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人的拯救

一、救赎出于天主的旨意

天下万物惟‘人心’广大,穷本世之事物弗克充满,则其所以充满之者在后世,可晓矣。

盖天主至智、至仁,凡厥所为人,不能更有非议。彼各依其世态,以生其物之态。故欲使禽兽止于今世,则所付之愿不越此一世坠落事,求饱而饱则已耳。欲使人类生乎千万世,则所赋之愿不徒在一世须臾之欲,于是不图止求一饱,而求之必莫得者焉。

试观商贾殖货之人,虽金玉盈箱,富甲州县,心无慊足。

又如仕者,躐身世之浮名,趋明时之捷径,惟图轩冕华衮为荣。即至于垂绅朝陛,晋职台阶,心犹未满,

甚且极之奄有四海,临长百姓,福贻子孙,其心亦无底极。此不足怪,皆缘天主所禀情欲,原乃无疆之寿、无限之乐,岂可以今世几微之乐姑为餍足者?

一蚊之小,不可饱龙、象;一粒之微,弗克寔太仓。西土古圣曾悟此理,瞻天叹曰:“上帝公父,尔寔生吾人辈于尔,惟尔能满吾心也。人不归尔,其心不能安足也。” (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所谓罪人,教外不认真主之人,与被教之士,有所过犯而未经悔解者也。

不认主者,或有他善矣,未悔解者,或有后善矣,然既负罪于身,便为真主厌恶。特上帝无量仁慈,不遽绝灭,久容以俟其悛改也。譬如脾胃一败,海陆珍错,俱无益于血气,如实漏卮者,旋注而旋泄也。又如一体之间,苟有大毒,则全身与之俱毙矣。盖善必居其全,乃可受赏;恶有其一,已足被罚。如国家法律,死罪数十条,岂必尽犯,苟陷其一,遂可致辟矣。而士师人负重辟者,岂曰其人他有善行而释之乎?但在国法虽悔不赦;在天法,图改便免耳。故经云:由此爱主之情而作者,虽微易事,必得天上无穷之报;非由爱主之情而作者,虽艰大事,必不可望天上之报。

今有素不为恶,徒恃此无根无据之善,自谓可得天福,则万万必无之理。盖一疾在身,则血脉不关通,必涤除以去之;未去其疾,虽甘旨,悉无补于身矣。有罪在我,亦与天主不关通,必洗解以达之;未达于主,其德行,悉无偿于后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或曰:天学纯修之士,其德行固高不可尚。其寻常无过之人,视古所称名贤豪杰,行事奇伟卓荦者,十不逮一。然论升天,则寻常无过者,可以万全;奇伟卓荦者,反无把柄,恐与人之德不相准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答曰:有其善,丧厥善。天学为功,全在隐藏而不露。子仅目之为寻常无过者,安知非暗然内裕也。然纵使真不如奇伟卓荦之人,则亦有说。

盖吾人升天,不恃自己善状,而恃耶稣救赎之绩,但以吾善为往取之价。故救赎之功,譬则食也,善譬则金银也。千金之子,可以不死者,非金银足以疗饥也,谓贸易便也。若有种种善业,而不为天主用,譬如拥赀巨万,不以之贸食。彼善虽小,由爱主之心而起,譬如有百金者,专用以易粟。则巨万者,必饥而死,而百金者,得食以生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 页)

夫驾巨舫者,极力摇荡,不过数武;乘流扬帆,则一日千里者,托于风也。竭蹶奔走,百里而疲;乘骐骥绿耳,则周四极者,托于马也。虽有多力疾足之人,徒涉不可以越江河;跛者有乘则过焉,托于舟也。

善绩虽微,而获天乐者,托于主也。彼不知所托者,虽劳亦奚益哉。(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二、耶稣受难的内涵

盖欲救世,不但立教立表而犹有人类之罪欲补。罪即原祖一人一时之罪,人虽圣,亦不能补,况万世民之罪乎?

盖天主至尊,人至卑,以至卑而获罪于至尊者,罪极重也。今欲补其罪之重,夫一人焉有补之相称哉。即补之至极,不过一死而已,得罪人主,而以死罚之,不为过矣;得罪天主,而亦以此补之,可乎?若以一人为救世者,则死止此一人,而获罪者亿兆;死止一次,而获罪者固多端;死止一时,而获罪者千万世。如是,仅以一人之死补之,可乎?即起天下万民而全戮于天主之前,抑犹有限,况一人、一次、一时之死乎?于是欲行其全补之功,非尊同天主,不能称也。

噫!奇哉斯言也。设得一人而天主者,兼天主性与人性,而承救世之任,行补罪之功,以其天主性弘人性之分,不即得无限之位,而行无限之功乎?呜呼,神矣,巧矣!

盖所犯者,天主也;犯罪者,人也。所犯者虽至仁,本欲赦罪,但阻于至尊、至严、至公三德,不有善全之法难矣。盖至尊,则欲补;至严,则欲罚;至公,则补罚欲相称。欲相称,讵人力所能哉?论犯罪者,虽当自谋一赦罪之方,然迷也不觉其凶,邪也而暗于正,卑也而补有不及。于此无可如何之中,设能有一人而天主者,降来人类,代人调剂,全其上下。一则使天主能依至仁之情,而不伤于至义;一则令人能赴赦罪之路,而不阻于不及。以正教开其迷,以神恩正其邪,以无限之功补其不及。使人罪尽消,而罪人全保;债偿于无穷,而恩隆于莫既。神智如是,可不谓尽美而尽善乎?(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论其有人性,系亚当之骨血,可负亚当所遗之罪;与人同类,可任万民所犯之辜。论其有天主性,至尊也,无限也。一举一动,皆有无限之功。不但能补罪无亏,而且有余焉。论兼天主性与人性,则于所犯之主及犯罪之人,皆实有相亲,可以安上而全下,一若为参上下之中亲焉。盖于天主有同体之理,而为天主圣子;于人有同气之义,而为人类之长兄。顾为兄者,见弟难而忍不救乎?则必号泣于其父,负罪允若。为父者,闻子哀吁而能不从乎?俯听而宥其弟,亦自然矣。

是以耶稣一位,能任责于上主,颁恩于下民,为和天地之盐梅,为通上下之舟楫。于下民,则为主之所使,立法施恩,自彼而下;于上主,则为万民之首,敬爱祷谢,自彼而上;于原祖,又两相对待焉。原祖所倾,彼能兴起之;原祖所失,彼能补赎之;原祖所犯,彼能补之;原祖所伤,彼能医之;原祖所死,彼能活之。故曰:“耶稣者,再生之祖也。” (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余曰:“天主降生,为万民赎罪是已。敢问所赎之罪为何罪耶?如世人所造罪恶,吾主尽赎之,则诸恶人,皆可免地狱之苦。吾主至公,谅不如是也。”

司铎曰:“吾主之为万民赎罪也,乃捐一身,为万民赎罪之价也。

价在兹,必有取是价者,始得沾救赎之恩。今之七撒格勒孟多(详见教要),正所以取之之路也。若无是七之一,吾主纵欲加恩,而己不取,其负吾主也多矣。地狱之永苦,且加甚焉。

“譬如有良医于此,悯世之沉疴,多方苦劳,积至贵至妙之药,以广施万民,效可立见。然必人哀吁救之,始可回生起死。如彼惰者疑者,势将立毙。是非良医之用情不挚也,吾不思所以取之也。”(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余曰:“吾师之教,诚不易之论。然此可为降生后之人言,若未降生前之人当若何?”

司铎曰:“吾主降生,虽在一千六百三十年之前。然当原祖获罪之始,(详见宠子《遗诠》)其降生之意,早已明示于人。如救赎之价,虽未散布人间,而已早备之矣。

“故自亚当厄娃而下,代代传吾主降赎之意。凡发爱望之心者,俱可沾吾主大恩。此灵薄诸信者,所以得偕吾主同升也。”(详见本论)(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余曰:“古今万民,必有信、望、爱三德,始沾吾主救赎之恩。若彼孩童无知而死者,将何处蒙恩耶?”

司铎曰:“吾主未降生之前,凡孩童八日,必奉献天主,行礼而命名焉。即吾主降生第八日,亦遵依古礼,奉献于天主罢德肋,斯即蒙恩之路也。

“若已降生后,定为领洗之礼。洗涤原罪,其蒙恩又不待言矣。

“总之,古今万民,其升天有路者,不专靠自己功德,全赖吾主救赎之恩。古圣有云:‘吾主降生之恩,更大于化成天地者。’正谓此也。”(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又问:耶稣救世之实。可得闻乎?

曰:广矣,大矣!深矣,奥矣!不可得而思议矣。天主生人之初,即预知千万世之后,人类大恶,应入地狱。若一概赦之,是主命可轻违也,不得言义;一概不赦,是人人悔改无门也,不得言仁。吾主欲施方便,何繇计?惟有降生为人,代世受难,方可赎尽人之罪。虽无誓愿,而意之所至,更胜誓愿。盖天主一身,可当千万世之人身。天主一身受难,可当千万世人身之受难。虽主性全能,无可加害。而身备血肉,全与人同。五毒备加,被钉而死,其苦难实愿惨受。故千万世人,前后修者,从此尽得脱免原罪、自罪,径升天堂,耶稣受难之功也。(所称度尽世人,惟耶稣乃可当之。佛氏窃其余绪,实不中声,将何事比耶稣耶?)(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七册,第页)

何谓赎罪?

一曰原罪。原罪者,性根原有之罪也。昔元祖以一人而开万世无穷之愆,耶稣以一人而赎万世无穷之债。元祖以至贱,悖逆至贵,尽罚人类,不足以究其罪;耶稣以至贵,代赎至贱,尽赦人罪,不足以竟其功。首魔据果树木,而诱陷元祖;耶稣以十字木,而战胜仇魔。盖人力虽大,功虽多,不足补获罪天主之恶;而天主纯神圣性,又无从代人受愆。耶稣则人而天主者,论其为人,可以代苦受偿;论其为天主,则又力大功多。天主不直赦人罪,必待耶稣救赎者,一则示其爱人无己之心,于无可肆赦之中,曲行其挽回矜拔之事;一则示其至公极严之义,苟非此代救一节,人类万无从望宥也。

一曰本罪。本罪者,自作之罪也。人犯大辟,心虽哀悔,口虽求免,帝王未有赦之者。然则人既得罪于主,一痛悔而克取宥者,虽本此心悛改之功,亦吾主功德,有以偿过彼债矣。特不知痛悔之人,无缘取偿于吾主耳。

此所谓赎罪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赎人罪者。

经云:天主生天地,然后生万物;生万物,然后生一男一女,以传人类。此二人乃万人之元祖。天主谓之曰:宇宙物,皆是吾生为尔辈,若尔奉吾之命,终有大幸;不然,天灾必逮尔躬。大幸者,在元义、尝生、与他惠随人之意。元义者,即超性之恩能润人身神,能服人欲於天理。尝生者,永不属於疾病及死也。

不意此二人,忘天主恩泽,而获罪天主,即脱元义之衣,闭天堂而开地狱,废尝生之惠而属於难死。罪乃难死之本,难死乃罪之郊,罪与难死递传於人类。世世之人皆此二人之子孙,故古之堕地狱者甚多。

天主欲救吾人,发悯恻之心,降生而以其无穷之功,赎我人之罪。在世受难死,以灭永死之本,立尝生之根。(而尝生永死皆在后世,尝生在天堂享无穷之福,永死在地狱受无穷。身后享其无穷之福乐也,此大恩人何可忘?)(孟儒望:《天学略义》,《汇编》第二卷,第十三册,第—页)

“天主妙体虽为实有,第无声无臭之至,非耳目可以睹闻。不降世,则下民虽信其有,犹以为高高在上,远而不相涉也。

“天主至尊,而其孺爱兆民,则情又至亲也。

实与我亲。而我辈不知其瞻依之念,愈□其违背之愆弥积,懵懵然载胥及溺也。而吾主忍乎?

必也降生为人,乃可以示耳目之津梁,洗众生之业垢。故无声无臭之主,偕有形有声者而显著焉。(艾儒略:《三山论学记》,《汇编》第一卷,第七册,第页)

天下有大本焉,性是也。性出于天,而率之则为道,修之则为教。《中庸》首原天以为端,而继以戒惧慎独,即所谓敬天、畏天也。

使非实有上帝临汝,徒曰理之可敬可畏,恐敬畏亦有时而斁矣。唐虞三代以来,圣贤嗣起,无不兢兢以昭事为实学、为真传,非敬理、畏理也明甚。天赋人以理,穷理尽性所以至命。后人知有理而不知理之所从出,犹之知朝廷之有三重,而不知天子乃仪之、制之、考之之主,岂不大惑哉?

自天与人日远,非背理而驰,则习理而玩。於是性教不已,继之书教;书教不已,继之宠教。宠教者,降生在于人间,以圣躬亲诲我人是也。

孔孟而后求昭事之学者,非明于降生之说,其道无由。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即欲法天,而天终于不可法,天人之道隔绝而不通。

上帝闵此下土,特于千百季前,豫示降生诸兆,以身立万民之表,以苦赎万民之愆,俾人有所持循。开改过迁善之门,通尽性至命之路,此降生之恩,大于造成之恩也。

但降生在孔孟之后,孔孟即不得而见之,无由取徵于圣贤之言。即降生在程朱之前,程朱亦不及闻之,无以统一夫道学之宗。(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西儒之学术不明,则孔孟之微旨不彰。)必以畛域之见,分别于其间是知有地而不知有天也;必以声臭之泯,锢蔽于其间,是知有降衷之天,而不知有降生之天也。天无所不在,或中或外,岂疆界所得而殊?天无所不能,有象无象,非意见所得而定。古人于高高在上,犹曰“日监在兹”。今天与人偕,乃又曰,必无象而后谓之天。犹之孩抱于父母,知识未开,瞻依不能暂离;及至成人,谙温清之仪,习定省之节,反逊于孺慕,岂必知识未开而后可邪?盖赋秉皆善,久而人心渐□;告戒虽坐,又久而习闻则玩。於是上帝无限仁慈,躬示教诲。在天则霄壤悬隔,在世则呼吸可通;在天则默运难窥,在世则实迹可仰;在天则无阶而升,在世则有路可入。此天与人亲,而人顾欲远之,亦辜负莫大之恩矣。(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夫源既浊,而流亦不清;本既剥,而枝亦未有不损也。故虽当时之人,受原祖之庭训,而真道犹存。迨原祖没世,道益为之渐降矣。

盖自原祖坏世之后,人心一若私府也。即欲为善,非勉然不能。然勉而又勉,君子且难,况庸人乎?故不若舍善而纵欲。然纵欲而并觉有一至公、至严之主,赫然恒临於心目。而内之难安,莫逾於此。

故又不若矫而去之,以为无主。然阳谓无主,而阴实歉虚。欲避不能,自欺不可。故不得已而妄设虚然、顽然之主,一以塞奉事之责,一以便在己之私。此世道不一,而志有岐趋,所由来矣。后代古道日晦,世俗日下,又立先代人像,以为有灵,能擅祸福,且以事神之礼事之。

而邪神遂窥其隐,秉机而入,附泥像,显怪异,愈播其颓风。

斯时也,设有圣贤,欲仔肩正道,挽回人心,然而难矣。无论愚夫、愚妇,渐濡日深。即聪明学人,神驰荒诞,心累俗尘。圣贤视此,亦惟有太息痛恨而已矣。其遵道而行者,几人哉?(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用吁曰:“然则天堂之乐,亦有分乎?”

司铎曰:“然。”

曰:“生前善功之大小,足为天堂受赏之券乎?”

司铎曰:“未足也。天堂之赏,各因其生前所受额辣济亚(译言天主圣宠也)之多少。若徒有微功,而无额辣济亚,不得受天堂之赏也。”

曰:“额辣济亚何由而得?”

司铎曰:“初赐时不由善功而得。既赐之后,观人仰应之何如。赐而能应,则吾主将加赐焉。故以此定额辣济亚之多少,以为天堂受赏之券者也。”

用吁曰:“仰应天主,必在善功。乃谓徒有善功,而无额辣济亚。何也?”

司铎曰:“人虽为善,又要观其为善之意,意果真乎?抑别有所为乎?若别有所为而为善,则为善之念不真,纵有善,亦不得谓之真善也,即不可以得额辣济亚也。故天主之赏人善也,不赏其所为,而赏其所为。”(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所谓义人者,信爱天主,被服其教,时省时悔,时解时补,不使罪积于躬者也。

此等之人,兢兢自持,大过恒鲜。然偶陷落,则一念之疵,一言之失,一行之尤,时或有之。而人遂非之曰,此亦有罪人也。罪若当罚,彼且蒙罚也;罪若获 赦,我亦获赦也。是乌知其不可同日语哉。彼人有愆不悔省,而义人者有愆即悔,力求去之。

譬如镜然,虽同受尘障,然一者时时刮垢而磨莹之,一者任其昏而不顾。受蔽虽同,而后之明暗,必有判矣。今夫器之贮油者,积垢四面,投之于火则旋焉光洁。义人爱主热心,若火炽烈,虽有小疵,如微尘入炽鼎,有不消灭者哉?衣或垢秽,濯之以江汉,无染不去。告解之功,亦涤罪之澄渊也。故经曰:时雨自天降地,以乐农心;罪人之泪,自地戾天,以乐主心。彼朝夕叹息,涕泣于主前以祈宥者,固吾心之时雨也。

世乃有言奉教之士,或恃有告解一路,随犯随解,而复随犯,且奈何?此亦不思之甚也。夫告解去罪,犹药去疾也。有疾,虽可药愈,而无疾不尤益乎。然人身万不能以无疾,故为剂治之方;人心万不能以无过故,故立告解之礼。若曰告解为易陷之招,岂方药为得疾之媒哉?一罪在身,已经痛告,主虽免其永罚,亦恐入炼罪之狱,以锻其渣滓。此处之刑,与永火之惨毒无异,所异者有尽耳。过大与多者,其炼久;过小与寡者,其炼速。总之上主报人,纤忽必究,怙终则永罚,悔改则暂刑,惟无过纯善之人,乃能直升天域。不然,则劳绩美功,亦可补偿炼苦,补之不足,则入炼耳。故告解一条,乃于既落之后,为斡旋之法;非于未陷之前,先开苟且之门。

且不徒为善恶相浑者启其便,并为百密一疏者补其隙。以仲尼之圣,五十学易,仅敢言无大过,则下此者,小过时时不免也。小过不除,终为上达之累,必解而去之,方能诞登天国,固无疑者。

然则元恶巨憝,即悔亦可以得赦乎?数犯数悔,而亦可数赦乎?夫罪既大,一悔即宥,决无此理,非天主一定之律也。况恶极罪大者,心志迷惑,必不知悔。设有此等之人,如古之穷奇梼杌,莽掺懿温,盗跖秦桧等,岂以悔过而即升天堂乎?然克悔则必追恨无极,猛励前进,反胜于平日。

自称无过之人,数悔数犯,断不其然,所虑时解而时不能绝者,日用言念之间,少差违耳。然人奉教以后,视过反多于奉教以前。盖前此冥冥昧昧,不省不察,有非莫觉;今则考核甚严,细微毕现。知过,正圣功也。

若夫世俗之士,作一不善,亦有心生懊恨者,而此情不为天主发,则何益之有?又往往绝大重罪,习俗相仍,不以为非,漫不知悔,断不克蒙于主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不信其有,必至犯法于令,直待断罪于阙下,然后信其有,悔其罪。晚矣!晚矣!

教中大旨,全在悔罪改过。虽临终一刻,尚可改旧图新,免永久沉沦之苦。在高年时,势已迫,尤不可不蚤也。(徐光启:《答乡人书》,《汇编》第三卷,第二十四册:附一,第页)

《易始卦》:有陨自天。

《日讲》:盖阴阳消长,固系一定之数。人惟立志不坚,付于天命之无可如何,而不思所以转移之,则命即从此去矣。五之志,务期人定以胜天,故命亦为五所转,而有陨自天也。信乎,惟德可以动天耳。

《书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

《日讲》:惟有德之人,可以上动天心。天虽高远,德无远不到。

《易上系十二章》: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

《日讲》:此一节见惟德可以动天也。今上九满而不溢,尽处有之道,而克当天心。是以自天佑之,而吉无不利也。

据天主《圣经》,世人无一不染元罪之尘,而己能免获罪于天。若然,先後真无一人足以为有德,可以动上主之心,而转其命。然无以为无奈,因有自天所陨、所降天主之凡子,绝无旧罪之染,至尊至谦,至仁至义,真为德备修天地之大圣人,佑助罪人之力。世人若能坚立志赖望其佑,虽其罪人之卑,于至尊至圣上主之心相绝,比天地更远,上下自然无不相交。而上主被大圣人之动,亲于下人,而转其命。(白晋:《古今敬天鉴》,《汇编》第二卷,第十九册,第页)

孰知此身渺然绝无一毫之功,不能尽其本分,不能一心一意敬事上帝,所作不论何事,总有罪累。若恃一己功修,其势不能。

故上帝遣耶稣降世,代民立功。以耶稣功德为门徒功德,以门徒罪过为耶稣已赎,此世间第一真正功德也。

(…)私欲净尽,心气和平,全凭自己力量,总难到此地步。欲成功德,则不能矣。故必於己身之外,求助于耶稣。

盖耶稣一身纯德全行,其徒信之,即耶稣以其功德,赋于其徒之身矣。圣书云:“因基督流血,托上帝厚恩,我侪得赎罪、赦过。”又云:“宗基督耶稣,而知旨由以成,义由以称,圣由以作,罪由以赎。”斯之谓也。又云:“尔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非由己也。上帝所赐,非恃功,无可夸。”(艾约瑟迪谨:《释教正谬》,《汇编》第四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以世法言,十字架,刑人之具,人所畏恶也。乃西国独珍此事,谓之上善圣迹,无过十字。此自有说,盖刑及恶人,谓之平常;施之无罪,则骇矣;施之善人君子则大骇矣;施之圣人神人,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无罪之刑,加之平人,已为非常;加之士大夫,则骇矣;加之公卿,则大骇矣;加之国王天子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绝世希有之事,至十字而极。后世对此架,谓之圣体在架,万世犹新。感动人心,莫切于此;万全功德,莫备於此。

西国之教,即以此架为号。一日之间,凡作事用功,必先书“十”字於额、於口、於胸,以净其身口意,而后有营为。经籍所载,皆十字起首。今观释经卷首,皆有“卍”字,亦见“十”字流传西竺,未尝不共尊也。

万魔当之,无不立陨。此非窽言,一者可以理测一者可以事验。

理测者,世间惟正邪二途,正则自与正合,邪即不能胜正。如寒冰不能当烈火,目力不可敌太阳,自然之理也。

事验者,百闻不如一见,人言不若亲历。善人在患难中,矜持“十”字,甚有得力处,往往奇验;庸愚被魔附体,转念持号,魔即立遁;或己力不能,敦请主教会士,洒水持号,应手而除,此百试而百不爽者。今人不信西教,只用此一事,便可勘对虚真,此所谓事验也。

惟人见事验而信,不若不见事验而信。故会士每有神奇,通不置颊,恐人专信显应,失立教初意耳。(杨廷筠:《代疑篇》,《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九册,第页)

秋八月,艾司铎至三山。十六日,光荣十字圣架瞻礼。

司铎谓众曰:“昔泰西有总王,感念吾主救赎之恩,从如德亚国恭迎圣架,建大殿以奉之。厥后敌人启衅,师徒挠败,圣架被夺以去。王度力不能胜,忧苦甚,然终不敢失望也,朝夕祈主默启。忽然帅师三战而三胜之,因得迎回圣架。时王将躬负之,复置主受难之山,为万众瞻仰。乃屡负弗前,旁有教主启之曰:‘昔吾主之负斯架也,衣敝衣,如罪人。今王冕旒而宝衣,弗称矣。’王大悟,因易服衣布,负之登山,与众共仰。此今日瞻礼之大概已。

顾其中义有数端,请略而言之:战败而不失望,终遂所愿者,见人遇失意之事,万不可失望,惟恳祈上主,终可得所求也;易服而负架者,见人当勤荷圣架,以酬主恩,且不可生傲态也。

至若圣架之利益,其妙有四:

一为行世之杖。夫人行斯世,尽险途也,鲜不失足而蹶者。惟时顾瞻斯架,祈主扶之翼之,庶可安行而无恐。

二为忧苦之慰。凡人未有终日无苦者,一思吾主为我等受难,备诸痛苦,而我所受之世患,且如饴矣。昔圣梅瑟领众归国时,众渴甚,水苦不可饮。梅瑟承主默启,取木一块,投水中,而水已甘矣。后人推论此事,是即吾主用木架受难,可变诸苦者为甘也。

三为罪人之赦。凡人犯罪者,瞻仰斯架,定痛悔已罪,庶可解赎而得赦。昔西国民苦毒蛇,主默启梅瑟取一木如架,挂铜蛇其上。凡被蛇毒者,瞻仰铜蛇,而毒即解。后人推论此事,以挂铜蛇于木者,即吾主受难被钉之豫象也。蛇而铜者,有蛇之形,无蛇之毒,而反可以解毒。犹吾主被钉于恶党,似有罪之形,而实盛美大德,无纤罪之实,而反可以解人罪也。

四为开天之匙。自原祖获罪,天堂之门闭而不开。及降生救世之功成,诸古圣之在灵薄者,始得挈以同升。是开天之匙,自圣架始也。之数义者,皆子等所当深绎者已。”(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矧吾主钉于架上,吾侪抚膺流涕,顾瞻斯架,有上下左右之义焉。上者,以至高无上之主,为我等悬于斯架。宁无动我超然向上之思,曰:‘惟是仿主以自淑乎?’

下者,以至善无瑕之躬,为我钉于斯架。宁无动我兢兢谦下之念,曰:‘惟是卑以自牧乎?’

左右者,凡人左手恒弱、右手恒刚。法左之善忍,法右之刚强。且默思不可与此架之恩相左,又安可不如右之强有力者,以勉承此恩乎?”(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廿一日,寻获十字圣架日也。

艾司铎诘余曰:“报效吾主,以何者为首功?”

余对曰:“熟观诸书,孜孜接人耳。”

司铎曰:“是非功之首也。”

余曰:“首功云何。”

司铎曰:“未有大于为天主而负己之十字架者。

昔耶稣之语宗徒,亦惟曰:‘尔其日日负己之十字架以从我。’未及于接人也。

“夫十字架,有有形者,有无形者。子自入道以来,业已寻得十字架矣。子宜负焉,如不愿负而拖之,则更重矣。盖指克己、忍耐、绝欲诸德也。”

余唯唯承教,徐又曰:“即负十字架,亦有两等:有强负者,有欣负者,而欣负之功更大矣。”(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三、“以恩得救”和“修身为本”

吾儒谓尧舜之圣,不能掩其子之恶;孝子慈孙,不能改幽厉之过。所以,“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而今天主既可赎人罪过,则人便可恣意为恶,总待天主慈悲赎之。(钟始声:《天学初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自十六字传心以来,中国之儒门无异学,惟仁义而已,故生死皆不失其正。仲尼集千圣之大成,孟子学孔子者,后先垂教,可谓至矣。

妖夷不知真体所在,心惟主是逐,不嫌尽此生而媚之,则生也为抱妄想,生是虚生;志惟天堂是惑,不难舍此生而求之,则死也为抱妄想,死是虚死,生死皆欲也。夫吾人之生死,大事也。妖夷与孔孟理欲相背如此,矧其他乎?

“子罕言命与仁。”注曰:“命文理微,仁之道大。”盖命即理也,此理极精微;仁乃道也,此道最广大。惟君子致广大而尽精微,总之所以尊德性也。此德性非可以言传,乃千圣不传之秘,现成之受用。《易》云:“艮其背,不获其身。”《书》云:“安汝止。”

如是则可以见圣人生未尝生也,死未尝死也,所谓生死不相干也,所谓齐生死也,超生死也。所谓毋意、必、固、我者也,圣贤生之受用诚乐哉。

(…)故君子尊德性,明是德性外皆卑也,舍德性别无可尊矣。此德性本体,在我原明,故曰:“克明德。”此德性本体与天不二,在天为命。故曰:“顾諟天之明命。”此德性本体原无边际,极其高峻,而莫与俦,故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明则诚矣”,即此是人之道,故曰:“诚之者,人之道也。”即此是天之道,故曰:“诚者之道也。”即此是天与地之道,故曰:“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二。

(…)故曰:“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明是诚之外,皆贱也,不足贵也。夫君子之所尊贵如此,而谓不悟者能之乎?如是则与狡夷之所尊贵在于深目隆鼻之天主耶稣也,毫不相干矣。

盖狡夷不知真体所在,不悟自成自道,自贵其贵,以故教人乞成乞道于耶稣,乞灵乞贵于天主。今观其尊刑枷之凶夫,贵钉死之罪人,恭敬奉持无所不至,诚为可悲!

夫狡夷之所尊贵如此,而谓不迷者为之乎?狡夷与君子,迷悟相背如此,矧其他乎?(黄贞:《尊儒亟镜》,《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且与其以身受罪而赎罪为至德,孰若以德化人无罪为至德乎?

无其德以化,处其身于刑,非仁也;以十字架立表彰君之恶,非义也;披发裸体,状成鬼蜮,非礼也;毙身赎罪,何异从井救人,非智也;无仁义礼智之实,假窃仁义礼智之言欺罔人民,非信也。

五常不具,犬豕为心,豺狼为性,则犬豕之邦事之以犬豕,而事犬豕者宜也,乃欲倡之以欺中国耶!(释性潜:《燃犀》,《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按从古圣人皆无死地,矧天主乎?汤夏台也而生,文羑里也而生。问官虽暴,岂过桀?汤文虽圣,能胜天主耶?昔舜父母顽嚣,弟象傲,多方死舜,如焚廪、浚井等害,召之则来,杀之则脱,何置之死地而生、亡地而存耶?桓魋恶孔子,伐其木将要而杀,不知征服已过宋,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如予何?”观舜、孔益知天主矣。

再按秦皇鞭挞四夷,威震八方,亿万拥卫,千骑辅从。张良令力士击博浪之槌,误中副车,大索十日,匪唯不得良,并不得力士。谓天主不能得良,且不可,更不能得力士也,可乎?此万万无足疑矣。”(戴起凤:《天学剖疑》,《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而夷籍乃曰:“若尔毕世为善,而不媚天主,为善无益;若终身为恶,而一息媚天,恶即全消。”若是,则为天主者之着我着情、自私自利也,且百千万倍于尝人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所作善恶俱听天主审判。而善恶无他分判,只是从天主教者为善,虽侮天地,慢鬼神,悖君亲,亦受天主庇而登天堂;不从天主教者为恶,虽敬天地,钦鬼神,爱君亲,竟为天主怒而入地狱。(林启陆:《诛夷论略》,《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且以文王之翼翼昭事,以孔子之丘之祷久,若肯悔过以皈天主,才为天主所赏而登天堂;苟不悔过而叛天主,遂为天主所罚而入地狱。我辈未及文王孔子之万一,若不悔过,尽毁文孔之典籍,悉归天主之大教,不惟天堂无路,而且不知置我于何狱矣。今世俨然儒冠者,宁从文孔入地狱乎,抑随耶稣登天堂乎?虽黄口婴儿亦当识所从违也。(林启陆:《诛夷论略》,《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独降生救赎,其理奥,非天牖其衷,难以猝晓。

盖耶稣以身赎万民愆尤,不惜受辱受死,以开上升之路,以铖砭贪富、贪贵、贪安逸之膏,其恩大矣溥矣。如成汤翦爪牺身,匍匐桑林,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始可转七季之旱,而为丰稔。耶稣之自愿受难也,事大而恩倍,以一身之苦,而救千万人之苦;以一时之暂苦,而免千万年之永苦。

感恩称颂之不暇,尚得而訾议之乎?乃厉鬼之呼,不绝于口,又呼为毙狱之厉鬼。且以耶稣为图篡国位,犹之诬通微为职官谋叛也。不审虚实,惟执诬词为确证,而曰曾参杀人,周公不利,小人而无忌惮,一至于此。其殆殷之武乙,为革囊盛血,仰射之,命曰射天,不免暴雷震死之罚矣。

(…)至云但归天主,罪即消灭,乃增减语意,而有豪釐之差。归心天主者,必须痛悔悛改,方得其罪之赦。即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以比拟。(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又谓天主以自身赎天下万世罪过,尤为不通。夫天主既其至尊无比,慈威无量,何不直赦人罪,而须以身赎罪?未审向谁赎之?其不通者九也。

又既能以身赎人罪过,何以不能使勿造罪?其不通者十也。(钟始声:《天学初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客曰:“天主降生,不得已,为救世,选十二宗徒敷教。时有掌教,原受正传,只袭外礼,心傲满。不奉敬天主,诬以谋图本国主位,讼于官,受木杖笞背、棘环笼首诸苦,至十字架钉死,入地狱,复生后升天。天主受苦难,令受难者知甘心,故得救世,超地狱,升天堂。”

曰:“此理大不可解也。天主欲救世,讵不能生圣人行天道以救之?何必自受难钉死也?”

客曰:“天主言在事前,故意为之。”

曰:“非也。天主固极诚无妄者,宁有无妄至诚之天,行故意之事乎?

且天主至神灵,何误用非人不知,被人诬陷莫解,冤极钉死罔脱。

况谋国何事?无形无影,乃哑坐极刑之惨,何以为天主?何异从井救人,而泥其身也?

在下天主既不能烛奸而罹祸,在上天主又不能居高而听卑,又何见捉之地狱倏入,脱之地狱更生乎?(戴起凤:《天学剖疑》,《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四、天主教拯救论与佛教度世说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量誓愿断,法门无尽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大藏经》)

云何为四?一者誓度一切众生;二者誓断一切烦恼;三者誓学一切法门;四者誓证一切佛果。

什么叫四?一方面发誓引度一切众生;二方面发誓断绝一切烦恼;三方面发誓学习一切法门;四方面发誓证实一切佛果。(《心地观经》,卷七)

问:度世誓愿如何?

曰:释氏度世誓,愿似本天教耶稣救世者言也,而实不同。

夫发愿救世,意岂不善?度尽世人,己方成道,愿岂不大,论岂不高?然皆虚语耳,实事安在?子贡欲博施济众。夫子言:尧舜犹病。未闻尧舜所难,人力可能之也。

且问释氏用何法度人耶?轮回等语,既为明眼勘破;义学精微,皆是吾儒日用家常。止凭语言教诫,便是度尽世人,有是理乎?

凡言度世者,必实有事验,如起死回生,赦有罪为无罪,拔地狱之苦,升天堂之乐,方云度世之实。佛氏自审有此力量否?天主之下,莫尊於天神。天神奉天主命,能令天地不毁,不能以己意荣瘁一物。佛氏视天神何如,乃欲度尽世人。己方得道,以此发愿,吾知其终不能成道矣。

今有人言:“吾愿五狱皆黄金,恣人采取;四海贮菽粟,满人食用;大地皆广厦,尽人帡幪。吾愿方称,最后乃取一金、一粟、一宝,以为受用;不然,宁不衣食,宁乏使用。”为此言者,非极痴愚,必敢为大言,以诳惑一世者也。岂有不操一术,便欲为古今未有之事?言虽夸大,其谁信之。(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或曰:佛教甚善,犹谓不能度世,如天教耶稣,名为救世者。耶稣非人乎?何独能救尽世人也?

曰:“耶稣”二字,是西国本音,以此中义意解之,称为救世者。夫救世事有大小,如寒而衣之,饥而食之,渴而饮之,劳而逸之,病而医疗之。凡哀矜等事,皆救人之小者,人力可能也。然且取必博施,至圣难之。若夫生万物以养人之肉身,付万理以养人之灵性,又于灵性离肉身之后,令其能免地狱、能超天堂,决非人之力量可与,定须归功天主也。辟之朝廷,爵禄之主,方能予夺臣民;父母,生育之原,方能主张子女;余人通不相关。虽有煦煦之言,总是虚人情耳。

吾主耶稣,以为非人,则生於玛利亚,明有躯体,载有血肉,谓非人不可。以为全是人,则性位是天主费略之性、之位,其降孕也,不繇人道;其出胎也,不折圣母;才觉欲产,便已在前;既生之后,圣母仍是童身;谓之非天主不可。以天主本性接人之性,故论其五官百体,无以异于人群。而全能至善之本性,与天主罢德肋一体而分。辟天子之子,其耳、目、口、鼻、四肢与人同也;独其生自帝王,权位尊于天下,威福加于四海。人所不能济之人,天子之子能济之,以其权自天子出也。世所不能救之人,罢德肋之子费略能救之,以费略之能与罢德肋等也。罢德肋无形声,而耶稣有形声。耶稣在世似有始终,而在天实无始终。谓天主全能救人语,非诳也。(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又问:耶稣救世之实。可得闻乎?

曰:广矣,大矣!深矣,奥矣!不可得而思议矣。天主生人之初,即预知千万世之后,人类大恶,应入地狱。若一概赦之,是主命可轻违也,不得言义;一概不赦,是人人悔改无门也,不得言仁。吾主欲施方便,何由计?惟有降生为人,代世受难,方可赎尽人之罪。虽无誓愿,而意之所至,更胜誓愿。盖天主一身,可当千万世之人身。

天主一身受难,可当千万世人身之受难。虽主性全能,无可加害。而身备血肉,全与人同。五毒备加,被钉而死,其苦难实愿惨受。故千万世人,前后修者,从此尽得脱免原罪、自罪,径升天堂,耶稣受难之功也。所称度尽世人,惟耶稣乃可当之。佛氏窃其余绪,实不中声,将何事比耶稣耶?

或曰:佛氏亦有舍身,与受难何异?

曰:佛氏舍身,恐是喻言。若曰四大可捐云耳,非真丧其身也。即使真丧其身,亦与匹夫、匹妇自经沟渎者等耳。

帝王为臣民而尽瘁,功德方称无量。况天主之尊,又万万倍于帝王者乎?故天教论耶稣降生赎罪之功,大于化成天地生育万物之功。彼是救人之肉身,此是救人之灵性。彼是以意而成,如人主之出命令;此是以身而赎。如人主之亲赴难。相提而较,诚不可并论也。(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佛氏劝人布施,勿杀生渔猎,持斋念经,以为功德。吾不知是何功德也。

若云:“布施有功。”人有余财,自应推己及人。所有财物,俱由上帝而来,本非供我一己之用;我不过体上帝之心,以所有济人用耳。完其本分,不足言功。即此事既行,犹自谓无益之仆,行所当行已耳。

渔猎等事,本无罪过。无故杀生,是为已甚。烹羊炰羔,俾人饱食,原是美事。上帝生畜类,以悦人口,乃分内之福。若慈悲戒杀,亦随其便;以云功,则未也。

世人诵经,惟恃口舌。设无诚心,念来念去,有何益处?我耶稣曰:“祈祷时,语勿反覆,如异邦人。彼以为言多,乃得声闻也。”假如诵十藏经,不如诚心祈祷天父数语之为益也。

佛言功德,其初念已误。彼思己身,自能立功,故有能力自度度他。孰知此身渺然绝无一毫之功,不能尽其本分,不能一心一意敬事上帝,所作不论何事,总有罪累。若恃一己功修,其势不能。

故上帝遣耶稣降世,代民立功。以耶稣功德为门徒功德,以门徒罪过为耶稣已赎,此世间第一真正功德也。若有人思诵经拜忏之功,得救灵魂,其谬甚矣。(艾约瑟迪谨:《释教正谬》,《汇编》第四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昔梁武帝问达摩:“以造寺、写经,有何功德?”答云:“并无功德。”且言:“此人天小果,有漏之因。”而以净智妙圆,体自空寂,为不世功德。

夫“净”、“智”二字,与耶稣言“清心者,福矣”大意相同。“妙”、“圆”二字,与耶稣言“尔当纯全,若尔天父”意亦略同。惟彼不言妙圆何若,耶稣则必以上帝为纯全之式也。若云体自空寂,则无作无念。与救世之道大相迳庭。凡人动静云为,皆当归荣上帝。彼之空寂,若云去贪心而无私欲,其说犹通;若云无有善恶,不起一念,则大不然矣。私欲净尽,心气和平,全凭自己力量,总难到此地步。欲成功德,则不能矣。故必於己身之外,求助于耶稣。

盖耶稣一身纯德全行,其徒信之,即耶稣以其功德,赋于其徒之身矣。圣书云:“因基督流血,托上帝厚恩,我侪得赎罪、赦过。”又云:“宗基督耶稣,而知旨由以成,义由以称,圣由以作,罪由以赎。”斯之谓也。又云:“尔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非由己也。上帝所赐,非恃功,无可夸。”(艾约瑟迪谨:《释教正谬》,《汇编》第四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900 / 902 节