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謀攻篇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

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

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勝,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修櫓、

轒轀,其器械,三月而止也;距、闉,又三月然後已。將不勝心之忿,

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國而

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鈍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

守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強,輔隙則國弱。

故君之所以患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

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軍中之事,而同軍中之政,則軍士

惑矣。不知三軍之任,而同三軍之權,則軍士疑矣。軍士既惑既疑,則

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勝。知眾寡之用,勝。上下同

欲,勝。以虞待不虞,勝。將能而君不御,勝。此五者,勝之道也。

故兵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

己,每戰必殆。

孫子兵法道家新註解 · 第 3 / 13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