马琬云:葵赤茎背黄食之,杀人。
《食经》云:诸菜和合食。
医心方 · 第 955 / 99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